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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篇1

当我读完《尘埃落定》后,便被这本特别的书吸引住了。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一个汉族的太太生了一个傻孩子。出人意料的是,人人都认为这个与现实格格不入的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小说的故事情节精彩丰富,跌宕起伏,引人入胜。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老麦其有两个儿子,一个聪明勇敢,理所当然,他被大家看成了最理所当然的土司继承人。另一个,是的,与大儿子不同,他天生愚钝,成天混在丫鬟仆役的队伍之中,但另一方面,正式应为他一直和身份卑微的人们在一起,他也清清楚楚地看见了奴隶们的悲惨生活。

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土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当然,他们家也成为了土司中的霸主。当然,奢侈总是要受人妒忌的,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想要得到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二公子却想着要种麦子。

于是,在漫山遍野的罂粟原野上,倔强地出了几株青青的麦苗。由于过多的罂粟,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的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了空前的规模。二少爷开仓卖粮。不久,二少爷就飞黄腾达了起来。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的雏型。这个二少爷虽然被人们认定为傻子,但他为阿坝地区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我认为他应该是一位英雄。

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视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腥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进剿国名党残酷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倒塌了。纷争,仇杀消弭了,一个旧世界终于尘埃落定。傻少年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同时又是最有远见的。上天对每个人都是平等的。常人眼中的傻子却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的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形象过于戏剧化,有点脱离现实的轨道;而又有的人认为这部小说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但我认为:正是有了这个名不符其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折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才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士在崩溃之前最后的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尘埃落定》是一直用心编织的民谣,每当我闭上眼睛,仿佛真的听到了史诗般的旋律,抑扬顿挫地飘荡开来。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篇2

想起近日的布置,要求写读后感,便不由得记起矛盾文学奖获奖书系之一的阿来的《尘埃落定》,很有意思,所以决定写它的读后感。

作者阿来,1959年出生于**。深厚而高贵的沃土,古老而热情的民族,原始而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特的宗教信仰,都为**这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增添了独特的魔丽和芬芳。也许是因为阿来在那个地方出生长大,他可以写出真正的味道。

也许因为他对藏文化的耳濡目染以及对这片土地的深深的长期的依恋,所以才能让我们作为读者有种置身其中的感觉。也许正是因为这样,他才选择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的主题,来描述**的风俗习惯,并阐述他对**历史的认识和思考。

老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天生愚钝,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仆役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

老麦其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在国民**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不久,他变得富有,并迅速形成一支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酋长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

这是一个风调雨顺、小麦丰收的年份,而其他土司土地的鸦片**超过了需求,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的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

这足以看出所谓的傻少爷的**远瞩和超人的智慧。

很快,第二少爷官庄旁出现了一个帐篷。有餐馆、客栈、商店和商店。在黄先生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制度,建立了银行。这样,在古老而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了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原型。

二少爷虽被视为愚人,但他为阿坝地区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恨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惺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炮轰国民党残余势力的声音中,麦其家族的官邸坍塌了。

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说来也有趣,常人眼中的傻子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我认为他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车轮的人都将被压碎。

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褒贬不一。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有了这个名不副实的傻子存在,才让**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

正是这位愚蠢的少爷带领我们穿越时空,穿越大地,穿越民族。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崩塌前的最后一幕,目睹了这两次的喧嚣和动荡。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罢了。最后,它只是一粒能笑、能感觉、能思考的灰尘。

当一切都成为一种趋势,一种趋势,即使你是最独立的尘埃,也难免随风漂荡,最终找到一个角落,没有人会来祭奠和安睡。我不知道千年后会不会有一阵风,把旧知识的尘土收起来,再上演一出同样或相似的戏。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有时候让人发笑,有时候让人深思,有时候我觉得太聪明太可笑了。

一个运气好的傻瓜,其实实用自己的智慧嘲笑身边的聪明人,一群愚蠢聪明的人嘲笑和原谅傻瓜的智慧。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过是一个欣赏、嘲笑和宽恕的圈子。一个家庭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愚人的眼里是那么的自然,那么的从容接受。

从题目看来已经给人一种哲理的思索,正如文章结尾处的“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

《尘埃落定》是阿来1998年发表出版的,这部作品讲述了藏族的土司制度的兴衰历程,具有很高的藏族历史文化价值,并且带有浓厚的科幻色彩。

这部作品有很多处都描写了麦琪土司的二儿子与侍女**的情节,有些地方描写得比较露骨,而有些地方则写得很含蓄,但是看起觉得很可笑,因为能把那样的情节写得那样的和谐。

麦琪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儿子是麦琪土司与藏族女人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二儿子是麦琪土司酒醉后与一个汉族女人所生,但是二儿子却是个“傻子”。但文章中却多次描写“傻子”少爷与侍女桑吉卓玛**的情节,作者为什么要在**中多处描写?

(一)二儿子刚生出来的时候,就被人认定为“傻子”,但是结合他后来的表现,他这个“傻子”在关键时刻可比聪明人有智慧。比如麦琪土司在麦琪的辖地的边界上修了很多的堡垒,他问他的大儿子为什么在边界上修这么多的堡垒,他大儿子没有回答正确。但是二儿子却回答正确了,说是为了存储粮食,在这一点上,麦琪土司也解释不清楚。

我觉得作者需要用那样的方式来告诉人们,他们眼里的“傻子”可不傻啊。因为真正的傻子是不会做那样的事的。

(二)**中第一次描写“傻子”少爷与侍女**是在二少爷15岁的时候,这种事情也是男人懂事、成熟的标志吧。因为**是通过二少爷的眼睛的所见、所闻和所感写的,二少爷则是**的主线,也是他见证了藏族土司制度的兴衰历程,到**时期的尘埃落定。因此故事也从二少爷开始懂事的时候写起。

(三)我觉得**有这样的情节,也是吸引读者的一种方式。毕竟藏族也是少数民族,社会发展进步得比较慢,因此还没有进入文明时代,还丁柳在奴隶时代,写出那样的情节,表示可以理解,并且也是为了刚好的还原当时的真实情况。

“傻子”少爷虽然有时候很傻,但是他大智若愚,相比之下这才是真正的聪明。正因为如此,在他小的时候他才得到了他父亲以及他哥哥无私的真正的爱,甚至从来没有受到过伤害,不知道伤心是怎样的一种感觉,因此我觉得有时候大智若愚可以避免受到伤害。并且他有着一颗善良的心,爱戴下人,最后见证了麦琪土司家官寨由强盛到到最后的坍塌。

争端和仇恨消除了旧世界,最终尘埃落定。

好久以前就看完阿来的《尘埃落定》了,断断续续有过不少感触,今天把这些零零碎碎的感触用文字总结起来,也算是让那些感触“尘埃落定”吧。

着笔于历史,**带有很浓重的历史味道。在书中的土司时代,人与人之间,主子与下人的关系非常明显。土司占有着自己土地上的一切,人与财富。有自己的行刑人,有自己出口就是法律的权力。

然而,这毕竟是末代的土司,外来势力非常明显。罂粟的引进,正是麦其土司发达的关键。而这关键人物却是黄特派员,国民**的省特派员。

黄的想法是扶助一个土司,这个幸运人就是麦其土司。通过黄特派员我军事支持,麦其土司得到了现代军火,也得到了现代军队,因而在与其他土司的战争中,轻易取胜。这个黄特派员的到来,理由却是过于简单,作为土司的麦其,因为要报一个小仇,一个家奴的背叛。

黄与麦其的结合,虽然理由简单,却很符合实际。土司要成就成土司的权威,却又没有必要的实力。历史是最强大、最有力的推动者。

末落的土司制度,无论曾经在这片土地上如何飞扬,终将落定于历史的净地上。风起云涌,尘起尘落。正因为有一个高潮,也就必然有低潮的来临。

解放军的脚步响起的时候,麦其家也就到了消亡的时候。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也就随之解放。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于仇人刀下。

当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有这个世界就从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的主人公,麦其家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傻子,傻子却最终做了许多当时公认的聪明人都做不出的事!傻子有福,不用像自认为聪明人的人们那样担惊受怕;不用一辈子活在自己的计谋和别人的阴谋里;他不用被人时时提防。

因为在别人眼里,他不过是个傻子,他不对任何人构成威胁。所以他犯错,别人不会责怪,因为傻子是傻子,傻子的行为是该被原谅的;所以他无意做了聪明事,别人却又会怀疑:他是真的傻,还是大智若愚的高深的智者

傻子向来都是冷眼旁观的过着,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没有争取,这些掩护了他,可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他的不争却中得到命运眷顾。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与世无争而又因为身为“存在”而无法真正出世的,虽然他是不自信的,懦弱的,但他没有仇人,他得到的是敬仰与忠诚的跟随,他又似乎有些超然物外了。那一页已经翻过去了,除了凝固的白字黑字在读者眼前流动有声,它是再不能复返的了。

尘埃落定,而我掩卷微笑着,是因为我还沉浸在灵魂轮回后重述的刻骨铭心的全部记忆中吧。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篇3

读起来比想象的快很多,两天看完了《尘埃落定》。《尘》阿来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故事讲的是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得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每读完点东西总想写点读后感,不至于让自己什么也没有留下,然后尽可能多的领悟其中的一些东西。我为傻子大智若愚的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折服;为塔娜开始骄傲和后来以美丽为资本背叛堕落而叹息;为翁波意西对自己的信仰不惜两次被割舌的倔强坚持和大无畏而感动,为土司的前瞻和无奈感到了智慧和现实;为土司太太为保护自己儿子说他傻的隐忍和爱;为卓玛和马夫的女儿的顺从,随命感到悲哀;也许我还对英国夫人感到厌恶;对茸贡土司的狭隘自作聪明感到可笑,为管家,小布依,索郎泽郎的忠心,鲁莽感到感动和无奈。《尘埃落定》一切事物如尘埃一般,无论他曾经多么欢快地飞舞,终会归于尘土落定。

如果是这样,我多么希望自己是一个傻子,一个被众人公认的傻子,一个不会计较别人是否看我是个傻子,而因此自在的活,没有期望,所以没有失望,而某一微小的举动,也可以让别人感到惊喜——但是能够让别人感到惊喜的人便不再是个傻子了。所以傻子他哪里傻呀?他分明是一个极其会生存,极其有智慧的聪明人。他不想被期望,却时时超出期望,他没有想过惊人,却处处惊人。他总是一傻子的眼光和语调观察并且调侃聪明人的世界,他让人觉得世界上的确没有多少人比傻子聪明。他每天早上都会问“我是谁,我在哪”,我不知道他为什么问,但是这是一个多么智慧且发人深思的问题呀,我真正是谁哦,我在哪里?是所处的总总社会关系还是宇宙中渺小的一粒尘埃。傻子总是会想也是为什么自己这么傻,傻子总会做梦,梦见明明在下坠,又非常像是在飞翔,他说如果非得害怕什么才算活着,他想他是怕这个,或许我是可以理解的,理解傻子也许是在找一种真实的存在感吧。土司冲他喊“为什么你以前看不到现在,现在却可以预见未来?”傻子是特别具有传奇性的,他预见到麦琪土司家族的命运,他在人们哄抢种植罂粟时选择了种植麦子,他糊里糊涂开仓给茸贡土司却意外得到了美丽的妻子,他在仇人的道人在家在脖子上时不畏不惧,在听说父亲要把土司传给自己的哥哥他没有过多的悲喜,他对塔娜的背叛用冷静漠视,他任用别人摒弃的人来创造世界。他对爱情有期盼,他为塔娜不爱自己而感到难过;他对亲情珍惜,或许从他从北方回来之后,哥哥对他的爱就转换成了恨,但是当他哥哥淌泪诉说时,依然让他泪如雨下。共产党来解放西藏时,他本可以自己走,可是他又回去接父亲母亲,他看见父亲欣慰的泪,他知道自己是爱父亲的。我希望傻子终归是傻的,这样他就少些伤悲,“血慢慢的在地板上变成黑夜的颜色”这样傻子的一生就像一粒曾经在阳关下飞舞的尘埃当一切相对静止时,他也终于叹息一般落定,但希望他的灵魂会到一个透明得没有阴影的世界,那里没有尘埃,自不会落定,只做一个傻子,自在的活。。。

傻子说他佩服的三人土司,翁波意西,叔叔。的确,翁是伟大的,他因为传播新教而被割了舌头,在剥夺话语权前他问”为什么你们的宗教没有教会人爱反而教会人恨了呢“读这样一句话是很心痛的,这是一个有信仰的人最后的呐喊,也是最深的迷茫。后来他成了书记官,奇迹的是他又能说话了,可是倔强的他呀,在得知土司要传位给大儿子,他还是用他半截的舌头为别人眼中的傻子说了最后的话,他又被割了舌头,永远的失去了舌头,奇迹不会第二次发生。或许土司明白他的话,也许他对两个儿子是只晓得,他对二儿子欣赏但惋惜他是个被认为的傻子,主子毕竟是主子,他为翁疯狂的想法感到担忧,不得不割去他的舌头。或许史官的舌头被割去被埋藏就像事物的真相一样永远掩藏吧。脑海中一直有这样的画面;翁抱着书,握着笔,皱着眉,舌头流着血,在菩提树下写着,我一直想他活了下来就是为了寻找答案吧。。。

对于塔娜我为她感到悲哀,开始那个骄傲地她,我是为她只得服从母亲的安排而同情的,她对傻子说”你不是使我倾心的人“,我以为她对爱情始忠贞的,可是她像不安的尘埃一般,她的美丽成了她背叛的资本,每一次飞舞落定,飞舞终落定,每一次飞舞都貌似光彩照人,每一次落定也都那么苍白悲哀,她的不安分毁了她的幸福,生活多么像尘埃,不,当生命失色时比尘埃还虚空,可是她不懂,再怎么样耀眼,尘埃终会落定。。

卓玛,跛子管家,黄师爷,小尔依,索郎泽郎,用一个一个小小的微尘意向描绘出一个真实的世界。

“尘埃落定”,从字面上来解释,就是一个成语,多用来表示事情经过了曲折变化终于有了结果。这也就像很多故事一样,风起云涌,尘起尘落。正因为有一个个的高潮,所以就必然会有低潮的来临。这个故事也不例外遵循着这个规律,它通过“我”这第一人称的描述,从一个“傻子”的角度讲述了一个对于当时的年代来说最具有历史和地域特色的土司家族从兴盛到衰败的过程,真实再现了一个特定年代的故事。故事中的“我”所感受的土司制度这颗“尘埃”,虽然也跟着故事的发展在历史的时空中飘浮,但最终也是要落到地面的。

在《尘埃落定》中,作者阿来巧妙地虚构了一个藏族土司的傻少爷,他看似犯傻又带有聪明人所不及的先知先觉预言本领,正如书中说到“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

每每读完这本书,我都觉得就是靠着这双清澈的不被世俗所污染的眼睛,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西藏藏族古老的土司制度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在转入另一个时代前的喧嚣和动荡。

“我”这个傻子的眼光看似游离于世间,但他的灵魂却超越了世俗,因而他能够挣脱沉重肉体的束缚,仿佛飘到空中,引领着读者跟随他的目光所及之处,一起经历了最后一个藏族土司在时代浪潮中从兴盛走向灭亡的历史过程,进而剖析了人类所普遍具有的种.种人性,进入到傻子眼中的那个梦幻般的“现实”世界。

最后,历史总是永不停滞的,无论它向左也好,向右也罢,它永远也不会在原地踏步。当年藏区的土司制度作为一种古老而严肃的制度,它曾经发展繁荣过,但是它终究是不符合我们今天的历史潮流发展的,不符合当代社会发展大趋势的。

因为它不符合民主,尤其不符合我们今天所提倡和遵循的人道。因此,它的崩溃是必然的,灭亡与消逝是注定的。就像那尘埃一样,最终也是要在时间和真理的“大地”面前落定。

落定。从字面上来解释,就是一个成语,多用来表示事情经过了曲折变化终于有了结果。这也就像很多故事一样,风起云涌,尘起尘落。正因为有一个个的高潮,所以就必然会有低潮的来临。

这个故事也不例外遵循着这个规律,它通过“我”这第一人称的描述,从一个“傻子”的角度讲述了一个对于当时的年代来说最具有历史和地域特色的土司家族从兴盛到衰败的过程,真实再现了一个特定年代的故事。故事中的“我”所感受的土司制度这颗“尘埃”,虽然也跟着故事的发展在历史的时空中飘浮,但最终也是要落到地面的。

先说说作者: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这也带给《尘埃落定》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再说说题目:“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再说说情节: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子。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最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还有就是人物: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

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这个聪明人生气的时候说会对他摇摇食指说:“你一傻瓜懂什么?”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远近闻名的“傻子”。然而,傻子也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聪明的读者都在怀疑,直看到小说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子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就是傻子也会怕死吧?谁都不会想到有这样不要命的“傻”。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早知道《尘埃落定》获得了中国第五届矛盾文学奖,读罢更觉得不愧是当代文学中的经典作品,最近从网上看到,它又被教育部推荐为中国中学生必读书目的建议作品之一,心中甚感欣慰。记得一位作家说过:“在书面前,有两种文盲。一种是完全目不识丁的人,另一种是已经识字了,可是只读儿童读物和智力低级的读物。而这两种文盲之间并没有什么区别。”在很多人越来越热衷于只接受报刊杂志漫画书等文化快餐,有些人喜欢暴露了给人看隐私的这个时代,我还是希望有人能够静下心来,读一读象《尘埃落定》这样有着华丽的文体和深刻的思想的好书,在夜深人静之时,仰望星空,巡视内心,做些有益的思考。因为一个失去了思考的人是可怜的人,一个失去了思考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民族,因此我们渴望更多的象小说《尘埃落定》这样引发人们思考的好书能够横空出世。

用了几天的时间,一口气读完了阿来的长篇小说《尘埃落定》,自己仿佛也变成了小说中藏族土司的傻儿子,很长时间都痴痴呆呆地沉浸在小说史诗一般的浪漫神秘的异质情调中,被小说字里行间挥发出来的那种深厚浓郁的人类和宗教情感所震撼,被小说所包含的深沉厚重的藏族文化底蕴所折服。如今,象这样让人越读越放不下的小说佳作越来越少了。因此,如同喝到了一口馥郁浓香的陈年老酒,忍不住要从心底大叫一声“好——-!”然后直书胸臆,把自己的感受写出来和大家分享。

一、小说独特的视角拓展了小说的叙事空间,带来了新颖奇特的叙事方式和欣赏效果,让人如饮甘澧,耳目一新。

记得有位英国小说家写过一本小说,叫《平面国》,讲一个两度空间的国家。两度空间,就是只有平面,像这张纸一样。他说那个国家的国民都是几何图形,有的是圆的,有的是方的,有的是扁的,有的就是一条线。圆的最高贵,三角的最奸诈,那个点儿最贫穷。有一天在这个国家里,突然出现了一个点儿。大家都很惊奇:怎么没有经过怀孕就出现了?这个点儿很奇怪,越变越大,最后变成了一个圆,最高贵的圆,举国都震惊。然后这个圆越来越小,最后变成个点儿,消失了。这件事没看见的人不相信,看见的人也难以相信。真实的情况是怎么发生的呢?原来是一个三度空间的球,穿越这个两度空间。它刚一接触的时候是个点,在穿越过程中,越穿越大,变成个圆;然后它越穿越小,变成个点,消失了,它穿过去了。

《尘埃落定》也正是这样,巧妙地虚构了一个在现实中有些犯傻但同时又有着聪明人所不及的先知先觉的预言本领的藏族土司的傻儿子,获得一种超越了三维空间的视觉效果,如小说中所说:“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因此傻子有着超人一般的眼光,灵魂能够脱离沉重肉体的束缚,轻飘飘地飘到空中,引领读者看到他的目光所及之处,经历了最后一个藏族土司在时代浪潮中从兴盛走向灭亡的历史过程,剖析了人类所普遍具有的种.种的人性,感受到傻子眼中的一个沉溺梦幻般的世界。在傻子眼中,声音,色彩感觉的描述都象披上了一层魔幻般的轻纱。比如:“水从高处的盆子里倾泻出去,跌落在楼下石板地上,分崩离析的声音会使她的身子忍不住痉挛一下。水从四楼上倾倒下去,确实有点粉身碎骨的味道,有点惊心动魄。”

“我只一伸腿,绸缎被子就水一样流淌到地板上。来自重叠山口以外的汉地丝绸是些多么容易流淌的东西啊。满世界的雪光都汇聚在我床上的丝绸上面。我十分担心丝绸和那些光芒一起流走了。心中竟然涌上了惜别的忧伤。闪烁的光锥子一样刺痛了心房”,“我听到风呼呼地从屋顶上刮过。那感觉好像一群群大鸟从头顶不断飞过。”“我看到天空的深蓝里泛起了浅浅的灰色。云彩丝丝缕缕被风吹动,比贴着墙根游走的蛇还快。”

看,在傻子眼中,水从高处落下发出的是分崩离析的声音,丝绸是神光离合能够流淌的水,吹动的劲风是成群在飞的鸟,天空飞移的云彩比贴着墙根游走的蛇还快。这时,文字不再是枯燥的文字,而变成了一个个机灵古怪的精灵,跳着曼妙的舞蹈,“轻巧而富有魅力,充满了灵动的诗意”。另外,傻子所具有的未卜先知的预言能力也让人很容易联想起《百年孤独》里那预示一个家族兴衰的古老的羊皮卷手稿,更增加了小说由始至终的神秘色彩。

二、与文体优美新颖的艺术性相比,小说《尘埃落定》所揭示的丰富深刻的思想内涵则更是它的独特之处。

小说塑造了聪明人和傻子两种不同类型的统治者,在聪明人眼中,人是要按骨头分出三六九等,“骨头沉重高贵的人是制作这种规范的艺术家。骨头把人分出高下。土司。土司下面是头人。头人管百姓。然后才是科巴(信差而不是信使),然后是家奴。这之外,还有一类地位可以随时变化的人。他们是僧侣,手工艺人,巫师,说唱艺人。对这一类人,土司对他们要放纵一些,前提是只要他们不叫土司产生不知道拿他们怎么办好的感觉就行了。”而在傻子身上,却天生的有着和那些聪明人不同的一种悲天悯人的性格,在他看来,“即使是奴隶;有人也有权更被宠爱一点。对于一个统治者,这可以算是一条真理。是一条有用的真理。”正是因为这个,他对下人们一些哪怕是犯上的行为也不以为然,照样和他们嘻嘻玩耍。他还把他的下人们引见给那些高高在上的土司,让他们在这些土司面前露出有尊严的面容。聪明的统治者可以把奴隶看成任何的东西,就是不肯把他们看作人,他们要求奴隶无条件服从,而傻子说:“看看吧,这些自以为聪明,自以为漂亮有头有脸的人要体面而不要忠诚,”傻子没有看轻奴隶,在大饥之年,向土司父亲提出减轻老百姓赋税的建议。因此他得到了最宝贵的忠诚。聪明人只能看清楚人眼前的.那么一步两步,而傻子却总能看到更远的地方,但在聪明人看来应该聪明的地方却有莫名其妙地变傻了。聪明人用尽心机,处处碰壁,傻子看似无心,却犹如神助歪打正着,无心插柳柳成荫。当傻子干完一件件深得人心的政事回到家乡时,出现了这样的景象:“两个强壮的百姓突然就把我扛上了肩头。猛一下,我就在大片涌动的人头之上了。震耳欲聋的欢呼声从人群里爆发出来。我高高在上,在人头组成的海洋上,在声音的汹涌波涛中漂荡。两个肩着我的人开始跑动了,一张张脸从我下面闪过。其中也有麦其家的脸,都只闪现一下,便像一片片树叶从眼前漂走了,重新隐入了波涛中间。尽管这样,我还是看清了父亲的惶惑,母亲的泪水和我妻子灿烂的笑容。看到了那没有舌头也能说话的人,一个人平静地站在这场陡起的旋风外面,和核桃树浓重的荫凉融为了一体。

激动的人群围着我在广场上转了几圈,终于像冲破堤防的洪水一样,向着旷野上平整的麦地奔去了。麦子已经成熟了。阳光在上面滚动着,一浪又一浪。人潮卷着我冲进了这金色的海洋。

我不害怕,但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如此欣喜若狂。一种叫做人民,叫做百姓的洪水把他卷走了,这段傻子被人流托举着欢呼着游行的场面,让人不能不想起每个人都耳熟能详的那句话: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傻子说:“他们是真正的归附与我了,我的运气好,运气好的意思就是上天照顾,命运之神照顾,谁也不会把我怎么办!”看到此,很容易让人联想起中国古代最朴素的天人合一的思想,主宰一切的是创造一切的神秘的力量,凡是真正聪明的统治者,都懂得顺乎天意,应乎民心,因为民心在很大程度上就代表了天意,就象傻子所说:“老百姓相信的事情总是要发生的,就算听上去没有多少道理,但那么多人同说一个话题,就等于同时愤动了同一条咒语,向上天表达了同一条意志。”老子《道德经》里有一句话: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尘埃落定》揭示了这样一个真理,天地万物人都要遵循一切按照那个看不见也摸不着,却实实在在存在着的客观规律办事,替天行道,即便是一个在常人看来的傻子。老天也会辅佐之。否则,悖逆天道而行,再聪明的人,也只能受到道的惩罚。

早上六点起床,头晕的厉害。非但昨夜状态如此,最近几天一直都这样。夜里睡不着,白天想补觉却依然睡不着,失眠,真让人痛苦。

这使我想起《百年孤独》中的马贡多的居民,马尔克斯用魔幻的笔法写他们整天睡不着觉,刚开始人们很高兴,终于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做更多的事了。几个月之后,人们虽然活力如常,却开始恐慌,因为他们患上可怕的失忆症,马贡多的居民采用各种手段与其做斗争,想法设法去挽留记忆,却始终抵挡不住失忆的袭来。最后,人们不但忘记了历史,忘记了身边物品的名字,也忘记的了身边的人。每个人彼此照面,却如同陌生人,对他们而言,每个人都是陌生人,每个人都是那么孤独地在世上游荡,包括自己。我在想,那是一种何等的孤独感,由此产生的恐惧,恐怕比让人死都难受。如果有一天,我也患上了这种失忆症,我该如何面对这个世界和我自己?

外面阳光灿烂,而我依然如坐云端。头晕不可抑制,就连外面灿烂的阳光,也如梦般不那么真实。《尘埃落定》中的二少爷,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被别人认为傻子的人。他每天早上醒来,总是去问别人认为傻的不行的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世上的聪明人由此嘲笑他,轻视他,而他也乐的轻松,以别人认为他傻而乐。从此他以一个傻子的眼光观察世界,却看到了许多自谓聪明人的愚蠢。他们在傻子问“我是谁?”的时候嘲笑他,却不知,这是一个人生永远也无法解答的问题。

我们自认为已经足够了解自己、了解他人、了解身处的世界、了解浩渺的宇宙,却不知,我们连最基本的“我是谁”都无法解答。一旦产生“我是谁”的疑问,怎能不让人心中不安,怎能不以卑谦的态度去对待人生与世界?可笑而可悲的是,我们不知道自己的无知,自傲自大地认为自己即为世界的中心,无所不能。而一旦自信心受到打击,却一败涂地,自甘堕落。于是,人们就在无知的自傲与自卑中徘徊,到最后,一群自认为聪明的土司,败在一个自认为傻子的`人手中。

“我在哪里?”,包含两个方面,即为“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傻子啊,你把人生最终极的问题都问了,怎么会是一个不让人畏惧的傻子。我们从哪里来,又要走向何处,大到社会,小到人生,都逃脱不了这个问题。而这个问题的答案,又是那么地不可知,不受我们的控制。在强大的造物主面前,我们只有思考和追问的权利,却无左右的能力。常说人要活的通透,而要活的通透,又是何等之难,何等狂妄之说。我们该要怎样的人生,要走向何处,街上匆忙行走的人们,每个人似乎都有自己的答案,而每个人又似乎没有答案。自己也曾经对自己说,何必要思考那样的问题,何必要说出来自己的想法,让别人看傻子一样的嘲笑你,何不像很多人一样,过自己该过的生活,走向人生的终点?

冥冥之中内心却有一种力量让自己继续寻找,继续追问。怀疑与逃避,只是一种思维的暂停,即使我们不去想,却始终要面对,最终还是要面对那个问题:我从哪里来,我将走向何处?这注定是一个没有答案的问题,亦或说,这注定是一个旁人无法给你答案的问题,唯有不断地追问,不断地向前走。你若问我,这与不追问而一直走有何区别,不是同样的结局吗?我只能说,是的。但是最起码,我曾经追问过,你说,这样的人,是傻子。是的,傻子。聪明人啊,你与傻子,隔了一条河,可以相望,却无法过河,或者说,双方都无意过河。你尽可以嘲笑,但不要忘了,在傻子行走的岸那边,也会和你一样,有春暖花开,有阴晴圆缺,有喜怒哀乐,有悲欢离合。你可以选择不过岸,但也请不要逼傻子过岸。

傻子的人生,也在不停地走,不停地追问,也如米兰·昆德拉笔下的那一幅永远也完不了的草稿。由此而言,尘埃早已落定,而尘埃,又怎会落定?

毫无疑问,没有人,不敢说所有人,但至少是绝大多数人,想成为一个傻子。但阿来笔下的“傻子”彻底改变了人们的看法,让我们对这个“傻子”充满了向往与期待。

“傻子”很傻。“傻子”是父亲醉酒后让母亲怀上的,到了五六岁还不会讲话;“傻子”对于大家都理所当然的东西总会提出一些没头没脑的疑问;“傻子”做事总是出人意料,让所有人都为他捏上一把汗;“傻子”傻得都不知道这个世界在每个人出生之前就给他们定下了诸多规则;甚至,看完整本《尘埃落定》,他都没有告诉我们他的名字呢。可能,“傻子”就是我,是你,是他。

“傻子”虽傻,但却很有傻福。正因为他傻,所以他虽出生土司之家,却不知争权夺位,让麦其家没有了那无声的硝烟;正因为他傻,所以他虽出身高贵,却能和家奴们和臣民们平等相处,尊重他们的一技之长,最终获得了他们真心的拥戴;正因为他傻,所以没有那些聪明人的自以为是,金规玉律,以一颗平常心看待纷繁人事,偶尔做出个正确的决定,然而却是生死攸关的;正因为他傻,所以敌人不把他当回事,疏于应付,结果往往败得措手不及,糊里糊涂;正因为他傻,所以他不计较名利,不顾虑得失,这最终决定了是他,而不是别人,总能看到事物的真实面目,总是出人意料,总是在创造新事物,新现象。

“傻子”真傻吗?我看不是。如果他真傻,那为什么连那英明的麦其土司也不敢说他真傻,为什么连他那聪明的少土司哥哥都胆战心惊的怕输给他,为什么连那睿智的黄特派员,书记官和管家以及广大民众都发自内心的誓死效忠他,甚至连当时还站在时代最前沿的中国共产党人都叹服他的创造力与先进性呢。可是,如果他不傻,那为什么同样是英明的麦其土司最终选择他哥哥做接班人,为什么连他那些毫无地位的家奴们也敢当着他的面说他是傻子,为什么他对自己当初一见钟情的绝世无双的`妻子可以不闻不问,为什么他最终不杀掉那几乎可以说是囊中之物的敌人而选择被杀呢。对于这一切,我们无法解释,我们只能说,“傻子”是一个奇迹。

是的,“傻子”是一个奇迹,他的存在让很多身虽活的人死去。他的“傻”让那自以为是的哥哥相形见绌,他的“傻”让那很美,也知道自己很美的妻子丑态不出,他的“傻”让有真才实干的黄特派员显得冥顽不灵,他的“傻”让其他土司变得更加骄奢淫逸,鼠目寸光。

“傻子”,死了。因为他的人生已经太完满了,再没有比他更充实,更完满,甚至说更长的人生了,因为那个世界已经没什么能让他留恋的了,因为上帝和天使想他了,所以他死了。他不得不死,他太具威慑力了,他稍微抖一抖,就已经将那个时代翻了一片天,他改变了那个肤浅,鄙陋,陈旧的时代,并还将继续。

“傻子”,是死了。谭嗣同君云,各国变法,无不流血。那么,“傻子”的血,便是为那个时代的变革而流。在小说的结局,“傻子”望着自己的血慢慢流淌,闭上了眼睛,而我们看到的却是那旧时代的结束,新社会的开始!

一个不知道是不是真傻的“傻子”死了,同样不知道的是,还有多少真正的傻子还在现实的舞台上活跃着。我只想对那些不知道是不是真聪明的“聪明人”大喊一声:平常心,平常心,平常心!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篇4

傻子不傻——《尘埃落定》读后感1000字:

文:得穹;因为一张图片,让我想起土司的领地,历时三天,又把藏族作家阿来的《尘埃落定》重读了一遍。

第一次读,还是在学堂里,未曾尝过世间冷暖,不知世事艰难,只当作故事书读,依稀记得个大概。而今,重读一遍,重新了解到浓郁的藏族风情,甚至有想到土司统制的领土生活一翻的浪漫想法。如果有来生,做一个远离尘世喧嚣的宁静世界里美丽善良的藏族姑娘。

“即使是奴隶,有人也有权更被宠爱一点。”

傻子,是二少爷,是麦其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的小儿子。他连个正经名字都没有,却总是超出常人的思维看透世事,预知未来。因为傻,不可能成为土司,成不了哥哥的对手,所以他享受到哥哥的爱;因为傻,不可能成为土司,成不了哥哥的对手,所以他享受到父亲的爱;因为傻,不可能成为土司,成不了哥哥的对手,所以才有了朋友。

书上说,所谓傻子,只是因为其拥有一个“超前的脑袋”,总能看到别人看不透的未来。而这种超前是不被理解和无法解释的。另类的事物总是难逃大众的排挤诋毁。所以,二少爷在大家眼里是傻的。

然而,这股子傻气,却在不动声色间,给二少爷带来了友情、爱情、青睐、信任、崇拜、财富、,甚至,至高无上的地位。虽然没有继位麦其土司,但他是“土司们的土司”。事实证明,宅心仁厚,方能坐拥天下。傻子所谓的“傻”,是大智若愚,虚怀若谷。傻子和哥哥截然不同的结局说明了一切。

尘埃落定了吗?没有!

属于土司们的时代结束了,他们的尘埃落定了。而我们还在随着尘埃起伏。世人都想做个聪明人,但常有聪明反被聪明误的例子,提醒大家,还是做个傻子比较容易。不争不抢,所谓佛系。有时候感觉命运在冥冥之中早有安排,谁也聪明不过老天爷。

王熙凤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聪明的人总是过得不太幸福,因为把一切都看得太过清楚,过于理性;而笨一点的人更容易感受到幸福,凡事不计较,随心随性随意,反而落得自在。

后台网友留言,女方在结婚后,强势控制家里一切,压得老公总是感觉低人一等,没几年就得抑郁症,治了几年,因为环境没有改变,病情只能相对控制,读后感.并没有好转的迹象。这时,女方提出了离婚,男方净身出户。离婚后男的病症倒是好了不少,女的再嫁再离,再嫁再离,反反复复,活出了我们这个年龄女性的新高度。

另有一友人,大大列列,不计较,不算计。婆婆小姑都处得好,吃得亏。一家人其乐融融。心情舒畅,自然气色宜人。

吾非鱼,不知鱼之乐,但我始终觉得聪明人总是受凡尘俗事所累,不肯放弃,贪念虚伪,贪念甜美,贪恋世间美好的一切,然而所有的贪念都是不正当的,都是邪恶的,就像紫色的邪恶的蛇口,今天抢到的总有一天会让你加倍的奉还出来。所以,还是当个傻子更便宜一点,苍天自有安排,不管是否努力争取,该是你的,终归会是你的。

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

纷争、仇杀消失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新的朝阳又升起来了。

我们仍在这尘埃中挣扎,希望我们都成为快乐的傻子。

但行好事,莫问前程!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篇5

尘埃落定,仅四字却似乎饱含哲理。眼前便展现出开阔邈远的天地,吹着永不停息的风——这是初见这四字时的第一感觉。多么奇妙……

神秘的藏族文化、浓厚的高原氛围和宗教色彩,都为作品披上了神秘而迷人的面纱。深厚而高贵的沃土,古老而热情的民族,原始而自然的生活方式和神奇的宗教信仰开卷,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便会扑面而来。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面一路铺展延绵:

雪山上的阳光与青稞的颜色交织在一起。像堡垒一样的土司官邸,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雪尘

在这片土地上,麦其土司是康巴土司之一。他是勇敢善战的大儿子,愚蠢愚蠢的小儿子。王位继承人似乎毫无悬念。然后,在黄委员的指导下,麦其土司在全境种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他变得富有,并迅速形成一支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酋长的霸主。

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为了宗央,老土司杀了世世代代忠心耿耿的督察长。为了不让其他土司贪得无厌,他发动了罂粟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土地的两边蔓延。次年,其余村庄的饥荒,使粮仓充裕的麦其一家发动了麦米战役,建立了边贸市场。

它似乎迎来了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但不知不觉中,它播下了仇恨的种子——多尔吉兹仁的两个儿子,最后杀死了麦其土司的两个儿子。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

所有这个世界就从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邸,一飞冲天,扬起漫天的尘土,然后慢慢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在这篇文章中,尊敬的麦其土司的小儿子是所有人眼中的傻瓜。然而,他以一种超越时代和家庭的思维方式洞察了浮华背后的一切。这个运气好的傻瓜,其实实用自己的智慧嘲笑身边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聪明的人嘲笑和原谅傻瓜的智慧。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过是一个欣赏、嘲笑和宽恕的圈子。曾经辉煌显赫的土司们,曾经被美女簇拥的英雄们,“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一个家庭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愚人的眼里是那么的自然,那么的从容接受。

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傻子”种种不可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和举止。但这就是所谓的大智若愚吧。正如文章结尾处的“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象傻子。

其实,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土司或是贫民,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最后,难免随风漂荡,终于找到一个无人会来祭奠、安睡的角落。

花谢花开,云卷云舒,潮涨潮落。现在看来,我更喜欢这四个字:尘埃落定。向来缘浅,奈何情深,一切浮云,免不了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篇6

望着书中那最后一个场景:那个傻子和他的妻子塔娜在人民军队的硝烟中死去,身后的寨楼倒塌的灰尘扬起又慢慢地落下,真像是一种别样的告别,看那纷扬的尘埃最终落定在废墟之中,仿佛看到了没落的土司制度土崩瓦解的景象,听到了桓断瓦碎的声音。那是一种历史焊接点处迸发的火花和嗞嗞的征服声。

一个傻子结束了数百年的土司制度,听起来有点讽刺意味,但仔细想想又极其自然,一个正常的人,即一个受土司教育的继承人肯定会地死守着他的家族他的制度,而那个所谓的傻子则不会考虑那么多,他没有那么多所谓的责任的枷锁,他大可以按人类最原始的想法去做事,不用隐藏,不用逢源,不用掩饰,所以他是最轻松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最清醒的。

傻子的命运应该是最坦荡的,因为没有人觉得他会是个威胁,而天生的“骨头”又可以让他尊贵一生。可是,生活中一点一滴的权力的刺激,让这个心理最原始的人开始有了权欲。也许操纵别人真的会有成就感,否则连傻瓜都怎么会向望权力呢?

想到这,历史上会有那么多争夺权力的浴血战争也就不足为奇了!

把英明两个字用到一个傻子头上,似乎有些滑稽,但这个词又十分恰当地概括了傻子的大智若愚得行为,从他巡游领地到去北方扎寨贮粮再到后来开集市,便**,这个傻子在我头脑中的形象越来越英明,看到后来,麦其家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强大,他在我心中俨然成了一个英雄,他的举手投足间也充满了自信。

文章刻画傻子的手法很直白,因为从一个傻子得思维角度看问题,所以对其语言,心里的描写都比较露骨,仿佛扒去了人性的掩盖物,把一个赤裸裸的人性从各个角度充分地写真写实,看他傻言傻语地做着所谓的傻事,有时竟会有亲切的感觉,那些被深藏的本性不就是自己吗?不就是我们每一个人吗?其实每个人生来都是一个傻子,只是随着慢慢长大我们都学会了遮丑,学会了掩藏,学会了城府和谋划,开始有目的地遮与露,开始有的放矢,这时我们便不再是傻瓜,因为头脑中有了许多的条条框框,而不再是一片空白。

人们之所以定义它为傻子,可能就是因为他的毫无顾忌的超乎寻常的行为,但随着这个大智慧的傻子把他的“才智”展现出来,人们才开始重新认识这个不寻常的人,并亲眼看着这个不一般的傻子怎样一步步地把他们的土司制度送入历史前进的狂澜中。没落总是会被先进所取代,这是历史大势所向,垂死挣扎只是延迟死亡的时间,最好的结果也就是个回光返照,最终抵不住历史前进的浪头,而是一个傻子选为没落的送终人,也别具一番意味,因为他并没有拱手相让或举手投降,他似乎还做了顺应历史发展的事情,例如,在边境开放集市建设城镇,所做的一切仿佛是在为土司制度的成论准备祭品。

看到结尾,看到傻子死去时的背影,突然觉得他是背负着使命来到这个世上的,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后便黯然离去了,像一场历史闹剧,曲终人散时,留下一片尘埃,尘埃落定,落在历史上,留下一段让后人感悟和思考的痕迹。

看过了读书俱乐部介绍《追风筝的人》,我忽然想起上大学时候听同学介绍过的矛盾文学奖作品《尘埃落定》。所以我借这次阅读任务的机会,阅读了这部充满藏族风情的作品。

该书由藏族作家阿来创作,并获得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描述了19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过程,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主人公,描述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退出历史舞台的过程。

主人公的父亲是当地土司中最有权势、最富有的土司。土司作为部落领袖,对其子民有生杀予夺的各种权利,土司制度对于奴隶制度有过之而无不及。老玛吉酋长有两个儿子。他聪明勇敢。他喜欢战争、女人和权力。

麦琪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他生来愚钝,整天和仆人混在一起,但同时,他清楚地看到了奴隶的悲惨生活。书中几乎每个人物都活得很艰辛,相当一部分甚至生不如死。

只有傻瓜才能活得轻松一点,因为他的七情六欲不如智者,更接近开明者的心态。

**令我感悟较深的一个细节是:傻子小时候的几个玩伴长大以后,由于玩伴的父母都是土司的奴隶,这些小伙伴长大以后都各自继承其父母在部落中的职务,如车夫,屠夫,执行刑罚的家奴等。虽然年轻时彼此真诚相待,是亲密的玩伴,但进入**社会后,每个人都固守着自己的人生道路,无法抗拒和改变。

简言之,每个人从出生就被推到社会的一个位置。在他的一生中,他完成了他来到世界时对整个人类群体的历史使命。

读完全书,我却发现主人公并不是真傻。例如,**中一个细节:麦琪土司因为栽种鸦片而迅速富足,别的土司于是悄悄跟着种罂粟花。

可傻子却建议父亲改种了麦子,结果次年只有麦琪土司的领地收获了麦子,其余的土司都只有罂粟,造成了麦子供不应求。从本性上讲,他只是计较的太少,不像任何人那样处心积虑地算计,只求活得开心和自在。他懂得宽容和体谅。

他用傻换得了在下人中的威望,得到了人们真心的亲近。他的傻让他活得潇洒自在。

**它的名字深刻而难忘:一切都是浮云,只有尘埃。无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之子,无论你在人生的舞台上扮演着多么重要的角色,你都只是整个浩瀚历史的尘埃。

风轻轻一吹,便不留任何痕迹。所以,那些功与名、钱与权的追逐没有太大的必要,生死沉浮也终究不过梦一场,何况是那些如云烟的人生的起伏。

《尘埃落定》,阿来的长篇**,第五届矛盾文学奖的获奖作品,有人说它很平常,有人说它有点不合常理,有人说这是关于土司制度瓦解的一个故事。但是,我却不能找到它真正的含义。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写读后感的冲动了,但是,当我看完《尘埃落定》的时候,我心中有股冲动,我要把我的感觉写下了。

初看它时,心里无波无澜。文章开头说,土司太太用牛奶浸湿了她的手,而麦基家的傻瓜看着她母亲洗手。在牛奶的浸泡下,图西太太的手很光滑,但很难掩盖岁月留下的痕迹。麦其家的傻子是韩太太酒后生的。所以,他当然是个傻瓜。

因为他是个傻瓜,他哥哥非常爱他。他不会对他兄弟构成任何威胁。但是,这个傻子,不是普通的傻子,人人都知道他,因为他是土司的儿子。如果他是一个平民或奴隶的儿子,就永远不会是今天的情况。也许根本没人认识他,更不用说关心他的行为了。

傻子会有这种意识,突然,我的心微微一抖,他真的是傻子吗?

麦其家的二少爷真的是傻子吗?刚开始的时候他是,这个傻子好玩,在雪地上抓画眉;这个傻子情欲旺盛。正是在捕捉画眉的那天晚上,她的女仆卓玛教他有关男人和女人的之事。

但,这个傻子更多的是善良和神奇(姑且用这个词吧),他喜欢着卓玛,但是当卓玛要嫁给银匠时,因害怕母亲为难她,只说她是他的侍女,虽然他不舍得他,但是他还是让她嫁给了银匠。当他进监狱的时候,他给了翁最需要的书。当他哥哥被**刺伤,浑身发臭,没人想跟踪他时,他仍然每天都去探望他。

当红军来到边疆时,他回到了危难中的父母身边

无法想象一个傻子可以是新的市场的开拓者,是土司制度灭亡的预言者,是使麦其土司空前强大的重要功臣。我无法想象这个傻瓜会让这么多酋长屈从于他。他不是土司,但他是土司中的土司。当**最终杀死他是,他说了这句话,但非常准确。

他创造了巨大的财富。他拥有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茸贡酋长的女儿塔娜。

如他自己所说,这些年来好运不停的降临在麦其土司和这个麦其傻子上,但是创造出奇迹的麦其傻子,真的是傻子吗?如果是,那么为何作者要以一个傻子的视角来写呢?而这个傻子很多的时候更像是个大智若愚的人。

在作者看来,聪明人和傻瓜有什么区别?麦基的傻瓜每天都问同样的问题:我是谁?

我在**?难道仅仅是傻子的问题吗??翁波意西,这个带着巨大热情来到土司领土上传播上帝教的人最后成为没有舌头的书记官,只是为了让麦其土司断了若干年的书记官制度重新延续下去吗?

秉笔直书的史官们结局到底是什么?在边界新镇上传播的梅毒是让土司制度更快瓦解的毒药吗?

太多的问题,每一个问题都让我深思。这个让人感动的傻子,通过他的行为衬托出那些所谓聪明人的残暴。因为他是麦其家的傻子,所以他直率,心里有什么就说出来,而那些聪明人是那么的野蛮也残暴。

土司领地里没有什么娱乐性的,所以,他们把**行刑官行刑是件让人开心的事。我不禁想起鲁迅的文章,国民都是把自己的欢乐建立在鉴赏别人的痛苦上,中国国民缺少的是诚和,有的是冷漠和虚伪。在这没有开化的野蛮的土司领土中,这群人没有原始人的淳朴,有的还是冷漠和虚伪。

难道中国国民性一直都是这样的吗?在这片领土上,只有这个傻子是善良的。土司老爷,山中土霸王,为了占有央宗,杀了对自己衷心耿耿的下属。

当他的情欲过去了,央宗,这个他强来的女人只能永远的孤枕独眠。当别的土司因为种植鸦片迎来丰年里饥荒时,他见死补救,还要土司们出10倍的价钱买他的粮食。麦其家的大少爷,这个被人为聪明的人,有的只有残暴,发动战争是他最希望的事。

刚开始时,因为弟弟对他继承土司没有什么威胁时,他说他爱着这个弟弟,但是当这个傻瓜弟弟对他造成威胁时,他对他完全没有兄弟之情,甚至和弟媳私通。在他眼里,那些奴隶是畜生,是可以随意宰杀的。而塔娜,麦其家傻子的老婆,号称天下最美丽的女人,被人称为妖精的女人,虚伪极了。

因为母亲需要麦其家的麦子,她嫁给了这个傻子,而她心里根本就不喜欢他,但是当她看到这个傻子从拉雪吧土司手中救出她的母亲时,她说看到傻子的背影就爱上他了。而当傻子风光时,她跟着他,但是刚傻子遇到一生中最困难的时候时,她却和麦其家的大少爷私通,还说像她这么漂亮,身边的男人总是会觊觎她,要傻子不要让她对其他男人动心了。而当大少爷死时,她没有一点难过,好像这个人和他从来没有交集。

当这个傻子重新好时,她再次和傻子在一起,但是在白色汉军进入边界小镇时,她又和其中的一个军官私通,当傻子把土司聚集到边界时,她又和汪波土司私奔了。这个美丽的女人,如同那盛开的罂粟花,充满着**,**了自己也**了别人,但是更重要的是她是有毒的,而且肆意的毒害着每一个男人。

当土司制瓦解,当傻子倒下惹起一滩尘埃,当尘埃落地时,一切成为定数。尘埃落地,不管是那如罂粟样的塔娜,或是善良的卓玛,不管是创造奇迹的傻子,或是野蛮残暴的土司们,他们最终都落于尘土。尘埃落地,不论曾经在这么土地上有过多少的残暴,多少的血腥,也不论在这个土地上上演了多少次王朝的更替,此时一切都归于宁静。

尘埃落地,历史的车轮滚滚前进,滔滔江水将会洗净尘埃,开始新的篇章。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篇7

纠缠与解放,幻灭与现实,禁锢与自由,爱与救赎。在他身上,没有悲伤流回河里,也没有疯狂的思考,因为那些在已失上做得好的人已经失去了人性的自由和广阔。深以为终有一天会尘埃落定,却忘了想想自己是否还有时间等待。

生活的荒诞与虚无,总是以那种优雅高贵的态度,分开,他渴望看透。于是变成了一个局外之人。

我甚至可以想象得到,莫尔索在最终的法庭上等待着判决的样子,没有彷徨,也没有畏惧,就那样淡然地环顾着四周,静静地听着律师和检察官激烈的言辞。他相信自己的惩罚会降到最低,但判决结果是死亡,中心原因不是在母亲面前哭泣、吸烟,第二天还陪着女友。确实,这是事实,但也早已脱离了原始的案件,唯一牵扯上的不过是说此为能证明他的残忍无情,因而能预谋好去杀人。

这就是法律。审判一个罪犯,一个只能被称为局外人的罪犯?这就是现实,让一个真正诚实的人面对社会的嘲笑?这是一个男人应该拥有的权力。甚至在他死之前,他必须被牧师的精神压制?

我尚记得莫尔索每一句“妈妈”,语气的亲昵,尚记得他从开始的正常不过,到最后承认自己是异类的无奈。但当他面对所有的痛苦时,却仍旧期望着,“我期待处决我的那天,有很多人前来看热闹,他们都向我发出仇恨的叫喊声。”

这时已然只剩下了对社会的讽刺。

社会现实扭曲了一个人原本的完整,直到残缺不全,血肉模糊,却依然不放手,必须毁灭。正如书末说,生命接近死亡所感到的是解脱。只有死亡才能洗刷罪恶。

问题是他到底有没有这般重的罪。罪恶至死刑,罪恶到一切的罪恶都只是强加上去的罪恶,罪恶到连想想都是罪恶。直到整个生命都只剩下了罪恶。

只有虚无主义和无休止的荒诞才会随着无辜生命的逝去而永存,但死者是毫无价值的。哦!对报社也许能产生点微小的利益。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篇8

范文一:

用了几天的时间,读完了阿来的长篇**《尘埃落定》,自己仿佛也变成了**中藏族土司的傻儿子,很长时间都痴痴呆呆地沉浸在**史诗一般的浪漫神秘的异质情调中,被**字里行间挥发出来的那种深厚浓郁的人类和宗教情感所震撼,被**所包含的深沉厚重的藏族文化底蕴所折服。如今,象这样让人越读越放不下的**佳作越来越少了。因此,如同喝到了一口馥郁浓香的陈年老酒,忍不住要从心底大叫一声好---!

然后直书胸臆,把自己的感受写出来和大家分享。

那是一个混乱的时期。整本书中没有人真正快乐。主人公甚至没有名字,唯一的代号也是他最好的护身符就是傻子,一个有异于常人的人,生活在上世纪30、40年代的中国、某个闭塞却又面临着开放的藏族村寨。土司处心积虑扩张势力和地盘,还要防备后院**;哥哥作为土司继承人,拼命向父亲和周围的人证明自己的实力,然后在不期然间,承受傻子比他有作为的事实;母亲有了情敌却毫无办法,整天躲在房里念经。

还有那个本来应该快乐的傻子,小小年纪,就已经知道用手里的权力对待周围的人,讨好或者伤害,全凭自己的好恶。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因此傻子有着超人一般的眼光,灵魂能够脱离沉重肉体的束缚,轻飘飘地飘到空中,引领读者看到他的目光所及之处,经历了最后一个藏族土司在时代浪潮中从兴盛走向灭亡的历史过程,剖析了人类所普遍具有的种种的人性,感受到傻子眼中的一个沉溺梦幻般的世界。

在傻子眼里,对声音和色彩感觉的描述就像一层神奇的面纱。

历史是最强大、最有力的推动者。末落的土司制度,无论曾经在这片土地上如何飞扬,终将落定于历史的净地上。 风起云涌,尘起尘落。

就因为有高潮,就一定有低潮。当人民解放军的脚步声响起,麦其家就要灭亡了。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也就随之解放。

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于仇人刀下。当身体变冷,血液变黑,所有的时界从主人的角度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邸,一飞冲天,扬起漫天的尘土,然后慢慢落下。

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范文二:

从大一到现在,已不知游《尘埃落定》多少次了?每次轻轻的叩问自己,可是答案却像个迷一样,无从得知。坐在荧光屏前,看着电视版的《尘埃落定》,突然想起了作品里的主人公,寂寞与失望突然悄悄偷袭我脆弱的心。

于是想应该给自己和作品一个读后感。这种感觉是以麦其土司二少爷为中心的!

麦其土司家的傻瓜二少爷贯穿了《尘埃落定》的主线,没有人未看完作品,就敢断定他的傻,因为他在现实生活中做着聪明人无法完成的事业。傻与聪明的相对使本作品增添了鲜艳的色彩,聪明透露出傻,而傻的情况下却隐藏着不为人知的聪明。作为一个年轻的主人,也许他是在为自己保留自己的天空。他把自己一生的使命演绎成一个傻瓜。

傻子究竟是什么?傻瓜就是不知道自己是傻瓜还是聪明人?因为二少爷在现实中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傻子。如果我们判断他是不是傻瓜,那么我认为在这个世界上,傻瓜和聪明人没有区别。

我们每个人都会在现实中思考自己是否愚蠢,是否聪明?但没有人为他的智慧设定标准。那我想二少爷不是傻瓜。

二少爷在麦其全家人里是个十足的傻子,在仆人眼里也是,是他高贵的出生让他拥有了别的傻子没有的爱戴,同父异母的哥哥也因为他的傻而百般爱他。可是母亲却在听到傻子懂得和女人云雨时潸然泪下,她万没有想到自己的傻瓜儿子竟然懂得和女人云雨。哥哥后来背叛他,和他的女人沾染;到哥哥临终时说出了和他女人的不轨是因为害怕他不是真傻。

在现实生活中,他的家人一直怀疑他的愚蠢,但有多少人能理解他的内心痛苦?值得一提的是,就连二少爷在文章中也承认自己到处都是傻子,但同时,他也讽刺了弟弟这么聪明的人有时在家人面前显露出来的愚蠢。从这而言,或许傻子真的不傻,他可能是为了保全自身的性命而装傻,或许土司制度下隐藏着不可人知的秘密,土司的职位可能带给他和他哥哥的仇恨。

傻子最后带着对亲人的思念,带着对世间的遗憾离开了人世。有人说他傻到躺着让仇人杀,我想这是错误的,其实是他看到了土司制度的瓦解,也许他看到了尘埃落定后的光明,他用傻子的这种处事哲学带给我们无尽的思索,他的死也预示土司的瓦解,奴隶制度的崩溃。

傻子的人生搁浅了,卑微的尘埃也用一种制度的瓦解而落定,是他经不起尘世的沧桑还是他的心痛在了人间烟火中,于是用轻微的形式告别那无奈的人生。不管怎样,他至少给我们留下了傻子做事的哲学,让我们用另一颗心去体验吧!天空依旧蔚蓝,心依旧不可估量。让我们看看傻瓜是怎么保护自己的!

无论是傻还是聪明下隐藏那份傻,至少他用他的成功展示了他的人生,为自己划下了一个不完美而又瞩目的句号。

范文三:

本文叙述了新中国成立前几十年土司的兴衰。通过我第一人称的描述,一个特定时代的故事被真实地再现。

我是一个人们眼中的傻子,一个不受人们关注的傻子,一个不让兄弟认为对手的傻子。然而,傻人有傻福。我的间隙性聪明之举,却让自己一举成功,成为了土司中的土司。

我也在这个暂时稳定的世界里,关注这个世界,偶而思考,平静地生活。

一、关于书名。

《尘埃落定》,看起来可以适合很多书的书名。可是很多书却不一定适合它。这是个普通的书名,却是全面的揭示了全文的起与落。

尘埃落定,落定之前必定会尘埃乱飞。因而,在肯定的全书结果之前,这一很长一段时间的尘埃飞舞,正是土司们,也是我所生活的世界,到处弥漫着旧日的风光。我是麦其家的二少爷,人傻却也感受到这个世界给我带来的影响。

十八个土司的平凡土司,因为种鸦片,大发横财,实力日增。因而又成为众土司们的敌人。而正如这个土司世界里,分不清谁是亲威谁是敌人一样。

当大家都能过鸦片发了些小财时。麦其土司却出人意外的全种上粮食。外在环境变化莫测,本就因为鸦片广种而价钱大落的鸦片,这时已成为无法养活人的害人之物。

也就是在这时,所有的人才意识到,粮食才是最重要的。在这个有钱难买粮食的时候,麦其家仓仓粮满,甚至因为无处放钱而免了百姓的税。这些饥饿的土司们就通过各种方法来谋得麦其家的粮食。

有明争有暗抢,却敌不过麦其家的枪子。我被派往北方,打败了敌手之后。土司中的唯一女土司,用的却是美人计。

我傻气得,不予理采,其计也就失败。我最终又敌不过塔娜的美色,因而救了女土司王国。新旧两代人,各自均有所得。

而我的岳母,却担心一个傻子真会成为未来的土司继承人。边境市场的开放,这才是我这一生中真正的事业。虽然不尽是我打理,却是我一手创建与支持,而这个土司中的土司,在金钱与枪杆的帮助下也就暗中存在了。

老麦其土司的陈年旧作,第三房太太央宗,这个他手下最忠诚的头人的妻子。而被他杀的那个头人的手下,他的两个儿子,讲述不多,作用却大,一个结束了大少爷的命,一个要了小少爷的命,而这些,就跟土司时代一样,都最终淹没于历史之中。

二、傻子与聪明人

引用书中原话大意。这个继承未来土司的人,不是最聪明的人,就是最傻的人。在我眼里,哥哥是最聪明的人,因而,未来的土司也将是哥哥;在所有人眼中,我是个傻子,因而,我被人嘲笑,也得到了哥哥的关爱,也有了不忠的妻子。

作为聪明人的哥哥,却在大事上常犯傻。我这个傻子知道他的问题,喜欢表现自己的聪明。因而,别人也就很容易知道他想做什么。

我却是小事糊涂,大事不傻。我会在早上醒来不知自己是谁,不知自己在**。我却知道,茸贡土司送来了漂亮的女儿,我得想办法得到她;我知道,我该发火让女土司出来吃饭,而不是让她自以为尊贵的在楼上与女儿聊天;我知道我傻,因而守不往漂亮的妻子,因而当最初妻子结杏出墙时,我有点疼,最终却不再疼了,甚至让她去找别人男人;我第一个建立了市场,我成了土司中的首富,我知道用武力让人屈服,我也知道如何让人心服。

我知道自己会犯傻,但聪明人却以为自己时时聪明。

我这个傻子,在女人的唤醒来聪明起来,也在美色之下痴呆,我会问些聪明人以为奇怪的问题,却没有聪明人能答的上来。因而,我这个傻子,要不是最聪明的人,或许也就是最傻的人。用父亲的话是:

最聪明的傻子。用本人的话说,是个冷静的傻子。别人不关注,我才有时间去思考,才得以冷眼旁观,又置身事里,因身,我成了全书的主角和线索。

三、关于性与爱情

全书很明显更侧重于性,爱情在全书或即或离,若有实无。十三岁那年,我在大我五岁的侍女怀中寻找到温存,也学会的性。从此,我就以一个傻样子,生活在这个土司家庭,并开始才关注着这个家庭。

因而,我心中,侍女卓玛是我的老师,也是我的情人。直到卓玛爱上了银匠,但后来,她对银匠也没有了最初的爱。

塔娜,侍女塔娜,是我生命中第二个与我有性关系的女人。这是一个与我相仿的小个子。与塔娜的初夜,才让我体会到自己成为了一个真正的男人,因为她够小,而这正好体现了我自己的强大,体现了男性的自我。

而这个人小心大的女人,是懂得男人的。

第三个有名有姓的女人就是我的妻子,也是叫塔娜。这是个知道自己漂亮,并懂得利用漂亮的女人。她母亲,连克三夫,到她身上,还保留着母亲的狂野。

外表上的尊贵,床上的下贱,正是她的表现。而且还几次出轨,所幸我是一个傻气的人,也知道,自己守不住她,因而一切随她。

全文中有几处着墨较多的性描写,处理的却很是斯文。可以说,是所有同类文学描写中,处理得相当好的一个,但让人又很明白的清楚他的描写。这一点上,本人不欣赏有些作品中过于直白的描写。

本书除了我是主角,我的父亲与哥哥,也是重要人物。他们的性与爱,着墨也较多,父亲不顾一切的与外族的母亲结合,然后又不顾一切的与三太太的结合,这是抢了手下最忠诚的头人的妻子,这里面不得不说存在爱情。然而,在性面前,本书的爱的力量毕竟太小。

也从某一个方面,反应了土司们的**观,野蛮占了很重要的部分,性像征着野蛮。

四、土司、下人与罂粟花

着笔于历史,**就有很浓重的历史味道。而这个土司时代,人与人之间,主子与下人的关系非常明显。土司占有着自己土地上的一切,人与财富。有自己的行刑人,有自己出口就是法律的权力。

然而,这毕竟是末代的土司,外来势力非常明显。罂粟的引进,正是麦其土司发达的关键。而这关键人物却是黄特派员,国民**的省特派员。

黄的想法是扶助一个土司,这个幸运人就是麦其土司。通过黄特派员我军事支持,麦其土司得到了现代军火,也得到了现代军队,因而在与其他土司的战争中,轻易取胜。这个黄特派员的到来,理由却是过于简单,作为土司的麦其,因为要报一个小仇,一个家奴的背叛。

黄与麦其的结合,虽然理由简单,却很符合实际。土司要成就成土司的权威,却又没有必要的实力。黄要实现政治上的野心,又得借助麦其土司的广大土地。

在那个鸦片大行其是的时候,谁拥有它谁就掌握了别人无法掌握的东西。最后,麦其土司成了最有实力的土司。**对那个黄特派员相应的发展没有交待,因为**不是讲它,同时也就给读者留下了空间,他们肯定是相辅相承的发展的。

而后来,黄的失势,也就让我们有些猜测。黄作为国民**的**的失势,也就暗示了国民党的最终失败。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篇9

当然,我们不能说主角太蠢,也不能批评这个社会有多虚伪,因为没有掩饰,它就不是一个完整的社会。只不过真正不幸的却是成为一个被社会所排斥的局外人。因为在那个时候,像莫尔斯一样,一个内向的人,因为性格内向变得冷酷无情,一个没有野心的人,因为随意的态度变得残忍和恶毒。

设想,就算是法律不给他死亡的制裁,在不断承受双重精神暴力后也终将走上死亡的路途,一切不过是殊途同归。这个社会永远容不下这样一个不关心生活的独特、冷漠的人。世界所承认的不过是公众眼中的常态和自然。

包括人本应有的欲望及自私。这样一群人形成了一个竞争的社会,他们只认识像他们这样的人。

当他在逼仄的铁牢里看向黑暗的却无比广阔天际时,也许只剩下了被尘埃遮住了的唯一的眼,其实生命,早已一无所有。到最后的最后尘埃依旧以那般优雅而高贵的姿态,隔断了,他的望眼欲穿。这是社会的现实,也是现实的人生。

人何以无迹,眼前满是尘埃。局内的事实却尚未落定。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篇10

张爱玲描写男权制度社会里女人的恶,女人的力量,这本已是她艺术创造中非常大胆的成分,可是她还有奇特的一种方式,那就是描写男权制的社会里男人的软弱。在传统的宗法父权社会中男性所占有的主体权威,在张爱玲的文本中却干脆地被作家的文学书写所暗中破坏、讽嘲与颠覆。张爱玲正是在感悟和思考女性命运与生存境遇之后,以清醒的女性意识观照这一特定条件下的父权变奏。在《金锁记》里“父亲”是缺席的,女性家长是作为说话主体出现的,男性家长的缺席和去势父亲的书写,可以看成一种反串历史、文化现象的女性书写模式,女性角色被作为安置在主角位置而非从属位置,这是个女人的世界。曹七巧的丈夫姜家二少爷是个骨痨,如同行尸走肉;她的小叔三少爷是一个风流败家子,靠祖上遗留的家业苟延残喘。七巧则代替父亲职责把儿子长白调教得懦弱无能。在这些去势父亲群体中,不难发现他们因失去权势而流露出来的阉割焦虑,他们不但被叙事主体推向绝望的处境之中,并被叙述者剥夺了他们作为象征男性宗法父权的主体身份。张爱玲在作品中不动声色地消灭了这些男性的暴力与霸权,颠覆了男权社会中根深蒂固的观念,张扬了女性的力量。

在男权中心意识的受述者(读者)看来,七巧依然摆脱不了“恶妇”的指责,如四十年代上海文坛对张爱玲作出最有分量评论的傅雷先生,在《论张爱玲的小说》一文中,将七巧定位于“一个出身低微的轻狂女子”,“从表面看,曹七巧不过是遗老家庭里一种牺牲品,没落的宗法社会里微末不足道的渣滓。但命运偏偏要教渣滓当续命汤,不但要做儿女的母亲,还要做她媳妇的婆婆,把旁人的命运交在她手里”,“门户的错配已经种下了悲剧的第一个原因”,“然而最基本的悲剧因素还不在此。她是担当不起情欲的人,情欲在她心中偏偏来得嚣张”。然而,对男性中心意识有着清醒的反省与认识的男性受述者却依然听出了女性立场鲜明的叙述声音,并对傅雷的男权倾向做出了批评指正:“傅雷对七巧的评价充满性别与阶级歧视的话语霸暴力,他称七巧为‘出身低微的轻狂女子’。将七巧的行为视为‘轻狂’,暴露了傅雷所执的道德标尺——不允许女性表达对情欲,尤其是对‘性’的要求。”傅雷的男权中心意识在文本充满理解与同情的叙述声音的干扰下,亦对七巧流露出有限度的同情,“就在一个出身低微的轻狂女子身上,爱情也不会减少圣洁”,“她战败了,她是弱者。但因为是弱者,她就没有被同情的资格了么?弱者做了情欲的俘虏,代情欲做了刽子手,我们便有理由恨她么!作者不这么想。”而对于具有现代女性意识的女性受述者,却从七巧的“疯狂”里感知到七巧做为一个健康自然的女人对生存、对情欲要求满足的天然合理性,读出了几千年宗法父权的罪恶与腐朽。

张爱玲对《金锁记》描绘的那个年代已离我们远去,可主人公曹七巧留给了我们无尽的思索,这正影射了中国传统家族制度下女性在男权社会中生存的实态。曹七巧有女权主义反抗压迫的强烈意识,但她这种反抗的方式是畸形的,从而导致她远离人道而趋近兽道。曹七巧是一个戴着金钱枷锁的女人,是一个戴着封建镣铐挣扎的女人。在中国宗法体制中,在女性丧失主体中,在父权政治利益基础上,在宗法体制的关系男女、君臣、父子、夫妻的主从身份的情况下,在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的大主轴中,无论七巧是循规蹈矩,甘于忍受自己被分配的角色,还是离经叛道,反抗命运,都注定要陷入金钱与身体、身体与法、性与爱情两相对立的艰难处境。

张爱玲对《金锁记》描绘的那个年代已离我们远去,可主人公曹七巧留给了我们无尽的思索,这正影射了中国传统家族制度下女性在男权社会中生存的实态。曹七巧有女权主义反抗压迫的强烈意识,但她这种反抗的方式是畸形的,从而导致她远离人道而趋近兽道。曹七巧是一个戴着金钱枷锁的女人,是一个戴着封建镣铐挣扎的女人。在中国宗法体制中,在女性丧失主体中,在父权政治利益基础上,在宗法体制的关系男女、君臣、父子、夫妻的主从身份的情况下,在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的大主轴中,无论七巧是循规蹈矩,甘于忍受自己被分配的角色,还是离经叛道,反抗命运,都注定要陷入金钱与身体、身体与法、性与爱情两相对立的艰难处境。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篇11

尘埃落定作为成语的意思是:1、尘埃虽然在空中飘浮,最终要落到地面。2。隐喻事物经过多次变化,最终产生结果;

或经过一阵混乱后将结果确定下来。

阿来的《尘埃落定》叙述的是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傻子,大家都认为,不符合现实生活,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行为,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者。

笔者从这个傻子的角度见证了土司制度的兴衰,从傻子的角度看世界,给了我们很多启示。

**故事精彩、曲折、感人。它以超然的姿态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尘埃落定》写的是人生。**有童年,初恋,爱情,妻子,事业,权利,朋友,敌人,父母,兄弟。我们仿佛想到了自己,想到了我们的过去、现在和将来。引发我们了无限的思考。

我觉得《尘埃落定》是对善良的歌颂,善良的人也许会有时会失去一些,但最终却得到朋友,得到真情,得到更多人的信任与帮助。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篇12

从大一到现在,已不知游《尘埃落定》多少次了?每次轻轻的叩问自己,可是答案却像个迷一样,无从得知。坐在荧光屏前,看着电视版的《尘埃落定》,突然想起了作品里的主人公,寂寞与失望突然悄悄偷袭我脆弱的心。

于是想应该给自己和作品一个读后感。这种感觉是以麦其土司二少爷为中心的!

麦其土司家的傻瓜二少爷贯穿了《尘埃落定》的主线,没有人未看完作品,就敢断定他的傻,因为他在现实生活中做着聪明人无法完成的事业。傻与聪明的相对使本作品增添了鲜艳的色彩,聪明透露出傻,而傻的情况下却隐藏着不为人知的聪明。作为一个年轻的主人,也许他是在为自己保留自己的天空。他把自己一生的使命演绎成一个傻瓜。

傻子究竟是什么?傻子就是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傻子,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聪明人吗?因为二少爷在现实中全然不知道自己究竟是不是傻子,如果以这个断定是不是傻子,那我想在这个世界就没有傻子和聪明之分了。

我们每个人都会在现实中想自己傻不傻,想自己到底聪明与否?可没有人赶给自己的智慧定格一个度,那我想二少爷不是个傻子。

二少爷在麦其全家人里是个十足的傻子,在仆人眼里也是,是他高贵的出生让他拥有了别的傻子没有的爱戴,同父异母的哥哥也因为他的傻而百般爱他。可是母亲却在听到傻子懂得和女人云雨时潸然泪下,她万没有想到自己的傻瓜儿子竟然懂得和女人云雨。哥哥后来背叛他,和他的女人沾染;到哥哥临终时说出了和他女人的不轨是因为害怕他不是真傻。

在现实生活中他的家人已经在怀疑他的傻,可是却有多少人能理解傻瓜少爷内心的辛酸呢? 值得一提的是,就连二少爷都在文章中处处承认自己是个傻子,但同时也讽刺了哥哥那么聪明的人有时候在家人面前透露出的愚笨。从这而言,或许傻子真的不傻,他可能是为了保全自身的性命而装傻,或许土司制度下隐藏着不可人知的秘密,土司的职位可能带给他和他哥哥的仇恨。

这个傻瓜终于带着对家人的思念和对世界的遗憾离开了这个世界。有人说他傻到躺着让仇人杀,我想这是错误的,其实是他看到了土司制度的瓦解,也许他看到了尘埃落定后的光明,他用傻子的这种处事哲学带给我们无尽的思索,他的死也预示土司的瓦解,奴隶制度的崩溃。

傻子的人生搁浅了,卑微的尘埃也用一种制度的瓦解而落定,是他经不起尘世的沧桑还是他的心痛在了人间烟火中,于是用轻微的形式告别那无奈的人生。不管怎样,他至少给我们留下了做事情的愚蠢哲学。让我们用另一颗心去体验。天空依旧蔚蓝,心依旧不可估量。让我们看看傻瓜是怎么保护自己的!

无论是傻还是聪明下隐藏那份傻,至少他用他的成功展示了他的人生,为自己划下了一个不完美而又瞩目的句号。

该书是以麦其土司二少爷的视角描写的一部反映**麦其土司的兴衰没落过程,也反映了落后的农权制度下吐司、农奴等生活状况以及围绕吐司职位的家庭纷争。

作品语言朴实,娓娓道来,却又不失力度,耐人寻味;二少爷犯〝傻〞犯得〝诡谲〞,而又合情合理;塔娜几次背叛,不符常规,却让人无处怨恨……真佩服阿来——这位茅盾文学奖获得者的语言功底、对人物内心的把控以及对在残忍的农奴制度下二少爷人性光辉的拿捏。

掩卷而思,让人回味无穷。一是对农奴和自由人悲惨生活的控诉,对吐司生司的至高无上和威力的描写,给人以种心灵的震撼。二是在吐司〝权力〞之争上,大少爷锋芒毕露、缺乏思考以及二少爷的似傻非傻、大智若愚给人一种隐忍才能成大器的感慨;三也是最重要的,佩服二少爷的小事常犯傻、大事却精明睿智的眼光与战略。

他能对吐司与哥哥、麦其吐司和其他吐司间的纠葛能斡旋得恰到好处,何时犯傻何时聪明,他心里明镜一般,实在是高明。

在作品中,二少爷真是一个令人难忘的形象。懂得进退,懂得怜悯,懂得珍惜。傻的聪明,傻的智慧。

看似平凡、平淡、平实,骨子里却充满了坚强,充满了抗争。其中让我咀嚼了许久的是,这位傻少爷每天早晨起来就把自己忘了,嘴里念叨的三个问题:我是谁?

我在**?我想做什么?每天定位自己,每天反省自己,每天明确自己应该做什么。

把自己放低不至于别人嫉妒憎恨, 又能保存实力蓄积力量。〝聪明〞人也很难做到的啊!

何谓聪明,何谓愚蠢,的确没有衡量的标准。聪明人也往往做傻事,愚蠢人也有机灵时。但生活中有不少人定位不了自己,自作聪明弄巧成拙者多,看准自己摆正位置者少。

聪明不是坏事,但应该用在正确的地方;愚蠢不是好事,但我们应该努力摆脱它。其实,最重要的是去追求一些东西,不要被聪明误导,不要被愚蠢摧毁,这才是最好的。

在平凡的人生中,我宁愿愚蠢些,陋笨些。每天以:〝我是谁?

我在干什么?”激励自己,不是傲慢或不耐烦,而是愚蠢而快乐。

在喧嚣的尘世中,在内心中能独辟一隅,自得其乐,其也不妙哉?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篇13

想为一部好的小说写些什么是一件困难的事。犹如身处一座精美而恢弘的宫殿之中,无论面向何方,都无法将四周的辉煌一同描述下来。太多的惊愕和震惊,如风、雪、江流、脑中咆哮、飞扬、骚动。

理性的解释往往显得无力,思想和灵魂无法控制地升起。《尘埃落定》正是这样一部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

朴实深刻的反省,节制而充满张力的叙述,蕴含着无限深情,读书使心灵回溯,不禁感叹作者的语言敏锐和高超的创作才华。

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多土司中的一个,他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英武彪捍、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为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在国民**黄特派员的指点下,麦琪土司在自己的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成为土司中的霸主。

眼见麦琪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琪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建议改种麦子。是年大旱,粮食颗粒无收。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了空前的规模。

种植鸦片的土司处境危急,二少爷并没有趁火打劫,而是为大家开了一个仓库,让大家公平地出售粮食和**。在二少爷官邸,逐渐有了餐馆、商店等,二少爷也接受了建议,建立了税收制度,开设了银行,古老而封闭的阿坝地区,出现了第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原型。二少爷回到麦琪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

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腥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琪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二少年虽有痴呆的名声,却常常道破天机,富有远见。上天对每个人都是平等的。普通人眼中的傻瓜才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前进的人都将被粉碎。

对于书中要安排这样一个所谓的“傻子”,人们的褒贬不一,有人认为这样使书中叙述有点脱离现实;有人认为这样使这本书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我认为:正是有了这个名不符其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折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才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士在崩溃之前最后的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如此神奇的眼睛,拥有它的二少爷又该是怎样的人呢?

首先,他是尊贵的公子,其次,他是众人眼中的傻子。世人称他傻,但并不代表他真的混沌愚蠢。相反,他以超越时代和家庭的思维方式洞察浮华背后的一切。

土司们的官寨是一个个浓缩相连的世界。欲望、阴谋、争夺、猜忌在其间纠织弥漫。处于政治漩涡的权贵们终究无法从盛世之梦中清醒过来,更有一群自认为聪明的人,整日用那“傻乎乎的劲头”为毫无意义的事上窜下跳,费尽心机——只有傻少爷的心底一片透明。

他知道金钱和权力只不过是过眼烟云,也看到了笼罩在古老旧制上的惨淡夕阳,因此他将意念放在更单纯而深远的地方。他的思想与言行脱去了“聪明人”的虚伪矫饰,干净得像高天中的流云,并时时闪现出未来的光弧。简单地说,他活在自我空灵的世界里,满是大彻大悟的清醒。

书中有一句话来解释这种境界:“一个傻子,往往不爱不恨,因而只看到基本事实。”我倒觉得并非如此。

傻少爷不麻木不仁。他对太多的事情深情,却忘记了仇恨。他爱家乡的每一寸土地,美丽浪漫的女佣卓玛和地位低下的搭档尔依。他的生活充满了真诚和善良,融化了嫉妒和仇恨。“爱将视线拓展,而恨将其阻塞”,于是,他能够以广阔的胸襟包容世事的突变与讹移,在众人挣扎呻吟之时跨越历史的玄机。

大智若愚,大概就是这样的人吧?“我想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来像个傻瓜”。

说来也有趣,傻少爷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或许世界本身就对智者和愚者有了错误的区分?二少爷最后的感叹,更证明了一点:

他是宽厚而睿智的,只是世俗的灰尘将其扭曲了。

**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厚而高贵的沃土,古老而热情的民族,原始而自然的生活方式,奇异的宗教信仰,都为**文化增添了独特的魔力和芬芳。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令人注目忘情。但阿来曾在访谈录中写道,“我只是把民族化作为一个视角,无论我的小说还是散文,我都希望读者关注它们的故事及内涵,而不要仅仅将他们视为特殊民族的特殊图景”。这一点可以从《尘埃落定》中体现出来,阿来在其中的情节描述及人物刻画上投入了更多的热情。

阿来的《尘埃落定》,是用心在歌唱着的男声里流淌出来的悠扬长调。于是,闭上眼睛,真的听到史诗般的旋律,抑扬顿挫地飘荡开来。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篇14

旋风越旋越高,最后,在很高的地方炸开了。里面,看不见的东西上到了天界,看得见的是尘埃,又从半空里跌落下来,罩住了那些累累的乱石。但尘埃毕竟是尘埃,最后还是重新落进了石头缝里,只剩寂静的阳光在废墟上闪烁了。

阿来通过一个傻子之眼目睹社会的由盛转衰,又通过傻子之口将历史记录相传。麦琪土司家的傻子二少爷,是阿来特意塑造出来的形象,为了证明他是个傻子,阿来列出了一系列的证据。如,他是麦琪土司在醉酒之后乱性的产物,生下来两个月后“任何人都不能使我的双眼对任何呼唤作出反应”,土司父亲十分严厉地命令“我”笑一笑,“我一咧嘴,一汪涎水从嘴角掉下来”,十三岁时和女人有了肌肤之亲之后才仿佛有了神智。傻子的世界是单纯的,傻子的感官是敏锐的,傻子用直觉看待这个世界。“满世界的雪光都汇聚在我床上的丝绸上面。我十分担心丝绸和那些光一起流走了。心中竟然涌上了惜别的忧伤。闪烁的光锥子一样刺痛了心房,我放声大哭 。”“她的奶水像涌泉一样,而且是那样地甘甜。我还尝到了痛苦的味道,和原野上那些花啊草啊的味道。而我母亲的奶水更多的是五颜六色的想法,把我的小脑袋涨得嗡嗡作响。我那小胃很快就给装得满满当当了。为表示满意,我把一泡尿撒在奶娘身上。 ”然而这些证据只能说明傻子和普通人不同,他痴傻并不愚蠢,只能迷惑一部分的“聪明人”而已。正是因为有了“傻子”这一身份做屏障,阿来才可以理所当然的跳出普通的视角,从另一个完全新奇的角度看待整个事情发展的脉络,而不至于流于浅俗。“傻子”是工具,是阿来创作出的理想化形象,正如宝玉之于曹雪芹,狂人之于鲁迅,堂吉诃德之于塞万提斯,霍尔顿·考菲尔德之于塞林格一样。因为傻子“傻”,所以傻子说“即使是奴隶,有人也有权被宠爱一点 。”“为什么宗教没有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 ”“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东西都是这样,你不要它,他就好好的在那里,保持着他的完整,它的纯粹,一旦到了手中,你就会发现,自己没有全部得到。  ”傻子想到什么说什么,傻子的思维就想两点之间的距离,是最短的直线,因此阿来可以借傻子之口畅所欲言,在民族题材之中掺杂最原始的情感,最原始的欲望,又可以借傻子之眼看透最直接的矛盾,最本质的问题,最微观的变化。傻子这时候仿佛已经参了 禅,有了佛的智慧了。

傻子是由阿来创作的形象,那么傻子所具有的的能力也是阿来特意赋予的。傻子是麦琪这个家族盛衰的见证者,也是土司制度发展的参与者。傻子一直没有坐上麦琪土司的位置,却一直置身于权利的中心,傻子身上体现了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的治国理念与民本思想;傻子在几个土司之间的战争中运筹帷幄,坐收渔翁之利傻子;开辟了康巴地区的第一市场,引进了新事物,为麦琪家累积了大量的财富。傻子较之以前的任何土司都更有远见,思想更为进步。从表面上看,傻子巩固了麦琪家族的地位,率领了整个土司制度向前行进了一大步,但实际上,傻子更是土司制度土崩瓦解的推动者,是背负着麦琪家族走向毁灭的一位巨人。事物是永恒发展的,发展便不断地伴随着新事物的产生与旧事物的灭亡,即使是最坚实的土地上高高的麦其官寨,即使是绵延上千年来的土司制度也逃不过衰亡的命运,“大地又摇晃起来了。地面上到处飞起了尘土。楼上的两对男女,给摇得趴在地上了。这时,哗啦一声,像是一道瀑布从头顶一泻而下,麦其家官寨高高的碉楼一角崩塌了。石块、木头,哪人像是崩溃的梦境,从高处坠落下来,使石头和木头粘合在一起,变成坚固堡垒的泥土则在这动荡中变成了一柱烟尘,升入了天空。大家都趴在地上,目送那柱烟尘笔直地升入天空。我想大家看着这股烟尘,就好像看到麦其家的什么在天空里消散了。烟尘散尽,碉堡的一角没有了,但却依然耸立在蓝天之下,现出了烟熏火燎的内壁。只要大地再晃动一次两次,它肯定就要倒了。”大地摇晃了,什么都要结束的。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傻子看清了,“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就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任何荆棘都牵绊不了巨人的脚步,任何山峦都阻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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