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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剑客读书笔记(篇1)

今天,我阅读完了大仲马的《三剑客》深有感触。

故事讲述了英国的红衣主教,暗地里同英国皇后展开了一场权力争夺。他发现皇后跟法国的公爵白金汉有来往时,便派女囚米莱迪去刺杀公爵白金汉。白金汉为了皇后,不惜跟英国交战。这时英国的一位名叫达德尼昂的年轻人去投靠特雷维尔,特雷维尔是宫廷里的第三号人物。在他帮助下,达德尼昂结交了三剑客,无意中探听到了这个机密。他和朋友三剑客决定实行一个大胆的计划,去偷渡法国阻止米莱迪。后来米莱迪被抓住了,但她买通了一位官员,刺杀了白金汉。四个年轻人愤怒至极,杀了米莱迪。

我最欣赏里面的主人公达德尼昂,他正直勇敢,为了国家,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在偷渡英国的时候,有一位船长发现了达德尼昂的真实身份,他只好跳水潜入船底。船长知道后便在水里投了一枚炸弹,这时达德尼昂又机智地从水里悄悄钻出来,跳到船上,躲在一个小角落里隐蔽起来。炸弹在水里爆炸了,但他依然安然无恙。

他也从不鲁莽行事,任何事情都是有计划进行。他和三剑客力挽狂澜,最终阻止了一场战争。

这本书让我很入迷,它让我看到了人性的善与恶,美与丑。正义终将战胜邪恶……

三剑客读书笔记(篇2)

《三剑客》应该有许多人看过,写了达德尼昂和三剑客之间的友谊,既经历了血与火的战争,也体现在当朋友珍爱的女子遭劫后,不惜以生命的代价去拯救的狭义与忠诚。

其中,达德尼昂接受父亲的三件礼物是故事的开端,也像是一个无底洞一样,引诱你走出下步,一口气把它吃完。

达德尼昂与三位火枪手在二小时之内认识的,都是与他们结了怨。后来,又因为种种事情,使他们成为亲密无间的朋友。他们同时喜欢过一个人,又放弃了她,他们总是互相谦让,要好的不得了。

有一件事,使我记忆深刻,那就是让达德尼昂帮助王后送东西的那一段,他们费了千辛万苦才把信送给白金汉,当他把坠饰奉还时,却发现少了两颗钻石,后来找人重造了两颗钻石。

他们所经历的坎坷,实在是太难过了。他们那坚持不懈,要到困难不退缩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三剑客读书笔记(篇3)

内容是杨哥被一个“外星飞碟入侵”的梦缠绕了整整两个多月,拥有超能力的他怕这个梦会是一个不祥的预言,所以整日忧心忡忡。一天,“校园三剑客”所在的学校,当晚正好是k国与b国的世界杯总决赛,大伙都赶着回家看比赛。正当学生们准备回家时,一群飞碟占领了他们的学校。来自师生的绿色激光击中

这时,学校只剩下“三剑客”没有被击中,他们团结在一起想各种各样方法就大家,杨哥用超能力逃出去搬救兵,没有想到警察尽管外形上和原来的没有两样。杨哥,最后只把秦博士就在他们一筹莫展的时候,“电子美少女”白雪及时研制出“野狼克星”,他们拿着装着“野狼克星”的水枪把异性节节击退,并进入飞碟主舰,修改了异性的思想,让异性脱离人体返回自己的星球。校园又恢复了往日的生机……

校园里的三个剑客是由三个初中生组成的。他们是有勇有谋的三位小英雄。其中,领队是有超能力的杨大哥。他们经常带领团队突破许多障碍。

另外两名队员是“电子美少女”白雪和“电脑天才”张小开。他们经历过木乃伊狩猎,尼斯湖怪兽,百慕大之谜

我深深明白了,朋友之间一定要互相团结,互相信任,只有这样才会获得胜利!

三剑客读书笔记(篇4)

《红楼梦》的确伟大,有那么多关于女性特征的描写,有那么多关于穿着打扮的描写,有那么多关于饮食花样的描写,有那么多关于装饰陈列的描写,有那么多关于亭台楼榭的描写……所有这些描写都随手拈来,刻画人物性格细致入微,不愧为作者增删十载、呕心沥血的结晶。

不仅如此,封建社会的那种等级关系也表达得十分清晰,入木三分。妻妾、嫡庶、主仆、男女等,其家庭地位、可支配收入、佣人数量等有着天壤之别,在贾府那个封建大家庭中,熙熙攘攘而又整齐有序,既说明凤姐治理有方,又表明那种封建等级制度的观念深入人心,管理者用这个去制度去管理,被管理着也服从那个制度。而恰恰就是这个制度,害死了书中的大部分女人,好在前四十回还没有死几个人。

关于宝玉的教育问题,在今天看来仍很有意思。奶奶疼爱自己的小孙子,本来无可厚非,但书中的贾母有点过于溺爱了。古时候有个说法叫“子以母贵”,在这里确切来说叫做“孙子以祖母贵”,贾母在贾府的地位当然是最高的,贾母疼爱宝玉,所以宝玉在家的地位也就很高,大家或者出于奉承或者出于自保,难免都要看贾母的脸色,于是宝玉在家几乎人人都哄着他,他高兴也好、任性也好,都没有人反驳他。

这个现象在现在的独生子女家庭中也很普遍,好在现在的父母在教育孩子方面自主性大了许多,古时候就不那么自由了。书中的贾政有一次也偷偷地狠狠的打了宝玉一顿,结果被贾母骂了个狗血淋头,以后再也不敢造次了。况且这次狠打宝玉,本来就有点不分青红皂白,仅凭贾环的片面之辞,歪曲了事实,宝玉本来心里就不服,再加上之后贾母给他的优厚待遇,更是一点作用都没起到了。由此看来,在家庭教育中,一人扮黑脸另一人扮红脸的作用不是很好哦。

三剑客读书笔记(篇5)

《三剑客》是以17世纪初期法国国王路易十三和手握重兵、权倾朝野的首相黎塞留红衣主教的矛盾为背景,穿插群臣派系的明争暗斗,围绕宫廷里的秘史轶闻,展开了极饶趣味的故事。书中的主人公少年勇士达达尼昂,怀揣其父留给他的十五个埃居,骑一匹长毛瘦马,告别及亲,远赴巴黎,希望在同乡父执的特雷维尔为队长的国王火枪队里当一名火枪手。在队长府上,他遇上阿托斯,波尔多斯和阿拉密斯三个火枪,通过欧洲骑士风行的决斗,四人结成生死与共的知己并与邪—恶势力作斗争。

当我读到这一段时,感触颇深:达达尼昂望了望窗外那两个嘲笑他的马的男人,气不打一处来,气冲冲地向外走去——两个男人唠的正欢,突然发现一个年轻人向自己走来:“先生们,谈论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呢?”达达尼昂尽量压制住自己的愤怒。“嘿,小子,要不你是脑子进水了,要不你就是存心找不痛快!”

达达尼昂再也无法忍受,二话不说,拔剑就向对方刺去,而那人却似乎早有准备,也拔出剑来,并躲过了这一击,仅仅几个回合,达达尼昂便有些招架不住了,这时,周围的人蜂拥而上,把达达尼昂围了起来,在混乱中,达达尼昂被人打了一棒,剑也断了,昏了过去。读完这里,我心想,达达尼昂实在是太鲁莽了,但是,人在那种时刻,很难保持理智,唉,我可要吸取教训!

读了《三剑客》这部作品,大仲马刻画的人物细致生动,真是让人惊叹!达达尼昂的勇敢仗义,阿托斯的办事老练,波尔多斯的办事急躁,阿拉密斯的举止文雅,全部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我一定要学习他们不畏艰难的精神,充满正义感。

三剑客读书笔记(篇6)

前几天,我们学习了一篇课文,那就是就在开学的一个星期后,我们的董老师给我们交了一篇课文,那就是《山洪一样的掌声》。文章描写周不顾余震的危险去看望受灾群众,自己迎风伫立,不管风沙怎样掀起中山装的衣襟,也不能让群众定纷风沙,群众被周的所作所为感动了并且报以热烈掌声。

事情大概是这样的,周要去刚发生完地震的邢台地区,他不顾余震危险来看望大家,给大家送来了温暖,所以,大家为了都面对着风坐,他们虽然对着风坐,可是方便,他们知足了。发现了之后,高喊:“向后——转!”就这样,大家发出了一阵热烈的掌声和欢呼声,这欢呼声比任何一次都响亮,它在冀南平原这个普普通通的村庄上空回荡着,回荡着……

像周这样和蔼可亲的人可不止一个,毛主席也是这样的人,他把心都给了群众,就算是一件小事也不放过。他的警卫员为了不影响他,把群众们请到别处碾米,虽然这对毛主席有好处,可主席想到了群众,所以又命令警卫员把群众们给请了回来,这说明了什么?这说明了毛主席的一切以群众为主的精神。而且,毛主席每天喝的是河水,吃的没有多少蔬菜,只有一点土豆下饭,而且还得熬夜,急需茶叶,可就在这种时候,主席都不喝,而是把沏好的茶水都给了群众们,可以看出主席的和蔼可亲。

学完这课,那不顾个人,心系群众,平易近人的高尚品格深深地震撼着我们的心灵。

三剑客读书笔记(篇7)

以及由此源生出来的安娜皇后与白金汉公爵生死相恋的爱情纠葛。二·三剑客以及故事主人公剑侠达德尼昂和米莱迪,王后内侍博纳修之间盘根错节,激动人心的情爱与仇爱。 达德尼昂:

贵族子弟。血气方刚,具有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剑术高超,但在官场上也不发心计,从中不难看出机灵的头脑和对前途的运筹帷幄。 阿托斯:

原为斐尔伯爵,被前妻背叛,家族败落,他是四人中年龄最大,也是最沉着果敢的一个,面容俊美,气质高贵,剑术卓越,意志力坚强。由于年轻时受到的精神伤害,他沉迷于酒精和赌博。他常常压抑内心的感情,表现出一种忍让的魅力。来到巴黎改名成为火枪手。

他也是最沉着勇敢的一个。 阿拉密斯:原名埃尔布莱。

他原本是个准牧师,后来成为复仇的火枪手,然后在牧士和骑士之间摇摆不定。举止谦和,容貌秀美,文学素养也很高剑术也相当高明,虽然外表文弱得体,但在战斗中毫不留情。波尔多斯:

原名为杜?瓦隆。大肚能容,笑口常开的家伙,是最不知愁的一个。

做事有勇无谋,心无城府,坦诚待人,特别是力气不是一般的大,但虚荣心很强,贪钱贪酒,这倒也显出他可爱的一面。黎塞留:独揽国家大权的红衣主教,老谋深算,权倾朝野。

而女王的政治异议,以及特雷维尔的火枪手反对在法国形成两派。四个主角联合起来与他战斗,但最后他提拔了达达尼亚。 米莱狄:

绝对的反角。容貌沉鱼落雁,但心狠手辣,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她用自己的计谋和勇气,一步一步挡住了火枪手,最后死在了他们的手里。

她是阿多斯的前妻,她埋葬了阿多斯的爱和家庭。 这是我读了这本书的感受。你读了什么书?

有什么感受呢?说来听听吧!

三剑客读书笔记(篇8)

这本书讲了两个故事,一·国王与红衣主各蓄暗党,明争暗斗。以及由此源生出来的安娜皇后与白金汉公爵生死相恋的爱情纠葛。二·三剑客以及故事主人公剑侠达德尼昂和米莱迪,王后内侍博纳修之间盘根错节,激动人心的情爱与仇爱。

达德尼昂:贵族子弟。血气方刚,具有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剑术高超,但在官场上也不发心计,从中不难看出机灵的头脑和对前途的运筹帷幄。

阿托斯:原为斐尔伯爵,被前妻背叛,家族败落,他是四人中年龄最大,也是最沉着果敢的一个,面容俊美,气质高贵,剑术卓越,意志力坚强。由于年轻时遭受的感情伤害,使他嗜酒嗜赌如命,常常把感情压抑在心里,表现出一种隐忍的魅力。来到巴黎改名成为火枪手,

他也是最沉着勇敢的一个。

阿拉密斯:原名埃尔布莱。原是位准教士,为了复仇成了火枪手,后在教士和骑士之间摇摆不定。举止谦和,容貌秀美,文学素养也很高剑术也相当高明,虽然外表文弱得体,但在战斗中毫不留情。

波尔多斯:原名为杜?瓦隆。大肚能容,笑口常开的`家伙,是最不知愁的一个。做事有勇无谋,心无城府,坦诚待人,特别是力气不是一般的大,但虚荣心很强,贪钱贪酒,这倒也显出他可爱的一面。

黎塞留:独揽国家大权的红衣主教,老谋深算,权倾朝野。与王后政见不和,与特雷维尔火枪队作对,使法国形成两派之争。四位主人公联合与他斗争,但最后是他提拔了达达尼亚。

米莱狄:绝对的反角。容貌沉鱼落雁,但心狠手辣,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她利用自己的心计和胆量一步步阻碍火枪手,最终还是死在了他们手上。她是阿多斯的前妻,葬送了阿多斯的爱情和家世。

三剑客读书笔记(篇9)

每次快要到放学的时候,小杰总会默默地看着美好的夕阳,但他的朋友很少,他不懂得怎样与人交流,他在老师的心目中是个好孩子,比起我,他可大占优势。我是全班最想和他成为朋友的人。

“仇埔杰,老师叫你。”陆焕班长叫道。“哦。”小杰回应了一声,便把桌子上的书本,不紧不慢的收拾着。我很好奇,便跟着去看看。

“仇埔杰,你又获得了年级作文一等奖,你可真是我们班上的启明星啊,老师为有你这样的学生而自豪啊。”“老师,其实这次我能获得一等奖的原因是因为有你和同学们的支持,不然的话,我可完全拿不到一等奖。”老师呵呵笑了。“陆焕,快去叫余坎于过来。”说到我,老师脸色忽然间变得阴沉沉的。陆焕也被老师给吓到了,“好的,我这就去。”我心中暗想道:怎么办?怎么办?我就在门外,三、二、一,溜!!

我以我一生中最快的速度跑。但是,想了想我又不跑了,快上课了,躲得了一时,但是躲不了一世啊!难不成我躲在男厕所里吗?老师可以派男同学来抓我啊,逃学?别闹了!唉~多半是有血光之灾。于是,我乖乖认罪。“余坎于,你这次去欺负了二三班的一个同学吗?”

“老师,我冤枉啊,我没有欺负什么二三班的同学啊。”“那人家为什么无缘无故的告你?”我立刻石化了,怎么会这样啊?我和谁有仇吗?为什么我总会遭到大家的讨厌呢?专门来设计整我,唉,事到如今,只好将计就计了。“对不起,我去和那位同学道歉。”“终于肯认错了吗?”我来到了二三班。“对不起——啊?是哪个同学啊?我欺负的是哪个同学啊?”顿时,整个二三班的同学都望着告我的那个同学大笑起来。那个告我的同学羞得满脸通红。

原来也是想整我的同学啊。回到我自己的班级,我轻松地深吸了一口气,对不起了,同学。仇埔杰在下课的时候,走到了我的身边,说:“你真是太厉害了,尽然可以搞定那个号称全校最赖皮最贱的程婷。”“切,要不是看在她是个萝莉的份上,她会死的更惨的。”

忽然,陆焕跑过来,看样子很急,不停地在呼气。“有……有个高……有个高个子在喊你出去。”我丝毫不畏惧地光明正大的走出去了。小杰也跟在我身后。有本事来啊,怕他干什么?果然,的确是个高个子。“你就是四四班的余坎于吧?”“喂,你也太老套了了吧!老是这种你就是__班的_x吧之类的,简直就是个骚包!”“别那么啰里啰嗦的,我问你,你是不是当着她全班的面羞辱她了?”“你们要整我,我为什么不能整你们?我打你……”小杰一把拉住了我的肩膀。“别冲动啊余坎于。”“哼,矮子一个,也想教训我?”

忽然他一拳向我打来,我直接被他打得趴下。“哼哼,这一拳,是为她打的,你个矮子,只知道欺负女生,我要替天行道!!”“啊!!!”我痛得撕心裂肺。“仇埔杰,你也是他的朋友吧?下一个,轮到你了。”“住手!胡免楞,你敢打我们班的优秀生仇埔杰?反了你了!”“对不起,我不知道那个叫仇埔杰的家伙和叫余坎于的家伙是您的优秀生……”“放屁!”“老师又怎么了?”“你竟敢把我们班的仇埔杰叫家伙,你好大的胆子啊!还有还有,什么时候余坎于成了我们班的优秀生了?”胡免楞惊了惊,这是什么老师啊。还好自己不在这个班。

“仇埔杰,快醒醒啊,我是老师,快醒醒啊。”终于,仇埔杰慢慢地睁开了他的眸子。仇埔杰一醒,余坎于也醒了。其实余坎于和仇埔杰是班上的两大帅哥,仇埔杰的眼眸不能用帅来形容,而是用美丽来行形容才对。那发型也很帅。余坎于眼眸是冰眸,发型相对来说比仇埔杰的发型更帅,总之余坎于身上没有一处不帅。只是不爱学习太调皮了,搞得老师不怎么喜欢他。

仇埔杰一醒,马上就去练武。他的梦想是成为一个特别厉害的武侠,至于余坎于嘛,他可真够懒的。醒了之后又睡,作业都不做。老师亲眼看见余坎于这家伙在老师办公室睡了一天。

“余坎于,你竟敢当着我的面睡一天都不写作业,你好大的胆子啊。”余坎于开起了玩笑说了一句话:“啊,冤枉啊武林盟主。小的再也不敢了!”都得全班同学哄堂大笑。老师都忍不住笑了,仇埔杰却没笑。余坎于叫上了陆焕去网吧。仇埔杰听到了,因为仇埔杰学过武术,网吧又太危险,仇埔杰决定保卫他们。仇埔杰带上了三把尖刀。里面穿着防弹服,头上戴着的帽子里其实还有一顶安全帽,戴着墨镜。

三剑客读书笔记(篇10)

哈姆雷特,一个生在戏剧里,又活在生活里,人性中的人物。他是具有人文主义典型性的象征,是一个经历痛苦后忧郁寡欢的人,是一个心怀昂扬热血激情却又犹豫不决的人,矛盾是他的集中体现,思考和独白是他的表达,他用他特有的方式演绎着自我,演绎着这个王子的悲剧。

对于自我的剖析,你总能在哈姆雷特的身上寻找到蛛丝马迹。无论是关于生死意义的探寻,还是自我追求的抉择,哈姆雷特都独到的展现了人的发展的矛盾。哈姆雷特的形象的设计就是这么神奇,一千个不同的读者眼里,便有着一千个不同的哈姆雷特的形象的体悟。

他是丹麦的王子,所以他肩负着维护国家安定繁荣的义务;他是慈祥的父亲的儿子,所以他必须肩负为父报仇的责任。压抑使他踯躅、犹豫、不断地深思、不断地自言,他总是一个人,朋友的背叛,爱人的失去,母亲的改嫁,一切都离他越来越远,他孤独的行走在一条复仇之路上。这样,他也只能更加抑郁,更加癫狂。原本的只是为了欺瞒叔叔而装疯,却早已不知不觉陷入了其中,就像面具戴久了,就会忘记面具之下的自己似的。曾经那个感叹世界是“负载万物的大地,是一座美好的框架,覆盖众生的苍穹,是一顶壮丽的帐篷,是金黄色的火球点缀着的庄严的屋宇”,感叹人类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渐渐的在现实的改变中改变了。他对世界失去了信心,他眼里的世界,“只是一个不毛的荒岬,只是一堆污浊的瘴气的集合”。人类不能使他发生兴趣,女人亦然。在哈姆雷特的身上,有人看到了不幸之后多思多虑、多愁善感的人,有人看到了生命微弱的光,有人感受到消沉如疾病难以摆脱的痛苦,亦有人看到过于犹豫而使行动迟缓的自己。哈姆雷特身上集聚了人性的复杂,演绎的人最本真的情绪。莎士比亚用他最擅长的情感的描绘和心理的刻画来展现哈姆雷特,造就了这个世界著名的悲剧之作。

人文主义是莎士比亚在这部戏剧中极力展示的,主人公哈姆雷特的忧虑的背后,流露着对理性、秩序和新的道德理想和社会理想的渴望。他是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的结合。丰富多彩的语言,性格分明的人物,使之不愧于莎士比亚悲剧的第一部。

戏剧中出现的戏中戏的环节,让人印象深刻。通过再现老王被杀的情景,不仅试探出叔叔的内心,也表现了哈姆雷特的愤怒,将矛盾推向更尖锐的地步,进而推动情节和故事的高潮。

与此同时,莎士比亚也巧妙性的将自己的戏剧观点,通过哈姆雷特之口,在指导伶人表演之时呼出,“你应该接受你自己的常识的指导,把动作和言语相互配合起来;特别要注意到这一点,你不能越过自然的常道;因为任何过分的表现都是和演剧的原意相反的,自有戏剧以来,它的目的始终是反映自然,显示善恶的本来面目,给它的时代看一看它自己演变发展的模型。”

《哈姆雷特》之所以成为莎土比亚四大悲剧之首,不仅仅在于作品最后的悲惨结局让人难以忘怀,还在于作品带给人们沉重的反思,对哈姆雷特命运的反思,对当时文艺复兴时期社会背景的反思,对人性本身的反思。而主人公哈姆雷特最后的结局,则是整个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其牺牲也是他个人发展的最终结局。悲剧不幸,却演绎了不一样的美。哈姆雷特值得久读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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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读书笔记汇总


在每一个喜庆的时刻,大家都会说一些祝福语。送君千里终须一别,但祝福永远陪伴你。相信大家都希望成为最幸福的那个人。你所知道的祝福语都是怎么样的呢?在此,你不妨阅读一下三国演义读书笔记汇总,欢迎大家阅读收藏,分享给身边的人!

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篇1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这个寒假,我又重温了一遍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

这本书主要讲了在东汉末年,由于汉灵帝昏庸无能,以张角为首的黄巾军起义,诸侯割据。曹操、刘备、孙权三方势力逐渐崛起,形成魏、蜀、吴三国鼎立之势,最后三国归晋的历史故事。

书中塑造的谋臣武将各具特色,性格鲜明。谋臣既足智多谋又人格完美,如诸葛亮、荀彧、郭嘉;武将虽勇冠三军,却有明显的缺点,如无情无义的吕布、性格暴躁的张飞等。

我最欣赏的人物是刘备。他虽然没有诸葛亮那样“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过人才华,也没有关羽、张飞那样“以一敌百”的高超武艺,但是他弘毅宽厚,知人待士,揽得天下英雄豪杰——关羽、张飞、赵云、马超、黄忠等大将抵死相拥,神机妙算的诸葛亮毕生相助,终于成就了蜀汉大业,称帝成为三国鼎立之一足。

为了请诸葛亮出山,辅佐自己完成统一天下的大业,他两次前往隆中,拜访诸葛亮,都没有见着。但是刘备却没有放弃,不顾张飞、关羽的反对,决定第三次到隆中去拜访诸葛亮。刘备恭恭敬敬地等待诸葛亮醒来。终于,他的诚心打动了诸葛亮,诸葛亮将他的毕生才华都献给了刘备。在刘备临终之时,又将自己的儿子托付给诸葛亮。诸葛亮鞠躬尽瘁,辅佐后主刘婵,统一大业却未能成功,刘备和诸葛亮的故事却成为了流传千古的一段佳话。

通过刘备的故事,我懂得了:一个人成功与否,最重要的不是他的才能有多高,而是他的胸怀有多宽广,人品有多正直,待人有多宽厚。否则,就会像吕布那样,虽为“三国第一猛将”,却轻率狡猾,反复无常,唯利是图,最后却落得走投无路的悲惨下场。

合上书,我还沉浸在三国人物的精彩故事中,其中蕴含的人生道理值得我慢慢去体会,细细去品味……

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篇2

父母说:“四大名著,是中国人的四种修行,也是人生之修行的一个完整途径。你应该去读一读。”

老师说:“四大名著它告诉我们过得去情天恨海,参得透世间争斗,斩得断利欲熏心,越得过欲望执念,才抵达得了人生光明通达、自在宁静的终处。你应该去赏一赏。”

而眼前这本《三国演义》正熠熠生辉的摆在我的眼前,我的眼里是那贪婪的目光,恨不得一口气把它“吞下”,但是“食不厌精,脍不厌细”我得慢慢的品尝,读出它的鲜美之处。

《三国演义》全名为《三国志通俗演义》,是中国第一部长篇章回体历史小说,作者为元末明初著名小说家罗贯中。它描写了从东汉末年到西晋初年之间的历史风云。书中塑造了刘备、诸葛亮、关羽、张飞、曹操、孙权、周瑜、吕布等一大批叱咤风云的三国英雄人物。

刘备,他的宽厚仁义,公正真诚,而曹操则残忍奸诈,诸葛亮忠心耿耿……但在我心里,《桃园英雄三结义》中的“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刘、关、张,让我感受到了友谊的可贵。刘、关、张身为小贩的他们凭借共同的志向,共同的爱国精神,结成了生死之交。谁又会想到,正是他们之间深厚的手足情,才有了那一个个英勇杀敌的表现,才有了那一个个忠君爱国的行为,才实现了刘关张三人的雄心壮志,才完成了兴国大业。

张辅曾言:“刘备威而有恩,勇而有义,宽宏而有大略。”是的,如何才能做一个像刘备这般有情有义,有才有德的人,是我追求的目标。

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篇3

今年寒假,我在爸爸的指导下,认认真真地通读了一遍《三国演义》。爸爸对我说,清朝人毛宗岗将《三国演义》中刻画出的三个典型人物,称为“三绝”,即“义绝”关羽、“智绝”诸葛亮、“奸绝”曹操。对此,我倒是有一点自己的小小看法呢。

称关羽为“义绝”,我就觉得很恰当的。不说关羽过五关斩六将、华容道义释曹操这些耳熟能详的故事,便是他的坐椅赤兔马在他被擒后绝食而死,就很能说明关羽的“义”。因为,一匹马尚且对主人如此忠心有义,更别说它的主人了。美中不足的是,关羽太过自大,不然便不会有败走麦城的结局了。

再说“智绝”诸葛亮吧。诸葛亮草船借箭,巧借东风,七擒孟获,白下空城计吓退司马懿的大军,这些让我对他的智慧佩服的五体投地,只恨自己没有长一颗像他那样的脑袋。然而要说他聪明绝顶,我却要反对下。一个聪明绝顶的人会在重大事情上犯错误吗?我想不会的。而诸葛亮却在街亭一战时误用马谡,结果导致惨败,军事要地被敌人夺取。有这样一件事,我认为诸葛亮就不能称上是“智绝”。

至于将曹操评价为“奸绝”,我更是要举双手反对了。虽然曹操有“挟天子以令诸候”“梦中杀人”这样奸诈的一面,但是他爱惜人才,临死时还细心安排身边人的生计,可见他也有充满爱心的一面;而且曹操很会用兵打仗。这样一个人物,仅用“奸绝”去评价他,太不公平了。

《三国演义》中刻画的人物形形色色,现在回想起来,面前还能浮现出那一张张鲜活的面容。我想,这就是经典的魅力吧!

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篇4

●第一回

宴桃园豪杰三结义斩黄巾英雄首立功

汉末十常侍为奸,朝政日非,人心思乱。

张角兄弟起事。

百姓拥护,官军望风而靡,

刘备不甚读书,性宽和,寡言事,喜怒不形于色;其父早丧,玄德幼孤,事母至孝;家贫,贩屦织席为业,为汉室宗亲。

桃园三结义,刘关张一败黄巾于郡,二败黄巾于青州。

曹操幼时,用计谋使父不听叔父责已之言。

何曰:"安天下者必此人也",汝南许劭说操为"治世之奸雄。"操除洛阳北部尉时,不辟豪贵,威名颇震,因黄巾起拜骑都尉,引兵征剿。

玄德兄弟三人救出被张角打败的董卓。卓见玄德为白身,不为礼,张飞欲斩之。

●第二回

张翼德怒鞭督邮

何国舅谋诛宦竖

刘关张与朱[]孙坚打败黄巾,朱[]诏封车骑将军,河南尹;孙坚除别郡司马上任,唯刘备听候日久,不得除授,后被封为定州中山府安喜县尉。

署县事一月,与民无犯,民皆感化;与关张情同手足。

督邮至县索贿,张飞鞭督邮后三兄弟离去。

玄德助刘虞平黄巾,刘虞,公孙瓒奏备功,荐为别郡司马,守平原县令。

宫中何进与十常侍周旋。

●第三回

议温明董卓叱丁原

馈金珠李肃说吕布

何进不听曹操之劝,从袁绍计,欲召四方之士除宦官。西凉刺史董卓得诏进发,何进中十常侍之计入宫被斩,袁绍,曹操入宫杀宦官,宦官劫少帝和陈留王,去北邙山,闵贡找回,半路遇董卓。

卓引兵横行就都,欲废少帝立陈留王,遭荆州刺史丁原等反对,丁原领义儿吕布讨卓,李肃为卓说吕布投卓为子。

●第四回

废汉帝陈留践位

谋董卓孟德献刀

董卓废少帝立陈留王为献帝(九岁),强迫蔡邕为侍中。

少帝作怨诗,李儒奉卓命以鸩酒毒害之。

董卓摄君害民。

曹操持王允之宝刀刺卓,不成,骑卓所赐之马而逃。被中牟县令陈宫抓住,弃官同逃。

操因多疑而杀吕后奢全家。

并说:"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陈宫视操卓为一路人。

●第五回

发矫诏诸镇应曹公

破关兵三英战吕布

操到陈留招天下士,立袁绍为盟主,讨卓。公孙瓒荐玄德,关,张。

吕布部将华雄连斩数将,关公出斩华雄,曹操抚慰,袁术歧视。

八路诸侯战吕布而败,刘关张战吕布,吕布逃至虎牢关上。

●第六回

焚金阙董卓行凶

匿玉玺孙坚背约

董卓听李儒计要从洛阳迁都长安,董卓说:"吾为天下计,岂惜小民哉!"

李傕,郭汜驱洛阳之民数百万口往长安,死者不可胜数,夺人粮食;啼哭之声,震动天地。

卓临行,教人放火烧居民房屋。

孙坚飞奔洛阳救火,于井中得玉玺,离袁绍而去江东。

曹操领兵讨董卓,被吕布打败后埋怨袁绍"迟疑不进,大失天下之望",投扬州去。,公孙瓒与刘,关,张,亦离袁而去,袁自投关东。

荆州刺史刘表截孙坚讨玉玺。

●第七回

袁绍磐河战公孙

孙坚跨江击刘表

袁绍与公孙瓒战于磐河,公孙瓒败,被赵云所救,赵云因绍无忠君救民之心,弃之而投奔公孙奔公孙瓒。

公孙瓒不重用赵云。

刘,关,张前来助公孙瓒,与赵云相见,甚敬重,不忍相离。

袁术向袁绍要马不得,向刘表借粮不能,使书叫孙坚伐刘表,已伐乃兄袁绍。

孙坚伐刘表;刘表先败,后听蒯良计,在砚山用矢石打死孙坚。

孙策用黄祖换父尸后回江东。

●第八回

王司徒巧使连环计

董太师大闹凤仪亭

董卓在长安任意杀戳。

王允与歌妓貂蝉暗设连环之计,要借吕布杀董卓。

王允分别把貂蝉许与董卓和吕布,使二人猜疑。

吕布趁卓与帝共谈,与貂婵私会相府后园凤仪亭,卓赶来,大怒。

●第九回

除暴凶吕布助司徒

犯长安李[]听贾诩

李儒让董卓把貂婵赐与吕布,收买其心。

卓告貂婵,婵哭诉不去。李儒叹曰:"我等皆死于女人之手矣。"

董卓领貂婵去眉坞,王允与吕布计议杀卓,派李肃假传天子诏要禅位于卓,卓欣然以往。被杀。

蔡邕哭董卓,王允将他下狱缢死。

李郭求汜王允赦罪不得,从谋士贾诩计聚陕人反之,败吕布,围长安,杀王允,欲杀献帝谋大事。

●第十回

勤王室马腾举义

报父仇曹操兴师

李傕郭汜等向献帝求得官职,三次改葬卓尸。

西凉刺史马腾,并州刺史韩遂引兵伐李,郭,各有胜负。

曹操破黄巾军,将所获精锐俘虏兵编为"青州兵"。"其余尽令归农",自此威名日重。

操在兖州,招贤纳士。

操接父嵩由陈留郎琊往兖州,途中嵩被黄巾降将所杀,操为报父仇,亲讨降将新主陶谦。

●第十一回

刘皇叔北海救孔融

吕温侯濮阳破曹操

北海孔融准备救陶谦,自己却被黄巾管亥打败包围。

太史慈与刘关张杀败黄巾。

玄德又借得公孙瓒兵二千并赵子龙一行往救陶谦,陶谦要让徐州与刘备,刘备不受。

操因吕布助张邈夺取兖州而退兵。

陶谦二让徐州与刘备,刘力求不肯,从陶谦而屯小沛。

曹操被吕布战败,典韦救出。

●第十二回

陶恭祖三让徐州

曹孟德大战吕布

曹操又被夏侯惇所救。

吕布用陈宫计,诱曹入濮阳城而大败之。

操诈言被烧死,诱吕布入寨,大败之。两家因粮不济而退兵。

陶谦病危,三让徐州于刘备,备不受,陶谦指心而死,刘备于是暂领徐州。

操东略陈地,次及汝,颖。

打败黄巾何仪,黄邵。操使埋伏计俘计褚,褚降曹。

操复兖州,败吕布,取定陶,尽得山东之地。

●第十三回

李傕郭汜大交兵

扬奉董承双救驾

吕布投刘备,驻小沛。

太尉杨彪使反间计,李傕,郭汜互相残杀。

张济与催,汜讲和,两人从之。

郭汜劫驾,董承等救驾。催,汜又商量杀帝分天下,李乐护驾守黄河。

帝驾至大阳,李乐专权,全不成体统。

杨奉董承要弃安邑同帝归洛阳,李乐串通,汜劫驾。

●第十四回

曹孟德移驾幸许都

吕奉先乘夜袭徐都

李乐追帝时被徐晃砍死。帝入洛阳,满目蒿草。

杨彪奏帝召山东曹操保驾。

傕,汜又来劫驾,帝起驾欲去山江,适曹操至,保驾还洛阳。

傕,汜不听贾诩降曹之计,诩单马走乡里;傕,汜与曹战败落荒而走。

董昭献计曹操,移驾幸许都,操从之。

操护驾移许都,杨奉等领兵拦路,曹操谋士满宠说动杨奉部将徐晃来降。杨奉败走。

操移驾许都,封赏部下,大权独揽。

操惧刘备,吕布,从荀彧"二虎竟食"计,使刘,吕相杀,不成。

荀彧又献"驱虎吞狼"之计,便刘备攻袁术,刘备虽胜,却被吕布袭了徐州。

●第十五回

太史慈酣斗小霸王

孙伯符大战严自虎

袁术使书与吕布让攻刘备,许以金帛,刘亩走,吕布索取金帛不得,欲伐术,陈宫劝阻,令叫刘备还屯小沛,再攻袁术,布从之。

玄德回徐州,吕布从陈宫计,让屯小沛,两相和好,

孙策以亡父玉玺作质当向袁术借兵往江东开创基业,招兵买马,战刘繇,袭曲阿,得秣陵,江东之民呼策为"孙郎"。

孙策又破吴郡,在会稽,扫平江南。

●第十六回

吕奉先射戟辕门

曹孟德败师淯水

吕布辕门射戟,使袁术部将纪灵不攻刘备。

张飞夺去吕布从山东买的好马一百五十匹,吕布出兵讨备,备欲送马讲和,吕布听陈宫之计,不允,备冲出重围往许都投曹操。

曹操不杀刘备,送给兵,粮,使领豫州牧,屯小沛。

张绣从贾怀计降操,又因操霸占叔父张济妻邹氏而与反目。曹操败师淯水;于禁打败张张锈。操赏封于禁,责夏侯惇治兵不严之过。

操痛哭为保他而死的典韦,不痛子侄,感动上下。

●第十七回

袁公路大起七军

曹孟德会合三将

袁术称帝。听说吕布结好曹操,领军征徐州。被吕布打败,向孙策求救,被斥。

曹操称赞刘备斩杀纵兵掠民的杨奉和韩暹,是为国除害。

又到徐州安抚吕布。

曹操同刘备,吕布攻袁术。破寿春。

操回许都后又讨张绣,于路麦熟,操因马践麦田而割发代首。

张绣败于曹操,曹操攻南阳城。

●第十八回

贾文和料敌决胜

夏侯惇拨矢啖睛

张绣从贾诩计打败曹操。

曹操出奇兵战胜张绣。

操因袁绍袭许都而回。

郭嘉称操十胜而绍十败,荀彧,郭嘉献计攻吕布,操从之,陈宫得刘备结连曹操书信,吕布骂操攻备。刘备向曹操求救。

操出兵助备,夏侯惇被曹性射中左目,惇拨箭啖睛,赶杀曹性。

●第十九回

下邳城曹操鏖兵

白门楼吕布殒命

玄德被吕布打败,往许都投曹操。中途猎户刘安杀妻供食。

曹操与陈登,陈珪父子为内应,败吕布,得徐州。

操攻下邳,布不听陈宫之计,听其妻与貂婵之言,不出战。

布从郭嘉之计,决沂,泗之水,淹下邳城,布恃其有赤免马,沉溺酒色。

布部下候成献赤免马给操;魏续,宋献绑吕布迎操兵入城。

操泣杀陈宫,缢死吕布。在关羽劝阻下,不杀濮阳战败时已之将张辽。

●第二十回

曹阿瞒许田打围

董国舅内阁受诏

操班师回许都,徐州百姓请留刘备为牧。

操领玄德见帝,帝排世谱,玄德为帝叔,刘皇叔于此得名。

荀彧谏操图备,操不从。程昱说操称帝,操请天子田猎以观动静。操遮天子前迎受群臣将校呼"万岁"之礼。关羽欲斩曹,备阻之。

献帝回宫谓伏后日:"先受董卓之殃,后遭傕,汜之乱,再受曹之威慑"献帝与伏后父伏完董承设计图操。

董承与王子服,西凉太守马腾等密立义状,书名画字。

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篇5

"话说天下大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最近,我读了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我感受良深。

《三国演义》是由罗贯中根据魏晋时代的史书与宋代的三分、元代的三国戏和罗贯中自己的思想合并在一起的小说。

《三国演义》主要记叙了三国时代的群雄争霸的故事。在这个群雄争霸的时代有许多英雄豪杰。例如:德才兼备的刘备,神机妙算的诸葛亮,有勇有谋的关羽,直爽豪迈的张飞,老当益壮的黄忠,老奸巨猾的曹操等。

对于《三国演义》我还有别的看法。在《三国演义》中罗贯中把刘备写得十分仁义,还携民渡江,依我看,就是他携民渡江是真的,他也不一定是仁义君子,只是为了取得民心,这样他就好不到哪里去。而且,刘备太喜欢哭了,简直是"哭神"。在《三国演义》中他不知哭了多少回,一遇到丧气事就哭,这样他也好不到那里去。最重要的是,刘备太依靠诸葛亮了,什么事情都交给诸葛亮。人们说刘备"三顾茅庐"是重视人才,依我看,他就是想找个依靠,找个有才能的人帮自己管理而已。

《三国演义》说曹操是奸雄,可我认为他才应该是大英雄。他很重视人才,许攸来投靠他,他连鞋子都没穿就去接待他。刘备只是依靠人才,而曹操是听取人才的意见,结合自己的才智来管理军队,他才是真正的大英雄。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

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篇6

三国演义读书笔记一

电视剧三国演义激起我看原著的兴趣,读完厚厚的三国演义,不禁感叹作者的伟大,真不愧流传百世的明珠之称。我也从中学到了一些为人处世之道。

曹操一生属于十分大胆型的人物,也是十分奸诈的。他胸怀大志,目标明确,终成大事。不敢苟同的一点就是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他误杀了吕伯奢一家人,明知错了,还要继续杀了吕伯奢,其无情无义至此,陈宫离他而去,曹操后来说的那句话耐人寻味: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如此为人,就难怪曹操谁也不相信,深受多疑之苦了。 与曹操截然相反的一个人物就是刘备了,他以仁义当先,他热爱百姓。深得百姓拥戴。刘备在落难时,还带着百姓逃命,他管理一个新野,或是徐州,都是布施仁政,得到百姓的爱戴。刘备身上还有一大优点就是非常注重人才,他懂得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需要寻找志同道合的人,一同创建事业,才是成功之道,由此才有了刘备三顾茅庐的典故。

三国演义中刻画了形形色色的人物,个个都个性鲜明,性格迥异,作者的语言也是丰富多彩,行文如流水,战争故事更是跌宕起伏,迂回转绕,有很多我还没弄明白,毛泽东就曾经读了五次三国演义,原因大致也在这吧。我想我还不知要读多少遍呢!有时间在慢慢读吧!

三国演义读书笔记二

这是一个英雄辈出的时代,在烽火连天的世界里,却引发一个又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

那正是在罗贯中笔下的著作―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内容丰富,成语众多,虽然看起来比较麻烦,但是能让我们真正领会作者的艺术才华。这本书的主要内容讲张角,张梁,张宝黄巾起义,刘备,关羽,张飞桃园三结义之后,三兄弟开始打天下,以及当中发生的事。我读了这本书真是受益非浅,看,诸葛亮的出现使三国变得更有意义,真是进入白热化阶段。火烧新野,草船借箭,智取汉中,七擒孟获,智取三城等都是诸葛亮的杰作,就连他死了的时候也机关算尽。

我总想着,若无诸葛亮,刘备根本就不可能建立起蜀国,诸葛亮的才华可谓是深不可测。他考虑周到,而且不讲私情。他最喜欢用火攻,想当初,诸葛亮的隆中对,巧借东风,写出师表,六出祁山,七擒孟获,智退司马懿无不体现了诸葛亮的机智才华。正是因为如此,我深深的敬佩这一位先生。

在三国演义里还可以看到,各政治集团为了自己的切身利益,今天势不两立,明天却又杯酒言欢。而且这种斗争渗透到生活的许多方面,连家庭,朋友等,都毫无例外地被卷入了斗争的漩涡,甚至成为斗争的工具。他们为了满足自己权利,财产的欲望,为了使自己在激烈的争夺战中不被消灭,总是玩弄各种手段,演出了一幕幕勾心斗角。

总之,三国演义除了给人以阅读的愉悦与历史的启迪以外,它更是给有志王天下者听的英雄史诗。正因为如此,三国演义在雄浑悲壮的格调中弥漫与渗透着的是一种深沉的历史感悟和富有力度的反思。

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篇7

《三国演义》是一部古典出名著作,它讲评了从东汉末期到晋朝一统一段时间的政治军事斗争,小说刻画很多个性鲜亮的人物,主要人物有刘备、曹操、孙权、曹丕、曹植、曹彰、张辽、徐晃、关羽、张飞、赵云、诸葛亮、鲁肃、周瑜……那里面最令我感动的两位英雄人物是:刘备和诸葛亮。

刘备深受老百姓的敬爱、将臣的忠心。他爱民如子,宁可错过生命,也不愿遗弃汗室老百姓;他最器中的将领胜子,看着赵云抱着刘禅杀出曹军的重重的包围,舍不得将军,竟至将亲生骨肉刘禅弃之于地;他更尊重人材,三顾茅草屋,请出天下奇才诸葛亮,战曹操,抗东吴。正是刘备这种善良而高尚的质量博得的臣民的完全一样拥护,博得三分天下。

诸葛亮是书中最富裕智慧的人,他清楚知道天体地理,阴太阳历算,排兵布阵,安顿抚慰老百姓,可以说能文能武,智勇双全。草船借箭,火烧赤壁,三气周瑜,七擒孟获,空城计吓退敌兵……在一场场斗智斗勇的较量中,他是那样子的胸有成竹,处之泰然,真是令人羡慕。诸葛亮更一个尽责尽职的丞相,他“鞠躬尽瘁,死然后已”的神魂激发鼓励着一代又一代热爱自己的国家志士。

读完《三国演义》,我知道了做人要有道理想,有志向,宽大为怀,学问精深多才,这么能力成事件,能力变成国度的栋梁。

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篇8

“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是《三国演义》正文里面的第一句话。的确,从繁荣的大汉王朝到挟天子以令诸侯,从枭雄并起到三国鼎立,恰恰证实了天下分分合合的说法。

细品三国,我不禁被三国里鲜活的人物形象所折服。刘备乃汉室宗亲,心存大志,一心想要匡扶汉室,尽管最后未能实现自己的心愿,但他素以仁义为本,因此,才有关张赵马黄等大将为他效忠,诸葛亮庞统等智者为他出谋。但是,对于刘备我仍有自己的看法。我认为刘备虽以仁义为本,但仁义恰恰也是他最大的弱点。起初刘备进军川蜀,只是为了援助川蜀抵抗张鲁,诸葛亮劝刘备趁势夺下川蜀,可刘备介于仁义,不听诸葛亮劝告,认为自己夺取川蜀没有让天下人信服的理由。对他忠心耿耿的军师庞统为了让他师出有名,明知敌军有埋伏也甘愿中计,导致了“落凤坡亡庞统”的悲剧,刘备因而失一智者。

刘备的五虎上将中我最敬佩的便是常山赵子龙,他忠于主公,其勇不下于吕布。他不惜身负重伤,也要单骑救阿斗。他没有张飞的鲁莽,没有关羽的傲气,有的只是一颗忠勇之心。他敬佩诸葛亮的才智,从不一意孤行。因而在我心中,他才是真正的“人中赵云”。

刘备身边还有位神机妙算,智谋过人的诸葛亮。他被刘备的“三顾茅庐”所感动,因而对主公忠心耿耿。他的智谋,在当时首屈一指。“火烧博望坡”“火烧新野”“舌战群儒”“智激周瑜”“火烧赤壁”“空城计”等等都是流传千古、脍炙人口的名篇。不仅仅是智谋,他的性格也是成就他美名的重要因素。其实周瑜之智不下于诸葛亮,然而他却屡屡败于诸葛亮,只是因为周瑜性情冲动,而诸葛亮性情随和。成大事者,正是要有这种处变不惊的淡定与从容!

再来说说当时独霸一方的曹操。他是大汉宦官之后,作为“奸雄”的典型,他不但不忠于刘氏王朝,还屠戮百姓。他生性多疑,曾杀害了对自己有救命之恩的吕伯奢。他的残忍使得为追随他而抛妻弃子的陈宫远离他。他甚至说出了:“宁可我付天下人,休叫天下人负我。”的壮语。但曹操也是我国古代著名的军事家,他有着非凡的胆略和智谋,在“讨董卓”“擒吕布”“扫袁术”“灭袁绍”“击乌桓”等中就能看出来。他统一北方的丰功伟绩是任何人都无法否定的。

最后说一说东吴的孙权。孙权从小就智力超群,他甚至在九岁的时候就孤身前往敌营要回自己父亲的尸首。连曹操都不禁感叹:“生子当如孙仲谋!”孙权极善用人,他提拔周瑜为大都督,便留下了名垂千古的“赤壁之战”;他提拔吕蒙为大都督,便使得猛将关云长身亡;他提拔陆逊为大都督,便有了让蜀军大败特败的“夷陵之战”。

《三国演义》这部经典名著不仅表达了作者以及当时人民对国家统一、清平政治的向往,更表达了他们对理想道德的不懈追求。作者将历史评价和道德评判有机地融合在一起,使得文章显得有高度更有深度!使之成为了人类文学艺术的瑰宝!

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篇9

读了《三国演义》一书,使我受益匪浅。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历史上一部重要的文学名著。《三国演义》刻画了近200个人物形象,其中最为成功的有诸葛亮、曹操、关羽、刘备等人。《三国演义》以三国时期魏、蜀、吴三个统治集团相互斗争为主要描写内容。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其中有庸主献帝刘禅,气量狭隘的周瑜,忠厚的鲁肃,勇猛的张飞,重义的关羽,纳贤的刘备等等,无不各具神态。这些人物给了我很深的教育。书中虽有这么多众多的人物,但最令我有所感受的是这本书当中所描述的几个英雄人物。

先说关羽。这是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之一。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但一得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不但仍算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三国演义》表现关羽的方法也极简单:“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后来加上“赤兔马”,刮骨疗毒不怕疼,斩颜良,诛文丑,几乎变得天下无敌。

再说曹操。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称为奸雄。他说刘备与他是并世英雄,说得刘备都不敢听,但是他没有杀刘备,虽刘备正是他的瓮中之鳖。这使我感到了曹操的大度,也是周瑜做梦也梦不到的。周瑜眼中只有诸葛亮,与其誓不两立,只要把诸葛亮杀了,东吴的天下就太平了。后来又发现刘备也不是一般人物,便想杀刘备,至少把他留在东吴,东吴的天下也太平了。目光短浅,气量狭小,非英雄也。这也与曹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猫城记读书笔记


下面的“猫城记读书笔记”是栏目小编收集整理供你借鉴的内容,我们后续还将不断提供这方面的内容。读书的目的是使人精明而文明、开明而高明、清明而英明,而读了作者写的作品,心里的想法也是止不住的涌现出来。读后感的写作需要结合实际。

猫城记读书笔记 篇1

《边城》这部小说是沈从文先生写的,初读之下,会觉得语言很平淡,情节甚至算得上是平凡的,但细读之下,又会被小镇的悠闲适意,爷爷的朴讷,翠翠的可爱以及字里行间的自然、优美、诗意所吸引。读着读着,似乎自己也融入了这个很多年前的故事中。

小说开头向我们展现了在青山绿水间有一个淳朴的白发老船夫,一个穿着碎花布衣的天真少女和一条忠心的黄狗,没有喧嚣,没有张扬,生活简单而宁静,在我们看来或许有些枯燥乏味,但对于一直生活在青山绿水间的他们仍然把这日子过得滋味十足。

本该一直这么悠然度日,但却在一个热闹的端午节,翠翠走上了爱情这条“路”……那次盛会上翠翠与相貌英俊的青年水手傩送不期而遇,傩送在翠翠的心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更巧的是,傩送的兄长也喜欢上了翠翠。兄弟俩没有按照当地风俗以决斗论胜负,而是采用公平而浪漫的唱山歌的方式表达感情,让翠翠从中选择。傩送是唱歌的一把好手,天保自知比不过弟弟,心灰意冷,断然驾船远行去做生意,但不幸溺死于湍急的涡流之中。由于天保之死,傩送十分责怪自己,很内疚,便自己下桃源去了。

而悲剧还未停止……夜里下了大雨,夹杂着吓人的雷声。爷爷说,翠翠莫怕,翠翠说不怕。两人便默默地躺在床上听那雨声雷声。第二天翠翠起来却发现船已被冲走,屋后的白塔也冲塌了,翠翠吓得去找爷爷,却发现老人已在雷声将息时死去了。虽然两兄弟的父亲在老船夫去世后解开了心中失子的疙瘩,答应只要傩送愿意就娶翠翠做儿媳。于是翠翠开始了漫长的等待,还记得原句是这样的“到了冬天,那个圮坍了的白塔,又重新修好了。可是那个在月下唱歌,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灵魂轻轻浮起的年青人,还不曾回到茶峒来。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要有多悲哀才会如此……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边城……

猫城记读书笔记 篇2

短篇小说《边城》,是著名作家沈从文先生写于1933年的一篇作品,这座《边城》,最为浓郁地飘绕着沈从文先生的湘西风情。

生活正有条不紊地进行着,摆渡的依然来回于河岸之间,打牌的依然喧闹着……然而这一切正常的好像令人发慌。也许这真的应验了那一句话:暴风雨来临之前总是平静的。翠翠跟爷爷相依为命的生活依然如故,然而在哪一天,有个男孩的身影闯进了她的心里,于是她就有了秘密,那跟虎耳草与山歌有关系的秘密。这个属于她的秘密在她看来是甜蜜的,因为在她睡觉的时候也咧着嘴笑,一副甜蜜快乐的样子就可以知道。

然而在未知的生命里,每个转变都充满着变数,你不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就好似那属于翠翠的爱情,最后还是在襁褓中夭折了,不知道这是上天对纯真的她开的一玩笑,还是一个美丽的误会。

在平静的后面,暴风雨来的是如此的猛烈,全不顾一个柔弱的女孩子是否能承受——爷爷在一次暴风雨后死去,剩下她伶仃一人,每天只能形影相伴;跟着是伴侣的出走,只留给翠翠漫长而又无期的等待,思念。翠翠只有苦苦的思念,苦苦的幻想:在晨曦暖和的渡头,一切弥漫的雾气皆以散去,远去的某只船只,是他归来的标志,蹦跳,挥手,落泪,知道紧紧相拥……然而她每次等到的都是过客,不是归人,还有的就是黯然的落泪,伤感地低泣……

但生活并不会因为我们而停止不前,在经历过青春这个“美丽的忧伤后”,生活仍要继续。

猫城记读书笔记 篇3

今年暑假,我阅读了著名作家沈从文的小说《边城》。小说中,大师用他生动的描述给大家展现了湘西小镇上淳朴的风土人情和美丽如画的山水景色。

《边城》描述了在湘西边境,一座名为“茶峒”小山城。茶峒风景秀丽,有一条小小的溪流,溪水如弓背,山路如弓弦,故远近有了小小的差异。由于少数民族居多,河沿岸边高高低低的立着吊脚楼。吊脚楼是苗族、土家族等最具特色的建筑。那里虽然景色美丽,但在那个时代的人们却并不能自主地把握命运,有着悲凉的人生命运。

小说中的几位主要人物都很热情朴实。文中的翠翠天真善良,温柔清纯,和外公相依为命,对爱情无比执着。而外公则代表着中国传统的美德,对孙女翠翠满满的亲情与爱护,可是他对现实的生活仍是无能为力,只能在孤独和无奈中死去。

文中天保与傩送两兄弟同时都爱上了美丽的翠翠,可因为兄弟间的深厚的情谊,都无法面对兄弟的感情,以至于哥哥意外身亡后,弟弟因伤心而远走他乡。

猫城记读书笔记 篇4

《城南旧事》这本书对我来说并不陌生。但是,当我又一次翻开它时,心中竟泛起一丝淡淡的忧伤,如秋风吹过的湖面,不再平静。

沉浸在城南的旧事中,林海音仿佛就站在面前,轻轻诉说着童年的点点滴滴。书中主角林英子是个天真的小女孩,从童年的骆驼队到爸爸的花儿落了,她经历了许多的事,在不断地成长着,变化着。英子最令我钦佩的就是,英子一直以自己年幼稚嫩的眼光看生活,对那些复杂的人和事,她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和想法,在她那清澈的双眸中,一切事物都是美好的。无论是惠安馆内被称作疯子的姑娘秀贞,还是自己的好朋友妞儿;为供弟弟上学而无奈做小偷的大哥哥,还是寄宿在英子家的兰姨娘,这些形形色色的人和事在英子眼里,都是良善的。没有罪恶,没有戒备,也没有伤感,在她那纯真的眼中只有那无暇的蓝天、白云,只有对未来充满无限的憧憬和盼望,或许这就是童年吧。

读着英子的童年故事,我不禁想到了自己。我13岁,贰个月前刚小学毕业,童年也渐渐逝去了。那种孩童特有的天真、稚气,在我们这批同龄人脸上早已荡然无存。童年是什么?童年就是每天缠着爸爸妈妈撒娇?就是满脑子的为什么,随时倾吐、随时疑惑?就是晚上拉着奶奶的手,让她讲一个又一个永远说不完的故事?准确地说我还没来得及明白这些,童年就真的如罗大佑的歌中所唱的,迷迷糊糊地过去了时间似流水无痕,童年,清风吹荡,来无影,去无踪,说去就去。我的心慢慢地沉了下来,变得稳重而又低调。我开始怀念过去的日子,有一丝轻浮又有一丝无知。现在的我多么期盼自己也能像柯南一样,来一颗APTX4869重新回到童年时光。唉,我逝去的童年啊

但是,当我又重新翻开《城南旧事》后,我的想法有所改变了。我开始问自己:我的童年真的逝去了吗?它不再回来了?我想起曾经有人说过这样一句话:也许,我们谁也无法走出自己的童年。具体是哪本书上写的,是谁说的我已经记不清了,但现在我对这句话又有了新的认识和理解。童年,是人生中一段短暂但又是极其美好的时光,童年应该是不受身高、年龄的限制。唯一有局限的,就是心灵。虽说有局限,但并不是意味着和小孩子一样幼稚、懵懂,而是拥有一颗像孩童一般纯真的心,不带一点伪装与憎恶,总是微笑着去面对生活,跌倒了马上爬起,无论困难多大也不想退缩,时刻保持着那份爱,爱生活,爱身边的人,爱自然界的一切。在爱中增长、成熟因为爱是凡事相信,凡事盼望这不就是我们每一个人的童年吗?童年,是永不消逝的,只要你的心田为它腾出一方净土,它就会不离不弃,永驻你心

也许,我们谁也不必担忧自己会走出童年

猫城记读书笔记 篇5

戏剧影视文学是人类感情生活的一种升华,是对现实生活的一种反映,来源于现实生活又高于现实生活,在一定程度上的确对人们起引导作用。经典真的很耐看,震撼人心,即便它粗糙的画技,不那么精美的妆容以及制作,但带给我们的影响甚至是一生的!目睹了现在电视剧电影里心狠手辣的女二,腹黑男二以及各式各样的为了一己私欲而不惜毁灭自己以及他人幸福的人,还有那些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看的观众是欲罢不能,但人们都有些忘了那最原始、最纯真的感情了,看了《双城记》以后我真的感叹伟大的爱情以及友情,其实爱情和友情有时并没有那么明显的界限划分,有时友达以上、恋人未满,有时甚至会宽容到爱屋及乌。男主为了成全所爱之人的幸福,义无反顾地去解救她的丈夫代替他去上断头台,他爱的伟大,爱的光荣。

爱情带给人的究竟是什么这是一个千古难题,大概从人类产生起就伴随着爱情的诞生吧,古往今来美好的爱情总是被人们所歌颂,有人说爱情是新鲜刺激的热恋生活,是一种对于美好生活的渴望期盼,是想执子之手、与之偕老的美好愿望,有人说爱情是柴米油盐酱醋茶的平淡温暖,是举案齐眉、相夫教子的恬静安然。

以前上历史课时看到法国暴虐的国王路易十四、路易十六被送上断头台,作为看官的我们应该拍手叫好,因为广大人民终于从水深火热中解放出来了,但是革命往往是一种人民情感积压的大爆发,在这个过程中难免会出现狂热的革命者甚至可以称之为“复仇者”,这些人在进行了革命之后便坐在先前暴君的位置上进行施暴,其中不乏有无辜的受害者,像路西一家就是这样,他们心狠到连小孩子也不放过,这与之前的暴君有什么两样?

猫城记读书笔记 篇6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问君此去几时来,来时莫徘徊。……”这一首让人回忆离别的歌谣在《城南旧事》中浮现。

《城南旧事》读了后,感觉到有一种现实世界所缺少的东西——真善美。书的作者叫林海音。海音婆婆小时的趣事,让人仿佛回到了那个令人陌生但并不久远的年代。这本书不但道尽了小孩子间纯真的友谊,还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穷苦,没钱的无奈,人与人之间各种离奇的琐事,还有封建制度的黑暗。

书中的“惠安馆”,说的是小英子和秀贞及妞儿之间的故事,让人感动。小孩子的勇敢,小孩子的机智,让人回味无穷,同时又反思自我。

海英婆婆的文章,还有那些蕴藏在书里面的经典图画,而那图画是一种典雅美的线条勾勒出来的黑白画。那种充满哲理的色彩,尽管只有两种颜色,却也体现了善恶美丑,酸甜苦辣,让人进入一种能从客观和当局者的角度来体会其中的精妙绝伦之美。图画和文字的交织,眼前看到的是像电影般活灵活先现的画面。英子,一个奇特腼腆而且善良守则的人物性格被刻画出来了。

英子和妞儿的情分十分深,只不过遭到了棒打,那就是妞儿的不幸遭遇所带来的影响。后来母女重逢,造化弄人。秀贞,这个妙龄清纯的良家姑娘,也许是因为“错爱”落到了如此下场。故曰:一失足成千古恨。

英子的情感十分突出,她帮助妞儿母女重逢,还把妈妈的手镯给他们做盘缠,让他们逃离苦海。英子的品格,纯真可爱,没有杂糅的东西,叫我感动。

《城南旧事》绝不仅是一本回忆录,它是名篇佳作,以它独特的特点,洗涤人的自私心,让人受到教育。我读林海音婆婆的书,的确让人感受它的优美典雅,沉醉其中。

这本神奇的书,像一位绘画大师,缔造出了真实的人性世界,善恶、冷暖为我呈现了一出精彩绝伦的演出。合上此书的最后一页,房间里飘着一股淡淡的幽香,久久无法散去……

我一向对名著不太感兴趣,往往是看了半截便将其打入“冷宫”。《城南旧事》不同,淡淡的文字,悠悠的叙述将我领进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老北京,在娓娓动人的真挚叙述中抒发了对童年的缅怀和对人间温暖的呼唤,不但写得亲切动人,而且每个故事都能令我思绪起伏,多种交集的感觉同时在心头涌现。

《城南旧事》中满含着怀旧的基调,将其自身包含的多层次的情绪色彩,以一种自然的、不着痕迹的手段精细地表现出来。书中的一切都是那样有条不紊,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驼队、缓缓而过的人群、缓缓而逝的岁月……景、物、人、事、情完美结合,恰似一首淡雅而含蓄的诗。 主人公英子的世界是单纯的,充满疑问的,她从不在自己的世界里上锁,总是任由人们进进出出。所以她和被人们认为是疯子的秀贞结下了友情,三天两头的往惠安馆里钻;她和“小偷”写下承诺,甚而认真地听着“小偷”的故事;她爱着自己的奶妈,望着她离去,英子伤心难过。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我看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虽然很天真,却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

“惠安馆”、“骆驼队”、“兰姨娘”、“驴打滚”、“爸爸的花”,每一章节都饱含着朴素的气息,感人肺腑。但似乎这些故事的主角最终都离开了英子,他们的离去,让英子坚强了、也长大了。

这本神奇的书,像一位绘画大师,缔造出了真实的人性世界,善恶、冷暖为我呈现了一出精彩绝伦的演出。合上此书的最后一页,房间里飘着一股淡淡的幽香,久久无法散去……

猫城记读书笔记 篇7

童年是一朵美丽芬芳的花朵,增长一岁,花瓣就掉落一片,花瓣掉光了,我们的童年也就过完了。

《城南旧事》是女作家林海音的代表作品。在上个世纪的老北京,不时响起小贩叫卖声的胡同、种着夹竹桃的四合院、屋里冒着热气的暖炉、厚厚的能直立起来的小棉裤、西厢房的小油鸡、佛照楼的八珍梅、城南游艺园、大鼓书场……书中的小主人英子被这些充满温情的事物包围着,又被慈祥而严厉的爸爸、操持着家务的妈妈、善良的宋妈等人宠爱着,再加上几乎每年都会新加一个的弟弟或妹妹……这样一大家子的生活故事仿佛一场韵味十足的大戏。

英子的童年趣事都体现在了《惠安馆》里。英子敢去闯一闯:她的妈妈和宋妈都不让英子去惠安馆旁玩,甚至每当走到惠安馆门口时都会加快脚步:因为那儿有一个“疯子,”可英子还是经常背着她们去那儿了,并慢慢地于“疯子”秀贞成了朋友,明白了她并不是真疯,而是因为想念自己失散多年的孩子——小桂子而“疯”。英子发现与自己同龄的好伙伴——妞儿竟然是小桂子时,我也不禁大吃一惊,同时也感到高兴:大吃一惊是因为英子每天与妞儿玩,也就是与小桂子成为了好朋友;高兴是因为她们母女两团聚了。

小英子也乐于助人,会帮助有困难,被冤枉的人,还勇敢、善良……这些优点我们都要向她学习。

《城南旧事》故事中的主角都与英子建立起一定的感情,但随着事情的变化,这些人都由于种种原因离开了英子,甚至是永别。

现在我们正处在美好的童年时光,我们要珍惜现在幸福的生活,随着现在的科技发达,我们不会向英子那个年代一样,失去朋友了就联系不上。我们更要好好珍惜身边的每件事和每个人。

童年是快乐的,童年的许多趣事为童年增添了色彩。童年,像一条小河,一去不复返,我们的童年过得很快很快。所以要珍惜自己所拥有的美丽童年时光!

猫城记读书笔记 篇8

《边城》里的文字总是不经意的撩拨着我的心弦,文中处处浸润着湘楚景色,处处是淳厚质朴的风味人情,字里行间飘散着一种淡淡的诗意。读起它时你便会被忧伤围绕,像是触及到了什么,是怀念儿时那个有着暖阳的冬日午后?还是现在这个让我有些把握不透的世界?

“由四川过湖南去,靠东有一条官路。这官路将近湘西边境到了一个地方名为“茶峒”的小山城时,有一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这人家只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

这便是沈从文先生带给我们的他的边城,一座沉默的城,一座质朴的城,一座宿命的.城,从开始到结束似乎都在默默的隐忍着什么。翠翠,这个像观音一样的女孩子,她就是这座城的化身,从恋上了那个在梦中可以用歌声将她带到很远地方的人儿开始,她便选择了沉默,虽然内心起伏不定,表面却始终如一。文中的结局疼爱她的祖父在雷雨夜里去世,天保淹死,白塔坍塌,默默相爱的青年恋人离去。翠翠依然重复着母亲的命运,惟有等待,“那人也许永远不会回来,也许明天就会回来。”

沈从文先生从人物的内心深处,以简练而又细腻,散淡而又自然的笔法刻画着人物的心理,使人不由自主的融入人物的心灵世界,融入湘西这片纯朴漂亮的土地,融入那群温良率直的人们中,他用诗一般的语言的轻声述说着整个民族的悲哀,召唤我们炎黄子孙本性的良知,正是因为爱得这般深沉才孕育了这些带着哀思的文字。

猫城记读书笔记 篇9

“上海是张爱玲的,北京是林海音的。”这话是著名诗人余光中说的吧。我很纳闷:一个城市怎么会属于某一个人呢?

就在这个惬意的寒假,我读到了林海音的一段文字,内容大致是说,夏去冬来,又见到悠悠前行的骆驼队,作者却无限感慨自己的童年一去不复返了,而童年时住在北京的那些景色和人物着实让自己想念。于是便默默地想,慢慢地写,用文字将自己逝去的童年重现于心头。

这是我读《城南旧事》的一段导语,读着读着,心绪随着漂移的目光走进了林海音心中那个尘封已久的老北京,走进那一片斜阳脉脉的古道,走进了满地落花的老城。

这是一本自传体的短篇小说集,作者以年少的心态来记叙自己在北京城南的幸福生活。书中配有照片,图文并茂,让人更深切地感受到“旧”这个字的深刻含义:古城的残片,垂落的枝条,瓦砾里隐藏的叶片,临街老店被涂盖的字号,还有屋顶上的花盆以及披在皇城墙上的冬雪……简单的意象,一个一个的片段,像是一扇古旧的铜门。揭开书页,就如轻巧地推开一扇历史的门扉。走进了,望见的全是另一种遥远而新奇的童年生活。

童年是一个干净的符号,是一份对纯真年代的念想。书中的骆驼队、惠安馆,胡同里的井、闹市僻巷、草垛子……纷纷浮现脑海。还有小英子和小伙伴妞儿,和“我”朝夕相处的宋妈,以及最终因肺病去世的爸爸……仿佛就呈现在我身边。最后,爸爸的花儿落了,小英子的童年美梦,顿然破碎。

相比之下,虽然我的童年过得无忧无虑,但我却羡慕小英子的童年。她的童年是戏剧化的,却很真实、淳朴,那样的纯净、淡泊、温馨。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一曲骊歌尽述挥别童年时的心情。每个人的童年都是这样匆忙而逝吗?

当我合上书,房间里飘着一股淡淡的幽香,久久不散。小英子童年的喜怒哀乐,酸甜苦辣,每一种感觉都是那么细致动人,竟让我恍惚以为:这就是我的城南旧事,就是我的心灵童年。很暖很暖,足以滋养我阳光风雨的一生。

三国演义读书笔记十二篇


一篇优秀的作品读后感的重点在于什么地方呢?不同的人对于同一篇作品会有不同的看法和独特的感受。撰写读后感时,我们需要通过深入阅读去挖掘作品中的内涵。经过筛选,笔者发现“三国演义读书笔记”是一篇值得一读的文章之一。但请注意,以下资料仅供参考,请谨慎使用!

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篇1

《三国演义》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长篇章回体小说,是历史演义小说的经典之作。描写东汉末年至西晋统一全国这段历史。在这一时期农民起义风起云涌。

说到《三国演义》,我感触最深的人物,便是关羽了。初见关羽,是在“桃园三结义”中,关羽字云长,河东解良人,一直流落江湖。他身高九尺,须长二尺,面如重枣,丹凤眼,卧蚕眉,威风凛凛,相貌堂堂,犹如天神下凡。他们刘关张三人“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其中,关羽是有勇有谋的义士。

关羽是忠义的化身,一路追随刘备的他,在“千里走单骑”中,和刘备、张飞二人走散后投奔于曹操门下。身在曹营心在汉,在孤立无援的情况下依然不忘旧情。后因收到刘备的书信,决定千里寻兄,挂印封金。曹操挽留不住,为之感动,率众为关羽送行。后来在赤壁之战中,曹操败走华容道。关羽也重情重义,不乘人之危,放走曹操,甘愿领死。他忠、义、勇、智的故事,让世人传诵。

关羽不仅忠义,还是一个勇敢的豪杰壮士。在“温酒斩华雄”中,他只是一个马弓手,只有曹操看好他。关羽还没有喝温酒,“提刀便出”,不久提着华雄人头,“其酒尚温”。不仅说明了自己的实力,还使别人刮目相看。后来关羽过五关斩六将,一路上遭遇层层阻拦,凭一己之力,斩获六员大将,有勇有谋,英勇无畏。

关羽个性鲜明,他忠贞不二,矢志不移,有仁有义,胆量过人,可惜结局不圆满。他的弱点就是过于自负,他因“虎女焉嫁犬子”拒绝了东吴的求婚,结果被吕蒙偷袭荆州,败走麦城,兵败身亡,蜀国因缺失一员大将,渐渐走向衰败。

“汉朝忠义无双士,千古英雄第一人。”这是对关羽一生高度概括的一副对联。关羽对后代人的影响还不止这些,现在各地还建有关帝庙,表示后人对关帝的缅怀之情。

关羽这种侠肝义胆、勇敢无畏的精神品质,令我钦佩。

唐太宗李世民曾经说过:“夫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我们现代人也要对他们的事迹有所了解,在学习与生活中不走他们走过的弯路。

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篇2

从小学二年级起,我就特别喜欢看四大名著,尤其是《三国演义》。它讲的是曹操、刘备、孙权三个英雄争夺天下的故事。我看了这本书,真是受益匪浅。

我知道无论什么时候,智慧是最重要的。要是没有智慧的力量,刘备就不会有强大的势力,曹操在“青梅煮酒论英雄”时就会杀掉刘备。要是没有智慧的力量周瑜在赤壁之战中也就难以少胜多……到现在,一个人如果没有智慧,就会被社会淘汰,他就不可能在社会上立足。但是相反,一个人要是有智慧,就可事半功倍,而且可以挣很多的钱。

同时,我也认识了到嫉妒别人的危害。在《三国演义》中,周瑜十分嫉妒诸葛亮的才华。他在世时,曾说过:“既生瑜,何生亮!”结果被诸葛亮活活给气死了,使得一个有用之才就这样浪费了。在这个方面,我有一些亲身体会,那是发生在上四年级的一件事。在一次考试中,一个同学的成绩超过了我。我心中就有些嫉妒,和他的关系也渐渐疏远了,结果我在班上的朋友也渐渐少了,成绩也没有多大进步。

自从读了《三国演义》这本书之后,我慢慢地改掉了这个坏毛病。从这以后,我在班上的朋友又多了起来,成绩也进步了一些。还有一点,我意识到没有一颗真诚的心和坦率的态度是难以交到很多朋友的。《三国演义》中,刘备正是有一颗坦率的心,才得到了关羽和张飞两位大将,才能请诸葛亮帮他争夺天下,正是有了这三位难得的人才,刘备怎会如此强大?一个人若有真诚的心和坦率的态度,就会有很多的朋友,就会进步。

智慧是重要的,嫉妒对别人是有害的。要有真诚的心和坦率的态度。

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篇3

读完《三国演义》,我对书中的人物感受颇深,现在和大家分享一下。

首先是刘备,桃园三结义相识了关羽和张飞,他们是好兄弟,一起玩耍,一起讨论,可以看出刘备很重情重义。其次,也非常的爱惜人才,他为了统一乱世,三顾茅庐。尤其是最后一次,在门外等了好几个时辰,也没有埋怨诸葛亮一句话,他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但是人不是十全十美的,他也有一些不足,就比如当他失去自己的兄弟时,不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坚持攻打吴国,结果损失了一员战将。如果刘备当时听取诸葛亮的劝告,说不定就能联吴抗曹。

然后是关羽,他一生立了许多战功,比如说:过五关斩六将、千里走单骑等等。他也比较重情义,为了找刘备,关羽千里走单骑,经历了千辛万苦,最终才和刘备汇合,想想那激动的场面,真为他们高兴。在书中对关羽的外貌描写的这一句话是: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手拿青龙偃月刀,还有赤兔马。这样的衣着搭配,想想就觉得威风。

最后是曹操,他是有名的政治家、军事家、诗人。他在统一魏国时,可以说是知己知彼,百战百胜,他的策略,完全可以统一天下。但他生性多疑,不敢尝试,结果大败而归,被司马家统一了乱世。

我非常推荐大家去看一看《三国演义》这本书,它让我学到许多道理:刘备告诉我们要认真思考,重情重义;关羽告诉我们要忠诚,因为这样才能得到他人的信任;曹操告诉我们不要多疑,去大胆尝试。只要我们取长补短,勇敢无畏,才能战胜困难。

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篇4

诸葛亮是“贤相”的化身,他具有“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高风亮节,具有救世济民、再造太平盛世的雄心壮志,具有料事如神、神机妙算的奇异本领。他未出茅庐便知天下大事,且将天下三分的鼎力局面准确预知,出山后一展其雄才大略,巧借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巧设空城计。他的事迹激励我努力读书,获得丰富的知识和智慧。

曹操乃一代奸雄,他提出“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既有雄才大略,又残暴又奸诈,是一个政治野心家、阴谋家,可是他没杀自己膝下的刘备,又让我看到了他的大度。

刘备重情重义,仁民爱物,是一位礼贤下士,知人善任的任君,不管是大城小镇,都忠于职守,受人爱戴,他让我懂得了热爱百姓和忠于职守的深刻道理。

关羽威猛刚毅,义重如山,他不降曹操,日夜思念兄长;过五关斩六将,毫不畏惧,他誓与刘备共存亡的精神让我明白了仁义十分重要。

孙权为人谦和,少年得志,同为天下英雄,使我体会到宽容大度的重要……

三国就像了一部惊心动魄的电影,从拉开序幕开始,后来故事的高潮迭起,最后留下精妙绝伦的结尾,令人沉迷其中,无法自拔。

大义是为了国家,为了百姓,以天下为重;小义则是兄弟私情。在二者之间,即便看的再透彻的人也难以做出选择,正如一代明君刘备,最后也是栽在这个问题上。

因二弟关羽死于孙权之手,成为皇帝的刘备便不顾劝阻,兴兵伐吴。他在这个问题上毫不犹豫选择了后者。认为不为弟报仇,虽有万里江山无用。七十万大军被一把火烧了,他从此染上恶疾,命不久矣,一代贤君陨落。他们虽不是亲兄弟,但刘备还是可以为他报仇搭上性命,这一段兄弟情义深深感动着我的心。可转念一想,这样真得值得吗?为报兄弟之仇,搭上自己性命。这么赔了夫人又折兵,为了一个结义兄弟,在外看来肯定不值。

在其位,谋其职。每一个不同职位的人都有不同的思想与行动,每一个人心中的是非的估量都不同,只是在解决一件事时不要后悔就好。

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篇5

贤哉徐母,流芳千古。一个老太太有如此高的评论,真了不得;卧龙冈上刘备三次访贤,说明这诸葛孔明也真是了不得。

贤哉徐母,流芳千古。徐庶的妈妈真的太刚烈了,宁死不让自己成为奸臣,而且对儿子要求严格,要求他有作为,要辅佐明主。当儿子徐庶被人骗时,她勃然大怒,她骂的徐庶拜伏于地不敢仰视,说明徐庶怕妈妈,徐母的话都是对的。徐庶“降曹”之后,徐母引以为羞辱,自尽了,啊,她是一个多么仁义的人啊!竟死了,说明了徐母的刚烈。贤哉徐母,流芳千古!

再说刘备去卧龙冈去找诸葛孔明,曾见到六个人,以为是诸葛孔明,刘备都认为是诸葛孔明,可都不是,刘备怀疑一定有根据呀,他们一定也十分有才华孔明一定更有才华,这六个人给孔明当“托”,来反衬孔明的才华,来证明卧龙的才华。刘备这两次来都没见到孔明他本人,而他的亲人朋友倒见了不少,在这种环境下,在这众人影响下,诸葛孔明一定吸收他人之长处,最厉害,这一点深深吸引着刘备,才让他三番五次的来诸葛亮出山相辅,与他共商大业,共成大事。

也许是刘备一而在,再而三的踏雪访贤士,打动孔明,但愿他下次在家。

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篇6

《三国演义》是一部充满传奇色彩的章回小说。这本节描述了一个战火纷纷、英雄辈出的时代,回顾了一段荡气回肠、波澜壮阔的故事。高尔基曾说过:“小说需要人物。”《三国演义》就望造出了一批栩栩如生、各具特色的人物,他们是这部历史中的豪杰,更是让这部长篇章回小说能够成为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的大功重。

这部小说讲述了三国交战,最后统一归晋的故事。当时以刘备为首的蜀国、以曹操为首的魏国和以孙权为首的吴国打得不可开交,这样就为我们智者诸葛提供了“用武之地”。诸葛亮自从被刘备三顾茅庐后,出山辅刘。此后他博望坡火烧曹军、八卦阵阻挡陆逊追击、七擒七纵收服孟获、空城计智退司马懿等,可谓妙计迭出、奇谋纵横。诸葛亮既是智慧的化身,又是为刘备、为蜀国的强大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忠臣。他自刘备死后,忠心辅佐刘禅,用心治理蜀国,让老百姓过上安居乐业、富裕的生活。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并频出名句:“非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他的智慧和谋略至今还影响着后世子孙。

关羽也是刘备的兄弟,自从与刘备、张飞桃园结义后,就在战场上英勇奋战。单刀赴会、过五关斩六将、华容道义释曹操,“三英”齐战吕布,刮骨疗伤,这些故事都展现了关羽的忠肝义胆、英勇无比,不愧是刘备手下的“五虎大将”之首!

当然像关羽、诸葛亮这样的人中豪杰还有很多,比如勇猛无畏的张飞,智勇双全的赵云,神勇无敌的吕布,雄姿英发的周瑜,隐忍沉稳的司马懿等,这些英雄贯穿了《三国演义》这本书,才让它的这段历史永远保留下来。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历史的车轮碾过万物,留下饮酒谈笑、指点江山的英雄形象。读《三国演义》,看那各路英雄在战场上斗智斗勇,演绎出一个个充满魅力的故事,不仅让我们领略到了他们的雄姿英发,更明白了无论做人做事都要有谋略和思考。所以在未来的学习生活中,我既要学习诸葛亮的聪明才智,也要学习关羽、张飞身上那股不服输、不怕输的劲!

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篇7

"话说天下大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最近,我读了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我感受良深。

《三国演义》是由罗贯中根据魏晋时代的史书与宋代的三分、元代的三国戏和罗贯中自己的思想合并在一起的小说。

《三国演义》主要记叙了三国时代的群雄争霸的故事。在这个群雄争霸的时代有许多英雄豪杰。例如:德才兼备的刘备,神机妙算的诸葛亮,有勇有谋的关羽,直爽豪迈的张飞,老当益壮的黄忠,老奸巨猾的曹操等。

对于《三国演义》我还有别的看法。在《三国演义》中罗贯中把刘备写得十分仁义,还携民渡江,依我看,就是他携民渡江是真的,他也不一定是仁义君子,只是为了取得民心,这样他就好不到哪里去。而且,刘备太喜欢哭了,简直是"哭神"。在《三国演义》中他不知哭了多少回,一遇到丧气事就哭,这样他也好不到那里去。最重要的是,刘备太依靠诸葛亮了,什么事情都交给诸葛亮。人们说刘备"三顾茅庐"是重视人才,依我看,他就是想找个依靠,找个有才能的人帮自己管理而已。

《三国演义》说曹操是奸雄,可我认为他才应该是大英雄。他很重视人才,许攸来投靠他,他连鞋子都没穿就去接待他。刘备只是依靠人才,而曹操是听取人才的意见,结合自己的才智来管理军队,他才是真正的大英雄。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

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篇8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合上书静默,我恍惚间感悟到了桃园三结义的真挚、煮酒论英雄的豪迈、千里走单骑的英勇;似乎还看到三顾茅庐的真诚、草船借箭的机智、火烧赤壁的潇洒;也领略到单刀赴会的勇敢、刮骨疗毒的坚忍、空城退敌的谨慎……三国啊!我为你赞叹!

浪花淘尽英雄,《三国演义》中的人物众多,不少人名垂青史。但是,在这些叱咤风云的人物里,我最敬佩的就是诸葛亮和关羽。为什么他们值得我佩服呢?关羽结识刘备、张飞,桃园结义,情如真兄弟。关羽受曹操厚待却不忘本,斩颜良,诛文丑,只为立下功劳,报答曹操,去追寻大哥刘备。随后过攻樊城,降于禁,斩庞德,过五关斩六将,一时间威震华夏关羽有勇有谋、视死如归、忠诚重义。

除了关羽,诸葛亮,三国中,最精彩的还是数曹操。他虽然疑心重、阴险狡诈,但却是一名伟大的诗人。我们可以从《龟虽寿》中体会出他不服老的精神和他的雄心壮志;也可从《观沧海》中感悟到人生的真谛。此外,勇猛的赵云,潇洒的周郎,还有那令人扼腕而叹的郭奉孝……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不同的相貌,不同的性格,不同的阵营,但相同的是:都令人难忘,令人称赞!

《三国演义》虽情节繁多,但节节精彩,引人入胜。在这些激动人心的情节里,我最喜欢读的的还是“关羽长刮骨疗毒”,这体现出一个真英雄的大丈夫无畏情怀。关羽领兵去攻打樊城,曹仁见关羽没有穿盔甲,便令弩弓手放箭,一箭射中关羽的右臂。箭头有毒,毒已入骨。神医华佗前来医治,他割开关羽的皮肉,用刀刮去骨头上的毒。医治时,关羽与华佗谈笑自如,真英雄也!可见他的意志多么坚定,毅力是多么顽强!

《三国演义》每个章节,都在叙说着不同的故事:忧伤,惊喜,豪情壮志,黯然离别,嬉笑怒骂……各不相同,但章章都演绎着人生,成功也好,失败也好;悲叹也好,赞叹也好。这就是精彩的三国。

三国赞

诸葛亮呢?受刘备三顾茅庐之情,提出著名的《隆中对》,主张孙、刘两家联盟。在他的精心布置下,赤壁之战,曹操大败,奠定三国鼎立的基础。辅佐幼主,外联东吴,内修政理,南征平叛,北抗强魏。为完成统一中原,兴复汉室大业,先后五次进攻魏国。作“八阵图”,造损益连弩、木牛流马,与敌交锋,屡操胜算。

三国叹

“孟德献刀”也让我看得心惊肉跳。曹操配宝刀来相府,想刺杀董卓。在拔刀时被董卓所见。董卓便问曹操,要干什么?曹操虽十分惶恐,但随机应变,沉着地说他有一口宝刀献给恩相。董卓赞许曹操的忠心,送给他一匹良马。曹操得马便策马奔腾,连夜逃出城外……曹操的胆识不得不叫我感叹。

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篇9

诸葛亮立在桥中间,雾气茫茫,不见水面也不见两岸。

有鱼跃水而出,长数丈。

诸葛亮皱眉看着这座桥,心道:“有如此大鱼,桥下水一定很深。如果使上将把守,敌军必不能入。”

这时有一人穿过雾气,来到诸葛亮面前。此人一身布袍,神仙气概:“这鱼从容戏水,想来应该很快乐——在下庄周,见过武侯”

诸葛亮有些恍惚,依然不失礼节。行礼过后,问道:“先生自对岸来,可知对岸虚实,是否有人驻军?”

“我只是跟着这条鱼来到这里而已,”庄子说着,看向那条巨鱼。那鱼似乎又大了许多,雾气之中,隐约看到鱼的背鳍,有一人高:“鱼乐乎?”

诸葛亮道:“鱼得水,自然快乐。”说着话间眉头依旧紧锁,似乎觉得忘了什么事情。

庄子说:“子非鱼,安知鱼有水而乐?”

(孤之有孔明,如鱼之有水也)——诸葛亮脑海里忽然出现这句话,他悚然一惊,嘴里无意识的说:“如何不乐?”

“你看,”庄子手一指,那条鱼已经游远,雾气茫茫看不到江面的地方,变得更巨大的鱼似乎凭空在雾中巡游:“这条鱼名为鲲,一日化为大鹏,便要绝云气,负青天,然后图南。那时它还得水而乐吗?”

诸葛亮却伸手打断了庄子的话道:“不是图南,是要往北。”

说着诸葛亮就要转身往回走:“待我完成先帝所托,还于旧都,再来与君论鱼。如今我军驻扎五丈原,北伐大业,一刻离不得我…我…”

“我记不得来的路了,先生可愿与我指路?”

庄子叹了一口气:

“诸葛孔明,你既饮了孟婆汤,奈何桥上,如何念念不忘?”

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篇10

说起三国,一般是指中国元末明初浪漫主义小说家罗贯中写的《三国演义》,这是一篇浪漫主义小说。主要人物有刘备、关羽、张飞、诸葛亮、曹操等上百人。

刘、关、张三人在一家小店认识,发现志向相同,便到张飞家后院的桃林里结拜,刘备为大哥,关羽为二弟,张飞为三弟,他们很快就闻名天下,立下赫赫战功。因原来的军师走了,便想找孔明先生当他们的军师,为他们出谋划策。为了请孔明先生,他们三顾茅庐,下着雪在门口站着,孔明先生被他们的意志所感动,便随他们出了山,当了他们的军师。

他们到周瑜府上拜访,周瑜想为难他,趁机会把他除掉。周瑜让诸葛亮准备10万支箭,他以为诸葛亮根本完不成,谁知道诸葛亮神机妙算,早就预料到他想除掉自己,便用“草船”向曹操借箭,周瑜感叹不已。

不久,孙权为了杀刘备,把她的妹妹孙尚香嫁给刘备,刘备只知道吃喝玩儿乐,忘记了自己的志向。多亏诸葛亮给的锦囊,他才想起自己的身份。想回到荆州,却被孙权的士兵埋伏,多亏孙尚香帮助了刘备,才逃脱。可不久之后刘、关、张三位兄弟死了。诸葛亮也在五丈原去世了。

这篇小说生动形象地写出了刘备,张飞、关羽等人的光辉时刻,曾经的他们打败天下很多敌手。现在他们虽然都不在了却也闻名天下。还有那曹操生性多疑,狡猾多端,他曾经说过一句话:“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

读了《三国演义》,我被罗贯中高超的写作技巧所叹服,他笔下的人物个性鲜明,情节跌宕起伏。从此,我也要多练笔,争取写出好的文章来。

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篇11

[三国演义读书笔记400字]

三国演义读书笔记400字(1)

读完《三国演义》后,我不禁感叹历史的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本书活灵活现地演义出了一个历史故事,三国演义读书笔记400字。

曹操是一位奸诈的圣人。他误杀了吕伯奢一家人,明明知错了,还把吕伯奢杀了,其无情无义,陈宫便离他而去,但曹操后来说的一句话令人回味: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当时的情况换个角度来想,如果曹操不杀了吕伯奢,吕伯奢回家看到家人死了,一定会带人来追杀曹操,那曹操就可能会在历史中消失。但是如果一直奸诈下去的话,就会遭报应的。

刘备与曹操正好相反,他仁义,爱百姓,即使是逃难,也要带上老百姓,刘备经常布施仁政,得百姓爱戴。

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需要招兵买马,寻找志同道合的人,一同创建事业,这才是成功之道。袁绍在与曹操一战时,拥有明显的军事优势,但他不重视人才,有许多忠臣在身边不知道,反而听信小人的话,最后败给了曹操。

《三国演义》让我知道要善于听从好的意见。当庞统来到曹营时,向曹操献上了连环计,曹操听起来他的建议,后来有大臣问:万一敌人用火攻该怎么办?曹操的大概意思是:冬天不会有东南风的,敌人用火攻就会把他们的营寨给烧了。这也不怪曹操,他不是气象专家,但有人提醒他,他也要注意呀,正因为如此,那一战,曹操大败。所以能否听取他人的意见,往往决定事情的成败。

三国演义读书笔记400字(2)

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历史上一部重要的文学名著,读书笔记大全《三国演义读书笔记400字》。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历史上一部重要的文学名著。

《三国演义》刻划了近200个人物形象,其中最为成功的有诸葛亮、曹操、关羽、刘备等人。《三国演义》以三国时期魏、蜀、吴三个统治集团相互斗争为主要描写内容。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其中有庸主献帝刘禅,气量狭隘的周瑜,忠厚的鲁肃,勇猛的张飞,重义的关羽,纳贤的刘备等等,无不个极其态。这些人物给了我很深的教育。虽有这些人物,但最令我有所感受的是这本书当中所描述的几个英雄人物。

先说关羽。这是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之一。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但一得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不但仍算

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三国演义》表现关羽的方法也极简单: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后来加上赤兔马,刮骨疗毒不怕疼,斩颜良,诛文丑,几乎变得天下无敌。

三国演义读书笔记400字(3)

国家的统治需要忠臣,需要一个能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忠臣,这就是诸葛亮。诸葛亮熟知天文地理,能文能武,足智多谋,而且一生谨慎,鞠躬尽瘁。他火烧新野,借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智料华容道,巧摆八阵图,骂死王朗,七擒七放孟获,空城计,七星灯,以木偶退司马懿,锦囊杀魏延,这些是常人所想不到的。我本以为这种人应该相貌非凡,可书中描绘的却十分简单:身长八尺,面如冠玉,头戴纶巾,身披鹤氅。

再说曹操。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称为*雄。他说刘备与他是并世英雄,说得刘备都不敢听,但是他没有杀刘备,虽刘备正是他的瓮中之鳖。这使我感到了曹操的大度,也是周瑜做梦也梦不到的。周瑜眼中只有诸葛亮,与其誓不两立,只要把诸葛亮杀了,东吴的天下就太平了。

后来又发现刘备也不是一般人物,便想杀刘备,至少把他留在东吴,东吴的天下也太平了。目光短浅,气量狭小,非英雄也。这也与曹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还有赵子龙长坂坡单骑救主,巧用苦肉计黄盖受罚、三江口周瑜纵火等等。

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篇12

在短短的假期中,我读了好多书,其中,我觉得最有意义的是《三国演义》。

这部书内容主要讲的是蜀、魏、吴三国纷争的故事。它叙述了从汉灵帝中平元年黄巾起义到西晋太康元年三国统一为止。描写了近百年的重大历史事件及历史人物的活动,展示了三国兴亡的历史画卷。在书中,我知道了有像诸葛亮一样足智多谋的人,也有像董卓一样恶贯满盈的人,更有像周瑜一样小心眼的人。在《三国演义》的人物中我最欣赏的要数诸葛亮了,他通天文、知地理,不管别人有什么计谋都瞒不了他。他能利用自然环境及气候变化来完成用兵之计。而且,他还是一个大度惜才的人,曾经七次生擒孟获,而每次都因孟获不服而放走他,直到第七次才使孟获心服口服而最终投靠了诸葛亮

在书中,我觉得最精彩的故事是《草船借箭》。由于诸葛亮聪明博学,用兵如神,这便使周瑜非常的嫉妒,心怀诡计,他把诸葛亮看作是东吴一患,要找借口害他,于是对诸葛亮说在水上打仗最好的兵器是箭,这当时没有造箭的条件下却要他在三天之内造出十万支弓箭,如果完不成就要严惩。但诸葛亮却胸有成竹凭他的智慧和学识,在三天内向曹操“借”了十万余支箭,出色的完成了任务。

读完《三国演义》之后,我希望通过自己的勤奋和努力成为一个能像诸葛亮一样博学多才、聪明能干将来对社会有用的人。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七篇


培养内心最好的办法莫过于少欲望;最愉悦的享受莫过于阅读书籍,当我沉浸于作者的作品时,完全忘记了自我。读完某一作品后,相信大家都能从中获得不少启发。在本文中,我们将从多个角度来对“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进行分析,我所提供的建议仅供参考,并不代表对方需要完全听从!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篇1)

一直都很敬畏一句话:“可能吗,我,雅可布——阿尔曼苏尔的一个臣民,会像玫瑰和亚里士多德一样死去?”

对于生死之类伟大的话题,我们如同蝼蚁窥视九尺垒塔,一叶蔽目。

如果一句话总结余华的《活着》那就是—人是为了活着的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事物而活着。放下《活着》,我心中的石头并未落下,带着些许如同小时候做了坏事的快感,拿起了《许三观卖血记》,同是余华笔下的书,愿自己可以获得憧憬和感觉。

许三观是丝厂送茧工,回家看爷爷知道了在村里面年轻人都以卖血为荣,第一次卖血得到三十五块钱的许三观有娶媳妇的念头,毕竟老婆儿子热炕头才是追求的最高境界,后来许三观娶了许玉兰。男人卖血才能娶到媳妇,身体败掉了会遭退婚,这个时代在我们听起来多么荒唐,可见在当时封建观念根深蒂固,而又没有人打破这个牢笼。

可他后来的卖血就完全是为了求生,为了妻儿的生活,为了儿子的前途,只有最后一次,他是想为了自己卖一次血,可就这一次,他的尊严被践踏,他就像蝼蚁,无可奈何的悲叹。另一方面,也表达了作者对于这个新血头狐假虎威的嘲讽。他就像是旧社会的残酷制度镇压着无辜百姓,压迫着底层人民。

其实,死亡就像是严寒的黑夜,而生命是闷热的白天。

余华在序言里讲明这本书写的是平等。可有时候平等到了极致,就是伟大。有时候,平等就像是那三盘猪肝,但伟大的却是迟迟不动的筷子。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篇2)

在读这本书之前,我非常担心,总是害怕英雄会在下一个场景中死去。在我合上这本书的那一刻,我深深地感到许三观是个彻头彻尾的好人。温饱、房子、女人、传宗接代,这便是一个男人终其一生所要追求和完成的目标吗?这是许三观这样的人最完整、最完美的人生道路吗?

也许是许三观的生活。他总共卖了11次血。他几次差点丧命,但每次都为别人卖血。

在饥荒年份许三观为了能让孩子和老婆吃上一碗阳春面,就去卖了血,但是那种狭隘的爱又让他不舍得用卖血钱买一碗阳春面给一乐吃,三观觉得卖血钱给别人的孩子吃心疼得慌,这是一个典型的小市民心理。但当一乐离家出走,深夜没回来时,他朴素的爱人让他去找一乐,用自己的血汗钱给他买阳春面。

孩子们大了,三观老了,白了头发掉了牙,他已经十一年没有卖血了。三观的人生说不出来是一种什么味道。三观终于想为自己卖一次血了,他想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新来的血头说三观的血“死血比活血多”,任三观怎么说都不买他的血。

到了医院,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可对于他来说卖血已成为他度过生活难关的唯一办法,无法卖血让他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他坐着,哭了。三观心里面的滋味我一时还不是很清楚,但我觉得是三观没有了依靠,他的血血头不要了,家里遇到天大的事情都是自己卖血硬挺过来的,如今他的血没人要了,他的心里是悲?是叹?

是伤……纵观全书,三观从结婚到婚后各个难关都是靠着卖血的钱来完成的,还有一点就是看《许三观卖血记》的时候,我总怕他得艾滋病,中间觉得许三观几次都要死了,心里面悬着的那根线一直被作者牵着。

是的,许三观的一生可以说是一个传奇。卖了这么多次血,就可以享受花甲了,这才是他真正的生活。他的人生取向是安居乐业、卖血。他只是按照一种***的生存方式盲目地生活,面对生活中不时从天而降的灾难,没有避让、选择;对自己的艰难处境,没有抱怨、抗争,更没有企盼和希望,只是靠本能在生活的泥沼中扑腾。

他没有思考过灾难缘何而来,没有思考过灾难背后深层的社会现状,对灾难只剩下无奈的屈从和麻木。在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卖血被认为是一种缺乏尊严的行为,但是许三观的每一次卖血,都是他的生命和别人的生命融合的过程,所以你能感觉到他身边的人,他圈子里的人,都是他生命的一部分。这才是生活,这才是有感情的生活。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篇3)

刚开始看《许三观卖血记》的时候,有点讨厌许三观,尤其是当他知道一乐不是他亲生儿子的时候,他对一乐的所作所为真的让人很气愤。但是看到后边发现他其实也不是那么无知无情,他虽然恨许玉兰出轨,却也在她被众人批斗,给她送饭时偷偷藏了红烧肉;他虽然恨何小勇,还是劝一乐去喊魂救他;他虽然一度很排斥一乐,但却为了救一乐卖了四五次血。他身上有农村人的无知小气,但也有淳朴和善良。许三观一生卖了很多次血,为了一乐,为了二乐,为了全家,还有为了林芬芳,好像没有一次是为了自己。当他想为自己卖一次血吃一盘炒猪肝的时候,却已经老到卖不动血了。在看到灾年的那一段印象特别深,让我有点想到好像是《草房子》里边也有提到的灾荒,可能生活在幸福时代的我没有经历过,所以总是觉得特别不可思议,也难以想象那种难熬的日子要怎么才能挺过来。幸运的是他们都熬过来了,在那个时代应该也有很多人没能熬过那段时光吧。每次遇到紧要的关头都是靠许三观卖血撑了过去,还好啊难熬的日子终于过去了。儿子们都长大成家了,他们也不用再去卖血了。只不过感觉结尾有点突兀,可能也是想留下一些空白吧。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篇4)

平凡却又绝不平凡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鉴于语文老师的推荐,我看了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看完之后,有点悲伤又有点心酸,余华的**总是这样,比如《活着》、又比如《兄弟》。这部**的故事,发生在解放初的五六十年代,那时主人公许三观还是一个青年,有着好奇心,责任心……作为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劳动人民的代表,他被周围生活不断地压迫,为了生活,不得不拼命地工作,但是依然无法保证生活。然而,面对一次又一次的困难,他没有放弃,依靠卖血一次又一次地克服困难。

刚开始读**的时候,说实话,我觉得里面的某些东西有些荒诞。就像许三观第一次卖血一样,并不是因为生活无望,而是因为家乡有句话说,卖不出血的人会被认为是身体残疾。于是,许三观去卖血,证明自己身体健康。

就因为家乡的一些风俗,我去卖血。我真的觉得不可思议。当然,在感觉荒诞的同时,我也深深体会到当时人们的纯真。和许三观一样,其实他也住在城里。城里没有这样的说法。没人需要他的证据。

与其说他想证明给别人看,不如说他从心底相信。

因为这是第一次卖血,许三观的生活发生了转变。他用第一次卖血赚来的钱,嫁给了他喜欢的油条许玉兰。当然,他追求许玉兰的方式也很特别。如果他直走,他就会嫁给别人。

我不知道那个年代的男孩子是不是都这么大胆直接,但至少我现在看来,依然还是有点吃不消。不过,我很佩服许三观的勇气。至少,他敢于追求,能把自己的想法付诸行动。而且,效果良好。

他第二次卖血,是因为大儿子一乐砸了方铁匠的儿子。方铁匠要钱,但没有成功。他带走了许三观的家人。许三观用第二次卖血回家的钱。这一次的卖血,其实我很敬佩许三观,为了那说不上是不是自己亲身儿子的一乐,他的宽容让我对他肃然起敬,至少,对于我来说,我无法做到这样。用自己的鲜血,甚至自己的生命去拯救这样一个人。

但话说回来,正是他的宽容拯救了这样一个垂死的家庭。

第三次卖血源于妻子婚前的不忠,但既然是婚前的,怎么能叫不忠呢?只是因为一乐很可能是那次“出轨”的产物,所以婚前的那次多少就令许三观不能原谅了。许三观因为当了“乌龟“而生出的不平衡感令他去看望摔断了腿的林芬芳时也做了“出轨”的事,想着应该补偿林芬芳,就用第3次卖血的钱买了肉骨、菊花等补钙去火的东西送给林芬芳。

看到这个,我觉得许三观其实是个好公民。其实,即使他出轨,即使他做了什么对不起林芬芳的事,他也大可以不用声张,大可以抹抹屁股一走了之,可他却没有这样做。他只是出卖了自己的鲜血,自己的生命,买了些东西给林翔,以减轻自己的罪责。

第四次,在“人民公社”后的灾荒时期,全家人吃了56天玉米稀饭,看着孩子们饿得可怜样,许三观第四次去医院卖血,带家里人去吃了面条。这里还有另外一个故事,因为他认为一乐不是自己的同类,所以许三观拒绝带一乐去吃面条,而是给了他5毛钱买红薯。一乐几乎由爱生恨,饥饿之余去找亲生爸爸,被拒认后,又去找家里人,在黑暗和饥饿里绝望哭泣。

许三观终于坐不住了,后来找到了一跃。父子俩的见面和交谈非常感人。这一次,他因为生活的无奈而被迫卖血,但在某种程度上,这也是他父爱的象征。如果不是因为孩子们的可怜样,也许他不会就这样义无反顾的去卖血p>

之后,许三观开始了一个接一个卖血的人生旅程,这一切都是因为这可能不是儿子的乐事。随着时间的推移,许三观的身体不如一天。为了给儿子治病,他坚持每15天卖一次血还债,最终导致儿子病重。

故事发生在这里时,我心情很沉重。我以为他会像根龙和方一样生病或死去。但幸运的是,作者余华让许三观活了下来,让他和别人一样安享晚年。他活得很健康。

当一乐、二乐都回城了,三个儿子都娶妻生子了,家里也不缺钱的时候,他也成了白发苍苍的老人,他想起了自己一生的卖血经历,为了像以前卖过血一样,吃上一盘炒猪肝,喝上二两黄酒,他还想去卖血(实际已经不缺钱了),听到血头说自己的血只能当猪血的时候,他号啕大哭,他觉得卖血已经成了生活的支柱,不能卖血了,生活就没有了希望。这很荒谬但是也很真实。当儿子们看到自己的爹在街上由于不能卖血而哭的时候,他们觉得丢脸而责怪许三观的时候,他们的妈许玉兰出来说话了,挨个地骂了三个儿子一通。

为了谁,都是为了这个家,为了这三个孩子,甚至为了救一乐连自己的命都不要,医生都骂他是“亡命之徒”,走一站卖一次血。许玉兰骂人的时候一定很激动。他坐在门槛上骂街的形象再次出现在我面前,但这次并没有让我讨厌,反而让我流下了伤心的眼泪。是的,我哭了,为了一个在中国普通而伟大的父亲形象,一个丈夫形象,一个经历了一辈子风雨的人,看到了即将消失的美丽光芒。

我心里复杂的情感呈现了出来。不知道是因为青春以逝,还是别的原因。

许三观的生活是卑微的,但不管他面临什么样的困难,他只想好好生活,希望他的家人好好生活。从这个意义上说,他也站得很高,已经尽到了作为一个男人的责任。**围绕卖血的经历,许三观琐碎的生活折射出一个人应该承担的一些责任,这也许只是生活中的一种无奈。但至少,许三观一个又一个的承担下来了。

作者硬生生的把许三观逼到了一个极限的角落中,然后静静地**许三观在极限的环境下表现出的惊人的忍耐力与适应力。其实,这样的人,都在我们的生活中。

看整本书的感觉是,虽然沉重,但悲伤中带笑,因为语言还是不乏幽默感的,这使得故事透着点轻喜剧的意味。而且,故事的结局应该也算是可喜的。。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篇5)

用了两个下午,读完了《许三观卖血记》,没有流泪,只觉得有几次心口沉沉的,像堵了块石头,就像许三观所说:“想来想去,只得去卖血了”。

余华的文字,自然而不求精致,乍看上去不像是文学,可是远观,却是种朴素的壮观,有埋在尘土里,灌在江河中的爱和无奈和辛酸,这是他1995年的作品,序中说,这本书表达了作家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一切尤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慢慢拉出去,拉到了路的尽头。恰恰,在这绳子的拉扯中,竟也拉出了一个民族的记忆碎片,那段深刻历史,那些人。

小说从许三观20岁左右开始一直写到他的儿子们差不多30岁亦即许三观本人50多岁快60岁为止,前后大概一共40年。

1958年的人民公社、大跃进和大炼钢铁。第十八章,惯用“许三观对许玉兰说”这一句式,把这一历史概括的淋漓尽致。许三观对许玉兰说:“我爷爷,我四叔彵们村里的田地都被收回去了,从今往后谁也没有自己的田地了,田地都归国家了……我们丝厂也炼上钢铁了,我现在不是丝厂的送茧工许三观,我现在是丝厂的炼钢工许三观,他们都叫我许炼钢……” 许三观对许玉兰说:“我今天到街上去走了走,看到很多戴红袖章的人挨家挨户地进进出出,把锅收了,把碗收了,把米收了,把油盐酱醋都收了去,说是从今往后谁家都不可以自己做饭了,要吃饭要去大食堂……”许三观对许玉兰说:“前天我带你们去丝厂大食堂吃了饭,昨天我带你们去天宁寺大食堂吃了饭,今天我带你们去戏院大食堂吃了饭。明天我带你们去市政府的大食堂吃饭,那里的饭菜是全城最好吃的,我是听方铁匠说的,彵说那里的大师傅全是胜利饭店过去的厨师,胜利饭店的厨师做出来的菜,肯定是全城最好的,你知道他们最拿手的菜是什么?就是爆炒肝……”这样一连串的排比和铺陈,把曾经的伤痛用诙谐和荒诞一一化解,那么轻松简单,甚至给我们一种错觉,许三观唠唠叨叨道出的是幸福。

而接下来一两年的天灾人祸导致了全国性饥荒。一家人每日喝越来越稀的粥,饿得没力气就长时间躺在床上以减少体力消耗。许三观生日那天,他们喝到放了糖的玉米糊,孩子们却吃不出甜味,许三观说“这苦日子什么时候才能完?小崽子们苦得忘记什么是甜,吃了甜的都想不起来这就是糖。”这样一句感慨举重若轻地道出了极度饥饿年代的人们,物质生活匮乏到忘记了甜的滋味。那天,许三观给一乐,二乐,三乐“做”了红烧肉,给许玉兰“做”了清炖鲫鱼,给自己“做”了炒猪肝。那天,对于这一家来说,像是一场梦,一场渴望的梦,而对于读者来说,又恰恰有种莫名的冲动,像回到了那个时代,变成了许家的一员,在这种故事的高潮中开始忘了自己,不管他在批判些什么,从许家的生活中走来,从许三观的话语中出来,一切那么真实。

大革命。城市青年去农村上山下乡。“工厂停工了、商店关门了、学校不上课、许玉兰也用不着去炸油条了。有人被吊在了树上、有人被关进了牛棚、有人被活活打死。毛主席一说话,就有人把他的话编成了歌,就有人把他的话刷到了墙上、刷到了地上、刷到了汽车上和轮船上、床单上和枕巾上、杯子上和锅上,连厕所的墙上和痰盂上都有。那个时候,伟大的领袖伟大的导师伟大的统帅伟大的舵手毛主席万岁万岁万万岁。一共有三十个字,这些都要一口气念下来,中间不能换气。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因为大革命来了。”这样的一番阐释从许三观口中说出来,十分符合人物的身份和层次,许三观的逻辑和认识水平并不一定就是正确的,但他是身处其中的人物。许三观是真的,那个被批判成妓女的徐玉兰也是真的。我们就不知不觉觉得,那就是一场灾难,人类的灾难,确确实实的发生过。

“后来,毛主席说话了。毛主席每天都在说话,他说:‘要文斗,不要武斗。’于是人们放下了手里的刀,手里的棍子;毛主席接着说:‘要复课闹革命。’于是一乐、二乐、三乐背上去学校了,学校重新开始上课。又过去了一些日子,毛主席来到天安门城楼上,他举起右手向西一挥,对千百万的学生说:‘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很有必要。’”毛主席轻轻松松的一句话就能让许玉兰们免于皮肉之苦;毛主席的一个小指示,就能让孩子们回到校园;毛主席的再一个突发奇想,全国的城市青年就背井离乡去了农村。这样离奇荒诞的事情都真实地发生过了,历史怎么会、还会不会进入这种状态呢?余华给我们的问题藏在他的轻描淡写之中。

最世俗的生活,最庸常的故事,最深刻的历史,同时也有人说,这是一个关于温情的故事,因为他写出了一个家庭最最寻常却又最最伟大的爱。

在饥荒年份许三观为了能让孩子和老婆吃上一碗阳春面,就去卖了血,但是那种狭隘的爱又让他不舍得用卖血钱买一碗阳春面给一乐(一乐是许玉兰与别人生的)吃,三观觉得卖血钱给别人的孩子吃心疼得慌,这是一个典型的小市民心理。但是当一乐离家出走,深夜不归,他那朴实的爱又让他去寻找一乐并用自己卖血的钱给他买了阳春面。

书中的线索除了卖血还有一条就是许三观对一乐爱的转变。面对这个别人的孩子,许三观一度不想要这个孩子,他觉得自己做了乌龟,这是人之常情。但当一乐怎么也不肯给何小勇喊魂且只认自己为爹时,他心中再也无法不把一乐当成自己的孩子了,爱在一步步升华。对于儿子的爱是余华用笔墨最多的地方,在当年下乡的大潮中许三观的儿子们都来到了乡下,一乐因为得了肝炎(当然没去医院之前大家是不知道的),浑身一点力气都没有,许三观见儿子这样就去医院用血换了三十元,自己一分不留,甚至连一盘炒二两肝两黄酒都没有吃,此时的父爱已经超越了那种狭隘的血缘之亲。

许玉兰被当成妓女,读者在许玉兰身上看到的是“不很把放在心上”,她不能很深的理解这种的意义,只是把的形式学会了,比如低着头,一动不动的挂着牌子,大革命来的时候,老百姓根本就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连的执行者们都不理解,因此他们经常把这个挨的“妓女”给忘得一干二净。虽然许三观曾因为许玉兰和别人睡了觉生了一乐,使得自己做了乌龟很生气,但许玉兰被时,他依然天天去给他送饭,还很细心的将肉放在米饭的下面。许三观的这种淳朴的爱让我感动,他不记前嫌。

可以说小说结尾是戏剧性的,有矛盾的,这一家的情况总算好转,总算看见了阳光,可是老许的精神竟垮了,得知自己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了,他想,以后家里遇见什么事可怎么办,不能卖血了,这血都老了,只有油漆匠会要。而他单单想的只是这个吗?不是。他是想,自己的存在没有什么意义了,已经不需要他来卖血维持生计了,他自然尝不出那爆炒猪肝,半两黄酒的美味了。这无疑是个悲剧,可是悲剧背后,发人深省,那苦难的年代,苦难成了惯性,我们不禁想到,也许不止只会有一个许三观,是无数个,这是社会的某些阴暗面,老许和许多像他这样的人总是从中找出一个支点试图解脱,吃苦的日子过的有味,都忘记了什么是幸福,一辈子发过无数次狠,最后只被自己打到,倔强的有时候不像是人,却总是在温情背后低头。

反观现在,我们距离那个年代太遥远了,我们甚至想象不出那是个什么样的境遇,那个境遇下有什么样的人,那些人有什么样的心理,生活又有多么不堪,而这些也没必要让我们想象,因为那些已经沉为历史。我们只需要面对我们的优渥,享受我们的富足,但是谁又说,我们应该忘记历史呢?文学作品给我们的记忆是永恒的,空间是无限的,回想是丰富的,更是值得深思的。前人用无数次的带血的错误编织了一个我们生活的梦,我们却只用读小说来回忆着那个曾经。我们总会说,最近很忙,很少回家,但是很少去想,忙,到底是怎样一个词,比起老许的那种亲情,一切借口那么苍白无力。我们只看到过压在我们身上的无数大山,以虚荣为代表的住房压力,以空泛为代表的现实和理想压力,以暗算为代表的人际关系压力中叫喊着我们的不满,比起那些朴素的,简单的愿望,显得多么轻浮和幼稚。

如果你从小生活在大城市,你会明显感觉到,和许三观不是一路人,按照80,90后的生活模式,我们该读张爱玲,看弗洛伊德,读安妮宝贝,读韩寒,可是我想说,远离我们的生活,这本书是伟大的,他使我们看懂了那些值得铭记的历史,看懂了那些现在依然处处存在的温暖和美好。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篇6)

**所描绘的平凡而真实的家庭情感是我最感动的。仅仅因为可笑的八角三分还有许三观的“都姓许”理论,让结婚这件事变得顺理成章,许三观和许玉兰的糊涂婚姻就这么开始了,也许这也是两人缘分的开始吧。我以为这样的随意婚姻没有感情,也不会幸福。最后,我发现自己错了。

尽管他们俩一路吵吵闹闹,也有过一波三折的情感纠葛,当许三观知道许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这是人之常情,而许玉兰也知错承认了,她唯一没有承认的真相,成为了一个她一辈子都没有说的秘密,在许三观的又打又骂下她还是一口咬定是在婚后出轨,不肯交代自己的第一次给了何小勇,她顾及丈夫的面子,这说明她在乎许三观和这个她用了十年的辛苦和省吃俭用才有的家。而许三观出于报复亦或是赌气的心理,与年轻时曾经想娶的林芬芬出过一次轨,但是他还是向许玉兰承认了错误,主动包揽家务。两个人都犯过错误,他们的婚姻虽然动摇,但没有破裂。

到了**的结局,当许三观发现自己的血已经没人要,“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的时候,他坐着,哭了,因为对于他来说,卖血已成为度过生活难关的唯一办法,无法卖血让他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这时候许玉兰带许三观来到了胜利饭店,吃了三次同样的黄酒和炒猪肝儿,两人相濡以沫,夫妻情深。这个镜头似乎让人的眼睛明亮起来,仿佛在绝望和无助中找到了希望。我想,再轰轰烈烈的爱情也会被时间冲淡打磨,不管曾经发生过什么,到最后,爱情会变成一种更加珍贵的感情,那就是亲情。

这种白头偕老、不离不弃的感情确实令人感动。

许三观和一乐对父子的深情,也让我体会到人性的温暖。一乐不是许三观的儿子,是何小勇的儿子,这件事让许三观痛苦并纠结了很久,因为一乐是他最喜欢的一个儿子,到头来自己却成了帮别人养儿子的乌龟,他告诉一乐: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

看了让人心酸的一句话,一乐从九岁就开始承受着这种本不应由他承受的压力,当许三观一遍又一遍地提醒他不是亲生儿子时,当一家人都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自己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大的地瓜时,当找何小勇做亲爹,何小勇打他,骂他,他不想回家,因为没有人是他亲爹时,他的心有多疼。许三观的遗弃和何小勇的无情,对一乐来说是极大的痛苦。不过,许三观和一乐终于松了一口气。他们忘记了仇恨,忘记了彼此的伤害,忘记了血缘关系。一乐尊敬许三观,许三观为一乐卖血。这是世界上一种珍贵的血缘关系。

《许三观卖血记》以博大的温情将遗留在历史角落的一段岁月一段苦难人生娓娓道来,我们沉醉的是**的真实,是真实的语言所构成的平白质朴,没错,就是这种感觉,既不沉闷又不冗长,从文字中亦可以读到矛盾,读到温情,读到人生的感悟。

高二(十二)俞黎君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篇7)

刚开始看到关于这本书的一系列的高度评价时,并没有在意,只知道这是余华很有名的一本书,之前想拜读却一直没时间,今晚想起来想着睡前看一看,这一看就忍不住看完,居然都凌晨三点了。现在才觉得那些评价真的不是虚有的,暂时想不到什么词来形容,只是太有感触。

看《兄弟》的时候看哭了,看这本书时,有着同样的感觉,不过忍住了,还是没有《兄弟》里面那个宋啥来着,被打死的场景悲惨。也许也是因为之前看了两部余华的作品,有一定的“心理准备”了吧。它们有很多的共通之处。

黑暗背景下,将劳苦农民的苦难史聚焦在一个家庭里,这个家庭的小孩总是那么承受着不符合他们年龄段的苦难,这种家庭既愚昧无知,却又勤劳善良。悲惨得深刻,可怜得心痛。

他们想寻求一条出路,这条路布满各种辛酸苦楚,在最终找到出路的背后,这条路却早已被泪,被血,被命铺满。许三观好的好几次卖血都是为了寻求这生活之出路:为玉兰,为一乐,为二乐,为家庭为生活~~

其实,当这种卖血成为一种“习惯”时,也挺恐怖的,文章最后,许三观“小清新”地回忆过去,回忆卖血的同伴,想再次为了自己而卖血时,却发现六十多岁的自己被这个“行业”抛弃了,“引以为傲”支撑生活的“资本”被唾弃了。那也是一种来源于自己内心的“苦难”吧。

记忆最深刻的是一乐被许三观区别对待时,说的那些狠话,做的那件狠事(烤红薯与阳春面),我自己看着就觉得太过于绝情,但一乐自己却没有说太多很悲伤很失望的话,他心理太过于强大,能去承受这一切,虽然离家出走也意思意思地反抗,但是,这个孩子所表现出来的也太“成熟”了吧。好在人性总是善良的,许三观骨子里还是爱着一乐。呃~一乐这个身份太戏剧性了,增加了不少看点。

话说,貌似不是还有什么人血馒头,许三观被杀头啥的,老汉用许三观的血蘸馒头救儿子?那个是啥版本?难道看了假书?

红岩读书笔记


以下为趣祝福编辑为你收集整理的红岩读书笔记。如果想要写好读后感,不妨试试用简洁的话概括出自己总的感受,在阅读作品之后,他给人带来的生活感悟是很多的。那么撰写读后感就可以激发我们对书中内容的思考和联系。或许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红岩读书笔记 篇1

今天,我怀着十分崇敬而又激动的心情读完了《红岩》。《红颜》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著。他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人为己;江姐受尽酷刑,坚贞不屈;刘思扬出身豪门却投身革命;渣滓洞难友团结奋斗,敌人丧胆;白公馆志士奋勇突围,迎来黎明……所有这一切展现在我眼前,那是多么令人激动、崇敬、悲愤、感叹的画面。

解放前夕国统区斗争十分严峻,当我看到江姐回乡为游击队送药的片段时,眼眶不禁湿了……雨雾蒙蒙的城墙门,木笼子里一颗颗血淋淋的人头映入江姐的眼帘,他尽力让自己平静下来去看牺牲者的名单,陡然发现丈夫的名字列在第一行!这种突然失去亲人的感觉我实在是无法想象,这么大的打击她一个弱女该如何承受?书中描述:江姐热泪盈眶,胸口梗塞,不敢也不愿再看。江姐是一位伟大的女性,一位坚强的共产主义战士,他在渣滓洞集中营被敌人多日严刑拷打。宁死不屈的精神给所有的战士以无穷的动力。

“晨星闪闪,迎接黎明。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东方的地平线上, 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这是解放战争胜利后的第一个黎明的描写。这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是无数位战士用鲜血换来的,血染红岩,才有今天的幸福生活。幸福的日子容易使人忘记了什么叫英勇、坚贞。安逸的生活,美好的享受,使人淡忘了血与火的历史,也使人麻痹了精神。

我要感谢《红岩》,他为我树立了榜样,他使我对人生的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他将我促使成了一个英勇坚强的人!这些革命的壮烈事迹,我们必须铭记在心。没有他们挥洒热血,哪有我们胸前的红领巾?越是在铺满荆棘的路上,就越需要我们去开拓,越是困难的时候,就越需要坚定不移的精神去克服。我们要牢记:今天生活的幸福与美好,都是烈士们前仆后继的成果。所以,我们应该更加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努力学习,创造更加美好的明天!

红岩读书笔记 篇2

尽管她们并不知道五星红旗的图案,但她们却通过炽热的心,把自己无穷的向往付于祖国。不知是谁抢先绣上了一针,接着,许多灵巧的手,飞快地刺绣起来。热血沸腾着,把坚贞的爱,把欢快的激情,全寄托在针线上,你一针,我一针,一针一线织绣出闪亮的金星。

《红岩》中的江姐并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业绩,但她的胸怀是那么的宽广,她的意志是那么的坚强,她对党、对新中国,对人民是那么炽爱,她所做的每件事是那么的感人……

当她看到华莹山政委,自己并肩战斗的丈夫被害后的人头悬挂在城墙上,短暂的悲愤后,她迅速冷静下来,控制了自己情绪,向前凝视的目光,终于代替了未曾涌流的泪水。

由于甫志高的叛变,江姐感觉到了形势的变化。但她首先考虑的是通知联络站转移,自己却陷入囹圄。在狱中她被严刑拷打,十指插竹签,却大义凛然,威武不屈,让敌人失态、无奈、鼓舞了狱友的斗志。

在山城重庆解放前夕,江姐将走向刑场。虽然她没有看到重庆的黎明,虽然她们不可能和冲出牢笼的狱友们去欢庆胜利。但就义前的江姐却没有眼泪,没有悲伤,从容,淡定地吻别了“狱中之花”,昂首挺胸走向刑场……

江姐不仅至今仍“活跃”在电视、电影和戏剧舞台上,还永远在我们心中。她亲手绣得那面五星红旗也将千秋万代,高高飘扬,永不变色。

红岩读书笔记 篇3

这学期我读了《红岩》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从中认识了江姐,许云峰,成岗等英雄人物。

故事讲的是1948—1949年解放战争临近尾声,蒋介石集团反动统治最黑暗日子里的重庆,为了配合工人运动建立了沙坪书店,江姐去华金山发现丈夫死了她强忍悲痛。蒲志高成了叛徒,因为他许云峰成岗等人接连被抓。

到了年底,革命形势一片大好,正当同志们要解放的时候,徐鹏飞提前把许云峰江姐,成岗等人杀害了。后来监狱暴动,刘思扬等人牺牲了,但更多人逃出了魔窟,去迎接灿烂的曙光。

读了红岩,我认识了稳重坚强的江姐,丈夫死了,她没有痛哭,在敌人严刑拷打下,她没有屈服,在刑场上,她没有暴露计划。她说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打!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

我喜欢红岩是因为那英勇无畏的精神,我喜欢红岩是因为那不怕艰苦的英雄,我喜欢红岩是因为它揭穿了国民党的狠毒。

我爱《红岩》这本书。(语文迷 zuowen.)

红岩读书笔记 篇4

词语:

一网打尽 豪华 主宰 得意忘形 出奇制胜 忐忑不安 高亢 如愿以偿 无影无踪 年轻气盛 鸦雀无声 收敛 步履从容 虚张声势 满不在乎 措不及防 设身处地 坚贞不屈 不露声色 遍体鳞伤 蔑视 宁死不屈 束手无策

句子:

死有重于泰山,他心里充满了对宁死不屈的战友们的尊敬,也充满了对束手无策的敌人的蔑视。

得意的脸色,明显的暴露出他的内心活动。

任你把皮鞭举得高高,

我不需要什么自白,

哪怕胸口对着带血的刺刀,!

人,不能低下高贵的头,

只有怕死鬼才乞求“自由”;

毒刑拷打算得了什么?

死亡也无法叫我开口!

对着死亡我放声大笑,

魔鬼的宫殿在笑声中动摇;

这就是我——一个共产党员的自白,

高唱凯歌埋葬蒋家王朝。

主要内容: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甫志高叛变,使许云峰、成岗、余新江、刘思扬和孙明霞等人被捕。敌人的特务头子用尽了一切办法审讯地下党的负责人――许云峰,但毫无所获。

感受:

中国共产党是永远也打不垮、击不败的,无论怎样的严刑拷打,都休想让我们叛变。这种坚贞不屈的精神,值得我们永远铭记、学习!

红岩读书笔记 篇5

读完红岩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革命前辈的事迹深深地打动了我。它描写了众多革命战士: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的与敌人抗争;江姐受尽折磨宁死不屈。在喳思洞的难友们团结一致,让敌人闻风丧胆。白公馆的同志们勇敢突围······

一切真实的故事展现在我眼前,那是多磨让人悲愤,感叹的画面。

最让我难忘的`是许云峰将要被特务杀害的那段描写“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情自若的蹒跚的移动脚步拖着锈浊的铁链,不再回顾鹤立两帮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面对一步步接近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反而革命的意志更加根深蒂固,即使海枯石烂,天蹦地裂也不会动摇。江姐被粗长竹竿的扎进指甲缝里,那种刺骨钻心的逼供一般人是绝对受不了的。反动派想从这位重要的党员的口中获得一些机密情报。江姐受尽了折磨也没说出一个字。他们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了。在哪潮湿腐臭阴冷的几乎让人窒息的地窖里,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吃着呐发馊的跟石子一样残渣剩饭。拖着那遍体鳞伤的身体,忍受着旧伤新创袭来的疼痛互相照顾,关心同伴,一有机会他们就研究对付反动派的计划。革命烈士以一种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敌人抗争着。

对这些宁死不屈的革命战士,国民党反动派只能给他们以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对共产党的坚定信心。幸福的生活容易让人忘记那些抛头颅洒热血的历史,也麻痹了人的坚毅精神。

《红岩》中的战士给我们为我们树立了榜样,我们不要忘记前辈的革命思想,为祖国效力。而现在的我们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希望人们警惕起来,俗话说:“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

红岩读书笔记 篇6

红岩这本书首要讲了在1948~1949年解放战争尾声时候,为了运用共产党的上班,重庆地下党工人领导书记许云峰命令甫志高建立沙坪书店,成为地下党的后用联络站。当江姐在去华蓥山对于地送药的时间,却了解她的丈夫―华蓥山纵队政委彭松涛被敌人杀害,人头被高挂在城头,她强忍着痛楚,完成了任务。当她见到华蓥山纵队总司令员“双枪老太婆”时,果断要求到丈夫生前战斗过的地方上班。之后,甫志高被捕,想不到他在狡猾的徐鹏飞面前,成了可耻的叛徒。因为他的告密,许云峰、成岗、余江新和刘思扬等人相继被捕。随后,甫志高又带着特务来到乡下,江姐不幸被捕,被关押在渣滓洞里,在狱中,她受尽了折磨,凶残的敌人把竹签钉进了她的十指,但是,面对毒刑,她傲然呐喊:“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时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后来,当解放军冲进四川,即将解放重庆的时间,徐鹏飞一伙狗急跳墙,提前秘密杀害了许云峰、江姐、成岗等人。就在许云峰等人被害的那天晚上,渣滓洞和白宫馆另外举行了越狱行动,刘思扬等某些老同志牺牲了,但更多的同志终于冲出了魔窟,伴随着解放军隆隆的炮声,去迎接胜利的曙光。

在红岩里,我最钦佩江雪琴江姐。红岩开头不久,江姐的钢铁形象就已经在我心中树立起来。当她知道丈夫牺牲了,她不像普通女性一样面对残酷的现实变得不堪一击,擦干了泪水,重新站起来了,因为她知道共产党托付给她的命令还没完成,要舍小家为大家。而在渣滓洞监狱的生活过程中,她还是穿着那蓝色的旗袍,始终以干净的面貌迎接大家。当敌人拷问她时,她不透露党的任何秘密,当敌人用竹签钉她的手指,她坚强地说:“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最后江姐将要牺牲,她也让大家不要哭。

面对这些敬佩的同志,国*党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精神上的一分一毫。现实生活中,在他们面前,我感到深深的愧疚。我只要遇到小小的挫折,就会想到放弃。读了红岩之后,我知道了越是充满困难的路我们越要走,越是艰巨的任务我们更要坚定不移。

“晨星闪闪,迎接黎明。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这是红岩中新中国成立一个黎明的描写介绍。这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是无数位战士用鲜血换来的,血染红岩,才有今天的幸福生活。我们更因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永远不忘那些伟大的战士,将他们谨记。

在《红岩》这本书里,我佩服江姐,在凶残的敌人把竹签钉进了她的十指的时间,她还在是那么沉着冷静,并且她还说,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时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在《红岩》这本书里,我佩服许云峰,他在书店敏感地意识到潜在的危险、在茶园为爱护同志机智冷静面对叛徒、在宴会上巧妙识破敌人的阴险陷阱等等的思维都显得是那么机智勇敢;在《红岩》这本书里,我佩服华子良,即使写他的笔墨并不多,但是他的形象却深深地映在了我的脑海中,那疯疯癫癫的样子使每一个人都看不出破绽,却没想到他是共产党最首要的人员・・・・・・在《红岩》这本书里,令我佩服的人有好多,他们也是那时、尤甚现时群众学习的楷模!

书看完了,江姐的话仍在我的耳边回荡:“竹签是竹子做的,但共产意志是钢铁铸成的!”革命前辈面对重重都无所畏惧,我就更应该勇于拼搏,战胜一切的!

在这我们的传统节日―清明节来临之际,我想向革命时候英勇献出生命的革命烈士们说:“烈士们,当雄浑的国歌慢慢响起的时间,当五星红旗渐渐升起的时间,我便想到了你们。你们是中华民族的骄傲,是中华民族的象征!是你们抛头颅洒热血,前赴后继的斗争,才有了我们今天的美好日常。我们成长在和平年代,即使我们不能像你们那样在战场上、在监狱中奋斗,但是,我们务必会继续你们的优良传统,在碰到挫折的时间,不退缩,以你们的精神为动力,用心学习,报效祖国,使我们的祖国更加强大!”

红岩读书笔记 篇7

这学期我读了《红岩》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从中认识了江姐,许云峰,成岗等英雄人物。

故事讲的是1948—1949年解放战争临近尾声,蒋介石集团反动统治最黑暗日子里的重庆,为了配合工人运动建立了沙坪书店,江姐去华金山发现丈夫死了她强忍悲痛。蒲志高成了叛徒,因为他许云峰成岗等人接连被抓。

到了年底,革命形势一片大好,正当同志们要解放的时候,徐鹏飞提前把许云峰江姐,成岗等人杀害了。后来监狱暴动,刘思扬等人牺牲了,但更多人逃出了魔窟,去迎接灿烂的曙光。

读了红岩,我认识了稳重坚强的江姐,丈夫死了,她没有痛哭,在敌人严刑拷打下,她没有屈服,在刑场上,她没有暴露计划。她说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打!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

我喜欢红岩是因为那英勇无畏的精神,我喜欢红岩是因为那不怕艰苦的英雄,我喜欢红岩是因为它揭穿了国民党的狠毒。

我爱《红岩》这本书。(语文迷 zuowen.)

红岩》主要讲述了重庆解放前夕,地下共产党与国民党反动派激烈的斗争,在狱中,残暴的国民党对共产党进行了惨无人道的摧残。江姐、许云峰、小萝卜头等人物都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

让我最有感触的,是成岗的妹妹成瑶。她乐观、勇敢、有些任性,又因为缺乏斗争经验而惹一些麻烦。小说刚拉开序幕时,她还是一名天真烂漫的女学生,一次,她擅自把国民党到处搜查的《挺进报》带回家,成岗为了不让她卷入危险之中,严厉地喝斥了她,可她不能理解哥哥的良苦用心,竟然对哥哥发脾气。后来,成岗为了保护《挺进报》被捕,成瑶在李敬原等革命前辈的引领下,化身为一名女记者,打入敌人内部。她由一只不懂人情世故的乳鸽,蜕变成一身练羽的海燕,随着春雷的响起,勇敢地冲向天空,与暴风雨搏击!是她,一名女学生,用娇嫩的肩膀,挑起了党交给她的神圣的任务。

当成瑶得知哥哥被捕后,心中承受了多少悲痛啊!又有多少人为了革命事业,失去了自己的至亲,如果不是他们的前仆后继,又怎会有我们今天的和平与幸福?今天的我们,享受着革命烈士抛头颅、洒热血换来的安定生活,却缺乏他们优秀的精神品质。当粗长的竹签钉入江姐的指尖,她依然坚贞不屈,而我在平时稍微擦破点皮就大呼小叫;昔日,连失去家庭都动摇不了烈士们的信念,而妈妈偶尔一次出差,我都会忍不住抱怨。合上书本,愧疚之感久久萦绕在心畔,我身在和平年代,硝烟弥漫的生活离我太遥远,珍惜现在——这就是我们现在唯一能做的。

红岩读书笔记 篇8

内容介绍:

《红岩》是一本爱国小说。作者把人物的神态、动作、心理活动描写得淋漓尽致,充分地表现出了作者热爱祖国的情怀。1948年是敌人做垂死挣扎地最后日子。在这至关重要的时刻,过于自信、自作主张、不顾大局的甫志高,被狡猾、奸诈的敌人设下圈套抓住了,成为一名可耻的叛徒。由于甫志高提供了对敌人十分有利的口供,使党遭受了巨大的损失。许多从事秘密工作的地下党员暴露了身份,落入了敌人的魔掌。在狱中大家始终坚贞不屈,想方设法开展革命活动,最后越狱成功的故事。

人物介绍:

许云峰:热爱革命,是忠诚于党的革命领导人。敌人听到他的名字就心惊胆战。在狱中,他孤身一人在暗无天日、饥寒交迫的地下牢房里,戴着沉重的手铐、脚镣,被敌人折磨得骨瘦如柴、伤痕累累。还坚持不懈地用双手把一块岩石缝隙处的水泥、沙石一点儿、一点儿地抠掉,弄得整个手指血肉模糊。经过天长日久的挖掘,终于可以把岩石挪动了,挖出了一条通向外界的隧道。为了大家的利益,他放弃了自己的逃生机会,把生存的希望留给了别人。

华子良:潜藏在敌人身边长达十五年之久,在这漫长的岁月里,他装疯卖傻、吃尽了苦头。在革命的关键时刻担当起了监狱与外界的联络员,为营救战友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成刚:在狱中,被敌人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也坚决不说出党的秘密。当自以为是的敌人用针头把美国新研制的“说实话”打进了成刚的身体,企图从成刚的嘴里得到些对他们有用的东西。由于成刚意志坚定,使得敌人的计划落空、化为泡影。

刘思扬:出生在富裕家庭,却对革命忠贞不屈。 家里的花园洋房宽敞舒适,牢房里狭小拥挤、臭气熏天; 家里吃穿不愁,牢房里吃的是难以下咽的馊米饭。但他还是毅然而然地选择了革命,用自己的行动叩开了党的大门。

江雪琴:当在城门楼上,看见朝思暮想的爱人被敌人杀害时,竭力掩盖着悲痛欲绝的心情,表现出来的沉着、镇定使人佩服。在狱中,江姐受尽了敌人的折磨。穷凶极恶的敌人用鞭子抽、竹签扎手指,想尽了各种手段也没使江姐屈服。

感受:

当看到后来共产党员老齐用自己的`身体帮同志们阻挡子弹,留下的鲜血染红了脚下的岩石时,我不禁又一次热泪盈眶。不知多少前辈们的鲜血,才使我们过上现在的幸福生活。我们应该好好地珍惜。

红岩读书笔记 篇9

《红岩》读书笔记1000字

我翻开这本厚厚的书,我清楚地知道,这本书中,有许多条年轻的生命,在那个动荡的年代被葬送。这是一部用血写出的史诗。想到这些,手中的书越发沉重了。

现在这个太平年代,那样轰轰烈烈的革命战争渐渐离我们远去,先烈的墓碑上早已落满尘土。然而,我们手中捧的《红岩》正代表了我们这一代不会忘记先烈们的鲜血。

尽管我们不会经历她们所经历的事,但他们的精神令我们敬佩,值得我们学习。小萝卜头短暂九年的生命中, 近八年都在渣滓洞中度过的。在监狱中出生的“监狱之花”还没有享受宝贵生命,就在监狱被残忍的杀害了,而小萝卜头,在狱中很早长大了,他比现在的孩子懂事很多。现在的孩子,无需劳心,只是等待父母的照顾。我想,这也是为什么要看这本书了。

书中,江姐受到酷刑,革命同志所受的煎熬、侮辱自不必多说。可令我敬佩的是,她们在监狱里联欢,新年中,放风台上,狱友们做春联、唱歌、交换礼品,在诙谐中表达自己对敌人的轻蔑和乐观。他们相信“苦尽甘来”。有一个对联写得很好:“歌乐山下悟道,渣滓洞中参禅”,革命先烈们在如此苦难的时期,仍享受着生活的乐趣。

“乐败膏黄土,成功济苍生”,“愿以我血献后土,换得神州求太平”,更有叶挺的“囚歌”。他们坚持做对的事情,死亡早已不构成威胁。国旗的鲜红永不褪色,因为它的颜色是用烈士们的鲜血染红的。尽管他们已经成为了曾经,但他们留下的是一种伟大的精神,一个庄严的意义,一份不可推卸的责任。

合上书,抬起头望向窗外,那和谐的景象使我更加珍惜起来。我无法想象如果我生长在那样一个年代,会如何呢?我只想和说革命先烈们说一声:谢谢!

《红岩》读书笔记2000字

《红岩》真实地再现了革命者为了推翻国民党反动派的黑暗统治,解救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中国人民,建立新中国,同国民党军警、特务、叛徒不屈不挠地斗争。尤其突出了共产党员的英勇气概、对革命必胜的信念。

江姐,一个坚强的女人。她有一个诗意的名字——江竹筠。她原本是出生于四川省的一个农民家庭,她可以在家织布,可以在家里耕田,当一个本本分分的贤妻良母。可是她不,而是选择在1939年毅然决然的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了一个名副其实的革命者。正是在她的努力之下,一份份“挺进报”才得以在那么多奋进青年手中传递,带给他们革命精神的熏陶。可以说,江姐为中国培养了一批先进的革命知识分子。然而这样一个勇敢而又坚强的女人却在叛徒涂孝文的出卖下不幸被捕,被关押在重庆渣滓洞集中营。国民党特务妄想从这个年轻的女共产党员身上找到“缺口”,以破获重庆地下党组织。但是面对特务们的`严刑拷打,江姐始终是守口如瓶,坚贞不屈。

当她忍受着酷刑时,心始终回响的是:坚持、坚持!正是这铿锵有力的声音,鼓舞了她。读到特务将竹签子深深刺入江姐的指甲中时,我不禁潸然泪下。我知道,特务们无论如何也不会理解江姐在面对他们惨绝人寰的欺辱之下为何还说出:毒刑拷打,那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子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铸成的!钢铁!钢铁般的意志!那一瞬间江姐身上散发出来的光芒足以灼痛特务们愚昧无知的双眼。足以让他们心虚到对她无可奈何却又恨得咬牙切齿。1949年11月14日,江竹筠被特务秘密枪杀,然后被镪水毁尸灭迹,时年29岁。 29岁!花一样的年纪!这正是人生中的大好时光。江姐却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不能再见到初升的太阳,也永远不能开怀的大笑。她永远的告别了爱情、亲情、友情——这个世界上最美好,也最重要的东西。消散在那个时代晦暗的空气里。

后悔么?我仿佛看见江姐温柔的笑靥,她坚定地对我摇了摇头。一切尽在不言中,无悔!江姐坚定的表情这样对我说。

无悔么?我暗暗嘲笑自己的无知。江姐,怎么会后悔呢?其实,她比任何人都清楚自己的命运。她是一个女人,是一个和千千万万女人一样的渴望被疼爱的女人。然而,当她将锥子似的目光刺向特务时,就注定了她的命运将会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当新中国的国旗在天安门广场上冉冉升起时,我知道,江姐是含笑九泉了。

忠诚,不屈、坚强、勇敢,都是江姐的代名词。但是在我眼中,没有一个人可以将我心中的这个词语诠释的这么完美——可爱。

多么可爱的江姐!她肩负着使命来到这个世界,最后又圆满的完成了任务,悄悄离去。上帝甚至都不肯赐给她一段平静的生活,因为她的一生的都是在颠簸中度过的。这个可爱的女人,在29年里,尝尽了是世界上最残酷的刑法,可是她却没有出丝毫怨言,心甘情愿的为祖国的建设奉献出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还有宋振中,人们亲切的称他为“小萝卜头”。他遇难时年仅9岁。可以说,他是全中国年纪最小的小烈士。在监狱中的8年他懂得了善恶,学会了做人。在共产党的叔叔阿姨的领导之下长成了一个爱憎分明、聪明善思的好孩子。可是掌管命运的恶魔似乎不喜欢这个美丽的天使,他在9岁那一年被残忍的杀害。我还记得他最后一句:我没有罪!我要出去!看到这时我的心狠狠地痛了起来。他还是一个孩子啊!一个本应该享受着阳光和快乐的孩子啊!残忍的侩子手硬生生地折断了他的翅膀,污染了他蔚蓝的天空。

我以为,他会哭,他会闹。可是没有,他用他小小的纯洁心灵温暖了监狱中许多人的心,他用他微乎其微的力量努力保护着身边的每一个人……

轻轻放下手中的《红岩》,我用力擦干了残存在眼眶中的泪水。是的,一时的感动并没有用。作为21世纪的青年,我们有义务为时代的进步做出贡献。也许有人会说,现在已经是和平的年代,我们用不上那些美好却又极端的方式。可是,在这样一个经济迅猛发展的时期,整个世界像一个疯狂旋转的水晶球,转出一个又一个迅速崛起的城市。

光怪陆离的诱惑越来越多。那么对于我们来说,坚强、克己不就是保护自己最基本的屏障么?只有保护自己,才能创造明天。

我们需要回味过去,体会中国历史上一个又一个艰辛的脚印,感受一个又一个英雄人物的品质。呼吸他们的空气,咀嚼他们的想法。然后从中悟出点什么。这才是成功的必经之路,就像现在的中国,早已是盘踞在东方的一条巨龙,屹立不倒。

回味过去,感受今朝。把那个时代最美好的东西带到现在,用我们的双手去挖掘、去创造。就像烈火中的红岩,唯有坚强、忍耐,才能够成就今天的辉煌!

现在忍受的挫折算不了什么,那些痛苦只是黎明前的黑暗。斗争!斗争!为了光明而斗争!

那些,闪着锋华的时代啊……

告诉我们

中国人,不能忘本……

《红岩》读书笔记800字

目前,社会道德失范,真正能为集体利益而牺牲个人利益的成了凤毛麟角。食品违规添加让舌尖上的安全缺乏保障,搀扶倒地老人遭受讹诈而变得人情冷漠,昨日台上高呼反腐转眼因贪落马......谁还能像红岩中的主人公那样为了正义、和平、集体利益而忍受肉体折磨,奉献一切,牺牲自我。

《红岩》所介绍的是发生在解放战争尾期,重庆渣滓洞内的英雄故事。主人公江姐在狱中,从容镇定,甘愿为革命事业分奉献自我,当凶残的敌人把竹签钉进了她的食指,面对毒刑,她傲然宣告: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是竹子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铸成的!为了不暴露越狱计划,保护其他的同志们,江姐毅然走向刑场,她是无产阶级真善美的化身,值得我们大家学习她身上所具有的精神,并将此发扬光大。

面对江姐的真善美,反思我们现在的行为,我们亟需加强道德教化,来弘扬真善美。

加强宣传教育,激发居民的正义感。在日常的社区工作中,我们该积极组织居民开展道德讲坛、活体书本等活动,向大家展示身边的活雷锋;并结合当今世事的主旋律,向居民,尤其是青少年宣传24字社会主核心价值观,帮助他们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古语有云“蓬生府中,不扶则直;白沙在涅,与之俱黑”,我相信,在良好的道德氛围中,真善美定能在人们心中生根发芽。

我们不仅要让居民从宣讲中体会到真善美,还应在行动中让其体会到真善美所带来的和谐力量。积极组织居民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如交通志愿服务岗、党员月月服务、巾帼播绿、五水共治护河行动等等,让居民在实际行动中体会到嘉德善行,让真善美之光照亮人们心田。

红岩是革命烈士真善美的高度概括,同样也是目前,改革开放发展建设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种精神支柱。愿每一个人都能学习这种精神,弘扬真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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