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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福语大全# #最新荆轲刺秦王读书笔记推荐十三篇#】这篇文章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层面来解读了“荆轲刺秦王读书笔记”,对于网络推荐阅读作品,相信您在阅读之后会有专属自己的收获。 读后感是对阅读过程中的体验和情感的抒发和总结,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后感吗?这份报告仅供参考具体操作请根据实际情况定制!

荆轲刺秦王读书笔记 篇1

秦王赢政为统一天下,派兵扫荡各国诸侯。及至攻燕,燕太子丹命荆轲刺杀秦王,但事不成,荆轲遂死。

易水江边,杂草丛生,风仍是呼呼地吹着,天还是阴沉沉的。太子丹站立在江边,脸向着易水那边,呆呆地望着。昔日易水饯别那个悲壮的场面已经过去,那么他自然不是来送别荆轲的,那他站在这儿想着什么呢?只见他身后有一座高大的坟墓,墓碑上刻着“燕国勇士荆轲之墓“,墓前的土地上插着香烛,摆着祭品。这便是太子丹为荆轲立的“衣冠墓“。

忽然江边响起一阵乐声,这才发现墓旁边还坐着一各人。只见这个人披头散发,衣着却端整。他正扶着膝上琴,奏出一支悲愤而豪迈的乐曲。是人听了这曲子心中的热血都会狂涌,太子丹也不例外。只听太子丹缓缓说道:“荆轲是为燕国死的,他是为百姓死的。“那人轻轻地说道:“是的,他死了。“太子丹说:“我记得,那天他就是从这条路离开的。你看,地上的车轮印还在。可是,人已经不在了。“那人说:“这条路的确有太多的回忆。“太子丹道:“这到底是条什么样的路呢?这么一条直通秦国的不起眼的路。可是荆轲去了就再没回来。“那人道:“这是一条壮士之路。“太子丹奇道:“壮士之路?“那人点点头道:“这条路有着不同的意义,不只是因为荆轲是壮士,他是走这条路去的。这更是每个壮士心中的一条路。“太子丹道:“什么路?“那人道:“一条意志坚定,去了就不容回头的不归路。“太子丹惨然道:“好一条壮士不归路。“

那人一支曲子奏完了。太子丹看着他说道:“你是荆轲的朋友?“那人道:“我叫高渐离。“太子丹说:“我知道,那天送别荆轲时见过你。“

太子丹接着说:“往后你准备怎么办?“高溅离道:“沿着这条路走下去。“太子丹愕道:“什么,你也要刺杀秦王?你要知道,连荆轲都无法成功,你去只有送死。“高渐离淡淡道:“但我不能让荆轲白死。无论是为他报仇还是为燕国百姓的安全,我都非去不可。“

太子丹道:“秦王自从处死荆轲后,大怒之下,已经发动大军再度攻燕,你有把握成功?“高渐离道:“自有办法。“说罢站起身来,沿着这条壮士之路走去。太子丹知道劝他不住,只有默默地看他离去。

秦王统一天下后,高渐离投靠秦朝,做始皇身边的乐师。一日,渐离为其奏乐之时,忽然举琴砸始皇,不中事遂不成,亦死。

荆轲刺秦王读书笔记 篇2

虽说文题中引以“读《荆轲刺秦王》”,但就标题而言,却是读《荆轲刺秦王》和《烛之武退秦师》的感触罢了。这样说来,标题中“行刺”与“言退”便不难理解。

读《荆》很容易让我联想到刚学到的《烛之武退秦师》,也就自然而然的把荆轲和烛之武拿来进行比较分析,尽管张某并不明白这样做合理与否。但既然拿了出来也就索性谈谈吧。

两位主人翁在故事中的境域不谋而合,而更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事情是进攻的都是秦师。那么荆轲失败而烛之武成功的原因在何呢?张某归纳了以下几点,供诸君参考。

首先,方式是决定成败的关键因素。同样是期望保全“国家”完整,人民安全,荆轲同烛之武一样,职责重大。可是荆轲选择了行刺。这是一种在武侠片中比较常见的方式。荆轲认为:诚能的襄将军首,与燕督亢之地图献秦王,秦王必说见臣,臣乃得有以报太子。”要想接近秦王,必要得襄将军首!那么这样做代价是否太大了呢?荆轲显然没有研究到这一点,并且背着燕太子取了襄将军首级!就这样,将自我和国家推上了一个

不归路。而烛之武呢?比荆轲冷静和理智的多。他决定以言辞劝阻秦师得进攻。那么又有什么理由呢?这便是次要的。所以,在理性得分析下,烛之武做出了正确的确定。

其次是两个人的性格特点。其实从更深层次的分析能够得出,正是两个人的性格差异导致了两个人方式选择上的差异。荆轲是一个相对冲动和固执的人,从“微太子言,臣愿的额之”就能够看出。荆轲骨子里透出的是武力取胜的思想。在今日看来就是有暴力倾向!而烛之武是一个老谋深算的人。由于他年老才得以重用以及职责重大使得他选择了言退。

最终是因为形势有别。相对于燕国,秦国是一个前来挑战的主角,大有非拿下燕国不可的意思。而相对于郑国,秦国是联合晋国攻郑,并且攻郑的结果对于秦国而言是弊大于利。再加上烛之武带有挑拨意味的话,秦师的撤退便成了必然!

其实,归根结底都是一个“理”字。想必以理服人才是君之所为也。现实中同样上演着一幕又一幕的荆轲刺秦王和烛之武退秦师。有些人遇到问题,习惯义气用事,冲动行事,以武力解决问题,而结果却总是惨痛!细想来,他们又何曾真正看清了问题的核心原因呢?而另一类人则显得从容不迫,胸有成竹!因为他们抓住了问题本质原因,那么所有问题便迎刃而解了。

说到那里,想到那里,写到那里……张某的确感触颇深,不知诸君听完张某的愚论后是否认同。可是对于历史的看法和讨论又何时停止过呢?但愿我们每一个人遇事都能像烛之武一样,做到胸有成竹,从容不迫,进而不断完善自我!这便是“行刺”和“言退”的哲学。

荆轲刺秦王读书笔记 篇3

《荆轲刺秦王》是高一年级的第二篇文言文,这篇文章并不是写荆轲刺秦王的场面,而是写荆轲为刺秦王而准备,情节曲折,令人回味。

一开始觉得荆轲是鸡蛋碰石头,不自量力,甚至认为他是为了成就自己的形象而去刺秦王,不认为那是对燕国的回报,而是一个政治上的败笔,反而加速燕国的灭亡,这不是与当初的目的背道而驰吗?

但是偶尔看到了司马迁的《史记.刺客列传》才发现,荆轲其实是个一侠肝义胆,不畏强权的人,他虽不懂一个之力难为力挽狂澜的道理,也不懂秦帝国统一中国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但至少他不畏强权,不怕牺牲,在国家多事之秋挺身而出,不避艰难,不畏强权的气概还是值得称道的。

他为了太子的“恩”而挺身而出,舍生取义,这一点又有几个人能够做到,他明知去就一定是死,无论成败,死字当头,可他却义无返顾,走向了死亡的深渊,但也同时走上了精神世界的天堂,虽末成功却名垂千古,成为四大刺客之首。

如果有一天,我接受了他人的恩情,不知是否能为他豁出性命,也许现在人对荆轲有太多的不解,但是荆轲却毫不在乎,他侠肝义胆,司马迁曾赞道。

他是卫国人,替太子舟充当刺客并不是基于对国的爱,而是对恩的回报,勇往直前,即使前面是深渊。

最后,对于这篇文章,给我的不解太多,但给我的遗憾却更多,就如错过雨后彩虹的几分钟,但我可认骄傲的说道:“我,读懂了荆轲!读懂了这个传奇人物。”

荆轲刺秦王读书笔记 篇4

雨在淅淅的下着,卷集着整整的狂风,我独自一人站在角楼,望着密密的雨滴,发呆……角楼上的血腥不断地刺激着我的嗅觉,这角楼在邺城附近,开始常有庶民在此地赌博,饮酒。

可是不知什么时候,强盗开始猖獗,杀人后弃尸于此,尸体开始腐烂,楼顶的乌鸦一边争夺着腐肉,一边发出凄凉的叫声。

楼外的杂草茂密,显得凄凉,死寂。

雨渐渐小了,我拿起宝剑,漫步在街上。

街上行人寥寥无几,来去匆匆,无意停留。

突然,一阵清冷的**在空气中传扬着,我回头看去,一位衣衫破烂的小伙正在击筑而唱,歌声中间加着忧伤的气息,我不由得落下了眼泪。

他掏出一支彤管,轻轻的抚摸,突然,一只大雕迎面飞来,将抢走他的彤管,他一脸慌张,迅速从身后拔出一把匕首,向大雕刺去,大雕落下,血液混着彤管,一同融化……他仰面叹息:时也,命也。

周围的人都开始大笑。

他继续击筑,我跟着歌唱。

他笑道: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我找到了我的知音,受小弟高渐离一拜。

我很感动,扶起他,请他喝酒。

在酒店,他击筑,我唱歌,就过三巡,菜过五味后,他说:如今燕王礼贤下士,很受天下人敬重,我们应该去投奔于他,成就大丈夫的事业。

我说道:我不是不愿意去,我自幼练剑就是希望有朝一日能够报效国家,可是现在我有一事未完,所以……这时,我突然想起与伊人在角楼的约定,就推辞先离开了。

夕阳红得像血,白草上的露珠格外透明。突然,我在炮塔上发现一个人影。我就知道是她。

走到她身边,她的手拿着一根管子,正对着夕阳。

她微微动了动身子,张口道:我知道你要走了,好好保重,不光是为了你自己,也是为了我。

突然,她的眼神显得暗淡,她把彤管递给我,说:这个送给你,希望你能好好保留,永远不要忘了我,记着在邺城的角楼上,有个女子在等着你回来。

我面无表情的望着外面的野草,我不知道该怎么给太子丹回话,我清楚地知道田光为保举我而死,我也记得太子丹那真诚的一跪,可是我也忘不了我对伊人的承诺,我看着地上的积水,看着天边的夕阳,我忽而觉得邺城真的是个好凄凉的地方。

我慢慢的把那支彤管放在嘴边,吹奏着那一曲曲忧伤的音符,我听见自己的心好像如同那沾水的野草一样冰凉。

突然,一个人影闪过。他走到我跟前说:荆轲,不要等她。丹太子把她当作美人送到秦国去了。

我听到了彤管摔在地上的声音,我也感觉到眼泪洒在地上。

我知道丹想让我做这项史无前例的任务,别无选择。

是的,别无选择!出发那天,他们在易水送行。高晓松渐渐离开,打了朱,我唱了起来。

忽而,我想到了她,想到了我的伊人,以及自己未卜的前程,我不禁泪流满面,高唱到: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唱罢,我右手按着贴在胸前的彤管,头也不回的向秦国走去。

秦宫气势恢弘,宫中大臣们整齐地站着等待使者的到来。

到现在为止,我们已经只有五个人了,我以眼角的余光扫视着宫里所有的侍卫,秦王边上有许多手持锋利**的人。

有序地排列在一旁,壮观而庄严。

我在心里盘算着,杀人时一定得一刺必中,一刀致命,否则躺在大殿之中的那人就是我。

拜见过之后,我为秦王送上了江山社稷图,我的手有点微微抖动,头上开始冒汗。

这不是一个好剑客的表现,我对自己的行为有怀疑。

幸好秦王正在如我想象般贪婪地看我献上的图,将要翻完的时候,我想起了伊人,不知她现在在何处?秦王抬了一下头,目光直视着我,威严万分。

这是一个治理国家的人的正常表现。

我惊慌失措。

我似乎不能再刺杀他了。也许这才是真正的正义。

有人或许知道我来这的意图,叫士兵过来抓我。

我不知道我到底是跑还是怎么,但似乎不能跑,若是跑了,我就是对本国不义,但我也不能杀他,他以后一定能统一六国,只有统一才能让大家真正和平。

慌乱中我抓起匕首朝秦王刺去,只是准头稍微偏了点,他轻易地躲了过去,有一二十支方天大戢朝我刺来,我没法躲过。

只有束手就擒,几个随从当庭被砍头,鲜血溅到我脸上,温湿地让我心痛。

我想起了王子。如果王子此刻听到我的消息,他会失望的。

整个燕国都会失望的。

那些在城外十里长亭等候我的人也会失望的,无论成功失败,他们都愿意我回去,单凭我一柄剑,本可以抵住秦兵千万。

最后,当我看到秦王惊恐的表情时,我想起了彝族为我倒的那杯酒。我想再喝一杯。

然后有人会告诉丹亲王,告诉他此刻我有多平静,几乎成功了。

剑刺进我胸口的时候,我听到了自己的血肉喷涌而出的声音,秦王也在笑。

你是剑客荆柯。

他说了一句话。

我几乎成功了。 我突然笑了起来,累了。睡了。

荆轲刺秦王读书笔记 篇5

精选荆轲刺秦王读后有感 (一)

一开始觉得荆轲是鸡蛋碰石头,不自量力,甚至认为他是为了成就自己的形象而去刺秦王,不认为那是对燕国的回报,而是一个政治上的败笔,反而加速燕国的灭亡,这不是与当初的目的背道而驰吗?

但是偶尔看到了司马迁的《史记刺客列传》才发现,荆轲其实是个一侠肝义胆,不畏**的人,他虽不懂一个之力难为力挽狂澜的道理,也不懂秦帝国统一中国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但至少他不畏**,不怕牺牲,在国家多事之秋挺身而出,不避艰难,不畏**的气概还是值得称道的。

他为了太子的”恩”而挺身而出,舍生取义,这一点又有几个人能够做到,他明知去就一定是死,无论成败,死字当头,可他却义无返顾,走向了死亡的深渊,但也同时走上了精神世界的天堂,虽末成功却名垂千古,成为四大刺客之首。

如果有一天,我接受了别人的好意,我不知道我是否能为他挽救我的生命。也许现在人们对荆轲不太了解,但荆轲不在乎。他侠义勇敢,司马迁曾称赞过。

他是卫国人。为王储的船充当刺客,不是基于他对国家的热爱,而是基于他对仁慈的回报,即使前面是深渊。

最后,对于这篇文章,给我的不解太多,但给我的遗憾却更多,就如错过雨后彩虹的几分钟,但我可认骄傲的说道:”我,读懂了荆轲!读懂了这个传奇人物。”

参考荆轲刺秦王读后有感 (二)

近代杰出诗人臧克家曾写道:”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历朝历代都有许多的爱国志士,对于荆轲的评价,历来见仁见智。

北宋苏洵非议荆轲:”始速祸焉”;朱熹认为:”轲匹夫之勇,其事无足言”……但对荆轲给予肯定的人也很多,左思的《咏荆轲》称颂他:

”虽无壮士节,与世亦殊伦”;陶潜说他”其人虽已没,千载有余情”,评者大都认为,荆轲虽不懂以一人之力难以挽狂澜于既倒的道理,也不懂得秦统一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是他不畏**,不怕牺牲,不避艰险的精神和气概还是值得我们大家赞颂与学习的。

荆轲刺秦王读书笔记 篇6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题记

梦回战国,看着荆轲那孤寂而又萧瑟的身影,那飘荡着血腥味的风儿吹拂着他的衣衫,手中握着一柄小巧却滴着鲜血的匕首,“为什么?明知道去了便是只有死这么一条路,你为何还要如此坚持呢?这到底是为什么?”那虚幻的身影终究还是在我的眼前消逝,只留下了一句飘渺的话语:“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那充斥着悲凉的吟唱,一直在我的心头不肯消散。

荆轲或许早就已经视死如归了,他人的举荐无不使荆轲受到推崇,但是也正因为如此,他就肩负着燕国的灭亡还是重生,同样也决定了秦国的一统或者是破灭。但最后的刺杀失败,难道真的是偶然吗?不,当然不是,在冥冥之中已经决定了这一切。在逃回燕国后,太子丹的内心已被仇恨所笼罩,就只是因为在秦国当人质时待遇的不公,一心刺秦,他的行动就是如今所谓的“斩首行动”吧!但是在荆轲等自己的好友一同前往秦国的时候,太子丹的惶恐与急切从他的话语中流露出来。“日以尽矣,荆轲岂无意哉?丹请先遣秦武阳!”

再者,至秦国见秦王时,荆轲的沉着冷静,遇事谨慎在字里行间中表现的淋漓尽致,面对秦王那种威严的霸气并没有像秦武阳那个莽夫一样屈服,而是挺起胸膛直接面对,在这之余还替秦武阳进行辩解,看似随意的一句话,实则是靠了多大的勇气与内心的缜密斟酌才说出来的。反之,秦武阳的懦弱与胆怯心理也同样刻画出来了,也从反面衬托出了荆轲的性情。文章的最后一句话“秦王目眩良久”这表达了什么呢?恐怕会有很多抱以疑问,秦王为何会目眩呢?仅是这突如其来的刺杀吗?还是畏惧了荆轲哪种义无反顾的精神呢?我想应该是后者吧!秦王没有想到天下竟然还有这种人,也从正面反映了荆轲的无畏。话说荆轲的献图刺杀实在是妙绝,但事与愿违,“其人虽已没,千载有馀情。”

再次回到那个群雄并起的朝代——战国,秦国的统一仍旧在逐步的进行着,荆轲的死,难道真的是轻于鸿毛,就此辱没于时间的沙漏中吗?不,他的死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傲然,不屈的侠士形象,那布满了鲜血的土地将迎来一位战士的回归,荆轲在死之前也不忘太子丹对他的一片恩情,但是那亡国之痛却只能沉沦于茫茫人海当中,或许失败并不可怕吧!但是只有勇敢去面对,这才是难能可贵的。荆轲,他做到了,秦国即使再强大,他也敢闯一闯,敬意在心中油然升起!

停下了手中的笔,抬起头望向窗外,口中不禁念起了一首即兴的小诗,“荆轲之人,义气坦荡。刺秦之举,不可谓懦。轲之名,名垂千古,后世敬之。”

或许荆轲的那种情义将永存于世,让我们因此铭记。

荆轲刺秦王读书笔记 篇7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在悲凉的旋律中,我读完了《荆轲刺秦王》这篇千古绝唱,在读到荆轲告别太子丹,踏上刺秦的不归路时,我与许多读者一样,心中未免有些感伤。试想一下当时的画面,秦武阳的迷茫,衬托着荆轲的坚毅,殊不知其身后的芦花,一定在寒风钟轻扬,点到水面上,激起的涟漪,同悲鸣的泪滴,默默地送着荆轲远去、远去……

有人说,荆轲,是侠之大者,他慷慨赴死,只希完成太子丹和他自己的夙愿,哪怕是在最终刺杀失败,身负重伤时,他仍在挣扎,仍在抗争。荆轲的一生,也许为了这一刻,为了这一刻而点亮,但他失败了。许许多多的人唏嘘,唏嘘这一场惊心动魄的刺杀。或许,如果他出手再快一些,中国的历史就会因此而改变。无数的偶然交织与这一瞬间,无行之中,便汇成了历史的必然。

荆轲的悲剧,许多人都叹息,都同情。当我读完此文时,也深有同感,以至于很久之后,这种思绪都为消散。我想象:如果荆轲刺秦成功,又会怎么样呢?也许会引发天下再一次大乱,战争延续,民不聊生,战国的硝烟不知过了几世几代方能停息;也许,秦国的强大会盖过一时的动荡,平天下之不过是一个时间的问题。但这一切,都只能停留于想象,荆轲,终究是失败了。

结果呢?秦王嬴政保住了性命,并顺应了历史的潮流,一扫天下,结束了四百年的战乱,使中国再次统一。

这难道不是最好的结局么?

电影《英雄》中曾有过这样的台词:"一个人的痛苦,放到天下,不再是痛苦;两国间的仇恨,放到天下,就不再是仇恨。"电影中的秦王,面对血红的"剑"字悟出了剑法的三重境界:"第一层境界,手中有剑,心中有剑,即便是寸草,也是利器;第二层境界,手中无剑,心中有剑,手无寸铁,却依旧能以剑势杀人;第三重境界,手中无剑,心中亦无剑,便是不杀,便是和平!"是啊,回想到荆轲的刺杀,或许这能解决个人的仇恨,或许能拖缓秦国进军的步伐,但是,这势必破坏了统一的大趋势,带来新的动荡。

而这,到了近代得以印证:塞尔维亚青年普林西比出于个人民族主义,刺杀奥匈帝国的王位继承人,这一事件,便成了世界大战的导火线,造成了四年惨烈的战乱。所以说,个人的民族主义行为是不符合天下所趋,民心之所向的,只有顺应历史的发展,才能实现真正的和平!

是的,得道者,方可得天下,荆轲之勇气固然值得钦佩,但他的行为也证悟了天下兴亡之由所在。顺应历史,追求和平,这才是真正的侠者!

荆轲刺秦王读书笔记 篇8

我最近我读了《荆轲刺秦王》,这个故事首要叙述了荆轲刺秦王的整个进程,看完后让我很感动,荆轲刺秦王的场景仍然在我的脑海中不断重播,久久挥之不去。

纵观全文,我看到一个精心策划的战略布局与近乎完美的刺杀方案,可是到头来荆轲刺秦王以失利告终!是什么原因导致他功败垂成?

荆轲也算一个明白人,他知道秦舞阳并不是施行方案的恰当人选,由于太子丹的干涉,终究抛弃了荆轲自己的挑选——这便是荆轲最大的缺陷,光有勇,没有谋,没有绝好主意!由此看来,假如荆轲先期就采取了自己的观念,而且一直坚持自己正确的挑选,然后秦王必死无疑!可是,前史是不允许假定的,荆轲刺秦王失利的严酷实际告知咱们,荆轲刺秦王是建立在犯了严重错误前提下进行的。

可是,荆轲刺秦王尽管失利了,可是咱们不能全盘地否定他,咱们能够看到荆轲有着许多十分崇高的精力质量。首要,他是十分忠实,忠于国家,忠于自己的主子。其次,他侠肝义胆,尽管他的战略策略不深,可是他十分英勇。

“风萧萧兮易水寒,勇士一去兮不复还。”荆轲,是名副其实的勇士。

荆轲刺秦王读书笔记 篇9

看完《荆轲刺秦王》,我几次感慨于樊於期为报国仇家恨而义无反顾把刀剑刺向自己的咽喉;几次感慨“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的悲壮凄凉之歌;几次感慨荆轲断股后甩出匕首的最后一搏。樊於期的以命相报,太子丹的重托以及全燕国人民屏息凝神的翘首以盼,都在一瞬间灰飞烟灭。

只是刀尖到秦王的距离,毫厘之间,便毁灭了一代人的`命运。

清末变法志士谭嗣同在临死前曾留下这样的诗句;“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想必这也是你视死如归的铿锵壮语吧,荆轲。在太子面前决意请辞,易水送别而去时终己不顾,临死之前依然傲视怒骂秦王......其实你已经做到了:冒敌进入秦朝王宫,使群臣兵力慌张得尽失其度,面对死神巍然不惧。一位可敬的忠臣,一名勇猛的武士,绵延数千年的燕赵悲歌倾诉着这段悲壮感人的故事,徘徊在人民心中,永不散去。

我最近我读了《荆轲刺秦王》,这个故事主要讲述了荆轲刺秦王的整个过程,看完后让我很感动,荆轲刺秦王的场景仍然在我的脑海中不断重播,久久挥之不去。

纵观全文,我看到一个精心策划的战略布局与近乎完美的刺杀计划,可是到头来荆轲刺秦王以失败告终!是什么原因导致他功亏一篑?

荆轲也算一个明白人,他知道秦舞阳并不是实施计划的适当人选,因为太子丹的干预,最终放弃了荆轲自己的选择——这就是荆轲最大的缺点,光有勇,没有谋,没有绝好主见!由此看来,如果荆轲先期就采取了自己的观点,并且始终坚持自己正确的选择,然后秦王必死无疑!然而,历史是不允许假设的,荆轲刺秦王失败的残酷现实告诉我们,荆轲刺秦王是建立在犯了严重错误前提下进行的。

可是,荆轲刺秦王虽然失败了,可是我们不能全盘地否定他,我们可以看到荆轲有着很多非常崇高的精神品质。首先,他是非常忠诚,忠于国家,忠于自己的主子。其次,他侠肝义胆,虽然他的战略谋略不深,但是他非常勇敢。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荆轲,是当之无愧的勇士。

荆轲刺秦王读书笔记 篇10

《荆轲刺秦王》是高一年级的第二篇文言文,这篇文章并不是写荆轲刺秦王的场面,而是写荆轲为刺秦王而准备,情节曲折,令人回味。

一开始觉得荆轲是鸡蛋碰石头,不自量力,甚至认为他是为了成就自我的形象而去刺秦王,不认为那是对燕国的回报,而是一个政治上的败笔,反而加速燕国的灭亡,这不是与当初的目的背道而驰吗?

可是偶尔看到了司马迁的《史记刺客列传》才发现,荆轲其实是个一侠肝义胆,不畏强暴的人,他虽不懂一个之力难为力挽狂澜的道理,也不懂秦帝国统一中国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但至少他不畏强暴,不怕牺牲,在国家多事之秋挺身而出,不避艰难,不畏强暴的气概还是值得称道的。

他为了太子的“恩”而挺身而出,舍生取义,这一点又有几个人能够做到,他明知去就必须是死,无论成败,死字当头,可他却义无返顾,走向了死亡的深渊,但也同时走上了精神世界的天堂,虽末成功却名垂千古,成为四大刺客之首。

如果有一天,我理解了他人的恩情,不知是否能为他豁出性命,也许此刻人对荆轲有太多的不解,可是荆轲却毫不在乎,他侠肝义胆,司马迁曾赞道。

他是卫国人,替太子舟充当刺客并不是基于对国的爱,而是对恩的回报,勇往直前,即使前面是深渊。

最终,对于这篇文章,给我的不解太多,但给我的遗憾却更多,就如错过雨后彩虹的几分钟,但我可认骄傲的说道:“我,读懂了荆轲!读懂了这个传奇人物。”

荆轲刺秦王读书笔记 篇11

最近我读了《荆轲刺秦王》,它主要讲述的是荆轲刺杀秦王的因由及全过程始末,读完之后我深有感触,荆轲刺杀秦王的情景至今还在我的脑海里回放,挥之不去。

公元前227年荆轲抵达秦国国都咸阳,并通过秦王的宠臣蒙嘉的引见,以谦卑的言辞求见秦王,秦王大喜,特地穿上君臣朝会时穿的礼服迎见荆轲,荆轲手捧地图敬献给秦王,在地图完全打开,图穷匕现之际,荆轲趁势抓住秦王的袍袖并举起匕首刺向他的胸膛。但是还未等到荆轲近身,秦王已经惊恐的挣断了袍袖,荆轲随即追逐秦王,两个人绕着柱子奔跑,结果后来秦王拔剑砍下了荆轲的左腿,荆轲无法再追下去,便将手中的匕首掷向秦王,结果却击中了铜柱。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

荆轲失败了,功亏一篑,可悲,可叹啊!

功亏一篑终究意味着失败,荆轲和燕国都为这次失败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身死国灭!纵观全文,我看到的是一份精心策划近乎完美的谋略与荆轲他志向意图明朗的侠义之举啊!

究竟导致他功亏一篑的原因是什么呢?荆轲本有识人之明,认为秦武阳不是实施计划的适当人选,而因为太子丹的干预,最终放弃了自己正确的选择——这也便是荆轲的谋略上的缺点!由此看来,荆轲如果采取正确的决断,坚持正确的选择,那么秦王会必死无疑了吧!

然而,历史不允许我做出假设。真实的历史表明,荆轲仍然犯下了严重的错误。

但我们不能因此就否认荆轲。在他身上,我们仍然可以看到许多非常高尚的精神。首先,他非常忠诚,忠于国家,忠于他的主人丹王子。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每个人都只有一次,但是他却能在一个国家陷入危难之际,以壮士的身份挺身而出,丝毫不为自己的性命着想,为了国家他可谓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而太子丹对他稍微失去了点耐心他就十分过意不去,甚至改变了他等朋友的计划。

这在客观上也减少了他成功的可能性。荆轲如此忠诚,也完全称得上是士为知己者死了吧。

第二便是他的侠肝义胆,他虽然谋略不行,但是十分有胆识:荆轲明明早在易水河畔慷慨悲歌时就早已知道自己的下场,他心知去不归,徒有世后名可是他依然义无反顾,为了自己的国家慷慨赴死,这样的侠肝义胆难道不是可歌可泣的吗?壮士荆轲有一种像革命先烈一样的要为革命抛头颅,洒热血的精神,虽然他的做法并不可取,不值得我们学习。

但他的精神应该受到我们的赞扬!我们应该做一个爱国者,像荆轲一样为国家做一切!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这首易水银行的悲歌从此传唱。荆轲作为一名勇士,受到了世人的赞誉。荆轲刺秦未遂的历史事件,千百年来都为文人们深感遗憾,无数的诗词文赋,都是以暴君来形容秦王,而肯定荆轲的英雄行为和侠义精神。

然而,当我们从战国历史上政治成败的角度来看待这一历史事件时,我们可以发现更多值得思考的东西。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前人误入失败的陷阱,可作为我们今天行事的前车之鉴;而前人获得的成功经验,可作为我们继续前进的路标。

荆轲刺秦王读书笔记 篇12

《中华上下五千年荆轲刺秦王读后感》


中华上下五千年,流传着许多英雄豪杰的故事,其中荆轲刺秦王的故事可谓是千古传世。这个故事讲述了一个勇敢的士兵,义无反顾地前往刺杀暴君的故事。通过阅读这个故事,我深深体会到了勇气、忠诚和牺牲的伟大意义。


故事的背景是在秦朝,当时秦王政治腐败,残暴无道,百姓疲苦不堪。而荆轲是一个来自燕国的勇士,他痛恨秦王的暴行,决心刺杀他,为百姓复仇。荆轲利用巧妙的计谋,混入秦王的宫殿,最终在关键时刻向秦王投掷出隐藏在书里的利刃,刺中了秦王的心脏。虽然荆轲最终被捕处死,但他的英雄事迹却流传千古,成为后人学习的楷模。


读完这个故事,我对荆轲这位英雄深感钦佩。他不畏强权,义无反顾地冲向危险,为了民族的利益和正义的事业,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他坚定的信念和勇气,让我感受到了人性中最纯粹的高尚品质,这种品质是我们今天所需要的。


荆轲的故事也让我思考了权力与正义的关系。秦王虽然是当时的统治者,但却是一个残暴的暴君,对百姓残害不已。荆轲代表了正义和良知,他挑战了权威,为了正义义无反顾地行动。这让我想到,正义和良知是我们每个人内心深处的宝贵财富,当我们看到不公正的事情发生时,我们应该像荆轲一样,挺身而出,为正义而奋斗。


荆轲的故事给了我很多启示和思考。在今天这个复杂多变的社会,我们需要更多的英雄精神,勇敢直面挑战,勇于担当责任。同时,我们也要像荆轲一样,保持正义和良知,不忘初心,坚守人类的价值观。这样才能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稳定,让我们的国家更加富强繁荣。


通过阅读《中华上下五千年荆轲刺秦王》,我深深感受到了英雄气概和正义勇气的伟大。荆轲是我们民族的骄傲,他为正义事业不惜牺牲自己,用生命书写了壮烈的篇章。这个故事让我深受鼓舞和感动,也让我更加坚定了自己对于正义和良知的信念。愿我们每个人都能像荆轲一样,成为社会正义的守护者,成为中华民族的脊梁。

荆轲刺秦王读书笔记 篇13

最近看了《荆轲刺秦王》。主要讲述荆轲刺杀秦王的原因和整个过程。读后感触颇深。荆轲刺杀秦王的那一幕还在脑海里回放。 ,挥之不去。

公元前227年,荆轲抵达秦国都城咸阳,经国王宠臣孟嘉的介绍,谦虚地向秦王请教。荆轲,荆轲手里拿着地图,递给了秦王。等地图全开,匕首出现,荆轲趁势抓住秦王的衣袖,扬起匕首刺向了秦王的胸膛。不等荆轲靠近,秦王惊恐的扯断了自己的衣袖,荆轲追了上去。他将手中的匕首扔向秦王,却是击中了铜柱。 “可惜剑法稀??少,非凡功绩失败。”荆轲失败,功亏一篑。很遗憾,很遗憾!

成功中的失败终究意味着失败。荆轲和严国都为这次失败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死亡,灭国!纵观全文,我看到的是一个精心策划、近乎完美的策略,以及荆轲意图明确的侠义行径!是什么让他未能成功?荆轲原本认识人,认为秦舞阳不是实施计划的合适人选,但因为太子丹的介入,深感无奈,荆轲最终放弃了正确的选择——这也是荆轲的策略在实施过程中暴露的缺点!从这个角度来看,如果荆轲做出正确的决定,坚持正确的选择,那么秦王必死无疑!然而,历史不允许我做出假设,真实的历史残酷地表明,荆轲还是犯了严重的错误。

但我们不能因此而否定荆轲。我们仍然可以在他身上看到许多非常高尚的精神。

首先,他非常忠诚,忠于国家,忠于自己的主人丹太子。一个人最宝贵的就是生命,生命对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但在国家危难之际,他可以像强者一样挺身而出,根本不考虑自己的生命。山里有虎,往往在山里游历。”而太子丹对他失去了一点耐心,他很抱歉,甚至改变了对朋友的计划,这也客观上降低了他成功的机会。荆轲的“忠心至死”,也可称为“书生为知己而死”。

其次是他的侠义、正义和勇气。虽然策略失误,但他很勇敢:荆轲在沂水河畔大方地歌唱,很早就知道了自己的命运。 ,只为天下有名。”但他依然没有回头,为国慷慨赴死。这不是侠义豪爽吗?

强者荆轲有一种精神像革命烈士一样为革命献出头颅和鲜血,他的牺牲告诉我们,忠于祖国,不怕牺牲,是英雄的本色。虽然他的做法不可取,但他的精神值得我们称赞!我们应该像荆轲一样,做一个能为祖国付出一切的爱国者!

“风萧萧水寒,强者不复返。”易烊千玺的这首悲壮而庄严的歌水传至今,荆轲被世人誉为武士,荆轲刺秦未遂的历史事件,千百年来文人深感遗憾,无数诗词散文描写秦王。作为一个暴君,肯定荆轲的英勇行为和侠义精神。当我们从战国历史上政治成败的角度审视这一历史事件时,会发现更多值得思考的事情。 “人事新陈代谢,交流古今”。前人的失败陷阱,可以作为我们今天行动的教训;前人取得的成功经验可以作为我们前进的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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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读书笔记(推荐9篇)


看书不能信仰而无思考,要大胆地提出自己的见解,作品是作者写的,文笔精妙,引人深思。 读后感是我们对书籍的思考和总结,相信有不少人为写读后感发过难吧?根据您的要求趣祝福的编辑准备了这份实用的“三国演义读书笔记”,请仔细阅读本文!

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篇1

这几天,我读了《三国演义》,它是我国古代历史上一部重要的文学名著。《三国演义》这 本书由罗贯中以陈寿的《三国志》,范晔的《后汉书》及元代的《三国志》为依据,经过熔裁在元末明初创作的。它描述了近尔虞我诈、互相勾结而又相互争夺的关系,向读者展现了一副精彩壮阔的历史画卷。

其中有庸主献帝刘禅,气量狭隘的周瑜,忠厚的鲁肃,勇猛的张飞,重义的关羽,纳贤的刘备等等,无不个极其态。这些人物给了我很深的教育。虽有这些人物,但最令我有所感受的是这本书当中所描述的几个英雄人物。

先说关羽。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但一得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不但仍算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三国演义》表现关羽的方法也极简单:“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后来加上“赤兔马”,刮骨疗毒不怕疼,斩颜良,诛文丑,几乎变得天下无敌。

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篇2

《三国演义》是罗贯中的作品,写了三个国家的兴衰史。从桃园结义到三国归晋共有五大时期: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割据(官渡之战、赤壁之战)、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

在《三国演义》众多的人物中,我最喜欢的就是诸葛亮了。《隆中对》让我胸有百万雄兵;舌战群雄让我目瞪口呆;草船借箭让我赞叹不己;七擒孟获让我心服口服;火烧新野火烧博望火烧赤壁三把火烧的曹操心惊肉跳……这些足以证明,诸葛亮是智慧的化身、是战略的天使!虽然他被写成毫无战力的人,但是他的`智慧冠绝群雄,是中国文人智慧的化身而近乎妖。在几十年的东征西战中,为蜀国占领了以四川为主的大片土地,连整个蜀国都信任他,他是三国中最有智慧的,所以他是一位真真正正的战略家。(这一段的排比句用得好——具体地描写了诸葛亮是智慧的化身、是战略的天使)

拿诸葛亮智收姜维来说吧,诸葛亮一路所向披靡,派人假冒夏侯楙的部下攻天水,姜维提醒马遵,把诸葛亮的诡计识破了,诸葛亮用妙计收了人才姜维,姜维帮诸葛亮取天水、上邽和三个城池。可见诸葛亮的智慧为蜀国帮助是有多大————不仅仅维护了蜀国的利益,还为蜀国的将来培养了又一个能文能武的接班人。(具体事例写诸葛亮的智慧)

智慧的化身诸葛亮了,早已成为中国历史中“妖”的代表人物。我喜欢这样的“妖”!我崇拜这样的“妖”!我也想做这样的“妖”!

《三国演义》读书笔记《三国演义》描写的是东汉末年至西晋统一这一段历史时期的故事和人物。作者通过波澜壮阔的历史背景、错综复杂的政治和军事斗争、叱咤风云的英雄人物,演绎了这一时期各种社会矛盾的渗透与转化。

忠义与奸佞的冲突、豪杰与奸雄的较量、谋略与武力的斗争……一场场刀光剑影的生死悲欢,一幅幅风云变幻的历史画卷,留下了多少品味不尽的美谈佳话!“桃园结义”、“三顾茅庐”、“草船借箭”、“借东风”、“空城计”等故事,数百年来深受广大人民的喜爱。

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篇3

《三国演义》读书笔记500字(一)

关羽的优点有许多,值得我们去学习。勇猛、勇敢、有勇有谋、大胆、、重义气、十分忠诚等;但也有一些缺点,骄傲、固执等。

今天,我读了《三国演义》中的关羽大意失荆州故事,讲的是陆逊给吕蒙出了一个计谋,自告奋勇用谦卑的口气给关羽写一封信,恭维一番,关羽因为连打胜仗更加傲慢, 瞧不起东吴的将士,以为他们都是窝囊废,威胁不了他,便把荆州的兵撤走。结果,关羽果然被陆逊信中的恭维之词搅得更加傲慢,最后稍不留神,着了陆逊的道儿,丢失了军事重镇荆州。勤部败走麦城,最后还失手被擒。白白牺牲了性命。

读了这篇故事,我感受最深的是对:胜而不骄,败而不馁,虚心使人胜利,骄傲使人失败,这名话,有了很好的理解。我在反思。其实,有时候,自己的行为也像故事中的关羽一样,十分的骄傲,有时被老师和妈妈表扬一下,便瞧不起同学们和弟弟,这就是骄傲呀!关羽因为连打胜仗,助长了骄傲的心理,加上听了一番好言好语,结果骄傲的失去了警惕性,上了陆逊的当。所以,这个故事就给我们一个教训,要胜而不骄,不要被胜利或喜悦、表扬冲昏了头脑!俗话说的好,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虚心使人胜利,骄傲使人失败。

《三国演义》读书笔记500字(二)

"话说天下大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最近,我读了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我感受良深。

《三国演义》是由罗贯中根据魏晋时代的史书与宋代的三分、元代的三国戏和罗贯中自己的思想合并在一起的小说。

《三国演义》主要记叙了三国时代的群雄争霸的故事。在这个群雄争霸的`时代有许多英雄豪杰。例如:德才兼备的刘备,神机妙算的诸葛亮,有勇有谋的关羽,直爽豪迈的张飞,老当益壮的黄忠,老奸巨猾的曹操等。

对于《三国演义》我还有别的看法。在《三国演义》中罗贯中把刘备写得十分仁义,还携民渡江,依我看,就是他携民渡江是真的,他也不一定是仁义君子,只是为了取得民心,这样他就好不到哪里去。而且,刘备太喜欢哭了,简直是"哭神".在《三国演义》中他不知哭了多少回,一遇到丧气事就哭,这样他也好不到那里去。最重要的是,刘备太依靠诸葛亮了,什么事情都交给诸葛亮。人们说刘备"三顾茅庐"是重视人才,依我看,他就是想找个依靠,找个有才能的人帮自己管理而已。

《三国演义》说曹操是奸雄,可我认为他才应该是大英雄。他很重视人才,许攸来投靠他,他连鞋子都没穿就去接待他。刘备只是依靠人才,而曹操是听取人才的意见,结合自己的才智来管理军队,他才是真正的大英雄。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

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篇4

中国人在评论曹操、刘备以及另外一位君主孙权的时候,总喜欢使用天时地利人和(RightTiming,RightPlace,Rightpeople)来形容各自的风格。曹操得天时,孙权得地利,刘备则被公认是笼络人心的高手。他的团队几乎荟萃了同时代的精英人物,除去诸葛亮,还短时间拥有智商与诸葛亮不相上下的徐庶、庞统,这几位都是军队参谋长人选。

除此之外,刘备还拥有非常擅长决斗的五位骑士,号称“五虎上将”(FiveTiger—likeGenerals),其中前两个骑士关羽、张飞一开始就和刘备创建兄弟会,另一个叫赵云也加入了刘备的兄弟会。兄弟会是中国古老的一项传统,任意数量的人可以通过“结拜”的仪式加入,并宣誓对其他成员保持永恒的忠诚。尽管在法律上这种关系并不被承认,但却可以得到绝大多数民众的认同。

“五虎上将”的前四名成员毫无争议,除了关张赵,马超也是一名擅长决斗的骑士,还差一点杀了曹操。但一些朋友却坚持认为第五名成员是魏延而非黄忠,他们宣称黄忠的年纪太老了,也许能够胜任一位决斗导师,可能他还非常擅长弓箭一类暗器,但绝不适合成为五虎将的成员。反复查考资料,并分别咨询了几名互无关联的华裔人士,他们一致认为黄忠才是第五名成员,魏延不过是一名怀有野心的战争狂罢了。

刘备并不像有些人说的那样是一个同性恋者,这是一个广泛的误解,但他对男性的关怀确实胜过对女性。刘备和曹操的表现完全不同:在曹操对女人——尤其是其他人的妻子——表现出异乎寻常的兴趣时,刘备却极少去关心自己的妻子。

他有三名妻子,其中一名还是吴国皇帝孙权的妹妹。但刘备的每一次战败溃逃,都将自己的妻子抛下自己先战略撤退,直到富有骑士精神的敌人把她们交还给刘备。

当他的第三名妻子——也就是孙权的妹妹孙尚香——企图逃回吴国的时候,他只是简单地要求将自己的儿子留下,放任自己的妻子私奔;甚至在有些时候,他的儿子也显得不那么重要。在长坂坡的`大撤退中,赵云将他的儿子刘禅救回到大本营,刘备却把无辜的婴儿摔在地上,说这不值得用我骑士的性命去交换。

与刘备对妻子儿子漠不关心的态度相对照,他对兄弟却十分关心,当他的兄弟关羽被背叛联盟的吴国杀死后,他的反应是狂暴的,“潜伏的恐龙”(诸葛亮)也无法说服他。他不惜动员蜀国的全部兵力去惩罚吴国,这一灾难性的决策导致蜀国的精锐部队全军覆没。顺带一提的是,五虎上将中有三个人死在了这一事件中。

这位君主在临死前变成了一位哲学家,说了许多富有哲学性的话,却对自己的失败只字未提。“潜伏的恐龙”诸葛亮担任摄政大臣,并把这一个多灾多难的国家维持到了四十年后。

关于这名与曹操、刘备齐名的君主,值得一提的话题并不多。当曹操和刘备在为各自目标奋斗不已的时候,孙权却似乎在混日子——吴国实际上是他的父亲与哥哥的产业,他只是顺理成章地继承下来罢了。

需要重视的是他的“青训营”,不仅不似皇马、曼联那么低效,还几乎达到巴萨的高度,出产了像吕蒙、陆逊、陆抗这样的年轻优秀人才。值得一提的是潘璋、马忠,这是孙权“青训营”培养的可以逮住关羽的新一代骑士。

根据历史记录,孙权的相貌和他的家族完全不同,绿色眼珠、紫色胡须,这样的生理特征很容易让人怀疑他血统的纯粹性。考虑到那时候中国与中亚地区已经具有广泛的接触,我们不能排除孙坚的一名宠妃来自波斯帝国的可能性。

毫无疑问在中国,异国血统并非一件不能被皇室接受的事,所以孙权的登基没有受到任何种族主义者的干扰。更何况中国人很喜欢生个儿子长成混血儿的模样,是否长得像父亲不重要,他们喜欢儿子长得另类一些。

中国人非常喜欢孙权,中国宋代一个诗人,同时也是填写歌词的能手,写过一段歌词说:“我们生个儿子一定要像孙仲谋”(辛弃疾“生子当如孙仲谋”)。仲谋就是孙权,中国人如果不喜欢父亲改的名字,到十八岁就可以自己改一个名字。孙权自己改的名字就是“仲谋”,这其实是一个人,就是吴国皇帝孙权。

孙权是三国时期统治时间最长的君主,他除了在早期遭受过曹操和刘备的两次威胁之外,其他时间都一帆风顺。孙权运气极好,可能也是中国人喜欢他的原因。

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篇5

《三国演义》是我国第一部长篇章回体历史演义小说,主要内容写的是东汉末年,天下大乱,魏、蜀、吴三国之间相互纷争、逐鹿中原的故事。书里我非常喜欢的英雄人物有许多,比如诸葛亮、关羽、周瑜、孙权等等,但我更喜欢里面许多精彩绝伦的妙计故事,比如火烧赤壁、华容道、草船借箭、空城计、单刀赴会、七擒孟获……其中我最喜欢的一个计策就得数诸葛亮的“空城计”了。

这个故事主要是说蜀国把南方安定之后,诸葛亮终于可以开始伐魏大业了。吃了几场败战下来,曹操生气极了,便派出司马懿为平西都督,一举便攻下了要塞街亭,接着大军又直逼西城。当时,诸葛亮不巧已将一半兵马调遣在外去抢运粮草了,整个城里只剩下了2500名士兵,而司马懿却拥有15万兵力,所有人都吓得脸色惨白,诸葛亮却不慌不忙,亲自登上了城门远眺,一条妙计便在他脑海里浮现而出了。他依据司马懿生性多疑的心理,下令:

1、收起所有军旗。

2、所有士兵回到营里,不许出声。

3、四面城门全部打开,每个城门前只留20个军士扮成百姓模样,清扫大街。一切都安排好后,他便走上城楼,神情自若地弹琴、品茶起来。当司马懿率领军队来到城下时,大吃一惊,觉得里面肯定有重兵埋伏,便不战而退了。就这样,诸葛亮用妙计以少胜多,用2500名的兵马战胜了司马懿的15万大军。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遇到危险和困难时不要一味的害怕和紧张,要静下心来,鼓足勇气,认真思考,仔细分析,抓住事物的弱点,以奇制胜。

有时候看着看着,还会脑洞大开,诸葛亮的草船借箭的故事不用我复述想必大家也都非常熟悉吧。假如当时曹操射的是带火的箭呢?哈哈,这应该是他在危急时刻想出来的应急之策吧,弄不好又变成一个火烧赤壁的故事了……

看完这本书后,让我受益匪浅。我对三国那段历史有了比较充分的了解,还知道了不少历史人物和历史故事,并从中学会了要分析思考问题,有多角度不同思维方法去解决问题。

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篇6

徜徉在书海中,一眼就能看到《三国》。梦里的回忆,剁不断强烈的三国情怀。

——铭文

话说世界大势,分久了就分久了。捧着沉甸甸的《三国》,品味着他的芬芳,体味着他的文化,鼓励着我的成长。世态炎凉的化身,真情流露,变成了你,不可磨灭的你的三国。

三国中,有多少名人和智者锋芒毕露?

一个人骑着枪,你出去七次,参军七次,而阿逗安田正躺在他的怀里,挥舞着一把长枪。如果你不进入任何人的土地,你将亲手砍下夏侯恩并夺取青龙刀。我只佩服子龙的勇敢。羽扇配黑丝绶带围巾,身披白鹤,情似神仙,空城计,草船借箭,木牛流马,七擒七纵孟获,你知三分定天下才出茅庐,我佩服卧龙的智慧。独眼沧浪,袁让箭画眼;公瑾江东周郎烧赤壁.

然而三国群星闪耀,我只爱《额来》典韦!《三国》年,典韦第十次出现,第十六次退出。在短短的七次中,我被他深深震撼了!

典韦是三国少有的猛将,使他成为力量无穷的双戟。他曾经举着定风折齿的旗子。救了曹操三次。

然而三国群星闪耀,我只爱《额来》典韦!《三国》年,典韦第十次出现,第十六次退出。在短短的七次中,我被他深深震撼了!

曹操曾与吕布交战,但曹操处境危险。典韦见他,身披玄甲,持双戟,纵马荡来,无人阻拦,令主公回营。

谁知天妒英才,一代虎将,古“鄂赖”,化身游戏的忠义!

当时,曹操制伏了张绣,但他养成了好色的老习惯。他喝醉时猥亵了张绣的嫂子。张绣勃然大怒,半夜率领部队造反。慌乱中典韦闻到帐外有刀枪之声,急忙起身,却找不到铠甲双戟。危机之下,典韦光着膀子,一把腰刀大叫:“快去,师父,典韦会保护你的!”在村口停下。张秀军的枪如芦苇,箭如骤雨,但典韦没有退缩。中枪,破了又打,中枪,拔了又打!原来箭多了就不疼了。刀切久了就不疼了。典韦扔掉钝刀,抓起两具尸体,冲向敌人的死亡。带走十几条人命后,典韦再次中枪,力竭而亡。临死前,他瞪眼咆哮。他不甘心!典韦死了半响,却没人敢过寨门,好勇敢!“古鄂来”,典韦当之无愧!

曹操听说典韦死了,放声大哭,说:“我失去了大儿子,也爱过侄儿,但是没有深切的痛苦。我一个人哭了典韦!”典韦至死效忠曹操,不为理想退缩,哪怕面前有枪有箭,哪怕面前没有生命!我们不应该也这样吗?学习的道路总是坎坷不平,或者我们考试不及格,或者我们努力失败。所以,像典韦一样,我们需要“勇敢”,不退缩,为了目标和理想而前进,失败,不畏惧,从头再来,成功,不骄不躁,继续努力。有一天,我们可以踏上理想的宫殿,大喊:“我从不退缩!”

这种情况下,我会坚持下去,不达目的绝不罢休!这就是我,我在三国长大!

看看三国,多少战斗热血沸腾,多少三国梦,多少英雄血铮铮,多少回忆三国,多少结局让人唏嘘。从三国,我们成长,我们强大,我们无所畏惧!三国早已是我心中不可磨灭的风景。

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篇7

读完厚厚的一本三国演义,不禁感叹历史的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三国演义真的为读者生动活现地演义了一个历史故事,也让我从中学到了一些为人处世之道。

先来说说曹操这个人物带给我的启示。曹操一生都属于十分大胆型的人物,也是十分奸诈的。他误杀了吕伯奢一家人,最后明知错了,还要继续杀了吕伯奢,其无情无义至此,陈宫便离他而去,曹操后来说的那句话耐人寻味: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但反过来想想,如果当时他不赶尽杀绝的话,吕伯奢若真带了些人过来追杀他,可能曹操会就此退出历史舞台了。但是奸诈带来的只会是一时的小利,一直是奸诈的话,自然会遭到报应。后来董承一伙人便刺杀曹操,可惜事败了。后来陆续都有一些人刺杀曹操,但都因一些意外而失败了,否则这位曹阿瞒也不会叱咤风云了。曹操给我的启示就是,做人不能太狡诈。与曹操截然相反的一个人物就是刘备了,他以仁义当先,他热爱百姓。刘备一生的行为都与曹操相反,曹操奸诈,刘备仁义。刘备在落难时,还带着百姓逃命,他管理一个新野,或是徐州,都是布施仁政,得到百姓的爱戴。

但不论是曹操还是刘备,他们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非常注重人才,曹操失了一个吕韦,祭奠时他不哭自己曹家的人,独哭吕韦。他的谋臣郭嘉死后,他也十分痛心。刘备则更重视人才了,起初赵云并不是刘家的将军,但他十分器重赵云,几次留他,后来终于归到了刘门下,才使得那个扶不起的阿斗两次脱险。徐庶被曹操拐骗到那边,在送别时,刘备哭着送别,还要砍掉挡在前面的竹林,后来徐庶才又回来推荐了诸葛亮。刘备三顾茅庐更是成为聘用人才的典范。

所以说,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需要招兵买马,寻找志同道合的人,一同创建事业,这才是成功之道。与之相反的例子便是袁绍了,照说袁绍与曹操一战的时候,拥有明显的军事优势,但袁绍为人不重视人才,有许多忠臣在身边也不知道。他如果听忠臣的话,那曹操怎么可能胜得了他呢?而他却听信一些小人的话,致使败给了兵力较少的曹操。

三国演义还让我学到:要善于听取好的意见,忠言逆耳。曹操赤壁之战为什么会败?我觉得还是因为没有听信好的意见,面对新来的庞统这个外人,他却毫不犹豫地相信了他的连环计,而面对另一个臣子对他的忠言,那位臣子大致说的是:若敌人用火攻,如之耐何?曹操答的大致意思是:现在这个季节,不会刮东南风,如果用火攻,那便是烧他们自己的营了。这也怪不了曹操,他又不像孔明这个气象专家能知风雨。但既然有人提了建议,曹操也应该有所警觉呀,不然也不会败了。另外一次就是刘备在一片靠近水的树林中安七百里连营,早有臣子向他提出建议,说敌人如果用火攻怎么办?但他没有接受,致使后来真的被陆逊七百里火烧连营。所以,能否正确听取他人的意见,往往决定着事情的最终成败。

三国演义是一部既极富有传奇色彩的历史演义小说。当我初次翻阅这本书时,里面曲折的情节,血性的人物,丰富的内容,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这动乱的时代,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个性与特点。如果说红楼梦是柔情似水,那么三国必是刚柔并济的。

两耳垂肩,不仅说明刘备的外貌与众不同,更是暗示他日后必有所作为。我想两耳垂肩之人也是个有福之人,说明刘备不会这么轻易地被人害死。当我读到他被蔡瑁追杀到檀溪边时,也不禁为他捏了一把汗,谁知戏剧性的一面出现了,的卢马居然纵身一跃,神奇般地不仅保护了刘备,更是让刘备遇到了贵人。这是天意啊。正如司马懿父子眼看就要被大火烧死,老天偏偏下了一场大雨,让他乘机逃脱掉了。可见他命不该绝。此时暗示着蜀汉终将逃不了灭亡的命运。而此时的曹睿对于司马徽来说,杀了他等于捏死一只蚂蚁。所以后来曹睿听了谗言,对司马徽采取的一系列措施,更促使了司马徽篡夺他的皇位。一开始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后来的曹丕逼献帝退位,也给他做了榜样。每一个有雄心的人,都想日后能有所作为,恨不得全天下的人都匍匐在他的脚下。每一个有才能的人,都希望得到君主的重用。就连庞统这样一个具有经天纬地之才的人也如此。如果他不是这样急切,有怎会疏忽敌人的埋伏,我想作为一个有军事才能的人来说,他不可能不知道地处险境最易受到袭击。正如诸葛亮所说,不了解天文地理的是庸才。而他绝不是个庸才,他只是一心想向别人证明自己。如果他还活着,蜀汉的结局恐怕要改写了。

每个人的经历都是这么的传奇,三国中最具有神奇色彩的要属诸葛亮了。飘飘然有神仙之貌的他第一次用兵就令关羽等人十分佩服,这也暗示诸葛亮最擅长用火攻。火烧博望坡,火烧新野,火烧赤壁,火烧藤甲兵等。他能在自己进中原之前布好八阵图,日后困住陆逊。要不是黄彦昌指点陆逊,恐怕他到死都在琢磨怎么出去呢。一个八阵图相当于十万精兵,诸葛亮估计是神仙转世了,可是天妒英才啊。依我看庞统没有他那么旷然,司马懿没有他那么用兵如神,周瑜就更别说了。每一个想急于成功的人,往往更会有破绽。诸葛亮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又怎么测不出蜀汉的结局呢?他一死,蜀汉必将灭亡,那刘禅就是一个摆设,成天就知吃喝玩乐,被黄皓哄得团团转,真是烂泥扶不上墙,也难怪刘备最后会叫诸葛亮取代他了。而诸葛亮担心老是这么拖下去,不能完成国家大业。他呕心沥血,以至于积劳成疾。又因急于统一蜀汉,也促使他病逝。诸葛亮如果真篡夺了皇位,那他先前的功绩估计全部被抹得一干二净了,因为人言是可怕的,足以毁了人的一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用来形容他再也不为过了。

三国里面最吸引我的地方是关于用兵的描写,里面的出其不意,掌握敌人的一动一态,兵法的虚虚实实,再随着谜团逐渐被揭开,我就像身临其境般,享受着里面的乐趣。那些计策又是如此的巧妙,使敌人不攻自破。这更是一场心理的较量,诸葛亮的空城计着实让我佩服,临危不乱,从容不迫,这是我们现代人处事时应当学习的地方。

《三国演义》写了三个国家的兴衰史,从桃园三结义至三国归晋共经历了五大时期,便是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割据(官渡之战,赤壁之战),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黄巾之乱是从桃园三结义开始,讲了黄巾起义之后,东汉F的反击,出现了刘备,曹操等英雄,而东汉政权也快灭亡了。董卓之乱是讲董卓入京前后的故事,从何进与十常侍对战到少帝逃出京城,结果被董卓救驾董卓入京后收买了猛将吕布,又废少帝,立献帝,大权独揽,实施暴政,逼得群雄联军伐董卓,虽然后来联军失败了,但是董卓最后也被吕布所杀。群雄割据是讲董卓死后,中原诸侯群龙无首,为了扩大自己的地盘互相厮杀,最主要分为三个战区,即北方的袁绍与公孙瓒,江东地区孙策的崛起,中原地区曹操,刘备,吕布,袁术之间的战争。再后来的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我就不一一细说了,最主要的我想谈谈自己对三国演义的一些认识和看法在《三国演义》中,我最欣赏的就是曹操了,虽然为了突出刘备的仁义,他被写成奸诈之人,但是他的军事才能仍然没有抹杀他在几年的东征西战中,占领了长江以北的大片土地,连少数民族都臣服于他,他是三位郡主中最有才干的。

魏也是三国中最强盛的,他奠定了魏国的基础,后来晋国才能统一天下,所以他是一位真真正正的英雄对于人才的求贤若渴,也是曹操值得欣赏的地方,曹操为了选拔更多的人才,打破了依据封建德行和门弟高低任用官吏的标准,提出了"唯才是举"的用人方针,于公元2年春天下了一道《求贤令》曹操在令中一开始就总结历史经验,认为自古以来的开国皇帝和中兴之君,没有一个不是得到贤才和他共同来治理好天下的,而所得的贤才,又往往不出里巷,这绝不是机遇,而是当政的人求,访得来的有鉴于此,曹操立足现实,指出现在天下未定,正是求贤最迫切的时刻他希望在左右的人不要考虑出身,帮他把那些出身贫贱而被埋没的贤才发现和推举出来,只要有才能就予以重用后来,曹操于公元2和27年又下了两道《求贤令》,反复强调他在用人上"唯才是举"的方针他要求人事主管部门和各级地方官吏在选拔人才上,力戒求全责备,即使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也受有关系,只要真有才能就行经过一番努力,曹魏集中了大量人才,当时各地投奔到曹操门下的人很多,形成猛将如云,谋臣如雨的盛况而且对于有才干的人曹操还能做到不计前嫌,比如陈琳本来是袁绍的部下,曾经替袁绍起草檄文,骂了曹操的祖宗三代袁绍失败后,陈琳归降曹操曹操问他说:"你从前为袁绍写檄之,骂我一个人就可以了,为什么要骂到我的祖宗三代,陈琳连忙谢罪曹操爱惜他的文才,不仅对他不处罪,还照样任用他。曹操的成功不仅因为他的杰出才能和善于招揽人才,还在于他有着豁达的胸襟和广阔的胸怀在赤壁的惨败之后,曹操并未一筹莫展,而是笑着说了一句"今北方仍由我所据",并且三次大笑展现出他对待挫折的乐观态度曹操同时也是个很有文学情趣的人,喜欢作文赋诗,即使大战在即也情趣不改,他的许多诗作都是乐府中的名篇。

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篇8

三国演义读书笔记范文一

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历史上一部重要的文学名著。读了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三国演义》以三国时期魏、蜀、吴三个统治集团相互斗争为主要描写内容。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其中最为成功的有诸葛亮、曹操、关羽、刘备等人。

最令我有所感受的是这本书当中所描述的几个英雄人物。

国家的统治需要忠臣,需要一个能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忠臣,这就是诸葛亮。诸葛亮熟知天文地理,能文能武,足智多谋,而且一生谨慎,鞠躬尽瘁。他火烧新野,借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智料华容道,巧摆八阵图,骂死王朗,七擒七放孟获,空城计,七星灯,以木偶退司马懿,锦囊杀魏延,这些是常人所想不到的。

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称为雄。他说刘备与他是并世英雄,说得刘备都不敢听,但是他没有杀刘备,虽刘备正是他的瓮中之鳖。这使我感到了曹操的大度,也是周瑜做梦也梦不到的。周瑜眼中只有诸葛亮,与其誓不两立,只要把诸葛亮杀了,东吴的天下就太平了。后来又发现刘备也不是一般人物,便想杀刘备,至少把他留在东吴,东吴的天下也太平了。目光短浅,气量狭小,非英雄也。这也与曹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再说关羽。这是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之一。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但一得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不但仍算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读过这本书之后我大开眼界,而以上几人也给了我很深的感受,让我知道了,人必有所长,有所短,不应以善小而不为,以恶小而为之的道理。赞同

三国演义读书笔记范文二

怀着高兴的心情第2次翻开古典文学著名《三国演义》。的诡诈,刘备的谦逊,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都有不同的性格。

从天下大乱到。从三国鼎立到重归统一;这是一个英雄辈出的时代;这是一段历史;这是一些引人入胜的故事!!!如果说魏国在三国里智力最强,一点也不对。曹操的用兵堪称举世无双,司马懿就更是用兵如神。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必定是伏龙:诸葛亮。他那过人的机智,无不让后人叹为观止。还有像姜维,徐蔗等等一些人物,但是我认为都不如世界闻名的孔明。一个占据三江六郡的国度,能算得上是有谋略的,也就是周瑜了,少年时期的周瑜就熟读兵书。。。。。。精读了《三国演义》一书,使我受益。中国四大名着之一的《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历史上一部重要的文学名着。《三国演义》写了多个人物形象。它讲了从东汉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的故事。;

在三国中,我最佩服的人就数关羽,他不但武工好,而且人品也很好。在跟曹操打仗的时侯,他因为带着二嫂,所以才假装投降。其实他还是一心想找到刘备,保护好二嫂的。等到他得到一匹“赤兔马”时,便立即骑着这匹“赤兔马”又去找刘备了。在山下遇见二嫂,他也没有忘把二嫂带回去,真是一名的好汉。他忠于以前的主人,因战败降于敌,但一得知以前主人的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

《三国演义》中的人各有一个特点!读过这本书之后我大开眼界,而以上几人也给了我很深的感受,他们非常值得我学习!

三国演义读书笔记范文三

书,是一种好东西,能看书,更是一种福气!高尔基说:“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真是一点没错。而我,每天早上都会早早起来看书。一次我为了看完一篇,竟然看着看着便忘了吃早饭,后来我看完之后索性继续往下看,一直看到了10点才意识到还没吃饭。

今年1月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三国演义》,我拿到它时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就好像想能立刻就知道整本书的内容一样,于是我便迫不及待地把书拿到房里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我把书看了一遍又一遍,每一次都受益匪浅啊!每次读书时我都感觉身临其境,作者写的简直是太妙了!

在书里我认识了才华横溢的诸葛亮,他初出茅庐,便大败曹军。后来他在西城中又用空城计吓退了司马懿15万大军,他还曾七擒孟获,草船借箭……;还有待人诚恳的刘玄德,他为了请诸葛亮,曾三顾茅庐。他待关云长,张翼德更是没的说……这些人物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好榜样。当然,也有些反面例子,如曹操,他可是大家公认的奸雄,正所谓“无毒不丈夫”真是一点没错;还有杨修,自以为聪明,最后还不是被曹操除了……

这本书主要写了魏蜀吴三国争天下的故事,三国各用尽了各种伎俩来争夺天下,最后不也都没什么好下场顶多就是三败俱伤罢了。

不过内容确实是惊心动魄,刺激人心,这是一本好书,大家千万别错过

三国演义读书笔记范文四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提起这首词,人们就会不约而同地想起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今天我有幸拜读了罗贯中著的这部作品。深深被这本书所打动。

书中的情节是以东汉皇叔刘备为主导,故事是讲述他在偶然机会下,遇到了关羽、张飞两位豪杰,因为志同道合要兴复汉室,所以三人于桃园结义,发誓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故事就这样开始,而以其后约九十年的晋渡江灭吴为终,其中一些情节,如「借东风」、「捉放曹」,都是家传户晓的故事,可见此书是如何的精彩,真的令人生再三阅读的念头。

我认为书中的人物是这部小说的灵魂,主角刘、关、张三人在其飘荡中原到建立蜀国的过程中充分表现了仁、忠、勇三种英雄气概,最为人称道的,莫过于「刘玄德携民渡江」、「美髯公千里走单骑」、「张翼德大闹长板桥」等情节,而书中的诸葛亮成了智的代表,天下变量尽在掌握之中,不得不提的是,姜维也被描绘成忠孝智义兼具的栋梁之才,而军事家曹操由忠于大汉变到大奸大恶的险恶丞相的心理变化也被描写得淋漓尽致,可见这部书对人物特征刻画之细堪称古代长篇小说之首,真是一部千古奇书。

虽然为了突出刘备的仁义,曹操被写成奸诈之人,但是他的军事才能仍然没有抹杀。他在几东征西战中,占领了长江以北的大片土地,连少数民族都臣服于他,他是三位霸主中最有才干的,魏也是三国中最强盛的,他奠定了魏国的基础,后来晋国才能统一天下,所以曹操是一位真真正正的英雄。最值得我欣赏,是他那豁达的胸襟和广阔的胸怀。在赤壁的惨败之后,曹操并未一筹莫展,而是笑着说了一句"今北方仍由我所据",并且三次大笑展现出他对待挫折的乐观态度。曹操同时也是个很有文学情趣的人,喜欢作文赋诗,即使大战在即也情趣不改,他的许多诗作都是乐府中的名篇,说明曹操也是一位有文才的人。

三国之所以精彩,如三国开书所说,天下大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三国多少英雄,多少故事,都已灰飞烟灭,可是那些经典的道理是值得我们后人学习,是不可磨灭的经典之作。

三国演义读书笔记范文五

《三国演义》人物众多,头号反派人物要数曹操。曹操人称“奸雄”,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他的“多疑”。

曹操到底怎么个多疑法?看几个例子你就知道了。

第一个例子。赤壁大战前,曹操令荆州降将蔡瑁、张允训练水军,又派蒋干以老同学身份过江劝东吴大将周瑜投降。周瑜见蒋干到来,一面命人假造蔡瑁、张允连结东吴、大骂曹操的来信,一面在营寨大摆宴席,宴请蒋干,吃完饭又装作大醉,拉蒋干同床休息,使他有机会偷看机密文件,还叫人半夜来“悄悄”报告说江北蔡、张要动手了。等蒋干溜回曹营一报告,曹操疑心大起,立即斩了蔡、张二将。曹操这次疑心病发作为他种下了赤壁之战失败的祸根。

第二个例子。曹操率大军与刘备军队隔汉水对峙,诸葛亮命令将士夜夜击鼓鸣炮,搞得曹军心惊不已。曹操怀疑诸葛亮可能有诡计,就后撤三十里,刘备军队顺利渡过了汉水。刘备过江扎下营寨,曹操见刘备背水扎寨,又怀疑起来,不敢主动进攻,使刘备从容站稳了脚跟。等到两军交战,刘备率部沿江逃跑,丢下许多军器在路上,曹兵纷纷去拾,曹操怀疑诸葛亮有诈,反而命令退兵,被敌人趁机反攻,大败而逃。真是应了诸葛亮那句话:多疑多败。

第三个例子。关羽兵败麦城被孙权杀害,孙权把关羽首级献给曹操。曹操自从见了关羽首级后大受惊吓,头痛得要命。曾为关羽刮骨疗毒的名医华佗被请来替他看病,华佗说曹操的病要打开脑壳才能根治。一贯多疑的曹操大怒,以为华佗是想替关羽报仇,把华佗关进监牢。一代名医很快不明不白死在狱中,不久,曹操也病死了。他的这一次疑心病发作,把自己的性命也给断送了。

曹操生在一个群雄并起的乱世。战争中的多疑,可以看作谨慎。但是多疑却不能明断,还一意孤行,那就是害人害己了。

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篇9

我最喜欢的书是《三国演义---连环画》,《三国演义》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是明朝的罗贯中。这本书是我暑假表现的好,妈妈奖励给我的。

这本书一共有三十个章节,讲的是我国历史上三国时期发生的故事,我最喜欢里面的人物是神机妙算的诸葛亮,他是蜀国的军事。

最喜欢的一篇故事是第十二章草船巧借箭。这篇故事是讲吴国的军事周瑜得知蜀国的军师诸葛亮非常聪明,他想给诸葛亮出个难题。周瑜让诸葛亮十天内造出十万支箭,在古时完全依靠手工制造的条件下取得十万支箭是不可能的。诸葛亮接到任务后冥思苦想的想出了一个好办法,他让鲁肃(吴国人)借给他了二十支船,六百名士兵以及青布和稻草,自有妙用!葛亮邀请鲁肃坐到船上和他一起聊天饮酒,在大雾中行驶到了曹军的水寨附近。曹军怕有埋伏,让一万多弓箭手超江中乱射,射出的箭几乎全落在了船上的稻草人上。一侧的稻草人射满以后诸葛亮下令调转方向,很快另一侧也射满了。太阳出来了,大雾也散尽了。诸葛亮带船全速返回自己的港湾,并让士兵们大声向曹军道谢。鲁肃回到了吴国对周瑜讲了事情的经过,诸葛亮顺利的完成了任务。从这个故事中可以看出诸葛亮非常聪明,神机妙算,而且不慌张,机智的解决了所有的问题! 这个故事说明了我们不要只听到别人给你出的难题,只要细心想办法,就可以克服困难,解决问题!

我希望大家都能阅读这本书,从里面获得许多的知识和道理! 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篇22

在刚开学时,我们学校推荐了几十本好书,分别是一、二、三等年级读的佳作,我在读的这些书中,最喜欢的`当然是——《三国演义》了。

《三国演义》,不仅让我读到了各种名言佳句,还更一步让我了解到人物的品质。比如曹操,虽然在书他是那么奸诈,挟天子以令诸侯,杀王厘重鼓士气等。都是他做的“美事”。但历史就不一样了,现实中曹操是一个爱国爱民的人,把北方给统治的非常好,但也从来没有称王,除了后来他的儿子曹丕称王。之所以罗贯中有拥刘除曹的心理,是因为他想:刘氏才是王室,你只适合当臣子,既使你再有才华和统治能力。

这篇小说其实讲述的曹、蜀、吴三国之间的战争,但是也有不少英雄而为此牺牲,关羽、张飞、吕蒙等等。三国十年的战争逐渐要结束了。于是,西晋开国皇帝司马炎便建国了。

其实在整个故事中,我最喜欢的人便是赵子龙了。赵云,字子龙,常山真定人。(今河北省正定人)。身长八尺,姿颜雄伟。他的兵叫器叫作亮银枪。是蜀汉的五虎上将一,他还有常胜将军和虎威将军这两个称号,他的忠心耿耿和满腔热血让他成为了一员大将。他曾参加过长坂坡之战、博望坡之战、汉水之战等等。他还曾被封为镇军将军、永昌亭侯,谥号为顺平侯。大家一直有一个疑问。为什么赵云不被重用呢?这个问题下次告诉你们哦!

这就是我眼中的《三国演义》,赵云和各位三国英雄,你们眼里呢?

小王子读书笔记


一篇高质量的作品读后感应该从哪些方面入手呢?读完一本书,许多读者都会被其中的情节和思想所触动。所以在写读后感时,不能只凭主观印象进行片面评价,而需要对作品进行全面评价。针对这个问题,我们综合了大量信息并整理出了这篇“小王子读书笔记”。

小王子读书笔记 篇1

《小王子》是一本清澈心灵的书,正如书中所说的,水对心是有益处的。而《小王子》这本书就如水一般澄清透彻,使人安宁并且心生暖意。合上这本书,小王子天真无邪的话语时时萦绕在我的耳畔。狐狸说的没错,只有人与人心灵之间的感情和友谊,才能够承担起爱的责任。

六年前的撒哈拉大沙漠中,因飞机故障,被迫降落的“我”意外结识了来自B612小行星的小王子,和他一起度过了一段梦幻般、甜蜜的时光,在这短短的一周里,“我”从他身上学到了许多许多,感悟了众多人生的哲理,最终,小王子离“我”而去,回到了自己的星球,那个只有三座火山和一朵玫瑰花的星球。

这是一个多么令人心碎的故事啊!小王子为了能够得到心爱的玫瑰花的原谅,不惜生命的代价,一心要回到自己的星球,为她遮风挡雨,这是爱的责任,虽然她的态度很傲慢,但小王子依然爱着她,完全沉浸在她那美的光彩里,不禁脱口赞叹说:“你真美呀!”这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爱,虽然她爱虚荣、骄傲、疑心重,还有点爱说谎,导致小王子离开他的星球,但是这朵玫瑰花在他的心中是那么的重要,因为她对于小王子来说是唯一的、独一无二的,因为他曾经驯服过她,因为他要对她的爱的责任负责!

“只有心灵才能洞察一切,用眼睛是看不见事物的本质的。”在生活中,只要我们用心灵去发现,处处都有感人的故事。在下雨天,母亲宁愿自己淋着,也不会让孩子着湿;在烈日下,父亲不论路途多么遥远,也一定要将遮阳伞送到孩子手中;在寒雪里,父亲毅然挡在孩子面前,把自己能保暖的衣物给孩子穿,也不会让孩子脸色通红……难道这些事在我们的眼里就是那么的微不足道、理所当然吗?不,不是的,假如我们能用心灵去体会父母对我们的爱,你还会对这些事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吗?或许这样,结果就截然不同了。

爱的责任,让父母少费一些心思,多一点休息;爱的责任,让朋友之间多一点信任,少一份争吵;爱的责任,让人与人之间多一份舒适,多一些温暖。爱的责任,一个每一个人都应当做到、承担的,这是要靠我们大家一起用心灵之间彼此的感情和友情来承担的。

水对心是有益处的,书对人也是有益处的,就像《小王子》这本书对心灵也是有益处的,能够清澈心灵。爱的责任,每一个人都要为自己爱的、爱的责任负责。用心灵去洞察事物的本质,这是狐狸给我们的启示,其实这也是《小王子》留给我们的启示——爱的责任。

小王子读书笔记 篇2

春节那天妈妈送我一份很有意义的礼物,是一本名叫《小王子》的童话书。妈妈对我说:“孩子,妈妈希望你能像小王子一样,永远有一颗纯净的心。”我很纳闷,小王子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呢?所以我赶快抱起书,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看了前言,我才知道,原来这本书在西方非常有名,是一本大人小孩都喜欢看的书,难怪妈妈会把它送给我。

我又接着读下去。小王子住在一个小的只有他一个人的星球上,每天给他的玫瑰浇水。后来,小王子离开星球去旅行,见到许多奇奇怪怪的小行星上的人,直到他来到地球。小王子在沙漠中见到了一个飞机坏了的飞行员,他和飞行员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可是他非常想念他的玫瑰花。为了离开地球,小王子被毒蛇咬了一口,后来飞行员就再也没有见到过他。

读了这本书,我终于明白什么叫纯净的心灵了。小王子深深爱着他的玫瑰花,为了不让花儿被羊吃掉,他还请飞行员给羊画了只口罩。对他来说,他的玫瑰花和地球上所有的玫瑰都不一样,如果花儿没有了,就好像所有的星球都失去了光芒。这是多么真挚的感情啊!还有那只狐狸,即使小王子离开了他,他也永远会记得他那麦子一样的颜色。

妈妈还告诉我,这里面的好多故事都是有比喻意义的,比如:那个什么手下都没有的国王的故事告诉我们,不能自欺欺人,也不要自高自大;那个每天不停数星星的商人的故事告诉我们,不要在没有意义的事情上浪费时间;而那个不停地点灯熄灯的灯夫的故事告诉我们,要忠于职守,认真负责。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懂得了很多做人的道理,也知道原来大人们也会做很多蠢事,大人们不一定做什么都是正确的,所以就像妈妈说的那样,我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永远要保持一颗纯净的心灵,才能找到我们真正追寻的东西。

小王子读书笔记 篇3

B612星球上,西边,太阳第20次落下,小王子痴痴的望着玻璃罩里的玫瑰花骄傲的,美丽的玫瑰花。他完全忘记了,在一颗叫地球的星球上,他还拥有着一只被他驯服过并且同样美丽的狐狸

《小王子》这本书,我读了不下四遍。小学时读过中文简订版的,觉得新奇有趣,小小的盒子竟有一只羊呢;中学时读过中文带插画版的,觉得淡淡的忧伤,对着文中“大人们从来不会过问你好朋友的长相、性格,他们总是对数字关心”拼命点头;大学时又读了一遍英文版,还有书评,这时,我看到了爱情。

小王子是爱玫瑰花的,这种爱,唯一,炽烈却小心翼翼。他说:“花总是表里不一,而我太年轻了,不知道该怎样爱护她。”玫瑰花对于他来说,是需要保护需要爱护的柔弱,就算它有刺,他也觉得它可怜极了。陷在爱里的人大都如此吧,全心全意地爱护她,却又诚惶诚恐担心还不够好。爱情也都如此吧,烦恼却美丽。我羡慕玫瑰花,因为面对着地球上5000朵玫瑰花,小王子会说:“你们很美,但你们是空虚的,没有人能为你们去死。”

驯服里的爱情,我属于你,可是你,却不一定属于我。一直都觉得,从一个人身上学习如何去怜惜另一个人真是残忍。在地球上的邂逅,让狐狸找到了归属,却让小王子坚定了他对玫瑰花的爱意。“麦田和我毫不相干,真令人沮丧。不过,你有金黄色的头发。想想看,如果你驯服了我,那该有多好啊!小麦也是金黄色的,那会使我想起你。我会喜欢听麦田里的风声”小狐狸的爱情,忠诚,温柔善解人意,我感动了。如果这世界上有一个人,可以让你因为他觉得世界如此美丽,这该是多动人多正能量的事情。

结局是,玫瑰花拥有着小王子唯一的爱情。或许世界上的人都如此,万般温柔也留不住那颗想要追求冷艳红玫瑰的心,小王子也一样。不过无论是玫瑰花、小王子还是狐狸,至始至终和忠诚都是爱情最美丽的样子。

《小王子》,读过它的人都知道,它是童心,是欢愉,是纯真。在我看来,它就好像一棵树,静静待在那里,不悲不喜;时光过后,等你带着一身的荣耀或疲惫回来看时,才发现,原来那个世界里早有你要的一切。

小王子读书笔记 篇4

每个人都有一个自己的性格,有的人比较幽默,有的人比较踏实,有的人比较调皮……而书中的小王子很喜欢冒险。

书中的小王子在各个星球上游玩,发现了骄傲自大的国王,虚荣的人,爱喝酒的人……这不禁让小王子感慨“大人的世界真奇怪”。我跟着小王子一起游历六个星球,感觉大人的世界我们小孩永远都不懂。

小孩是那么天真,我们每人都曾是小孩,都有一颗天真的心。在长大的同时,在心里越来越虚伪。像六个星球上的人一样,在生活中变得麻木。可是文中的小王子永远都是天真的,他热爱自己的玫瑰,即使在地球上有一花园的玫瑰,可是他却对花园里的玫瑰花说:“她比你们全部加起来还重要。”正是这样,小王子才跟着玫瑰花聊天,一起玩。

他跟狐狸交了朋友,狐狸跟他说过,如果他驯服了狐狸,他们就都彼此独一无二了。最后,小王子驯服了狐狸,他们像朋友一样友好,这也使我感触很深,他们的感情很单纯,永不会破灭。狐狸也叫了小王子要对人有好坏之分,小王子要离开时,他们还念念不舍呢。

读完《小王子》,我认为不要因为外在的东西而忽略本质,生活的意义就是一步步踏踏实实地走下去。

小王子读书笔记 篇5

在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小王子》。

《小王子》一位名叫安东尼·德·埃克絮佩里的作家,也是飞行家的人在1943年写的,该书至今全球发行量已达五亿册,被誉为阅读率仅次于《圣-经》的最佳书籍。作家透过小王子的经历,阐述了对社会上不同类型的大人的看法和批评,提出了一些发人深思的问题。

《小王子》是以儿童的角度看待世界,那是多么天真、幼稚、可爱又纯洁、真诚。在现实生活中,大人们整天忙忙碌碌,陈诺于人世浮华,专注于利益法则,可越是如此,越体验到人生好处的虚无。读了一遍《小王子》就像在清水中洗了一个澡一般心有重新变得剔透明亮了。

小王子以孩子式的眼光,透视出成人的空虚、盲目和愚妄,用浅显天真的语言写出了人类的孤独寂寞的命运。小王子在自己的遍历世界的过程中了解到了原先自己从未明白的世界,但是,他却遗失了自己的最美。当他发现,已经来不及。每个人都是一样,当我们开始寻找,就已经失去,而人们却没有珍惜当下,没有珍惜寻找中的每一个此刻。

这本书对真善美予以热情讴歌,使我回味无穷、念念不忘,还能使那些已被污染的灵魂得到洗涤,去重温失去的天真和感动。

小王子读书笔记 篇6

宇宙飞船穿过浩淼无垠的太空,璀璨的星河中,一颗不起眼的行星上,生长着一株沾着泪珠的玫瑰,她的脸上染着淡淡的忧伤,娇艳的花蕊不住地叹息,花香萦绕,却带着幽幽哀愁,伴着无比的眷恋。那个自己爱过的人,再也不会回来了吧,脑海中回响道,那藏在记忆深处的,依旧是那段最珍贵的时光。

玫瑰闯入了她的主人小王子的世界,这个孤独的男孩藏蕴着人类最初最纯净的心,他喜欢悠闲地坐在椅子上看着四十三次的日落,他喜欢用好奇去观赏这个世界,他的爱是最纯净的,对玫瑰有着永久的挂恋。但小王子却与玫瑰闹了别扭,离开玫瑰。带着最初始最纯净的心,小王子开始了奇妙的旅行,正如小孩子一样,当他满怀欣喜地去面对其他星球的人们时,却对那些所谓追逐梦想不断工作的大人们感到晦涩难懂,人们往往是事与愿违吧,为了所谓梦想的东西追逐,却忘记自己的那份初心,这往往就是那些不可理喻的大人的所做所为吧。

小王子到达的最后一个星球是地球,这个我们生活的地方,他在那里遇见了一只狐狸,并且在狐狸的'要求下驯服了狐狸,狐狸认为被驯服之后一定会感受到快乐,也对小王子爱屋及乌,喜欢那被风拂过的麦浪。

小王子在狐狸的话中学会了爱的独一无二,于是想起了那颗行星上的玫瑰,他告诉狐狸自己必须要对爱付出责任,我想,这时狐狸心中一定会感到些许不舍与失落吧,人也往往是在不经意间伤害了他人,而他人的心绪只能由自己去承担,成为永恒不可擦去的那抹痕迹。虽然心有所伤,但狐狸仍然在分别时吧真理告诉了小王子: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到的,必须用心去体会。

可是小王子在探求玫瑰的路上,发现自己再也不能回到那颗星球上了,他徘徊在降临于地球的地方,对那独一无二的玫瑰感到无穷无尽的思恋,他最终因为思恋而找到了毒蛇让毒蛇用毒液将自己毒死,让笨重的身体留在地球上,灵魂去寻找那玫瑰。故事的结尾是小王子无力地倒在沙漠里,无声无息,如石沉大海。

这本被誉为“成人童话”的小说叩击我那紧锁的心弦,四散的哲理蕴含其中。

小王子读书笔记 篇7

关于那朵花儿。其实一开始我并不是很喜欢她,那么弱不禁风,为了引起小王子的注意甚至不停的咳嗽。可是后来那至玫瑰花她变了,变得懂爱一个人应该如何做。本来的她自己知道并且也清楚,她并没有那么弱不禁风,她想要的只是获得更多的小王子对她的关注和留恋和专一的爱 。她宁可把自己关在玻璃罩子里,隔绝与外界世界的交流,一心一意只想着她的爱情,把爱情当成她一生的全部。她让小王子总用一个玻璃罩子把她与外界隔离起来,成为小王子的唯一。直到小王子离开的时候,她才突然意识到,爱可以用另一种方式,他们之间谁都没有先学会如何真正爱一个人。她的幡然醒悟让她主动对小王子说:“拿掉玻璃罩子吧。我再不需要它了。”小王子走的那天起,玫瑰花虽然失去了她心中唯一的挚爱,但她认为她是一朵勇敢的花,她可以独自承受那些眼泪,让小王子快乐。她还有更多的像风、蝴蝶等朋友呢。 同时小王子对玫瑰花的感情存在着对爱的怀疑。却让狐狸将他点醒,“使之驯服的东西,那你对他就有责任了。”她放手给你自由甚至那些自私的表现都是因为她爱你,深爱着你。她爱你,所以希望你能对她专一,能对她负责,甚至最后给你自由。小王子这才醒悟,他对

玫瑰花是思念的,由于他对玫瑰付出的过程中,他也投入了心,投入了深深的感情,用心体会才感受到。很多时候,我们生命中,总会容易被自己的主观感情所侵扰,而做出一些不理性的判断和思考,表现蒙蔽了我们的双眼。如果我们当时可以用心慢慢的感受一次,那么那些错过的人、事,一时的美好的时光,错过的应由自己掌握的命运就不会变成遗憾了。还好最后小王子懂得了这个道理,就像他最后对地球上成千上万的玫瑰说的那段话:“尽管那朵玫瑰看起来和你们一样,但对我来说,却比千百朵花儿都重要,因为我每天为她浇水,为她罩上玻璃罩,为她挡上屏风,为她杀死毛毛虫,还因为我每天倾听她的话语,不管是些抱怨,还是自夸,甚至就是沉默,一切只因为,她是我的玫瑰。”

很想知道那朵玫瑰花的结局是怎样,她是不是会在等小王子回去,在她睡觉之前,等小王子为她细心的盖上玻璃罩。或者是她去了别的星球,痴心地寻找她的小王子。更或是,她没有等到小王子回去,就化作了五亿颗星星中的一颗,和小王子挂在同一个夜空,当我们推开窗望向夜空的时候,他们便一起发出银铃般的笑声。。。。。。

有人说这是一本关于爱与责任的寓言书。有时候,停下我们忙碌的心,试着从周围那些孩子们的眼光出发,从最本质的角度来看待这个世界,也许我们活的都会简单纯净一些,我们的心也不会如此疲惫了。“所有的大人都曾经是孩子。”我们曾经都是会为了捡到一块美丽的贝壳而发笑,为了遗失一支蜡笔而哭泣,也为了穿到一件自己选中的衣服而开心的孩子。我们不会因为今天的阳光没有正好,今天的月亮没有放光,甚至今天的小河里没有小鱼或者今天的小草上没有开花而不开心,记得吗,我们童年的世界里,只要有我们的微笑和纯真的心在,甚至我们可以让整个世界都快乐又明亮起来。

小王子说:回家的路途太遥远了,我不能带着这副躯壳,因为它太重了。我们听着要落泪了,他却安慰我们说:“你没有必要为了老旧的躯壳而哀伤。”

不知道最后那朵玫瑰花的结局怎样,是不是还在等着小王子回去,等着小王子为她细心的盖上玻璃罩。还是她已经去往别的星球,寻找另一个她的小王子,当小王子回去时她已不在。一如我们的人生,不懂珍惜而不断寻找,其实寻找的同时,已经在失去。当一无所有才发现其中拥有的爱的美好,一切已经太迟无法回到最初的原点。

最后的最后,我们的小王子和作者安托万最后的结局一样,消失在人们的视线里,不知去向何处。带着神秘,带着他们的各自心中的梦朝着他们的目的地消逝。伴随着他们的还有我们心中的那丝纯真,那丝不舍。说再见的时候,我们都不快乐。不过还记得最后作者说的那句话么“仔细看看这幅风景图吧,记住这个地方,如果有一天你们去非洲沙漠旅行,你们要能把它辨认出来,如果你们有可能经过那里,那么,我请求你们,别走得太匆忙,就在那

颗星星底下待上一会儿吧!这时,如果有个孩子朝你们走来,如果他笑了,如果他有一头金发,如果你们问他问题他不回答,那么,你们肯定能想到他是谁。那就请你们行个好!别让我那么伤心,赶快写信告诉我:他回来了??”

这是一个淡淡的故事,关于爱的纯净淡雅的故事,关于思念的认真忧伤而又不留痕迹的故事。

小王子读书笔记 篇8

一部送给所有大人的童话书,没错,他就是《小王子》。这本书明快清晰的笔调,让人感到温暖,同时也感触良多,会触碰到心中的那份伤感。

《小王子》讲述了小王子因为玫瑰花儿去旅行,遇到了各种各样的人,自以为是,但有些理智的国王;爱慕虚荣,希望别人都崇拜自己的人,可怜而且可悲的酒鬼;不明所以,自以为是,云里雾里的企业家;忠实,但不懂变通死守命令的点灯人;不愿亲身尝试,所以一无所知的地理学家。

其实这就是大多数大人的缩影,这些人呢,他们在快车里拥挤,却不知道要寻找什么?这些人呢,他们忙忙碌碌,来回转圈!只有孩子知道他们在寻找什么?会为了花费了时间的布娃娃而伤心流泪。可每个大人都是曾经的孩子,他们也幼稚过童真过,并且清楚的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过。

可为什么,为什么当他们被岁月的积尘所掩盖后,终日忙忙碌碌,毫无目的,行尸走肉。在繁华的都市中变得物质,金钱。忘记了,他们最初的目的不愿意满足于现在的境况,不会为一份简简单单,平平淡淡的幸福而满足。用金钱物质来衡量许多。

用我吃过的盐比你吃过的米还多这类的陈词滥调,来打消小孩子的奇思妙想,却不知只要花时间用心再普通也是最珍贵的。很多时候,我们认为是实际性的东西就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其实不然,很多实质性的东西都是你自己看不见的。经过岁月变迁,沧海桑田,那些物质性的东西,早已被粉碎的颗粒无剩留下的往往都是友情,亲情,这样看似虚无,但却最实际的东西。因为以为你的东西付出了时间,所以他在你心中还变成了最珍贵的,人与人之间需要的是真实的感情的交流,我知道物质和金钱或许可以消除身体上的饥饿,但却永远弥补不了感情的空虚,我们可以过的清贫,但却不能没有朋友,家人,师长。

我们可以和朋友从诗词歌赋谈到人生哲学,却不能和金钱谈心。我们可以抛弃那些物质浮华,但却不能忘记一份简简单单,平平淡淡的幸福

《小王子》这本书让人明白粗茶淡饭,平平淡淡的幸福。在金钱的世界里寻找感情的交流。走的再远,也别忘了看看自己走过的脚印,看看父母,看看家人,在遥远的路上,请别忘记自己的初心

小王子读书笔记 篇9

我读了《小王子》这本书,觉得这本书挺有意思,内容还是很吸引人的。

《小王子》这本书所讲述的是一个美丽的伤感故事,飞行员“我”因为飞机出了故障,被迫降落在远离人烟的撒哈拉沙漠上,这时一位迷人而神秘的小男孩儿出现了,执拗地请“我”给他画一只绵羊。

他就是小王子,纯洁、忧郁,来自太阳系中某个不为人知的小行星,爱提问题,对别人的问题却从不作答。在攀谈中,小王子的秘密逐渐揭开了;他是因为与他的美丽、骄傲的玫瑰发生了感情纠葛才负气出走的。

他在各星球中漫游,分别造访了国王、自负的人、酒鬼、商人、掌灯人和地理学家的星球,最后降临到地球上,试图找到疏解孤独和痛苦的良方。小王子结识了狐狸,同狐狸建立了友谊,也从狐狸那里学到了人生的真谛。他决定回到他的玫瑰那里去。但是他的躯壳是难以带走的,于是他决定求助于那条三十秒中内就能致人于死地的毒蛇……但最后还是被那条蛇咬死了。

小王子走了,就象买火柴的小姑娘飞向与奶奶在一起的没有寒冷没有饥饿的世界一样,他奔向他永恒的爱。留给这世界的只是金色的麦田和一园子无关紧要的玫瑰花。还有我们在徒劳地哭泣。而我们就象渴望被驯顺的狐狸一样,对着麦田思念着小王子金色的头发。因为小王子,我相信沙漠里确实藏着水井,因为小王子他听到辘轳在风中的声音,并饮了那令荒漠变得美丽的甘泉。

小王子读书笔记 篇10

假期里我读了第二遍《小王子》,读完这次比上一次多了一些感悟,受到了更多的教育。

小王子是个外星球的人,也是一个自强的小人儿。他虽然没有爸爸妈妈,也没有任何亲人,得不到别人的关心和爱护但他很独立,他虽然是一个小人儿,但他却有一个美丽的星球和充实的生活。我还真羡慕和敬佩这个小人的独立自主能力。

小王子虽小,而他却又一个远大的理想——环游整个星球!想想我自己十岁时才第一次自己去坐公共汽车。和他比起来我还真不如他的大胆。

小王子开始出发了,首先遇到的是宇宙国王。经过两人的聊话,小王子说了国王的种种自私并提了很多意见。小王子可真行,我上课有时还没勇气举手发言呢,不敢 与老师沟通。接下来小王子去了一个酒鬼星球,那里满地的酒瓶,简直无法下脚,所以他就马上离开了。他又去了很多星球,其中最有意义的要数不停吹灯、点灯的 星球了。那里的人虽然每天能看到几百次的日出日落,但他并不快乐。因为他没有休息的时间,连眨眼都不能。

环游过后,小王子所看到的这一切,又回想自己的生活,感觉自己很知足,他觉得自己比其他星球的人要幸福的多。我看了《小王子》,我感觉我的生活要比小王子还幸福,还要多姿多彩,我很感谢我的爸爸妈妈还有其他关心我的人。

虽然小王子只是一个虚构人物,但我相信我经过不懈努力也一定会像小王子那样有理想,有勇气,有胆量。

小王子读书笔记 篇11

星空之所以美丽,也许就是因为在星空的某个角落曾有过一朵属于自己的玫瑰。

可能每个人都能读出不同的味道,对于孩子来说它可能是一本奇思妙想的童话,而随着年龄的增长,它渐渐变得忧郁,沉闷。缓缓地,锐利地刺破了自己对的谎言——成长的背后隐藏着的。这是我再次读《小王子》的感受。

“这就像花一样。如果你爱上了生长在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天空就感到了甜蜜与愉快,所有的星星上都好像开着花”。凝望着希望总是能使人摆脱孤独与寂寞的束缚,即使它可能并不存在。

小王子相信着沙漠中藏着水井,因而不断前行遇到导师。时不时夜晚抬头凝着自己的星星与自己的玫瑰,因而没有忘却他没法释怀的情感。而在最后,他回去了,回到自己后知后觉的爱中。

我们总是忘记珍惜当下的美好,不懂得去握紧这份责任,偶尔感受一下追悔莫及和“活在当下的美好”。但人总会犯错,谁能保证自己一生都不会犯不同一个错误。责任与珍惜,希望与努力,这也许就是我从这篇略感悲伤的小说中收获的吧。因为有责任,才期盼去珍惜;因为有希望才值得去努力。

《狼王梦》读书笔记十五篇


“《狼王梦》读书笔记”的内容都是由本文作者精心搜集和整理而成的。相信很多读者在阅读过这本书后,对其中的情节都会留下深刻的印象。撰写读后感不仅是对作品的感悟和体验的表达,也是对作者的一种尊重和敬意的展示。那么,如何让自己的读后感更富有感染力呢?如果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请动手收藏起来,以备将来查看!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1)

我读过一本书,叫做《狼王梦》,作者是沈石溪,是篇动物小说,也是令我最喜欢的一篇小说之一。

这本书的内容讲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讲了一匹母狼紫岚为了完成一匹公狼黑桑的狼王梦,培育了四匹狼崽,但是最终一无所获,其中一匹小狼黑仔被凶残的金雕吃掉,母狼紫岚为了自己的小狼黑仔报仇,与金雕同归于尽。第二部分则讲了一匹淘汰警犬大灰进入了马戏团,在马戏团受尽折磨,还被人当成恶狗,有一次马戏团演出的路上,其中两只云豹饥饿难耐,突然冲向坐在车里的人群,这时候大灰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毅然挺身而出拯救正在面临危难的人,与云豹进行殊死搏斗,最终赢得了人们的尊敬,并热血洗冤。

这本书的内容十分原生态,刺破了虚伪的人类社会。

最令我感动的是第二部分讲诉的《狼种》,大灰是一匹狼,却拥有狗的品性,对人类忠心,但在马戏团中却屡遭狗的欺负,主人的嫌弃,令我为大灰打抱不平,但在野外,主人遇到危难,大灰居然挣脱铁链,负伤与云豹搏斗,浑身是血。大灰曾经被次次冷落,但却以德报怨,最终牺牲。

我喜欢这本书。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2)

曾几何时,我爱上了沈石溪所著的动物小说系列。他流畅的文笔,对动物栩栩如生的描绘,都深深吸引着我。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是《狼王梦》。

一听到狼,人们自然就会与邪恶、狡诈、凶狠等词语联系起来,总之,所有不好的描述都用上了,我也不例外。但读过《狼王梦》之后,我对狼有了另一种看法。

书中主要描绘了一只名叫紫岚的单身母狼,带着自己刚出生的孩子,为了孩子们的成长和成才,历尽了千辛万苦,倾注了自己深深的母爱之情。读完《狼王梦》,最让我感动的那一幕,久久出现在脑海里,挥之不去。那就是紫岚为了孩子们的生活,乳汁早已干涸的她,不惜咬破自己的乳房,将血浆送进孩子的嘴中,为了自己的心肝宝贝,她已经没有痛感了。这是怎样的一种爱啊,我已经无法用语言来形容了。书中还介绍了这只母狼为了培养孩子成为狼王,终生没有再找配偶。一次,其中一个孩子落入了猎人的铁网,紫岚就是咬断自己所有的牙齿,也要把他救出来。为了狼儿们的幸福,紫岚与秃鹰对决,最后在碎石林中与秃鹰同归于尽。

这是母亲高尚的人格,这展现了母亲为了孩子敢于奋斗的精神。对于人类,母爱又何尝不是如此伟大。

在我的生活中,妈妈给予我的爱很多很多。曾记得那年,我因被蚊子咬而患上了外伤型猩红热住院。跟医生交谈完的.妈妈一脸难过,妈妈在心里深深地自责,责怪自己没有好好照顾我,没有重视那个蚊子包。每天,医生都要来给我挤脓,每次挤,我都痛得号啕大哭,而妈妈每次都陪在我身边,安慰我,抚摸我的头,尽量减少我的痛苦。妈妈那时说的话,我至今难以忘怀。她说:“孩子,如果痛苦能转移的话,我希望能让我替你痛!”可见,母爱是多么的无私。生活中许许多多的母爱实例,我数也数不清,我所取得的每一次成功都离不开妈妈的鼓励和支持,妈妈的爱渗透在我生活中的点点滴滴。

读了《狼王梦》这本书,我对母爱的感受更深,让我深深地明白了:不论人还是动物,世间的母爱都一样的伟大和无私。母爱无边!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3)

在我们的生活中,很少有人见过狼,大家都认为狼只有凶残的一面,我也一直是这样认为的。但是我读了《狼王梦》这本书后,知道了一匹真正的狼也是有另一面的,这本书就写出了一匹母狼的生活。

一匹叫“紫岚”的母狼,在风暴中产下四只狼崽,只有三只小公狼,紫岚不惜一切代价,想把它们培育成“超狼”,可是命运总是这么残酷,最大的黑仔对环境过于好奇,结果被金雕咬掉,二狼蓝魂儿倒是勇敢,却被藏在羊底下的捕夹给夹住了,最后死在了紫岚的手下。三狼双毛在争夺狼王时,落入了狼群口中。紫岚的梦想就这样落空了,后来,它又用生命保护了五只小狼崽,与金雕同归于尽。

读完这本书,我对紫岚的梦想落空而感到失望,它精心培养它的孩子,想要让它们变成新一代的狼王时,让我感受到了极大的母爱。我非常希望媚媚生出的五只狼崽中,有一只能成为未来的狼王,统治整个狼群,让黑桑和紫岚感到骄傲,完成它们的狼王梦。

我们应该像紫岚一样,为梦想付出代价,想要实现梦想,就一定要用实际行动来表现,不能有梦想,而不去实现,在那说说而已,这样,只能说是浪费时间。所以,我们一定不要把时间都用在玩上面,而要为了梦想,努力学习,早一天把梦想实现!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4)

每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每一个扣人心的动作……让我的“狼”有着更加深刻的认识。

书本中的主角是有着野心的,抱负,为求一子成为狼王的母亲——紫岚,整本书讲述的是紫岚生下一窝四个狼崽,为的是可以把他们其中一个培育成住在狼世界的狼王狼王,当希望随着现实一个个凄惨的破灭,紫岚心中狼王的,渴望对“狼王”这个位子的野心也渐渐淡去,她发现,她的女儿生了狼崽,为了保护狼孙,紫岚与金雕同归于尽……从一个风华绝代,

受无数公狼爱慕的紫岚,到摔破了脚,完完全全放弃了自己的婚姻,几颗门牙被弄断……她完全牺牲了自己,她为了孩子们,变成了一只丑狼。紫岚向人类母亲一样,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那个想法,不仅让紫岚失去了美丽的外貌,也让自己的生命断送在她心中的权利……

当今的社会,能者多得,所有的父母心中所年的都是想儿女可以更好的学习,更好的创造未来,而作家沈石溪更将这种想法扩大,将这种想法套在这种凶狠的狼族身上,使我不断的感受到,无论是温顺的小羊;无论是凶残的狮豹;还是诡计多端的狼……他们都视母爱为至高无上的爱。

母爱——狼王梦,这场梦,令人叹为观止,这个梦,我曾经无数次看到,紫岚因为儿女的意外,而留下了两行属于母亲悲伤的泪……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5)

【内容简介】:

母狼紫岚失去丈夫后在在一个狂风骤雨的夜晚,在与猎狗生死较量过程中分娩,其处境艰难可想而知,但是她有一个梦想,那就是了却丈夫黑桑的心愿——坐上狼王的宝座,所以她胜利了,她生下了5个小狼崽(1只母的,4只公的),她要培养未来的狼王。

【好词】:

烈日炎炎 暑气蒸人 热浪炙人 烈日当空 秋高气爽 丹桂飘香

天高云淡 红叶似火 金风送爽 硕果累累 数九寒冬 寒气逼人

冰天雪地 天寒地冻 滴水成冰 鹅毛大雪 粉妆玉砌 冰天雪地

银装素裹 大雪初霁 雪虐风饕 乌云密布 晴空万里 万里无云

碧空如洗 湛蓝如洗 瓢泼大雨 滂沱大雨 暴雨如注 倾盆大雨

花团锦簇 繁花似锦 百花齐放 姹紫嫣红 迎风吐艳 万紫千红

心急如焚

【好句】:

1、眼下正是桃红柳绿的春天,在中国西南部的日曲卡雪山的狼群,正化整为零,散落在雪山脚下浩翰的尕玛儿草原上。

2、天渐渐黑了,紫岚仍是一无所获,它不得不拖着疲沓的身子,回到自己栖身的石洞去。

3、紫岚像被高压电流击中似的一阵的疼,浑身痉挛,惨嚎一声从大白狗身上翻落下来,在地上打滚。

4、它仰天长嗥一声,那嗥声混合着悲愤、激动和嗜血的野性。它伸开稚嫩的狼爪扑向蓝魂儿,它打败了蓝魂儿。

5、它睁开眼,尕玛儿草原在身下像一块绿色的地毯。老雕正拎着它在高空飞行。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6)

清优淡雅的小溪,奋斗不息,因为浩瀚碧海是它的梦;清新浓艳的鲜花,芬芳四溢,因为满园春色是它的梦;飘逸凌空的白云,淡墨浓彩,因为点缀美丽的晴空是它的梦。梦想,总是能给人以前进的力量,促使我们不断克服困难,走向属于自己的辉煌!前不久,我读了《狼王梦》这本书,读完后,我深深的为紫岚的梦想打动了。《狼王梦》让我更客观更全面地了解了狼,它不是《小红帽》里那可恶的狼外婆,也不是鬼故事作恶多端的“狼精”,而是大自然的英雄豪杰,是一种非常智慧的动物。

听啊,那凄厉苍凉的狼嚎,唱响一曲曲生命的赞歌。这本书也说明了,有了梦想,即使是一头狼也会变得与众不同,令人肃然起敬!在我们这个人的世界里,也要像故事中的紫岚一样,为梦想而奋斗。举世闻名的科学家诺贝尔,为了追求自己的梦想,制作出性能更好的炸药,付出了很多,失去了自己的亲弟弟,失去了自己父亲的双腿,但是诺贝尔没有放弃,继续追随梦想,直至成功;美国总统奥巴马,在年轻时曾立志将来做美国的一名参议员,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他曾当过收入微薄的小职员……为了实现梦想,他们谁也没有放弃奋斗,于是经历了漫长的等待之后,终于换来了自己的人生辉煌!梦想是用不凋的希望和不灭的向往编制的七色彩虹,它绚丽辉煌。

梦想是用点点滴滴的爱汇成的翅膀,他平凡伟大,梦想是用意志的血滴和拼搏的汗水酿成的琼浆,它历久弥香。经过不断的追逐自己美好的梦想,小溪成为浩瀚碧海;清新浓艳的鲜花变得春色满园;飘逸凌空的白云也为美丽的晴空而点缀。《狼王梦》告诉我们,心中有愿望一定要去闯,努力实现最初的梦想,哪怕前方的路会充满坎坷,但为梦想而拼搏的人会永不言败从哪里跌倒就会从哪里爬起来,所以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7)

母狼紫岚的老公黑嗓被野猪的长牙穿透了胸口。从此紫岚便怀着继承黑嗓的心来抚养孩子,再一次盗猎的晚上,紫岚被大白狗踢了一下肚子,将五只小狼崽早产了下来,大白狗发现了破绽,于是紫岚就进行了生死拼搏,最后以胜利告终。

《狼王梦》这本书是沈石溪写的。主要写了母狼紫岚的丈夫,黑桑。在即将成为狼王的前一天死了。于是,紫岚就有了那样的一个念头——把自己生下的那一群狼崽中的一只狼儿培养成新一代的狼王,继承他父亲的遗愿。为了实现这梦,她便开始训练自己的幼儿。可是梦中就是梦。她的幼儿也陆续死去了:黑仔出去捕食,被老鹰叼走了。蓝魂儿因中了猎人的圈套,也死了。双毛和狼王洛戛打斗时,也牺牲了。但紫岚很快把最后的一丝希望交给了媚媚。盼望着媚媚生下的孩子能成为狼王。她为了能让孙子成为新一代的狼王,也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紫岚那种奋勇直前、一心一意、永不放弃的精神让我十分感动。但是,紫岚的教育方式是残忍,是自私还是伟大呢?在第一次读《狼王梦》时,我觉得她是伟大的,但后来再想想,原来说她残忍和自私也不是没有道理,她为了继承黑桑的遗愿,竟想在短时间内把狼儿培养成“超狼”,不但没有成功,还把孩子的性命给白白地赔上了。就算狼儿们都当上了狼王,那又怎样,狼又不是人,它不会感恩,狼儿当上了狼王,会将捕到的猎物给她吃?难道这也是伟大吗?我的心越来越矛盾起来……一想到这里,矛盾的心理化成一种愉快的心情。原来母爱可以是多面表达的。母爱有多面,只要是母爱,就没有对与错!关键不在于母亲,是在于子女在接受母爱的过程中,能不能分辨出是与非。

古往今来,有多少诗人、名人、都为母亲而称赞。回过头看看眼前这只不管是不是被权力扭曲了心的母狼,紫岚用自己独特的母爱维护一切。狼王梦,这个梦中,我曾无数次看到,紫岚因为儿女的意外,而流下了两行属于母亲再悲伤的泪花……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8)

有一只狼叫做紫岚,她的老公死了,她老公的梦想是当上狼王,可是不小心死掉了,正好这时紫岚怀孕了,她想自己的丈夫不能完成这个梦想的话,就让自己的儿子完成这个梦想,然后她就专门培养一个,那个死了在培养下一个,死了在培养下一个。

我看完了这本书大吃一惊,我说道,不会吧,还有这样培养孩子,培养狼也一样,不可能哪个厉害就培养谁,要每人都有平均的奶量,假如你的一个死了,那之前不是白白浪费了吗?我完全不赞同这种教育孩子的方法。

狼王梦

我最喜欢改变蓝魂儿的命运,因为他死的太惨了,竟然被自己的妈妈给咬死了,而且他妈妈还把他的一半身子扯下来,给他做埋葬,如果他不被猎人的架子夹到,也就不会回不去,也就不会被咬死,我当时很吃惊为什么要咬死自己的儿子,后来才知道猎人抓到猎物是折磨死动物的,紫岚这样就是想让他死的痛快点,如果不要被猎人的夹子夹到,就不会死,可能蓝魂儿就会变成狼王。

现在有很多爸爸妈妈希望自己的孩子成为明星,可是他们没想过,自己被关到屋子里学习是什么感受。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9)

终于在暑假结束之前,我把沈石溪的著名动物小说《狼王梦》看完了。没看之前,一直觉得狼是一个凶恶的动物,因此,我一直都很讨厌它。可是当我看完了这本书,我才知道生命的伟大,狼也是有爱和梦想的,对命运的不屈服。

在辽阔的草原上,有一个母狼叫紫岚,她在大白狗的攻击下,艰难地产下五只狼崽,她一心想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狼王,可是命运和她开了一个又一个的玩笑,她相继失去自己的孩子。然而,幸运之神就是没有眷顾到她的头上。最后,她绝望了,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上。可是不幸又悄然来临,她为了保护狼孙的安全,在生命的最后与金雕同归于尽。当上狼王,是狼的梦想,紫岚为这个梦想,付出一生的努力来完成狼的梦想。紫岚对孩子的母爱是潜藏在心里的。

在生活中,有哪个父母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成龙成凤。白天他们要辛苦地工作,晚上还要关心我们的学习,他们一直都在默默奉献着,不求我们回报,只要我们好好的学习和成长。母爱是伟大的、无私的,长大后我们一定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回报这份爱。

《狼王梦》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读懂了母爱的伟大。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10)

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感触,紫岚是一个伟大和负责的好母亲,她为了孩子能成为不可一世的狼王,不仅被她的孩子双毛撞瘸了腿,只能用三条腿走路,而且自己的牙弄掉几颗了,害的.自己提前衰老。可是,这就是竹篮打水一场空,白费力气。三个刚刚成年的小公狼个个都不幸的遭遇了杀身之祸。

紫岚首先培育长子黑仔。有一次年幼无知的黑仔趁妈妈出去打猎的时间,竟然不呆在洞里,跑出来玩耍。打猎回来的妈妈却嘉奖了他整一头动物,表明是纵容他去外面玩耍。黑仔经历过这一次,更加大胆了,开始追逐小型食草动物。导致被金雕发现杀死了。第二只蓝魂儿追杀小牛没能冲在第一个,结果被紫岚又是踢又是咬。蓝魂儿就每次发现猎物都冲在第一个。在一次冲锋过于冲动,中了恶毒猎人的计谋,被铁板夹住腰斩断。第三只名叫双毛,他生性软弱,不过紫岚教育的野心勃勃。在一次王位争夺战当中,双毛把现任狼王打的节节退败,由于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他最终还是被唤起了内心深处的软弱,败在狼王的手下。成为狼群的晚餐。双毛、蓝魂儿、黑仔本来可以安家立业,享受家人之间的的幸福,却被强迫当狼王,到头来还不是无意落败,也牵连到紫岚。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11)

梦,是一种奇怪的东西,你可能会对他不顾一屑,也可能因它而燃烧起熊熊斗志,为他终身热血沸腾,哪怕得付出生命。

“嗷——嗷——”一声声凄惨而荒凉的嚎叫,令人毛骨悚然,在黑夜中一双双眼睛泛着可怕的亮光,伸着利爪向你走来……看到以上的情景,你一定知道是什么动物——狼。这是一个卑鄙、狡猾、残忍以及阴险的代名词。可是有一本书却彻底让我改变了对狼的看法,是什么书会有这么大的魔力呢?那就是沈石溪叔叔写的著名动物小说《狼王梦》。

在富饶的草原上有一匹孤独的狼。它一生只有一个愿望,那就是了却她的伴侣黑桑的遗愿,将一只狼崽培育成狼王。可是刚生的狼崽就死了一只,其余三只都一次死掉:黑仔因胆大而被金雕吃了;蓝魂儿被兽夹捉住活剥了狼皮;双毛在争霸狼王时死于众狼之口。还有一只母狼媚媚抢走了她的新伴侣——卡鲁鲁,还生了孩子,不幸的是被金雕所视,紫岚为媚媚的狼崽跟金雕同归于尽了。

紫岚,愿你与你的四个狼宝宝和黑桑在天国狂奔吧,追逐你心中的太阳——狼王梦!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12)

在我们班,好书总会被疯抢,《狼王梦》就是其中一本。今年暑假,我再次拿起这本书细细品读……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母狼紫岚了,它那伟大的让我感动。她在培养第一只狼崽的时候,为了不让狼崽退化成狗仔,控制的,无缘无故地使劲打什么错也没犯的狼崽,就是为了让他以后能在山里独自生存,真是良苦啊!她在培养第二只狼崽的时候,看到狼崽在和比他大的幼狼抢羊肉时,不敢去争,紫岚就把他打得脑门出血,只能睡在石洞外面,但是第二天,他又和那只幼狼抢羊肉时,那只幼狼咬掉他的一只耳朵,他就扭头咬掉幼狼的尾巴。紫岚的起了作用,让狼崽恢复了强烈的自尊心和贪婪的本性。第三只狼崽失败后,剩下的就是那只小母狼,发现小母狼爱上了狼群最没出息的那只公狼后,她亲自去那只公狼的窝里,把他咬死了,并将钟情的大公狼让给了小母狼。在石洞被金雕发现的时候,紫岚装作老得走不动的母狼,引开了金雕,保证小母狼的安全,自己却和金雕同归于尽了。

紫岚是一个伟大的,她所作的一切都是为了孩子们的健康,因为她知道,这是一个弱肉强食的,自己不能他们一辈子,他们必须学会自我,所以,她就尽自己所能,培养训练孩子们,直至牺牲自己的。其实,伟大的母爱不仅存在于动物界,也存在于人类。我的妈妈要求我每天跳绳,玩电脑必须控制时间,我一直很不情愿,现在想想,这也是妈妈的良苦啊,她是为了我能有一个健康的身体,适应将来竞争激烈的社会,才这样要求的呀!“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我们应该永远铭记妈妈的恩情!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13)

以前我总是认为,狼是一种血腥、残暴而又冷酷的动物,对它有一种深深的厌恶感。我读完《狼王梦》后,对狼有了新的诠释。紫岚,是一匹漂亮的母狼,更是一位因奉献而美丽的母亲。她为了培养儿女,不惜放弃自己的幸福;她为了让孩子们拥有强健的体魄,代替狼爸训练他们捕猎、给予他们的食物;为了使她的狼儿们成为“狼王”,她创造一切机会让他们成长,甚至献出了自己的一条腿……

可惜命运多厄,紫岚在培养黑仔的时候,光顾着提高它的捕猎技巧而忽视了天空中的危险,导致优秀的黑仔惨遭金雕毒手。紫岚容不及多想,便马上开始栽培蓝魂儿。黑仔得宠时期,蓝魂儿积压了大量委屈。在愤怒、嫉妒和欲望的驱使以及母亲的教唆下,他的野心不断膨胀。很快,他就成了幼狼之中的“领头狼”。蓝魂儿忘乎所以、狂妄自大,没有集体观念。自负的蓝魂儿经常贸然行动,最终死在猎人的捕兽夹下。无奈,紫岚只好培养奴性十足的双手,可他狼的尊严早已荡然无存,已经退化成了一条连狗都不如的动物。骨子里浸满了卑贱低下,最后因为懦弱死在了群狼口中。看着自己的孩子们前仆后继地死去,紫岚绝望了。就在这时,杀害儿子的凶手——“金雕”出现了。仇恨再度燃起了生命之火,她不顾一切地冲了上去,与仇人同归于尽。用自己的死扫除障碍,填平了狼孙们通向狼王宝座的道路。

紫岚的梦,是一个美好的梦,她用一生来谱写梦想的乐章。从满怀希冀到失望,从失望到彻底绝望,如此艰辛只捞得一个死亡的结局。怎不叫人心寒?怎不叫人哀伤?紫岚死前留下的两滴泪,是望子成龙又恨铁不成钢的泪;是包含绝望而又无限憧憬的泪;是刚毅果敢而又欣慰满足的泪。这泪水,是母爱的凝结啊!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14)

家长的期望---读《狼王梦》有感

母狼紫岚的丈夫公狼黑桑快要成为狼王的时候,被野猪杀死了,紫岚为了圆她的狼王梦,把全部精力都放在了培养小狼成为狼王的梦想,可是梦想破灭了,它的孩子都在快要登上狼王宝座的时候,结束了年轻的生命,唯一的母狼媚媚已成家立业,也要当狼妈妈的时候,紫岚见那只夺去她的孩子黑仔的生命的金雕在媚媚洞口徘徊,紫岚把它的狼王梦继托在它的狼孙身上,于是紫岚便和金雕同归于尽了。

母狼紫岚这样的行为也是现代各个家庭的父母的行为,把自己不能实现的愿望寄托在孩子的身上让孩子来实现他们不能实现的愿望。一旦孩子的成绩不理想或不在前十、前五、前三,那回到家就是要吃棍子了。所以在考完事后孩子都会祈祷不要回家又要吃棍子了。

在现实生活中,父母都把自己孩子的成绩看得比自己的生命还重,一旦自己的孩子成绩不好没有达到自己的要求,便会气急败坏拿棍子就打,这就是孩子考试过后的怕。我觉得在我们中国至少有一大半的家庭是把自己孩子的成绩看得比自己的生命还重。就比如有一次我的一个科学考试考得不是很好,回到家的不是父母的一一教导,而是一大把的批评、责骂和挨打。父母都是把孩子的好成绩告诉给别人,一旦别人问成绩如果是不理想的那他们都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这个问题,因为那样会很没面子,就开始逃避问题。在这不理想的成绩知道后他们都会狠狠地批评、责骂和挨打自己的孩子。而挨打后孩子都会恨自己的父母,而对他们也就痛恨一分。也导致孩子会不听话。

可是,我们也不能因为这样,就痛恨自己的父母和老师,因为他们这样做也是为了我们,就像紫岚一样,它用自己无私的爱哺育着子女。我们的父母又何尝不是这样?平时他们早出晚归,省吃俭用,把一切美好的东西都留给我们,时刻无微不至地照顾我们——这不正和母狼紫岚的爱子的精神一样吗?这种精神让我十分敬佩与感动。我们痛恨自己的父母和老师而应该感谢他们为我们的付出。

所以就让我们对父母和老师说声“谢谢”。而感谢他们为我们的付出吧!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15)

母爱像冬日的阳光,温暖着孩子的心灵;母爱像春雨,滋润着我们成长;母亲像黑夜里的路灯,照亮前进的道路。在书海的世界,谁最有母爱?当然是母狼紫岚,她是沈石溪著名动物长篇小说《狼王梦》中的“女主角。”她愿意牺牲自己的一生来培养小狼成为狼王,结果所有的公狼仔为此丧命了,只剩下女儿媚媚。后来,紫岚为了不让媚媚承受丧子之痛,她跟老雕斗智斗勇,最后同归于尽。

我觉得其中最感人的一篇是“断魂捕兽夹”里面讲的是紫岚想把落入捕兽夹的蓝魂儿救出来,用尽了全部办法,用牙咬弹簧,咬插销,固定链,牙齿掉了四颗,咬得满嘴都是血。就在它绝望的时候,它假装镇定,伸出温热的狼舌在蓝魂儿眼脸、鼻梁、和唇吻间来回舔着,动作平稳有力,只为了不让蓝魂儿落入猎人的手中。紫岚忍着痛,把蓝魂儿分成了几段,埋在了雪里。

看完此书,我被紫岚伟大的母爱感动得热泪盈眶,狼是如此,人也是如此。从小到大,我的妈妈除了工作,就是照顾我。从早忙到晚,没有一刻休息的时间,看着那弱小的身影,我流下了眼泪。记得有一次,因为腿痛而住医院,在医院整整住了一个星期,这一个星期她总是细心并耐心照顾我,弱小的她抱着几十斤的我东奔西跑。

我真是个幸福的孩子。妈妈爱我们,我们应该用实际行动回报。母爱是伟大的。

《狼王梦》读书笔记九篇


如何才能撰写出优秀的读后体验呢? 当您阅读完网络推荐的阅读作品后,一定会有属于自己的独特感受。结束阅读后,我们可以尝试着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的思考记录下来,关于“《狼王梦》读书笔记”,这是趣祝福小编为您精心挑选的一篇文章,不妨来看一看。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1)

母狼紫岚含辛茹苦地养育子女,期待着他们其中的一只成为狼王。但是三个儿子的接连离开,让她只好将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为了救狼孙,她冒死与金雕搏斗,最后与其同归于尽。

掩卷闭目,我思潮起伏。《狼王梦》的故事深深地感染了我。紫岚的大爱和大义,一直在我脑海中回荡。

紫岚的大爱集中表现在:她为了孩子顺利诞生,只身铤而走险捕幼鹿,险些丧命;她不辞辛苦竭尽全力培养三个狼儿……当精心培养的狼儿一个个离去时,作为母亲的她,可谓肝肠寸断。后来为了救狼孙,紫岚又与金雕斗智斗勇,不惜牺牲性命……读着这些扣人心弦催人泪下的情节,我仿佛听到了紫岚直面坎坷命运的悲鸣。这份母爱多么感人!

紫岚的大义主要体现在:她铭记黑桑的遗愿,为了让孩子成为新一代狼王,她出生入死以命相搏,可惜命运多舛,“可怜天下父母心”!她没有辜负黑桑的遗愿,完成了自己的使命!

紫岚的大爱、大义感动着我,我被母爱的洪流包围,那感觉,暖暖的,浓浓的。午后明媚的阳光透过玻璃温柔地洒在我身上,洒在我手中的《狼王梦》的书页上。此时此刻,我情不自禁地想到了我的妈妈——她跟紫岚一样,无微不至地关心我,照顾我。

父母的爱,不论惊天动地还是平平淡淡,都是暖暖的,足以一生铭记。人生苦短,亲情无价,我一定要好好学习,好好爱父母,此生不留遗憾。

那天晚上,平生第一次,我为妈妈洗了脚,为爸爸泡了茶。那一刻,妈妈轻轻地揉着被泪水润湿的眼睛,爸爸细细地品着热气腾腾的香茗。我明显地感受到,我的家里洋溢着不可名状的温馨。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2)

寒假里,我读完了沈石溪的小说《狼王梦》。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叫紫岚的母狼,生了五只狼崽,其中四只狼儿一只狼女。一只狼儿在刚生下来的时候,在冰冷的洪水里冻死了。紫岚为了完成丈夫黑桑想当狼王的遗愿,努力想把其中的一只狼儿培养成狼王,可最后并没有得到回报。黑仔还是幼狼时走出洞外被一只金雕吃掉了;蓝魂儿死在了猎人的捕兽夹下;双毛死在了狼王洛戛手下。最后紫岚把希望寄托在媚媚身上,希望她能生下狼孙,将来有一只狼孙能成为狼王。为了保护狼孙的安全,紫岚与吃掉黑仔的老雕同归于尽。

在我的印象中,狼是一种凶残、贪婪、令人憎恶的动物,看完这本书后,我对狼有了全新的认识。我很佩服狼的机智、勇敢、有毅力,不管在多么恶劣的环境下,狼都是在靠自己的本事捕食。紫岚伟大的母爱也感动了我,她和世上所有的母亲一样,深深地爱着自己的孩子,为了自己的孩子,她可以放弃一切甚至生命。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3)

最近我读了沈石溪写的《狼王梦》。

这本书以母狼紫岚的视角来描写狼的生活,其中的动物搏斗场景描写得扣人心弦。

紫岚是一只有抱负的母狼,她在被猎犬追击、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生下了五只小狼崽。狼崽们的父亲黑桑即将成为狼王,却不幸被野猪拱死。为了完成黑桑未了的心愿,紫岚下定决心将其中的一只狼崽培养成新一代狼王。她用尽一切方式训练狼崽,狼崽们按照她的想法成长着。但是事与愿违,三只小公狼不是被老鹰叼走,就是死于捕兽夹下……小公狼的相继死亡重重地打击了紫岚,她从一只美丽的母狼变成了瘸腿缺牙的丑狼,她的“狼王”野心逐渐消失了。结局很悲惨,为了复仇,同时为了保护可能成为狼王的小狼孙,紫岚选择了与金雕同归于尽。

紫岚的狼王梦最终没有实现,但是她的坚持不懈打动了我。紫岚在培养小狼崽时曾用多种不同的方式,无论哪种方式都包含着她深深的母爱。比如:她疼爱黑仔,每次哺乳都让他吃得饱饱的,所以黑仔长得聪明、健壮又勇敢;培养蓝魂儿时,她用各种惩罚让他快速掌握生存技巧;对于双毛,她用了极其残忍的手段来激发狼的潜能—捕猎做苦差事,但只能吃残渣,喝脏水,终于让懦弱的双毛敢于反抗,但搏斗中紫岚的腿骨被折断了,她悲喜交加。

在人们印象中,狼是自私凶残的。但《狼王梦》中的母狼紫岚却是充满母爱的。《狼王梦》让我完全改变了对狼的看法,这是我看过的最精彩的动物小说。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4)

近些天,我看了一本书,叫《狼王梦》,我看后很受感动。

狼群中有一只母狼,叫紫岚,他的丈夫黑桑已经死了,过了些日子它产下四只小狼崽。三只公的和一只母的,分别叫黑崽、蓝魄儿、双毛和媚媚。它就尽心尽力地照顾它们。最后,三头公狼都先后死去,它为了媚媚能够顺利产崽,和金雕同归于尽。

看完这本书后,我想:狼的母爱原来也很伟大,再回过头来看看我的妈妈。平时,她每天都不辞辛苦地接送我,做作业时在一旁认真地检查我做的每一道题是否正确,只是不经意间看见她揉肩膀的背影。记得有一次,下了很大一场雪,放学时还在下,我出校门一看,竟然没人来接我,我正生气,忽然看到远处有一个熟悉的背影,“妈妈”我欢快地叫了一声,像小燕子般扑向了她的怀抱,仔细一看,原来妈妈穿得也不厚,里面一件薄毛衣,外面一件薄袄,我却穿了一件厚厚的鸭绒袄。妈妈手里还拿着一件袄,叫我穿上,我顺从地穿上。妈妈在前面骑着自行车,为我挡着刺骨的寒风,冒着漫天的大雪,我却在后面躲着,不用受一 点儿风雪,风呜呜地刮着,雪噼哩啪啦地打在妈妈的肩上、脸上、耳朵上、头上。回到家,妈妈就感冒了,我真内疚,为什么要妈妈来接我呢?我自己不会走吗?

妈妈在学习上对我很严厉、认真。一道题错了她就会找类似的题来让我练习,直到练会为止。妈妈常说:“我不关心你考试成绩的高低,只是既然错了,就要知道是什么原因,做到题错了就应该学会、反省原因,为什么错?”

妈妈虽然对我很关心,但是在适当的时候她也会放开手让我自己去做事情。像系鞋带、戴红领巾、穿衣服、扫地、擦桌子等,目的是让我学会独立。

啊!我的妈妈不正像书中说的老母狼紫岚吗?为了自己孩子的将来和幸福,心甘情愿的付出自己的一切也无怨无悔。啊!我爱我的妈妈,我真心的爱着我最亲爱的妈妈。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5)

母亲之所以对子女严苛,是因为她对子女爱的深沉。

——题记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狼王梦》的书,刚看到书的题目时,我以为是写一个狼王的梦想的,读了之后才明白,原来写的是一只母狼为了实现让自己孩子成为狼王的梦,不懈努力,直至付出生命的故事。

《狼王梦》不但让我看到了动物世界的残酷,更多的是让我感受到深沉的母爱。文中有一段我现在还记忆犹新,“它把全部母性的温柔都凝集在舌尖上,来回舔着蓝魂儿潮湿的颈窝,钟情而又慈祥,蓝魂儿被浓烈的母爱陶醉了,狼嘴发出呜呜惬意的叫声。突然间,紫岚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管,动作干净利索,迅如闪电快如风,只听咔塔一声脆响,蓝魂儿的颈窝里迸溅出一汪滚烫的狼血,脑袋便咕咚一声栽倒在地里,气绝身亡了。”每次看到这里,我都两眼泪水,既可怜小蓝魂儿,又为母狼紫岚忍痛割爱感到悲哀,紫岚宁愿让蓝魂死在自己手下,也不原让自己的宝贝饱受猎狗、猎人的欺凌后死去,这是多么伟大而又心酸的母爱呀!

看完这本书,我被感动的同时,也情不自禁地想起了自己的妈妈。有时我做错了事,妈妈会打骂几句,想起来这些都是母爱的表现,只是我没有用心去体会而已。记得有一次我练琴时不认真,以至于1个小时过去了,我连一首曲子都还没弹熟练,妈妈一气之下就打了我一巴掌,当时我委屈极了,不就是偷了点儿懒吗?至于出手打人吗?现在我终于明白了,母亲之所以对子女严苛,是因为她对子女爱的深沉!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6)

【内容简介】:

母狼紫岚失去丈夫后在在一个狂风骤雨的夜晚,在与猎狗生死较量过程中分娩,其处境艰难可想而知,但是她有一个梦想,那就是了却丈夫黑桑的心愿——坐上狼王的宝座,所以她胜利了,她生下了5个小狼崽(1只母的,4只公的),她要培养未来的狼王。

【好词】:

烈日炎炎 暑气蒸人 热浪炙人 烈日当空 秋高气爽 丹桂飘香

天高云淡 红叶似火 金风送爽 硕果累累 数九寒冬 寒气逼人

冰天雪地 天寒地冻 滴水成冰 鹅毛大雪 粉妆玉砌 冰天雪地

银装素裹 大雪初霁 雪虐风饕 乌云密布 晴空万里 万里无云

碧空如洗 湛蓝如洗 瓢泼大雨 滂沱大雨 暴雨如注 倾盆大雨

花团锦簇 繁花似锦 百花齐放 姹紫嫣红 迎风吐艳 万紫千红

心急如焚

【好句】:

1、眼下正是桃红柳绿的春天,在中国西南部的日曲卡雪山的狼群,正化整为零,散落在雪山脚下浩翰的尕玛儿草原上。

2、天渐渐黑了,紫岚仍是一无所获,它不得不拖着疲沓的身子,回到自己栖身的石洞去。

3、紫岚像被高压电流击中似的一阵的疼,浑身痉挛,惨嚎一声从大白狗身上翻落下来,在地上打滚。

4、它仰天长嗥一声,那嗥声混合着悲愤、激动和嗜血的野性。它伸开稚嫩的狼爪扑向蓝魂儿,它打败了蓝魂儿。

5、它睁开眼,尕玛儿草原在身下像一块绿色的地毯。老雕正拎着它在高空飞行。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7)

在中国,狼被人认为是反面角色。“狼心狗肺”“狼狈为奸”……在字典里随处可见带“狼”的词语,读了“狼王梦”才知道狼原来也有善良的一面。

故事大概是这样子的:母狼紫岚和她的丈夫黑桑过着快乐的日子,可是在要当上狼王的前一个晚上,黑桑不幸被野猪的獠牙刺穿了头颈,紫岚独自抚养幼崽,最后,替女儿赶走了致命的金雕丧命了。读到了这段时非常感动,因为女儿将紫岚赶出了洞穴后紫岚和金雕同归于尽,女儿不能体会它的良苦用心,还怨恨它。所以说母爱是无私而伟大的。紫岚也是一只母狼,就像所有的母亲一样,她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她给予了她的孩子们最好的成长环境,给予了他们最好的教育。为了他们,紫岚甚至拒绝了地位仅次于头狼的卡鲁鲁的求婚,因为她要培养孩子们,这需要她全部的精力,紫岚把希望全部放在孩子身上。

回想生活,我们的父母含辛茹苦地抚养我们,不正是希望我们长大之后有好点的工作,好点的生活吗?有些父母甚至为了供孩子上学,辛苦劳作,怕孩子受影响,不让孩子看见他们脆弱的一面,他们也有痛苦和困难,但总有些孩子,身在福中不知福,天天不用功,好吃懒做,白废了父母的良苦用心。事后,他们有些面对父母亲的责备,不但不低头认错,反而还理直气壮地跟父母顶嘴,觉得父母不理解自己,自己总是对的!实在是让人心寒呀!

我很喜欢这本书,读了一遍又一遍。这本书连接起了小说和现实,成了一股无形的力量,扣人心弦,引人深思……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8)

终于在暑假结束之前,我把沈石溪的著名动物小说《狼王梦》看完了。没看之前,一直觉得狼是一个凶恶的动物,因此,我一直都很讨厌它。可是当我看完了这本书,我才知道生命的伟大,狼也是有爱和梦想的,对命运的不屈服。

在辽阔的草原上,有一个母狼叫紫岚,她在大白狗的攻击下,艰难地产下五只狼崽,她一心想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狼王,可是命运和她开了一个又一个的玩笑,她相继失去自己的孩子。然而,幸运之神就是没有眷顾到她的头上。最后,她绝望了,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上。可是不幸又悄然来临,她为了保护狼孙的安全,在生命的最后与金雕同归于尽。当上狼王,是狼的梦想,紫岚为这个梦想,付出一生的努力来完成狼的梦想。紫岚对孩子的母爱是潜藏在心里的。

在生活中,有哪个父母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成龙成凤。白天他们要辛苦地工作,晚上还要关心我们的学习,他们一直都在默默奉献着,不求我们回报,只要我们好好的学习和成长。母爱是伟大的、无私的,长大后我们一定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回报这份爱。

《狼王梦》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读懂了母爱的伟大。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9)

一提起狼,人们想到的一定是残暴、奸恶和凶残。但是我看完《狼王梦》这本书,改变了对狼的一些看法。

《狼王梦》这本书运用了大量的拟人手法描写了狼的生活习性和生活。主要讲了母狼紫岚一直有一个梦想,就是把三个小公狼的其中一只培养成狼王。但现实总是残酷的,紫岚一次次的失败,三只小公狼也一只只地死去,最后,紫岚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上,自己却和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的故事情节引人入胜,一环扣一环,把母狼对孩子深深的爱展现在我眼前。紫岚用了各种办法,把自己的孩子们慢慢培养成了真正的有血性的大公狼。它了用各种残忍的办法去培养孩子,这也是为了让自己的狼王梦实现。但从这些片段中,我也看到了里面蕴藏的:其实狼也是有自己独特的个性和感情的,在动物世界里,狼虽然凶猛无比,但也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幼崽,即使面对危险,它也毫不畏惧,把生存的机会让给孩子,不让孩子受到伤害。其实狼的身上,总有一些知识和道理是值得人类去学习的,比如:在这个世界里,是弱肉强食的,只有经过努力、摔打和磨炼,才能获得生存的机会和称霸的资本。

从这本书,我不仅更加了解了狼这个动物,还知道了:我们评价一个事物时,不能用单一的眼光去看它,要从多方面的角度去看它,这样才能获得的更客观、更广泛。

《狼王梦》读书笔记


我们常常会因为书中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或者发人深省的哲思被吸引,作品这本书是我最爱的书籍,也让我更加丰富了自己的内心世界。 透过读后感体现您对书籍读后的“独门看法”。经过仔细琢磨编辑为您呈现了这篇精选的“《狼王梦》读书笔记”,我们衷心欢迎您访问我们的网页并了解我们的内容!

《狼王梦》读书笔记 篇1

最近,我看了一本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笔下的《狼王梦》。

这本书讲了紫岚再一次绝境中,生了五只小狼崽,由于当时下了一场大雨,有一只狼崽因发烧死了。以后,紫岚要完成丈夫黑桑的遗愿——让孩子们当上狼王。

先是长子黑仔,它长得与黑桑极其相同,但不幸的是黑仔在一次玩耍中,被一只金雕捉走了。再是次子蓝魂儿,每次捕捉猎物时,它都是在最前面,但蓝魂儿在一次捕捉时,被捕兽夹夺去了生命。最后,小公狼只剩下双毛了,但双毛在一次与狼王夏洛斗争中,双毛被狼王夏洛咬死了。当狼王梦破灭了,紫岚失望极了。这时紫岚唯一的女儿怀孕了,它为了子孙们能够当上狼王,被那只捉走黑仔的金雕捉走了。

读完《狼王梦》这本书,可以看出紫岚为了孩子们的前途付出了一切一切,我也意识到母爱很伟大,妈妈宁愿牺牲自己的生命与爱情,也要把自己的儿女培养好。

这本书还是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爸爸妈妈批评我,其实是想让我成为优秀的人才。以前,爸爸妈妈批评我,我反而迷惑不解。读完这本书后,我感到很惭愧,希望自己以后好好表现,不再让爸爸妈妈操心了!

《狼王梦》读书笔记 篇2

理想是生命中的指路灯,每个人都有理想,狼也有理想,一代一代的相传。

在暑假的时候,我看了一本名叫《狼王梦》的书,讲述了一个关于一匹母狼的梦想的故事,是这样的。

狼王梦讲述了一匹母狼名叫紫岚,她产下了一窝小狼崽,其中有三只是公狼,一只是母狼,还有一只在刚出生时不幸夭折,这只母狼心怀壮志想把自己和已逝的公狼黑桑的这一窝小狼崽培养完成他们狼父的遗愿,但天公好像不愿意让他们子承父业似的,让大狼崽黑仔在小时候一次外出捕食被金雕盯上,抓了过去;悲痛中无奈让二狼崽接替黑仔,但终究还是没能逃过厄运魂断捕兽夹了;第三只狼崽继承了未完的使命,但是因为长期营养不良身体瘦小,胆量也不想狼一样的凶残像猫咪一样温顺,紫岚感到很愧疚,对双毛很好也终于扳过了它的性格在狼王争夺战中双毛不幸恢复了温顺的一面被狼群吃掉,紫岚悲痛欲绝寄望媚媚生的后代最终在10岁时与吃掉黑仔的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介绍了一匹狼完成梦想的经历、过程。也体现出了母爱的伟大在书中讲蓝魂儿的经历中写道紫岚在蓝魂儿被捕兽夹抓住时为救狼儿咬碎了好几颗牙齿也在所不惜,但为了不让蓝魂儿被猎人欺辱,忍痛咬断蓝魂儿的气管,把它的身体咬成两节拖进森林里,刨了个洞把蓝魂儿的身体安葬在了这里,还有紫岚为了让双毛改变性格不惜跛了一条腿,不惜每天都睡在冰冷的洞口,这是为什么?是为了自己的孩子可以出人头地,可以让他们不再过在大冬天看着狼王吃心肝内脏,而自己只能在争抢中勉强得到几块肉,母爱很伟大,即使是凶残的狼族也是这样,护崽的母狼最惹不起,为什么?就因为儿是母亲的心头肉。

总而言之,简而言之。这本书不错很值得一看。至少我从中懂得了什么是爱。

《狼王梦》读书笔记 篇3

在常人眼里,狼是残暴、冷酷、狡诈的代名词,从“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子野心”等成语,以及《东郭先生和狼》、《狼和小羊》、《小红帽》等古今中外的寓言童话中都可以看出人们对狼发自内心的痛恨与厌恶。可是,翻开《狼王梦》,透过沈石溪笔下母狼紫岚那短暂而悲壮的一生,我却读到了另外一种触及灵魂的狼性。 小说中的母狼紫岚为了完成公狼黑桑当上狼王的遗志,将希望寄托在下一代身上,对狼崽们展开了一系列的教育。可惜,天不遂狼愿,她一次又一次的努力,却换来了一次又一次的失败:四只小公狼相继死去,无奈之下,她只好把做狼王的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并且最终为了狼孙的安全,不惜与金雕同归于尽

小说情节扣人心弦,使我完全置身在了狼群之中,我的心也随着紫岚一家的命运悲欢而起伏。有人读完这部小说,批判紫岚野心太大、贪心不足,叹息她是个被权力欲望扭曲的可怜的失败的妈妈,而我却更多地被紫岚的信守诺言、执著梦想和无私母爱所打动。为了延续黑桑的遗愿,紫岚一直在坚持,这是对爱人的承诺,更是对梦想的执著!可是,谁又能想象得出,在实现诺言与追逐梦想的背后,她要做出怎样悲壮的付出啊!为了把狼儿狼孙培养成狼王,她完全牺牲了自己,默默地承受着生活的艰辛,成长的困惑,失子的痛苦,老年的孤独在生命的最后时光里,她毅然与狡猾可怕的鹰中之王大金雕玉石俱焚,就为儿孙能安然无恙。这份默默付出,不求回报的母爱,直可惊天地、泣鬼神,洗刷狼类的千秋骂名!

读了《狼王梦》,我认识到万事万物都不只有一面,我们要对狼去掉偏见,重新认识。从古到今,我们给了狼太多它本不应该去承受也无法承受的谴责,作为自然之子,掠夺本是狼的生存法则,冷酷与绝情本是狼的本性,而残忍与狡诈则更是一匹出类拔萃的狼所必须拥有的“财富”。

读罢《狼王梦》,掩卷沉思,母狼紫岚仿佛从遥远的天际向我走来。她不再像《小红帽》里 “狼外婆” 那么可恶,也不再像蒲松龄笔下的“狼精”们那样作恶多端,而是显得那么坚毅,那么慈爱,那么有血有肉。一声凄厉苍凉的狼嚎震荡我的心灵,那是大自然中的英雄豪杰唱响的一曲生命赞歌!

《狼王梦》读书笔记 篇4

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好书,它的名字叫《狼王梦》,这本书里很多地方让我深受启发,这本书的主人公是紫岚。

让我来介绍这本书的内容是:紫岚有个夫君叫黑桑,他在一个峡谷被一只野猪撞死了。紫岚生了四个小狼崽,它们的名字叫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其中黑仔和蓝魂儿都有当狼王的形象,紫岚把所有的精力都花在了黑仔和蓝魂儿的身上,却轻视了双毛,可是黑仔和蓝魂儿都负众望都去世了。当紫岚训练双毛的时候发现双毛没有胆量很胆小,根本没有当狼王的勇气。那是因为紫岚之前只重视黑仔和蓝魂儿,轻视了双毛才会落得这个下场,在后面训练双毛胆量时,虽然成功了,但是双毛也背着沉重的希望去世了。而媚媚是个母狼也不能继承狼王,况且,媚媚和一只窝囊狼成了配偶,毁了黑桑和紫岚“狼王血统”。它们四只狼崽都不能完成紫岚给它们的使命,紫岚很失望。有一天紫岚,紫岚为了媚媚的安危,跟一只雕同归于尽了。在死之前媚媚又生了四个狼崽,紫岚希望这四只狼崽可以实现当狼王的梦想。紫岚这个永不放弃的精神值得我学习。

《狼王梦》告诉我们:生活中处处藏着悲伤与欢乐,你不知道悲伤和欢乐那个先回来,也许欢乐先来,也许悲伤先来,也许两个一起来。不管怎么样,我们都要以一颗快乐、勇敢的心去面对生活。

《狼王梦》读书笔记 篇5

前几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狼王梦》。故事是由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展开的,他的丈夫黑桑在即将成为狼王的时候死去了,紫岚有一个大胆的想法,将来让他的孩子成为新一代的狼王。紫岚怀孕了,为了让未来的小狼崽有奶喝,于是去偷了牧民家的一头鹿吃,不料被大白狗发现,于是,紫岚被大白狗一路追赶,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甩掉大白狗,这时,她敢到肚子一阵疼痛,原来是狼崽要出世了,三只公的,一只母的,分别取名为,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紫岚很高兴,她享受到了做母亲前所未有的快乐,由于没有公狼的存在,她必须一个人承担养活四只狼崽的重任,母狼受了很多苦。紫岚为了将来能让自己的能够在狼群里有一定的地位,决定把三只公狼中的一只培养成狼王,第一次,她决定培养黑仔,因为它长得很像死去的丈夫黑桑。不料,黑仔被金雕啄死了,紫岚很痛苦。然后紫岚又准备培养蓝魂儿,但他在野外捕猎时被捕兽夹夹住了,紫岚不想蓝魂儿再受折磨,就算死也要留一个全尸,于是她便咬死了蓝魂儿,紫岚又一次失望了。最后,她把目光放在双毛身上,双毛平时最弱小,但经过母亲的培养,终于变成了一只威风凛凛的公狼。可是不幸的还是落在了双毛的身上,双毛捉到一只兔子,但没有给狼王吃,狼王很生气,便杀死了双毛,紫岚的计划一个个破灭,她伤心极了。但此时此刻,她万万没有想到,媚媚也怀孕了。她再一次萌发了狼王的希望,她想把媚媚的孩子培养成狼王。这时,她看到上次叼了黑仔的金雕,想想自己的孩子死在他的手上,她决定和金雕决一死战,为她的孩子报仇,结果和金雕同归于尽。这本书透露的是母爱的情感,紫岚是一位伟大的母亲。这让我不禁想起惊心而又让人感人的一幕。那天,天气很热,有一对母子从超市出来,正准备过马路,忽然一辆车冲了出来直冲那对母子而去,那位母亲看见了,一点都没有犹豫,使劲儿把孩子推到马路边,自己却被车撞了出去,孩子的身上只受了点皮外伤,而那位伟大的母亲却倒在血泊中,再也没有醒过来,在场的人无不流涕。母亲的爱是无私的,她没有一点的保留,哪怕牺牲自己宝贵的生命。在狼王梦中,紫岚为了让孩子成为狼王,是为了自己的孩子以后不受欺负,不管自己受多大的罪,他都是为了自己的孩子奉献着。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很多都是独生子女,导致父母对孩子过分的溺爱,不让孩子受一点点委屈,孩子觉得这是应该的,其实想想母亲从孩子在肚子里的时候就承担了保护我们的责任,伴随着我们成长,母亲的道路也是艰辛的,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她从没有退让过,他把所有的爱都倾注给了孩子,自己从没有过抱怨,他们就这样,默默地为自己的孩子付出一生,有时候,父母对我们严格我们会很难接收,现在想想都是为了我们好,只有严格要求我们,我们才能面对各种困难,面对将来的社会。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呀!

《狼王梦》读书笔记 篇6

《狼王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她一次一次失败。最终,在与金雕的最后一战中,结束了她那短暂而又不平凡的一生。这看起来是一本再普通不过的动物小说,但是在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笔下,故事一波三折:众狼的排斥、为了培训双毛而失去了一条腿、四只小公狼相继死去······这些都给紫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伤痛,但她依旧不放弃培养新一代狼王的梦想,这曾一度让我困惑不已。但在我重新回顾这本《狼王梦》的时候,我却好像突然间明白了紫岚为什么不放弃的原因。

我们的人生就好像是一艘在海上迷路的船只,而梦想就是海上的那一座灯塔,指引着我们前进的方向,让我们有了一个努力的目标。紫岚虽然是一头狼,但是梦想对她的意义,和我们没有什么不同,这也就是她为什么不管遇到了什么,也不言放弃的原因。紫岚亦是如此,那我们呢?有多少人在人生的一趟旅程中,错过了那一座灯塔?有多少人因为在寻找灯塔的路途中,因为太过困难而放弃了呢?又有多少人,能像紫岚一样,就算在生命的最后关头,也还是要为自己的梦想再尽一份力呢?

《狼王梦》读书笔记 篇7

王,一族或一类中的首领,谁得到了这个称号,谁就将拥有最高的待遇;谁拥有了这个称号,谁就将拥有最高的权力;谁拥有了这个称号,谁就将成霸王。正是这么多“好处”,使紫岚望子成龙,幻想自己的儿子能坐上狼王的宝座。可现实却是那么残酷,一次又一次地把她的儿子们推下她幻想的地位。黑仔被金雕抓走,蓝魂儿又被敌人用捕兽夹给抓走…

一次次沉重的打击令紫岚痛心疾首。可她始终没有放弃,再次训练自卑的双毛,途中她为此付出了血的代价……终于,双毛鼓起勇气向现任狼王洛嘎挑战,但狡猾的洛嘎用一声狼嚎令双毛的勇气在顷刻间化为乌有……一位母亲,总盼望着自己的儿子能成为首领,可失子的痛苦令她孤独了一个冬季。第二年,她把希望全都寄托在了自己的女儿母狼媚媚身上。当她碰到那只抓走她儿子的金雕时,义无反顾地与那只金雕同归于尽,她的狼王梦永远也不会停止……在《狼王梦》里,我读懂了什么是爱。

《狼王梦》读书笔记 篇8

近期,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狼王梦》,是中国著名动物小说作家沈石溪写的一本关于狼的动物小说。

这本书写了一只名为紫岚的狼,他的丈夫黑桑就在要当上狼王时不幸去世了。他为了完成丈夫死前的遗愿——当上狼王,就不辞辛苦地不断训练自己的孩子成为新一代的狼王。可是老天爷好像老是跟紫岚过不去,他的孩子不是被老鹰叼走,就是被捕兽夹夹住。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紫岚即将分娩不顾一切保护自己孩子的母爱。我被那种母爱深深地打动了。狼在我们眼中本来都是十分残暴凶恶的,读完这本书后我知道狼也有十分温柔的一面。

读到这里,我脑子里全是小时候妈妈怎么提醒我,帮助我,鼓励我:小时候我不懂事,玩完玩具就随便乱丢在地上,妈妈叫我收拾干净,我不听,妈妈就批评了我,我就十分生气。现在想起来,妈妈那时候也是为我好,我不应该对妈妈发脾气。

今年暑假,天气最热的几天,妈妈怕我中暑,就给我刮痧。妈妈先让我躺在床上,然后在我背上涂上精油,感觉凉凉的,很滑。最后再用刮痧板在我的背上来回刮动,让我觉得痒痒的,忍不住就笑了起来。刮着刮着,我就睡着了,妈妈什么时候刮完痧我也不知道。睡醒之后,我觉得浑身都很舒服。这个暑期没有中暑。

早上,我想吃馄饨,妈妈就早早地起床,给我去菜市场买馄饨吃。买完馄饨,妈妈到厨房里开始给我烧馄饨。我一起来,一阵香味立马向我扑面而来。我跑到餐桌前一看,一晚香气扑鼻还冒着热气的馄饨正在向我“微笑”。碗里的馄饨穿着雪白的衣裳,就象一位可爱的小公主。这时妈妈过来了:“来,吃早饭吧,馄饨趁热吃”。

这本狼王梦不仅让我知道了狼的生活习性,还让我知道了妈妈十分辛苦,我要报答妈妈。

《狼王梦》读书笔记 篇9

这段时间我断断续续的读完了一本沈石溪先生写的书,名字叫《狼王梦》,这本书的内容非常精彩。

书里讲的是一只叫紫岚的母狼,他的伴侣黑桑在鬼谷的山谷被野猪咬死,后来紫岚生了五只狼崽,不过紫岚好长时间没有去捕猎,所以她的身体挤不出一滴奶来,最后他咬死了一只狼崽,才让其他四只狼崽活了下来,当狼崽们都长大时,紫岚就培育它们成为狼王,不过有三只狼崽死了,就剩下一只叫媚媚的母狼,紫岚老了以后,媚媚与一只叫卡鲁鲁的大公狼结婚,紫岚只好四处流浪,流浪期间遇见了吃掉自己狼儿黑仔的那只金雕,紫岚不想让那只金雕吃掉媚媚的孩子,为给狼孙铲除后患,就与金雕厮杀,不幸最后与那只金雕同归于尽,痛苦的离开了世界,最终都没有让自己的孩子当上狼王。

我觉得紫岚的意志力非常强,为了培养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而坚持不懈。也让我明白了狼虽然无情,但也像人一样,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也会奋战到底,甚至丧失生命。

读了《狼王梦》这本书,我知道了,紫岚这样的行为是不对的,因为,紫岚想把孩子成为狼王的这种理想强加给了孩子。

比如蓝魂儿,他死的就是跟紫岚有关。因为,蓝魂儿中的是猎人的圈套,又是因为,紫岚让他养成了在队伍的前面带头的习惯。但是,到最后,没有了办法。所以,紫岚只好把蓝魂儿咬成两段尸体,叼走了。

但是,我觉得紫岚也是有一颗母亲心的!因为,在生孩子的时候,她必须找到足够的食物,但是,有一天,她连一只老鼠都找不到,所以,她只有一个办法,只能去跟猎人的枪和狗做战斗了。于是,她凭着自已的优势想来想去,终于偷出了一只小羚羊,喝着羊血,吃着羊肉,也填饱了自己刚出生的四只小幼狼的肚子,并取名叫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

通过了这两个个紫岚的优点、缺点,我从课文中,我知道了,这虽然不符合人性,但是这很符合狼性的残忍,但是紫岚还是有着一颗母亲心,照顾着四只自己的孩子。

2023秦腔读书笔记(合集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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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腔读书笔记【篇1】

《秦腔》读后感600字!

好久都没有认真的读完一本文学作品,这次终于通过每天晚上坚持读一点点,用一个月时间把小说《秦腔》读完了。

花了一段时间把《秦腔》读完,感觉收获很多。小说讲清风街在改革这二十多年的过程中的兴衰、人物的亲属关系、不同年代的领导决策出现的分歧。以夏天义和君亭为代表的村干部如何在农村社会形式剧变的大环境下,转化自身思想,做官为人的蜕变过程。夏天义作为老派干部的代表与生长在新环境下的农村干部君亭在治村决策上面的种种摩擦,同时夹杂着两人是叔侄的亲戚关系,使得小村的发展在改革的浪潮中一波三折,同时也折射出农村经济发展过后传统价值观丧失的种种无奈。

在此过程中,农民对财富的追求也描述得淋漓尽致。作者在文中是以一个身份低下,整天游手好闲被唾弃的农村懒汉形象出现。“我”有一定的自我思考,对白雪的爱情也是真真切切,却活的窝囊畏畏缩缩,对白雪做出出格的事情,导致人们的厌恶。其实,到现在我还一直有点不明白,“我”曾经知道白雪嫁给夏家,是因为夏家经济殷实及夏风的名气,为什么“我”没有想过办法去改变自己的经济状况呢,只是苦等老爸的抚恤金和单相思白雪。白雪是谁,当然是村里面最漂亮姑娘,还唱得一口好秦腔,不过嫁给夏风后,生活并没有想象中的美好。

这主要是两人文化差异太大所决定的,夏风是省城公务员,思想水平和眼界自然跟农村里的想法不太一样,在秦腔日益衰败的环境下,视秦腔如生命的白雪当然深受挫折,在失去工作过后尤为表现的强烈。对新生事物不能立即适应的白雪,终于在生出一个畸形胎儿后与夏风决裂,最终也导致了婚姻的破裂。

家族的兴衰、子孙的百态、村落的繁衍勾画出农村畏缩的影像,人人都同清风镇人一样辛勤劳作、对待流言参与其中乐此不疲。这就是农村人的生。

秦腔读书笔记【篇2】

为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翻开《秦腔》,一股浓浓的乡土气息扑面而来。

《秦腔》一书,主要写清风街上农民生活的变化,书中涉及一百多个人物,有总是傻乎乎地和植物讲话的引生、献身党和人民的老校长夏天智、退休回家的老干部夏天义、心地善良的白雪……围绕着“秦腔”,众多形象各异的人物一一展现在我面前。

随着现代工业文明的入侵和渗透。渐渐地,人们似乎忘记了自己的根,遗失了精神家园。印象最深的一个情节是:

丁霸槽酒楼开张,请来秦腔剧团,演员在台上“自娱自乐”,而台下的观众参差不齐的打瞌睡,但,当夏中星抱着吉他在台上唱起流行歌时,台下竟掌声如雷。那一刻,源远流长的秦腔,似乎成了用完的手纸,被人们丢弃乃至遗忘,取而代之的,是那空洞的流行歌。老干部夏天义暴跳如雷,呵斥人们已忘了本,忘了秦腔,可最终也只能徒留一声叹息。

这样的情景多么熟悉。犹记起儿时与外婆坐在戏台下,看着穿古装的演员们在台上长袖善舞,咿咿呀呀,外婆看得津津有味而我却昏昏欲睡,我实在是耐不住它那一字一句的抑扬顿挫,慢悠悠地唱腔和动作,总满足不了我急切、躁动的看戏心理。

电影《霸王别姬》中说:“戏如人生。”似乎灵魂只有经过了岁月的锻造和淬炼,才看得懂戏,才懂得那一字一词里暗藏着的绵长的情思和丰富的韵味。

某次偶过乡村的戏台。“地老天荒情凤永配痴凰,愿与夫婿共拜相交杯举案”……长平公主此时的爱与恨、痛与悲、喜与欢,交织缠绵,在这一刻如流水般蜿蜒淌出,流过我几近荒芜的心田,那一刻,我似乎听到花开的声音。这是经典粤剧《帝女花》。原来,这是我的根,它扎根于生我养我的故土,早已融入了我的生命,我又怎能轻易地丢掉它?!

王开岭说:“我们唱了一路的歌,却发现无词无曲。我们走了很远很远的路,却忘了为何出发。”在工业越来越发达、生活节奏越来越快的今天,别忘了,在繁星点点的夏夜,搬张凳子,静静坐在戏台下,去倾听,来自千百年前的先人的吟唱——那或许是我们躁动的灵魂的安眠曲!

秦腔读书笔记【篇3】

利用在床头、厕所、会上、车上和路上的闲暇,读了几本贾平凹先生的书:《高兴》、《高老庄》、《秦腔》、《废都》、《浮躁》。最喜欢《秦腔》,《浮躁》看起来没劲。

喜欢有喜欢的道理,没劲有没劲的缘由。《浮躁》从第开始就让人觉得贾先生企图在编一个生动的故事,而且这个故事发生的年代和地点在中国历史上和全球范围内搜索不到,感觉不出这是贾先生的故乡商州。因此,远不如看一些黄易的科幻或者古龙的武侠诸如此类没有时空概念的成人童话。但是,《秦腔》却不同,《秦腔》不仅仅是一本几十万字的小说,更是一幅七八十年代中国秦地农村生活的人情百态,是一个时代的“清明上河图”。书里没有好人,没有坏人,但却善恶分明;没有企图教化,也没有意识要灌输,春秋冬夏,日出日落说的就是那点陈谷子烂芝麻的破事。人全是农村人,有人是疯子,有人是哑巴,有人忤逆,有人奸诈、有人夜里勾搭了别人的媳妇,有人生了个没屁眼的娃,有人会画脸谱,有人喜欢唱秦腔…如果看完了这本书一定要总结出个一二三,或者企图发现作者叙事的逻辑,这实在是一件困难的事情。

喜欢这本书的理由有两点:第一、从书里可以看到自己和父辈们的生活,甚至那些方言、土话农村人的喜丧操办的方式和礼节秦陕与湖湘居然也惊人的相似。第二、这本十多年前的小说,里面所涉及到的农村问题,有很多仍然是现代农村正面临的问题(比如,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耕地闲置问题、村镇机构设置问题,农村伦理异化问题),让人着实惊叹贾先生对生活的深入程度。

这本书值得读,当然,如果有人看了不喜欢这也再正常不过。因为它本身就是这样一本书。

秦腔读书笔记【篇4】

《秦腔》是贾平凹第十二部长篇小说,它以一个陕南村镇为焦点,讲述了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农民的生存状态,通过一个叫引生的疯子的眼光,书写了对农民沉重的负担、农村耕地的丧失以及农村文化的失落所寄予的深层忧虑与深切同情。作者以凝重的笔触,解读中国农村20年的历史,集中表现了乡村价值观念、人际关系和传统格局巨大而深刻的变化,是一卷中国当代乡村的史诗。

贾平凹的这部小说以切身的体验、散漫的叙述和细微的描写展示了作者的家乡在近几十年的人生百态。其中秦腔是小说中的一条隐性线索,它始终贯穿于小说的整个系统。 秦腔一方面是作者所关注的中国传统文化的象征,它在当今的发展的工业文明中被分解甚至消亡;另一方面也象征着人们的生活方式也随着秦腔的失落和它的忠诚守护者夏天智的下葬而被抛弃。在现实的生活层面,秦腔已经变成了乡下宴席上的文化点缀和出版社文物发掘的对象。在夏家老一辈那里,秦腔几乎是他们生活的一部分,他们唱呀,乐呀,秦腔给予他们太多的精神慰藉,他们既有的一种生活方式也因此得以维持。而新一辈却并不喜欢,尤其是经现代文化教育出来的新型知识分子夏风,不仅不喜欢秦腔,甚至认为那是一种落后的文化形态而远离它。抛却了原来的生存方式,新的生存方式却没有建立起来,在这个新旧交替的时代,清风街的人们无所适从了。而作者自己也感到了迷茫,故乡一直是贾平凹思想和情感依恋的对象,如今他说我清楚,故乡将出现另一种形状,我将越来越陌生。我决心以这本书为故乡树起一块碑子。故乡从此以后将不再是他的精神家园,他的故乡情结将就此结束。

在当代文学中,能够以如此艺术手笔刻画出中国农村现实的困境的,《秦腔》是唯一的,它必将以其独特性增添中国当代文学史的厚度。这部小说与他以往的小说有所不同,明是作者的一种新的尝试,是他自我超越的一种努力的表现。他用原生态叙述,流连式的画面展现了故乡的千姿百态。在这里我们看不到完整的、圆熟的故事情节,有的是生活的琐碎和人生的悲欢离合。贾平凹自己说《秦腔》写的是一堆鸡零狗碎的泼烦日子,是还原了农村真实生活的原生态作品,甚至取消了长篇小说惯常所需的一些叙事元素,他认为这是他长期以来一种写作试验。而李建军就此对他的这种说法大加批评,说他的这种有意取消长篇小说惯常所需的一些叙事元素后, 必然会使他写出一部似是而非、不伦不类的怪物。因此,他对这部新作口诛笔伐,再次引发争论。

针对《秦腔》的这种叙述方式,本人的理解是,贾平凹有意取消的是小说的故事性,取而代之的是琐碎的生活细节。小说从夏风和白雪的婚礼写起,中间穿插了各式人等的人伦物理的生活,突显了夏天义、夏天智、夏君亭、白雪、引生、赵宏生等人物的思想和个性,最后以众生无所着落的凄凉结局落幕。整部小说阅读下来,在我们的头脑里,只有一个一个形象清晰的人物在活跃着,却无法构思出一个个完整的故事来,故事性在小说中得以消解了。

我们写小说,看小说,都对小说的故事有一种殷切的期待,长期以来,故事性就成了我们阅读小说时无意识的期待视野。但现在,小说发展到了今天,故事性是否依然是它的一个必需元素呢?我们不得不反思,是不是还有更多的可能呢?我们知道在日益进步的工业文明带来了人们生活方式的变化,与此同时这种生活方式的变化直接体现在人们休闲方式的改变。曾经的那种完整故事的小凄凉结局落幕。整部小说阅读下来,在我们的头脑里,只有一个一个形象清晰的人物在活跃着,却无法构思出一个个完整的故事来,故事性在小说中得以消解了。小说叙述和阅读是否依然能够得以维持呢?

今天文学受到冷落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小说受到了来自电视、电影、网络等视觉文化的冲击,曾经的小说读者,转移了阅读阵地,都去阅读那更直观、更刺激的视觉文化了。那么,以故事为依托的小说究竟还能走多远?我们知道,一部小说是很难去与一部电影、电视连续剧比较故事吸引力的。电影、电视可以轻而易举编造出许许多让人流连忘返的人生故事,并且通过观感体验性好的图象来传输,让人们感受到阅读的快感。

面对这种冲击,我们是否还坚定地认为只要有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的小说,就可以叫得上我们所认可的优秀的小说吗?当然不是。恰恰相反,依赖于故事建构起来的小说究竟还能走多远,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许多西方现代的小说,就有突破小说故事性、建构一种新的小说叙述的趋势,这也是他们的一种有意识的创新和突围,力图找到一种新的适合于时代的小说叙述方式。从这个角度来说,《秦腔》的出现是很有意义的一种尝试。

秦腔读书笔记【篇5】

偶尔在一个朋友的推荐下读了贾平凹的《废都》,竟然喜欢上了他充满魅力性的独创语言,得知他的《秦腔》获得矛盾文学奖之后,我就迫不及待的又去买了本回来,因为矛盾文学奖毕竟是中国文学奖的最高奖项。用了二十余天时间,断断续续的,终于在今天下午把贾平凹的《秦腔》看完了。

贾平凹是平民作家,出身农村,他这部作品并非讲述的是戏台上的《秦腔》,而是以农村清风街为题材,以凝重的笔触,讲述的是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新时期农民的生存状态,解读了中国农村二十年的历史。刻划了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农村的变迁,通过新老支书,夏家家族,秦腔曲艺团以及其它村中人物,形象生动的展示了农村的巨大改变。老支书为农村无私奉献了一辈子,他深刻的爱着脚下的土地,认为农是根本,天道酬勤,但新支书与他观念不同,领导方法也不同,在对待土地问题上,对待发展商品上存在着很大的分歧,最终老支书看着人们越来越不重视土地,安心务农的越来越少,劳动力越来越流失而形成了很大的心里落差,刻划了时代发展带来的必然,是农村生活变化的一个缩影。小说中还有一个主要的情节,就是夏风和引生对待白雪的态度上,也反映了不同生活环境带给人们观念的极大不同,夏风是从农村走出去的才子,在省城是个很知名的耍笔杆子的,而引生是家里极为贫穷又没有什么文化只知出蛮力耍蛮横的一个地道的农村人,在对待长的漂亮而且又有才艺会唱秦腔无异于在农村是金凤凰的白雪的态度上,夏风是拿的起放的下,即使和白雪结了婚最终觉得感情不和,用夏风的话来说没有共同语言而主动提出了离婚,但在引生眼里,白雪就是他的天使,他的爱神,深爱着白雪但却得不到白雪,反而因为爱白雪却作出一些低俗的事情来。环境带给人的思想是如此不同,影响是如此之大,而这在现实中是真实的。农村的变迁是一种必然,不会以某个人的态度而停滞不前的。 在这部小说中,作者有较强的农村生活体验,所有人物的语言、动作及对待事情的态度,不仅各不相同,诩诩如生,而且极符合农村的实际,读了如同走进了真实的农村,就如生活在他们之中,这要靠作者长期的生活积累及很强的文字表达能力。一部优秀的作品绝不是仅用花丽的词藻和惊险的情节就能达到的,相反,如果在读的过程中没有注意到这些外在的形式而能够使人深入的读下去并最后给人以启迪,反过来还愿意细细的品味这些外在的形式,这样的作品才应该是优秀的作品,具有很强的思想性、艺术性和欣赏性。

另外,我始终要对贾先生的语言功力大加赞赏,正是这种充满魅力性的独创语言吸引了我,这对他写农村题材无关,而与他多年的创作实践及母语感悟有关。有些人写了一辈子文章,还是那不咸不咸淡不淡的通行语言,形不成自有的风格。贾先生则不然,他的语言是中国式的、土的、然而鲜活。其好处真是难以说的清楚,只可意绘,不可言传。

秦腔读书笔记【篇6】

小说以切身的体验、散漫的叙述和细微的描写展示了作者的家乡在近几十年的人生百态。其中“秦腔”是小说中的一条隐性线索,它始终贯穿于小说的整个系统。“秦腔”一方面是作者所关注的中国传统文化的象征,它在当今的发展的工业文明中被分解甚至消亡,另一方面也象征着人们的生活方式也随着“秦腔”的失落和它的忠诚守护者夏天智的下葬而被抛弃。在现实的生活层面,秦腔已经变成了乡下宴席上的文化点缀和出版社文物发掘的对象而已,在夏家老一辈那里,秦腔几乎是他们生活的一部分,他们唱呀,乐呀,秦腔给予他们太多的精神慰藉,他们既有的一种生活方式也因此得以维持。而新一辈却并不喜欢,尤其是经现代文化教育出来的新型知识分子夏风,不仅不喜欢秦腔,甚至认为那是一种落后的文化形态而远离它。抛却了原来的生存方式,新的生存方式却没有建立起来,在这个新旧交

替的时代,清风街的人们无所适从了。而作者自己也感到了迷茫,故乡一直是贾平凹思想和情感依恋的对象,如今他说“我清楚,故乡将出现另一种形状,我将越来越陌生。我决心以这本书为故乡树起一块碑子。”故乡从此以后将不再是他的精神家园,他的故乡情结将就此结束。

在当代文学中,能够以如此艺术手笔刻画出中国农村现实的困境的,秦腔是唯一的,它必将以其独特性增添中国当代文学史的厚度。这部小说与他以往的小说有所不同,明显是作者的一种新的尝试,是他自我超越的一种努力的表现。他用原生态叙述,流连式的画面展现了故乡的千姿百态。在这里我们看不到完整的、圆熟的故事情节,有的是生活的琐碎和人生的悲欢离合。

今天文学受到冷落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小说受到了来自电视、电影、网络等的视觉文化的冲击,曾经的小说读者,转移了阅读阵地,都去阅读那更直观、更刺激的视觉文化了。那么,以故事为依托的小说究竟还能走多远?我们知道,一部小说是很难去与一部电影、电视连续剧更能讲述故事!电影、电视可以轻而易举是编造出许许多让人流连忘返的人生故事,并且通过声色高体验性的图象来传输,让人们感受到阅读的快感。

面对这种冲击,我们是否还坚定地认为只能是有完整、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的小说,才是我们所认可的优秀的小说吗?当然不是。恰恰相反,依赖于故事建构起来的小说究竟还能走多远,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西方现代的许多小说,就有突破小说故事性、建构一种新的小说叙述的趋势,这也是他们的一种有意识的创新和突围,力图找到一种新的适合于时代的小说叙述方式。从这个角度来说,《秦腔》的出现是很有意义的一种尝试。

秦腔读书笔记【篇7】

听说《秦腔》这本书在前阵子火了一把,所以也买了一本,仔细地拜读了一下。

匆匆匆匆读过,闭目掩卷,书中的人物分明鲜活,故事的片段仿佛发生在身边。长篇小说《秦腔》由当代著名作家贾平凹沉寂3年、历经4次增删而成,以贾平凹生长于斯的故乡棣花街为原型,通过一个叫清风街的地方近20年来的演变和街上芸芸众生的生老病死、悲欢离合生动地表现了中国社会的历史转型给农村带来的震荡和变化。小说采取疯子引生的视角来叙述,但真正把所有情节穿起来的是一个个秦腔唱段。

《秦腔》并非写戏台上唱的秦腔,而是以凝重的笔触,讲述了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新时期农民的生存状态,解读中国农村20年历史。,书这本书通过秦人自导、自演、自观、自评秦腔的痴醉迷狂的传统风俗的描述,揭示了秦腔与秦人在日常生活中血肉联系,秦腔根植于当地浓厚的传统文化,与秦人精神意识密切相连,而秦人离不开秦腔,及生存精状态和秦腔昔息相关,作者生动地展示了八百里秦川人潜藏于意识深层的刚烈、粗放、忍耐的民族气质和精神上自给自足的生存状态,呈现出一个充满生气与活力的、完整的自然的人文景观。

在作者笔下,秦腔不仅是传统民俗,而是一种民族气质的载体和象征,因此作品具有深刻的文化底蕴,充满生命气息。首先,作者不仅生动呈现秦腔的底蕴特点,而且突出人的意义,把秦腔与人的生存状态紧密联系,有这样的人,才有如此的秦腔,有这样的秦腔,才有如此的人,生动挖掘传统风俗和民族气质的联系。作者对传统风俗描绘时,与人民的情感世界相连,秦腔舞台成了人性的舞台,情感的世界,秦腔是人生的艺术升华。作者表达出对这种传统风俗与民族气质熔铸一体的人文景观的独特理解,其中有着苦难的超越意识,苦难生活造就了秦腔,所以有了秦腔生活便有了乐趣,表现作者仁道主义的精神。

《秦腔》是一部“反史诗的乡土史诗”,有史诗般庞大的规模和厚重的质地。贾平凹用文字还原和营造了一个活生生的世界,是对将要成为绝唱的农村生活作的“挽歌”。是对传统乡土的一种“回归与告别的双重姿态”。

就像作者讲的那样:“如果你慢慢去读,能理解我的迷茫和辛酸。”

秦腔读书笔记【篇8】

我写的书评,忘了发表。聊了几句天,就没有了。这本书以作者家乡为模型,幻想和自述以及生活中繁琐的小事之间的对话为主体,还有社会改革的政策为引导,发生的一系列问题,纠纷,关系到亲情,友情,爱情,对当时的年轻人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都有很大的影响,描写的都很细致,仔细咬嚼,会发现很多。也对当时社会存在的一些问题,其实,读到最后我觉着这书是一种批判当时的社会?还是对生活在那时人的一种怜悯?亦或是一种对如今我们的生活的一种暗示?珍惜现在的生活,因为如今是多么的来之不易。定名秦腔个人认为,这是作者家乡的,还有一点,是一种心情表达的工具。它的存在很重要,在书中毋庸置疑,在现实中是文化遗产,当然它也有书中的意思。再说,夏天智兄弟四个一辈子都没有红过脸,这是我所羡慕的。兄弟情,手足之情,难以言表,亦师亦友,今生的兄弟不一定下一辈子就是。所以,珍惜这种缘份。再说,夏天义的子女,很典型的农村人,太常见了。耳熟能详的案例。孝敬父母,这一点做不到,怎么做人。对生你的人都不行善,你怎么行于世。本书刚开始看比较乱,因为作者赋予一种幻想的自述?现实主义?所以,看上去很随意,很不注重段落的整洁和承上启下。但是,这就是作者这作品的伟大之处,不经意间,平淡的琐事,凡俗的切进了生活里的几句话,它就是悲悯之极的体现,或欣喜若狂的暴露。说了很多,总之这本书很有看头。我看了一次,准备看第二次,我想到时候我的细节方面把握的更好。谢谢大家。

/云野

秦腔读书笔记【篇9】

《秦腔》,显示出贾平凹对他所熟悉的乡村题材的高超驾驭能力。乡村生活在他的笔下风生水起,神采飞扬。他生动地写出了这个时代的乡村政治与伦理一精一神,也写出了对处于式微瓦解状态的乡村文明与传统文化的凭吊和惋惜。

相比于《废都》中对城市生活夹生化的把握和猎奇一性一*的表达,《秦腔》显示了作者对农村世情的通透理解和深情关怀。贾平凹借这部小说颇为理直气壮 地表达了对农民价值观的认同,在对农民趣味的描写中,甚至表现出某种欣赏和自得。如果说《废都》中对城市的感情多少带有某种欣赏与批判的矛盾色*彩的话,那 么《秦腔》中对农村的描写则带有更单纯的赞美与留恋之情。作者似乎有意抛开了以往知识分子写农村题材时不可避免的一精一英立场,而附身于一个似疯半傻的农村混 混我,加入到乡间人情政治中来演绎一场农民话语的狂欢。到处都是生动地道的民间地方口语,洋溢着农民的风趣、幽默和智慧,恣肆而欢乐。《秦腔》将贾平 凹在《白夜》、《高老庄》中的那套笔墨用到了极至一精一细而忠实的写实渗透于全篇的各个角落,简直就是一个当代农村的工笔长卷。小说中的生活带着地道的农 村气息,农民的心理刻画入微,农村社会的情状清晰可信。这种对土地的亲和之感,在许多乡土作家笔下已经丧失多时。从这个意义上说,贾平凹这部长篇力作令人欣喜。

小说几乎通篇由对话组织,人物之间的交锋皆通过话语的机锋呈现。这些对话里蕴涵了极丰富的戏剧感,每一段对白都是一场好戏,人物的一性一*格、心态 跃然纸上。小说还不时穿插着戏文、秦腔曲谱、民谣,显示出某种互文的复调效果,对于懂秦腔的读者来说,当获得更会心的阅读享受。但小说所采取的艺术形 式也真是一把双刃剑,大量冗长的对话也挤一压掉了小说舒展的空间,内容便显得过于紧促,密不透风。由于缺少叙述和描写的穿插铺垫,事件之间没有必要的过 渡,也使小说的节奏显得缓慢单一。与其说《秦腔》是部长篇小说,不如说更像一个充满了台词的长篇剧本,这种风格的变化体现了作者不断挑战写作难度的追求, 也确需要读者耐心地与阅读疲劳抗争,才能领教它的好处。

秦腔读书笔记【篇10】

好久都没有认真的读完一本文学作品,这次终于通过每天晚上坚持读一点点,把上次从图书馆借的一本小说《秦腔》读完了。上次在图书馆借书的时候,就一直惦记着要借一本有深度的小说回去研究,结果在二楼发现一本获得矛盾文学奖的小说,也就是这本《秦腔》,再一看是贾平凹写的,所以就借回来作为睡前读物。其实,原来就一直对矛盾文学奖的小说颇有好感,从《尘埃落定》,《白鹿原》一路读下来感觉是一本比一本写的精彩,觉得这类书比当前某些书还是要有深度些。贾先生的书以前没有多读,只读过一本叫《天狗》,感觉文字写得朴实,注重描述细节来衬托环境,对人物心理也描述得非常到位,关键是能够站在一个比较客观的角度来反应每个人的行为,不是刻意的描述出每个人的好与坏。所以不同人从不同的角度来看,可以得出不同结论,这也是他小说高明所在。

花了几个星期把《秦腔》读完,感觉收获很多,但具体指哪方面,又说不上来。小说像是讲故事一样叙述性的描述了一条街道(又叫村)在改革这二十多年的过程中的兴衰。以夏天义和君恒为代表的村干部如何在农村社会形式剧变的大环境下,转化自身思想,做官为人的蜕变过程。夏天义作为老派干部的代表与生长在新环境下的农村干部均恒在治村决策上面的种种摩擦,同时夹杂着两人是叔侄的亲戚关系,使得小村的发展在改革的浪潮中一波三折,同时也折射出农村经济发展过后传统价值观丧失的种种无赖,在此过程中,农民对财富的追求也描述得淋漓尽致。作者我在文中是以一个身份低下,整天游手好闲的形象出现的。我有一定的自我思考,对白雪的爱情也是真真切切,只是比较安于生活,所以生活一直都没有什么起色。其实,到现在我还一直有点不明白,我曾经知道白雪嫁给夏家,是因为夏家经济殷实,为什么我没有想过办法去改变自己的经济状况呢,只是苦等老爸的抚恤金和单相思白雪。白雪是谁,当然是村里面最漂亮姑娘,还唱得一口好秦腔,不过嫁给夏风后,生活并没有想象中的美好。这主要是两人文化差异太大所决定的。夏风是省城公务员,思想水平和眼界自然跟农村里的想法不太一样,在秦腔日益衰败的环境下,视秦腔如生命的白雪当然深受挫折,在失去工作过后尤为表现的强烈。对新生事物不能立即适应的白雪,终于在生出一个畸形胎儿后与夏风决裂,最终也导致了婚姻的破裂。

作者以秦腔作为农村传统观念的代表,表露出了在农村社会体制和观念剧变下,面对传统遗失的无能为力和对新生事物无法判断的彷徨!

秦腔读书笔记【篇11】

52《秦腔》,贾平凹/著。

以下个人陋见,若有偏颇,祈以斧正;另有高见,诚请交流。

其一,此书,是我读继《废都》、《愿人生从容》、《浮躁》之后贾老的第四本书,本想勉力整理对比下四本书的内容,然而,文学功底薄弱,文学修养浅陋,实在有心无力,说不清道不明。斗胆尝试,若失偏颇公允,倒惹人耻笑;然而,不做总结,又不吐不快,憋屈得不行。

四本书给我最深的感触,贾老文字驾驭能力极其娴熟,尤其善于景致和人物心理描写,常常寥寥数字便勾勒出深动形象的优美意境和深动传神的人物形象,可谓神来之笔。入世深,细节才传神。由此可见,贾老的人情世故之炼达。

其二,此书,其叙写方式很值得借鉴学习,秦腔贯穿全书,又辅以无处不在的“疯子”引生,将清风街所有鸡零狗碎的生活随意切换,随意串联起来,随意控制节奏,随时发表作者的感慨,从而得以散而不乱,构思何其巧妙!

其三,此书,主要描写了改革开放初期,新的体制下,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和新时代下现代新兴文化(流行歌曲)对传统文化(秦腔)的冲击。

儿时我曾在农村生活过,受亲邻的耳濡目染,至今,我对乡村田园生活依然向往,对土地更是深切眷恋,然而,到底没有那份孤勇决绝回去故乡身不由己,奈若何?何况,早已物非人非,回不去了。终究,它们只能若影若现在午夜梦回中,朦朦胧胧在酒至微醺里……

因此,此书读来很有共鸣,尤其书中大量的地方方言,更是亲切可爱。

书中传统文化秦腔的没落,我深感遗憾和惋惜,然而,社会日新月异,马不停蹄的更新迭代,万事万物都处在变化之中,唯一不变的就是“变化”本身。如此这般,便就很矛盾了,传统文化要想传承下去,如不改变,则不合时宜,会被新兴文化代替;如改变,或者改良,又恐改得面目全非,或者不伦不类,不再纯粹。进退失据,如何是好?

其四,此书,我读出来的最多的是“执念”。引生对白雪的执念,夏天义对七里沟的执念,夏天智白雪对秦腔的执念,夏中星爹对生命的执念,夏天礼对金钱的执念……

其中,尤其“疯子”引生对白雪的执念,最让我感动心疼,几度泪目。

引生被村人认作疯子,可是,他疯吗?在我看来,他不过是有他独有的价值取向,思维方式而已,事物是多元化的,没有定论的,我们要求同存异,不该随意侮辱。其实,在很多时候,引生,倒或许是唯一的独醒之人。

引生,或许又确实是疯的,他的疯疯在对白雪的执念,那是一种情到深处自然疯的疯,那种疯,疯得干净纯粹,不容人玷污的!

其五,或许,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执念,那么,我的执念又是什么呢?是父母在我成长中的陪伴的缺席早成的身心伤害?是对阅读依赖?是任性自我的生活方式的向往?或许,三者兼具。

总之,此书,无论写作方式,还是内容,都值得细细品读,强烈推荐。

经典摘抄:

念道:名场利场无非戏场做得出泼天富贵,冷药热药总是妙药医不尽遍地炎凉

我拿手去掐月季叶,叶子颤了一下,我知道叶子疼哩,就松了手。

我知道你的长短;出去了,你知道我的深浅。

我拿脚踩我的影子,影子不疼,我的脚疼。

堂屋里没有拉灯,黑幽幽的,堂屋门半天,跌进来的是片三角白光。

天上满是星星,一颗一颗都在挤眉弄眼。

天上起了火烧云,云像潮水一样涌过来,水又像烧滚了,都能听见呼呼的翻腾声。

硬得像射下来的箭,我想我是杨二郎,万箭穿身。

孝顺里还有一种是媚孝,爱说笑,言语乖,让老人高兴,可能比你那只有心没有口还孝顺。

枝柯抓不住空中的云,也抓不住风,风把云像拽布一样拽走了。

斧头可以劈柴也可以杀人,斧头仅仅是工具么。

低了头在巷头里寻白雪的泪珠子,没有寻到

党出烟咱出肺,党出酒咱出胃,党出小姐咱陪睡,党出贪官咱行贿。

忽然有忽然无;何处来何处去。

一死便成大自在;他生须略减聪明。

秦腔读书笔记【篇12】

《秦腔》到底是怎么样一本书呢?为何获得茅盾文学奖?我是带着这两个疑问购买和阅读它的。当然,阅读完后,依然无法给出自己的答案和诠释。我可以说我完全是将《秦腔》当作一本小说在看,我没有深思作者写此本书的用意,此本书到底是反映一个什么样的社会。刚开始读它的时候,觉得它里面出现的人物就像《红楼梦》里的人物一样多和复杂,可慢慢读它,你就会发现,其实它一点也没有像《红楼梦》那样详细的去描述人物的个性特征,也没有《红楼梦》里那样难以理清人物关系和背景,那样纠结。

可是我为它感动了,我完完全全融入到它里面的情节里,我能真实的体会和理解,而且相信《秦腔》里所讲述的每件事,所形容的每一个人,每一个人的语言、动作及对待事情的态度,因为那都是真实的写照。贾平凹写《秦腔》,从书名看难免让读者想象到戏剧,可它完全是讲述了陕西秦南棣花镇的真实写照。其实《秦腔》里的内容又何尝不是整个农村的写照呢?怎能单单指棣花镇呢?贾平凹说他写《秦腔》真的完全是想记住农村,记住记忆里的故乡,害怕忘却,我相信。因为就算中国现时还是有那么多的农村仍然存在,依然发生着相同的农村故事。我读它,也勾起了我农村生活的回忆。

读《秦腔》让我想起,曾看过的路遥写的《平凡的世界》,印象很深刻,也有类似的感受,可不同的是《秦腔》里头真的有很多粗俗的字眼,相对来说《平凡的世界》就要纯净很多,《秦腔》的结局让我有点出乎意料,却又意料之中,以悲剧收场。

下一部我想看看《白鹿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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