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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能看到各种各样的公告通知。公告通知能够有效避免工作中的混乱和误解,你对公告通知的写作掌握多少呢?经过一番调研小编为您整理了一些有用的资讯“事业单位通知格式”,我们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管理工作和生活!

事业单位通知格式 篇1

渝办〔2011〕86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畅通主城行动计划的通知

主城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畅通主城行动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畅通主城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314”总体部署,强化交通集散功能,提升交通服务水平,2008年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关于建设畅通重庆的决定》,明确提出要把重庆建设成为全国最畅通的城市之一。3年来,全市上下共同努力,一大批交通基础设施建成投用,交通综合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升,“畅通重庆”建设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随着重庆被确定为国家中心城市,两江新区、两路寸滩保税港区、西永综合保税区挂牌成立,户籍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加快,城市人口不断增加,机动车需求日益增长,重庆交通特别是主城区交通面临更大的挑战。为此,市政府决定实施畅通主城行动计划,着力解决主城区交通拥堵问题。

一、工作思路

按照科学发展要求和“畅通重庆”建设总体部署,坚持以人为本、标本兼治,综合运用科技、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着力体制机制创新,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交通综合管理水平,适时调控机动车增长,不断适应新的交通增长趋势,努力构建与国家中心城市地位相匹配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把主城区建设成为“不塞车的城市”。

(一)改善交通运行状况。到2015年,主要干道高峰时段平均车速达30公里/小时左右,最低车速不低于10公里/小时;城市道路周期性堵点数量较2010年减少50%以上,拥堵路段高峰时段平均车速提高20%以上,道路交通运行效率明显提高,“停车难”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二)优化公交出行环境。到2015年,公交出行比例达65%以上,其中轨道交通占公交出行比例达50%左右,公交换乘效率明显提高。

三、工作措施

(一)优化城市功能布局,疏解中心区交通压力。

1.坚持组团式城市空间发展,加快完善各组团内部功能配套,减少跨组团出行交通量,减轻组团间通道交通压力。在外围组团规划建设过程中,科学布局居住、产业、公共服务设施等,保持组团内部居住与就业的相对平衡,完善商业网点、文体设施、医疗卫生、中小学校等配套设施。

2.科学调整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适度控制中心区开发强度,降低中心区交通发生量。根据中心区道路、停车场等交通基础设施供给总量,对土地开发规模实行总量控制,严格控制容积率、建筑密度和人口规模,确保土地开发规模与交通设施总量匹配。

3.加快调整交通吸引量大的城市功能布局。结合主城扩城规划,逐步将中心区范围内的专业批发市场、货运物流中心、长途公交客运站等交通吸引量大的城市功能体向主城二环区域转移,缓解中心区交通压力。2012年前,完成朝天门、红旗河沟长途汽车站搬迁,启动朝天门、观农贸批发市场整体迁移。

(二)加快轨道线网建设,大力发展轨道交通。

1.进一步加快轨道交通建设。2011年建成轨道一号线朝天门至沙坪坝段、三号线二塘至江北机场段。2012年建成轨道一号线沙坪坝至大学城段、六号线及六号线支线礼嘉至会展中心段、三号线二塘至鱼洞段。2013年建成轨道六号线礼嘉至五路口段、上新街至茶园段、二号线新山村至鱼洞段,主城轨道交通运营里程达197公里。2015年前,新开工轨道交通264公里,建成66公里。到“十二五”期末,轨道交通通车里程达263公里,日均客流量达到300万人次。同时,配套完善轨道站点周边公交停车港、出租车停靠站及人行过街等设施。

2.规划建设轨道交通停车换乘枢纽。在中心区外围区域,结合轨道站点布置,规划建设一批停车换乘枢纽,实行低收费政策,鼓励市民在中心区外围停车并换乘轨道交通进出中心区,减少中心区机动车数量。

(三)加快城市道路建设,增强交通保障能力。

1.加快跨江大桥建设,解决过江交通瓶颈问题。2015年前,建成双碑大桥、千厮门大桥和东水门大桥、鱼洞大桥二期,开工建设红岩村大桥、寸滩大桥、高家花园复线桥等。提高跨江大桥两端的交通疏散能力,增强大桥与滨江路的交通转换功能。

2.加快穿山隧道建设,增强东西部新城与主城中心区的交通联系。2015年前,建成双碑隧道、慈母山隧道、铁山坪隧道,开工建设蔡家隧道、华岩中梁山隧道等。

3.全面推进快速路网建设,提升路网整体运行效率。加快建设快速路三横线东段、二纵线南段、三纵线中段、四纵线中段等。加快完善快速路立交节点,规范和调整一批快速路开口,因地制宜提升已建快速路的通行能力,充分发挥快速路的中长距离快速通道作用。

4.完善中心区路网结构,优化道路交通组织。结合危旧房拆迁和旧城改造,打通断头路,拓宽瓶颈路,渠化交叉口。加快推进中心区支路系统建设,提高路网密度和通行能力。重点加快五大商圈分流道路建设,分流商圈过境交通流量,缓解商圈交通拥堵。因地制宜采取单向交通组织、路口禁左、开放小区道路、严格控制主干道开口等措施,合理优化道路交通组织。

5.完善人行过街设施,有效分流人行和车行交通。科学设置快速路上的立体人行过街设施,确保车流无间断快速通行。主干道及次干道结合交叉口红绿灯控制系统,设置灯控人行过街设施。

(四)优化公共交通系统,提高公交运行效率。

1.优化调整公交线路。结合轨道交通建成时序,及时对公交线路进行调整,削减与轨道交通同走廊的中长距离公交线路,增加与轨道交通接驳的短途公交线路。推进公交与轨道交通票制一体化改革,继续实行换乘优惠政策。有效降低中心区公交线路重复率,将以渝中半岛为中心的向心集聚线网布局模式逐步调整为东西连接、南北贯通的树型线网模式。同时,结合新城区建设,增加线网覆盖率。

2.加快建设公交换乘枢纽。结合公交线网优化,加大换乘枢纽建设,全面完善轨道交通与地面公交之间的换乘接驳点,形成地面公交、轨道交通及其他交通方式之间的有效换乘。2011年前,重点完成26个轨道交通与公交换乘接驳站港设施的新建及改造工作。2015年前,基本实现轨道与公交的无缝衔接。

3.完善公交停车港与首末站。根据道路实际条件,选择合理的公交停靠站布设位置和设置形式。根据公交停靠站容量,合理安排停靠线路,减少公交车辆排队拥堵。结合公交线网调整,加快规划建设一批公交首末站。

4.加快公交站场建设。根据公交车辆需求及增长预测,2015年前新增47个公交站场,新建站场面积100万平方米,新增公交车停车位5362个,同时配套建设CNG加气站、维修保养场等,解决公交车占道停车等问题。

(五)加快停车楼(场)建设,缓解停车难问题。

1.加快公共停车楼(场)建设。充分利用广场、绿地及人防工程的地下空间,改造危旧房与烂尾楼,规划建设一批立体公共停车楼,并利用地下停车库连接道提高停车位的利用率和周转率,缓解“停车难”问题。2015年前,五大商圈新增1.2万个以上停车位。严肃查处停车楼(场)擅自改变规划用途的行为。鼓励社会投资建设经营性停车设施。建立停车信息诱导系统和停车场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停车管理信息化。

2.推进停车收费差别制度改革。按照“中心高于外围、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的原则,进一步调整停车收费标准。解放碑、观音桥、南坪、沙坪坝、杨家坪五大商圈等重点区域为一类地区,内环以内除一类地区以外的区域为二类地区,内环以外区域为三类地区,对不同地区实行不同停车收费标准。路侧停车、路外露天停车、室内停车楼(库)停车收费实行阶梯价格。

(六)加强机动车辆管理,合理调控交通量。

1.实行重点地区货车限行。限制外地货车、过境货车以及重型货车在高峰时段通行内环以内(含内环)的部分道路。主城区在册货运汽车实行分车型、分时段、分区域的通行证色度管理制度。

2.适度调控小汽车增长速度。综合评价机动车增长与城市建设规模、经济发展总量、交通基础设施的量化关系,适时推出调控机动车总量增长的措施,合理引导购车消费。

(七)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

1.加大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力度。从严查处酒后驾驶、超速、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严重影响行车秩序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公交车、大型货车、摩托车等车辆集中治理,加强商圈、客运枢纽、城市广场等重点场所交通整治,全面规范主城区交通秩序。

2.建立道路交通事故及车辆故障快速处置机制。加快增设一批交通事故理赔中心。对未按规定自行撤除现场,或阻止他方当事人撤离现场、不服从民警指挥,以及造成交通堵塞的,依法从重处罚。建立公交车辆保养制度、故障车辆快速处置制度,确保公交车辆运行良好。

3.建立主城区道路交通应急疏散机制。在主城区正常交通状态受到突发性群体事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各类灾害事故等影响下,确保高效处置、快速联动,避免引发大面积交通堵塞。

4.严格占道施工管理。建立多部门占道施工联合审批与监督机制,科学制订占道施工交通组织方案,合理安排占道施工时序,优化占道施工工艺,严肃查处违法占道施工、超范围占道施工、超时间占道施工等行为,将占道施工对交通畅通和行人安全的影响降到最低。

(八)加快交通管理设施建设,提升智能化管理水平。

对主城区信号灯系统进行智能化改造,优化信号灯控制和配时方案,清理完善主城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实现信号灯运行科学化、指路标志人性化、禁令标志明晰化、道路标线清晰完整化。加强交通智能预测诱导系统建设,充分应用先进的交通管理科学技术,强化道路交通监控。

(九)加强交通安全文明宣传教育,提升交通参与者素质。

1.以“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载体,积极推广交通安全文明宣传教育。针对不同年龄段、不同职业人群,开展不同内容的交通安全文明宣传,提高宣传的针对性。

2.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利用电视、电台、报纸及网络等新闻媒体,建立交通陋习、危险驾驶行为媒体“曝光台”,规劝不文明行为。

3.加大畅通主城宣传力度,提高市民交通参与意识。开展“畅通主城金点子征集活动”,开设“文明交通与畅通主城大家谈”、“交巡警指路”等媒体专栏,引导市民广泛参与,群策群力共建畅通主城。

4.将交通秩序管理和交通安全文明纳入城区公共文明指数测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畅通主城行动计划由市畅通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硬件建设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办公室(设在市城乡建委,以下简称畅建办)牵头负责,软件建设由交通秩序整治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以下简称畅治办)牵头负责。主城各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切实有效推进各项工作。

(二)建立健全机制,增强统筹协调。

1.建立道路交通运行状况定期调查及动态调节机制。畅建办、畅治办每季度对主城区的道路交通运行状况进行调查,密切关注主要干道及交叉口的流量变化,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方案。

2.建立日常监督检查机制。主城各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制订工作方案。畅建办、畅治办要加强对各项任务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报告市畅通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并通报有关单位。

3.将畅通主城行动计划的落实情况纳入对主城各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考核内容。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市政府将给予通报表彰。对工作推进不力、不能如期完成任务的,市政府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况启动问责程序。

事业单位通知格式 篇2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xx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

为有效缓解城区道路交通拥堵,努力为市民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方便群众出行办事,经研究决定,从今年起对市级国家机关作息时间作如下调整安排:

夏季(7月1日至9月30日):

上午8:00-11:30 下午3:00-6:00

春、秋、冬季(10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以上作息时间适用节假日值班安排,4月24日印发的作息时间通知作废。各地、市直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本地、本部门(单位)上下班作息时间安排,确保工作、生产、生活秩序正常;各企事业单位可根据情况自行调整作息时间。

xxx

20**年**月**日

事业单位通知格式 篇3

公司全体员工:

一年一度的农历春节已经近在眼前,在此先预祝全体员工新春愉快,万事如意!

我司2017年春节放假具体安排通知如下:春节放假1月27日至2月2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2日(星期日)、2月4日(星期六)上班。特此通知!

放假注意事项:

1.放假前,请各部门人员关好门窗、关闭电源及水龙头等;做好防火防盗的预防措施,并互相监督实施情况,确保安全,消除隐患!

2.假期期间,外出旅游或走亲访友的同事,注意财产及个人安全。按时返回上班,如遇非人为原因无法按时返回,请及时向主管部门告假!

最后衷心祝愿大家过个快乐、祥和的春节,猴年平安!

事业单位通知格式 篇4

各区县人社局、财政局,新区人社局、财政局,市级各参保单位:

为做好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5〕46号)、《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征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2017年1月1日起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由参保单位直接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进行缴纳。

二、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由经办机构按月征收,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8%,由单位代扣代缴。职业年金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纳职业年金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由单位代扣代缴。参保单位须在每年年底向经办机构申报下年度缴费基数,由经办机构核定。

三、参保单位要及时申报本单位人员增减变化等情况,经办机构根据参保单位申报的人员增减变化情况,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建立、中断、恢复、转移、终止、缴费基数调整等业务,按月生成《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征缴通知单》,参保单位凭《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征缴通知单》按月(每月25日前)缴纳。其中,实行财政统发工资的单位需向财政局工资发放部门(市本级为市国库支付局工资发放科)申请代扣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个人缴费资金,代扣时单位须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年01期缴费明细表》(附件1)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 年01期缴费明细表》(附件2),财政局工资发放部门将所扣资金划转各个统发工资单位,统发工资单位负责将本单位工作人员个人缴费资金随同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一并按月(每月25日前)向经办机构缴纳,由经办机构出具缴费发票。

四、参保单位欠缴养老保险费的,将依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处理。

五、参保单位少缴、错缴、延缴,欠缴以及个别单位“选择性”缴费并随意改变缴费单据数额的情况的,应按照《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社部第20号令)有关规定缴清欠费。同时启动与参保单位人员增减、养老金发放和养老金变动相关联的缴费机制,确保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金的足额征缴。

附件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年01期缴费明细表》

附件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 年01期缴费明细表》

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15日

【铜川养老保险参保知识】

一、铜川养老保险参保办理条件

1、单位参保:

(1)铜川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统称用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

(2)具有铜川市城镇户籍,在劳动年龄范围内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自由职业者

2、城乡居民参保: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二、铜川养老保险参保办理材料

1、单位参保: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及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

(3)社会保险登记表

(4)社会保险申报表

(5)参保人员纸质及电子花名册

(6)退休人员审批表及复印件

(7)劳动合同或行政事业单位编制本及复印件

(8)上月职工工资表

(9)参保人员近期一寸照片一张及身份证复印件

2、城乡居民参保: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三、铜川养老保险参保办理流程

1、单位参保:由单位代办,单位社保经办人员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单位注册地的社保部门办理相关参保手续

2、城乡居民参保:有需要的参保人员持上述办理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保中心或者村(居)委会办理相关的参保手续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符合条件者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不收费

事业单位通知格式 篇5

xxx先生(女士):

我们很高兴地通知您,经过认真考虑,我公司现决定向您发出聘用意向,可以录用您为我公司的员工,欢迎您加入我们这支年轻的、充满激情的团队,并预祝您取得较好的职业发展。

一、岗位/职责

您将工作在技术开发部,职位为软件测试工程师。

您将履行公司指派的、与您的工作职位相符合的所有的行为、职责和义务。公司可能要求你承担除以上职责或代替以上职责的其他职位的职责。

二、工作地点

您的工作地点将位于公司总部。由于业务需要,您有可能被公司指派前往其他地点工作或出差。

三、全职工作

您将被公司聘用为全职员工,聘用期限为5年,自20xx年7月10日开始,至20xx年7月10日期满。其中您的试用期为3个月,从聘用开始之日起计算,公司会对您试用期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根据工作表现您的试用期可以提前,但不能短于一个月。

四、工作时间

执行国家的劳动政策,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30至下午17:30,期间12:00—13:30为午餐及休息时间。

五、薪酬与福利

1、您的月岗位薪资为xx,年度绩效奖金依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核算,并将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进行浮动。在以后的薪资调整中,将随公司政策调整而调整。

2、您的薪资待遇已包含了国家规定的个人需缴纳的各项保险费用。

3、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4、入职满一年,将享有长达十天以上的有薪年假。

5、 免费年度体检;年度旅游:每年两次的长、短途旅游,工作生活两不误。

六、休假权利

在雇佣期间,您每年将可享国家政策规定的带薪年休假。

七、特别约定:

1、受雇唯一性和保密承诺:

(1)受雇唯一性:您在入职公司时不得与任何第三方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入职后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也不得在任何时间(包括但不仅限于工作时间)、任何地点与任何第三方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即兼职行为),违反此规定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立即无偿解除劳动合同。

(2)保密:您有义务对您的薪资进行保密,不得泄露或告知给公司其他同事;也不得私下打探其他同事的薪资;也不得将本录用通知书的全部或部分内容透露给任何第三方,违反此规定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立即无偿解除劳动合同。

2、失效与生效

(1)如您接受公司的聘用并同意上述条款,请填写好回执,于20xx年7月1日24时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回复确认,并致电通知到人资行政部经理。否则,公司将视为您主动放弃本工作机会,本录用通知书自动失效,由此给您个人带来的不便及损失我们不予承担。

(2)本录用通知书在您签署并提交至公司之日起生效,在劳动合同签订之前,作为公司与您对双方劳动权利和义务的基本协议和约定,并将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如本通知中的`条款与未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有冲突或不一致之处,一律以劳动合同规定为准。

(3)如您未能通过公司入职前的健康体检;或公司要求的背景调查;或入职报到时,您个人须提供的资料不齐全或虚假的(注:情况特殊者,可事先向人资行政部经理说明具体情况,报公司审批。),本录用通知书自动失效。

3、如果在试用期内您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可立即无偿解除劳动合同。

4、入职报到后,公司将为您提供相关的岗前入职培训,包括:公司的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及岗位/业务相关的培训,并安排工作引导人对您进行工作指导及协助,帮助您快速融入工作环境,独立开展岗位工作

八、其他

1、您需要遵守公司的保密协议,且必须在劳动关系建立之前签署该协议。

2、需要在上岗后三十(30)天内将您的正式人事档案("人事档案")指转入公司指定机构。

3、报到上岗时,请提供:

专业机构的体检报告(含肝功能及乙肝两对半)

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

就业证原件

上一家雇佣单位的解除关系证明书

社保关系变动表

暂住证原件(外市人员)

本人身份证办理的民生银行借记卡号复印件

退休证复印件、其他单位社保缴纳证明(劳务人员)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请拨打电话[]与我们联系。

我们热切期待您加盟本公司的决定。

公司人事部(盖章)

20xx年x月x日

事业单位通知格式 篇6

因工作需要,三门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拟招聘税收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二)身体健康;

(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6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五)五官端正,男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身高不低于165厘米。

2、报名地点:三门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西配楼财政便民服务中心(三门峡市崤山西路43号),联系方式:0398—2168062、2280068。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委托他人报名。报名者须填写《报名表》,同时携带正式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红底彩照2张。

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按照不低于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二年一签),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到开发区工作。

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为2400元/月,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事业单位通知格式 篇7

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联席领导小组工作安排,为总结前期工作,对内控推进典型案例进行经验交流及成果展示,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部署,决定召开平谷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工作交流培训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区内控联席领导小组组长、区财政局副局长屈连江总结汇报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实施工作进展情况, 明确下一阶段工作任务。

(二) 从行政事业一级预算单位、乡镇政府中分别选取一家重点单位做典型发言,介绍内控工作落实情况及相关经验。

(三)市财政局会计处领导对我区内控工作进行现场指导,明确要求。

(四)部分单位《内控规范手册》成果展示,现场咨询交流。

(一)区内控规范贯彻实施联席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编办、区人保局主管领导及联系人。

(二)全区行政事业一级预算单位及乡镇政府财务科长、内控工作人员。

(三)区财政局内控贯彻实施联合工作组各相关科室负责人、内控工作联系人。

(一)请填写以下问卷及统计表,分别用 “单位名称+问卷1”、单位名称+财务科长姓名+问卷2”、“单位名称+内控工作人员姓名+问卷2”、“单位名称+统计表3”作为文件名保存,并于11月6日(周五)下班前用腾讯通传送主管科室联系人。

《1.平谷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现状调查问卷》(每单位1份); 《2.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体系专家咨询问卷》(每单位2份,财务科长、内控负责人各1份);

根据填表说明填写《3.平谷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基本信息调查统计表》(每单位1张汇总表,含二级单位人员)。

(二)请参会人员于11月10日(周二)9:10签到入场,关闭手机或调到振动状态,严格遵守会场纪律,保持会场安静。

3.本次交流学习大会后,请各单位抓紧制定《单位内部控制手册》,未完成的单位务必于12月10日前将手册装订后送交财政局会计科(1101房间),领导小组将进行评价检查。

事业单位通知格式 篇8

地理位置

位于江西南部,赣江上游,毗邻福建、广东、湖南,是江西省的南大门。土地面积约3.94万平方千米,是江西省最大的行政区。具体方位:东经113°54′~ 116°38′ 北纬24°29′~ 27°09′。处于南岭、武夷山、诸广山三大山脉交接处,属于江南丘陵地带,是典型的丘陵、山地地貌,“八山半水一分田,半分道路和庄园”是赣南土地状况的真实写照。赣南大部分土壤呈红色,酸性,是典型的中国南方红壤分布区,适于脐橙、甜柚等的种植。章水和贡水在赣州市区交汇为赣江。

赣州处于东南沿海地区向中部内地延伸的过渡地带,为四省赣闽粤湘四省边际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城市。赣州是中国东南沿海两个最发达经济区:珠三角经济区和海西经济区在中部的最大最近的共同腹地,中部地区承接东南沿海产业转移第一城。

赣州素有客家摇篮、脐橙之乡、世界钨都和稀土王国,风水发源地,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诞生地等美誉

赣州市综合交通枢纽规划,加快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强与周边城市和沿海港口城市的高效连接,把赣州建成我国重要的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加快赣龙铁路扩能改造,建设昌吉赣铁路客运专线,规划研究赣州至深圳铁路客运专线和赣州至韶关铁路复线,打通赣州至珠三角、粤东沿海、厦漳泉地区的快速铁路通道,加快赣井铁路前期工作,加强赣州至湖南、广东、福建等周边省份铁路运输通道的规划研究,提升赣州在全国铁路网中的地位和作用。改造扩建赣州黄金机场,研究建设航空口岸。适时将赣州黄金机场列为两岸空中直航航点。加快赣江航道建设,结合梯级开发实现赣州—吉安—峡江三级通航,加快建设赣州港。航空系统赣州按4C级规划建设的赣州黄金机场现为赣南第一大机场(4C级),2010年旅客吞吐量突破30万人次,预计2011年旅客吞吐量突破50万人次。赣州黄金机场能满足波音757、空客A320等机型起降,目前已开通飞往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重庆、武汉、厦门、南昌、海口、福州、成都、南宁、贵阳等地的航线(重庆暂时停航),每周通航130多个航班。赣州还被列为支线航空发展试点城市,引进航空公司地级市基地。铁路系统已建成的京九铁路复线、赣龙铁路,正在建设的赣韶铁路、时速200KM/h赣龙铁路复线,鹰瑞铁路构成了全市四通八达的铁路网络。赣州站(二等站)现已开行至大同、苏州、泉州、南昌、龙岩、井冈山等地的始发列车,通达全国各大中城市。完善铁路网络,加快鹰(潭)瑞(金)梅(州)铁路、浦(城)梅(州)铁路、广(州)梅(州)汕(头)铁路扩能前期工作,适时开工建设。规划研究吉安至建宁铁路。研究瑞金火车站升级改造。公路系统公路运输已基本形成以市区为中心,105、323、319、206国道为骨架通达四面八方的公路网络,目前已初步建成快速交通骨架网:赣粤高速、蓉厦高速、赣韶高速、鹰瑞高速、瑞赣高速、赣大高速、石吉高速等。加强公路建设,支持大庆-广州高速公路赣州繁忙路段实施扩容改造工程,规划建设兴国—赣县、寻乌—全南、乐安—宁都—于都、广昌—建宁、金溪—资溪—光泽等高速公路。加大国省道干线公路改造力度,力争县县通国道,重点推进通县二级公路建设。加快推进国家公路运输枢纽站场建设。水运系统位于赣江源头的赣州港是江西六大港口之一。城市公共交通赣州市区有近50条公交线路,483辆公交车,站点遍布市区主要街道及周边县/镇,主要枢纽站点包括火车站广场、南门广场和公交枢纽中心,市区公交采用自动投币,票价一元(县/镇除外)。另市区有出租车公司13家,运营着700多辆出租车,市区出租车一律打表计费,起步价5元/2公里,2公里后1.6元/公里。快速公交赣州公交公司现已开通快速公交k1、k2、k3“环城快线”、k6“机场快线”4条快速公交线路,为江西唯一开通快速公交的城市,全程票价一元。k1、k2“快速公交”线路贯穿赣州中心城区东西、南北两条主线,夏秋季运营延长两小时,冬春季延长半小时,发班密度为高峰期每8分钟一班,平峰期每15分钟一班。K3起点站公交枢纽中心经章江大桥、章江北大道、八境路、八一四大道、章江大桥再返回公交枢纽中心,发车时间5-8分钟。K6起点站火车站经八一四大道、文明大道、杨公路、迎宾大道、赣州黄金机场,在沿路返回。发车时间10-15分钟。这四条“快速公交”的开辟使中心城区公交线路呈现4个区域均衡分布相结合的线网格局。城市轨道交通为从根本上改善城市交通状况,加快推进赣州城市建设,早日确立赣南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地位,2010年初,由市城乡规划建设局与赣州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启动编制的《赣州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经专家评审原则通过。该规划涵括了赣州中心城区、赣县县城和南康市城区等120平方公里范围,规划坚持“符合主客流方向,缓解中心城区交通供需矛盾,注重引导土地发展”的原则,通过“点、线、面”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研究,结合赣州都市区和中心城区的城市空间结构,确定了赣州市“网格式”的轨道交通线网。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已纳入《赣州市2010—2012年重大项目滚动计划》。2011年,完成线网规划和建设规划、立项;2012年,完成第一条轻轨工程可研报告等前期工作。2010年,已完成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赣州地铁1号线、2号线规划图(见右图册)赣州城市轻轨路线走势图(见右图册)城市道路交通贯穿赣州中心城区的主干道红旗大道始建于上世纪五十年代,为双向十车道,全长5054.4米,自东而西横贯赣州老城区,是赣州市的一条形象大道,被评为“江西省园林路”,以其颇具特色的绿化闻名。全省最长的城市交通主干道赣南大道全长35.25公里,总投资30.05亿元,连接赣县梅林镇、赣州老城区、章江新区、赣州开发区、南康市区,其中新建跨江大桥3座(章江大桥、贡江大桥、新世纪大桥),新建互通式立交桥4处(赣县起点立交、赣新路立交、跨红旗大道立交和复兴大道立交),预计2011年底竣工通车。

事业单位通知格式 篇9

赣州华公最新资讯:2018年赣州事业单位出公告时间预计在2月底3月初左右,更多具体考公咨询请关注微博:赣州华公公考 以下是赣州历年事业单位部分真题:

2016年9月24日赣州市事业单位部分真题与答案解析

(赣州华公版)

第一部分综合基础知识(50分)

一、是非判断题(30小题,每小题0.6分,共18分。对下列命题作出判断,正确的将答题卡相应位置的【A】涂黑,错误的将答题卡相应位置的【B】涂黑。)1.2016年8月5日到8月21日,第32届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在巴西的里约热内卢举行。1.【答案】B.解析:2016年8月5日~21日.第31届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在巴西的里约热内卢举行。第32届奥运会将在2020年在日本的东京举行。故本题说法错误。

2.2016年9月4日,在杭州举行的G20峰会的主题是“构建创新、活力、联动、包容的世界经济”。2.【答案】A。

3.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双创”)是国家基于转型发展需要和国内创新潜力提出的重大战略。3.【答案】A.解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双创”)是国家基于转型发展需要和国内创新潜力提出的重大战略,旨在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激发蕴藏在人民群众之中的无穷智慧和创造力,让那些有能力、想创业创新的人有施展才华的机会,实现靠创业自立,凭创新出彩。故本题说法正确。

4.“两学一做”是指“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优秀共产党员。” 【答案】B。解析:“两学一做”是指“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故本题说法错误。

5.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在组织上是领导被领导的关系,在政治上彼此独立。

5.【答案】B。解析: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各民主党派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因此,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在政治上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而在组织上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是互相独立的,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在事业上是通力合作的。故本题说法错误。

完整版或更多真题及备考资料请加微信:*** 【华公公考——赣州分校】

地址:章贡区八一四大道8-18金钻商务大厦南座5楼5010室 座机:0797-8339807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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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六安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52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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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池州市事业单位笔试网校辅导课程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由市人社局面向社会、统一组织开展2014六安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为做好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二)坚持严把政策,规范操作。

二、招聘计划

2014六安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52名工作人员,包含因市直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时2个不够开考条件而取消的岗位计划和10名编外聘用人员计划。从相关事业单位安排了1个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详见附件1:《2014六安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报考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原人事部6号令规定的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现场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4年8月6日—10日

(二)报名地点:市人力资源市场(六安市佛子岭路市人力资源市场大楼一楼)

(三)报名者需携带的材料:

1、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及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及其复印件。

2、对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及其复印件报考。

3、属“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在现场报名时,“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须提供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市人社局在“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天,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按规定程序对统考笔试科目每科增加2分(笔试成绩合成前),逾期不予办理。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在报名时,报考人员均须本人在现场填写《六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2,并缴纳考试费用(笔试费45元/门)、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以及报考岗位具体要求的其它证件资料,其中:

1、属于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及上述四类服务期未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出具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信,证明式样见附件3:《关于同意 同志参加2014

六安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的证明》。

2、凡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名人员要同时携带加盖有单位印章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工作经历”证明式样详见附件4:《关于 同志工作经历的证明》,对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工作的,可以累计,要同时出具其他单位工作经历证明。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请符合减免手续人员报名时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逾期不予办理。

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随即取消考试、体检、考察或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者限报1个职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五、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在市人社局指导下,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资格初审并缴纳考试费用的,核发《准考证》,报考者于9月4日—5日到市人力资源市场(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报考者持《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应聘同一岗位的需形成竞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核减该招聘岗位计划数。对少数特殊岗位(紧缺专业)确实达不到规定比例,经市人社局批准后可降低比例开考。

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报名结束后次日内到市人社局事业科(市人社局大楼809房间)改报其他岗位,并由市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当场对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逾期不予办理。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测试(结构化面试、专业面试、试讲),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120分。

(1)公共基础知识笔试。考试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判断推理、言语理解、写作。满分为120分。

(2)专业知识笔试。考试内容:考试命题参考普通高校相应层次、相应专业现行通用教材。满分为120分。

《公共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笔试同日进行,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成绩将及时在六安市人民政府网、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3)专业测试(结构化面试、专业面试、试讲):考生入围名单,根据岗位计划数及考生笔试初次合成成绩(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40%进行初次合成)高低顺序,其中: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的,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结构化面试人员名单;采取试讲、专业面试方式进行的,按照1:4比例确定参加试讲、专业面试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专业测试中,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试讲、专业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水平、综合素质及实际应用能力等。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具体详见《2014六安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于专业测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及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缴纳专业测试费用80元每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专业测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初次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专业测试人选。为确保应试人员素质,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七、合成总成绩

《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专业知识》笔试和专业测试(结构化面试、专业面试、试讲)的总成绩按3:4:3比例合成。如出现最后一名合成总成绩同分,则按笔试初次合成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笔试初次合成成绩同分,则以《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再出现同分,则以《专业知识》笔试中的主观题部分确定排序。

根据招聘单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的人员名单,并在“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

八、体检

按照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体检须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试行)及》(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

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一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考察

考察工作在市人社局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对被考核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一次。递补时间另行通知。

十、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写出聘用报告,连同拟聘用人员考察材料、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按规定报送市人社局办理审批及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4年11月30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等证件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与管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注: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090040——090045岗位为编外聘用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有关问题请咨询: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0564—3378326)。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有关事宜

1、监督检查。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对有关工作人员违反招聘原则,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责令改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公告解释。本《公告》由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3、信息查询。六安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考务等相关信息,请考生登陆“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查阅。

4、培训用书。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一切形式的辅导培训均与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

5、联系电话。市直其他部分事业单位政策咨询:0564-3376209、3376108及已公布的招聘单位电话。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0564—3378326;

监督电话:0564-3376208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

1、《2014六安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2、《六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3、《关于同意 同志参加2014六安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的证明》

4、《关于 同志工作经历的证明》(附件下载.zip)

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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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通知格式 篇11

2014年池州事业单位招聘:2014年度池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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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池州事业单位笔试辅导课程

池州事业单位笔试专项班4月1日开课

2014年池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师专项辅导

池州人事考试网为您提供2014年度池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将2014年度池州市使用事业编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4年度池州市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为19名(详见附件),招聘岗位、条件等信息于3月31日起在池州市人民政府网()、池州先锋网(chizhou.ahxf.)、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池州市人事考试网()等媒体上发布。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硕士研究生。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良好的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等。其中年龄条件为“35周岁以下”,具体为“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池州市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14年4月14日09:00至4月19日09:00,逾期不再受理。报考人员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报名期间设立咨询电话(届时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池州市人事考试网公布)。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至4月20日09:00前可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4月20日09: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4月21日16:00前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专业测试费用80元/人,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可用于网上支付费用的工商银行卡。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可开考。

没有人员报名的招聘岗位或者经过资格审查没有合格人员的招聘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资格复审

对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并已缴纳专业测试费用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报考池州市人民医院高层次人才岗位的,于4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到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一楼大厅(地址:池州市东湖南路46号,联系电话:0566-2024660)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

报考池州职业技术学院、江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投资服务中心、市师资培训中心高层次人才岗位的考生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不在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资格复审时,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资格审查表,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其中,属2014年7月31日以前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由其本人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2014年7月31日前提交证书原件。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三)专业测试

根据招聘岗位特点,专业测试采取现场考核、试讲、专业考评、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各岗位专业测试方式详见附件)。

1、报考池州市人民医院高层次人才岗位的专业测试采取现场考核方式,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医疗基础知识和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考核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专业测试时间为2014年4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等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2、报考池州职业技术学院、江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投资服务中心、市师资培训中心高层次人才岗位的专业测试分别采取试讲、专业考评、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均为100分。试讲、专业考评与结构化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专业测试成绩达到7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四)体检考察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有同分的,则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程序,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全面衡量择优聘用。以下环节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形,依此处理。

报考池州市人民医院的考生体检,由市卫生局组织实施;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全面、详实的考察材料。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试的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报批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有关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宜

考务安排、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报批聘用等有关信息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陆续公布。

本公告由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

咨询电话:0566-2023221

监督电话:0566-2088317、2045717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 2014年度池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xls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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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通知格式 篇12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

渝办发〔2011〕18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重庆市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

为做好我市除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以外的其他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根据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与有关方面协商,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实施绩效工资与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相结合,完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严肃分配纪律,规范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秩序。

(二)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强化区县(自治县)和部门职责,促进形成不同区域、不同类别事业单位合理的收入分配关系。

(三)统筹事业单位与相关群体、事业单位行业之间、行业内部的收入分配关系,合理确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按照规范的程序和要求,搞活事业单位内部分配。

(四)适应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向和要求,不断完善绩效工资政策,建立科学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

(五)以促进提高公益服务水平为导向,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既调动事业单位发展公益事业的积极性,又调动广大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其他事业单位中,2010年1月1日及以后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2009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达离退休年龄未按干部管理权限批准留任的人员除外)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三、清理核查津贴补贴

其 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与规范津贴补贴结合进行。全面清理核查在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项目外自行发放的津贴补贴和奖金,摸清收入来源、支出去向、账户情 况和津贴补贴实际发放水平,坚决取消资金来源不合法、不合规的项目。具体工作按照《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纪委等单位〈关于做好事 业单位津贴补贴清理核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渝委办〔2010〕30号)执行。

四、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的核定

(一)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由相当于单位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构成。人力社保、财政部门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财力状况、物价消费水平、所在地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公务员规范后津贴补贴水平等因素确定当地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

(二)按照当地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津补贴平均水平划定调控线,超过调控线1.5倍的,采取累进方式征收调节基金,具体办法由财政、人力社保部门制定。

(三)人力社保、财政部门综合考虑单位类别、人员结构、岗位设置、事业发展、经费来源等因素,核定本级政府直属及各主管部门(含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下同)所 属其他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总量。主管部门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范围内,核定所属各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总量,并报人力社保、财政部门备案。

对知识技术密集、高层次人才集中、国家战略发展需要重点支持的事业单位,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给予适当倾斜。

(四)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后,原则上当年不作调整。确因机构、人员和工作任务发生重大变化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由主管部门报人力社保、财政部门批准。

(五)人力社保、财政部门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状况、物价水平等情况,适时调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

五、绩效工资的分配

(一)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和社会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50%―70%,一般按月发放。具体比例由主管部门根据所属其他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分别确定。基础性绩效工资中体现岗位职责和社会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部分,应根据考核 结果发放。体现岗位职责和社会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部分在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比重,以及与考核结果的挂钩办法由主管部门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和办法。

(二)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行业特点制定绩效考核办法,明确“社会公益服务水平”在考核指标体系中所占的比重,同时应对工 作人员事假、病假、延长产假、受处分、受处罚等期间以及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后如何发放绩效工资(含基础性绩效工资)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其他事业单位内部考核的指导,引导其他事业单位不断提高社会公益服务水平。其他事业单位的“社会公益服务水平”考核结果直接与本单位 绩效工资总量、财政保障经费等挂钩。

(三)其他事 业单位要完善内部考核制度,根据专业技术、管理、工勤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向关键岗位、高层 次人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可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设立特殊人才津贴,向为本单位事业发展作出特殊贡献的工作人员 以及急需引进的人才发放。同时,要妥善处理单位内部各类人员的绩效工资水平,防止差距过大。其他事业单位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职 工意见。分配办法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报主管部门批准,并在本单位公开。

(四)其他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仅指党政正职领导)的绩效工资,在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内,根据主管部门对主要领导的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应与本单位的业绩挂钩)确定,与本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平均水平关系暂保持在1.5―3倍。主要领导绩效工资水平与考核等次的具体对应办法由主管部门根据所属其他事业单位的具体情况分别确定。

六、相关政策

(一)《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严肃纪律加强公务员工资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厅字〔2005〕10号)下发前,其他事业单位发放的改革性补贴,符合规定标准和范围的暂时保留,不纳入绩效工资,另行规范。在规范办法出台前,一律不得新增改革性补贴项目、提高现有改革性补贴项目的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

(二)按照《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9号)有关规定,其他事业单位原工资构成中津贴比例按国家规定高出30%的部分(不含特殊岗位原工资构成比例提高部分)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按本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执行,不再另行发放。

(三)按规定由政府投入的人才基金、创业基金(与财政拨款无关)和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特殊报酬,以及临时性科研课题(项目)报酬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

(四)实施绩效工资后,相应取消国家原规定的年终一次性奖金,不再另行发放。

(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见习期、初期工资的人员,其绩效工资由单位在核定的总量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六)在实施绩效工资的同时,对其他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发放补贴。其中,离休人员的补贴水平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关于解决离休人员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纪发〔2008〕40号)精神执行;退休人员的补贴标准由人力社保、财政部门参照当地公共卫生事业单位退休补贴标准确定。绩效工资不作为计发离退休费的基数。

(七)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和向离退休人员发放补贴后,不再执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对暂未实行绩效工资的事业单位中自建津补贴水平较低人员实行过渡性补助的通知》(渝人社发〔2009〕46号)。

七、经费来源与财务管理

(一)其他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按单位类型和原经费渠道,分别由财政和事业单位负担。由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现行财政体制,分别由市级财政和区县(自治县)财政负担。由事业单位负担的经费,其经费来源渠道和支出办法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其他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发放补贴所需经费,按原经费渠道保障。

(三)规范其他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各类政府非税收入一律按国家规定上缴同级财政,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利用非税收入和公用经费自行发放津贴补贴。

(四)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经费应专款专用,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财库〔2006〕48号)等规定,加强会计核算管理。绩效工资应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原则上不得发放现金。单位工会经费、集体福利费和其他专项经费要严格按照现行财务和会计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和核算。

八、纪律要求

(一)实施绩效工资和向离退休人员发放补贴后,其他事业单位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和确定的补贴标准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不得突破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对违反政策规定的,坚决予以纠正,并进行严肃处理。

(二)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编制、财政、人力社保、审计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 规定的,一律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严肃纪律加强公务员工资管理的通知〉的通 知》(厅字〔2005〕10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严肃纪律确保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和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工作顺利进行的通知〉的通知》(厅字〔2006〕5号)的要求严肃处理。

九、组织实施

(一)全市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纪检监察、组织、编制、财政、人力社保、审计等市级部门和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

(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研究制定本行业绩效考核实施意见,报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备案,并加强对本行业绩效考核的指导。

(三)市级主管部门根据本实施意见制订所属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具体实施方案;根据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出台的绩效考核实施意见制定所属其他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报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批准后实施。

(四)区县(自治县)根据本实施意见制订本地区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具体实施方案,报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批准后实施。

(五)区县(自治县)集体所有制其他事业单位参照本实施意见执行,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十、工作要求

(一)全市各级政府要统筹兼顾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财政体制改革等各项工作。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和妥善处理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平稳实施。

(二)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编制、财政、人力社保、审计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加强工作指导,共同做好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要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严格把握政策和程序,做好实施中的监督检查、维护稳定等相关工作。

(三)全市各级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切实做好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的稳定工作,严格执行绩效工资政策,严禁在国家和市里规定的政策外,擅自突破或变通政策。市政府有关部门将组成督查组,适时督查各区县(自治县)政策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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