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趣祝福 · 范文大全 · 监管方案

方案的內容應該具有科學價值和預見性,在工作進行中幫助我們解決問題,當領導交給我們一項非常困難的任務時。制定方案幾乎成了我們必須的工作內容,現在你是否對工作方案無從下手呢?經過小編持續的努力和磨練,我們最終完成了最新的"监管方案"。以下意見僅供參考,您需要結合實際情況做出決策!此外,关于范文大全,您还可以浏览我中国梦活动总结推荐15篇

监管方案 篇1

一、监督检查对象

水产品养殖育苗企业、个体生产者。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生产主体水产品生产记录建立情况

(二);生产主体水产品投入品使用情况;

三、监督检查方式及措施

履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

(一)检查巡查。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定期检查辖区内养殖育苗过程中水产品投入品使用情况、自律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经营行为守法守信等情况,填写检查巡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督导水产品生产企业、渔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水产品生产销售记录。

(二)执法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禁限用的渔药等违法行为,对检查或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符合水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产品,责令停止销售或者予以监督销毁;对责任主体依法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严格落实案件移送制度,将相关线索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宣传引导。积极通过报刊、电视、渔业信息网等媒体和专题讲座、咨询服务等活动进行宣传告知,向生产经营主体、消费者积极普及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介绍监管工作进展情况和政策落实情况,坚持正面宣传教育,积极开展舆论引导

四、监督检查程序

(一)制定方案。制定监管工作方案,确定监管重点、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时间安排等。

(二)实施检查。按照检查计划,认真组织落实检查工作。

(三)整改后处理。督促辖区内生产主体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和调查处理;对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通报相关部门。

五、监督检查处理

依据《水产品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一)可以对养殖水产品进行现场检查,对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水产品,有权查封、扣押。

(二)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向水产品产地排放或者倾倒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依照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使用水产品投入品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农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四)水产品生产企业、渔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未建立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水产品生产记录的,或者伪造水产品生产记录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法律规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发生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控制措施,及时向所在地乡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收到报告的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发生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监管方案 篇2

为加强饲料质量安全监管,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实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为契机,以加强饲料生产企业规范化管理为抓手,以强化饲料原料监管和严禁养殖环节非法添加为重点,通过抓规范、促执法、打禁药,进一步提高准入门槛,提高人员素质,提高执法能力,提高饲料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瘦肉精等案件的查处率达到100%,三聚氰胺监测合格率100%,饲料产品中瘦肉精等兴奋剂类物质监测合格率保持在100%,饲料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工作重点

(一)提高饲料执法能力。组织开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标准的宣传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建立健全检验检疫联动、检打联动、产销联动等执法工作机制,提高执法效能。

(二)规范经营企业。对饲料经营市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经营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识的三无饲料产品和过期变质饲料行为。

(三)严打违禁添加行为。针对瘦肉精、莱克多巴胺、三聚氰胺等主要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监测任务,对瘦肉精、三聚氰胺加强自身监测,扩大监测范围,及时查处发现问题。对《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养殖户的抽查和巡查,强化活畜产地检验检疫联动,实行打宣并举,提高养殖业主质量安全意识,指导科学选择和使用饲料产品。

(四)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完善瘦肉精等饲料及养殖环节突发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做好物资储备,加强应急队伍建设。

四、工作安排

(一)工作部署阶段(3月1日3月31日)

建立组织机构,并制定20xx年饲料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11月底)

1、开展检验监测,强化检打联动。各站要继续以饲料原料、饲料产品和养殖环节为重点,认真协助县局完成上级下达的饲料质量安全监测抽检任务。对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查处。

2、开展监督检查,强化督促整改。县局要分上下年各组织一次专项集中整,各站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随时对辖区内饲料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县检疫所接报后要果断进行处理。

3、开展法规培训,强化守法意识。做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标准的宣贯培训,对监督执法人员、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养殖户采取不同方式开展法规培训。通过全面深入的法规培训活动,提高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三)总结阶段(12月)

全面总结20xx年饲料质量安全整治行动的成效,将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制度化、日常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乡畜牧兽医站要按照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动员力量,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和跟踪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细化工作任务

各乡镇畜牧兽医站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验收、有责任追究。确保实现各项工作目标。

(三)强化联动整治

各站要围绕本方案制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工作。要加强部门之间、乡镇之间的协调和联动,搞好衔接,形成合力,突出成效。

监管方案 篇3

第十条凡批准立项的项目,必须严格按合同规定完成各项任务,每年月10日前向市科技局提交年度总结及经费使用结算报告。

第十一条市科技局对项目执行情况实行全程动态管理,以合同目标为依据,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项目执行情况及三项费使用情况,随时掌握项目的进展情况,同时也可委托有关县、特区、区科技局协助管理。

第十二条项目经费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科技三项费用管理办法》(试行)〔财工字(96)44号〕执行。

第十三条项目经费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使用,只能用于该项目研究工作的'需要,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项目经费必须接受审计、财政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十四条市科技局提取项目总经费的7%作为管理费,该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的论证、现场检查、考核评估、验收及奖励。

第十五条在项目检查中发现未按合同开展研究工作或经费使用不当甚至挪作它用的,市科技局将终止项目的执行,对于情节严重的将追缴其所拨款项,并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六条项目经费中的有偿部分回收后,一律并入星火科技发展基金,但为了提高回收效益,由各县、特区、区管理的市级科技项目,年回收总额的70%上缴市科技局,30%留本县、特区、区科技局并入科技发展基金。

第十七条对按合同要求完成各项科研任务、达到试验研究水平及社会、经济效益较好的,予以奖励。奖励经费从市科技局提取的7%的管理费中解决。

监管方案 篇4

确实加强组织领导

县工商局成立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所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注册股,负责组织部署和指导开展全局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专项行动,协调处理行动中的有关工作和问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各职能股室分工负责,基层工商所具体抓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切实将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到实处。各股所要从履行工商职能出发,细化整治方案,深入扎实地开展打击无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切实打出声势、打出效果。

严格把好前置审批

烟花爆竹零售企业必须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后方可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股及各工商所要依据《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方可核发营业执照,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一律不得核发营业执照。

认真部署专项行动

各工商所从20xx年2月7日至2月22日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行动。具体要求:

(1)加强对超范围经营烟花爆竹经营户的检查,各工商所要对辖区的超市商场、食杂店、杂货店、日用品店进行认真排查,发现存在超范围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一律给予立案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加强对无证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整治。春节期间,不乏村民百姓自行在家中或路边摆搭临时摊点销售烟花爆竹,他们无任何证照且安全防范意识不强,给监管带来难题,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各工商所应加大检查力度,对当事人进行宣传教育并引导整改,拒不整改的给予取缔。

(3)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者的检查,重点检查烟花爆竹经营者的前置许可条件是否过期,是否被相关部门撤销或吊销,对前置许可条件过期的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提交新的、有效的许可证件给工商部门;对于前置许可证件被相关部门撤销或吊销的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拒不变更的予以吊销营业执照。

(4)加强对烟花爆竹地下生产窝点的`排查,各工商所应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加强对烟花爆竹地下生产窝点的检查,对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给予举报者以一定的奖励,并对举报者保密。对构成犯罪的烟花爆竹违法生产行为坚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积极配合联合执法

注册股及各工商所要积极配合政府及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的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联合执法行动,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严厉打击涉及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工作要求

一是认真落实责任,工商所所长为第一责任人,片段长为直接责任人,片段长要加强巡查,全面检查,不留死角,发现重大情况要立即按程序上报。二是要及时总结上报工作情况,各所把这次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情况材料于2月22日下午下班前上报注册股。

监管方案 篇5

为持续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制意识,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巩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宣传成效,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管住用好人民群众“看病钱”“救命钱”。根据《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2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X医字[2022]10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织密基金监管网共筑医保防护线

二、组织领导

为把握集中宣传月工作的正确方向,推动宣传工作顺利开展,保证宣传月工作突出重点、开展有序,取得“到人、管用、有效”的预期效果,特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

组员: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下设办公室:基金监管科(医保局407室),负责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集中宣传月活动工作时间

2022年4月1日至4月30日

四、宣传内容和形式

(一)开展演讲比赛。4月下旬,省医保局将举办《织密基金监管网共筑医保防护线——人人都是医保基金监管员演讲比赛》,基金监管科负责组织市医院、中医医院、中心医院、五大连锁定点零售药店开展节目排练,届时选择优秀节目参赛,并对取得名次的人员给予物质奖励。

(二)曝光典型案件。全面梳理2020年以来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经办机构、参保人等各类监管对象欺诈骗保案件,对做出行政处理、协议处理的已办结案件,通过“XX医保”微信公众号网站全部公开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强化遵纪守法意识和协议约束力。

(三)召开警示教育会。组织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开展欺诈骗保违法违规行为警示教育会,通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使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工作人员警钟长鸣。

(四)制作、播放医保基金监管宣传片。一是利用各定点医药机构电子屏幕滚动宣传医保政策,为全市集中宣传月造势,二是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手段,着力推陈出新,通过海报、折页、宣传栏、公益广告、情景短片、普法知识、动漫宣传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形式加强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

(五)发放系列宣传材料。下发由国家医保局统一制作的宣传海报,发布《国家医保局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动漫小视频》等宣传素材。采取寓教于用、寓教于乐的形式,共同制作、发放手提袋、通过海报、折页等宣传用品,提升宣传延续性和实用性。

五、具体工作安排

(一)人人都是医保基金监管员演讲比赛。紧密结合宣传主题,积极征集宣传节目。形式包括演讲、快板、三句半等。

落实要求:基金监管科,完成时限:4月15日前。

(二)曝光典型案件。全面梳理2020年以来各类监管对象欺诈骗保案件,对做出行政处理、协议处理的已办结案件,通过“XX医保”微信公众号全部公开曝光。

落实要求:基金监管科,4月10日前。

三)召开警示教育会。组织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开展欺诈骗保违法违规行为警示教育会,通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

落实要求:基金监管科,完成时限:4月25日前。

(四)宣传月相关材料制作、展播、发放等工作。

1、宣传片展播。各定点医药机构利用自身条件在本单位侯诊大厅电子屏幕、闭路电视等场所展播宣传月活动主题、国家医保局统一制定的宣传片,时间持续一个月。

落实要求:基金监管科,完成时限:4月30日前。

2、扑克牌宣传。发放宣传月主题相关扑克牌。

各科室针对本科室业务领取省局下发的扑克牌并到我市各乡镇(街道)进行扑克牌发放和医保政策宣传。

落实要求:各科室,完成时限:4月30日前。

3、手提袋宣传。结合宣传月主题,下发手提袋宣传品。

各科室针对本科室业务领取省局下发的手提袋宣传品到各乡镇(街道)进行发放和医保政策宣传。

落实要求:各科室,完成时限:4月30日前。

4、市医保局统一下发的鼠标垫、扇子、雨伞、宣传海报的宣传。

各科室针对本科室业务领取省局下发的鼠标垫、扇子、雨伞、宣传海报宣传品到各乡镇(街道)进行发放和医保政策宣传。

落实要求:各科室,完成时限:4月30日前。

5、基金监管科组织重点医药机构开展现场宣传活动

在我市市医院门口、医药商场门口、集贸市场、各乡镇卫生院门口等人流较大的场所与定点医药机构联合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宣传《条例》及医保政策,发放宣传折页、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种疑难问题。

落实要求:基金监管科,完成时限:4月25日前。

六、工作要求

(一)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方式,创新宣传手段,通过“XX医保”微信公众号、主流媒体加强对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和工作进展成效的宣传。要以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经办机构为宣传主阵地,深入基层,贴近群众,通过进街道、进乡镇、进村社等形式,广泛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医疗保障信用承诺活动,提高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人员行业自律意识和个人守信意识。

(二)提升宣传效果。鼓励结合真实案例,制作展播“普法短视频”,采取“到人、管用、有效”的方式开展警示教育,做到宣教结合,宣打结合,提高监管对象和人民群众知法守法意识。要积极融合地方特色,运用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宣传方法,加强舆论引导。

(三)畅通举报渠道。公布省市县举报投诉电话及邮箱等,宣传举报奖励办法,加强对举报办理流程等的解读,对实名举报并查实的欺诈骗保案件,做到应奖尽奖,鼓励群众参与到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中来,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四)及时总结经验。本次宣传月活动完成后于2022年5月3日前将宣传活动有关视频、照片、宣传资料,媒体报道以及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汇总,书写宣传活动总结。

上面就是网网小编特意收集整理的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精选4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监管方案 篇6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能作用,扎实开展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强化煤炭、成品油、车用尿素等产品质量监管,切实将各项环境整治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为建设绿色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二、重点任务

(一)严格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和省、市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聚焦上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和省、市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已整改的环保问题再进行一次“回头看”,确保过硬整改。对照《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中市场监管职责,全面梳理汇总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情况,做到生态环保监管对象和监管任务底数清、情况明。

(二)加大生态环保领域无照经营查处力度。围绕黑加油站点以及其他涉及环境保护的重点领域,严格按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采用疏堵结合的工作方式,做好生态环保领域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在排查过程中发现有破坏环境资源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发现不属于市场监管部门职责的,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查处部门报告;发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三)全面加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一是加强地方环境标准体系建设,对环境管理体系获证组织进行双随机抽査,重点检查认证机构的认证过程是否合法规范。对辖区内机动车尾气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全覆盖日常监督检査,重点检查伪造数据、超范围检测等行为,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二是督促强化环境保护计量检定,对申请检定和送检的生态环境监测设备、仪器、仪表等按要求及时进行检定。

(四)强化散煤污染治理,加强民用散煤抽检力度。加大对政府指定供煤点煤炭的抽检力度,重点检査散煤等煤炭产品中的灰分、硫分等环保质量指标。针对供煤点制定具体抽样计划,动态管理抽检对象,做到批批抽检,实现全覆盖。对灰分、硫分验结果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子以处理。

(五)加强油品及车用素产品质量监管。对车用油品销售企业质量监管,组织开展车用汽柴油品、车用尿素质量监督检查,持续开展流通领城车用汽柴油、企业自备油库汽柴油、车用尿素质量监督抽查。车用尿素抽查以国道、省道的企业为主,力争全县全覆盖,公布抽检结果,对监督抽查发现销售不合格油品、车用尿素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六)加大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打击力度。以集贸市场、城乡接合部市场为重点区域,以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对象,全面排查可能从事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的经营户,严查经营资质;严格索证索票、进销台账制度,依法严厉打击违法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行为。加强对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广告媒介的监测,依法查处售卖、利用野生动物制品发布广告的违法行为,全面清除网上有关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交易的信息坚决切断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网上非法交易的链条。

(七)严控低效燃煤锅炉使用。一是严格落实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锅炉安全节能工作的通知》(市监〔20xx〕143号)文件要求,持续取缔35吨以下燃煤锅炉,及时注销已取缔锅炉的使用登记证。二是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平合建设工作的通知》(市监发〔20xx〕28号)要求,全面推动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审批部门和有关检验检测机构使用“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平台”,实现特种设备安装告知,使用登记、检验、注销、报废一张网。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责任。局相关股室、各基层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环境保护工作的严峻形势,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到突出位置,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主要负责人要及时研究部署,制定本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案,提实要求、抓实任务、压实责任,细化各项工作措施,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或推诿扯皮,没有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或因工作不到位造成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并在评选评优中“一票否决”。

(二)紧盯重点难点,解决突出问题。要准确把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重点,全面排查细致梳理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对发现的问题能解决的马上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明确整改责任、目标、措施和时限。对督察组反馈的新问题,主动认领、迅速行动、力行力改、全面整改,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切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解决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的实际成效。

(三)加强沟通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局相关股室要切实加强与政府和部门间沟通协调,密切指导各基层所扎实开展工作。要充分发挥能源、市场监管、生态环保、商务、公安等部门间的整体合力,加强各环节监管的协同配合,不断提升各部门联合监管效能。

(四)加强信息报送。县局各相关股室在对本业务条线环保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的同时,要加强进度跟踪和工作进展情况的`收集,由专人负责,务必于每月月底前,将所承担任务的进展情况汇总上报县局办公室。

监管方案 篇7

一、总体要求

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大力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双随机”抽查机制,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主要任务

(一)制定发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结合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严格依法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检查事项一律不得纳入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行政检查权裁量空间。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名录库和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立健全随机抽查的程序规定,规范随机抽查程序,通过机选或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法律法规规章对执法检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依托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探索通过公证部门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到现场监督等形式,强化过程监督。

(三)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频次和方式。

根据监管领域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执法扰民,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四)强化抽查结果运用。

抽查工作情况,应当按要求录入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基础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惩处,并按照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五)整合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

加快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依托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整合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及时公开监管信息,形成监管合力。

(六)健全“双随机”与社会信用体系衔接机制。

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在“双随机”抽查工作中,要根据市场主体信用情况,采取针对性强的监督检查方式,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对失信者在投融资、土地供应、招投标、财政性资金安排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将严重违反市场竞争原则、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和侵犯消费者、劳动者、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市场主体列入“黑名单”,对严重违法失信者依法予以市场禁入。(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人行南充市中心支行、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前)

(七)积极探索开展联合抽查。

建立“双随机”抽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按照“双随机”抽查工作要求,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提高执法效能,降低市场主体成本。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推广“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市级行政执法部门要主动对接省级各部门在推广随机抽查过程中的任务安排和时间进度要求,加强对下级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的指导和督促,随机抽查不仅要在市场监管领域推广,也要在各部门检查工作中广泛运用。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对本地区“双随机”抽查监管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加强跨部门协同配合,不断提高检查水平。

(二)严格落实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细化推进“双随机”抽查的任务和步骤,明确工作进度要求,抓好督促落实,并将工作推进情况纳入政府依法行政绩效考核,确保“双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注重宣传培训。

“双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双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报道,为“双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监管方案 篇8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和区管委会支持复工复产的要求,支持我区企业复工复产,结合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际,制定疫情期间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方案措施。

一、主要业务网上办理

推行登记注册业务全程“网上办、零见面”,通过“吉林省市场主体e窗通系统”实现全部市场主体务48小时内办结。对生产卫生防护、应急用品和生活必需品的企业,在登记注册、变更登记和许可发放上,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告知承诺,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二、建立行绿色通道

建立行政许可绿色通道,支持有能力的企业,利用自身生产条件通过改变生产工艺流程等方式生产防疫物资,在企业经营范围增项等业务的受理、审批上提前介入,提供业务咨询、登记指导。

三、违法行为从严整治

严厉打击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重点加大价格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从严从重从快打击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囤积居奇、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

四、建立容错机制

建立包容审慎的执法监管机制,建立“容错”机制,对非主观故意、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先行告诫说理,责令限期改正,指导企业自觉纠正违法行为,一般不予行政处罚。

五、异常名录审慎管理

审慎异常名录等信用管理。对因受疫情影响暂时失联的企业,可以暂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实行市场主体自主年报,个体工商户年报时间延长至2020年年底前。

六、发挥热线作用

充分发挥12315服务热线作用,对投诉举报事项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处理,并做好投诉举报事项的转交办、答复反馈工作,确保12315维权渠道畅通无阻、高效运行。

监管方案 篇9

为了认真贯彻国家质检总局、省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以总局“抓质量、保安全、促和谐、强质监”为总方针,切实加强我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破解工作难题,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确保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结合全州食品安全监管实际以及确定的各类工作目标任务,特制定20xx年全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xx年工作思路是:进一步提高意识,靠实责任,有效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实现的总体目标是: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能力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监管与自律的各项措施能有效结合工作有效性切实得到提高,我州食品生产质量安全进一步得到保障,监管能力建设得到切实加强。

(一)深入开展重点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一是督促企业严格按《乳制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规范生产,要将各项质量控制要求和制度落到实处,落实乳制品生产企业电子监管记录系统的有效使用。 二是继续加强对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以肉制品、酒类食品生产企

业为注,认真落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确保出厂产品质量安全。

(二)严把准入关,进一步提升食品生产许可和证后监管工作质量。对新发证和换证企业要严格审核。坚持宁少勿滥的原则,消除隐患。一是对申请办证和换证的食品企业加强帮扶,严格按照审核细则进行审查,在现场核查中提出的问题必须整改到位,凡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不上报,不迁就。二是不放松对获证企业的后续监管工作,及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通过严格执行巡查、年审等监管手段,对存在不按照规定进行生产或生产条件持续不能满足生产需要的企业要加大处罚力度,切实做到事前保证与事后监督相结合。力争从源头上杜绝不安全食品的生产隐患。

(三)有效落实监管责任,正确引导食品加工小作坊安全健康发展。一是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按照《甘肃省生产加工食品小作坊加工许可管理暂行办法》逐条逐项认真对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分类记录,准确掌握和判定企业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基本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食品监管工作有的放矢。二是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将食品加工小作坊的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引导帮助小作坊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逐步实施小作坊生产许可制度。

(四)继续深入开展全州食品生产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安排节日检查,加强对季节

性产品和重点产品及食品添加剂监督检查。集中整治一批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食品生产加工区域和风险较高的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并严厉查处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以高风险产品、地方特色产品和季节性产品为重点,以监督企业生产行为是否违法,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为目的,做实专项检查的每一个细节工作。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达到安排一个专项,整顿一个行业为目的。循序渐进,逐步发展,逐步完善最终防止区域性、行业性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同时进一步探索、健全食品生产过程质量监管长效机制,制定切合实际、可操作性强的监管制度和管理办法,并融入到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中去。

(五)全面完成食品抽检计划,严肃查处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确保食品生产安全。充分运用监督抽查这一食品安全监管重要手段,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和重点食品企业的产品抽查,把定期监督与专项抽查相结合,把季节性产品监管和确保节日食品安全检查相结合,增强监督抽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提高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能力,逐步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提高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适时公布抽查信息,对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要曝光,后处理措施要到位,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震慑力和权威性。

继续深入破解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难题。

通过对食品审查员的培训交流,使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得到提高,全州食品生产质量保证能力得到加强。

1、继续举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培训班,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食品加工小作坊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的指导培训。一是强化企业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的教育。通过《食品安全法》、《审核通则》、《审核细则》的培训,增强企业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使企业加强自律,规范生产行为。通过开展自查,找出不足,加强整改,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全面落实生产过程控制,从而保持持续生产合格产品能力。二是对以明确界定纳入监管范围的食品小作坊要通过《食品安全法》、《甘肃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管理办法》的宣贯培训,使食品生产小作坊负责人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要按照“办法”中的相关要求,完善和满足生产食品的基本条件,落实添加剂使用制度、质量承诺和产品出厂检验制度,产品在限定区域内销售,并加贴限售区域标志。

2、加强对县(市)局食品监管工作人员培训。一是通过对《 食品安全法》《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核通则(20xx版)》以及相关产品《评审细则》的再学习、再培训,进一步提高监管水平,切实落实监管责任,有效提升对食品申证企业的帮扶

工作质量,从而达到受理、帮扶、初审、评审全过程高质量、程序化运转。二是通过对《食品安全法》《甘肃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管理办法》的学习,明确应属质监部门监管的食品加工小作坊界定的基本依据和具体条件,对本辖区食品小作坊了然于心,全面监管。同时充分利用技术机构的技术支撑作用,以技术促监管,落实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产品出厂委托检验工作,积极推进监管责任制,正确引导小作坊安全稳健发展。三是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和帮助扶持力度,将《安全承诺书》的签订和限制区域销售落到实处,引导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健全符合自身实际的质量控制体系,使其逐步向食品生产企业转换。

3、继续举办食品生产许可现场评审观摩会进一步提高食品监管业务技能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增强学以致用,科学监管,抓住关键环节,解决重点问题的能力,有效推动食品安全监管措施的落实。

(二)坚决落实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制度有效提升监管工作质量。一是继续完善和推行食品生产许可流转过程中县(市)局初审把关制度。以此来带动和提高县(市)局监管员业务能力和监管积极性,同时进一步靠实监管责任。二是切实落实年审工作制度,督促企业持续保持生产合格产品能力。充分利用年审监管手段,对存在不按照规定进行生产、生产条件不能满足生产需要的,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对整改不到位企业

监管方案 篇10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大和届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进城镇化和城镇面貌三年上水平工作大局,以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法律素质,促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努力构建法治,法治行业为出发点,为我市城镇面貌“三年上水平”,实现“--”时期的任务目标,促进全市建设事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1、召开全市建设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总结“”普法成绩和经验,表彰先进,全面部署“六五”普法工作。

2、指导各县(市、区)建设局制定“六五”普法规划。各县(市、区)建设局适时召开动员部署会,总结“”普法经验,启动“六五”普法工作。

3、组织好全局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按照市政府法制办的安排,计划于月份开展。

4、抓好“六五”普法教材征订工作,做好“六五”统编教材的组织学习。

5、健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保障“六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

1、根据我局实际,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开展深化“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进家庭”主题活动。

2、总结“法律八进”的好经验,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八进”活动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

3、重点做好领导干部法律培训教育工作,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决策、科学决策的潜力。

4、做好机关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把法律、法规纳入机关学习资料,搞好新法培训,认真抓好全系统新上岗执法人员专业法培训,坚持先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切实提-部职工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潜力和水平。

5、加强建设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促进守法诚信,依法经营、依法-。

6、加强全市建设系统普法队伍建设,培养普法骨干力量。透过现场会、观摩培训会等形式交流普法经验。

7、举办法律、法规知识竞赛,计划下半年举办以宪法和建设法律、法规为主要资料,个性是新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法律知识竞赛。

1、用心推进我局的法治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丰富法治文化活动载体和形式,确保取得良好效果。

2、以“六五”普法启动为契机,充分发挥板报、墙报、电子屏幕、宣传专栏、法治主题公园等阵地作用,不断推进法制宣传阵地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

3、充分运用报刊、杂志、广播、网络电视等媒体,开办普法专栏,采取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等生动直观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宣传效果。

4、充分运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利用各类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组织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活动。

1、要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加大信息沟通力度,开展工作交流,相互借鉴经验,推进工作深入开展。为确保全市建设系统“六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各县(市、区)建设局,要进一步培养和充实法制宣传骨干,确保人员、经费、普法成效落实到位。

2、加强典型培育,注重发现和培育新的先进典型,确定普法工作联系点。召开交流会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挥联系点的示范作用。确保全市建设系统普法工作的整体提高。

为确保“六五”普法规划顺利启动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市建设局成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调研员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建设局法规处。

监管方案 篇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创建统一开放透明高效的公共资源综合交易市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秩序,保护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廉政建设,实现资源整合、增收节支目标,根据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指各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以项目业主身份,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共资源交易。对应纳入市场化配置的自然性资源、资产性资源、社会性资源、行政性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竞价、协议等交易方式确定中标人(买受人、受让人)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实施及监督管理。省、常德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公共资源交易应当遵循管办分离、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信、廉洁高效的原则。

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预交易活动。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竞买人)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第二章管理与服务机构

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重大事项决策、协调和领导工作。第六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公管委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决策机构。

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综合监管工作,第七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公管办市公管委下设的日常办事机构。贯彻落实市公管委决定的事项,牵头拟定公共资源交易规则、管理制度、配套政策,对各行政主管部门的公共资源交易执法活动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场内交易活动进行监督,受理举报投诉和咨询,督促各行政主管部门对举报投诉事项及时作出处理。

不取代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直接具体监管职责。市公管办对各行政主管部门的公共资源交易执法活动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场内交易活动只有监督权,市公管办履行综合监管职责时。没有行政执法权。

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和其他相关配套服务,第八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市进行公共资源交易的有形市场、统一服务平台和唯一指定场所。为行业监管、行政监察和中介代理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负责场内交易活动的组织、管理、服务和实时监督工作,对违反交易程序和规则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情况。

按照各自职责权限,第九条市发改、财政、住建、水务、交通、卫生、国资、国土等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施直接具体的监督管理,受理举报投诉,依法查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应与市公管办密切配合,各司其职、相互合作,共同做好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管工作。

重点督促各单位依法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第十条市监察局依法对全市范围内所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开展监察。督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履行服务职责。

严格依法办事,第十一条代理公司、拍卖公司等中介机构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

第三章交易范围

必须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交易:第十二条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下列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建设工程项目的分包,1依法应当招标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含建筑、水利、公路、桥梁、市政、园林、信息、供水、供气、管线铺设、土地开发整理、地质灾害治理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选定以及与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等的采购。采用BTBOT等融资方式的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单位的选定;

2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及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和权限范围内医用耗材、医疗器械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

3国有(集体)产权、股权转让;

4国有土地使用权、矿业权的招标、拍卖、挂牌;

监管方案 篇12

为了加强管理,强化学生法制、安全意识。避免重大恶性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进出校门

1、由保安、及校园管理组负责管理。

2、学生出入要走校门,不许翻越院墙,违者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严肃处理。

3、出入校门不要拥挤,互相谦让。推车出入校门,校内不准骑车,更不许滑车。

4、不要在校大门口逗留。

二、上、下学路上

1、学生自己负责自己的人身安全。

2、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三、劳动

1、由组织学生劳动的教职工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

2、凡参加劳动的师生必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以保证本人及其他人的人身安全。

3、在劳动中使用劳动工具时,人与人之间必须保持一定距离,以免工具伤人。

4、劳动中必须服从劳动指挥者的统一安排及具体安全要求,必须精神集中,不准乱跑及打闹。

四、卫生大扫除

1、大扫除时,二层以上班级不要擦窗户外面的玻璃。

2、擦拭电器设备时,要切断电源。擦灯管时,不要用手拉吊灯的铁链,下面要有人扶稳登踩的桌椅。

3、擦屋内高处设施时一定要登稳,踩实桌椅,再进行操作,要有人保护。

4、大扫除时,严禁打闹。

五、课间安全要求

1、下课后不要在教室和走廊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2、外出上课在上下楼梯时,要按规定顺序靠右侧行走,不要推推搡搡,拥挤抢行。

3、严禁从楼上向下仍东西,风雨天远离玻璃窗下。

4、课间禁止在楼道或教学区追逐打闹,禁止做危险游戏或踢球、投球等活动。

5、严禁半身探出楼外观望、严禁上楼顶、爬墙头、跳窗户、跳阳台,严禁攀爬篮球架、禁止在施工区活动。

延伸阅读

监管方案7篇


想要让事情发展在自己的掌握之中,就要做好准备,按照公司的工作要求。我们需要为上级提供多种工作方案,制定详细的方案,可以减少工作中出现的失误,你有过写方案的经历吗?我们今天为大家准备了一篇精选文章讲述的是“监管方案”,希望本文能够让您更加深入地了解某个领域!

监管方案(篇1)

乌苏市财政局采取“五项措施”强化干部队伍建设

郭文礼报道:今年,市财政局结合工作实际,采取“五项措施”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加强干部职工的日常学习。在抓好每周的党支部学习同时,还在每天早上开展晨学,实行“人人上一课”,目前,全局干部职工已讲课60余节。

二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结合市绩效考评方案,制定市财政局绩效考评实施方案,实行季考年评,通过定期或不定期考勤查岗,采用效能提醒和告诫等方式,落实效能工作纪律,优化机关政风、行风,使机关效能建设不断提升。

三是扎实有效地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为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是围绕中心,贴近实际,扎实开展信息调研活动,截止6月底,全局干部职工共撰写调研文章41篇,上报调研信息259篇,努力打造调研信息宣传工作平台;

五是通过各种形式培训,提升干部素质。今年上半年以来,市财政局举办培训班2期,组织业务考试3次,加大对财政政策、法规等的学习;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上级各项学习培训达50人次,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

监管方案(篇2)

2016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管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为主线,用标准化措施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提升政府监管水平,提高我区防范事故能力,实现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

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6)、行业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建立标准化监管体系,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行业监管标准并按照标准实施监管,各镇办对照各成员单位制定的监管标准,对本辖区企业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促进全区安全生产的持续稳定好转。

三、职责分工

区安委办负责统筹指导和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管工作;区有关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标准的制定和落实达标,具体职责如下:

区安监局负责危险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批发)企业和职业危害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管工作。

区工业发展局负责工业企业、中小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管工作。区教育局负责各类学校、幼儿园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管工作。

区住建局负责建筑施工、拆迁施工、燃气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管工作。区交运局负责道路运输企业、客货运输站(场)、公路建设和养护施工单位等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管工作。

区水利局负责水利工程施工企业、河道管理采砂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管工作。区文体事业局负责歌舞厅、影剧院、文化馆、网吧等文化产业和经营场所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管工作。

区卫生局负责所辖医疗机构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管工作。

区文物旅游局负责旅游景点、涉旅宾馆、旅行社、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管工作。

区食药局负责餐饮等消费环节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管工作。区商务办负责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管工作;

国土分局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企业(含砖瓦粘土和地热开采)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管工作。

工商分局负责各类集贸市场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管工作。

公安分局、公安彩虹分局、公安高新分局负责所辖区域特行监管、民爆物品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企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管工作。

质监分局、高新质监办负责所辖区域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管工作。环保分局负责生产经营单位环保安全标准化监管工作。消防大队负责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监管工作。

区农机安全监理站负责农机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管工作。

交警及其他负有安全生产职责的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分工及《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牵头负责推动所主管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管工作。

各镇办协助各相关部门调查研究、制定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标准,并依据标准,对辖区企业开展标准化监督检查。

四、工作安排

全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分为宣传动员、制定标准、审核批准、颁布实施和检查验收五个阶段。

(一)安排动员阶段(4月1日-4月5日)。通过层层动员,积极宣传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管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营造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管的浓厚社会氛围。同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的要求,结合本行业(领域)特点,加强调查研究,确定工作目标,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于4月5日前上报区安委办。(二)制定标准阶段(4月6日-5月6日)。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各自行业领域涉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按照合法、简便、实用、操作性强的要求,制定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标准。并就业务管辖、监管标准征得市上业务主管部门的同意后(盖章),经部门会议研究、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主管副区长审定后,于5月6日前上报区安委办审核。

(三)审核批准阶段(5月6日-6月6日)各部门上报的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标准草案,由区安委办召集相关专家评审后,经安委会、区政府研究审定。

(四)颁布实施阶段(6月7日-6月20日)。各部门按照安委会批准的行业监管标准,颁布实施。

(五)检查验收阶段(6月21日-6月25日)。区安委会对全区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管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在全区进行通报,同时纳入安全生产工作半年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各镇办、各部门要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安排专职领导和专人具体负责,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切实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二)加强宣传,深入调研

要充分认识标准化监管工作对建设“五个”的重要意义,把广泛宣传动员和深入开展调研贯穿标准化工作的始终,总结经验,营造氛围,推进此项工作不断深化和完善。

(三)科学规范,制定标准

要按照“合法、合规、合标、合情”的原则,制定完善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标准。本行业上级部门尚未出台标准的,要依法依规抓紧制定我区行业保障安全的最低标准;本行业上级部门已经出台标准规范的,要依照其标准规范,按照简便、实用、易操作实施的原则整理制定适合我区实际的新标准简章。

(四)严格程序,扎实推进

要严格按照“调查研究、领导审定、审核批复、颁布执行”的程序,扎实稳妥的推动标准化监管体系建设,确保监管标准的质量和水平。

(五)认真制定,严格执行

安全生产监管标准已经批准发布,各镇办、各部门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加强常态化监管,推动企业按照标准认真创建达标,确保全区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管体系建设取得实效。

(六)加强沟通,注重协作

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的原则,既要开展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管工作,也要协调业务上级和本部门牵头负责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管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管无盲点、无空挡。同时各镇办、各部门要加强联系,积极协调解决标准化监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使行业监管和属地监管紧密衔接,确保标准化监管全覆盖.

监管方案(篇3)

为繁荣社区文化,提升社区文化品位,丰富居民精神文化生活,社区本着隆重、热烈、节俭、实效的原则,经研究决定,社区将举办以“党旗引领龙泉,建设美好家园”为主题的庆祝建党__周年活动和以“龙泉文化宴,幸福你我他”为主题第八届社区文化节。为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借创建自治区文明旗县城的东风,结合“文化龙泉”这一社区特色,将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社区居民文化活动,传播先进文化,促进邻里团结,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形成平等、友爱、和谐的社会风尚,鼓舞和激励社区广大党员居民共同创造幸福生活和美好未来,为创建自治区文明旗县城做出我们积极的贡献。

二、活动主题:

(一)“龙泉文化宴,幸福你我他”庆祝第八届社区文化节开幕。

(二)“党旗引领龙泉,建设美好家园”庆祝建党__周年。

旗里领导、锦山河北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驻区各单位领导,社区全体党员、居民。

活动时间:20--年6月17日早7点30分至10点30分。

活动程序:1、早7点30分至8点30分举行游行,参加人员为社区秧歌队、腰鼓队、功、拳、剑队、门球队、地掷球队、乒乓球队、棋牌队及参加文艺演出人员共计约400多人。2、上午8点30分至10点30分举行开幕式。

2、旗里领导宣布第八节社区文化节开幕;

3、河北街道领导致开幕词;

4、旗领导讲话;

5、重温入党誓词;

6、宣读(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承诺践诺表现突出的先进基层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表彰决定并进行表奖;

7、大型文体表演开始。由社区居民表演舞蹈、快板剧、腰鼓、健身操、功夫扇、健身操五个文体项目,参演人员为200人,演出时间为半小时。要求演员服装统一,队列整齐,充分体现和谐、美好、健康的风采。

演出人员:社区文艺宣传队,居民(含老中青年人及儿童)、老年大学部分人员、乌兰牧骑部分演员。

演出要求:节目内容健康向上,弘扬科学发展观、公民道德教育主旋律。具体要求:

(1)演员提前到场,按指定的方位入场,不得随便走动;

(2)每个节目演出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3)演员统一服装,队列整齐,精神面貌好,歌声优美,富有表现力;

(4)参加演出的歌曲、舞蹈、歌伴舞等,主题鲜明突出,内容健康向上,形式活泼新颖,旋律优美,体现时代特色;

(5)表演节目由王建、王凤龙、王龙具体负责,表演时间大约为2小时,参演人员约为60人,参演节目10-15个。

参加人员:龙泉社区队、特邀老干部局队、老年体协队、关工委队、三个社区等。

活动内容:社区共组织四项比赛:门球赛、地掷球赛、乒乓球赛、棋牌比赛。门球赛参赛队员约为260人,由老年体协负责组织实施;地质球赛参赛队员约为100人,由老年体协负责;乒乓球赛参赛人员约为30人,棋牌比赛人员50人,由于春艳负责。各项比赛组织人员及参赛规则的制定均由各赛事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成 员:李 莉、刘艺璇、陈 枫、刘丽雅、孙晓杰、温铁军、李彩新、王金萍

办公室成员: 王学敏、陈素芬、马丽娟、王凤龙、王 建、王 龙、李桂英、张庆林、

(一)加强领导。成立龙泉社区庆建党__周年及第八届社区文化节组委会,全面领导活动的各项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各项具体活动的组织和实施,以确保节庆活动安全、顺利、有序开展。

(二)精心策划。组委会办公室要从社区居民的实际需求出发,积极开拓思路,力求将第八届社区文化节办得轰轰烈烈、扎扎实实。

(三)广泛宣传。要认真做好文化节期间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单、宣传栏等形式,广发动、广造势、广宣传,调动居民群众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努力使第八届社区文化节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受益。

监管方案(篇4)

?

?

? 提高电机效率采取的工艺措施

2013-04-15 16:28:40

作者:电机工程师网 点击: 次 字号:小 大

提高电机效率的有效途径是:增加有效材料用量,以降低线组电阻损耗;采用损耗较低、导磁性能较好的导磁材料;由于降低了铜耗和铁耗,可采用较小的风扇,以降低通风损耗;采用适当的设计及工艺措施降低杂散损耗。

这里我们就采取工艺措施降低电机杂散损耗介绍一些实用可行的工艺方法。

1.冲片退火处理工艺

电工钢片在剪切冲裁过程中,沿切割分离线~3mm宽的边缘,因塑性变形引起的钢片内部应力和物理性能的变化,称冷作硬化现象。冷作硬化区材料硬度增加,导磁性能恶化,铁损增大。因为小电机冲片冷作硬化区相对较大,这种影响特别显著。对于无硅钢片及低损耗钢片这种影响更大。为了消除冷作硬化的影响,常采用退火处理。通过退火处理,消除应力,使材料性能恢复到原来水平。这是提高电机效率的有效途径。退火后,冷轧硅钢片铁损可降低15%以上,磁感平均提高%,电机效率提高幅度超过1%,因此退火工艺是提高电机效率的有效手段之一。

表1列出某厂对电机定子铁心退火处理前后电机性能变化的数据

表1 某电机铁心处理后性能的变化

未处理的定子

项 目 空载电流/A 空载功率/W 堵转转矩/N·m 堵转电流/A 满载输入/W 满载输出/W 满载电流/A 满载转速/r·min-1 满载转矩/N·m 最大转矩/ N·m 效率/% 功率因数 主/副绕组电阻/Ω #1 31

#2 32

#3 31 165 125 2938 76

通过热处理的定子

平均值 #1

24

#2 26 165 124 2930

#3 24 165 127 2934

处理后改

平均值 善值/% 165

- + + 165 120 2942

165 124 2940

165

165

129 2940

2936

+ 2933

- + + + +

冲片退火处理工艺及设备

冲片退火处理工艺

将冲片装入炉内,加热至500℃后恒温,使炉内冲片热透。通入保护气体(惰性气体,如氮气、氢气),再以低于每小时40℃的速度升温至750℃。恒温1~3小时后,以低于每小时40℃的速度降温到500℃,随后冷却至300℃以下出炉。

冲片退火处理设备

退火—氧化处理炉,国内已有些厂家生产,一般都是圆罐形结构(国外一般采用箱式退火—氧化处理线,如德国埃森—LOI工业炉有限公司生产的退火—氧化处理炉),使用中,有很多不便的地方有待改进。

2.冲片氧化处理工艺

为了减少铁心中的涡流损耗,提高电机效率,降低电机温升,铁心冲片间需要有一定的绝缘阻值。

对于异步电动机,我国目前多数企业只对H180及以上的定子冲片进行绝缘处理。因为小型普通异步电动机国家规定的效率标准值较低,散热条件好,冲片不做绝缘处理是可以的,而且冲片不进行绝缘处理,可以提高装压系数,缩短铁心,减少绕组用铜,同时小型普通电机生产量大,省去冲片绝缘处理工艺(特别是涂漆处理工艺),可以节省工时,减少材料消耗,降低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但是随我国电机行业的发展,国家、社会对电机效率越来越重视,对电机效率标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特别是高效电机及出口电机,对电机冲片进行绝缘处理已成必然趋势。

冲片绝缘处理要求

具有足够的绝缘电阻值,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各种电机的绝缘电阻值,可参见表2。

电机类型 绝缘电阻值 汽轮发电机 电枢冲片 ≥80

水轮发电机 电枢冲片 >55

中小型交流 电机定子冲片 >40

直流电机 电枢冲片 >40

异步电机 转子冲片 >20

绝缘层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一定的附着力,在运输和叠压时不致损坏。

绝缘层应均匀而薄,以保证较高的装压系数;应有尽可能小的收缩率,以免在运行中引起铁心松动。

应有较好的耐潮性,较高的耐热性和抗腐蚀能力。

性能稳定,在电机长期运行中,绝缘层的特性保持基本不变。

绝缘处理方法应简单可靠、价格低廉。

良好的冲裁性,有利于模具冲制。

、冲片绝缘处理方法

电机行业采用的对冲片绝缘处理方法,一种是涂漆,另一种是氧化处理。

涂漆处理:又分为两种,一种是硅钢片购入时由硅钢片生产厂直接供给涂了绝缘漆的硅钢片,然后进行冲制。另一种是,冲制后再涂绝缘漆。这两种方法比较起来,后一种为好。先涂漆后冲制,一是造成绝缘漆的浪费(边角料、槽片等不要涂漆的部位都有漆),二是冲裁切面没有涂漆。

冲片氧化处理

冲片冲裁后,用专用设备进行氧化处理。

氧化处理工艺:将冲片成叠放置在氧化设备中,加热,当温度升至550℃时,恒温1~2小时,然后通入水蒸气,1~2小时后,即可停气、停电、出炉。氧化处理与退火处理可用同一种设备,也可分设两种设备,它们的区别是加热温度,氧化为550℃,退火为750℃。因为铁加热后与氧发生化学反应时将生成FeO,这种物质在570℃以下时是不稳定相,即不独立存在,而在570℃以上时,它是稳定相,它已独立存在,而当温度再降至570℃以下时,它将分解出Fe,存在于氧化膜中,这是我们不希望的。所以氧化处理设备,温度控制在550℃以内,且不用在保护气氛中进行。而退火设备最高温度为750℃,要在500℃左右就通入保护气体,防止产生FeO,而且由于FeO的产生,还将发生粘片问题。

氧化原理

所谓氧化,即金属在空气或氧中加热时,其表面部分将转变成氧化物,这种转变即称氧化。

根据以上原理所采用的氧化工艺是:将冲片放置在沙封的罩内,然后加热,使罩内的冲片的温度达到540~550℃时,通入一定的氧化剂,使冲片表面产生一种混合氧化物,即我们称的氧化膜,保温一定时间,使膜达到一定厚度。

氧化剂一般可以采用水蒸气及空气与水蒸气的混合气体。试验室也有采用氧气做氧化剂的。以用水蒸气做氧化剂来说明一下炉内的反应情况:

Fe+H2O———→ FeO+H2↑

3FeO+H2O———→ Fe3O4+H2↑

2Fe3O4+H2O———→ 3Fe2O3+H2↑

上述反应的顺序只有在硅钢片表面没有氧化物时才成立。而热轧硅钢片在制造过程中由于高温且接触氧,其表面已产生了很薄的一层混合物,它主要是由最里层的Fe3O4与Fe的混合物,其次是Fe3O4,最外层是Fe2O3与Fe的混合物组成。因此,氧化时炉内上述三个反应是同时进行的。氧化处理后履盖在冲片表面氧化物是这样分布的,最靠近金属的是Fe3O4与Fe的混合层,之后是Fe3O4与Fe2O3的混合层,最外层是Fe2O3及少量的Fe。从这里不难看出越靠近金属的氧化物,其金属含量越高,而氧含量越少。以上方程式中还可以看出,是先产生FeO,之后产生Fe3O4,再之后转变成Fe2O3。但是FeO本身只有在570℃以上才是稳定相,才能存在,在570℃以下,它是不稳定相,也就是说,当FeO产生之后,随之就转变成Fe3O4,即FeO没有存在的可能。而Fe3O4不论是高温还是低温,其相都是稳定的。Fe3O4转变成Fe2O3是由于充足的氧的作用,使其先失去Fe,之后才转变成Fe2O3。

在570℃以上时FeO成为了稳定相,这时金属表面的氧化物将由三层氧化物组成,最靠近金属的是氧化亚铁(FeO)层,而且是三层中最厚的一层,其次是磁性氧化铁(Fe3O4)层,最外层是氧化铁(Fe2O3)层。当温度由570℃以上降下来时FeO将在570℃时开始,分解为Fe与Fe3O4密合的混合物层(是很厚的一层)。

我们所要得到的氧化膜的主要成分应当是Fe3O4和Fe2O3,相对于Fe比较,它们具有较高的电阻值,我们正是靠这样的混合物膜来减少电机的涡流损耗。但是当氧化膜中渗入Fe的成份后,氧化膜的电阻值显著下降,严重时趋于零,这是我们所不希望的。因此,氧化处理时,温度必须控制在570℃以下使膜中根本不产生FeO。

冲片涂漆处理与氧化处理的本质区别,氧化处理因为是加热至550℃,冲片属低温退火,起到一定的消除冲裁应力的作用,而且切口也产生膜,毛刺经处理后一是经氧化后减小,二是被氧化膜包裹起来,氧化膜属于金属物质,它不影响导磁。所以冲片氧化处理与冲片涂漆处理它们有本质的区别。为了提高效率应优先采用氧化处理。表3 冲片氧化与不氧化电机性能对比

未氧化处理

试验项目 空载电流/A 空载损耗/W 铁 耗/W 效 率 定子温升/℃

标准

93% 70

#1 3025 1384

#2 3835 1150

氧化处理 #1 1965 748

#2 1843 810

3.冲气隙

电机转子铁心外圆一般采用车加工,也就是车气隙。由于车加工时,加工的铁削、毛刺使转子表面连成一片,整个转子表面成为一个整体通路,在这个通路中使铁损耗增大。如果采用冲片冲制时冲出气隙,就可以避免增加这一部分损耗,同时减少转子外圆加工这道工序。据资料介绍,冲气隙比车气隙可降低杂散损耗10%~15%,效率提高%~%。

4.增加铸铝转子导条与铁心接触电阻

铸铝转子铝导条与铁心间的电阻称为接触电阻,其值大小直接影响横向电流的大小。增加铸铝转子导条和铁心间的接触电阻,可以降低转子铁心损耗和负载杂散损耗,可使电机效率提高、温升降低。

离心铸铝,导条与铁心的接触电阻约为~Ωmm2。

压力铸铝,导条与铁心的接触电阻约为~Ωmm2。

增加接触电阻的常用方法

转子铁心磷化处理

用化学或电化学方法在铁心槽壁上产生磷酸盐薄膜,该膜耐高温,有较高的绝缘性能,双面~,导热性能差。

磷化液配方:马呋盐30~40g/升,氟化钠2~4g/升,硝酸锌55~65g/升。

磷化工艺:磷化液温度75~80℃,铁心去油,浸入磷化液中10~15分钟,取出,经皂化(3%的肥皂水冲洗)后,温水清洗,烘干。

转子冲片氧化处理

铸铝转子脱壳处理

利用铝和钢热涨系数不同的特点,将铸铝转子加热450~500℃,保温2~3小时(使铸铝转子热透)。然后,在空气中冷却或放在水中冷却(必须在100~150℃时取出,利用余热自行干燥),使导条与铁心槽壁间形成缝隙,增加接触电阻。

5.铸铝转子采用离心浇注工艺

由于压铸铸铝转子内部不可避免地存在气孔,一般适用于H355以下电机产品,H180以下的压铸铸铝转子内在质量不比离心铸铝转子内在质量差,但对于H355以上的铸铝转子,压铸就远不如离心的内在质量好,所以要想提高电机效率,尽量采用离心工艺。由于离心工艺,转子铁心要加热,铸铝后,冷却过程中起到了一定的脱壳处理。

6.开口槽铸铝转子

开口槽的铸铝转子,应将槽口中的铝清除掉,加工深度为槽口的高度,这样可减少齿部的杂散损耗10%左右。德国纽伦堡电机厂,高压电机、低压大功率电机都采用这种工艺。

监管方案(篇5)

关于汨罗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营监管细则

(草

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建设部《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的意见》(建城〔2004〕153号)、《湖南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湖南省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办法》湘建城〔2008〕161号、《汨罗市城市污水厂B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以下简称监管办法)。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污水处理厂,是指依法取得城镇污水处理运营资格,并对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生产运营管理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运营监督管理是指受市政府委托依法对进入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全过程然后达标排放管理的各级行政职能部门,如建设、环保、计量、财政等部门。

第三条 政府将通过各职能部门加强对污水厂的运营监督管理,督促企业内部强化管理等方式确保污水厂保本微利运行。第四条 本细则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责、执行期限、执行范围,以及我市运行污水处理厂的各项职责、义务。第五条 凡在我市签署BOT、TOT的所有污水处理厂均应落实协议义务,服从监管,遵照本细则执行。

第二章 管理部门职责

第一条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1.1、由污水厂针对初装的出厂水流量计校验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校验申请,市技术质量监督局在15日内委托具备计量检测资质的部门对污水厂使用的出水流量计进行校验,校验时邀请财政局、建设局、污水处理厂共同参与。

1.2、校验后的出水流量计由市技术质量监督局当场加封,封铅由计量局管理。

1.3、市技术质量监督局将不定期对污水厂出水流量计进行日常监管和抽查,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的校验周期(1年为一个周期)定期校验,校验时间在上一各校验周期结束前30日内。第二条

市建设局

市建设局由城建办设立排水管理专管股室(以下简称专管股),对污水厂的日常运营及设备运行、维护进行监管,污水处理厂的全部设备、设施所有权归属于政府,污水厂有义务确保设施设备的完整性。2.1 根据我市BOT特许经营协议第六条第五款规定,专管股按照程序接收关于污水处理厂的所有图纸和技术资料。

2.2专管股自污水处理厂正式运行之日起,会同汨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汨罗市财政局权委托具备计量认证资格的监测机构或采用在线监测设备对污水处理厂的进、出水水量进行监测和计量,相应数据应存档备查,同时,收录环保部门出具的进、出水水质检测报告,并根据报告按时在《汨罗市污水处理厂运营服务费申请拨付单》签署意见(详见汨建【2010】66号文件)。

2.3专管股负责在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市场退出、临时接管或不可抗力等情况下第一时间向时人民政府汇报并出具保障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转措施。

2.4专管股对城市污水收集管网进行不定期的巡回检查,确保进水流量的合理值,雨天对进水截污口及时关闭确保雨污合流水不进入污水收集系统减少不必要财政支出。

2.5正常工作日对污水厂执行一日一抄,定时监抄,并会同环保局订立超越排放制度,掌管超越排放阀门。

2.6受理、处理公众对特许经营活动的投诉 第三条

市环保局

3.1日常环境保护监管和污染减排核查均由环保部门不定期执行,同时由环保部门委托具备检测资质的机构每周两次对出水水质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报告结果作为我市财政部门拔付污水处理费的前提条件,委托检测机构的费用在财政预算中列支。3.2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污染源自动监测办法】要求,将督促污水处理厂建立在线监控设备对COD、NH3-N、出水水量监控,备份历史监测数据,以保证上级监管部门随时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营情况进行抽查。第四条

市财政局

4.1财政局严格按照付费流程进行把关,把关内容包括:

1、环保出具的出水水质检测报告。

2、城建办提供的每日出水量统计数据。

3、按照BOT协议核定的污水处理服务费。

4.2 付费期限:10个工作日内报送主管领导确定后并支付污水处理费。

第三章

污水处理厂职责

第一条 污水处理厂竣工验收备案后,应向城镇污水处理监管部门申请正式运行,并提供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项目环保验收等相关资料。污水处理监管部门应对污水处理厂的设施水平、管理制度、水质检测能力、在线监测监控装置的安装和检定、处理水质、水量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并在10个工作日内(自接到开始正式运行申请之日起),对污水处理厂是否达到设计 准及正式运行标准进行书面批复。

第二条 污水处理厂全年出水水质合格率([水质达标天数/全年正常运行天数]×100%)应达到95%以上,进水超标、不可抗力、检修的天数应除外。每天水样的所有检测项目(取样频率为至少每2h一次,取24h混合样,以日均值计)均达标并报送主管部门,当天水质视为达标。

第三条 污水处理厂针对进水水质、水量突变、停电、重要设备故障、洪涝灾害、火灾等突发事件制定的污水处理安全运行应急预案,应报污水处理监管部门备案。

第四条 污水处理厂要按照国家和地方劳动岗位定员标准要求,严格控制项目人员定额,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于每年的1月底前向监管部门报告上的组织机构、职工总数、处理水质、水量、运营成本、安全生产、污水处理费使用、污泥处置、固定资产投资等生产经营情况,并将有关内容在当地媒体上发布,接受公众监督。

第五条 污水处理厂应保持连续运行,不得擅自停运。实施设备、设施大修、检修等,应通过调节工艺运行状态保证污水处理的规模和出水水质。对确需停运或部分停运的,应提前15个工作日,向监管和环保部门提出申请,监管和环保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批复并报市政府。批复中明确停运时限、分期停运、停运期间重点排污单位提高排放标准等应急措施。对于因突发事件造成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或部分停运的,必须立即启动安全运行应急预案,并在2小时内报告当地城镇污水处理监管和环保部门。

第六条 恢复正常运行后,运营单位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将停运期间情况进行总结,并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告。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一条 对于污水处理厂谎报运行数据,不履行设备设施保养维护、建设、更新改造义务,危及公众利益、公共安全擅自停业、歇业的依据特许经营协议及《湖南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60号文第二十三条给予相应处理。

第二条 对污水处理厂擅自停止运行、闲置或者不正常运营,并造成严重环境污染事故的情况,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污染源自动控制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三款处罚。

第三条 对进水严重超标导致污水处理厂瘫痪或设备损坏,无法运行的,由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处罚有关排污单位。

第四条 对不按时签署意见确认并足额拨付污水处理服务费,导致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或停运的,有市政府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第五条 工作人员在污水处理厂监管工作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条 违反本办法其他有关规定的行为,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予以处罚。

第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监管方案(篇6)

一、指导思想

坚持属地管理、检打联动、部门协同、标本兼治原则,按照农业部统一部署,实行部、省、市、县四级联动,以杂交稻为重点作物,以制种基地和案件高发地为重点地区,以清理整顿违法生产经营主体为主线,推进检打联动、举报与办案结合,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切实保护品种权人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总体目标

查办并曝光一批违法案件,建设省厅退出一批问题品种,查处违法种子企业,查处违法种子生产经营者,力争20xx年种子市场秩序有根本性好转。

三、行动内容及要求

(一)开展企业监督检查。县种子站开展企业监督检查,内容包括:检查企业生产经营资质、生产经营档案、品种授权合同、种子去向等;抽取企业生产经营的品种样品,进行相关指标检测。

(二)开展市场整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市场大检查。对经营门店检查内容包括:种子标签、经营档案、台账、相关合同或委托书等,对于所经营的品种要查清来源,抽取种子样品进行相关指标检测。对辖区内集中交易市场、种子经营门店进行全覆盖检查,检查中抽取70%以上的品种(其中本省企业生产经营品种占60%以上)。要深入本辖区50%以上乡镇开展入户倒查,每个乡镇抽查不少于5个行政村,每村抽查不少于5个农户。

(三)开展品种清退。认真开展停止推广品种和新审定品种清查,将没有生产面积、存在重大缺陷、未上交标准样品的品种统计汇总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开展制种基地整治。杂交稻制种基地所在地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要加强对制种企业的跟踪管理,在播种前及时核对种子生产许可证、制种品种、生产地块信息,建立相关信息数据库;检查是否具有品种权许可或制种委托手续,是否与制种户签订生产合同等。在种子收获前组织拉网式检查,抽取生产品种的种子样品,进行真实性检测。在种子初加工环节,抽样进行品种真实性检测。在种子调运季节,检查调运种子的生产许可、去向和数量。

(五)开展大要案查处。对于群众举报和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重大案件,要及时立案,主动会同公安、工商部门联合查处。案件信息要实现农业、公安、工商三部门、案发地与种子调入调出地共享;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对于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坚决杜绝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行为;对于公安部门查处的案件,需要技术鉴定的,农业部门要及时组织检测或田间鉴定。上级农业主管部门要对重大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必要时联合监察部门进行督办。

四、样品检测要求

专项行动中所抽取的种子样品送市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种子样品主要进行发芽率、净度、水分指标检测和品种纯度鉴定。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底前)

农业部联合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11月底召开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后,我省立即召开专项行动动员会进行了动员部署。我县要于12月底前完成动员部署,细化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2月-20xx年12月)

20xx年12月中旬起,开展冬季种子企业监督抽查。20xx年1月10日前完成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核查和种子样品抽取工作;3月15日前报送净度、水分、发芽率和品种真实性检测结果,4月底前报送品种纯度鉴定结果。

20xx年1-5月,开展品种清查,5月底完成品种清退工作。

20xx年2月下旬开始开展春季市场检查,3月底前完成抽样,4月底前报送净度、水分、发芽率和品种真实性检测结果,9月上旬报送品种纯度鉴定结果。

20xx年5月、9-10月分别开展早稻、中晚稻制种基地整治,并于7、12月报送相关检查结果。

20xx年7-8月,开展秋季油菜种子质量抽查,9月底前报送净度、水分和发芽率检测结果。

20xx年全年开展大要案查处工作。

(三)总结阶段(20xx年12月)

要认真总结专项行动成效与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具体时限,于20xx年12月中旬前将专项行动进行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县成立由钟跃毅副局长任组长,种子站、法制股、科教站、执法队等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种子管理站,廖会花站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行动协调、具体组织实施、宣传和总结表彰等工作,承担专项行动中的组织抽样和检测、检测结果汇总分析等,承担对各地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并督办种子大要案查处工作。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统一指挥协调。

(二)规范执法程序。要严格执行种子抽样检测规定程序,在抽样、生产商确认、样品检测、结果通知、异议处理、结果判定和报送等各环节依法规范操作。要做好问询笔录,妥善留存取证、送达等证据,严格保证每一个样品证据链可靠完整,并及时按样品逐个整理备查。对于无法正常取得种子样品的企业,应实地查看加工仓储设施和生产经营档案,根据企业提供的信息追踪源头,确保抽取相关种子样品。

(三)加强督导检查。专项行动期间,我局将派出工作组对重点市场、重点企业、重点基地进行明察暗访,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加强信息报送和宣传。于每月5日报送上月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县种子管理站。各阶段检测、鉴定结果和工作总结统一报送,大案要案查处信息及时报送,企业资质检查信息及时报送县种子管理站,品种清退信息及时报送。要及时公开曝光大案要案查处信息,积极宣传专项行动取得成效以及好的经验做法。

监管方案(篇7)

一、监督检查对象

水产品养殖育苗企业、个体生产者。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生产主体水产品生产记录建立情况

(二);生产主体水产品投入品使用情况;

三、监督检查方式及措施

履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

(一)检查巡查。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定期检查辖区内养殖育苗过程中水产品投入品使用情况、自律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经营行为守法守信等情况,填写检查巡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督导水产品生产企业、渔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水产品生产销售记录。

(二)执法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禁限用的渔药等违法行为,对检查或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符合水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产品,责令停止销售或者予以监督销毁;对责任主体依法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严格落实案件移送制度,将相关线索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宣传引导。积极通过报刊、电视、渔业信息网等媒体和专题讲座、咨询服务等活动进行宣传告知,向生产经营主体、消费者积极普及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介绍监管工作进展情况和政策落实情况,坚持正面宣传教育,积极开展舆论引导

四、监督检查程序

(一)制定方案。制定监管工作方案,确定监管重点、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时间安排等。

(二)实施检查。按照检查计划,认真组织落实检查工作。

(三)整改后处理。督促辖区内生产主体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和调查处理;对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通报相关部门。

五、监督检查处理

依据《水产品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一)可以对养殖水产品进行现场检查,对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水产品,有权查封、扣押。

(二)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向水产品产地排放或者倾倒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依照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使用水产品投入品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农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四)水产品生产企业、渔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未建立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水产品生产记录的,或者伪造水产品生产记录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法律规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发生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控制措施,及时向所在地乡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收到报告的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发生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2024监管方案(系列十一篇)


不打无准备之仗,重要的事情需要作好方案设定,为保证活动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这个时候我们需要用心准备自己的方案,方案的逻辑结构性要强,如何制定正确优秀的工作方案呢?接下来是趣祝福的编辑为您整理的有关“监管方案”的最新范文,如果您需要了解更多相关的内容请不要忘记关注我们的网站!

监管方案(篇1)

随着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农村食品市场日益繁荣活跃起来,各种农村食杂店、小超市、小集贸市场、小加工作坊犹如一夜春风来,促进了农村的经济繁荣。在极大方便广大农民群众饮食需求的同时,一些不容忽视的食品安全隐患也充分暴露出来,严重威胁着农民的身体和生命安全,成为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关注的焦点。强化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已成为各级政府 和职能部门刻不容缓任务,就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实际,谈几点粗浅看法。一、农村食品市场现状为进一步摸清农村食品市场现状,我们利用一个月时间,先后深入我市17个乡(镇)和42个行政村进行调研,通过实地走访和调研,在农村我们发现食品市场仍然存在“三多三少”现象。“三多”:一是“三无”食品多。在农村,商店及小卖部是农民主要生活用品的来源地,这些占据农村食品流通环节主流的小卖部虽然经营地点不同,但其所售的商品都大同小异。他们的进货渠道基本是相同的,大都选择一些价格便宜而且送货上门的货,而其中有很多食品是那些在城市中失去市场的劣质、将要过期“三无”食品,尤其是针对儿童消费群体的桔子水、饼干、方便面、棒冰等许多小食品随处可见。这些食品有的加入色素、防腐剂和甜味剂等添加剂,做工简单,卫生指标严重超标,极大地危害农民的身心健康。二是卫生环境不合格的食品企业多。在农村,农民食品安全意识普遍较差,农村食品企业业主管理意识不强,缺乏必要的卫生改造资金,在经济效益不景气的前提下,农村食品企业往往只注重经济效益,不愿投入资金改造食品企业环境,造成农村食品企业卫生环境较差,尤其是小型食品生产加工厂,小食杂店和小餐馆卫生环境令人担忧,这些食品企业由于规模小,市场占有率低,有的食品企业属季节性开工开业企业,小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厂房和居住区不分;食杂店商品、食品混放与生活用品存放不分,小餐饮企业无消毒灭菌设备,居住区与消费区不分,餐饮区和灶房不分;极易使生产、经营和消费的食品产生二次污染,造成新的污染源。三是食品安全知识匮乏的农民多。在农村,由于受传统的自给自足生产生活方式影响,除一些必须的生活用品外,农民关注食品安全的并不多,部分农民不了解食品安全知识。农村人买食品往往只看重价格,忽略质量,更很少有人考虑食品安全等因素,对买到的食品一般很少有人注意食品的商标、厂名、厂址,甚至生产日期等内容,部分农民抱有“不干不净吃了没病”的心理,即使吃出了问题也很少有人通过法律渠道进行维权,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假劣食品在农村的泛滥。“三少”:一是食品企业从业人员拥有健康证的少。在调研中,我们随机对农村餐饮企业从业人员进行健康证抽查,发现农村一些餐饮企业从业人员根本拿不出健康证。尤其是直接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健康证也很少,一旦这些人患有传染病,就餐的农民将成为直接的受害者。制约健康证办理和发放的主要因素是:农村尤其偏远山区交通不便,给农民到卫生防疫部门体检造成不便,加之农村的经济状况不好,农民获得健康证检查又需一定费用,农民不愿意办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的办理。二是职能监管部门监管频次少。在农村除工商部门在基层有工商所外,卫生部门在农村有兼职的防疫大夫外,其余的食品安全职能部门在乡(镇)级基本没有人员和机构。在目前监管体制下,多数职能部门由于农村监管成本高等诸多原因,使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督检查次数远远少于城市的监管次数。三是农村食品安全知识宣传的少。农村是最大的食品市场,农民是弱势群体,农村一旦出现了食品安全事故,后果将十分严重。虽然各职能部门结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在农村进行了阶段性的宣传,但总体看,农村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的力度较小、覆盖面不足,还未形成良好的食品安全宣传氛围。1/3

监管方案(篇2)

国办发〔。

2014。

56。

)

辽政办发〔。

2015。

47。

)

辽环发〔。

2015。

32。

)

丹政办传〔。

2015。

39)。

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以解决环境监管中存在的盲区死角为重点,形成“政府领导、环保部门统一监督、辖区内负有环境监管职责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实现环境监管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从源头减少环境隐患,促进区域环境安全,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按照。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以县、乡镇政府为环境监管网格责任主体,明确相关部门环境监管职能,在全县建立县、乡镇、村、组为单位的四级网格,实施“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通过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实现对各自环境监管区域和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做到环境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切实将全县环境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行政区域为网格划分基础,由各级政府统一组织、指导、监督制定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建立和运行县、乡镇、村、组四级网格环境监管体系。各级政府是环境监管网格责任主体,属地行政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

一级网格。

以宽甸满族自治县行政区域建立一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整合本级环保和其他负有环保监管职能的部门按所明确的职能承担网格内的环境监管任务。

2.

二级网格。

以各乡镇行政区域建立二级、三级和四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整合本级环保和其他负有环保监管职能的部门按所明确的职能承担网格内的环境监管任务。

3.

三级网格。

各村以村两委成员和每村设立一名环保员建立三级网格。

4.

四级网格。

以各村民组组长为环保监督员,建立四级网格。

各级网格根据职责分工及行政区划,负责辖区内企业和各种污染源的监管、检查、巡查和监督,及时制止、报告和处罚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生态环境不受到破坏。

1.

实行“六定”。

对网格内所有污染源实施“六定”即:定区域、定企业、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考核评价客观,相关内容应向社会公开公示。

2.

建立责任制。

上级网格与下级网格之间要层层签订《环境监管责任状》,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确保环境监管职责落到实处。

3.

建立联动协作机制。

各网格责任主体要整合本级环保和其他负有环境监管职能部门的监管力量,各行政村要设立环保员,组设立环保监督员。以落实环境联络监管职责为主线,发挥环境监管各职能部门和组成人员的作用,形成责任明晰、机制健全、执法联动、协作有序、监管到位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制。

4.

实施分类管理。

县环境保护部门,要根据企业诚信守法情况、日常监管状况和对周围环境影响程度,对列入监管范围的污染源企业分为

a

b

c

三类,其中。

a

类企业为简化管理对象,

b

类企业为常规管理对象,

c

类企业为强化监管对象。对不同的监管对象采取差别化环境监管措施方式,明确管理内容和标准,健全监管档案,突出管理重点,增强环境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执法效能。

5.

要加快推进全县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项目建设工作,拓展环境监察移动执法应用系统,积极构建全县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信息管理平台和数据库,将全县污染源分布、网格化环保监管信息纳入系统,逐步建成县、乡镇、村、组四级网格环境监管数据库,形成要素齐全、数据完备、信息共享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信息数据库。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国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做好本级网格污染源信息采集工作,实现“一企一档”,做到“职责清、底数清”

因数据库暂时未建成,各级网格应建立污染源监管台账。

1.

网格层级职责。

(1)。

指导和监督二、三、四级网格的建立、运行和履职。

重点监管由本级网格负责管辖的单元网格。

(2)。

二级网格。负责整合本级各职能部门的监管力量,建立和运行二级网格。

指导和监督三、四级网格的建立、运行和履职。

承担本辖区内日常环境监管检查和监督任务,公开环境监管相关信息。

(3)。

三级网格。负责建立和运行三级和四级网格。

全面配合一级和二级网格开展环境监管和执法工作。

负责对辖区内可能存在各类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环境安全隐患等问题进行日常检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和上报。

(4)。

四级网格。全面配合二、三级网格开展环境监管和巡查工作。

负责对辖区内可能存在的各类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环境安全隐患等问题进行日常巡查,发现环境违法和破坏的行为及时制止和上报。

2.

网格主体职责。

各级政府要按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责,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县政府。

加强对环保部门人员机构、资金保障、执法装备。

含车辆。

)

办公用房现场执法等方面的政策和财力保障。

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对严重违法排污的企业实施停业、关闭决定,并责成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落实到位。按要求公开辖区内污染源相关信息,加快建设全县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信息管理平台和数据库,并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平台相关信息。

(2)。

各乡镇人民政府。

负责组织本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建立和运行,对本辖区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

依据县编委办批复,负责组织建立乡镇环境保护管理相关机构并配齐人员。

负责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负责对新建项目环保审批提出预审意见。

负责对网格内污染源进行定期巡查和检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制止、上报。

负责调解辖区内环境污染纠纷,减少环境信访的群访和越级上访的数量。

及时向上级政府和环保部门反映群众对环境质量的需求,以及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各行政村。

)

负责所在区域内的生态保护、水源保护等管护工作。

工业企业、畜禽养殖污染排污单位日常巡查。

新、改、扩建环境项目的及时发现、及时上报。

环境突发污染事件的报告。

环境污染隐患排查和信访协调处置。

负责监督指导环保员和环保监督员履行职责。

负责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环境保护相关政策的宣传和教育。

3.

网格部门职责。

县环保局负责对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负责监督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执行。

负责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排污费核定和征收。

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调查处理环境污染的投诉、举报案件。

负责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进行现场监测,配合相关部门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负责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环境监管职责。

2015。

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丹委办发〔。

2015。

19。

)

相关要求,协调解决各环保中心所的职级待遇,并按核定编制数配齐配强执法人员。

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将环境保护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对未依法提供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的建设项目,不予立项、审批或核准。

推进自愿性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

指导和督促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和污染治理工作。

负责淘汰高能耗、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企业和生产工艺,对政府依法取缔或关闭的企业要组织落实到位。

县农经局牵头负责秸秆禁烧工作,指导和管理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

对其他污染和破坏农业环境行为进行调查、检查,并协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将环境保护内容列入城乡规划。

负责建筑工地施工和城市道路运输扬尘污染防治与违法行为的查处。

负责垃圾禁烧及垃圾运输遮盖。

对未依法提供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的建设项目,不予核准、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指导监督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应用辐射设施设备管理,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和放射性污染事件的卫生应急工作,负责环境污染事故中的污染毒性鉴定和医疗救护。

县财政局将网格运行年度各项费用、网格化环境监管信息系统建立、以及设立环保员和聘请社会监督员的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并逐年加大公共财政对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和污染防治的支持力度,保障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建立和正常运行。

负责放射性物品安全保卫和道路运输安全的监督管理。

负责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凭证、运输通行证及道路运输安全的监督检查。

负责对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进行监督管理。

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交通事故、火灾、爆炸和泄漏等各类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

县国土资源局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过程中,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加强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依法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

严把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关,对未依法提供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土地使用证和矿山探矿证和采矿证。

县交通局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机动车的环境污染实施监督管理和按期淘汰营运黄标车。

加强公路建设工程污染防治并依法对道路扬尘污染进行查处。

会同和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公路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

县水利局负责组织开展水资源保护和水土流失的预防、治理及监管。

负责对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以外区域倾倒尾矿废渣等违法行为的管理和处罚。

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的监督管理。

县动监局组织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置。

对养殖户依法实施的停养、搬迁等治理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对林业。

含国有林场、森林公园、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和植物园。

)

及其生态建设以及森林防火和野外用火监督管理。

对未依法提供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征占林地审批手续。

县水产局负责辖区内江河环境的监督管理。

负责防治倾倒废弃物污染和水产养殖业户对江河污染损害的环境保护工作。

监督养殖企业完善环保手续,落实环保措施,减少水体污染。

县民政局负责监督管理在水库、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违法建造坟墓行为。

监督公墓建设单位完善和申报环保审批手续。

监督管理殡葬服务单位对殡葬服务设施的管理,更新、改造陈旧火化设备和祭祀焚烧设备,防止污染环境。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把工商登记许可关,对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以及被政府和相关部门责令停产、停业、关闭的各类违法主体,根据环保部门的抄告,依法责令其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手续,对拒不办理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同时做好新登记企业与环保、安监等部门的信息共享。

县安监局负责对未依法取得环评审批文件的建设项目不予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

负责尾矿库的监管工作,防止管理过程中尾矿清理、倾倒造成的环境污染。

负责依法查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次生环境突发事件,会同环保部门处置因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负责对违规向违法企业供电的部门和人员实施追责。

负责督促输变电企业落实输变电工程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

县综合执法局负责露天烧烤油烟的监管。

县服务业局负责对废品收购站进行规范和管理。

严格依法审批加油站并督促各加油站建设和完善必要的环保设施。

县教育局负责将环境保护内容纳入义务教育,参与、配合相关部门组织的环保志愿者活动,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

县旅发委依法严格控制各景区内破坏生态环境建设项目,负责农家乐的合理规划,督促完善环保设施。

县气象局负责重污染天气的人工影响以及监测,及时发布空气重污染气象预报信息。

县煤炭局负责渣煤矿山和企业的扬尘污染监管,监督企业建设并运行环保设施和设备,落实洒水、遮盖、封闭等减少扬尘污染措施。

县政府督察室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各单位环境保护职责要求,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专项督查和通报。

县考评办在各乡镇和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中,要强化环保工作内容,加大环保方面赋分的权重,认真做好考核落实。

其他相关部门在县政府领导下,按照国家对地方环保工作。

“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的总体要求。

法律法规关于环保监管职责调整的从其规定。

)

结合实际按照本部门职责认真落实环境监管责任。

1.

巡查。

网格责任人员要根据环保分类监管等要求,对辖区内所有排污企业、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及生态环境等进行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上级网格报告。

2.

查处。

网格责任主体或相关部门接到环境问题报告后,对属于本部门管辖的,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对需要多个部门进行联合调查的,由同级网格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联合执法、区域执法和信息公开。

3.

反馈。

做好本级、上下级网格责任主体间的环境监管信息共享工作,对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结果,要及时反馈回复,并按要求做好环境监管信息公开。

4.

评价。

各级网格每年对本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自评,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进行考核评价,研究改进措施,评价结果逐级上报。

1.

外部监督。

完善网格系统外部监督,充分发挥人大法制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纪检监察行政监督、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广大人民群众社会监督的作用,全面推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政务公开,利用网站等媒体公布环境监管网格片区和责任人及联系方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也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社会环境保护监督员。

2.

内部监督。

强化网格系统内部监督,上级网格要对下级网格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保障网格体系正常运行,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运行。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纪检监察部门、考评办和政府督察室的监督、考核及问责作用,确保各项网格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2015。

12。

4

日前,做好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2015。

12。

5

日前,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将监管事项、区域划分为若干网格板块,每个网格板块明确具体责任人,按要求完成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各项工作任务。

2015。

12。

6

日起,各乡镇、各相关部门按照本地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及《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网格划分表》开展环境监管工作。

2016。

1

1

日起,县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乡镇政府、各相关部门网格划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

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和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统一组织、指导、监督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建立、实施和运行。

2.

各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形成环保监管的合力。

3.

在人员保障方面,要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环保局要协调相关部门配齐四个环保中心所执法人员,各部门要明确网格化监管的分管领导和具体科室及工作人员。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环境保护办公室,配备不少于

2

名专。

)

职工作人员。

内部调剂。

)

各村委会设立一名环保员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

4.

加快推进全县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项目建设工作,拓展环境监察移动执法应用系统,

2016。

年底前,全县环境监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便携式手持移动执法终端。

(pda。

终端。

);。

积极构建县、乡镇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信息管理平台,逐步建成全县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信息数据库。

5.

要保障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建设项目资金,保障环境监察人员配备的。

pda。

终端的运行、维护和更新资金。

县本级财政按市政府要求全力保障环境监察移动执法应用系统拓展项目建设资金,以及全县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信息管理平台和数据库建立、运行、培训等费用。

6.

在岗位培训方面,定期对网格内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提高环境监管人员综合业务素质。

1.

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

强化各级各部门的责任落实,明确各级网格责任主体巡查、报告、查处的时限和标准等工作要求,制定奖惩措施,保障各级网格的高效运转。

2.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

研究、制定环境保护年度计划、责任目标。

协调解决环境保护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

督促、检查、考核各成员单位履行环保工作情况。

研究协调解决跨部门、跨行业的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防治工作等。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调整召开时间,二级网格由县政府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召集。特殊情况下,也可委托或授权副组长召集召开。

3.

建立联合执法制度。

对环境安全监管的重点、难点、热点以及重大节假日、重大会议、重大社会活动期间的环境安全等问题开展联合执法

对国家、省、市和县组织的大型环保专项行动开展联合执法。

对突发或其他紧急环境安全事件开展联合执法。

4.

建立联合审批把关制度。

对全县重大项目和重污染项目,发展改革、经信、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林业、水利、环保等相关部门应加强协同配合,共同研究审定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政策,选址是否符合城市规划、环保等要求。通过部门联审、信息共享、定期协商等有效方式,共同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5.

建立移交移送制度。

严格落实各级各部门在环境监管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建立和完善移交移送制度,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反馈处理结果,有效提高环境监管效能。

6.

建立信息报告制度。

按照工作要求和时限,及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7.

建立信息公开制度。

及时公布网格化体系建设情况,各级网格的职责和责任人员,排污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境信访查处和区域环境安全隐患等情况。

8.

建立督查督办制度。

县政府督察室及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联合,定期对网格内环保职责履行情况和网格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做到重要事项全程督办、紧急事项迅速督办、一般事项定期督办,促进网格化管理工作稳步推进,有序落实。

9.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对所有网格系统人员失职渎职,未履行或不认真履行环保监管职责,不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和环保监管执法工作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纪检监察部门将依法依纪依规实施问责。

1.

2015。

12。

5

详见附件。

4

附件。

5

和附件。

6)。

报县政府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2.

2015。

12。

5

日前将本方案及《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网格划分汇总表》,报丹东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向社会公开。

监管方案(篇3)

县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清查领导组办公室:

根据县惠办字【20xx】号文件要求,按照我街道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我们对近三年来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落实

1、自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工作会议后,街道办立即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就县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进行了传达和学习,并就此项工作如何开展进行了安排。

2、召开由村街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业务人员参加的专题会,传达和学习了县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对我街道办自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以孙办【20xx】2号文件形式下发到各自查单位。同时对自查报表的填报工作进行了业务培训。

3、街道办、村街联动配合。街道办相关部门对近几年强农惠农资金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各村(街)在街道办各部门的配合下,对强农惠农资金特别是打卡发放到户资金,对照发放条件进行逐项检查。

二、自查结果

1、20xx年度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共补助598人次,发放资金233220余元,足额将补贴资金兑现到位。

2、小麦良种补贴

20xx年度,补贴农户8094户,补贴面积70799.5亩,补贴金额711535.04元,全部通过良种形式补贴到农户手中。

20xx年度,补贴农户6609户,补贴面积56864.15亩,补贴金额571484.75元,全部通过良种形式补贴到农户手中。

20xx年度,补贴农户6499户,补贴面积88409亩,补贴金额888510.31元,全部通过良种形式补贴到农户手中。

3、棉花补贴

20xx年度,棉花补贴面积20225亩,补贴金额303375元,全部通过良种形式补贴到农户手中。

20xx年度,棉花补贴面积2.1万亩,补贴金额31.5万元,全部通过良种形式补贴到农户手中。

20xx年度,棉花补贴面积28342.97亩,补贴金额425144.55元,通过一卡通形式发放到农户手中。

4、玉米补贴

20xx年度,补贴面积17057.7亩,补贴金额170577元,通过良种形式补贴到农户手中。

20xx年度,补贴面积59519.3亩,补贴金额595193元,通过一卡通形式发放到农户手中。

20xx年度,补贴面积59967.04亩,补贴金额569670.4元,待发放。

5、自然灾害救助资金:20xx年上级补助资金92.4万元。已下拨民政82.4万元。

6、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20xx年上级补助资金169.3万元。资金由财政局直接拨付农村信用社,然后打到农户“一卡通”上。

7、粮食、农资综合直补:20xx年粮食直补资金70.3万元,农资综合补贴资金365.8万元;20xx年粮食直补资金79.6万元,农资综合补贴资金397.9万元;20xx年粮食直补资金82.4万元,农资综合补贴资金407.1万元。上级下拨的资金按实际面积和补贴标准,直接由财政局把资金拨付到农村信用社,然后农村信用社再把资金打到农户“一卡通”上。

8、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20xx年家电下乡补助资金18.4万元;20xx年家电下乡补助资金131.9万元,汽车摩托车下乡补助资金51.9万元;20xx年家电下乡补助资金530万元,汽车摩托车下乡补助资金159万元。补贴资金由上级直接打到农户存折上。

9、能繁殖母猪饲养补贴:20xx年上级补助资金29.9万元。全部由乡镇财政所直接兑付到能繁殖母猪饲养户。

三、自查发现的问题

从自查情况看,强农惠农资金基本上都已到位,建立了较完善的管理制度,资金拨付比较及时,使农民群众真正享受到了国家的优惠政策。但在具体工作操作和执行过程通过自查也反映了一些问题。信用社对粮食、农资补贴资金存在打“卡”不及时问题,其原因为农户存折所报账号和名字不符,造成少数享受者不能及时领到资金。

四、整改措施

今后在惠农资金造表过程中,协调办事处与各单位在工作中细致,避免出现错误,使账号、人员、面积、金额准确无误,确保补贴资金尽快发放到农户手中。

强农惠农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公示,公正、公平、公开的管好用好各项惠农资金,使农民深刻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温暖。

监管方案(篇4)

辽环发〔。

2015。

32。

号)、《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责任分工方案》。

抚政办发〔。

2015。

54。

2015。

62。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全面覆盖、层层履职、网格到底、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形成“标准明确、责任清晰、考核公平、奖惩分明”的管理体系和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相互联动、综合监管、互相监督”的工作机制。在以抚顺市为一级网格的基础上,划分以县、乡镇属地政府为环境监管责任主体的二、三级环境监管网格体系,明确各部门环境监管职责,层层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部门协作、分工负责的全覆盖环境监管格局。

按照。

8

个乡镇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实现环境监管全覆盖。

1.

监管主体属地化原则。

县、乡镇级政府是环境监管网格责任主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行政区域为网格划分基础,属地行政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

监管部门协同化原则。

环境监管网格划定后,各网格责任主体要整合本级环保和其他负有环境监管职能部门的监管力量,以落实环境监管职责为主线,发挥环境监管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责任明晰、机制健全、执法联动、监管到位的网格化监管体制。

3.

监管责任具体化原则。

各级网格要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

1.

一级网格。

在市

省管县)所辖行政区域建立一级网格,责任主体为省辖市。

省管县)政府。

2.

二级网格。

在县所辖行政区域建立二级网格,二级网格为县本级

1

3.

三级网格。

在乡镇所辖行政区域建立三级网格,三级网格以二级网格内所辖的各乡镇为单元,划分

8

在环境监管网格划分过程中,要做到监管网格之间无缝对接、不留死角。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工作,明确任务要求,建立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并建档造册,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全县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正式运行。各乡镇按照网格化监管体系的工作流程和工作任务,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责,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责,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县政府。负责组织辖区内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建立和运行;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执法,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强对环境保护部门人员、机构、资金保障、执法装备、办公用房、现场执法等方面的政策和财力保障;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对严重违法排污的企业实施停、限产决定,并责成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落实到位。

2.

乡镇政府。各乡镇政府作为三级网格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建立和运行,履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开展对辖区内排污企业、生态环境、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监管工作,负责对辖区内可能存在的各类环境污染、生态破环和环境安全隐患等问题的单位进行日常检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上报。

接受上级环境保护部门的业务指导,配合调查处理本行政区域内环境污染纠纷和各类环境污染问题,制定辖区内环境监管计划,全面排查和参与环境信访事项的调查,开展环境污染隐患排查工作,对企业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现场检查,严防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建立健全环境监管档案,对所有污染源和处理的问题文件组卷归档;定期向上级环境保护工作机构报告辖区内环境监管情况,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1.

县环保局:在本级政府的领导下,对各部门履行环境监管职责情况进行综合协调和统一监督管理。

1

)对三级网格的建立及日常工作进行督导;指导和组织排污企业进行排污申报;依法对辖区内的污染源进行监督检查,加强环境治理;强化环境污染事故、环境违法案件和环境信访问题的调查、核实、报告和处理;制定重点污染源现场执法操作规范。

2

)负责监督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执行;现场监督检查污染源单位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执行情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等;现场监督检查自然保护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生态和农业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负责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排污费核定和征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调查处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投诉、举报案件;负责对环境污染突发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3

)负责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危险废物及医疗废物的产生、收集、转移、利用和处置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对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及处理处置;参与固体废物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查处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和电子废物环境违法案件。

4

)负责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和现场执法检查。

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重点单位排污申报登记管理;机动车排气污染环境案件查处工作。

5

)负责全县乡镇污水处理厂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6

)负责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

2.

县发改局:要将环境保护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在审批和核准项目单位报送的项目可研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时,对未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境保护部门审批意见的,依法不予审批或核准;属于备案项目的,在项目备案后应告知项目业主向环境保护部门报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3.

县经服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指导督促工业企业落实环境保护相关制度,推动企业达标排放;组织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和发展循环经济,指导和督促企业开展技术改造。

4.

县公安局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

)负责做好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信访事件维稳工作,配合环境保护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涉嫌环境刑事犯罪案件和因环境违法需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治安管理案件。

2

)负责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性物品公共安全管理。

3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商业、家庭、公共场所等社会生活噪声,以及移动污染源的监督管理,配合各级交通运输、城管执法、环境监察部门,联合加强对各类“抛冒洒漏”等违法违规运输车辆整治力度;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开展机动车尾气检测及路面抽查工作;对路面发现、查纠的超过使用年限的机动车依法扣留,强制报废。

5.

县国土局: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过程中,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在维护生态平衡的前提下,依法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对矿山环境的治理恢复实施监督管理,落实矿山生态恢复保证金制度;负责查处无证开采的违法行为,督促及向上级发证机关建议未达到最小开采规模的矿山尽快办理提高生产规模变更登记;严把建设项目征、用地审批关,凡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征、用地手续;关停并转、破产或搬迁工业企业原有场地重新供地的,应当将环保手续作为项目供地的前置要件。

6.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网格运行年度各项费用、数字化建立、聘请社会监督员、环保信息员的经费,保障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建立和正常运行,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

7.

县交通局: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县级以下公路交通专项规划、交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负责与水源保护区相邻事故多发县级以下公路路段防撞、污水收集等防护措施的监督落实;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加强县级以下公路等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防止废水、废气和噪声污染;加强道路运输管理,杜绝扬尘污染;会同和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公路交通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

8.

县水务局:要加强对水资源的统一规划和管理,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涵养水源。在维护生态平衡的前提下,依法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节约用水,防治水土流失;按照要求定期开展水文监测工作;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和水资源调度的污染防治工作,监督管理水利工程内的排污口设置,参与流域水资源及其污染防治的规划工作;负责湖库型、河流型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网箱养鱼等影响饮用水源水质项目的监督管理,以及湖库型、河流型饮用水源保护区上游污染隐患的预警预测,严防饮用水源地发生污染事件;协助环保部门加强对河道排污口及饮用水源保护区违规排污口的监督管理;严禁对违法企业擅自供水。

9.

县农发局:要依法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推广使用长效缓释化肥,提高化肥利用率,引导农民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有效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指导和管理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

对农业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依法调查处理或参与调查处理农业环境污染事故,对于由于农业生产措施不当造成的农业环境污染和破坏,应当及时进行现场检查、处理。对其他污染和破坏农业环境行为进行调查、检查,协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10.

县动监局。

:

要做好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编制畜牧业发展规划应当统筹考虑环境承载能力以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合理布局,科学确定畜禽养殖的品种、规模、总量;组织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

11.

县市场监管局。

:

要严把工商登记许可关。在企业年报工作中,严格审查企业的前置行政许可,对前置许可到期,或被撤销、吊销的企业,责令其变更经营范围,或办理注销手续;对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被政府部门责令停业、关闭的各类违法主体,依法注销登记手续,对拒不办理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对无证经营的违法排污企业,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12.

县安监局:在审批新建具有环境安全隐患的项目时,对未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境保护审批意见的,不予核发安全许可证;负责依法查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次生环境突发事件;对违法生产的企业,向相关部门移交移送,建立并完善部门联动机制,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及其次生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13.

县城建局:负责做好餐饮、娱乐业油烟和噪声污染、社会生活噪声、施工工地噪声及扬尘污染等的具体管理工作。负责乡镇建筑施工场地的监管,施工现场采取围挡、场地硬化、料堆遮盖措施、建筑物拆除采取隔离洒水,渣土运输车辆密闭、进出施工现场进行冲洗。负责依法查处露天烧烤、垃圾焚烧、禁煤、非法养殖畜禽等行为;加强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加强乡镇道路环境管理和建设施工工地扬尘管理,将环境保护列入工作重点;负责全县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的监督管理。

14.

抚东供电公司:要全面清理违法建设、违法生产企业的供电情况,禁止对这类企业违规供电,对取缔和关停的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使其丧失生产能力;负责执行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差别电价等节能减排电价政策;负责执行政府有关部门做出的对淘汰、关停企业和环境违法企业依法采取停、限电措施的决定;对违规向违法企业供电的人员,要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责任;负责督促输变电企业落实输变电工程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

15.

县林业局:负责对林业。

含国有林场、森林公园、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和植物园)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秸秆、树叶的禁烧工作。

16.

县卫计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防治,配合和支持环保部门监督查处医疗卫生机构的环境违法行为;指导监督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应用辐射设施设备管理,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和放射性污染事件应急工作。

17.

县民政局:负责监督管理在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违法建造坟墓行为;监督管理殡葬服务单位对殡葬服务设施的管理,更新、改造陈旧火化设备和祭祀焚烧设备,防止污染环境。

18.

县水源办:负责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防治、资源保护和生态建设等管理工作,履行水利、环保、国土资源、交通、林业、农业等有关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责。

其它相关部门。在县政府领导下,结合实际,按照本部门职责,认真落实环境监管责任。

1.

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环保局、县发改局、县经服局、县公安局、县国土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农发局、县动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安监局、县城建局、县供电局、县林业局、县卫生局、县民政局、县水源办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抚顺县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局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推进全县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统一组织、指导、监督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建立、实施和运行。

各乡镇负责辖区内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成立领导机构,落实部门责任,负责辖区网格体系建设的落实。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网格体系建设各项工作。

2.

在经费保障方面,要将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保证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

要积极延伸环境监管触角,乡镇要健全监管机制,明确相关负责人员,并确保经费到位。要进一步加强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充实执法力量,增加执法投入,按照《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强化县环境监察机构执法建设,逐步建立“数字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加快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信息平台,形成要素齐全、数据完备、信息共享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信息数据库。同时,要推进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全部实施污染源自动监控,并推进视频监控,有效提升环境监管效能。

3.

在人员保障方面,要保障环境执法网格化监管所需人员要求;

具备条件的乡镇及工业集聚区应设置环保机构,配备必要的环境执法人员;不具备条件的乡镇要指派

2

名或。

2

名以上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环境执法工作。加强环境执法能力建设,配备调查取证等监管执法装备,保障基层环境执法用车。

1.

制定网格化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明确相关部门在网格化环境监管中的职能,制定运行监督情况考核措施,建立环境监管联席会议和联合执法制度,有效解决跨行政区域、重点领域的环境违法问题。要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网格责任主体巡查、报告、查处的时限、标准等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流程,明确相关部门在网格化环境监管中的职能,制定奖惩措施,保障各级网格的高效运转。建立联席会议和联合执法制度,有效解决环境保护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查处重大环境违法案件。完善移交移送制度,有效提高环境监管效能。

2.

明确各级网格主体责任,细化巡查报告、调查处理、沟通反馈的具体要求和完成时限,保障各级网格的高效运转。

要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对辖区内环境质量负责的要求,强化相关部门的环境监管责任,对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将此项工作纳入环境治理攻坚考核,对相关部门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行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3.

要建立信息报告和信息公开制度。

及时公布网格化体系建设情况、各级网格的职责和责任人员、排污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查处环境信访问题和区域环境安全隐患等情况。

合理设置考核指标,加大对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建设和网格化环境监管的考核。考核指标应包括划分网格、落实人员、明确任务、保障措施等体系建设指标和环境质量、环境违法率、环境信访数量监管指标,要分类考核主管领导、部门领导、责任部门,对网格监管成效好的应予以必要的奖励,对网格监管差的要予以处理。

监管方案(篇5)

深入开展研究性执法,早预判、早发力,掌握主动权,加强成果应用和推广。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最新市场监管局2022年工作思路,希望大家喜欢。

2022年,xx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上部署,继续锚定“全省前列、全国一流”总目标,不断优化完善机制措施,围绕重点任务,汇聚高质量发展合力,为xx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

在指导思想上,做到“六个坚持”。坚持“一个统领”,党建统领;坚持“一项根本”,执法为民;坚持“一条主轴”,执法主业;坚持“一排底线”,护牢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疫情防控安全、廉洁行政底线;坚持服务“一组环境”,优化营商环境、竞争环境、消费环境;坚持锻造“一支铁军”,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在工作方向上,树立“六个导向”。突出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堵塞漏洞;突出需求导向,紧跟上级精神,紧贴百姓之心;突出目标导向,工作争创一流,考核进位争先;突出实干导向,崇尚实干,注重实绩,不务虚功;突出宣传导向,加强提炼总结,出成效、树标杆,打出声威、声望;突出创新导向,理念创新、制度创新、模式创新、文化创新、数字创新。

在执法方式上,推行“三种执法”:“说理式执法、研究性执法、和谐执法”。说理式执法: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以法育人,情理法相融。研究性执法:研究新形势、探索新规律、突破大要案。和谐执法:宽严相济、亲清互信、合作共赢。

在管理办法上,落实“四个要素”:“闭环管理、久久为功、迭代升级、统筹兼顾”。闭环管理:形成“目标—计划—执行—督查—评价—奖惩”完整工作闭环。久久为功:保持工作韧性,进一步发挥“打破部门墙”综合执法优势,“创新、提升、服务、一流”“破大案、查要案、办铁案”“执法有力度、服务有温度”理念优势,“市场执法先锋”“铸剑市场、执法铁军”品牌优势,“党建标准化、执法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优势,“一专多能”综合素质优势,“执法办案零违纪、复议诉讼零败诉”发展质效优势,把“基础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把“潜在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迭代升级:杜绝低水平重复,注重提炼总结、修正完善,培养内生力,有序稳定提升。统筹兼顾:严格执法与温情服务相结合,大案要案与“急难愁盼”相结合、传统领域与新兴领域相结合,案件数量与案件质量相结合,内强素质与外树形象相结合、短期任务与长期方向相结合、党的建设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制度约束与队伍活力相结合。

在重点任务上,取得“八个突破”:

1.在综合执法上精准施策、取得突破,着力蹚出执法新路径。开展全领域全员综合执法,健全制度体系、标准体系、指挥体系、方法体系、评价体系,形成系统成熟的经验做法。加强执法各大队执法领域耦合度、执法人员能力糅合度、执法单位协同度、执法资源整合度,提升进一扇门查多件事的综合能力,由一个违法点及多条关联线的链接能力,由一个典型案例引领全面提升的复制能力。

2.在大案要案上精准施策、取得突破,着力收获办案新成果。深入开展研究性执法,早预判、早发力,掌握主动权,加强成果应用和推广。聚焦电子商务、网络平台、教育培训、医疗美容、房地产、建筑装饰装修等热门行业、新兴领域,聚焦农村、郊区、学校食堂、校园周边、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聚焦食品药品、儿童和老年用品、农资产品等重点品类,聚焦违法广告、违法合同、刷单炒信、虚假商业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仿冒混淆等常见违法行为,聚焦气瓶充装、电梯维保、非标油、能效标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潜在风险领域,大胆进入“无人区”“深水区”,坚决破除“高危区”。通过“揭榜挂帅制”、“包干制”“赛马制”等机制释放活力,加快取得“硬核”成果。

3.在营商环境建设上精准施策、取得突破,着力服务发展新格局。组织《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习。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系列执法检查。在价格领域,严查不执行政府定价、中介机构乱收费、不明码标价等价格领域违法行为,保障惠企政策落实。开展违反环保电价政策专项执法,助力“双碳”战略。在知识产权领域,进一步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恶意商标代理、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加大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老字号、地理标志等保护力度,擦亮xx“品牌之都”名片。坚持包容审慎执法,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丰富“1+x”覆盖面,汲取外部力量,与行业协会、律师律所、基层部门等建立协同合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案件回访,突出回访成果应用。

4.在执法为民上精准施策、取得突破,着力彰显执法新情怀。聚焦“四大安全”,制定2022年专项执法总计划。持续推进“长江禁捕打非断链”“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等专项执法行动。提高监督抽检案源转化率,抽检处置率达到100%。综合运用投诉举报、专项执法、靶向抽检、风险监测、线索征集等方式查找案源。对涉及国计民生的违法行为重点打击。根据上级安排部署,抓紧抓实抓细xx疫情防控及相关执法工作。加强政民互动,组织“机关开放日”活动。做好“行风在线”节目中的问题解决、反馈工作。

5.在宣传震慑上精准施策、取得突破,着力展现xx新形象。为百姓伸张正义、排忧解难,让xx品牌立得住、叫得响、传得开,打造“一体策划、融合发展、多元传播”的全媒体宣传新格局。建立常态化宣传和集中宣传交融互动的宣传机制,既润物无声又声势浩荡。建设新媒体宣传阵地,聘请专业团队统一策划、拍摄、制作以案释法、品牌文化、执法成果等短视频。提升宣传的“时度效”,从社会关心的视角策划宣传,以群众乐于接受的方式开展宣传,把话筒给企业给群众,让企业群众点头点赞。

6.在制度机制上精准施策、取得突破,着力提升管理新能级。根据近年工作情况,制修订工作制度。做实执法标准化工作,对查办的新领域案件不断充实到执法标准库;丰富执法标准内容,在务实管用上下功夫;积极申报国家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开展工作标准化,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规范性,实现综合岗位“标准全统一、上岗就能干”。建立全贯通、可衡量、闭环式的督查、考核体系,加强工作问效。推动数字化转型,用好案件全生命周期监管系统和市场监管一体化智慧监管平台。在电子取证上下功夫,组织培训学习,加强电子数据取证研究,形成集现场勘察取证、在线取证、存储介质扣押封存、电子数据检查分析、审核判定等为一体的连贯式电子取证执法模式。

7.在队伍建设上精准施策、取得突破,着力点燃工作新热情。继续做好执法大家谈、他山之石等工作。组织全员执法,综合部门人员直接参与案件查办,部门间跨领域执法办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开展执法能手评比、案卷质量评查、研究性执法评比、优化营商环境案例评选等活动。召开案件质量提升大会,规范执法程序、精炼证据材料、严格裁量依据。畅通晋升渠道,配齐配强干部骨干。充分发挥工青妇群团组织作用,丰富职工文化生活,激发队伍活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争创全国文明单位。

8.在全面从严治党上精准施策、取得突破,着力扛起时代新使命。开展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宣贯、学习活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建立党建标准化考评体系,督促党建标准化落实落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督促党员干部落实各项纪律要求。壮大党员队伍,鼓励xx优秀人才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探索“融党建”机制,实施跨部门“共建”、社区“联建”等机制。鼓励党支部到一线开展党建活动,及时掌握企业和群众“急难愁盼”,力所能及解决实际问题。

监管方案(篇6)

清理整顿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巡查监管

具体方案 为坚决遏制建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建立对违章建筑的日巡查制度和属地监管制度。按照xxx号文件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专门的违章建筑监管巡查小组(名单附后),主要职责如下:

1、大力实施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监管责任制。各联系村(社区)的副职领导为巡查监管负责人,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为第一巡查监管责任人。

2、要履行对本村(社区)范围内违章建筑的监管职责,组织巡查人员做好违章建筑摸底登记工作,还要做好对新发现的违章建筑及时制止上报建立台帐工作。

3、实行每日巡查报告制度,巡查人员每天不间断巡查,由各村(社区)确定的信息联络员将巡查情况汇总报xxx清理遏制违法占地和建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由区包镇挂点领导负责对整治工作的领导,书记、镇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职为详细责任人,各社区书记、主任为监管责任人

4、对发现不及时,制止不力,玩忽职守,导致发生严重后果的监管责任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5、巡查组成员名单位及巡查区域、时间如下。

6、成立xxx遏制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巡查监管综合督查组,负责督促检查各巡查组对各自辖区范围的巡查监管情况,随时灵通各类信息,综合协调,确保巡查监管落到实处,

监管方案(篇7)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网格化环境监管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川办函〔20xx〕178号)、《中共甘孜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环境监管机构建设的通知》(甘编办发〔20xx〕47号)、《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州网格化环境监管方案(修订)的通知》(甘办函〔20xx〕193号)、《甘孜州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甘环发〔20xx〕87号)的精神和要求,为切实保障环境安全,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州关于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系列部署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为重点,坚持“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属地管理、责任到人,各有侧重、差别监管,强化基础、提升能力”原则,建立完善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体系,推动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执法规范化、精细化,确保生态环境监督管理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提升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水平,及时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形成各司其职、相互联动、互相监督的格局,为建设美丽生态和谐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甘孜贡献力量。

以行政区划为基本网格,建立健全我镇二、三级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体系,按层级定区域、按职责定任务,建立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督网络。通过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无缝衔接、责任到人的网格监管,推动生态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打通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最后一公里”,确保生态环境得到有效监管、环境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稳妥解决、环境秩序得到有力维护。

在县级层面建立一级网格的基础上,以镇为单元建立二级网格,以村为单元建立三级网格的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管理体系。

(一)网格划分。

1、二级网格。以镇为单元划分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镇政府,网格长由郭世军镇长担任。下设镇环境保护办公室,黄仪任办公室主任,袁觉康、泽仁扎西同志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具体工作。

主要职责:

1.负责本级网格运行管理;

3.调处各类环境信访和矛盾纠纷;

4.负责落实上级网格下达的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要求。

5.对三级网格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指导、考核。

具体工作内容:

1.摸排镇域范围内二级网格化监管重点和一般企业(单位),重点和一般巡查企业(单位、点)要挂牌公示。重点企业(单位)每月至少巡查2次,一般企业(单位)至少巡查1次。将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责任人,以任务分解表的形式,印发至相关责任人,并提出巡查相关要求。

2.巡查要拍照备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填写工作,按月整理巡查台账存档或上报一级网格。

3.党委政府每季度听取一次专题汇报,并安排部署落实下一阶段工作。

2、三级网格。以村为单元划分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各村委员会,网格长由村支部书记担任。

主要职责:协助二级网格做好对网格内排污单位的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及其他工作。

具体工作内容:

1.摸排三级网格重点和一般监管企业(单位、点),重点企业(单位、点)每周巡查1次,一般企业(单位、点)每月巡查1次。

2.巡查要拍照备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3.发现问题或接到相关举报第一时间向二级网格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矛盾化解工作。

4.充分发挥基层村委员会、企业、社会组织的作用,吸纳有时间、有热情、有能力的村民、居民担任环境监管协管员或志愿者,参与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工作。

(二)网格运行。

1.计划管理。各级网格要制定日常监管、督查、巡查计划,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定奖惩,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做到监管活动有章可循、规范透明、全程留痕。

2.沟通反馈。建立上下级网格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机制,确保网格运行顺畅高效。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整改要求,上级网格应及时反馈下级网格。对巡查发现的环境违法线索、环境问题整改动态情况,下级网格应及时报告上级网格。

3.部门联动。二级网格接到环境违法线索报告后,应及时组织调查,对确存在问题及时上报一级网格要求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对涉及多个环境监管职责部门的,组织联合调查,加强部门联动;对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的,依照相关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4.信息公开。利用网络、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公开各级生态环境监管网格划分方案、网格长和网格监管组、巡查组名单,动态调整和公开重点监管对象,定期公布网格监管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5.监督考评。依法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鼓励聘请网格群众监督员,对网格环境监管开展情况、实施效果进行监督;二级网格要运用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加强对三级网格监管情况的监督。制定网格环境监管工作考评办法,每年对下一级网格监管情况组织考评,考评列入年终岗位责任制考核减分项目。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环保办要定期组织研究部署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配齐配强网格监管人员,所需工作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要推进生态环境监管网格与现有社会综治、安全生产、城管等基层网格的融合式建设,有效整合力量。

(二)提升监管能力。加强基层环境监管队伍建设,重点做实二、三级网格。定期组织开展网格巡查监督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和职业操守教育,提升人员素质和履职能力。支持基层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保证网格监管工作顺利开展。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网格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发生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情形的,将依据《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定,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和巡查监督管理人员的责任。

监管方案(篇8)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政办〔2015〕19号)。按照《**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省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函》(**环函〔2015〕651号)要求。确保全区环境监管全覆盖,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环境监管网格划分。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强化政府环境监管责任为重点,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创新环境保护监管体制,夯实基层责任,充分发挥高新区、街道、村(居)、基层单位参与环境保护的作用,构建覆盖全区、责任到人、职能到岗的环境监管机制,形成各司其职、相互联动、综合监管的工作格局,实现环境监管全方位、全覆盖,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

二、网格划分。

按属地管理原则,根据辖区环境监管任务和监管力量,结合行政区划,将我区划分成若干网格单元,将日常监管任务和职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实现定区域、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定场所,使网格内各重点排污单位得到有效监管,主要环境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一)定区域。

**省环境监管网格体系由市、县、乡、村四级网格构成,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全区环境监管网格体系由三、四级网格构成。三级网**街道、**社区、工业园区为单位,将全区划分为**、**、**、**桥、**、**、**街道、**社区和高新区等9个三级环境保护监管网格,四级网格为三级网格区域下面的各村(居)。

每个网格单元为一个监管片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园区内的环境监管,各街道、**社区负责行政辖区内除园区以外的区域的环境监管。

(二)定人员。

每个三级监管网格单元的负责人由各街道、**社区主要负责人担任,高新区由分管负责人担任。四级网格由各村(居)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人。三、四级网格要指定若干人员承担网格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其中三级网格要安排1人为直接负责人。相关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调整并上报。

(三)定任务。

每个网格单元的任务为:巡查:对本网格环境保护有关工作进行日常巡查。报告:发现的环境保护问题,及时向环保部门报告。处置:对发现的问题,依据授予的权限及时进行处置。配合:配合环保部门开展环境监管执法。服务:为本网格企事业单位及群众提供环境保护方面的服务。

(四)定责任。

每个监管网格单元对本网格环境保护承担巡查和信息报告责任,对巡查不力,以及对网格存在的环境保护问题报告不及时或不报告、处置不力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定场所。

每个监管网格单元的办公场所可以与街道、**社区、工业园区、村(居)合署办公,也可以单独办公。

三、工作责任。

(一)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全区环境保护监管网格划分工作,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抽查重点地区,对网格划分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提出解决意见。

各网格区须制定工作计划,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对发现的环境问题及时报告。区环保分局对各网格反馈的环保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或按照权限委托配合各网格区进行处理。区环保分局汇总本行政区域网格区内环境保护有关情况报送区政府。

(二)三级网格长,负责本网格环境监管的全面工作,对网格环境监管工作负总责。

检查和督促网格监管环境工作落实,对重点环境监管工作和突出环境违法问题亲自部署和直接安排查处,对所属网格责任无故不落实人员提出处理建议。

网格直接负责人,负责落实网格监管任务,负责指导四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对网格环境监管负直接责任。负责制定网格环境监管工作落实具体计划和措施,带领所属网格人员落实环境监察制度,组织实施网格内各项环境执法检查工作;完成现场环境监督频次,落实现场环境监督内容,做好现场环境监督记录,对环境违法案件及时调查取证,及时调查处理信访纠纷,做好环境污染事故调处等工作。

四、组织保障。

各网格单位要保障监管网格单元的办公场所、执法装备和经费,为网格单元工作的开展创造有力条件。要结合网格单元的工作特点,建立健全一系列规章制度,确保网格单元划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五、工作要求。

各网格单位要充分认识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成立领导机构,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并严格实施。对于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实施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梳理、解决。

建立环保部门对环境保护工作统一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全面调动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网格化环境监管,明确监管中的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及时调整网格划分和监管力量调配,使网格划分更加科学、合理。同时建立完善的监管职责、监管流程信息互通等工作制度。确保网格化环境监管长效运行。

通过网格化环境监管,进一步准确掌握所辖区域内排污企业的分布情况,熟悉和摸清监管对象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加强与群众的沟通联系,及时收集群众诉求和舆情等信息,逐步建立健全所辖网格内环境监管“一企一档”,为环境执法提供有效支持,全面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和效能。

监管方案(篇9)

一、监管资金项目和内容

在我县农业机械化方面,强农惠农资金监管项目有3个

一是**农机购置补贴和省、县两级配套补贴。

1**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和省级配套补贴资金(按省农业厅20**20**;

2、农机购置县财配套补助资金(根据县强农惠农政策,20**、20**年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和直接从事农机专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所列水稻生产种植机械(播种机械、插秧机械及育秧设备)、水稻生产收割机械、粮食烘干机、畜牧业养殖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以及我县本地农机生产企业所生产的补贴产品等机具(设备),在**、省级补贴基础上,县财按机具**的10%给予累加补贴,各级累计补贴不超过购机总**)。

二是农机跨区作业中介组织县财补助资金(根据县强农惠农政策,20**、20**年我县对组织农机跨区作业服务社会效益突出的乡镇中介组织,经县农机部门确认后,给予每个中介组织补助5000元/年中介服务费)。

三是水稻机插县财补助资金(根据县强农惠农政策,20**、20**年对使用机械化插秧作业的农户,经县农机部门验收合格之后,给予补助30元/亩)。

要坚持清查与整改相结合,确保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到位,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建立资金使用数据库。

对我县20**、20**年农机化方面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并做好统计汇总,建立数据库,供日常管理需要。重点做好农机化方面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等方面清查,严格工作标准和要求,杜绝漏报、瞒报现象发生,务求工作规范,数据准确。

二是规范操作程序,加强监督管理。

1农机购置补贴使用监督。对照省农业厅制定下发的《省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省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在执行省定方案规定下的规范操作方面进行严格监管。监管内容:

严格执行省计划,执行农机购置补贴操作规程;严格执行补贴产品经销商由生产企业自主推荐,农民自主选择经销商和补贴产品的制度;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严禁经销商借扩大农机购置补贴之机乱涨价,同一产品销售给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不得高于销售给不享受补贴的农民的**,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严格执行补贴对象公示制度;加强对农民购机的检查核实。

2、农机跨区作业中介组织县财补助资金使用方面的监管。监管内容:对组织农机跨区作业服务社会效益突出的乡镇中介组织,县农机部门在经过一年的实际考察确认后,才给予每个中介组织补助5000元/年中介服务费。

3、水稻机插县财补助资金使用方面的监管。监管内容:对使用机械化插秧作业的农户,由乡镇农机站或县农机站组织工作人员到农户的田里,实际清点秧盘数目,核算机械化插秧的亩数之后,经县农机部门给予登记确认,并做好数据存档,在年终才根据机械化插秧的总亩数向县财政申请给予补助。

三是建立健全制度。

按照“先建制度、后分资金,先规范、后运作”的要求,修订完善农机化方面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制度办法,及时制定、发布农机化方面强农惠农资金项目服务指南,提高强农惠农资金管理规范化水平。

二、工作步骤

(一)启动阶段(7月上旬)

成立强农惠农资金监管领导小组和具体实施方案,并将领导小组的文件和实施方案报县纪委、县财政局。

(2) 自查自纠阶段(7月11日-7月25日)

认真开展自查,主要工作如下:一是全面清查,做好统计汇总,建立数据库;二是开展“回头看”,对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予以纠正。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完善管理制度。

(3) 重点检查阶段(7月26日-9月30日)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农机化方面强农惠农项目资金开展重点检查并形成检查报告,认真做好迎接上级检查工作。

(4) 整改总结阶段(10月10日-11月30日)

根据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反馈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和总结。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由单位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精心组织,认真谋划,周密安排,把握进度,确保领导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

(二)分工负责,全面推进。

本站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协调、指导相关业务股室和乡镇农机站工作,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面的监管由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负责,农机跨区作业中介组织县财补助资金使用和水稻机插补助资金使用方面的监管由农机技术推广股牵头、农机管理股协助共同负责,乡镇农机站配合县站做好强农惠农资金补助和核实监管工作,同时,健全完善管理制度,确保国家、省、县各级财政强农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

监管方案(篇10)

各单位要按照2022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安排,科学合理安排培训时间和交流研讨时间,坚持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同时,要不断加大培训力度,扩大培训覆盖面,实现培训规模、质量和效益相统一,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能力为核心”,不断改进教育培训方式。通过集中培训、跟班学习、以会代培、网络教学、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突出教育培训的实效性,把集中授课与现场交流、现场实践结合起来,达到以学习促业务、以业务带学习的目标。

(一)结合工作开展重点培训。

各分局、各科室、直属机构围绕工作重点,确定年度培训计划并抓好落实。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机构要面向全系统干部或全局干部组织年度重点培训不少于1次(上级部门到我局组织培训除外)。各分局按照报送计划抓好落实。每次培训过程中,通过现场书面测试检验培训成果。

(二)结合问题开展靶向性培训。

每个季度由市局人事教育科牵头,按照监管领域面向分局征集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疑难杂症,反馈给相关科室,由相关科室通过集中培训、座谈交流、现场会诊等方式进行答疑解惑,突出教育培训的实效性。

(三)结合外出学习开展学习成果汇报培训。

每名外出参加培训人员(包括市外和本市)在学习结束两周内,整理学习内容,组织学习成果汇报交流培训,面向全体干部汇报学习成果和体会,分享监管理念、监管经验。

(四)结合疑点、难点开展专题交流研讨。

每个科室结合日常监管过程中的难点、疑点、薄弱环节,按照确定的研讨主题,组织相关人员通过面对面交流,共同探讨好的工作方法,总结好的工作经验,从而达到集思广益、群策群力的效果。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机构组织开展年度专题交流研讨不少于1次。

(五)结合新录用公务员培养开展“传帮带”。

在开展新录用公务员岗前培训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强化新录公务员培养,助力其快速成长。建立以业务骨干为主体的师资培训库,新录用公务员与本科室所在师资培训库老师签定“传帮带”协议,每半年举办一次培养交流会,交流培养情况。

(六)结合网络学习强化干部自学。

认真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自治区市场监管厅等上级部门网络培训要求,自觉领悟网络学习内容,将学习内容转化为监管能力。因网络学习任务不完成,被通报批评的,所在科室年终考核中予以扣分。

监管方案(篇11)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各企业商户羊绒制品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引导企业商户良性竞争和规范经营,创造良好的市场经营氛围,市场管委会根据县委**相关会议精神及工作部署,结合本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会议重要精神为指导,以服务经济,促进发展,建设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夯实质检基础,落实责任为手段,以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决议为依据,按照规范化、法制化和科学化的要求,转变监管方式和工作作风,建立和完善羊绒制品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全面履行和落实羊绒制品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职责。

二工作目标

本着抓实、抓细的原则,以羊绒制品制售企业和电商业户为重点,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全面促进我县羊绒制品质量不断提升,进一步提升“羊绒”的影响力和美誉度。

三具体措施及步骤

在宣传动员阶段(8月1日至8月10日),要求其业进行自查自纠;利用发放活动明白纸、悬挂条幅及广场显示屏字幕等形式对活动内容及要求进行广而告之,创造热烈的活动氛围。

监督检查阶段(8月10日—12月30日)以市场综合执法办公室为依托,联合工商、质检、公安等相关部门对市场内企业及我县电商业户进行监督检查,在深入开展检查活动的同时,坚持每月对市场内企业商户进行产品抽检,并不定期组织企业到国家羊绒监测中心进行集中培训,具体时限及要求如下:

8月10日—9月20日,重点对市场生产加工区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实现生产企业全部持照经营,无违法违规行为;9月20日—10月30日,重点对市场交易区经营业户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实现全体业户持照经营、产品标识规范、无假冒伪劣产品;10月30日—12月30日,重点对县域范围内电商业户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经营纱线及成衣标识规范,无假冒伪劣行为。

总结提升阶段(12月30日—1月30日)对羊绒制品质量监管活动进行认真总结,重在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大检查活动成果,确保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整改到位,进一步推动企业强化规范生产经营意识,提高羊绒制品质量水平。

监管方案(模板10篇)


当我们面临各种不同的项目建设时,为了使自己的方案看起来清晰易懂,非常有必要着手安排一份详细的工作方案。根据您提出的需求,我为您搜集了以下内容:“监管方案”。如果您认为这个网页有价值,请将其加入收藏夹。

监管方案【篇1】

为继承发扬党重视调查研究的优良传统,推动“调查研究”实功实做、走深走实,全面分析今年全局各项工作发展情况,认真研究谋划部署20xx年重点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的意义

扎实开展大调研活动,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政治要求,,通过活动的开展,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从基层一线入手,倾听民意、掌握民情、贴近民。聚焦食品药品安全发展制约瓶颈、聚焦监管工作漏项短板,从中找差距、寻良策、谋发展。

二、调研方式

以实地调研、座谈交流、集中研讨等形式,深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现场,全面掌握行业工作现状,查摆问题,广聚民智。

三、调研时间

xx年11月5日起,至11月15日止。

四、重点任务

(一)排查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领域工作落实不到位、发展动力不足等问题。重点解决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的食品安全战略思想和中央、省市县委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重大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措施不硬的问题。解决舆论宣传引导不够深入,食品药品安全政策知晓面不广,社会参与度不高的问题;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不精准、执法监督差别化,讲关系、凭经验的问题;管理执法干部宽松散,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基层监管基础设施建设不平衡,前瞻性不强,餐饮医药龙头企业带动能力弱,争取项目资金不积极不主动,监管力度不大的问题。

(二)排查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面的热点和难点问题。重点解决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基础设施不全、执法力量紧缺、人员受双重管理不能专职导致监管任务无法连续,监管频次较低,整治效果不佳的问题。解决基层执法车辆缺失、安全监管出现盲区和死角的问题。解决监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业务能力水平不高,监管方式单一,流通领域监管有漏洞等问题。解决行业发展水平不高,尤其是小餐饮、小作坊、小摊点、小食品经营店量大面广,且规模小、经营条件简陋、流动性大,安全隐患容易反复出现的问题。解决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不高,尤其在农村,食品经营者文化水平较低,食品安全意识淡薄,自律意识不强的问题。解决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设备设施和检验用房不足,功能欠缺,无法满足科学监管的需要的问题。

五、时间安排及阶段任务

(一)深入调研阶段(xx年11月5日—11月14日)。成立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大调研活动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准确了解工作情况、广泛收集相关意见。组织干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加强药品市场整治、规范安全监管执法行为等方面,由局长或分管领导带队,深入基层开展集中专题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形成反映成绩客观、查摆问题到位、分析原因深刻、对策建议可行的调研报告,实事求是形成调研成果,认真组织开展调研成果交流。

(二)总结提升阶段(xx年11月15日)。通过座谈交流、集中研讨、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置征求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开通网络留言等形式,深入查摆在食品药品行业中存在问题,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对发现和反馈的问题进行分类汇总梳理,针对短板弱项提出主攻重点和主要措施,客观总结成绩,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目标,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下一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稳步发展打好理论基础。

六、相关要求

(一)周密安排部署。充分认识开展调查研究的重大意义,明确分工,靠实责任,紧盯短板弱项,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了解掌握情况,敢于触及矛盾,坚持做到吃透“下情”与领会“上情”、“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协调一致切实开展调研活动。

(二)认真对接谋划。紧紧围绕业务工作,深入分析、查实找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政策导向,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坚持带着影响和制约本领域本部门本单位重点、难点、焦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确保形成的调研成果能够提供有益参考和科学借鉴。

(三)深入分析思考。深入分析问题,做到找问题点透摸清,找差距不回避矛盾。分析当前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态势、主要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针对工作中的短板弱项提出主攻重点和主要措施。

监管方案【篇2】

《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今天起正式实施,这意味着我省正式全面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饮具等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为贯彻落实“禁塑”新规定要求,12月1日上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禁塑执法统一大行动。

早上九点,市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先后来到东风路广百家超市和环球春天广场等商业场所开展禁塑执法统一大行动。重点检查超市、餐饮店正在使用的购物袋、食品袋是否具有全生物降解塑料、禁塑监管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标识,严厉打击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执法人员在执法的同时向广大市民宣传普及禁塑新规和环保知识,呼吁市民参与禁塑行动。

东风路广百家业务经理李全:现在我们超市所有的塑料制品已经下架,都已经更换了全生物降解的购物袋,今后在经营当中我们也会按相关部门的要求,去严格做好这一块工作,坚决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购物袋,履行好企业责任。

行动中,执法人员发现位于环球春天广场的一家名为“coco”的茶饮店,在经营中使用含有聚乙烯(PE)的纸杯和封膜,属于不可降解的塑料制品,违反我省禁塑规定要求。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停业,并对该店铺进行立案查处。

市市场监管局产品质量监管室负责人王启泉:我们按照那个法规的要求进行了一个登记保存,然后后续我们会移送给综合执法局那边进行一个行政处罚跟没收相关的后续处理,指导这个店的负责人进一些符合我们海南禁塑规定的制品。

据悉,为推动商业机构的禁塑工作,20xx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先后通过举办培训班、发放环保购物袋和禁塑造宣传折页等形式开展“禁塑令”宣传活动,倡导环保消费,共建生态文明家园。

市市场监管局产品质量监管室负责人王启泉:我们还是会继续加强(禁塑)这一块的工作,从生产、销售和流通使用环节来进行一个监管,让消费者也清楚具体的一个禁塑规定跟禁塑目录产品,确保我们琼海市禁塑工作顺利开展。

监管方案【篇3】

?

?

? 提高电机效率采取的工艺措施

2013-04-15 16:28:40

作者:电机工程师网 点击: 次 字号:小 大

提高电机效率的有效途径是:增加有效材料用量,以降低线组电阻损耗;采用损耗较低、导磁性能较好的导磁材料;由于降低了铜耗和铁耗,可采用较小的风扇,以降低通风损耗;采用适当的设计及工艺措施降低杂散损耗。

这里我们就采取工艺措施降低电机杂散损耗介绍一些实用可行的工艺方法。

1.冲片退火处理工艺

电工钢片在剪切冲裁过程中,沿切割分离线~3mm宽的边缘,因塑性变形引起的钢片内部应力和物理性能的变化,称冷作硬化现象。冷作硬化区材料硬度增加,导磁性能恶化,铁损增大。因为小电机冲片冷作硬化区相对较大,这种影响特别显著。对于无硅钢片及低损耗钢片这种影响更大。为了消除冷作硬化的影响,常采用退火处理。通过退火处理,消除应力,使材料性能恢复到原来水平。这是提高电机效率的有效途径。退火后,冷轧硅钢片铁损可降低15%以上,磁感平均提高%,电机效率提高幅度超过1%,因此退火工艺是提高电机效率的有效手段之一。

表1列出某厂对电机定子铁心退火处理前后电机性能变化的数据

表1 某电机铁心处理后性能的变化

未处理的定子

项 目 空载电流/A 空载功率/W 堵转转矩/N·m 堵转电流/A 满载输入/W 满载输出/W 满载电流/A 满载转速/r·min-1 满载转矩/N·m 最大转矩/ N·m 效率/% 功率因数 主/副绕组电阻/Ω #1 31

#2 32

#3 31 165 125 2938 76

通过热处理的定子

平均值 #1

24

#2 26 165 124 2930

#3 24 165 127 2934

处理后改

平均值 善值/% 165

- + + 165 120 2942

165 124 2940

165

165

129 2940

2936

+ 2933

- + + + +

冲片退火处理工艺及设备

冲片退火处理工艺

将冲片装入炉内,加热至500℃后恒温,使炉内冲片热透。通入保护气体(惰性气体,如氮气、氢气),再以低于每小时40℃的速度升温至750℃。恒温1~3小时后,以低于每小时40℃的速度降温到500℃,随后冷却至300℃以下出炉。

冲片退火处理设备

退火—氧化处理炉,国内已有些厂家生产,一般都是圆罐形结构(国外一般采用箱式退火—氧化处理线,如德国埃森—LOI工业炉有限公司生产的退火—氧化处理炉),使用中,有很多不便的地方有待改进。

2.冲片氧化处理工艺

为了减少铁心中的涡流损耗,提高电机效率,降低电机温升,铁心冲片间需要有一定的绝缘阻值。

对于异步电动机,我国目前多数企业只对H180及以上的定子冲片进行绝缘处理。因为小型普通异步电动机国家规定的效率标准值较低,散热条件好,冲片不做绝缘处理是可以的,而且冲片不进行绝缘处理,可以提高装压系数,缩短铁心,减少绕组用铜,同时小型普通电机生产量大,省去冲片绝缘处理工艺(特别是涂漆处理工艺),可以节省工时,减少材料消耗,降低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但是随我国电机行业的发展,国家、社会对电机效率越来越重视,对电机效率标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特别是高效电机及出口电机,对电机冲片进行绝缘处理已成必然趋势。

冲片绝缘处理要求

具有足够的绝缘电阻值,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各种电机的绝缘电阻值,可参见表2。

电机类型 绝缘电阻值 汽轮发电机 电枢冲片 ≥80

水轮发电机 电枢冲片 >55

中小型交流 电机定子冲片 >40

直流电机 电枢冲片 >40

异步电机 转子冲片 >20

绝缘层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一定的附着力,在运输和叠压时不致损坏。

绝缘层应均匀而薄,以保证较高的装压系数;应有尽可能小的收缩率,以免在运行中引起铁心松动。

应有较好的耐潮性,较高的耐热性和抗腐蚀能力。

性能稳定,在电机长期运行中,绝缘层的特性保持基本不变。

绝缘处理方法应简单可靠、价格低廉。

良好的冲裁性,有利于模具冲制。

、冲片绝缘处理方法

电机行业采用的对冲片绝缘处理方法,一种是涂漆,另一种是氧化处理。

涂漆处理:又分为两种,一种是硅钢片购入时由硅钢片生产厂直接供给涂了绝缘漆的硅钢片,然后进行冲制。另一种是,冲制后再涂绝缘漆。这两种方法比较起来,后一种为好。先涂漆后冲制,一是造成绝缘漆的浪费(边角料、槽片等不要涂漆的部位都有漆),二是冲裁切面没有涂漆。

冲片氧化处理

冲片冲裁后,用专用设备进行氧化处理。

氧化处理工艺:将冲片成叠放置在氧化设备中,加热,当温度升至550℃时,恒温1~2小时,然后通入水蒸气,1~2小时后,即可停气、停电、出炉。氧化处理与退火处理可用同一种设备,也可分设两种设备,它们的区别是加热温度,氧化为550℃,退火为750℃。因为铁加热后与氧发生化学反应时将生成FeO,这种物质在570℃以下时是不稳定相,即不独立存在,而在570℃以上时,它是稳定相,它已独立存在,而当温度再降至570℃以下时,它将分解出Fe,存在于氧化膜中,这是我们不希望的。所以氧化处理设备,温度控制在550℃以内,且不用在保护气氛中进行。而退火设备最高温度为750℃,要在500℃左右就通入保护气体,防止产生FeO,而且由于FeO的产生,还将发生粘片问题。

氧化原理

所谓氧化,即金属在空气或氧中加热时,其表面部分将转变成氧化物,这种转变即称氧化。

根据以上原理所采用的氧化工艺是:将冲片放置在沙封的罩内,然后加热,使罩内的冲片的温度达到540~550℃时,通入一定的氧化剂,使冲片表面产生一种混合氧化物,即我们称的氧化膜,保温一定时间,使膜达到一定厚度。

氧化剂一般可以采用水蒸气及空气与水蒸气的混合气体。试验室也有采用氧气做氧化剂的。以用水蒸气做氧化剂来说明一下炉内的反应情况:

Fe+H2O———→ FeO+H2↑

3FeO+H2O———→ Fe3O4+H2↑

2Fe3O4+H2O———→ 3Fe2O3+H2↑

上述反应的顺序只有在硅钢片表面没有氧化物时才成立。而热轧硅钢片在制造过程中由于高温且接触氧,其表面已产生了很薄的一层混合物,它主要是由最里层的Fe3O4与Fe的混合物,其次是Fe3O4,最外层是Fe2O3与Fe的混合物组成。因此,氧化时炉内上述三个反应是同时进行的。氧化处理后履盖在冲片表面氧化物是这样分布的,最靠近金属的是Fe3O4与Fe的混合层,之后是Fe3O4与Fe2O3的混合层,最外层是Fe2O3及少量的Fe。从这里不难看出越靠近金属的氧化物,其金属含量越高,而氧含量越少。以上方程式中还可以看出,是先产生FeO,之后产生Fe3O4,再之后转变成Fe2O3。但是FeO本身只有在570℃以上才是稳定相,才能存在,在570℃以下,它是不稳定相,也就是说,当FeO产生之后,随之就转变成Fe3O4,即FeO没有存在的可能。而Fe3O4不论是高温还是低温,其相都是稳定的。Fe3O4转变成Fe2O3是由于充足的氧的作用,使其先失去Fe,之后才转变成Fe2O3。

在570℃以上时FeO成为了稳定相,这时金属表面的氧化物将由三层氧化物组成,最靠近金属的是氧化亚铁(FeO)层,而且是三层中最厚的一层,其次是磁性氧化铁(Fe3O4)层,最外层是氧化铁(Fe2O3)层。当温度由570℃以上降下来时FeO将在570℃时开始,分解为Fe与Fe3O4密合的混合物层(是很厚的一层)。

我们所要得到的氧化膜的主要成分应当是Fe3O4和Fe2O3,相对于Fe比较,它们具有较高的电阻值,我们正是靠这样的混合物膜来减少电机的涡流损耗。但是当氧化膜中渗入Fe的成份后,氧化膜的电阻值显著下降,严重时趋于零,这是我们所不希望的。因此,氧化处理时,温度必须控制在570℃以下使膜中根本不产生FeO。

冲片涂漆处理与氧化处理的本质区别,氧化处理因为是加热至550℃,冲片属低温退火,起到一定的消除冲裁应力的作用,而且切口也产生膜,毛刺经处理后一是经氧化后减小,二是被氧化膜包裹起来,氧化膜属于金属物质,它不影响导磁。所以冲片氧化处理与冲片涂漆处理它们有本质的区别。为了提高效率应优先采用氧化处理。表3 冲片氧化与不氧化电机性能对比

未氧化处理

试验项目 空载电流/A 空载损耗/W 铁 耗/W 效 率 定子温升/℃

标准

93% 70

#1 3025 1384

#2 3835 1150

氧化处理 #1 1965 748

#2 1843 810

3.冲气隙

电机转子铁心外圆一般采用车加工,也就是车气隙。由于车加工时,加工的铁削、毛刺使转子表面连成一片,整个转子表面成为一个整体通路,在这个通路中使铁损耗增大。如果采用冲片冲制时冲出气隙,就可以避免增加这一部分损耗,同时减少转子外圆加工这道工序。据资料介绍,冲气隙比车气隙可降低杂散损耗10%~15%,效率提高%~%。

4.增加铸铝转子导条与铁心接触电阻

铸铝转子铝导条与铁心间的电阻称为接触电阻,其值大小直接影响横向电流的大小。增加铸铝转子导条和铁心间的接触电阻,可以降低转子铁心损耗和负载杂散损耗,可使电机效率提高、温升降低。

离心铸铝,导条与铁心的接触电阻约为~Ωmm2。

压力铸铝,导条与铁心的接触电阻约为~Ωmm2。

增加接触电阻的常用方法

转子铁心磷化处理

用化学或电化学方法在铁心槽壁上产生磷酸盐薄膜,该膜耐高温,有较高的绝缘性能,双面~,导热性能差。

磷化液配方:马呋盐30~40g/升,氟化钠2~4g/升,硝酸锌55~65g/升。

磷化工艺:磷化液温度75~80℃,铁心去油,浸入磷化液中10~15分钟,取出,经皂化(3%的肥皂水冲洗)后,温水清洗,烘干。

转子冲片氧化处理

铸铝转子脱壳处理

利用铝和钢热涨系数不同的特点,将铸铝转子加热450~500℃,保温2~3小时(使铸铝转子热透)。然后,在空气中冷却或放在水中冷却(必须在100~150℃时取出,利用余热自行干燥),使导条与铁心槽壁间形成缝隙,增加接触电阻。

5.铸铝转子采用离心浇注工艺

由于压铸铸铝转子内部不可避免地存在气孔,一般适用于H355以下电机产品,H180以下的压铸铸铝转子内在质量不比离心铸铝转子内在质量差,但对于H355以上的铸铝转子,压铸就远不如离心的内在质量好,所以要想提高电机效率,尽量采用离心工艺。由于离心工艺,转子铁心要加热,铸铝后,冷却过程中起到了一定的脱壳处理。

6.开口槽铸铝转子

开口槽的铸铝转子,应将槽口中的铝清除掉,加工深度为槽口的高度,这样可减少齿部的杂散损耗10%左右。德国纽伦堡电机厂,高压电机、低压大功率电机都采用这种工艺。

监管方案【篇4】

盘锦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方案

一、监管目的

为了保证在整个特许经营期内,特许经营企业始终能够按照《第一污水处理厂TOT特许经营协议》要求和谨慎惯例原则运营污水处理厂,使其处于良好运营状况,并能在运营参数内做到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国家建设部令《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第一污水处理厂TOT特许经营协议》相关内容制定本方案。

二、监管原则

在整个特许经营期内,严格按照国家建设部令《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第一污水处理厂TOT特许经营协议》,在不干涉企业正常运营和维护的前提下,对第一污水处理厂的经营计划实施情况、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以及安全生产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三、监管方法

盘锦市城市建设管理局是特许经营协议甲方,也是污水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主管部门”),委派盘锦市市政排水公司作为监督部门(以下称“监督部门”),并指派监督员对其监管内容,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法,对特许经营协议乙方,即盘锦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以下称“企业”);监督部门要对企业每月向主管部门报表进行确认,并做好污水收集管网、泵站系统的运行、协调工作,保证污水的输送;企业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发生进水水质超标、运营故障以及其它重大事宜时,应及时向监督部门进行汇报,监督部门要及时解决并以书面形式向主管部门汇报。

四、监管内容

1、对企业的资产、股权以及企业的权利义务进行监督;

2、对企业经营内容进行监督,保证企业不做其它与其经营内容无关的项目;

3、对企业生产记录、设备检修和检测记录进行监督、检查;

4、对企业运营过程中所提报的计量报表进行监督、核查,对其日常计量表可进行抽查;

5、对企业运营过程中所提报的水质检测报表进行监督、核查,对其日常处理检测情况可进行抽查;

6、对企业运营过程中污泥排放质量标准、排放地点进行监督、检查;

7、对企业的检测程序、结果、设备和仪器进行现场检查和检测。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事项。

五、处罚原则

1、对于企业自身原因出水水质未能达标,责令其限期内整改,但超标排放要向环保部门缴纳超标排污费;

2、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特许经营权:(1)擅自转让、出租特许经营权的;

(2)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的;(3)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质量、生产安全事故的;(4)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5)由于自身经营原因出水水质未能达标,限期未能整改并造成重大损失的;

(6)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附件:

一、企业每月向主管部门填报的运行记录表

二、水质及污泥质量标准

监管方案【篇5】

浅谈如何推进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安全生产, 国务院机构

近几年,在综合监管工作实践中,我们体会到综合监管工作涉及的行业、领域多,职能交叉重叠,矛盾比较多。如何对安全生产进行有效的综合监管是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面临的一次重大课题。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国务院机构改革新的“三定规定”中给予安监系统监督检查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能。由此可见,推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有法可依,有国务院行政授权。

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梁嘉琨今年2月11日关于“坚持安全发展,推进综合监管”的报告中指出,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总体框架是决策、执行、监督三者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安全监管扮演的是监督者的角色,对行业安全生产进行外部监督,对地方安全生产进行层级监督,这是安全生产监管体制的关键点。这样就明确了综合监管的法定职责和对象。

对综合监管工作的内容梁嘉琨副局长归纳为三个方面、十二各要点。三个方面,即:建立规矩,监督执行,调查研究。十二各要点,即:研究提出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措施的建议;研究议定安全生产综合性法律法规和标准;研究拟定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安全生产职责;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和维护综合监管的权威;研究拟定安全生产综合指标评价;依法履行对特别重大事故调查职权;研究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分级报告制度;协调跨地区跨行业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把综合统计分析作为今后综合监管的一个重要内容;完善综合监管的工作机制;安全服务应成为综合监管的新内容;强化监督应成为监管手段。

在近些年的综合监管实践中各级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对监管形式和途径、监管要点、监管工作内容进行了积极的尝试。根据国务院规定,综合监管的形式主要是协调、指导、检查、监督。实现综合监管职能,最重要的途径市发挥各级安委会办公室的作用,在各级安委办的领导下,加强协调指导和监督。

开展综合监管工作应该把握住4个要点,一是行业主管、各司其职,谁主管谁负责;二是分级管理、属地负责,地方政府是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三是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使指导更具针对性;四是综合协调,强化监督,针对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措施等落实情况强化相应的监督职能。

明确了综合监管的职责和对象、法律依据、工作要点、形式和途径、工作内容,就能够推行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工作,组织和协调各有关部门,步调一致,协同作战,形成安全生产“各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监管方案【篇6】

为进一步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全力确保春节及“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市安全监管局决定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执法检查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共、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国家、省、市领导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全国及省、市安全生产会等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和“五个一律”的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进一步着力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堵塞监督管理漏洞,着力解决不遵守法律法规的问题,除隐患、防事故,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的目标任务,为全市人民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执法检查内容

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冶金等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具体包括:

(一)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

(三)职业危害防治情况;

(四)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

(五)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六)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

(七)应急救援管理情况。

三、执法检查时间

从即日起,至3月31日结束。

四、执法检查方式

紧紧围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冶金等等重点行业(领域),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各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大队)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组,专项行动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科。根据执法领域划分,领导小组下设3个专项小组,其中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执法工作组由黄立岩牵头;非煤矿山执法工作组由郑承怀牵头;综合领域执法工作组由杨俊牵头,邵保贵、苏友明、余飞予以配合。监管一科、监管二科、监管三科负责人为联络员,抽调局职业健康科、事故调查统计科、执法大队、应急中心专业执法人员开展联合执法。

各专项执法小组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采取重点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暗查暗访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对企业规模较大、工艺较复杂的企业,应聘请有关方面专家参与。原则上各专项执法小组检查企业数不少于5家,查处企业立案数不少于2家。

五、执法检查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牵头领导要亲自安排、亲自部署,制定领域内具体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二)精心谋划。各执法专项组要加强组织协调,根据执法力量和辖区内企业的分布、类型、数量等情况,明确检查企业的数量和具体名单,确保覆盖一定数量和比例的高危行业企业,细化执法检查项目和内容。

(三)严格执法。要以对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零容忍”的态度深入开展工作,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形成执法监管高压态势。坚决杜绝只检查不执法、检查多立案少和处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

(四)信息报送。请各执法专项组于2月6日前将工作方案及检查企业数量、名单报至局法规科。同时,按照省安全监管局要求,认真填写《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专项行动统计表》,于每周五报至局法规科。

监管方案【篇7】

一、工作目标

1、农资市场和农资生产经营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2、重大假劣农资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3、假劣农资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率和反馈率达到100%;

4、农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进一步净化,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5、确保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二、工作重点

1、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整治活动。

监管内容:①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套牌侵权、无证生产经营、未审先推、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②严格规范品种命名,解决品种多、乱、杂等问题;③坚决查处违规经营散装杂交稻种子行为,净化种子经营市场;④进一步加强种子经营规范化管理。

主要工作时段:2月10日6月30日

监管领域:县内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各种子企业委托代销机构、种子经营门市和乡镇农贸集市。

2、开展农药市场专项整治活动。

监管内容:①严厉查处经营违法添加高毒农药等未登记成分、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农药行为;②强化农药登记管理,查处违法经营无证、一证多用、套证、冒证等农药的行为;③加强农药标签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④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的行为。

主要工作时段:①4月1日8月31日开展农药质量与标签管理专项检查;②全年开展禁用高毒农药检查。

监管领域:县、乡(镇)、村农药经营企业、门点,卫生杀虫剂经营门市(含超市),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3、开展肥料市场专项整治活动。

监管内容:①严厉查处复混肥料、有机肥料、水溶肥料、桔杆腐熟剂等产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效等违法行为;②进一步加强配方肥生产企业及产品监管;③加强对登记肥料产品的后续管理。

主要工作时段:①1月4日1月30日开展冬储肥料监管;②2月20日4月30日开展春季肥料市场专项检查;③10月10日12月30日开展果树用肥专项检查。

监管领域:肥料经营企业和门市,农产品生产基地。

4、开展兽药专项检查活动。

监管内容:①强化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监管,严格执行兽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贯彻落实兽药GMp和兽药GSp制度;②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坚决取缔造假售假黑窝点;③严厉打击违法制售假劣兽药行为;④依法查处兽药标签和说明书扩大适应症、使用范围等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抗菌药物使用;⑤加强兽药门市违规经营人用药品检查力度;⑥严厉打击违法经营、使用禁用兽药行为。

主要工作时段:①1月10日2月25日开展省厅通报20xx年第一批假劣兽药专项查处活动;②4月1日10月30开展兽药质量和标签专项检查;③全年开展禁用兽药检查。

监管领域:兽药经营企业,畜禽养殖企业。

5、开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专项检查活动。

监管内容:①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②严查在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和养殖环节添加抗生素、三聚氰胺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剂行为;③开展瘦肉精专项检查。

主要工作时段:①3月1日4月30日开展春季饲料专项检查;②8月1日10月30日开展夏秋饲料专项检查;③全年开展瘦肉精专项检查活动。

6、开展水产苗种专项检查活动。

监管内容:①加大水产苗种生产监管,严厉查处水产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氯霉素和孔雀石绿等违禁药品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②严厉打击以次充好、以劣充优、带病销售和无证(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生产销售水产苗种的行为。

主要工作时段:①3月1日4月15日开展春季大检查活动;②7月10日8月20日开展夏秋专项检查活动。

监管领域:苗种生产基地、苗种交易市场、水产养殖基地和企业。

7、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夏季百日行动。

监管内容:对接省、市专项行动,加强农业投入品源头监管。

主要工作时段:6月20日9月30日

监管领域: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农资经营门市、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8、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冬行动。

监管内容:对接省、市专项行动,加强季节性农资产品和冬储农资管理。

主要工作时段:9月20日12月30日

监管领域: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农资经营门市、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三、工作步骤

1、部署宣传阶段(2月):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措施,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2月,组织人员参加全省、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

2、集中整治阶段(35月):对重要农资市场经营主体准入资格、市场秩序进行深入摸底排查。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全面开展集中整治。

3月,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

35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春季行动;

45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督查。

3、年中检查总结阶段(6月):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总结。

4、整改深化阶段(712月):巩固整治成果,针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监管措施,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79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夏季百日行动;

1012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冬季行动;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成立县农粮局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落实好监管责任,做好服务工作,并把农资打假工作细化到具体环节、落实到具体人员。乡镇综合站要做好农资打假信息员、监督员、宣传员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的角色工作。

2、广泛开展宣传,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大力宣传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和进展情况,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资打假工作的良好氛围。继续推广农资连锁、农资农技双连锁、农资行业协会等新型经营模式。支持和鼓励有实力、信誉好的名优农资企业、农资专业合作组织等直接到乡村设立经营网点,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提高放心农资产品的覆盖面。要结合送科技下乡工作,大力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动员和鼓励农资经营企业参与现场活动,普及农业法制知识,推介诚信企业和优质农资产品,曝光典型案例,传授农资识假辩假和科学使用知识,引导农民群众科学、理性购买和使用农资产品。

3、强化市场监管,完善可追溯管理机制。全面建立和完善农资经营企业监管台账,积极开展农资经营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农资经营人员整体素质。进一步完善农资经营行业规范管理制度,倡导和推行农资诚信经营。加强对农资经营门店的日常巡查,重点整顿规范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地、运销大户和乡村流动商贩,全面掌握、纠正和查处各类区域性、行业性风险隐患。对公告审批、撤销、注销、吊销等有关信息,积极提供公众查询咨询服务。对利用物流方式、互联网、农资交易会和展销会经营假劣农资产品等违法行为,要及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加大禁用农业投入品清缴力度,大力推进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

4、加强农资产品监督抽检力度。要进一步扩大农资监督抽查范围,提高监督抽查覆盖率。重点抽检种子质量和品种真实性,抽检农药、兽药、饲料的有效成分含量及是否添加其他违禁成分,抽检肥料的养分含量和是否添加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对往年抽检不合格、群众投诉举报、市场检查中问题突出的企业和产品,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跟踪抽检力度。要积极收集监管线索,提高监督抽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检打联动,健全监督抽查检验结果通报、反馈、共享机制。执法机构要参与监督抽查工作,对抽检不合格的农资产品,及时立案查处并追溯制假售假源头,一查到底。

5、加强违法案件查处力度。认真做好案件线索的排查梳理,拓展案源渠道,严厉打击侵权、制售假冒伪劣、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加强部门沟通,深挖假劣农资制假售假源头,必要时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联合查案等形式严查大案要案。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构成犯罪的行为,及时移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杜绝有案不送、以罚代刑。

6、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充分发挥12316三农服务热线的作用,提供信息和技术咨询服务。督促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完善售后服务机制,鼓励通过远程教育、集中培训、技术咨询、专家会诊、现场服务等形式进行全方位的技术指导,让农民科学选购和使用农资。在生产基地设置禁限用农药和禁止添加的药物公示牌,养殖场(小区)张贴规范使用兽药告知书。健全农资突发事件和假劣农资引发农业生产事故的应急体系和快速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有效控制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

7、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社会监督。利用送科技下乡和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深入乡、村,向广大农民发放农资打假便民服务卡,增加农民群众维权意识,及时举报农业违法案件线索。在全县范围内公开农资打假投诉举报电话:,畅通农资打假网上投诉渠道,电子邮箱为:。完善农资打假值班制度,健全接报登记和督办制度,及时开展案情调查,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8、认真做好工作调研和总结,及时报送农资打假信息。按照市局要求做好年中检查及总结,认真开展农资打假整改深化工作。要及时对各阶段的整治工作进展、成效进行总结、上报。

监管方案【篇8】

渔业部门将成水产品监管主力军

《条例》对监管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的划分,渔业部门将负责水产品从养殖、捕捞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渔药、渔用饲料及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其他渔业投入品使用的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水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农业部门负责渔药、渔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卫生计生负责水产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工作。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负责进出口水产品质量安全、质量监督检验和监督管理。

水产养殖用水需符合国家标准

根据《条例》规定,水产养殖用水需符合养殖用水水质标准,对不符合标准的,需进行净化处理或停止养殖活动。大气、土壤、水体中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区域,将被列为禁养区。对单位或个人向水产品产地和可能影响水产品产地环境的区域排放、倾倒、填埋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造成渔业产地环境污染的将被依法追究并赔偿。

水产品检测不合格或未经检测不得销售

《条例》规定,水产品生产者应当自行或者委托检测机构,对生产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的出具合格证明。经检测不符合水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或未经检测的,不得销售。违反本条例的,将由渔业主管部门责令生产者限期改正,并作无害化处理,货值1万元以下的,并处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从省外引进水产苗种未经检疫运输和销售的,将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条例》还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做了相应规定,禁止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水产品、水产苗种。另外,在疫病防治方面,从事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的渔业兽医将推行执业兽医制度,如尚未取得执业兽医资格,需先向县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登记后方能在规定区域从业。

采购台账保存不得少于半年

水产品经营者采购水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资质、证照等材料,以及水产品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建立采购台账制度,且台账保存不得少于半年。销售水产品时,应当如实记录水产品名称、购货者相关信息等内容,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半年。另外,市场开办者要对入场水产品经营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把关,对不具备条件的,暂停或取消其入场经营资格。市场开办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导致发生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将承担连带责任。未查验供货者资质、证照等材料、未建立进货台账的,未保留或提供销售票据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未附加标识的水产品将不得销售

《条例》标识管理部分规定,水产品生产企业、渔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从事水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水产品,应当附加标识。未附加标识的,不得销售。附加的标识,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水产品生产者合法加贴和使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等质量标志。 市场开办者要建立食用水产品标识的使用管理措施,督促水产品经营者规范使用标识。销售的水产品未按规定标识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市场开办者违反相关规定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对水产品检测结果有异议可复检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及所属执法机构依职权实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被抽检人对水产品质量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之日起5日内向组织实施检测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复检。 对快速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时起4小时内申请复检。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另行指定检测机构进行复检,不得采用快速检测方法进行复检。水产品未进行质量安全检测的,将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伪造检测结果的,由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销售禁售水产品将处5万元以下罚款

对违规销售禁售水产品的,将由执法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对违法销售的水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监督销毁。没收违法所得,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以2000元以上;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违反投入品使用规定的,由执法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并对个人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违反认证标志管理的,由执法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妨碍执法的将处2万元以下罚款。采取围攻、殴打等暴力方式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条例》送审稿正全面征求社会及全省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意见征求时间截至8月31日,感兴趣的市民可以到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网政府立法栏立法意见征集处提出意见建议。

监管方案【篇9】

为了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持续巩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宣传、学习、贯彻成效,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根据《自治区医保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全区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和《贵港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XX区医保局定于2022年4月在XX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特制定此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金监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2022年全区医疗保障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深入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加强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切实增强各级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等监管对象的法治意识,持续保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医保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医保基金合规合理作用,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二、宣传主题

织密基金监管网,共筑医保防护线。

三、活动时间

2022年4月1日至4月30日。

四、宣传内容

(一)宣传解读相关法规规章。通过开展线上线下培训、座谈交流及其他普法活动,系统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安部关于加强查处骗取医保基金案件行刑衔接工作的通知》等法规规章,展示相关工作进展成效,增强正向引导。

(二)宣传基金监管政策文件。重点围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规定,加大对基金监管政策的宣传力度,促进社会各界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三)曝光欺诈骗保典型案件。用好用活案例通报曝光利器,公开曝光一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参保人等各类监管对象欺诈骗保典型案例,通过对多发、易发典型问题进行集中曝光,强化欺诈骗保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强化参保人员遵纪守法意识,引导定点医药机构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合理使用医保基金。

(四)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公开各级医保部门的监督举报电话、网络平台、来信地址等举报渠道,宣传打击欺诈骗保举报奖励办法和奖励案例,加强对举报办理流程等的解读,鼓励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五)征集执法典型案例。组织开展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普遍性指导意义的执法案例征集、遴选、宣传推广,加强对我区医保基金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规范裁量权行使,提高医保基金监管队伍的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推进医保基金监管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宣传方式

(一)多种形式宣传。

充分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手段和网络媒体优势,积极推广、发动辖区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群众积极关注“国家医保”“广西医保”“贵港医疗保障局”“XX区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各定点医药机构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要同步链接宣传内容,积极参与活动。要加强信息投送力度,积极更新宣传月活动信息,多层次、全方位开展宣传。

(二)多种载体宣传。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抖音视频、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多种渠道,大力发挥户外大屏、楼宇终端、电视等户外新媒体优势,因地制宜,集中播放宣传短片;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充分利用单位LED屏、微信公众号、网站等每天连续播放宣传短片。加强信息公开,构建医疗保障基金“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贴近群众深入宣传。

深入基层,实现宣传活动全覆盖,以定点医药机构、各乡镇(街道)医保经办窗口为主要宣传场所,在医院门诊大厅、药店门口、医保经办点等人群密集场所醒目位置广泛、摆放宣传资料、悬挂标语横幅,有条件的要用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视频、宣传标语;要集中印制宣传海报、问答手册、宣传折页,通过张贴海报、宣传标语、发放资料、悬挂横幅等通俗易懂的宣传形式,加强宣传力度,提高法律法规的公众知晓率。

(四)加强政策培训学习。

组织开展医保基金监管培训,解读《条例》、《办法》、以案说法。各定点医药机构年内逐级制定培训计划,细化培训内容,确保开展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医保政策、制度全员培训,加强医保政策和基金监管法规的政策解读和工作进展成效的宣传。

六、组织领导

为做好我区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扎实推进工作开展,特成立我区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XXX、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XXX、医保管理中心主任

XXX、医保局办公室主任

XXX医保局财务基金监管股股长

XXX、医保局待遇医药管理股股长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人员由谢娟、XXX、XXX、等同志组成,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日常工作,以及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谢娟同志担任。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实施。要在严把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充分结合宣传主题,运用各种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开展多种多样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集中宣传活动,保证宣传效果。

(二)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方式,创新宣传手段。要积极召开政策解读培训会等,加强对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和工作进展成效的宣传。要以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为宣传主阵地,深入基层,贴近群众,通过进街道、进乡镇、进村(社区)等形式,广泛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医疗保障信用承诺活动,提高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人员行业自律意识和个人守信意识。

(三)及时总结经验。请各乡镇(街道)、各定点医药机构注意收集宣传月活动的图片和资料等,整理活动中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做好宣传工作总结。于2022年5月5日前将集中宣传月活动的有关视频、照片、宣传资料、媒体报道以及工作总结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区医保局财务基金监管股(邮箱:XXX)。

不尽事宜,请联系区医保局财务基金监管股。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

监管方案【篇10】

2015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方案8篇

第一篇

一、指导思想

2015年,全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的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全区安全生产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指标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内。全区安全生产高危领域和重点监管单位的监管面达到100%。

三、主要任务

(一)执法检查工作日安排

我局现有在册行政执法人员14人。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要求,2015年我局总法定工作日为3500个工作日,其中:综合执法工作日为2000个工作日;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日为800个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为700个工作日。

在综合执法工作日中,实施行政许可为550个执法工作日;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为850个执法工作日;开展安全生产举报查处为200个执法工作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等为200个执法工作日;开展机动执法为200个执法工作日等。

(二)监管执法计划任务分解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对危险化学品、冶金、烟花爆竹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根据生产经营单位上安全等级确定现场检查的频次;对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原则上组织1次安全执法检查。根据专项检查工作日确定全年开展执法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数量是160家。其中:安全监督管理科28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46家;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27家;监察大队59家。开展执法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名单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执法检查内容。局成立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全面负责。各业务科室(大队)负责人负责具体执法工作,要明确本科室(大队)执法检查的主办和协办人员。全局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安全管监总局《暂行规定》的具体要求,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暂行规定》第八条提出的19项内容认真实施检查,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并制定现场检查工作方案,确保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精心组织,认真执行计划任务。各业务科室(大队)要严格按照月度计划细化分解执法任务,根据月度计划制定每周计划。检查人员在实施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前,应当明确检查的项目、内容、方法和标准,准备必要的检查测试工具、仪器及法律文书等执法检查准备工作,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联合组织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涉及专业性内容的,也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参与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并听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检查中,应当作出书面现场检查记录,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分别签字,存档备查,并及时把执法检查记录录入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暨重大危险源预警信息系统。要统筹兼顾,上下沟通,要优先安排每月到期必须进行复查的生产经营单位。确需对计划作重大调整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审批和备案。

(三)严格执法,健全执法检查考核制度。要依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整改,发现违章行为及时纠正,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的案件,应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并及时移交。建立执法检查季度督查制度和半年执法检查完成进度通报制度,确保执法检查工作任务的有效开展。各业务科室(大队)要定期对执法工作计划进展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将安全监督检查的结果依法以适当方式予以通报。局牵头部门每季度对计划完成进度进行督查,计划的执行结果和执法效果作为各科室(大队)和执法人员年终考评依据之一。第二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强化全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严厉查处各类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促进用人单位加强职业卫生管理,落实职业病防治各项措施,改善工作场所环境和条件,基本达到国家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要求。

二、工作任务

(一)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加大对本辖区内用人单位的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抓好木质家具制造、电子产品制造、皮革箱包及制鞋、电镀和化工等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以及职业病危害严重、接触人员多、发生过职业病危害事件的企业的监督执法。

(二)突出重点检查内容。主要包括: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的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或普查的情况;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开展情况;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置和职业病危害严重岗位警示标识的设置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和现状评价的开展情况;为劳动者提供个体防护用品,特别是劳务派遣用工单位为劳务派遣工发放个体防护用品的情况;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的情况。具体可参照《省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基本要求及自查情况表》的要求进行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促进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三)突出建立长效机制。注意总结和梳理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活动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分析查找原因,研究解决的措施和办法。要完善执法工作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创新执法手段,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确保执法质量。

三、实施步骤

全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分为发动、推进、总结三个阶段。

(一)发动阶段(4月15日-5月15日)。根据市安监局关于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开发区、各街道安监站根据区安监局“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结合工作,认真组织实施。

(二)推进阶段(5月16日-10月31日)。结合执法计划和“百日”执法活动,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等行政处罚;问题严重的,要依法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对查出的问题,要逐条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确保整改到位。区安监局适时对各地“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确保按照方案要求,完成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工作任务。

(三)总结阶段(11月1日-11月10日)。开发区、各街道安监站要按照本方案所列附表内容,做好本地区执法信息的汇总上报工作,并于11月1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的报告连同附表报送区安监局职业健康科。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开发区、各街道安监站要切实加强对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组织配备执法人员和装备,督促执法计划实施,逐级抓好落实。

2、统筹推进。开发区、各街道安监站要把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与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等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进行统筹安排、统一推进。

3、督查考核。区安监局将结合全年重点工作,开展“四个专项督查”;一季度集中开展执法计划制定和执法资料、信息台账建立情况专项督查;二季度集中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普查专项督查;三季度开展基础建设活动和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专项督查;四季度开展“三同时”落实情况和职业卫生执法计划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区安监局将把“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本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第三篇

为有效落实全局重点工作,根据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百日”集中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常安监〔2015〕3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15年4月15日~7月25日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百日”集中执法检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

一、“百日”行动重点

“百日”行动主要针对安全隐患、职业危害相对突出的重点地区和企业。

重点地区指:有亡人事故发生,或高危企业相对集中、涉及职业危害企业数量相对集中的街道、行政村。

重点企业指:事故频发、隐患众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薄弱的企业;职业危害相对突出的企业。

二、“百日”行动内容

(一)重点地区 查街道、行政村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落实和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是否到位和是否有效督促企业依法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重点企业

1、查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是否有效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否到位,安全投入是否到位、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是否到位、基础管理是否到位;查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是否存在非法、违法行为。

2、查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是否依法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是否及时、如实申报;是否请有资质单位进行检测;是否如实告知员工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是否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建立健全健康监护档案)。

三、“百日”行动组织

本次“百日”行动由区安监局统一协调,全区安监执法队伍联合行动。具体分三个阶段:

(一)组织计划阶段(4月15日—4月25日)各科室(大队)、各安监站要广泛宣传本次“百日”行动的目的意义,依靠基层安监组织摸排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并于4月22日前汇总上报本辖区“百日”行动的重点地区和企业,4月25日前区监察大队汇总并制定全区“百日”行动计划。

(二)具体实施阶段(4月26日—7月15日)各科室(大队)、各安监站安全生产监察人员按计划到各重点地区、企业开展“百日”行动。

(三)总结评估阶段(7月16日—7月25日)7月16日前各科室(大队)、各安监站上报“百日”行动情况总结,区安监局根据工作成效进行绩效评估,并予以通报。

四、“百日”行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科室(大队)、各安监站要高度重视“百日”行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妥善处理“百日”行动与日常执法检查的关系,并与执法计划有机结合,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对于在“百日”行动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的非法、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对于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要予以媒体曝光。

(三)廉洁自律。所有参加“百日”行动的监察执法人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管理规定严格约束自己,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坚决杜绝假公济私和徇私舞弊现象与行为。第四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按照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强化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监管为重点,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为核心,实施安全标准化管理为手段,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化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持制度化监管,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全区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配套规章规定,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管理和建设项目安全监管,依法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颁发和管理;完成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工作,推进“两重点一重大”自控技术和监控系统的完备与运行;巩固和深化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全力防范事故发生。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推进危化领域本质安全提升

1.深入推进危化品本质安全提升专项行动。继续按照专项行动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列出进度计划,推进设计安全诊断和整改验收工作,年内全面完成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工作,其中,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设计安全诊断工作必须于6月底前完成。要积极指导和协调,细化落实措施,解决重点工作和普遍突出问题,有序推进工作。

2.强化危化品“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管理。组织对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规规章和文件政策的学习研究,加大宣传贯彻组织力度,指导督促企业贯彻落实和依法生产经营。要将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大危险源的企业作为监管重点,开展计划查、重点查、回头查等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全面检查企业执行落实“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管理规定的情况。重点检查企业生产装置和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完善与自控改造以及自控系统投运情况,发现自控系统应改未改、改而弃用的情况应作出责令停产整改、行政处罚等处理。同时,也要检查督促企业做好大型危化品储罐安全检验检测和安全类计量器具检验检测以及防雷防静电等专项工作。重点监管危险工艺以不定期检查为主,每年覆盖检查一次;重大危险源以执法检查为主,每年覆盖检查一次。定期组织梳理与核实,全面掌握“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基本情况和安全管理动态。

3.注重危化建设项目安全源头监管。要按照危化建设项目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组织做好危化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5〕76号)和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苏安监〔2015〕369号)文件精神,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的全过程监督管理,指导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严格执行文件规定,组织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申请进行严格审查,保证建设项目设计符合规范标准要求。新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要在装置设计阶段积极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消除设计缺陷,提高装置的本质安全水平。

(二)进一步落实行政许可服务工作

1.做好危化品经营许可工作。要依据《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按照简化行政审批、转变政府职能的总体要求,做好申请受理、材料审核、现场核查、许可决定等环节相关工作。按照《关于调整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许可审批权限的通知》(常安监〔2015〕110号)的要求,组织做好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的审批、颁证工作,建立健全行政许可管理信息系统和监管档案资料。

2.做好使用许可和生产证申领服务工作。依法做好安全使用许可证的颁发与管理工作。组织做好申请企业核定、申报材料初审以及指导协调等相关工作。根据《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梳理出不再需要换(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五类企业名单,组织进行现场核查,并督促企业及时申请注销许可证。3.提高安全许可的效率和质量。要依据国家危化品行政许可管理有关规定和市局关于危化行政许可权限分工意见,切实按照法定程序和规范要求开展许可工作,努力缩减时间,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做好审批事项的跟踪服务,实行闭环管理,所有审批工作使用统一的网上操作系统。

(三)进一步落实过程性安全监管措施

1.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要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5〕88号)精神,推动化工过程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执行落实到位。一是结合安全标准化建设要求,督促企业加强风险辨识和控制,不断完善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持续改进化工过程的安全管理。二是以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培训为平台,全面推进企业危险化工工艺操作工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考核工作;结合《省危险化学行业反恐怖防范标准》宣贯,组织对重大危险源设施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应急处置培训。三是结合拆除施工、检维修作业等典型事故案例分析教育,强化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和承包商安全管理以及应急管理。2.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运行管理。在全区全面完成首轮危化安全标准化达标评审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企业安全标准化持续运行、持续改进的工作意见,进一步规范安全标准化管理,注意行政许可与安全标准化的配合协调,加强指导协调,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成效评估活动,督促企业整改问题和消除薄弱环节,巩固和提高危化安全标准化建设成果。

3.依法组织开展安全监督检查。一是按照分类分级和属地监管原则,结合“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监管,认真组织制定计划并依法开展执法检查。二是结合专项整治,组织开展成品油、危化安全标准化、生产经营许可现场核查等专项检查;配合做好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监督检查;配合做好危化领域职业危害监管工作。三是结合夏季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开展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专项督查。四是组织开展法定节假日、特殊气候以及重要活动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在组织开展各类安全检查中,要加强沟通,紧密配合,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要注重检查效果,强调检查闭环管理。继续推进和深化危险化学品制度化监管,在坚持分类分级监管、安全评价报告、化工专家检查、负责人履职报告和约谈等制度的基础上,总结提炼经验和好的做法,细化工作措施,改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进一步提高评价报告质量和安全技术服务水平,指导督促企业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四)进一步深化危化专项整治

1.继续深入开展危化品领域“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重点打击危化品非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严肃查处由于未批先建、未验先用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非法违法行为;督促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15〕103号)要求,及时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要加快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设,指导企业如实填报排查治理相关信息,并通过信息系统跟踪督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2.继续深入开展第三轮化工生产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按照“化治办”统一部署要求,结合区域环境整治和产业提升改造等行动,继续淘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工艺装备落后的化工和危化品企业,加快重点区域(主城区)危化品企业搬迁、关闭、转产计划的实施,凡因安全距离不足等无法整改消除隐患的企业,要提请政府予以停产、转产或关闭。

(五)进一步夯实危化安全监管基础

1.推行危化安全行政指导工作。各级危化监管人员要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提升安全监管和指导协调能力,以行政指导为新的安全管理方式,指导督促企业消除隐患、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做好全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指导和跟踪服务。2.夯实危化安全监管基础。要认真收集、汇总和报送行政许可、专项整治、“打非治违”、隐患治理、执法检查、事故统计、行政处罚等危化监管统计数据,并建立完善相关台帐资料。

3.加强危化事故查处和应急处置工作。要高度重视危化事故事件管理,第一时间报告事故信息并按规定组织统计上报,依法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要建立健全应急队伍、装备和技术支撑,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提高政府部门、企业应对突发事故事件的应急响应和针对性处置能力。第五篇

一、时间安排

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时间为即日起至2015年10月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建立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责任相一致的奖惩考核机制;努力提升全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实现安全生产长效管理。通过查隐患、抓整改,达到“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目的,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检查范围

全面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及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剧毒、易燃、易爆化学品和有毒、有害气体的储罐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从严查纠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排查液氨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管理情况,突出检查涉氨冷藏冷冻食品加工企业、农副产品冷藏冷冻企业、肉禽鱼加工和冷藏冷冻企业、饮料食品制造及加工企业、超市商场及其配套的冷藏冷冻场所等安全隐患及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等。

四、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健全、责任清晰、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并有效执行和及时修订。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危险工艺岗位操作人员是否经过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是否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要求,建立健全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专家安全检查制度,把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和各岗位操作人员。重大隐患是否按规定及时上报。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装置是否按要求开展安全设计诊断。

3.自动化控制系统的改造和运行情况。涉及危险工艺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是否按规定完成自动控制系统改造。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否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完善控制措施。自动控制系统、监测监控系统是否适用并有效维护、正常运行,是否对相关安全设施、仪表控制系统、安全联锁装置等设备设施定期检测合格。

4.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安全管理基本情况。全面查清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的化工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内、外部安全距离以及厂房、作业场所、储存设施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依法开展定期安全评价,评价中发现的问题是否按规定整改完成。

5.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企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八大作业规章制度和检维修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认真落实,是否做到危险作业前风险分析到位、作业许可证会签审批到位、现场监督监护到位、防范措施到位。是否落实对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的资质审查、施工方案审查、教育培训、现场监督等安全监督和管理。危险化学品装卸环节是否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载的查验、登记、核准制度,防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超载超装。是否严格落实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管理制度。

6.夏季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是否针对夏季持续高温、雷雨多发的特点,落实防雷、防汛、防坍塌、防泄漏爆炸等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对防雷电设施、生产区排水系统、化学品储存区域和露天存放化学品、化学品管道充装系统以及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等重点进行检查,落实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

7.城市企业搬迁和化学品输送管道整治情况。城市中心区、人口密集区等重点区域的重点企业,是否按照全省化工专项整治的要求,制订并落实搬迁关停方案,落实搬迁前防范事故的安全措施,按计划组织实施。涉及穿越公共区域的化学品输送管道,是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日常巡检、维护保养、检测检验等制度,是否存在危及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的重大隐患。

五、时间进度安排

1.自查自纠阶段(6月中旬至8月31日)。各安监站根据本地实际和区政府统一部署,制定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发动和督促企业开展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区安监部门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重点抽查。2.督查整改阶段(9月1日至9月20日)。区安监局按照区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对开发区、各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3.总结提升阶段(9月21日至10月31日)。开发区、各街道对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报区安监局。

六、组织机构

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是在特殊时段采取的监管举措。要充分认识大检查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感,要根据近期危险化学品监管的特点,认真开展检查整治,有效遏制违法现象。区安监局成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安监局副局长黄冬青担任组长,成员单位由危化科和各安监站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危化科。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应深入一线开展督查,指导整改。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狠抓工作落实。要以防范事故为目标,全员行动,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检查到位,落实到位,做到“场所必查,有患必治,重患必停”,确保安全大检查取得实效。

(二)即查即改,注重治本。要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基层基础、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结合起来。要对隐患实行“零容忍”。在铁腕整治隐患的同时,必须从体制、机制、制度、管理等方面深挖隐患形成原因,针对问题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完善规章制度、落实政策保障措施,切实消除隐患产生的根源,提升地区和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强化措施,确保实效。要加强监督检查,在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要组织专门的检查组,采取抽查、互查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四)广泛发动,群防群治。要充分利用辖区户外大型视频、游动字幕及“360”智慧社区、《新》等宣传资源,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企业和广大职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引导全社会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检查活动。要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鼓励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对检查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甚至弄虚作假、被动应付的单位,要公开曝光。

(五)汇总情况,及时上报。请开发区、相关街道安监站于6月20日前制定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每月3日前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于10月31日前上报全面总结。区安监局将检查情况汇总后,上报区安委会办公室。第六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围绕《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5-2015年)》规划目标,利用2015年到2015年三年左右时间,在全区范围内选择木质家具制造、电子产品制造、皮革箱包及制鞋等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的企业(以下简称重点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以下简称基础建设活动),推进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提升职业卫生管理水平,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促进我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重点企业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加强政府领导,强化行政监管和责任追究,落实企业职业卫生主体责任;突出重点,打好基础,树立一批管理规范、防治效果明显的典型和样板,提高重点企业防范职业病危害事件的能力。

(一)目标: 1、2015年目标:完成试点示范企业的基础建设活动,力争累计40%以上重点企业达到基础建设要求。其中,国家、省和市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的重点行业以及重点企业应达到70%以上。2、2015年目标:累计70%以上重点企业达到基础建设要求。其中,国家、省和市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的重点行业以及重点企业应达到100%。3、2015年目标:重点企业全部达到基础建设要求。

(二)主要内容:

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的主要内容分为责任体系、规章制度、管理机构、前期预防、工作场所管理、防护设施、个人防护、教育培训、健康监护、应急管理10个方面,具体要求详见《省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基本要求及自查情况表》。督促指导重点企业对照基础建设基本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认真进行整改,全面提升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水平。

三、责任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区安监局负责全区重点企业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开发区、各街道重点企业的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由所在地安监站负责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

四、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5年7月)

开发区、各街道安监站要根据省局《关于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的通知》的精神,按照总体部署,结合辖区内企业职业病危害的重点和特点,制定重点企业的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实施和推进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确保基础建设工作有计划、有步骤顺利开展(方案于7月底报区局)。同时,组织对辖区内木质家具制造、电子产品制造、皮革箱包及制鞋等重点企业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做到无一遗漏。全面掌握辖区内存在职业病危害重点企业分布、数量、类别、接触人数等情况,并登记造册,为整个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奠定基础,并于8月10日前报区局(电子稿)。

(二)试点示范阶段(2015年8月~12月)

按照“先试点、后示范、再全面”的原则,各街道安监站要在本地区树立标杆,筛选基础条件较好的企业进行试点(各街道试点企业不少于1家)。通过开展基础建设活动,建立职业卫生基础建设示范企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同时,组织现场观摩学习、专家培训指导等措施,推动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的全面开展。区局将于2015年12月对试点示范企业进行督查。

(三)全面推进阶段(2015年1月~2015年9月)

开发区、各街道安监站要强化监管,加强督促和指导,通过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监督检查等形式,并结合企业标准化建设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引导重点企业主动参与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组织辖区内所有重点企业对照《省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基本要求及自查情况表》,按照完成时限要求,对发现问题进行自查整改,整改完毕后,所在地安监部门及时组织验收。区安监局适时对各地区基础建设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按照序时进度的要求,实现各阶段工作目标。

(四)全面总结阶段(2015年9月~12月)

开发区、各街道安监站要将本地区每基础建设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并于每年11月底前上报。区安监局组织对基础建设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建设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上报市局进行表彰。

五、工作措施

1、制定方案、周密部署。开发区、各街道安监站要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重点企业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按照“省级主导示范、市级主导组织、县级主导实施”的原则,结合辖区内企业职业病危害的重点和特点,制定本地区的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实施方案。设定工作目标,明确完成时限,细化岗位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将职业卫生基础工作做精、做细、做实,做出成效,确保基础建设活动的顺利开展。

2、选好试点,及时总结。开发区、各街道安监站要加强培训指导,及时总结试点示范经验。尤其是加大街道基层监管人员和重点企业负责人的指导力度,充分了解基础建设活动的方式和步骤;同时,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注重在工作中不断总结、积累经验、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确保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卓有成效的完成。第七篇

(一)全面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培训工作,进一步营造全社会职业病防治的良好氛围

1、加强与卫生、人社、工会等部门联合开展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为载体,大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卫生有关法规、标准,提高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意识,提高劳动者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2、将职业卫生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体系,认真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各地要制定培训计划,强化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努力提高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意识和管理水平。2015年,力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实现“全覆盖”。

3、开展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用人单位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专题培训,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卫生培训上岗制度。

4、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对从业人员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使其掌握职业病危害防护知识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增强防护意识和能力。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和健全职业卫生各项规章制度

5、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督促用人单位在职业卫生责任体系、规章制度、管理机构、前期预防、工作场所管理、防护设施、个体防护、教育培训、健康监护和应急管理等10个方面规范职业卫生基础工作,提升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水平,切实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2015年,力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职业病防治监督覆盖率、职业卫生档案建档率、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建档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检查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粉尘、毒物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放射性物质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在去年的基础上增加30%以上。

(三)进一步强化监督执法,深化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

6、开展“回头看”,巩固专项治理成果。在去年全区五大行业

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对木制家具制造、电子产品制造、皮革箱包(制鞋)生产、水泥生产和铅酸蓄电池生产行业专项整治情况“回头看”,巩固治理成果,防止死灰复燃。

7、有针对性拓展重点治理行业的范围。2015年将根据市局统一部署,在五大行业专项整治基础上,我区将以化工生产、建材加工、机械加工、冶金铸造、电镀、石材加工等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见实施方案)。开发区、各街道要根据本地实际,结合全区整治重点,选取1-2个各自重点行业进行整治,特别是涉及到高毒物质、高危粉尘的行业,抓住职业病危害产生的重点环节、关键部位,通过改进工艺技术、改善防护设施、加强个体防护等针对性的措施,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四)强化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监管,规范“三同时”行政许可工作

8、建立与发改局、经信局、建设局等负责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部门的信息沟通协调机制,从源头上掌握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工程(项目)的来源,督促指导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各项制度要求。

9、切实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许可工作。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防护设施设计审查、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管理以及审查程序严格按国家、省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分级管理(办法另行公布)。2015年,力争区级重点工程(项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

害预评价率、控制效果评价率达到80%以上。同时,所有资料须网上申报进入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五)严把准入关,全面开展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工作

10、根据省安监局《关于在全省木制家具制造行业全面开展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试点工作的通知》(苏安监〔2015〕228号)和市局《关于在全市木制家具制造行业开展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工作的实施方案》(常安规〔2015〕2号)的要求,在我区去年2家木制家具制造企业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发放试点工作取得成功经验基础上,2015年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木制家具制造企业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工作。要按照“先易后难,先大后小”的原则,循序推动许可证工作,要严把准入关,严格发证条件、规范发证程序,同时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力争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木制家具制造企业完成许可证申领工作。

(六)大力推进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11、加大对申报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在调查摸底本地区制造业企业总数的基数上,把申报工作纳入日常监督检查之中,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执法检查、职业卫生安全许可、专项治理行动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街道安全监管网络的作用,进一步加快职业病危害项目网上申报工作,争取在2015年全面掌握辖区内用人单位数量和基本情况,促进申报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市局将申报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数据专项核查,定期通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进展情况。

12、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申报。选择危化品生产、木质家具制造、冶金、电镀加工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为突破口,实现重点行业(领域)申报工作的率先达标,力争2015年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100%。

13、建立完善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健康监护与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相结合的申报制度,全面推动用人单位的检测、评价和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七)全面开展职业病危害检测和现状评价工作

14、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第47号令)的规定,督促全市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化工、冶金、建材、电镀等行业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5年版)》(安监总安健〔2015〕73号)的要求严格管理,并结合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对申领许可证的用人单位开展检验检测和现状评价工作。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并报安监部门备案,对存在的问题实行限期整改,争取通过现状评价,全面提升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水平。力争用三年时间完成全区职业病危害严重用人单位的现状评价工作。

(八)加强执法检查,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15、以指导、服务为先导,配合相应的行政手段,将职业卫生的监督执法工作纳入日常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内容之中。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切实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各类职业卫生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对粉尘、高毒物品重点行业专项执法检查做到有计划、季度有重点、每月有安排,提高职业卫生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不按规定进行整改的企业要加大处罚力度,该罚款的罚款,该责令停产整顿的责令停产整顿,该关闭的要提请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坚决纠正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九)完善监管制度,探索“职业卫生管理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16、开发区、各街道要在化工、建材、冶金、电子、电镀、机械等职业危害重点行业积极培育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规范化示范企业,并结合《2015年市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选择2—3家基础条件较好、管理规范的企业开展“市职业卫生管理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规范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落实职业病防护措施,使企业真正达到职业病防治工作“十个到位”目标,即:(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到位;(2)职业病危害现场检测、评价到位;(3)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设施到位;(4)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及接触职业病危害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到位;(5)接触职业病危害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到位;(6)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按标准发放使用到位;(7)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危害因素公示到位;(8)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评价审核到位;(9)各项职业健康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及台帐资料建立到位;(10)职业病中毒应急救援措施到位。

(十)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职业卫生监管效率

17、加快职业卫生信息系统建设,摸清全区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数量、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行业及地区分布、接触人数、防护设施的配备、人员体检、现场检测和职业卫生管理状况等基本情况,掌握全区职业病危害现状,以及重点企业“一企一档”的实时更新,开发区、各街道要按照省局统一开发的普查软件按时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普查工作。(计划6月底前完成普查动员、培训工作;7月到11月组织开展全面的普查工作;12月底前完成基础数据汇总上报)。第八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按照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一化两重点一重大”(安全标准化、重点监管危险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为主线,以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为核心,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为平台,坚持制度化监管,深化化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全区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贯彻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和配套规章,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生产、使用许可,深化经营许可;全面开展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和第三轮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完成阶段性工作要求;完成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首轮评审确认工作;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减少一般事故和事件,全力防范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努力保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加强指导,全面抓好危化品法规规章的宣贯工作。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家安监总局发布的配套规章以及省出台的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加强学习调研,完善规范项目安全审查和生产、使用、经营等许可环节的工作措施,狠抓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重点做好4项工作。

1、依据市安监局制定下发的《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意见》,建立健全经营许可的受理、审核、决定等许可管理工作机制,按规定要求组织网上审查和现场核查,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管理信息系统和监管档案资料。

2、依据市安监局制定下发的《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管理实施意见》,做好安全使用许可证的颁发与管理工作。组织企业对照许可适用行业和数量标准进行调查核实,梳理情况,摸清底数,做好许可申报前期工作。

3、结合实际,加大对新的法规规章的宣贯力度,督促企业尽快执行危险化学品方面的新规定。

4、加强对法规规章的学习研究,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和手段,相关人员尽快掌握专业知识,执行法规规定,调整和衔接好监管工作,提升危化监管业务能力。

(二)创新工作,努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贯彻国家安监总局等四部委《关于开展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5〕87号)和省安监局的统一部署要求,认真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全区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和第三轮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重点做好4项工作。

1、深化和推进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的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工作。一是组织对涉及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自动控制技术改造且有效投入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和督办。年内完成原料和产品中均含有爆炸品的化工生产工艺(纳入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管理)生产装置的自控改造。组织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调整和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调查,落实相关自动化控制改造工作。督促企业做好大型危险化学品储罐安全检验检测和安全类计量器具检验检测工作。要组织对危险化工工艺操作工进行特种作业安全培训和考核。二是开展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受热、遇明火、摩擦、震动、撞击时可发生爆炸的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自动化控制技术改造工作,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年内完成改造。三是开展重大危险源自动化监控系统改造工作。2015年7月1日前所有重大危险源企业应按40号令规定的格式文书和要求完成登记建档和重新备案。组织专家对部分企业重大危险源应急措施进行审查论证,指导企业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在市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全面组织《省危险化学品行业反恐怖防范标准》的贯彻实施。

2、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计安全管理。一是组织开展在役装置安全设计诊断和设计复核,全面查找并整改装置设计存在的问题。二是加强对新建项目的设计安全管理。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装置,要按照《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导则》的要求,在设计阶段进行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

3、根据省、市政府文件要求,开展第三轮化工生产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一是从严审查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落实市设立化工重点监测点的工作要求。二是推进化工生产企业提升改造和淘汰落后工作,加快重点区域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搬迁关闭。

4、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强化打非治违,重在依法治理”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实行常态化管理,加大监察执法频次和力度,依法查处危险化学品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行为。

(三)深入推进,巩固提高安全监管工作的基础和水平。

1、继续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一是按照国家和省、市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在年底前我区危化行业完成首轮三级以上标准化达标和评审确认工作。强调从2015年起,没有通过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未经整改合格,不得换发相关安全生产许可证。二是各级安监部门要按照安全标准化管理的要求,督促企业组织安全标准化自评工作,落实持续改进措施。要以企业现场评审整改项为内容,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化专项检查。

2、严格标准要求,切实做好行政许可和服务工作。一是修订完善许可规范。要在市安监局陆续出台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使用许可实施意见的基础上,明确工作职责,细化流程,进一步规范许可审查行为。二是健全行政服务标准。按照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的要求,积极推进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对涉及危化行政许可和备案服务类事项,统一按市安监局编制的《审查标准业务指导手册》和《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实施。三是明确项目过程控制。督促、指导建设单位及中介机构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过程中,严格对照项目技术审查要点进行自查,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中介机构的法律责任,提高安监部门的审查效率。四是加强许可备案管理。所有涉及危化行政许可、管理服务和备案事项均要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内公开运行,根据工作流程和职责权限,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规范审查要求,杜绝网外办件。

3、坚持危险化学品制度化监管。一是坚持分类分级管理,按照市安监局新修改完善的“红橙蓝”分类分级标准,组织对企业进行等级重新划分和调整,并实施分类分级和属地监管。二是坚持安全评价制度,严格执行现行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储存等行政许可和“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监管有关安全评价规定,督促指导企业做好相关评价工作。从2015年起,企业的定期安全评价报告(包括申领或换发许可证安全评价报告),应当包括对危险化工工艺自动控制、重点监管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监控、设计诊断、安全检测检验等方面的评估评价内容,形成明确评价结论。三是坚持企业主要负责人定期履职报告制度、约谈制度和从业人员准入资格条件。四是坚持化工专家检查制度,组织抽查专家检查工作质量,通报专家检查工作情况,提高专家检查效果。

4、依法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一是将危化品监管与安全标准化创建有效对接,实现安全检查内容的覆盖。二是各地按照分类分级和属地监管原则,结合工作重点和“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监管等要求,认真制定计划并依法组织实施执法检查。三是区安监局结合夏季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在三季度组织开展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专项督查。四是认真组织开展法定节假日、季节变化、特殊气候等重点时段以及重要活动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措施,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在组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

5、做好危化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工作。危化事故不论大小,都要按规定组织统计和上报,并组织调查处理,形成事故调查报告。要高度重视危化事故的应急响应和针对性处置。对发生事故的企业,要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关闭、整顿、整改或复产的措施和手段。

6、加强沟通协调,做好专项安全监管工作。要加强与公安、商务、环保、建设、交通等部门沟通联系,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相关基本信息数据库。按照职责分工,搞好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成品油等专项监管工作。配合做好危化领域职业危害监管工作。

监管方案模板


只有做好充分的准备,我们的生活才有可能被成功拥抱。从日复一日的日常生活来看,我们常常会使用到各种方案。接下来,就让我们跟随趣祝福的编辑的步伐,一同了解这个名为“监管方案”的主题吧。同时,也希望您能与众分享这篇文章,让更多的人能够对此话题有所了解!

监管方案【篇1】

《市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实施方案》是一篇好的范文,感觉很有用处,希望大家能有所收获。

合肥市20xx年农药市场监管年的实施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农药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药坑农害农行为,保障我市农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根据农业部《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和《20xx年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实施》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的实际,制定本。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规范农药市场秩序、提高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合格率为基本目标,以禁限用高毒农药、假冒伪劣农药为监管重点,按照“狠抓源头、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重点突破”的工作原则,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抓好日常监管、专项抽查和案件查处三个环节,进一步建立健全农药产品市场准入、市场运行和市场退出的长效监管机制,切实保护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农民用药安全。

(2)具有工作目标的最全面的范文参考文献写作。通过开展“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逐步建立合肥市农药市场统一监管平台,构建“统一监管、专业监测、强化执法、配套服务”的农药市场监管体系框架;制止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和其他禁用的剧毒有机磷农药;重大假冒伪劣农药案件查处率达100%;制售假冒伪劣农药得到有效遏制;农药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农民权意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农药市场监管执法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农药市场进一步规范,产品质量和标签合格率达到85%以上。

二、主要任务

(1) 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严格市场准入。认真落实农业部加强农药管理的新规定,加大对农资市场的监督抽查,春耕前,市县农业部门要会同工商、质检等部门,对已经发放的农药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登记证、品种审定证书、推广鉴定证书等进行跟踪核查,对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定条件的农药经营单位(户),范文写作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吊销生产经营许可证、登记证,并及时公告有关信息,增加透明度。

(2) 加强监督抽查,突出监督重点。结合农时农情,以查处禁限用高毒农药、违禁添加高毒农药成份、农药产品有效成份不足和违规标签为重点,组织开展春、秋两季农药市场监督抽查活动。在新旧版标签过渡期间,农药标签监督检查以产品登记证号、有效成分名称、含量、登记作物、防治对象和毒性标识等标志是否规范为重点。

组织开展小麦、水稻、油菜、蔬菜等病虫草防治药品质量专项抽查。组织开展市、县、区农药市场执法交叉检查。

(3) 规范执法,查处大案要案。充分发挥农业主管部门在农资监管工作中的牵头协调作用,与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通力协作,组织力量集中查处,抓源头、端窝点、打惯犯。构成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禁止以罚代刑。

要把重点打击和经常查处结合起来,公布调查结果,对案件查处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

(4) 搭建监管平台,加强源头管理。以“农药标签网上查询系统”和“农药监管网络联动系统”为依托,逐步建立覆盖全市的农药市场统一监管平台。建立案件通报制度,进一步加强市县部门的联系与配合,实现农药市场监管信息发布和区域联动。

不断完善农药生产经营企业联系制度,充分发挥环节作用。对农药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普查,准确了解和掌握辖区内农药生产经营企业的状况,建立详细的档案和记录。对已取得定点资格的生产企业,但因生产条件发生变化,已不具备资质的,将按程序上报,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注销或撤销定点生产许可及其他有关行政许可;对许可证不全的生产经营企业,将依法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取缔。

(5) 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农药市场监管责任制。各县要建立主管单位负责同志参与的农药市场监管责任制,落实属地责任。

要把农药市场监管任务分解到乡镇和农药市场,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对在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中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导致违法违规行为和市场秩序混乱的地区,要追究相关部门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6) 完善配套法律法规,完善法律体系。各县要认真疏理、总结近年来农药市场监管工作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及时上报市农委,配合做好《农药管理条例》修订的调研、起草和论证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农药安全使用和农民培训制度,健全农药管理责任制。

针对农药市场存在的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各县要从实际出发,制订针对性强专项整治,为加大农药市场监督管理提供保障。

三、重点活动安排

(1) 农药市场监管年启动仪式。3月下旬,肥东县举行农药市场监管年启动仪式。

(2) 农药生产经营主体调查。3月,市和各县区农业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农药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调查,思想汇报专题建立健全农资经营单位(户)信息档案。

(三)放心农药下乡进村宣传。3月下旬,结合“放心农资下乡宣传周”活动,组织宣传农药科学选购和合理使用知识,发放宣传材料。

(四)春季农药市场检查。4月至5月,在全市范围内结合“春季农资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农药市场检查。市执法支队将组织开展重点地区小麦、油菜、蔬菜药品质量抽查,并公布结果。

(五)重点区域督导检查。6月至7月,市农委将对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合格率低、假冒伪劣产品多、社会投诉或举报多的县区和农资经营市场,加大检查和处罚,进行整改,规范市场经营行为。

(七)秋季农药市场检查。8-9月,在全市范围内结合“秋季农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农药市场检查。市县农业行政执法部门要针对重点地区组织开展水稻、蔬菜用药产品质量抽检,市县联动,进行交叉检查,并公布抽检结果。

(八)总结。12月,全面总结了20xx年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的领导,市农委成立由张厚伦副主任任组长,农业局、法规处、农业行政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参加的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领导小组,范文top100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农业局。各县农委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业务精的同志组成的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扎实推进农药市场监督管理年活动的开展。

(二)制定实施。各县农委要根据本的要求,结合本辖区内农药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详细的工作,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制定工作月历表,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三)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市、县两级农药监督抽查制度、监管信息公布制度、农药案件投诉举报制度,加强区域间、部门间的联动协作制度,通过制度建设带动工作规范,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率。

(四)及时上报信息。各县农业部门从20xx年3月1日开始,每月12日和28日前,要向市农委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对报送材料要进行总结、抽样、查处,力争通过数据和典型案例说话。

重大案件和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各县要认真组织填报农药市场监管情况统计表(见附表1-5),附表1-3要求每半月进行动态填报,附表4-5于6月底前完成填报。

(五)加强队伍建设。各级农业部门要明确农药市场监管的具体部门,并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工作的连续性。进一步加强农药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政策和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办案的调查、取证水平,加快办案进度,提高办案效率。

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依法行政效率。

(六)强化宣传培训。要充分发挥**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以及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农药科学知识,提高使用者安全、科学、合理用药水平;普及农药管理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生产和经营者自觉遵法守法意识,营造全社会重视和支持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的良好**环境。

(七)保障监管经费。增加执法装备和农资经费,设立农药质量检验、农药质法监督、培训专项资金。积极争取将农业行政执法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争取当地**和财政的支持,解决农药监管工作人员和经费等问题,不断增加农药监管投入,改进执法手段,配备执法装备,以确保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附表:表1:20xx全国农药市场监管统计表

填表单位(盖章):填表日期:填表人:

出动执法人员

(人次)检查生产企业

(个)检查经营单位

(一)印发农药样品宣传资料(万份)

(次)检测假冒伪劣农药产品(次)立案查处

查封、没收、销毁不合格品数量(吨)涉案金额

(万元)

表2:20xx季度防伪农药统计表

填表单位(盖章):填表日期:填表人:

项目查获

数量(公斤)货值

金额(万元)查处起数(起)检查

企业(个次)整顿市场(个次)受理举报案件(起)捣毁制假窝点(个)挽回经济损失(万元)出动执法人员(人次)印发

资料(万份)查获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数量

(公斤)立案查处

查处(件)结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件)涉案人数(人)逮捕

人数(人)案值5万元以上案件

12下一页

监管方案【篇2】

为大力推进文化民生工程,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进一步打造文化强区,丰富活跃群众文化生活,提升城区文明程度,展示多元文化元素,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举办卫东区第七届社区文化艺术节。总体活动方案如下:

本届文化艺术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大、--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等主题,充分发挥文化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功能,通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涵丰富、元素聚集的文化活动,展示卫东新面貌、新成就、新发展,促进我区文化大繁荣大发展,实现文化强区。

分会场: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及各社区文化广场和居民楼院。

以歌颂祖国、歌颂社区建设的丰硕成果为主线,通过不同文化元素的展示,推出一批展示时代精神的文化活动,凸显创新活跃、特色鲜明、繁荣发展的卫东群众文化,打造欢乐卫东大舞台。

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广场文艺演出,突出展示我区打造文化强区,喜迎祖国华诞的美好情怀,大力颂扬同心同德、争先创优精神。各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计生委、区卫生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司法局),要结合各自实际推选出1-2个优秀节目参加开幕式演出。

为营造健康卫东创造人文环境,以各街道选拔的优秀队伍为演出主体,以社区文化广场为主会场,组织举办一系列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具有一定艺术水准的文艺比赛。每项比赛活动各街道都要选拔1—2支演出队伍参加,充分展示我区社区文化、校园文化、老年文化、企业文化的风采。

参赛节目以区文化馆培训的舞蹈为主,各类广场舞均可参赛,每支参赛队伍人员不少于25人,每个节目限时6分钟,超时扣分,要求服装,道具统一。

每支参赛队伍人数不少于30人,时间不超过5分钟,要求服装、道具统一整齐。

器乐类为独奏、重奏、协奏、合奏(限18人以内,含指挥),民族乐器、西洋管弦乐均可参赛,演奏乐曲限一首,时间不超过6分钟。比赛分成年组(18周岁以上)、少年组。

要求各街道选拔1—2名优秀选手参赛,每位选手限报一首曲目,参赛时间8分钟以内,伴奏自备,参赛剧种及形式不限。

以街道为单位,社区为主线,依托社区文化活动室和广场,整合调动各类文化资源,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文化活动,每个街道至少组织一场文艺展演活动。全面展示社区文化风采,积极引导社区居民参与活动,提高社区文明程度,推动和加快示范社区创建。

作品内容积极向上,具有特色和时代风范,鼓励原创作品,艺术形式不限,作品规格最大尺寸不超过210公分×190公分,最小不小于60公分×80公分。每位作者限报作品1幅。

为提高全民读书意识,培养读好书爱读书的良好习惯,鼓励从家庭做起,培育浓厚的书香氛围。开展书香之家评选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1)家庭有良好的读书环境(有书房或书柜、书架;有照片展示及文字描述;书桌、台灯等)

(2)有一定数量的适合孩子阅读的课外读物,家庭藏书不少于500册,每年购买新书不少于3册,至少订有1—2种报刊,提供家庭书目文字版;近3年(含今年)的购书发票;书、报提供实物或照片皆可。

(3)家长和孩子能共同拟订读书计划,按计划读书。家长能教育并引导孩子多读书,读好书,读整本的书。

(4)家庭每名成员每周阅读时间不少于5小时。以家庭为单位写一份申报材料,对家庭读书状况予以说明。

(5)不定期开展家庭读书交流会,家长与孩子共同讨论交流读书心得、读书方法。以家庭为单位有读书笔记或读书摘录及读书日记(每周不少于两篇)。

(6)家庭成员有作品在报刊杂志上发表或在各种比赛上获奖的文章,并提交相关资料(证书、杂志报刊文章复印件等)。

为挖掘整理卫东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传承民间优秀文化,编辑出版《卫东区民间故事集锦》,为美丽卫东建设提供文化支撑。

要集中展示第七届社区文化艺术节精品节目,组织一场集音乐、舞蹈、相声、小品、戏曲等多种形式为一体的文艺演出。各街道、区直各部门要及早动手,精心准备。参演节目要以自创为主,可聘请专业人员对本单位节目进行指导,力争打造精品力作,全方位展示卫东区的巨大变化。

1、召开动员会,下发活动方案,安排部署艺术节各项工作和具体要求。

2、召开协办单位专题会,商定落实各场次活动冠名具体事宜。

各街道、区直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局及各承办协办单位要及早动手做好各单项活动的筹备、协调、联络工作。

为成功举办第七届社区文化艺术节,各街道、区直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于8月28日前把参赛、参演、参会的节目名称、形式、人数及作品报送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办公室将组织专业人员对部分节目进行辅导、加工、提高。

(一)本届艺术节主题为“畅想中国梦展示新卫东”。在整个艺术节的活动中要把这一主题贯穿始终,组织力量编演一批反映我区示范社区建设成果、优秀旅游城市、园林城市、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建设新貌等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优秀节目,并在演出过程中营造演员与观众、台上与台下互动的和谐气氛。各场次演出要安排一定数量的社区居民组成文明热心观众,做好文明服务,确保各场次演出气氛热烈、秩序文明、和谐圆满。

(二)各街道要认真组织好本辖区的社区文化活动,积极彰显繁荣发展的社区文化活动。组委会活动办公室要对各社区演出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评比,作为表彰优秀组织者的依据。

(三)各项活动的具体操作,由各承办单位通过制定细则进行规范和实施

监管方案【篇3】

三、落实索证索票,强化追踪溯源。

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重点检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包括进货台账、供货商资质、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和证明文件等。加大对采购的畜禽及其制品、食用油等重点品种专项抽查,严肃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加大对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处理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使用劣质食用油、“地沟油”和废弃餐厨油脂等行为。

加强对奶粉、乳制品采购和使用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餐饮服务单位采购、使用劣质乳制品的行为。

4、 加强监督抽查,严查非法添加行为。

认真落实餐饮服务环节重点监督检查及抽检工作计划,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预防和降低风险的防控措施,监督、指导餐饮服务单位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食物中毒。要加强餐饮设备消毒,特别是餐饮设备集中消毒的频次监督抽检,督促餐饮服务单位改进措施,确保餐饮设备消毒效果。继续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调查和评估,对食品安全隐患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理。

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使用、保管食品添加剂的监督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食用油脂管理制度。严厉查处餐饮服务单位超越使用范围和标准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严厉查处餐饮服务环节使用“地沟油”的违法案件。

5、 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普及公众食品安全常识。 一是大力开展饮服务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及其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有计划地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加工操作规程和相关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今后,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全部接受岗前培训,持证率100%。

第二,积极配合新闻**,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和报纸

等宣传平台,及时宣传报道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大力宣传普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制度和食品安全知识, 倡导健康的饮食方式,普及公众食品安全常识。三是定期发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充分发挥社会和**监督作用。通过宣传教育培训,普及公众食品安全知识,全面提高经营者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促进公众树立健康饮食理念,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责任意识,促进我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6、 创建示范工程,强化重大保障。

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学校和餐饮服务示范店(点)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工程的引领和辐射作用。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坚持堵疏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对小餐饮食品安全的监管。全面落实各项保障制度,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加强重点时段、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确保我县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7、 完善应急机制,加强应急处置。

研究制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全面开展应急培训,提高应急能力。完善食物中毒事故快速反应机制,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机响应率达到100%。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定期检查本单位所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发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应当进行应急处理

该计划迅速采取控制措施,并及时向当地**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第二章xx镇食品药品监管实施方案】

xx镇食品药品监管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我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扎实有效推进我镇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进行,结合我镇实际,经党委、**研究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积极探索建立镇村两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机制,完善基层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强化日常监管,广泛进行宣传教育,努力提高我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

二、目标原则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党政目标管理,逐步建立监管体制、机制和制度,按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有序进行。

三、组织领导

1成立xx镇食品药品监管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

成员:工商分局派出所中心卫生院

协管员(1—2人)

2、成立xx镇食品药品监管站

站长:副站长:

同时,每各村都明确了一各村干部是食品药品信息员。

四、主要工作

1、建立食品药品监管网络。村、卫生院、中心学校等有关部门要明确食品药品监督员,建立相关机制,充分发挥监督员的作用。

2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多种途径和渠道,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

3、强化食品药品监管。根据我镇的实际情况,加强对一些重点领域的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和健康。

(1)、加强农产品安全监管。禁止使用禁用的农药和添加剂,对新湘农业等养殖场进行监管,有效防止死畜禽流入市场。

(2)、以农村市场和杂食店为重点,加大食品市场日常巡查监管,联合工商等部门,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

(3) 严格执行餐饮服务许可证制度,查处无证经营。同时,加强卫生监督,督促员工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开展家庭宴请

加强申报内容和现场管理中的农村家庭集体用餐管理制度,加强对农村自助餐饮食品药品卫生的宣传指导。

(4) 一。以**、企事业单位食堂、施工现场食堂为重点,开展餐饮采购和消费环节的检查。

(5)、强化药品监督。会同工商、卫生等部门加强对药店、卫生院、村卫生室药品管理的监督,积极接受群众举报和监督。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各村、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明确一名协管员或信息员抓好相关工作。

2、强化措施。各村、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强化工作措施,履行职责,切实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3、加大宣传。各村、各有关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的重要性和注意事项。

xx镇人民**

二0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第三章小餐饮规范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蔡甸区小餐饮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对“十个突出问题”进行承诺整改的工作方案》(武治庸办发[2012]5号)精神,加强我区小餐饮规范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小餐饮服务质量,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食品安全地方**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积极推进小餐饮规范管理工作,依法取缔无证无照小餐饮,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消除小餐饮食品安全隐患,提升小餐饮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水平。

二、工作任务

1、规范有证小餐饮经营行为。督促小餐饮业主加大硬件投入,改善卫生条件,规范经营行为,做到有许可证、有健康证、***食品安全的基本设施设备、有保持环境卫生的措施和设施、有采购验收和消毒登记本、有监管信息公示牌。

二,整顿无证违法经营行为。创造条件,鼓励和引导食品摊贩进店经营,进入集中经营场所经营。根据餐饮服务小摊贩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经整改基本符合要求的小摊贩,街道镇要划定集中经营区域。

对有固定门店的无证小餐饮,采取“提升一批证照齐全的小餐饮,规范一批证照不齐或超范围经营的小餐饮、取缔一批无证无照小餐饮”的工作思路,使经营的基本设施和环境卫生有明显改观,城关、主次干道上违章占道经营的饮食摊点予以取缔,并加强监管。

三。开展示范创造活动,发挥典型引领作用。按照“以点带面、典型引路、有序推进”工作要求,选择有条件的小餐饮和餐饮服务单位相对集中、基础条件好的街(社区),进行重点扶持、规范。分别创建张湾街1个示范街,12条示范路段(每个街乡镇各1条)、27个示范点(蔡甸街10个,奓山街、侏儒街、永安街、

有大集街、张湾街、索河镇2个,其中玉贤镇、消泗乡、洪北管委会、桐湖办、庄口办各1个)。

4、强化食品抽样监测。对米、面、食用油、醋等主要食品和食品原料检验检测达到1340个批次,对检验不合格的,依法迅速进行处理,定期和不定期发布食品安全消费预警。

5、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建立违法犯罪快速查处机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按法定限度处罚。

6、认真落实举报投诉。举报投诉查处率100%,按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对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和不良社会影响的餐饮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并予以**。

7、逐步提高群众满意度。小餐饮改造工作满意度不低于80%。

三、责任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和“谁监管、谁负责”的总体要求,小餐饮规范管理工作由各街乡镇按照本方案组织实施;区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监督指导和监督工作。

(一)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在区**和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协调和监督小餐饮改造工作;及时掌握各街道、乡镇和职能部门的工作情况,汇总上报,发布监管信息;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食品抽检、满意度调查等绩效考核和工作考核。依法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小型餐饮、小吃店、工地食堂等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监管工作和抽样检测,牵头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

(二)区教育局。负责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将食品安全纳入学校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严格控制食品企业,确保学校食品安全。

(三)区民族宗教局。负责少数民族食品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和管理,规范少数民族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四)区公安分局。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配合各职能部门开展小餐饮改造和食品安全案件调查处理。根据《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对无证无照经营者提供场地的出租房业主进行处罚。

(五)区监察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履行小餐饮规范管理与整治等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人员实施监督,参与查处食品安全事故中负有责任的行政人员。

(六)区财政局。对小餐饮规范管理专项整治和必需的设施设备提供经费保障。

(七)区城乡建设局。建立健全建筑工地食堂安全责任制和规范管理制度,督促施工单位办理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将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

纳入建设工程的考核内容。

(八)区环保局。加强小餐饮的环评工作,对餐饮服务单位油烟和环境噪声污染进行防治和监督管理,取缔未经环保许可的餐饮经营行为。

(九)区城管局。依法规范夜市、摆设、流动小吃点等,取缔非法占道和违法建筑开设的小餐馆。加强对小餐馆门前卫生、餐厨垃圾和环境污染的调查处力。

监管方案【篇4】

导语:2010年安监局政风行风评议实施方案为加强职业道德精神,端正行业风气,认真做好2010年县安监局行风评议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和加强安全监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县安全监管部门的良好形象,推动安全监管工作持续稳定发展,根据涡政办(2010)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

2010年安监局政流行风评断履行方案

为加强职业操行精神,规矩行业民风,当真做好2010年县安监局行风评断工作,出力办理人民大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题目,增进和加强安定监禁系统政流行风构筑,进一步提拔我县安定监禁部分的精良形象,鞭策安定监禁工作连续巩固成长,根据涡政办(2010)45号文件精神,联合我局实际,特订定本履行方案。

1、教导思维

坚定以邓小

平表面、“三个代表”紧张思维和科学成长观为教导,当真贯彻县当局行风评断工作集会精神,环绕安定出产监禁工作的重点,以社会各界的广泛参加为根本,以加强政流行风构筑为核心,以改正侵害大众长处不正之风为目标,以大众如意为标准,增进安监干部职工变化风格,为进一步鞭策全县安定成长供给有力包管。

2、构造带领

为抓好我局行风评断工作的构造和谐和督导查抄,经探讨决议建立了涡阳县安监局行风评断工作带领小组。组长由局长赵书义同志担当,副组长由党组布告王志、副局长高伟同志担当。各股室、队当真工钱带领小构成员。带领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静同志任主任,当真环境明白、材料综合、信息交换、和谐督办等平常工作。

3、评断范畴和内容

(一)评断范畴

局构造各股室队,重点评断监禁股、综合股。

(二)评断内容

1、贯彻落实县委、县当局的庞大决议计划安排,贯彻落实科学成长观,强化安定成长理念,依法践诺职责,创设安定出产环境的环境。

2、加强带领班子构筑,美满党内民主糊口生涯和民主决议计划轨制,加强和改革带领干部风格构筑的环境。

3、加强政流行风和职业操行构筑,落实政流行风构筑责任制,建立和典范内部办理,大力大举改革工作风格的环境。

4、加强党风廉政构筑,是不是严厉服从《廉政标准》及庞大事变报告轨制,有没有公款吃喝、公款文娱、公款迎亲、婚凶事大操大办等行动。

5、政务果然是不是健康,轨制是不是美满,办事根据、程序、进程和结果是不是向社会果然。

6、监督渠道是不是纯熟,轨制是不是美满,是不是设定见箱、果然举报德律风;举报渠道是不是纯熟,可否自发接纳社会各界监督,对大众举报、代表质疑、媒体表露的题目自动落实整改。

7、加强法律行动典范化构筑,提拔安定出产法律程度,可否自动展开优良办事、文明办事、承诺办事。

8、切当改正侵害大众长处的不正之风,出力办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集资、乱拉援助费的行动,以及以机谋私、吃拿卡要和无偿占用单位财务等凸起题目。

9、展开安定隐患排查专项举动,落实安定出产年各项任务。10、加强本身构筑,强化步队办理、健康工作轨制、建立

文明构造等活动展开环境。

4、方法程序

民主评断政流行风分为宣扬策动、自查自纠、整改进步、评断总结阶段四个阶段,从5月上旬入手下手至11月上旬结束。

(一)宣扬策动阶段(5月上旬-5月底)

局构造各股室要根据实际,安排和构造广大干部职工自动参加政流行风评断活动,当真进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经过议定各种有效的宣扬教诲活动,大力大举宣扬政流行风评断的目标、意义和政流行风评断与加强风格构筑的干系,政流行风评断与增进安监系统奇迹成长的干系,指导大家进步对展开政流行风评断工作紧张性、必要性的认识,构成大家明白行评、大家参加行评的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上旬-8月中旬)

各股室要根据局行风评断活动的整体安排,联合实际,及时进行自查自纠。经过议定召开漫谈会、展开问卷查看、访问监禁东西等,汇集对本单位、本股室政流行风构筑的定见和发起。对在自查中发觉的薄弱关键和大众反应的凸起题目要进行概括料理、分析因为、落实责任、整改到位。

(三)整改进步阶段(8月下旬-10月上旬)

整改是全部民主评断政流行风工作的重点和落脚点,行评工作可否出结果,关键看整改工作是不是落到实处。局构造各股室要高度珍视,本着对人民大众当真、对本部分、单位当真的立场,要根据查找题目,联合汇集的定见和发起,深切分析,凸起重点,当真探讨订定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实。同时,针对政流行风评断反应出来的题目,要加强办理,美满轨制,堵塞弊端,构成防备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

(四)评断总结阶段(10月中旬-11月上旬)

局构造各股室要当真报告请教本年以来政流行风评断工作展开环境、并谦和接纳其查抄评断,自动和谐、互助局政流行风评断组做好评断工作。评断工作结束后,局将召开评断工作总结集会,传达评断结果,总结评断工作。对评断结果未到达“合格”的股室和题目较多、整改不力和践诺责任不到位的股室赐与传达责怪,究查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期限整改,并撤除昔时各种评先评优资格。

6、工作要求

(一)联合思维、加强带领。各股室要高度珍视政流行风评断工作,把它作为本年安定监禁工作的一项紧张任务来抓。要富裕认识展开政流行风评断是贯彻落实科学成长观的客观要求;是建立安定监禁干部精良形象的紧张办法;是增进安定监办奇迹健康成长的紧张包管。各股室要切当加强带领,落实责任,股室当真人要领先展开进修,领先自查自评,领先落实整改办法,领先接纳评断,领先参加总结,确保民主评断政流行风活动结壮、有效地展开。

(二)加强宣扬,营建浓厚的评断氛围。要富裕阐扬动静媒体的舆论监督效用,营建社会关心政流行风构筑的精良氛围。

三)凸起重点,珍视联合。政流行风评断的目标便是要促成政流行风构筑,办理好人民大众最关心、最直接、最实际的题目,是以要针对大众反应政流行风题目较多的重点股室、重点岗亭作为评断的重点,展开风格教诲和料理,纠建并举,坚定刹住侵害大众长处的不正之风。同时要把政流行风评断与安定监禁交易工作联合起来,与深切进修实践科学成长观活动联合起来,与变化风格抓落实工作联合起来,当真促成政流行风构筑,进一步建立安定监禁部分的精良形象。

(四)当真整改,务求实效。要解放思维,联合实际,变化风格,采纳函询、访问等式样,自动收罗本单位干部职工、监禁东西、地点地大众以及上级部分、兄弟单位、人大、政协、当局纠风办、政流行风评断组的定见和发起。要当真查摆,找准存在的题目,特别对触及大众切身长处、大众存眷的热点题目,要当真梳理,详细分析,找出因为,发起办理方法,边评边改、评后即改。要把整改作为政流行风评断的主线,贯穿政流行风评断的始终,立足建立长效机制,针对评断中发觉的题目,增逼迫度构筑,强化监督办理,构建政流行风构筑的长效机制,同时,要精确处理评断活动和交易工作干系,科学兼顾安排工作,确保评断活动和交易工作两不误,务求实效。

监管方案【篇5】

为贯彻落实《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省20**年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依法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确保我市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各项活动规范有序,制定本方案。

一、具体要求

严格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规规章要求,按照“属地管理、部门协调、检打联动”的原则,以转基因玉米、水稻为重点,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农业转基因生物非法试验、制种、销售、种植等行为,斩断农业转基因生物非法扩散链条,严厉查处违法案件,严惩违法分子,有效遏制转基因生物违法扩散现象,形成与公安、工商、质检、食药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协同监管的工作格局,提升监管水平,确保我市农业转基因生物产业符合法规规章制度要求。

二、监管任务

(一)研发者督促检查。督促转基因研发单位和研发人员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健全管理制度,强化对科教单位和种子企业育种活动的督查,严防育种材料非法扩散。督促研发单位落实相应的安全控制设施和安全管理措施,严格按照《转基因植物试验安全控制措施》标准的规定进行过程管理,建立转基因活动管理记录,实施转基因材料转移合同制度,确保转基因材料可监管、可溯源;督促研发单位开展自检,制定定期检查制度,对未经批准擅自试验、试验条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要限期整改。

探索在系统内建立违规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通报制度。

(二)源头监督检查。对区域内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研发、生产、加工、经营活动的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查清课题负责人、课题内容及生产加工的转化体等,建立检查台账,做到家底清、情况明、研判准。严格按照监管手册和田间试验检查指南的要求,对转基因研发实验室和安全评价试验进行全面、动态监管,确保检查全覆盖;对参加区域试验的玉米、水稻、油菜、大豆、小麦等品种开展转基因成分检测,严格落实未获得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不得参加区域试验的要求,一经发现,立即终止试验并按规定严肃处理;加强对试验残留处理、收获管理和相关操作记录的安全检查,防止转基因材料脱离监测范围。

(三)市场专项检查。以玉米、水稻等作物为重点,春耕备耕前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对主产区、种子企业、制种基地以及曾发生过非法扩散的地区进行全面排查,做到早发现早处理。督促企业和基地执行种子生产转基因检验制度,对种子企业和制种基地的品种进行抽样检查,严查转基因种子非法生产;加强种子销售商的宣传教育,探索建立转基因证明材料查验和承诺制度,对种子市场、经营门店开展转基因成分抽检,严查转基因种子非法销售;充分利用试纸条等快速检测方法,对玉米等种植田进行抽样监测,严查非法种植转基因作物的行为。

(四)管理工作检查。检查各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落实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机构、人员、经费情况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实施情况,是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对本地区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与试验的生物安全监管。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3-4月)。各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方案制定相应的安全监管实施方案,明确牵头部门、任务分工和工作机制,细化工作要求和责任落实,尽快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年3月-11月)各县区根据实施方案落实年度任务,严格落实属地化监管职责,认真开展监管工作,春耕前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行动。

(三)经验总结阶段。(20**年12月)各县对全年转基因安全监管情况进行总结,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科学研判形势,谋划下一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属地化管理。县级以上(含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提高认识、健全机制、加强领导,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具体的机构、部门和人员,强化责任追究,将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要加强转基因生物试验研究安全监管,督促研发者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涉及转基因玉米、水稻等重点试验研究区域要有专人负责,及时发现、依法处理出现的问题。

(二)加强协作配合。委内有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市农委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职能,种子管理站承包品种审定、种子生产经营环节的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其他单位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进行监督。

各地农业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三)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各地要组织基层农技人员和农业行政执法人员明察暗访,对重大案件追根溯源,查出源头,查清主体,查明责任,依法严肃处理。依法做好行政处罚案件的信息公开,及时公布查处情况,保护公众知情权。

鼓励群众举报和监督新闻,加大违法案件力度,震慑违法行为。

(四)加强科普宣传。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注重统筹资源,创新机制,尊重科学,客观公正,突出宣传效果,形成科普合力。紧紧依靠宣传主渠道,积极运用新兴**,打造科学传播平台,培育懂技术、会科普、接地气的科学传播队伍,深入学校、社区和公共场所,加强与公众的沟通交流,为转基因科研和产业化营造良好**环境。

今年,省农委将继续在全省举办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培训班,开展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相关政策和知识培训;市农委将结合种子市场执法,开展转基因种子市场监督检查。

(五)抓好工作总结。各县区要加强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总结工作中好的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问题办法。并于12月30日前将全年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总结报市农委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联系人:)。

监管方案【篇6】

强化收购粮食质量监测和库存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测。

防止重度不宜存粮流入市场。

将粮食配送引入学校及农村“放心店”;在粮油存储企业开展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建立粮油存储企业管理相对人的基本档案,并建立日常监管记录档案。

会同农林部门加强生猪调入质量管理,健全风险评估制度,签订产销协作联防协议。

督促生猪定点屠宰场加强肉品品质检验管理和“瘦肉精”等违禁药物自检。

严格生猪定点屠宰,县城以上城区进点屠宰率达100%,乡镇和农村进点屠宰率在达95%,提高机械化屠宰率、定点屠宰覆盖面。

推进牛、羊屠宰的管理工作。

组织开展肉品安全专项整治。

严厉打击屠宰病死猪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负私屠滥宰和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行为的打击力度。

加强对病死猪、生猪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的监管,健全肉品质量可追溯机制。

不发生因食肉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

开展生猪购销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定点屠宰企业管理相对人的基本档案,并建立日常监管记录档案。

贯彻《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规范酒类流通秩序。

继续推进“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建设,加强村级连锁便民店建设,覆盖面达到90%。

实施“品牌超市进校园”工作,稳妥推进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

配合开展“百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建设。

指导全区开展食品配送工程建设,配合开展“食品安全九大基础工程”相关工作。

乡镇连锁超市、便利店建立健全食品进货索证索票制度,索证索票率达100%。

(四)办公室:与相关科室一起,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专业集中培训。

畅通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

强化信息交流。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通报,及时向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上报食品安全信息。

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联络员队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每月报送不少于1篇,在局政务网站设立食品安全栏目,内容及时更新;每季度向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上报监管工作情况,每半年上报食品安全预测预警和监测评估信息。

监管方案【篇7】

第一条 (目的)为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建设,引导和规范农村药品供应网络的发展,确保农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方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以下简称“两网”)的建设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管理体制)市人民政府领导全市“两网”建设工作,所属工作机构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区(市)县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两网”建设工作,所属工作机构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第四条 (招标和配送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乡(镇)、村医疗机构(以下统称“乡村医疗机构”)用药由公开招标确定的药品经营企业集中配送。乡村医疗机构使用的化学药品、中成药和中药饮片及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均应纳入集中配送范围。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特殊管理药品的供应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 (配送目录)市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成都市乡村医疗机构集中配送药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并对《目录》所列药品的采购、使用和配送服务作出规定。

第六条 (招标机构)区(市)县人民政府应成立农村药品集中配送招投标工作机构,受乡村医疗机构的委托,公开招标确定一家药品经营企业,承担该区(市)县行政区域内各乡村医疗机构的药品集中配送工作。

招标工作机构组成人员应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政府部门、乡村医疗机构代表和相关专家。

第七条 (招投标文件的制作和发布)区(市)县人民政府应根据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农村药品集中配送企业招投标实施细则,报市“两网”建设工作机构审查同意后,由区(市)县人民政府公布。

药品集中配送企业(以下简称“配送企业”)的招标公告应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公众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向社会公布,招标公告应载明药品集中配送实施范围、期限、招标工作机构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等事项。招标文件应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投标人资格标准、药品质量及配送服务要求、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提交时限以及拟签订配送合同的主要条款。

区(市)县招标工作机构根据当地农村药品集中配送工作的要求,可以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第八条 (招标结果)招标结果应予公布。招标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将投标企业和中标企业的情况报市“两网”建设工作机构备案。招标结果公布后30个工作日内,乡村医疗机构与中标的配送企业应签订农村药品集中配送合同。

第九条 (配送企业的条件)承担农村药品集中配送工作的药品经营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通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二)有良好的诚信记录;(三)按照《目录》和相关规定,经营药品的品种和规模能够满足乡村医疗机构用药需求;

(四)具备向招标区(市)县行政区域内所有乡村医疗机构提供质优价廉药品、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及配送服务的能力;

(五)承担农村药品集中配送工作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 (配送方式)药品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集中配送可以实行直配制或代购制,优先实行直配制。

乡(镇)卫生院为村卫生室(站)代购药品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应持有村卫生室(站)出具的委托书,参照本办法第 十三条 的规定履行代购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村卫生室(站)收取费用或加价;不得将药品代购资格转包给个人或其他单位。

第十一条 (配送周期)中标配送企业的一个配送周期为4年,期满前60日重新招标。

重新招标时,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原配送企业。

第十二条 (配送企业的主动退出)在配送合同有效期内,配送企业因自身原因需要退出配送的,应书面通知区(市)县人民政府。区(市)县人民政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60日内应重新组织招标确定配送企业。在原合同解除前,原配送企业仍应按合同规定履行配送义务。

在区(市)县人民政府的监督下,重新招标确定的配送企业应与原配送企业、乡镇医疗机构依法妥善办理相关交接事宜。

第十三条 (配送服务要求)配送企业的配送服务应达到以下要求:(一)配送药品的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质量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二)对列入《目录》的常用药品种,配送企业应在收到购药计划后的72小时内保质保量将药品送达指定地点;发生重大疫情、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或临床急救情况时,应及时送达,不得贻误。对《目录》中的非常用药品种,配送企业可以适当延长供应时间。

(三)对乡村医疗机构指定供应的特定生产企业的药品,配送企业在难以及时供应的情况下,可遵循质优价廉的原则选择其他药品生产企业的同种药品替代。

(四)对未列入《目录》的药品,如乡村医疗机构临时急需,配送企业无替代品种,配送企业应组织药品,满足临床需要;如未组织到所需药品,经乡村医疗机构与配送企业协商一致,乡村医疗机构可以从其他合法渠道采购该药品。

(五)提供产品价格信息和合同约定的伴随服务。

第十四条 (乡村医疗机构的禁止行为)乡村医疗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拒绝参加农村药品集中配送;(二)以收取咨询费、赞助费、推广费等名义直接或变相对配送企业进行摊派;

(三)在配送企业按照本规定及配送合同要求履行了配送义务的情况下,仍从其他渠道采购药品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产品或以产地不符为由拒绝配送;

(四)以故意拖欠货款、退换货等形式刁难配送企业。

第十五条 (价格管理)配送企业、乡村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农村药品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集中配送价格差率管理办法的规定,按规定的差率作价。

第十六条 (质量保障)乡村医疗机构应参照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和执行药品质量管理的相关制度,药房和药品仓储设施应符合药品质量保证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应进行改造。

区(市)县药监部门应每年对乡村医疗机构的药品质量管理情况、药房及药品仓储设施进行验收或复查。《乡村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验收细则》由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监督实施。

乡村医疗机构应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进行质量管理。

第十七条 (配送服务的评议)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建立乡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配送工作的公开评议制度,每半年对配送企业进行公开评议。评议人员应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卫生院代表、村卫生室(站)代表、农村群众等应在评议人员中分别占有适当比例。评议结果分为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并向社会公布。具体评议办法及标准由区(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制定,报市“两网”建设工作机构审查同意后,由区(市)县人民政府公布。

第十八条 (卫生部门的职责)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乡村医疗机构参与药品集中配送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九条 (药监部门的职责)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做好配送企业、乡村医疗机构的药品质量监督,开展农村药品质量监督抽验。对配送企业和乡村医疗机构开展相关法规的宣传和培训。

第二十条 (价格部门的职责)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农村药品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集中配送价格差率管理办法或其他价格干预措施,推行乡村医疗机构药价公示制度。

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农村药价的动态监控,建立农村药价监测点,定期通报农村药价监测情况。

第二十一条 (监察部门的职责)监察部门应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两网”建设实施行政监督,及时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第二十二条 (工商部门的`职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配送企业、乡村医疗机构在药品购销中暗中给予、收受回扣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二十三条 (统计工作)本市实行“两网”建设统计报表制度。统计部门应做好“两网”建设统计监督工作,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各级统计部门应加强与卫生、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确保数据的准确。

第二十四条 (药品监督协管员)区(市)县应在乡(镇)、村聘请农村药品监督协管员,畅通药品质量投诉举报渠道,发现、处理药品质量问题。

农村药品监督协管员由乡(镇)人民政府推荐,区(市)县人民政府聘任,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管理和指导下开展工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农村药品监督协管员的管理、培训和绩效考核制度。

农村药品监督协管员的工作补贴根据其工作绩效,由市人民政府发放。具体补贴办法由市财政部门会同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第二十五条 (药品监督协管员的职责)药品监督协管员应履行以下职责:(一)协助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

(二)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的相关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

(三)发现、上报涉嫌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案件线索,协助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查处;

(四)协助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五)完成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十六条 (未公开招标的责任)区(市)县未公开招标确定药品集中配送企业的,由市监察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对区(市)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七条 (代购加价的责任)乡(镇)卫生院为村卫生室(站)代购药品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收取费用或加价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第二十八条 (违法配送企业的退出)配送合同有效期内,配送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区(市)县“两网”建设工作机构组织调查核实,报所在区(市)县人民政府,区(市)县人民政府应组织乡村医疗机构与配送企业依法解除合同,重新招标确定配送企业,并将相关情况报市“两网”建设工作机构备案:

(一)故意销售假、劣药品被依法查处的;(二)故意销售无证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被依法查处的;

(三)已无能力履行配送义务或未按合同履行配送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连续两次评议结果为“不满意”的;(五)诚信评价严重不良或发生其他严重违法行为,已不适合继续承担农村药品集中配送工作的。

配送企业因上述情形或本办法第 十二条 规定的情形退出农村药品集中配送的,自退出之日起4年内不得在原配送区(市)县行政区域内参加农村药品集中配送投标。

第二十九条 (未履行配送义务的违法责任)配送企业未履行配送义务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可并处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 (实施禁止行为的责任)乡村医疗机构有本办法第 十四条 规定的禁止行为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乡村医疗机构和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理。处理结果应报市“两网”建设工作机构备案。

第三十一条 (违反质量保障规定的责任)乡村医疗机构的药品质量管理情况、药房及药品仓储设施经验收或复查不符合要求的,由区(市)县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可并处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 (违反价格管理规定的责任)配送企业和乡村医疗机构未执行农村药品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集中配送价格差率管理规定或违反其他价格管理规定的,由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第三十三条 (协管员的失职责任)药品监督协管员越权履行职责、不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力的,由县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经县以上药监部门调查核实后,报请区(市)县人民政府解除聘任。

第三十四条 (救济途径)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五条 (术语含义)本办法下列术语的含义是:药品集中配送企业:区(市)县人民政府农村药品集中配送招投标工作机构受乡村医疗机构的委托,组织招标确定的向其行政区域内各乡村医疗机构集中配送药品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药品经营企业。

乡村医疗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含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站),以及城乡一体化推进过程中仍承担乡(镇)卫生院(含中心卫生院)或村卫生室(站)职能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直配制:药品集中配送企业直接配送药品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到乡村医疗机构。

代购制:药品集中配送企业向乡(镇)卫生院配送药品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再由乡(镇)卫生院在不加价的前提下向村卫生室(站)分发药品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

第三十六条 (解释主体)本办法由成都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施行日期)本办法自3月1日起施行。

监管方案【篇8】

方案预案:________

姓名单位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为切实规范执法监管行为,促进依法履职、公正执法,有效防范和杜绝职务犯罪问题的发生,根据市局工作部署,区局决定在全系统开展以“七清查七规范”为主要内容的执法监管规范整训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宗旨,加快推进执法监管理念和执法监管方式转变,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执法为民意识、廉政勤政意识,按照“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对依法履职、公正执法的检查,切实强化行政执法监管,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围绕政治上过硬、业务上过硬、作风上过硬“三个过硬”目标,深化执法监管规范整训活动,促进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到位,促进政风行风和软环境建设,促进执法监管机制建设,促进内部管理各项基础工作,推动队伍整体素质得到全面提高,推动楚州工商局执法监管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组织领导

为扎实有效地开展执法监管规范整训活动,强化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局成立执法监管规范整训活动领导小组,局长、党组书记王京华任组长,党组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基层分局局长和机关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平交易科,杨爱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重点

(1) 检查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管理。重点开展“四查四看”活动,即:查卷宗、看卷宗是否规范,查法条、看定性是否准确,查记录、看程序是否合法,查线索、看案源是否遗漏,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处罚适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同时,要规范执法主体资格,实现执法主体合法化;规范查办案件,实现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指导,实现案后救助制度化;加强高新技术手段应用,实现案件管理信息化;要突出法制建设,实现法律监督全覆盖、全过程。

(二)清查无照经营行为,规范证照管理。集中开展“四查四看”活动,即清查有照率、亮照率、验照率,看巡查监管是否到位;清查经济户口,看是否底数清、状态明;检查行政指导工作,无证经营是否到位,复印件是否到位;清查无照经营行为,看跟踪管理是否到位,实现创业必领照、领照必亮照、持照必年检(验照)、经营必依照、退市必销照。

(3) 检查市场准入行为,规范登记管理。深入开展“登记数据质量建设年”、“登记风险防范年”活动,重点规范登记制度,严格登记程序;规范登记行为,认真执行标准;规范前置许可,确保万无一失;规范政务公开,全面推行阳光管理;规范服务标准,努力提高服务效率,全面实现依法、高效、便民。

(4) 检查食品经营行为,规范食品监管。重点开展“筑牢红盾防线,维护食品安全”集中执法行动,依托“三位一体”监管体系,以“强基础、重部位、抓防范”为重点,推行食品分类监管制度,全面构建食品安全风险防范体系;以“强自律、重宣教、抓长效”为重点,推行信息化溯源机制,全面构建食品经营诚信自律体系;以“强执法、重履职、树形象”为重点,开展“执法办案、应急处置、抽样检验、调研创新”四项能力建设,全力打造尽职尽责监管队伍。

(5) 检查投诉举报,规范消费者维权监管。重点开展“五查五看五规范”活动,即查申诉举报信息录入质量,看信息是否准确、完整、规范,规范申诉举报信息管理;检查投诉举报处理流程是否有效,规范投诉举报处理机制;件查投诉举报档案是否完整、合法、准确、适当,规范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查阅商品质量抽检档案,检查抽检全过程是否依法规范,规范商品质量监督过程;检查消费者申请(投资)诉讼质量,依法有效处理,规范投诉举报行为。

(6) 排查监管死角,规范市场管理。重点开展“三清三明”活动,即职能清,明确巡查监管的职能分工,做到“谁管理、谁录入,谁录入、谁负责”;明确责任,明确市场检查监管的责任范围,确保市场检查到位,管理措施落实,上市商品质量安全;责任清,明确巡查监管责任,保证巡查频率、监管质量,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保障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农产品安全。

(7) 检查违章违纪行为,规范班组管理。重点开展“四项清查”,即清查署名举报情况,看是否处理到位;检查干部勤勉尽责,绩效管理是否到位;检查影响稳定的情况,矛盾解决是否到位;要检查对**工作作风的评价,看内外协调是否到位,不断提高各级工商机关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时间安排及步骤

这次执法监管规范整训活动,时间为8、9两个月,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8月10日前),动员学习阶段。各单位要按照区局实施方案,迅速动员部署,认真组织学习政治理论、党纪政纪、工商业务等知识,增强法纪观念、规则意识和履职能力。

第二阶段(8月20日前)是检查和处理问题的阶段。采取自查、互查、检查、督查等方式,查找单位和个人在执法监管、依法履职、廉洁行政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各单位要将本单位和所属人员查摆问题和剖析情况集中汇总,在8月20日前集中报公平交易科邮箱。

第三阶段(9月20日前),集中整治阶段。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分类整理。单位和个人应当制定整改方案,并认真执行。

第四阶段(9月30日前)总结验收阶段。各单位应于9月15日前向区局书面报告。区局于9月中旬组织检查组对执法监管规范整训活动进行检查验收,迎接市局9月下旬对执法监管规范整训活动的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健全组织,完善机制。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第一批领导要亲自安排,指定专人实施。机关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通盘谋划,融为一体。

(二)强化责任,形成声势。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调查问题,作到思想到位、工作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坚决防止流于形式、流于形式。要认真细化整改措施,把整改任务落实到每一个干部职工身上。责任要落实到人和岗位上。

(三)抓住要害,取得实效。要按照方案要求,对可能出现问题的地方彻查到底。要从作风抓起,严厉查处执法人员收**赂,对于违法乱纪的行为,坚决查处,从严处理,清理不合格和违规进入执法队伍的人员。

通过这次整顿,对执法人员进行了深刻的作风教育、政治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形成了政令畅通、明令禁止的良好局面。

方案预案

本文至此结束,感谢您的浏览!

(资料仅供参考)

**修改即可使用

相关推荐
最新更新
注意安全作文

注意安全作文 12-06

加油站站长竞聘演讲稿合集四篇

加油站站长竞聘演讲稿 12-06

兔年开门红方案名称锦集

开门红口号 08-16

腊八节生日祝福50句

腊八节生日祝福 12-06

公共演讲稿收藏十五篇

公共演讲稿 12-06

业绩励志句子124句

业绩励志句子 12-06

特殊合同(推荐13篇)

特殊合同 12-06

高中日记300字

高中日记 12-06

专业实习报告锦集五篇【例文】

实习报告例文 实习报告例文3000字 01-28

办公室租赁合同(系列10篇)

办公室租赁合同 12-06

安全员工作总结汇总10篇

安全员工作总结 12-06

全部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