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趣祝福 · 范文大全 · 项目推进实施方案

项目推进实施方案(篇1)

为进一步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高质量推进扶贫项目资产清产核资、确权登记等工作,健全完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长效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扶贫资产持续发挥效益,实现增值保值,根据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及鹤壁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今年重点工作相关要求,坚持示范引领,坚持过程管控,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目标管理,高质量推进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持续提高扶贫资产后续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高质量推进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分类摸清2013年以来各类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底数,到2021年9月底前,建立全县统一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台账。公益性资产管护制度进一步完善、管护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经营性资产产权关系明晰、运营管护良好、收益分配机制进一步健全;到户类资产自主管理和运营逐步规范。使扶贫项目资产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持续发挥作用。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群众参与,保障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切实保障群众对扶贫资产的知情权、受益权、监督权。

(二)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合力推动。落实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体责任,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合力推进,推动扶贫资产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有序推进。充分考虑区域间资源禀赋差异和已有工作基础,根据扶贫资产的来源、类型、受益范围,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四)坚持科学管理,注重防范风险。加强扶贫资产的登记备案、运营维护、收益分配、资产处置和监督管理,坚决防止扶贫资产闲置、流失、浪费,防范内部少数人控制和外部资本侵占。

(五)坚持公开透明,强化各类监督。落实扶贫资产运行管理全过程公告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确保扶贫资产管理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四、工作内容

(一)扶贫资产范围。2013年以来使用各级、各类财政扶贫资金,社会扶贫资金等投入形成的资产(包括接受捐赠的实物资产)纳入管理范围,追溯资产状态、厘清权属关系、做好资产登记,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纳入扶贫资产管理。

(二)扶贫资产类型。扶贫资产类型主要包括公益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其中,公益性资产包括道路交通、农田水利、供水饮水、环卫公厕、电力设备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公共服务的固定资产。经营性资产包括设施农业、农林业产业基地、生产加工设施、电商扶贫、旅游扶贫等具有经营性质的产业就业类固定资产以及扶贫资金投入企业、农民合作社或其他经济组织支持其带贫发展所形成的股权、债权等。到户类资产包括通过扶贫资金发放补助形式帮扶贫困户自身发展所构建的生物资产或固定资产等。用于金融扶贫贴息、直接发放帮扶发展的补贴除外。

(三)全面清产核资。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全面负责扶贫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扶贫、财政、发展改革、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等部门要按照“谁实施谁负责、谁使用谁监管”的原则,对公益性资产、经营性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摸清家底,建立健全扶贫资产管理台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四)严格确权登记。在清产核资、登记造册的基础上,所有扶贫资产一次确权到位。确权到村的扶贫资产,产权归属村集体,使用扶贫资金入股形成的资产,要明确产权主体以及各产权主体占股比例,界定结果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直相关单位审核。对于产权不明确的,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确定产权归属。扶贫项目资产纳入农村“三资”账务管理。

(五)强化后续管护。公益性资产确权登记后,要建立相应的后续管护制度,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属行业部门管护的,由相关行业部门制定管护制度,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属村集体管护的,由村(居)委员会分类制定公益性资产管理和维护制度,经镇(街道)审核无异议后,报县级有关部门备案。公益性资产管理和维护制度要符合资产属性、具体可操作,明确管理和维护预算来源和具体管护责任人。各类公益性资产管理和维护制度要在明显位置悬挂、张贴,管理和维护记录随时可查阅。村集体可通过开发公益岗位解决管护力量不足问题,优先吸纳脱贫、边缘易致贫家庭劳动力参与扶贫资产管护,鼓励探索多形式、多层次、多样化的管护模式。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指导、监督。

(六)规范运行(营)管理。经营性资产在确保增值保值的基础上,实行合同化管理,依据规定程序确定经营主体,并赋予经营权,签订经营协议或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定经营方式、经营期限、收益金额、支付方式、带贫减贫机制、风险防控、资产增值保值等内容。经营主体依法享有依法经营的自主权,承担项目经营风险,依法按协议或合同支付资产收益,优先选择当地脱贫、边缘易致贫家庭劳动力,解决就业岗位就近就业,实现增收。所有经营性扶贫资产必须签订经营协议或合同,经营协议或合同要具体、明确、规范,具备法律效力。不签或流于形式签订的经营协议或合同、资产收益明显偏低、支付方式不符合逻辑等造成扶资产收益流失现象,严肃问责。

(七)明确收益分配。扶贫资产收益分配管理坚持制度和方案并重、“自下而上”和公开透明为原则,贯穿扶贫资产收益分配管理全过程。由村(居)委员会通过集体决策程序制定村级《扶贫资产收益分配管理制度》和年度《扶贫资产收益分配方案》,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县级有关部门备案,公示无异议后生效,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收益分配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脱贫群众增收为原则,要体现精准扶持和差异化扶持相结合,不搞平均分配,除帮扶老弱病残等缺乏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外,可少量用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和公益事业。国家、省相关部门对扶贫资产收益分配管理已有明确规定的,要符合相关规定。村级年度扶贫资产收益分配结果必须公告公示。

(八)清查处置资产。扶贫资产所有者和相关监管主体应根据扶贫资产运营状况,每年初对上一年度的扶贫资产运行情况进行清查,并对上年度资产收益进行清算。对发现扶贫资产运行不良、无法使用或达到使用年限等确需处置的,应遵循真实、科学、公平、可行的原则,按照国有资产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并履行相应的报批手续后,可采取拍卖、转让、报废等形式对资产进行处置。处置结果要在本区域内公开。处置收入按照资产处置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按程序统筹用于扶贫项目。

五、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积极动员部署(4月8日前完成)。各镇(街道)及县直相关部门要提升站位,高度重视扶贫资产管理工作,成立工作专班,及时召开会议,动员部署,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推进扶贫资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于4月8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分别报送县扶贫办备案。

(二)深入调查研究(4月25日前完成)。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实地调研,坚持摸实情、查实情,通过进村入户访谈,镇、村座谈,查阅镇“三资”账目和村级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台账,查看扶贫项目资产公告公示等方式,了解掌握基层推进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针对基层在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疑虑,及时做好政策解释。认真总结基层在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中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为完善我县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政策措施打好工作基础。

(三)完善政策措施(5月14日前完成)。国家、省《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指导意见》下发后,结合我县实际,适时组织召开镇(街道)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座谈会,深入分析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现状,及时调整、完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相关措施,高质量、规范化推进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水平。

(四)开展试点示范(6月18日前完成)。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拟选取1—2个在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中做法成熟、成效显著的镇(街道)作为现场观摩试点,举办全县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现场观摩培训班。通过示范引领、经验推广、业务培训等方式,进一步推进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确保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规范扎实、成效显著,确保扶贫项目资产应登尽登、应管尽管、权责清晰,持续发挥作用。

(五)持续澄清底数(9月3日前完成)。对2013年以来形成的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在已对2016—2021年分类确权登记的扶贫项目资产基础上,继续分类摸清2013—2015年扶贫项目资产底数,及时更新项目资产管理工作进展统计表及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台账,稳步推进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

(六)汇总上报(9月16日前完成)。在清产核资、登记造册的基础上,将所有扶贫资产一次确权到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扶贫资产确定产权归属工作,建立扶贫资产管理台账。认真填写《浚县、××镇、××村扶贫资产管理台账》(详见附件1),镇、村要分年度建立台账。各镇(街道)认真汇总2013年以来乡村扶贫资产管理台账,于9月16日前形成正式文件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项目资金股。

(七)开展督导检查(3月30日至9月3日)。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工作推进不平衡、底数澄清不精准、制度落实不到位、机制建立不完善、后续管护责任不明确、项目资产不能持续发挥作用等问题,开展不定期督导检查,对于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指导各地完善措施、压实责任、及时整改,推动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六、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本区域内扶贫资产管理的责任主体,要明确工作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建立管理制度,细化工作措施,提供经费保障,全力推进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确保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二)建立联动机制。建立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县扶贫办成立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专班,及时了解和掌握镇(街道)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推进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判、及时解决。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针对在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疑虑,统一进行政策解释。

(三)加强工作调度。在扶贫项目资产摸底登记期间,按照工作专班要求,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月调度(适时开展周调度),各镇(街道)每月25日前将当月工作情况汇总,认真填写《浚县××镇(街道)扶贫资产管理工作进展统计表》(详见附件2),报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项目资金科邮箱,,及时了解掌握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督促指导镇(街道)认真整改,不断规范推进扶贫资产管理工作。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镇(街道)要通过多种途径,深入开展扶贫资产管理政策宣传,提高贫困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增强主体意识和参与积极性。要及时总结完善扶贫资产管理的经验做法,积极探索切实有效的扶贫资产管理方式,注重培育和推广示范典型,营造有利于扶贫资产管理工作开展的良好氛围。

(五)严肃工作纪律。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应加强对扶贫资产管理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预防各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对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侵占套取、挥霍浪费、非法占用、违规处置扶贫资产等各类行为,造成扶贫资产流失损失的,从严惩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套取骗取扶贫资金、不依法履约以及存在其他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经营主体,在依法严肃惩处的同时,予以失信惩戒。

(六)强化督查考核。将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纳入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重要内容。县扶贫办将开展经常性督查检查,重点督查扶贫资产台账管理、扶贫资产责任落实、扶贫资产权益分配使用、扶贫资产长效机制建立、扶贫资产管理公告公示、群众参与度和满意度等内容。对措施不力、消极应付、推进缓慢、应登未登、应管未管、权责不清、放任自流的镇(街道),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成效显著、经验做法推广的,在绩效评价中予以加分。

项目推进实施方案(篇2)

智慧城市建设重点项目推进方案

(提纲)

一、指导思想、推进原则

(一)指导思想

(二)推进原则

二、一城一策,合理确定建设目标

三、逐层分解,量化项目考核指标

四、梳理城市信息资源,完善公共基础数据库

五、统筹公共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城市公共信息平台

六、重点应用项目推进方案

(一)项目1 1. 项目建设内容 2. 项目关键技术

3. 项目与公共信息平台关系 4. 责任分工和组织体系 5. 项目建设程序 6. 项目建设时序 7. 项目资金保障 8. 项目运营模式 9. 质量保障措施

(二)项目2

1 „„

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面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一)会议制度

(二)责任制度

(三)督促检查和考核制度

(四)信息反馈制度

(五)建立高效决策机制

(六)实施统筹管理制度

(七)信息安全保障制度

2

智慧城市建设重点项目推进方案

(编写说明)

一、指导思想、推进原则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深化需求分析,细化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和保障措施,制定科学合理的重点项目实施路线,实现总体规划与工程实施的衔接,保证智慧城市建设成效与目标愿景的一致性,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推进原则

需求牵引,重点突破。结合城市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充分考虑政府、企业、民众各方需求,合理配置资源,强调标志性成果产出。重点优先建设以数字城管为基础的城市公共管理与服务工程,以排水防涝、地下管网为重点的智慧水务工程、以建筑数据库为载体的城市公共信息平台。

部门合作,全方参与。加强部门业务统筹,充分考虑各部门与城市整体目标的协调与配合,建立起顺畅的协调机制。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和资源,合理部署,统筹安排。积极动员社会力量与资源,促进公众参与。

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强调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出台系统性的方案及操作办法,推进信息资源共享。整合现有信息资源

3 和应用系统,建立城市公共信息平台,构建智能、协同、高效、安全的城市运行管理体系和惠民利民的公共服务应用体系。

统筹管理,注重安全。统筹建立相关标准和技术体系,积极采用安全可控的产品,建立实施可靠安全保障制度,保障业务运行的安全可靠。

落实保障,科学实施。建立与智慧城市建设相适应的政策制度体系,注重建设工作的过程管理与绩效考核。注重建设资金来源保障,在统筹财政资金的基础上,合理吸纳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

创新合作,经验推广。鼓励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加强城市区域间的沟通合作,有效的经验及时总结推广。

二、一城一策,合理确定建设目标

以智慧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为指导,紧密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城镇化规划以及各类专项规划的内容,合理确定智慧城市试点的建设目标,提出量化指标,在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产业发展等方面有重点地支撑相关规划目标的实现。

三、逐层分解,量化项目考核指标

以量化的试点期建设目标(指标)为基础,分析任务书中重点项目是否覆盖了目标要求,并将量化的建设目标分解到各项目的考核指标中,使每个项目都呼应具体目标。如果建设目标与具体项目之间不匹配,可考虑调整目标或具体项目。

项目考核指标应明确考核范围(如主城区、具体的社区等)、考

4 核方面及考核程度。

四、梳理城市信息资源,完善公共基础数据库

智慧城市的灵魂是无所不在的信息感知和互联,而城市信息资源梳理是通过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各类信息的系统整理,明确出智慧城市的信息源和信息格式,并确定哪些信息资源可以存入公共数据库进行集中共享,哪些可以通过公共信息平台进行分布式共享;哪些信息资源可以向社会开放,哪些需要对敏感信息处理后向社会开放,哪些可在政府部门间共享。

对照《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对于可以向社会开放的信息资源,整合到公共信息平台上,以多种方式支持信息消费。要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打破行业进入壁垒,促进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和企业公平竞争,增强信息消费发展的内生动力。

通过城市信息资源梳理,优先构建人口、法人、宏观经济、地理空间、建筑等五大公共基础数据库。公共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应明确数据覆盖范围、覆盖率、共享率、数据建设标准和更新周期等方面的内容,明确数据库建设项目的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数据库建设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

五、统筹公共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城市公共信息平台

公共信息平台是智慧城市建设最重要的信息基础设施,平台由数据交换服务系统、数据整合服务系统、目录管理与服务系统、接口与服务系统、运维管理服务系统和门户系统组成。

5 在城市信息资源系统梳理的基础上,通过对数字城管、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等已有的平台和基础设施的统筹利用和功能扩展,避免城市多头投资、重复建设、资源浪费,实现跨行业、跨部门、跨区域的综合应用和数据共享,有效支撑城市正常、健康的运行和管理。

公共信息平台建设要符合《智慧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指南(试行)》等相关技术标准。应明确共享机制、共享范围、共享权限等制度性和技术性方案。应明确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建设运营模式、责任主体、配合部门、资金保障、运行保障措施等。

六、重点应用项目推进方案(除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公共基础数据库之外的项目)

(一)项目1 1. 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应包括标准政策、规章制度、信息系统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建设内容应体现智慧化,即通过信息化手段采集信息、分析数据、改进管理、提供更公平和便捷的服务;可与上一级平台共享的项目应统筹考虑,避免重复建设,并在建设内容中体现衔接。

2. 项目关键技术

明确项目建设所采用的主要关键技术以及技术路线,优先选择成熟的技术。

3. 项目与公共信息平台关系

应用项目应尽可能实现与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公共基础数据库对接,避免重复开发,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如果基于公共信息平台,应

6 描述清楚应用项目如何与公共信息平台实现对接,调用了公共信息平台的哪些资源和接口。

4. 责任分工和组织体系

明确项目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实施单位以及各自相应的责任。对于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合作完成的项目,要制定相应的工作组织体系,确定各自的任务和职责,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5. 项目建设程序

确定各项目的建设流程,明确项目是已存在政府项目库中可以快速启动,或是尚需完成可研、初设和施工设计等流程;明确项目是以政府投资建设为主,还是直接由运营商投资建设;项目是否可简化审批流程,等等。项目建设程序是确定项目建设时序的依据。

6. 项目建设时序

依据智慧城市总体目标和阶段目标,结合城市发展的突出矛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紧迫问题,判断轻重缓急,在一定的时间、技术、经费的约束条件下,合理配置资源,突出建设重点。制定详细、可执行性强的项目推进计划,按描述重点工作和主要进展,对于关键性的时间节点应明确其阶段成果。

7. 项目资金保障

对智慧城市建设的投融资可选择的模式进行分析、分类,通过分析智慧城市投融资模式的构成要素、影响参数,构建出智慧城市投融资模式选择决策模型。并利用智慧城市投融资模式选择决策模型对智慧城市的建设项目进行分析,明确建设项目的投融资模式,提出清晰、

7 具体、资金来源切合实际、可执行性强的智慧城市项目建设的投融资方案。

8. 项目运营模式

智慧城市建设项目的投资大都以亿元计,长期、大量的投入给政府带来很大的财政支出压力,因此如何解决好智慧城市工程自身“造血”能力,是保持其持续活力的关键之一。

针对各重点项目要有具体的运营模式设计,明确项目的运营主体,项目哪些内容由政府运行,哪些市场化运营;对于政府运营的,要明确负责部门,并有相应的运行的人力物力的保障措施;对于市场化运营的,要明确运营单位和运营模式以及收益模式。

9. 质量保障措施

智慧城市重点项目建设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要确保建设资金有效使用和发挥最大效益,必须对项目工程加强监管和效果测评,确保项目工程的质量。

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必须严格依照承建合同的要求,审查关键性过程和阶段性结果,检查其是否符合预定的质量要求,对项目质量做到事前控制、事中监管和事后评估。要形成“规划、建设、检查和反馈、纠正和改进”的环形项目运行管理机制。

(二)项目2 „„

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面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一)会议制度

8 为实时掌握重点项目的总体建设情况、计划执行情况、资金落实情况等应形成定期的会议制度,明确会议组织形式、参与人员、会议目的(总体汇报、重点问题解决商讨等)等。

(二)责任制度

建立完善、明确的项目责任制度,明确领导小组、项目联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的责任,制定工作目标,进行绩效考核,形成“有人决策、有人协调、有人落实、有人监督”的工作格局。

(三)督促检查和考核制度

对重点项目的目标任务情况、决策部署情况、建设执行情况等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制定考核制度,对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绩效考核。

(四)信息反馈制度

针对重点项目建设的情况、遇到的问题等,明确信息反馈渠道、反馈机制,根据需要适当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

(五)建立高效决策机制

对于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一般事项、重大事项、特殊事项,要有相应明确的决策机制,保证项目的通畅执行。

(六)实施统筹管理制度

成立专门的机构,比如智慧办等,负责智慧城市建设的整体推进工作,收集整合、分析重点项目推进中各类信息及存在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负责对重点项目全过程跟踪管理等。

9

(七)信息安全保障制度

坚持积极防御、综合防范方针,以保障应用、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为目标,采取“统一规划,分部实施”的总体战略,着力夯实信息安全保障基础,切实加强信息安全前瞻性研究,主动应对信息安全新问题、新情况,构建全市统一的信息安全基础设施、网络信任体系、信息安全态势感知与应急平台以及信息安全组织管理机制,实现对智慧城市核心应用体系、重点信息和数据系统以及网络系统的安全保障。

10

项目推进实施方案(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开展“厕所革命”决策部署,切实推动农村户用厕所改造提升,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按照“规划先行、统筹协调、分类指导、科学治理、精心实施”的要求,集中解决农村户用厕所不达标、卫生较差等问题,全面改善我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谐美丽宜居玉峰。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部门协同。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村(社区)负责具体实施,各相关部门按分工各司其职,统筹推进。

(二)群众主体,尊重民意。充分发挥政府引导、村民自治和群众主体作用,在群众自愿申请、投工投劳基础上开展工作,调动群众参与改厕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因户施策,一户一卡,根据农户实际选择卫生厕所、无害化厕所、沼改厕、厕污共治等其中一种方式进行农村户用厕所改造。

(四)典型引路,整村实施。优先选择群众基础好、积极性高的村开展“厕所革命”示范工作,探索改厕模式和经验,为全面推进奠定基础。

三、目标任务

涉及全镇33个行政村和一个社区(三岔路社区),计划改厕农户总数7166户,其中: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涉及的1个村(斗笠村)182户,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120户;2019年农村“厕所革命”省级整村推进示范村4个,分别为葡萄店村、指石河村、得鱼沟村和石盘沟村,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1384户;县级其他村30个,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5782户,总计7166户。

四、资金构成

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资金;2019年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项目资金;镇级财政资金;受益农户自筹(含投劳折资)资金。

五、项目建设

(一)建设标准

1.农村散户卫生厕所。厕屋整体结构完整(有墙、有顶、有门),室内有标准便器、冲水设施、清洁卫生、无蝇蛆、基本无臭,贮粪池不渗、不漏、密闭有盖,适时清出粪便并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理。

2.农村散户无害化厕所。在达到卫生厕所的基础上,利用旧粪坑改造、一体化、砖砌化粪池三格化粪池、沼气池等具备有效降低粪便中生物性致病因子传染性的设施,处理后的粪污达到无害化卫生要求,能够直接用于农业施肥等资源化利用。

3.农村联户无害化厕所。3户以上、15户以下相对集中户用厕所改造,采取联户建设无害化厕所,即:通过管道将各户沉淀池(原老粪坑)相连,集中到大型三格化粪池进行处置,通过处理后的粪污达到无害化卫生要求,通过人工湿地处理后能够直接排放或用于农业施肥等资源化利用。

4.厕污共治。15户以上或人口达到50人以上的聚居点,可采取人工湿地、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或用于农业施肥等资源化利用。对城镇周边的农户,可由相关部门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汇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5.化粪池容量。根据家庭人口、养殖情况、粪便停留时间等因素,确定化粪池容量大小。

(二)建设方式

1.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央资金项目。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央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1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公开招标,中标单位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内容进行施工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拨付建设资金。

2.省级整村推进示范村和县级补助村厕所改造项目。按照“县统筹、镇(乡)负责、村组织、户自建”的要求,坚持“民建、民管、民受益”的原则,由农户自愿申请,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自主建设或委托村委会选择施工队伍统一组织建设。项目村要制定具体实施改厕方案,组织村民代表召开议事会议,通报改厕方案、改厕内容、改厕资金筹措计划及改厕方式,讨论决定改厕建设方式、施工队伍的选择、成立改厕领导小组、理财小组、质量监督小组、筹资投劳办法及后期管护等相关事项。

(三)补助标准

2019年我镇农村户用厕所改造7166户,其中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改造182户,剩余6984户按照户均1000元标准进行补助,另外,省级整村推进示范村再按照户均500元进行补助用于建设人工湿地、安装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提升农村公共厕所(至少保证男女蹲位各两个)等。

(四)补助内容

1.室内:重点用于农户购买蹲便器、冲水设施;

2.室外:重点用于旧粪坑改造、砖砌化粪池、一体化三格式化粪池安装、沼改厕、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人工湿地建设等方面。

(五)资金拨付与验收方式

项目建设完工后,由项目村自查,项目镇乡验收合格向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县级部门抽查复核合格后,按程序进行拨款。

六、进度安排

(一)项目启动(2019年7月前)

摸清家底。我镇以村为单位,摸清摸准农户总数、农村卫生厕所户数、农村无害化厕所户数、需改建农村无害化厕所户数等4项重要数据;制定实施方案。示范村分别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建设内容、责任主体、奖补标准、进度安排、考核验收等内容,实行“一户一策、建档立卡、逐个销号”,确保方案切实可行。

(二)试点推进(2019年8月)

坚持试点先行,整村连片推进农村厕所改造,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央资金项目所涉及的斗笠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实施;开展4个“厕所革命”整体推进示范村的农村厕所改造工作,为全镇农村的厕所改造工作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典型经验。

(三)全面攻坚(2019年9月-2019年11月)

组织现场观摩,推广典型经验,全面铺开全镇33个村1个社区的农村厕所改造工作,定期对各村“厕所革命”改造工作的组织管理、资金使用、形象进度、质量安全、群众满意度等进行督促检查,对标对表补短板,不漏一户,确保11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厕所革命”工作任务。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仗,各村(社区)要按照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总体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镇、村书记要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动员、亲自推动,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二)突出农民主体。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按照“一事一议”筹资投劳的有关要求,以农民民主决策、自愿出资出劳为前提,以加强组织动员为纽带,“厕所革命”财政专项资金给予适当补助,使政府投入和农民筹资筹劳相结合,共同推进项目建设。

(三)注重质量监督。由县农业农村局统一聘请技术人员加强对户用厕所改造工作技术指导,组织专业培训,确保镇村干部、农户、施工人员掌握技术要领,按要求规范施工。各村要分项目、分类别做好档案资料收集管理(包括农户申请书、建档资料、农户建设委托书、厕所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的图片资料等),确保档案资料客观真实全面反映项目实施全过程。

(四)建立公示制度。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公示建设施工单位、资金使用、厕所改造等相关情况及村委会成立的相关领导小组名单。中、省“厕所革命”专项资金奖补到示范村要做到在县级官网、镇、村三级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和施工队伍的透明度。

(五)完善管护机制。坚持以用为本、建管并重,推动农村厕所改造与日常管护机制同步设计、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和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探索政府补贴,农民合理付费、市场化运行的管理维护模式,让农民积极参与运行管护,组建专业化、职业化服务队伍。建立起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管护机制。

(六)强化督促检查。镇级相关部门和村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强化工作责任,确保任务落实。要加强数据信息报送,建立镇级月排名、季通报工作机制。健全群众监督机制,设立公开电话、投诉信箱,将群众满意度作为评价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

项目推进实施方案(篇4)

一、文件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推进“厕所革命”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举措,也是提升群众生活品质的迫切需要。为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做好我县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和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乡村振兴(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查激励)补助资金(一般债券)的通知》(桂财基财〔2021〕8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21年财政奖补农村“厕所革命”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激励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1〕81号)、《百色市2021年财政奖补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西林县2021年财政奖补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

《方案》在总体框架上分为六个部分:一是目标任务;二是实施内容;三是项目效益;四是资金措施;五是实施进度;六是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目标任务,是完成整村推进示范项目4个,项目受益农户170户以上。第二部分实施内容,开展联户、联村(屯)厕所粪污和生活污水治理一体化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或纳入污水管网,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开展“三个两、无动力、低成本”农村厕所黑灰污水治理利用示范模式,并建立健全后期管护机制。第三部分是项目效益,解读从经济、社会、生态三个方面从项目建设中得到的效益。第四部分资金措施,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乡村振兴(农 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查激励)补助资金(一般债券)的通知》(桂财基财〔2021〕8号)下达的我县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共4示范点200万元。第五部分实施进度,安排项目实施进度,确保按时完成。第六部分是保障措施,强调注意事项,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三、出台方案的目的及意义

出台《西林县2021年财政奖补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目的在于通过开展联户、联村(屯)厕所粪污和生活污水治理一体化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或纳入污水管网,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开展“三个两、无动力、低成本”农村厕所黑灰污水治理利用示范模式,并建立健全后期管护机制。从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持续系统解决农村厕所粪污问题,并集中利用粪污资源产生有机肥,推进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该示范项目运行后不仅受惠当地群众,并为农村“厕所革命”粪污处理问题,提供重要的参考案例,对今后解决农村厕所粪污问题政策制定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项目推进实施方案(篇5)

重点项目推进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3341”项目工程,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推进全局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快我局重点项目建设步伐,促进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项目建设作支撑,以增加固定资产投资、拉动经济增长为目的,以领导联系和责任单位负责制、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制为手段,按照“一个项目、一个联系领导、一个责任单位、一个工作班子、一个倒排工期表、一揽子抓到底”原则,狠抓项目报批、征地拆迁、资金落实和建设进度,快速推进全县重点项目建设,推动昭平科学发展突破发展,促进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二、工作措施

(一)成立领导组织机构,完善重点项目推进运行机制。为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由局长陈国裕任指挥长,副局长曹世雄任副指挥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督查组、项目办,负责组织协调解决全局重点项目推进过程中涉及的重大事项或问题;总结宣传重点项目推进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创新方法,结合责任目标任务考评各项目实施单位、各项目责任人在重点项目建设中的绩效,确保项目按计划组织实施。

(二)强化工作目标管理。按照“一个项目、一个联系领导、一个责任单位、一个工作班子、一个倒排工期表、一揽子抓到底”原则,科学制定倒排工期表,明确各重点项目工作目标任务,详细分解下达到联系领导和项目责任单位,并由教育局与项目实施负责人签订责任状。

(三)明确工作责任分工

1、项目实施单位(业主)工作职责:负责报批材料准备、工程设计、资金筹措等前期工作,抓紧完善各种手续,加快施工现场准备工作,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协调施工队伍合理安排并加快施工进度,对项目资金筹措、招标投标、工程质量、生产安全等方面负全责;及时向联系领导和责任单位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及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主动配合有关部门解决好影响项目建设进度的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2、项目联系领导工作职责:高度重视重点项目建设,充分发挥领导牵头联系作用,把联系项目作为职责内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对所联系的重点项目跟踪服务工作负总责;经常深入在建项目现场督促指导,每月不少于两次,做好所联系项目涉及县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指导督促项目责任单位按期完成跟踪服务目标任务。工作目标进度差距太大的,应及时向指挥长进行汇报和沟通。

3、项目责任单位工作职责:项目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对所联系的重点项目的跟踪服务推进工作负直接责任;成立工作班子,落实专人负责,及时掌握项目动态,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具体问题;主动和项目实施单位(业主)衔接,制定详细的项目推进工作方案和倒排工期表,主动联系项目实施单位;对计划新开工的项目,负责督促指导实施单位办理立项(核准、备案)、用地、环评、规划选址、安全及节能等备项手续,负责提出征地拆迁计划报征地拆迁工作组,并报局项目工程指挥部备案;对续建项目,每月至少两次深入项目施工现场,了解工程进展情况、形象进度和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督促实施单位在保质量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形成更多的投资量;对开展前期工作项目,负责项目业主选择、资金落实和规划编制或立项(核准、备案)、土地预审、建设规划、环保、水保等前期批大(材料)的跟踪落实工作;主动指导、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对新开工项目要随时向项目联系领导汇报推进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情况,在每月20日前将所联系的重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一次小结,并将工作小结形成书面材料报局项目指挥部。目标进度差距太大的,应主动向项目联系领导进行汇报。

(四)建立信息月报制度。一是各项目责任单位必须在每月20日前将负责的重点项目上月实施情况(报表)上报局项目指挥部办公室;二是局项目指挥部办公室在每月20日前将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汇总,以简报的形式通报给项目包抓领导及各成员单位。 (五)切实强化项目服务。各项目联系领导、项目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围绕重点项目积极推行 “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凡涉及多个部门且难以解决的问题,由项目联系领导牵头组织召开会议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指挥部汇报。项目联系领导要精心组织,合理调度,注重协调,经常督促检查项目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项目责任单位要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深入所联系的重点项目一线,实地了解项目进展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全力以赴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及时帮助项目实施单位(业主)解决重点项目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必须限时为项目业主办结审批、核准、备案工作,严禁拖延、推诿。

(六)切实强化督查奖惩。督查组要创新督查机制,对重点项目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督查,积极做好协调工作。对项推进不力的责任单位,及时下达督办文,责令其限期整改;对领导现场办公会研究决定的事项和倒排工期表中规定完的任务时限要及时跟踪督办,并将督办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呈送指挥长、项目联系领导和责任单位。要建立和完善项目建设奖惩责任制度,考核和奖惩。

(七)实行跟踪宣传报道制度。指挥部办公室要充分发挥新闻宣传服务经济建设的职能和作用,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宣传,组织策划一些有份量、有深度的系列报道、专栏报道,及时报道项目进展情况,宣传先进典型,曝光环境不优、服务不到位的问题,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各新闻媒体分工负责。在宣传报道中,新闻宣传部门要注意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对长期性重点工作,把握好节奏和力度,保持连续性,确保不间断;对阶段性的现场办公会议、调度会议、现场观摩会议的宣传,注意集中力量,全程跟踪报道,保证相互之间衔接,确保宣传报道的效果。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提前准备,提前策划,力争在内容和形式上有所创新。

(八)各项目学校要相应成立重点项目推进工作相应机构和制定实施方案,负责学校内的区级层面统筹推进项目和本学校层面统筹推进项目的管理工作。

项目推进实施方案(篇6)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2020年1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讲话指出“脱贫攻坚形成了庞大的扶贫资产,对这些资产要摸清底数、加强监管,确保持续发挥作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指出,要加强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管理和监督,推动优势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均提出“要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摸清各类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底数。脱贫攻坚期,我省投入各类资金实施大量扶贫项目,形成规模较大的扶贫项目资产,为切实规范和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摸清资产底数,明确权利主体,落实监督单位和管护责任人,防止扶贫项目资产闲置和损失浪费,确保扶贫项目资产稳定良性运转、持续发挥效益,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央农办财政部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出台我省《实施意见》。

二、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全面摸清扶贫项目资产底数,按“到户类资产、公益性资产、经营性资产”进行分类管理,明确扶贫项目资产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处置权、监督权,合理纳入村集体资产管理体系或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强化扶贫项目资产底数摸排、确权移交、管护运营、收益分配、资产处置等全流程监督管理,防止闲置和损失浪费,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更好保障。

三、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主要有哪些内容及措施?

一是全面摸清扶贫项目资产底数。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使用各级财政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世界银行贷款扶贫项目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定点帮扶资金等投入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纳入管理范围,按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建立台账,实行分类管理。

二是稳妥推进项目资产权属界定。到户类资产原则上归农户所有;公益性资产按照行业相关要求进行确权和管理;经营性资产根据资金来源、受益范围、管理需要等明确权属,尽可能明确到获得收益的个人或村集体经济组织,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范围。

三是落实项目资产后续管理责任。按照“县级统管、乡镇监管、村级直管、群众监督”的原则,县级政府履行主体责任,明确相关部门、乡镇管理责任清单;乡镇政府加强日常监管;村集体担负直接监管责任;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规范项目资产后续管护运营。明确产权主体管护责任,引导受益主体参与管护。到户类资产由农户自行管护;公益性资产由相应的产权主体落实管护责任人和管护经费,引导受益者参与管护;经营性资产可以按规定程序采取承包、托管、租赁、合作等方式落实运营主体。属于国有资产的,按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执行。管护经费根据运营方案可从经营收益中列支。

五是规范项目资产收益分配使用。经营性资产收益主要用于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以及其他困难群体的巩固提升。坚持精准和差异化扶持,激发内生动力,引导劳动致富。对无劳动力的困难人员给予救助扶持。村集体可提取部分资产收益作为公积公益金,用于村级公益事业、扶贫项目资产运营管护、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等。

六是严格依规做好项目资产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扶贫项目资产,确需处置的,必须严格按照集体资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进行规范处置。属于村集体资产的处置收入应重新安排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实现乡村振兴,不得分配给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四、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怎么推进落实?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县级政府成立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县级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村的工作责任。各级乡村振兴、农业农村、财政、教育、卫生健康、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发展改革、交通运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移民等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督促指导各地摸清本行业扶贫项目资产底数,建立分级分类管理台账,加强信息化管理。乡村振兴部门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

二是强化工作监督。加强对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纪律监督、审计监督、行业监督和社会监督,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及时公开扶贫项目资产运营、收益分配和处置等情况。

项目推进实施方案(篇7)

推进交通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方案

永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2年3月日)

根据《永州市交通建设三年大会战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和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加快推进全市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和水运工程项目建设,确保完投资任务,尽快实现“对外大畅通,对内大循环”的发展目标。

二、项目计划

1、在建高速公路项目。永蓝高速公路完成投资22亿元,年内建成通车;厦蓉高速(永州段)完成投资10亿元,年内建成通车。

2、祁东经冷水滩至道县高速公路。路线全长179.6km,估算总投资142.7亿元,其中祁阳至冷水滩长43.6km,估算投资26.7亿元;冷水滩至道县长136km,估算投资116亿元。按交通部下发的高速公路建设前期工作指导意见,山岭重丘区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时间需要三年。前期工作包括预可、工可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报批工作。

3、干线公路项目。2012至2014年建成800公里。2012年建成双牌至红水岭、东安至广西边界、S324蓝山段改造工程、S323新田至宁远、G322祁阳绕城公路、厦蓉高速至宁远南互通连接线、道贺高速至江永连接线、衡桂高速至新田 1

连接线、S326江华白芒营至分水岭等9条路共计241.227公里,完成投资7.12亿元;完成祁阳木梓圩至金洞(牛头山)、新田邬下至金鸡岭、厦蓉高速宁远互通至九嶷山连接线等3条路共计78公里的项目前期工作。

4、水运工程项目。投资7亿元,2013年开工建设湘江萍岛至近尾洲186公里千吨级航道和冷水滩、零陵、祁阳三个千吨级的港口。

三、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

1、积极向上争取政策。祁道高速公路,主要是向省里做好汇报,力求省里支持,共同向交通运输部争取将其列入国家高速公路网,并由省里投资或招商引资建设。国省干线公路,一方面是向省里争取将永州所属县区全部纳入“大湘西”地区公路补助政策范围,提高国省补助资金所占比例;另一方面,向省里争取简化干线公路项目前期工作审批程序,对于线路主要是利用老路提质改造和提质改善的项目,取消工可阶段的部分专项评估程序,尽可能节省前期工作时间。水运项目,重点是争取湘江衡阳近尾洲至永州萍岛段航道改扩建工程以及冷水滩、零陵、祁阳等3个千吨级港口列入省“十二五”正式项目,争取提高3个千吨级港口建设的国省补助资金标准,配套港口前期工作经费,或者将冷水滩、零陵、祁阳港与湘江近尾洲至萍岛千吨级航道改扩建工程捆绑实施。

2、确保在建项目工程进度。将调度督查制度常态化。一个季度至少要调度一次交通项目建设情况;一个月至少对

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在建高速公路,主要是协调处理好矛盾纠纷,保持良好施工环境,确保无障碍施工,确保永蓝高速、厦蓉高速(永州段)年内建成通车。干线公路建设,干线公路建设,目前还存在征地拆迁和杆线搬迁进度慢、个别县区存在阻工现象,下一步工作重点是加强调度和督查,实行十天一通报、一月一调度的方式,及时掌握项目动态,督促相关单位和业主做好征地拆迁和杆线搬迁工作,加强施工组织、项目管理,及时排除各种矛盾、消除阻工现象,确保工程进度。

3、抓紧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祁道高速,目前办公室人员已抽调到位,并正式开展工作,争取在二年内完成前期工作,比上级主管部门推荐的前期工作时间争取提前一年完成,具备开工条件。2012年工作安排:3月份召开沿途各县区及相关市直各单位的征求意见会,4月份请省交通运输厅召开预可评审会,6月份完成预可的批复,6月底前完成工可的招标工作,确定工可编制单位。7月底之前完成工可的编制工作。9月份完成工可评审和修改工作,同时开展八项专项报告的编制工作。2012年12月完成省厅的审查,12月底明确投资人。2013年工作安排:2013年元月份完成压覆矿产调查、地质灾害评估和项目能耗评估工作, 2月份完成水土保持评估和防洪评估工作, 3月份完成环境影响评估工作,4月份完成项目选址论证工作,5月份完成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所有专项报告在2013年6月份完成,具备报批工可条件,争取10月份完成省发改委审批。初步设计8月份

完成评审,10月份完成批复。施工图设计10月份完成评审,12月份完成批复,具备开工条件。国省干线项目,实行“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充实专门班子,落实工作经费,确保按期保质完成项目前期工作,确保宁远绕城公路、G207双牌大山段、G207零陵段和道县段、永州大道城区段等项目上半年开工,确保厦蓉高速宁远互通至九嶷山、祁阳木梓圩至金洞、新田邬下至金鸡岭、G207零陵至双牌一级公路、东安芦洪市至小江口、S326江华白芒营至码市等项目下半年开工。水运项目,根据省里安排,力争今年8月份完成千吨级航道工可报告,并完成三个千吨级港口项目规划编制。

4、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祁道高速,在开展工可和设计报批的同时,加紧项目招商引资工作。一是加大媒体的宣传力度,将项目招商信息发布到交通运输厅信息平台上,让有投资能力的投资商知道和了解本项目。二是给予投资商一定优惠政策。明确项目招商条件及优惠政策。沿线县区划出专门土地对投资商予以补偿,补偿的标准拟按总投资额的15%-20%,其中市里(包括冷水滩区、零陵区)占50%,祁阳、双牌、道县、江永、江华、回龙圩六县区50%(该路未经过江华、江永和回龙圩),六县区分摊的办法拟按2011年统计年报公布的人口和汽车保有量计算分摊。督促各县区尽快明确提供土地的具体位置和数量,作为招商条件刊登到相关媒体上。三是进一步优化设计,尽量减少投资总额,提高收益比,以引投资人。

5、推进交通建设三年大会战。一是落实工作责任。以责任书的形式,进一步明确各县区(管理区)、市直相关单位的工作责任。已从各相关部门抽调人员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即市交通会战办),正式运作。二是落实配套资金。除积极争取省补资金及时到位、市里落实干线公路建设征地拆迁以奖代补资金外,督促各县区(管理区)落实好项目建设资金不足部分及征地拆迁资金。三是强化督查。做到“一月一督查、一季一奖罚、一年一总评”,每旬对全市干线公路建设进行一次情况调度,每月对全市干线公路建设情况进行调度和督查,每季度对全市干线公路建设情况考核兑现奖罚一次,每年进行综合总评。三月下旬拟由督查室带队组织督查,奖罚兑现。四是严格考核。将交通项目建设情况纳入县区(管理区)绩效考核,对组织不力、完不成干线公路建设季度任务,启动问责程序,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未完成干线公路季度建设任务的县区(管理区)政府,停止申报拨付该项目上级建设补助资金,直至达到建设进度要求再予以恢复,对未完成干线公路建设任务的相应减少安排下交通建设项目计划。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征地拆迁任务的县区(管理区)政府,市政府规定的以奖代补政策不予兑现。

项目推进实施方案(篇8)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实施了大量扶贫项目,形成了较大规模的资产。为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确保扶贫项目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持续发挥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央农办财政部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5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全面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实施的扶贫项目,摸清扶贫项目资产底数,在科学认定分类、依法依规确权的基础上,纳入相应资产管理体系,落实后续管理和监督责任,形成“县级统管、行业监管、乡村主管、农户协管”的分级定责管理模式,确保项目资产稳定良性运转、经营性资产不流失或不被侵占、公益性资产持续发挥作用,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提供更好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摸清扶贫项目资产底数。把准扶贫项目对贫困村、贫困人口的特惠性,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使用各级财政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社会捐赠和对口帮扶等投入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进行全面摸底。县级人民政府应组织县级行业部门、各乡村,根据资金范围开展扶贫项目大排查、大清理,对扶贫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权益资产进行科学认定。对认定的扶贫项目资产按照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3种类型,分别建立县级扶贫项目资产台账、行业部门分类台账和乡村明细台账。通过双向对接实地核查,查缺补漏,盘清扶贫项目资产底数,重点是经营性资产和公益性资产。

(二)有序推进确权登记。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扶贫项目资产形成过程和资金构成,从实际出发,本着有利于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有利于发挥资产效益的原则,在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国有资产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及行业管理等有关规定前提下,合理划分资产所属层级,确定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监管权等主体及权责,稳妥推进符合条件的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对经营性资产,根据资金来源、受益范围、管理需要等明确权属,尽可能明确到获得收益的个人、村集体经济组织等;难以明确到个人的扶贫项目资产,原则上应明确到村集体经济组织,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范围,并按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有序推进股份合作制改革。对公益性资产,项目建成后应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按照行业相关要求进行确权和管理。到户类资产归农户所有。上述资产中属于不动产的,依法办理确权登记。县级政府组织相关资产管理部门制定确权登记工作方案,明确所有权登记程序,确权结果要在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及所涉乡、村进行公告。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所有权、监管权发生变化的,由交接方相互配合,共同完成清产核资和移交。对账实不符、账目不清的,要理清账目后再移交。到户类资产按原值移交给农户。

(三)落实后续管理责任。各设区市政府要统筹指导县(市、区)做好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加强监督调度。县级政府对本县(市、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负主体责任,要明确和细化相关部门、乡镇政府在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各阶段的任务和责任清单,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位。乡镇政府对扶贫项目资产后续运营负日常监管责任,要常态化组织开展资产运营管护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村级组织对确权到村集体的扶贫项目资产担负具体运行维护及监管责任,注重发挥群众自我管理、参与管理的作用。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根据行业领域资产管理制度和规定,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建立资产全程跟踪监测机制和风险预警机制,对异常情况及早预警、及时介入,督促管护主体管好用好资产。

(四)规范资产管护运营。根据扶贫项目资产特点,明确产权主体管护责任,引导受益群众参与管护,探索多形式、多层次、多样化的管护模式。对经营性资产,要加强运营管理,完善运营方案,确定运营主体、经营方式和期限,明确运营各方权利义务,做好风险防控。各地可根据实际,探索实行集中统一管护。管护经费根据运营方案原则上从经营收益中列支。对公益性资产,要完善管护标准和规范,由相应的产权主体落实管护责任人和管护经费。可通过调整优化现有公益性岗位等方式解决管护力量不足问题,优先聘请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参与管护。属于村集体的公益性资产管护经费,可由村集体经营收益、地方财政资金统筹解决。落实受益群众责任,引导农户参与管护和运营。对到户类资产,由农户自行管理,村级组织和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和帮扶,使到户扶贫项目资产更好地发挥效益。

(五)突出资产帮扶效益。继续发挥扶贫项目资产的帮扶作用,所得收益重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实现乡村振兴。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按照现有资产管理制度实施,制度未予明确规定的,应按照有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原则,通过“村提方案、乡镇审批、县级备案”的流程,民主决策提出具体分配方案,体现精准和差异化帮扶,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分配方案和分配结果要及时公开。属于村集体的资产收益,通过设置一定的条件获得收益,激发内生动力。严禁采用简单发钱发物、一分了之的做法分配收益。对有劳动能力的,鼓励通过参加村内项目建设和发展等劳动增收方式进行分配;对无劳动能力的,鼓励通过模范遵守村规民约等方式进行分配。提取的公积公益金重点用于项目运营管护、村级公益事业等方面。

(六)严格项目资产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国有和集体扶贫项目资产。对因流转、置换、报损、报废、变卖等原因,确需处置的扶贫项目资产,应严格按照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规范处置,并建立与资产台账相对应的扶贫项目资产处置台账。将扶贫项目资产进行抵押担保的,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对以个人、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义入股或参股企业等经营主体的,应明确股权的退出办法和处置方式等。村集体资产的处置收入应重新安排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实现乡村振兴。对于清查前已发生的扶贫项目资产流失、报废、损毁等情况,履行先登记、再报审、后处置程序,相关的审批文件、审计结论归档管理,做到有据可查。

(七)维护资产管理系统信息。各县(市、区)要根据县级扶贫项目资产台账,将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相关数据、信息,及时、准确录入全省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系统。加强对扶贫项目资产信息的动态维护,对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及分配等情况进行持续跟踪,确保扶贫项目资产持续健康运营、发挥应有效益。各相关行业监管部门每半年向乡村振兴部门报送扶贫项目资产信息更新变化、资产收益取得及分配等情况,乡村振兴部门积极配合录入系统。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重要性,将其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统筹部署落实。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在2021年年底前完成清查、确权、移交、定责等工作。乡村振兴、农业农村、发展改革、教育、财政、自然资源、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管理责任,密切配合,共同将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各级乡村振兴部门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充分利用全省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系统,及时向相关方面推送扶贫项目资产统计分析、预警等信息,督促其落实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责任。

(二)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对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纪律监督、审计监督、行业监督和社会监督等,发挥驻村工作队、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监事会等监督作用。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及时公布扶贫项目资产运营、收益分配、处置等情况。对贪占挪用、哄抢私分、截留损坏、挥霍浪费、违规处置扶贫项目资产及收益等行为,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三)建立报告总结机制。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在后续管理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要加强对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的总结,积极探索和推广成功经验做法,提高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精细化、规范化水平,确保扶贫项目资产良性运转的稳定性和长效性。

项目推进实施方案(篇9)

一、起草背景

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是“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工作重要任务,也是今年国家、省督查巡查和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2021年5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央农办财政部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51号)明确提出要摸清扶贫项目资产底数、有序推进确权登记、规范后续管护运营等内容。2021年7月15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乡村振兴局省委农办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21〕33号)和2021年9月10日,《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乡村振兴局市委农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鹤政办〔2021〕31号),同时提出了要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重点任务、政策举措和总体要求。

国家、省、市文件印发后,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安排组织我区《实施方案》的起草工作,明确由区乡村振兴局具体负责。期间,我们积极与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对接沟通,多次研判,并向市乡村振兴局作了汇报,根据国家、省、市最新文件精神,起草完善了我区的《实施方案》,于10月27日征求了有关区直部门、各乡镇(街道)意见,形成此稿。

二、起草依据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乡村振兴局省委农办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21〕33号)和《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乡村振兴局市委农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鹤政办〔2021〕31号),进一步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高质量推进扶贫项目资产清产核资、确权登记等工作,健全完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长效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扶贫项目资产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继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持续发挥效益,实现扶贫项目资产保值增值,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框架下,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产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确保扶贫项目资产稳定良性运转,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提供更好保障。

第二部分:目标任务。到2021年年底,分类摸清十八大以来各类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底数,建立全市统一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台账,按照扶贫项目资产的产权归属做好资产移交工作,构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长效机制。

第三部分: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合力推动,坚持公开透明、引导群众参与,坚持科学管理、注重防范风险,坚持依法依规、突出帮扶特性。

第四部分:工作内容。一是明确扶贫项目资产范围,使用各级、各类财政扶贫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社会捐赠、社会扶贫资金和对口帮扶等投入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纳入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范围。二是厘清扶贫项目资产类型,扶贫项目资产按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进行管理。三是全面清产核资。四是严格确权登记,在清产核资、登记造册的基础上,所有扶贫项目资产一次确权到位,纳入农村“三资”账务管理。五是落实后续管理责任。六是规范后续管护运营,市、县根据扶贫项目资产特点、类型,明确产权主体管护责任,完善多形式、多层次、多样化的管护模式。七是规范收益分配使用,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分配管理坚持制度和方案并重,收益主要用于脱贫群众增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实现乡村振兴等,重点体现精准扶持和差异化扶持。八是严格项目资产处置。扶贫项目资产运行不良、无法使用或达到使用年限等确需处置的,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并履行相应审批手续进行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国有和集体扶贫项目资产。

第五部分:有关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加强工作调度,三是加强信息建设,四是强化监督管理。

项目推进实施方案(篇10)

为贯彻落实****关于“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及省、市、县关于开展“厕所革命”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厕所革命”,补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按照“政府引导、农民主体、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先规划后实施、先申报后考核验收再奖补”的原则,实施整村推进,抓好集中建设,争取上级专项奖补投入。

二、主要目标

根据上级任务分配,XX年XX乡改厕任务XX户,遵行先易后难,整村推进的原则,确认全乡XX年改厕整村推进村为XX村,上述整村推进村到年底卫生厕所普及率要达85%。

三、 改造范围

农村无厕所户和未达到农村卫生厕所标准的简易厕所。

四、资金补助

户厕改造省级奖补资金XX元/户,建议进行分类补助:

第一类:改造一户含卫生间、化粪池的卫生厕所补助XX元/户;第二类:配套新建一个1.5m3的三格化粪池,补助XX元/户,配套新建一个2m3的三格化粪池补助XX元/户;第三类:维修改造一户原有卫生间,化粪池基本配套的厕所补贴XX元/户。

五、实施要求

(一)

严格改造标准。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应该按照国家《农村户厕卫生规范》(6B19379-2012)、《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6B7959-2012)实施,农村户厕以“十有”为主要内容,即室内有门窗、有房顶、有地坪、有平整墙面、有一人高、有蹲便器或坐便器、有水冲、有纸篓、有标牌、室外有无害化处理设施。室外粪污无害化处理重点推广三格化粪池模式,第一格为一级厌氧发酵池,第二格为二级厌氧发酵池,第三格为好氧发酵池;在集镇社县,有条件的统一接入集镇污水管网,进行集中处理。

(二)理顺实施流程。按照“统一设计、统一采购、统一施工、统一验收”的“四个一”要求实施。乡村两级负责摸清底子,建立台账;县农村改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招标采购厕具、设施,统一技术标准;施工、安装工程以为单位统一组织;厕改完成后,由乡组织初验后上报县级验收。

(三)明确责任主体。第一类厕所改造由农户申报,村、乡签字认可,农业农村局审核后由农户自行组织实施;第二类厕所改造由乡或村负责组织,乡为责任主体,具体负责实施辖县内的改厕工作,村民作为受益主体,应积极主动参与改厕工作;第三类厕所改造由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实施。

(四)确保工程质量。乡负责加强工程施工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科学降低改厕成本。

六、XX年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XX年7月中旬)

1.建立机制。乡党委、政府制定切实可行的改厕方案,成立相应机构,明确人员,负责指导、督办、检查厕改工作,推进各项具体工作。

2.调查摸底。以村为单位,调查摸底农村户厕现状,掌握建设数量,并分别以户、村为单位建立台账。

3.宣传培训。通过村民大会、张贴宣传标语、“村村响”广播、户外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全覆盖开展“厕所革命”宣传,营造厕改氛围。通过外出学习考察,召开专题培训会等形式,组织村干部、施工人员进行专题学习,重点普及无害化卫生厕所基本常识、建设标准、技术规范、模式选择等知识,确保厕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掌握技术,规范施工。

(二)全面推进(XX年8—10月)

改厕整村推进村全力推进改厕工作,着力构建县、乡、村三级联动,集中力量打好“厕所革命”攻坚战。

(五)考评验收(XX年11—12月)

项目村完成改厕任务后,向乡申报验收,乡对项目村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向县农村改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复核资料,县农村改厕工作领导办公室进行验收,验收结果作为奖补的重要依据。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乡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开展农村“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乡农村改厕工作的协调指挥、调查调度、监督考核等日常事务。

(二)强化资金保障。根据预算,采取五个一点解决“厕所革命”资金保障问题,即财政配套一点、项目整合一点、工作组投入一点、乡村投入一点、农户自筹一点(投工投劳)确保改厕顺利进行。

(三)严格督导考核。乡农村改厕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厕所施工质量的巡查与指导,重点把好“四关”:一是严把材料、产品质量关。要保留好相关厂家资质、产品合格证明等复印件,做好备案。二是严把施工关。厕所改建必须由经过培训的施工人员或有实力的施工队伍承担,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责任制。施工人员或队伍要承担一定期限的保修和返修责任,确保厕所质量和使用寿命。三是严把农户签字关。改厕后,由农户对施工质量进行签字确认,农户不满意的由施工方整改。农户签字后,农户厕改登记表以村为单位存档保管。四是严把资金监管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厕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在申报验收、复核奖补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虚报冒领的,一经查实,上报纪委进行严肃处理。

项目推进实施方案(篇11)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乡村振兴局省农办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函〔2021〕67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乡村振兴局市农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六盘水府办函〔2021〕43号)精神,为规范和加强全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防止资产闲置和损失浪费,持续发挥扶贫项目资产效益,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提供更好保障,根据中央、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结合钟山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依法依规,突出扶贫特性,充分考虑扶贫项目资产受益群众的特殊性,资产权属和收益权尽量下沉,充分调动受益群众的积极性;坚持权责明确,实施分类管理,根据不同类别扶贫项目资产属性,落实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坚持规范运营,提高管护效益;坚持公开透明,引导群众参与的原则,严格落实公示制度,提高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和运营的透明度。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框架下,按照现有资产管理制度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要求,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产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防止扶贫项目资产闲置和损失浪费,确保扶贫项目资产稳定良性运转、经营性资产不流失或不被侵占、公益性资产持续发挥作用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提供更好保障。

(二)工作目标

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扶贫资金及后续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投入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全面摸清资产底数建立台账,科学界定产权归属,分类管理,合理纳入村集体资产管理体系或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明确扶贫项目资产的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处置权、监督权等,有效解决扶贫项目资产“属于谁、谁来管、如何管”和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属于谁、谁来分、如何分”等问题,防止扶贫项目资产闲置和损失浪费,确保扶贫项目资产稳定良性运转、持续发辉效益。

(三)基本原则

1.依法依规,突出益贫特性。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在现有制度框架下,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相衔接,遵循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及行业管理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扶贫项目资产受益群体的特殊性,资产权属和收益权原则上下放到镇(乡、街道)和村(社区),充实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充分调动村级经济发展的积极性。

2.权责明晰,实施分类管理。按照产权归属落实后续管理责任,扶贫项目资产由区人民政府负责统筹。根据资产属性不同,公益性资产遵循“谁管理,谁维护”的原则,经营性资产遵循“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到户类项目资产遵循“谁所有、谁维护”的原则,对扶贫资产进行日常管护。按资金来源,主管部门负主要监管责任,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履行业务指导责任。注重发挥村级组织作用,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

3.规范运营,提高管护效益。在权属明晰化基础上,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及时做好移交工作,进一步健全规范扶贫项目资产登记备案、运营维护、收益分配、资产处置和监督管理等制度体系,确保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公益性资产高效运转,提高扶贫项目资产管护效益。

4.公开透明,引导群众参与。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提高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和运营透明度。充分发挥脱贫群众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切实保障脱贫群众对扶贫项目资产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

(四)资产管理范围

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使用各级财政资金(主要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脱贫县涉农整合资金、易地扶贫搬迁资金、通村通组路及产业路等财政贴息资金、农村饮水安全资金、教育扶贫资金、医疗扶贫资金等)、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定点帮扶资金等投入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纳入管理范围,按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进行管理。

1.经营性资产主要为具有经营性质的产业就业类固定资产及权益性资产(包括农林业产业基地、生产加工设施、经营性旅游服务设施、经营性电商服务设施、经营性基础设施、光伏电站等固定资产,以及直接投入资金到市场经营主体形成的股权、债权等权益性资产)。

2.公益性资产主要为公益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类固定资产等(包括通村和通组公路、产业路等道路交通设施,农村水利及安全饮水设施,教育、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卫生健康、供电等公益性基础设施)。

3.到户类资产主要为通过财政补助等形式支持脱贫户发展所形成的生物性资产或固定资产等。

二、主要措施

(一)全面摸清扶贫项目资产底数。遵循“谁主管、谁排查”的原则,区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联合镇(乡、街道),结合本部门实施的扶贫项目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做到应统计尽统计,确保2021年11月30日前全面摸底排查完党的十八大以来使用各级财政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社会捐赠资金等投入扶贫建设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按照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到户类资产分类管理。其中衔接资金(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定点帮扶资金等项目资产区乡村振兴局负责清理排查;脱贫县涉农整合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等项目资产由资金整合后的项目主管部门及地方债券资金相应的行业主管部门清理排查,财政部门负责指导;易地扶贫搬迁资金项目资产由区生态移民局负责清理排查;通村通组路及产业路等财政贴息资金项目资产由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清理排查;农村饮水安全资金项目资产由区水务局负责清理排查;教育扶贫资金项目资产由区教育局负责清理排查;医疗扶贫资金项目资产由区卫健局负责清理排查;发展改革、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林业、民族宗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供电、能源等其他渠道投入脱贫攻坚资金项目资产由相应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清理排查。  

1.经营性资产主要摸排农林业产业基地、农业生产加工设施、经营性旅游扶贫服务设施、经营性农村电商服务设施、光伏扶贫电站、扶贫车间等固定资产以及扶贫资金直接投入市场经营主体形成的股权、债权等权益性资产。

2.公益性资产主要摸排通村和通组公路、产业路等道路交通设施,农村水利及安全饮水设施,农村教育、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卫生健康、供电等公益性基础设施。

3.到户类资产主要摸排通过财政补助等形式支持贫困农户发展的种养殖产业基地、家庭农场、手工作坊等,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等。

(二)明确项目资产权属和移交。结合农村集休产权制度改革,按照“谁资金、谁移交、谁确权”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稳妥推进符合条件的扶贫项目资产一次性确权到位。进行确权后,确权部门及时将确权登记表报区乡村振兴局备案,并同步做好资产移交,并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系或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明确扶贫资产的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处置权及监督权等。对易持扶贫搬迁安置住房等属于不动产的,依法办理确权登记。

1.到户类资产:原则上不用确权和移交,由农户自行管理。

2.公益性资产:项目建成后,按照项目资金批复单位、实施单位和项目所在地共同协商的原则,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按照行业相关要求进行确权和管理。

3.经营性资产:一是单独到村实施的项目形成的扶贫资产,尽可能明确权属到获得收益的个人、村集体经济组织;难以明确到个人的扶贫项目资产,原则上应明确到村集体经济组织,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范围,并按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有序推进股份合作制改革。二是跨村实施的项目形成的扶贫资产,按投资比例确定所有权比例,由镇(乡、街道)召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所有权归属事宜,在项目所在村(社区)和镇(乡、街道)政府所在地公示无异议后,镇(乡、街道)政府向所有权村(社区)发放确权证书,报区乡村振兴局备案,产权归属村集体。三是由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跨乡镇实施的项目形成的扶贫资产,由区级行业主管部门按投资比例界定或事先约定各村(社区)的所有权,在项目所在村(社区)和镇(乡、街道)政府所在地公示无异议后,向所有权村(社区)发放确权证书,报区乡村振兴局备案,产权归属村集体。由平台公司实施的项目形成的资产,由区级人民政府确定所有权,属于国有资产的纳入国有资产管理,属于村集体的纳入村集体资产管理。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结束后,项目实施单位向资产所有权单位移交相关项目建设档案资料(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项目档案资料可由原项目实施单位保管,但要在移交清单中注明项目档案资料所在单位),权属归村集体的扶贫资产档案由所在地的镇(乡、街道)统一管理。项目实施单位与资产所有权单位签订扶贫项目资产移交管护协议,填写扶贫项目资产移交清单,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三)落实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责任。按照“区级统管、镇乡监管、村级直管、群众监督”的原则,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监督管理。区乡村振兴局负责会同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等部门统筹协调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各项工作。区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统筹指导和督促镇乡抓好本行业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相关工作。区级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管理”的原则,根据行业领域资产管理制度和规定,履行行业监管职责;负责本行业实施的扶贫项目资产进行摸底、科学界定资产权属及移交,负责指导扶贫项目资产所有权人进行资产信息登记、建立资产管理台账等工作,并将管理台账报区乡村振兴局备案。镇(乡、街道)负责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运营的日常监管。村集体负责担负起对确权到村(社区)扶贫项目资产的直接管理责任。

(四)分类登记项目资产信息。在确定扶贫项目资产权属的基础上,按照经营性、公益性、到户类资产分别分类登记造册(三本台账),建立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台账,登记内容主要包括资产名称、类别、购建时间、数量、单位、原始价值、资金来源、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收益权人、收益分配及资产处置等信息。扶贫项目资产状况发生变动的及时记录增减变动情况,做到内容无遗漏、数据无差错。

(五)规范项目资产管护运营。扶贫项目资产登记确权后,根据扶贫项目资产特点,明确项目资产管护主体责任,建立相应后续管护制度,明确具体责任人,落实管护责任。引导受益主体参与管护,鼓励各地探索多形式、多层次、多样化的管护模式。

1.到户类资产由农户自行管护,村支两委、驻村工作队、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和帮扶,使到户类资产更好发挥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的作用。

2.公益性资产要加强后续管护,完善管护标准和规范,由相应的产权主体落实管护责任人和管护经费。未确权给村集体的,如农村教育、卫生健康、供电、文化广电旅游等设备设施,由相应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行业标准落实管护责任人和管护经费。管护力量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和边缘户参与管护。属于村集体的公益性资产管护经费,可由村集体经营收益、地方财政资金统筹解决。对供水系统等易损耗、易损坏的公益性资产落实受益者责任,引导其参与管护,自觉缴纳有偿服务和产品的费用。其他未明确事项,可参照《钟山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意见(试行)》执行。

3.经营性资产要加强运营管理,注意风险防控,完善运营方案。明确运营主体,可采取承包、托管、租赁、合作等方式落实运营主体,确定经营方式和期限,明确运营各方权利义务,注重风险防控。确权到村集体的要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由村集体提出运营方案,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镇(乡、街道)政府或区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合规性审查,并公示公告后,由所有权人与经营者签订合同(协议)。经营方式的确定和变更,应通过民主决策等程序确定并报上级备案。区级统筹的扶贫项目资产,原则上由区级明确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部门经营,经营方案提请区级人民政府审议决定。属于国有资产的,由相关行业部门或镇(乡、街道)政府按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执行。鼓励各相关区直单位和镇(乡、街道)探索扶贫项目资产量化入股参与“三变”运营模式,多渠道增加农户资产性收益,可根据实际,成立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公司,实行集中统一管护运营,管护经费根据运营方案原则上从经营收益中列支。

(六)规范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分配使用。发挥扶贫项目资产的功能,收益分配以有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为前提。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分配按照现有资产管理制度实施,严禁新的简单发钱发物和一分了之。属于村(社区)集体收益的,由村(社区)委会按照“村(社区)集体提方案、乡镇审批、县级备案”的流程,履行民主决策和公告公示等相关程序后进行分配。原则上村集体资产收益的20%作为壮大村集体经济公益金,80%以上主要用于防止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以及其他困难群体返贫致贫;扶贫项目资产运营管护、村级公益事业等方面。并结合个人家庭卫生、村庄整治等体现差异化分配,激励村民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树立乡村文明新风尚。对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在村(社区)内提供保洁保绿、公共设施维护、执勤值班等公益性岗位鼓励参加劳动取得收益,杜绝养懒汉和等靠要;对无劳动能力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重大困难户,根据家庭状况,履行相关程序后收益以分红的方式发放到户。属于镇(乡、街道)收益的,由镇(乡、街道)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确定分配方案,报区乡村振兴局备案。属于国有资产的,收益分配使用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按照《贵州省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实施办法》执行。制度未予明确规定的,应通过民主决策程序进行收益分配。

(七)依规处置扶贫项目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集体和国有扶贫项目资产。确需处置的,应严格按照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进行规范处置。属于村(社区)集休的扶贫项目资产处置由村(社区)民主决策经镇(乡、街道)审核,报主管部门审批,审批结果及时公开。对金额小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扶贫项目资产,经公示无异议后简化程序处置。对以个人、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名义入股或参股企业等经营主体的,应明确股权的退出办法和处置方式。属于村(社区)集休资产的处置收入应重新安排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产业振兴,不得分配给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长期闲置、效益差甚至亏损的扶贫资产,或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扶贫项目资产损毁的,应由县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专项报告等评估证明文件,按规定予以核销。因人为因素造成资产损毁的,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乡镇(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征求群众意见,邀请专业人员对该资产进行分析评估,该利用的重新启动使用,不能利用的依法依规报废拍卖;国有扶贫项目资产处置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因人为因素造成资产损毁的,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强化公示公告。区、镇(乡、街道)年终在区人民政府网站、镇(乡、街道)公示告栏上向社会公布扶贫资产运行情况及财政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镇(乡、街道)、村(社区)两级年终对扶贫资产和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产业项目收益金扶持对象、收益分配及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充分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各扶贫资产所在自然村、组要利用广播、标语、黑板报等形式,对扶贫资产管护的重要性进行宣传,提高村民对资产管护的自觉性。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镇(乡、街道)、区属平台公司和村(社区)务必高度重视,把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实施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部署落实。乡村振兴、农业农村、财政、教育、卫生健康、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发展改革、交通运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移民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分工明确管理责任,密切配合,共同将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督导指导。区乡村振兴局、区农业农村局和区财政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经营性扶贫资产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产业项目利益联结运行情况进行督导,加强对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相关工作的督导,将扶贫项目资产纳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实时管理,及时录入和更新扶贫项目资产信息台账。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村公示栏等,严格落实公示制度,及时公布扶贫项目资产运营、收益分配、处置等情况。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监事会等监督作用,确保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在阳光下运行。经营性扶贫资产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产业收益资金使用管理接受纪委监委、审计、财政等部门检查与监督。市场经营主体要按照合同确定的时间按时足额兑现分红资金、利息和租金。区相关部门和镇(乡、街道)负责监督市场经营主体及时兑现收益资金,未及时足额兑现收益资金的,由项目实施单位依法收回经营主体使用的扶贫资金,并追偿损失。对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中发现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侵占套取、损坏损毁、挥霍浪费、非法占用、违规处置等问题,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造成扶贫项目资产流失损失的责令赔偿,并从严惩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将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纳入财政扶贫资金绩效管理,作为年度后评估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强化安排部署。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按照安排部署、摸底排查、确权移交等阶段有序开展。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扶贫项目资产的清理排查和登记,对扶贫项目资产进行台账管理;12月31日前对摸底登记的扶贫项目资产进行分类,确定权属,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理顺各方关系。

(四)做好经验总结和推广。各行业主管部门和镇(乡、街道)要及时总结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情况,大力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每年向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篇典型事迹材料。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向上推送和通过微信公众、媒体报道等方式,努力营造社会广泛参与,群众积极支持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良好氛围。

项目推进实施方案(篇12)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十四五”期间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步伐,积极推进农村户厕改造,确保农村厕所改造质量,全面提升我乡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的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按照“一管二改三建四满意”的总体思路,创新厕所管理机制,充分运用市场化机制及现代技术加强厕所监督管理完善厕所规划,实施厕所新建、改建提升工程,保障新建、改建厕所用地需求,加大家庭卫生间的改造力度,着力解决农村厕所数量不足、卫生较差、布局不合理、管理缺失等问题,全面改善我乡人居环境,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

二、工作目标

1.积极推进农村户厕改造。坚持慎重、稳妥、有序原则,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农村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相配套,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相结合,根据村庄规划布局大力推进农村室内水冲式厕所改造建设,逐步消除露天早厕。20-年全乡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1%以上,计划建设三格式化粪池水冲式厕所810户。根据《宁夏农村厕所建设技术指导意见》(农居办发〔20-〕3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厕所改造项目考核验收办法》(宁农居办发〔20-〕9号)精神,室内水冲式厕所通过农户自建、乡镇统建两种方式建设,对验收合格的水冲式改厕户,拆除室外早厕,切实提高卫生厕所使用率。成立蒋正春同志任组长,王建明、金笛同志任副组长,王瑞悌同志及各村党支部书记任成员的常信乡改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乡改厕指导技术和督查考核。

2.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由各村具体进行实施“厕所革命”整村推进,针对各村完成常住人ロ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1%以上后,统一兑现整村推进项目资金,重点用于厕所建设与管理,主要包括粪污收集、存储运输、资源化利用及后期管护能力提升等方面设备投入。20-年我乡计划完成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的有-村。

三、建设及补助标准

1.户厕改造: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厕所改造项目考核验收办法》(宁农居办发〔20-〕9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对改厕户数在50户以下规模小或分散村庄实施单户式厕改工程,由各村根据农户意愿和实际情况实施户改厕工程,采用农户自建或乡镇统建两种方式。在房屋外部或自有院内建设改造水冲式厕所,白色陶瓷或不锈钢节水型便器,2.0立方米以上三格式化粪池,做好冬季保暖措施,防止冻裂;在室内改造水冲式厕所,水冲式独立卫生间,白色陶瓷或不锈钢节水型便器,2.0立方米以上三格式化池。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水冲式厕所改造所需的给水管道、便器、地漏、室内地面破除及恢复、排水管道、三格式化粪池(2.0立方米且全部在自治区名录里的产品)隔断(农户自筹)等设施,不含墙面砖、吊顶、洗脸盆等设施。

三格式补助标准:由乡政府统一招标对农户厕所进行建设改造,改造后符合标准且农户在室内做好隔断,通过县级验收后,根据合同约定按3300元/户标准进行以奖代补。

2.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根据农业农村局相关要求,每个行政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1%以上,每村奖补5.5万元,根据实际奖补情况,补完为止。

四、质量要求

“厕所革命”涉及的工程任务,必须公开招标,确定工程监理机构,严格按照国家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组织施工,明确项目投资额度、工程规模、技术标准、完成数量、质量和工期等内容。强化农村改厕质量管理,建立投诉服务制度,健全后续运维机制,确保厕所改造改一个,成一个用一个,一年四季都能用。

1.产品要求。按照宁夏农村户厕改厕验收要求,所使用格式化粪池应有生产合格证和产品检测合格证明并在自治区所定名录中。化粪池外观应完整,无破损、无裂缝,各组件配套齐全;三格式化粪池池壁和隔间无渗漏;化粪池隔板应坚固,无破碎、变形;三格式化粪池第一和第二格间上三分之一的“气室”应联通,第一格上设排气孔,外接排气管,第三格应设排水装置,无排气口的为不合格;化粪池窨井盖应牢固、安全,质地坚韧,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有质量检测合格证;除玻璃钢化粪池外,其它望料化粪池隔板间要有横向支撑;化粪池容积>2立方米,化粪池壁厚(加筋)>7mm。

2.抽检要求。化粪池产品质量监管应由招标单位及所聘监理机构负责。在产品使用前,为防止企业提供的产品以次充好,乡政府监督招标单位管控产品质量,由监理机构对中标企业产品按生产批次抽样检验,每2个月应抽检一次,同批次产品抽检过后,不再重复抽检,监理机构必须备案产品批号和检测结果。抽检主要包括化类池质量、材质等,并进行闭水试验,确保化粪池的密闭性。

每批次抽检方法和认定原则:供应量小于2000个的,随机抽取2-3个产品,供应量大于2000个的,每増加1000个产品,应增加1个抽检样。所检产品有1个不合格,视为该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得使用该批次产品。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乡政府成立改厕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乡长任副组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及各村党支部书记任成员。各村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工作体系,制定专人负责改厕工作,将改厕任务分解到社、到户,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倒排进度、挂图作战,确保农村“厕所革命”抓出成效。

2.细化工作方案。各村要明确建设地点、建设标准、完成时限等,所有建设内容要求5月5日全面启动建设,9月底前完成,10月底前完成验收工作。各村要严格按照验收要求,完善资料,按照一户一档要求做好档案整理工作,确保通过银川市第三方和自治区验收。

3.强化督查考核。把厕所建设和管理纳入乡党委政府对各村综合考核,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厕所建设管理工作的全程监督,及时通报厕所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厕所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项目推进实施方案(篇13)

***会后勤接待工作实施方案模板

为做好****会*的后勤保障和礼宾接待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机构及工作职责

成立***后勤接待指挥部,由****同志任指挥长,***同志任副指挥长,指挥部下设工作组,分别由****等同志任组长。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 副组长:**** 工作职责及责任人:

1.负责制定后勤接待工作实施方案(责任人:***); 2.负责做好本委各工作组、各成员的总协调(责任人:**); 3.负责汇总嘉宾信息,及时报送大会组委会、委指挥部领导,分送各工作组(责任人:**);

4.负责提前选定、准备礼品(责任人:**);

5.负责嘉宾及工作人员各种证件、资料的领取和发放;负责车辆通行证及其它后勤保障物资的落实(责任人:***);

6.负责落实我委自备车辆租赁、借用等有关工作(责任人:***); 7.负责会议期间嘉宾及工作人员用车的调度指挥,包括大会统一安排之外的考察等用车需求、工作人员用车需求;负责与大会礼宾接待组对接,落实重要嘉宾接送车辆(责任人:***);

8.负责落实工作人员用餐(责任人:**)。

(二)嘉宾联络组 组 长:** 副组长:** 工作职责及责任人:

1.负责汇总重要嘉宾行程,并安排“一对一”委领导、联络员提醒、引导(责任人:**);

2.负责全程陪同重要嘉宾,做好接送机、入住酒店、出席活动的提醒、引导;(责任人:“一对一”联络员,名单附后);

3.负责未列入“一对一”接待范围的嘉宾的总联络,对接落实接送车辆、住宿酒店,领取、发放有关资料等(责任人:**);

4、负责礼品及会议手册的发放,负责准备嘉宾雨具(责任人:**、“一对一”联络员)。

(三)酒店服务组 组 长:*** 副组长:*** 工作职责及责任人:

1.负责提前预订酒店,落实**、**工作人员及本委工作人员住宿(责任人:**);

2.负责入住嘉宾报到有关事宜(责任人:**);

3.按照大会酒店服务组统一安排,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并按照实际工作要求进行演练和测试,熟悉酒店及入住嘉宾的相关信息(责任人:**);

4.负责统计汇总嘉宾抵、离酒店信息,并及时提交综合协调组(责任人:**)。 (四)机场服务组 组 长:** 副组长:** 工作职责及责任人:

1.负责掌握嘉宾航班信息,提前通知综合协调组、酒店服务组及相关“一对一”联络人(责任人:**);

2.负责与大会机场服务组对接,做好嘉宾贵宾通道通行、乘机手续办理、行李托运等接、送机事宜及安排嘉宾、工作人员餐饮等(责任人:**);

(五)宴会服务组 组 长:** 副组长:** 工作职责及责任人:

1.负责制定详细宴会方案,与办公厅对接,落实拟参加宴请市领导名单;负责与酒店方对接,提前做好宴请现场各项准备工作,包括菜单审定、座牌订制、座次安排等(责任人:**);

2.负责对接公安、质监、卫生等部门,做好宴请场所的安保、卫生、急救等后勤保障。(责任人:**)

3.负责落实出席宴请的嘉宾名单,负责安排专人提醒、引导嘉宾及领导出席。(责任人:**)

4.负责撰写宴会领导致辞。(责任人:**) (六)考察服务组 组 长:** 副组长:** 工作职责及责任人:

1.负责对接落实生态文明示范点考察有关事宜,做好嘉宾行程安排(责任人:**);

2.负责汇总大会统一安排之外的嘉宾考察等信息,制定工作方案,并提前通知相关工作组及“一对一”联络员(责任人:**);

3.负责做好参会嘉宾会议期间及会后考察服务工作;负责对接公安、交管等部门,做好嘉宾考察地点安保、行车线路保畅等工作(责任人:**);

4.负责嘉宾在筑期间其他活动的安排。(责任人:**)。 (七)资料信息组 组 长:** 副组长:** 工作职责及责任人:

1.负责编印参会嘉宾会议手册及手提袋(责任人:**);

2.负责编发嘉宾抵筑后慰问短信;负责大会结束后,嘉宾感谢信的编制及寄发(责任人:**、“一对一”联络员)。

(八)应急保障组 组 长:** 副组长:** 工作职责及责任人:

1.负责督促协调***制气股份有限公司确保年会期间煤气正常生产(责任人:**); 2.负责协调**供电局做好年会期间会场、嘉宾住地及***的供电保障工作(责任人:**);

3.负责督促通信企业做好年会期间通信通信保障工作,确保年会期间电话及网络通畅(责任人:**)。

二、工作要求

1.指挥部负责参会嘉宾后勤接待工作的统筹协调,调集全委所有力量参与后勤接待。全委领导干部职工应当服从指挥部统一调度指挥。

2.综合协调组作为指挥部的枢纽,负责制定后勤接待工作实施方案;负责各类相关信息的汇总、整理、上报;负责指挥部各项指令的传达;负责住房、车辆及其他物资的统一调配。

3.各工作组按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原则,根据任务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4.实行重大事项通报制度,各工作组按照“事前请示,事后报告,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对市组委会的重要指示和工作安排、接待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及其它重大事项,要及时通报指挥部办公室及相关工作组。

5.工作人员着装要规范、得体,接待嘉宾要热情、有礼,“一对一”联络员要熟知贵阳市情、经济发展情况以及生态文明年会的基本情况。

6.各工作组要积极与负责展洽会、生态工业与可持续发展国际论坛、ICT产业创新论坛的联络员对接,及时掌握嘉宾信息及需求动态。

指挥部联络电话:***(电话****) 大会组委会联络员:**(电话****)

会议活动实施方案

会议系统实施方案(共8篇)

民主评议实施方案

大会实施方案

班会实施方案

项目推进实施方案(篇14)

为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深入开展“幸福乡村”活动,进一步提升农村治理与服务水平,完善公共服务功能,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关于下达20##年度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桂农厅发)精神,结合自治区、桂林市及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农村“厕所革命”工作有关部署和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批示要求,紧扣“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深化农村厕所革命,不断丰富公厕功能,完善公厕布局,提升公厕标准;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造,实现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全覆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决胜全面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以推进农村公厕合理布局、缓解重点乡村区域入厕难题、提升农村公厕管理服务水平、户用厕所改造提升为目标,根据不同区域的公共厕所服务半径不同,科学规划布点,充分利用其周边空间,实现“布局科学、数量达标、标准统一、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群众满意”目标,总体完成户用厕所改造300户,完成整村推进2个行政村厕所革命,完成300户以上自然屯公厕3个,完成农村集贸市场公厕2个。

三、补助标准

(一)300户以上自然屯公厕建设补助标准为10万元/座。

(二)农村集贸市场公厕改造补助标准为10万元/座。

(三)整村推进户用厕所改造以各户实际改造内容进行补助,由县农业农村局和相关乡镇做好具体“一户一策”实施内容。新建部分由改造建设户自行选定采用玻璃钢等材料的成套设备或砖砌容积不小于3.5立方米的三格化粪池。购买成套设备的每户补助不超过1000元(按实际型号核算);新建砖砌容积不小于3.5立方米的三格化粪池的每户补助1500元;维修化粪池或改造过粪管等维修性改造补助每户不超过500元(按实际工作量核算)。新建容积不小于8立方米的沼气池每户补助3100元;维修或改造沼气池每户补助不超过1000元(按实际工作量核算)。建设多户共用型集中处理终端和资源化利用设施的另行研究规定。

四、改造任务和标准

(一)2020年8月前完成3座300户以上自然屯公厕建设。(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负责落实具体实施自然屯及建设标准并牵头组织实施、验收及相关工作。配合单位:各乡镇,)。

(二)2020年8月前完成2座农村集贸市场公厕改造。(牵头单位:县市场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落实具体乡镇集贸点及改造标准并牵头组织实施、验收及相关工作;配合单位:各乡镇)。

(三)2020年8月前完成户厕改造300户,重点在2个行政村以“整村推进”的方式实施,户数达不到要求的另选其他村屯实施。(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负责落实具体实施村屯及建设标准并牵头组织实施、验收及相关工作。配合单位:各乡镇)。

(四)户用厕所改造重点在后端处理,建设(改造)厕所粪污后端处理设施(厕所内部部分由农户自行负责建设和改造),可以通过新建或改造(维修)化粪池、沼气池的方式进行。以行政村为,整体规划,整体组织发动,同步建立健全后期管护机制,持续稳定解决农村粪便、污水问题,有条件的实现粪污一体化集中处理。后端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要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设计和建设粪污后端集中处理设施时,应当就近给准备新改新建房屋或厕所的农户埋设预留管道接口,让其在以后便于接入集中处理系统,所有新建池要求所选位置应避免车轧,确保安全;禁止在水体周边建造厕所或将粪液直接排入水体(鱼塘、河流、沟渠、水库等),防止生活水源、水质被污染;容积足够;有盖板、有清渣口,严防渗漏和粪便裸露产生二次污染。

全县户厕改造以“整村推进”的形式开展,实施“整村推进”的村屯在项目完成后需达到“95%以上的农户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的标准。具体实施户及“一户一策”由县农业农村局与相关乡镇共同落实,全县须完成300户,可多不可少。

五、工作要求

(一)各牵头部门、各乡镇要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具体负责人,积极发动群众,落实建设、改造对象户,加快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工作。牵头单位负责统筹协调项目的推进实施和验收迎检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接财政部门落实项目资金,各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方案的各项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强化项目监管,严把工程质量关和项目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项目建设在2019年12月31日前全部开工,2020年8月底全部完工。

(二)有任务的乡镇要加强对农村“厕所革命”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宣传动员、任务分解等工作。在任务分解到户时,要进行充分的调研和论证,按照先易后难、精准实施的原则,确保项目建设科学合理、切合实际。

(三)牵头单位及有任务的乡镇对农村“厕所革命”工作进展情况实行建设进度季报制度,于2019年12月、2020年3月、2020年6月、2020年8月当月30日前报送项目进展情况进度表至县农业农村局,以便汇总后上报。

项目推进实施方案(篇15)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扶贫项目资产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中的重要作用,全面加强和规范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进一步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发挥长期带贫益贫效益,有效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保障扶贫项目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落实书记在市调研时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始终坚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立足乡村振兴新形势、新要求,全面梳理盘点我县十八大以来投入各类资金形成的扶贫资产,扎实推动扶贫资产提质增效,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全面摸的十八大以来扶贫资产底数,对扶贫资产所有权一次确权到位,并纳入国有资产及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系,明确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分配权、处置权、监督权等,提高资产收益,实现保值增值;解决扶贫资产底数不清晰、管理制度不健全、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扶贫资产运行不高效、资产损失甚至流失等问题;建立健全产权明晰、权责明确、主体具体、运营高效、管理规范、操作精准的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确保资产不流失、权益不悬空、监管不断线,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三、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群众参与。按照县级统一安排,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协同相关部门开展扶贫资产的摸底、登记、确权工作,引导贫困群众参与扶贫资产的管理、监督,确保扶贫资产长期有效发挥效益。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立足本乡(镇)、本部门资源和基础条件,稳步开展扶贫资产清产核资、登记确权、监督管理等工作,针对不同扶贫资产类型,采取相应的经营和管理模式,做到科学管理。

——安全高效,防范风险。加强扶贫资产风险管控,防范资产闲置、流失、损失、浪费等问题,确保扶贫资产保值增值,提高扶贫资产整体运行绩效,充分发挥带农益农作用。

——公开透明,接受监督。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对扶贫资产确权、运营、后续管理及收益分配等,实行全过程公告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健全制度,规范运行。建立健全扶贫资产管理制度体系,优化工作流程,创新管理机制,优化利益联结机制,确保扶贫资产规范有序运行。

四、操作指南

(一)资产分类。扶贫资产是指党的十八大以来使用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财政资金、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用于脱贫攻坚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行业帮扶资金、金融扶贫资金、社会帮扶资金等投入扶贫领域形成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含资产收益)、易地扶贫搬迁以及捐建捐赠的扶贫项目资产等,全部纳入管理范围。

扶贫项目资产按属性分类,可分为公益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

公益性资产主要为公益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类固定资产等,包括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卫、体育、环保、广播电视、道路交通、供水饮水、电子商务、污水处理、公共照明、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配套公共服务、公益林、农田水利等方面形成的扶贫资产。要建立相应的后续管护制度,明确管理主体,落实管护责任,确保正常运行、持续发挥作用。属行业部门管护的,由相关行业部门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属乡(镇)管护的,由乡(镇)明确责任人。属村集体管护的,由村集体落实具体管理责任人,管护力量不足的可通过公益岗位等办法,优先聘请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参与管护。公益性资产管护经费可由村集体经营收益、县财政资金统筹解决。

经营性资产主要为具有经营性质的产业就业类项目固定资产及权益性资产等,包括用于经营的房屋、厂房、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旅游电商服务设施、仓储物流设施、村级光伏电站、村集体兴办的企业(产业基地)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股权资产、债权资产)、无形资产等。要明晰产权关系,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确保持续有效发挥效益,对长期闲置的要进行盘活使用,对合同协议签订不规范的要规范完善,对亏损或效益不佳的要改善经营方式、提升管理能力和盈利水平。

经营性资产所有者直接经营扶贫项目资产的,在明确经营责任和经营目标的前提下,自行对资产进行运营管护;经营性资产采取托管、租赁、合作等方式经营的,依法、依规、依责确定实施主体。资产所有者必须与经营主体之间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收益、期限、运行费用、风险承担、管护责任、帮扶责任等事项在合同中进行约定。管护经费根据运营方案及合同约定原则上从经营收益中列支。

到户类资产主要为通过财政补助等形式帮助贫困户发展所形成的生物性资产或固定资产等,包括户用光伏、易地搬迁安置住房、个户安全饮水设施(如人工井)、设备、圈舍、农机具等。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和运营,确保所联结脱贫人口的权益和收益。相关部门要做好技术指导和后续帮扶。

(二)资产确权。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原则上按照项目报账结果作为入账依据。

扶贫项目资产确权按照有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利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利于资产运营管理、有利于资产长期可持续高效发挥效益的原则,合理界定扶贫项目资产权属。

投入到户项目形成的资产归项目受益户所有,所有权确权到农户;投入到村项目形成的资产所有权确权到村;跨村投入形成的资产,所有权按投资比例确权到村;投入到乡(镇)项目形成的资产所有权确权到乡(镇)。教育、卫生、民政、电信等领域投入和跨乡(镇)实施项目形成的资产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要求,产权原则上属于国有资产,由县财政部门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负责管理。各行业部门对资产管理工作已出台相关规定的,按照各行业部门规定执行。

经营性资产,根据资金来源、受益范围、管理需要等明确权属,尽可能明确到获得收益的个人、村集体经济组织等。难以明确到个人的扶贫项目资产,原则上应明确到村集体经济组织,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范围。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独立实施的,产权确权到村;与市场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股份公司等)合作实施的(包含资产收益),按照合作时签订的合同约定和资金投入主体进行确权,同时注重形成物化资产;采取租赁或发包的方式与市场经营主体合作的,产权确权到出租方或发包方。

扶贫项目资产由多个村投入形成的,按照资金投入占比确权到村;由乡(镇)统一组织实施的,确权到乡(镇);由县级统筹建设实施的,确权到相应的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如光伏扶贫集中电站、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的扶贫车间及可供出租的房屋、商铺等。

到户类资产,支持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发展、生活条件改善形成的资产等,全部确权到户。

(三)资产登记。各部门、各乡(镇)在确定扶贫项目资产权属的基础上,资产所有者要按照移交清单或其他证明资料,对本区城内已经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逐一登记造册。

扶贫项目资产登记按年度分级分类分项登记造册。县、乡(镇)、村要分别对本级区域内的所有扶贫项目资产按照公益性、经营性、到户类分类,对照明细清单分年度逐条逐项登记造册,建立真实、合法、准确、完整、统一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台账。对于同一项目分年度实施(如硬化道路)或同一项目分部门投入可进行合理合并(如产业园区的水、路等可能来自不同部门投资,可按资产管理主体适当合并)。

扶贫项目资产登记,要登记资产的名称、类别、购建时间、预计使用年限、数量、单位、原始价值、资金来源构成、净值、所有权人、经营人、收益权人、收益分配及处置等相关内容,确保内容无遗漏、数据无差错。扶贫项目资产实施动态管理,县、乡(镇)、村三级信息要及时更新,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四)资产管理。扶贫项目建设结束验收合格后,从交付使用、运行管理、发挥效益到滚动发展等全过程进行资产管理,确保资产正常运转、实现保值增值。按照所有权与监管权相统一、受益权与管护权相结合的原则,县人民政府统筹管理县域内所有扶贫资产,被确权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要录入县财政局资产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管理,相关单位要实行资产月报、年报制度。

归属于村集体所有的扶贫项目资产全部纳入县农业农村部门农村“三资”管理平合,其他扶贫项目资产按相关规定进行登记管理、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登记造册的同时纳入财务会计账簿核算。

到户类资产按资金投入进行初始登记,不再动态调整,由权属主体自主管理和运营。

县财政局牵头,会同县乡村振兴、县农业农村等部门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加强资产归属、使用、经营、维护、收益、处置等工作指导。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和乡村两级要管好用好确权的所属资产。

县级要组织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做好扶贫项目资产运行情况核查工作,每年上半年对上一年度的扶贫项目资产运行情况和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情况进行核查,确保扶贫项目资产有人管、管得好、有效益。

(五)收益分配。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分配,村级统筹项目所得要按照群众参与、村提方案、乡(镇)审核、县级备案的流程,由村集体研究提出收益分配使用方案,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备案。乡(镇)统筹项目所得要经乡(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后,将收益分配方案在乡(镇)及受益人口所在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方案进行分配。县级统筹项目收益所得要报县级政府常务会审议决定,审议通过后在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及受益人口所在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方案进行分配。

扶贫项目资产收益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及项目运行管护等,重点用于帮扶老弱病残等缺乏劳动能力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用于设立乡村公益专岗(如环卫、保洁、保绿、治安、护林、护路等农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奖励补助、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户帮扶以及村级公益性事业建设和扩大再生产等。

政府债务资金形成的项目资产,纳入国有资产管理。约定债务本息由项目收益偿还的,产生的收益应优先用于偿还债务本息,在未全额偿还债务前,不得转让、拍卖、置换、抵押、担保、报损和报废。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收益分配使用,按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六)资产处置。扶贫项目资产可依法合理流动,扶贫项目资产的转让、拍卖、置换、报损、报废等处置,要根据权属履行相应的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国有和集体扶贫项目资产。将扶贫项目资产进行抵押担保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对属于村集体的扶贫项目资产的处置,由村“两委”会同产权主体提出处置意见,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报经乡(镇)审核,资产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审批结果抄送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等扶贫资产管理部门;对属于国有资产的扶贫项目资产的处置,按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扶贫项目资产的处置结果在本行政区域内公告公示,处置收入纳入村集体(或单位)收入统一管理,统筹安排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对扶贫项目资产进行转让或采取租赁经营、股份经营、联营等方式而发生权属转移的,须进行资产评估;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扶贫项目资产损毁的,监管主体须及时查清原因,明确责任,分类处置有关资产。损毁资产能够修复、改造的,扶贫项目资产监管主体要督促指导产权所有人采取相应措施,尽快恢复使用功能;确实无法修复、改造利用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资产核销;因人为因素造成扶贫项目资产损毁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职责分工

(一)县乡村振兴部门负责协调指导扶贫资产分类管理工作,会同农业农村、财政、审计、统计、水利、发改、交运、林业、农机、畜牧、教科、卫健体、人社、民政、自然资源、文旅、残联、商务、手工办等有关部门统计梳理、界定各类扶贫资产,县乡村振兴部门根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报送的扶贫项目资产统计表汇总并建立扶贫项目台账和扶贫资产动态管理台账。

(二)县财政部门负责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扶贫资金安排情况,形成扶贫资金台账(资金来源、资金文号、资金额度、资金类别、资金投向),指导健全资产收益扶贫工作机制,负责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等工作;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农村集体扶贫资产清产核资、登记确权等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扶贫资产审计监督工作;县发改、交运、水利、林业、农机、畜牧、教科、卫健体、人社、民政、自然资源、文旅、残联、商务、手工办等部门负责本系统本领域扶贫项目的指导、实施、验收、监督、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指导乡(镇)开展扶贫资产核算、登记、运营、管护等相关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加强工作统筹谋划、指导监督和政策支持,形成扶贫资产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三)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将验收合格的扶贫项目所形成的扶贫资产,通过签订移交文书方式正式交付项目归属对象,明确产权归属。

(四)各乡(镇)党委和政府是本乡(镇)扶贫资金投入形成资产管理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扶贫资产后续管理、效益发挥、收益分配、登记入账、防止资产流失等方面的监管工作。有关部门、各村委具体负责本单位、本村扶贫资产管理工作,指定专人管理,逐一登记造册入账。

六、任务分解

(一)时间要求

20xx年9月1日——10月31日,集中开展扶贫资产摸底清查工作,对十八大以来扶贫资产分类、登记。

20xx年11月1日——12月31日,集中开展扶贫资产确权、管理、规范、总结等工作。

(二)任务分解

各行业部门、各乡(镇)要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投入各类资金实施项目,所形成的扶贫资产进行清产核资,分类、分年度登记资产明细,全面建立扶贫资产相应层级的动态监管台账。

1.光伏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由县发展改革局负责;

2.易地搬迁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由县乡村振兴局负责;

3.文化设施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由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

4.国体总局对口援建形成扶贫项目和县内卫生室、设施器具等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由县卫健体局负责;

5.学校、幼儿园等教育设施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由县教科局负责;

5.水利设施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由县水利局负责;

6.通村道路设施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

7.危房改造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

8.特色种植基地、农产品加工、设施农业、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卫生厕所等项目形成的扶贫资产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9.生态造林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由县林业局负责;

10.畜牧飞禽类扶贫项目形成的养殖基地、圈舍及生物性资产由县畜牧业发展中心负责;

11.农业机械化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由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负责;

12.手工业扶贫车间及手工业扶贫车间设备的购置形成的资产由县手工办负责;

13.旅游扶贫项目形成的基地、设施资产由县文化旅游产业服务中心负责;

14.利用金融贷款资金形成的扶贫资产由县金融事务服务中心负责;

15.养老、日间照料中心、社会福利院等形成的扶贫资产由县民政局负责;

16.残疾人康复护理中心、残疾人适配器具发放形成的扶贫资产由县残联负责。

17.电商产业扶贫资产由县招商投资促进服务中心负责;

18.通讯网络、电力设施扶贫资产由县工信局、县供电公司负责。

19.社会捐赠、捐助形成的扶贫资产由县工商联负责;

20.其它扶贫资产由相应主管单位负责;

21.各乡(镇)扶贫资产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职责。扶贫资产管理是一项管长远、管大局的重大制度安排,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抓好工作落实。县级人民政府统筹落实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的领导责任主体,各乡(镇)、各有关行业扶贫部门是实施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村级、项目实施单位是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的具体责任主体,按照职责分工建立扶贫资产动态管理台账,落实任务分工,强化监督管理,将扶贫资产管理工作做实做细,努力提升资产使用效益。

(二)建立长效机制,强化运行监管。各乡(镇)、各有关行业扶贫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扶贫资产核算、登记、运营、收益分配和处置等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扶贫资产管理长效机制,要按照“问题找准、举措谋实、限期解决”的要求,确保扶贫资产安全运行、保值增值。要重点关注扶贫资产管理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研究,探索创新符合国家改革方向,具有地方特色的好经验、好做法。

(三)树立风险意识,强化防控机制。各乡(镇)、各有关行业扶贫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风险意识,及时发现和纠正扶贫资产在产权归属、经营主体选择、收益分配、运营管理等方面可能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避免扶贫资产发生闲置、浪费、损失、甚至流失等,做到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改”,严防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四)注重宣传引导,强化舆论氛围。各乡(镇)、各有关行业扶贫部门要采取高音喇叭、板报、简报、抖音、快手等多种方式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提高政策知晓度,体现扶贫资产带贫益贫的扶贫属性,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扶贫资产管理和运营,在管好用好扶贫资产各个环节中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相关推荐
最新更新
大学军训日记

大学军训日记 07-19

异地晚安心语(分享80句)

异地晚安 07-19

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汇总(12篇)

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志愿服务实施方案 05-11

[参考]推进会主持词

推进会主持词 改革推进会主持词 06-13

开学第一课主题班会总结

开学第一课主题班会 07-19

一周学习计划汇集8篇

一周学习计划 07-19

修理协议书汇总12篇

修理协议书 07-19

新年春节温馨的祝福语174句

新年春节祝福语 新年祝福语 07-19

假期基层实践报告9篇

假期实践报告 07-19

让人心情愉悦的句子分享(61句)

心情愉悦句子 07-19

生活没有退路的说说(精选46句)

生活没有退路 07-19

全部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