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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祝福 · 作文 · 很喜欢作文

写作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展示事物和表达思想,通过写作,我们可以更具体地描述和理解周围发生的事件和人物。优秀的文章总是能够触动人心。如果您想寻找一篇名为“我很喜欢作文”的美文,不妨阅读一下这篇文章,它可能会给您带来一些启发,但请自行判断实际情况!

我很喜欢作文(篇1)

每当我看到摆在我书架上那张球员合影,心里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起那一段往事。

我酷爱足球,从一年级就开始练习,膝盖上那一道道伤疤算不了什么,冬练三九,夏练三伏,我在寒风中奔跑,我在烈日下颠球,哪怕鼻梁骨骨折也没阻拦不了我学球的步伐。可是那时拦在我面前的只有一样东西学习。我升入了五年级,小升初来了。繁忙的学业,每天放学写完学校那一堆作业,还要不停的刷题,而每周末则是奔波在各种竞赛的考场,每天练球的时间,就像被紧紧攥在手里的湿海绵,几乎挤不出一滴水了。一段时间下来,我的脚法生疏起来,和队友的配合也不再默契,在队里由主力沦为替补。有时好不容易抽出时间参加球队比赛,结果只能站在场边,看着队友在绿荫场上踢出流畅的配合,我好像成为了一名过客,一名无关紧要的旁观者。似乎,放弃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学球五年,只为在绿茵场上闪耀,可是未闪耀就放弃努力,以前所有的付出都付之东流,以后会不会后悔?回想起那段初学生涯,是那么艰难。每天都要颠球;又是枯燥乏味的,每天数百脚传球;更是艰难的,一天跑五公里,跑完几乎走不动。我不止一次的问自己:我还喜欢着足球吗?心中的回答只有一个:没错,我很喜欢!既然喜欢,那就没有什么困难让我放弃。

时光飞逝,物是人非。队友走了一批又一批,教练换了一个又一个,只有我坚持下来了。因为我热爱足球,我有着我的足球梦。在大家的努力下,我们球队在一项赛事中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我们全体队员捧着奖杯拍了一张合照,期中笑的最灿烂的就是我。

人若无梦,则定无成,遇难则退,事亦难成,怀大梦,再加努力,则天下事易成矣。而我就是那个怀揣足球梦,并且为了我的梦想而付出的人。

我很喜欢作文(篇2)

我很喜欢我的同桌作文

她,一双水汪汪的小眼睛,头发乌黑发亮,嘴巴和鼻子小巧,头很小。知道她是谁吗?她就是我的同桌—张莉。

哈静是一个天真、可爱又文静,整天笑嘻嘻的小姑娘。她非常喜欢学习。她上课认真听老师讲课,一句悄悄话也不讲,一个小动作也不做。老师提出的.每一个问题她都不会放过。到了下课时间,别人都出去玩了,只有她还在教室里看书。每次写课堂作业时她都一丝不苟,安安静静的认真写作业。同桌的她是多么喜欢学习呀!

哈静还有点淘气,是个开心果,经常把我们逗得捧腹大笑。每当我不开心的时候,她总是想办法把我逗乐,我一看到她那滑稽的样子,就忍不住开怀大笑,一下子就把烦恼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她还热爱劳动,只要座位底下有纸,她就捡起来扔到垃圾筐子里,我每次都看见只有她的座位底下干干净净、毫无一丝纸片。有时不该她扫地,她也拿起笤帚帮助别人扫地。我的新同桌真勤快。

她的优点可不止这些。关心和帮助别人时,她从来都表现的那么积极。有一次我遇到一道关于数轴的数学题,四个选项中我认为有两个是对的,左思右想之后,我还是拿不定注意,于是去向她求助。她热情地帮我分析了一番,我还是不太懂,她又去请教老师,回来后她又耐心地给我讲解,直到我懂了为止。

这就是我的同桌,我学习的榜样。我敬佩她,所以我喜欢她!

我很喜欢作文(篇3)

喜欢是放肆而爱是克制,真的是这样。你爱他为了他你可以做很多事情,你喜欢他却只希望他来满足你的渴望。喜欢一朵花就想摘掉它而爱上一朵花是爱护它。爱是喜欢的升级,喜欢一个人还太浅显,而爱一个人却那么深刻,宁愿自己不开心也不会让他受委屈。爱一个人也一样的,喜欢不一定要占有,爱也不一定要拥有,有时候放手是另一种方式去爱。

喜欢可能是一个眼神的波动,而爱中却花费了无数时间和精力。爱一个人大概就是为了和他在一起哪怕最后只剩下的回忆,哪怕全世界都反对,也会坚持到整个世界都暗淡无光,都会执一盏小灯在回忆中等着他。喜欢一个人只是想占有但可以控制自己,而爱一个人真的很难控制的,人不见心却不能不见。真正爱一个人一定是想拥有的。有些人终其一生是无法在一起的,但也不会忘记。有的爱明明没结果却始终不敢忘怀。

喜欢这种东西捂住了嘴巴,也会从眼睛里跑出来。思念入髓连梦境都不愿意放过你。没有说出口的思念,最后都变成了黑眼圈。真正入了心的人是根本忘不掉的。世界上最短的咒语就是他的名字,即便过了很久偶然间听到还是会瞬间天塌地陷,也许那就是在心上的一个烙印。喜欢一个人就算捂住了嘴巴,也会从眼睛里跑出来。尽管忍住了说不爱你,却藏不住不能不想你。原来爱情从来有心不由人。

我很喜欢作文(篇4)

自从我走进班级的第一步,自从我看见你的第一眼,我,就很喜欢你。

我的成绩并不好,从入学考试就能看出来。此后,每次考试我都托班级的后腿。我们班是好班,四班是我们最大的竞敌,如果不是我,我们班的平均分比四班高。我也想把成绩提高,但是不知为什么,我总是学不进去。我也想和你促膝弹心,但每次看见你忙碌的背影,我只能悄然离去。时间长了,我便学坏了。我曾经放了学不回家,害得你八九点钟还四处找我。第二天,你就找我谈心,你很伤心,说以后会经常找我谈话,可我一句话也听不进去,仍然不学好。成绩也越来越差。

但是,那一次你也原谅了我,让我不再自甘堕落。

记得,在一个阳光灿烂的星期二,欢乐的校园里没有我的身影。我逃学了。你们四处找我,两天以后,我重新回到了学校,自然也受了处分。你找我,问我为什么。我说,我很孤独。事后,我才知道那天自习课你让我去英语老师那里补课,你跟全班同学说不要疏远我。

经过了这次,我暗自下决心要好好学习,哪怕是为了你。总之,一定不能拖班级的后退。此后,每一天我都去你那里补课。你也为我的改变感到开心。成绩慢慢在提高,现在,我有勇气把我的作文登在电脑上,全都是因为你的帮助和鼓励。

我很喜欢作文(篇5)

那时,我十五岁,她也,十五岁!

我们的相遇如果不能用“缘分”两个字来形容的话,我还真找不到更恰当的词语来描述,仅仅是因为同一个爱好,同一个兴趣和同一个崇拜的明星,我们便相识了。她告诉我:“她很喜欢科比,她很高兴和一个同样喜欢科比喜欢篮球的人做朋友。”这句话令我感到一丝震惊,我第一次知道女孩也喜欢篮球,也喜欢整天“打打杀杀”的篮球明星。

她长的很可爱,真的很可爱,有时我竟会偷偷看她几眼,尽管是几眼,但我心里会有一种甜甜的感觉。慢慢的,我开始沉醉于和她在一起的时光,他也好很开朗,但有时也会有少女的羞涩。就是这种琢磨不透的性格,让我陷的越来越深。

本以为我会和她像小说里写的一样,会渐渐对彼此产生好感,可有时发现,现实和幻想总有一段很长的距离,她把我只不过当做朋友而已,那种最简单的朋友。

我不甘愿就这样下去。终于,在一个安静又显浪漫的夜晚,我向他表白了,她看了我很久。最后,她没说一句话就走了!

我知道自己被拒绝了,人家女孩子为了不伤害自己宁愿一直拖着,不过她不知道,越这样拖,我越显不安。有时候,我会觉的如果当初不和她相识的话那该多好。至少,我整天不会胡思乱想着!

时间就这样在一天天被我们遗忘,她和我仿佛成为了最熟悉的陌生人,自从那件夜后她就没有和我说过话。哪怕,只是一句普通的问候!

突然有一天,我收到了一封信,一封没有寄信人的信。打开一看,记忆,又一次回到那年夏天——

寒:

收到这封信步要去猜是谁写的,因为这部重要

当初,你和我在一起的时候我就偷偷喜欢上了你

不过,我更愿意把这份喜欢埋在心里

毕竟,我们还不够成熟,有很多事,都还不懂

你对我说喜欢的那个夜晚

我早有预感,之所以不对你说一句话

是因为我怕

我怕我也说喜欢你以后

你不会再像以前那样对我了

你会像很多相爱的人一样

最后都会分手

我也会怕你会有天说不喜欢我,然会把我甩掉

所以,我希望你会像刚认识我时那样对我

会逗我笑,会给我讲故事,会说我是个没头脑的家伙

不过很可惜,从那以后

我们便不说话了

给你写的这份信

没有什么特殊含义

我只是想告诉你

我也曾,深深喜欢你

我很喜欢作文(篇6)

舞蹈团那边的事,要怎么说?你还喜欢舞蹈吗?这句话,在过去的几个月里我听了上百遍甚至上千遍。

九月份,我就是一名真正的八年级学生了。八年级,小初三,认为中考还很遥远的我们也有了紧张感。

辛辛苦苦考进的舞蹈团真的能放弃吗?舞台上的明媚真的想放弃吗?从小到大印在心底的梦想真的愿意放弃吗?

思绪随着时光穿梭,一束洁白的光让我想起了幼时的情景。懵懂的孩童穿着肉色的舞鞋,雪白的丝袜,酒红色的练功服包裹着稚嫩的身躯。望着镜中,盘着头的自己似乎像极了在舞台上高傲得像只天鹅的舞者。

一见倾心。我很喜欢跳舞哦。逢人就这样说。那时的我从没有想到在十年后,竟要做出这样一个两难的选择。

多少次,为了聚光灯下的惊鸿一瞥,五六个小时不知疲惫,脚底跳出水泡,连走路都困难。夜色降临之际,舞蹈房里依旧明灯晃晃,汗水凝成了珍珠,颗颗晶莹。发丝被浸透,鼻尖沁出水珠,一秒一个的下腰和十几分钟的开腿,踢腿,将娇生惯养的我硬生生磨成了不喊苦不喊累的舞者,一个动作摆了半天,胳膊发酸,双腿发痛,连腰都挺不直,一首乐曲听了成千上万遍,一套动作跳了成千上万次。老师冰冷的眼神,无奈失望的摇头,我的心都跌到了谷底。绝望地趴在地板中央,天花板上的吊灯发出惨败的光,我贪婪的呼吸身周的氧气,真想沉沉地睡过去。

放弃吗?不放弃,我不会放弃的。我怎么舍得将我的宝贝随随便便扔进岁月波涛的河流中,她曾带给过我无数希望和肯定自己的决心。

是的,最终,我没有放弃。很幸运,父母尊重我的决定。我再一次走进练功房,暖黄的灯光照例像阳光一般洒落,我的心沉寂下来,随着缓缓奏响的音乐,轻盈迈步,双手柔软地舞动,肌肉和腰身勾勒出优美的弧度。舞鞋在地板上摩擦,画出一副名画。那么平凡的舞衣,此时也化作了精美的华服,温顺地与身姿一起,温柔地在空中抚过。巧笑倩兮,若化茧成蝶,翩翩起舞。眼前的景色不再是练功房的明镜,是我独享的景色,是连绵群山之间一条潺潺溪流,清澈见底,河岸野花星星点点,宛若天间星辰。

没错,我很喜欢,很喜欢舞蹈。

童年偶然交织出的梦境,我用光阴守护了十年,她是我心底无法磨灭的美好。对她的爱磕磕碰碰,因而细水长流。

我便用华美的舞姿,欣赏这份热爱。相伴芭蕾,舞蹈被自我认知。在时空中点亮属于自己的光芒,岁月会留下精致的记忆。此生,以芭蕾为度。

我很喜欢作文(篇7)

我很喜欢我的妹妹俏俏。

一天我看见俏俏自己下楼玩儿,我就说:“俏,过来,是不是没人给你玩儿?”俏俏点了点头。“姐姐给你说相声啊!”

“小马虎考语文。平时马马虎虎,考试笑话百出,我们的马小虎啊!同学们都叫他小马虎,怎么叫他小马虎?马虎呗!这次考试老师把卷子发下来,他就冲我打手势。干什么呀?向我借铅笔呀。他的铅笔呢?忘家。”

我刚说到这儿,俏俏就说:“真好听!姐姐你教我!”我说:“长大了我教你。”俏俏说:“好!”我又问俏俏长大后的梦想是什么,俏俏说:“说相声给爸爸妈妈听,给哥哥姐姐听。”

我高兴地笑了!我知道她一定很喜欢让我说相声给她听!

我很喜欢作文(篇8)

“初中作业量增加了,我们把口琴停了吧!”妈妈不容商量地对我说。我知道,妈妈是心疼我才想让我放弃口琴。

想起六年前,我才是个幼儿园的小不点,听到口琴中传出的优美旋律,觉得太神奇了,便缠着妈妈说要学,妈妈说,口琴是小乐器,不会被人关注,但我坚持要学,她问:“真那么喜欢吗?”我坚定地回答:“没错,我很喜欢。”

任何乐器的学习过程都是艰难而枯燥的,口琴也是如此,为了提升速度,反复练习快速爬音,嘴唇要不停地在口琴上左右移动。冬天,干燥的嘴唇碰到冰冷的口琴,常常被黏住,有时甚至磨出血来,但即使如此,我仍然坚持着,因为我自己的那句承诺:“没错,我很喜欢。”

不知不觉中,口琴已经陪伴了我五年,它就像我生命的一部分,陪我经历了辛苦,也为了带来了很多荣誉,我也骄傲地成为了豫园成人乐团最小的成员。就在不久前的音乐会上,我骄傲地站在领奏席上,音乐响起,我缓缓举起口琴,琴声如流水般缓缓流出,时而舒缓,时而激昂。颤音、手震、五度、八度,我熟练地展示着各种高难度技巧。此时,我仿佛化身一直小鸟,在天空自由地飞翔。在我身后,整个乐团的老师在为我伴奏,他们用琴声鼓励我、支持我、肯定我。一曲莫扎特的《F大调浪漫曲》在如雷的掌声中完美谢幕,那热烈的掌声久久回荡在座无虚席的音乐厅,也久久回荡在我心中…

“妈妈,我可以少休息,但不能放弃口琴。”我抬起头满眼泪花,却坚定地看着妈妈。

“你就那么喜欢吗?”

“没错,我很喜欢!”只有坚持过,艰苦过,享受过才会收获真正的喜爱;而人的一生,若能有一样真正喜欢的事物一直陪伴,将会多么幸福。我一定会将我的喜欢坚持到底!

我很喜欢作文(篇9)

你还喜欢葫芦丝吗?老师将我单独留了下来,教室独余依稀还在悠扬的葫芦丝声,我和老师四目相对。

学习葫芦丝四年,该因为繁忙的校园生活和大量的补习班而停下吗?每两周的葫芦丝课也经常缺席,一下子对乐谱的韵律也生疏不少,我还喜欢吗?放弃了,会为此感到后悔却无能无力吗?

与葫芦丝的相遇,也可算是缘分吧。小时候,有事没事就上七宝老街溜达一圈,走过小桥流水,无意中听见那扣人心弦的声儿,一会儿如同野狼般高亢激昂,一会儿如溪水般欢快跳跃。趴在胡同的窗上往里张望,葫芦丝、乐谱架,再看看里边的人儿,气质非同寻常。他们手指在葫芦丝的洞口上跳跃着,仿佛是舞动的精灵,美得如同雪白的天鹅在乐谱之间自由的创想,毫无一丝拘束、一丝害羞。葫芦丝的美,确确实实惊艳到了我,深深迷恋,久久不愿离去。

回去后便缠着妈妈要学葫芦丝。她问:真的想学吗?练习乐器可是要吃苦的,你能坚持吗?没错,我很喜欢!小小的我竟毫不犹豫的回答道。

很苦,确实。初学便是那毫无趣味、断断续续的音符练习,我先将食指与大拇指轻轻搭在两个小洞上,嘴巴贴紧吹口,用较缓的气流吹出咪这个音,接着另一只手再练习一遍,再练习一遍长音练习索然无味,往往课程还未过半我便迫不及待地看向时钟盼着早点下课。那音符拖着长音,根本吹不出美妙的乐曲来,连一句一段也无法顺畅的连接,无休止的练习让人心烦意乱,初见时对它的迷恋也不像往常那样了忽而,我又想起了那学姐优雅的演奏,那乐曲韵律的美。于是苦闷中我得以坚持,正因为自己内心深处的呐喊没错,我很喜欢,我要坚持下去。

光阴如梭,现在的我已经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地吹出小曲儿来了,我会想着那流逝的时光,想着那曾经拥有过的光彩,清风明月,指尖飞舞,脚不由自主地打着节拍,幻化作一道光芒划过心间。没错,我喜欢葫芦丝,很喜欢我终于将嘴边的话说出口,话音刚落,转头拾起,指间奏响了《蓝色的乌巴拉》,脑海里一片欢快跳跃的音符,乐曲时而悠扬,时而轻快;奏响了《金色的孔雀》,乐曲抑扬顿挫,金色孔雀的羽毛熠熠生辉,光彩夺目。

因为喜欢,所以坚持,不要轻言放弃,只要坚持,那终将会有收获。葫芦丝---这不仅仅是初见时的惊艳,更是未来岁月里漫长的陪伴与坚持。

教室里的葫芦丝声依旧在悠扬没错,葫芦丝,我很喜欢。

我很喜欢作文(篇10)

“你还喜欢小提琴吗?”

妈妈静静地站在我的身后,琴房里回响着她带着冰的声音。

学琴多年,该因为繁忙的学习而停下了吗?连每周一次的小提琴专业课都常缺席,拉出的曲子了无生机,还喜欢吗?放弃了,会感到痛苦吗?……

猛一回头,琴房空无一人……

我曾经是那么爱小提琴。邂逅小提琴,那是很多年前的事了吧。依稀记得当初妈妈带我去琴房,是为给我报名学钢琴的。谁知墙上挂着的一把琴深深吸引住了我。它是由木头制成的,琴的表面刷着一层暗红色的闪闪发光的漆。暗红色的光芒衬托出它优美的身段,显出它古朴典雅的美感。我轻轻拨动一下琴弦,她的回声绕梁不绝,如同天籁。

“你喜欢小提琴……”,“没错,我很喜欢”。

顺理成章,妈妈推掉了钢琴班,把我推进了琴房。

是苦的。为了练习夹琴,常常一站就是半小时一小时。我的脖子又酸又痛,即便是寒冬,也常常汗湿衣襟。是累的,小提琴四根琴弦粗细不一,琴弓要拉准,手指要按准,这真是太难了。我常常是顾到了拉弓,顾不到按弦。发出的声音一点也不悦耳有时像乌鸦叫,一堂课下来,手指已经麻木没知觉。但我坚持下来了,只是因为我喜欢。由于贪玩,我有过想放弃小提琴考级的念头。有一次由于长时间不摸琴,手指越发不灵活,老把低音拉成高音,连最简单的颤音也拉错了,严厉的老师终于忍无可忍,劝我不要这么折磨自己。而我,而我,干脆在上课时哭着跑了出来,然后继续慢慢走回琴房,夹起提琴……

于是得以坚持,正因一句儿童的承诺——我爱着小提琴。

光阴荏苒,乐曲在经年不息地发酵。在我房间最显眼的墙上,挂着一张奖状和一张照片,每当我心情烦躁时,我都会看看它;每当我有什么好事时,我都会和它分享;每当我伤心时,我都会抱着它,向它倾诉。它就是我小提琴的考级证书,我最珍藏的东西。现在的自己已经可以毫不费力地拉一些高难度曲子,可曾几何时,笑容却渐渐消失——

考试越来越多,月考变成了周周练。琴房只是偶尔光顾的地方,我的生活照常进行下去,只是唯独少了那让我心烦意乱的却又熟悉的声音,我一开始的好心情,渐渐变得空落落的,我开始不适应了。做完了一天的作业躺在床上,一闭上眼,眼前便浮现出练琴时的样子,有快乐的,有悲伤的,也有痛苦的。我一下子睁开了眼,发现我的眼睛湿润了,一股热流从我的脸颊流过……

重回琴房,耳边传来阵阵琴声,是我最熟悉的《G大调进行曲》。手里的小提琴琴背上优美的曲线与虎皮纹相得益彰,琴头上精美的镂空花纹优雅而不失庄重,在灯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

“你还喜欢小提琴吗?”不知什么时候,老师和妈妈已经悄悄站在我的身后。

“没错,我很喜欢”旋即眼泪落下,泛若不系之舟。

如果人不怀揣着过大的梦想,便也就有无法达到的远方。它绝不仅仅是初见的惊艳,而是漫长的,只能用毕生来倾注的爱。

因而,我在这份爱中重新拨动琴弦。我感觉到成功离我近了,近了……

我很喜欢作文(篇11)

书是人类文明的“成长果”,是开启金色只是大门的钥匙,书——————伴随我们成长,教会我们糊口,还能学以致用。

我家有良多书,厚厚的《民间神话故事》,薄薄的《谚语》和不薄不厚《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从书中我知道了良多名言,谚语道理还有歇后语。

有用的书就像教会我们有用的道理,告诉我们做人,做事,做榜样。自理,谦让,真,善,美,丑,过了不久,我养成了一个我爱读书,我身边的人也爱读书,书中的只是无限无尽。

冰心奶奶曾说:“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小时候我们要当真学,早学。不然长大会后悔,想学已经太迟了。

读书吧,书中的聪明不会停留,书中的只是无限无尽。书———————是一位缄默沉静的老师,她肚子里的学问可不少呢!

我从书中“听”到莎士比亚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对我这少年好似永无止尽,但糊口处处有书籍的身影。

我爱读书,书中的憧憬好似我身临奇境,我读书时会聚精会神地投入到书籍里面去。

我很喜欢作文(篇12)

我很喜欢站在晴朗的天空下,抬起头仰望天空,苍蓝的天壁总是可以给我向前的勇气,白色的云块是甜甜的棉花糖。而现在我喜欢看深邃的夜空,无尽的黑暗,包含,隐忍,流下的眼泪也没人会看见。

我很喜欢牵着手在马路上乱踩,看梧桐树叶一片一片的掉落,慌慌张张的,铺满整个路面,认为他们是为了遮住一个大大的秘密,可每当我扫开落叶,看到的却总是那不变的柏油马路。而现在我喜欢一个人,在庭院清亮的阳光下,坐在摇椅上慢慢摇,细数我的别离,思念,等待。

我很喜欢趴在床上,看一页又一页的小说,看里面人物的欢笑与泪水,陪他们一起幸福与孤单。而现在我喜欢坐在教室,做一张又一张雪白的卷子,想一道又一道复杂的难题,或许当我想出答案,心脏会有一瞬间充满甜蜜。

我很喜欢夏天的炎热与喧嚣,因为那让我感到真实。当看到汗水和泪水交融,落到滚烫的地面,然后迅速蒸发,了无痕迹,我会觉得好放松,什么都没有了。而现在我喜欢冬季的雪天,带厚厚的手套,数六个角的雪花,寒冷里的一个阳光般笑容,可以让我感到温暖良久。

我很喜欢笑自己的笑,哭自己的眼泪。充耳不闻外面的喧闹,内心狂热,我和我,不寂寞。

我很喜欢作文(篇13)

我还是,很喜欢你。

在我遇见你的第八年,我发现我对你的那种喜欢还是一成不变。我在银屏上第一眼看到你,你还是《佳期如梦》中不起眼的叛逆少女。而如今,是金子总会发光,现在的你,早已从丑小鸭蜕变成了白天鹅。你从配角走向主演,靠自己,性格讨喜,不会矫情做作。

我喜欢你的真实,你是那种直来直去的性子,虽然有时候会很突兀,但是没有恶意。你和谢娜撞衫你补的刀,我至今忍俊不禁。你的真实,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尊重的修养。坦诚相待,不藏不掖。吃是你的爱好,你是一个很可爱的吃货,每次拍戏,剧组都会怕你把道具吃完。你的吃相很可爱,虽然没有这么多的形象,但是我喜欢你的真实。

我欣赏你的朴素。你是我见过最纯朴的女星,没有架子,手机壳,衣服从来都不是什么名牌。二十块钱的手机壳,一年两千块钱的化妆费,八十块钱的裤子。过惯了没有钱的日子所以才害怕贫穷。你为家乡做建设,为那些贫困的孩子募捐,我们都看在眼里。你回家的时候,没有一点谱,素颜。因为你说,怎么来的,就怎么回去。你现在身价过亿,是巴黎富豪榜上排名前十的富豪,但是过得却很节俭。你的存在大概是这个时代炫富里的一股清流,你的那一种朴素,却让人感觉到了你的不平凡。

我深爱你的刻苦。这么多年的连滚带爬,你的眼泪是我不曾看见的悲伤。你曾经说“英雄的出处,是来自于内心的强大,来自于对梦想的执着追求和你所从事职业的坚持与踏实,以及面对浮躁浮华的淡定和定力。”我喜欢你的这句话,我不知道在哪一段黑暗里,你哭过多少次,流了多少泪,但是你的毅力,是我必须尊重的勇气。你比谁都努力,而你的努力配得上你的幸运。从配角走到主演,这一路,你走了十年。

我想你幸福。前段时间里,你突然官宣,陪你走完下半生实在让我大吃一惊。不是我们议论过你所有的绯闻男友,不是那些年轻有为小鲜肉,而是一个比你大九岁的冯绍峰。或许年纪大的人更懂得照顾人吧,你选择了他,证明你是做好了与他相守的准备。我不知道他有什么好,同样也不讨厌他,但是我希望你们幸福。你不是一个莽莽撞撞的人,年龄越大对生活看得越淡,那些意气风发时的突然冲动早已经不是这个年纪该有的事情。经历过这么多的曲折离合,你终于遇到了你的顾二叔。其实也很失落,因为你以后就再也不只是属于我们了,你有家了,你会为你的丈夫付出很多,你会为你的家庭操心竭力。

你要幸福啊,我只是希望你幸福。

成长这一路就是懂得闭嘴努力,知道低调谦逊,学会强大自己,在每一个值得珍惜的日子里,拼命去成为自己想成为的人。

以后就别再这么拼了,你有了小宝宝了呢。你要成为一个妈妈了,一个名副其实的妈妈。以前的伤痛过了,你以后必须要对自己好一点。有时候我们总是在感慨你精湛的演技,说你演什么像什么,却忘记了。从马上摔下来的腰,至今还疼,拍戏落下的伤也一样不少,怎样也数不清的伤痕。我也会有一点小自私希望你不要这么拼命。我也想你像个小姑娘,偶尔忙里偷闲,偶尔陪着闺蜜逛街,而不是无时无刻的背着剧本。我也想你像一个小公主那样耍耍脾气,任性一次,不要这么事事都在为别人着想。

我还是很喜欢你,像河里的游鱼细石,清流见底。

喜欢你的第八年。

我很喜欢作文(篇14)

今天微风习习,大朵大朵的云彩遮住了太阳,这让大地减少了许多炎热。

我们全家打算今天去海滩游玩。刚听到这个消息,我高兴的满脸放光,我早就期待去海滩了。

到达沙滩以后,金黄的沙子,首先映入我的眼帘。我脱点鞋子,赤脚走在海滩上。仿佛有千万根小针在扎我,但是没有痛的感觉。

我躺在海滩上,闭上眼,聆听着海浪拍击沙滩发出的声音。海风向我吹来,阳光照耀着我,真是无比惬意。

接着,我用铲子把沙子堆成各种东西:小狗、房屋、车子……我还挖出了一个大大的坑,里面简直可以躺下一个人。

玩腻了沙子,我就去拾贝壳。我拿起铲子,把沙子一点一点地挖起来,每一铲都要细心看看,才能发现贝壳,半个小时后,我拾到了几枚大贝壳和很多小贝壳,我把它们放进瓶子,准备带回家当做装饰品。

黄昏,火红的夕阳照耀着这片海滩,使它变得更加美丽。

我们准备回家了,我依旧恋恋不舍,紧紧地抓住一把沙子,看着沙子从指缝间流逝。

我很喜欢作文(篇15)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题记

我还喜欢古筝吗?我真的该放弃吗?我不止一次这样问着自己,望着手边因为太用力而崩断的琴弦,我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思绪随着时光穿梭,回到了我初见古筝之时,那时,桂花正开的旺盛,空气中都弥漫着香气。一位女子正坐在桂花树下,手指在琴弦上飞舞,琴声像泉水叮咚,但又带着忧伤,好似那山谷的幽兰,却也不少那份气概,让我深深陶醉其中。我回过头对妈妈说道:妈妈,我想学这个。

刚开始学的时候,是苦的,是累的。孩童坐在琴凳上,挺直了腰板,手指不断地在琴弦上舞动着,练习着最基本的指法,琶音,遥指,轮指,期待着自己能够弹出像记忆中那位姐姐一样的美妙乐曲。

多少次,为了老师的一句夸奖,为了聚光灯下的那次演出,五六个小时不知疲惫,手指磨出水泡,一碰东西就会有钻心的疼痛。夜色降临之时,房间的灯依旧亮着,从房间内传出悠扬的琴声,额头上的汗一滴一滴落在琴上,有几滴糊了我的眼睛。连贯的遥指和轮指,没有杂音的勾托抹托,将从小没有受过苦的我,磨炼成了一个真正的舞者。曲子中的一段单独拎出来练,练得手指酸胀,眼睛发花,一首乐曲弹了成千上万遍。老师叹息的语气,无奈的摇头,我的心跌倒了谷底。

我该放弃吗,我还喜欢吗不,我不会放弃的,我很喜欢古筝。我不愿意我的热爱因无法坚持而不得始终。

没错,最终我还选择了继续,我再一次坐在琴凳上,重新带好指甲,窗外的阳光洒在我的身上,窗外的桂花正开的旺盛,香气弥漫入房间里,我的心沉寂下来,再次弹起那支熟悉的曲子,手指再次拨动琴弦,奏出美妙的乐曲。眼前的景色似乎不再是房间的景,是连绵群山之间的潺潺溪流,流向山脚,永不回头。

因为幼年时期的那份心动,那份渴望,我守护了十年,它也深深烙印在了我的骨子里,成为永远不会随时间褪去的坚持与热爱。

没错,我很喜欢古筝,以前是,现在是,将来也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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