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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祝福 · 作文 · 雾都孤儿读后感

在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雾都孤儿读后感》的详细介绍。读完这本书后,我真的是久久难以平复自己的心情。读后感是表达自己感悟和思考的一种方式,无论是给自己还是他人。如果读完本文后,您感到开心,那我就感到非常成功!此外,您还可以浏览作文栏目的钓鱼周记

雾都孤儿读后感【篇1】

孤儿是没有父母的孩子,所以他们住在孤儿院。今天我们就来看看一本同样是关于孤儿的书——《雾都孤儿》。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可怜的孤儿。他叫奥立菲。他一出生母亲就去世了,所以他被送到了孤儿院。不过那个孤儿院却不是什么好地方,因为那里的主管对孤儿们很不好,孤儿们都很讨厌他。那个主管还把奥力费送到棺材店里做学徒。

在棺材铺里奥力费受尽了虐待,于是他就逃跑到了伦敦,结果被小偷“机灵鬼”带入了贼窝,被迫走上贼船。幸好有了布朗罗先生和露丝小姐等人的帮助,奥力费成功地逃出了费金等人的魔掌,并且让警察把那贼窝给翻了。蒙克斯也道出了奥力费的身世:

蒙克斯和奥力费其实是同父异母的兄弟。不过奥力费的父亲已经去世了,他的财产就分给了他的两个儿子。从此,奥力费就和布朗罗先生生活在一起······

作者狄更斯把《雾都孤儿》写的很精彩,故事情节也很惊险,所以一下就把读者吸引住了,并且使读者的情绪随着故事的情节而改变。

生活中,总会有黑暗的一面。不过光明总会战胜黑暗的,会有无数个“布朗罗先生”和“露丝小姐”去帮助那些有困难了人。我也要向他们学习:尽我所能帮助别人,永远拥有一颗善良的心。

雾都孤儿读后感【篇2】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孤儿奥立弗因为一出生母亲便去了他天堂,并且没有父亲,遭到了大家的歧视。他在济贫院里受到了理事们的歧视,并且把他对这种歧视的放抗看做罪恶,看做坏。他被卖到了一个棺材铺里当学徒,却被其余学徒以及老板娘欺负得忍无可忍,他打算离家出走,却意外地被人诱骗,去学做小偷,他意识到这一行业的罪恶,在一次意外中被一位绅士收留,但他又被那些强盗拐走了。

在一次入室行窃活动中,他制止了这行为,并且不小心挨了一枪,事后,被一家好心人收留,那家好心人通过一个忏悔的女人口中得知他的身世,并且找到了那位曾收留他的好心人,联合为奥立弗讨会公道,还找到了属于他的一份遗产。整本**曲折惊险,让人为奥利弗的身世叹息,为卑鄙小人愤怒,为善良的布朗罗感动,为奥利弗得到新生而高兴。

最让我感动的是奥利弗遇到匪帮时的经历。奥利弗独自一人在路上走了七天七夜,饥肠辘辘,筋疲力尽,他遇到了一个叫杰克的一个小偷,杰克把奥利弗带到了贼窝,想把奥利弗也训练成一个小偷,奥利弗受尽折磨也不愿意屈服,于是就逃了出来。读到这里,一种敬佩油然而生,他才十岁,和我们差不多,但他坚强、勇敢、正义,我们很难相比。

值得学习的是小奥利弗勇敢无畏的精神。我觉得小小年纪的他,比起我们现在有些十八岁的成年人更值得佩服。他非常爱他的母亲。对于他的母亲,他可以和诺亚,这个**的棺材店学徒,不顾危险,只是让他承认,他的母亲是一个好人。

他不愿成为一个小偷,不顾生命危险,仍是冒死向沉睡中的住户示警,一个个鲜明的例子证实了,这个孩子努力改变自己的生活,向往正义,最终,他确实得到了温暖的关怀。

善与恶之间的区别不大,它们也无非是两条路,就摆在所有人的面前,有的人选择了恶,然而面前的是一片漆黑,但是有利益一直在**着人,一直**着人向前走。有的人选择了善,他的面前永远是光明的,从来不怕会有乌云,雨。当不经意中走上了恶,只要愿意忏悔,重新堂堂正正地做人,仍然可以原谅,回头是岸。

雾都孤儿读后感【篇3】

《雾都孤儿》的作者是出生在一八一二年英国的查尔斯·狄更斯,而《雾都孤儿》是继《匹克威克外传》的第二部长篇**。

**描写的是19世纪英国“百姓多疮瘢”,工人和城市贫民受尽剥削和压榨,生活贫困十分的现状。**主人公奥立佛.特威斯特是救贫院的孤儿,他在救贫院的寄养所里被“养育”了9年,然后被送到一个承办丧事的棺材店当学徒,因为无法忍受不公和虐待,于是历经艰难逃往伦敦,不料却落入贼巢,成为一名小扒手。

一次偶然的机会被一位老绅士救出,不久后却不幸又一次被绑回贼巢。经过一翻周折,终于在好心人和老绅士的帮助下,他们再次获救,夺回了被坏人夺走的遗产。**的结尾老绅士收养了奥立佛并对他施以知识和教育......

**以伦敦为背景,以孤儿故事为主线,描写各种人物和事件,真实反映了全国社会生活中的各种矛盾和不足。从一个孤儿的惨痛经历来看,当时英国社会所有下层民众的苦难一跃而上报端,也辐射出上层制度的腐败和荒诞!

读这本书,你会被作者的幽默和讽刺而折服,时而会让你“莞尔”,是而会让你“捧腹”,更有那么一部分内容,会让你“含着泪水微笑”,并让你在“笑”的深处寻到一种哲理的思索、淡淡的无奈和彻心的伤感.....

我认为一本好书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阅读的享受,更是阅读后无尽的回味,是思考和理解后心灵的丰富和净化!

雾都孤儿读后感【篇4】

我最近读了狄更斯的《雾都孤儿》,书中的主人公奥立弗是个私生子,他妈妈刚生下他就死去了,可怜的奥立弗在济贫院里艰难地生活了9年,而后又被送到棺材铺里当学徒,晚上就睡在棺材堆里,每次吃饭时都把他打发到最冰冷的角落里吃那些发霉的食物。无法忍受的饥饿、贫穷和屈辱迫使奥立弗逃到伦敦,却逃进了小偷的巢穴。小偷费金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奥立弗无论如何也不会屈服。他一次又一次地逃跑,一次又一次地被抓住。

读到这,我真的被奥立弗的善良、正直、勇敢深深地感动了,他向往美好的生活,虽然历尽艰辛,但他宁愿去流浪,也不愿意成为一个小偷,他才10岁呀!我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身体下他有多顽强。书中我最喜欢的角色是布朗罗先生,他曾两次帮助奥立弗。因为他的仁慈,奥立弗的救了,过着幸福的生活。

最讨厌的人是法根。他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也就是说,他想让世界上坏人多,好人少。但让我高兴的是,最终,坏人会受到应有的惩罚。读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我们的生活和奥立弗比起来,简直是一个天堂一个地狱,我会更加热爱这美好的生活,好好学习,同时在生活和学***到困难也会永往直前,绝不退缩!

雾都孤儿读后感【篇5】

这本书是讲主人公“奥立弗“的经历,他一出生就是孤儿,无父无母,在济贫院痛苦的生活,九岁时,被教区干部邦布尔先生送到棺材店打工,但没过多久,饥饿迫使他逃了出去,在街头流浪时,他遇到了一个年轻人,那个年轻人跑来就说:"喂!小孩,没有家住吧?跟我来。"奥立弗想:咦,有个可以安稳的地方,太好了。“于是他便和那个人回家了。到了那儿,他才知道这里是贼窝,带他来的年轻人突然走了过来教了他偷盗基本功,他们便上路了。但在路上奥立弗遇到了亡父的好朋友,通过了他,找到了自己的亲戚——姨妈一家。最后,经过自己以及姨妈他们的努力,成功找回了被”孟可司“抢走的.遗产,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本书以这位善良、勇敢的孤儿奥立弗为中心,深深的让我体会到了他刚毅倔强的品格,虽然被小偷拉到了贼窝,但他一尘不染,不学习做坏事。就算是再大的困难也不会倒下。要是我是一个孤儿,早就会放弃,在济贫院呆着。如果我被带到贼窝,我也不会像你一样逃脱,干愿一生做小偷。要是我无父无母,我也不会向你一样努力找回家人……从这几处就可以感受到奥立弗的坚强,也让我们知道了一个道理:幸福,远在天边,得到它并不容易,但只要付出应有的努力,就近在眼前。

这本书揭露了维多利亚时期的黑暗,正义必然战胜邪恶,我们要分清善恶,要懂得爱,懂得去付出努力,让世界变得没有丑恶!

雾都孤儿读后感【篇6】

我读《雾都孤儿》

既然是“我”读,我不会用那种高深的方法来写**,我只写自己想到的,感受到的,而且是用自己独特的方式。

那么,接下来我会用小篇幅来简单介绍作者,要对一个文学作品有一个比较深刻的了解,就要知道作者的人生经历,作品的思想倾向,所处的时代,这是必要的,之后用自己的眼光来印证这些“众所周知”的常识。

狄更斯,英国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家。他的作品广泛而深刻的描绘了十九世纪上半叶英国社会的矛盾和时代风貌,揭示出资本主义的种种罪恶,因而受到恩格斯的赞扬,称他是“时代的旗帜”、“出色的**家”,他的创作在英国文学史上有重要的地位,对整个欧洲现实主义**的发展也做出了贡献。歌德曾经说:

“他比自然搞了一层”,足见他的影响力。

他小时候的一段经历在这里不得不说,这段经历对他创作《雾都孤儿》有着重大的影响,很达程度上这部作品就是以这段经历为蓝本进行创作的,带有很强的自传性质。

12岁生日那天,他被送到一家鞋厂当童工。工作是先用油纸,再用蓝纸将鞋油填塞封口,然后贴上标签。他做得又快又好,但这给他带来了新的耻辱。

老板为了赚钱,吸引顾客,就把他安置在橱窗里,让过往的行人“欣赏”他熟练地动作与节奏。当地一些同龄的男孩和女孩在吃果酱蛋糕时,常常把鼻子挤在玻璃窗上,这表明他们对他的动作和表情很感兴趣。这给这个年轻人带来了极大的伤害,严重挫伤了他的自尊心。

这引起了对不幸儿童的深切同情和摆脱贫困的坚定决心。《雾都孤儿》可以很好的看出这一点。

这部作品讲述的是一个出生在济贫院里的孤儿,他无法忍受不人道的待遇,逃到伦敦。不幸的是,他落入了一个盗窃团伙的手中。后来,他得到了班布尔和**的帮助,过着幸福的生活。奥利弗痛苦的童年生活就是作者经历的翻版;最终幸福生活,大完满的结局是作者对未来的希望,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就是对当时的资产阶级抱有幻想,所以作品中呈现出的讽刺和幽默带有不彻底性(时代的局限性可以显现)。

这项工作是**与善良之间的激烈斗争。他试**释一个信条,他一直相信善良可以战胜**。狄更斯善恶分明,嫉恶如仇,塑造的人物的性格鲜明凸显,恶的代表是贪婪的邦布尔、**的费金、残暴的赛克斯、狡诈阴险的蒙克斯……,善的代表是聪明机智的布朗落、慈祥的梅丽夫人、善良的****……。这与中国的**存在很大的差异,中国向来强调“中庸”,这在**的创作上就体现为灰色人物,也就是形象丰满的性格——优缺点的集合体。

这里的灰色地带的人物很少,我觉得一个良心未泯,出淤泥而不染的苦命姑娘——南希,可以算是一个。

她有着极为丰富的心理和复杂的性格。她是个不幸的女孩,从小就被训练成小偷,她还是第二个小偷赛克斯的首领。除了绞刑架,她对自己的生活没有希望。可是当她看见善良天真的奥利弗,仿佛是看到了昔日清白的自己,对他的同情油然而生。

当奥利弗应该被绑回小偷的巢穴时,她充满了矛盾。看!她在挣扎!“即便是混迹在伦敦最下流的藏污纳垢之所,但在她心里仍有女性的某种心理。

”良心和天性的未泯让我们一览无余。她冒着生命危险向**报告,最后救了奥利弗。罗斯和邦布尔极力的劝说南希离开那个**的地方时,但是她却不想撇下赛克斯,看着他送死,挣扎着忠于自己爱的人,可是当赛克斯知道南希的所作所为时,用的却是盗贼的道德准则,视她为叛徒,无情的将南希杀害。

其实,狄更斯为南希和赛克斯起名字是很有讲究的,就像《红楼梦》里的人名一样,是有来头的。“南希”和“赛克斯”在英文中分别是以n和s开头的,就象征着磁铁的两级,对立统一,相互依赖又相互分离。她“背叛他”,却舍不得离开他;他杀害她,却因她失魂落魄,最终在房顶跌落,脖子被自己的一条绳子的活扣套住而气绝身死。

因此,关键人物南希呈现出一种丰富而深刻的边缘化意识。这种立体的人物形象给人们留下了更加丰富的想象空间和思维空间。所以我更喜欢南希这个角色。

当然,这部作品的主人公奥利弗出生在环境恶劣的贫苦济贫院里,一直在小偷的窝里挣扎,在**与善良之间徘徊,在信任与怀疑中徘徊,是最受人尊敬的可怜孩子。奥利弗,仅仅一个孩子,在如此的环境下,可以一直保持着一颗纯真的善良的心,不怀疑人生,不悲观,也不怨天尤人,如此的坚强和勇敢,是我们一生的榜样。

因此,千万不要怀疑人性的善良,千万不要让你高贵的头脑陷入任何屈辱或困境。只要你还活着,一切皆有可能。

这里,所有人归宿一切体现着“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或者说“因果轮回”的准则。善良的人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反面的人物或者被绳之以法,或者客死他乡,或者流浪。这是作者的期望或信仰,体现了他的人道主义观点。

我承认,我们都认为狄更斯在世界文学中的影响和地位,但当我读完这部作品时,我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好,太令人震惊了。我看来,作品的前半部分比后半部分更具震撼力。结局太完满了,太团圆了,虽然大团圆的结局向来是人类的一直以来的共同向往,但是我觉得这种结局真的是削弱了这部作品的给人带来的震撼力,我没有在作品里看到资本主义的深刻本质,他呐喊的声音因此小了很多,这是其一。

其二是作品里的人物形象好听点是个性鲜明,不好听点就是单薄,很多的形象给人的感觉始终是平面式的,怎么也饱满不起来,借用村上春树的一句话:没有立体感,犹如一把泥巴甩在平板板的水泥壁上。比如,坏人并没有怎么坏,本来自己的看家本领——偷盗,都不很专业。

既然是盗窃,我怎么还能整天住在这么破旧的房子里,为钱发愁呢?费金应该做这行很多年了,因为南希从小就为他服务,长大后成了赛克斯的情人。这是什么美德?这不太符和常理,这行是很发财的,这么些年照理应该是大的团伙了吧!

好人很多,而且这帮所谓的盗贼并没有怎么很厉害,善良的人那么容易就把他们搞定了,实在是匪夷所思(如果现实里也这样就好了)。其三,作品的后半部分,也就是从南希通风报信后开始,作品呈现给人的感觉是急促而下的。太顺利了,坏人不会掉进网里。一切都像顺流而下。就像一个人先使劲爬山,然后小跑下山。

当然这仅是个人看法。

文学院广告班

***石金凤

雾都孤儿读后感【篇7】

读《雾都孤儿》有感

我在很小的时候就看过一遍《雾都孤儿》,当时年幼,通篇读下去,没有什么感觉,就觉得外国人的书没有中国人的书那么容易读懂,名字还不好记。

时隔多年,如今重读《雾都孤儿》,感触颇深。

这本书中最让我敬佩的是奥利弗。

他从不屈从于侮辱,折磨也没有改变他的善良本性。

在重重艰难之后他终于获得了幸福。

奥利弗很坚强,很勇敢,那些撒谎,欺骗和偷窃的人真的很可恨。

我记得古代有句话是这样说的人之初,性本善。

我认为犯罪的人性是好的。他的罪行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由外界的不良影响造成的。

如果在现代社会,每个人都学会了“永不弯腰,永不弯腰,永不坚持”的精神,那么善的本性就不会消失。

我们也要学***的布朗罗,他父亲的一个好朋友。

尽管当时他对内情知之甚少,但正是聪明的布朗罗先生救了他。

也正因他的善良,才使奥利弗得救,让世界少了一个坏人多了一个好人,让奥利弗远离了污浊的世界。

当然,在这个故事中,最漂亮的是露丝,但我最喜欢的是南希。

她是个可怜的女孩,从小就生活在窃贼费金的阴影下。恐怕她的童年比奥利弗的更悲惨。

最后通过自己的努力她有了一个家,却不幸的爱上了赛克斯,一个不折不扣的大坏蛋,如果不是他,南茜很可能早就改过自新了,是他掐断了南茜最后一丝关于幸福的希望。

在某种程度上,南希爱上赛克斯就等于走向痛苦和死亡。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的结尾。虽然南希死了,但所有好人都会得到最好的结局。

他们过着很幸福的生活,有了他们的陪伴,奥利弗也很幸福。

善良的人终会得到好的结局,这是个中国人爱用的大团圆式的结局,这也说明了人们心底隐藏的人性,人性本善,大家都向往善良。

总之,整本书充满了曲折,让人为奥利弗的人生经历而叹息,为卑鄙者而愤怒,为善良的布朗罗所感动,为奥利弗的新生活而快乐。

从奥利弗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仁慈的巨大效果,它可以把痛苦变成幸福。

因此无论何时何地,我们都要善良地活着。

在结束这本书时,我只有一个人希望一个法人能够活下去,只要他/她继续朝着这个梦想前进。他/她不必太担心。他/她不应该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掌握在我们手中。

关诗煊,八年四班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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