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趣祝福 · 范文大全 · 公司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一般分为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和公约,规章制度的内容要保证具有民主性和科学性。规章制度甚至可以作为一个公司企业文化的根基,一个完善的规章制度在公司里面是多么的重要。根据您的信任栏目小编为您写了一篇名为“公司规章制度”的文章,如果这篇内容对你有很大的帮助请把它收藏起来以备查阅!

公司规章制度 篇1

1.进入作业现场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2.从事高处作业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等高处防坠装置。

3.作业现场未按要求设置围栏;作业人员擅自穿、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

4.不按规定使用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

5、无证驾驶、无准驾证、酒后驾驶。

6.现场倒闸操作不戴绝缘手套,雷雨天气巡视或操作室外高压设备不穿绝缘靴。

7.约时停电、送电。

8.擅自解锁进行倒闸操作。

9.防误闭锁装置钥匙未按规定使用。

10.调度命令拖延执行或执行不力。

11.专责监护人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12.倒闸操作前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不执行监护复诵制度或操作时漏项、跳项。

13.倒闸操作中不按规定检查设备实际位置,不确认设备操作到位情况。

14.停电作业装设接地线前不验电,装设的接地线不符合规定,不按规定和顺序装拆接地线。

15.漏挂(拆)、错挂(拆)标示牌。

16.工作票、操作票、作业卡不按规定签名。

17.开工前,工作负责人未向全体工作班成员宣读工作票,不明确工作范围和带电部位,安全措施不交代或交代不清,盲目开工。

18.工作许可人未按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及现场条件,布置完善工作现场安全措施。

19.作业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工作内容或擅自改变已设置的安全措施。

20.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未全部实施前允许工作人员作业。

21.工作班成员还在工作或还未完全撤离工作现场,工作负责人就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22.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不按规定办理工作许可和终结手续。

23.进入工作现场,未正确着装。

24.检修完毕,未清点人数和工具,未检查确无人员和物件遗留。

25.不按规定使用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或超过检测周期的安全工器具进行操作。

26.不使用或未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不戴护目眼镜,不戴绝缘手套等。

27.巡视或检修作业,工作人员与带电体不能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28.在带电设备周围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和线尺进行测量工作。

29.在带电设备附近使用金属梯子进行作业;在户外变电站和高压室内不按规定使用和搬运梯子、管子等长物体。

30.进行高压试验时不装设遮拦或围栏,加压过程不进行监护和呼唱,变更接线或试验结束时未将升压设备的高压部分放电、短路接地。

31.在电容器上检修时,未将电容器放电并接地或电缆试验结束,未对被试电缆进行充分放电。

32.继电保护进行开关传动试验未通知运行人员、现场检修人员。

33.在继保屏上作业时,运行设备与检修设备无明显标志隔开,或在保护盘上或附近进行振动较大的工作时,未采取防掉闸的安全措施。

34.吊车起重工作无专人指挥。

35.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吊装作业,安全距离不够且未采取有效措施。

36.在起吊或牵引过程中,受力钢丝绳周围、上下方、内角侧和起吊物下面,有人逗留和通过。吊运重物时从人头顶通过或吊臂下站人。

37.高处作业不按规定搭设或使用脚手架。

38.高处作业人员随手上下抛掷器具、材料。

39.在行人道口或人口密集区从事高处作业,工作地点的下面不设围栏、未设专人看守或其他安全措施。

40.在梯子上作业,无人扶梯子或梯子架设在不稳定的支持物上,或梯子无防滑措施。

41.不具备带电作业资格人员进行带电作业。

42.登杆前不核对线路名称、杆号、色标。

43.登杆前不检查基础、杆根、爬梯和拉线是否正常。

44.组立杆塔、撤杆、撤线或紧线前未按规定采取防倒杆塔措施或采取突然剪断导线、地线、拉线等方法撤杆撤线。

45.动火作业不按规定办理或执行动火工作票。

46.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或非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特种作业。

47.高低压线路对地、对建筑物等安全距离不够。

48.高压配电装置带电部分对地距离不能满足规程规定且未采取措施。

49.线路防护区通道不符合规程要求

50.临时电源无漏电保护器。

51.待用间隔未纳入调度管辖范围。

52.电力设备拆除后,仍留有带电部分未处理。

54.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区内的防火设施不全或不符合规定要求。

55.深沟、深坑四周无安全警戒线,夜间无警告红灯。

56.电气设备无安全警示标志或未根据有关规程设置固定遮(围)栏。

57.开关设备无双重名称。

58.线路杆塔无线路名称和杆号,或名称和杆号不唯一、不正确、不清晰。

59.线路接地电阻不合格。

60.平行或同杆架设多回路线路无色标。

61.在绝缘配电线路上未按规定设置验电接地环。

62.防误闭锁装置不全或不具备“五防”功能。

63.变压器台架对地距离不符合规程要求。m.ZF133.CoM

64.电气设备外壳无接地。

65.未按照安全计划执行或只完善培训记录。

66.安全信息报送数据不实,与生产和调度部门数据不相符。

67.安全第一责任人不按规定主管安全监督机构。

69.安全第一责任人不按规定主持召开安全分析会。

70.未明确和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71.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监督机构和配置安全员。

公司规章制度 篇2

1、重视企业生产产生的废水、粉尘、固体废物以及噪声的污染防治,保护矿区环境。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到企业的日常生产管理中。

2、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积极做好企业生产产生的废水、粉尘、废渣和噪声污染治理,提出治理规划,落实治理资金,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污染治理。

3、加强对企业环保治理设施的运行和维护管理,落实专人管理,做好运行台账记录,建立应急处理机制,确保各类环保实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治理措施落实到位。

4、自觉接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申报企业生产和排污状况,及时报告有关情况。企业生产工艺和生产规模发生重大改变时,及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公司规章制度 篇3

(一)职工补休、年休,由所在科室负责人批准;病假、产假按病假证明休假。

(二)职工请探亲假、婚假、哺乳假、丧假须科室签署意见,报人事科审批备案;事假按申请条件及程序进行。

(三)除产假、哺乳假外的其他假期,凡当年累计超过六个月以上的,其当年不能计算正常晋升工资的考核年限,但前后的考核年限可以累计计算。对平时工作表现较好,确属积劳成疾的长病假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比照九三工改做法,正常晋升薪级工资,最多不超过五年。

一、病假

(一)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全额发给。

(二)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按本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的9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按本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全额发给。

(三)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按本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的7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按本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的80%计发。

(四)上述人员病假期间,津贴的发放,根据杭人[1996]389号“津贴分配实施意见”和本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病假的其他待遇规定

1、职工当月病假1—15天,绩效工资按50%计发,病假16天及以上,当月绩效工资停发。

2、职工当月病假半个月以上的(含半个月)市定岗位补贴停发。

3、病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二、事假

(一)申请事假的条件及程序

鉴于实行了年休假和新的工时制,工作人员一般不应再请事假。需要处理私事的,应安排到假期中进行,事假应先用年休假(或探亲假)冲抵。若当年享受年休假后再请事假,其假期天数累计超过20天,则下一年不再享受年休假。确有特殊原因必须另请事假的,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经科室同意,领导批准,报人事部门备案。未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作矿工处理,矿工期间停发所有工资。

(二)事假的工资待遇

1、当年事假累计在30天以下(含30天)的,每天扣发本人日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加省职岗津贴的50% [日扣发基数 =(月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省岗省补)÷21天,下同];当年事假累计超过30天以上的,从第31天起停发本人工资。事假期间如遇国家规定的公休假和法定节假日不予扣发。

2、职工当月请事假在半个月以上(含半个月)的,市定岗位补贴停止发放。

3、职工当月事假1—15天,绩效工资按50%计发,事假16天及以上,当月绩效工资停发。

三、婚假

(一)假期:一般为3天;双方符合晚婚条件(按法定婚龄,女二十周岁、男二十二周岁,推迟三年以上结婚为晚婚),除国家规定假期外,婚假为15天。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二)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三)结婚当年已探望过父母,探亲假的四年应从下一年开始计算。

(四)婚假期间包括公休假、法定假。

(五)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六)工资待遇:职工当月婚假(含路程假)1—15天,绩效工资按50%计发,婚假(含路程假)16天及以上,当月绩效工资停发。

四、产假

(一)三个月内流产假期为20—30天;

(二)三 ~ 七个月流产假期为50天;

(三)正产(含七个月以上早产)产假为90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台,每多一婴增加产假15天;

(四)产假当年仍可享受探亲假和年休假;

(五)产假期间包括公休假和法定节假日;

(六)在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不影响正常晋升工资。

(七)工资待遇:

1、职工在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省职岗津贴、省定补贴、市定岗位补贴全额发给。

2、职工当月产假1—15天,绩效工资按50%计发,产假16天及以上,当月绩效工资停发。

五、女职工妊娠期间、哺乳假

1、妊娠七个月后,给予每天工间休息1小时,并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不安排夜班工作。

2、妊娠未满七个月,不能胜任夜班工作的,可凭医疗保健机构的证明,酌情照顾不上夜班。

3、妊娠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若体力不支,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假休息,工资按不低于本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省职岗津贴的80%,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

4、女职工妊娠期间,应按有关医疗保健机构的要求进行产前检查,所花费的时间作公假处理。

5、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产假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其中,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一孩父母光荣证》的哺乳假为6个月,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哺乳假为3个月。上述哺乳假的工资,均按本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省职岗津贴的80%计发,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照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标准:每年不低于100元,从领证当年起至子女14周岁止,由夫妻所在单位各发一半)。

6、双生以上的女职工,可实行产后休息一年,其产假期满后工资按本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的80%发给。

7、请哺乳假一年(含产假),哺乳假工资照发,省职岗津贴停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发。

8、以上人员请假期间(半个月以上),市定岗位补贴停发。

9、晚育的(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女方生育时,男方可享受5-7天护理假,工资照发。

10、抚育未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班工时内应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每婴30分钟,另加往返途中时间,也可将两次哺乳时间合并使用,扣除劳动定额,工资照发。婴儿满周岁后,确诊为体弱儿,可适当延长哺乳期,但最多不超过6个月。

11、确诊患有更年期综合症的女职工,症状较重,每月可给予公休假1-2天。

12、职工当月哺乳假1—15天,绩效工资按50%计发,哺乳假16天及以上,当月绩效工资停发。

六、丧假

(一)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经单位同意,职工可请丧假料理丧事。

(二)假期一般给予1—3天,赴外地料理丧事,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丧假期间包括公休假和法定节假日。

(三)工资待遇:职工当月丧假(含路程假)1—15天,绩效工资按50%计发,路费自理。

七、年休假

(一)根据杭卫发[20xx]526号文件“关于印发《杭州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杭州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管理办法中,有关年休假假期包括公休假日,不包括法定假日,如年休假分段使用时不遇公休假日的,其享受年休假的假期要扣减按规定应享受年休假假期中所包含的公休假日的天数之规定,为方便计算,经医院研究决定,年休假假期按下列规定执行:

1、参加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年休假3天;

2、参加工作时间满5年不满20xx年的,每年休假5天;

3、参加工作时间满20xx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8天;

4、参加工作时间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年休假11天;

5、参加工作时间满30年及以上的,每年休假15天。

(二)有关口径(包括市补充规定)

1、当年假期当年使用,不能跨年度使用。

2、工作时间满周年的计算,可按计发工龄津贴的口径掌握。

3、产假不计入病、事假内,仍可享受年休假。

4、请哺乳假的人员,一年不享受年休假。

5、当年享受探亲假的人员,不影响当年的年休假。

6、当年请假(病、事假)累计超过45天的不再享受年休假;当年享受年休假后再请假(病、事假),累计超过45天者,下一年度的年休假不再享受。

7、年休假期间遇法定节假日,节假日天数可增加在年休假内。

8、上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当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八、探亲假

(一)职工享受探亲待遇的条件

根据国发[1981]36号文件规定,职工享受探亲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1、凡在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工作满1年的固定职工;

2、与父亲、母亲和配偶不住一起,或者虽同父亲、母亲住在一起,但和配偶不住在一起;

3、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

(二)职工探亲的假期与工资

1、职工(工作满1年)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1次,假期为30天(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下同)。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原则上每年给假1次,假期为20天。

3、对于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1次,假期为20天。

4、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内和路程假期内,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省职岗津贴、省定补贴全额发给。

5、职工当月探亲假(含路程假)1—15天,绩效工资按50%计发,探亲假(含路程假)16天及以上,当月绩效工资停发。

(三)职工探亲假的区域与往返路费

1、职工探亲假的区域:根据杭州市劳动局、人事局、财税局杭劳薪[1982]160号文件规定的范围执行。

2、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境外探亲,往返路费包括自工作所在地至出境口岸,返回时自入境口岸至工作所在地,境外路费自理。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岗位工资、绩效工资30%以内的部分,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四)探亲假的有关口径

1、探亲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在内;

2、职工探亲可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3、享受探亲假的职工,不影响当年的年休假;

4、探亲假期间结婚,假期不再另给;

5、探亲假期间遇丧事,假期不再另给;

6、结婚、离婚当年,不享受探亲假;

7、产假、哺乳假,不影响探亲假。

8、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9、“父母”包括自幼抚养职工长大,现在由职工供养的亲属,不包括岳父母、公婆。

10、职工在当年因其他事情已经和家属团聚过30天和30天以上的,不再享受探亲待遇。

11、具备探望父母条件的已婚职工,每4年给假一次,在这4年中的任何1年,经过单位领导批准即可探亲。结婚当年已探望过父母的,4年从下一年度开始计算。

12、户口不转而人在外地工作的,不能享受探亲假。

13、已办理过法律手续,过继给别人,和养父母生活在一起,而不与生身父母在一起的,只能利用其他假期去探望。

14、出国援外人员的探亲假问题,根据[1981]劳险便字94号文规定:“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出国援外人员回国休假1个月,已与配偶或父母团聚,故不应另外再享受探亲待遇。

公司规章制度 篇4

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特制订本制度。

一、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拟稿。文件形成后,由董事长签发。

二、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不同类别编号后,按文印规定处理。,文件由拟稿人校对,审核后方能复印、盖章。

三、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

四、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办公室存档。

五、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文书负责签收,并于接件当日填写阅办单,按领导批示的要求送达有关部门,办好文件阅办。

六、文印人员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打字、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延误。工作任务繁忙时,应加班完成。办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校对清楚。

七、文件、传真等应及时发送给有关人员。因积压延误而致工作失误或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八、严禁擅自为私人打印、复印材料,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九、办公用品购置后,须持总经理审批的《资金使用审批表》和购货发票、清单,到办理出入库手续。未办理出入库手续的,财务部不予报销。

十、各部门所用的专用表格等印刷品,由部门自行制定格式,按规定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印制。

十一、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十二、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公司规章制度 篇5

第二十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推动公司企业文化的实施,组织开展公司对内企业文化宣传工作。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各部门在开展对内对外宣传工作时,必须充分考虑到公司企业文化的要求,不得违反公司企业文化相关规定。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宣传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在开展对外宣传时,必须将宣传内容上报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审核,并会同总经理办公室开展工作。

第二十三条总经理办公室应协助各单位做好企业形象推广工作和企业标志标识使用规范的检查工作。

第二十四条为更好地培育、塑造公司企业文化,总经理办公室应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企业文化活动。

第二十五条各单位、各部门可以提议开展企业文化活动,由总经理办公室研究并提案,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总经理办公室组织开展活动,或协助分公司开展活动。

公司规章制度 篇6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年龄等情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7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符合岗位录用条件。

第8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员工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9条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0条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1条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

第12条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至6个月: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二个月;合同期限满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13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即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员工领取劳动合同时应当签收。

第14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签字、公司加盖公章方能生效。

第15条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16条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应当签署双方协议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书。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17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是指(不限于)造成公司名誉损失或经济损失元以上。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5)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可以解除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a、未能完成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b、无正当理由经常不能按时完成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代通知金);

第19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18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1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0条公司与员工可以依法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21条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0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2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3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17条的情形除外)。

第24条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并在合同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25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并在劳动者提供必要证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26条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27条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殊岗位的员工,实行非全日制、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28条员工作息时间根据季节和工作特点由各部门自行安排。

第29条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30条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公司执行法定休息休假,休息休假的具体日期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第31条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2)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3)产假: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7天。

(4)年休假: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xx的,年休假5天;已满xx不满xx的,年休假10天;已满xx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公司按照该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五章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第32条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当地劳动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和公司为员工交纳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33条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规定。

第34条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员工的基本工资(即员工本人的岗位工资标准)作为计算基数;员工的正常日工资=基本工资21.75天,小时工资=基本工资174小时;加班加点工资是正常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法定倍数。

第35条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班工资;休息日加班,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第36条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37条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员工需查看工资清单的,公司应给予方便。

第38条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5日前发放前一个月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并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15日内支付员工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39条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0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其病伤假工资为: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基本工资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基本工资的80%。

第41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病伤救济费: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工龄满五年及五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

第42条病伤假工资或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3条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全额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全额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全额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员工因私事请假,事假期间公司不发放工资。

第44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经员工确认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45条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第46条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公司规章制度 篇7

(一)公司各部门所购一切物资材料,严格实行先入库存、后使用制度。

(二)购置部门采购物资应及时与总务部负责人和仓库员联系,通知到货时间、数量、货物品种,并协助做好搬运工作。

(三)仓管员对仓物料必须严格验查物料的品名、规格和数量。发现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与单据、运单不符,应及时通知购置部门向供货单位办理补料或退货手续。进仓物料的质量验收由购置部门负责。

(四)经办理验收手续进仓的物料,仓管员应及时开出“仓库收料单”,仓库据此记账并送经办人一份,用以办理付款手续。

(五)各部门领用物料,必须填制“仓库领料单”,经使用部门经理(负责人)签名,再交总务部负责人批准,方能领料。公司贵重物品的领用,由使用部门书面申请,公司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办理领料手续。

(六)为提高各部门领料工作的计划性及有利于加强仓库物资的管理,采用隔天发料办法,定为星期二、三、五,三天办理领料事宜,特殊情况除外。

(七)各部门下月领用物料的计划,应在上月终5天前(即每月的二十五日)报总务部。临时补给物资必须提前三天报总务部。

(八)物业出仓,必须办理出库手续,填制“仓库领料单”,并验明物业的规格、数量、经总务部负责人签字后,方能发货,仓管员应及时记账。

(九)仓管员对任何部门均应严格按先办出仓手续后发货的程序发货。严禁先出货后补手续的错误做法。严禁白条发货。

(十)仓管员应对各项物料设立“物料购、领、存货卡”,凡购入,领用物料,应立即做相应的记载,及时反映物资的增减变化情况,做到账、物、卡三相符。

(十一)仓库应每月对库存物资进行一次盘点,发现升溢、损缺,应办理物资盘盈、盘亏报告手续,填制“商品、物料盘盈、盘亏报告表”,经公司领导批准,据以列账,并报财务部一份、总务部一份。每月月报表、汇总表、盘点表需送总经理阅示。

(十二)为及时反映库存物资数额,配合使用部门编好采购计划,以节约使用资金,仓管员应每月编制“库存物资余额表”,送交财务部及有关部门各一份。

(十三)仓库物资必须按类别、固定位置堆放。注意留通道,做到整齐、美观。填好货物卡,把货物卡挂放在明显位置。

(十四)库内严禁携带火种,严禁吸烟,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库存内。

(十五)仓管员要认真做好仓库的安全工作,经常巡视仓库,检查有无可疑迹象。要认真做好防火、防潮、防盗工作,检查火灾危险隐患,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

公司规章制度 篇8

1、负责产品的市场渠道开拓与销售工作,执行并完成公司产品年度销售计划。

2、根据公司市场营销战略,提升销售价值,控制成本,扩大产品在所负责区域的销售,积极完成销售量指标,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

3、与客户保持良好沟通,实时把握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主动、热情、满意、周到的服务。

4、根据公司产品、价格及市场策略,独立处置询盘、报价、合同条款的协商及合同签订等事宜。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协调并监督公司各职能部门操作。

5、动态把握市场价格,定期向公司提供市场分析及预测报告和个人工作周报。

6、维护和开拓新的销售渠道和新客户,自主开发及拓展上下游用户,尤其是终端用户。

7、收集一线营销信息和用户意见,对公司营销策略、售后服务、等提出参考意见。

8、认真贯彻执行公司销售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9、积极完成规定或承诺的销售量指标,并配合销售代表的工作。

10、办理各项业务工作,要做到:积极联系、事前请示、事后汇报,忠于职守、廉洁奉公。

11、负责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督促合同正常如期履行,并催讨所欠应收销售款项。

12、对客户在销售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须办理的手续,帮助或联系有关部门或单位妥善解决。

13、收集一线营销信息和用户意见,对公司营销策略、广告、售后服务、产品改进新产品开发等提出参考意见。

14、填写有关销售表格,提交销售分析和总结报告。

15、做到以公司利益为重,不索取回扣,馈赠钱物上交公司,在外收回的外欠款,要在三个月内上交公司,逾期未交,构成犯罪,按挪用公款罪追究法律责任。

16、对各项业务负责到底,对应收的款项和商品,按照合同的规定追踪和催收,出现问题及时汇报、请示并处理。

17、积极发展新客户,与客户保持良好的关系和持久的联系,不断开拓业务渠道。

18、出差时应节俭交通、住宿、业务请客等各种费用,不得奢侈浪费。完成营销部长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公司规章制度 篇9

一、目的:

为了表扬先进,激励后进,提高平台人员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奖励涉及对象:

公司平台所有员工。

三、奖励方式:

精神奖励、物质奖励。

四、奖励事项分类:

1、重量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100元―500元的总经理特别奖、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行政部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2)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实效的;

(3)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5)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6)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2、一般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50元―100元的经济奖励、120元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行政人事部门作出)

(1)全勤奖凡正式员工(自转正之日起计算),当月未出现任何迟到、早退、请假、旷工者;

(以上均由考勤卡计,按公司标准上班时间为准,补休不计缺勤),当月工资奖励50元。

(2)绩效考核优异奖

凡连续三个月绩效考核被评为A级,第三个月当月工资可奖励100元。

(3)工龄工资奖

入职满一年的员工,经公司领导与行政部考核,可享受工龄工资,底薪加100元。

(4)带薪年休假

入职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3天带薪年休假。

3、其他奖励:

销售冠军奖

针对所有营销的员工,销售冠军奖分为:周销售冠军奖和月销售冠军奖!

周冠军奖每周评选一名(销售系数第一名),获得周冠军奖的员工,公司直接奖励现金100元;月销售冠军奖每月评选三名(月销售系数前三名),第一名现金奖励500元;第二名现金奖励300元,第三名现金奖励200元。(只有当月完成公司规定任务的销售员工,才有机会评选月销售冠军奖)

销售系数公式如下:

销售系数=销售金额/公司规定各门市销售额

公司规章制度 篇10

中小企业公司规章制度

一家企业的成败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内部的规章制度。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尤其需要制定好科学规范的公司规章制度,这既可以规范企业运作,也能够提高企业竞争力。

1. 规章制度的必要性

中小企业的生存环境较为复杂,处于市场竞争中的弱势位置,还面临着生产经营管理、技术研发等多种内外部压力。因此,制定科学的公司规章制度,既有利于企业内部的管理和运营,也可以提高企业的执行力和竞争力。公司规章制度是规范企业运作的框架和标准,其中包括对企业内部各项事务和活动进行科学管理和规划,包括经营目标、雇员权利和职责、职业道德与行为准则,以及各种安全要求等等。

2. 制定规章制度的原则和步骤

制定公司规章制度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1)与法律法规相关。制定的规章制度必须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没有法律法规支持的规章制度是无效的。

(2)与企业文化相关。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要符合企业的文化、传统、历史和风俗习惯,体现企业核心价值观。

(3)与员工利益相关。制定规章制度时应该充分考虑员工的利益,护住员工的权益。

(4)与操作实际相关。科学的规章制度应该容易操作,符合实际情况,不断优化和提高。

规章制度的制定步骤包括:

(1)明确目标,了解规章制度的设计目标和预期目标;

(2)制定基础方案,根据目标和实际情况,制定规章制度的方案和基本计划;

(3)会诊、讨论,制定草案,组织主要负责人、业务人员班子等进行讨论;

(4)修订、修改,根据会议和讨论的意见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和修改;

(5)编写正式规章制度,编写正式规章制度,并在企业内部进行宣传。

3. 具体的规章制度内容

规章制度应当根据不同的中小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是一般要涵盖以下方面:

(1)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一家中小企业的基本法律文件,是企业运行的基础,涵盖公司名称、地址、股东、经营范围、员工因素,公司的领导管理体系,等等。

(2)雇员手册。雇员手册包括员工所需知道的公司行为准则、薪水、福利、职业发展等内容。

(3)安全规定。安全规定包括办公室设备使用,消防安全,各种应急演练等,确保员工的安全。

(4)劳动合同和雇佣协议范本。劳动合同和雇佣协议范本包括有关雇佣条款、职业类别、职位级别等,旨在明确员工权利和职责。

(5)财务规章制度。财务规章制度包括会计规则和预算规划等,用于保证企业的正常运作和资金管理。

4. 规章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制定规章制度不只是工作的开始,更重要的是规章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员工需要全面地接受公司的规章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企业需要建立完整的管理体系,负责监视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并对规章制度实施的效果进行评估和调整。

5. 总结

中小企业的成长和发展需要良好的规章制度作为保障。制定规章制度不仅能规范企业运行,还能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让企业和员工之间的关注点更为清晰,确保内部和外部都能落实企业战略目标,保证企业的长远发展。

相关推荐
最新更新
酸甜苦辣作文(汇集5篇)

酸甜苦辣作文 11-01

订货合同(模板六篇)

订货合同 11-01

挽回婚姻句子97句

挽回婚姻句子 11-01

小学教师面试自我介绍

小学教师面试自我介绍 小学教师自我介绍 11-01

户外活动总结范本八篇

户外活动总结 11-01

2023试用期员工自我评价(收藏7篇)

试用期员工自我评价 11-01

伤心的句子10篇【推荐】

语录书籍推荐 优美伤心的句子 06-19

教师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演讲 后勤规章制度范文 02-18

写老师的句子170句

写老师抒情的句子 写老师的抒情句子 11-01

销售合同书9篇

销售合同书 11-01

检讨书打扫卫生

检讨书打扫卫生 11-01

全部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