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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安全自查报告 篇1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下发的关于《印发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报告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排,我乡迅速组织人力,会同各相关乡直单位对我乡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展开自查,并形成如下自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本乡地处山区乡镇,为了工作便利,在20xx年将原连村乡并入xx乡,当前全乡共计15个行政村,人口达2万余人,版图面积大,人员分布广。并有中心卫生院1所,村级卫生室10个,初级中学1所,中心小学1所,村级小学4所,集镇街道幼儿园2所,村级幼儿园3所,给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带来很大压力。

为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坚持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分工、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原则,以综合改革为动力,创新机制,规范管理,大力展开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使我乡人民群众用上放心的食品药品,连续几年来辖区内没有发生任何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工作效率整体全面得到了提升。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突出部门协作,提升监管效率。我乡为统一部署此项工作,专门成立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各村文书或村主任担任食品药品信息员,形成乡、村、组三级联防格局,从组织上保证工作的展开。乡党委、政府年初便制定工作方案、工作计划,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通过与乡直相关单位和各村委会签订目标责任书,以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工作例会制度,做到一月一次,将各村信息员上报月报表实行汇总。并针对上报信息实行研究分析,摸底调查,作出部署。要求各相关单位按部门职责,分工合作,深入到辖区内食品小作坊、生猪屠宰场、养殖场及其它生产经营类实行食品安全监察,从生产、销售、消费等渠道堵塞食品安全漏洞。对存有安全隐患的商店、学校、村卫生室,由乡安监站下发整改指令书,xx年下发整改指令达35条。确保我乡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良好,食品、药品经济健康发展,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是重视增强宣传引导,突出营造氛围,提升防范意识。全乡通过墙报标语,发放传单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科学引导准确的消费观、饮食观,提升群众自我保护意识。xx年在集镇街道悬挂横幅6条,在村级活动场所显著位置刷写标语35条,分发宣传资料1200余份。形成了全社会重视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提升了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三是积极采取有利措施,突出重点领域,提升预防水平。近年来,我乡坚持由乡安监站、中心卫生院、工商分局、中小学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不定期对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加工、销售、流通消费领域,针对村卫生室、商店、超市、学校食堂等重点区域实行深入细致的检查。

1、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和制售假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协助相关部门针对肉类、糕点、豆制品、酒水、饮料、儿童食品等展开重点检查。从严审查企业生产条件,强化日常监督。

2、增大对农药、化肥等农资产品的监管力度。我乡是一个农业大乡,为全县的主要产粮区之一,把好农产品用药的安全关,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乡每年会同县工商局联合举办从事销售种子、农药、话费的经销商实行业务培训,坚决杜绝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坑害农民行为,发现一起,严厉打击一起。

3、做好动物防疫工作,从源头上把好食品安全关。我乡将此项工作纳入村级目标管理考评,明确了村主任作为动物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村动防工作负总责。建立疫情报告制度,由村信息员负责收集本村信息并上报至乡动检站。

4、严格执行节日期间值班制度。在春节、端午、中秋等节日期间,乡安监站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谋划,及早部署,全面检查,特别对猪肉销售全部经过防疫检疫,才能上市,一旦发现无防疫单位印章,一律没收,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有效净化节日食品市场,对发现问题即时处理,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5、增强对村级便民销售点、小商店的整治。乡安监办要求各村信息员经常对商店实行安全检查,从销售渠道确保群众的身体健康。同时乡安监办不定期实行抽检,一旦发现安全隐患,立即严查问责,以确保群众人身安全。

6、增强学校、食堂、校内商店安全监管。由乡安监办对幼儿园、小学、中学的食堂、商店每学期实行2次安全检查。要求食堂保持整洁卫生,及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建立食品购销渠道登记,对炊事员的身体实行检查,以保证学生、老师健康安全。

三、意见建议

一是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松散,无办公场所,无专职人员,缺乏食品、药品监管专业知识。建议县局每年度展开一次业务培训,提升乡镇业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监管水平。

二是建议县食品药品管理局与乡镇食品药品监管办公室工作应增强协调沟通,多指导乡镇展开业务工作。

三是建议给乡安监办配置一定的办公经费,以利于工作的展开。

药品安全自查报告 篇2

依据凉食药监办[xx]103号《关于转发省局关于加强xx年全省食品安全督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昭觉县食品安全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省局出台的各项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情况

(一)认真履行四川省食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1、拟订了“xx年《四川省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学习计划”,组织学习《四川省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管理规范》。

2、开展大桶水专项整治,组织稽查大队、食品生产流通股执法人员在全县范围内对大桶水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监督检查。经查,其主要产品为“奇奇”牌大桶水,其主要销售地为我县及西昌周边地区;除此“奇奇”牌大桶水外,越西县观音水有限公司生产的“玉观音”牌大桶水在我县境内也有一定数量销售。经查实,此上述两种品牌的大桶水均未被列入二季度不合格大桶水名单。在前期的大桶水专项整中,按照规范要求,在平时的食品生产专项检查中,重点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要责任,建立和完善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不合格产品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等制度。检查落实食品及相关原料溯源、问题食品召回下架退市。

(二)认真履行四川省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法

1、组织学习《四川省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督促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推进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和追溯监管工作。

2、在开展农产品经营市场专项整治中,重点检查食用农产品经营者是否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是否保留进货票据和相关证明文件。4月29日,我局积极配合州药检所对不能出具检验等质量安全合格证明的食用农产品开展抽查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同时设置信息宣传公示栏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三)认真履行四川省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1、按照管理办法,县、乡镇食安办成立相应的专项工作机构,加强管理和指导,制定工作实施细则和防范措施。

2、截止目前,我局组织执法人员21人次,出动执法车辆5车次开展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加工现场食品安全现场技术指导,并要求自办方签署《重大活动餐饮环节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坚决实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规范》。

3、对从事农村宴席操办的主业加工服务者要求在其所服务乡镇进行备案,并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备案及备案率情况。

(四)认真履行《四川省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办法》

1、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做到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在学校食堂全面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分期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2、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从3月1日到3月20日历时20天,共出动执法人员173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9辆次,检查学校(托幼机构) 食堂、学校周边餐饮单位等共268个。其中,学校食堂58个、托幼食堂7个、学校周边餐饮单位203个。执法人员按要求重点检查了学校食堂的持证情况;学校食堂食品原辅材料进货记录和索证管理情况;学校食堂加工场所流程布局及卫生状况;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持有情况;每日晨检制度和留样制度;应急措施、预案准备情况等。通过检查,我县绝大部分学校对食品安全工作都较为重视,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方面都以校长为法定代表人申办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并配备学校首席食品安全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建立了食品原辅材料进货记录和索证管理制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设施、环境有了很大改观。本次检查发出责令整改意见书46份,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65份。

(五)认真履行《四川省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1、组织学习《四川省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制定下发相关贯彻文件或实施细则,推进旅游景区餐饮接待单位量化分级管理。

2、4月6日至7日,我局组织执法人员8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车次,对我局辖区内竹核片区的5家温泉休闲庄进行专项检查。经检查核实,5家温泉休闲庄都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并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一)白酒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1、根据省、州局有关加强对白酒加工生产场所的检验检查的文件精神,我局对散装白酒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排查,认真做到对散装白酒进行监督抽检及对抽检不合格企业进行及时处理。

2、结合我县实际,我局于xx年4月13日至4月17日,在辖区内开展了对白酒安全生产的专项检查。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5车次,执法人员20人次,共检查白酒生产企业4家、小作坊14家。其中,已办理生产许可证有3家,从业人员60人,持有效健康体检合格证有42人,未办理有效健康体检合格证18人。此次专项检查重点对白酒加工从业人员的持证情况、生产场所、设备和设施及自产食用酒精塑化剂指标控制、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固液法白酒食品添加剂使用、产品标签及出厂检验等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活动采取查看记录和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执法人员针对企业存在的记录不健全、卫生条件差的情况下达了监督意见书18份,同时督促企业改善生产工艺和设备,提高产品质量,确保全县白酒质量安全。

(二)火锅底料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情况:

1、5月18日至20日,开展火锅底料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此次专项检查主要针对食品经营户销售预包装火锅底料(调味品等)和火锅类餐饮服务单位(火锅店、麻辣烫店、麻辣香锅店、冒菜店等),按照《火锅底料专项监督抽检工作方案》的规定,配合州药检所共抽检火锅底料2家。此次火锅底料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6车次,执法人员24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销售预包装火锅底料(调味品等)18家、火锅类餐饮服务单位(火锅店、麻辣烫店、麻辣香锅店、冒菜店等)14家。

三、存在问题及不足

一是监督覆盖面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昭觉县食品生产流通单位800余家,分散在全县47个乡镇,监管面广、任务重与执法人员少、经费不足及执法装备薄弱的矛盾日益突出。

二是食品生产流通及餐饮服务单位设施设备投入不足。我县食品企业存在小、散、乱差等问题,基础设施较差,部分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基础设施不足,经营条件差,小餐饮店面积狭小,不能分间、分区操作,缺少粗加工间、固定的洗肉池、洗菜池和餐具洗涤消毒“三连”专用池。餐饮用具用后不消毒,缺乏保洁、纱门纱窗等“三防”设施。自产或散装裸露食品的卫生条件不达标问题。在农村的各村口、镇驻地的交通要道及农村的集贸市场中,有一部分经营自制食品的经营户,还有一些食品经营户不具备经营散装食品的条件而经营散装和裸装食品,存在着生产条件和储存条件不达标的食品安全隐患。

下一步按照省、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部署与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积极抓好食品安全工作,重点要抓好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密切相关食品的专项整治,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效的方法,切实把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做得更好。

药品安全自查报告 篇3

我院药剂科根据我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评估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要求, 对我院药品使用安全进行了全面自查,分管院长亲自带领药剂科主任、副主任、药房负责人对照《山东省药品使用单位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自评情况表》逐一自查, 逐一对照,整个药剂科人员都做了大量细致的自查工作,自查报告如下:

临沭县人民医院药剂科主要包括有:药剂科办公室、药库、病房药房、门诊西药房、中药房,主要负责的工作任务有:药品储存保管和质量管理、药品调剂分发、药品咨询服务、药学培训教育、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等,科内设立的工作组有:药品质量管理小组,处方点评工作组,药品调剂质量管理组,药品情报资料组等,人员配备:药剂科主任副主任各1人,药房负责人3人,药学专业人员27人,会计2人,其他5人。

我院药剂科一直以来,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设置管理机构,成立了以分管院长为首,包括质量管理机构和进货调配等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质量领导小组,药剂科设置了由质量管理员、验收员共同组成的质量管理机构,受分管院长直接领导,现已制定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岗位质量责任制,质量管理程序,质量表格记录,建立药品进货、验收,储存养护,调配全过程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药品使用过程中, 每个环节均在质量管理机构的监督下进行,并执行质量否决权。

药剂科各部门负责人都具有药学专业学历, 具有主管药师职称,熟悉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药品质量管理经验,熟悉业务药品知识,能坚持原则进行监督和检查, 并能独立解决。建立了继续教育培训计划, 采取自学讲解的方式,提高人员素质,对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调配、验收、养护、保管等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每年都进行健康查体, 并建立健康档案。

药库、药房内药品各自分区明显,药库中药品状态分区布局合理,货架,垫库板,避光,通风,照明,温湿度调节及防虫,防鼠,防火,防尘,防潮等设施设备一应俱全,能确保在库药品按其储存条件合理储存并保证药品的质量。已配置排风扇,恒温冰箱,空调,能够按照规定对所用设施和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并建立档案,主要区域安装监控摄像。

为保证购进药品质量,医院制定了《药品购进管理制度》、《新药审批管理制度》等,在进货时严格审核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和质量信誉,审核购进药品的合法性和质量可靠性,并对与本医院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的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审查、核对。特别是在确定首营品种之前,先对法定资格和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审核,在购进首营品种时先填写“首次使用药品审批表”,经药剂科严格审核和医院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才进货使用。医院在编制购货计划时以药品质量作为重要依据 ,严格通过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网签署购销合同,明确质量条款,作为采购药品进货凭据。所购进药品均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建立完整购进记录并进行归档保存,所有的记录按规定保存。购进麻醉的药品,精神的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从具有相应资格的药品经营企业购进。

药品入库验收严格按照标准操作规程进行,严格按法定质量标准和合同质量条款对购进药品,同时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进行验收逐一检查,经验收合格的药品再正式办理入库手续,仓库保管员凭验收员签字收货,对验收不合格、无验收人员签字的药品不准入库,仓库保管员有权对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不清等有质量问题的药品拒收,并报告医院有关部门处理。 对质量不合格药品进行控制性的管理,严格按规定的程序上报、查明质量不合格原因,分清质量责任,及时处理并制定预防措施,并对不合格药品的确定、报告、报损、销毁都有完善的手续和记录并归档可查。定期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

药品库均按药品的状态分区管理,在验收合格后,严格按照药品储存、养护制度对药品专库、分类存放,根据药品储存条件和要求储存于相应的库区,易串味的药品及危险品与其它药品分开。药品按批号、有效期集中堆放,按批号及效期远近依次或分开堆码。无论是药房还是药库,在库药品严格按养护管理制度和标准操作程序执行,药剂人员(保管员)对药品的储存条件进行监测检查,每天定时对库房的温、湿度进行记录,发现库房的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时,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并做好养护检查记录。对异常原因可能造成问题的药品、易变质药品、已发现质量问题药品的相邻批号药品、储存时间较长的`药品需抽样送检,并悬挂明显标志,通知停止发货,尽快报告质量管理机构予以处理。定期汇总、分析和上报药品在库检查、近效期或长时间储存的药品等质量信息,建立药品档案。保管人员对药品进行合理的保管,负责对药品储存相关的仪器设备、温湿度仪等的日常管理工作。麻醉的药品,一类精神的药品设有专柜存放,双人保管,专帐记录,专车登记,账物符合。

药品出库严格按出库发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执行,仓库保管员凭出货单,遵循 “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的原则,将所要发货药品按出货单要求配备齐全置发货区,由复核人员对发货药品进行复核和药品质量检查,并对照发货单一一核对购货单位、品名、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数量、销售日期、批准文号、生产厂商、质量状况无误后,并与保管人员共同签字后发货。同时做好复核记录。如发现药品包装有异常响动和液体渗漏,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严重损坏、标识模糊不清、脱落、药效超过的药品停止发货并报有关部门。

药房调配药品时,严格把关处方,必须是注册的执业医师开具的处方才能进行调配,调配、拆零药品,根据临床需要设立独立的调配、拆零专用操作台,调配拆零场所定期清洁消毒,保持工作环境卫生整洁,并对所用容器和工具定期清

洗消毒,防止污染药品;拆零时不得裸手直接接触药品,对直接拆零药品的包装材料,保持清洁卫生,并在包装上表明药品通用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批号、医院名称、拆零日期等内容,并对拆零药品做好详细记录。中药饮片的调配和质量管理严格按照《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执行。用药人在完成处方调配后并按照规定妥善保存处方。同时有专人负责药品不良反应收集和报告。

我院制定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设立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站,有专人负责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工作,配备了专用微机进行网上填报。

以上是我院自查情况的简单报告,由于水平和认识的不同,肯定存在不少不足之处,甚至存在错误,希望各级领导在今后的检查指导过程中多多给予批评指整,为我们提供持续改进有力的措施。

药品安全自查报告 篇4

注意3点避免孩子在幼儿园被喂药

接二连三出现的“喂药事件”,让许多家长难免有些担忧和恐慌,到底怎么做才能避免这样的伤害?优贝乐科学馆为您支了3招:

1、孩子上幼儿园前仔细询问,多和老师交流,了解幼儿园的情况

比如家长询问幼儿园:“我的孩子生病了,我们可不可以把药带到幼儿园去喂,你们是什么样一个制度。”通过询问情况,家长大概就能了解幼儿园会怎么对待这个问题,就可以事先规避出现“被喂药”这样的情况。因为如果幼儿园在喂药这个事情上,管理很严格的话,这种情况出现的可能性,相对比较少。

家长需要多跟幼儿园的老师交流,因为在跟老师交流过程中,可以通过老师的言谈举止等等,看出老师的状态,以及他对待孩子的方式,从这些方面,也能够了解到一些信息,一个负责任的老师,即使幼儿园要求给孩子喂药,老师可能心里也不会接受,所以也可以通过这种交流,了解一下老师及幼儿园的情况,家长也能够有一个相对真实的判断。

2、孩子回到家后家长要多观察,多和孩子互动,增加“心与心”交流

孩子每天从幼儿园回到家,家长要细心观察孩子的心理状况和健康状况。如果出现“被喂药”的情况,孩子多少会有一些反应,家长比较细心的话,可能就会提前看出一些端倪。

现在家长大多很忙,缺少和孩子的互动交流,建议孩子回到家后,家长多和孩子互动,多一些“心与心”的交流,这样会更真实了解孩子在幼儿园的情况,就不是仅仅看到一些表面现象。

3、多和其他家长交流

比如这次喂药事件,每个孩子的体质不一样,可能同样的药量,有的孩子没什么反应,但有的孩子就会出现一些反应,一旦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家长之间即时交流,可能就会避免比较严重的问题发生。

如果这样的事情出现以后,家长要重视,并且要了解如何去规避。但据了解,大多数幼儿园都不会擅自给没病的孩子喂药,孩子吃家长带来的药也会严格登记管理,因此,优贝乐科学馆建议家长别把这个问题看得过于严重,不要去“放大”,过于紧张也可能会产生一些不好的影响,理性慎重对待这个问题。

药品安全自查报告 篇5

根据药监局领导下发的医疗机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我院按照师药监局培训的各项内容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总如下:

我院成立了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指导本机构科学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药剂科设立了了药品质量管理人员负责人具体负责药品质量管理的管理工作,确定各岗位职能,并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各环节制度。

1.我院药品采购目录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结合临床实际使用确定,并经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由药剂科按照目录进行采购。

2.建立供货单位档案,严格审核供货单位及销售人员的资质。确保从有合法资格的企业采购合格药品。

3. 根据《药品管理法》及相关药品法律法规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相关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药品的购进、验收、养护制度、处方的调配及处方管理制度、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等。

生整洁、布局合理,按照药品的储存要求将药品进行分库储存,配备了温湿度计、鼠药等养护设施。

5.药库按照药品GSP的管理规定划分为待验区、退货区、不合格区、合格区等。库房分为常温库、阴凉库、按照药品的储存要求将药品进行分库分柜进行储存。

6.按照药品的储存要求分别储存于相应的库中,保证了药品的质量。冷藏柜2-8℃、阴凉库不高于20℃、常温库为0-30℃、各库房的`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之间。

7.不合格药品存放在不合格区内,并登记好不合格台账。 8.在库药品按照批号远近集中存放、药品堆垛与屋顶、墙壁之间的间距不小于30CM、与地面间距不小于10CM、药品垛间有一定距离。

9.实行药品效期储存管理,对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挂牌警示。报各使用科室进行促用。

10.药库每日上午、下午定时对在库药品进行巡查与养护,进行温湿度检测并做好记录,如超出规定范围,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1.我院从合法的医疗器械企业供货单位购进医疗器械,建立供货单位档案,严格审核供货单位及销售人员的资质。确保从有合法资格的企业采购合格医疗器械。

货企业、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企业、产品注册证号、生产批号、有效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验收人员等。记录保存到超过医疗器械有效期2年,无有效期的不得少于3年。

3.按照相关要求索要医疗器械产品的合格证和注册证。 4.医疗器械设立了专柜,按照类别分类储存并标识清楚。 5.不合格医疗器械存放在不合格区。并做好记录

6.按照药品的相关要求管理在库的医疗器械,按照要求进行养护和储存。每日上午、下午定时对在库医疗器械进行巡查与养护,进行温湿度检测并做好记录,如超出规定范围,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1.医院设置了门诊药房,环境优雅、卫生整洁、布局合理,按照药品的储存要求将药品进行分类摆放与储存,配备了冷藏柜、温度计、等养护设施。

2.按照药房规范化建设要求规范管理药房,生活区、工作区、药品存放区分开。

3.按照药房规范化建设要求摆放药品,区域定位标志明显、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存放、易串味单独存放、危险品专柜存放。

4.按照要求药房每日对陈列的药品进行养护,做好养护记录台账,每日上、下午定时监测温湿度,并做好记录,如超出规定范围,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5.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对处方进行审核、调配、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

6.调配处方时认真审核和核对、确保发出药品的准确无误,不得擅自更改处方,对有疑问、配伍禁忌、超剂量处方应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审核与调配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

7.严格执行处方管理的相关规定,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需处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不得超过3天,处方药品剂量一般不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超过3日用量;特殊药品应严格使用专用处方。

8.严格按照规定保存处方: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1年;处方保存2年;麻醉处方保留3年。

9.药品拆零使用工具清洁卫生、使用符合要求的拆零药袋并做好药品拆零记录,拆零药品在发放时在药袋上写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批号及效期等。

10.认真执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有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和报告工作。

药品质量和管理责任重大,在下一步的管理工作中,我们将以自检自查为新起点,扎实有效地开展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提高药品质量管理,确保用药安全,确保医疗安全。

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

3.加强高危药品和抗菌药品的管理和使用。

4.加强对新员工的上岗培训,及老员工的继续教育培训。 5.加强对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及评审

6.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统一 思想,提高认识,落实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认真负责,严密监测,及时报告。

药品安全自查报告 篇6

一、药品进货应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必须从加盟连锁公司或受公司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购货。

二、严禁从非法渠道采购药品。

三、在接受配送中心统一配送的药品时,应对药品质量进行逐批检查验收,按送货凭证的相关项目对照实物,对品名、规格、批号、生产企业、数量等进行核对,做到票货相符。

四、验收时如发现有货与单不符,包装破损,质量异常等问题,应及时报告公司销售和质量管理部门,在接到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的退货通知后,再作退货处理。

五、验收进口药品,应有加盖红色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药品应有中文标签和说明书。

六、药品验收合格,质管人员应在送货凭证上签上“验收合格”字样并签名或盖章。

七、药品购进票据应按顺序分月加封面装订成册,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

一、陈列药品的货柜及橱窗应保持清洁卫生,符合药品陈列环境和存放条件,防止人为污染药品。

三、陈列药品应遵循药品分类管理的原则,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药品与一般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与其他药品应分开存放,并按品种、规格、剂型或用途分类摆放。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字迹清晰。

四、处方药不得采用开架自选的陈列方式。

五、危险品不应陈列,确需要陈列时,只能陈列空包装。

六、须设置拆零药品专柜,拆零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药品专柜。

七、每月应对药品陈列的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一、在销售药品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制度,向顾客正确介绍药品的功能、用途、使用方法、禁忌等内容,给予合理用药指导,不得采用虚假和夸大的方式误导顾客。

二、药品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等方式进行销售。

三、过期失效、破损、污染、裂片或花斑、泛糖泛油、霉烂变质、风化潮解、虫蛀鼠咬等不合格药品严禁上柜销售。

四、处方药须凭医师处方调配或销售。审方员应对处方内容进行审核,处方审核完毕审方员应在处方上签字。处方调配或销售完毕,调配或销售人员应在处方上签字,并向顾客交代服用方法、用药禁忌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处方调配程序一般分审方、计价、调配、复核和给药。

五、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处方审方员应当拒绝调配或销售。如顾客确需,须经原处方医师更改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或销售。

六、销售处方药应收集处方并分月或季装订成册,顾客不愿留存处方,应按要求作好处方药销售记录。收集留存的处方和处方药销售记录保存不得少于两年。

七、药品销售应按规定出具销售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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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食品药品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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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食品药品自查报告【篇1】

乡食品药品自查报告

一、引言

近年来,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日益突出,不仅给人们的身体健康带来了巨大的威胁,也直接影响了人们对于乡村食品、药品的信任。为了加强乡村食品药品的安全监管和管理,确保人们能够食用到安全放心的农产品和药品,我村决定进行自查,全面了解乡村食品药品的生产、流通、销售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以便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本报告旨在对我村食品药品自查进行全面总结和分析,为下一步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参考。

二、背景

1. 乡村食品药品安全形势

我村食品药品安全形势较为严峻。近年来,不少村民因食用不合格食品导致食物中毒事件频发,给村民身体健康造成了严重危害,也损害了乡村品牌形象。

2. 自查目的

(1)了解乡村食品药品生产与流通环节存在的问题;

(2)找出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的短板和不足;

(3)为加强乡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提供数据支持。

三、自查内容

1. 食品生产环节

(1)食品生产是否按照卫生标准进行,是否存在环境污染、卫生条件差等问题;

(2)食品加工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是否存在添加不明确、添加量过多、添加不合格添加剂等问题。

2. 食品流通环节

(1)食品流通环节是否存在假冒伪劣食品、过期食品、不符合标签要求的食品等问题;

(2)是否存在食品冷链管理不到位,导致食品质量下降。

3. 食品销售环节

(1)是否存在食品销售不合法的问题,如无证销售、超范围销售等;

(2)食品销售地点是否符合卫生标准,是否存在脏乱差等问题。

四、自查结果

1. 食品生产环节

自查发现,部分农户在食品生产过程中存在卫生条件差、环境污染等问题,部分加工企业存在没有明确添加剂的使用等问题。

2. 食品流通环节

自查发现,部分小作坊生产的食品未盖章,流向市场的食品存在不少假冒伪劣、过期食品。在食品冷链管理方面,有些农贸市场和超市的冷链设施存在老化、维护不合格的问题。

3. 食品销售环节

自查结果显示,一些无证销售、超范围销售的现象较为突出,部分食品销售地点存在卫生问题,如脏乱差、未有有效的灭菌措施等。

五、自查措施

1. 加强监管措施

增加人员投入,加强对食品产品的抽检力度,建立食品追溯体系。同时,加强对本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抽查力度,确保食品生产符合标准。

2. 完善执法机制

加强对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对假冒伪劣、过期食品以及违法销售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维护乡村食品药品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3. 提升宣传教育

加强对村民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意识,引导消费者合理选择食品,注重食品安全信息的公开透明。

4. 加强监督检查

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加强对乡村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督和检查,防止各类食品安全问题的再次发生。

六、结语

通过本次乡村食品药品自查,我们发现了一系列问题,也总结出一些行之有效的改进措施。乡村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关乎每个村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关乎乡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确保乡村食品药品的质量安全,让乡村的百姓吃得放心、用得安心。

乡食品药品自查报告【篇2】

乡食品药品自查报告

一、前言

近年来,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屡次爆发,对民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造成了巨大威胁。为了更好地确保乡村地区食品药品的安全质量,我村特成立了食品药品安全自查小组,自觉接受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监管和指导,进行自查和问题整改工作。本次报告旨在全面介绍我村在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自查情况,并提出相关的改进措施,以期进一步提高乡村地区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水平。

二、概述

自查小组成员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指导下,先后开展了对我村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自查工作。主要自查内容包括: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饮用水卫生、药品销售及农家自制中药的质量等。

三、自查情况

1. 食品生产自查

针对我村的一些食品生产作坊,我们进行了全面排查。通过随机采样和实地检查,确保食品生产过程符合卫生安全要求。目前我村的食品生产作坊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卫生条件和消毒措施不够完善,有些作坊没有落实员工的健康检查,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加强宣传教育和监督力度。

2. 食品销售自查

我们对我村的小卖部、菜市场等食品销售场所进行了自查,督促商家遵守食品卫生安全相关法规,并鼓励他们主动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目前我村食品销售环节存在的问题主要是食品包装不规范、储存条件不到位,以及销售过程中的交叉污染等。我们已经对这些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加强监督力度,确保消费者购买的食品安全可靠。

3. 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自查

针对我村食品加工企业的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我们进行了详细的自查工作。并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进行了严格的抽查和测试,以确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规。经过测试,我村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总体符合国家标准,但还是发现了一些企业使用过量或不合格的食品添加剂的情况,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确保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安全性。

4. 饮用水卫生自查

我们对我村的饮用水卫生进行了全面自查。通过对水源、水处理设施和取水器具的检查,以及对饮用水的抽样检测,确保饮用水的安全。经过自查,我村的饮用水卫生符合相关标准,但还是存在一些水质检测不及时或者不规范的情况。我们将进一步督促相关单位加强饮用水卫生监测,确保饮用水的安全和可靠性。

5. 药品销售及农家自制中药自查

针对我村的药品销售场所和农家自制中药情况,我们进行了详细的自查工作。通过抽查销售记录和检查中药饮片的来源和质量情况,以确保药品销售和中药质量的安全。目前我村的药品销售场所符合相关法规和规范,但还是存在一些中药来源不明确或者质量不合格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农家自制中药的监督管控,确保中药质量的安全可靠。

四、改进措施

根据以上的自查情况,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了改进措施:

1.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2. 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管理规范,健全制度;

3. 加强监管力度,提高自查的频率和深度;

4. 强化责任意识,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5.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共同打造食品药品安全的防线。

五、总结

通过本次自查,我们充分认识到我村在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但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指导下,我们已经制定了整改方案,并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提高乡村地区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水平。相信通过我们的努力,我村的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会有进一步的提升,为乡村居民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食品药品。

乡食品药品自查报告【篇3】

我局对照本部门职责与《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要求,对我县20xx年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增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切实增强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商务系统的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检查食品安全工作的落实和进展情况。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落实到部门,明确到责任人。

二、任务明确,重点突出

20xx年,我局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原则,严厉防范含瘦肉精等药用物质生猪进入屠宰环节,严厉打击生猪屠宰环节中注水和注入其他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将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的各项措施有效结合,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一增强屠宰环节瘦肉精的抽验,落实宰前尿样抽检制度,明确了定点屠宰厂负责人和生猪供应商为第一责任人。二是进一步增强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生猪屠宰宰前宰后的检疫检验工作。三是增强了鲜肉批发环节监管,严把肉品质量关,严禁不合格的肉品批发上市销售,杜绝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产品流入市场。四是对检疫不合格的生猪和检验不合格的肉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好相关文字记录。五是进一步加大了鲜肉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七是商务局与县生猪定点屠宰厂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

三、超前谋划,制定方案

肉品质量安全是关系到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县商务局高度重视,为有效遏制“含瘦肉精”残留

猪肉、病害肉、注水肉等流入消费领域,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安全,结合我县商贸流通系统实际,召开了全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传达了全国、省、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并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的任务和职责。

四、精心组织,落实有力

自我局成立以来,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树立科学发展观,针对关系群众生命健康、社会危害严重的猪肉食品问题,深入开展全县猪肉及肉食品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通过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劣与扶优相结合等措施,“含瘦肉精”残留猪肉、非法屠宰、“注水肉”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我县猪肉食品安全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对重点对市场上的肉摊实行每周统查与每日抽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认真检查上市销售的.猪肉是否有未经检验的“白皮肉”或虽经检验,但检验不合格的肉品上市销售。整治期间,我县猪肉及肉食品没有检测到“瘦肉精”及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现象,没有接到举报投诉。

五、多举并措,力争实效

一是增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督管理。要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必须按照生猪定点屠宰工艺流程和技术规范屠宰生猪,认真做好产地检疫、宰前宰后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一律不准上市销售。严禁屠宰病死猪,凡未经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检疫屠宰企业不得擅自屠宰生猪,实行谁屠宰谁负责的责任制度。

二是增强市场监管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要求县屠宰办的市场监管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时上岗,对擅离职守,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市场监管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乡食品药品自查报告【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当前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部署,进一步抓好20xx年食品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维护社会稳定,根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县政府会议安排,我乡召开乡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会议,对20xx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周密安排,作了反复检查,现将自检自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乡政府分管副乡长及组织实施,成立了乡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工商、卫生院、中心学校、农业站、兽医站、五家成员单位组成。以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专门召开乡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会议四次,周密部署,制定20xx年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要求乡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做到分工协作,任务明确,责任清楚,工作落实,措施到位,确保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并且在重大节日期间(春节、五一、中秋国庆)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

二、狠抓落实,严历打击各种违法生产、经营食品、药品行为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乡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工协作,以三个集镇为重点,加大对重点品种、重点场所和重点区域的监管力度,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把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食品作为监管重点,把粮食、肉及肉制品、牛奶、乳制品、蔬菜;水果、水产品、饮料、酒类、月饼;保健食品和儿童食品等消费较多的食品作为重点品种,把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旅游景区景点、饭店等作为重点区域,重点监督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资格、食品生产质量保障体系、食品经营进货检查验收、索票索证、购销台账等市场准入制度的执行情况,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今年专项检查,共检查饮食经营户23家,副食经营户38家,副食加工户4家,食品摊点12家,诊所2家,药店1家,生猪养殖场2家,检疫生猪60头,种植户5家,水果摊点7家,农药店3家。对xx小学校的食堂卫生许可证、卫生健康证、卫生情况、食物留样检查。通过检查,没收过期食品4.5公斤,取缔非法牙医摊点3家,未发现严重食品药品安全生产隐患。校外给学生煮饭的人员有两家无卫生许可证及食堂卫生条件差。检查中检查人员进行说服教育,限期整改。

三、及时沟通,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

为认真落实值班制度,我乡公布食品安全群众投诉电话,号码为xxxx—xxxxxxx,出黑板报3板,发放宣传资料100份,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普及科学饮食习惯,提高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四、认真做好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要求乡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加强信息沟通,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并做好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准备工作。

五、存在问题

通过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资格、食品生产质量保障体系、食品经营进货检查验收、索票索证、购销台账等市场准入制度的执行情况离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食品堆放在地情况严重,过期食品、不合格食品屡禁不止,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乡将加强领导,不断完善工作制度,提高执法人员素质,确保全乡食品安全无事故。

乡食品药品自查报告【篇5】

乡食品药品自查报告

主题:加强乡村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确保农村居民食品药品的安全消费

一、引言

食品药品安全是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为了提高农村居民对食品药品的消费信心,保障其健康权益,我乡决定进行自查活动,全面检视乡村食品药品的安全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存在的问题,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努力建立一个食品药品安全无忧的农村社会。

二、自查内容及方法

为确保自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全面性,我们按以下方面进行自查:

1. 乡村食品生产环节自查:对农产品种植、养殖和加工等环节进行检查,排查是否存在使用违禁农药、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问题。

2. 乡村食品流通环节自查:对农贸市场、小型超市等销售食品的场所进行检查,查看是否存在过期食品、伪劣产品等问题。

3. 乡村餐饮环节自查:对农村餐馆、饭店等就餐场所进行检查,排查是否存在使用劣质食材、不合格食品等问题。

4. 乡村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自查:对农村居民、餐馆经营者等进行调查,了解他们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认知程度和消费行为,及时发现宣传教育不足的问题。

三、乡村食品药品安全自查结果及问题分析

经过自查工作,我们发现以下问题:

1. 部分农产品生产环节存在安全隐患,农民使用违禁农药、使用激素等问题仍普遍存在。

2. 部分农贸市场和小型超市存在销售过期食品、无标签食品等问题,监管不到位。

3. 部分农村餐馆和饭店使用劣质食材、违规添加食品添加剂等问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较低。

4. 农村居民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宣传教育意识薄弱,消费行为不规范,易受到伪劣食品的侵害。

四、问题整改措施

为解决上述问题,确保农村居民食品药品的安全消费,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1. 针对农产品生产环节,将加大对农民的宣传教育力度,推广绿色有机农业生产技术,引导农民使用绿色农药,杜绝违禁农药的使用。

2. 加强对农贸市场和小型超市的监管,建立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机制,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销售过期食品和无标签食品的行为。

3. 对农村餐馆和饭店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餐饮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专业知识水平,严格控制食材的质量,落实食品药品的追溯制度。

4.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增加居民的食品安全意识,提升其消费行为的规范化水平。

五、结语

通过自查工作,我们深刻认识到乡村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严峻性和紧迫性。我们将继续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力度,不断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农村居民的食品药品安全消费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我们坚信,在全体乡亲共同努力下,乡村食品药品安全将得到有效控制和提高,为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乡食品药品自查报告【篇6】

按照市局《20xx年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市场重点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从20xx年*月份开展了中药饮片整顿和规范专项行动。参加检查工作的执法人员达*人次出动执法车辆*台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家,医疗构*家。现将专项行动总结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专项整顿工作,摆上重点工作日程,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认真领会省、市局文件的精神,通过学习充分认识到对中药饮片流通市场整治的重大意义,这关系到祖国中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和群众的切身利益。为确保一方百姓用上放心有效的药品,必须加强包括中药饮片在内的药品的监管力度,为此我局组成专项检查组,对中药饮片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专项治理。

二、突出重点,打防结合这次行动我局主要是针对中药饮片的经营和使用单位从供货企业资质、发票到是否建立购进记录和质量管理情况及其经营使用行为进行了检查,在检查中做到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突出重点、行动迅速、措施到位、标本兼治。检查中发现个别医疗机构存在饮片贮存条件差,中西医结合诊所中药房空气过于潮湿;从业人员素质不高,药品质量管理意识淡薄,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中医院中药房工作人员将已经潮湿变质的枸杞在阳光下晾晒,企图再次使用;购进记录填写不规范的情况,我局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并进行了回访。对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中药饮片,我局及时进行了调查取证,查扣了尚未使用的不合格的中药饮片并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避免了不合格的中药饮片继续使用危及人体健康。

三、加强监督抽验,提高中药质量在局领导的统一部署下,各股队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对中药饮片市场进行了集中清理整顿,监督检查了各饮片经营企业及配备有中药饮片的各医疗机构、个体中医诊所。对中药饮片的质量进行了认真检查,并对可疑品种进行了抽验。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在这次专项行动中,我局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营造声势,扩大影响。每次监督检查由执法人员携带摄像机调查取证,必要时还邀请当地电视台记者随行,对专项检查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在第一时间在电视上予以曝光。由于宣传工作及时到位,有力地增强了我局监管工作的权威性和震慑力,提高了管理相对人守法经营、使用的自觉性,激发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参与的积极性,为加强中药饮片的监管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我局对中药饮片市场的整顿治理,将继续深入开展,以巩固成果。

下步工作,将继续把工作重点放在农村,发挥药品监督网络作用,使其充分运转,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为传统中医药的振兴,促进地方医药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

?20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药饮片自查报告2】

为进一步加强中药饮片市场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中药饮片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攀枝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攀食药监发〔20xx〕12号)文件要求,我局于20xx年4月15日—8月1日在全区组织开展了中药材专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制售假劣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违法行为。现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我局结合“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化建设”和“药品抽检”两个工作,制定了仁和区药械安全专项整治的检查方案,明确了整治措施、目标要求和工作重点,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稽查队、片区所、药化科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责任,分解目标任务,确保整治工作有力推进。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积极落实企业责任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我局及时传达到辖区内中药饮片、中成药经营及医疗单位,明确了整治工作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要求辖区各单位对照重点整治内容进行认真自查自纠工作,强化了企业的自律意识和质量意识,提高了管理相对人守法经营、使用的自觉性,积极落实企业责任,为专项整治创造了良好的氛围。绝大部分单位都能按照要求,对照整治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在自查自纠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都能做到如实上报,并做到及时改正或结合自身实际提出限改时间。

三、突出整治重点,确保整顿治理工作开展到位

为切实做好整顿治理阶段工作,防止此次专项整治走过场,我局分四个片区所,分片包干责任到人,严格按照要求,对照整治重点内容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中药饮片、中药材来源,看购进时索证是否齐全,验收工作是否到位,购货单据与实物是否一致,确保中药材、中药饮片经营企业进货渠道的合法性;查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看外观是否正常,是否有虫蛀、霉变、受潮、变质等现象,是否掺有伪劣中药饮片,发现可疑,实施监督抽验;查贮藏条件,看是否具有保证质量的温控、防虫、防鼠、防潮设施,是否进行符合中药材、中药饮片要求的日常管理。对检查发现的中药饮片经营企业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四、工作成效专项整治期间,出动执法车辆26台次,出动执法人员91人次,检查单位350家,其中零售药店103家,诊所、卫生院及医务室等医疗机构247家,检查覆盖率100%。专项检查中,我局未发现中药材中药饮片违法违规行为,但发现其他药品违法违规案件两件,其中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案1件,已结案,货值金额8945.00元,罚没款26521.00元。非法销售假药案1件(已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五、存在问题

(一)专业技术人员缺乏,规范管理水平不高。我区中药材、中药饮片经营、使用单位缺乏相关专业人才,从事中药调剂的人员非专业技术人员,缺乏中药材、中药饮片相关知识,储存、养护不当,调配不规范,服务不到位。少数药店验收中药材质量把关不严,对地方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不够熟悉,企业及员工对中药材管理质量意识不强,制度落实不到位。

(二)市场不规范,存在违法违规问题。部分单位采购中药饮片时未完整地索取供应商资质及采购票据。

(三)宣传不够,认识有误区。由于中药材、中药饮片相关知识带有较强的专业性,加之宣传力度不够,广大消费者安全合理使用中药饮片和鉴别假劣中药饮片的意识和能力缺乏,不能正确分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无法维权举报,为企业违法经营创造了条件,给监管工作带来了难题。

(四)行业自律意识缺失。企业存在数量多、规模小,致使企业竞争无序化。超范围经营、掺杂掺假以及分装中药饮片的行为时有存在。

(五)因大部分中药饮片未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给监管工作造成了一定的难度。六、下一步工作打算为把此项工作做得更深、更细,做好整治工作回头看,巩固整治成果,下一步将继续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中药饮片购进渠道,抓源头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强中药饮片储存、销售使用管理,完善相关制度,做好制度的落实工作;三是查处一批经营使用假劣药品和非法渠道购进使用中药饮片案件,追根溯源,加大处罚力度,规范中药饮片市场秩序。

乡食品药品自查报告【篇7】

乡食品药品自查报告

一、引言

近年来,全球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重视。为了加强本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我乡制定了食品药品自查报告,并按照规定对本乡食品药品安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与总结,特向有关部门和组织汇报。

二、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政策

我乡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包括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评估和监测体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等。我乡积极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乡镇”和“食品安全示范村”建设,加强对农产品生产、流通、加工和餐饮单位的监管,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的水平。

三、食品药品生产与流通情况

1. 食品生产情况

我乡有多家农产品加工厂和食品加工企业,根据自查情况,经营过程中的卫生安全问题比较突出。其中,存在食品添加剂使用过量、生产环境不洁净、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等问题。

为解决这些问题,我乡加强了对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力度,加强了对食品生产企业的培训和指导,建立了食品安全责任制。同时,乡政府加大对食品加工企业的扶持力度,鼓励企业提高生产工艺,加强质量管理,确保生产出的食品符合国家标准。

2. 食品流通情况

乡内的食品流通主要依靠农民集市和超市。在自查过程中,我们发现一些小超市存在着售卖过期食品、无证经营等问题。在此,乡政府已经要求相关单位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完善食品追溯制度,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加强对小超市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四、食品药品安全宣传与培训

乡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的宣传与培训工作,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我们组织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竞赛、宣传展板制作、宣讲会等活动,提高了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认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和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五、食品药品安全监督与执法

我乡成立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执法机构,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日常监督和检查。我们制定并执行了食品药品安全检查计划,对农产品生产、销售与加工单位、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我们坚决依法查处,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六、未来工作计划

基于本次自查报告的结果,我乡将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等环节的监管力度。我们将进一步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乡镇和食品安全示范村建设,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和教育,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我们将持续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七、结语

通过本次自查报告,我们全面了解了我乡的食品药品安全情况,发现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关的解决和改进措施。我们相信,在乡政府的领导和全体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我乡的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一定会取得更加明显的成效,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的食品药品。同时,我们也将进一步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执法力度,维护社会秩序与稳定。

(1,014字)

乡食品药品自查报告【篇8】

乡食品药品自查报告

一、前言

近年来,随着食品药品领域的不断发展,农村地区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也日益引人关注。为了落实国家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加强农村地区对食品药品的自查和监管,我村特编撰此乡食品药品自查报告。

二、食品药品安全的现状分析

1. 问题意识薄弱:许多农民缺乏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意识,对食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问题缺乏真正的了解,容易受到虚假宣传和不合理的购买行为的误导。

2. 管理体系不健全:农村地区缺乏完善的食品药品管理体系,导致监管手段和力度的不足,一些不合格产品难以被及时发现和处理。

3. 信息不对称:农村地区食品药品供应链环节过多,信息传递不畅,容易导致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出现。同时,一些商家为了谋取暴利,故意隐瞒产品的真实情况,也增加了信息不对称的风险。

4. 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农村地区的从业人员大多没有接受过系统的食品药品安全培训,缺乏专业知识和技能,在食品药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

三、乡食品药品自查情况分析

1. 产品质量自查:我们建立了农村地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的档案,对产品的生产环节进行全面自查,确保原料来源合法、生产过程规范,严禁使用违规添加剂。

2. 销售环节的自查:我们加强对乡村小超市、餐馆等销售食品药品场所的监管,严禁销售过期、变质和伪劣产品,并要求商家明示产品的合法来源和生产日期。

3. 食品药品使用情况:我们着重对农村地区人民群众使用食品药品的情况进行监测和调查,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宣传,提高他们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教育他们正确使用食品药品,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

四、自查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困难

1. 问题:自查过程中发现一些小作坊生产的食品存在卫生安全隐患,如没有合格的生产手艺和设备、未经过严格检验等。

2. 困难:由于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交通不便利,导致监管的难度较大。同时,一些不法商贩隐瞒产品信息、虚报销售数据等,增加了我们的自查难度。

五、乡食品药品自查工作要点和建议

1. 加强组织领导:村、乡两级政府应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确保自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增加宣传力度:加强对农民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提高他们的意识,嘱托他们在购买和使用食品药品时要注意产品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3. 建立监管机制:加大对食品药品的监控力度,建立健全农村地区的食品药品监管机制,加强对商家的监督和管理,促进农产品和食品药品的质量提升。

4. 完善惩罚机制:对于违规生产、销售食品药品的行为,要及时监测和处理,建立完善的惩罚机制,严厉打击不法商贩,增强对农民群众的保护力度。

六、结语

食品药品安全是农村地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保障,也是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的基础。通过本次乡食品药品自查报告,我们希望能够引起更多人的重视,并得到有关部门的支持和指导,共同努力建立起农村地区食品药品安全的长效机制,确保农民群众的健康与安全。

乡食品药品自查报告【篇9】

乡食品药品自查报告

主题一:乡村食品安全问题的现状与挑战

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推进,乡村食品产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然而,乡村食品安全问题却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难题。乡村地区食品安全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存在生产环境恶劣、原料来源不明确的问题。相比城市中的食品生产企业,乡村地区的生产环境普遍较差。一些小作坊和农户在生产过程中无法达到相应的卫生标准,而一些采集到的农产品也无法追溯到具体的来源。

其次,存在食品加工过程不规范、卫生条件差的现象。乡村中的一些小作坊和家庭加工企业通常没有严格监管和检测,并且缺乏相应的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这种情况下,食品的加工过程容易出现问题,导致食品安全隐患增加。

再次,存在食品流通环节缺乏监管、食品安全风险较大的问题。在乡村地区,食品的流通环节相对简单,监管力度相对较弱。一些乡村小超市、杂货店和农贸市场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例如过期食品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流通等现象较为普遍。

最后,存在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不强的问题。乡村地区的消费者对食品安全问题的认识和关注程度相对较低,对于食品标签和生产企业的信任度也较低。这导致了一些食品生产企业在乡村地区容易偷工减料和掺假掺杂,消费者相对较难发现。

针对以上问题,乡村地区需要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完善监管体系,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同时,还需要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环境和原料来源的监管管理,提高食品加工企业的卫生水平和设施设备条件。此外,应当加强对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乡村地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鉴别能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乡村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主题二:乡村药品安全现状及对策

乡村地区的药品安全问题同样亟待解决。药品安全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存在假冒伪劣药品流通的问题。乡村地区的一些小药店和杂货店由于监管力度不足,往往存在出售假冒伪劣药品的风险。这些药品没有经过严格的质量检验,对患者的健康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其次,存在农药残留超标、滥用兽药等问题。在农村地区,农民使用农药和兽药的行为普遍存在,但由于缺乏监管和指导,导致农药残留超标和兽药滥用的情况较为严重。这对农产品质量和人体健康带来了重要的风险。

再次,存在医疗资源不均衡及患者教育不足的问题。乡村地区的医疗资源相对匮乏,一些患者往往通过寻求“偏方”和非法药品来治疗疾病。此外,由于患者对药品了解不足,容易被不法商家误导和推销高价药品,损害了患者的切身利益。

针对以上问题,乡村地区应加强对药品市场的监管和管理,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药品的生产和销售行为。加强对农产品的质量监督,加强对农药和兽药的合理使用指导和监管,确保农产品的安全和质量。此外,应加大乡村地区医疗资源的建设和配置,提高患者对药品知识的了解,加强患者教育,提高患者对药品的正确使用和选择能力。

总结:

乡村食品药品自查报告的写作时间即将结束,通过对乡村食品和药品安全问题的梳理和思考,我深切认识到乡村地区食品和药品安全问题的严重性和紧迫性。只有通过加强监管和管理,提高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和鉴别能力,才能真正保障乡村地区人民的食品和药品安全。希望本次报告能够引起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共同努力构建一个安全、健康的乡村生活环境。

乡食品药品自查报告【篇10】

乡食品药品自查报告

一、报告目的

本报告旨在对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状况进行全面调查和分析,为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提供参考依据,确保广大农村居民的食品药品安全。

二、报告背景

乡镇食品药品安全是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也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工作的重要任务。然而,由于乡镇地域广阔、人员众多、监管力量不足等因素,导致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存在一定隐患。为了解和分析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的现状,本报告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查和研究。

三、报告内容

1. 食品安全情况

根据调查数据显示,乡镇食品安全存在以下问题:

(1) 食品质量问题:包括添加非法添加物、使用过期原料等。

(2) 食品卫生问题:不符合卫生标准,存在无证经营、污染等情况。

(3) 食品安全执法问题:乡镇监管力量不足,导致部分违法经营者逃避检查,严重影响食品安全状况。

2. 药品安全情况

根据调查数据显示,乡镇药品安全存在以下问题:

(1) 假冒伪劣药品:存在部分经营者销售假冒伪劣药品,严重威胁群众健康安全。

(2) 无证销售:部分乡镇药店没有合格的药品销售资质,存在无证经营的情况。

(3) 药品合理使用问题:部分农民对药品使用方法和剂量掌握不准确,容易导致药物滥用和药物副作用的发生。

四、报告建议

为了改善乡镇食品药品安全情况,本报告提出以下建议:

1.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向群众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和消费观念。

2. 强化监管力量:增加乡镇食品药品监管力量,加强执法力度,加大对违法经营者的打击力度。

3. 完善监管体系:建立健全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加强乡镇卫生监督工作,推动乡镇药店合规经营。

4. 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完善和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5. 促进科技创新:鼓励科技创新,开发食品药品安全检测仪器和技术,提高检测水平。

五、总结

乡镇食品药品安全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形成合力。本报告的调查和分析为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提供了参考依据,但还需进一步研究和探索,不断推动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进步和发展。只有在全社会共同努力下,才能保障乡镇居民的食品药品安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药品器械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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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器械自查报告 篇1

为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用药品医疗器械有效,我们针对上级文件精神,针对上级文件下发的《栾川县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局开展对医疗机构使用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我院特组织相关人员重点就全院药品医疗器械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增强质量责任意识。医院首先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各科室主任为成员的安全管理组织,把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的管理纳入医院工作重中之重。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增强质量责任意识。医院建立、完善了一系列药品医疗器械相关制度:药品医疗器械不合格处理制度、一次性医疗用品管理制度、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督管理制度、医疗器械储存、养护、使用、维修制度等,以制度来保障医院临床工作的安全顺利开展。

二、为保证购进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和使用安全,杜绝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进入,本院特制订药品医疗器械购进管理制度。对购进的药品医疗器械所具备的条件以及供应商所具备的资质做出了严格的规定。

三、为保证入库药品医疗器械的合法及质量,我院认真执行药品医疗器械入库制度,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使用。

四、做好日常保管工作

五、为保证在库储存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我们还组织专门人员做好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维护工作。

六、加强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的管理,防止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进入临床,我院特制订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如有药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发生,应查清事发地点、时间、不良反应或不良事件基本情况,并做好记录,迅速上报县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局。

七、我院今后药品医疗器械工作的重点切实加强医院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工作,杜绝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时间发生,保证广大患者的用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在今后工作中,我们打算:

1、进一步加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落实相关制度,提高医院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责任意识。

2、增加医院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工作日常检查、监督的频次,及时排查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隐患,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服务患者,不断构建人民医院的满意。

3、继续与上级部门积极配合,巩固医院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工作取得成果,共同营造药品医疗器械的良好氛围,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药品器械自查报告 篇2

38-7-04_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第二、三类)换证

xx-06-01

许可程序:

一、申请与受理

企业登陆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企业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企业根据受理范围的规定,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旧证换新证申请表》;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非法人企业,同时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质量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5.组织机构与职能;

6.企业注册地址、仓库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注明面积、功能布局)及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企业采取集中设库方式储存产品的,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以及其企业法人集中设库的说明(可不再提交仓库的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以及仓库地址的地埋位置图与平面图)。

7.经营体外诊断试剂的企业应同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①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②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及聘书原件、复印件;

③主管检验师证书、聘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检验学相关专业大学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及从事检验相关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④经营产品的范围;

⑤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及周边卫生环境等情况;

⑥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仓储设施、设备目录。

8.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并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9.凡申请企业申报材料时,申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企业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2份;

10.企业自查报告:包括企业持证期间受到药监部门处罚情况、经营产品抽验不合格情况及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自查、自纠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等。

备注:企业换证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内容发生变更的,应按变更后的内容填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旧证换新证申请表》,并按变更内容提交相关变更程序要求的有关材料及企业变更情况说明。

标准:

1.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须签字,每份加盖企业公章。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照申请材料顺序装订成册;

2.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日期,加盖企业公章;

3.核对企业提交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旧证换新证申请表》是否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4.核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旧证换新证申请表》所填写项目是否填写齐全、准确;

5.核对质量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职称证明、资格证书、任命文件的有效性。复印件确认留存,原件退回; 6.核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营业执照》的有效性。复印件确认留存,原件退回;

7、企业采取集中设库方式储存产品的,应核对企业申报的库房地址是否与其企业法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标示库房地址一致;

8.核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是否有已经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情形; 9.核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是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10.换证同时并变更《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内容的,应同时按变更内容的标准进行核对。

岗位责任人:分局受理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标准查验申请材料。

2.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应及时受理,填写《受理通知书》,将《受理通知书》交与申请人作为受理凭证。

3.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受理人员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补正有关材料,填写《补正材料通知书》,注明已具备和需要补正的内容。受理人员不能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的,应当填写《接收材料凭证》交与申请人;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补正有关材料。4.对申请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或该申请事项不需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填写《不予受理通知书》。5.对已经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填写《中止受理通知书》。

期限:2个工作日

二、审核

标准:

(一)材料审核

按照《北京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标准》、《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批发)验收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二)现场检查

依据《北京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标准》、《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批发)验收标准》。

岗位责任人:市场监督科或医疗器械科审核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一)材料审核

按照《北京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标准》、《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批发)验收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二)现场检查

按照《北京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标准》、《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批发)验收标准》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填写《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审查表》并签字,并由企业负责人(或授权人)当场签字确认。

(三)审核意见

符合标准的,提出准予许可的审核意见,不符合标准的,提出不予许可的意见和理由。

期限:22个工作日

三、复审

标准:

1.程序符合规定要求; 2.在规定期限内完成;

3.对审核结论进行确认。

岗位责任人:市场监督科或医疗器械科科长

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复审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

2.同意审核人员意见的,提出复审意见;不同意审核人员意见的,与审核人员交换意见后,提出复审意见及理由与申请材料一并交与审定人员。

期限:3个工作日

四、审定

标准:

对复审意见进行确认,签发审定意见。

岗位责任人:分局主管局长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审定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定。同意复审人员意见的,签署审定意见;对不同意复审人员意见的,与复审人员交换意见后,提出审定意见及理由一并交与市场监督科或医疗器械科审核人员。

期限:3个工作日

五、行政许可决定

标准:

1.受理、审核、复审、审定人员在许可文书等上的签字齐全;

2.全套申请材料符合规定要求;

3.许可文书等符合公文要求;

4.制作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内容完整、正确、有效,格式、文字、加盖的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章准确、无误;

5.制作的《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中须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以及投诉渠道; 6.留存归档的材料齐全、规范。

岗位责任人:市场监督科或医疗器械科审核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1、制作《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装订成册,立卷归档

六、送达

标准:

通知申请人携带《受理通知书》、原《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正副本,凭《受理通知书》核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正副本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收回原《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正副本;

岗位责任人:分局送达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送达窗口人员负责通知申请人携带《受理通知书》、原《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正副本,领取新核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正副本,收回原《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正副本;或通知申请人领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期限:10个工作日(不计入总期限)

药品器械自查报告 篇3

38-9-04_《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换证

发布时间:xx-04-26

许可项目名称:《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换证 编号:38-9-04 法定实施主体: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分局)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6号第二十条第三款)

3、《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2号第二十二条)

4、《现场审查标准》(国食药监械〔xx〕521号)

5、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应生产实施细则或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收费标准:不收费

期限: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不含送达期限)

受理范围: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药监分局受理。企业同时申请《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变更生产地址、生产范围的,应按照本程序合并办理。企业同时申请《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注册地址的,应按照本程序合并办理。对于合并办理程序,应提交合并后所需相关材料。企业变更注册地址应向拟变更后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药监局分局申请。许可程序:

一、申请与受理 企业依据《〈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现场审查标准》、相应生产实施细则或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准备后,登陆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企业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并根据《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换证程序受理范围的规定,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换发)申请表》2份; 示范

2、《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和副本复印件2份;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2份复印件;

4、原《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核发或前次换发以来12号令第九条所规定材料中发生变化的材料2份;

5、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包括企业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6、凡申请企业申报材料时,办理人员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的,企业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企业同时申请《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变更生产地址、生产范围的,应按照本程序合并办理,除提交企业变更的情况说明2份外还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变更生产地址的:

(1)生产场地证明文件,包括租赁协议、房产证明(或使用权证明)的复印件2份;厂区位置路线图、厂区总平面图,主要生产车间布置图各2份,有洁净要求的车间,须标明功能间及人流、物流走向;

(2)《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跨省设立生产场地登记表》4份(拟跨省设立生产场地的企业适用);

(3)生产无菌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洁净室的合格检测报告复印件2份,检测报告应是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一年内的符合《无菌医疗器具生产管理规范》(YY0033)的合格检测报告;

变更生产范围的:

(1)拟生产的相关产品标准复印件和产品简介各2份。产品简介至少包括对产品的结构组成、原理、预期用途的说明;

(2)主要生产设备及检验仪器清单2份;

(3)拟生产产品的工艺流程图2份,并注明主要控制项目和控制点:包括关键和特殊工序的设备、人员及工艺参数控制的说明;

(4)符合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内审员证书复印件2份(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拟增加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企业适用);(5)拟生产无菌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洁净室的合格检测报告复印件2份,检测报告应是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一年内的符合《无菌医疗器具生产管理规范》(YY0033)的合格检测报告;

企业同时申请《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注册地址的,应按照本程序合并办理,除提交企业变更的情况说明2份外还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的:

(1)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或职称证明,任命文件的复印件和工作简历2份;(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2份复印件; 变更企业负责人的:

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或职称证明,任命文件的复印件和工作简历2份;

变更企业名称的: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已变更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和各2份复印件; 变更企业注册地址的: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2份复印件; 标准:

1、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须签字,每份加盖企业公章。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装订成册;

2、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日期,加盖企业公章;

3、生产企业提交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换发)申请表》、《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跨省设立生产场地登记表》(如有)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4、《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换发)申请表》、《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跨省设立生产场地登记表》(如有)所填写项目应填写齐全、准确,填写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 (1)换证时,“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生产地址”、“生产范围”、“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与原《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相同;

(2)变更生产地址或生产范围时,“企业名称”、“注册地址”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相同;“生产范围”符合第二类、第三类产品管理类别的规定;

(3)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注册地址时,“企业名称”、“注册地址”与《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相同;

5、变更生产地址或生产范围时:

(1)包括租赁协议、房产证明(或使用权证明)应有效;(2)无菌医疗器械生产环境检测报告应有效;

6、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注册地址时:

(1)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或职称证明、任命文件应有效;(2)《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复印件应与原件相同。

7、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岗位责任人:分局受理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换证时核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正、副本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确认留存,原件退回;变更生产地址或生产范围时,核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副本后与复印件一并留存;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注册地址时,核对《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确认留存,原件退回。

2、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应及时受理,填写《受理通知书》,将《受理通知书》交与申请人作为受理凭证。

3、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受理人员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补正有关材料,填写《补正材料通知书》,注明已具备和需要补正的内容。受理人员不能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的,应当填写《接收材料凭证》交与申请人,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补正有关材料。

4、对申请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或该申请事项不需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填写《不予受理通知书》。 期限:2个工作日

二、审核 标准:

(一)材料审核

1、申请材料应符合标准要求。

2、企业的生产范围应符合产品类别管理的规定。

(二)现场审核

1、依据《〈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现场审查标准》、相应生产实施细则或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对企业现场进行检查,并达到合格标准。

2、医疗器械科组织2名以上(含2名)监督人员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三)审核意见 出具审核意见。岗位责任人:分局医疗器械监管科审核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企业换证检查的具体工作安排,市药品监督局将在政府网站和《首都医药》杂志上进行公告。

(一)材料审核

按审核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二)现场检查

1、医疗器械监管科组织2名以上(含2名)监督人员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审查企业的产品监督抽查、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质量体系运行情况,填写《现场审查记录》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现场审查评分表并签字,企业负责人(或被委托人)当场签字确认,并加盖企业公章。

2、对于申请生产已发布执行的医疗器械生产实施细则或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品种的企业和跨省设立生产场地的企业,医疗器械处组成检查组,按照相应生产实施细则或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实施现场检查。

(三)审核意见

1、对申请材料和企业现场检查符合标准的,提出准予许可的审核意见,与申请材料一并转复审人员。

2、对不符合审核标准的,提出不予许可的意见及理由,与申请材料一并转复审人员。 期限:22个工作日(注:对于跨省设立生产场地的,路途所需时间不计入审查期限。)

三、复审 标准:

1、程序应符合规定要求;

2、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

3、对材料审核意见和现场审查结果进行确认。 岗位责任人:分局医疗器械监管科科长 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复审标准进行复审。

2、同意审核人员意见的,提出复审意见,与申请材料一并转审定人员。

3、不同意审核人员意见的,与审核人员交换意见后,提出复审意见及理由,与申请材料一并转审定人员。 期限:3个工作日

四、审定 标准:

1、程序应符合规定要求;

2、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

3、对复审意见进行确认。 岗位责任人:分局主管局长 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审定标准进行审定。

2、同意复审人员意见的,签署审定意见,与申请材料一并转医疗器械科审核人员。

3、不同意复审人员意见的,与复审人员交换意见后,提出审定意见及理由,与申请材料一并转医疗器械监管科审核人员。 期限:3个工作日

五、行政许可决定和证件移送 标准:

1、受理、审核、复审、审定人员在许可文书上的签字齐全;

2、全部申请材料符合规定要求;

3、许可文书符合公文要求;

4、根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要求制作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内容完整、正确、有效,格式、文字无误,加盖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章准确、无误;

5、制作的《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中须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以及投诉渠道。 岗位责任人:分局医疗器械科审核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1、制作《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加盖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章。

2制作《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报医疗器械监管处审核人员,加盖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章。

六、送达 标准:

1、计算机系统短信通知申请人许可结果,携带原《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正、副本,凭《受理通知书》发放换发后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正、副本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跨省设立生产场地登记表》(如有);

2、送达人员在《送达回执》上签字、注明日期,加盖的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准确、无误。

岗位责任人:分局送达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计算机系统短信通知申请人许可结果,携带原《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正、副本,凭《受理通知书》领取换发后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正、副本,收回原《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正、副本,《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跨省设立生产场地登记表》(如有),或将《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送交申请人,同时将原《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正、副本返至申请人,送达人员在《送达回执》上签字、注明日期,加盖的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

期限:10个工作日(为送达期限)

药品器械自查报告 篇4

自查报告作为汇报材料,在会议中领导使用的文稿,可不写称谓和落款,正式上报的方向可根据相关要求决定是否添加称谓和落款以及正、副标题、报告人单位及职务等。

医疗器械自查报告范文一:

药学的职业活动涉及公众的健康和生命,社会对药学职业活动的期望中的一部分逐渐形成为广泛的各种控制,这些控制一部分形成社会法规,一部分形成药学职业道德准则。对药学职业道德来说,首先要有不断提供优质的各种药品的观念,以满足人民群众防病治病的需要。药品是防病治病,与疾病斗争的武器,有疾病就有医学,有医就有药,否则防病治病又从何谈起。药学人员应该从每个时期防病治病的实际需要出发,全心全意的为广大群众服务。形成药学职业道德准则。对药学职业道德来说,首先要有不断提供优质的各种药品的观念,以满足人民群众防病治病的需要。药品是防病治病,与疾病斗争的武器,有疾病就有医学,有医就有药,否则防病治病又从何谈起。药学人员应该从每个时期防病治病的实际需要出发,全心全意的为广大群众服务。

药品质量问题重于泰山,是每个医疗机构兴衰荣辱的关健,也是患者最关心的问题,我们时时刻刻把药品质量问题放在第一位,在把握药品购进的货源安全稳定的同时,同样重视药品在使用中的各个环节,确保了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在这里我们要感谢全体护士,她们严格把关,杜绝了外来药品在本院使用,保证了患者用药的及时安全,感谢她们对药剂科工作的.大力支持。

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突出加强药剂人员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的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和法纪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廉洁自律教育,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要进一步表彰先进典型,坚持正确导向,广泛开展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不断增强全体人员廉洁意识,抵制不正之风的侵蚀。

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科室人员业务素质。积极参加医院举办的各类学习培训,提高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积极争取医院对药剂工作的支持和帮助,广泛开展各种学习交流,推进全体科室人员业务素质有新的提高。

加强礼仪培训,提高科室人员职业素质。了解患者及家属在医护工作中的心态表现,培养针对性的服务意识和随机应变的服务能力,多使用敬语、谦语、雅语,增加协作精神,尽量避免医患冲突,及时处理各种矛盾,不断提高医院专业服务水平。

20医疗器械自查报告范文二:

我院遵照X区X食药监发27号、29号文件精神,组织相关人员重点就全院药品、医疗器械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医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各科室主任为成员的安全管理组织,把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管理纳入医院工作重中之重。建立完善了一系列药品、医疗器械相关制度,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督管理制度,医疗器械储存、养护、使用、维护制度等,以制度来保障医院临床工作的安全。

制定管理制度,对购进的药品、医疗器械所具备的条件及供货商所具备的资质做出了严格的规定,保证购进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和使用安全,杜绝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进入医院。保证入库药品、医疗器械的合法及质量,认真执行出入库制度,确保医疗器械安全使用。

加强储存药品器械的质量管理,有专管人员做好药品器械的日常维护工作。防止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进入临床,特制订不良事故报告制度。如有药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发生,应查清事发地点,时间,不良反应或不良事件基本情况,并做好记录,迅速上报区药监局。

加大行政、医疗问责力度,加强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工作作风、教育培训,落实责任,安全治理。

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增加医院药品器械安全项目检查,及时排查药品医疗器械隐患,监督频次,巩固医院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工作成果,营造药品器械的良好氛围,将医院办成患者满意,同行认可,政府放心的好医院。

药品器械自查报告 篇5

104-003《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换证

时间:xx-9-15 作者:

一、行政许可项目名称:《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换证

二、行政许可内容:审查换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第二、三类医疗器械)

三、设定许可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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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

2、《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四、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无数量限制

五、行政许可条件:



1、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已经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生产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不少于45个工作日前提出申请; 

2、符合《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换证的相关规定。申请换证生产企业至少达到开办企业的条件。

3、生产的产品属国家已颁布医疗器械生产质量规范(包括生产实施细则)的必须符合其规范(生产实施细则)的要求。

如生产体外诊断试剂的企业从人员资质、场地、法规及质量管理文件、生产能力、检验能力应符合《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

如生产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产品(注、输器具)的企业从人员资质、场地、法规及质量管理文件、生产能力、检验能力应符合《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产品(注、输器具)生产实施细则》的规定;

如生产一次性使用麻醉穿刺包的企业从人员资质、场地、法规及质量管理文件、生产能力、检验能力应符合《一次性使用麻醉穿刺包生产实施细则》的规定;

如生产外科植入物的企业从人员资质、场地、法规及质量管理文件、生产能力、检验能力应符合《外科植入物生产实施细则》的规定;

如生产定制式义齿的企业从人员资质、场地、法规及质量管理文件、生产能力、检验能力应符合《关于进一步做好定制式义齿生产企业许可证核发等工作的通知》(粤食药监械[xx]51号的规定。

六、在递交书面申请材料前,应通过企业网上办事平台( 

2、《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换发)申请表》所填写项目应填写齐全、准确,填写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生产地址”、“生产范围”、“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与原《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相同;



3、核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正本、副本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确认留存,原件退回; 

4、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九、申请表格: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换发)申请表》下载:

附表1:已生产体外诊断试剂企业情况一览表.doc

编号:

附表2: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换发材料变更情况表.doc

附表3:换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自查表.doc

附表4:负责人履历表.doc

相关人员登记一览表.doc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年度汇总报告表.doc

企业汇总表填表说明.doc

申请材料真实性自我保证声明.doc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现场审查标准说明.doc

可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的办事指南区下载。

关于不再具备生产条件的委托生产企业不予换发生产许可证的函.pdf

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doc

关于进一步做好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许可证核发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食药监械

粤食药监械4_附件.doc

关于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场地问题请示的批复

粤食药监械

粤食药监械45附件.doc

关于进一步做好定制式义齿生产企业许可证核发等工作的通知

粤食药监械

粤食药监械51_附件.doc

转发关于部分企业直接装配(包装)国外产品组织生产问题的复函

关于医疗器械生产用洁净厂房建设的要求.doc

十、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机关: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受理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53号之二一楼业务受理处,或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窗口。

受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逢周五下午不对外办公)十

一、行政许可决定机关: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十

二、行政许可程序:

备注:

1、以上办理时限均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2、依据省局《关于实施部分行政许可事项和业务划分问题的意见》,“各市局办理组织实施的许可事项统一时限为10个工作日(不含GSp认证)”。

十三、行政许可时限: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自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制证办结,并告知申请人。以上时限不包括申请人补正材料所需的时间。

十四、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期限:取得换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 十

五、行政许可收费:按有关部门批准收费 十

六、行政许可年审或年检:无 十

七、咨询与投诉机构:

咨询: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处

投诉:广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规处

注:以上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药品器械自查报告 篇6

企业名称:天津世纪瀛海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城厢中路与北城街交口西北侧尚佳新苑5号楼1806企业法人代表:王伟生

企业负责人:王毅

主要经营产品种类或名称:医疗器械第Ⅱ、Ⅲ类

质量管理人员:1人专业技术人员:1人

联系人:王毅联系电话:18602286033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自查报告

我公司遵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施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文件精神,组织相关人员重点就我公司经营的所有医疗器械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制度管理,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保障经营过程中产品的质量安全公司成立了以总经理为主要领导核心、各部门经理为主要组织成员、全体员工为主要监督执行成员的安全管理组织,把医疗器械安全的管理纳入我公司工作重中之重。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增强质量责任意识。公司建立、完善了一系列医疗器械相关管理制度:医疗器械采购、验收、贮存、销售、运输、售后服务等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以制度来保障公司经营活动的安全顺利开展。

二、明确岗位职责,严格管理制度,完善并保存相关记录或档案管理制度公司从总经理到质量负责人到各部门员工每个环节都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对购进的医疗器械所具备的条件及供货商所具备的资质做出了严格的规定,保证购进医疗器械的质量和使用安全,杜绝不合格医疗器械进入医院。保证入库医疗器械的合法及质量,认真执行出入库制度,确保医疗器械安全使用。

企业质量负责人负责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工作,具有独立裁决权,主要组织制订质量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制度的执行,并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纠正和持续改进,及时收集与医疗器械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实施动态管理。针对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确认,不良事件的收集和报告以及质量

投诉和器械召回信息等事件实时监督,定期组织或者协助开展质量管理培训。公司已经按照新版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对所有计算机系统进行改造和升级,安装有最新版新时空软件系统能够满足医疗器械经营全过程管理及质量控制,并建立有相关记录和档案,针对以前在部分留档供应商资质不完善情况也及时索要补充做进一步的完善保存。

三、人员管理

我公司医疗器械工作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定期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培训,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每年组织直接接触医疗器械的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建有健康档案。

四、仓储管理

公司具有符合所经营医疗器械仓储、验收和储运要求的硬件设施设备,医疗器械独立存储、分类存放、器械和非器械分开存放,并且建立了最新的仓储管理制度及医疗器械养护制度,加强储存器械的质量管理,有专管人员做好器械的日常维护工作。防止不合格医疗器械进入市场,并制订不良事故报告制度。

我公司始终坚持“质量第一,客户至上”的质量方针,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增加库房医疗器械安全项目检查,及时排查医疗器械隐患,定期自查,保证各项系统有效执行。

天津世纪瀛海科技有限公司20xx年6月6日

药品器械自查报告 篇7

我院遵照X区X食药监发【20xx】xx号、x号文件精神,组织相关人员重点就全院药品、医疗器械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医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各科室主任为成员的`安全管理组织,把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管理纳入医院工作重中之重。建立完善了一系列药品、医疗器械相关制度,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督管理制度,医疗器械储存、养护、使用、维护制度等,以制度来保障医院临床工作的安全。

制定管理制度,对购进的药品、医疗器械所具备的条件及供货商所具备的资质做出了严格的规定,保证购进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和使用安全,杜绝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进入医院。保证入库药品、医疗器械的合法及质量,认真执行出入库制度,确保医疗器械安全使用。

加强储存药品器械的质量管理,有专管人员做好药品器械的日常维护工作。防止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进入临床,特制订不良事故报告制度。如有药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发生,应查清事发地点,时间,不良反应或不良事件基本情况,并做好记录,迅速上报区药监局。

加大行政、医疗问责力度,加强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工作作风、教育培训,落实责任,安全治理。

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增加医院药品器械安全项目检查,及时排查药品医疗器械隐患,监督频次,巩固医院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工作成果,营造药品器械的良好氛围,将医院办成患者满意,同行认可,政府放心的好医院。

药品器械自查报告 篇8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换证和变更事项指南

发布时间:xx年01月30日

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的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xx年第7号);

(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

(三)《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

(四)《关于施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xx年第58号);

(五)《河北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冀食药监市﹝xx﹞6号)。

二、相关说明

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第四条“按照医疗器械风险程度,医疗器械经营实施分类管理。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不需许可和备案,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实行备案管理,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许可管理”的规定,持有旧版《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到期换证,需分别办理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和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持有旧版《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未到期办理变更事项,需分别办理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和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同时需将原证注销(参见原《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申请指南》网址: 行政许可内容:

1、审查核发新办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第二、三类医疗器械)

2、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合并、分立或者跨原管辖地迁移的设定许可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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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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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

行政许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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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应无《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40条规定的情形;

2、企业内应具备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专职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学历或职称,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如质量管理人应在职在岗,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3、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相对独立的经营场所。

4、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储存条件(储存设备、设施)。

5、具有对经营产品进行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能力。

6、应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必备的质量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7、应收集并保存有关医疗器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规、规章及专项规定。

8、按照《广东省开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验收实施标准》验收合格。申请人提交材料目录:

资料编号

1、《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申请表》,《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资料编号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工商营业执照》。

资料编号

3、申请报告。

资料编号

4、经营场地、仓库场所的证明文件,包括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和出租方的房产证明的复印件。

资料编号

5、经营场所、仓库布局平面图。

资料编号

6、拟办法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的身份证、学历证明或职称证明的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资料编号

7、技术人员一览表及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

资料编号

8、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文件目录。

资料编号

9、企业已安装的产品购、销、存的信息管理系统,打印信息管理系统首页。

资料编号

10、仓储设施设备目录。

资料编号

11、质量管理人员在岗自我保证声明和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包括申请材料目录和企业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资料编号

12、凡申请企业申报材料时,办理人员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企业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资料编号

13、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确认书

对申请材料的要求:

1、经营企业提交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申请表》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企业公章;

??

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申请表》所填写项目应填写齐全、准确,填写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

A、“企业名称”、“注册地址”与《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相同。

B、拟申请的经营范围按xx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一级目录填写。

C、“注册地址”、“仓库地址”的填写应明确具体的门牌、楼层和房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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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学历职称证明、任命文件应有效;??

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工商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应与原件相同,复印件确认留存,原件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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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房产证明、房屋租赁证明(出租方要提供产权证明)应有效;??

6、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的简历、学历证明或职称证明应有效;??

7、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建立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档案或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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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如无公章,则须有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或签章。

9、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单位)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或者文字说明,注明日期,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申请的须签字或签章。

10、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签字,并逐份加盖公章,所有申请表格电脑打字填写,使用A4纸打印,复印使用A4纸,按照申请材料目录顺序装订成册。

法律责任:

1、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接受委托的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对申请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核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2、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撤销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编辑本段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变更审批

行政许可内容:

审查核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注册地址、仓库地址、经营范围。

设定许可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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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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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

行政许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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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行政区域内已经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

2、符合《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及《省开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验收实施标准(xx年修订)》要求。申请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注册地址、仓库地址、经营范围的相关规定。

申请人提交材料目录:

资料编号

1、《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资料编号

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正本、副本的原件;资料编号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资料编号

4、质量管理人的身份证、学历证明或职称证明的复印件及个人简历。在职在岗证明材料。

资料编号

5、企业拟变更内容的情况说明;

(1)如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或职称证明,工作简历 1 份,已变更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如变更企业负责人的,应提交: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或职称证明,任命文件的复印件和工作简历;

??(3)如变更企业名称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和已变更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如变更企业注册(经营)地址的,需提供经营场所平面布置图、房屋产权或使用证明、地理位置图。

(5)如变更仓库地址的,需提供仓库平面布置图、房屋产权或使用证明、地理位置图、仓库设施设备目录。

如经营体外诊断试剂的,需提供相关冷链设施证明材料。如备用发电机组或备用制冷机组、自动温控仪、自动报警设备、冷藏车等发票,冷库安装合同、运行合格证明等

(6)如变更经营范围的,需提供仓库平面布置图、房屋产权或使用证明、仓库设施设备目录及相应存储条件说明、质量管理人的学历或职称证

书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及人员的学历、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和拟经营产品注册证的复印件及相应存储条件的说明。

(7)如变更质量管理人的,需提供拟任质量管理人学历、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及《企业质量管理人员简历表》。

资料编号

6、质量管理人员在岗自我保证声明;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包括申报材料目录和企业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资料编号

7、凡申请企业申报材料时,办理人员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企业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资料编号

8、变更《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确认书

八、对申请材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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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企业提交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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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变更申请表》所填写项目应填写齐全、准确,填写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

??(1)“企业名称”、“注册地址”与《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相同 ;

(2)“注册地址”、“仓库地址”的填写应明确具体的门牌、楼层和房号。

??

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或职称证明、任命文件应有效;??

4、《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工商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应与原件相同。复印件确认留存,原件退回;

5、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6、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单位)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或者文字说明,注明日期,加盖单位公章。

7、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签字,并逐份加盖公章,所有申请表格电脑打字填写,使用A4纸打印,复印使用A4纸,按照申请材料目录顺序装订成册。

编辑本段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补发审批

行政许可内容: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第二、三类医疗器械)补证

设定许可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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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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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

行政许可条件:

1、省行政区域内已经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

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遗失的或破损的可申请补证。

3、申请人在登载遗失声明起满25日后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补证申请。

七、申请人提交材料目录:

资料编号

1、《医疗器械经营经营许可证补证申请表》 ,申请报告或情况说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电子申报文件

资料编号

2、《南方日报》上登载的遗失声明原件;

资料编号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资料编号

4、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包括企业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资料编号

5、凡申请企业申报材料时,申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企业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对申请材料的要求:

1、核对经营企业提交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补证申请表》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补证申请表》所填写项目应填写齐全、准确,填写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经营企业名称”、“注册(经营)仓库地址”、“法定代表人”与原《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相同;

3、核对登载遗失声明的《南方日报》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确认留存,原件退回;

4、企业申请之日距登载遗失声明之日起已满 25 日;

5、核对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6、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单位)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或者文字说明,注明日期,加盖单位公章。

7、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签字,并逐份加盖公章,所有申请表格电脑打字填写,使用A4纸打印,复印使用A4纸,按照申请材料目录顺序装订成册。

药品器械自查报告 篇9

我院遵照X区X食药监发【xx】27号、29号文件精神,组织相关人员重点就全院药品、医疗器械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医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各科室主任为成员的安全管理组织,把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管理纳入医院工作重中之重。建立完善了一系列药品、医疗器械相关制度,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督管理制度,医疗器械储存、养护、使用、维护制度等,以制度来保障医院临床工作的安全。

制定管理制度,对购进的药品、医疗器械所具备的条件及供货商所具备的资质做出了严格的规定,保证购进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和使用安全,杜绝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进入医院。保证入库药品、医疗器械的合法及质量,认真执行出入库制度,确保医疗器械安全使用。

加强储存药品器械的质量管理,有专管人员做好药品器械的日常维护工作。防止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进入临床,特制订不良事故报告制度。如有药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发生,应查清事发地点,时间,不良反应或不良事件基本情况,并做好记录,迅速上报区药监局。

加大行政、医疗问责力度,加强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工作作风、教育培训,落实责任,安全治理。

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增加医院药品器械安全项目检查,及时排查药品医疗器械隐患,监督频次,巩固医院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工作成果,营造药品器械的良好氛围,将医院办成患者满意,同行认可,政府放心的好医院。

按照全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及省局《关于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专项监督的通知》(冀食药监械【20xx】108号)部署,对辖区内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监督检查。

我院为贯彻落实全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及《关于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专项监督的通知》文件精神,保障人民群众使用医疗器械安全有效,决定在我院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自查自纠,制定本自查报告。

药品器械自查报告 篇10

企业地址:************************

企业法人代表:***

企业负责人:***

主要经营产品种类或名称:医疗器械第Ⅰ、Ⅱ、Ⅲ类

质量负责人:***

质量管理人员:*人

售后服务人员:*人

专业技术人员:*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自查报告

我公司遵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施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第58号)文件精神,组织相关人员重点就我公司经营的所有医疗器械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制度管理,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保障经营过程中产品的质量安全公司成立了以总经理为主要领导核心、部门经理为主要组织成员、全体员工为主要监督执行成员的安全管理组织,把医疗器械安全的管理纳入我公司工作重中之重。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增强质量责任意识。公司建立、完善了一系列医疗器械相关管理制度:医疗器械采购、验收、贮存、销售、运输、售后服务等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以制度来保障公司经营活动的安全顺利开展。

二、明确岗位职责,严格管理制度,完善并保存相关记录或档案管理制度公司从总经理到质量负责人到各部门员工每个环节都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对购进的医疗器械所具备的条件及供货商所具备的资质做出了严格的规定,保证购进医疗器械的质量和使用安全,杜绝不合格医疗器械进入医院。保证入库医疗器械的合法及质量,认真执行出入库制度,

确保医疗器械安全使用。

企业质量负责人负责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工作,具有独立裁决权,主要组织制订质量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制度的执行,并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纠正和持续改进,及时收集与医疗器械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实施动态管理。针对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确认,不良事件的收集和报告以及质量投诉和器械召回信息等事件实时监督,定期组织或者协助开展质量管理培训。公司已经按照新版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对所有计算机系统进行改造和升级,安装医疗器械专业软件系统,该软件得到多地监管部门的认可、推荐,能够满足医疗器械经营全过程管理及质量控制,并建立有相关记录和档案,针对以前在部分留档供应商资质不完善情况也及时索要补充做进一步的完善保存。

三、人员管理

我公司医疗器械工作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定期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培训,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每年组织直接接触医疗器械的工作人员进行

健康检查,并建有健康档案。

四、仓储管理

公司具有符合所经营医疗器械仓储、验收和储运要求的硬件设施设备,医疗器械独立存储、分类存放、器械和非器械分开存放,并且建立了最新的仓储管理制度及医疗器械养护制度,加强储存器械的质量管理,有专管人员做好器械的日常维护工作。防止不合格医疗器械进入市场,并制订不良事故报告制度。

我公司始终坚持“质量第一,品质至上”的质量方针,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增加库房医疗器械安全项目检查,及时排查医疗器械隐患,定期自查,保证各项系统有效执行。

**************有限公司****年*月**日

药品自查报告8篇


写报告时,我们要确定好各类报告的模板,当我们要向领导汇报工作时。报告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报告怎么写的又快又好?阅读“药品自查报告”或许能够让您了解到一些之前不曾想到的观点,请多留意我们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以及时调整公司方针!

药品自查报告(篇1)

1.医院设置了门诊药房,环境优雅、卫生整洁、布局合理,按照药品的储存要求将药品进行分类摆放与储存,配备了冷藏柜、温度计、等养护设施。

2.按照药房规范化建设要求规范管理药房,生活区、工作区、药品存放区分开。

3.按照药房规范化建设要求摆放药品,区域定位标志明显、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存放、易串味单独存放、危险品专柜存放。

4.按照要求药房每日对陈列的药品进行养护,做好养护记录台账,每日上、下午定时监测温湿度,并做好记录,如超出规定范围,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5.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对处方进行审核、调配、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

6.调配处方时认真审核和核对、确保发出药品的准确无误,不得擅自更改处方,对有疑问、配伍禁忌、超剂量处方应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审核与调配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

7.严格执行处方管理的相关规定,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需处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不得超过3天,处方药品剂量一般不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超过3日用量;特殊药品应严格使用专用处方。

8.严格按照规定保存处方: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1年;处方保存2年;麻醉处方保留3年。

9.药品拆零使用工具清洁卫生、使用符合要求的拆零药袋并做好药品拆零记录,拆零药品在发放时在药袋上写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批号及效期等。

10.认真执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有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和报告工作。

药品自查报告(篇2)

药品抽检自查报告


近年来,药品质量安全问题频发,给人们的健康造成了严重威胁。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保障药品质量,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开展了大规模的药品抽检工作,以确保市面上销售的药品符合国家标准并且不含有有害物质。本文将结合最新一次的药品抽检自查报告,为大家介绍药品抽检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问题。


据了解,本次抽检共涉及到全国范围内120个市,涵盖了药品销售网点、医院、生产企业等各个环节。总共抽样了近2万件不同种类、不同产地的药品,并对其进行了严格的化学成分、功能性能、微生物指标等多个方面的检测。结果显示,其中有大约1/4的药品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些药品质量不合格,含有超标的有害物质;一些药品功能性能不符合标准,无法满足治疗需求;一些药品微生物指标超标,存在着潜在的传染风险等等。


在具体的问题药品中,疗效类药品是其中的重点关注对象。据报告显示,经抽检的疗效类药品中,超过30%的药品没有达到规定的疗效要求,其中包括抗生素、降压药、抗癌药等常见的药物。这不仅仅是对生产企业的质量控制能力提出了质疑,也反映出药品生产与流通环节之间的问题。由于药品产业链过长,涉及的环节众多,各个环节之间的合作与监管缺乏有效的沟通,导致了药品质量问题的产生。


另外,报告还发现,一些药品中含有超标的有害物质。其中包括铅、汞、砷等重金属元素的超标。这些重金属元素对人体健康具有严重危害,长期使用或超量使用可能会导致中毒等不良后果。而在抽检中发现,有超过40%的药品含有不同程度的重金属元素超标,这引发了人们对药品生产过程中对原材料的筛选与检测有关的疑问。同时,也进一步凸显了生产企业在原材料采购与使用过程中的品质把关不严。


报告还注意到了一些药品在微生物指标上的问题。微生物污染是药品质量安全方面的重要问题之一。而本次抽检中,约有15%的药品在微生物指标中存在超标的情况,其中包括抗菌药物、针剂等高风险药品。这种微生物污染可能是由于生产、存储、运输等环节的不合格操作所致,说明了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在生产管理与质控方面的不足。


针对本次抽检结果,报告提出了一系列的建议和措施。要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加大对药品质量的抽检力度,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药品的行为。要完善药品追溯体系,建立全程可追溯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避免出现漏洞或疏忽。还应加强对药品流通环节的管控,加强对药店、医院等销售场所和经营者的监督,确保药品销售环节的质量安全。


小编认为,药品抽检自查报告揭示了当前药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一系列问题。药品质量问题不仅仅是企业责任,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强化监管力度,确保药品质量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用药权益。同时,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药品时也要保持警惕,选择正规渠道购买,确保用药安全。只有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合力,才能让人们放心使用药品,享受到更高质量的医疗保障。

药品自查报告(篇3)

(一)扎实开展大案要案的梳理工作。为了确保执法的公正性,根据州局安排,我局认真梳理20xx年以来食品药品违法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的查处。经过我局的仔细复查从20xx年以来,未有大案要案的发生。

(二)切实确保“两法”衔接顺畅。为了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确保广大农牧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必须加强各部门联动,强化信息共享,特别是“两法”衔接工作,齐抓共管,发挥整体优势,不断增强监管执法的整体合力。一是复查20xx年以来是否存在没按规定及时移交案件,或“以罚代刑”的情况,经核查我局的案件都是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切实做到执法的公正、公平、公开,为树立药监卫士奠定了基础。二是复查20xx年以来是否存在当事人未主动履行的案件,经核查我局案件都是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当事人都是主动履行,未有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情况。三是复查近20xx年以来未向公安机关移送时不及时向检察机关备案的情况,经核查我局未发生此类案件。四是复查20xx年以来的案件是否存在职务犯罪,经核查我局案件都是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做到了执法的公正、公平、公开,所以不存在职务犯罪情况。

药品自查报告(篇4)

我院认真开展收受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工作,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对于收受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工作,我院领导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加强领导,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开展治理活动。院长对治理工作亲自抓,亲自作动员部署,及时听取专项治理的工作汇报,对重要部门和重要岗位的人员进行亲自谈话,带头自查自纠,认真抓好检查落实。

通过集中治理,让我院医药购销领域收受医药回扣的不正之风和腐朽现象得到了遏制,让广大医务人员廉洁从医的自觉性得到提高,让我院医德医风建设上了一个新台阶,为医改工作的顺利推进加强了保障。为让我院专项治理工作能够得到顺利地进行,我院开展了如下工作:

1、组织全院医务工作人员召开治理收受医药回扣专项工作动员大会、阶段部署工作会、总结会议共4次。

2、组织全院医务工作人员观看《广东省纠风工作专题暗访片(二)》,达158人次,并进行党纪政纪法纪教育,重申严禁收受“红包”、回扣。组织全体医生及重要部门和重要岗位的人员63人签订拒收“红包”、回扣承诺书。

3、公布了省、市卫生局设立的专门账号和卫生部“八不准”、“六严禁”、《广东省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收受“红包”回扣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行业法规,并鼓励医务人员主动上缴收受的“红包”、回扣,对各科室进行了组织排查,对有条件“统方”的人员及高风险岗位人员列入了重点排查范围。

4、公布医药回扣治理工作投诉电话及设立群众投诉箱,

5、定期向上级部门上报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并主动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建立信息通报、情况交流等工作机制。同时,对专项治理工作加强督查,掌握工作进展和注重实际效果,对进展滞后的科室进行限期整改,并明确规定对于治理不严、措施不到位、搞部门保护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把“收受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年度医德考评工作中,充分地发挥了制度的约束和激励作用。

通过自查自纠工作,提高了广大员工的思想觉悟和认识,增强了员工的职业道德,同时也使各干部员工得到一次警示教育,认识到收受“红包”、回扣是不正之风,是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制裁。

我院在收受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工作虽然总体进展顺利,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

1、认为治理收受医药回扣专项工作是领导及某些部门的事情,与己无关。

2、有些科室对开展工作产生畏难情绪,部分员工认为法不责众,别人能过关,我也不会有事。

3、专项治理工作成效不够明显。

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继续组织全院人员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医药回扣专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上级的部署要求上来,增强自觉性和紧迫感。我们将继续加大力度,抓教育,重防范;抓制度,重规范;抓查处,重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抓到实处,把纠正医药购销及行业不正之风抓出新的成效。

药品自查报告(篇5)

药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


近年来,药品安全问题愈发引起社会关注。为了确保药品生产过程的安全与合规,药品生产企业必须严格自律,并通过自查报告进行评估和改进。本文将详细介绍药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的目的、内容和重要性,以期提高公众对药品质量的认知和信任。


药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旨在全面了解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以确保生产的药品符合相关法规和质量标准。自查报告通常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质量管理体系、设备设施、人员素质、药品生产工艺与记录、质控体系、原辅料控制和库存管理等。通过对这些方面进行细致的检查和自我评估,企业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以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药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的内容应该具体且生动,以便于准确评估和改进。例如,对质量管理体系的自查可以包括是否建立了适当的质量控制标准和流程,是否有有效的风险评估和管理措施等。对设备设施的自查可以包括设备的校准和维护记录,设备的适当使用和清洁程度等。对人员素质的自查可以包括员工的培训记录和证书,员工的操作规范和纪律等。通过这些具体、生动的内容描述,可以更准确地评估企业的整体运营情况。


药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的重要性不容忽视。通过自查报告,企业能够发现和纠正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增强自身的管理能力和质量意识。自查报告可以用来监督和评估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其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以提供安全有效的药品。自查报告的公开透明,可以增加公众对企业的信任,提高药品市场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对于监管机构来说,自查报告是了解企业内部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的重要参考依据,有助于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和指导力度。


药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作为保障药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手段,不仅要求企业自主进行自查,同时也需要监管机构的指导和监督。监管部门应及时指导企业如何进行自查,并对自查报告进行审核和验收。监管部门还应加强对企业的常态化监管,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对不合规的企业进行严肃处理,以保障公众的用药安全。


药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对于提高药品质量和安全至关重要。通过自查报告,企业能够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进行改进,以提供安全有效的药品。同时,自查报告也是公众了解药品生产企业内部管理情况和信任的重要途径。因此,企业应该将自查报告作为常态化的管理工作,并与监管机构紧密合作,共同推动中国的药品质量管理迈上新的台阶。

药品自查报告(篇6)

我院自今年以来,药品采购在严格执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按医院要求进行合理采购使用,根据《20xx年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我院立即组织相关科室对药品采购执行情况进行自查整改,对查找出的问题,做到了即知即改,为做好今后的工作奠定了基础,现将工作情况自查汇报如下:

严格执行药品“阳光采购”制度,我院除麻醉和中药饮片外所有药品都经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绝不私下采购。在分管领导和药事管理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下合理制定采购计划,由专人负责网上采购。

1.网上采购情况。严格按规定执行基本药物网上采购,无不执行网上采购的现象;绝对不存在弄虚作假、擅自用非中标药品替代中标药品的现象。

2.配备使用情况。按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积极开展《基本药物临床使用指南》学习培训工作,切实做到安全合理的使用基本药物。

3.供应配送情况。药品配送及时迅速,有部分药品存在断货缺货现象。

4.价格执行情况。严格按照规定价格采购药品;坚决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无加价销售现象。

5.验收入库及货款结算情况。药品采购工作人员在接收到配送企业配送的药品后,能做到及时验收并在平台上签收。在完成基本药物采购交易后,我院积极配合财务部门,认真核算基本药物采购数额并及时上缴货款。上缴货款后,网上手续做到及时完备。

1、配送药品不全,需要的少部分药品不能及时配送。

2、网上采购点击药品时供货公司不能及时确认,及时配送,导致缺药的情况出现。

加强与药品供应商的沟通,督促其及时确认,及时配送,有部分药品缺货不能及时配送的,另选择药品齐全的供应商进行配送。

在此次自查行动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我院将严格按照通知的要求,积极进行业务学习及自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网上采购工作的各项细则,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方便的服务,保障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

药品自查报告(篇7)

一是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以回扣等商业贿赂为手段,向医疗机构推销质次价高甚至假冒伪劣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导致医药服务价格不断攀升,直接损害广大患者的利益;二是一些医务人员为获得回扣、提成,滥用某些药品和高值耗材,既损害患者健康,又加重患者经济负担;三是严重腐蚀了医疗卫生队伍,一些医务人员成为不法企业的代言人,滋生了腐败和经济犯罪。

2、治理要措施得力,扎实推进。

一是抓好学习教育。学习中央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部署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开展“如何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抵制商业贿赂”的讨论及向“白求恩式医务工作者”唐锡尔同志学习的活动。消除模糊认识,如“法不责众”,“小巫见大巫”等糊涂认识。通过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我们对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严重性和危害性的认识,自觉抵制和治理商业贿赂行为。

二是抓好自查自纠。写出自我剖析材料。要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坚持区别对待,宽严相济,严格把握政策,充分发挥政策和教育的威力。三是抓好整改提高。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举一反三,查找漏洞,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建立健全防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四是严肃查处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在抓好自查自纠工作的同。

时,要严格依法查办商业贿赂案件。

康复门诊。

药品自查报告(篇8)

为加强我市的药品监督管理,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用药的合法权益,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要求,我们组成执法检查组,于205月上旬至6月初,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在我市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先后听取了市政府和沛县、鼓楼区、泉山区政府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的工作汇报;实地检查了市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县人民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零售药店和制药企业等14家单位(对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还进行了暗访);分别召开了市医疗卫生机构和鼓楼、云龙、泉山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座谈会;并对200余位市人大代表开展了问卷调查;还通过《徐州日报》等媒体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自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颁布实施以来,市及县(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执行,做了大量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药品监管机制和监管能力不断强化。市政府将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召开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重点专题部署加强药品监管与市场整治工作。,市政府还出台了《徐州市药品安全保障规划》,建立健全了“各级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安全责任体系。市食药监、卫计、工商、人保、物价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能齐抓共管,形成药品监管网络。各县(市)区也都成立了专门监管机构,特别是今年政府行政体制改革后,县(市)区将食药监、工商、质检三家整合设置市场监管局,综合监管组织和能力进一步得到加强。

(二)药事管理水平显著提高。近年来,各级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依照《药品管理法》有关要求,普遍加大投入力度,增设符合药品质量管理规范标准的药品冷藏冷冻等硬件设施,提高药品在库养护质量。市一院、四院还购置了药品智能存储设备,药房、库房以及病区药房等都配备了全自动药品定剂分包机,实现了从“人找药品”到“药品找人”的转变,也有效降低了药品差错率和污染率,给检查组留下了深刻印象。徐州市妇幼保健院等6家三级医疗机构药房还被授予省级“规范药房”称号。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零售药店的药房、库房及药品管理水平等也都有了明显提高。

(三)药品市场秩序明显改善。市及县(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执法力度逐年加大,对涉药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制售假劣药品、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药品、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挂靠经营、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20以来,全市共组织专项整治行动11项,累计查办药品违法案件78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4人,涉案金额达2.46亿元,切实维护了药品市场秩序,社会上个体收买药品的行为基本杜绝。

(四)基本药品价格得到严格执行。注重基本药品价格公示制度;注重监管基层医疗机构严格按全省统一基本药品招标目录购买基本药物,严查基本药品加价等违规行为。从执法检查情况看,无论是综合医院,还是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都能较好地落实基本药物零差价制度。随着我市列入全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今年底,全市公立医院药物加成将全部取消,公立医院的药品价格也将随之大幅下降。

二、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执法检查情况看,我市药品管理工作整体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需要着重加以研究解决。

一是超标用药现象较为普遍。《药品管理法》第58条强调医疗机构要“加强合理用药管理”。但检查中发现,一些医疗机构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大处方”问题,特别是还存在过度使用抗生素问题。同时,由于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主要面向药品监管和从业人员,广大患者对安全用药、科学用药也还不够了解,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意识也还不强,一些患者有时也会主动要求超标用药,主动要求加量使用抗生素等,严重危害了自身健康。二是存在重硬件轻管理的问题。《药品管理法》第17、18、26条,对药品进货、验收、保管作了明确规定,但从检查情况看,一些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在落实上还不够到位,个别门诊病房药品购买和销售记录不完整。精神的药品未专柜存放,基层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纸质台账普遍缺失,对近效药、过效药管理也比较混乱,甚至一些大医院也不能提供过期药品退货登记等。

三是部分从业人员相关资质缺失。检查中多次发现“实习生”售药、护士售药的情况,多次发现零售药店处方药专柜由没有具备资质的专职人员在值守,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15条有关售药人员必须“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证的药学技术人员”的从业资格规定。《药品管理法》第51条明确规定“药品管理生产企业、药品消费企业和医疗机构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但一些药店和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体检档案不完整、不真实,基层医疗机构更是没有一家能够严格执行此条规定,给药品的人为污染和患者健康埋下隐患。

四是医药广告的规范管理仍需加强。《药品管理法》第60、61、62条对药品广告作了严格规定。从执法检查情况看,近年来,我市药品广告的规范管理虽然有了很大提高,但工商、广电、卫计、食药监等部门还尚未对医药广告管理形成合力,个别药品生产经营者在未取得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情况下,依然可以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短信等媒介发布虚假药品广告,误导消费者购买。同时还给一些不法者以此讹诈索取钱物等,给社会造成很大危害。

三、进一步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的几点建议。

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检查组就进一步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1、进一步加大法律的宣传贯彻力度。普法宣传是法律实施的基础和前提。《药品管理法》不仅涉及医疗卫生机构和药品企业,也涉及千家万户老百姓。因此,要把《药品管理法》的宣传普及作为法律实施的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对广大人民群众关联度较高的比如抗生素使用过度的问题,更要有针对性进行普法宣传、释疑解惑。对药品主管部门和药品企业则要加大法律贯彻的'力度,使其准确理解法律精神和要求,真正做到依法管药、依法售药和规范用药。

2、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的监管。严格按《药品管理法》有关内容做好各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储存、使用等全过程的监管,使其常态化、机制化;严格从业人员资质审查和日常管理,严肃问责“大处方”等行为,继续严厉打击医药回扣、收受财物等商业贿赂行为,进一步完善药品招投标制度,在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更要加强药物价格的监管,防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扰乱药品市场价格秩序等行为。

3、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秩序。规范药品市场秩序涉及部门多,市场主体利益诉求复杂,要切实完善市及县(市)区政府的药品市场综合协调机制职能,综合协调解决药品市场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加大用药环境的整治,继续保持案件查办高压态势,坚决依法从严从重打击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中的违法行为,起到震慑违法分子、规范药品市场秩序、警示社会的作用。要重点加强对基层和偏远地区的药品采购监管,不断完善农村药品监督和供应网络,规范个体诊所和村卫生室的药品进货渠道,切实保证无论是城市还是乡村都能用上安全、有效、便宜的药品。

4、进一步打击虚假药品广告。社会上反映虚假药品广告的问题由来已久,成因多重。解决这些问题涉及多个部门,必须加强联合执法,综合治理。建议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市食药监、工商、卫计、广电等部门要切实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标本兼治、惩防并举。要严格审查广告刊登、播出内容,不断健全完善药品广告动态监控机制。同时,对电商、网店上充斥的大量药品广告进行有效筛查,避免互联网成为药品广告的法外之地。

5、进一步提升基层监管能力。县(市)区食药监、工商、质检三家合并整合设置市场监管局以后,现监管人员还处于磨合期,整个工作流程还处于再造期。因此,要强化各县(市)区药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强化技术的防范,强化制度的保障,有效的提升基层监管效率和水平,确保基层监管无盲区、药品安全有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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