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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篇1)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爱丽丝梦游仙境》。

书中的主人公爱丽丝在一个中午与姐姐读书时,意外地走进了书中的世界。在那里,她经历了许多奇怪的事。并还结识了会说话的兔子,以及会动的扑克牌。当她醒来时,才发现这原先是个长长的梦。

合上书本,我揉了揉疲惫的双眼。我觉得爱丽丝好幸福,能够进入书的世界,即便那是个梦。

想起爱丽丝刚刚掉入书中,我以为她会像一般女孩子大哭大闹,没了主意。但我想错了,她反而把自我的坚强与乐观呈现给读者,让我们明白了主人公并不是个懦弱胆怯的小女生。而后面在与扑克牌士兵和王后的交流中更显出了她的聪明和勇敢。

爱丽丝就是这样一个女孩,让我们看了她的故事后不由得去喜欢她,去因为她经历的跌宕起伏而心跳不止,去因她的逃脱困境而喜上眉梢。

也就是这样一个女孩,让我想到了我自已。我也有自已的梦,也以前沉醉在梦境中的喜悦或哭泣中。我以前以为梦想是那么的遥不可及,因为梦想和现实总是有差距的,梦中的仙境究竟有多远?我真的能走到伸出手就能够触摸到的地方吗?

不知什么时候天空已挂满星辰,低头看手中已经被自已抓了很久的《爱丽丝梦游仙境》,卦面上的爱丽丝笑着和姐姐坐在红红的枫树下,枫叶红通通洒了满地……我不由地笑了,和爱丽丝一样的笑,她能够勇敢乐观,为什么我不能够?梦境虽然遥远,虽然并不真实,但是心却是真的,只要有心,什么事做不到呢?

此时,我再次仰望天空,眼神不再迷茫。北方的北斗星将会随着季节而改变方向,而人生的方向不会因为时间而改变。爱丽丝已经从梦中醒来,而我的梦想,则是刚刚开始。

读后感(篇2)

近日我细读了由吴甘霖先生所著的《做最好的党员》一书,颇有感触,书中那些有血有肉、有情有义的优秀党员事迹让我颇受教益,我想今后的日子里能自觉学习,以实际行动争做像他们一样的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不失为一份我献给党最好的生日礼物。

《做最好的党员》值得一看,并能促使我自觉学习的有两点:一是这本书案例鲜活,书中例举的学习榜样不再是“高、大、全”式的人物,而是有血有肉、有情有义的普通人,使人萌发学习的动力;二是书中讲到怎样学时,不直说应该怎么办,而是分析面对实际工作中的困难到底该怎么办,使人涌现学习的激情。

书中例举的优秀党员都是普通人,有我们一样的喜怒哀乐,他们的优秀点滴使人萌发学习的动力。他们之所以做得更好,是因为他们在处理问题、面临决择时,自觉超越个人情感,将对人民群众的服务与奉献,落实到自己的日常工作中。如优秀党员沈浩逆中国古话“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而行,在人民群众殷切呼唤他时,他不怕人往低处走,义无反顾地从省厅下到安徽小岗村担任村官,一干就是六年,工作中遇到“小我”“大我”的矛盾时,他也痛苦流泪,但最终选择了“小我”向“大我”让路,他的忘我工作使小岗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样有人性的党员,我们学习起来就觉得值。又如优秀党员王争艳在一位肝炎患者呼吸骤停时,毫不犹豫地俯下身去,口对口给病人做人工呼吸,当别人问她“你不怕传染?”,她的回答是:我当时“什么也没想”,“也来不及想”。这就是一位医护工作者对人民服务的“不由自主”,“全心全意”,在任何岗位服务人民大众的8000万名党员只要都有这样的职业素养,这样的发自内心的行动,群众还会不满意!

读后感(篇3)

在大四临走的时候淘了许多书,不为别的,只为看到他在地摊上时心里的一念,加之能用两折买到正版的几乎全新的书,何乐而不为。

收拾着大三的疲倦,于今日踏上回家的火车,拾起当时在梧桐树下淘的余秋雨的《山居笔记》。记得初始余秋雨是高三的时候,班里许多人喜欢他文字的厚重,《文化苦旅》在同学中甚为流传。许多人在作文时也会适时引用他对于废墟的感慨,来增加自己文章的深度,虽然无法驾驭,但是至少让我们从一个更深的角度来审视中国的文化。

一直很感激我的高中,在高三甚是紧张的时候,我们班主任(化学老师),语文老师还鼓励我们多看杂志,多看新闻,在我们高三的时候,出现过对《画皮》的深度探讨,对《东京审判》的理性辩论,有过同学之间为宝玉与众多红颜之间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争得不亦乐乎。甚至在高一的时候,我们语文老师用了好几节的时间带领我们去慢慢赏析《东风破》。如今忆起当初之教学,我虽未选择了文科,然时不地想念起高中这种看似离经的都学,其实才是语文的真谛。

本期望着大学是一个让我们更加广阔的天地,然事实远非如此,经过三年的流放,逐渐意识到天天喊着构建综合性大学的人们,正把我们培养着一个个机器,有时我更想回到高中,回到那种我们整个班级56个一起看《红楼梦》的日子,一起眺望大海畅聊抱负的日子。只是一切都无法回退。大学三年,我们一学期最多只有一门有关中国文化的课,俗称文华素质课,是将近两百人一起上的,还是安排在晚上,其地位可想而知。

在这些课中,我惟一还显年少轻狂的,应该就是逃了一学期自己不想上的课,跟着当代中国历史的老师去感受那场只过去几十年,却令我们显得那么陌生的浩劫。我只是一个听讲者,没有资格作过多感慨,只是震撼于人性的泯灭竟可以达到如此之地步。

似乎扯得有点远,不过在火车上,我也是一直瞎想的,捧着《山居笔记》看一会儿,心绪万千,就毫无目的地将目光投向窗外,任思绪飘飞。我也不知道作为一个已经被工科磨了三年的我,会于今天焕发如此之多的感想,并有记之于文字的冲动。

似乎《山居笔记》是继《文化苦旅》之后的又一力作,就这么边看边胡思乱想,一天下来,我还把这本书看完了,还萌生了如此之多不相关的想法。

读后感(篇4)

一个乡村妇产科医生的人生经历,“姑姑”继承衣钵,开始在乡村推行新法接生,很快取代了“老娘婆”们在妇女们心中的地位,用新法接生了一个又一个婴儿。

“姑姑”接生的婴儿遍布高密东北乡,可丧生于“姑姑”之手的未及出世的婴儿也遍布高密东北乡。反映新中国近60年波澜起伏的农村生育史,描述国家为了控制人口剧烈增长、实施计划生育国策所走过的艰巨而复杂的历史过程。在用生动感人的细节展示乡土中国六十年波澜起伏的生育史的同时,毫不留情地剖析了当代知识分子卑微的灵魂。

对于没看过这本书的人,谈论故事情节与写作手法是很无趣的。甚至有人说:只有农村题材能拯救中国文坛了。这句话如同放屁,愚昧程度达到下限。文学应该是对某一时期社会状态的反映和反思,是一个国家的精神支撑。号称五千年悠久历史的现代中国,何以培养出说这种话的人——

计划生育在最初推行的那些年里,尤其是在广大的农村地区,曾对无数女性造成了极大的痛苦。由于政策的坚决与残忍,如果写成一本书,这本书一定是鲜血淋漓,然而这些痛苦长久以来被人们所漠视。

不从天赋人权的角度上论证政府是否有权利干涉公民的生育,进而否定计划生育的正确性。这将会引来很多没有意义的争论,也不是莫言写这本书的本意。计划生育对于这个国家是正确的选择,但是我们仍需反思,是这个社会的知识分子理所应然要当反思的,如果这个国家的良心对此缄默不言,这将是一个没有希望的国家。

,在举国欢庆建国六十周年之际,莫言推出了自己的长篇新作《蛙》。这部号称“酝酿十余年、笔耕四载、三易其稿”的小说,无论从出版的时间来看,还是从试图表现“乡土中国六十年”的创作意图来看,都可以被理解为是作家尝试用自己的创作对共和国历史进行清理和反思的尝试。莫言的态度让人玩味,自始至终他没有说计划生育这项政策的任何不是。相反,他一直借用各种人的嘴巴说出这项政策的迫切性与必要性。

那些一定要生孩子的丈夫与母亲们反倒都是一些蛮横愚昧的村夫农妇。整个故事也没有对于政策本身做出任何评价,然而我们却能在正义与愚昧的矛盾中看到莫言想表达的。小说尾声流露出作者的取向:当姑姑退休以后,她陷入了深深的痛苦。她虽然做了正确的事情,但是作为一名接收新生儿的妇产医生,她也亲手杀死了2000多个胎儿。她的晚年痴迷于捏泥娃娃,捏了无数的娃娃。在她的仅存的信念里,每一个娃娃都是被她杀死的胎儿,都是有生命的灵魂,永远环绕在她的身边。

读后感(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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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熊住山洞读后感(一)

今天,我读了《小熊住山洞》一课,感觉小熊是非常有爱心的小动物。一年四季都不愿意砍树盖房子。它不会破坏大自然或其它小动物的家园。小动物们非常感谢熊家,还送给它们美丽的花朵。

我也想向熊学习,做一个有爱心的人,热爱我们的天性。

小熊住山洞读后感(二)

小熊谢谢你没有砍树造房子,如果你春天把树砍了的话我们就不能看到绿绿的叶子了,如果夏天砍树造房子那我们就看不到美丽的小花了,秋天砍树造房子我们就吃不到新鲜的果子,冬天如果你们砍树造房子鸟儿就没家住了。

小熊住山洞读后感(三)

今天我们学习了《小熊住山洞》,讲的是小熊一家想造一间木头房子,可是每一次当他们走进森林时,看到森林的美景,小熊就舍不得砍树。年复一年,他们仍然住在山洞里,没有砍树盖房子。森林里的动物非常感谢熊家,给他们送去一束美丽的花。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好好照顾树木并保护环境,所以我将从我自己开始,不要随意摘叶子和花朵。

小熊住山洞读后感(四)

今天学了一篇《小熊住山洞》的课文,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春、夏、秋、冬四个季节的不同特点。

我喜欢冬天。冬天我可以打雪仗,滑雪和堆雪人。

我喜欢春天,春天能让我看到各种美丽,鲜艳的花朵,绿草。但是现在这个城市被废气和垃圾污染了。看到这么美的风景真不容易!

我也喜欢夏天,夏天可以去海边玩水、沖浪,可以去沙滩堆沙子,也可以去游泳,吃甜冰淇淋,夏天真的很好!

我也喜欢秋天,因为秋天是收获的季节,我喜欢吃水果,在秋天可以吃到沉甸甸的水果!

春、夏、秋、冬四个季节我很喜欢,因为每个季节都给我们带来了不同的乐趣!

延伸阅读:《熊居洞》原文及学习要点

一、《小熊住山洞》原文

小熊一家住在山洞里。

熊爸爸对熊说:让我们砍掉一些树,盖一座木屋住

春天,他们走进森林。树上长满了绿叶,熊不愿意砍树。

夏天,他们走进森林。树上开满了花,熊不愿意砍。

秋天,他们走进森林。树上结满了果实,熊不愿意砍。

冬天,他们走进森林。树上有许多鸟,熊不愿意砍倒它。

年复一年,他们没有砍树盖房子。他们一直住在山洞里。

森林里的动物非常感谢熊家给我们送来了一束美丽的花。

二、知识要点

(一)读准字音

1、翘舌音:舍直束

平舌音:造

鼻音:年

边音:丽

前鼻音:砍满年

后鼻音:洞

2、初步认识多音字:结果结束

舍不得宿舍

3、区别: 直和真

(二)词语积累

1、能区分: 一束一束束的意思

读后感(篇6)

《教育漫话》读书心得体会

《教育漫话》拿来也只是粗略的阅读,不过或多或少也能领悟书中的道理,结合实际谈谈自已的感受。

一、《教育漫话》整体涉及三个方面的话题,按作者约翰.洛克的排列依次是体育、德育和智育。本书中首先提及的是体育,实质谈的就是健康教育。开篇洛克先生就亮出了他的观点“健康之精神寓于健康之身体”。围绕如何使儿童拥有健康的身体,洛克先生从“温暖、游泳、空气、衣服、饮食、睡眠、药物”等多方面进行了讲述。他认为第一件应该当是“无论冬天夏天,儿童的衣着都不可过暖”,因为“大多数儿童的身体,都因娇生惯养之故弄坏了,至少也受到了损害。”他指出,身体强键的主要标准在能忍耐劳苦。也许日本小朋友与中国小朋友一同进行的友好夏令营的案例,大家都早已耳闻熟悉了,面对中国孩子较弱的身体素质,我们的社会、学校、家庭是不是也该好好反思一下?看一看洛克先生给出的药方,“多吸新鲜空气,多运动,多睡眠;食物要清淡,酒类或烈性的饮料不可喝,药物要用得极少,最好是不用;衣服不可过暖过紧,尤其是头部和足部要凉爽,脚应习惯凉水,应与水接触。”多么简单易行,可是在我们现在的教育环境下,能让孩子做到几项?最近国务院又下发了《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共十二条,其中心还是要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而且要落到实处,应该要成为一种学校规范,学生的习惯。

二、第二个话题:德育。“教育上难于做到而又具有价值的一部分目标是德行””洛克先生从英国当时社会的实际,从培养绅士的角度出发,必须具备理智、礼仪、智慧和勇敢这四方面的道德品质。而这些“道德品质应该及早形成,那可是影响儿童一生一世的。”在我们周围经常可以看到一些父母对孩子的错误放纵不管,他们认为孩子还小,长大就好了,这恰恰是最危险的。洛克认为应该在儿童“精神最纤弱,最容易支配的时候”要让他们习惯于遵守约束,服从理智,免得以后难以纠正。当然需要注意的是,同时培养的习惯不能太多,否则,花样太多会把他们搞得晕头转向,反而不利于习惯的培养。在德育培养的过程中,榜样示范的作用不可小视。我们知道,孩子是很容易受外部环境的影响的,都爱模仿别人,特别是小学生。如果我们把他们熟识的人的正确的或错误的事情的榜样放在他们的面前,同时说明为什么美丽或丑陋,这种榜样的力量比任何说教的力量都大。当然作为教师我们还不能忽视我们自身的榜样作用,“倘若某件事情,你认为他做的是一件过错,你自己却做了,那么,他便一定会以你的榜样为护身符,那时你再想用正当的方法去改正他的错误就不容易了。”那么一旦孩子不慎犯了错误该怎么办?洛克指出,他认为惩罚应尽量避免,主张唤醒儿童内心深处的,触及心灵的荣誉感和羞耻心,因为“儿童对于名誉是极敏感的”,他们觉得被别人看得起是一种快乐。他们一旦懂得尊重与羞辱的意义后,对他的心理便是最有力量的刺激,“只有出自内心的羞耻心和不愿见恶于人的畏惧心,才是一种真正的约束”。

三、才是智育。洛克先生认为,相比于品质,学问不是最重要的。学问是应该有的,但是它应该居于第三位,只能作为辅助更重要的品质之用。所以本书中,把智育放到最后来谈。他首先提醒我们“应该极力注意,决不可把读书当作他的一种任务,也不可使他把读书看成一种工作。”一旦读书成为儿童的负担,他就会立刻讨厌它,哪怕他们以前本来很喜欢读书。应该把学习看做是一种游戏、消遣,把它当作一件做了别些事情以后的`奖励。这种观点,他在书中曾多次提起。在语文学习上,洛克先生是反对机械学习,反对靠文法学习语文的,他举了个例子:一个法国妇人教一个英国女孩学习法文,只是和她闲谈,一点不需要什么文法,只是口语,有了一两年的功夫,英国女孩就能把法文说得很好,读得很好了。主张重视儿童的兴趣,“因为儿童兴致好的时候,学习效率要好两三倍”,对儿童充满求知欲望的好奇心给予鼓励。在本书的最后,作者指出“每个人的心理都与他的面孔一样,各有一些特色,能使他与别人区别开来。两个儿童很少能用完全相同的方法去教导的。”对儿童的教育要根据儿童的不同特点进行,和我们的祖师爷孔子提出的“因材施教”是一致的。

《教育漫话》的教育思想主流是进步的,是值得今天的我们继续学习的。如这一段话,便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教育上的错误比别的错误更不可轻犯。教育上的错误正和错配了药一样,第一次弄错了,决不能借第二次第三次去补救,它们的影响是终身洗不掉的。”这样的话不能不让人去审视自己:我犯的错误会给学生留下什么影响,还能补救多少?总之即使是最普通的孩子,只要教育得法,也会成为不平凡的人。

读后感(篇7)

我最近看了龙应台的代表作——《目送》,想了很多……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的父女母子匹配只意味着你和他的命运是看着他渐渐远去,并在余生中离去。你站在这条路的尽头,看着他在路的转弯处渐渐消失。此外,他用背悄悄告诉你:“不要追。“

我们一生都在追逐别人的背影。然而,当你转身时,你会发现有人在我们身后静静地等着你。我们将永远有强大的后盾。他们不遗余力,并要求不返回,但我们没有真正给他们任何东西。当你一次又一次离开时,他们看着你的背影,从不挽留或后悔。你转过身看见他们了吗?

“时间是藏在黑暗中的一只温柔的手。事物从一种恍惚状态转移到另一种恍惚状态。“当你真的转过身来看着他们时,你的黑发就像墨水一样,但现在你的头发被雪覆盖了。岁月带走了他们的青春,但他们在脸上留下了痕迹。当你转过身,他们看着你,只是微笑,但谁知道里面的苦涩?世界上只有父母在等你,只有父母在默默守护着你,只有父母一直在关心你。

《目送》让我想到了我的家人,我的父母……

读后感(篇8)

《红高粱》是中国作家莫言创作的长篇小说。《红高粱》以抗日战争及20世纪30、40年代高密东北乡的民间生活为背景,故事中塑造的一系列的抗日英雄却都是正义和邪恶的化身。主人公余占鳌是一个热血汉子,身体里面充满了正义与野蛮。

余占鳌为了心爱的女人去杀人放火,并且霸占了之后成为他妻子的戴凤莲。余占鳌为报仇雪耻,苦练枪法,把曾经非礼过他妻子的土匪一网打尽。

余占鳌抗日,并没真正地认识到抗战的本质。余占鳌身上散发着十分鲜活的人性,但是在其身上也充满了野蛮与无知的兽性。

在小说中,莫言塑造了一个在伦理道德边缘的红高粱世界,一种土匪式英雄,他们做尽坏事但也报效国家,他们缱绻相爱、英勇搏杀,充满着既离经叛道又拥有无限生气的时代气息。

《红高粱》从民间的角度给读者再现了抗日战争的年代,展现的是一种为生存而奋起反抗的暴力欲。

《红高粱》是一部表现高密人民在抗日战争中的顽强生命力和充满血性与民族精神的经典之作。

读后感(篇9)

作者野夫,生于1962年,他生活的时代与他特殊的人生经历,使得他写的文字别有一番滋味,不扭捏,也不矫情,不缺青年的热血,也不缺中年的沉淀。《乡关何处》中,野夫将对故乡故人的怀念娓娓道来,语言朴实,却十分真诚、动人,笔下的每一个地方、每一个人物、每一个故事都镌刻着时代的烙印。

野夫从小就离开故乡,连梦境里都未浮现过故乡的模样。他中年还乡,早已无从辨认哪座房屋曾是他的居处,哪棵树是父母的手植。“故乡”一词于野夫而言,能唤起的所有感受,不仅是那一处的风景,更是因为那一曾经的所在,有着自己牵肠挂肚的故人。野夫笔下的每一个故人,都有着自己的命数,野夫常常感觉到,在冥冥之中,似乎真有某个神秘的力量在暗中编织着个体生命的运数。多年之后,想起这些故人,他依旧感到失语的疼痛,甚至流不出眼泪。

外婆,出身高贵,善良、慈悲、佛性、博爱,却一生遭遇悲惨。最让野夫感到遗憾的是外婆一生都在为子女儿孙奔波,最终也没能在心心念念的故乡安享晚年。外婆去世后,野夫去点坟灯,仍不愿相信死亡是不可逆转的,总想唤醒沉睡中的外婆。直至十年后,野夫破坟开棺,背负外婆的遗骨回到平原,终于完成了外婆回乡的遗愿。

大伯,一个被组织编织了命运的理想主义者。少年英姿勃发才华横溢投身革命,爱情也随之而来,但被人挑拨,阴差阳错,孤独终老。人生尽头,二人方知真相,见最后一面时,两个老人瞩望着对方的容颜,一时不敢相认。一生的期许、渴望、误会和寻觅,积淀了万千酸苦,真正重逢时却遗忘了语言。

幺叔,一生大起大落,从富家少爷变成皮匠,最后被驱赶下乡务农,却一直温和待人、不卑不亢,哪怕铜驼荆棘也无法磨去那些曾经的教养。对于这一点,野夫是非常佩服幺叔的。下放到村落后,幺叔在凌乱的村舍外搭建了简陋房屋,种上兰菊芍药竹林。纵然在穷乡僻壤,快乐也并没有减少。野夫曾与幺叔一起坐在山头,看着远村的炊烟渐起,袅袅散入暮霭之中,一如人世的一切功名利禄,转瞬云烟。若干年后,野夫才明白,正是那一幕那一刻,悄无声息地、根深蒂固地影响了野夫的人生观。

野夫的笔下,还有特立独行,穷而不贱,不苟言笑,善于谱曲,精通纬学的怪人李如波;桀骜不驯,不畏强权,奔波生计时仍然在工具箱里放着一本《楚辞》的刘镇西;游走在诗与刀之间,过着刀头舔血臂上刻诗的生涯,一边行走江湖一边构思诗画的王七婆。

很多人认为野夫太执着于回忆,执着于仇恨。柴静在这本书的序里写道:“野夫像一个遗老,总是沉浸在往事中。情感越深,创痛越烈。他一直为童年的恐惧羞愧,而羞愧渐渐熬成仇恨。这性如烈火的男子,认为轻仇的人,必然寡恩。写作是一种对抗,对抗外界的恶意,也对抗自己内心的黑暗。”她是理解他的。

野夫自己也说:“当日英雄渐白头,我常常想不起究竟是怎样在这个诡异的时代杀出一条血路来的。如果我们这一代悄然成灰,无声的埋葬自己,儿孙何以知道我们曾经历了怎样一个三刀六洞的时代?”。在他看来,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人仿佛从未存在过。遗忘比死亡更可怕。如果他不写出那片土地上的故人故事,故土上那些真切的荣辱悲歌就无人可知了,他若干年的寄生和成长就是一种虚无和负罪,到真正树老叶落时,他恐无根可归了。所以他必须将这些故事写出来,这样才有资格葬在家乡,落叶归根,而这便成了他余生的所有精神寄托。

我没有野夫那样的坎难人生和传奇经历,也无法写出血与泪的故乡故人故事,无法让我的故乡扬名天下,但我理解他,我也跟他一样,眷恋着我的故乡,在无数个深夜、无数次记忆中不断寻觅这个地方。

二十多年来,我辗转了七个地方,故乡在我的生命中渐行渐远,只剩童年的回忆。但我比野夫幸运,至少在记忆中是有着清晰的故乡模样的。

也不知从何时开始,不知是何缘由,我就变得爱回忆。是在车水马龙的街头看着人来人往时?是在声嘶力竭唱着一首歌时?还是在城市都睡去的寂静深夜里?不知是如何,总之,就是变得爱回忆了,从前的那些日子,老是被想起。记忆里的故乡是美的,池塘清澈透亮,树林郁郁葱葱,小禾青青,依山傍水,白云深处,炊烟袅袅。爷爷奶奶外婆去世后,在村口翘首以待的只剩下外公,路途遥远加上工作繁忙,我回故乡的机会愈加稀少,而今一年也难得回去一次。而每回去一次就会发现故乡与记忆中的差别越来越大,池塘变小了,树变矮了,村里小学拆了,新房建起了,儿时玩伴各有各的生活,越来越生疏了。在故乡待不了多久便想离开,但离开后又会开始想念,就因为它是故乡,不管故乡怎样变迁,它仍然集合了我对温暖、幸福的想象。

身在他乡,每当雨夜,看着窗外的点点灯火消失在雨雾中,听着雨打窗台,淅淅沥沥,滴滴答答,孤独感和飘零感油然而生,这种时候总是特别思念故乡。平日里从来不敢细听李健的《异乡人》,怕触动隐藏着的思乡的心弦。但乡愁,看似愁,其实更是一种幸福,因为它可以给人一种归属感。有故乡的人是幸运的,无论我走多远,我知道,我的根始终在那里。有回忆的人是富有的,在辗转难眠的夜里,若有故乡故人入梦,我总能睡得安心踏实一些。

归鸦背日,倦鸟投林,幸好有故乡,还能给心灵点上一盏温暖的灯。

不论是儿时还是现在,我始终认为,最幸福的两个字莫过于,回家。

读后感(篇10)

《牛虻》讲述了一个英国青年在生活的压迫、政治的打击下与封建教皇统治者斗争的故事。不可否认,牛虻的反抗路途是艰辛的:兄嫂排斥,女伴误会,无法接受的身份和不被人理解的痛心。但他并未因此消沉下去,而是努力地抨击封建社会,最后英勇牺牲。

这本书和中国或许没有多大关系,但其中的故事却反应了中国的现状。

现在的中国虽然看起来是个礼仪之邦,和平国家,但其中的深水有多黑暗、多腐败,无人说得清。中国立志要追上美国,成为一个最强大的国家,但那些高层知识分子有没有想过中国的内部多么混乱?

同样,中国人有没有反抗精神?答案是没有的!早上买早饭、面包是过期的。中国人会怎么做?当然是扔掉,重新买一个。从来就不想要反抗,总是算了。估计大多数人连消费者协会的号码都不知道吧!12315,五个数字,很难记吗?还是舍不得电话费?中国人的维权意识和反抗意况太差。

还有一些敢于反抗的人,我不知道他们在哪,但我敢肯定他们一定存在!虽然路途有些遥远,结局有些渺茫,但这些星星之火是中国的梦,也是我的梦。

读后感(篇11)

《平凡的世界》这本书,作者是路遥,他出生于一个动荡的年代,他做过许多工作,遇到过许多挫折,但最终当上了著名作家,谱写了那个时代,以及那一代人的青春。

孙少安与田润叶是这本书里的两个主角。他们两个人离感情那么近,却离婚姻那么远,终究也没个结果。“那时我们年纪小,你爱谈天我爱笑,有一回并肩坐在桃树下,风在树梢鸟在叫,不知怎样睡着了,梦里花落知多少。”他们从很小的时候开始,便是亲密无间的朋友,他们一齐吃饭要,一齐睡觉,一齐穿着开裆裤在广阔的天地里无忧无虑地乱跳,乱跑,唱着婉转的信天游。他们上了同一所小学,同一所高小。之后,润叶在省城上了中学,少安却因为家境贫苦自愿回家务农。他明白,这是他的职责,是他要走的路…他们两个人的差距愈来愈大。距离愈来愈远。长大成人后,润叶成了教师,少安成了农村社员一队队长。润叶与少安也互相看望,只是,没有小时候那种亲密无间的感觉了。直到田润叶的二妈坚持促成她与李向前的婚事。润叶这才明白,他一向都爱着少安,他却不明白。

润叶向少安证明心意后,少安一时没反应过来竟有些挪不开步子。他不明白,润叶是不是那个他放在心尖儿上的人,他只明白,他与润叶不可能。那个时代的婚姻,不只是需要感情那么简单。若是他给不了她幸福,不能把她当做宝一样捧,他便不能娶她。于是,他开始冷落润叶。润叶坚持,却无济于事。

最终,润叶还是没能摆脱与李向前结婚的结局,尽管她不愿。少安也与山西姑娘秀莲结为连理,生活看似安宁。

在这世上,或许注定,有些我们最初的追逐,不能陪我们到底。把那断旧事放在心底即可。不能说,不能想,却又不能忘。

孙少平是孙少安的弟弟,他敢于打破旧思想,旧牢笼,不限于农村这一方小天地。起初,因家境贫穷,在学校受人冷眼也只能吃得起两个黑面膜。何曾想到有个叫郝红眉的女孩和他一样,每一天避开人群最终两个领自我的食物。或许是他们对自我内心一方小小自尊的维护,他与郝红眉的关系微妙起来,他从心底喜欢上了这个女孩。誰料郝红眉是个无比现实的主儿,在与孙少平传绯闻后依然离开了他寻到了家境优裕的新欢。孙少平陷入了悲伤,或许,他对郝红眉,只是对遭遇相似的人的同情与悲悯。

在他萎靡时,又遇到了田晓霞,那个改变他人生的女子。他们一齐讨论国家大事,一齐阅报,一齐看书,倒也长了不少见识。

之后的之后,孙少安听从小学同学张根民的提议,用牲口拉砖,一天能够赚三四千。孙少安与家人商量后接下了这笔生意。之后野心促使他建了砖厂,开得越来越红火。谁料天灾人祸降临到他身上,他破了产。这仿佛晴天霹雳,但好在他们熬过了最艰难的一段时间,他们也曾想过放弃,但一家人的生计迫使他从头开始,成了一名颇有名气的农民企业家。

孙少平与田晓霞的感情,不一样于孙少安与秀莲,也不一样于田润生与郝红眉。他们更像知己,却高出知己。

她爱他,忠贞不已。他爱她,矢志不渝。人生得一知己足矣。

路遥的笔下,刻画了几个不畏挫折,不屈不挠的青年主人公。他们敢爱敢恨,不惧命运,闯荡出了自我的一片天地,创造了一个时代。

路遥的笔,已经停驻。他们的故事,没有结束…。

夜那么长,月光那么凉。他们的身影,宛如我心头的白月光。

我明白,这月光,此经多年,尽不能忘。

读后感(篇12)

《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的一部回忆性散文集,原名为《旧事重提》。

我最喜欢的一篇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它描述了鲁迅先生儿时在家时在百草园得到的乐趣,以及在三味书屋读书时的乏味生活。

在文中,充分描绘出百草园这个荒原充满着无限的乐趣,那儿有“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那里无疑不是一座儿童的乐园,无一不充满生气,无一不充满欢乐,难怪鲁迅先生喜欢这儿了。

当鲁迅先生到了要上学的时候了,家里将他送进了三味书屋。三味书屋是鲁迅先生的教师的家的书房。

进了三味书屋,鲁迅先生开始了乏味的学生生涯,“每一天只读书,正午识字,晚上对课”,这便是鲁迅先生的工作。鲁迅先生和同窗们经常到屋后的园里去玩,但人去多了,时间久了,就会被教师叫回来,继续读书,远远不及在百草园里自由、快活。

经过将百草园与三味书屋比较,让我感觉到小时候的童年是那么完美、愉快,此刻,我是在理解教育的时候了,自然会有些不高兴,可是,应当用美的眼睛去观察生活,才会发现美。

鲁迅先生上的是私塾,一天下来几乎没有时间玩耍,束缚了学生爱玩的天性;而我们此刻上的学校,每节课下课都会有时间玩,又玩了,又学了,也还算得上自由。跟三味书屋比起来,我们像在天堂。

鲁迅先生在这篇文章里,揭示了儿童广阔的生活趣味与束缚儿童天性的封建私塾教育的尖刻矛盾,表达了应让儿童健康活泼地成长的合理要求。

我觉得,让儿童理解教育的同时,也应当让他们玩好。

《朝花夕拾》是鲁迅在受到政府的压迫、“学者”们的排挤,又历经战乱后写下的回忆。作者在这样纷扰中寻出一点空闲来,委实不易,目前是这么离奇,心里是这么芜杂。一个人到了只剩下回忆的时候,生涯大概总算是无聊了,但有时竟会连回忆也没有。

对往事的回忆,只是现实生活的一点安慰,而每一个完美的回忆又都有一个悲惨的结局:百草园和绣像摹本卖掉了,长妈妈也匆匆告别了人世,本应是激发人们的爱心的《二十四孝图》背后,却隐藏了谋人性命,教人看的丑恶祸心。去留学,并且碰到了一位令自我敬仰的师长,却因为感受到医治人的精神比医治身体病症更重要而离别了,在学校办事兼教书,实在勤快的能够的老友范爱农,终究摆脱不了贫困潦倒落水而逝的命运。

在对这一连串苦乐参半的事件的记叙中,作者还追究了自我的一些思想根源,例如仇猫,小小的,带给作者遐想的隐鼠的失踪,只是个象征的意念:当我失掉了所爱的,心中有着空虚时,我要充填以报仇的恶念!这才是作者仇猫的动机:它在夺人所爱。从鲁迅先生一生的经历看:嫉恶如仇,可是是对缺乏爱、失落爱、痛惜爱的一个自然反应罢了。

对这个细节下作者又给自我开了个悲痛的玩笑:他的仇猫是毫无道理的,虽然猫吃老鼠,但他的隐鼠却不是猫吃的,而是被长妈妈踏死的,那么是否要恨长妈妈呢?在下一节回忆中,长妈妈也确实有些让人生厌,睡觉时占领了全床,满脑子的穷规矩和愚昧的信念,就是这样一位长妈妈,却把作者日思夜想的,别人都不能重视的渴望化成了现实,不懂识文断字的长妈妈把她自我都叫不出名的《山海经》买来,送给了“我”。正因为长妈妈这颗未被旧道德泯灭的爱心,使作者记起她,追念她。

在朝花夕拾的回忆中,作者多次写到封建教育的失败和狭隘。

小时候,长妈妈的故事里说:“倘若有陌生的声音叫你的名字,你千万不可答应他,以免那是害人性命的美女蛇,提防陌生人,并假想他就是坏人的逻辑。

在朝花夕拾之间,我随作者一齐,回到“我”的童年时代,重新回味那些人和事。走过留学的日本的求学索过程,一齐追忆失去的老友。沿着这条线索,我看到二十纪初,以“我”为中心的一个个生活场景,人物心理历程,读着每一个寓意深远,回味无穷的结束句,我的心也随着作者一齐潮起潮落。

三国演义是一部出名的历史小说,属于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

该书的背景是东汉末年,从宦官乱政、黄巾起义开始,描述在乱世中曹操、刘备、孙坚父子怎样运用人才争夺天下的故事。俗话说乱世出英雄,三国演义让一个个英雄人物形象的在我心中出现。勇武过人的吕布、霸气十足的孙策、忠心护主的曹洪、老当益壮的黄忠。想象典韦拼死守寨门的悲壮、赵云血战长板桥的惨烈、周瑜纵火烧赤壁的快意、孔明病死五丈原的无奈。三国是英雄辈出的年代,我对以下几个重要人物说点感想:。

曹操。自小就崇拜曹操,也许是他太有军事才能,也许他太有人格魅力,(也许在游戏中他总是超级全能主角太好用。)曹操为统一乱世做出巨大的贡献,更经过屯田制度解决了大部分老百姓的温饱问题。曹操刺杀董卓失败后白手起家,讨董卓、攻陶谦、伐吕布、征张绣、击刘备、战袁术、抗袁绍,更把汉献帝从西凉铁军中解救出来,统一了大半个中国。曹操有不少缺点,他因为好女色害死了猛将典韦和长子爱侄,他因为报父仇屠杀了许多无辜的徐州百姓。可是曹操毕竟是那么悲天悯人,“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是乱世的写照,他有着结束乱世的决心,有着天下太平的憧憬,这就足够了。曹操善用权谋,深得人心,挟持天子以号天下,他的气质成就了他的霸业。

刘备。演义中的刘备仁慈的太过了,十足一个伪君子。我一想到刘备,就想到关于他的两句名言,“刘备借荆州有借无还”,“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刘备是我厌恶的主角之一,但不得不佩服他的韧劲。他能有关张这样的兄弟,他能有屡败屡战的勇气,多次寄人篱下,却从未放弃过争霸天下的决心。他的眼泪威力不可谓不大,“刘备的江山是哭出来的。”刘备虽然波折丛丛,但还是在取得西川,成功建立自我的政权。不得不说,刘备是一个让男人也敬爱的男人,以仁义之名行权术之实,多少贤人才士为他死心踏地,助其成就霸业,不由人不为之赞叹。

孙权。孙坚孙策为他打下了江山,他受兄长遗命保家业,压力不可谓不大。孙权的外交手段实在高明,在当时已经能熟练运用实力均衡的战争法则。在曹操百万雄师南下、刘表投降的时候联刘抗曹,结果周瑜火烧赤壁让曹操遭受了最大的挫折;在曹操败走汉中、关羽连场胜利直逼许昌的时候毅然联曹抗刘,吕蒙白衣渡江顺利袭杀关羽夺回荆州重创刘备实力。“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孙权军事实力不可恭维,可是政治手段的确高明。孙权最终顺利稳固政权,黄袍加身,这也是对他的最大肯定吧。“三国英雄,曹刘,生子当如孙仲谋!”

诸葛亮。演义中的孔明整一个妖道,未卜先知、呼风唤雨、装身弄鬼、镶星续命,太多的妖化反而让我对他反感。诸葛亮是智慧的象征,更是封建道德的典范。可是他在刘备托孤之后,集军政法大权于一身,实在不智,还给此刻人以架空皇帝的借口。事无大小必亲自处理,这是领导的做法么一方面大大限制了下属本事的发展,导致之后“属中无大将、廖化做先锋”,六十多岁的老头打先锋反映了蜀汉后期人才缺乏;一方面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整一个此刻的共产党员,但精神可嘉,做法不可取,任谁也不是铁打的,结果把自我活活累死在五丈原,让人感叹让人反思。

最终。

总结。

下,三国的年代可是是一场争权夺利的斗争,曹刘孙都是镇压农民起义的凶手,都是封建地主豪强的代表,他们之间的战争没有正义和非正义之分。以前我看到曹操失败就悲痛,看到刘备受挫就欢呼,此刻看来也是演义中毒吧。学习三国演义,我们就应当学习古代人的长处,借鉴他们的做法,更好的完善自我,做一个对现代社会有用的人。

作为在一线策划、组织、参与活动的人,我们应有本事,也有自信能够提出可行的创意。台湾的许多企业有ideabak,宝洁公司有许多专案经理,海尔公司有许多以基层员工名字命名的改善版生产工具。重视创造,鼓励创造,是它们不断发展壮大的动力之源。而推动它们腾飞的,恰恰是来自基层的创造。

所以,改“一言堂”为“多言堂”早已是席卷世界的潮流。多元化往往能碰撞出趣味的创意。跨国公司的发展,很大程度上依靠着多元化:日本人的严谨缜密,美国人的自由开放,中国人的按部就班,印度人的精诚团结……所以这些结合在一齐,创意的火花就层出不穷。当然,在这之中,资讯的开放与共享作为沟通的桥梁,其作用是不言而喻的。交流、互动,我们需要协同作战,才能把创意的火燃的更旺。

管理大师彼得·德鲁克说过:“不创新,就灭亡!”希腊船王欧纳西斯也曾说过:“找出方法来,不然就创造一个新方法。”没错,我们常常生活在过去的经验中,当我们在旧的经验中绞尽脑汁,却忘了我们拥有创造方法、创造未来的本事。我们需要的是养成创造的习惯。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简单的过程,就可能带来巨大的能量。无论是奥斯本的brainstorm,还是信徒的静坐祷告,我们在寻找的就是新的方法,新的方案!

笛卡尔说:“我思故我在。”思考造就人类,创意造福人类。不要畏惧现实的束缚,想你所想,创意点亮生活!

《傲慢与偏见》这本让人看了不禁联想到现实的书,也让我在这个暑假中回想了一下在周遭发生的一些事。“第一印象”这个词语在现实生活中经常拿来被形容为只以一个人与你第一次见面留下的印象来决定他的人品等。

在《傲慢与偏见》中伊丽莎白就是因为第一次与达西在一次舞会上相见时,达西对人的一种傲慢使得伊丽莎白从此以后对这位年轻的少年不理不睬,“误会”的种子也深深地种在了他们之间。再加上骗子威翰的中伤,伊丽莎白对达西产生了一种难以消除的反感,此时误会的种子已慢慢发芽开花。伊丽莎白也一次次地拒绝了达西的示爱,将达西狠狠地推离自我。最终达西了解到如果不将自我身上的傲慢消除,那么他将永久得不到伊丽莎白的认可。于是达西决定离开伊丽莎白。在临走前,他留下了一封信,信中解释了他们之间所有的误会。伊丽莎白看完信后,意识到其实是自我因为对达西的第一印象不好,所以才会有那么多的误会。这时误会的花似乎正在慢慢地凋零。

等到他们再次相遇时,达西的改变使伊丽莎白大吃一惊,他从傲慢变为彬彬有礼。这样明显的改变让伊丽莎白不得不后悔当时不应盲目地听从别人对达西的中伤,也不就应因为达西给他留下的第一印象而完全地否定他。

今年暑假我在公车上看到的一幅画面似乎也有意无意地反驳了“第一印象”这一流传至今的常用语。在公车上有一位穿着时尚的外国小伙子,看上去大概仅有二十岁出头左右,身材高挑,戴了一副墨镜。以他给人的第一印象来看,他并不是属于“好好先生”这一类型的,反倒像是“不正经”的那类人。但当一位七十有余的老人上车时,周围坐着的年轻人都装作没望见,唯有那位看上去不那么正经的外国小伙自觉地让出了座位,还将老人扶到座位上。老人有些颤颤巍巍地坐下后,感激地对外国小伙说了一句“多谢”,那位小伙子很自然地用让人觉得最温馨的微笑回礼。这一举动让车上的一部分人觉得很做作,但大部分的人还是被他的品德感动,其中包括我,如此时尚的一位小伙子,实在让人想象不到最终整辆车上仅有他一个人真正到达了品德高尚这一标准。此刻想想如果当时我是坐在座位上的话,我会不会让座。我不明白答案,但我相信从此以后要是遇到类似的事,我必须会向外国小伙学习的!

在这我们不得不说“第一印象”对一个人来说是如此的重要,但在某一方面我们不能光以“第一印象”来判定一个人的其他方面。有时给你“第一印象”不那么满意的人,或许他会在无意中给你不一样的惊喜,让你立刻对他有不一样的看法!

很久以前就明白余华的两部代表作,《活着》《许三观卖血记》。高中时旁边的书桌上放了一本《活着》本想着只随便扫一两眼便罢,没想到一读起来就和嚼了炫迈一样,根本停不下来,一个午时的时间一口气读完这本小说,眼睁睁的看着一个又一个的主角已各种各样的方式接连死去,心里就像是被痛苦接连不断的蹂躏,可是余华似看客般冷漠的笔调又让这种绝望的痛苦找不到宣泄的出口,无法释放。所以《活着》让我难受了很长时间。潜意识里也暗暗觉得慎读余华。那天去图书馆本来要找一部小说,但却无意间瞟到了《许三观卖血记》,就像有魔力般的,我走近那本书,慢慢蹲下,看着那已经发黄的书脊,却迟迟伸不出手。只是听书名就觉得有种心痛的感觉,卖血,卖谁的血?为何要卖血?是卖自我的,还是倒卖别人的?许三观是像福贵一样最终全家都遭遇了不幸还是他一人的坎坷命运便足以让人扼腕?以余华惯有的冷漠风格,这本书会不会再次让我反复品味浓浓的痛苦?这一切的疑虑都积聚在了我的右手,无法移动。强大的好奇心终究战胜了疑虑,又是半个午时,当余晖落下,余华的另一部代表作也完全成了我记忆的一部分。

怎样说呢,读完这本书的第一个感觉就是,这就完了?第二个感觉就是,最终大家都没死,都活得好好的,能长舒一口气了。说实话可能由于我阅历浅薄,或者缺乏对那个时代更为深入的认知,刚读完放下书我都不明白作者到底要表达什么核心,但我慢慢发现,这篇小说越品越有味道,虽然看起来余华仅仅是在道来一个故事,一个发生在50年代的小城市里一个叫许三观的丝织厂工人和家人的故事。

人是矛盾的集合体。有时我会因为许三观的对孩子深深的爱感动,在饥荒时期,为了让老婆孩子们吃上一顿面,走进了医院的大门,去卖血。为了救不是亲生儿子的大儿子的姓名,一路奔波,一路卖血,前后卖血间隔甚至仅有5天,还差点所以而送命。但有时候他身上也有狭隘的市民性,比如灾荒时期带他二乐三乐去吃面,却唯独不带一乐,直接告诉一乐因为你不是我儿子,所以你去吃一个烤红薯吧。试想一个10岁大的孩子,已经吃了57天的玉米饭,眼看着自我的弟弟被爸爸妈妈领着去了饭店,自我却只能吃没有巴掌大的红薯,去找自我的亲生父亲却又毫不留情的被赶出来,大人之间的事情却要一个无辜的孩子来承担,这未免太不公平。所以读到那里,我对许三观又有些不满了。

油漆匠刷墙用的“猪血”,这番话让一辈子靠卖血度过艰难时光的许三观顿时感到支柱倒塌,在大街上呜呜的哭起来。相似的,三个儿子为父亲的举动感到丢人,玉兰则对三个儿子的反应大为斥责,并历数了三观卖血为他们做的事,尔后用哄孩子一样的语气安慰三观,并和他一齐吃了炒猪肝和黄酒。当玉兰听说了年轻血头对三观说的不客气的话时,便义愤填膺的摆出泼妇的架子骂了起来,可是这次,与以往不一样,我觉得她是那么的可爱,我感受到了她对丈夫深深的爱。

诚然,三观和玉兰是相爱的,他们的爱经过轻喜剧一般的情节慢慢的像读者展现,直至结尾,令人动容。于是我便困惑之前那些令人啼笑皆非的生活小事又该如何解释?这时,我似乎觉得文章并不是这么简单,除了一些家长里短的叙述,背后隐藏着另一条主线,那就是——平等。

能够说三观和玉兰都是追求平等的人。三观之所以在抓住玉兰把柄之后不做事,是因为他自我辛辛苦苦养大的儿子居然是别人的孩子,自我当了彻彻底底的“乌龟”,心里委屈,所以让玉兰做事心里感到平衡。玉兰之后的举动也是这个道理。还有另一件大事能够证明,三观听说给自我戴绿帽子的何小勇出了车祸之后高兴了好半天,逢人就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何小勇自我的亲生儿子不认,自我辛苦抚养,这就是何小勇遭了报应,而自我却身体健康。从这些话能够看出许三观内心里追求的平等。做了“恶事”的何小勇的悲惨结局让他心理平衡,虽然这种想法很不道德,但却将许三观心里积压了几十年的心病治好了不少。

但可惜的是,许三观虽有平等观念,却不是我们真正意义上提倡的平等。他眼里的平等就是你们家有什么,我们家也要有,你对我差,我也不能对你好。这种平等只是一种处于低级水平的比较,三年饥荒时期,许三观曾埋怨过一句:这饥荒早来晚来都没事,偏要在我们家无所积蓄的时候来。他只明白饥荒来的不是时候,但却没有进一步想过为什么会有饥荒,如果没有人民公社运动将他家几乎所有的储备都交公,即便今年收成不好恐怕也不至于落得如此地步(作者借许三观之口说出此句,实在犀利)。别人家也吃不上好的所以许三观没说什么,但却不知对政策的分析与质疑本事的缺失是一种更大的不平等。所以许三观纵然骨子里是一个善良的,甚至能够说是有大爱的人,但仍然逃脱不了这种幼稚的平等观带给他的小市民气。

试想我们自我的生活,是否也会因为关注范围之小而成为了日后开阔眼界的桎梏?

总之,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小说主题是多元的,总有一个能引起读者的共鸣,引发读者的深思,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好的作品越想越有味道。

以上仅本人自我读后的一些想法,文章仍有许多不足,尤其是后面写到关于平等,总是感觉没有办法写到我满意,这和阅读量,思想深度有很大关系,在此检讨。

生活的一切原本都是由细节构成的,如果一切都归于有序,决定成败的必将是微若沙砾的细节,细节的竞争才是最终和最高的竞争层面。以下。

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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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阅读《细节决定成败》一书,颇有体会。可谓浅显中蕴涵着深刻的道理。不妨记录下来,聊以自勉。

“简单的招式练到极致就是绝招”。这句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什么是绝招让我想起金庸武打小说中主人翁的独门绝学,似若无奇的不经意之间一招致命,杀敌于无形,让我久久无法释怀。

人世间真有所谓的绝招汪中求先生作了最好的注解:所谓绝招,是用细节的功夫堆砌出来的!这不由得让人想起了一位上世纪50年代服务业的劳模兼全国人大代表。他是一位卖糖的服务员,平凡得不得了,然而他在平凡的工作中练就了“绝招”:卖糖基本上不用秤称,用手抓,一抓一个准,让柜台上那把秤成为了高效工作的见证。这样大大节俭了工作效率,提高了服务的有效时间。同时,他还发明了“接一待二招呼三”的服务方式,对服务业的影响可谓深远。而他怎样练就这门绝活自然少不了日复一日的练习。据报道,为练成这门绝招,他自我买糖回家,闭门练习,一颗一颗地加加减减,手指打起了老茧,褪了皮又继续练习,仿佛为练习铁沙掌,凡身肉掌穿梭于铁沙之间。“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最终一招一式之间成就了“大手笔”。

我们所从事的金融业,隶属于服务行业,常有热情易逝,委屈难平的感觉,这些都给我们的服务带来必须的困难。而惟有职责感,催生着敬业精神茁壮生长,成为挥之不去的动力源泉。

热情消退,职责感推动着你毫不迟疑地走下去,很多时候,又会得到新的乐趣,燃起新的热情。枉受委屈,职责感支撑着你平心静气,胸怀坦荡,你会觉得你对生活又有新的感悟,心境得到进一步的历练。而这一切,便就蕴藏在匆匆的一朝一夕、平淡的一招一式之间。细节决不仅仅仅是细节,更是一种肯定自我的生活态度,一种爱屋及乌的进取精神。

读了彼得·圣吉的《第五项修炼》后,对"学习型组织"有了一个初步的理解:

一、创立学习型组织必须是自主的,是自愿的。

这一点十分重要.仅有我们自我切实有这种迫切的需求,才会有效果.如果是上级的指令,是上级的要求,这是一种被动的,应对式的工作观;同时必须不是赶时髦,不是追风,否则只会是形式主义.所以主动与迫切,这两点事关创立的成败.仅有发自内心的,是出于对事业的爱,才会有成效.创立学习型组织,就是在为事业打造未来。

二、创立学习型组织没有模版,没有模式,没有地图。

创立的实践中,才认识到原先我的认识有误区。其实世界上没有什么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东西。过去我们搞什么东西都习惯有什么"模式",强调一套方法和方式,拿过来就能用.此刻看,这本身就不贴合学习型组织理论.每个组织的具体情景不一样,创立的切入点也会不一样,我们强调的是差异化,是个性.到达的标准是不断变化的,这需要你自我不断设定,惟有此,才会实现真正的自我超越。

三、

创立学习型组织是一个系统工程。

或许我们不明白学习型组织是什么,但我们必须要弄清学习型组织不是什么.学习型组织不是一项活动,我们必须明白创立学习型组织是可持续的,是永无止境的.这就贴合学校的"第二曲线理论".这样我们才会使组织内部的变化超前于外部的变化,才会保证组织内部有足够的活力,坚持着核心的竞争优势,到达永续经营,基业长青.既然我们找到了创立学习型组织这条路,我们就不怕路远.四、扩展组织创造未来的能量,保证拥有组织需要的持续增长的学习力,这需要全体成员全身心的投入.既然我们对过去的理论基础研究少,那么,此刻市场的要求,需要我们来补上这一课.以改造我们的学习,改造我们的管理,提升我们的业绩。

在这本书中我还喜欢一个水煮青蛙的小故事:如果你把一只青蛙放在沸水中,它会立刻跳出。可是如果你把青蛙放在温水中,不去惊吓它,它将呆着不动。此刻如果你慢慢加热,当温度从华氏70度上升到华氏80度,青蛙仍显得若无其事。甚至自得其乐。可悲的是当温度慢慢上升时,青蛙将变得愈来愈虚弱,最终无法动弹。虽然没有什么限制它脱离困境,青蛙仍留在那里直到被煮熟。为什么会这样?因为青蛙内部感应生存威胁的器官,只能感应出环境中激烈的变化,而不是针对缓慢渐进的变化。

所以我们要学习看出缓慢渐进的过程,放慢自我认知变化的步调,并异常注意那些细微以及不寻常的变化,避免被煮青蛙的命运。

还有一个印象深刻的就是当阅读到第五章时,有个例子:在学校中,教师对学生的看法,会影响那位学生的行为。珍妮个性害羞,她在新学校第一学期的成绩异常差(因为她的父母感情不睦)。珍妮的教师于是认为她懒散。下一个学期,教师给予珍妮的关切更少,她的成绩于是更不好,因而个性更退缩。随着时间的过去,珍妮陷入一个恶化退缩的旋涡之中,被教师冠上不认真学习的标签后,她更加封闭。于是,被教师视为才能高的学生,得到更多的关切;而被视为才能低的学生,他们的成绩却因增强的反馈而更糟。最终演变成“差者愈差、优者愈优”。我认为教师应当公平对待学生,不应当片面的去评价对待某个学生。

经过阅读,让我们看到了个人及组织中几种潜藏着的巨大力量来源——它们是最根本、最持久、但却是最不明显的。当掌握这些力量,个人的生命空间会变得很大,才能成为一个全神贯注做自我真正想做的事,才能成为出色团体中的一分子,并在这个团体中,一群人以极不寻常的方式在一齐工作,彼此信任,相互补长短,为共同的大目标全力以赴,并创造出惊人的成果。

《平凡的世界》这本书,作者是路遥,他出生于一个动荡的年代,他做过许多工作,遇到过许多挫折,但最终当上了著名作家,谱写了那个时代,以及那一代人的青春。

孙少安与田润叶是这本书里的两个主角。他们两个人离感情那么近,却离婚姻那么远,终究也没个结果。“那时我们年纪小,你爱谈天我爱笑,有一回并肩坐在桃树下,风在树梢鸟在叫,不知怎样睡着了,梦里花落知多少。”他们从很小的时候开始,便是亲密无间的朋友,他们一齐吃饭要,一齐睡觉,一齐穿着开裆裤在广阔的天地里无忧无虑地乱跳,乱跑,唱着婉转的信天游。他们上了同一所小学,同一所高小。之后,润叶在省城上了中学,少安却因为家境贫苦自愿回家务农。他明白,这是他的职责,是他要走的路…他们两个人的差距愈来愈大。距离愈来愈远。长大成人后,润叶成了教师,少安成了农村社员一队队长。润叶与少安也互相看望,只是,没有小时候那种亲密无间的感觉了。直到_田润叶的二妈坚持促成她与李向前的婚事。润叶这才明白,他一向都爱着少安,他却不明白。

润叶向少安证明心意后,少安一时没反应过来竟有些挪不开步子。他不明白,润叶是不是那个他放在心尖儿上的人,他只明白,他与润叶不可能。那个时代的婚姻,不只是需要感情那么简单。若是他给不了她幸福,不能把她当做宝一样捧,他便不能娶她。于是,他开始冷落润叶。润叶坚持,却无济于事。

最终,润叶还是没能摆脱与李向前结婚的结局,尽管她不愿。少安也与山西姑娘秀莲结为连理,生活看似安宁。

在这世上,或许注定,有些我们最初的追逐,不能陪我们到底。把那断旧事放在心底即可。不能说,不能想,却又不能忘。

孙少平是孙少安的弟弟,他敢于打破旧思想,旧牢笼,不限于农村这一方小天地。起初,因家境贫穷,在学校受人冷眼也只能吃得起两个黑面膜。何曾想到有个叫郝红眉的女孩和他一样,每一天避开人群最终两个领自我的食物。或许是他们对自我内心一方小小自尊的维护,他与郝红眉的关系微妙起来,他从心底喜欢上了这个女孩。誰料郝红眉是个无比现实的主儿,在与孙少平传绯闻后依然离开了他寻到了家境优裕的新欢。孙少平陷入了悲伤,或许,他对郝红眉,只是对遭遇相似的人的同情与悲悯。

在他萎靡时,又遇到了田晓霞,那个改变他人生的女子。他们一齐讨论国家大事,一齐阅报,一齐看书,倒也长了不少见识。

之后的之后,孙少安听从小学同学张根民的提议,用牲口拉砖,一天能够赚三四千。孙少安与家人商量后接下了这笔生意。之后野心促使他建了砖厂,开得越来越红火。谁料天灾人祸降临到他身上,他破了产。这仿佛晴天霹雳,但好在他们熬过了最艰难的一段时间,他们也曾想过放弃,但一家人的生计迫使他从头开始,成了一名颇有名气的农民企业家。

孙少平与田晓霞的感情,不一样于孙少安与秀莲,也不一样于田润生与郝红眉。他们更像知己,却高出知己。

她爱他,忠贞不已。他爱她,矢志不渝。人生得一知己足矣。

路遥的笔下,刻画了几个不畏挫折,不屈不挠的青年主人公。他们敢爱敢恨,不惧命运,闯荡出了自我的一片天地,创造了一个时代。

路遥的笔,已经停驻。他们的故事,没有结束…。

夜那么长,月光那么凉。他们的身影,宛如我心头的白月光。

我明白,这月光,此经多年,尽不能忘。

“活着,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在大学尘土飞扬的图书馆里,找到一本古旧泛黄的书,是余华的《活着》,很早就听过这本书的大名,却一向没有机会细读,不料,却是这么一本很薄的书,作者余华以近乎冰冷的语调给我们叙述了一个在我看来并不正常的故事:

主人公福贵曾是一个风光一时的小地主,整天无所事事,吃喝嫖赌,不务正业,结果一次赌场失利,把家产全部输光,一百多亩地一夜之间成了别人的财产,从此,家道一落千丈,父亲也被气死,福贵成了名副其实的败家子,从此,他与母亲、妻子、女儿相依为命,过着与以前大相庭径的农民生活。

本来这样也没什么,正如家珍说的:“只要你以后不赌就好了。”母亲也安慰他:“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可是祸不单行,福贵上街去给累倒的母亲抓药,却意外被国名党抓去当壮丁,整天在炮弹中穿梭,爬在死人堆里,两年后才得以辗转回到家乡,家乡此时已物是人非,母亲已经离世,但善良的妻子仍在家中等着他,辛苦把两个孩子拉扯大。

借用作者在本书的序言中的一段话:“《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齐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齐化作雨水和泥土。与此同时,《活着》还讲述了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讲述了眼泪的广阔和丰富;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他至亲至爱的人,“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我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些年……我是有时侯想想悲痛,有时候想想又很踏实,家里人全是我送的葬,全是我亲手埋的,到了有一天我腿一伸,也不用担心谁了。”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在很多人看来,福贵是最有理由死去的人物,就连作者自我也说:“我见到的这个世界上对生命最尊重的一个人,他拥有比别人多很多死去的理由,可是他活着。这个人就是福贵”。的确,福贵拥有比别人多更多死去的理由,但他仍然活着,他经历了一家四代人的生离死别,无以名状的痛苦,经历了从兴旺的六口之家到孤家寡人,可他仍然活着,和一头和他一样衰老的老牛相互陪伴,在垂暮之年坚强而又乐观地活着,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不需要理由,活着本身就是一种理由。

“老人黝黑的脸在阳光里笑得十分生动,脸上的皱纹欢乐地游动着,里面镶满了泥土,就如布满田间的小道。”当他在以自我独特的方式叙述这一段往事时,没有悲伤,没有痛苦,仅有对故人的怀念,对生命的感叹。

可能在很多人看来,福贵的一生充满坎坷,命运对他太不公平,不仅仅让他从阔少爷变成农民,还相继让至亲至爱离去,让他一个人孤独终老,甚至连个操办的人都没有。可是,或许在福贵自我看来,他也得到了很多很多,有对他疼爱有加的父母,娶了个善良贤惠的妻子,有一对懂事乖巧的儿女,还有个憨厚孝顺的女婿和聪明听话的孙子……我想,当他回忆往事时,更多的想到的不是不幸,而是这些幸福的瞬间,紧紧围绕他的温暖,他不会后悔曾今来到过这个世上……这就是命运,命运无论带给你的是悲或喜,你都要理解,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活着,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坚忍就是活着的力量!

作者在自序中提到了一首美国的民歌《老黑奴》:

“欢乐童年,如今一去不复返,亲爱朋友,都已离开家园,离开尘世到那天上的乐园,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我来了,我来了,我已年老背又弯,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

为何哭泣,如今我不应忧伤,为何叹息,朋友不能重相见?为何悲痛,亲人去世已多年。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我来了,我来了,我已年老背又弯,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

幸福伴侣,如今东飘西散,怀中爱儿,早已离我去远方,他们已到我所渴望的乐园。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我来了,我来了,我已年老背又弯,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

这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离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的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福贵也是如此,无论生活给予他什么,他都欣然理解,不抱怨,不反抗,这不是逆来顺受,而是另一种豁达与坚强。

在这部小说中,令我感动的还有人与人之间真挚的感情,无论是家珍的愿望:“我只求每年都能为你纳一双鞋底”,家珍临死之前对福贵说:“这辈子也快过完了,你对我这么好,我也心满意足,我为你生了一双儿女,也算是报答你了,下辈子我们还要在一齐过。”还是福贵抱着凤霞说:“就算是全家饿死,也不送凤霞回去。”亦或是有庆死后,福贵瞒着家珍每晚去墓地陪着有庆……书中还有太多太多让人深深打动我的亲情、友情与感情,让我眼泪每每不期而至。

总而言之,这部小说带给我的感触实在太多太多,从中我读到了生命的韧性、力量、感情、友谊……让我明白了,生命只是静静地“活着”,“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我们不要对生命有太多的奢望和追寻,生活中其实是没有幸福和不幸的,生命仅有一种存在,不要沉迷于舔尝痛苦,让我们像福贵一样“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在世”吧。

《名人传》的作者是罗曼罗兰,他是法国著名小说家,剧作家和评论家。《名人传》是他的得意之作。他一感人肺腑的笔墨,写出了他们与命运抗争的崇高勇气和单核全人类的伟大情怀。

这本书分别写了贝多芬,米开朗基罗和托尔斯泰三位人物。他们三人,虽然一个是音乐家,一个是雕塑家兼画家,另一个是小说家,却都为创造能表现真,善,美的不朽,献出了毕生的精力。

傅雷先生先生说:“在阴霾遮弊了整个天空的时候,从《名人传》中得到的启示是:惟有真实的苦难,才能驱除浪漫蒂克的幻想的苦难;惟有克服苦难的壮烈的杯具,才能帮忙我们担受残酷的命运;惟有抱着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精神,才能挽救一个萎靡而自私的民族……”我们要从这些伟人的生涯中吸取生存的力量和战斗的勇气。

在这三个人物中,贝多芬是最令我感动了,他1770年12月16日出生于科隆附近的波恩的一所破旧屋子的阁楼上,父亲是一个不聪明而酗酒的男高音歌手,母亲是女仆。童年和少年的时代生活困苦。还经常受到父亲的打骂,他被整天的绑在洋琴面前,或和一架提琴一齐关在家里。他创作了举世闻名的《英雄交响曲》。《特来莎奏明曲》。《命运交响曲》,歌剧《费德里奥》。可是,命运总是和他开玩笑,他的耳朵聋了,这对于一个音乐家来说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可是并没有放弃创作音乐。任何时候他都绝不向命运屈服,任何事情不论是成功的喜悦还是身体健康带来的痛苦,都不能使他停止前进,放弃自我钟爱的事业。

一个不幸的人,贫苦,残废,孤独,世界不给他欢乐,他却创造欢乐给予世界!他用他的困难铸成欢乐,正如他那豪言壮语所说的——那是能够总结他一生,能够成为一切英勇心灵的箴言的:“用痛苦换来的欢乐”“古今之成大事业者,非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志”这句古训被贝多芬的:“在悲痛隐忍中找栖身”。米开朗基罗的“愈爱哭愈使我喜欢”,托尔斯泰的“我哭泣,我痛苦,我只是欲求真理”所很好的印证。

我们应学习这些伟人在应对悲惨的命运时,那种不屈不饶的精神!当我们遭受挫折时,应当想到他们——战胜痛苦的榜样。坚定自我的信仰,好好的活着!

贝多芬:长相丑陋。渴望幸福美满的婚姻生活,却总是遭受失败,所以要承受打击。他同时又以顽强的毅力投入到音乐创作中去,创作出易系列辉煌的作品。他不会向命运屈服,不会放弃自我的事业。他给世界创造欢乐!

米开朗基罗:他对待自我的艺术工作追求尽善尽美;对待感情纯洁;对待困难他不会绝望;对待危险他不会逃避。他只明白夜以继日的工作,别的什么都不想。他是一个杯具人物。

托尔斯泰:他是一个文学巨匠,永远不会放弃自我所热爱的艺术。他有时又因自我的贵族出身而骄傲自大。不会相信别人。他的容貌丑陋使他感到自卑和绝望。他愿意为了自我的祖国而奉献出自我宝贵的生命。他是一个英雄!

一本《名人传》,我看完之后,为列夫·托尔斯泰的命运而惋惜,也为米开朗琪罗的天赋而惊叹,更为贝多芬双耳失聪的天才而敬佩。他们之所成为流芳百世、为后人奉为楷模的名人,其共同点,正如一生横跨两个世纪的德国著名作家歌德所说的那样:“生活中很重要的一点是找到一个宏远的目标,并下定决心实现它”,也就是说,他们都有为之奋斗终生的梦想,并经历无数磨难才得以实现。

出身于贵族家庭的列夫·托尔斯泰,从读书时起,就选定了写作作为自我的目标,无论是在故乡的土地上耕作,还是在高加索军队上服役,他都没有离开写作。在他去世前两年的1899年,完成的长篇小说《复活》,是他长期思想、艺术探索的总结,也是对俄国社会批判最全面深刻、有力的一部著作,成为世界文学不朽名著之一。贝多芬从小就立志做一名音乐家,12岁的时候已能自如地演奏。1789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给了他很大的启发,从而奠定了其人文主义思想的基础。他不怕困难,自我努力用音乐来号召人们为自由和幸福而斗争。在生命的最终的10年,贝多芬在双耳失聪、健康情景恶化、生活陷入贫困、精神受到折磨的情景下,仍然以巨大的毅力,创作完成了流芳百世的《第九交响曲》,以不朽的音乐总结了他一生完美的愿望。他以往说过:“我要扼住命运的喉咙,它绝不能使我完全屈服。”

这些名人的一生,让我们明白:人生,总得有必须的目标。也许,一辈子都得为实现这一目标而奔波;也许,实现目标的道路不会很平坦。即使想是平凡的生活,也会让你摔跤,可能会疼,甚至可能会受伤;但,这就是挫折,是人生最宝贵的收获。他们的一生,又让我们懂得:挫折,只是五彩斑斓生活的一部分色彩。看到自我辛勤付出却不可能有所回报,平添几分遗憾,或许会悲痛;但,风雨过后总见彩虹,几经挫折的人,将与成功相伴一生。

试想一下,如果人生没有目标,那这个人注定一世活得十分平淡,像一潭死水一样没有波澜,没有生气。到头来碌碌无为,虚度人生。或者是胸怀轰轰烈烈的梦想,但又不愿意脚踏实地辛勤付出,不思耕耘只想收获。遇到困难和挫折,就畏缩不前,或者一门心思寻找捷径。到头来无所作为,“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生活在我们面前呈现出五彩斑斓的色彩,“找到一个宏远的目标,并下定决心去实现它”应成为我们年轻一代的座右铭。马克思曾说过:“人要学会走路,先得学会摔跤,这样他才能学会走路。”在实现自我人生目标的旅途中,总有坎坷,总会摔跤,但我们不怕,就像那勇敢的海燕,在狂风暴雨来临的大海上,高傲地、自由自在地飞翔。

让我们迎接人生的挑战吧!

寒假期间,学校给我们推荐了两本书,一本是《杜拉拉升职记》,一本是《第五项修炼》,由于个人比较喜欢记叙类的东西,一看书名,就明白第一本讲的是一个故事,所以我就先读了《杜拉拉升职记》这本书,所以下头我先来说说我看完《杜拉拉升职记》的感受吧:

《杜拉拉升职记》讲述的是:二十出头的杜拉拉一个柔弱的南方女子在一家全球500的大企业中打拼的过程,她初进公司,先是忠心耿耿地傻干,之后发现干了很多活儿,可上司就是不待见,她是一个善于思考的人,她在在复杂的多重关系中摸索,并不断的进行自我调整,最终掌握了职场生存规律,她凭着自我聪慧的头脑,和对工作的韧劲,最终她成功了!套用下书中的话:“youdeserveit!”

不得不承认这本书是一本好书,虽然我们刚上大一,但在短短的三年后我们也将应对这样的问题,杜拉拉的经历让我们更早的了解到了职场中厂面临的问题,也教会了我们不少的解决与生存之道,我从这本书中得到的最大启示有两点:一是“改变”,二是“思考”。对于以后我们刚刚踏出校门的时候,每个人都会怀揣各种各样的梦想,然而当你真正步入一个公司,处于一个职位的时候,你可能会发现其实现实与自我所想象的情景是不一样的,这样有些人非要逆流而上,而有些人则会顺流而下,然而时间和实践证明往往后者会走的更远、更好、更顺利,而前者多会在抱怨中生活。所以,当你发现自我不适应当前环境的时候,我觉得其实改变自我比起改变环境更容易一些,也更实用和实际一些。这样在工作中不论环境如何改变,你都能够应对自如,因为你本身就在改变。而另一方面,对于工作和环境的不断变化,在你的身边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而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还应具备的就是“思考”。其实在工作中会思考的人要比只会努力的人更简便、更有效率、更有前途。

做为一名现代社会的大学生,我们也很快将要走出学校,踏上社会,有属于自我的一份工作。想要在自我的工作岗位上有所作为,我认为向杜拉拉学习是很有必要的,尤其是她的善于改变勤于思考。

下头是《第五项修炼》,一听名字就明白它应当是一本很专业的书,所以当我读完第一遍的时候,完全不知所云,我只好静下心来仔细的读了第二遍,强迫自我以读小说的态度来读,最终皇天不负苦心人,我感觉有点懂了,所以我就简单的说说自我对这本书的理解吧:

作者的观点是要我们去发展学习型的团队合作,五项修炼包括:自我超越、改善心智模式、建立共同梦想、团体学习、系统思考。

1、自我超越。自我超越的修炼就是不断理清并不断加深个人的真正愿望,集中精力,培养耐心,并客观的观察现实。

我认为能够实现自我超越的人,是一个自身素质及本事都极强的人,他们能有效利用客观条件实现自我内心深处的愿望,并不断的提高完善自我。

2、改善心智模式。心智模式是根深蒂固于心中,影响我们如何了解这个世界,以及如何采取行动的许多假设、成见,或甚至图象、印象。

我认为改善心智模式这点在团队合作中十分重要,心智模式,通俗来讲,就是自我的内心想法,在团队合作中,不要什么都是“我以为,我认为”,以自我为中心,应当常与伙伴共同自我的意见,使整个团队想法一致,这样整个团队才有凝聚力。

3、建立共同梦想。如果团队拥有共同的梦想,那么,团队中的每个人都会为了这个共同的梦想而努力。

这点和上一点有相通之处,就是大家要有共同目标,劲往一处使。

4、团队学习。以往有过这样一个试验:在一个团队中,大家都认真参与,每个人智商都在一百二十以上,而团体的智商却仅有六十,这是为什么呢?团队学习的修练即在处理这种困境。团队学习的修练从“深度探讨”开始,深度探讨是一个团队的所有成员,在思考了所有问题之后,毫无保留的说出心中的思考而进入真正共同思考的本事。换言之,即在群体中让想法自由交流,以发现远比个人思考更深入的见解。同时,在深入讨论当中,每个人都能获得超过自我思想数倍的思想。思想是能够传递的,不一样方向的思想能够使人们变得更加聪明。这就是试验的真正含义。

5、全局思考。群体与人类其它活动都是一种系统,也都受到细微且息息相关的行动所牵连,彼此相互影响并要经年累月才完全展现出来。

我们不是单纯的个人,我们生活在团体中,团队中,做什么事时,我们要以全局利益为重,必要时应牺牲个人利益。

这本书需要我们在生活与学习中不断地理解并加以运用,建立学习型组织,使我们所在的团队更加强大。

这两本书使我的寒假充实而有意义,《杜拉拉升职记》教会了我勤奋与思考,《第五项修炼》让我明白了团队合作中的法则。

到目前为止,《红楼梦》看到了70多回,因为毕竟还是要以学业为重,只能利用一些课余时间来阅读。读的也是囫囵吞枣的,很多东西都还没有细想。可是对我这个水平来说,也应当差不多了。按刘心武说的曹雪芹写的前八十回才是精华。后四十回完全就是狗尾续貂,我还没有看到后四十回,还无法验证这句话,可是即使看了倒也不必须看的出来。

在红楼梦里,人物众多,可是发一个人物的人性都十分的鲜明,即使仅有寥寥数笔,曹雪芹也能把人物的性格特点表达出来。并且对环境的描述,也十分细致,让人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红楼梦里所涵盖的知识面也十分多。以致于有人专门的开了以红楼梦里所描述的食物为基础的红数菜馆。还有的人就专门研究红楼梦里的诗,一本小说里的诗就值得人去专门研究,可见红书中诗的数量之多,质量之高,含意之丰富。

红楼梦里的人物之多,关系的复杂也是令我感到惊讶。以致我此刻有些人物的关系我也不是理的十分清楚。这也是为什么曹雪芹历经数十年才完全这部巨著。只是之后由于借阅者的丢失,又有版本说是因为被为禁书而查禁,故意烧毁。才导致了我们只能欣赏到原版的80回,在红楼梦的人物中,每个阶段我所喜欢的人物也是不一样的。刚开始我对林黛玉每一天都是哭哭啼啼的感到十分的厌烦,但随着故事的不断发展,人物的性格也丰满起来,我也开始能够理解为什么曹雪芹把人物写成这个样貌的原因,在大观园的众多人物中也数林黛玉的才华最出众。

对红楼梦的文学性的欣赏来说,我是没有什么太多的评价。主要是因为我自我知识本事有限。对小说理解不够深刻。对我来讲,只是看看其中的情节。对小说的所谓的反封建性质还不是能够深刻理解。我个人认为作者想经过贾宝玉来反映他对封建社会的深恶痛绝是有点不勉强的。贾宝玉厌恶读书,完全是因为他贪玩的天性所致。贾只是一个小孩而已,哪个小孩不贪玩呢并且一个有钱的公子哥不愿读书也是能够想象的。没有生活的压力。读书有什么好呢。读不读书都是一样的生活。那边是大观园的姐姐妹妹,那边是烦闷的私塾,我想大部分的人都不会有心境读书吧。

一些相关的红学研究的书,说实话,我能够理解为什么很多人中意于红学研究,因为这本书确实有它的独到和美妙之处,可是我同样认为有些研究是有些过火了。只是主观的臆断,而没有足够的证据。说实话,曹雪芹老先生死了那么多年,有谁明白他的脑子里到底想的是什么呢。虽然他的作品是能够反映他的思想,可是我们不能什么东西都往里放的啊。

毕竟他只是小说。可是却有人生拉硬拽的去找生活原型。我觉得未免有些牵强。毕竟这只是一部小说。不是回忆录。或者传记。

读后感(篇13)

维特根斯坦以往说过:“我愿贴着地面步行,也不愿在云端跳舞。”我们有多少人都想触及云端,追逐得不到的东西,却忘记自我所拥有的,直到完全失去才追悔莫及。贴着地面步行,才更加稳健而踏实,这是小说《飘》给我带来的感慨!

阅读完《飘》,最令我纠结的便是斯佳丽和瑞特之间的感情故事。斯佳丽年少的时候爱着阿希礼,甚至在得知阿希礼即将和梅兰妮结婚的时候她还是不顾一切的去找阿希礼并且向他表露心迹。她之后的多次婚姻也只是为了自我的利益。之后,瑞特出现了,他比谁都了解斯佳丽,她是一个刚强的、坚韧的、虚荣的,贪婪的、自私的女人,却也有着善良完美的一面;他把她当孩子一样宠爱,甚至容忍着她爱另一个人,等待着她恍然悔悟的一天。之后他们的女儿因为意外去世,他们之间也出现了裂痕,瑞特开始感觉到自我的疲倦与痛苦,他选择离开斯佳丽,尽管这个时候斯佳丽已经开始觉悟,明白自我真正所爱的人是瑞特,她苦苦的哀求瑞特不要离开,可是瑞特有他自我的骄傲和固执,他终究还是不为所动。

如果斯佳丽能够好好的珍惜瑞特,不去追逐不属于自我的东西——阿希礼,也许他能够和瑞特过着童话般的生活。

试想一下,我们许多人不是正如斯佳丽一般,苦苦的追逐不属于自我的,早已逝去的东西,却忽略了自我身边所拥有的最重要的东西,直到失去才追悔莫及。

泰戈尔说过:“如果错过太阳你流泪了,那么你将错过星星。”懂得珍惜自我所拥有的人是幸福的,因为我们总是不确定我们需要的是什么,我们总是对一切充满了欲望。

珍惜当下,珍惜自我所拥有的人、物、事,恐怕没有多少人能真正做到。人们总爱一山望着一山高、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欲壑难填,是家喻户晓的词语,是贬义词,相信没有谁会喜欢它,可是现实中,又有多少人成为它的奴隶,无法自拔。期望我们能够真正做到不只望着远方,也着眼于此刻,而不是一味去追逐得不到的和未得到的,而忽略了自我所拥有的。

贴着地面行走,向往完美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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