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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我国违法建筑、乱拆乱建、违规占地、违法用地等问题日益突出。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国家对违法建设进行了一系列的整治工作。本文将着重介绍“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以期为大家提供更加详实的指导和帮助。

一、专项整治的背景及目的

专项整治的背景主要是为了解决我国存在的违法建筑、乱拆乱建等问题对社会生产、生活、生态环境带来的巨大隐患,以维护社会的安全稳定,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也是为了落实国家对于城市管理的要求,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城市管理和服务能力,保障城市基础设施的安全、有效运行。

二、整治范围

⑴ 违法拆迁、乱拆乱建的区域。

⑵ 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物。

⑶ 违法建设、违法用地的地区。

⑷ 乱搭、乱设的广告牌和标识。

三、整治具体措施

整治方法:立即停工,拆除违建,恢复原状。

1. 关于违法建筑和乱搭广告牌的处理措施

对于那些未经审批、没有合法手续的违法建筑必须全部拆除,不能留有痕迹。对于那些乱搭的广告牌和标识,也要予以拆除。

2. 关于违法用地的处理措施

对于那些未经批准,套取土地资源的违法行为,一律予以查处。另外,应当采取配套措施,更换相关设施、改造相关区域,以切实维护城市规划管理的整体性。

3. 关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物的处理措施

对于那些治理难度较大、对于人民群众安全存在威胁的建筑物,应当实行被动式治理,严禁居民住户继续居住等危险途径。

四、整治计划的实施

对于整治计划的实施,应制定详细的时间和实施步骤,并持续开展。同时,应当要求各有关部门及时配合落实,确保计划的顺利推进。

总之,“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出台对于有效抵制违法建设、维护公民安全以及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认真落实此方案,尽力避免违法行为的出现,打造平安和宜居的城市。

延伸阅读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6篇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篇1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成品油市场秩序,依法打击非法经营、储存、使用、输成品油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成品油经营企业自律意识,提高消费者对不合格油品危害性的认识,引导消费者自觉抵制不合格油品销售行为,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保护守法经营者和消费者权益,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预期成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监管与企业自律相结合、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预防与查处相结合,严格市场准入,强化管理,取缔非法,打击违规,促进全县成品油市场秩序、消费环境持续向好。

二、工作目标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的通知》(政办发〔20xx〕3号)文件精神,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清理查处证照不全、违规建设、偷逃税款、计量造假、质量低劣、来源不明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取缔黑加油窝点,严肃整治清理企业自备储油设施点,依法查处加油站环境违法行为,持续净化成品油市场,构建合法经营、监管有序、责任明确的成品油市场经营管理新格局。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县政府成立三个协调办公室,第一办公室设在商务局,负责统筹协调各部门检查成品油经营企业规范经营情况,依法查处违规经营情况,优化网点布局,保障农村及偏远地区成品油市场供应。第二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各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自备储油设施点的监督管理。第三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双打”办公室统筹协调打击无证无照炼油厂和黑加油窝(点)违法经营油品的行为。

四、整治范围

以城乡结合部、国省公路沿线、成品油经营网点集中地、厂矿物流输企业为重点区域,以成品油输、批发、零售为重点环节,以非法建设、非法储用、非法输、非法买卖为重点对象,依法依规查处瞒报收入、偷逃税款、虚开和违规开具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取缔黑加油站(点);依法清理企业自备储备油设施。重点整治以下非法经营行为:

(一)无证照(或证照不齐)非法建设经营加油站(点)的行为;

(二)使用流动加油车非法售油行为;

(三)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掺杂掺假、以次充好、质量不合格成品油的经营违法行为;

(四)超越经营范围、假冒商标及标识行为;

(五)成品油价格、计量违法行为;

(六)私自建设企业自备储油设施点行为;

(七)违反企业自备储油设施点安全管理规定行为;

(八)违反散装汽油实名购销安全监管规定行为;

(九)偷逃税款、虚开和违规开具发票等行为;

(十)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五、工作职责

(一)乡(镇)职责

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积极配合职能部门,重点做好本辖区黑站、黑点取缔,擅自设立企业自备储油设施的清理整顿,加快对已经规划确认的加油站点土地规划手续办理等配合协作工作和安全环保日常监督管理。

(二)部门职责

商务局:负责对成品油经营企业“三统一”落实情况,证照是否齐全、参加年度检验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取得规划确认后,超过规定年限未动工建设的加油站进行全面清理。

应急管理局:负责依法查处储油库、加油站、本行业的企业自备储油设施点的安全违法行为,依法对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的企业自备储油设施点安全违法行为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依法查处加油站(点)的质量、计量、价格违法行为,查处掺杂掺假、以次充好、假冒商标标识等行为。严格车用燃油监管,严肃查处生产、销售假劣车用油品等违法经营行为。牵头打击取缔黑加油站(点)。

公安局:负责依法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违法犯罪活动,对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和暴力抗法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及时受理有关部门移交的涉嫌犯罪线索,依法开展侦查,严厉打击非法销售散装汽油行为。公安交警部门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对成品油输车辆依法进行路面检查。

自然资源局:负责检查加油站(点)用地情况,依法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负责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点)规划调整、土地指标的保障。加快对省商务厅和市行政审批部门规划确认的加油站优先给予土地指标供给,以确保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的建设。

交通局:负责依法查处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输许可擅自从事成品油输的车辆,从道路输渠道打击非法油品流入、负责牵头处置查扣违法输成品油的道路输车辆。

市生态环境局分局:负责依法查处加油站(点)的环境违法行为,牵头开展成品油经营企业双层罐改造、油气回收设备年度检验等工作;依法查处黑加油窝点涉嫌污染环境违法行为。

住建局:负责对未经过消防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的加油站(点)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税务局:负责依法查处偷 逃税款、虚开和违规开具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

气象局:负责油库、加油站(点)防雷装置安全监督管理,对不符合防雷安全技术标准的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中石化、中石油分公司负责承担被查没非法油品的输、收储,对现场查封的非法油品处置提供技术支持。负责指导所属加油站自查自纠,配合提供非法经营成品油的相关线索。

六、工作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期二个月,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全面排查。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部门职责,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本部门专项行动整治方案,迅速开展本部门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全面进行清理整顿。

(二)扎实推进,全面治理。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联合行动、联合执法、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排查工作,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对摸排发现的案件线索要及时处置,特别是加大对已取缔站点的跟踪检查,坚决防止死灰复燃。对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立案,依法从严打击,确保举报一例、核实一例、发现一例、打击一例,坚决防止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形成合力,确保实效。(全程督导)

县政府办将会同三个协调办公室,抽取相关工作人员,成立联合督导组,针对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开展督导检查,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七、工作要求

(一)切实履行职责。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强化责任意识,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切实抓好工作落实。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制定专项行动工作具体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专项行动有效开展。各涉及部门6月5日前将负责专项行动的主管领导、联络员名单连同工作方案一并报县商务局(联系人:谢华,13223697775,sxlyswj@。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责任单位要加强沟通合作和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建立案件通报移交机制。属本部门牵头处理的,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属其他部门牵头处理的,在责令经营者停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及时将线索移交牵头部门处理,确保分工明确、沟通顺畅、联管共治。

(三)坚持依法行政。各责任单位要严格依法打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文明规范执法,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责任单位要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制作宣传专栏、公布举报电话等多种方式,加强舆论引导,接受公众投诉举报,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五)加强信息报送。此次专项行动实行信息周报制度,各责任单位于每周四下午6:00前,填报本周工作进展情况(附表2),并于8月3日前报送此次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篇2

按照辽源市医疗保障局、辽源市公安局、辽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关于20xx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辽医保联〔20xx〕4号)要求,建立健全全县综合监管体制,持续推进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保证医保基金合理规范使用。县医疗保障局联合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范围

专项整治行动范围为全县所有定点医药机构,时间从20xx年5月开始至20xx年12月结束。

二、整治内容

重点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等规定对欺诈骗保行为开展整治。其内容如下:

(一)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凭证;

(二)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

(三)虚构医药服务项目;

(四)定点医药机构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实施的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1.分解住院、挂床住院;

2.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

3.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

4.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

5.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

6.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五)其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

三、目标任务

20xx年专项整治主要目标是聚焦对“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以下简称“三假”)欺诈骗保行为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是要加强医保与公安、卫健等部门协调配合,联合开展行动,主要对2020年1月1日以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所有医药服务行为、医疗费用,利用大数据查找并锁定可疑线索进行数据比对分析,依法整治违法违规行为。

(一)查处骗保案件。要加强“行刑衔接”,运用医保和卫健委等部门专业知识与公安机关侦查手段相结合,查处一批欺诈骗保案件,惩处一批违法犯罪欺诈骗保人员。

(二)曝光典型案例。要定期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形势分析,医保和卫健部门对专项整治查处的欺诈骗保典型案件要梳理汇总,形成典型案例纳入曝光平台,给予公开曝光,提升社会对欺诈骗保行为识别能力,对欺诈骗保形成有效震慑。

(三)树立先进典型。县内各定点医药机构要自觉开展警示教育,主动落实自我管理主体责任,规范执业行为和内部管理服务。对认真履行服务协议、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的定点医药机构要树立先进典型,进行通报表彰。

四、责任分工

县医疗保障部门作为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牵头单位,联合县公安局、卫健局对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联合检查。按照工作职能,具体分工如下:

(一)医疗保障部门负责对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服务行为和费用进行监管,依法查处违规违法行为。主要检查内容为:

1、对定点医药机构资质、医保医师及执业药师执业资格进行审核;

2、核实病例报告单与大型医疗设备诊疗行为是否相符等情况;

3、核实定点医药机构药品和卫生材料等进销存等情况;

4、通过大数据比对,确定疑似违规问题线索。

(二)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打击各类欺诈骗保、非法经营药品犯罪行为,对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及时开展侦查。

(三)卫健部门负责加强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为监管,规范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行为,对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抽调医疗专家对大数据分析提供的疑似违规病例进行核查。

五、工作安排

(一)制定方案(5月10前)。医疗保障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公安、卫生健康部门的沟通协调,根据《关于20xx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医保联[20xx]4号)文件要求,制定我县《实施方案》并分别报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备案。

(二)县内检查(5月11日-7月31日)。医疗保障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我县所属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全覆盖联合检查,对检查的相关资料要认真汇总,注意保存,做到留痕留据,签字盖章确认;涉及违反《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的骗保行为,按照行政执法程序开展行政执法,确保基金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三)市级检查及省级抽查。8月-9月,市医疗保障部门对县内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复核,联合开展专项整治活动。10月—11月,省医疗保障部门对辽源地区部分定点医药机构进行抽查复核。

(四)结果汇总(12月10日前)。县医疗保障局会同县公安、县卫生健康部门根据全年检查处理情况,对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进行汇总,按照时限要求报市医疗保障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医疗保障部门作为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牵头单位,公安、卫生健康部门是专项整治行动的成员单位。县医疗保障局与县公安、卫生健康部门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联络制度,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建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工作机制。

(二)强化信息共享。医疗保障部门与公安、卫生健康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加强协调配合,在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立案侦查或行政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医执业及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对相关问题及线索信息要互通共享,及时移交,做到“一案多查,一案多处”,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三)重要线索要应查尽查。医疗保障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合理安排区域内重点问题线索排查和检查时间,有计划地分步推进,并做到对县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全覆盖。对收到投诉举报和移交的重要线索要坚持问题导向,发挥与公安、卫生等相关部门联合办案优势,深挖欺诈骗保犯罪行为,做到对重要问题线索的应查尽查。

(四)按时报送信息数据。市医疗保障部门将对我县相关数据进行分析筛查,为打击欺诈骗保提供信息可疑问题线索。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要将每个月医保基金征缴、结余、拨付、拖欠情况、两定机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向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报,汇总后报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备案。

医疗保障部门要及时汇总专项整治情况,总结专项整治行动好的经验和做法,并于20xx年12月10日前将《20xx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送市医疗保障局。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篇3

根据xxx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在全县集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安全生产是抓好经济发展的首要前提,也是抓好社会稳定的必要条件。为此,我局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明确了安全生产由单位一把手负总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安全生产上实行“一票否决制”,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好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与我局的其他工作一道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纳入日常议事日程。

二、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伤亡事故,确保全年城管工作安全生产事故控制在“零”目标以内。

三、工作措施

(一)对发放到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的灭鼠除四害药物进行登记造册,专款专用,保障灭鼠除四害工作顺利开展。严格按照“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统一时间、统一用药”的四统一原则和相关技术要求投放灭鼠除四害药物,对具体实施鼠药发放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二)加强市政、环卫、垃圾处理场设施的检查、维护、更换和管理,金兰大道、迎宾大道路灯地下管线的`走向示意图的制作,河道翻水坝的液压设备,及时调整应急救援队伍,指定专人负责两个广场和新体育中心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加强车辆管理,定期检修,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疲劳、违规驾驶,增强安全意识,并且要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避免因安全工作不力造成安全隐患。

(三)协助公安部门维护城区交通秩序,重点针对城区工地施工车辆及各类货运车辆,严格入城证的办理,保证车辆文明、安全、干净、有序运行,杜绝道路污染和交通堵塞现象的发生。

(四)积极参与县安办组织的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活动,认真组织元旦、春节期间、汛期、各节假日等重要日期的安全宣传和排查活动。协助相关部门、各乡镇对宾馆、酒店和各类娱乐场所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和安全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维护好我县环境卫生、社会治安秩序,为外商和游客提供安全、舒适的环境。

(五)进一步完善城区门头牌匾、户外广告的设置,严格审批手续,定期排查,及时与安监、电力等有关部门联系,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六)对单位职工进行安全意识的宣传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明确单位内部安全通道,配备安全设施,定期检查电器使用情况,有力保障单位职工生命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开设安全生产宣传栏,充分发挥宣传阵地的作用,对正反典型进行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职工安全意识,

(七)每月按时向县安办报送我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如有突发事件发生,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抢救、调查和善后处理,不谎报、瞒报、迟报。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4月30日)

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责任,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6月20日)

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边查边改,将检查整改情况整理备查。

(三)巩固提高阶段。(6月21日-7月10日)

总结工作经验,查找不足,总结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抓好责任落实

严格按照“一岗双责”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的要求,明确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形成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下属单位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局面。要狠抓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协调、实施、管理安全生产工作,明确工作责职,细化工作任务。

(二)强化责任追究

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真正发挥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导向作用,形成奖优罚劣的激励约束机制。对各股(室)的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定,实行奖惩。

(三)抓好载体建设

积极组织开展春冬两季、法定节假日、各类重大活动等时期、时段的安全大检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鼓励和引导群众对安全生产实行监督。及时宣扬先进,曝光典型事故案例,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素质。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篇4

根据中共凉州区委办公室、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开展“转作风、抓落实、提效能”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凉办发〔20xx〕20号)精神,我局决定在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开展“转作风、抓落实、提效能”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市委四届八次全会、区委四届五次全会和四届区纪委四次全会暨作风专项整治警示教育大会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转作风、抓落实、提效能”为主题,着力解决卫生健康系统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和“庸懒散浮拖”等作风顽疾,着力破除能力不足、不会落实,作风不实、不愿落实,急功近利、胡乱落实,文过饰非、虚假落实,率性而为、选择落实,不思进取、拖着落实,脱离实际、机械落实,只重形式、应付落实等作风弊病,着力查处健康扶贫、诊疗服务、行政审批、公共卫生项目建设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破坏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环境的人和事。使全区医疗卫生健康系统队伍履职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转变,服务水平明显改进,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工作成效更加显著,为全区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创造更加健康的环境。

二、整治范围及工作目标

(一)整治范围:局机关各股室及全体干部职工,各医疗卫生单位及工作人员。

(二)工作目标: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是持续深化“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的重要举措和有效载体,通过集中整治,切实解决执行不力、落实不够、效率不高等突出问题,实现“六个明显”目标,即:担当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进、落实力度明显加大、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党风政风明显好转、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

三、重点整治内容

(一)聚焦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重点整治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有力、落实措施不够精准有效等方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解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新发展理念、打好“三大攻坚战”等工作打折扣、搞变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表态多调门高,缺乏具体行动假落实、应付落实,注重打造领导“可视范围”内的项目工程,热衷于应景造势、“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把安排部署等同于已经落实,把想要干的说成已经干的,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墨守成规、照抄照搬,简单理解上级政策,片面执行上级指令,生搬硬套、粗糙应付、大而化之等问题。

(二)聚焦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引领群众,重点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令群众不满意等方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解决作决策、办事情不以群众需求为第一需求、群众利益为根本利益,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不及时有效解决,矛盾长期积累,群众很有怨言,干群关系紧张;行政审批中互为前置条件、审批方式不够优化,“门好进、脸好看、但事难办”“推脱绕”,群众“多头跑”“来回奔波”,办事看心情、看利益、看对象,选择性办事、选择性用权、选择性执行,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碰到困难找借口、遇到矛盾绕道走,问题上交、矛盾上行,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只谈问题、不想办法,好事办不好、实事办不实等问题。

(三)聚焦高质量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重点整治急功近利、注重“轰动效应”、做表面文章等方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解决“虚假式”脱贫、“算账式”脱贫、“指标式”脱贫、“游走式”脱贫,不重实效重包装,把精力放在材料美化、填表造册、数字造假,帮扶工作不实;热衷于集中力量打造示范点,不尊重贫困群众意愿、随意拔高政策标准;缺乏正确的政绩观,自作主张、擅自行动、盲目决策、乱铺摊子,一些项目“三性”论证不充分,手续不全,未批先建、未招先干、超批复、超预算、超规模;帮扶干部作风漂浮、纪律松散,贫困镇摘帽后马上拆摊子、甩包袱、歇歇脚等问题。

(四)聚焦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重点整治慢作为、乱作为等方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解决干工作四平八稳、拖拖拉拉,消极应付;行动少落实差,凡事等靠要,遇事推着走,该办理的手续不及时办理,该协调解决的问题不积极协调严重影响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成效,破坏营商环境;习惯当传手“甩手掌柜”,不愿亲力亲为,层层批办转办。

(五)聚焦改进学风会风文风,重点整治学用脱节、文山会海等方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解决思想保守、视野狭窄、夜郎自大、自吹自擂、自我包装、自我满足、因循守旧、固步自封,外面的先进经验不愿学、学不来,只会说官话、说套话,对新政策新机遇不关注、不学习、不清楚;会议过多、质量不高、以会议贯彻会议;文件过多、实质内容过少,以文件落实文件、以文字材料代替实际工作,汇报工作说成绩亮点多、说问题缺点少,讲客观条件多、讲自身问题少,报喜不报忧、报功不报过等问题。

(六)聚焦优化调研检查考核,重点整治调研走马观花、督促检查过多过滥等方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解决把调研现场当成“秀场”,下基层不主动,来去一阵风,蹲点“解剖麻雀”少、图形式、走过场,不到一线跟踪问效、督办落实,决策前调查研究不深入、决策论证不充分,甚至不调查研究、不听取群众意见、不征求社会意见;监督检查缺乏统筹规范,迷信“痕迹主义”,滥用痕迹管理,为留痕而留痕,重“痕”不重“绩”、留“迹”不留“心”,评价指标“一刀切”“一锅煮”或过度量化,对上级调研检查事先踩点、模拟演练,只看“痕迹”不看“实绩”,走过场、图形式,仍然存在以看资料、查文件、听汇报代替一线检查落实等问题。

(七)聚焦落实管党治党责任,重点整治责任落实和压力传导层层弱化等方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解决管党治党上紧下松、压力递减、“上热中温下冷”,奉行好人主义、不敢较真碰硬,党内政治生活原则性不强;“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班子主要负责人落实“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能力不足、摆老资格、办事劲头不足、占着位子不干事等问题。

(八)聚焦担当作为实干,重点整治不敢担当不敢作为等方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解决怕惹麻烦“不敢为”、得过且过“不愿为”、能力不足“不会为”,不担当、不尽责、不作为,工作不主动、见事迟、反应慢,疲于被动应付、忙于应急处理,不说实话、不报实情,统计造假,一级哄一级,以报告代替整改;不思进取、不求上进,“守摊子”“混日子”思想严重,工作能推则推、能拖则拖,工作貌似卖力、实则装样,在岗不敬业、履职不尽责等问题。

四、整治措施

开展“转作风、抓落实、提效能”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坚持以正面教育以上率下为主,通过开展学习教育、自查自纠、专项督查、建章立制等办法措施,切实达到工作作风改进、落实力度增强、服务水平提升的工作实效。

(一)强化学习教育,推动工作落实。开展“转作风、抓落实、提效能”专项集中整治行动是“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的持续和深化,局机关各股室、各医疗卫生单位干部职工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把学懂弄通做实结合起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组织生活,推动学习贯彻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牢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学用结合,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转变作风、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彻底肃清流毒,净化政治生态。深刻汲取火荣贵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训,举一反三、警示警醒,正本清源、清扫污垢,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流毒和影响。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抓住“关键少数”,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和党内政治文化建设,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真正让党内生活严起来、实起来,发挥好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约束作用,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开展专项督查,严肃问责追责。按照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重点整治的四个方面12类突出问题及“转作风、抓落实、提效能”专项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内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卫生健康系统“九不准”,结合卫生健康重点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单位及个人自查及专项督查,重点在行政审批、项目建设、公共卫生、医疗纠纷、信访投诉、惠民资金、健康扶贫落实等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实时监督,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发现的的问题及时进行效能问责,对发现涉及作风问题、腐败问题线索将移送区纪委监委。

(四)抓好任务落实,提升工作成效。围绕20xx年省、市卫生健康重点工作任务及创建文明城市、扫黑除恶等工作,按照“办什么、怎么办、谁来办、办成什么样的标准、什么时间办成、办不成怎么办”的抓落实机制,细化分解任务,建立目标责任制,严纪律,强督导、查落实、考实绩,确保每一项重点工作安排部署、责任分解、措施保障、督导检查、落实考核“五到位”,努力以责任制促落实、保成效。

   (五)开展纠纷排查,化解信访积案。全面排查行政审批、项目建设、公共卫生、医疗保障、惠民资金、健康扶贫等领域引发的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综合运用教育、协调、疏导等办法,逐一整改销号;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人员及保护伞。同时抓住广大群众反映的审批难、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简化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凡是能够在网上审批的,全部放到网上办理,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实施“互联网+医疗健康”,区属公立医院配合省卫生健康委对接完成全省统一、互联互通、数据共享的远程医学信息平台,实现远程医疗系统全覆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卫生健康局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凉州区卫生健康局开展“转作风、抓落实、提效能”专项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专门机构,安排专人抓好工作落实。“一把手”要认真履行抓班子带队伍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原则、敢于负责、敢抓敢管,做到不回避、不护短,及时纠正在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中存在的不良行为,既要把自己摆进去,又要当好组织者、助推者。

(二)深化学习教育。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省、市、区推进作风建设年活动会议、文件精神和《凉州区党员干部“禁令”手册》《凉州区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典型案例汇编》,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深刻认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危害性、加强作风建设、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性和提升工作效能、增进为民谋福祉的紧迫性,努力形成整治作风顽疾没有观众,改善政风作风人人有责的良好局面。

(三)扎实推进落实。局机关各股室、各医疗卫生单位及干部职工要自觉对照工作内容,认真查找开展“转作风、抓落实、提效能”专项集中整治行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查找出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和梳理,明确整改措施。要坚持问题导向,把开展“转作风、抓落实、提效能”专项集中整治行动与“两学一做”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防止“四风”反弹的措施和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结合起来。

(四)深入查找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找和梳理本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队伍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联系服务群众、重大项目建设、履职尽责担当、工作实效实绩、调研检查考核、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一项项整改,一件一件落实,确保问题整改见底见效。各单位要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群众和社会公众媒体的监督作用,对群众反映的干部职工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查处。

(五)狠抓作风整改。专项整治要稳扎稳打,务求实效。要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举措,特别是问题较多、情况复杂的单位,要细化思想工作,实化督查整改。对不认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顶风违纪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专项整治行动不认真开展的单位领导要按“一岗双责”的要求,既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还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以不怕“揭短”,不怕“亮丑”的态度和决心,出重拳、用实招,确保形成优良的工作作风。

局机关领导及各股室要坚持“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作风”的原则,在工作开展期间结合“转作风、抓落实、提效能”专项集中整治内容,对督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形成线索上交局党组进行跟踪问责;各单位要制定具体方案,建立问题台帐,形成自查报告,细化整改措施,于20xx年5月31日前向局监察室报送方案及自查报告、问题台帐,并分别于6月15日、9月15日、12月15日前上报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篇5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医疗保障局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诈骗医保基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通知》(浙医保联发〔20xx〕27号)文件精神,持续推进打击诈骗医保基金违法犯罪高压态势,结合我市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专项整治行动时间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重点聚焦“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以下简称“三假”)等诈骗医保基金违法犯罪行为。

二、工作内容

以打击“三假”等诈骗医保基金违法犯罪行为为重点,一是聚焦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定点医疗机构,严厉查处虚假住院、伪造医疗文书、虚构医疗服务等行为;二是聚焦医养结合定点医疗机构,严厉打击各类虚假就医、虚构病情、虚构医药服务等行为;三是聚焦提供血液透析的定点医疗机构,严厉惩处虚记透析次数、串换诊疗项目、过度检查、过度诊疗等“假透析”行为;四是聚焦基因检测,严肃查处篡改肿瘤患者基因检测结果,使用医保肿瘤靶向药危害群众健康的恶劣行为;五是聚焦岁末年初,重拳整治医保卡突击消费、兑付现金乱象;六是聚焦我省“五个一批”重点任务,持续发力,克尽全攻。

三、工作任务

(一)针对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

根据自查自纠、举报投诉线索、日常监管,结合数据分析结果,各区、县(市)医保、卫健部门对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定点医疗机构按20%比例进行联合检查(检查家数不少于10家,含住院功能的医疗机构不少于检查家数的一半,不足一半的全额检查)。其中,卫健部门重点查处伪造医疗文书等违法违规行为,医保部门重点查处虚假住院、虚构医疗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针对医养结合定点医疗机构

各级医保部门根据医养结合定点医疗机构数据分析情况,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医养结合机构按照20%的比例进行抽查(不少于10家,不足10家的全额检查)。检查重点为费用总量较大或费用增长较快的机构,检查时通过调取医用耗材购买原始票据、领用使用记录,结合医疗机构购销存系统等方式,重点核查理疗费用、吸氧费用等医疗服务行为的真实性。对于检查中发现涉嫌虚构医疗服务行为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精准打击医养结合定点医疗机构虚假就医、虚构病情、虚构医药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针对提供血液透析的定点医疗机构

市医疗保障局梳理全市2020年1月1日至今血液透析相关费用,重点分析是否存在过度治疗、过度检查、超量开药、重复收费等违规行为。各级医保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血透费用的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全覆盖检查。检查过程中,通过透析器材与透析费用一致性的逻辑验证等方式方法,排查血透异常费用,坚决查处定点医疗机构通过虚构血透次数、虚记耗材、虚记诊疗项目等方式骗取医保基金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针对基因检测问题

市医疗保障局筛选需提供基因检测报告的.限定支付药品,并选取费用排名前十的药品。各级医保部门调取使用限定支付药品参保人员的基金检测结果(不少于100份,不足100份的全额检查),与定点医疗机构归档报告进行比对。同时,联合卫健、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现场检查工作,核查基因检测机构资质(不少于5家,不足5家的全额检查),严肃查处篡改基因检测结果骗取医保金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针对医保卡突击消费、兑付现金问题

重点关注中医诊所、零售药店等定点医药机构,各级医保部门在岁末年初、冬病夏治、冬季膏方节等关键时点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的巡查力度(全市巡查的定点医药机构数量不少于500家,其中各区县不少于50家),紧盯“返现”、“返礼品”、“减免自付”等诱导性医保消费乱象,坚决遏制医保卡突击消费情形。

(六)针对“五个一批”重点任务

对贫困人口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由社会保障来兜底,加大其他形式的社会救助力度,加强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工作。

四、进度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2年3月至4月)

各区、县(市)医保、公安、卫健部门应按照本工作方案,制定本地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台账,确保责任到人。各区、县(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及时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调查处理阶段(2022年4月至12月)

各区、县(市)医保、公安、卫健部门应根据本工作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结合本地工作计划,认真开展监督检查,有序推进专项巡查,定期向市专班报告专项整治工作进度。

(三)分析上报阶段(2022年全年)

各区、县(市)要及时梳理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每月上报数据信息,2022年6月汇报阶段性成效和不足,2022年12月全面总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各部门要将专项整治作为本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以坚决的态度、扎实的部署、有力的行动,持续完善常态化监管工作机制,筑牢医保基金安全红线,促进医疗保障制度健康和持续发展。

(二)强化线索分析。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运用大数据分析手段,深挖涉嫌诈骗医保基金违法犯罪行为线索,精准打击欺诈骗保违法违规行为。

(三)深化部门联动。完善跨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欺诈骗保案件信息共享、联合查处、共同会商、成果共用机制,实现“一案共查”“一案多处”。各级各部门在检查中发现重大欺诈骗保问题线索的,要及时向市专班报告。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篇6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的决策部署,坚决打击我县医疗保障领域欺诈骗保行为,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守好人民群众的“保命钱”“救命钱”,根据国家医保局、公安部、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医保发〔20xx〕20号)和省医保局、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江西省20xx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赣医保发〔20xx〕7号)及市医保局、市公安厅、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赣市医保字〔20xx〕18号)精神,决定全县医保、公安、卫生健康部门联合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专项整治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面覆盖与突出重点并重、预防与查处并重、行业自律与专项治理并重、短期突破与长效机制并重的整治思路,聚焦易发多发欺诈骗保行为,加强政策引导和部门联动,打响联合专项整治阻击战,在全县范围形成打击欺诈骗保的压倒性态势,确保医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规范使用。

二、目标任务

重点聚焦“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以下简称“三假”,详见附件1)等欺诈骗保行动,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紧扣“清零行动”工作要点,覆盖全县所有定点医药机构,综合运用政策调整、定点准入、协议管理、经办稽查、行政处罚、信用监管、部门协同等多种监管手段,持续强化欺诈骗保行为打击力度,巩固“全覆盖、无禁区、零容忍”监管高压态势,努力维护全县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救命钱”。

三、工作重点

(一)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推进医保、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信息共享,加强欺诈骗保案件查处沟通协作,建立日常联络机制,及时通报重要工作情况及大数据筛查比对发现的问题。按照《江西省涉嫌医疗保险欺诈犯罪案件查处和移送工作办法(试行)》要求,加强行刑衔接,充分发挥医保、卫生健康等部门专业知识与公安机关侦查手段的联合优势,深挖欺诈骗保犯罪行为,查处一批欺诈骗保大案要案,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嫌疑人。

(二)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定期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形势分析,梳理汇总欺诈骗保案例,结合专项整治重点任务,及时曝光欺诈骗保典型案件,持续开展“以案释法”,让违法行为暴露在聚光灯下,提升社会对各类欺诈骗保行为的识别能力,形成有力震慑氛围。

(三)树立一批先进典型。组织定点医药机构开展欺诈骗保警示教育,主动落实自我管理主体责任,规范执业行为和内部管理服务。加快推进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推动定点医药机构履行行业自律公约,树立一批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的遵纪守法先进典型。

四、工作职责

信丰医保、公安、卫生健康部门是专项整治行动的牵头单位,建立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和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确保确保部门联动,联席会议办公室(赣州市医疗保障局信丰分局)具体对专项治理工作进展进行统计协调。

(一)市医疗保障局信丰分局:负责拟定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并牵头组织实施,全程跟踪并汇总全县专项治理行动情况,督促两定医药机构提供相关数据。对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进行确认和处罚,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查处,牵头负责其他日常工作。

(二)信丰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打击各类欺诈骗保犯罪行为,对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及时开展侦查。

(三)信丰卫生健康委:负责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和内部管理的监督检查,对不合理诊疗、虚假诊疗、不规范义诊等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五、时间安排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限为20xx年5月至20xx年12月底。我县专项整治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底前)。参加全省医保基金监管专题工作电视电话会,部署开展20xx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工作。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全县专项整治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进一步抓好全省医保基金监管专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工作,跟进落实落细专项整治各项安排,确保全县整治工作有条不紊向前推进。

(二)具体实施阶段(20xx年6月至11月底前)。结合开展医保基金监管存量问题“清零行动”、飞行检查或交叉检查、日常稽核等工作,充分利用大数据筛查等方式,查找、比对、锁定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可疑线索,让欺诈骗保行为无处遁形。用好用足《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综合运用司法、行政、协议等手段,加强综合监管、联合执法,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各类骗保、套保行为,并及时曝光。同时,要坚持示范引领,积极选树一批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的遵纪守法先进典型。对专项整治期间,查处的欺诈骗保案件和选树的先进典型情况,信丰分局将按照附件3、附件4、附件5要求,于20xx年6月18日、9月18日、11月23日前向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报送;曝光典型案例,信丰分局每月月底前向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报送。

(三)总结巩固阶段(20xx年12月底前)。及时梳理汇总专项整治进展情况,注重总结提炼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监管长效机制,切实巩固整治工作成果。对照填报《20xx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附件6),于20xx年6月20日、12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及情况统计表一并报送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增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充分认识开展联合专项整治的重要政治意义和社会意义。成立相应的联合整治工作专班,加强统筹协调,扎实推进专项行动。对于因工作不到位、不落实而引起重大欺诈骗保事件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提升监管能力。要坚持问题导向,法治思维,强化医保基金监管法治能力建设,以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为契机,提升基金监管法规政策水平。要对监督检查机构、人员和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强化技术手段支撑,充分发挥商业保险机构、信息技术服务机构等第三方机构优势,积极引导其参与检查,不断提升基金监督检查能力。

(三)建立督导机制。县医保、公安、卫生健康部门要建立案件办理督查考核机制,加强对全县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的督查考核,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国家及省、市医保、公安、卫生健康部门将适时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对各县(市、区)专项整治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

(四)加强宣传监督。结合20xx年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要求,开展多种形式宣传解读,充分利用网络、媒体、电视等渠道,全面深入宣讲《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政策,营造“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的良好监管环境。畅通各层级的举报投诉渠道,运用好举报奖励办法,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形成监督合力。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近年来,我国城市的快速发展对社会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城市管理中,专项整治工作成为了重要的手段。因此,制定一份可行性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势在必行。下面,本文将详细介绍该方案的制定内容和目标,以及实施方案。

一、制定内容和目标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应该考虑到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将专项整治工作贯穿其中。在制定方案前,必须明确目标,即:消除城市治理中存在的乱象、降低社会安全风险、提升市民生活品质。

为实现这 three 个目标,需要对以下内容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1.治安以及消防隐患方面,特别是关于重点区域、学校、医院、小区等地的治安以及消防整治方案。

2.商业中心,市场和旅游景区以及城市公共场所的规划和安排,包括市场监管、消防安全和环境卫生等方面。

3.处理交通方面的城市治理问题,特别是改善城市道路的规划以及管理,在重点路段、十字路口等设置多元化交通标志和附属设施。

4.加强垃圾分类和管理。特别是粉尘、噪声和水域环境污染问题的解决方案,在城市管理中确保垃圾分类回收制度真正实现。

二、实施方案

制定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后,需要制定一套实施方案,在实现预设目标的同时,确保各项整治措施可以有效协同推进。以下是具体的实施方案:

1.明确责任,成立“领导小组”和专门工作组。领导小组由市政府领导负责,专门从事专项整治的工作组由市局等职能部门负责。

2.按照“专项、分阶段、区域”制定实施方案,将城市管理问题划分为不同的阶段和区域,然后逐一推进。

3.组织宣传和动员活动,提高居民的主动参与率。同时可结合互联网、移动应用等科技手段,制定城市管理监督平台,提高人民群众的参与度。

4.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通过日常监督巡查、信访举报处理机制等多种方法,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抽查、考核和评估,并及时对工作中的问题进行纠正和完善。

三、实施成效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实施的确是一项庞大的工程,它需要全社会力量的共同努力。实际实施中,必须要激发市场经济的生命力,鼓励社会发展,培养社会信用,促进公众普遍参与营造和谐的城市环境。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实施,将会取得以下成效:

1.提升城市治理水平,缓解治安、消防和交通等问题的压力。

2.完善城市管理体系建设,同时加强民主监督和司法途径的运用,提高城市管理的效益和合法性,促进社会和谐。

3.积极打造城市品牌,增强城市竞争力,为经济发展提供更优良的环境。

总之,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将是我国城市治理工序中有力的一步,将为我们美好的城市明天打下坚实的基础。

专项整治方案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各种各样的问题也随之而来。其中,一些不法行为的出现给社会治安造成了威胁,这时就需要有专项整治方案的出现来解决这些问题。下面将详细介绍一下什么是专项整治方案,以及如何制定它!

一、什么是专项整治方案?

专项整治方案,是指针对某一问题,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采取特殊的管理、教育、执法等措施,进行集中整治,从而达到有效解决问题、改善环境、提高管理水平等目的的计划。

二、如何制定专项整治方案?

1.制定目标:明确整治范围、内容、主体等具体信息,制定出行动目标和实现路径。

2.制定计划:针对整治目标,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包括时间、资源、人力等方面。

3.制定角色:确定责任人和监督团队,明确每个角色的任务和职责,以确保整治工作的有序推进。

4.执行措施:从工作部署、流程监管、数据反馈等方面出发,科学实施“控制-统筹-联动-反馈”的执行模式,加强对整治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5.研究方案效果:根据问题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有针对性的方案,并在实施过程中采取有效的措施对方案效果进行评估,以及及时修正不足之处,达到科学管理的目的。

三、专项整治方案的运用

1.解决问题:在治理社会治安、整治污染、打击黑恶势力、防范化解风险等方面,专项整治方案可以起到化解危机、恢复社会稳定、提高民生保障等作用。

2.落实目标:在执法机关开展专项行动时,落实专项整治目标,调整执法机关工作方式,调动执法机关工作积极性,提高执法水平,达到改善社会治安、保护社会稳定的目标。

3.提高工作效率:以工作目标为指导,合理分配资源,明确工作职责,并对工作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4.改善管理水平:专项整治方案可以建立健全与完善的制度体系,提高协调机制和业务水平,实现更好的管理效果和管理水平。

综上,专项整治方案可以有效解决社会问题,提高治理效率,改善治理水平,对于提高城市发展水平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本篇文章将通过多个视角深度剖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无疑,不能算盘的出产,任何事情都是徒劳无功。在职场环境中,我们时常需要完成领导委托的任务。该方案内容详尽、数据全面、结构完善,对未来的工作发展起到一定的指导性作用。需要相关资讯的朋友们,就在这里找到所需!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1

为充分发挥图书馆育人功能,提升图书馆图书质量,营造健康安全的育人环境,保障广大读者阅读需求,根据江苏省文旅厅《关于开展相关书目排查工作的函》通知要求,市图书馆在全馆开展有害图书审查清理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此次专项审查清理的范围包括“图书、期刊、电子读物等类型。

  一是明确责任主体。图书馆党支部书记,馆长为专项行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有害图书清查工作,并按照时间和步骤要求,确保完成有害图书清理任务。二是严格清理标准。

   对照省文旅厅列出书目清单,突出抓好“自查、复查、审查”“三查”工作,复点清理《黑白漫画表现技巧》《插画实战教程》《动漫经典系列》等20种有害图书。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按照文献“凡进必审”“谁推荐谁负责”“谁选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图书采购责任机制,把好新增图书入口关;按照“谁受赠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捐赠图书工作责任机制,明确审查流程,确保捐赠图书质量;定期开展图书剔旧更新,确保图书馆图书文献采购的政治性、先进性、方向性原则落到实处。

生态修复治理实施方案 行动方案与实施方案的区别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全国关于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环保局等部门关于2006年南平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06〕17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以及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和全省环保大会精神,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保障群众健康为主题,以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实行政府负责制、部门联动制,切实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努力遏制污染反弹,保障群众环境权益,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建设。

二、工作重点和要求

(一)集中整治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

1、要在2005年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检查基础上,对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彻底清查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水质情况,查清影响保护区水质的主要原因,重点排查向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和设施。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取缔一级保护区内的所有污水排放口,清除区内所有违规的码头、垃圾堆放场、畜禽养殖场,禁止从事旅游、游泳和其他可能污染生活饮用水水体的活动。在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禁止设立装卸垃圾、粪便、油类和有毒物品的码头,原有排污口必须达标排放。

2、要继续组织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进一步查清环境

污染危险源,集中整治对饮用水源构成重大污染事故隐患的排污企业。重点是崇阳溪流域沿岸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要求企业在2006年8月底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并督促落实。对直接导致饮用水源地水质超标的违法排污企业,必须停产整治,对严重威胁环境安全的,要依法关闭。

(二)集中整治重污染行业工业园区的环境违法违规问题

要对辖区内各类工业园区(工业企业集中区)在建设、管理过程中的环境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重点整治化工、冶炼、印染、造纸和废旧物资加工利用等重污染行业工业园区的集中排污问题。

1、要坚决纠正工业园区建设、管理过程中,降低环境保护准入门槛、阻挠干扰环保部门现场执法检查、降低或取消排污费等一系列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错误做法,对拒不纠正的要依据《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部门的行政责任。

2、对工业园区(工业企业集中区)内未履行环评审批程序或已完成环评但变更原有设计而擅自开工建设、投产的企业,一律停止建设或停止生产;对建有污水处理厂但不能达标排放的工业园区限期治理,治理期间应限产限排,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其停产整治或依法关闭。工业园区内未建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排污企业,责令停止生产;对已安装治理设施而不正常投入运转或排放污染物超过标准的,责令立即恢复正常运转或限期重新安装治理设施后投入使用;属于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设备,一律依规淘汰;对私设排污管线或者污染防治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停产整治;对未按规定安装在线污染自动监控设施的重点工业污染源,以及未按规定设立排污口标识的企业,要限期整改;对故意超标排放、弄虚作假和屡查屡犯或者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违法企业依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严处罚,同时要追究企业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达标无望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彻底关闭。

(三)集中整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

市环保局要在本辖区范围内组织对2003年《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以来的建设项目,重点是化工、冶炼、印染、造纸、公路等行业的建设项目(包括在建和已运营公路)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环保“三同时”监管和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没有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对擅自动工建设的,责令停止建设;对环保设施没有建成,以及未经环保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生产的,依法责令停止生产。对未按规定申请环保“三同时”验收,长期以试生产名义违法排污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对监管失职或者违规审批环境违法建设项目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依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追究行政责任。

(四)集中整治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武夷山市要在本

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对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各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整治。要全面检查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是否具有环保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危废转移是否严格执行危废转移审批和联单制度。对于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的,必须严肃查处。

(五)集中整治历年环保专项行动和环境安全大检查挂牌督办企业中未能解决的问题

对前三年环保专项行动和2005年底环境安全大检查挂牌督办案件和环境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对于那些久拖未决的问题,在此次专项行动中要作为重点案件予以解决。对于那些经限期治理仍未完成治理目标,达标无望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关停;对于那些已过行政复议期限或行政诉讼期限仍拒不执行已生效行政处罚决定的企业或个人(或者已经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驳回其请求的),应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于干扰环保行政技法或地方保护的,要按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部门的责任。

(六)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群众正常生活秩序的环境污染问题

开展对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污染环境严重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进行复查,防止死灰复燃。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将餐饮油烟专项整治纳入城市文明创建重要内容,对存在油烟扰民问题的餐饮店要限期治理。要建立并落实新开办餐饮店环保前置审批、征求公众意见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从源头控制油烟扰民问题。要加大环境执法力度,解决好建筑工地和“三厅”噪声扰民问题。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环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武夷山

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刘成亨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周相林市政府办主任

林立芹市监察局局长

吴庆市环保局局长

成员:陈晶秀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徐家荣市经贸局副局长

曾勇市监察局副局长

郑方群市司法局副局长

蒋长胜市环保局副局长

孙建国市工商局副局长

杨建华市经贸局副局长(安监局主持)

肖春华市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环保局,由市环保局吴庆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联系人:董立(市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电话:5308423,传真:5303463。

四、部门分工

环保专项行动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环保、发改、经贸、监察、司法、工商、安监、电力等部门要切实负起组织协调和政策指导工作,并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环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一)环保部门要认真履行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职能,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1、对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排污企业,应依法责令其停止建设或停止生产。

2、对已被当地政府责令停业治理或依法关闭,却擅自恢复生产的排污企业,要提请政府依法采取措施坚决予以关停或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3、对污染反弹超标排污的企业,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擅自闲置、拆除污染治理设施的排污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罚。

(二)经贸、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对应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进行监督检查。

1、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严禁进口、转移、生产、销售、使用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所列的落后生产工艺和产品,并在规定限期内淘汰这些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2、配合环保部门重点查处偷排、漏排污染物以及擅自闲置、拆除污染治理设施等违法排污及依法关闭、停业治理和自然停产的企业擅自恢复生产的行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

3、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引导、鼓励、扶持企业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资源综合利用和技术改造等工作。

(三)监察部门负责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企业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的环境行为进行监察,依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对违反环境保护的违法违纪行为提出处分意见和建议。对地方政府出台的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和做法,依法予以纠正。对因当地政府、职能部门未认真履行职责而造成重、特大环境污染或安全生产事故,以及在此次行动中清查不力、整治不到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的行政责任。对政府及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重、特大环境污染或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司法行政部门要把加强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列入“五•#8226;五”法制教育的重要内容。提高全社会尤其是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环保法律意识,促进环保领域的依法治理,为开展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并对群众维护环境权益的行为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要结合查处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以案说法,加强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排污企业的环境法律意识和环保法制观念。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而被依法撤销相关行政许可的企业,要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污染环境或存在污染隐患,破坏环境资源的无照经营企业,要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及南平市政府出台的相关查处无照经营的意见(办法),根据职能部门具体职责分工,会同其他部门予以查处。

(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管,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全面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企业消除安全生产隐患,严肃查处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防止和减少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

(七)电力部门要按照政府决定,对违法排污企业采取停电、限电措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配合协调。各级政府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从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明确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决克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片面强调发展、先污染后治理的思想观念。要切实加强对环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认真组织落实,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牵头挂帅,制定具体方案,周密部署,保障经费,狠抓落实。

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坚持联席会议例会制度,在行动期间的每个阶段应召开一次工作例会,针对各阶段环境执法重点工作,不断完善联合办案,案件移送制度,研究整合各部门执法资源、提高行政执法整体效能的具体办法,加强协调配合,并形成会议纪要,由各部门遵照执行,切实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公众广泛参与,共同解决环境问题的工作格局。

(二)突出重点,挂牌督办。各级政府要确定本地区今年重点督办的环境污染问题,公开查处一批屡查屡犯的环境违法企业,并组织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定期公布查处情况,挂牌督办案件要有明确的目标责任、解决时限、责任单位、督办部门、督办程序和奖惩措施等。对2003年以来督办的重点环境污染问题整改措施不落实的,要由上级政府挂牌督办,并报省、南平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挂牌督办问题逾期未整改解决的,应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三)广泛宣传,强化监督。一是要将专项行动列入政府今年宣传工作要点,制定专项行动宣传计划,确定宣传重点,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和跟踪报道,披露重大环境安全隐患和违法排污的重大问题。不断形成宣传高潮,营造社会广泛参与和监督的良好氛围。二是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要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挂牌督办的环境违法案件和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对于社会关注的饮用水源保护区问题,要做到“三公布”:定期向社会公布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向社会公布一级保护区内被取缔的排污企业名称、位置;向社会公布影响饮用水源地停产整治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名单。三是充分发挥“12369”环保热线作用,畅通投诉渠道,积极鼓励群众举报环境违法问题。

(四)及时报告,动态管理。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确定专人负责行动信息管理工作,每旬编发和按时报送一期工作简报和环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上级挂牌督办案件的查处情况、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难点问题要随时报告;省、市要求的阶段性工作总结等材料要及时上报。信息填报要求由南平市环保局另行发文通知。

(五)严肃法纪,责任追究。监察机关要结合贯彻执行《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坚决查办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追究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违法违纪行为的行政责任,坚决纠正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违法违纪行为。

(六)建立制度,长效管理。要建立健全环保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开展环境执法效能监察,提高执法水平;要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企业约束机制和公众监督机制,推行环保有奖举报制度;加强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建立保障环境执法的投入机制;要加强日常环境执法监管,做到“天天行动”,长抓不懈、持之以恒、及时妥善处理人民群众反映的环保问题和污染纠纷。

六、阶段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7月)

各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整治重点,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全面完成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

(二)集中检查和整治阶段(7月~10月)

各单位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全面自查,对重点环境污染问题进行集中排查和整治,并分别于7月15日前报送挂牌督办名单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专项检查报告;8月15日前报送重污染行业工业园区专项检查报告;9月15日前报送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专项检查报告;10月10日前报送危险废物集中整治专项检查报告和历年环保专项行动及环境安全大检查挂牌督办企业的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报告。

南平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督查组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督促检查有关要求的落实情况,并对环境污染严重、影响范围广、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的整治情况进行抽查。

(三)总结阶段(10月~11月)

我市要认真总结环保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的措施。及时于11月1日前向南平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2006年武夷山市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3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卫政法函〔2017〕3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以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为目标,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非法“微整形”、“黑诊所”、“号贩子”等违法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二、工作任务

(一)以城市生活美容服务机构(私人工作室、会所、美甲店、生活美容院等)为重点,查处美容机构、其他机构和个人未取得相应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以及医师到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

(二)以“城中村”、开发区以及城乡结合部等流动人口聚集地为重点,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以农贸市场、集市、大型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严厉打击坑害群众利益的游医、假医。

(三)以零售药店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聘用医师或非医师坐堂行医的行为;查处以养生保健为名或以疾病研究院(所)为幌子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四)严肃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以下简称“两非”行为),重点查处“黑诊所”和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开展“两非”的行为。

(五)坚持打击“号贩子”行为,以医疗资源集中区域、优势医疗资源集中的三级医疗机构、专科特色明显的医疗机构为重点,集中优势力量,重拳出击,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三、实施步骤

(一)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月至**月)。区直各医疗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深入排查非法行医机构。区卫生监督所要对非法行医机构进行汇总,全面排查案件线索,采取有力措施,集中查办一批案件,营造集中打击声势,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二)深入巩固阶段(2017年7月至9月)。区卫生监督所要充分发挥卫生协管员的.作用,对集中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要加大执法力度,彻查重大案件。对群众反应强烈、影响较大、处罚难度较大的案件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采取联合执法、联合办案。局里将适时组织督查,采用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手段促进专项整治地有效开展。

(三)全面总结阶段(2017年10月至12月)。区卫生监督所要认真分析前期工作的问题,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自评,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梳理、分析,查找原因,研究有效解决方法。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非法行医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整合卫生执法力量,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

(二)全面排查,强化社会监督。要充分发挥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的作用,全面摸排,不留死角。要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营造社会监督氛围。通过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或开通网上举报等途径,全面排查案件线索。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要及时核实,依法查处,做到举报案件“件件有落实”。

(三)加强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进一步密切部门间信息通报、联席会议、重大案件联合查办等方面的协调配合。发现有涉嫌犯罪行为的要依法移送公安部门处理。对于违规发布医疗广告需移送工商部门的案件应及时移送。查处非法医疗美容行为等非法行医行为需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配合的应及时通报,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四)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的经验,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等途径,积极宣传报道专项行动进展和成果,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同时要加强医疗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告知非法行医可能给患者造成的危害,增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行医。

(五)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在严打的同时,要认真分析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坚持打建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从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审批管理、资源配置、人员培训、医保制度等多方面入手,提高医疗服务能力,方便人民群众特别是流动人口看病就医,从根本上规范医疗秩序,解决非法行医问题。

(六)及时总结,加强信息报送。区卫生监督所要对本辖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成效进行总结,按下面时间节点将相关材料报送局政策法规股,以便及时上报市卫生计生监督所(**,电话:**,邮箱:**)。自4月份至10月份,每月底28日前报送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7月28日前报送阶段总结和汇总表,11月24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和汇总表。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4

为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推动镇域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潭县办发[2013]7号文件,镇委、镇政府决定在全镇上下深入开展以“讲大局、比担当,讲宗旨、比服务,讲学习、比能力,讲团结、比和谐,讲实干、比执行”为主题的转变作风、服务发展“五讲五比”作风建设年活动。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转变作风、服务发展”为主题以“五讲五比”为载体,以保持党员干部队伍作风纯洁为根本,以各村、驻镇单位和机关、干部为重点,以解决领导班子和机关、村组干部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慵、懒、散、奢、浮”问题为突破口,以人民满意为最高目标。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的创造能力、执行能力、服务能力,为实现我镇“以地生财,以财建镇,以镇兴业,以业活镇”这一目标提供坚强的作风保障。

二、活动时间

20xx年3月下旬—20xx年12月上旬

三、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活动内容

1、讲大局、比担当,自觉承担起富民兴镇伟大事业使命。紧扣镇委、镇政府确定的发展主基调和总体目标,主动置身镇域大局、服务发展大局,大力弘扬自强不息,敢为人先的精神。在加快发展我镇皮鞋产业工业园的基础上,争资争项,实现镇域经济的腾飞。通过改善民生、维护稳定等方面,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

措施:①进一步抓好“首问责任制”的落实,杜绝因工作缺位、人员缺位影响项目落实、工作落实的现象发生。②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发展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推行重大项目建设领导班子成员挂帅领办、主要领导跟踪问效促办、纪检监察考核督办等措施,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敢于担当,发挥带头作用和示范效应。

2、讲宗旨、比服务,用党员干部的辛苦换取人民群众的幸福。牢固树立宗旨意识,以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为根本,进一步拓宽服务渠道、完善服务机制、规范服务行为。秉持“所有的公务员都是服务员”的理念,做到优质服务、主动服务、微笑服务,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以一流的服务质量、严谨的工作态度、过硬的业务能力、最优的公众形象,实现行政效能明显提升、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干部形象明显改善。

措施:①进一步深化“干部下基层、服务一线办实事”等活动,扎实抓好“领导干部工作记实制”、“记民情日记”等工作。②每季度中安排一个月开展“企业服务月”、“村居服务月”、“文明创建月”、“为民解难月”、“矛盾排查月”等活动。

3、讲学习、比能力,不断提高推进科学发展的本领。扎实开展各种学习活动,定期开展轮训和文件学习活动,积极参加各种业务培训。通过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为民办事的效率。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坚持两型“引领”科学发展的新思路,推进项目建设、工业发展、城镇化建设、加强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以地生财,以财建镇,以镇兴业,以业活镇”要求上来。坚持学习精神与坚定贯彻办法、学习理论与提出发展建议、吃透镇情与推进发展紧密结合,切实创新发展思路,抓好本镇的工作。

措施:①学习案例,创新举措。系统总结整理一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发展环境建设等方面的正反案例,制成党员干部学习资料,重点引导党员干部学习成功的发展模式、发展经验、工作方式。②开展技能大比武,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开展业务培训、知识竞赛、技能比武和评选“业务能手”等活动

4、讲团结、比和谐,齐心协力,共同推进镇域经济跨越式发展。古人讲得好:“人心齐,泰山移”;人心所向、无坚不摧、所向披靡!团结是胜利者的法宝,坚持民主集中制,着力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以党内和谐、班子和谐引领机关和谐,以班子团结带动队伍团结,促进干群团结,不争论、不折腾、不懈怠,严禁独断专行搞“一言堂”,严禁拉帮结派搞“小圈子”,全力打造一支思想同心、行动同步、工作同力的党员干部队伍。为实现镇经济跨越式发展凝聚“精、气、神”。

措施: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围绕作风建设召开党委(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带头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撰写作风自查剖析材料。

5、讲实干、比执行,确保2013年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切实增强主动履职意识,铆足永不言败、勇攀高峰的“心劲”,不抓则已、一抓到底的“实劲”,敢担风险、敢创新路的“闯劲”,咬定目标、百折不挠的“韧劲”,进一步提高执行力,优质高效地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开展“破解难题”专项行动,按照“一套专门班子解决一个具体问题”的模式,认真解决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影响企业发展和项目推进的重点问题。不折不扣地落实好镇委、镇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对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重大工程盯住不放,扎实推进。

措施:采取多种督查方式,主动抓好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破解难题”专项行动,对梳理出来的难题进行分类,制定难题责任分解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公开办理结果,建立定期排查、课题调研、结果公开、跟踪回访等制度。

五、活动步骤

主题活动从2013年3月下旬开始至12月上旬结束,分宣传动员、组织实施、巩固提高、总结评比四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1、宣传动员。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活动发难,召开“五讲五比”活动动员大会,对活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明确活动开展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目标要求、实施步骤,切实把广大机关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活动中来。

2、组织实施。按照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和活动安排表的工作要求,认真开展好各项具体活动,及时发现和总结主题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推介一批先进典型,促进主题活动深入开展。按照要求积极报送各类资料和工作信息。

3、巩固提高。不断完善“五讲五比”主题教育活动经常化、普遍化、基层化的行动机制和长效机制。认真查找活动中存在的不足与问题,整章建制,积极探索创新加以破解,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

4、总结评比。相关部门对主题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评,不定期对改进作风规定执行情况开展明查暗访,考核考评结果纳入年度党务工作绩效考核。

六、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党委(党组)书记是干部作风建设主题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带头管、负总责。

2、抓好督促检查。统筹协调领导小组要采取检查、抽查、明察暗访,组织作风监督员加强“五讲五比”活动督查。全面推进“作风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

3、强化宣传引导。通过信息、专栏、简报、标语、新闻媒体等形式,大力宣传开展“五讲五比”主题活动的意义和成效,为活动深入开展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5

为了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促进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突出解决我校少数教师身上存在师德修养不高、职业纪律涣散、专业素质不精、从教风气不正、师表形象不佳的问题,进一步提高教职工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根据镇教委文件通知精神,结合我校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强化队伍管理,优化师德师风为核心,以思想教育、制度建设、集中整顿、严明纪律为抓手,着力解决我校教师队伍师德师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加强学校班子成员和全体教职工的师德师风师能建设,切实增强教职员的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安全意识,确保学校教育发展大局和谐稳定,为促进学校教育质量稳步提高和创办人民满意教育提供有力保障和坚强支撑。

二、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树立良好教育形象和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师德师风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原则,着重整治以教谋私、乱订教辅资料、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教风不正、违规招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问题,严格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努力提高教育工作的社会满意度。

三、活动范围

学校班子成员及全体教职工。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本次活动取得实效,学校成立集中开展“师德师风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附表

五、活动内容

结合当前工作实际,本次师德师风整治专项行动着力解决目前我校教师队伍中存在的整治教风、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行动、)体罚学生整治行动等6 个方面及其他损害教师形象和影响教育风气的问题,通过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弘扬师德,端正师风,增强师能,树立全体教师积极向上的良好形象。要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的良好契机,全面摸排、逐人过关,对于学生及家长反响强烈、严重影响校风教风的不正之风要做到既对人又对事,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职工管理办法》、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的相关规定,采取强有力的帮教措施促其限期改正。对于依然我行我素、屡教不改的将及时上报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从严从快处理。

六、活动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从 2014年6月10日开始,9月底结束,共3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学习动员阶段,突出“学深学透”。

1.动员部署。成立 “师德师风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行事历,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对“师德师风整治”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及时传达和贯彻落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师德师风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

2.广泛宣传。利用学校网站、校园广播、校园简报、专栏、标语等载体营造舆论,形成浓厚氛围,使每一位教师提高对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紧迫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明确师德师风建设的具体要求,增强师德修养的自觉性。

3.专题学习。按照“师德师风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行事历组织全体教师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禁止在职在岗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提升素质教育质量的意见》、《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召开一次师德师风学习心得交流研讨会,组织一次师德师风理论水平测试,记好一本师德师风学习笔记,撰写一篇师德师风体会文章,举行一次教师进村入户家访活动,提高师德修养,增强事业心和责任心。

(二)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突出“查评到位”。

1.查摆问题。紧紧围绕 “师德师风整治”专项活动主题,通过召开学生、家长、教师座谈会等形式,查找学校教师在师德师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学校师德师风分析检查报告;教职工要对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查摆个人师德问题,深刻反思个人从教以来的师德行为,形成个人剖析材料。查摆问题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查有无散布有损党和国家声誉和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和言论,传播违反互联网规定的不良信息,参与邪教等非法组织及反对党和政府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行为;

(2)查有无讽刺、挖苦学生,歧视后进生,谩骂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或随意剥夺学生上课权利,将学生逐出教室,或以辅导、谈话为名,带异性学生单独到教师办公室的行为;(3)查有无不备课、上课应付、批改作业不认真、辅导不用心等敷衍塞责、马虎从教、误人子弟的现象;

(4)查有无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现象;(5)查有无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 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现象;

(6)查有无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 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现象;

(7)重点整治利用职务之便强迫、诱导、暗示所教班级学生参加有偿辅导和举办、参与校外补习班;

(8)查有无校园内吸烟、上课时间接打电话、讲脏话粗话等行为;(9)查有无拒不接受学校正常工作安排,消极怠工,甚至擅 自脱岗等违反工作纪律的现象;(10)查有无接受家长的宴请或索要财物、向学生推销资料

或学习用品、乱收费用、违规补课、有偿家教、调人情座位等行为;

(11)查有无上班时间酗酒、在职经商、行为不检点等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违纪的行为; 2.民主评议。一是组织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活动。民主评议工作由学校牵头组织,邀请市教育局领导参加,采取领导评、同事评、学生评、家长评、社会评等方式,评议结果记入师德档案,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务评聘、评优评先、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二是形成学校自查自纠报告。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学校要分年级组、处室召开会议,组织教师、学生、家长代表等对报告认真进行分析评议。评议的重点是对师德师风认识深不深、查找问题准不准、原因分析透不透、工作措施实不实等,形成自查自纠材料,并通过会议、网络等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三)第三阶段整改提高阶段,突出“整改实效”。

1.整改落实,务求实效。学校根据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实际,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落实方案。做到“一定三有”,即整改定目标、推进有措施、落实有责任、完成有时限,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作出公开承诺。在整改中,党员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做出表率,促进校风、教风和学风好转。

2.选树典型,模范引领。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学校将培养典型,总结先进经验,树立学习榜样,层层推选师德先进个人。广泛宣传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使广大职工学有榜样、赶有方向。对在师德师风方面有突出表现师德模范,学校将予以表彰奖励并择优向上推荐。

3、惩处后进,强化警示。对在专项整治活动开展过程中工作仍无起色,按部就班,责任心不强造成一定影响的教师,学校将按照师德师风建设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师德评议结果处于末位的教师实行待岗、转岗或者分流;对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教职工有上班时间酗酒、经商以及作风问题拒不认错改正的,学校将按照管理权限和相关规定程序上报县教育局采取谈话告诫、通报批评、调整岗位、降职使用、辞职、党纪政纪、法律处理等形式,进行严肃处理。4.总结验收,建章立制。“师德师风整治”专项活动结束时,学校将针对活动内容制定具体的验收评估细则,抽组人员分年级组、处室进行严格验收。验收不合格年级组和处室,由学校指派人员组织在暑假期间举办专题培训班进行补课。同时学校“师德师风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对活动开展情况、实施效果认真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特别是对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师德师风建设方面探索尝试的好做法、好经验认真进行提炼,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扩大教育成果。

七、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小学 “师德师风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整个行动的组织实施、协调指导、督促检查、纪律保障和上下联络等工作。明确各成员职责,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共同抓好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xx小学网站、校园广播、电子屏、宣传栏、简报等宣传阵地和媒介,深入宣传开展“师德师风整治”专项行动活动的重大意义,及时反映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全面展示工作中形成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新成效,充分反映群众意见,切实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作用和监督作用。

(三)务求整改实效。对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学校“师德师风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不拘形式开展督查督办,发现问题及时调度,限期整改。要建立健全效能问责机制和办法,严格执行过错责任追究等有关规定,切实解决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力以赴实现专项整治活动目标,以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持续提高、各项工作的全面进步检验专项整治活动的成效。同时要通过活动的开展,分析查找出学校管理、教师队伍建设等工作中存在的疏漏和缺陷,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推动学校精细化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向更高层次迈进。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6

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

2010年06月04日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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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山东频道临沂6月4日(韩继伦)在“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根据国家、省、市关于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要求,沂南县开展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专项行动的重点是:

一是集中整治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在2009年专项检查的基础上,结合该县污染源普查成果,全面排查原辅材料、中间产品、产品及“三废”排放中涉及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的污染源。重点查清重有色金属矿采选及冶炼、含铅蓄电池(包括加工、回收)、皮革及其制品、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电镀、危险废物处置等重金属排放企业及历史遗留重金属废物堆场。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认真分析筛选一批重金属污染问题突出的区域、企业,明确特征污染物,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加强督促指导,尽快消除环境污染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二是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有色金属及相关行业调整振兴规划,督促企业制定方案,按期完成。对国家明令淘汰的小电镀、小制革、小冶炼等落后工艺装备和生产能力依法取缔关停。认真梳理有关环境污染问题投诉、举报、信访案件。对屡查屡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多次被查处仍未整改到位的以及超标排放、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的,责令停产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完成的依法关闭。

三是进一步规范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管理。督促重金属排放企业建立特征污染物产生、排放台账和日常监测制度,定期报告监测结果,并向社会公布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督促企业提升污染治理水平,规范原料、产品、废弃物堆放场和排放口,建立和完善重金属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督促重点防控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四是加大对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重点加强对县污水处理厂、经济开发区及结构减排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减排任务圆满完成。五是对2009年环保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回头看”。对屡查屡犯的企业采取“高限处罚”措施,对长期超标排污、私设暗管偷排、直排、存在重大污染隐患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对治理无望的企业和落后的生产能力,一律关闭取缔。对于违法排污造成严重损失、触犯刑法的企业,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三)全面彻底排查铅蓄电池行业企业环境违法问题。坚决做到“六个一律”: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或达不到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一律停止建设;对环境保护、安全设施、职业健康“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的,一律停止生产;对无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或超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治;对无危险废物资质从事废铅蓄电池回收的,一律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对不能依法达到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对发生重大铅污染事件的,一律追究责任。

(四)全面整治化工企业环保违法问题。对辖区内已投产、试运行、在建化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严格监管,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办理了环评,是否落实了“三同时”措施,是否批建内容一致,是否存在擅自投运现象,危险废物是否得到妥善处置,是否存在偷排行为,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依法查处整改到位。对涉化工异味气体污染、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实行限期治理直至停产或者关闭。

(五)加大燃煤锅炉污染整治力度。对城区、主干道两侧燃煤锅炉烟尘污染问题进行仔细全面排查,对应该取缔的锅炉坚决取缔,能够治理的坚决治理到位,杜绝“冒黑烟”现象。

(六)加强污染减排重点企业的监管力度。要注重管理减排,重点抓好城市污水处理厂和成武金安热电公司治污设施的运行。加大跟踪监测和检查频次,对城市污水处理厂每天不定时取样监测一次,对金安热电检查每周不少于两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实现达标排放。加大外排废水进网企业管理,严格监管,每旬明察暗访不低于3次,保证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为重点企业发挥污染减排效益创造有利条件。

(七)加大对城市环境问题死角的整治力度。对城区周边及城市内的臭水沟、臭水河集中治理,切实改善城区环境质量。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7

为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发展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司作风建设,推动作风建设工作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结合实际,公司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深刻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重大意义

一直以来,公司按照厅党组的安排部署,扎实抓好作风建设,各级领导干部务实进取,干部职工团结奋进,企业氛围风清气正,作风建设成效突出,在净化经营环境、锤炼干部队伍、助推企业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但是要看到,个别干部还存在着思想懈怠、内动力不足等思想问题,干部队伍四个意识淡漠、精神恍惚问题也还没有从根本上铲除。

近年来,行业竞争持续加剧、市场竞争更趋激烈。公司经营管理方面也出现XXX等实际问题。面对问题和困难,我们需要在经营管理工作方面加快改革步伐,加大创新力度,更需要通过加强作风建设,以严谨细致、务实担当、勤勉高效、严格自律的良好作风为改革创新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坚强保障。

因此,我们一定要全面认清当前的经营形势和作风建设情况,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差距,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将加强作风建设作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作为解决领导干部思想方面问题的重要手段;作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各级领导干部要围绕公司发展大局、紧扣经营中心工作,进一步增强做好作风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深化对作风建设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的认识,推动作风建设工作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全力打造新时代干部职工的过硬作风和优质形象。

二、深入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系统深入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省、厅作风建设有关部署要求,深入排查公司作风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保持作风建设高压态势,以扎实举措推动新时代公司作风建设高点起步、再上新台阶。

(二)主要内容

以贯彻落实全省XX工作会议精神为主要内容,按照今年公司年度工作会议和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围绕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履行职能职责的全过程各环节,对照作风建设有关要求,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十种表现”,全面开展自查整改和专项整治,突出以下四个重点领域。

1.职能部门。主要整治贯彻执行公司决策部署不力,上传下达不到位;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工作重部署、轻落实,打折扣、选择性执行;工作浮在表面、不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或者搞“走秀式”调研,缺乏求真务实精神;工作主动性不足,安于现状、被动应付,担当意识不强,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责任落实不到位;搞“矛盾上交、责任下移”,工作上“等、靠、要”;监督职责落实不到位,监督措施不精准、效果不佳;工作程序不规范、效率不高,服务经营一线效能不佳等问题。

2.经营部门。主要整治贯彻执行公司决策部署不力,上传下达不到位;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工作重部署、轻落实,打折扣、选择性执行;工作主动性不足,安于现状、被动应付,担当意识不强,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责任落实不到位;搞“矛盾上交、责任下移”,工作上“等、靠、要”;工作程序不规范、效率不高等问题;服务意识不强,服务客户态度不佳、质量不高,服务承诺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3.工程建设。主要对公司近3年来已完成及正在进行的工程项目质量进行“回头望”,由后勤部负责排查各工程项目,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问题,排查结束后形成总结材料报活动办公室。

4.干部队伍。主要整治思想意识纠结私利多、顾全大局少,消极懈怠多、积极作为少;缺乏改革创新精神、进取意识不足、大局意识不够、担当尽责意识不强、不敢触及深层次矛盾的问题;能力不足,本领恐慌,不能很好地适应经营工作需求的问题;安于现状,“想乐”思想孳生问题;知情不报、瞒报、选择性报的问题。

(三)步骤措施

按照省厅统一安排部署,公司此次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从现在起到年底,分为三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现在起至7月底)

(1)制定实施方案。按照省厅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研究制定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活动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部署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措施。

(2)统一思想认识。各部门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这一首要任务,将加强作风建设作为其中一项重点内容,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专题研讨等各种形式,全面深入学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作风建设的各项部署要求,特别是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十种表现”,系统集中地开展全员作风建设学习教育,推动干部职工对加强作风建设在思想认识上达到团结统一、高度一致,为提升企业作风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3)坚持以上率下。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要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抓好自身作风建设,为广大职工做好表率。特别是机关全体干部要以更高标准要求自身,始终牢记机关的中枢作用,严格要求自身,充分发挥带头引领作用。

2.集中整治阶段(8月初至10月底)

(1)坚决自查整改。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对照四个重点领域,全面开展自查整改和专项整治。坚持大处着眼,小处入手,围绕考勤纪律、工作纪律、报送数据及文件报表、落实公司会议决议部署及下达的各项任务等具体岗位、具体环节、具体工作,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全员参与,不留死角地排査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和服务意识不强、职工反映集中的作风问题。

(2)抓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问题整改。认真完成2020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整改落实工作,加强各级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深入发扬以客户为中心,长期艰苦奋斗,创造更大价值的企业文化,努力形成爱岗敬业、勤奋工作、诚实守信、乐于奉献的良好风尚。

(3)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按季度召开批评和自我批评会议,改进工作作风,及时发现并解决季度经营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改进调整营销和管理工作中不合时宜的流程,要求领导干部说实话、干实事、出实绩,增强勇于担当、善于克难的本领。

(4)加强制度建设。按照公司开展“制度落实年”活动要求,强力运行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杜绝有规不依、有章不守的情况。健全完善作风建设方面的制度,在全公司推行“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担当意识和执行力,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5)加强督导检查。活动办公室要通过季度绩效考核、明察暗访等方式,督导检查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挖掘推广好的做法,曝光作风建设反面典型。

3.巩固提升阶段(11月初至12月底)

(1)报送总结材料。各部门要在集中整治阶段结束后及时总结、如实上报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情况,总结既要不虚不夸地讲好的做法和成效,也要实事求是地讲存在问题和不足。

(2)评估活动成效。活动办公室根据各部门总结材料,结合平常督导检查、明察暗访的情况,对公司整体及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形成总结报告,并报厅领导小组办公室。

(3)建立长效机制。活动办公室要梳理修订公司作风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推动制度落实,达到规范工作程序、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推进企业作风长效机制建设。

三、全力保证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保障措施,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专项整治按照公司牵头、条块结合、各负其责的原则开展,公司成立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统筹安排、方案制定、监督指导、检查评估等工作。

组长:XXX党委书记

成员:XXX副总经理

XXX纪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务办公室,XXX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党办、纪检监察室、人力资源部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作风建设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明察暗访等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部门要按照公司总体安排部署,强化责任落实,高效抓好工作,以过硬作风抓自查整改和专项整治,确保取得最大成效。领导小组对活动开展组织不力、自查整改浮于表面、问题整治敷衍了事的反面案例,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并督促追究问责,从严从重、依法依规处理,达到问责一起、警醒一片的效果。

(三)营造良好氛围。活动办公室要切实抓好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对外要坚持宣传正面和正面宣传的导向,各部门要及时向活动办公室报送干部职工团结奋进破解发展难题、推动企业发展和服务一线、服务职工的先进事迹,要高度重视和正确对待新闻媒体等社会监督,提升处置负面舆情能力,及时处置和回应客户关注、职工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扎实作风、有力举措赢得各方理解支持;对内要注重思想引领和学习教育,充分利用公司网站、微信公众号、店内宣传栏等线上线下渠道,加强作风建设宣传教育和思想交流,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经营环境,凝聚发展共识和作风建设合力。

(四)紧密联系实际。各部门在有序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的同时,要把作风建设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完成紧密结合起来,以作风建设整治成效有力推动和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8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开展20xx红盾网剑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就我省开展20xx红盾网剑专项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工商部门职能作用,以舆论宣传为先导,以电子产品、儿童用品、汽车配件、服装、化妆品和农资等为重点监管商品,以驰名商标、涉外商标、地理标志为重点保护对象,以辖区内网络交易平台、大型购物网站和团购网站为重点整治目标,严厉查处利用网络从事的不正当竞争、传销、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网络商品交易秩序,净化网络市场环境,维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

二、工作内容

(一)严格市场准入,完善网络经济户口。以国家工商总局60号令为依据,以本次专项行动为契机,严把主体资格市场准入关,对于申请登记注册的网络经营者相关信息必须准确无误。通过网上巡查和实地核查,对辖区内网络销售电子产品、儿童用品、汽车配件、服装、化妆品和农资等类商品经营者进行梳理检查,确定销售商品及服务的网站(网店)和相关经营者,核实相关信息,进一步完善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并要求其进行电子标识的链接。

(二)加大巡查力度,强化监管指导。对辖区内大型购物网站和团购网站要检查经营资格、合同条款、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的准确性。对辖区内网络交易平台要监督指导其对平台内经营商户的资质审查和实名登记,健全完善对经营者销售商品的检查和质量管理制度,完善违法商户退出机制。督促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切实履行法定义务,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三)抓住重点商品,依法严厉打击。以辖区经营电子产品、儿童用品、汽车配件、服装、化妆品和农资商品的网络商品交易经营者为重点,对其经营资格、经营商品、经营行为等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到网上发现、追溯源头、落地查处。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协调通信管理部门关闭违法网站并将其列入黑名单;对涉嫌犯罪的案件或线索,及时通报、移送公安机关。

(四)把握社会焦点和热点,开展商品质量抽检。针对社会反映强烈、消费者诉求集中以及专项监管执法中发现的不合格商品,强化商品定向跟踪监测和监测结果综合利用。加强对网络经营者的教育引导,要求经营者切实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同时结合辖区实际,联合商品质量检测机构适时开展质量抽检,对抽检中发现的假冒伪劣商品,切实做到落地检查、落地查处,并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有效防控风险。

三、时间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xx年6月至7月上旬,各地工商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进行20xx红盾网剑专项行动的部署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7月至11月下旬。根据专项行动的措施和要求,集中时间、力量全面开展专项行动工作,立案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三)检查巩固阶段。20xx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对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强化工作措施,全面巩固专项整治行动的成果,并上报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各级要充分认识到此次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动员部署,充分发挥工商部门的综合职能,研究落实专项行动具体措施,做到分解目标、细化任务、责任到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巡查,摸清情况。要加大巡查力度,深入一线对网络交易平台、大型购物网站和团购网站的数量、分布、存在问题等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以提高专项行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依法从重从快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商标侵权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充分利用各种传播渠道,加大曝光力度,教育和警示网络经营者,提高公众参与度和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

(四)加强监督,做好总结。各地市要加强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任务、人员、时间和效果四落实,及时做好统计、分析和汇总工作。省局每两个月将进行一次情况通报。

请各地于12月10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20xx红盾网剑专项行动统计表》及关闭的网站(网店)名单(包括具体名称、网址)和3件以上违法典型案例(附处罚决定书)一同报送省局市场处。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9

进一步巩固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贯彻落实成果,净化党风政风, 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根据省委、市委、县委要求及省市县纪委统一安排, 现就全镇集中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时间安排

从20xx年12月开始到20xx年2月底结束。

二、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 提高政治站位, 从增强“四个意识”, 践行“两个坚决维护” 的高度, 强化法纪敬畏和思想自觉, 把集中整治违规收送礼金问题和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 作为改进党风政风、从严管党治党, 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重要内容, 切实抓出成效。

三、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包括“红包”,购物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礼品和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等财物;借年节假期,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等之机,收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领导干部职务上的影响收受礼金;向领导干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礼金;脱贫攻坚帮扶单位、职能部门、驻村工作队干部收受帮扶村、项目单位,帮扶企业或村干部个人礼品礼金。

同时,对领导干部违规用公款购买、违规收受赠送,违规占为己有、由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违规参与经营的高档烟酒、珍稀药材,天价茶叶、名贵木材、珠宝玉石、高档瓷器、名人字画等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进行严肃整治。

四、整治措施

(一)强化教育动员。各村(社区)、各单位要进行专题教育动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中央纪委《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的通知》和省市县纪委贯彻落实意见,准确把握本方案要求,教育党员干部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村党支部书记、办站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动员、亲自部署,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各领导干部要自觉把自己摆进去,全面检视、全面自查,自警自省、扎实整改。全镇党员干部要积极参与、锤炼党性、涵养品德。

(二)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工作交流群、党风廉政宣传画、张贴标语等方式加大专项整治宣传力度, 通报曝光典型案例, 搞好案例点评和法规解读, 营造严肃整治的浓厚氛围。

(三)开展自查自纠。各村(社)党支部、镇属单位要组织党员干部对照集中整治的问题,深刻检视自身认识和行为偏差,对违规收受的礼金要自行清退。领导干部要带头反省,全面自查自纠,坚决清退违规收受的礼金。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写出个人自查自纠情况报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于20xx年2月底前报镇纪委。

(四)作出公开承诺。各领导干部要结合年度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述责述廉会等有关会议,公开对组织作出自觉接受监督、绝不违规收送礼金的承诺。其他党员干部也要向服务对象做出公开承诺。个人承诺书要本人签名,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于20xx年2月底前逐级报备。

(五)自觉主动上缴。集中整治期间,县纪委监委按照省纪委要求公布全省统一专用账户,用于上缴违规收受的礼金。领导干部对以前因各种原因不能自行清退的礼金,要如数上缴纪检监察机关或专用账户。对主动上缴礼品有关情况,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登记,依规依纪处置。

(六)严肃查处问题。集中整治期间,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通信访举报和职能部门移送问题线索渠道,重点梳理一批、督办一批、査处一批、通报一批。对违规收受礼金的问题线索,优先受理核査,坚持“收送一起査”。对不主动清退、拒不纠正的,从严惩处。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坚决按“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严查快处,绝不姑息迁就,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注意区分时间节点和问题性质,综合运用约谈提醒、谈话函询、审查调査等方式,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七)建立长效机制。镇纪委要坚持对年节假期等重要节点和婚丧喜庆等个人事项采取事前提醒、随机抽查、情况说明等措施,强化日常监督。督促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健全制度、堵塞漏洞,扎牢制度笼子,斩断用公款送礼的资金渠道。要综合运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切实做到对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严格、精确、有效监督,巩固提升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各村(社)党支部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和单位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镇纪委要履行监督责任,协助党委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有序推进、压实责任,决不能做虚功、走过场。对“零查处”的村(社)党支部、镇属单位,镇纪委将进行重点督导和研判分析,并责令其向镇纪委作出说明。

(二)畅通举报渠道。县纪委监委在山阳纪检监察网开设举报窗口,同时将违规收受礼金举报热线电话、上缴礼金专用账户在县广播电视台、山阳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网站公布和滚动播出,并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公布全省统一上缴礼金专用账户,宣传政策规定和要求,给犯错误的干部一个重新悔错和自我革新的机会。镇纪委将专项整治工作与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督导检查相结合,上下联动、同向发力,采取留痕倒查、实地蹲点等方式,开展明察暗访。对各村(社)镇属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将随机开展督导,紧盯问题线索处置、核查调查质量、审查调查力度等,传导责任压力。

(三)及时报告情况。各村(社)、镇属单位每月9日和25日向镇纪委报告前两周工作进展,特别是主动上缴、线索处置、案件查处、明察暗访等情况; 20xx年2月27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专报镇纪委。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篇1)

为进一步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居民生活质量,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开展市容环境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全域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际,决定自2022年2月起开展为期一年的市容环境“十大”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人民至上。强化问题导向,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直接的市容环境问题,以“小切口”推动“大变化”,全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2、坚持源头管控。践行“721”工作法,推动市容环境从被动治理向主动服务转变,从末端作业向源头治理转变,从专项整治向常态管理转变,提升市容环境治理成效。

3、坚持示范引领。持续创建一批“示范道路”“示范街区”“示范小区”,通过现场观摩、座谈交流及提升城市环境卫生品质和精细化管理水平试点,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4、坚持责任落实。落实县城管执法局牵头抓总、统筹调度职责,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推动工作重心向基层下沉,量化考核标准,实行清单式闭环管理,狠抓工作落实,形成职责明晰、合力共建的长效机制。

5、坚持智慧赋能。借力智慧城管平台,完善运行机制,实现城市管理问题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派遣、第一时间处置,实现施工工地现场、渣土运输、旅游公厕、垃圾中转站等实时监控监测及生活垃圾自动称重,使城市市容环境治理更加高效。

(二)工作目标

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体系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以及《省城市街区整治提升导则(试行)》等标准规范,扎实开展“十大”专项整治,强化督导考核,各类市容环境卫生顽疾基本消除,“脏乱差”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城市市容环境整体品质得到明显提升,人居环境明显改观,城市市容环境治理长效机制基本健全,城市居民良好生活习惯逐步养成,城市环境更美更宜居。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责任领导:)

1、推进城市道路精细化保洁。实行道路清扫保洁标准化作业,进一步推进机械化清扫保洁,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以上。规范清扫保洁作业程序,综合使用冲、刷、吸、扫等工艺,推进城市道路和人行道深度保洁。加强慢车道、人行道、绿化带、花坛等地段保洁,落实城市道路附属公共设施、公益广告设施养护制度。改进城市环境卫生保洁方式,大力推进新能源清扫车、快速保洁等小型设备的应用,探索智能洗扫设备应用场景,提高道路清扫保洁智能化作业水平。(责任部门: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

2、防治城市道路扬尘。城市市区道路施工应推行合理工期并采取逐段施工方式,减少道路施工扬尘。对道路两侧裸土,应采用绿化硬化相结合的方式,实施绿化带“提档降土”改造工程和裸土覆盖工程,减少裸土面积。合理增加城区道路洒水频次,重点管控建筑工地周边易污染路段,积极推行城市道路清扫保洁降尘、低尘清扫作业方式,有效控制城市道路扬尘。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和建筑垃圾运输规范管理,严禁抛撒、车身不洁、带泥上路等污染路面行为。(责任部门:市政设施运行管理股、行政执法二大队、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

3、加强“城市家具”卫生清理。保持报刊亭、公交站亭、广告牌、信号灯杆、道路栏杆、城市雕塑等“城市家具”干净整洁。做好垃圾收集容器等环卫设施设备的清洁和维护,保持设施设备整洁完好。加强公共健身、休闲设施清洗,保持设施和周边环境清洁卫生。(责任部门:市政设施运行管理股、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

4、推进水环境治理。落实河(湖)长制,开展河湖水面常态化巡查,制止横江公园下河洗衣、违规垂钓行为,及时清理水面垃圾。整治水环境顽疾,定期清理打捞影响水环境的水生植物。完善河湖沿岸环卫设施配套,加大日常保洁力度,落实作业责任,强化环卫监管,及时处置污水外溢等问题。利用感知设备对排水管网进行实时监测。(责任部门:行政执法一大队、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

5、突出重点场所和行业环境卫生管理。加大高速沿线及出入口、高铁沿线、车站、医院、商场、停车场、公园、广场、景点景区等区域环境治理力度,落实管理者责任,完善环卫设施,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加强沿街餐饮、食品加工、车辆修理冲洗等行业环境卫生管理,全面提高各行业卫生质量。(责任部门: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行政执法一大队)

6、强化公厕管理。按创城、创卫标准强化公厕建设和管理,完善公厕配套设施,核心区域公厕推行24小时开放。合理布局城镇公厕密度和男女厕位比例,打造一批社会公厕示范点,提升公厕保洁质量和服务水平,暖心服务,方便群众,增进人民福祉。(责任部门: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市政设施运行管理股)

7、加强各类开发地块环境治理。加强拆迁地块、储备地块、待建地块管理,推动地块综合利用,对长期闲置地块进行临时绿化或改建临时停车场,加强巡查监督,杜绝发生违法倾倒垃圾等问题。(责任部门:市政设施运行管理股、行政执法一大队、行政执法二大队)

(二)开展街面秩序整治行动(责任领导:)

8、整治违规占道行为。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要求,落实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规范临时占道经营行为,全面整治水果店、电动车店和沿街商铺违规占道经营;整治违规占道洗车、修车和流动摊点违规占道经营等行为。规范城市便民服务点设置和管理,推动商户自治。(责任部门:行政执法一大队)

9、突出薄弱区域治理。针对农贸市场、背街小巷、棚户区、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等城市薄弱区域的市容环境治理“顽症”,加大城管信息采集密度,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着重解决马路市场、废品收购站、露天烧烤、非法焚烧、路边洗车、占道修车、夜市摊区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责任部门:行政执法一大队、行政执法二大队)

0、强化重点区域管理。以公园景区、绿地绿道、施工工地、体育馆、学校、医院、公交场站、客运中心、公共停车场等周边区域为重点,加强巡查执法,督促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管理常态化、精细化、标准化。(责任部门:行政执法一大队、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

1、推动沿街建(构)筑物外立面洁净工作。应用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加强沿街建筑第五立面(屋顶)环境排查,解决屋顶乱堆放、乱搭建、乱晾晒、立面不洁破旧等问题,提升立面洁净品质。加大对乱张贴、乱张挂、乱涂写、乱刻画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责任部门:行政执法一大队、行政执法二大队、市容管理股)

2、开展车辆洁净治理。全面使用全密闭、智能环保渣土车,淘汰改装渣土运输车辆,加强渣土运输车、环卫收运车驾驶员教育培训,督促车辆所有人或使用人及时清洗车身,保持车容整洁,安全规范运输。坚持联合执法,严查沿途抛洒滴漏、车身不洁等行为。(责任部门:行政执法二大队、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

(三)开展人行道净化整治行动(责任领导:)

3、改善人行道路设施。聚焦群众步行“走不通、不安全、不舒适”等城市管理突出问题,确保“脚下安全”,及时修补陈旧、坑洼破损的人行道,解决道路积水问题,保持人行道平坦、完好,有效连接人行道中断节点,优化过街设施,拓宽改造过窄人行道。推广使用下沉式井盖,使井盖表面与人行道铺装保持一致。完善人行道上盲道等无障碍设施,保障连续、畅通。及时检查维护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城市道路、街巷等公共场所应设置路灯照明装置,装灯率达到100%,亮灯率达到95%。(责任部门:市政设施运行管理股)

4、清理整顿车辆停放。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严控在人行道上施划机动车停车位,确有必要施划机动车停车位的要加强规范管理,影响通行的要坚决取消,避免机动车、非机动车占压人行道、形成“僵尸车”、堵塞消防通道等区域。合理设置必要的隔离护栏、隔离墩、阻车桩等设施,共享应用电子监控设备,阻隔车辆进入人行道行驶。合理施划非机动车停放线,科学确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规模和停放区域,严肃查处共享单车在人行道上乱堆乱放和违规占用绿地、盲道乱停乱放行为。(责任部门:市政设施运行管理股、行政执法一大队)

5、加强人行道管养维护。统筹人行道地下管线建设,避免短期内重复开挖和长期占用人行道。严格执行《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加强人行道设施日常巡查和管理养护,及时排查和消除设施破损、路面坑洼、井盖缺失沉陷等安全隐患。健全完善城市道路破损举报、受理和处置工作机制,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责任部门:市政设施运行管理股、数字指挥中心)

(四)开展户外广告整治行动(责任领导:)

6、宣传贯彻住建部《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开展城市户外广告设施规范管理。严格执行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制度,规范户外广告设置;夯实户外广告属地监管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考核,建立挂牌督办机制。部门联合,加强校外培训户外广告管控,加大违法户外广告设施拆除力度,强力整治城市“牛皮癣”,及时拆除过期和废弃的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提升市容环境品质。加强大型户外广告、牌匾、灯箱等悬挂物管理,防止发生坠落事故,保障公共空间安全。(责任部门:市容管理股、行政执法一大队)

(五)开展架空缆线整治行动(责任领导:)

7、推行“多杆合一”“多箱合一”“多井合一”,集约设置人行道上各类杆体、箱体、地下管线等,清理空中“蜘蛛网”。推动线缆“上改下”工作,推进电力、通信等架空线入地工程。摸排清理拆除闲置和废弃的线杆等占道设施,节约道路空间。对于废弃的缆线、立杆要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清理。(责任部门:市政设施运行管理股、市容管理股)

(六)开展文明养犬整治行动(责任领导:)

8、组织开展以城区主次干道、公园广场、居民小区为重点的常态化“狗患”整治行动,全面查处“遛狗不牵绳”和“犬只随地便溺”等不文明养犬行为;集中收容流浪犬、无主犬;广泛开展养犬知识和文明养犬宣传教育。(责任部门:行政执法二大队、行政执法一大队)

(七)开展餐饮油烟污染联合整治行动(责任领导:)

9、牵头开展餐饮油烟污染部门联合监管,推行油烟净化器安装使用,整治油烟排放不达标行为。加强与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配合,落实《餐饮项目负面清单及事先告知事项》制度。完善部门联合日常监管机制,及时受理联合查处油烟扰民行为,常态化、长效化治理餐饮油烟污染。(责任部门:行政执法一大队)

(八)开展餐厨垃圾规范处置联合监管行动(责任领导:)

0、健全完善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加强规范运行监管,强化部门联合执法,有效防范餐厨垃圾偷运、乱倒、私自处置,保障餐厨垃圾全面进入收运处理系统,做到“应收尽收、应处尽处”,促进我县餐厨垃圾处理和管理水平不断提升。(责任部门: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行政执法一大队、行政执法二大队)

(九)开展建筑垃圾规范处置联合监管行动(责任领导:)

1、继续推进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推行处理设施共享,进一步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强建筑垃圾处置规范管理,健全建筑垃圾运输公司化管理、单车准运制度,完善建筑垃圾源头管理、处置许可制度,建立居民装饰垃圾定点暂放、密闭专运、规范处理制度。推行诚信管理,健全监管体系,强化联合执法,切实解决建筑垃圾无序收运、偷倒乱堆、沿途抛洒、违规处置等问题。(责任部门: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行政执法一大队、行政执法二大队)

(十)持续开展禁烧禁放联合整治行动(责任领导:)

2、加强部门联合,加大禁烧禁放宣传,坚持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清理取缔占用城市道路、广场等场所销售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和烟花爆竹的流动摊点、游商小贩;强化部门联合执法,依法查处违规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责任部门:行政执法一大队、行政执法二大队)

三、组织领导

成立县城管执法局“市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各执法中队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局综合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统筹协调相关工作。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组织发动阶段(2022年1月至2月)。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细化整治标准和考核办法,按照任务分工,研究制定推进的具体措施,建立工作联络机制,做好动员部署工作。

(二)重点攻坚,全面推进阶段(2022年3月至10月)。全面落实专项行动工作部署,有序实施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加强示范引领,对今年确定的“示范道路”、“示范街区”要以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治理为重点,“示范小区”要以环境卫生治理为重点开展试点,提早谋划,精心准备,严格按时间节点推进实施,不断优化城市整体环境。

(三)效果检验,建立机制阶段(2022年11月至12月)。通过地方自查、群众问效、上级督查等多种形式,查找发现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切实巩固行动成果,全面完成工作目标。对各专项行动成果进行总结,形成一套常态化管理标准体系和较为完善的长效化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市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也是改善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二)广泛宣传发动。要充分运用新闻报道、公益广告、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市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宣传,及时报道市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查检查。县城管执法局“市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市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对整治不力、行动不及时、群众感受差、没有明显效果的予以通报。

(四)按时报送进展。1。领导小组结合文明创建工作制定此次专项行动方案,于2月25日前报送市局,同时报送联络人名单。2。建立市容环境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月度报送机制,每月24日前各部门报送市2022年市容环境“十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情况一览表(见附件)至办公室汇总,按时间节点统一上报市局。3。各部门6月24日、12月4日前分别报送半年工作小结和年度工作总结至办公室汇总,按时间节点统一报送市局。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篇2)

**煤矿关于开展全矿安全集中

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煤矿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临汾市人民**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煤矿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临政办发明电【2012】11号)、乡宁县人民**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煤矿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及2012年2月8日王君省长主持召开的省**专题会议精神,深刻吸取蒲县“2.19”顶板事故教训,我矿决定在全矿开展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 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矿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全矿在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促进我矿生产秩序实现稳定好转,我矿成立工作领导组,对专项行动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

(一)组织机构:

组长:副组长:

成员:(二)职责及分工:

组长负责全矿专项行动工作的统筹安排,统一领导和部署专项行动。

成员负责配合各个分管领导制定实施分管专业或业务范围内的具体整治方案,并对各个阶段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领导组要加强协作,定期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协调开展整治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工作取得成效。

2、 检验时间、范围和时间表

1检查范围:采矿、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地勘防水、三监控等安全工作。

2、 检查方式:此次行动采取各专业定期排查和领导组督查同步开展,并针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有效的整改。

三。时间安排:2月21日-5月15日

三、 检查内容:

一)基础内容检查

我矿针对临煤工发【2012】20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强化煤矿企业主体责任的通知》等十二项规定、要求进行全面落实,特别是要落实好以下基础内容:

1重点检查全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建立,人员是否到位,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是否按规定设立安全科、通风科、生产科、机电科、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地测科、监控室、调度室、培训中心、劳动用工办公室。

2、检查全矿是否按要求配备具有煤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采煤、机电、通风、地质和测量等专业人员,并在市煤炭局进行学历注册。

三。检查全矿是否按照县局批准的计划进行;是否及时报组长批准,并在井口醒目位置进行宣传;是否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是否严格执行领导带班下井制度、领导带班下井交**制度;是否存在未经书面委托,未经矿长批准而换班的现象。

4检查全矿18项安全规章制度是否落实到位:安全例会制度;安全生产自检制度;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矿级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风险抵押金制度;群防群治制度;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安全与工效挂钩的奖惩制度;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事故应急救援制度;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监测预警系统;安全举报制度等。

5、检查全矿是否按照临煤工发[2012]20号文件精神,将防治瓦斯、防治水害列为我矿2012年工作重点,并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及防治措施,切实提高煤矿瓦斯和水害防治的科学化水平。

二)重点检查内容

1、矿井通风。1) 根据通风设施检查记录,检查矿井通风设施是否完好,是否有专人定期检查。就地风机是否有专人监护,风管管理是否到位。

2) 地下测风配风是否合理,是否按规定每10天进行一次综合测风。3) 各工作场所风量是否能满足实际需要;测风原始记录是否与实际相符。4) 是否编制了矿井防火设计,是否采取了综合防火灭火措施;是否按规定严格执行综合防尘措施,并做好检查记录;地下消防物资仓库是否按要求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

5) 粉尘控制管理是否到位,矿山制定的巷道冲洗制度是否严格执行和记录;防尘设施是否完好,是否根据防尘设施的检查要求,安派专人定期对防尘设施进行维护保养;采煤机内、外喷雾及机架间喷雾状况良好。

2、瓦斯治理。1) 气控结构、队伍、制度是否健全;是否配备足够的瓦斯检查员。2)瓦斯检查是否做到原始记录、瓦斯检查牌板及瓦斯台账“三对口”;气体检查中是否有漏检,误检等现象。

3) 气体检查员是否严格按照气体巡查表进行气体检查;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仪器携带是否齐全;瓦检仪是否定期校验。4) 气体超标,立即停产撤职,实行责任追究制;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十条禁令”中的其他要求是否落实。

3、水害防治。1)是否严格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和相关安全技术措施。2) 治水机构、人员、工作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是否成立专门的探排水队伍,经过培训合格。

3) 探水排水作业中是否始终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探水孔布置是否合理,探水孔是否编号,探水排水设备是否完好。4) 探水牌及记录是否与现场实际相符。5)是否执行“探掘分离,签字验收确认移交”要求;是否严格按照矿长批准的探排水设计进行作业;6)防排水系统是否完善;7) 是否严格执行矿井水文地质报告的编制和审批,特别是采空区、相邻矿井和废弃采空区积水的防治措施;矿井水防治工作是否按照江监办基发[2011]1489号文件进行了全面检查。

4、三大监控。1) 安全监控系统能否实现瓦斯超限停电、故障停电、风电闭锁等功能。2)是否按要求对瓦斯传感器、便携式瓦检仪进行校验和更换。

3) 人员定位系统是否真实有效,能否反映矿井实际情况;4) 输出监控系统能否实现四级联网。5) 各种记录、账目是否按时填写。6) 三个监控系统是否能正常工作。

5、采掘布置。1)采掘计划是否编制并通过审批;工作面工程质量能否达到质量标准化标准(1。确保工作面三线。2驱动面平直,无凹凸偏差。

2) 作业程序是否根据矿井实际情况编制,图纸是否规范、真实,图纸填写是否及时。3) 工作面两端及超前支护是否严格按规程要求支护,防坠措施是否到位。两巷的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无阻。

4) 工作面支架、单柱是否编号。5) 采煤工作面、掘进机头的浮煤清理是否到位;设备摆放、道路卫生是否符合文明生产要求。6)井下出现特殊构造,作业规程是否能够及时修改。

6、机电运输管理。1) 检查井下电气设备,包括五个小电器,是否**;在用电气设备完好率能否达到90%以上。2) 三大保护是否齐全,是否未使用。

3) 各类设备管理牌、完好卡、入井证是否完好、填写正确。4) 大型设备及附属设施是否完好。(主排水泵、主通风机)。

5)电缆管理是否符合要求。(1。无鸡爪、羊尾和开放关节。电缆接头之间的连接是否符合要求)。6)硐室、机房是否做到清洁卫生,记录是否齐全并填写整齐,设备是否完好,仪器仪表和安全用具是否齐全完好。

7) 主要运输设备的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1) 带式输送机护罩、围栏齐全、完好;2、保护齐全无甩掉不用现象;三。刮板护罩齐全完好,压柱符合要求)。8) 辅助运输设备的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

(1、一坡三档装置齐全完好;2、绞车防护装置齐全完好;3、钢丝绳接头符合要求;4、绞车压柱及固定符合要求;5、电机车完好符合要求)。9) 有无违章操作和有缺陷的机电设备操作,各种记录是否能及时填写。

7、顶板管理。1)采掘工作面是否按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规定及时支护,是否存在空帮、空顶作业现象。2) 采煤工作面采空区顶板上浮距离超过规定时,顶板是否及时下放。

锚杆、锚索支护是否设计,顶板监控器是否正常工作,特殊地质构造是否有安全技术措施。

8、火工品管理。1) 是否严格执行火工品的发放和接收制度。2) **材料存放场地是否按规定设置围栏,是否有专人看管。

3) 地下**材料的运输是否按规定进行。4) 矿山是否有爆破作业指导书。井下爆破工作是否由专职爆破工担任,爆破作业是否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5) 矿山保卫科是否定期对**物资仓库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9、制度落实。1)检查矿井是否能够实现“五到位”,是否达到“十要求”。2) 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完善,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认真落实。

3)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煤矿工人是否进行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是否考核持证上岗。4) 是否严格执行入井人员自检制度和进出井人员计数制度。5) 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0、应急救援措施落实情况。1) 应急救援机构和队伍是否健全。2) 是否按要求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3) 是否按规定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11、质量标准化落实情况。1) 是否成立标准化矿山建设领导小组,成立专门办公室,明确负责人和业务负责人。2) 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评价、考核、奖惩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施工方案和目标是否完善。

3)是否每月进行一次验收工作。

12、复工复产措施落实情况。1) 复工停产前的整改方案是否制定,复工停产验收的20个前提条件是否具备。2) 是否按照县局批准的整改方案进行整改。

3)是否存在省**办公厅《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监察办法》(晋政办发【2005】100号)中明确的十五项七十六类重大隐患。

四、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矿领导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保证人、财、物落实到位,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技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工作取得成效。

2加强监督,严格执法,严肃处理。检查组成员要以身作则、恪尽职守、尽职尽责,检查要做到“从严、从细、从实”,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以及不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必须停产整顿。

三。完善机制,注重长效。以这次专项行动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创新机制,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制度化、常态化;认真研究,标本兼治;努力解决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完善安全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安全生产。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篇3)

为严厉打击天价岩茶乱象,有力提升岩茶产品质量,促进XX岩茶产业健康发展,根据省纪委监委《关于持续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整治“天价岩茶”乱象的通知》、省市场监管局《全省岩茶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市市场监管局《全市岩茶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区纪委办公室《“天价茶”背后“四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前一阶段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好永定区“天价岩茶”乱象整治工作,现制定永定区岩茶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突出重点、重拳出击、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的原则,深化运用“1+X”监督机制,从强化岩茶生产、销售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入手,全力规范岩茶市场营销行为,严厉打击掺杂掺假、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商标侵权、不明码标价、串通操控价格、标签不合规等各类违法行为,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件,严惩一批不法茶企茶商,收缴一批假冒伪劣产品,形成高压态势,倒逼企业规范超承诺价销售搭售、价格高昂的“非卖品”“品鉴茶”私下交易或上市销售、市场恶意炒作、“价格虚高”、“恶俗花名”等问题,有效遏制天价岩茶乱象,促进价格回归合理水平,维护岩茶市场秩序,助推XXX茶区域品牌健康发展。

二、整治时间

从即日起至4月底结束。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对象。价格高昂、名称恶俗的岩茶生产、销售环节经营者(包括各类岩茶品牌直销店、分销店、加盟店和岩茶包装生产企业、包装设计单位、批发企业、批发市场,以下简称“茶企茶商”)。

(二)重点地区。整治覆盖全区范围,重点加强岩茶主要产销地区监管。

(三)重点行为。价格虚高(超承诺价,实际结算价格远低于标价)、不明码标价(“非卖品”“品鉴茶”私下交易、上市销售)、掺杂掺假、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商标侵权、串通操控价格、标签不合规和恶俗花名等。

四、整治措施和整治内容

(一)开展岩茶生产环节落实食品安全信息追溯情况专项检查。依据《食品安全法》《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突出强化岩茶质量安全监管,多措并举全面打击岩茶中存在的掺杂掺假、标签不合规等现象,全面检查岩茶生产企业进货查验、产品标签等重点环节、重点问题,督促生产企业如实标注茶叶产地来源,如实标注产品信息,如实宣传产品信息,规范我区岩茶生产加工行为,促进我区茶叶产业持续健康发展。重点查处:不能持续保持生产许可条件;进货查验把关不严,无法说明茶叶原料来源和产地;加工过程中违规添加香精、色素和其他非茶类物质;未按照要求开展产品检验;XXX茶标签不合规;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XXX茶;生产企业未有效落实“一品一码”溯源体系建设问题。虽然我区非XXX茶主产区,也无岩茶获证生产企业,但要结合实际,加强对辖区本地特色主要茶叶品种,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规范茶叶生产加工行为。牵头股室:食品安全监管股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二)开展岩茶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依据《食品安全法》《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开展对生产企业直营、连锁经营和岩茶品牌直销店、分销店、加盟店等重点茶叶销售者的检查,督促重点茶叶销售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工作,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重点查处:经营标签标示不规范等违规行为,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牵头股室:食品安全监管股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三)开展岩茶市场价格巡查。依据《价格法》,对重点整治对象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价格巡查,加大价格违法行为查处力度。重点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外加价;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岩茶价格过高上涨。清理规范“非卖品”“品鉴茶”不标示价格上架销售,倡导明码实价,营造透明消费环境,推动降低虚高价格。牵头股室:价监股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四)开展岩茶虚假广告专项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加强虚假违法广告监管,聚焦重点平台,加大对辖区传统媒体、重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岩茶广告行为的监测监管力度。重点查处: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的岩茶商业广告;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等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违法岩茶商业广告行为;岩茶商业广告涉及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岩茶商业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牵头股室:知识产权与商标广告股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五)严厉打击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加大岩茶市场虚假宣传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通过非广告宣传形式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行为。牵头股室:执法稽查股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六)开展XXX茶地理标志规范使用专项检查。依据《商标法》和《地理标志保护规定》,开展武夷山岩茶系列地理标志商标和XXX茶地理标志产品的许可、授权使用检查,及时了解地理标志使用和保护情况;指导权利人强化地理标志的许可、授权使用,跟踪监督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印刷、发放等环节的日常监管。严厉打击侵犯武夷山岩茶系列地理标志商标和XXX茶地理标志产品的侵权假冒行为,及时受理、查处相关侵权投诉,在商标印制、产品生产、流通等各环节查处滥用、冒用、伪造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和侵犯地理标志商标的行为。重点查处:未经许可使用XXX茶相关地理标志商标及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行为;不规范使用XXX茶相关地理标志商标及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行为;侵犯XXX茶相关地理标志商标、茶企商标专用权行为。牵头股室:知识产权与商标广告股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七)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岩茶专项行动。依据《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开展岩茶专项打假行动。重点查处:在茶叶中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冒用他人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伪造食品生产日期,虚假标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获奖信息、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行为。牵头股室:执法稽查股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五、实施步骤

(一)前期调研、组织动员部署阶段(2月底至3月上旬)

走访岩茶生产、经销企业,深入调查研究媒体报道反映的问题;了解摸底全区岩茶茶企茶商的相关情况,并通过市场监管部门各投诉举报热线平台,以及网络、广告、直销监测平台,梳理近年来与岩茶市场违法行为相关的投诉举报、行政处罚案件、“双随机”抽查、产品抽检、部门转办、媒体曝光等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违法线索,全面排查天价岩茶乱象背后涉及的违法违规问题,形成一份问题清单,明确政策界限,制定全区整治方案,部署开展全区岩茶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二)成立专班、明确职责分工阶段(3月上旬)

及时成立涵盖七项整治内容的市场监管岩茶整治专班,专班成员由整治工作的分管局领导牵头,成员由执法稽查股、价监股、知识产权与商标广告股、食品安全监管股、执法大队和各基层所组成。专班办公室设在价监股,负责联系对接农业农村、商务、税务、公安等有关部门,统筹开展工作。

(三)宣传引导、组织自查自纠阶段(2月底至3月中旬)

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集中开展政策宣传,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及时报道行动动态,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公布投诉举报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最大限度拓展信息来源;全面发放提醒告诫书,约谈重点对象,推动重点对象签订价格承诺书,倡导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合理定价、规范定价,督促茶企、茶商对照问题清单,特别是对价格高昂的“非卖品”“品鉴茶”私下交易、上市销售等问题开展自查,指导各茶企茶商主动抓好存在问题整改,及时纠正经营行为。

(四)深入推进、开展专项检查阶段(3月中旬至4月中旬)

执法大队和各监管所根据前期茶企茶商自查自纠情况和前期摸底掌握情况,统筹整合岩茶生产环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价格巡查和虚假广告、虚假宣传、地理标志规范使用专项检查以及打击假冒伪劣专项行动等七个方面整治措施和整治内容,对本辖区内价格排名靠前、名称恶俗的茶企茶商予以一次性综合检查,避免加重企业负担,影响企业政策运营和行业发展;对核心岩茶品牌茶企直销店、分销店、加盟店要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自查自纠后仍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对涉及违纪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同级纪检监察部门。

(五)总结提升、建立长效机制阶段(4月中旬至4月底)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召集重点企业、相关经营者开展集中约谈,加强行政指导,提出进一步规范要求,督促自觉整改违法行为,集中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达到查处一批案件,规范一个行业的效果。各市场监管所原则上至少报送1起以上典型案例。在全面完成专项整治基础上,应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建立健全茶叶市场常态化监管机制。及时发现、收集、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提炼有效监管模式,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茶叶是福建的一张名片,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看清危害,见微知著、抓早抓小,及时防范、坚决整治,防止问题做大成势、形成“破窗效应”。要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的有关重要讲话、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批示精神,从自身做起,带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上率下、以身作则,交往有度、往来有节,坚决抵制公款购买“天价茶”、违规收送“天价”茶。

“正人先正己”,区局应对照区纪委监委办公室印发的《“天价茶”背后“四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在整治过程中,各单位要立足职责定位,充分运用“1+X”监督机制,把“1+X”监督职责融入整治工作全过程,主动向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汇报整治工作情况。依职权发现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或党员干部个人存在奢侈消费、定点消费、使用公款定期支付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疑似问题线索,并及时移送同级派驻纪检监察机关。

(二)确保取得实效。各单位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把整治行动作为当前工作重点,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建立涵盖市场监管七项整治内容的岩茶整治专班,统筹集中优势力量,推动落实整治任务,要以问题为导向,敢于迎难而上,创新监管模式,提升监管水平,发现问题要坚决“管”、依法坚决“罚”,有效遏制岩茶市场乱象,务求做到四个全面:所有岩茶门店要全面明码标价,提醒告诫要全面覆盖,发现违法行为要全面立案查处,发现问题要全面整改规范。

(三)加强督促指导。各业务股室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加强对基层工作指导,深入基层、上下联动,共同推动整治工作,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按各自的职能落实好监管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坚持统筹协调。统筹处理好保护与整治、治标与治本的关系,既要综合运用政策提醒、约谈告诫、督促自查、责令整改、行政处罚、联合惩戒等措施,全力整治市场乱象,严厉查处天价岩茶乱象涉及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秩序,又要从源头上抓起,注重标准化、品牌化建设,注重质量提升,强化标志保护,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大力提升岩茶的品味、品质、品牌,推进岩茶产业可持续发展。

(五)加强宣传引导。要坚持正面宣传引导,加强与宣传部门、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深入宣传解读政策措施,及时发布整治成果。对重大案件、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形成有力震慑。积极推动社会共治、全民监督,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倡导理性消费,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六)密切沟通配合。市场监管各条线间要加强沟通协作,发挥各条线职能优势,注重横向配合、纵向联动,形成市场监管整治合力。各单位要主动加强与本级纪委监委、农业农村、商务、税务、公安等部门和行业组织的沟通联络,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七)及时总结反馈。做好专项整治信息报送工作,每阶段工作结束后3日内,各监管所要及时报告阶段性工作情况、取得成效、典型案例等,汇总至价监股(联系人:严禄先,联系电话:0597-5830315)。

以上是网小编精心整理的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精选3篇,仅供参考。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篇4)

xx县2008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汇报

市政府:2008年,xx县县政府严格按照省、市“环保专项行动”总体部署和安排,扎实有效的开展了“xx县2008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全面促进了环保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08年整治违法排污

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一)环保目标完成情况

1.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努力提高地面水责任断面达标率。

今年以来,我县通过严格环评审批和“三同时”管理、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等手段,全面降低了全县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量,保证了地面水责任目标断面达标率有了大幅提高。2008年元-11月,我县x河xx断面氨氮xxx共四个月超标,化学需氧量除3月份超标外,其他月份全部达标,综合达标率自查为75%,比2007年有了大幅提高。

2.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

2008年,我县通过开展饮用水源调查、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加强饮用水源水质监测等措施,保证城市饮用水源安全。至目前,环境监测和自来水公司自测数据表明,我县城市集中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100%。

3.污染减排工作情况。

今年,我县为全面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及cod≤7500吨、so2≤1935吨的总量控制指标,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分析减排形势,明确减排任务,确定以结构减排为中心,以工程减排为保证的工作思路。二是制定切实可行的减排计划,并科学分解到有关单位和企业。三是与承担减排任务的有关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定期督察制度,确保减排工作进度和质量。四是果断关闭xxx纸业新野有限公司、xx纸业有限公司等有关企业,实现结构减排。五是按时完成污水处理厂竣工验收、要求xx化工有限责任公司、xxx种猪场等有关企业深度治理,实现工程减排。通过采取上述措施至2008年10月底,我县已经实现削减cod:xxx吨,so2:xxx吨。

4、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2008年,我县根据xx市政府《2008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xx政[2008]xx号)文件要求,全面开展了重点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着重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2008年xx县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x政[2008]xx号)。二是突出x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造纸、畜禽养殖行业环境综合整治两个工作重点。

在x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我县一是对xxx加工有限责任公司、xx牧业有限公司分别实施停产治理和限期治理。至目前,xx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已经完成终端水治理工程建设任务,待验收;xx牧业有限公司正在按照治理方案施工。二是坚决取缔“十五小”、“新五小”及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至目前,我县发现并取缔“小火纸”、“小炮纸”生产作坊2家。三是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审核。今年,我县按照《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规定,对xx酒精有限公司实施了清洁生产审核。目前该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已经完成,待验收。四是严格控制流域内新污染源产生,为加快x河流域生态改善。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我县x河流域生态环境得到逐步改善,责任断面出现了多年未有的cod连续达标现象。

在造纸、畜禽养殖行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我县一是责令xx、xx纸业有限公司必须在2008年年底前完成“三同时”竣工验收工作,否则依法予以关闭。二是对xx县xx牧业有限公司等5家规模化畜禽养殖行业实施限期治理,并且明确在年底前必须完成治理任务。至目前,这5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均在按照治理方案进行施工。

(二)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与验收工作情况

1、xx县污水处理厂厂区建设情况

xx县污水处理厂占地71.9亩,设计能力日处理生活废水3万吨,采用奥贝尔氧化沟工艺,项目总投资概算xxx余万元,其中厂区投资xx余万元,管网投资xx余万元,2006年6月开始厂区基础建设,2007年12月按照省政府统一要求完成了基建任务并进行了联机调试。2008年5月开始进行工艺调试。6月按要求在进、出口位置安装了cod、氨氮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并与市环保局监控中心成功进行联网;7月底完成了工艺调试和菌种培养、驯化工作,实现了正常稳定运行。

2、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

按照环评文件批复要求,我县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应铺设33km。为此,根据省市政府的工期要求,我县从2008年3月开始对全县污水管网进行铺设改造,并采取开挖土方、下管包封、回填砌筑的方法交叉进行施工。到2008年7月底,全面完成了全长33km的配套管网建设工作。

3、竣工验收工作。

今年8月15-17日,我县污水处理厂委托南阳市环境监测站进行了竣工验收监测,8月22日通过了专家审查。至目前,该厂已实现正常运行三个月,并且主要监控指标稳定在进口:cod≤200mg/l,nh3-n≤30mg/l;出口cod≤30mg/l,nh3-n≤10mg/l。数

据传输也一切正常。

(三)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及风景名胜区等敏感区域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为全面完成此项工作,我县对经过我县部分乡镇的xx高速、省道sxx线两侧有锅炉的xx油厂、xx油厂等五家单位为整治对象,并明确了整治内容和整治时限:至2008年9月30日,这五家单位通过采取改造锅炉除尘系统、更换燃料等措施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实现了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全面排查污染隐患

根据省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隐患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x环文【2008】xx号)文件要求,我县在今年9月对全县工业企业进行排查。经过排查,我县唯一一家化工企业xxx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既建成了污染防治设施,也建立环境污染应急预案。目前,该公司由于受市场形势影响停产2个多月,终端水处理工程也能够保证在再次开车时正常运行。(生产已停,但水处理工程菌种保护工作未停)

(五)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情况

1.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在项目审批过程中,能够认真贯彻执行《环评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国家产业政策,切实做到积极支持先进的,坚决制止落后的,努力限制排污量大的项目建设,特别是对明令禁止的项目坚决把好准入关,避免有限的环境资源低效利用。截止目前xx县环保局共办理项目73个,其中省级审批项目1个正在审批,市局已审批项目 10个,2个正在办理,县级审批项目xx个,否决项目2个。

2.加大违法建设项目查处力度

今年加大了对新、扩、改建项目监督检查工作,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未经环评审批的违法建设项目,能够及时制止,从严处罚,遏制了此类违法事件的发生。截止目前共查处违法建设项目15起,其中1个已补办环评手续,1个项目市环保局正在验收中,2个环评审批手续正在办理中,5个违法项目已接受处罚,6个违法案件正在处罚中。

3.树立大局意识,积极支持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建设

及时掌握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的进展情况,主动帮助企业解决项目环评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保证了重大项目的环评审批顺利进行。在今年争取上级投资项目事情上,我们本着特事特办原则,在2天之内为8个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的项目办理了环评相关手续。

4.把好验收关,提高验收质量

对于申请验收的建设项目我们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进行验收,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今年我县验收项目39个。其中:市局验收项目3个,(xxx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引进x台气流纺纱机技改项目、2000万吨/年节水系统工程项目、xx县污水处理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其中我局对xx县污水处理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验收工作高度重视,通过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落实各项工程措施,于今年 8月通过环保验收,按时完成了竣工验收工作;省局验收项目1个(xxx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清洁生产项目);县局验收35个项目。

(六)重点环境案件的查处落实情况

2008年,xx县为使“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下去,加大了对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一是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的监管。特别是县环保局建立了长效监管机制,对国控、省控以及市控重点污染源以及承担减排任务的治理工程,实行了驻厂监督员制度,派专人对此类重点污染源进行24小时严密监控。二是要求xx纺织、xx酒精、xx化工等6家工业企业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并于市环保局联网,时时监控企业的排污行为,防止偷排、漏排现象发生,保证现有污染防治设施连续、正常、稳定运行。三是严格实行违法案件后督查制度。四是重点查处国家、省、市批转的环境信访、投诉案件。

今年以来,县环保部门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8起,下达处罚决定书28起,案件查处率及查处到位率均达到100%,有力地震慑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办理上级批转环境信访、投诉案件26件,件件得以调查处理并回访,群众满意率100%。

二、存在问题

1、污水处理厂进口浓度低,影响减排量。按照环评,我县污水处理厂进口cod应该保持在370mg/l以内,而实际上该厂从试运行以来,进口cod一直保持在200mg/l以内,多数时间在130-150mg/l之间,这样的进口浓度,影响到全县乃至全市的主要污染物减排量。

2、地面水责任目标断面压力仍然很大。2008年我县地面水责任断面虽然实现了cod连续达标排放,但氨氮这一考核指标不断出现超标现象,严重影响了我县的地面水责任断面的达标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全面完成环保目标任务及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我县在下一步工作中,将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紧紧围绕污染减排,着重补充完善结构减排项目所需的证明材料,督促工程减排项目及早通过竣工验收,确保实际减排量得到认可。

二是进一步建大环境监管力度,消除污染隐患,杜绝污染污染事故发生。

三是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二oo八年十一月月二十五日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篇5)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确保城区市容市貌秩序井然,按照彬创文办函〔20XX〕34号文件要求,以西中街乱摆摊点整治为突破口,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以严管快处为手段全面整改,全力巩固创文工作成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以改善城市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为统揽,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发动全民参与治理,迅速掀起乱摆摊点整治工作新高潮。

二、目标及任务

根据《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XX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地考察点位测评标准》等规定和要求,主要商业大街、主次干道、建成区背街小巷不得有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现象,校园周边不能有小摊贩及“三无”商品出售。对西中街进行全面彻底整治,对标对表解决存在的问题,努力实现城区街道市容秩序井然,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干净、卫生、整洁、有序的生活环境。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以张利军为组长,郭会彬、王茂群为副组长,赵小鹏、黄敏、孙海鹏、蒋宝平、查伟为成员的城区街道乱摆摊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郭会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治活动具体工作开展。

主要职责:

1、整治沿街摆摊设点。清理取缔占道经营、出店经营、露天烧烤、夜市摊点。重点整治西中街等主街道及学校周边出店经营、饮食摊点占道行为,严禁拦路设摊、游街叫卖。做到游商归市、坐商归店,维护良好的市容环境。

2、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定岗、定人、定目标,全面落实“路长制”,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加强日常巡查,加大宣传力度、规范管理、文明执法,批评教育违规群众。严查重处乱堆乱放、乱扔乱倒、乱贴乱画、乱搭乱建等城市八乱,清理占用盲道、人行道的机动车还道于民,消除安全隐患。

3、文明执法形成长效机制。全体执法人员严格遵守城市管理人员“十条禁令”和“721”工作法,严格着装、规范行为、文明执勤,全心全意服务于群众,同时要建章立制,实现城管工作常态化,要配合公安、交警、市场、卫生等部门,形成合力,打击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钉子户、难顽户。

四、活动步骤

此次整治活动从20XX年11月5日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11月5日起至11月6日)。研究制定西中街市容市貌整治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重点,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各中队要根据整治方案,明确时间节点、细化责任分工、夯实工作责任等,确保整治活动顺利进行。

(二)实施阶段(11月7日至11月11日)。各中队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完善整治内容和工作重点,细化措施,创新工作方式,全面开展市容市貌整治活动。

(三)巩固提升阶段(11月12日至11月30日)。由点及面,迅速扩大成果,对城区主要商业大街、主次干道、建成区背街小巷的全面开展城市“八乱”整治活动。对整治工作中的钉子户、难顽户进行集中攻坚,对主街道和校园周边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控,形成长效机制,巩固成果,防止反弹。

五、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各中队长是辖区乱摆摊点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要精心组织,认真履责,狠抓落实,全体队员要提高认识,迅速行动,各中队之间紧密配合,凝心聚力,全力推进整治活动顺利开展。

2、明确时限。各包抓领导、责任中队要根据工作实际,明确工作时限及节点,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整治中,对存在问题和发现问题要及时召开协调会,及时研究解决,推进整治工作扎实开展、稳步推进,确保整治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3、确保成效。全局上下要以整治活动为契机,牢固树立打持久战的信念,把整治工作记在心中,拿在手中,落实到行动中,努力做实、做细、做好,确保整治工作立竿见影,取得实效,不走过场。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篇6)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行为(以下简称“两非”),促进男女社会性别平等,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按照省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和《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建立胎儿性别鉴定与中期引产管理的长效机制,规范我院的医疗行为。

二、工作任务

(一)广泛宣传“两非”行动的严重危害。

我院相关科室要大力宣传国家有关禁止“两非”行为的法律法规,营造严厉打击“两非”行为的舆论氛围,形成良好的医疗环境和工作环境。我院要在妇产科病房及门诊、妇科超声室、物理诊断彩超室的醒目位置悬挂“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标志。

(二)完善胎儿性别鉴定管理制度。

我院妇科超声室和物理诊断超声室要建立超声检查管理规定、设备检查管理责任制和检查登记制度,严禁个人使用超声诊断仪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

(三)加强妊娠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管理。

凡对妊娠14周以上孕妇实施终止妊娠手术,应当先检查孕妇身份证或户口簿,并填写“妊娠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登记表”,术后要记录胎儿性别。因突发事件、意外伤害等特殊情况可能危及孕妇生

命安全,需紧急实施终止妊娠手术的,要经两名以上医生确认、签字,术后查验身份证或户口簿,做好登记。发现妊娠妇女为选择性别要求终止妊娠手术的,应予以拒绝。

(四)普及有关法律知识。

妇产科、妇科超声室、物理诊断科要组织科室人员学习计划生育、规范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的法律法规。继续教育科要安排专题法律知识讲座,每一名医务人员都要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确保国家有关规范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的法律法规落到实处。

三、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于2011年11月至2012年4月开展,分为四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阶段(2011年11月29日至12月10日):

根据《香坊区卫生局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制定《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任务,明确工作时间,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我院整治“两非”专项行动。

(二)自查阶段(2011年12月11日至20日)

各相关科室根据部署,结合本专科情况进行自检自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治理阶段(2011年12月21日至2012年3月30日)

1、医务部对全院相关科室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并上报医德医风办公室,给予处罚。

2、各相关科室每月将“两非”工作情况向医务部汇报。

3、联络员将相关两非”工作情况上报区卫生局。

(四)总结评估阶段(2012年4月至5月)

将开展整治“两非”工作以来的信息及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探索我院长效管理机制。

四、实施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医院成立了整治“两非”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联络员,协调我院此项工作。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两非”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秦克力

组员:张铁林王尊丽侯丽辉宋云飞

“两非”专项工作办公室:

主任:张铁林(兼任)

成员:王珏满玉晶郑大伟

联络员:蔡宏波

科室责任人:吴丽娟(妇科超声室)

郑大伟(医技楼超声室)

马坚贞(门诊二部超声室)

苑成鲲(妇产科A区)

满玉晶(妇产科B区)

冯晓玲(妇产科C区)

举报电话:医务部:82111401-8625

医德医风办:82111401-8627

(二)依法行政,加强对违法案件的查处。

1、对于“两非”事件,由医务部、医德医风办负责调查核实,一经查实,立即上报区卫生行政部门。

2、对于涉案的科室责任人和科室负责人给予降级、撤职等行政处分,并通报全院,取消当年所有评优资格。

3、对于涉案的直接责任人给予全院通报,记过、调离岗位直至开除等处分,并通报全院,取消当年所有评优资格。

(三)建立信息上报制度

各科室责任人负责整理本科室“两非”工作情况,并于每月20日前上报联络员。联络员负责搜集、整理我院“两非”专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和成效,并于每月25日前上报区卫生局基层科,并抄报区妇幼保健所。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2011年11月30日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篇7)

为贯彻落实全国关于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环保局等部门关于2006年XX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06〕17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以及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和全省环保大会精神,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保障群众健康为主题,以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实行政府负责制、部门联动制,切实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努力遏制污染反弹,保障群众环境权益,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建设。

二、工作重点和要求

(一)集中整治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

1、要在2005年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检查基础上,对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彻底清查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水质情况,查清影响保护区水质的主要原因,重点排查向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和设施。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取缔一级保护区内的所有污水排放口,清除区内所有违规的码头、垃圾堆放场、畜禽养殖场,禁止从事旅游、游泳和其他可能污染生活饮用水水体的活动。在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禁止设立装卸垃圾、粪便、油类和有毒物品的码头,原有排污口必须达标排放。

2、要继续组织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进一步查清环境

污染危险源,集中整治对饮用水源构成重大污染事故隐患的排污企业。重点是崇阳溪流域沿岸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要求企业在2006年8月底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并督促落实。对直接导致饮用水源地水质超标的违法排污企业,必须停产整治,对严重威胁环境安全的,要依法关闭。

(二)集中整治重污染行业工业园区的环境违法违规问题

要对辖区内各类工业园区(工业企业集中区)在建设、管理过程中的环境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重点整治化工、冶炼、印染、造纸和废旧物资加工利用等重污染行业工业园区的集中排污问题。

1、要坚决纠正工业园区建设、管理过程中,降低环境保护准入门槛、阻挠干扰环保部门现场执法检查、降低或取消排污费等一系列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错误做法,对拒不纠正的要依据《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部门的行政责任。

2、对工业园区(工业企业集中区)内未履行环评审批程序或已完成环评但变更原有设计而擅自开工建设、投产的企业,一律停止建设或停止生产;对建有污水处理厂但不能达标排放的工业园区限期治理,治理期间应限产限排,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其停产整治或依法关闭。工业园区内未建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排污企业,责令停止生产;对已安装治理设施而不正常投入运转或排放污染物超过标准的,责令立即恢复正常运转或限期重新安装治理设施后投入使用;属于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设备,一律依规淘汰;对私设排污管线或者污染防治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停产整治;对未按规定安装在线污染自动监控设施的重点工业污染源,以及未按规定设立排污口标识的企业,要限期整改;对故意超标排放、弄虚作假和屡查屡犯或者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违法企业依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严处罚,同时要追究企业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达标无望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彻底关闭。

(三)集中整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

市环保局要在本辖区范围内组织对2003年《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以来的建设项目,重点是化工、冶炼、印染、造纸、公路等行业的建设项目(包括在建和已运营公路)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环保“三同时”监管和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没有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对擅自动工建设的,责令停止建设;对环保设施没有建成,以及未经环保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生产的,依法责令停止生产。对未按规定申请环保“三同时”验收,长期以试生产名义违法排污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对监管失职或者违规审批环境违法建设项目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依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追究行政责任。

(四)集中整治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XXX市要在本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对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各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整治。要全面检查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是否具有环保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危废转移是否严格执行危废转移审批和联单制度。对于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的,必须严肃查处。

(五)集中整治历年环保专项行动和环境安全大检查挂牌督办企业中未能解决的问题

对前三年环保专项行动和2005年底环境安全大检查挂牌督办案件和环境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对于那些久拖未决的问题,在此次专项行动中要作为重点案件予以解决。对于那些经限期治理仍未完成治理目标,达标无望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关停;对于那些已过行政复议期限或行政诉讼期限仍拒不执行已生效行政处罚决定的企业或个人(或者已经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驳回其请求的),应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于干扰环保行政技法或地方保护的,要按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部门的责任。

(六)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群众正常生活秩序的环境污染问题

开展对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污染环境严重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进行复查,防止死灰复燃。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将餐饮油烟专项整治纳入城市文明创建重要内容,对存在油烟扰民问题的餐饮店要限期治理。要建立并落实新开办餐饮店环保前置审批、征求公众意见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从源头控制油烟扰民问题。要加大环境执法力度,解决好建筑工地和“三厅”噪声扰民问题。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环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XXX

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刘成亨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周相林 市政府办主任

林立芹 市监察局局长

吴 庆 市环保局局长

成 员:陈晶秀 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徐家荣 市经贸局副局长

曾 勇 市监察局副局长

郑方群 市司法局副局长

蒋长胜 市环保局副局长

孙建国 市工商局副局长

杨建华 市经贸局副局长(安监局主持)

肖春华 市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环保局,由市环保局吴庆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联系人:董立(市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电话:5308423,传真:5303463。

四、部门分工

环保专项行动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环保、发改、经贸、监察、司法、工商、安监、电力等部门要切实负起组织协调和政策指导工作,并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环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一)环保部门要认真履行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职能,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1、对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排污企业,应依法责令其停止建设或停止生产。

2、对已被当地政府责令停业治理或依法关闭,却擅自恢复生产的排污企业,要提请政府依法采取措施坚决予以关停或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3、对污染反弹超标排污的企业,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擅自闲置、拆除污染治理设施的排污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罚。

(二)经贸、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对应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进行监督检查。

1、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严禁进口、转移、生产、销售、使用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所列的落后生产工艺和产品,并在规定限期内淘汰这些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2、配合环保部门重点查处偷排、漏排污染物以及擅自闲置、拆除污染治理设施等违法排污及依法关闭、停业治理和自然停产的企业擅自恢复生产的行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

3、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引导、鼓励、扶持企业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资源综合利用和技术改造等工作。

(三)监察部门负责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企业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的环境行为进行监察,依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对违反环境保护的违法违纪行为提出处分意见和建议。对地方政府出台的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和做法,依法予以纠正。对因当地政府、职能部门未认真履行职责而造成重、特大环境污染或安全生产事故,以及在此次行动中清查不力、整治不到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的行政责任。对政府及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重、特大环境污染或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司法行政部门要把加强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列入“五??五”法制教育的重要内容。提高全社会尤其是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环保法律意识,促进环保领域的依法治理,为开展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并对群众维护环境权益的行为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要结合查处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以案说法,加强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排污企业的环境法律意识和环保法制观念。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而被依法撤销相关行政许可的企业,要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污染环境或存在污染隐患,破坏环境资源的无照经营企业,要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及XX市政府出台的相关查处无照经营的意见(办法),根据职能部门具体职责分工,会同其他部门予以查处。

(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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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篇8)

全市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

新闻发布会材料

市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切实促进社会性别平等,全面做好人口工作,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8月16日,国家人口计生委、公安部等六部门联合召开全国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两非”即“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9月5日下午,省、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分别召开专题会议,分别部署了全省、全市集中整治“两非”行动。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决定:于2011年9月到2012年3月集中开展持续7个月的专项行动,集中力量联合查处一批“两非”案件,依法严肃处理一批涉案单位及有关责任人,进一步完善B超使用、终止妊娠药物销售等相关管理制度,下大力气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势头。下面,我受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委托,就我市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向大家作一个简要通报。

一、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

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不仅是人口问题,也是社会问题。“十一五”以来, 我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两禁止决定》,认真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建立了“党政协调、计生牵头、部门联动、综合治理、社会保障”的工作机制,加大依法打击“两

非”行为的力度,有效地遏制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仍处于高位。这种状况如果长期持续下去,不利于社会性别平等的推进,不利于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不利于女孩的成长和发展,将会给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造成严重影响。

二、开展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

此次专项行动分五个阶段实施:部署阶段(2011年9月上中旬)、自查阶段(2011年9月下旬—10月底)、督查阶段(2011年10—11月)、整改阶段(2011年12月—2012年2月)、总结阶段(2012年3月)。重点任务是:

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大力宣传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深刻认识到“两非”行为对家庭幸福和身心健康的严重危害,自觉抵制“两非”行为。加强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及有关单位从业人员的法制教育和职业教育,坚决拒绝“两非”行为。协调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及时报道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的进展,集中曝光“两非”典型案件,以儆效尤。

二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两非”行为。各级人口计生、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妇联等相关部门将抽调专门人员,以重点管理市为重点,集中力量查处一批“两非”案件。特别是抓好医疗保健、人口计生服务机构、终止妊娠药物销售和使用单位的清查工作。我们将依法严肃处理涉案的单位和责任人,给予吊销执业资格、降级、撤职、开除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罚;依法取缔涉案的非法行医机构,追究责任非法行医人员责

任。

三是抓好建章立制,全面加强监督管理。各地进一步完善胎儿性别鉴定和终止妊娠登记、孕产期全程服务管理制度,加强对B超使用、终止妊娠药物销售使用、怀孕14周以上实施终止妊娠手术等重点环节的整治。各地各部门及相关市(区)之间进一步加强交流协作,逐步形成责权明晰、覆盖全面、上下协调、监督有力的管理体系。

四是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市已成立以曹玉梅副市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泰州市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地也将完善打击“两非”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和部门、区域协作联席会议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建立多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全面落实制度管理、利益导向、动态跟踪管理、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市对性别比严重偏高的市实施重点管理,建立动态管理机制,经过考评达到目标值的可退出重点管理,对治理不力工作反弹的,重新纳入重点管理。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综合治理不力、治理目标不达标的有关部门领导、市(区)领导建立约谈和问责制度。

三、确保专项行动的实际效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将把此次专项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领导亲自负责,搞好协调,迅速行动,开展工作。各相关部门将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按照工作要求,将专项行动重点任务落到实处,并及时报告本地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二)强化督查检查。市人口计生、卫生、公安、药管、妇联等部门将积极协调配合重点开展两方面的督查:一是专项督查

各地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有关制度的执行,出生实名制、各类医疗保健、人口计生服务机构落实凭证、定点引流产手术,执行B超使用管理制度、怀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批制度、孕情检查报告制度以及出生、引产、死产婴儿统计报告、登记规定情况;二是专项督查终止妊娠药品销售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三)强化工作成效。我们将采取有效手段查找案源,通过有奖举报,依据线索追踪及根据案件倒查等方法,使“两非”案件得到有效查处。专项行动各个阶段结束后,市领导小组将及时汇总通报各地工作情况。我们的举报电话是:市人口计生委86898376,市卫生局86393151,市药监局86201110,市公安局86329296,市妇联86839150。

打击“两非”行为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需要政府、社会各有关方面通力合作,《泰州市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将打击“两非”行为工作责任明确分解落实到相关职能部门,相信这些部门一定会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综合治理,形成合力。同时我们也呼吁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打击“两非”专项行动中来,自觉抵制“两非”行为,为促进全市出生性别结构平衡营造强大的社会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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