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趣祝福 · 范文大全 ·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范文大全#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地质灾害是指地球表层和地下发生的以自然力为主要作用因素的地质过程或现象,从而造成对人类生产、生活、安全等方面的直接或间接危害。根据统计数据,我国每年发生的地质灾害超过1万次,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十亿元,同时也给人民生命和财产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是在地质灾害防治中具有重要意义的一项工作。

一、预案编制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需要依据当地具体的自然和社会环境,以及历史上发生的地质灾害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制定。预案的编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调查研究:对当地的地质灾害发生规律、类型、特点等进行详细调查,在现有的资料和文献基础上,深入实地考察,对可能造成灾害的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

2.灾害评估:根据调查研究的情况,对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进行预估,对可能危害到的区域进行分析,确定受灾人口和财产的预估范围。

3.应急措施:根据灾害评估结果,明确应急措施和应急处理方案。要合理地分工协作,确定各部门在应急情况下的任务和职责,落实救援力量的调动和抗灾物资的储备。

4.台账建立:根据应急预案,建立各级台账和帐册,实时跟踪掌握灾情发展情况。要建立受灾区域和人口财产信息台账,建立抗灾物资保障书等台账,以便进行救援和统计分析。

5.预案修订: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是长期有效的,要根据实际灾害情况,及时对其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其始终处于有效状态。

二、应急响应

一旦发生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就必须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的步骤包括三个层次:应急预备、应急响应和应急恢复。具体措施如下:

1.应急预备:地质灾害发生前,各级政府部门要进行精密的应急预备工作。宣传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演练和培训,检查应急设备、抗灾物资等是否完善,并保证有充足的专家咨询和管理人员进行指导。

2.应急响应:地质灾害发生后,应急响应机制会立即启动。一般分三个阶段,分别为初级响应、中级响应和紧急响应。各级应急响应领导小组会派遣人员和物资前往现场,在救援行动中对被困人员进行营救,对受灾人员进行生命救助和保障。

3.应急恢复:地质灾害救援结束后,应急响应的相关部门要做好后续的应急恢复工作。这包括清理非法建筑、积极归还避灾处所等,同时做好受灾群众的后续心理疏导和重建工作。此外,应急响应机制还要对救灾过程和救援效果的评估进行总结,为下一步应急救援做好充分准备。

三、效果评估

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的最终目标是最大限度地减轻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提高受灾地区应对灾害的时间和灵活度。因此,应急响应过程的效果评估是非常重要的。评估过程一般分下列几个步骤:

1. 救援效果评估:包括救援力量、救援物资等方面的评估。要根据受灾区域具体情况,给予救援力量和救援物资等依据,以确保救援力量和救援物资能够及时到位。

2. 救灾效果评估:根据救灾结果,对应急预案及应急响应机制进行评估,了解其工作效率和能力,形成科学的应对灾害的体系。

3. 教训总结:从应急响应的所有方面来评估效率,总结应急响应中存在的问题,找出不足之处,并思考如何进一步完善应急响应机制。

4. 日常维护:根据教训总结,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及时检查应急设备和量化抗灾物资等方面的日常工作,将应急响应们变得更加完美。

综上所述,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机制是有效防控地质灾害的重要保障手段。千万记得要及时启动,针对各种情况做出周详的制定和修订,而当地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也应对预案充满敬畏之心,积极地投入到应急预案的应急响应中,提高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从而以最佳状态来迎接各类灾害。

编辑推荐

地震灾害应急预案6篇


要获取对“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的深层次解析,本文是您不可错过的。请您收藏此网页以避免遗忘。防灾减灾需要共同努力,一个和谐中国需要我们团结一心。在应对自然灾害的过程中,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利益至关重要,在制定应急预案时应探索新技术和新装备,以提供更多解决方案。

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篇1

为使学生进一步了解防震应急疏散知识,强化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紧急避险、应急疏散和自救自护能力,确保发生破坏性地震时各项应急工作能够高效有序、科学合理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有效保障全校师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省、市、县、乡有关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机构组成及职责

(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 长:xx

副组长:xx xx

成 员:xx xx xx xx

领导小组职责:

1、全面负责学校地震应急工作,进行自救互救、避震疏散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应急意识和学校抵御地震灾害的能力;

2、参加同级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会议。执行有关指示、批示,服从统一领导。领导小组成员按其所在部门的职能、职责各负其责;

3、在临震的预报发布后,负责对学生进行防震、避震、自救互救知识的强化宣传,组织学校地震应急预案的实施;

4、震后,负责指挥各应急工作组按预案确定的职责投入地震应急抢险工作,调度学校的应急疏散、抢险救灾、医疗救护和物资配备;

5、及时调查、统计和上报震后人员伤亡等灾情;

6、负责同级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职责

组 长:学校办公室主任

成 员:德育主任、教务主任、少先队辅导员、后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

2、制定和定期修订校地震应急预案和应急工作程序;

3、具体协调各工作组之间的应急救援工作;

4、负责组织防震知识的宣传、培训,组织应急演练;

5、承担地震应急工作总结、报告以及上情下达,下情(灾情)上报等职责;

6、进行应急资金的调度及所需物资、装备、设备、器材的供应;

7、安排应急期间的值班工作;负责接待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三)应急疏散组及职责

组 长:德育主任

成 员:所有上课教师、班主任和各学科组组长

应急疏散组职责:

1、以谁上课谁负责和方便疏散为原则,负责组织师生震时就近避震;利用学校操场、绿地和空旷地带,组织学生就地避震并在震后有序、快速疏散;

2、编制学校地震应急疏散平面图、各年级疏散路线图,建立紧急避难场所并设置标志等;

3、妥善安置生活必须食品(吃、穿、住、用)等工作;

4、妥善安置受伤师生,做好灾情统计、上报工作;

5、组织开展师生避震、疏散、简单救护演练。

(四)抢险救灾组及职责

组 长:教务主任

成 员:以下人员

除学校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小组成员以及当班上课教师、各班班主任、年级组长要在第一时间组织学生疏散和学生伤亡统计、上报、安抚学生外,其他人员全部为抢险救灾组成员,包括:学校人事干部、医务人员、非当班上课教师、图书室管理员、学校保管员、后勤或总务处工作人员等。

抢险救灾组职责:

1、组织实施自救互救,抢救被埋压师生;

2、抢救重要财产、重要档案等;

3、负责轻伤员救治、联系急救中心抢救重伤员;

4、尽快恢复被破坏的供水、供电等设施;

5、负责预防和扑救可能发生的火灾。

(五)安全保卫组及职责

组 长:xx

成 员:xx、xx

安全保卫组职责:

1、破坏性地震或强有感地震发生后,负责重点部门(部位)的安全保卫保护工作,避免哄抢和人为破坏 ;

2、负责维护治安,协助开展伤员救治和火灾等扑救工作。

二、警报信号、集中地点和疏散路线

(一)地震发生的信号:连续三次短促的哨声,代表发生地震,学生进行应急避震。

(二)地震发生后,组织疏散的信号:连续长哨声报警,学生进行疏散。

(三)集中地点和疏散路线:

1、集中地点:学校操场。

2、疏散路线:

一年级,听到信号后,从班门口直接跑向学校操场空地,按指定区域排2列纵队。

二年级,听到信号后,经过学校主通道快速跑向学校操场,按指定区域排2列纵队。

三听到信号后,经过学校主通道快速跑向学校操场,按指定区域排2列纵队。

四年级,听到信号后,经过学校主通道快速跑向学校操场,按指定区域排2列纵队。

三、责任点和责任人

xx校长担任全校总指挥,xx负责一、二年级的人员疏散,xx负责三四年级人员的疏散。

四、临震应急行动

学校接到政府发布的临震的预报后,领导小组应及时主持召开应急会议,宣布校区进入临震应急状态。按本预案做好地震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进一步学习和熟悉地震应急预案、应急工作程序,开展防震科普知识的强化培训、避震及疏散演练,落实抢险救灾设备、物资保障,检查并排除水、火、电、暖设施和危险建筑物等安全隐患。

校抗震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以下工作:

1、接到上级地震、临震预(警)报后,学校领导小组要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学校各项抗震工作,随时准备执行防震减灾任务。

2、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大型活动。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大型锅炉、供电输电、机房机库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震减灾顺利进行。

4、加强对广大师生进行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学生家长思想稳定工作。

5、加强学校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五、震时应急行动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学校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自动转为学校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师生疏散、抢险救援等应急处置工作。

1、应急指挥。学校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部署、协调和开展应急救援和救护工作。保持学校与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教育部门、地震部门的通信联系,向有关部门了解地震震级、发生时间和震中位置、震情趋势等情况。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2、人员疏散。应急疏散组应立即按照应急预案和人员疏散、转移方案,组织师生按方案疏散、转移至安全区域。在疏散、转移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救护措施。

3、抢救伤员。抢险救灾组应立即组织开展自救互救,抢救被埋压人员;组织校区内搜救工作,对需要救治的伤病员组织现场抢救,并帮助其迅速脱离危险环境。协助专业救援队搜救被埋人员。协助卫生医疗救护队抢救伤病员、开展校区疾病预防和水源卫生监控等工作。

4、抢排险情。抢险救灾组对震后破坏的供排水、供电、校内道路、基础设施进行抢排险,尽快恢复学校基础设施功能;协助公安、消防部队扑灭火灾和保护校内重点文档资料、重要设施。

5、安全保卫。安全保卫组尽快组织人力,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校园秩序,配合公安部门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加强对学校公共财产、救济物品集散点、重点实验室的警戒。

6、信息收集。学校在开展救援工作的同时,立即将伤病员数量、救治情况、救援力量以及建筑物倒塌、震灾损失的初步估计等情况报告当地抗震救灾指挥部和教育行政部门。

7、应急响应终止。学校的地震灾害救援工作完成,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师生情绪稳定,并得到妥善安置,学校及时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经批准可宣布地震应急响应终止。

六、震后应急行动

1、无论是否有预报、警报,在本区范围或邻近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后,领导小组要立即赶赴指挥所,各责任点负责人必须在震后1小时内到本单位集结待命。

2、学校领导小组要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本级抢险救灾。要迅速发出紧急警报(连续的急促铃声和呼喊声),组织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1)上课(自习)时间:

a、各班撤离路线秩序规定:各班学生前5排从前门撤出,后3排从后门撤出,从靠近门口的学生开始,迅速把凳子放在桌下,按照离门口从近到远的顺序依次撤离教室。各班学生出教室后,不管高矮,自然排成三列纵队,跑步进入安全集结地点

b、校园撤离路线与集合地点:

所有校内其他人员全部撤到操场中央集合。

c、校园撤离关键点负责人:

xx负责一、二年级的人员疏散,xx负责三四年级人员的疏散。

3、地震后总务处人员要迅速关闭或切断输电、燃气、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4、医务室人员要迅速开展以抢救受伤人员为主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5、保卫科人员要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的保护,加强校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6、德育处、少先队辅导员要积极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消除恐慌心理,稳定人心,迅速恢复正常秩序。

7、学校办公室人员要迅速了解和掌握本校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乡教育体育办公室。

七、注意事项

1、地震来临时,师生可先躲进书桌下或床下,地震间隙再向室外有序撤离,切勿盲目跳楼、跳窗逃生;一楼或平房如能打开门窗,可迅速撤到室外开阔地带。如房屋已开始摇晃,可用书包、木板等物保护头部和身体、以防被飞砖、杂木砸伤。避震时尽量在空旷地带,避开建筑物、电线杆等容易倒塌的物体。

2、撤离时值班人员迅速打开安全通道,组织撤离。

3、如地震已使门窗扭曲、通道阻塞,来不及撤到房外,可躲到桌子、墙角等较坚固的用具下面暂避;切勿一窝蜂地往外跑,以免拥挤伤人。

4、撤出房屋后,不要躲在大树下或狭窄的小巷停留,还应注意避开高压线、变压器及电杆,以防触电受伤。

5、地震刚停时,切莫急忙回到房屋内,因随后而来的余震仍可使房屋倒塌而伤人。

6、地震过后,要认真检查住房是否有倒塌的可能,同时检查电线、煤气管是否损坏,避免引起火灾、爆炸等次生灾难。

八、其它

1、进入防震紧急状态后,学校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将通过电话、口授等形式及时发布各种命令、指示。

2、在抗震减灾应急行动中,学校各科室、各年级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抗震工作的迅速落实。

3、本预案所涉及人员,将由学校领导根据其调动或调离情况及时更换或递补。

4、本预案为学校抗震减灾总纲领,也是学校平时组织安全应急疏散演练的依据,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篇2

为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避震意识,真正掌握避震和疏散安全知识,增强自救互救能力,我校响应“5、12”防灾减灾日举行避震逃生大演习。

一、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演习前准备时间:2月25日

三、演习前准备内容:

1、陈方白老师指定疏散演习的方案、疏散线路图。向各位老师讲解疏散线路图,灾害来临疏散时的各类常识。

2、综合实践老师通过综合实践活动课,让学生们全面了解防震减灾逃生常识。

3、各班主任组织学生熟悉疏散线路图,向学生讲解正确的逃离姿势等地震疏散时的各类常识。

4、防震减灾常识:

(1)地震知识

(2)大震的预警现象和时间

(3)做好防震准备

(4)避震要点(可参考顺子的博客,做好家庭防震准备)

(5)地震灾难后的卫生防疫工作

5、演习具体分工:

演习总指挥:z

演习总协调:z

南幢楼四楼总协调:z

南幢楼三楼总协调:z

南幢楼二楼总协调:z

南幢楼一楼总协调:z

北幢楼二楼总协调:z

北幢楼一楼总协调:z

西面简易房总协调:z

北面简易房总协调:z

各楼梯协调员:当发生灾害时,离各条楼梯最近办公室的每位老师

演习操场指挥(总协调):z

四、学校演习时间:2010年2月26日(以听到指挥声和锣鼓声为准。)

五、参加演习人员:全校师生

六、演习地点:

北幢教学楼、南幢教学楼、西面简易房、北面简易房、学校操场。

七、演习过程:

第一个演习环节:避震演练

陈方白老师发令指挥:“全体师生请注意,现在发生地震,请大家沉着镇定,听从指挥;请门卫(z)马上关闭电源,同时立刻躲避到课桌下面。”

1、在教室里的老师,听到信号马上将包把头部盖住。指挥学生躲避,然后自己再寻找地方躲避。

2、在办公室老师,立刻躲避到桌子下面。

3、在室外老师,立刻寻找躲避点躲避。

第二个演习环节:疏散演习

1、地震暂时过去,可能会有余震,在教室内的老师提醒大家不要惊慌。

2、锣鼓声响起(查玉林负责绕学校边跑边敲锣),在教室内的班主任或任课教师,马上组织学生有秩序地向操场疏散。

3、师生按照紧急撤离线路安静、迅速、有序的从教室或办公室撤离。教室里:学生拿书包将自己头部盖住。老师拿包盖住自己的头部。老师在队伍前面带队,指导本班学生安全撤离教室。他们一律采用靠右碎步小跑撤离,没有上课在办公室内的老师到离自己最近的各个楼梯疏散口指挥学生安全撤离。在走廊或楼梯左侧还留有通道可供救援人员通行。师生们迅速从教学楼疏散到操场集中。

4、学生到操场后立刻到达操场固定位置(平常晨会的位置)站好,用书包保护头部。

5、卫生老师徐晓伟老师马上带好药箱到操场,站到国旗杆边上。

6、各班班主任清点人数。如全体撤离至操场的不用上报,如还有学生未撤离之操场的上报陈碎媛校长处。

7、陈校长汇报:邹校长,六(1)班原有46人,其他学生已经全部撤离。但是其中一位学生没有逃出来,不知在哪里?请救援。

8、另一个六年级学生还没有出来,不知道在哪里,请救援。

9、消防员(z老师饰演):知道了。我们马上行动。

10、通过广播稳定被困学生情绪。陈方白老师:楼上被困的同学请注意,请你不要盲目乱跑,要保持镇定,尽量通过各种方法让我们看到你,等待救援,消防员叔叔马上就到。

11、六年级的被困学生站在走廊或教室窗口挥动红领巾向外呼救,等待救援。

九、预计演习时间:约需3分钟。

十、演习经过由z老师负责照相。

十一、演习全部详细情况在认真分析总结的基础上通过校园广播向全校师生宣传。

此预案要求全体人员共同遵照执行,并积极行动起来,努力创建一个安全、舒适、健康、向上的学习环境。

附件1、演习疏散线路:

疏散班级

疏散线路

六(3)班、六(1)班、五(3)班、五(1)班、四(1)班

南楼西楼梯靠右下楼梯撤离至操场

六(4)班、六(2)班、五(2)班、五(4)班四(4)班

从南楼东楼梯靠右下楼梯撤离至操场

四(2)班、四(3)班

从中庭撤离至操场

一(2)班、一(3)班、、二(1)班、二(2)班、二(3)班、二(4)班

直接从教室撤离至操场

三(3)班、三(2)班

从北楼楼梯靠右下楼梯撤离至操场

三(1)班、三(4)班

靠右直接从教室撤离至操场

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篇3

为保证我校地震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预防地震应急预案》和市《预防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我校防震减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抗震减灾应急机构的组成和职责

(一)抗震减灾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二)应急机构的职责

1、组长职责

地震发生后,领导地震应急工作,统一组织、指挥协调抗震减灾抢险的紧急救援工作。负责与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县直各有关部门应急机构保持系。

2、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1)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教育局抗震减灾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及时与县直各有关部门应急机构保持联系。

(2)协助市地震观场工作组加强余震监视和震情分析会商。

(3)组织震害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开展地震考察、宏观异常调查,了解和汇总应急工作情况。

(4)负责报送地震新闻宣传报道。

(5)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办理抗震减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应急通信保障

(一)应急通信保障是应急预案实施的重要条件,一旦发生地震,应急通信设备必须保持畅通无阻。

(二)要优先保证重要用户、重点用户以及生命工程用户的通信。

三、对学生进行抗震常识教育

1、避震要点

震时是跑还是躲,我国多数专家认为:震时就近躲避,震后迅速撤离到安全地方,是应急避震较好的办法。避震应选择室内结实、能掩护身体的物体下(旁)、易于形成三角空间的地方,开间小、有支撑的地方,室处开阔、安全的地方。

2、身体应采取的姿势:

伏而待定,蹲下或坐下,尽量蜷曲身体,降低身体重心。抓住桌腿等牢固的物体。保护头颈、眼睛,掩住口鼻。避开人流,不要乱挤乱拥,不要随便点明火,因为空气中可能有易燃易爆气体。

3、教学楼避震

正在上课时,要在教师指挥下迅速抱头、闭眼、躲在各自的课桌下。在操场或室外时,可原地不动蹲下,双手保护头部注意避开高大建筑物或危险物。不要回到教室去。震后应当有组织地撤离。千万不要跳楼!不要站在窗外!不要到阳台上去!必要时应在室外上课。

四、校抗震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以下工作:

1、召开校防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工作会议,通报震情趋势,部署紧急避险和抢险救灾工作。

2、随时了解、掌握地震动态并及时向学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各应急工作组通报。

3、检查学校各部门、各应急救援工作组的应急措施和防震减灾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

4、督促校重点部位和易发生次生灾害的部位,采取紧急措施和特殊保护措施,检查消防设施。

5、根据上级指挥机构发布的地震动态宣布临震应急期的起止时间,根据震情发展趋势决定师生避震疏散时间及范围。

6、强化地震知识的宣传教育,防止地震信息误传和谣传,稳定社会秩序。

五、震时应急反应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学校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自动转为学校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师生疏散、抢险救援等应急处置工作。

1、应急指挥。学校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部署、协调和开展应急救援和救护工作。保持学校与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教育部门、地震部门的通信联系,向有关部门了解地震震级、发生时间和震中位置、震情趋势等情况。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2、人员疏散。应急疏散组应立即按照应急预案和人员疏散、转移方案,组织师生疏散、转移至安全区域。在疏散、转移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救护措施。

3、抢救伤员。抢险救灾组应立即组织开展自救互救,抢救被埋压人员;组织校区内搜救工作,对需要救治的伤病员组织现场抢救,并帮助其迅速脱离危险环境。协助专业救援队搜救被埋人员。协助卫生医疗救护队抢救伤病员、开展校区疾病预防和水源卫生监控等工作。

4、抢排险情。抢险救灾组对震后破坏的供排水、供电、校内道路、基础设施进行抢排险,尽快恢复学校基础设施功能;协助公安、消防部队扑灭火灾和保护校内重点文档资料、重要设施。

5、安全保卫。安全保卫组尽快组织人力,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校园秩序,配合公安部门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加强对学校公共财产、救济物品集散点、重点实验室的警戒。

6、信息收集。学校在开展救援工作的同时,立即将伤病员数量、救治情况、救援力量以及建筑物倒塌、震灾损失的初步估计等情况报告市教育局。

7、应急响应终止。学校的地震灾害救援工作完成,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师生情绪稳定,并得到妥善安置,学校及时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经批准可宣布地震应急响应终止。

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篇4

为了更好地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防汛方针,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强化生命第一的意识,做到早部署,早防范,切实做好汛期安全工作,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幼儿园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及职责:

1、防汛抢险领导小组:

组 长:xx

副组长:x

组 员:xx

2、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总指挥:xx(组织全园教职工,按各自的职责进行疏导幼儿)

广播组:xx(拨打报警电话,向上级及时通报险情)

疏散引导:xx(帮助各班班主任把幼儿带到安全部位,让各班班主任清点人数并上报)

警戒救护组:xx(负责联络工作并组织受伤人员救治工作)

各班负责人:班主任及带班教师分别负责幼儿从各个安全出口迅速撤离。

二、幼儿园防汛工作预案:

1、加强对全园师生防汛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专题会议、宣传展板等多种形式,把防汛知识传达给每位师生,提高全园师生的防范灾害能力。

2、加强检查和防范工作,经常保持校园交通、排水设施畅通,对校园内容易滑坡的地方逐点检查,特别要严禁车辆停放在幼儿园门前。对幼儿园园舍墙体、屋面、门窗、电器等定期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3、密切注意幼儿园园舍安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预防幼儿园整体滑坡,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将师生迁移,并及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4、汛期坚持领导值班和报告制度,幼儿园负责人的手机和值班电话全天开机,确保通信畅通。有异常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一旦发生险情和意外情况,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处理,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5、幼儿园要组织抢险小组待命,对幼儿园门前台阶架空层下保健室、图书室、科学发现室的设备做好转移准备。发现异常,马上整改,坚决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6、切实加强预防管理,严防幼儿园重大灾情发生。若因人力不可抗拒发生事故,负责人和现场人员及时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同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三、疏散时注意事项:

1、根据现场的实情,优先选择最佳疏散线路。

2、全园教职工迅速到位,通过广播对被困人员的情绪做好组织和引导疏散工作,维护好疏散秩序,防止拥挤踏伤。

3、要清点人数,对救出的人员进行清点,看是否全部救出。

4、灾情严重的情况下要组织幼儿按原有疏散路线向高的地方转移,集中等候救援。

5、幼儿年龄小自理能力差,加强教师思想道德观念教育,加强自身的安全措施和应急能力。在需要时要有勇于献身的精神。

附:抢险救灾突击队名单

队长:

队员:

x县幼儿园

x年x月x日

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篇5

为保证我校地震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xxx省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和《xxx县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我校防震减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地震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学校地震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地震灾害的应急指挥、协调、抢险、救援等处置工作。

组长:xxx(党支部书记校长第一责任人)电话:xxx

副组长:xxx(副校长工会主席直接责任人)电话:xxx

成员:xxx(教导主任)电话:xxx

xxx(总务主任)电话:xxx

xxx(大队辅导员)电话:xxx

xxx(住宿部主任)电话:xxx

xxx(安全保卫干事)电话:xxx

xxx(卫生室负责人)电话:xxx

各年级班主任、组长。

学校地震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值班电话:xxxxxxxxx

地震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组成:

1、信息通讯组:负责报警、信息通报、情况报告及各方面的联络沟通。(责任领导:xxx;责任人:第一时间发现地震的任何教职工)。

2、警戒保卫组: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散人员和疏通道路,引导救险车辆。(责任领导:xxx;责任人:xxx、各班主任)。

3、抢险救灾组:负责人员、财产的抢救和安置。(责任领导:xxx;责任人:全体教职工)。

4、医疗救护组:负责对伤亡人员实施抢救治疗和处置。(责任领导:xxx;责任人:xxx)。

5、物资保障组:负责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物资供应。(责任领导:xxx;责任人:xxx)

6、善后处理组:妥善处理各种善后事宜,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责任领导:xxx;责任人:全体教职工)。

7、住校生管理组:全面负责住校生地震发生时的应急处置工作(责任领导:xxx;责任人:住宿部工作人员)。

二、报告程序

1、地震灾害发生后,校内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20。

2、学校地震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向县教育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人员、财产损失及受灾情况。

3、各工作小组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4、信息通讯组立即与伤亡学生的家长或伤亡教师的家属联系。

三、应急处理程序:

1、临震应急处置:

接到上级地震、地震预报后,地震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和各工作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启动应急预案,全面组织抗震工作。

(1)信息通讯组公布并畅通紧急联系电话,随时关注有关预报信息,及时向师生发布紧急警报和有关消息。

(2)停止各项室内活动,迅速疏散师生至安全地带。

(3)抢险救灾组检查、消除各类建筑物、场所安全隐患;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切断电源、燃气、供水系统。

(4)强化对易燃易爆物品等的管理;加强对实验室、食堂、门卫室、电脑室等重要场所的加固和防护。

(5)物资保障组和抢险救灾组对抢险物资、工具、用品(如雨具、手电、绳索、铁锹、食品、药品等)进行详细检查,确保备足和性能良好。

(6)警戒保卫组进行警戒巡逻,维护学校秩序。

2、震后应急处置:

(1)领导小组立即研究部署救灾工作和应急措施,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2)医疗救护组对伤亡人员进行抢救和处置,必要时将受伤人员转移至医院进行抢救。并及时报告、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3)警戒保卫组设置警戒区域,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加强对重要设施、重要物品的保护,维护学校秩序。

(4)物资保障组迅速组织救灾款物,确保及时到位。

(5)抢险救灾组对受损建筑物和相关设施进行紧急抢修。

(6)医疗救护组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疫情发生。

(7)各工作小组立即检查、核实受灾情况,统计、汇总相关信息并迅速报告校地震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8)校地震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就损失大小、困难程度、救助情况等分别核实登记,快速地、实事求是向县教育局报告灾情。

(9)善后处理组做好相关善后处理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四、具体工作要求

1、各老师要确保信息通畅,因地震造成移动通讯不畅的,要想尽一切办法保证灵通信息。

2、及时报送信息。发生震情时,学校带班领导每天分别于上午9点、12点,下午5点分三次向局办公室或安保办报情况,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3、加强值班。明确带班职责和值班职责,值班人员要不定时对学校进行巡查,发现情况及时报告。

4、对学校教学楼和各种设施进行一次拉网式的排查。重点检查学校的水、电、气等关键部位,安排专人全天监测,出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向县教育局报告。

5、各班班主任要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教育和引导学生、家长收听收看主流媒体的情况报道,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教育他们不要轻信社会上的传言,同时在师生中开展防震知识的教育,特别是紧急疏散时的救生知识。

五、附则: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篇6

一、地震、雷电避难知识培训

(一)地震逃生知识:

1.地震具有突发性,使人措手不及,地震开始时,如果正在屋内,切勿试图冲出房屋,这样砸死的可能性极大。权宜之计是躲在坚固的床或桌下,倘若没有坚实的家具,应站在门口,门框多少有点保护作用。应远离窗户,因为窗玻璃可能震碎。

2.如在室外,不要靠近楼房、树木、电线杆或其他任何可能倒塌的高大建筑物。尽可能远离高大建筑物,跑到空地上去。为免地震时失去平衡,应躺在地上。倘若附近没有空地,应该暂时在门口躲避。

3.切勿躲在地窑、隧道或地下通道内,因为地震产生的碎石瓦砾会填满或堵塞出口。除非它们十分坚固,否则地道等本身也会震塌陷。

4.地震时,木结构的房子容易倾斜而致使房门打不开,这时就会眼睁睁地把命丢掉。所以,不管出不出门,首先打开房门是明智之举。

5.发生大地震时,搁板上的东西及书架上的书等可能往下掉。这时,保护头部是极其重要的。在紧急情况下可利用身边的棉坐垫、毛毯、枕头等物盖住头部,以免被砸伤。

6.即使在盛夏发生地震,裸体逃出房间也是不雅的,而且赤裸裸的身体容易被四处飞溅的火星、玻璃及金属碎片伤害。因此,外出避难时要穿上尽可能厚的棉衣和棉制的.鞋袜,并且要避免穿上易着火的化纤制品。

7.如在医院住院时碰到地震,钻进床下才是最好的策略。这样,可防止从天窗或头顶掉下物品而砸伤。

8.地震时,不要在道路上奔跑,这时所到之处都是飞泻而下的招牌、门窗等物品。因此,此时到危险场合最好能戴上一顶安全帽子之类的东西。

9.地震时,大桥也会震塌坠落河中,此时停车于桥上或躲避于桥下均是十分危险的。因此,如在桥上遇到地震,就应迅速离开桥身。

(二)雷电安全预防知识

雷电天气时,要留在室内,并关好门窗。不宜使用无防雷措施或防雷措施不足的电视、音响等电器,不宜使用水龙头。雷雨时,切勿接触天线、水管、铁丝网、金属门窗、建筑物外墙,应远离电线等带电设备或其他类似金属装置。减少使用固定电话和手提电话。切勿游泳或从事其他水上运动,不宜进行室外球类运动,离开水面以及其他空旷场地,寻找地方躲避。切勿站立于山顶、楼顶上或其他接近导电性高的物体。切勿处理开口容器盛载的易燃物品。在旷野无法躲入有防雷设施的建筑物内时,应远离树木和桅杆。在空旷场地不宜打伞,不宜把羽毛球拍、高尔夫球杆等扛在肩上。不宜开摩托车、骑自行车外出

(三)演练注意事项

1、参加演练的人员,在演练时,冷静、有序地组织撤离。

2、演练前5分钟,演练指挥小组所有成员必须各就各位,如有参加演练人员摔倒,可立即中止演练,确保演练过程中不发生伤害事故、踩踏事故。

3、演练时,人员从左右房间出来后在楼梯处以2纵队列撤离。

4、撤离时以小跑行进,不得急速奔跑,杜绝拥挤踩踏事故,直至最后一名人员离开。

5、演练开始后,参加演练人员不得擅自离开。

6、如发生演练意外事故,立即停止演练并报告演练总指挥,第一时间救护伤员。

7、雷电救援演练时救援队员严格按照指挥长的指挥,稳准不乱。

二、演练正式开始

5月18日下午5时,负责卫生院安全生产的张毅安排指挥,演练前安排好“抢险队”、“医疗救援队”按照演练程序在各自岗位上上班,张毅指挥长第一次演练警报地震了大家躲避,全体人员有的立即就近躲避,躲到桌下或墙角,不要靠近窗口,有的身体采用蹲下的方式抱头并头顶厚大的书本(被、枕头)作紧急避险,有的抱头疏散到院坝。蹲下待命,震情稳定后,院长李汝妹清点应到人数和实到人数,撤离耗用时间,并报告演练总指挥张毅。总指挥吹口哨集合,“抢险队”、“医疗救援队”队员以队列紧急集合,其他人员继续采用蹲下姿态避震,总指挥宣布启动地震应急预案,发布抗震抢险命令,立即开展抗震抢险工作,对受伤人员和行走不便的患者给予强力救援。

三、雷震救援演练

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接到重、特大雷灾事故报告后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应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由院长担任总指挥,对抢险救灾事故处理实行统一指挥。

1、按照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足自救或者实施援救,立即排查伤情,向主管部门报告灾情。

2、保护好现场和保证通信设备完好,内外、上下主要信息联络畅通。

3、立即启动医疗救援队。

通过这次的地震知识的培训、演练及雷电知识的培训、演练,我院全体职工学习到地震和雷电灾害的自救措施和安全防护的知识。为震后的救援工作提供了有利的保障,并保证了雷电和地震后医院救援组安全、有序、合理的救助受灾民众的能力,更好的保障了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

暴雨灾害应急预案


暴雨灾害应急预案

暴雨是指降雨量较大、持续时间较长的降雨天气,如果缺乏预防和应对措施,会造成许多不良后果。暴雨灾害应急预案是为了应对暴雨天气带来的风险和风险管理而制定的一项措施。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暴雨灾害应急预案的必要性和实施方法。

一、必要性

暴雨天气会给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带来许多困难,导致大量财产和人员损失。制定暴雨灾害应急预案是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降低暴雨灾害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而必要的。

二、实施方法

1、 设置应急响应体系

对于每一次暴雨天气,应急响应体系必须开启。而应急响应体系的组成,需要涉及到应急监测、应急调度、应急处置、应急勤务、应急工作资料及培训、绩效评估等方面。

2、提高形势分析和预警能力

提高形势分析和预警能力是在制定暴雨灾害应急预案中不可忽略的一个环节。这需要关注各式天气预警提示信息,从而及时了解天气变化情况。同时,通过在离线环境下阅读基本天气信息来预测天气状况,从而使应急预案能够及时布控,调度资源,做出最优解决方案。

3、加强社会管理

在制定暴雨灾害应急预案的同时,需要加强社会管理力度。这可以通过提高公众意识,加强资讯宣传,设立多种的应急设施、资源池等方法来实现。增加了社会管理力度后,可以使得公众在遭受灾害时获得更为充分和专业的支持和保障。

4、提高应急响应速度

在应急响应体系的管理之下,需要及时应急响应,提高各方面速度。首先就需要进行指挥调度,尽最大可能救援被困、被损失人员。其次,需要加强志愿者力量、增加公众帮助度,使得资源更充分进入到应急响应的流程中来。

5、制定应急救援方案

在应对暴雨灾害之前制定出来的应急救援方案是必不可少的。准备充足的物资储备、紧急救援专用车辆、心理援助等,以承担可能遭受的那些瞬间。

6、培训练习应急能力

所有的应急预案和计划,如果没有得到实际应用的训练,就会在真正的事情发生时难以得到灵活有效地运用。因此,在制定应急预案的同时,需要进行日常训练,让工作人员具备高超的应对能力,以应对各类突发事件。这既可以提高应急反应的速度,也可以提高应急响应的质量,从而保障家园、保障民众的生命安全。

三、总结

随着全球气候的变迁,暴雨天气的频率增多,暴雨灾害应急预案已经成为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借助各方面的力量,制定协调的方案并制定完善的救援措施,全力以赴才能保障广大民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灾害应急预案通用(6篇)


灾害应急预案(篇1)

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类别

自然灾害包括气象、洪水、地质、地震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

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家有关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和对医院医疗、生活产生的影响,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到低分为Ⅰ级—Ⅳ级。

Ⅰ级事件:医院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医院医疗和生活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

Ⅱ级事件:医院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较大损害,对医院医疗和生活秩序产生严重影响的自然灾害。

Ⅲ级事件:对个体造成损害的,对医院医疗和生活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自然灾害。

应急处置程序

根据有关规定,在政府发布医院所在区域的自然灾害预报后,医院即可宣布进入预备应急期。

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启动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预案执行情况。要按照地方政府统一部署,发布相关通知,必要时组织避灾疏散。

灾害发生后,医院各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全力以赴,妥善处置。同时,将医院受灾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报告。各科室要在医院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做好本科室抢险救灾及自救、互救,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如下工作:

人员抢救与工程抢救;

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协助组织力量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医院基础设施抢险与应急恢复;

协助交通部门恢复被毁坏的.道路和有关设施。

协助电信部门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保障通信畅通。

协助电力部门恢复被破坏的电力设施和系统功能等,保证医院用电供应。

粮食食品物资供应:协助有关部门调运食品与物资,保障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灾民安置:协助民政部门调配救济物品,做好职工及病员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维护社会治安:协助、配合公安、武警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医院和社会治安。

消防:协助消防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和火灾的扩大蔓延。

次生及衍生灾害防御:协助有关部门对医院易发生次生灾害的地区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及时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稳定情绪,防止衍生灾害的发生。

灾害损失评估: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灾害损失评估。

应急资金:做好应急资金拨款准备。

接受外援:协助有关部门接受和安排紧急救援物资。

宣传报道:按照有关规定,由医院办公室统一归口向社会公众发布灾情等有关信息。

善后与恢复

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从应急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及时开展补救工作,积极做好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医院正常秩序。

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故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医院秩序,疏导职工及病员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避免再次发生衍生事故。

总结经验教训。对因玩忽职守、渎职而导致自然灾害事故中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灾害应急预案(篇2)

为做好我镇防灾减灾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按照县减灾委员会要求,依据“救灾先救人”原则,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减灾委员会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提高灾害防治能力,构筑生命安全防线”的主题,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推行“政府主导、村社运作、公众参与”的工作模式,建立快速有效的防范机制,从思想上、组织上、措施上做好充分准备,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对我镇防灾减灾公共管理功能进行进一步强化。

二、适用范围

凡在我镇辖区范围内发生的气象灾害(水灾、冰雹、暴雨、大雪)、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等重大自然灾害和因安全事故产生的.火灾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

三、工作原则

1、依法管理,及时反应。对灾害的预警、报告、处置实施依法管理,依法追究对灾害处置不当的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灾害和可能发生的灾害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2、应急优先,整合资源。全镇上下要服从和服务于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围绕应急工作展开抢险、救援、保障等工作。按照条块结合、资源整合和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集中财力办大事。

3、以防为主,常备不懈。贯彻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灾害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重点建立健全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防灾救灾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建立健全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做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有针对性地搞好演练、演习,加强检查和监督,并不断完善监测、预警、防护等应急处置工作的手段,统筹协调各种应急救援力量,加强资源整体合力,不断提高应对能力。

四、组织机构与职责及应急联动机制

(一)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1、应急领导机构与职责

镇政府设立镇防灾减灾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镇各类灾害应急工作。镇应急领导小组由镇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和分管防灾减灾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其他政领导、各站所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卫生院负责人、各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为成员。具体职责是:统一决定全镇各类灾害应急工作重大问题。实施本应急预案。具体实施相关灾害事件应急预案。法律规定的其他的职责。

镇应急领导小组设立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综合办公室,负责防灾减灾领导小组日常组织、协调、联络工作。

2、镇直各部门站所在应急工作中的职责

农业服务中心、水利站:负责农业生物灾害应急工作,做好灾区农业生产自救的指导工作。负责防汛抗旱、水库大坝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负责日常观测和储备防汛抗旱物资。

计生办:负责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工作。负责其他应急工作中的卫生防疫、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监督、受伤群众及抢险救援人员的医疗救治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派出所:负责烟花爆竹事故的应急工作。参与火灾、交通、民用爆破器材等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工作。负责其他应急工作中的道路交通保障工作。

畜牧站:负责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应急工作。

林业站:负责森林火灾、林业生物灾害应急工作。

民政:负责灾情统计上报,灾民安置,物资的准备工作。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做好有关应急工作。

3、村委会应急责任

村委会负责做好本村突发灾害事件应急工作,及时上报灾情信息,组织本村应急救援工作组进行救援、协调各方面力量,实行群防群控、群防群治。

(二)应急联动机制

在镇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灾害应急处置的各村、各站所及相关单位要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明确各自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五、信息监测与报告

1、行政监测。镇村两级及有关人员要对各种灾害信息进行认真监测、收集、传递、分析、处理、存储和报告,建立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

2、群众上报。任何公民、组织可以通过各种形式(电话、微信等)向各村委会、镇政府、有关部门报送突发灾害信息。

3、信息处置。有关人员接到突发灾害信息后,应当经初步核实后及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及时通报专项应急工作分管领导和负责人,并进行分析评估。

4、逐级上报。有关人员收到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后应当进行核实与风险分级,并在1小时内分别逐级向上一级政府及相关部门。

灾害应急预案(篇3)

7.1 应急队伍、资金、物资、装备保障

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地方人民政府要组织建立抢险救灾应急队伍,并与当地同级武警部队建立抢险救灾的协调机制。抢险救灾应急队伍要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抢险救灾演练;要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储备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加强救灾装备建设,配备专用越野车辆、无线通讯设备、信息传输工具、应急用品、抢险救灾装备等。

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7.2 通信与信息传递

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覆盖全市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信息网,并实现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7.3 应急技术保障

市国土资源局成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组,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应急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同时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科学研究。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的工作力度和投资,同时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防治与救灾演习和培训工作。

7.4 宣传与培训

加强公众防灾、减灾、自救知识宣传和培训,对广大干部和群众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教育,增强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7.5 监督检查

市国土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对上述各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保障工作进行有效的督导和检查,及时总结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实践的经验和教训。

各县区人民政府应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负责落实相关责任。

灾害应急预案(篇4)

根据南宁市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切实做好防自然灾害各项防范工作》的有关要求,按照“预防为主、防救结合”的原则,确保医院在发生自然灾害时能自救。现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防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凡属我院管辖的区域内已建、在建建筑物,地下空间,公共场所,宿舍区等均按本预案处置。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医院成立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院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其他副职院领导任副组长,成员为各职能科室负责人。

主要职责:发生自然灾害时,及时收听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的自然灾害预警预报和上级紧急通知要求及时采取应对防范措施。按照预案处置要求组织人员、物质抢救,避免因自然灾害医院病人和职工以及医疗设备、器材受到直接和间接伤害和损害。组织职工做好日常防护和防灾害教育培训工作,按上级要求做好医疗救援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下设四个应急抢救小组即:人员、设备疏散抢救组、后勤物资保障组、医疗救护组、宣传教育培训组。

(一)人员、设备疏散抢救组

分别由总务科、保卫科、设备科全体人员,院办、医务部、护理部、门诊部部分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发生自然灾害时,人员、设备疏散抢救组及时召集下属人员携带抢险工具,做好人员疏散和应急抢险工作,协助后勤保障组做好物质供应保障工作。

(二)后勤物资保障组

由总务科采购、水电班组及抽调部分人员,营养、膳食全体人员,院办、工会、财务等人员组成。

(四)宣传教育培训组

由党办、院办、工会、离退办、信息科等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做好自然灾害的日常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当接到上级紧急通知或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的灾害预警预报时,及时把预警信息传递到全院职工和病人;对在抗击自然灾害中表现突出的科室和个人进行统计上报和宣传报道;总结上报自然灾害受损情况。

二、自然灾害处置程序

(一)发生台风暴雨时

当接到上级主管部门或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暴雨预警预报时,医院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可能发生灾害实际情况,及时启动抢险处置预案,各抢险小组及时召集配属人员,做好应急抢险准备。

1、宣传教育培训组及时下发通知,向全院发布台风暴雨预警信息并根据抢险情况,不断的向职工及病人发布气象信息和灾情报告。

2、人员、设备疏散抢救组提前加固或拆除广告牌及高层易落物,通知在建工地加固脚手架、塔吊,关闭病房、办公室门窗玻璃,修剪因大风或暴雨不堪重负的树枝,必要时腐朽树木进行砍伐,防止吹落伤人。打雷时关闭设备电源,人员躲避在房间,最好不要用手机通电话,防止雷击而造成伤害。因暴雨发生内涝时,应立即撤离人员离开危房、工棚或有危险地带到安全区,并用挡板、沙包封闭低洼雨水入口处,及时转移人员、设备、物质到安全地带,同时启动潜水泵排水。对大型设备一时无法转移的,要采取防侵泡措施,用塑料布或防水材料包裹,防止雨水侵泡,如果设备运行时应立即关闭电源。暴雨量级别高且持续时间长,除及时疏通市政排水和打开院内排水井盖外,要及时向上级报告灾情并做好向119求援的`准备。

主要职责:当接到自然灾害预警预报时,按照各小组组需求,经核实后迅速组织人员采购所需的抢救和防护物质;做好对疏散人员饮食保障供应;

(三)医疗救护组

由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组成。

主要职责:发生自然灾害人员需要疏散转移时,做好转移病人的救护和因灾害造成人员伤亡的急救和抢救工作,负责转移病人和贵重小型设备,负责病人疏散后清点、核对、统计上报工作。

3、医疗救护组根据人员疏散情况,迅速集结伤病人进行治疗并核对上报病人疏散情况。

4、后勤物质保障组要时时做好灾情变化所需的抢救物质供应,同时要做好人员疏散后饮食保障工作。要确保水泵线路供电正常,沙包沙袋充足,各类铁铲、钢钎、撬棒、手锯、剪刀、水桶、扫吧以及拆卸工具、搬运工具、人员安全防护工具齐全有效。人员需要转移疏散时,要做好疏散场地的划分,如遇内涝紧急情况:内科楼一楼病人转移到外科一楼大厅或按领导小组指示地点转移;医技楼一楼设备器械库房、行政库房堆垛加高,封闭门窗后人员撤离;门诊楼地下药库发生内涝积水时,药品应加高堆放或对部分药品紧急转移,毒麻药品应单独转移存放并做好登记,严禁丢失破损;胃镜室、供应室及低洼办公的科室人员发生内涝时要迅速撤离,精密贵重轻便设备携带转移,大型重型设备采取防水防护措施;污水处理站发生内涝时,及时关闭设备人员撤离;宿舍区各楼栋一楼发生内涝,人员和贵重物品应转移楼上或宿舍区操场临时搭建帐篷居住。发生自然灾害根据实际情况应采取区域限电措施,防止发生电线短路而引发次生灾害。自然灾害发生时人员疏散后要做好人员饮食保障和防寒、防暑保障。

(二)发生地震时

宣传教育培训组要及时发布灾情预报并通知建筑物内人员迅速撤离,对行动不便的病人,医疗救护组要组织人员要抬、背、推,对震级较高又来不及发布预警信息的,发生地震时人员要躲避到房间横梁的三角地带或小房间内(如卫生间、床、桌下面)以等待救援人员。发生地震时要提前断开电源防止引发火灾。

灾害应急预案(篇5)

应急响应分为险情应急和灾情应急。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序,根据地质灾害的等级确定相应级别的应急机构。

5.1 险情应急

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的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应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的规定及时上报,同时应当立即派出专业人员(专家组)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核实险情,提出应急抢险措施建议。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省级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应当组织专家进行应急调查;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市级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应当组织专家进行应急调查。

地质灾害险情确定为临灾状态时,当地人民政府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进入工作状态,立即成立现场险情应急抢险指挥部,划定危险区,设立警示标志,启动“防、抢、撤”方案,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加强监测预报,有序组织抢险防灾各项工作。必要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市、县(区)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地质灾害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县级人民政府应解除险情应急状态,确定撤销或者继续保留危险区管制措施,提出下一步防灾、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措施,并移交有关部门或单位组织实施。

5.2灾情应急

5.2.1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应急响应(ⅰ级)

市和县人民政府的应急行动

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进入工作状态,启动本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紧急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及时了解灾情,并在第一时间报告省人民政府及省国土资源行政部门。

根据救灾工作需要,组织动员全市社会各界开展救灾捐赠活动,请求省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紧急支援。

5.2.2 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应急响应(ⅱ级)

市和县人民政府的应急行动

及时了解灾情,并在第一时间报告省人民政府及省国土资源行政部门。

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进入工作状态,启动本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当地人民政府和基层组织按照预案,成立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现场抢险救灾工作。

根据救灾工作需要,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并向上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救助申请。

5.2.3 中型地质灾害灾情应急响应(ⅲ级)

市和县人民政府的应急行动

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进入工作状态,启动本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时了解灾情,并在第一时间报告省人民政府及省国土资源行政部门。

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在灾害发生后迅速派出工作组开展应急调查,核查灾情,查明灾害类型、规模、成因,预测发展趋势,提出应急防范措施,为抢险救灾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并将应急调查报告及时上报省国土资源行政部门。

灾害发生现场应成立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并根据需要和部门分工,设立若干应急工作组。各应急工作组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监测预警,划定危险区和抢险救灾特别管制区,抢救受伤、被埋人员,转移受威胁居民并安排好灾民生活,做好食品、饮水、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集和发放及死难者的善后事宜等工作。

5.2.4 小型地质灾害灾情应急响应(ⅳ级)

(1)县级人民政府的应急行动

县级人民政府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进入工作状态,启动本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时了解灾情,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市人民政府及市国土资源行政部门。

迅速派出由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组成的应急调查组,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应急调查,核查灾情,查明灾害类型、规模、成因,预测发展趋势,提出应急防范措施,为抢险救灾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并将应急调查报告上报市国土资源行政部门。

灾害发生现场应成立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并根据需要和部门分工,设立若干应急工作组。各应急工作组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监测预警,划定危险区和抢险救灾特别管制区,抢救受伤、被埋人员,转移受威胁居民并安排好灾民生活,做好食品、饮水、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集和发放及死难者的善后事宜等工作。

(2)市人民政府的应急行动

市人民政府可视情况派出工作组赴灾害现场指导、协调抢险救灾工作,慰问受灾群众。市国土资源行政部门接到灾情报告后,应及时报告省国土资源厅并在事后上报应急调查报告。

5.2.5应急响应结束

灾情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的建议,及时解除灾情应急期,撤销原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和抢险救灾特别管制区。

灾害应急预案(篇6)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规范应对气象灾害行为,建立健全统一指挥、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应对气象灾害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8号)、《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570号)、《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天津市气象条例》、《天津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政发〔2013〕3号)、《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16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本市应对气象灾害的专项应急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冰冻、大雾、霾、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事件的应急处置。因气象因素引发的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洪涝灾害、森林火灾等其他灾害的处置,适用相关应急预案的规定。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全面加强应对气象灾害的体系建设,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2)预防为主、科学高效。实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防御标准。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依法规范、协调有序。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做好气象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加强各地区、各部门的信息沟通,做到资源共享,并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形成整体合力,使气象灾害应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运转协调。

(4)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根据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对气象灾害实施分级管理。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气象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

(5)专兼结合,社会参与。以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和相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骨干力量,企事业单位、基层自治组织为先期处置力量,逐步构建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气象灾害应急体系。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设立天津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市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气象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气象局局长担任。

市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研究落实应对气象灾害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组织指挥全市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全市气象灾害防御和救助工作;组织召开全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联席会;负责气象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装备的落实和管理工作;制定专项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开展专业应急训练、演练和宣传教育工作等。

2.2 办事机构

市指挥部下设天津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气象局分管副局长担任。

市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承担市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市指挥部决策命令的落实情况,协调、指导成员单位开展气象灾害应急准备与处置工作;为市指挥部启动和终止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组织气象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提出对策建议;组织修订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及编制应急保障预案;组织召开气象灾害应急联络员会议;管理气象灾害应急专家队伍;总结分析本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并向市指挥部提出对策建议;承担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3 成员单位

(1)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对全市气象灾害应对处置工作的相关情况进行宣传报道。

(2)市发展改革委:按照市气象局提出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和数量,做好应急物资综合管理工作;组织粮油保障供应;积极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争取和组织协调我市各相关部门安排各种灾害恢复重建资金,组织协调救灾和灾后重建物资的生产和供应;加强市场价格监测监督,采取必要措施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3)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组织灾害期间电力生产和供应,组织电力企业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加强对电力设施的抢修和维护,全力恢复和保障电网正常运行;掌握有关应急物资、紧急医药用品生产企业的生产状况、生产能力和储备情况,建立相关档案,根据应急需求负责组织企业迅速投入生产。

(4)市商务委:负责保证灾区猪肉、鸡蛋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会同市农委做好蔬菜供应,加强市场监测,做好市场调控;负责组织成品油的市场供应。

(5)市教委:负责协调和指导全市中小学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因灾毁坏校舍的修复、重建工作;按有关要求做好全市中小学停、复课的组织工作并落实相应的防护措施。

(6)市建设交通委:负责保障城市供热、供气等市政公用设施的正常运行;指导受损供热、供气等公共设施的抢修;在危险建筑工地和危险建筑物附近设置警戒标志,组织排险。

(7)市市容园林委:负责组织、指导、推动全市性降雪的除雪应对工作,协助指导区县开展区域性降雪的除雪应对工作,监督指导除雪物资、设备、车辆和除雪队伍的落实管理工作;组织对经行政许可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牌进行检查,严防安全事故发生;负责组织指导各区县进行行道树的防风修枝,及时清理影响交通的树木。

(8)市农委:负责评估农业因灾损失情况,组织好全市蔬菜、肉、蛋、奶等农产品生产,保障市场供应。

(9)市国资委: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市管企业相关应急物资的生产、调度工作。

(10)市公安局(含市公安交管局、市公安消防局):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保护人员、救灾物资安全,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全市高速公路沿线的巡控,负责城区交通疏导,对事故易发、多发路段严密监控;做好运送应急物资和人员的车辆秩序维护等工作;做好以防火灭火为主的各项消防保卫工作;负责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灾区承担消防救援任务。

(11)市民政局:负责组织灾情核查、评估和上报工作;负责市级救灾物资的组织、调拨和供应工作;指导和协调救灾款物捐赠、转移安置灾民、灾民生活救济、损毁民房重建补助等工作。

(12)市财政局:负责抢险救灾资金和灾民生产、生活救灾补助资金的筹集和落实;会同市民政局、市政府应急办做好救灾资金的分配、拨付、管理和监督等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向中央财政申请救灾补助资金。

(13)市国土房管局:负责全市因气象因素可能引发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指导和部署有关防御工作;组织指导各区县国土房管部门开展危房解危和鉴定工作;组织相关专家赴灾区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指导帮助灾区开展灾后重建。

(14)市水务局:负责及时提供水文、抗旱监测信息;组织防洪安全检查,组织修订防洪预案并监督实施,组织防汛抢险、防洪调度,编制防汛险情、灾情报告及抢险救灾情况报告;加强水利工程调度运行、监测和维护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做好因灾损毁水利工程的恢复重建;负责保障城市供水、排水等水务设施正常运行,指导受损供水、排水等水务设施的抢修。

(15)市卫生局:组织开展对伤病人员的医疗、后续治疗和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16)市气象局:承担市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负责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预测、预警和风险评估;负责制作、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负责气象灾情和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和上报;参加应对因气象因素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的部门联合会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增雨(雪)、防雹等人工影响天气应急作业。

(17)市环保局:负责做好环境污染的监测工作,发现污染后立即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消除污染的措施建议。

(18)市海洋局:负责及时提供因气象因素引发海洋灾害的监视监测和预报预测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发布海洋灾害的预报预警信息。

(19)市旅游局:负责指导、督促旅游企业做好旅游服务设施的保护和排险;配合区县人民政府做好旅游景点游客和工作人员的疏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因灾滞留在景区内的人员实施救援工作。

(20)市安全监管局:负责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因气象灾害可能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警工作;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因气象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后重建和恢复的协调工作。

(21)市交通港口局:负责保障城市公交客运的正常运行;负责协调和监督铁路、机场、港口、道路运输企业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和救灾物资储备计划、统计、报告及运输工作;负责协调铁路、机场、港口、长途客运因灾滞留旅客的生活保障等工作。

(22)市市政公路局:负责市政道桥、公路设施运行安全工作;按照职责组织清融雪队伍、设备和物资,清除外环线和普通公路积雪;负责监督检查高速公路经营公司做好预防气象灾害的物资、机械设备和应急队伍的落实工作。

(23)市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对因灾受损的通信设施进行抢修,保障公众通信网络正常运行;指导灾后公众通信网络的恢复重建工作;按照有关发布规定,组织协调电信运营企业利用手机短信等方式及时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24)市文化广播影视局:按照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统一部署,指导协调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及时向社会播发本级气象局所属气象台站提供的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25)天津海事局:负责天津辖区海上船舶、人员遇险搜救的组织协调工作;及时通过海岸电台等途径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负责海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为航海安全提供保障。

(26)天津警备区:组织指挥所属部队及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协调驻津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27)武警天津市总队:组织指挥所属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协助灾害发生地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

2.4 现场指挥部

根据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工作需要,由市指挥部组织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的工作职责是:对气象灾害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确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组织伤员救治、人员疏散转移和群众安置工作,维护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统一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和区县人民政府,调动应急救援队伍,调集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随时向市应急指挥中心报告事件处置进展。

2.5 应急专家组

市指挥部聘请有关专家组成气象灾害应急专家组,为本市中长期气象灾害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气象灾害发生发展趋势研究、气象灾害应对措施等提供意见和建议。根据需要,参与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2.6 区县应急机构

各区县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各区县人民政府应设立气象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在市指挥部和区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的预防与应对工作。

2.7 基层应急机构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健全气象灾害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组织实施本地区气象灾害的应对工作,并协助气象部门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应急联络、信息传递、灾情报告和灾情调查等工作。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应明确应急管理工作责任人,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气象灾害应对工作。

2.8 企事业单位应急机构

本市所有企事业单位应明确气象灾害应急管理责任人,负责本单位气象灾害的应急工作,组建救援队伍、落实应急物资器材、组织应急训练演练。

3 监测与预警

3.1 监测预报

3.1.1 监测预报体系

加强灾害监测网络建设,优化加密观测网站,提高对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综合监测能力;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预测预报体系,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预报和趋势预测。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根据气象灾害防御的需要,在气象灾害易发区、人口密集区和大型活动场所等增设气象灾害监测站、点,建设应急移动气象灾害监测设施,健全应急监测队伍,完善气象灾害监测体系。

3.1.2 信息共享

气象部门及时发布气象灾害监测预报,并与市发展改革、公安、民政、环保、国土房管、交通港口、铁路、水务、农业、卫生、安全监管、林业、电力、海洋等相关部门建立相应的气象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会商分析制度和应急联动联防机制,实现相关灾情、险情等信息的实时共享。

3.1.3 灾害普查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组织气象和有关部门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建立以社区、村镇为基础的气象灾害调查收集网络,建立重大气象灾害信息综合收集评估系统,开展气象灾害普查、风险评估和风险区划工作,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3.2 预警

3.2.1 预警分级

根据气象灾害的严重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综合预评估分析确定预警级别。预警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气象灾害预警分级标准详见附件1。

(1)一级预警

发布了台风、暴雨、暴雪、寒潮、陆地大风、海上大风、沙尘暴、高温、干旱、雷电、冰雹、大雾、霾、道路结冰红色预警信号,或者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和影响,超出本市处置能力,需要由国务院组织处置。

(2)二级预警

发布了台风、暴雨、暴雪、寒潮、陆地大风、海上大风、沙尘暴、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霾、道路结冰橙色预警信号,或者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

(3)三级预警

发布了台风、暴雨、暴雪、寒潮、陆地大风、海上大风、沙尘暴、高温、雷电、霜冻、大雾、霾、道路结冰黄色预警信号,或者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

(4)四级预警

发布了台风、暴雨、暴雪、寒潮、陆地大风、海上大风、霜冻蓝色预警信号,或者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

3.2.2 预警发布

(1)发布制度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的原则。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由气象部门负责制作并按预警级别分级发布,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制作和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蓝色、黄色预警信息以及雷电、冰雹灾害的橙色、红色预警信息,由气象部门发布和解除,并报市应急指挥中心。橙色、红色预警信息(雷电、冰雹预警除外),由气象部门提出发布和解除预警信息的建议,经市指挥部批准后,由气象部门发布和解除。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内容包括气象灾害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构等。

(2)发布途径

建立和完善本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各区县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有线广播等相关媒体以及一切可能的传播手段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市委宣传部、市通信管理局积极协同做好预警信息的发布工作。各种媒体应无偿发布预警信息并大力宣传气象防灾减灾应急避险常识。

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建设交通、农业、教育、人力社保、旅游等部门,应在学校、机场、港口、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要道路,易受气象灾害影响的桥梁、涵洞、弯道、坡路等重点路段,以及农村、山区等,建立起畅通、有效的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设施,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并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转,确保信息传播的及时准确。对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气象部门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前,要及时通知相关地方和部门,并根据具体情况提前公告。

(3)预警调整与解除

气象部门密切关注气象灾害进展情况,并依据天气形势演变情况和专家会商建议,按气象灾害预警发布程序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及时发布。当确定气象灾害的等级或强度减弱且危险已经解除时,气象部门应按程序及时解除预警并发布。

3.2.3 预警准备

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根据气象灾害预报和预警信息,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灾害发展趋势,组织力量深入分析、评估可能受到的影响和危害,尤其是对本地区、本部门风险隐患的影响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落实抢险队伍和物资,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确定人员,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应急联络、信息传递、灾害报告和灾情调查等工作。

4 应急响应

4.1 信息报告

事发单位、监测网点和信息员要及时向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及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气象灾害信息。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应按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规定,及时、准确地向市指挥部报告气象灾害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市和区县指挥部办公室要向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气象灾害信息。

气象灾害发生后,事发地区县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必须在1小时内向市应急指挥中心电话报告,书面报告不得迟于事发后2小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后,市指挥部办公室应按照上述时限要求向市应急指挥中心报告。信息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来源、时间、地点、事件性质、损害程度、已采取的措施、可能发展的趋势等。

4.2 先期处置

接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或气象灾害发生后,事发地区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积极组织开展防灾、抗灾、救灾行动,确保社会稳定和电力、供水、排水、供气、供热、通信、市政等设施正常运行,及时、准确地向市人民政府及市有关部门报告。

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同时组织本辖区有关部门采取应急行动,并及时向区县人民政府报告。事发地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其他组织要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要求,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4.3 响应分级

根据气象灾害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处置能力,本市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实行三级响应。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分别发布不同预警级别时,按照最高预警级别灾种启动应急响应。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均没有达到预警标准,但可能或已经造成损失和影响时,根据不同程度的损失和影响在综合评估基础上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4.3.1 Ⅰ级响应

发布一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雷电、冰雹预警除外);气象灾害涉及2个及以上区县且呈现向全市或周边省(区、市)扩散态势,需市人民政府统一指挥进行应急救援行动或需请求国务院支援、协调;气象灾害后果已经或者将要造成人员特别重大伤亡、经济特别重大损失或特别重大危害;国务院已经启动Ⅱ级或Ⅰ级应急响应。

根据气象灾害程度和范围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类别等,由市指挥部办公室向市指挥部报告,由总指挥决定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4.3.2 Ⅱ级响应

发布二级或三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雷电、冰雹预警和高温、霜冻、大雾、霾、道路结冰黄色预警除外);气象灾害涉及2个及以上区县或超出事发地区县人民政府处置能力,需市人民政府组织力量处置;气象灾害后果已经或将要造成人员重大伤亡、经济重大损失或重大危害;国务院已经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根据气象灾害程度和范围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类别等,由市指挥部办公室向市指挥部报告,由副总指挥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4.3.3 Ⅲ级响应

发布四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高温、霜冻、大雾、霾、道路结冰黄色预警信息,雷电、冰雹各级预警信息;气象灾害后果已经或将要造成一定人员伤亡、较大经济损失或较大危害;国务院已经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根据气象灾害程度和范围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类别等,有关区县人民政府和部门自动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并将应急响应情况报市指挥部办公室。

4.4 处置措施

4.4.1 Ⅰ级响应

(1)市指挥部总指挥部署防范和应对气象灾害工作。根据市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的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意见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市指挥部成员单位提出各自防御对策。市指挥部形成应对气象灾害决策建议,上报市人民政府。

(2)市指挥部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指挥下,迅速组织救援队伍,启动救援装备、物资,展开抢险救援工作,并由市指挥部负责人分别带领相关部门,赴灾情严重地区指挥防灾救灾工作。

(3)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时启动本部门气象灾害应急保障预案,根据各自应对气象灾害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

(4)由市人民政府向国务院报告气象灾害发展动态,必要时请求支援。

(5)区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迅速赶赴事发现场,组织本地有关部门、专业救援力量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4.4.2 Ⅱ级响应

(1)市指挥部根据各成员单位灾害预警及防灾救灾进展情况,研究部署抢险救灾防御重点和对策,上报总指挥,重要情况要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2)市指挥部加强统一指挥,派出工作组赶赴重灾区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筹集、调运防灾救灾资金和物资,维护灾区的社会稳定。

(3)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加强值守,及时启动本部门气象灾害应急保障预案,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密切监视灾情发展变化,随时做好增援准备。

(4)区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迅速赶赴事发现场,组织本地有关部门、专业救援力量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4.4.3 Ⅲ级响应

(1)相关区县人民政府和成员单位研究部署抢险救灾防御重点和对策,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2)市指挥部做好指挥协调抢险救灾工作的相关准备。

(3)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加强值守,及时启动本部门气象灾害应急保障预案,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密切监视灾情发展变化,随时做好增援准备。

(4)区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视气象灾害影响程度和发展态势赶赴事发现场,组织本地有关部门、专业救援力量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流程图见附件2。

4.5 分灾种响应

当启动应急响应后,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值守,密切监视灾情,针对不同气象灾害种类及其影响程度,积极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新闻媒体按要求随时播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应急处置相关措施。

4.6 现场处置

气象灾害现场应急处置一般由灾害发生地区县人民政府在市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包括:组织营救、救治伤员、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及时上报灾情和人员伤亡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灾害,组织公共设施抢修和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根据气象灾害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市指挥部视情况组织成立现场指挥部,赴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现场指挥工作。

4.7 响应调整

4.7.1 响应升级

(1)当气象灾害预警级别升高,或气象灾害严重程度增加、影响范围扩大,预计已经超出初始判定的响应等级时,市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向市指挥部提出提升响应等级建议,市指挥部研判决定响应升级,组织、调动相关救援力量实施增援。

(2)当气象灾害严重程度依靠政府部门应急资源难以有效处置时,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应急联动机制,协调天津警备区、驻津部队、武警天津市总队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4.7.2 响应降级

当气象灾害预警级别降低,或气象灾害影响范围缩小、危害程度减轻,由市指挥部办公室向市指挥部报告,根据综合分析评估,由启动应急响应命令的领导决定应急响应降级。相关区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调整后应急响应级别采取应急措施。

4.8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灾害发生地区县人民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应根据气象灾害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气象灾害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

气象灾害事件发生后,灾害发生地区县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积极开展自救和互救;邻近的区县、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灾情广泛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

4.9 新闻报道与公布

气象灾害的新闻报道与发布,严格遵循归口管理、政府发布、区别情况、分层报道、讲究方式、注重效果的原则,由市委宣传部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组织。较大以上气象灾害,由市委宣传部牵头组织新闻报道,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发布信息。一般气象灾害,由相关区县人民政府负责。

信息公布形式主要包括权威发布、提供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信息公布内容主要包括气象灾害种类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监测和预警,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等。信息公布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4.10 应急结束

气象灾害处置工作基本完成,经专家评估,事件危害基本消除,次生、衍生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重大、较大气象灾害由市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特别重大气象灾害经市委、市政府研究批准后,由市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后,应将情况及时通知参与处置的有关部门、单位和区县人民政府。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应急结束信息。

5 后期处置

5.1 灾情报告、评估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在应急响应结束后,根据情况开展灾情的调查、收集、整理工作,并报市指挥部办公室,由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统一汇总和分析评估。

5.2 救济救灾

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灾民救助物资储备工作,做好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和管理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5.3 医疗卫生

卫生部门做好伤病人员的后续治疗和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5.4 设施恢复

电力、交通、建设、水务、通信等有关部门尽快制订恢复重建计划,尽快组织修复被破坏的学校、医院等公益设施及交通运输、水利、电力、通信、供排水、供气、输油、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使受灾地区早日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5.5 灾害保险

市和区县建立公共财政支持的灾害风险保险体系,鼓励公民积极参加气象灾害事故保险。保险机构应当根据灾情,主动办理受灾人员和财产的保险理赔事项。保险监管机构依法做好灾区有关保险理赔和给付的监管。气象部门主动参与灾害损失评估并科学出具气象灾害受损理赔证明。

5.6 征用补偿

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结束后,区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应及时归还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应按有关规定采取适当方式给予补偿或作其他处理。

6 应急保障

6.1 机制保障

6.1.1 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联席会制度

市指挥部每年至少组织召开1次指挥部成员单位参加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联席会,总结、安排、部署全市气象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加强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提高气象灾害应急能力和水平。

6.1.2 气象灾害应急联络员会议制度

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确定1名气象灾害应急联络员,根据气象灾害应对工作形势,适时召开气象灾害应急联络员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至2次。

6.2 应急队伍保障

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要成立各专业应急抢险和救援队伍,确保重要应急抢险和救援行动的有效实施。

建立人工增雨、防雹、防雷、防汛抗旱、灾害救助等各类气象灾害防范应对专业队伍和专家队伍,及时更新和补充技术装备,通过培训和演练等多种方式提高队伍素质,不断增强防范和应对各类气象灾害的能力。

学校、医院、车站、港口、机场、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要明确气象灾害应急联系人。气象部门要定期开展气象灾害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应急联系人能够及时准确地接收和传达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协助组织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及时收集、传递灾情信息。

各街道、乡镇至少明确1名工作人员为气象协理员,各社区和村至少设立1名气象信息员。气象协理员和气象信息员要及时传递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协助组织气象灾害防范和应急工作,报告气象灾害信息,帮助群众做好防灾避灾工作。

6.3 资金保障

市财政局、区县人民政府要合理安排气象灾害防御经费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所必需的专项资金,并明确经费来源、使用范围、数量和监督管理措施。一旦发生气象灾害,财政部门要及时下拨救灾资金,确保气象灾害应对工作顺利进行。

6.4 物资保障

区县人民政府、市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分级储备和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加强并督促有关企业做好气象灾害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的专用物料、器材、装备、工具等的储备,开展物资装备的调查摸底,增加必要的物资装备,配备现场气象应急保障装备,建立物资装备数据库和更新管理制度。

6.5 通信保障

通信部门要保证气象灾害抢险救灾的通信畅通。必要时,可调度应急通信设施为气象灾害应对工作组织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6.6 法制保障

制订和完善本市防御气象灾害的法规、规章,按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好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测预报、预警、防御、应急工作。

7 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

7.1 宣传教育

7.1.1 区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信息发布平台,广泛宣传气象灾害应急避险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和责任意识。

7.1.2 市有关部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以及其他群众和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负责组织本部门、本系统、本区域的人员进行气象灾害应急法律法规和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等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

7.1.3 市教委要将气象灾害应急避险知识纳入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避险知识教育大纲,列入学校教学计划,提高学校及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7.2 培训

市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培训规划,并指导区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气象灾害应急专业培训。区县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要组织制定气象灾害应急培训年度计划,组织对本区县、本部门气象灾害应急工作责任人、气象灾害应急联络员、气象协理员、气象信息员等进行培训。

7.3 应急演练

7.3.1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加强气象灾害应急专项演练,专项演练每年至少组织1次。

7.3.2 演练结束后要及时对演练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根据演练情况及时调整、修订本级应急预案或本部门保障预案。

8 附则

8.1 责任与奖惩

8.1.1 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完善考评机制,将气象灾害防御和应急管理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8.1.2 市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市有关部门定期对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有关区县和部门对预案落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8.1.3 对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在工作中违反应急管理相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惩处。

8.2 预案管理

8.2.1 各区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市指挥部成员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气象灾害应急保障预案,并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审核备案。

8.2.2 建立健全定期评审与更新制度。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工作发生变化,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和出现新情况,市指挥部办公室及时组织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8.2.3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0〕127号)同时废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汇集


在紧急情况下,我们有充分准备的应急预案来保障我们的安全。为了执行应急预防措施,我们需要根据明确的方案来进行。你一直在思考如何制定一个有效的应急预案吗?这里是编辑推荐给您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以下内容非常重要,请认真阅读!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篇1】

郑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的不断加剧,郑州市频繁遭受气象灾害的袭击。为保障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郑州市政府制定了一套完善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该预案的目标是在灾害发生时能迅速、高效地进行应急响应和抢险救灾,最大限度地减少伤亡和财产损失。

首先,根据不同的气象灾害类型,郑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进行了细致的划分。对于台风、暴雨、雪灾等灾害,预案首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并确定各单位在灾害发生时的职责和任务。同时,针对不同灾害,预案中还列出了不同的应对措施和紧急救援方案,以便灾害发生后能有条不紊地展开救援工作。

其次,郑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注重信息发布和预警机制的建立。预案规定了各级政府、气象部门和媒体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协调机制。一旦气象灾害发生,预案规定的责任单位将迅速采取行动,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市民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同时,预案中明确了各单位应急指挥部的建立和运行机制,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有效汇总,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第三,郑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强调物资储备和救援队伍的建设。根据预案要求,市政府将建立统一的物资储备和调配机制,确保在灾害发生后能迅速为受灾群众提供各种救援物资。同时,预案规定了各级救援队伍的组建和培训要求,确保救援人员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能够熟练地进行抢险救援工作。

第四,郑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注重科学技术的支持。为及时准确地掌握灾情和气象变化,预案中规定各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监测和预测系统,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前预警和预测灾害。此外,预案还强调加强与科研机构的合作,共同开展气象灾害的研究和防治工作,不断提高应对气象灾害的能力和水平。

综上所述,郑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是一套科学完善的预防和处置机制,能够有效减轻和避免气象灾害对城市和市民造成的损失。然而,预案的实施需要各级政府、气象部门和社会力量的共同参与和支持。只有通过不断完善和改进预案,并将其落实到实际行动中,才能更好地应对未来可能的气象灾害,保障市民的安全和福祉。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篇2】

1、气象部门规定了哪些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2007年6月12日中国气象局发布第16号令《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规定发布预警信号的气象灾害分为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霾、道路结冰十四大类。

2、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识别和使用

预警信号按照气象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一般分为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分别表示将有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的气象灾害事件发生,并以中英文加以标识

Ⅳ级(蓝色)预计将要发生一般(Ⅳ级)以上突发气象灾害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当出现这类预警信号时,开始做防灾准备。示例见右。

Ⅲ级(黄色)预计将要发生较重(Ⅲ级)以上突发气象灾害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趋势。当出现这类预警信号时,积极落实防灾措施。示例见右。

Ⅱ级(橙色)预计将要发生严重(Ⅱ级)以上突发气象灾害时间,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渐扩大。当出现这类预警信号时,认真做好应急抢险预案启动准备。示例见右。

Ⅰ级(红色)预计将要发生特别严重(Ⅰ级)以上突发气象灾害事件,事件会随时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当出现这类预警信号时,随时准备启动应急抢险预案。示例见右。

3、怎样获得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1)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手段获得预警信号,获主动拨打12121、96121或向当地气象台咨询。

(2)有条件的乡村应设置预警信号预警装置,如警示牌、警示旗、警示灯等,供百姓观看。

(3)在气象灾害多发季节,具有上网条件的农民朋友,特别是乡村干部应随时登陆气象网站,如中国天气网及当地农村经济信息网等专业气象网站。一旦获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马上通过广播喇叭等手段告知村民。

当你获得预警信息后要引起注意,如果看到的是黄色以上预警信号就更要高度警惕,做好各类避险准备,尤其是当听到橙色和红色预警信号时,建议农民朋友们最好待在家中,如果是危房应该迅速离开,转移到安全地带暂避一下,或等待救援,户外农事活动特别是水上。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篇3】

为了最大限度地减轻气象灾害,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尽快恢复灾后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市、区制定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在遭遇暴雨、暴雪、泥石流、寒潮、大风、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冰冻、大雾、霾等气象灾害时的防御和应急处置。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二)预防为主,科学高效。

(三)依法规范,协调有序。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成立预警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当气象灾害发生时,领导小组转为防灾救援指挥部,决定气象灾害防御和救灾重大事项;指导学校抗灾组织开展防灾救灾工作,根据灾情调整教学时间,确保师生安全;决定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启动与终止。

在教育局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防灾应急与紧急救援工作,并接受上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领导。

(一)气象灾害预警救援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楼蓓芳

副组长:钱茵、徐芳

成员:曹丹凤、周明、陆瑾、李沛、王艳君、唐莺、王佳琪

朱子云张俊敏 各班主任(40人)

(二)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协调组 组长:钱茵

会同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政策和措施,并向领导小组提出建议,为领导小组提供决策依据;制定和协调落实应急救援工作的各项决策和措施,检查督促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协调学校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与有关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及处理有关重大问题,协调和参与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专业工作小组涉及防灾的相关工作;承办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做好相关会议材料和会议纪要的整理;全面掌握了解、报告及发布事态发展的各类相关信息;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巡查组 组长:钱茵曹丹凤周明

负责学校防灾工作的指导、检查和总结;指导灾区学校卫生防疫工作,经常保持校园道路、排水设施畅通,对校园内容易受淹的地方,做到逐点检查,确保地下水道疏通。对学校的基建和修建工地、校舍墙体、屋面、门窗、电气、室外天线、空调室外机、外悬挂物、广告牌、旗杆,以及围墙、车辆位、宣传栏等定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对出现的险情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坚决查封学校危房,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学校的图书、电教、仪器设备的防护工作,对图书馆、电脑房、实验室、食堂进行严格管理,特别注意食品的安全存放,切实做好防水防潮工作;预防疾病流行;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抢险组 组长:曹丹凤

负责组织各校维持事故现场秩序、稳定事故现场事态;组织现场伤患人员的救助工作,随时掌握伤患人员治疗情况等;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后勤组组长:曹丹凤

负责指导和监督各校危破旧校舍的维修管理;指导和监督学校各类灾害隐患点的观测和处置;指导开展灾情统计上报和灾后救助工作,负责学校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的后勤保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调查组组长:钱茵

负责进入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经过;查清事故责任及责任人,提出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处理办法等;依法研究提出事故善后解决办法;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灾害分级和预警机制及应急响应

(一)灾害分级

气象灾害是指:暴雨、高温、寒潮、大雾、雷雨大风、大风、冰雹、雪灾、道路积冰等灾害性天气。

按照气象灾害的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分为特别重大灾害(1级)、重大灾害(1级)、较大灾害(3级)、一般灾害(4级)四级。气象灾害等级根据防汛和气象部门的预报为准。

(二)预防和预警机制

1、有危破旧校舍或地处易发生山体滑坡等灾害隐患点的学校,应当确定预警员,落实预警职责。

2、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在灾害性天气前组织力量开展防灾检查,发现有安全问题的,及时处理和整改。

3、可能受降雨、雪灾等恶劣气候影响的,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和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均应加强值班,与气象、水利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了解灾害情况,针对可能出现的灾害,研究防御对策,明确防御重点,及时向学校和师生及社会发布信息。加强对灾害隐患部位的巡查,必要时采取预警、转移师生和财产等措施。

(三)应急响应

1、一般气象灾害(ⅳ级)

(1)接到灾情消息时,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部署有关防灾工作。加强值班,及时了解天气变化,并向全校传达预报、预警信息。

(2)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灾情的观察,专门进行有关预防知识教育,提高教师和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并做好应急抗灾准备。

2、较大气象灾害(ⅲ级)

(1)接到灾情警报时,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部署防灾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组织指挥学校抢险救灾工作。加强值班,及时了解天气变化,并向学校传达预报、预警信息,根据预案做好危险地区师生转移的准备工作,组织人力、物力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及时将防灾情况报上级防灾领导结构。

(2)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汛情、雪灾等情况,及时制订预防措施,并进行校舍、设施安全检查,落实相关的加固措施;靠山、靠水、有危房的学校落实抗灾措施,做好防御工作。

3、重特大气象灾害(ⅰ、ⅱ级)

(1)接到紧急警报时, 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启动相应的等级响应,根据上级要求,动员部署防灾工作。各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向学校传达灾害的预报、预警,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师生,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及时将防灾情况报上级防灾领导结构。

(2)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要坚守岗位,检查落实防灾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手机和学校值班电话全天候开机,确保通信畅通,若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区教育局和当地政府汇报,出现重大灾情时,立即将灾情上报中心小学和当地政府防灾指挥部,请求支援;学校的建筑工地立即停工,加固在建工地的脚手架、塔吊、升降机及建筑模板,确保施工工地安全,并积极与施工单位配合,避免建材水浸受潮,减少损失,避免学校工地事故发生;按照上级要求,组织抢险小组待命抢险救灾,做好学校停课、师生撤离、贵重设备转移安置等工作,以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四、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值班,主要负责人和值班人员的手机、值班电话全天候开机,保障防灾现场通讯畅通,确保防灾信息的获取和传递。

(二)应急队伍保障

组织必要的教师员工应急抢险队伍,落实学校抢险救灾工作的人力保障。

(三)治安保障

加强与当地派出所的联系,做好学校的治安工作。

(四)医疗卫生保障

加强与卫生部门的联络,做好学校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师生疾病免疫和学校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五)加强防御气象灾害避险知识宣传,提高师生的防灾减灾能力。

五、善后工作

(一)学校密切注意灾情动向,灾情解除后,及早向上级教育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灾情损失情况,学校一方面及时派人分片到各处检查了解受灾情况,另一方面将在第一时间汇总、整理全校的灾情,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全系统受灾损失情况。

(二)抓紧组织人员对灾后的学校进行大清理。对被淹的校园,及时请当地防疫部门进行防疫消毒处理,对重大疫情、病情采取紧急措施,防止疫情的'传播和蔓延。对受损较严重的校舍门窗、屋面,以及围墙、宣传栏等,及时提出整改方案上报,并抓紧落实维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三)学校及时向全校师生了解师生家庭的受灾情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多种有效的措施对受灾师生家庭进行适当慰问和救助,确保不使一名学生因家庭受灾而失学。

(四)抗灾救灾后,学校针对防灾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及时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和评估。总结经验,查清灾情损失的原因,找出问题,吸取教训,修改预案,并为以后抗灾工作做好各项准备。

六、附则

(一)预案制定与完善

本预案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灾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或报区给予表彰;对抗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总之,控二安全,分工合作,齐心协力,若遇紧急,立马履责。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篇4】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对雨雪冰冻灾害工作的管理,根据掇刀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工作机构及职责

(一)防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元清

副组长:周银华 黄银菊

组 员:张晓军 雷 蓉 却 玮 田 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晓军兼任,办公室联系电话:2445845。

(二)工作职责

1.加强和市气象部门的联系,依据气象部门发布的灾害信息,做到早分析、早预警,及时响应、科学处置、有效应对。

2.经常性地组织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特别是校舍等建筑物的安全隐患排查,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

3.根据天气预报或遭遇灾害天气,遵照上级指令,宣布进入应急期及发布有关指令,并根据雨雪冰冻天气的破坏程度,果断决定学校是否停课避灾,灾后复课等指令。

4.根据防雨雪冰冻天气应急预案,研究部署并组织学校开展应急疏散、救灾及灾后重建工作。

5.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有关雨雪冰冻天气灾害情况等事宜。

6.预警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能离岗、脱岗、代岗,通讯工具保持畅通。如遇特殊情况,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老师,接到命令及时到岗。

7.广泛深入地开展防雨雪冰冻灾害的知识宣传,增强和提高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能力。积极与有关部门配合,加强防寒、防冻、防病和治安工作,确保学校正常教学及生活秩序。

8.班主任老师要教育和管理好本班学生,加强安全教育,尤其是上学放学时间和课间的交通安全、午休时间不准追逐打闹,反复进行楼道安全、活动安全、饮食安全等教育。

9.遭遇一般性雨雪冰冻灾害后,组织人员做好道路清扫、防滑工作;遭遇破坏性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后,保持内部生活物资的供应,解决受灾学生及教职工的吃穿等紧急问题。

10.搞好善后处理工作,制订灾后重建措施。

二、应急行动

(一)遭遇雨雪冰冻天气灾害事件,领导小组立即按此预案开展行动,召集小组成员讨论、研究、部署、指挥抢险救灾工作。根据突发性强降温降雪冰冻灾害的程度,决定是否停课,如何更好地提供师生安全保暖等措施。

(二)一旦发现其他突发事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三)安排专人负责,切实落实预防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及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

(四)及时汇总各类灾害信息,向上级教育部门和有关部门、单位通报信息。灾情信息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灾害造成的损失,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区救灾抢险应急救援的需求。

(五)恢复重建工作由学校后勤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需要上级部门援助的,由学校提出请求,上级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按有关规定报批后组织实施。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篇5】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及时,有效处置本镇发生和有可能发生的气象灾害,规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保证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气象灾害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特制订本方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贵州省气象条例》《贵州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贵州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意见》《贵州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贵州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黔西南州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安龙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规范性文件进行编制。

1.3 适用范围

本镇发生或可能发生干旱、雷电、风雹、暴雨、秋风、寒潮、低温、暴雪、冰冻、大雾、霾等灾害气象天气适用于本预案。

1.4 事件分级

根据气象灾害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红色为最高等级(具体分级标准见附件)。

2 应急指挥体系与职责

2.1 镇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成立龙山镇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镇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总 指 挥:陈显志(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总指挥:贺廷海(镇政法委书记、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张 华(镇党委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杨 秋(财政分局局长)

符铚心(派出所所长)

彭国鑫(党政办负责人)

谢国灵(龙山镇基础教育办公室主任、中学校长)杨飞飞(镇社会事业办负责人)

黄德祥(镇卫生院副院长、主持工作)

陈文梅(镇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吴运才(镇林业站站长)

韦天润(国土资源所所长)

叶树成(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王世锋(镇经济发展办副主任)

冉启宏(镇综治办负责人)

蔡映秋(镇规划与环境保护办公室工作员)

汪 勇(镇水利站工作员)

岑吉波(电信支局局长)

吴清蛟(供电所所长)

指挥部办公室下设于镇党政办公室,张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镇党政办、水利站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相关处置工作组进行现场处置。

镇指挥部职责

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全镇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职责:

(1)启动和终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为镇政府提供防灾减灾决策依据和建议;

(2)负责气象灾害应急体系与设施建设,组织灾害性天气气候监测、预报、预警,并及时提供气象服务信息;

(3)负责调集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技术装备等资源,协调解决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关问题;

(4)指导和督促各村(居)、单位开展相应工作;

(5)决定其他有关重要事项。

镇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镇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的综合协调机构。

主要职责:

(1)承担镇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镇气象灾害防御的日常工作;

(2)组织编制全镇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3)负责传达镇指挥部工作指令,及时掌握气象灾害及应急工作动态,编印相关应急简报;

(4)组织、协调各村、单位共同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5)负责气象灾害信息收集、分析、评估、鉴定、审核和上报工作;

(6)镇指挥部要求的其他保障事项。

2.2成员单位职责

按照分工,各成员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气象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并确定应急工作联络员,及时向镇指挥部上报应急处置工作动态和灾情信息。

(1)党政办:参与镇政府气象防灾减灾决策,发布气象灾害预案预报信息,开展气象防灾减灾服务,承担镇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2)水利站:配合协调各村、企业防御和抗击气象灾害工作;负责对全镇水利设施进行有效的监管,尽可能将损害降到最低程度。组织抢修被气象灾害损坏的自来水管道设施,保障自来水的供应。

(3)社会事业办:统一审核发布气象灾害灾情和救助工作;组织、协调全镇气象灾害的救助、救济和救灾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工作;指导灾区做好灾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4)综治办:协助做好气象灾害的抢险救援工作,协助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参加重要设施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

(5)派出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盗窃、哄抢防御气象灾害物资和破坏防灾救灾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气象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负责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与秩序;防御气象灾害紧急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协助提供部分道路实景信息。

(6)财政分局:负责防御气象灾害和救灾资金的筹集,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7)国土资源所:负责提供气象灾害时的地质实况,地质灾害监测等相关资料信息;组织应急调查和应急监测工作,并对气象灾害造成的地质灾害发展趋势进行预测,提出应急防治与救灾措施建议;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实施必要的应急防治工作,减缓和排除险情、灾情进一步发展。指导受灾地区做好灾后房屋和基础设施的修复等工作。

(8)电信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防御气象灾害通信保障和相关信息传递工作;及时指挥、协调相关电信运营企业调配应急机动通信设施,保障应急指挥通信的畅通。

(9)供电所:负责保障应急重点部门用电的供应;及时组织电力受损线路的'抢修,保障电网的安全正常运行,保障电力供应。

(10)卫生院: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护工作;及时提供气象灾区疫情和防治意见,组织医疗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工作;预防、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11)基础教育办公室:负责全镇各类学校防御气象灾害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教育,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12)文化服务中心:根据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的气象灾害情况,及时向公众发布气象、灾情信息,做好防御气象工作的宣传报道。

(13)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农业防御气象灾害和灾后农业救灾恢复生产技术指导;负责镇级抗灾种子储备和区域性应急调用安排;做好抗灾救灾柴油安排;负责农业灾情调查核实。

各村(居):负责按照镇指挥部的要求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2.3 现场指挥部

根据处置气象灾害的工作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其指挥长由镇指挥部指挥长确定,在镇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全镇气象灾害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下设一下几个工作组进行现场处置:

2.3.1 综合协调组。由党政办牵头,负责做好突发事件的信息汇总、分析和报告工作,及时传达县委、县政府,镇党委政府关于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的指示和领导批示,协调其他各组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协调调配应急处置人员、物资、设备器材等。

2.3.2 减灾救灾组。由社会事务办牵头,林业站,农业服务中心,派出所,水利站,国土资源所等为成员,负责统计、分析受灾情况,提出减灾救灾措施,制定应急方案并组织实施等。

2.3.3 应急救援组。由镇人武部牵头,派出所,消防中队为成员。负责制定应急救援方案报县指挥部审定后实施,制定并实施防止气象灾害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统一指挥施救队伍,迅速开展现场应急,伤员转运等工作。

2.3.4 安全保卫组。由镇派出所牵头,引导群众有序撤离至安全区域,组织好特殊人群的疏散安置,维护安全区域内的稳定和治安。迅速对灾害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实行交通管制、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维护灾害现场交通秩序,保障救援道路畅通,保障应急救援指挥部工作正常开展等。

2.3.5 医疗救护组。由镇卫生院牵头,负责设立现场医疗救助站,对伤员进行现场分类和急救处理,并及时转送到医院救治,对现场救援人员进行医疗监护等。

2.3.6 后勤保障组。由党政办牵头,社会事务办、电信支局、供电所、事发地村(居)两委为成员。负责救援所需的各种物资、设备、生活及医药等后勤保障。负责供水、供电和通讯保障等。

2.3.7 舆论宣传组。由党政办牵头,文化服务中心、事故发生的村(居)两委为成员,负责事故救灾信息的统一发布,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保护措施的紧急公告,播放疏散词,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等。

3 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3.1监测与报告

建立以村为基础的气象灾害调查收集网络,组织气象灾害普查、风险评估和风险区划工作,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3.2 气象灾害预警

3.2.1 发布制度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原则。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由气象部门负责制作,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制作和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气象次生、衍生灾害的预警信息,可以由有关监测部门会同气象部门联合发布。

3.2.2发布内容

根据气象灾害的种类、影响程度、影响时间和发展态势,适时发布气象灾害性天气消息、警报、紧急警报及预警信号等。按照气象灾害分级标准,镇指挥部综合预评估分析确定预警级别。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内容包括气象灾害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负责灾害现场群众的防护指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2.3发布途径

建立和完善广播、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微信等相关媒体以及一切可能的传播手段及时、准确向社会公众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涉及可能引发次生、衍生灾害的预警信息通过有关信息共享平台向相关部门发布。

学校、医院、建筑施工地点、企业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重要道路和易受气象灾害影响的桥梁、涵洞、弯道、坡路等重点路段,以及各村(居)等建立起畅通、有效的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渠道,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3 预警准备

各村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灾害发展趋势,有关责任人员应立即上岗到位,组织力量深入分析、评估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尤其是对本村、本单位风险隐患的影响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落实抢险队伍和物资,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

3.4 预警知识宣传教育

各村和相关部门应做好预警信息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4 应急处置

4.1 信息报告

镇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收集和提供气象灾害防御以及损失等情况,在2小时内向镇指挥部报告。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突发事件信息,镇政府向县政府报告。

4.2 响应启动

按气象灾害程度和范围,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类别,有关部门按照其职责和预案启动响应。

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分别发布不同预警级别时,按照最高预警级别灾种启动应急响应。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均没有达到预警标准,但可能或已经造成损失和影响时,根据不同程度的损失和影响在综合评估基础上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5 应急响应

5.1分级响应

5.1.1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气象灾害,镇指挥部迅速启动本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全镇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向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出支援请求。

5.1.2一般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发生一般气象灾害,镇指挥部迅速启动本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全镇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5.2 基本响应程序

(1)镇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主持召开会议,动员部署防范和应对气象灾害工作。确定防御目标和重点,根据需要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工作,组织指挥重大险情的抢险救灾工作。

(2)镇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掌握灾害天气发展趋势、灾害影响动态、抢险救灾情况等;做好灾情汇总、核查和信息上报。

(3)灾害发生时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主持会议,根据上级指挥部要求,动员部署气象灾害防范和应对工作。及时发布气象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的预报、预警,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加强电网、通信、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营救被灾害天气围困群众。及时将气象灾害情况报县指挥部办公室。

5.3 部门响应

当气象灾害发生时,根据灾害所造成的影响和灾害类别,相关部门牵头实施相应的应急响应行动。

5.4 分灾种响应

当启动应急响应后,各村和单位要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针对不同气象灾害种类及其影响程度,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5.4.1 暴雨

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暴雨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

水利站负责组织开展洪水调度和水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抗洪抢险和水毁防洪工程的修复工作。做好农业生产监测预警、落实防御措施,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社会事业办负责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基础教育办公室根据防御指引、提示,通知幼儿园和中小学做好停课准备。

供电所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除危险、排查故障。

派出所对积水地区实行交通引导或管制。

施工单位必要时暂停在空旷地方的户外作业。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灾害发生后,民政、国土、农业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

5.4.2暴雪、低温、冰冻

(1)派出所加强交通秩序维护、注意指挥、疏导行驶车辆、必要时,关闭易发生交通事故的结冰路段。

(2)供电所注意电力调配及相关措施落实,加强电力设备巡查、养护,及时排查电力故障;做好电力设施设备覆冰应急处置工作。

(3)道路安全管理站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力量或采取措施做好道路清扫和积雪融化工作。

(4)水利站做好供水系统等防冻措施。

(5)卫生院组织做好伤员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6)各村(居)加强危房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动员或组织撤离可能因雪压倒塌的房屋内人员。

(7)社会事务办负责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并为受灾群众和道路滞留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8)农业服务中心组织对农作物、畜牧业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5.4.3寒潮

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寒潮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了解寒潮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

社会事务办采取防寒救助措施,成立并开放避寒场所;实施应急防寒保障,特别对贫困户、流浪人员等应采取紧急防寒防冻应对措施。

林业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部门对树木等采取防寒措施。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指导果农、菜农和畜牧水产养殖户采取一定的防寒和防风措施,做好牲畜、家禽和水生动物的防寒保暖工作。

卫生院采取措施,加强低温寒潮相关疾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5.4.4 干旱

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干旱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了解干旱影响,进行综合分析;适时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减轻干旱影响。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指导农牧户、林业生产单位采取管理和技术措施,减轻干旱影响;加强监控,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准备工作。

水利站加强旱情、墒情监测分析,合理调度水源,组织指导各地开展抗旱减灾等方面的工作。

卫生院采取措施,防范和应对旱灾导致的食品和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所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社会事务办采取应急措施,做好救灾人员和物资准备,并负责因旱缺水缺粮群众的基本生活救助。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5.4.5 雷电、风暴

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雷雨大风、冰雹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灾害发生后,有关防雷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做好雷击灾情的应急处置、分析评估工作,并为其他部门处置雷电灾害提供技术指导。

党政办提醒、督促施工单位必要时暂停户外作业。

供电所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除危险、排查故障。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针对农业生产做好监测预警、落实防御措施,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针对水上渔业船舶做好雷雨大风、冰雹的预警措施。

各单位加强本责任范围内检查,停止集体露天活动;居民委员会、村、小区、物业等部门提醒居民尽量减少户外活动和采取适当防护措施,减少使用电器。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5.4.6大雾、霾

根据县气象部门的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大雾和霾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了解大雾、霾的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

供电所加强电网运营监控,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发生设备污闪故障,及时消除和减轻因设备污闪造成的影响。

派出所、安监站加强对车辆的指挥和疏导,维持道路交通秩序。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5.4.7秋风

根据县气象部门的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高温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了解高温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

供电所注意高温期间的电力调配及相关措施落实,保证居民和重要电力用户用电,根据高温期间电力安全生产情况和电力供需情况,制订有序用电方案,必要时依据方案执行拉闸限电措施;加强电力设备巡查、养护,及时排查电力故障。

水利站等部门做好用水安排,协调上游水源,保证群众生活生产用水。

建筑、户外施工单位做好户外和高温作业人员的防暑工作,必要时调整作息时间,或采取停止作业措施。

派出所、安监站做好交通安全管理,提醒车辆减速,防止因高温产生爆胎等事故。

卫生院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应对可能出现的高温中暑事件。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指导紧急预防高温对农、林、畜牧、水产养殖业的影响。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5.5 现场处置

气象灾害现场应急处置由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各部门依职责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包括组织营救、伤员救治、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及时上报灾情和人员伤亡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灾害,组织公共设施的抢修和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

5.6 应急终止

气象灾害得到有效处置后,经评估,短期内灾害影响不再扩大或已减轻,根据县气象部门发布灾害预警降低或解除信息或根据实际情况,镇指挥部视情宣布终止应急响应。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

事发地村居及镇有关部门组织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征用物资补偿,救援费用的支付,灾后重建等事项。尽快消除灾害后果和影响,安抚受灾群众,保证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

6.2 灾害评估

由镇社会事务办对灾害情况进行评估,其他相关部门要提供因气象灾害和次生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气象灾害评估结果及时报县人民政府。

6.3 应急工作总结

应急工作结束以后,各成员单位及时对应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向镇指挥部提交总结报告。镇指挥部组织总结应急工作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报县指挥部。

7 应急保障

7.1 应急队伍建设

为提高应对气象灾害的能力,按照“平战结合、专兼结合、指挥灵活、反应快速”的原则,要充分发挥民兵、专(兼)职消防队在处置气象灾害中的骨干作用;要充分发挥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合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的作用。

7.2 通信保障

通信管理部门做好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通信保障,及时采取措施恢复遭破坏的通信线路和设施,确保灾区通信畅通。

7.3 资金保障

财政部门负责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和抗灾救灾的资金保障。

7.4物资保障

各村(居)、有关单位,特别是水利、民政、农业、卫生等部门要加强并督促做好气象灾害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的专用物料、器材、装备、工具等的储备,加强生活、医药、防护用品类救灾的储备,加强农业救灾物资、生产资料的储备。

8 责任与奖惩

8.1 责任与奖惩

对在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处置不力,或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等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8.2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镇党政办、水利站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编本预案,并报县气象局备案。

9 本预案由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10 本预案自行文之日起实施。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篇6】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做好气象灾害防御与处置,保证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重大气象灾害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特制订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贵州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贵州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兴仁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

1.3 适用范围

1.3.1 本预案适用于暴雨、降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雾等气象灾害,以及因气象条件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的气象次生灾害应急处置。

1.3.2 本街道范围内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应当遵守本预案的规定。

1.4 工作原则

1.4.1 坚持以人为本,防灾与抗灾并举,以预防为主的原则。

1.4.2 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部门分工负责、协调联动的原则。

1.4.3 坚持快速响应、协同应对,实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应急合力。

1.4.4 坚持依靠科技进步,提高气象灾害应急的现代化水平。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东湖街道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由分管副主任担任总指挥,街道安监站站长任应急办公室主任、街道安监站成员为成员。街道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街道气象办公室。各村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

2.2 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2.2.1 街道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职责

指挥协调全街道气象灾害预防、预警工作,在发生重大气象灾害时,负责指挥、协调、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决定启动和终止实施本预案,以及其他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处置重大事项。

2.3 应急指挥场所

在街道气象办公室设立指挥中心,设置气象灾害应急指挥车,在灾害发生地,通过车载指挥系统进行现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救灾等工作的指挥。

3 预警和预防机制

3.1 信息监测与报告

街道气象办获取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最新信息及时向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突发气象灾害发生后,知情单位和个人应及时通过气象灾害报警电话等多种途径报告有关信息。报告内容应包括:气象灾害种类和特征、发生时间、地点和范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3.2 预警预防行动

街道气象站按照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和防御指南,积极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和避免气象灾害的影响。对没有制定预警信号的气象灾害,街道气象站应根据灾害可能影响的程度和范围采取相应防御措施。

3.3 预警支持系统

建立重大气象灾害信息综合收集评估系统,为街道办事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4 预警级别

按照气象灾害的影响范围、严重性和紧急程度,气象灾害预警级别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级。

3.4.1在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预报预测出现暴雨、降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雾等灾害性天气气候过程。即将发生或可能发生气象灾害及其衍生灾害,并将造成一定危害和社会影响,街道气象办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启动预警。

4 应急响应

4.1 基本应急响应

4.1.1 各村(居、社区)、责任部门应根据启动的气象灾害预警级别立即启动应急响应,严格按应急工作流程及时将各种气象预警信息提供给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并加强应急值守。各成员单位和相应责任单位应按职责和指挥部的要求及做好应急响应工作。

4.1.2 各公共媒体及图书馆、影剧院、体育场馆、广场、车站、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的宣传显示设施管理单位应在接到预警信息后15分钟内通过所拥有的设施向公众发布。

4.1.3 气象灾情信息实行直报制度。灾情的报送和处理,应当快速、准确、翔实。重大气象灾害事件应在事件发生2小时内初报灾情,6小时内上报详细灾情,24小时内上报灾情的调查评估结果。因客观原因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当及时报告基本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4.1.4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后,灾害发生地应急指挥部应当及时向上一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及气象主管机构报告。

4.2 指挥与协调

预案启动后,由相应级别的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设立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指挥事发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灾害现场的指挥与协调以灾害发生地指挥部为主,成员单位和相关的组织、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现场指挥部的应急工作部署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3 应急处置

气象灾害发生后,灾害发生地有关部门应进行应急处置,并根据需要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全力控制事态扩大,努力减轻气象灾害损失。街道应当拓宽社会力量参与的渠道,充分动员社会力量,组织志愿者队伍和公众参与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气象灾害调查结果及时上报街道办事处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民政部门。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后,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将气象灾害及其衍生、次生灾害监测预警情况、灾害损失情况、救援情况等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

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由相应级别的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发布结束应急状态的公告,并报上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备案。

5后期处置

5.1 气象灾害的评估

灾害发生地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及时组织调查、统计气象灾害事件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评估、核实气象灾害事件所造成的损失情况,报街道办事处、上级应急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5.2 善后处置

气象灾害事件结束后,灾害发生地政府及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做好灾害救助和灾民安置、灾害现场清理等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5.3 气象灾害应急总结与提高

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结束后,启动应急工作的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对灾害应急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分析整个应急过程的经验教训,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报上级应急工作领导管理部门,在上级管理部门的组织协调下进行整改,逐步提高应急工作的水平。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6.1.1 通信保障

应急救援现场应与省应急指挥部之间保持通信畅通;灾害发生地政府负责协助现场应急处置的通信保障。建立气象部门与公共媒体及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畅通的联络渠道,确保气象预警信息及时、可靠、准确地传递到相关单位和人民群众。

6.1.2 信息保障

街道气象办负责本辖区气象灾害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评估和处理,并按有关规定定期或不定期报送街道应急办公室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重要信息和已报信息的变更应当立即报送。各成员单位和相关应急责任单位应当及时将与气象灾害有关的信息向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6.2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街道应当加强气象灾害应急救援和减灾等方面的专用物料、器材、工具的储备,建立相应的物资数据库,并对其购置、库存、使用和销毁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各责任单位和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做好相关装备的储备、建设和维护保障,确保应急工作所需。各成员单位和部门按照各级应急指挥部的指令,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气象灾害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灾害发生地村(居、社区)应当积极发动群众,开展治安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治安保卫工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和预案的要求,做好相关物资保障工作。街道应当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社会动员机制。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篇7】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山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以及《山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山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范围内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霜冻、大雾等气象灾害事件的防范和应对。

因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其他灾害处置,适用其他有关应急预案规定。

(四)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全面加强应对气象灾害体系建设,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预防为主、科学高效。实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防御标准。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依法规范、协调有序。各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职责,做好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加强部门间信息沟通,实现资源共享,建立协调配合机制,促进气象灾害应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运转协调。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根据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对气象灾害实施分级管理。灾害发生地政府负责本地区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体系

(一)县级应急指挥机制。发生跨镇级行政区域大范围气象灾害并造成较大危害时,由县政府决定启动相应县级应急指挥机制,统一领导和指挥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各有关方面按以下分工分别负责相关应对工作:

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由县气象局会同相关部门启动气象及次生、衍生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

暴雨、干旱引发河流洪水、山洪灾害、渍涝灾害和干旱灾害等,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指挥应对工作。

暴雪、低温、寒潮严重影响交通、电力、能源等正常运行,由县政府明确建立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燃气保障工作由县住建局组织协调,煤电油运保障工作由县经信局组织协调;严重影响通信、重要工业品保障、农业生产、城市运行等方面,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协调处置工作。气象灾害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由县民政局组织实施。

(二)地方应急指挥机制。发生上述各种气象灾害,县政府根据国家和省政府等有关规定,先期启动相应的应急指挥机制或建立应急指挥机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组织做好应对工作。县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指导。

三、监测预警

(一)监测预报。

1.监测预报体系建设。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监测预报体系,优化加密观测站网,完善监测网络,提高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综合监测能力,加强灾害性天气事件会商分析,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预报和趋势预测。

2.信息共享。气象部门及时发布气象灾害监测预报信息,并与公安、民政、国土资源、环保、住建、交通运输、农业、水务、林业、卫生、安监、电力等相关部门建立相应气象及气象次生、衍生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实现灾情、险情等信息实时共享。

3.灾害普查。气象部门在县政府领导下建立以社区、村镇为基础的气象灾害调查收集网络,组织气象灾害普查、风险评估和风险区划工作,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二)预警信息发布。

1.发布制度。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的原则,由气象部门负责制作并按预警级别分级发布,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制作、发布、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2.发布内容。根据各类气象灾害发展态势,依据国家确定的气象灾害预警标准级别,气象部门综合预评估分析确定气象灾害预警级别,发布相应级别的气象灾害预警,气象灾害预警级别分为红色预警、橙色预警、黄色预警和蓝色预警,红色预警为最高级别,具体分级见附则。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内容包括气象灾害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发布途径。建立和完善公共媒体、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同时,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有线广播等媒体和其他传播手段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涉及可能引发次生、衍生灾害的预警信息通过有关信息共享平台向相关部门发布。

各镇街应结合实际,加强预警信号传播设备建设,在学校、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国道、省道等重要道路和易受气象灾害影响的桥梁、涵洞、弯道、坡路等重点路段建立畅通、有效的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渠道,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

气象部门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前,应及时报告县政府,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并根据具体情况提前向社会公告。

(三)预警准备。各部门要认真研究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灾害发展趋势,及时采取合法、有效措施,开展必要的处置工作。预警级别达到规定标准后,有关责任人员应立即到岗到位,组织力量深入分析、评估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尤其是对本地区、本部门风险隐患的影响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控措施,落实抢险队伍和物资,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预警知识宣传教育。各镇街和相关部门应做好预警信息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增强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四、应急处置

(一)信息报告。有关部门按职责收集和提供气象灾害发生、发展、损失以及防御等情况,及时向县政府或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各镇街、各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逐级向上报告,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敏感突发事件信息应在规定时间迅速报告县政府。

(二)响应启动。按气象灾害影响程度和范围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类别,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和预案启动应急响应。

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分别发布不同预警级别时,按照最高预警级别灾种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均未达到预警标准但可能或已经造成损失和影响时,根据不同程度的损失和影响在综合评估基础上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三)分部门响应。气象灾害造成群体性人员伤亡或可能导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卫生部门依据《山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山东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响应;造成地质灾害,由国土资源部门依据《山东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响应;造成环境污染事件,由环保部门依据《山东省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响应;引发水旱灾害,由防汛抗旱部门依据《山东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响应;引发城市洪涝,由水务、住建部门依据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响应;影响或涉及农业生产,由农业部门依据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响应;引发森林火灾,由林业部门依据《山东省森林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响应;引发生产安全、道路交通事故、火灾、特种设备事故和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安监、公安、交通运输、质监、电力企业分别依据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响应;造成煤电油气运、重要工业品、通信保障工作出现重大突发问题,由发改、经信、通信管理部门分别依据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响应;造成严重损失需进行紧急生活救助,由民政部门依据《山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响。

发改、经信、公安、民政、财政、交通运输、农业、水务、林业、商务、通信、电力等有关部门按照相关预案做好气象灾害应急防御和保障工作。新闻宣传、教育、科技、住建、卫生、广电、旅游、法制、保险、邮政等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单位做好相关行业领域协调、配合工作。公安消防大队、民兵预备役应急救援队伍在县政府统一指挥下,做好抢险救援工作。当地驻军、武警部队按照有关规定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气象部门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加强天气监测,组织专题会商,根据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情况随时更新预报预警信息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同时依据各镇街、各部门的需求提供专门气象应急保障服务。

县应急办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等各项工作,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四)分灾种响应。启动应急响应后,各有关部门单位应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针对不同气象灾害种类及其影响程度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新闻媒体按要求随时播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应急防范处置措施。

1.暴雨。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暴雨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增加预报发布频次。

防汛部门进入相应应急响应状态,组织开展洪水调度、堤防水库工程巡护查险、防汛抢险及灾害救助工作;组织转移危险地带以及居住在危房内居民到安全场所避险。

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教育部门根据防御指引、提示,通知幼儿园、托儿所、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做好停课准备,避免在暴雨时段上学放学。

住建、水务等部门做好城市内涝排水工作。

卫生部门采取措施,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开展各项医疗救治和救灾防病工作。

电力企业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查清除危险故障。

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对积水地区实行交通引导或管制。

农业部门针对农业生产做好监测预警,落实防御措施,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施工单位必要时暂停在空旷地方的户外作业。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预案。

灾害发生后,民政、防汛、气象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

2.暴雪、低温、霜冻。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低温、暴雪、霜冻、道路结冰等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增加预报发布频次。

公安部门加强交通秩序维护,注意指挥、疏导行驶车辆;必要时采取封闭道路措施,对受影响路段入口实施交通管制。交通运输部门提醒做好车辆防冻措施,提醒高速公路、高架道路车辆减速;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积雪情况及时组织力量或采取措施做好道路清扫和积雪融化工作。

电力企业注意电力调配及相关措施落实,加强电力设备巡查、养护,及时排查清除电力危险故障;做好电力设施设备覆冰应急处置工作。

住建等部门组织供水、供暖、供气行业落实防冻措施,加强危房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动员或组织撤离可能因雪压倒塌的房屋内的人员。

卫生部门采取措施保障医疗卫生服务正常开展,组织做好伤员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病工作。

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并为受灾群众和公路等滞留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农业部门组织对农作物、水产养殖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预案。

灾害发生后,民政、气象等部门按照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

3.大风。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大风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增加预报发布频次。

防汛部门根据风灾风险评估结果和风力预报情况,与县政府有关部门共同负责转移危险地带或防风能力不足危房内居民到安全场所避风。

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住建部门采取措施,巡查、加固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督促有关单位加固门窗、围板、棚架、临时建筑物等,必要时可强行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露天广告牌等设施;通知高空等户外作业单位做好防风准备,必要时停止作业,安排人员到安全场所避风。

卫生部门采取措施,保障医疗卫生服务正常开展,并组织做好伤员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病工作。

教育部门根据防御指引、提示,通知幼儿园、托儿所、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做好停课准备,避免在突发大风时段上学放学。

电力企业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查清除危险故障。

农业部门根据不同风力情况发出预警通知,指导农业生产单位、农户和畜牧水产养殖户采取防风措施,减轻灾害损失。

林业部门密切关注大风等高火险天气形势,会同气象部门做好森林火险预报预警,指导开展火灾扑救工作。

各单位加强本责任区内检查,尽量避免或停止户外集体活动;村(居)民委员会、小区、物业等部门及时通知居民妥善安置、加固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预案。

灾害发生后,民政、防汛、气象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

4.寒潮。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寒潮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增加预报发布频次;了解寒潮影响,开展综合分析评估。

民政部门采取防寒救助措施,实施应急防寒保障,特别对贫困户、流浪人员等应采取开放避寒场所等紧急防寒防冻应对措施。

住建、林业等部门对树木、花卉等采取防寒措施。

农业和林业等部门指导果农、菜农和畜牧采取防寒防风措施,做好牲畜、家禽等防寒保暖工作。

卫生部门加强低温寒潮相关疾病防护知识宣传教育,组织做好医疗救治工作。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预案。

5.高温。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高温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增加预报发布频次;了解高温影响,开展综合分析评估。

电力企业加强高温期间电力调配,落实保障措施,保证居民和重要电力用户用电,根据高温期间电力安全生产情况和电力供需情况,制订有序用电方案,必要时依据方案实施拉闸限电措施;加强电力设备巡查养护,及时排查电力故障。

住建、水务等部门做好用水安排,协调上下游水源,保障群众生活生产用水。

建筑、户外施工单位做好户外和高温作业人员的防暑降温工作,必要时调整作息时间或采取停止作业措施。

公安部门做好交通安全管理,提示车辆安全行驶,防止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卫生部门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高温中暑、食物中毒事件。

农业、水产和林业等部门指导紧急预防高温对农、林、畜牧、水产养殖业的影响。

林业部门加强监控,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准备工作。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预案。

6.干旱。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干旱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增加预报发布频次;了解干旱影响,开展综合分析;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减轻干旱影响。

农业、林业部门指导农林、畜牧、水产养殖生产单位采取管理和技术措施,减轻干旱影响;加强监控,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准备工作。

水务部门加强旱情、墒情监测分析,合理调度水源,组织实施抗旱减灾等工作。

卫生部门采取措施,防范应对旱灾导致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民政部门采取应急措施,做好救灾人员和物资准备并负责因旱缺水缺粮群众基本生活的救助。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预案。

7.沙尘暴。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沙尘暴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了解沙尘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

农业部门指导生产自救,采取应急措施帮助受沙尘影响的.灾区恢复生产。

环境保护部门加强对沙尘暴发生时大气环境质量状况监测,为灾害应急提供服务。

公安、交通运输部门依据各自职责采取应急措施,保证沙尘暴天气状况下的运输安全。

民政部门采取应急措施,做好救灾人员和物资准备。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预案。

8.大雾。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大雾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增加预报发布频次;了解大雾影响,开展综合分析评估。电力企业加强电网运营监控,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发生设备污闪故障,及时消除或减轻因设备污闪造成的影响。

公安部门加强车辆指挥和疏导,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并根据应急保障实际需要,采取相应交通管制措施。

卫生部门做好相关疾病防治和突发事件医疗救治工作。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预案。

(五)现场处置。气象灾害现场应急处置由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或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各部门按职责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包括组织营救、伤员救治、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受到灾害威胁人员,及时上报灾情和人员伤亡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应急行动,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灾害,组织抢修公共设施,接收、分配援助物资。

(六)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气象灾害事发地各级人民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可根据气象灾害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广泛动员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气象灾害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和调动车辆、物资、人员等。气象灾害事件发生后,灾区各级人民政府或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各方面救援力量迅速抢救人员,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互救;邻近县、乡镇人民政府根据灾情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国际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捐赠和援助。审计、监察部门对捐赠资金与物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七)信息公布。公布气象灾害信息应及时、准确、客观,灾情公布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

信息公布形式主要包括权威发布、提供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信息公布内容主要包括气象灾害种类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监测和预警,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等。

(八)应急终止或解除。气象灾害得到有效处置后,经评估短期内灾害影响不再扩大或已减轻,气象部门发布灾害预警级别降低或解除预警,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或部门降低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响应。县级应急指挥机制终止响应须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

五、恢复与重建

(一)制订规划和组织实施。受灾地区镇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订恢复重建规划,尽快组织修复受损公益设施及交通运输、水利、电力、通信、供排水、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使受灾地区早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灾害超出灾害发生地镇级人民政府恢复重建能力的,县人民政府组织制订恢复重建规划,出台相关扶持优惠政策,给予相应资金支持,帮助受灾地区开展生产自救、重建家园。同时,依据支援方经济能力和受援方灾害程度,建立地区之间对口支援机制,为受灾地区提供多种形式支援。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二)调查评估。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及气象灾害的起因、性质、影响等进行调查、评估与总结,分析应对处置工作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灾情核定由各级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灾害结束后,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应将调查评估结果与应急工作情况报送上级人民政府。特别重大、重大灾害的调查评估结果与应急工作情况应逐级报至省人民政府。

(三)征用补偿。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结束后,镇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及时归还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应按有关规定采取适当方式给予补偿或做其他处理。

(四)灾害保险。鼓励公民、企事业单位积极参加与气象灾害事故相关的政策性保险和商业保险。保险机构对被保人防灾减损工作加强指导,保险事故发生后,依法履行赔偿保险金义务。保险监管机构依法做好灾区有关保险理赔监管工作。

六、应急保障

以公用通信网为主体建立跨部门、跨地区气象灾害应急通信保障系统。灾区通信管理部门应及时采取措施恢复受损通信线路和设施,确保灾区通信畅通。

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完善抢险救灾、灾区群众安全转移所需车辆的调配方案,确保抢险救灾物资运输畅通。

经信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所需的救援装备、医药和防护用品等重要工业品保障方案。

民政部门加强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完善应急采购、调运机制。

公安部门做好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和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救助、服务群众等工作。

农业部门做好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调运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农业救灾物资、生产资料储备、调剂和调运工作。各镇街及其防灾减灾部门应按规范储备重大气象灾害抢险物资,并做好生产流程和生产能力储备有关工作。

县财政对达到《山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响应等级的灾害,根据灾情及自然灾害救助相关规定给予相应支持。

七、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县气象局负责解释。

预案施行后,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以及《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山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修订,部门职责或应急工作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情况,县应急办应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各镇街及其有关部门应根据本预案,制订本镇街、本部门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金乡县气象局

2013年8月9日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篇8】

第一条为了保证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气象灾害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本预案所称的气象灾害是指由于暴雨、高温、大雨、大风等天气气候事件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的气象灾害。

第二条工作原则

(一)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工作;

(二)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应当坚持防灾与救灾并举、以防为主的原则,做好灾前预警、灾中应急、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三)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应当实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应急合力。

第三条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2、《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

3、《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4、《气象行政处罚办法》;

5、《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6、《北京市防御雷电灾害若干规定》。

第二章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第四条应急指挥机构

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组员由各部门经理和项目经理部经理组成。指挥机构设在公司行政办公室。

第五条职责

组织制定、实施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决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指挥和协调有关部门、其他组织和个人共同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对发生气象灾害的地区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防止灾害扩展;参加抢险救灾,并做好社会治安维护工作;组织对被破坏的给排水、市政设施进行抢排险,尽快恢复工程生产;负责灾情的收集上报;负责灾后恢复重建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建立相应的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流程和制度;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第三章预警和预防机制

第六条信息监测、预测与报告

(一)气象灾害信息来源和发布

天气气候预测机构预测12、24、48小时内有暴雨、大雨、大风、等灾害性天气时,办公室应在30分钟内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将预报信息传递到各分公司或各项目或各项目。由各分公司或各项目或各项目负责及时通知到各项目部、各班组。

(二)气象灾害信息审核

办公室对收集到的气象灾害信息进行分析审核,符合气象灾害预警标准的,立即通知各分公司或各项目或各项目,并报送主管领导。

(三)预警预防行动

收到气象灾害预测预报、警报信息后,属于可能发生气象灾害的情况,立即进行相关工作部署,分别从思想、组织、人员、技术、物资、资金等方面做好启动本预案的准备,确保预案的顺利实施。

各分公司或各项目或各项目应当做好灾害性天气气候预测预报、警报,及时提供警报和气象灾害情况。

第四章应急预案响应

第七条应急响应

应急指挥办公室主持召开灾害性天气会商,各分公司或各项目或各项目主要负责人参加,做出相应的工作部署并将有关情况上报上级部门。

第八条信息处理

气象灾害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第九条紧急处置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后,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指挥机构的部署,迅速采取以下措施:

(一)立即发布启动内部相关的应急程序的命令,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

(二)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各岗位做好实时监测、加密观测、滚动预报、跟踪服务;

(三)迅速调派应急队伍,进入救灾现场,做好相关的灾害监测、现场服务等工作,并参与现场抢险救灾;

(四)做好现场紧急医疗救护,做好疾病控制和卫生防疫工作,维护社会治安和生活秩序。

第五章应急保障

第十条参与对气象灾害应急处置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培训;组织相关机构和单位开展气象灾害预警、预测和应急处置技术研究,做好气象灾害应急技术储备。

第十一条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应急知识教育、培训计划,对员工开展气象灾害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知识教育。

第十二条加强对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保证各项应急措施及时到位。对执行不力的部门和分公司,责令改正,情况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对在参加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分公司或项目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发生气象灾害后,有关部门谎报灾情或者知情不报,或者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或者拒不配合、阻碍、干涉灾情收集和救助工作,致使公司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结合相关法律法规,适时对本预案进行周期性评审与修订。

第十七条各分公司或各项目应及时修订完善本分公司或项目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并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

第十八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篇9】

一、认识灾害

1、什么是灾害

气象灾害是指大气运动和演变对人类生命财产和国民经济以及国防建设等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如暴雨、暴雪、冰雹、大风、雷电、高温、干旱等。

在各类自然灾害中,气象灾害占70%以上。我国每年重大气象灾害影响的人口约达4亿人次,造成的经济损失约占国内生产总价值的1%—3%。

2、常见的气象灾害有哪些

一般来说,春节以倒春寒、大风等居多,夏季以暴雨、冰雹、雷暴、高温、干旱等居多,秋季以霜冻、低温冷害等居多,冬季与以寒潮、雪灾等居多。其中也有跨季节的,至于干旱一年四季都可发生。

二、灾害对策

3、面对气象灾害,应该做些什么

我国劳动人民在与气象灾害的长期斗争中,积累了不少经验,可概括为“九字原则”。

一是学。要学习各种气象灾害及避险知识。

二是备。做好个人、家庭物资准备。建议家庭准备十项防灾物品:清洁水、食品、常用药物、雨伞、手电筒、御寒用品和生活必需品、收音机、手机、绳索、适量现金。如有婴儿,还需准备奶粉、奶瓶、尿布等婴儿用品;有老人,还要为老人准备拐杖、特需药品等。

三是听。通过正规渠道,如电视、广播、报纸、“12121”电话、手机短信等,及时收听(收看)各级气象部门发布的灾情信息,不可听信谣传。

四是察。密切注意观察周围环境的变化情况,一旦发现某种异常现象,要尽快向有关部门报告,请专业部门判断,提供对策。还有,灾前要选好避灾安全场所。

五是断。在救灾行动中,首先要切断可能导致次生灾害的电、煤气、水等灾源。

六是抗。灾害一旦发生,要有良好的心态,坦然面对,乡村干部要带领大家积极避险抗灾。

七是救。利用自己学过的一些救助知识,组织大家自救和互救,比如在大水、大火中逃生的自救和互救;利用准备的药品,对受伤生病者进行及时抢救;特别要注意卫生防疫工作。

八是保。除了个人保护外,积极参加防灾保险,比如,人身意外保险、农作物保险等,以减少经济损失。

九是演。乡村党支部、村委会根据本地区气象灾害特点,与相关部门配合制定气象灾害应急避险预案,在气象灾害频发季节到来之前,检查措施落实情况,并组织进行防灾演习。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篇10】

1、总 则

1.1 目 的

由气象原因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气象灾害,是最常见的一种自然灾害现象,造成的经济损失亦列各类灾害之首。我市发生的气象灾害主要有暴雨、洪涝、干旱、高温、雷雨大风、冰雹、寒潮、大雾等,以及由此而引发的诸如洪涝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环境污染和城市渍涝等次生灾害。这些气象灾害常给我市的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的危害,为提高对气象灾害及次生灾害的预测预报水平和防灾、抗灾、救灾的应急反应能力,最大程度地减轻或避免灾害损失,特制定崇州市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

1.2 编制依据

崇州市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突发公共灾害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和《成都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参照《四川省气象局重大气象服务及重大灾害气象服务应急动员体制实施细则》,结合我市气象灾害情况编制。

1.3 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公共服务职能,“分工协作、快速高效”的联动协调机制,“准确及时、优质高效”的工作原则。

1.4 预案体系

崇州全市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体系:

崇州市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由市气象局根据崇州市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工作职责制定,报市政府和成都市气象局备案。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崇州市行政区域内的重大气象灾害及次生灾害预警的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指挥机构

崇州市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工作由崇州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并在其领导下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建立崇州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中心设在市气象局。市气象局局长担任指挥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指挥长,成员由市气象局各内设机构负责人组成。

市防汛办、农业、水务、水文、交通、环保、国土资源、广播电视、电信、电力、城管、财政、林业、公安等市级部门应当按照崇州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配合做好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工作。

2.2 工作机构

崇州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中心下设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办公室,应急办公室主任由市气象局办公室主任承担。

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应急办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对应急预案的修订;负责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的协调工作;及时向市政府、市应急办和指挥部报告重要情况;指导和督促检查乡、镇重大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2.3 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办公室:负责应急值守、信息汇总上报与综合协调;负责应急宣传工作;承担外部门相关突发事件需气象部门配合处理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应急车辆、电力供应和后勤保障工作.

测报科:组织协调全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报、联防、服务工作;完成全市加密观测任务;负责组织现场应急观测、服务。

气象科:负责重大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预报及预警信号的发布。制作城市渍涝、地质灾害、森林火险等气象等级预报;开展重大灾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气象保障;及时传递雨情信息,负责气象灾害调查评估工作。负责雷电预警、预报工作。

信息与技术保障中心:负责我市气象通信网络维护,保障信息传输;负责全市加密自动站信息的收集传输;负责全市气象探测仪器和野外轻便气象探测仪器设备的应急储备、供应和维护维修。

人工防雹降雨办公室:负责天气监测和雷达信息传输;负责灾害发生地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防雷中心:负责雷电监测和信息收集传输,负责雷电灾害现场勘察和评估。

财务科:负责气象应急建设、抢险救灾资金的筹集和拨付,保障各类气象灾害应急资金的及时到位。

2.4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市防汛办、水文、国土资源、环保、城市管理、林业等部门及时提供或交换水文、地质灾害、环境监测、城市渍涝、森林火灾等信息。

广播电视、电信、电力、财政、公安交通管理局工作职责:

市广播电视局:按照有关发布规定及时播发灾害性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报预测、警报等信息,做好有关广播电视宣传动员和新闻报道,其他媒体做好相应的宣传动员和新闻报道。

电信崇州分公司:负责恢复受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各种气象信息传递和报送的通信线路畅通。

崇州供电局:负责重大气象灾害信息传递、报送和重大气象灾害发生现场气象服务工作的电力供应保障。

市财政局:做好重大气象灾害气象服务应急资金以及应急拨款的准备。

市公安局:负责保障气象局气象服务和移动气象台站现场服务人员、设备运输的道路畅通。

3、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与预案启动

3.1重大气象灾害预警

崇州市重大气象灾害预警,按照灾害性天气气候强度标准和重大气象灾害影响范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程度,总体上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和较大(Ⅲ级)共三级,颜色依次为红色、橙色和黄色。

Ⅰ级预警:在某乡、镇或者区域内,市气象局预报将出现暴雨、干旱、高温、雷雨大风、冰雹、寒潮、大雾等灾害性天气气候过程,或由此而引发的洪涝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城市渍涝等次生灾害,其强度达到特别重大灾害性天气气候标准的。

Ⅱ级预警:在某乡、镇或者区域内,市气象局预报预测出现暴雨、干旱、高温、雷雨大风、冰雹、寒潮、大雾等灾害性天气气候过程,或由此而引发的洪涝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城市渍涝等次生灾害,其强度达到重大灾害性天气气候标准的。

Ⅲ级预警:在某乡、镇或者区域内,市气象局预报预测出现暴雨、干旱、高温、雷雨大风、冰雹、寒潮、大雾等灾害性天气气候过程,或由此而引发的洪涝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城市渍涝等次生灾害,其强度达到较大灾害性天气气候标准的。

3.2 预案启动

根据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或气象灾害实况监测信息,结合灾害危害程度和事态发展,宣布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安排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和应对处置。

灾害发生地应按上级应急机构指令,启动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启动根据灾害危害程度分三级:

一级启动:根据发生特别重大气象灾害并将持续或发布特别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启动特别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一级应急预案。并向全市相关部门发布启动内部相关应急命令,并报市人民政府和省、市气象局。

二级启动:根据发生重大气象灾害并将持续或发布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启动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二级应急预案。并向全市相关部门发布启动内部相关应急命令,并报市人民政府和省、市气象局。

三级启动:根据发生较大气象灾害并将持续或发布较大气象灾害预警,市重大气象灾害指挥部副指挥长启动较大气象灾害预警三级应急预案。并向全市相关部门发布启动内部相关应急命令,并报市人民政府和省、市气象局。

3.3 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信息发布

我市气象部门应根据重大灾害性天气的发生时间、范围、强度趋势及可能对特定区域内的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威胁或损失的程度,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以及市防汛办、水务、水文、交通、环保、国土资源、广播电视、电信、电力、城管、财政、林业、公安等有关市级部门发布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提出应急对策建议和措施。

崇州市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收到重大灾害预警信息后,应在第一时间及时安排滚动播报,以便预报区域内广大市民了解重要天气预报信息,及早防范,避免生命财产损失。

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启动后,市气象局应当由新闻发言人按照有关发布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重大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等信息。

4、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响应

启动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后,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办公室要立即组织安排应急处置工作,按照以下程序做好应急响应:

4.1 一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响应(Ⅰ级红色)

——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长负责指挥全市气象应急工作;

——市气象局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气象灾害的有关部门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

——市级气象业务单位应当主动加强与上级业务单位的天气会商,全程跟踪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加强灾害天气联防,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布预报产品;

——市气象部门各业务岗位按照职责全部到岗,做好每小时加密观测和滚动预报服务。

——市重大气象应急指挥中心立即向省、市气象局和市人民政府报告气象灾害的发生、发展及其预报服务情况;

——建议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将重大气象灾害信息向全市通报;

——灾害发生后,市重大气象应急办立即调派应急队伍,进入抗灾现场,做好相关的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和现场气象服务等工作;

——市人工防雹降雨办公室应当根据灾情发生发展情况,立即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市重大气象应急办应当立即将本地重大气象灾害信息向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我市有关部门通报。

——市气象局应第一时间报送本地重大气象灾害信息。4.2 二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响应(Ⅱ级橙色)

——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负责全面指挥全市气象应急工作;

——市气象局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气象灾害的有关部门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

——全市气象部门各业务岗位按照职责做好1小时加密观测、3小时滚动预报和跟踪服务;

——市级气象业务单位加强与上级业务单位天气会商,并做好重大气象灾害的跟踪预报、预测、警报工作,加强灾害天气联防,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布预报产品;

——市重大气象应急指挥中心应当及时向省气象局和市人民政府报告气象灾害的发生、发展及其预报服务情况;

——市重大气象应急办应当及时将重大气象灾害信息向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我市有关部门通报;

——灾害发生后,市重大气象应急办及时调派应急队伍,进入灾害现场,做好相关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和现场气象服务等工作;

——市人工防雹降雨办公室应当根据灾情发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市气象局应第一时间报送本地重大气象灾害信息。

4. 3 三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响应(Ⅲ级黄色)

——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负责指挥全市气象应急工作;

——市气象局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气象灾害的有关部门各岗位主要应急人员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跟踪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

——市级气象业务单位应当主动加强与省、市气象局业务单位的天气会商,并做好重大气象灾害的跟踪监测、预报,加强灾害天气联防,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布预报产品;

——市重大气象应急指挥中心应当及时向省、市气象局和市人民政府报告气象灾害的发生、发展及其预报服务情况;

——市重大气象应急办应当及时将重大气象灾害信息向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我市有关部门通报;

——市重大气象应急办应当做好调派应急队伍的准备,等候进入灾害现场开展相关的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和现场气象服务等工作;

——市人工防雹降雨办公室应当根据灾情发展情况适时组织发生地主管机构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市重大气象应急办应当及时将本地重大气象灾害信息向上下游气象部门通报。

——全市气象部门各业务岗位按照职责做好加密观测、滚动预报和跟踪服务。

——市气象局应快速、准确报送本地重大气象灾害信息。

5、应急结束

由市应急指挥部根据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趋势信息和灾情发展情况,决定是否终止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并由市气象应急办发布终止命令,并向市政府、上级气象部门报告和向有关部门通报。

6、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保障措施

6.1 物资、经费保障

6.1.1 市气象局负责我市气象探测设备的应急储备、供应。常用气象仪器器材备份。根据财力情况,购置装备一辆机动性强的野外气象自动监测车,以备应急救灾现场使用。

6.1.2 每年气象灾害集中发生时段,我市气象部门应准备适量的资金,在发生重大气象灾害时应急使用。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储备、必要设备购置和应急管理等费用应由当地财政解决。

6.2 应急队伍

市气象局成立应急抢险队,由市局职能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组成,人员10人左右,归属应急办公室调配指挥。

6.3 监督管理

6.3.1宣传工作 我市气象部门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对防御重大气象灾害的宣传。要使公众了解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提高全社会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6.3.2培训工作 我市气象部门应当对本级应急工作人员进行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培训,以便熟悉应急工作流程,提高应急工作效率。

6.3.3应急演练 有重点地组织本部门人员开展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演练。通过预案演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对重大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

6.3.4责任与奖惩: 对参加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7、附 则

7.1 本预案由崇州市气象局起草,报崇州市人民政府备案并发布,崇州市气象局负责解释。

7.2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篇11】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和应对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湖北省实施办法》、《湖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湖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湖北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湖北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仙女镇范围内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冰冻、大雾、霾等气象灾害的防范和应对。

因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道路结冰等其它次生、衍生灾害的处置,适用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全面加强气象灾害应急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2、预防为主,科学高效。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实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提高气泉灾害监测预警和防御标准,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依法规范,协调有序。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加强各部门、各村之间的协调配合,规范气象灾害应对工作,做到嵛豫共享、协调运转。

4、军地协同,社会联动。发挥驻地部队、武警和民兵预备役部队的作用,在紧急情况下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气象灾害应对工作。

5、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根据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对气象灾害实行分级管理。灾害发生地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气象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

二、组织体系和工作职责

(一)组织体系

1、领导机构

成立仙女镇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其组成如下:

组 长:朱华民 镇委书记

副组长:梅 峰 镇委副书记

严成斌 镇委副书记

成 员:党政综合办、经济发展办、民政、武装部、安全办、财政、国土、水利、供电所、派出所、文化服务中心、工商分局、卫生院、中心学校、村镇建设中心、公路站、电信分局、移动公司等单位负责同志。

2、办事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晶莲同志兼任,必要时从成员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

(二) 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统一领导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决定气象灾害防御和救灾重大事项;协调相关村、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决定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启动与终止。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向领导小组提出应急处置建议;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完成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3、成员单位职责

党政综合办:主要负责对接主要新闻媒体报道工作,协助中央、省、市媒体的应急新闻报道工作,协调解决报道中出现的问题,收集、跟踪境内舆情,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经济发展办:主要负责建立健全重要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储备、调配体系,做好相关应急物资储备、调拨和供应;协调安排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主要负责组织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组织粮、油、内、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及时报告监测情况;会同物价部门做好市场的监管,平抑物价,维护市场稳定。

供电所:主要负责组织电力调配,保障电力供应;根据需要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应急物资的生产和调运。主要负责电网系统和电力设施运行监测,组织、指挥做好灾区的电力设施抢修,保障城乡居民及生产安全有序用电,及时报告受灾影响和恢复情况。

中心学校:主要负责部署和指导全镇教育系统抗灾救灾工作,协助镇政府指导学校抗灾救灾;组织开展校舍安全检查,根据灾情调整教学时间,确保师生安全。

派出所:主要负责监控各地治安状况,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组织疏导交通,适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依法打击各类趁灾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指挥调度公安机关应急教援力量,协助开展抢险救灾,救护受灾遇险群众。

民政办:主要负责掌握、发布气象灾害灾情信息,组织开展灾情核查、评估工作;组织灾害救助,申请、分配、管理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协助镇政府转移安置灾民,做好灾民临时生活安排;组织协调因灾倒塌农房的恢复重建;指导和接受救灾捐赠。

财政所:主要负责抗灾救灾资金的筹措、拨付和监督检查。

国土分局:主要负责由气象灾害引发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及时掌握各地发生的地质灾害情况;核实、上报险情或灾情,提出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的意见;组织险情或灾情监测和评估,预测灾害发展趋势和潜在威胁,提出抢险救灾应急防范对策、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对灾区环境污染情况进行检测、分析并提出处置方案;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灾害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环境污染的消除。负责督促重点生产经营企业采取防灾减灾措施,组织抢修队伍及时排除故障,防止供水供气事故发生;督促企业帮助和指导居民落实安全用水用气措施;组织检查建筑施工场所,责成施工单位在灾害期间停止室外建筑工程施工,妥善安置建筑员工;会同有关部门对危房、临时建筑物、工地施工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疏散人员,防止倒塌伤人。

公路管理站:主要负责道路交通运输情况的监测,按照交通应急预案采取措施,保障道路交通畅通;协调抗灾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

水利站:主要负责组织水旱灾情核查和综合上报,掌握发布汛情旱情和防汛抗旱工作动态,向有关部门发布水旱灾情;细织买施江河湖库和水利工程防汛抗旱调度;加强镇内水利防洪工程的管理,督促及时修复水毁水利工程。

农办:主要负责农作物和养殖业等因气象灾害引发的农业灾害监测,指导各村做好防灾减灾工作;掌握和核保农业受灾情况,分析气象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提出措施建议;制定灾后补救措施,组织农民开展生产自救。

卫生院:主要负责组织医疗卫生机构组建救灾防病应急队伍;根据需要开展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对灾区卫生应急工作进行指导和援助。

文化服务中心:主要负责指导广播、电视等媒体及时播发气象信息,协助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安全办:主要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预防性检查,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组织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应对气象灾害的各项准备和实施工作。

武装部:主要负责协调驻地部队、指挥民兵预备役参与抢险救灾工作。

工商分局:主要负责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权宜、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加强灾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重点加强灾区食品以及灾后重建所需生产资料的市场管理;协助政府做好因灾受损经营户恢复生产、经营等服务工作;参与灾后市场重建的规划工作。

电信分局、移动公司:主要负责组织灾区受损通信设施的抢修,尽快恢复通信。

三、预防和应急隹备

(一)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在上级主管部门、镇政府领导下,由农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分析研判气象灾害发生概率、可能发生灾害的最高等级及承灾体脆弱程度,开展气象灾害风险性评估,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

(二)避难场所准备

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并设立场所及路线标志,制订完善紧急疏散办法和程序,确保处于危险区域的群众及时、安全躲避。

(三)应急队伍准备

加强各类应急队伍建设,配备必要装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应急预案演练

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定期开展气象灾害应急演练。预案演练应立足于实战,强化应急意识,熟悉应急程序,检验应急机制,锻炼应急队伍,为修订和完善预案提供依据。

(五)应急宣传培训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应急管理人员、应急救援人员的公众的应急处置、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各村负责对本村的人员进行应急法律法规和防灾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普及教育和技能培训。学校应将气象灾害应急基础知识作为教学的重要内容,设置应急教育的课程,普及防灾应急知识。

四、监测预警

(一)监测预报

1、监测预报体系建设

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监测系统的建设,完善监测网络,提高对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综合监测能力。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预测预报体系,加强对灾害性天气事件的会商分析,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预报和趋势预测。

2、信息共享

气象主管部门发布气象灾害监测预报信息,各部门应根据气象预报信息做好相应的气象及气象次生、衍生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判断,并建立相应的预警联动机制,做好相关灾情、险情等信息的实时共享。

3、灾害调查

镇村、各部门应配合气象主管部门做好气象灾害调查收集、风险评估和风险区划工作。

(二)预警信息发布

1、发布制度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的原则,由气象部门负责制作并按预警级别分级发布,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制作和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2、预警级别

按照气象灾害的影响范围、严重性和紧急程度,气象灾害预警级别分为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II级(较大)、IV级(一般),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具体分级标准为:

I级预警

(1)台风:预计未来48小时将有强台风登陆,并且台风低压影响我镇,将出现特大暴雨。

(2)暴雨:过去48小时出现250毫米以上降水,预计未来24小时仍将出现大暴雨天气。

(3)暴雪:过去6小时降雪量达到15毫米以上,且预计降雪将继续持续。

(4)低温、冰冻:连续l0天以上日平均气温≤O℃。

(5)干旱:综合气象干旱指数达到特旱等级并持续7天以上,且预计未来7天内持续。

(6)各种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和影响,超出处置能力,需要由上级政府组织处置的,以及上上述灾害已经启动II级响应但仍可能持续发展或影响其他地区的。

II级预警

(1)台风:预计未来48小时将有强台风登陆,并且台风低压影响我镇,将出现大暴雨。

(2)暴雨:过去48小时出现2OO毫米以上降水,预计未来24小时仍将出现暴雨天气。

(3)暴雪:过去6小时降雪量达到l0毫米以上,且预计降雪将继续维持。

(4)寒潮:预计48小时平均气温下降14℃并伴有5级以上大风,最低气温降至2℃以下。

(5)低温、冰冻:连续8天以上日平均气温≤0℃。

(6)高温:连续5天出现日最高气温达3 7℃以上,且预计未来3天高温天气仍将持续。

(7)干旱:综合气象干旱指数达到重早等级并持续7天以上,且预计采来7天内持续。

(8)灾善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以及上述灾害已经启动Ⅲ级响应但仍可能持续发展或影响其他地区的。

III级预警

(1)台风:预计未来48小时将有台风登陆,并且台风低压影响我镇,将出现暴雨过程。

(2)暴雨:过去24小时出现100毫米以上降水,预计未来24小时仍将出现暴雨天气。

(3)暴雪:过去12小时降雪量达到6毫米以上,且预计降雪将继续维持。

(4)寒潮:预计24小时平均气温下降12℃并伴有5级以上大风,最低气温降至5℃以下。

(5)大风:预计未来6小时大部地区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达6—7级,或者阵风10级以上;或者大部地区已经受大风影响并造成严重灾害,并大风可能持续。

(6)低温、冰冻:连续5天以上日平均气温≤0℃。

(7)高温:连续3天出现日最高气温达37℃以上,且预计未来3天高温天气仍将持续。

(8)干旱:气象干旱指数达到中旱等级并持续7天以上,且预计未来7天内持续。

(9)大雾:所辖大部分地区已经出现或预计未来24小时将出现浓雾天气。

(10)各种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以及上述灾害已经启动Ⅳ级响应但仍可能持续发展或影响其他地区的。

Ⅳ级预警

(1)台风:预计未来48小时将有台风登陆,并且台风低压影响我镇,将出现暴雨过程。

(2)暴雨:预计未来24小时将出现50毫米以上降水,且有成片的大暴雨。

(3)暴雪:过去12小时降雪量达到4毫米以上,且预计降雪将继续维持。

(4)寒潮:预计未来24小时平均气温下降10℃并伴有2个以上县市区出现5级以上大风,最低气温降至5℃以下。

(5)大风:预计未来6小时大部地区可能受大风影响,风力达5—6级,或者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并造成较大灾害,并大风可能持续。

(6)低温、冰冻:连续3天以上日平均气温≤O℃。

(7)高温:连续7天出现最高气温达35℃以上,且预计未来3天高温天气仍将持续。

(8)雷电:所辖大部分地区预计未来2小时内将有强雷电发生且可能持续。

(9)冰雹:所辖大部分地区已经出现冰雹,并产生较严重灾害

(10)霜冻:所辖大部分地区已经出现或预计未来24小时将出现霜冻天气。

(11)大雾:所辖大部分地区以及或预计未来24小时将出现大雾天气。

(12)霾:所辖大部分地区已经出现或预计未来24小时将出现能见度小于2000米的霾天气。

(13)各种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

由于各种灾害在不同地区和不同行业造成影响程度差异较大,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以上标准在充分评估的基础上,适时启动相应级别的灾害预警。

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分别达到不同预警级别时,按照各自预警级别分别预警。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均没有达到预警标准,但可能或已经造成一定影响时,视情进行预警。

3、发布内容

气象部门根据对各类气象灾害的发展态势,综合预评估分析确定预警级别。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内容包括气象灾害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4、发布途径

建立和完善公共媒体、应急广播系统、无线电数据系统、移动通信群发系统、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等多种手段互补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发市气象灾罟预警信息。同时,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等相关媒体以及一切可利用的传播手段,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涉及可能引发次生、衍生灾害的预譬信思通过有关信息共享平台向相关部门发布。

(三)预警准备

各部门要根据气象主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认真研究,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灾害发展趋势,有关责任人员应立即上岗到位,认真分析、评估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尤其是对本地区、本部门风险隐患的影响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落实应急队伍和物资,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应急处置

(一)信息报告

各部门按职责收集和提供气象灾害发生、发展、损失以及旁御等情况,及时向镇政府或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报告。镇政府、各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逐级向上报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涪恩要在第一时间向市政府报告。

(二)分级响应

根据气象灾害预警级别和其他专项预案规定,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会商会议,进行研判,提出应急响应建议,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报上级政府允许后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决定。应急响应启动后,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通报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应急工作的汇总,相关情况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并向各成员单位进行通报。

(三)分部门响应

因气象灾害引发各类突发事件时,由有关预案牵头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实施相应的应急流程。

当气象灾害造成群体性人员伤亡或可能导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卫生部门依据本部门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当气象灾害造成地质灾害时,国土部门依据本部门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当气象灾害造成重大环境事件时,环境保护部门依据本部门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当气象灾害引发水旱灾害时,水利部门依据部门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当气象灾害引发洪涝时,建设部门依据相关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当气象灾害造成涉及农业生产事件时,农业部门依据本部门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当气象灾害引发森林火灾时,林业部门依据本部门应急预案宕动应惠响应。当气象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时,安全监管部门依据本部门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当气象灾害造成重要工业品保障出现重大突发问题时,工办依据相关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当气象灾害造成严重损失,需进行紧急生活教助时,民政部门依据本部门痘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

宣传、教育、广电、旅游、司法、保险等部门做好相关行业领域协调、配合工作。驻地部队、武警部队以及民兵预备役等,要协助地方政府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气象部门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加强天气监测、组织专题会商,根据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情况随时更新预报预警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据各地区、各部门的需求,提供专门气象应急保障服务。

(四)现场处置

气象灾害现场应急处置由灾害发生地政府或相应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各部门依职责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包括组织营救、伤员救治、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及时上报灾情和人员伤亡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灾害,组织公共设施的抢修和援助物资的接受与分配。

(五)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镇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可根据气象灾害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气象灾害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

气象灾害事件发生后,政府或相应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各方面力量抡救人员,组织各单位、各村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

(六)信息发布

气象灾害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灾情公布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权威发布、提供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信息发布内容主要包括气象灾害种类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监测和预警,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等。

(七)应急终止或解除

气象灾害得到有效处置后,经评估,短期内灾害影响不再扩大或已减轻,气象部门发布灾害预警降低或解除信息,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或部门降低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响应。

六、后期处置

(一)评估调查

镇政府或者应急指挥机构应该组织有关部门对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及天气灾害的起因、性质、影响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与总结,分析气象灾害应对处置工作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灾情核对由政府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响应结束后,政府或者应急指挥机构将调查评估结果与应急工作情况报送市政府。特别重大灾害的调查评估结果与应急工作情况应逐级报至省政府。

(二)善后处置

气象灾害事件应急响应结束后,镇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灾后救助、卫生防疫、保险理赔、灾后重建等工作,保障灾区人民的基本生活。

(三)灾害保险

鼓励公民积极参加气象灾害事故保险。保险机构应当根据灾情,主动办理受灾人员和财产的保险理赔事项。保险监管机构依法做好灾区有关保险理赔和给付的监管。

(四)应急总结

应急响应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应及时对灾害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应急经验教训,查找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不断提高应急工作水平。

七、应急保障

各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规定,做好应对气象灾害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做好安全保卫、交通运输、医疗卫生、通信等工作,确保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的需要,确保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保障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人力保障

镇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本地区发生的气象灾害事件影响程度,动员社会团体、企业单位、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充分发挥解放军、武警、民兵预备役在处置气象灾害事件中的骨干和突击作用。

镇政府有关部门应为专业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减少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风险。

(二)财力保障

镇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和分级负担的原则,安排应急工作预备费和一定数量的日常工作经费,保障气象灾害事件应急工作的需要。对受气象灾害事件影响较大、财政困难的事件,由镇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请,上级财政适当给予补助,并视情况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

(三)物资保障

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对气象灾害事件易发、多发的地方应建立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储存制度。

(四)通信保障

通信、广电部门组织、指导、协调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通信和广播电视保障工作,负责重大气象信息的应急传播。

(五)基本生活保障

民政部门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

(六)交通运输保障

公路段、派出所等部门保障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和畅通。交通设施受损时,政府或有关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抢修。

八、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

(一)表彰奖励

对在气象灾害应急工作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依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给于表彰和奖励。

(二)责任追究

对在气象灾害应急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处理应急工作中失职、渎职、不作为的单位和责任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相关纪律规定作出相应的处理。

九、附则

(一)名词术语

台风是指生成于西北太平洋和南海海域的热带气旋系统,其带来的大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常引发洪涝、风暴潮、滑坡、泥石流荨灰害。

暴雨一毁指24小时内累积降水量达5O毫米或以上,或l2小时内累计降水量达30毫米或以上的降水,往往会引发洪涝、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寒潮是指强冷空气的突发性侵袭活动,其带来的大风、降温等天气现象,会对农牧业、交通、人体健康、能源供应等造成危害。

大风是指平均风力大于6级、阵风风力大于7级的风,会对农业、交通、水上作业、建筑设施、施工作业等造成危害。

高温是指日最高气温在35℃以上的天气现象,会对农牧业、电力、人体健康等造成危害。

干旱是指长期无雨或少雨导致土壤和空气干燥的天气现象,会对农牧业、林业、水利以及人畜饮水等造成危害。

雷电是指发展旺盛的积雨云中伴有闪电和雷鸣的放电现象,会对人身安全、建筑、电力和通信设施等造成危害。

冰雹是指由冰晶组成的固态降水,会对农业、人身安全、室外设施等造成危害。

霜冻是指地面温度降到零摄氏度或以下导致植物损伤的灾害。

大雾是指空气中悬浮的微小水滴或冰晶使能见度显著降低的天气现象,会对交通、电力、人体健康等造成危害。

霾是指空气中悬浮的微小尘粒、烟粒或盐粒使能见度显著降低的天气现象,会对交通、环境、人体健康等造成危害。

(二)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镇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管理和组织实施,视情况变化及时进行修订完善,按程序报镇政府审批。

本预案由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仙女镇党政办公室 2016年10月18日印发

上一篇: 工作迷茫的句子
下一篇: 2023搭石课件
相关推荐
最新更新
优选: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学院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06-14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模板3000字精选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12-02

小班优秀体育教案

小班优秀体育教案 小班体育教案 06-21

血透护士个人工作总结

血透护理工作计划 儿科护士个人总结 06-21

检讨书搞笑系列

检讨书搞笑 06-21

路灯小学作文精品9篇

路灯小学作文 06-21

小学学习计划6篇

小学学习计划 06-21

中考励志名言(合集74句)

中考励志名言 06-21

访兰的课件(汇集7篇)

访兰课件 06-21

最新阅读心得优秀

阅读心得优秀 心得优秀 06-21

女人晚安励志正能量句子64句

晚安正能量句子 06-21

全部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