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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祝福 · 作文 ·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阅读而未获得名望,却使人提升气质风范。养性灵不图回馈,却使睡眠安稳心灵愉悦。每当品读一部著作,我相信每个人都有其独特的阅读感悟。当你需要记录自己的读后感,写就一篇好的读后感,你知道应该如何架构吗?编辑强烈推荐这篇“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这可为你提供大量有益的信息,能够帮助你解决心中的困惑!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1)

我是在百无聊赖的情况下翻开这部**的。翻开之前从名字来看,我已经做好了看一个苦大仇深,生活艰难的可怜人的故事,甚至已经做好了放手的准备。因为根据我当时不安的心情,不适合看这种悲惨的**。

然而,余华确实出乎我的意料,这让我像个笑话。

《许三观卖血记》讲述了一个叫许三观的丝厂送茧工在生活困难的年代多次卖血求生的故事。英雄许三观在爷爷叔叔的照顾下长大,第一次靠卖血改善了生活——他娶了一个儿媳。这是一个喜剧的过程,其结果是,他有了家庭,便有了以后的许多悲欢,也有了以后更多次的卖血。

在许三观以后的生活中的,每次家庭有了大的过不去的灾难的时候,他都靠卖血来渡过:大儿子许一乐打了人,他靠卖血去偿还医药费;全家吃不饱肚子时,他靠卖血来买面条;二乐的生产队长来了时,他靠卖血得来的钱招待;一乐生病时,他更是连命都不要了,一路卖着血去了上海……

这样看来,这确实是一个悲惨的故事,其实不然。“悲惨”是许多不愁衣食的现代人的看法,而在我看来,许三观的一生,我更愿意用“坚韧”与“满足”来表达。坚韧是说他在遇到困难时不会逃避、退缩,而是勇敢的去解决,去担当。

这困难有时是外来的,有时却是自己家内部的,而满足则是说,他做的每一件事,都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在许三观家里,一直有一件让他很痛苦的事,那就是他最喜欢的大儿子许一乐不是自己的。当他一开始知道这事时,很愤怒,很委屈,甚至一度将一乐赶了出去,让他去认自己的亲爹何晓勇。但是,当何晓勇死不认账的时候,他就又心软了,不光将一乐又养了下去,在一乐把同伴打伤之后,还卖血去替他偿还医药费。

而且在一乐以后生病之后,他更是不要命似得一路卖着血去上海为一乐治病。如果说好听点,许一观的身上散发着人性的光辉,但我更喜欢用“真爷们”这样的俗话去评价。可以说,许三观自始至终都是一个俗人,没有读书,没见过什么世面。

但他身上所具有的那种人性的淳朴与真善美,却是许多读书人都不曾具有的。一个刚强的男人好当,但一个能吞得下自己的委屈,能深深的爱着自己的家人胜过爱自己的有责任感的男人,却是令人感动且敬佩的。

此书中令我感概颇深的还有许三观的妻子许玉兰。在书的前半部分,除了在生活上的精打细算可以令人称道外这几乎就是一个泼妇的形象:嘴上挂着瓜子皮和人说话、受了委屈就蹲在门槛上大哭大叫,丝毫不懂得家丑不可外扬的道理。

但是慢慢的,我就不那么讨厌她了,因为她的身上有许多即使是知书达理的现代人依然没有的优点,最明显的便是她能够知道好歹。其实,一开始,她真正喜欢的人就是何晓勇。她一开始是被父亲逼着嫁给许三观的,所以她玩得很开心。然而,一乐打人后,当她去找何晓勇时,何晓勇不仅不认账,还打了她,也就是说,一乐去认祖归宗或者自己开车送一乐回家。

在许三观卖血还医药费之后,她依然是大哭起来,但这次,却是感动的哭,依然大叫了起来,但这次,却是感动的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我今天才知道我前世还烧了香,让我今生嫁给了许三观……”而这种感情在书的最后达到了高潮。当许三观老了之后,再也卖不成血了,他老泪纵横的在街上游荡,三个儿子来到跟前,都说他给自己丢人的时候,许玉兰又大哭大叫了;“你们三个人啊,你们的良心都让狗叼走了……你们是他用血喂大的……”看到此处,我被这对夫妻再次深深的感动了,深思了半天,我也只有这样一句话:

许三观这一辈子,不亏!

总的来说,《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里面充满了各种人性的纠结,满了各种对人性的批判和赞扬,令我充满了感动和感叹。读这本书就像和一个普通人一起度过几十年的生活,而不是一个下午。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2)

说到这里,我想谈谈关于根的概念。传统中华民族,历来被认为是炎黄子孙,千年文化的根深蒂固,从而我们对于根的观念一直秉持着强烈的传统意识。常常听人说到,什么什么是命根子,大致上就是表达了这个意思,根与命,是牢牢相关联的。

因而根对于我们的意义,尤其是,对于中国农民的意义,在于它的传承性,在于血脉骨肉的相连。但是如果根和生命从这种紧密的连系中分离出来呢?

当一乐离家出走又被许三观找到之后,问了一句,“爹,你是不是要带我去吃面条?”在这里,作者最终给了许三观人性之初的胜利——“许三观突然温和地说道,‘是的。’”

许三观卖血,卖的是自己身上骨肉里的血,可一乐身上流淌着的,不是和他许三观一路的血。然而,他们最终成为血浓于水的亲人,相爱相守一生。我想,这大概就是人的内心深处在命运之下所透露的光亮,而这光芒会一直闪闪发亮,照亮生活里一次次的无常与坎坷。

年纪大了,许三观突然想炒猪肝,喝米酒,再卖血。结果,这一次,没有人再需要他的血了,他再也卖不出去了。于是,他的家人许玉兰、许一乐、许二乐和许三乐给他买了三盘炒猪肝和三杯黄酒。

温过了的,喝下肚。吃了他许三观这辈子最好的一顿饭。

杜朝亦2012.12.1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3)

听到这本书的书名第一次提到真是奇怪。为什么作者在听书名的时候会写一本充满负能量的传记?许三观又为什么卖血?

被人逼迫?生活的无奈?或是其他的原因。

还有就是,既然说了是买卖,那么是不是只卖了一次血呢?买血的人有事谁?卖血的钱都用来干嘛了?

我带着无数的疑问进入到许三观的世界……

他只是一个普通的丝绸厂送茧工,在那动荡的岁月里,在无尽的苦难海洋中拼命挣扎。刚开始对于这个傻乎乎的许三多并无好感。但在他为了一个个理由,而这些理由的根源就是为了他的家庭能够存活下去,一次又一次不得不去卖血来维持生计的场景出现后后,我承认我感动了。

我看到的是一个男人身为丈夫的重担,他宽阔而坚实的肩膀上,愿意为妻子卖血。虽然我不同意我未来的丈夫做出同样的选择,但我必须赞扬这样一个男人。

我看到的是一个凡人作为父亲如何承担父亲的责任,当他的非亲生儿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时,他竟一路卖血,在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卖了四次血(还有一次因失血过多而输的一次血)。

……种种的一幕缠绕再心头,最后在大冬天一个50多岁的老头用碗舀着河里冰凉的水一口气喝八碗,卖了血后在避风的墙根晒太阳依旧瑟瑟发抖的场景让我忍不住想要流泪。在饭店”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成为了卖血人最大的奢侈, “三盘炒猪肝和一瓶黄酒”也成为了他“一辈子吃得最好的一顿”。

他老了,再也不能卖血了。他的血不再年轻,已经没人要了。但他这一辈子无愧于人,无愧于己。他是一个英雄,一个在他的世界里支持整个世界的英雄。尽管这个世界只有一个家的大小!

读到最后,很多问题我已有了答案。一些问题的答案是,其是没有必要深入**。在那个时代,在那个环境中,我们只能遗憾,我们只能回忆和反思。

最世俗的生活,最平凡的故事,最深刻的历史往往是最难忘的。余平老师没有用华丽的文笔,只是那些简单通俗却又贴近生活的语言,且用了有数的文字、自然不求精致的写作风格给我们留下无数的思考……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4)

这是余华的另一本书。它的名字很直白。如果不是余华写的,如果不是余华写的,如果不是余华用文雅的方式描写人生的起伏,我们会很伤心。这本书可能因为它的名字而错过了许多读者。

许三观是纺织厂里的一个工人,也是一个孤儿,在那个年代,他应该是没有什么压力的,后来他遇到了根龙和阿方,从他们那里接触到了卖血,了解了卖血的细节—喝凉水、吃炒猪肝、喝黄酒,黄酒要温一温,这些细节随之伴随了他一生,而卖血也改变了他的一生。

第一次卖血之后,许三观拿着卖血的35块钱成了家,之后的时间在余华的笔下过得飞快,一乐、二乐、三乐相继出生,许三观本可以平淡的一直过着这样乐呵呵的日子,但是他发现了他最喜欢的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这件事对许三观打击很大,但尽管是他心中的一根刺,许三观还是要抚养孩子才能活下去。

此后种种事情发生在许三观身上,一乐闯祸;许三**望林芬芳;大饥荒;一乐下队生大病;二乐下队,宴请二乐队长——这种种的事情,都是靠许三观卖血读过的,他靠卖血,硬生生撑起了一个家。

某次,根龙卖血后,死了,许三观固执的认为是卖血害死了根龙,他吓得直哆嗦,阳光下都打冷子,但最后为了家,许三观还是一次次的顶着恐惧去卖血。

一乐得了肝炎,许三观四处借钱还是凑不够医药费,最后,他陪着笑脸继续去卖血,将近五十岁的老人,在寒风彻骨的冬天,在每次卖血前,喝八碗冰碴子般的河水,一路卖血去上海。

或许在此之前的许三观一直让人捧腹大笑,但此时的许三观让人心酸让人落泪让人肃然起敬,种种磨难,许三观身体里的流淌的血都能让他闯过去,这一次在医院,许三观却落泪了,一句话道尽了亲情:“我刚才哭是以为一乐死了,现在哭是因为一乐还活着……”

看书的时候,书里的许三观就像真实的活在这个世界,朴实憨厚善良,在那个艰难的时代,一次又一次靠卖血让家庭和孩子活了下来,然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只有油漆匠才用得上时,精神却崩溃了。

最后的镜头是这样的,许玉兰带着许三观来到了胜利饭店,吃了三次同样的黄酒和炒猪肝儿,两人相濡以沫,夫妻情深,没有了年轻时的吵吵闹闹,也许他们并没有存在过什么爱情,但是此情更珍贵。

书中的一个场景,让我印象至深,许三观在一乐生病之后,要继续卖血,有一段话,“他再舀起一碗河水,再次一口喝下去,接着他再次抱着自己抖动起来”,看到这里自己的身体也好像不由自主的发冷,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父亲,即便知道一乐不是自己亲生的,也要不顾性命的去救。

这本书以博大的温情将遗留在历史的一段小人物的苦难人生娓娓道来,平白质朴,既不沉闷又不冗长,慢慢的发现当自己看的时候,仿佛就在他们身边,跟他们一起感受痛苦,高兴,愤懑,最后看着许三观卖了一辈子血却能活到花甲,几个儿子也长大了,再也不需要用嘴巴炒出一道道美味佳肴,我就感到非常的欣慰,替许三观也替自己。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5)

第一次卖血得钱第一次改变了他的生活。他娶了他喜欢的许玉兰。他追求许玉兰的方式也很特别。他直截了当地说他想和别人结婚。我不知道那个时代的男孩是不是那么大胆和直接。不管怎样,我认为这种方式并不过时。

他第二次卖血,是因为大儿子一乐砸了方铁匠的儿子。方铁匠要钱没结果。他带走了许三观的家人。许三观用第二次卖血回家的钱。

第三次卖血来自妻子婚前的不忠,但既然是婚前,怎么能叫不忠呢?只是因为一乐很可能是那次“出轨”的产物,所以婚前的那次多少就令许三观不能原谅了。其实,我看完了全书,也不能判断一乐究竟是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当然,这也不是重点。

许三观因为当了“乌龟”而生出的不平衡感趋使他去看望摔断了腿的林芬芳,并且做了“出轨”的事,想着应该补偿林芬芳,就用第3次卖血的钱买了肉骨、菊花等补钙去火的东西送给林芬芳。

第4次,在“人民公社”后的灾荒时期,全家人吃了56天玉米稀饭,看着孩子们饿得可怜样,许三观第4次去医院卖血,带家里人去吃了面条。这里还有另外一个故事,因为他认为一乐不是自己的同类,所以许三观拒绝带一乐去吃面条,而是给了他5毛钱买红薯。一乐几乎由爱生恨,饥饿之余去找亲生爸爸,被拒认后,又去找家里人,在黑暗和饥饿里绝望哭泣。

许三观终于坐不住了,后来找到了一跃。父子俩的见面和交谈非常感人。

一乐和二乐第五次响应国家号召,下乡入队。看到排队的人一个接一个地回到城里,许三观和许玉兰非常担心。一乐生病了,浑身没劲,回家住了一段时间。

走时,许三观去送他,匆匆地去医院卖了一次血,把钱塞给一乐,希望他的生活得到改善。

很快,二乐队生产队队长来到许三观家吃饭。当时,家里只剩下两元钱。为了善待生产队长,让二乐尽快回到城市,许三观第六次卖血。这次,距离上次卖血只有一个月,医院规定两次卖血的时间间隔应该在三个月以上。

后来,遇见了以前一同卖血的根龙。根龙提来一只下蛋鸡 “孝敬”李血头,于是,李血头看在下蛋鸡的份上,同意让许三观卖血。也就是这次卖血后,根龙突发脑溢血死亡。

一乐被确诊为肝炎,被紧急送往上海**。许三观向邻居借了有限的钱,让妻子先带一乐去上海。他打算一路卖血筹款。文章描述了许三观沿途四次卖血的情况。第三次,医院给他输血700毫升,因为他晕倒了。

许三观醒来后,强烈要求将不属于他的300毫升血液送回医院。

随着改革开放,许三观的生活越来越好,就像许多中国人一样。一天,他突然想炒猪肝和米酒,于是去医院卖血。他不想卖血吃猪肝喝米酒,但多年来卖血的惯性让他卖血吃猪肝喝米酒。

新换的血头告诉他他的血没有任何作用不会有人要时,他的精神崩溃了,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站在大街上失声痛哭。

故事大概就是这样,这样写出来,也许大家觉得整个故事原来就是这么点儿事儿,但是他们的故事,他们这一家人,却让我觉得是温暖的。

这里,我想说的只有许三观和许玉兰。

许三观——也是因为他善良

也许他没有成功,没有成名,没有很多钱。甚至在我以为他能娶到许玉兰这样漂亮的姑娘之前,他就占了很大的便宜。但看完这个故事,我觉得他是个好丈夫好父亲,是个善良的人。

即使在他认为何小勇给他戴了“绿帽子”,但是在何小勇生命垂危的时候,他还是让一乐去屋顶上给何小勇叫魂。许三观还是通过卖血把一乐打人的债还了。

有一段时间,我觉得许三观不称职,于是他卖血娶了媳妇,还清了债,甚至上瘾也治好了孩子,只要没钱,他就想到卖血。

然而,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这样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又能做些什么呢?面对屡次的困难,他没有偷窃或抢劫,而是通过出卖自己的鲜血来生存。

我总怕他得艾滋病,中间觉得许三观几次都要死了,心里面悬着的那根线一直被作者牵着。除了卖血,书中的线索是许三观对一乐爱情的变化。面对这个别人的孩子,许三观一度不想要这个孩子。他觉得自己做了一只乌龟,这是人的天性。

但当一乐怎么也不肯给何小勇喊魂且只认自己为爹时,他心中再也无法不把一乐当成自己的孩子了,爱在一步步升华。对于儿子的爱是余华用笔墨最多的地方,在当年下乡的大潮中许三观的儿子们都来到了乡下,一乐因为得了肝炎,浑身一点力气都没有,许三观见儿子这样就去医院用血换了三十元,自己一分不留,甚至连一盘炒猪肝都舍不得吃。一乐需要到上海的大医院**,这意味着很多的钱,三观的人物特点在这里体现的最充分,在去上海的这一路是**的最高潮,三观一路卖血,由原来的三月卖一次到现在三天五天卖一次,他卖掉了力气,卖掉了热气,连命都差不多卖掉了,他已经顾不得这么多了。

在这期间,阿龙和阿方都因为一个接一个卖血而失去了身体。三观听到这些噩耗后,仍然没有停止卖血,因为这是在救儿子的命。他在为不是自己的亲儿子卖血,他在为这个非亲生的儿子隔三天卖一次血,隔五天又卖一次血,以至休克差点死去,此时的父爱已经超越了那种狭隘的血缘之亲,他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去捍卫对儿子的父爱!

卖了这么多血,他终于活了下来。他是那个时代里无数个渺小的生命力的一个,这样看起来似乎传奇,可是他尽得是作为一个丈夫、一个父亲、一家之主、一个人的责任,他通过自己的力量一点点的撑起这样一个家。

他可以这样生活,也许是因为他很善良。

许玉兰——真女人

首先是她的美丽。她的出场就是那个年代平凡生活中不平凡的一个身影“在清晨的时候,她站在一口很大的油锅旁炸着油条,她经常啊呀啊呀地叫唤”。漂亮的许玉兰在人们连物质都缺乏的那个时代就开始懂得形象的重要性,“她每天都要换三套衣服,事实上她只要三套衣服;她还要换四次鞋,而她也只有四双鞋。

当她实在还不出什么新花样时,她就会在脖子上增加一条丝巾”。在那个平凡的小城里,她绝对是时尚的先驱。年轻时代的她跟所有女孩子一样爱美,但是在那个不崇尚张扬的年代里她的好打扮绝对是个另类。

做别人想做而不敢做的事,这也体现了她的勇敢和不平凡。

然而青春时代的她和其他女孩一样也会因为无知而犯错,可贵的是她面对世俗流言蜚语却勇于面对的态度和行动。她在不懂事的时候和何小勇睡了,而且还生了一乐,九年后才真相大白。不寻常的是事情是她自己坐在门槛上公之于众的,看起来无知愚昧,其实敢作敢当。

许三观让她去找何小勇,她还要打扮的很好看了才去,不愿蓬头垢面的原因是:“我要是脸色抹上灶灰,有蓬头垢面,那何小勇见了会不会说:‘你们来看,这就是许三观的女人。

’”这个时候她很有头脑,反将许三观一军,而且看起来是从许三观的立场考虑他作为男人的面子问题,其实是一向爱打扮的她不愿在别人面前输了气场。

在她身上也有不寻常不世俗的潜力,她自学成才的谈判能力让我对她敬佩不已。她见了何小勇说话也是按照“先说好消息,再说坏消息”的逻辑,依然是从何小勇的立场说话,但说话布局很有兵法的感觉,“许三观说了,以前花在一乐身上的钱不向你要了,以后一乐也由他来养……”先让何小勇放松警惕,然后历数多年来许三观对一乐无微不至的付出,似乎想让何小勇觉得歉疚,最后才来一句“你只要把方铁匠的儿子住医院的钱出了……”虽然何小勇夫妻没上这个当,但她的说话智谋却给读者上了一堂生动的说话技巧课。

从女孩成为女人,她的身上有着不输于许三观的大女人气概。在**的最后,许三观因为不能再卖血而难过,这个往昔没被任何苦难打倒的大男人,此刻无助地像个孩子,而三个儿子一人一句越说越过分时,许玉兰毫不犹豫地责备他们,历数这些年许三观对一家人的付出和真情。接着似乎她变成了丈夫,而许三观变成了妻子,她从旁劝导安慰,帮他点了“三盘炒猪肝,一瓶黄酒,还有两个二两的黄酒”,陪着许三观吃了他这辈子以来吃得最好的一顿饭。

**里的许三观是一个普通的卖血人,他没有成功的事业和伟大的抱负,但他的却是个成功的父亲和丈夫。他的三个儿子“是他用血喂大的”,他的家也是他用血凝聚的。在将近四十的岁月里,他从一个普通无知的青年成长为一位成熟有担当的男人,他的人生是因为许玉兰的出现而改变的。

娶了许玉兰坚定了他一生的生存信仰,而许玉兰患难与共的陪伴让他坚持了这份信仰。许玉兰看似平淡无奇,却处处渗透的对家庭、特别是对自己丈夫的默默关怀和无私捍卫,她的作为带着中国女人独特的低调和温柔,但将近四十年的坚持和相知相伴也充满了家长里短的伟大和强悍!

我现在觉得,这个故事再平凡不过,也许有无数个家庭在经历着相同的经历,面对着同样的困境,也许他们解决方式不同,但可能同样残忍,同样辛苦。可是,我觉得这才是生活,虽然坎坷,虽然艰辛,但是回忆起来,却充满着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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