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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祝福范文大全(编辑 摇滚小子)公告通知在我们的生活工作中可谓是司空见惯。这些公告不仅可能涵盖重大的议题,也有可能仅关乎小众的问题。 " 工资通知 "的编写过程中,编辑严谨而又细致,力图把内容解释得浅显易懂,欢迎您的阅读。请收藏我们这个充满知识探索和智慧熏陶的小天地!

工资通知 篇1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工资等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渝劳社办发〔2008〕65号)

各区县(自治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部新区产业促进局,市级企业主管部门,各控股(集团)公司:

在《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过程中,部分区县(自治县)劳动保障部门和企业就贯彻执行有关工资、工作时间制度等规定提出了一些问题,现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一、关于加班加点工资计算基数和假期工资标准的问题

用人单位执行《关于企业职工加班加点工资计算基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劳社办发〔2006〕124号),其职工加班加点工资计算基数和假期工资支付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原则上不得以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加班加点工资计算基数和假期工资标准。

二、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问题

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不一致的,适用最低工资标准时应当遵循有利于劳动者的原则,就高不就低。

三、关于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问题

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办结解除劳动关系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手续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

四、关于中班、夜班津贴的问题

《重庆市劳动局关于移植修订和废止一批劳动保障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渝劳社办发〔2000〕199号)第二条规定:“对现仍在适用的原重庆市劳动局(含以重庆市劳动局为主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发)的劳动保障规范性文件,从2000年7月1日起予以废止。其中部分政策需继续执行的,由本局移植制定并予以公布。”2000年7月1日后市劳动保障局及有关部门没有制发过有关中班、夜班津贴方面的规定,此前我市有关中班、夜班津贴的规定已经废止。中班、夜班津贴属于企业内部分配的范畴,由企业在内部分配办法中解决,并注意向脏、苦、险、累岗位倾斜。

五、关于清凉饮料费的问题

根据《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05号)第十四条规定:“每年5月至9月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清凉饮料。”清凉饮料费用标准按以上规定执行。《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用标准的通知》(渝劳社办发〔2005〕28号)废止。

六、关于烤火费的问题

烤火费属于福利范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规定执行。

七、关于非标准工作时间制度审批的问题

(一)关于非标准工作时间制度审批的适用范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和原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503号)的适用范围执行,即“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

(二)对企业职工非标准工作时间制度审批按分级管理的办法进行。市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主城区的合资、外资企业,规模以上的民营企业,外地在渝的企业单位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不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的企业(中央直属企业除外)由企业所在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

(三)执行非标准工作时间制度的工作时间和加班工资问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每天实际工作时间和每月工作天数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月工作20.83天)。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89号)规定,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加班工资规定,包括法定休假日上班的。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平均日工作时间和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工作天数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工作日是周休息日的,属于正常工作;工作日是法定休假日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超过36小时。

上述处理意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八年三月十三日

工资通知 篇2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津人社局发〔〕13 号)

市人力社保局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增加低收入者收入”精神及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总体要求,根据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最低工资保障规定的通知》(津政发〔〕107 号)的 规定,结合我市经济发展状况,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对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 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 1310 元、每小时 7.5 元,调整为每月 1500 元、每小时 8.6 元。 二、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由每人每小时 13.1 元调整为每人每小时 15 元。 三、本通知自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

工资通知 篇3

工资迟发通知

尊敬的员工们:

大家好!首先,我们深表歉意,因为公司出现了一些不可抗力因素,医疗保险的费用增加,同时在这个特殊的时期,市场形势不稳定,许多订单取消和延迟,造成了公司的运营资金紧张,导致本月的工资可能会迟发。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将进行如下的处理:

1. 公司会尽快采取各种措施,筹措资金,以便向大家支付本月的工资和补贴。

2. 对于需要马上处理个人资金状况的员工,公司将优先解决,但在此提醒大家,为追求高效率,请尽量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咨询。

3. 对于因为工资迟发导致生活困难的员工,公司将在合理范围内提供援助,包括小额贷款和免除长租房租金等,以便让大家度过难关。

希望大家能够理解公司的困难,相信公司也一直是你们的坚定后盾,同样的,我们一定会尽快解决问题,保证大家的合法权益。

请密切关注公司的工资通知,如果公司还有什么问题,我们也会第一时间公布在内部通知中。同时,我们也欢迎您和公司进行沟通和建设性合作。

最后,再次向所有员工道歉,深表感激和敬意。让我们一起共克时艰,让公司更具生命力和活力。

谢谢大家!

此致

敬礼

人力资源部

2020年5月1日

工资通知 篇4

全体工作人员:

根据沈阳市疫情防控形势,为加快筛查速度,提高筛查质效,有效管控疫情传播扩散风险,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有序有力有效”的要求,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3月24日至30日期间,在全市范围开展第四轮、第五轮、第六轮全员核酸检测。

一、全市全员核酸检测

全市人员按照“应检必检、不落一人”的要求,完成各轮次全员核酸检测。请市民密切关注本区域核酸检测时间,按照所在街道(乡镇)、社区(村委会)通知,分时段参加核酸检测并做好个人防护,检测完毕立即返回居所。

二、机关事业单位居家办公

全市及驻沈各级机关、事业单位除承担防疫任务的工作人员外,均居家办公或就地转为志愿者,并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委会)报到,积极参与社区防疫工作和社区服务。

三、非城市保障型企业停止运营或居家办公

除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供暖、邮政、通讯、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等公共服务类企业,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军工及其配套企业,有关国家重大项目及涉及产业安全的企业外,所有企业人员一律居家办公,暂停生产经营活动。除保障市民基本需要的生活超市、农贸市场、便利店、快递、药店、医疗机构、餐饮类企业(只提供外卖服务)外,其他营业场所、门店一律停业。以上保持生产经营的企业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按要求组织全体员工有序完成各轮次核酸检测。

四、停止一切非必要流动、活动

(一)除保障城市运行的交通外,全市地铁、有轨电车、常规公交运营暂停。出租车、网约车不停运,对确因就医等特殊情况需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的,以及机场、火车站等来(返)沈市民乘客,可选择乘坐出租车和网约车,乘坐时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全市住宅小区、村屯实行封闭式管理。居民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居民出入通行证》等进出住宅小区、村屯。《居民出入通行证》由各区、县(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自行确定落实方案,由社区、村委会负责为辖区居民办理。

(三)各社区要加强住宅小区入口管理,严格落实查验行程码、健康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24小时内核酸采样凭证(记录)、《居民出入通行证》及检测体温、佩戴口罩、登记信息等措施,严禁未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人员进入小区。其中,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由物业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管控;非物业小区和散体住宅楼由街道(乡镇)、社区(村委会)负责组织实施管控。

(四)各村委会要加强村屯入口管理,严格落实查验行程码、健康码、规定轮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采样凭证(记录)、《居民出入通行证》及检测体温、佩戴口罩、登记信息等措施,由街道(乡镇)、村委会负责组织实施管控。

(五)全市人员非必要不离沈,确有特殊原因需要离沈的,一律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到所在单位或社区登记报备。

(六)对不参加全员核酸检测的,将对辽事通健康码赋“黄码”。对拒不配合、不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造成疫情传播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五、做好生活物资保障供应

商务、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和保供企业要确保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充足、价格稳定。各区县(市)、街道(乡镇)、社区(村屯)要建立专门的服务保障队伍,设立暖心服务热线,及时响应市民诉求。

上述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感谢广大市民支持理解配合!

xx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x日

工资通知 篇5

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消息,4月1日起,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也将上调160元,达到1720元,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月1092元上调至1204元。其中,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每月人均增加305元至3355元,从201月起补发,3月底前将发放到位。

从年4月1日起,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从1820元调整到元,增加2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17元调整到18元。

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2015年5月1日起进行调整: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95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3元/小时。

自今年3月1日起,深圳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2030元,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18.5元。

工资通知 篇6

随着北京10日宣布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今年以来,至少已有重庆、辽宁、江苏、上海、海南、山东、天津、河北、北京9个地区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达2190元,为目前全国最高。

北京市人社局10日宣布,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目前的每月1720元调整为1890元,增加170元。同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18.7元提高到每小时21元。本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自209月1日起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来,至少已有重庆、辽宁、江苏、上海、海南、山东、天津、河北、北京9个地区相继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

自年7月1日起,天津月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1950元,河北最高档月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1650元;

自2016年6月1日起,山东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1710元;

自2016年5月1日起,海南省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430元。

自2016年4月1日起,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从元调整到2190元;

自2016年1月1日起,重庆第一档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250元调整为1500元;辽宁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300元增加至1530元;江苏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涨至1770元。

其中,全国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上海,达到219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达21元。

今年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呈现出新的特点。人社部副部长信长星7月8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今年上半年6个地区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去年是13个,前些年都是普遍提高,提高速度明显在放缓。幅度也有所下降,这六个地区今年上半年提高以后增幅平均是11%,这是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的,去年同期13个地区提高之后平均增幅是13.5%。

信长星表示,相对于过去,中国人工成本上升,至少劳动力成本的优势不像过去那么明显。从工资的角度来考虑,确实有一个怎么去引导问题,要保持一定的竞争优势,在工资的政策、工资引导上,应该是适度放缓工资调整的频率、提高的幅度。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当前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人工成本上涨较快,企业压力加大,再加上最近几年各地最低工资提升幅度比较大,频率也比较快,物价水平也保持低位运行,因此,现阶段需要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是一把‘双刃剑’,调整最低工资标准需要把握好一个度。” 苏海南认为,最低工资调快了,企业承受不了,职工可能要失业;但如果调慢了,职工的基本生活可能无法得到有效保障。总之,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既不能给企业过大的压力,也要保证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水平,要在这两者之间取得一个平衡点。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哪些?

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企业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等。

劳动者还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用人单位也不能把“包吃包住”费用计入最低工资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劳动者追讨加班工资的诉求时效为解除劳动关系后1年内;超过这一时间,则不受法律保护。

劳动者福利待遇包括哪些?

在目前阶段,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包括:

(1)企业对职工进行培训的费用;

(2)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规定而发给职工的费用和用品,以及企业自身规定的工作用品(如企业为了树立自身形象而发给职工的工作着装);

(3)职工所得的计划生育补贴、生活困难补助等;

(4)住房制度改革发给职工的住房补贴等;

(5)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6)医疗卫生费;

(7)丧葬抚恤救济金;

(8)其他如探亲路费、冬季取暖补贴等。

上述各项待遇均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

工资通知 篇7

20xx年5月,30岁的张女士经面试、考试合格后,进入北京一家食品公司,担任销售员一职,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3年。合同中约定,张女士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如果张女士提出辞职,需递交书面辞职申请书,并在试用期满3天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试用期满后张女士若提出辞职,须在递交书面辞职申请书当日起继续工作满30天,才可离职,如果张女士违反上述公司规定,须向公司缴纳一个月的薪酬,代替提前通知期。

20xx年7月10日,张女士因找到了更适合自己的工作,向食品公司递交了书面辞职申请书,并希望能在年底之前与公司办理完离职手续,因为新的工作单位要求她20xx年10月1日必须到岗。

食品公司人事部门则告诉张女士:“离职手续最早也只能在20xx年10月11日办理,因为劳动合同中有这样的约定,你若在20xx年10月11日前执意离职,单位就要按规定扣除你一个月的工资,你自己考虑。”

张女士递交辞职申请后,一直在食品公司工作至20xx年9月30日。20xx年10月1日,张女士到新单位报到。

几天后,张女士抽空回到食品公司,要求办理离职手续。食品公司同意与张女士办理离职手续,但前提是扣除张女士一个月工资。

张女士认为这样的做法不合理,但由于食品公司执行的是工资下发制,她20xx年10月的工资还在公司未发,无奈只能放弃一个月的工资3200多元。

张女士认为她提出辞职申请20多天后才离开单位,可单位扣了她整月工资,不合理。而食品公司则拿出劳动合同辩解道,劳动合同签字前张女士仔细看过,她也知道提前离职要扣一个月工资的规定,明白这条约定的含义,既然她签了字,就意味着她同意这项约定,签字是张女士自愿的,因此她应该遵守这条约定,而且《劳动合同法》也明文规定,职工要离职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公司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

针对该公司的说法,调解员表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申请解除劳动关系只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者行使赔偿请求权。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对辞职行为承担违约责任。

最终食品公司返还了张女士20xx年10月的工资3200元,双方在劳动争议调解协议书上签了字。

在张女士与食品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上,虽然有张女士自愿的签字,同意在辞职时可以向该食品公司支付一个月薪金代替提前通知期,但是该约定所称的代替提前通知期的一个月薪金属于违约金性质,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属无效。

同时,食品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才可以约定劳动者的违约金: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业技术培训而设置了劳动者在本单位的服务期,二是双方约定有竞业限制义务。除以上两种情况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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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领工资 篇1

重庆市:关于工伤类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处

理意见的通知

渝劳社办发〔2007〕273号

各区县(自治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部新区产业促进局:

为了进一步推动工伤类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现将《关于工伤类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关于工伤类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

一、建筑单位将工程或劳务发包给自然人,该自然人在工作中受伤,经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双方在计算工伤待遇时就该自然人的本人工资标准发生争议的,仲裁委员会首先应当根据证据来确认其工资标准,无充分有效证据予以证明的,可以按照该自然人受伤时我市上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来确认其本人工资。

二、职工诉请工伤待遇的,仲裁委员会发现因笔误等原因致该工伤认定文书所列用人单位自始不存在,使得工伤职工无法求偿工伤待遇的,仲裁委员会可以提醒当事人请原认定机关予以更正。

当事人向原认定机关提出申请的,仲裁委员会审理时限中断计算。

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文书应当严格执行文书送达的规定,不能交给无权代收的个人或单位代收、代转。

三、工伤赔偿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职工因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请求支付工伤待遇的劳动争议案件中,向劳动者提出反诉要求赔偿因劳动者违章操作造成的损失的,仲裁委员会不应受理。

四、工伤职工在统筹地区内因治疗、工伤性质认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申请仲裁等过程中发生的交通费合理部分应由用人单位支付,食宿费可以按照用人 1

单位因公出差报销标准予以支持,用人单位无相应标准的,可以参照当地机关事业单位因公出差报销标准予以支持。

五、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两次发生工伤,劳动鉴定委员会分别作出不同等级的鉴定结论,没有根据两次伤情综合评定等级的,职工可以根据不同等级的鉴定结论分别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其他工伤待遇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待遇就高、不重复享受的原则处理。

六、工伤职工经仲裁委员会裁决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享受相应工伤待遇后,又在原鉴定结论期满一年后申请复查并按复查后的结论诉请享受工伤待遇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经裁决一次性享受工伤待遇的案件诉至人民法院的,原裁决不发生法律效力,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工伤保险关系此时均处于待定状态。工伤职工经生效判决确认未解除劳动关系及工伤保险关系的,可以在原鉴定期满一年后申请复查,并按复查后的鉴定结论处理。

七、当事人要求非法用工单位赔偿伤亡待遇的,只要其申请的事由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的范围,仲裁委员会就可以立案受理。非法用工的性质不需要事先由劳动行政部门进行认定。

八、工伤职工在要求一次性享受工伤待遇时又要求续医费的,仲裁委员会可以酌情予以支持。一次性享受了工伤待遇,用人单位支付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工伤职工再行要求续医费的,不予支持。

九、伤残军人在部队评定伤残等级后转业到地方工作,在所就业的企业破产时经劳动能力鉴定后,可以按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待遇。

十、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工伤职工到指定的医院治疗时使用了不属于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工伤职工要求由此产生的不能报销的医药费,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劳动者要求前款医药费的,仲裁委员会可以受理,并根据查实的情况予以支持。

十一、疑似职业病人在观察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其劳动关系。经确诊的,所产生的费用按照工伤待遇的规定处理;经排除的,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及疾病待遇的规定处理。

十二、有街道、乡镇等基层组织出具的手续证明死者生前向父母提供了主要生活来源的,应当认定死者提供了主要生活来源。

十三、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发生工伤后,要求该个体工商户支付工伤待遇的,在申诉时应当将该个体工商户的字号及经营者姓名均列明。

十四、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可以按照正常途径享受工伤待遇。

办理了退休手续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发生伤亡,不应认定为工伤。当事人要求工伤待遇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当事人可以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办法处理。

十五、因用人单位未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未给职工办理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工伤职工的医疗费,职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或足额支付其医疗费用的同时,可以要求按照劳部发〔1995〕223号第三条第(三)项的规定,支付25%的赔偿费用。

十六、以后国家有新的规定的,从其规定。

通知领工资 篇2

全体同仁:

由于我公司流动资金集中用于大批量材料采购,造成本月资金周转紧张,导致工资延迟发放,在此公司深表歉意,并争取在下周内发放到位。由此产生的不便,敬请谅解!

如有急需用款的同事请由部门主管在下班前将名单送至财务部提前发放。

财务部

xx年x月x日

通知领工资 篇3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广东省发布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下面一起来看看!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的规定,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决定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5月1日起,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标准和适用地区见附件。各地级以上市原则上应统一执行省确定的标准,有条件的地区可在省确定的标准上适当上调标准,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深圳市按《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执行。

二、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应在本通知下发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本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各地要加大对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宣传,严格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通知领工资 篇4

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劳社办发

[2006]249号) 2008-11-01 13:59:41 中国养老金网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发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

渝劳社办发[2006]249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部新区产业促进局,市就业局、市社会保险局、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市工伤保险管理中心、市劳动监督总队:

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遵照执行》。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近年来,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保障部第第16号)和相关政策规定,努力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缴申报审核和稽核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促进了社会保险费的应收尽收。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所有制结构、就业方式和收入分配形式发生了很大变化,当前一些地区在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审核和稽核工作中,存在着执行政策不统一、审核不够规范等问题,影响了缴费基数核定和稽核的整体效应。为做好新形势下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与稽核工作,现就规范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缴费基数的核定依据

1990年,国家统计局发布了《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l号),之后相继下发了一系列通知对有关工资总额统计做出了明确规定,每年各省区市统计局在劳动统计报表制度中对劳动报酬指标亦有具体解释。这些文件都应作为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依据。几是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没有明确规定不作为工资收入统计的项目,均应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二、关于工资总额的计算口径

依据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等组成。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不在岗职工生活费;聘用、留用的离退休人员的劳动报酬;外籍及港澳台方人员劳动报酬以及聘用其他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通知”(统制字[1990]l号)中对工资总额的计算做了明确解释: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根据有关规定支付的工资,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按国家规定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还是未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三、关于计算缴费基数的具体项目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规定,下列项目作为工资总额统计,在计算缴费基数时作为依据: 1.计时工资,包括:

(1)对已完成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即基本工资部分;(2)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

(3)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4)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约单位支付给职工的技能工资及岗位(职务)工资;(5)职工个人按规定比例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职工受处分期间的工资、浮动升级的工资等。

(6)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

2.计件工资,包括:

(1)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2)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3)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3.奖金,包括:

(1)生产(业务)奖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安全(无事故)奖、考核各项经济指标的综合奖、提前竣工奖、外轮速遣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

(2)节约奖包括各种动力、燃料、原材料等节约奖;(3)劳动竞赛奖包括发给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的各种奖金;

(4)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年终一次性奖金、机关工人的奖金、体育运动员的平时训练奖;

(5)其他奖金包括从兼课酬金和业余医疗卫生服务收入提成中支付的奖金,运输系统的堵漏保收奖,学校教师的教学工作量超额酬金,从各项收入中以提成的名义发给职工的奖金等。

4.津贴,包括:

(1)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及岗位性津贴。包括:高空津贴、井下津贴、流动施工津贴、高温作业临时补贴、艰苦气象台(站)津贴、微波站津贴、冷库低温津贴、邮电人员外勤津贴、夜班津贴、中班津贴、班(组)长津贴、环卫人员岗位津贴、广播电视天线工岗位津贴、盐业岗位津贴、废品回收人员岗位津贴、摈葬特殊行业津贴、城市社会福利事业岗位津贴、环境监测津贴、课时津贴、班主任津贴、科研辅助津贴、卫生临床津贴和防检津贴、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津贴、护林津贴、林业技术推广服务津贴、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津贴、水利防汛津贴、气象服务津贴、地震预测预防津贴、技术监督工作津贴、口岸鉴定检验津贴、环境污染监控津贴、社会服务津贴、特殊岗位津贴、会计岗位津贴、野外津贴、水上作业津贴、艺术表演档次津贴、演出场次津贴、艺术人员工种补贴、运动队班(队)干部驻队津贴、教练员培训津贴、运动员成绩津贴、运动员突出贡献津贴、责任目标津贴、领导职务津贴、岗位目标管理津贴、专业技术职务津贴、专业技术岗位津贴、技术等级岗位津贴、技术工人岗位津贴、普通工人作业津贴及其他为特殊行业和苦脏累险等特殊岗位设立的津贴。

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包括:公安干‘警值勤津贴、警衔津贴、交通民警保健津贴、海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审计人员外勤工作补贴、税务人员的税务征收津贴(包括农业税收)、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外勤津贴、人民法院干警岗位津贴、人民检察院干警岗位津贴、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监察、纪检部门力、案人员补贴、人民武装部工作人员津贴、监狱劳教所干警健康补贴等。

(2)保健性津贴。包括:卫生防疫津贴、医疗卫生津贴、科技保健津贴、农业事业单位发放的有毒有害保健津贴以及其他行业职工的特殊保健津贴等。

(3)技术性津贴。包括:特级教师津贴、科研课题津贴、研究生导师津贴、工人技师津贴、中药老药工技术津贴、特殊教育津贴、高级知识分子特殊津贴(政府特殊津贴)等。

(4)年功性津贴。包括:工龄工资、工龄津贴、教龄津贴和护士护龄津贴等。(5)地区津贴。包括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地区附加津贴等。(6)其他津贴。例如:支付给个人的伙食津贴(火车司机和

乘务员的乘务津贴、航行和空勤人员伙食津贴、水产捕捞人员伙食津贴补贴、汽车司机行车津贴、体育运动员和教练员伙食补助费、少数民族伙食津贴、小伙食单位补贴、单位按月发放的伙食补贴、补助或提供的工作餐等)、上下班交通补贴、洗理卫生费书报费、工种粮补贴、过节费、干部行车补贴、私车补贴等。

5.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如副食品价格补贴、粮、油、蔬菜等价格补贴,煤价补贴、水电补贴、住房补贴、房改补贴等。

6.加班加点工资;

7.其他工资,如附加工资、保留工资以及调整工资补发的上年工资等。8.特殊项目构成的工资:

(1)发放给本单位职工的“技术交易奖酬金”;

(2)住房补贴或房改补贴。房改一次性补贴款,如补贴发放到个人,可自行支配的计入工资总额内;如补贴为专款专用存入专门的帐户,不计入工资总额统计〔国家统计局《关于房改补贴统计方法的通知》(统制字〔1992〕80号文)〕;

(3)单位发放的住房提租补贴、通信工具补助、住宅电话补助〔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1998年年报劳动统计新增指标解释

及问题解答的通知》(国统办字〔1998〕120号)〕;(4)单位给职工个人实报实销的职工个人家庭使用的固定电话话费、职工个人使用的手机费(不合因工作原因产生的通讯费,如不能明确区分公用、私用均计入工资总额)、职工个人购买的服装费(不包括工作服)等各种费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2002年劳动统计年报新增指标解释及问题解答的通知》(国统办字〔2002]20号)〕;

(5)为不休假的职工发放的现金或补贴〔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2002年劳动统计年报新增指标解释及问题解答的通知》(国统办字〔2002〕20号)〕;

(6)以下属单位的名义给本单位职工发放的现金或实物(无论是否计入本单位财务帐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2002年劳动统计年报新增指标解释及问题解答的通知》(国统办字〔2002〕20号)〕;

(7)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各种商业性保险〔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2002年劳动统计年报新增指标解释及问题解答的通知》(国统办字〔2002〕20号)〕;

(8)试行企业经营者年薪制的经营者,其工资正常发放部分和年终结算后补发的部分〔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2002年劳动统计年报新增指标解释及问题解答的通知》(国统办字〔2002〕20号)〕;

(9)商业部门实行的柜组承包,交通运输部门实行的车队承包、司机个人承包等,这部分人员一般只需定期上交一定所得,其余部分归已。对这些人员的缴费基数原则上采取全部收入扣除各项(一定)费用支出后计算〔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劳动统计问题解答的通知》(制司字〔1992〕39号)],(10)使用劳务输出机构提供的劳务工,其人数和工资按照“谁发工资谁统计”的原则,如果劳务工的使用方不直接支付劳务工的工资,而是向劳务输出方支付劳务费,再由劳务输出方向劳务工支付工资,应由劳务输出方统计工资和人数;如果劳务工的使用方直接向劳务工支付工资,则应由劳务使用方统计工资和人数。输出和使用劳务工单位的缴费基数以谁发工资谁计算缴费基数的原则执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2004年劳动统计年报新增指标解释及问题解答的通知》(国统办字(2004〕48号)];

(11)企业销售人员、商业保险推销人员等实行特殊分配行式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原则上由各地依据国家统计局有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关于不列入缴费基数的项目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规定,下列项目不计入工资总额,在计算缴费基数时应予剔除:(一)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在重大体育比赛中的重奖。(二)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费用。职工保险福利费用包括医疗卫生费、职工死亡丧葬费及抚恤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文体宣传费、集体福利事业设施费和集体福利事业补贴、探亲路费、计划生育补贴、冬季取暖补贴、防暑降温费、婴幼儿补贴(即托儿补助)、独生子女牛奶补贴、独生子女费、“六一”儿童节给职工的独生子女补贴、工作服洗补费、献血员营养补助及其他保险福利费。

(三)劳动保护的各种支出。包括:工作服、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品,解毒剂、清凉饮料,以及按照国务院1963年7月19日劳动部等七单位规定的范围对接触有毒物质、矽尘作业、放射线作业和潜水、沉箱作业,高温作业等五类工种所享受的由劳动保护费开支的保健食品待遇。

(四)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五)支付给外单位人员的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六)出差补助、误餐补助。指职工出差应购卧铺票实际改乘座席的减价提成归己部分;因实行住宿费包干,实际支出费用低于标准的差价归己部分。

(七)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的从业人员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八)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九)职工集资入股或购买企业债券后发给职工的股息分红、债券利息以及职工个人技术投入后的税前收益分配。

(十)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以及一次性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

(十一)劳务派遣单位收取用工单位支什的人员工资以外的手续费和管理费。(十二)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十三)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十四)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中净结余的现金。(十五)由单位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十六)支付给从保安公司招用的人员的补贴。

(十七)按照国家政策为职工建立的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其中单位按政策规定比例缴纳部分。

五、关于统一缴费基数问题

(一)参保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可以为职工工资总额,也可以为本单位职工,但在全省区市范围内应统一为一种核定办法。单位职工本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原则上以上一本人月平均工资为基础,在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一300%的范围内进行核定。特殊情况下个人缴费基数的确定,按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办发〔1997〕ll6号)的有关规定核定。以个人身份参保缴费基数的核定,根据各地贯彻《国务院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的有关规定核定。

(二)参保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的基数为职工工资总额,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为便于征缴可以以上一个人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目前,一些地方为整合经办资源,实行社会保险费的统一征收和统一稽核,并将各险种单位和个人的缴费基数统一为单位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这种做法方便了参保企业和参保人员,有利于提高稽核效率。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按照本通知的规定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工作,要在规范的基础上,坚持标准,切实做好申报审核和日常稽核工作,维护广大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保险费的应收尽收。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通知领工资 篇5

【发布单位】82002

【发布文号】桂政办[1994]68号 【发布日期】1994-04-07 【生效日期】1993-10-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提高民办教师工资待遇的通知

(1994年4月7日桂政办〔1994〕68号)

为了稳定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促进我区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在对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行工资制度进行改革的同时,适当提高民办教师工资待遇。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一、提高的对象和标准

(一)对象。经县(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聘请,现仍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学校任教的民办教师,均列入这次提高工资待遇的对象。

(二)标准。提高民办教师工资待遇中国家补助部分的标准是:教龄10年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教龄11年至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教龄21年至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教龄满31年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

提高民办教师工资待遇中统筹部分的标准,由各地、市、县根据实际自行确定。

民办教师工资待遇提高后,应适当提高代课教师的工资待遇,具体标准由各地自行确定。

二、二、离岗民办教师的生活待遇

凡符合自治区教委桂教人[1989]057号文规定的民办教师,离岗后生活待遇(指国家补助部分)提高的办法是:教龄20年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教龄21年至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教龄满31年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提高离岗民办教师生活待遇的统筹部分,由各地、市、县根据实际自行确定。

三、三、经费来源

这次提高民办教师的工资待遇,其国家补助部分所需的经费,按原经费来源渠道解决,由各级财政负担。属统筹部分所需的经费,由各地统筹解决。提高民办教师工资待遇,从1993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通知由自治区人事厅负责解释。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通知领工资 篇6

全体工作人员:

根据20xx年1月13日上海发布的8条防控措施,为确保大家的健康和安全,经公司决定,整体安排如下:

1月26日至2月5日为居家办公室就按;2月6日至2月18日为春节假期;暂定2月19日返沪正常上班,可基于各地区疫情严重情况,适当做出调整,并另行通知。居家办公期间请保持通讯顺畅便于联系。

请大家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尽量避免去人流密集的公众场所,避免交叉感染。

以上安排会根据疫情变化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通知。

xx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x日

通知领工资 篇7

近日,随着义乌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再次提高,义乌市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也随之调整。

根据《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义政发〔20xx〕62号)文件规定,义乌市最低月工资标准从20xx年11月1日起调整为1660元。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义乌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从20xx年11月1日起也相应调整为1245元/月。

据义乌市就业管理服务局局长虞坚勇介绍,义乌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是按照最低月工资标准的75%来确定的,今年11月1日起义乌的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660元,因此失业保险金也随之提高。去年的失业保险金是1103元/月,今年比去年提高了142元/月,涨幅13%。

虞坚勇表示,只有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才能申领失业保险金:

(一)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四)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同时他还提醒,市民要在与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2个月内向市就业管理服务局在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办理相关手续才可领取。

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

(一)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缴费时间满一年的,领取二个月失业保险金;

(三)缴费时间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超过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但享受待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通知领工资 篇8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农村居民转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农村居民转户实

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渝办发〔2010〕204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农村居民转户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重庆市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

农村居民转户实施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城镇化进程,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渝府发〔2010〕78号)精神,制定本实

施办法。

第二条 按照宽严有度、分级承接原则,适度放宽主城区、进一步放开区县城、全面放开乡镇落户条件。

第三条 本市籍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适用本办法,其他户口迁移、登记仍按原

有规定执行。

第二章 转户条件

第四条 主城九区。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登记为城镇居民。

(一)购买商品住房。

(二)务工经商五年以上,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三)投资兴办实业,三年累计纳税10万元或一年纳税5万元以上的,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第五条 远郊31个区县城。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登记为城镇居民。

(一)购买商品住房。

(二)务工经商三年以上,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三)投资兴办实业,三年累计纳税5万元或一年纳税2万元以上,具有合法稳

定住所。

第六条 其他乡镇。农村居民本着自愿原则,可就近就地登记为城镇居民。

第七条 其他规定。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登记为城镇居民。

(一)农村籍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夫妻投靠、年老父母投靠子女。

(二)农村籍成年子女自愿投靠城镇身边无子女的年老父母。

(三)本市高等学校、中职技校学生可迁入学校集体户或就地转为城镇居民。

(四)优秀农民工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

(五)农村籍五保对象。

(六)农村籍义务兵和服役期未满10周年的士官退役。

第三章 证明材料

第八条 必备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本人及随迁人员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第九条 其他证明材料。

(一)务工经商证明;

(二)住房证明;

(三)结婚证及亲属关系证明;

(四)被投靠人员户口簿;

(五)纳税额度证明;

(六)就学证明;

(七)优秀农民工证明;

(八)农村集中供养五保对象证明;

(九)农村退役士兵证明;

(十)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第四章 办理程序

第十条 申请。办理转户事项应当由本人或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转户事由和相关情况,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 受理。符合条件,证明材料齐全的,由入户地公安派出所窗口民警受

理。

第十二条 告知。符合条件,但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公安派出所窗口民警应当书

面告知需补充的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 时限。凡需经调查核实、上报审批的户口办理事项,各级公安机关应

严格按照下列时限及时办理:

(一)由公安派出所审批的,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需上报区县(自治县)公安局审批的,公安派出所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区县(自治县)公安局接到公安派出所上报材料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并将审批结果返回公安派出所;

(三)公安派出所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的审批决定的2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通

知申请人。

第十四条 备案。整户转为城镇居民的,由迁出地区县(自治县)公安机关出具确认通知书,送国土、农业、社保部门备案。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0年8月1日起实施。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重庆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员工通知精选七篇


在单位或部门的工作中,公告或通知已成为大家所习以为常的事情。这些公告通知对于企业形象的提升起到了很大的帮助。小编特意为大家推荐了一篇题为“员工通知”的阅读材料,希望能够让大家轻松学习并享受其中的乐趣。同时也希望您能够将这篇文章分享给您的朋友们。

员工通知 篇1

员工返岗通知

尊敬的员工们:

首先,感谢大家长时间以来对公司的支持与理解。由于新型冠状病毒的爆发,我们不得不采取了远程办公的方式来确保员工的健康与安全。经过艰苦的努力和各方的通力合作,疫情得到了有效控制,社会秩序逐渐恢复。在这个艰难的时期,我们要特别感谢那些仍然坚守工作岗位的员工,为公司的发展和运作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现在,经过公司高层的讨论和决策,我们决定逐步恢复正常的工作秩序,让员工们返岗复工。在这之前,我想向大家说明几点:

首先,公司将会严格按照相关部门发布的防控措施和指南,做好预防工作。我们将对公司内部的办公环境进行彻底的卫生消毒工作,确保员工的健康和工作环境的安全。同时,公司将提供充足的口罩、洗手液等防护用品,以供员工使用。各位员工也要加强自身的防护意识,勤洗手、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等措施是大家必须要遵守的。

其次,我们将采取图文并茂的形式为大家进行防疫知识的普及和培训。我们会通过各种渠道向员工们提供相关的防疫知识和预防措施,帮助大家更好地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健康。同时,公司还将在办公区域设置医护人员,进行入岗体温检测和相关检查工作,以确保每一位员工的安全。

同时,我们会对员工的返岗情况进行分批次和分时段的安排,以减少员工聚集和交叉感染的风险。具体的返岗时间将会在随后的通知中告知,希望大家能够根据自己所在部门的要求和安排提前做好准备。

最后,我们会继续保持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疫情的动态和防控要求。如果有任何变动,我们会及时通知大家。希望大家保持对公司的支持和理解,相互之间要多加沟通和协作,共同共度这个特殊时期。

返岗通知不仅仅是公司的一项决定,也是对大家辛勤工作的肯定和对未来的希望。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必将度过这个艰难的时刻,迎来新的发展和机遇。

最后,再次感谢大家的辛勤付出和理解。希望大家能够做好返岗前的准备工作,保持良好的身体状态和工作心态,迎接新的挑战和机遇。

祝大家工作顺利!

公司董事长:XXX

员工通知 篇2

员工返岗通知

尊敬的全体员工:

大家好!经过长时间的休假,我衷心希望大家身体健康,事事顺心。在此,我代表公司向大家发出“员工返岗通知”。在新的一年里,公司将迎来新的挑战和机遇。为了实现公司的发展目标和员工的个人事业目标,我们需要全体员工的团结协作和共同努力。

首先,我要感谢每一位员工在过去一年里所做出的辛勤努力和付出的汗水。每一位员工都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无论是在生产线上工作的员工,还是在办公室里从事管理工作的员工。正是因为大家的辛勤付出和无私奉献,公司得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稳步发展。在新的一年里,我相信我们可以再创佳绩。

随着疫情的逐渐好转和经济的复苏,公司决定从即日起,全面恢复正常生产和工作秩序,要求全体员工返岗。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在公司内部已经制定了一系列的防疫措施和应急预案。我们将全力确保公司内部的环境卫生和员工的健康,以创造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

员工返岗后,我们将继续推行灵活的工作制度,包括弹性工作时间和远程办公等。这些工作制度的灵活性将有助于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同时,我们鼓励员工保持积极的沟通和合作,分享彼此的工作经验和技巧。有效的团队合作是我们取得成功的关键所在。

为了进一步提升员工的素质和能力,公司将组织一系列的培训和学习活动。这些活动将涵盖各个方面,包括技术培训、管理培训和职业发展规划等。我们鼓励每一位员工积极参与,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公司将为员工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和良好的晋升机会。

最后,我希望大家能够以饱满的热情和积极的态度投入到工作中。无论是面对工作压力还是困难,我们都要坚持做到不抛弃、不放弃。只有我们齐心协力,才能够实现公司的目标,为员工的个人事业发展创造更多的机会和条件。

让我们携手同行,共同发展!祝大家工作顺利、身体健康、事事如意!

谢谢大家!

公司CEO

XXX

以上为《员工返岗通知》内容,希望各位员工可以按照通知要求及时返岗。让我们共同努力,创造更美好的未来!

员工通知 篇3

公司全体员工

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为体现公司党委、董事会"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公司为在职员工及离(内)退休人员工发放福利,以慰问金形式发放,标准为在职员工400元/人,离(内)退休人员200元/人,计算个人所得税后,将在节前统一发放。

特此通知关爱通弹性福利是指企业确定对每个员工福利投入(通常用积分形式体现)的前提下,将福利选择权交给员工,由员工在福利菜单中选择适合自己的福利套餐或福利项目。

关爱通弹性福利利用一站式福利平台,采用关爱积分、福利卡券、企业虚拟的货币等方式,既可以为企业实施单个福利项目,也能满足多项目的整合服务。

有效解决了员工福利选择难、发放难、满意度低、数据不透明的困扰。

通知人:

日期:

员工通知 篇4

员工返岗通知

尊敬的全体员工:

经过长达两个月的停工和居家隔离,我公司终于迎来了好消息——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政府宣布解封,并允许企事业单位恢复正常生产经营。为了使公司能够尽快恢复正常运营,经过公司领导层的讨论,我们决定从明天起全面恢复员工上岗工作。现将员工返岗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返岗时间及安排

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我们将分三批次有序地安排员工返岗。第一批将于明天早上9点开始上班,请各部门负责人提前做好通知工作,并要求员工准时到岗。第二批将于后天早上9点开始上班。第三批将于本周五早上9点开始上班。各位员工务必按照所在批次的时间安排做好准备,并严格遵守公司的工作时间。

二、返岗前的准备工作

1.健康状况确认:在返岗前,每位员工都需要自行测量体温,并填写健康申报表。体温超过37.3℃或有不适症状的员工,须立即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并及时就医。身体健康符合条件的员工,方可返岗上班。

2.交通安排:由于公共交通工具人满为患,为了减少员工与外界接触的风险,我们建议员工选择步行、骑行或单独驾车等个人交通方式上下班。员工可以与同事协商拼车,但需要遵守交通部门的相关规定。

3.防护用品准备:公司已经准备了足够的防护用品供员工使用,包括口罩、消毒液等。员工返岗时,请佩戴好口罩,并随身携带个人的消毒液,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三、返岗后的防疫措施

1.做好员工宣传:各部门负责人在员工返岗后,应当组织会议,对员工进行疫情防控相关的知识培训,加强员工的防疫意识和能力。

2.加强场所消杀:公司将增加场所消杀的频次,并定期对办公区进行消毒。同时,公司将加强空气流通和通风,保证员工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的卫生健康。

3.强化个人卫生习惯:公司鼓励员工勤洗手、戴口罩,并在公共场所保持社交距离。此外,员工要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增强身体素质。

四、返岗后的工作安排

返岗后,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加强对个人的时间管理。员工需严格按照工作时间进行工作,并主动与所在部门负责人进行沟通,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另外,为防止交叉感染,员工间的合作要保持一定的距离,避免接触。

最后,感谢各位员工在疫情期间对公司的支持与理解。公司将全力确保员工的健康与安全,并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相信有各位员工的共同努力,公司一定能够早日恢复正常生产,取得更好的发展。

祝各位员工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特此通知。

公司领导

以上内容为员工返岗通知的示范文章,全文共计416个字。

员工通知 篇5

员工返岗通知

尊敬的员工们:

时光飞逝,转眼间我们即将迎来公司复工返岗的时刻。首先,感谢大家在新冠疫情期间的理解和支持,相信在我们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够度过这个特殊时期,继续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为了保障大家的健康与安全,同时也是政府对疫情防控的要求,公司决定从即日起,开始有序进行复工返岗工作。请各位员工务必严格按照以下安排和要求进行操作。

一、复工返岗时间安排

为了避免人员拥堵,我们将分批次进行复工返岗。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 第一批返岗时间为2022年5月1日,包括行政、财务、人事等后勤部门以及关键的项目管理岗位。

2. 第二批返岗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包括研发、设计、市场销售等核心岗位。

3. 其他部门的复工返岗时间将根据实际情况再行通知。

二、员工健康和安全保障

1. 返岗前14天,请员工务必积极配合疫情防控措施,减少外出,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2. 返岗前3天,请员工进行核酸检测,并将结果报告至公司人事部门,以便做好防控工作。

3. 返岗时,请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并遵守公司制定的疫情防控措施。

4. 若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请立即向公司汇报并及时就医。

三、工作场所环境整治

1. 公司将加强对办公区域的清洁消毒工作,所有员工返岗前,必须对自己办公桌、电脑及其他办公用品进行清洁消毒。

2. 各部门负责人要组织员工做好桌面、文件柜及其他工作区域的整理清理工作,保持办公环境整洁有序。

3. 另外,公司将提供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用品,供员工使用。

四、灵活工作方式

为了减少员工之间的接触,保障员工的安全,公司将推行弹性工作时间制度。具体安排和细则,将由各部门负责人与员工进行沟通协商。

五、加强健康宣传与教育

公司将定期组织健康宣传与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疫情防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请各位员工积极参与,共同为公司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健康环境。

通过大家的努力,相信我们一定能够渡过这个难关。公司将全力以赴,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让每一位员工都能够安心、舒心地工作。

最后,再次感谢大家在这段特殊时期的付出和理解。希望大家能够保持积极的心态,相信我们的努力一定会换来美好的未来。期待大家准时返岗,再度和你们共创辉煌!

祝好!

公司名

日期

员工通知 篇6

员工报到通知书

_________先生(女士)

(一)××应行征本公司 之职,经复审结果,决定录用,请于 年 月 日(星期)上午 时,携带下列物品文件及详填函附的表格,向本公司报到。

1.身份证复印件。

2.个人履历表。

3.体检表。

4.学历证。

5.保证书及服务志愿书。

6.2寸半身照片 张。

(二)按本公司规定新进员工必须先行试用 个月,试用期间暂支月薪 元人民币。

(三)报到后,本公司在很愉快的气氛中,为您做到职前介绍,包括让您知道本公司一切人事制度、福利、服务守则及其他注意事项,使您在本公司工作期间满足愉快,如果您有疑虑或困难,请与本部门联络。

× × ×股份有限公司

部 启

员工通知 篇7

员工搬离通知

尊敬的全体员工:

大家好!我代表公司管理层向大家通知一件重要事项,公司将于近期进行搬迁计划,我们将从目前的办公地点搬离至新的办公场所。以下是具体的搬迁安排及相关事宜。

一、搬迁安排

为了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转和员工的安全及生活便利,我们已经租赁了一栋现代化的办公大楼作为新的办公场所,新地址位于市中心的商业核心区域,交通便利,周边配套设施完善。搬迁的具体时间将在近日内确定,我们会提前通知大家。

二、搬迁准备

为了顺利完成搬迁工作,我们需要大家共同配合做好以下几项准备工作:

1.物品整理:请每位员工对自己的办公桌、文件柜和个人物品进行整理,清理干净并妥善包装。遗留在旧办公室的物品或文件应按规定整理好并向办公室主管报备。

2.文档归档:请各部门负责人确保公司重要文档和资料的归档工作,以免丢失或遗漏。在搬迁前一周,各部门应对文件进行备份并保管好。

3.设备安全:请大家谨慎处理各类办公设备,确保其安全运输和完好无损。搬迁期间,公司将提供专业团队协助搬运和安装重要设备,但请大家自行保管好个人的办公电脑及其他设备。

4.网络通讯:在搬迁过程中,公司将尽可能保持网络通讯的连续性。请大家根据公司通知及时更换新的网络连接账号和密码。

三、新办公环境

新的办公环境将为我们提供更加宽敞、舒适和安全的工作条件。除了现代化的办公设施和设备外,新办公室还将提供更好的休息区、健身房和餐饮设施,以增强员工们的工作和生活质量。

四、其他事宜

1.办公时间:搬迁期间,公司将按计划安排员工的工作时间,以确保搬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具体的工作时间和相关安排将提前通知大家。

2.联系方式:新的办公地址和联系方式将在搬迁完成后以公告形式发布在公司官方网站上,请大家及时关注。

最后,感谢各位员工对公司搬迁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搬迁是公司发展的必然要求,我们相信新的办公环境将为公司和员工带来更多的机遇和挑战。让我们携手努力,共同开创美好未来!

谢谢大家!

公司管理层

日期

调整工资的通知十五篇


在我们身边的周围环境中,有时会需要我们负责起撰写公告通知的任务。公告通知中的信息都关乎人民的生活,因此对我们来说是非常必要的。借鉴公告通知范文对我们的写作有很大的好处。因此,我想向大家推荐一篇关于“调整工资的通知”的文章,希望这些参考资料能够帮助你们事半功倍,顺利达成目标!

调整工资的通知 篇1

北京市社保中心发布了《关于统一20xx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文中指出北京市职工的平均工资为85038元,月平均工资为7086元,比的6463元提高了623元。20xx年度社保缴费基数要参考这个平均工资。从20xx年7月份开始执行。

最近有传闻,如果你上一年度工资涨了,那么你的社保缴费基数也要上调,这意味着到手的工资要变少了。

实际情况到底是怎么样的呢?如果想了解具体情况,需要先了解几个简单的小知识。

1、社保年度:北京市规定每年7月至下年的6月为社保年度,同一社保年度里社保缴费基数不变。

2、社保缴费基数:上一社保年度工资性收入的月平均额,包括月工资、年终奖、津贴和补贴等。

3、社保缴费分为城镇职工(固定职业)和灵活就业人员(无固定职业)。

4、如果传闻属实,那也只针对有固定职业的城镇职工。

5、一般来说,工资越高,社保缴费基数也就越高。

下面我们就举一个生动的.案例来解释下传闻的内容。

看完了城镇职工,我们来看一下20xx年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情况。

灵活就业人员共有3种缴费档位缴纳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参照上年月平均工资。

档位1:以上年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养老保险1417.2元、失业保险85.03元。

档位2:以上年月平均工资60%为缴费基数,养老保险850.4元、失业保险51.02元。

档位3:以上年月平均工资40%为缴费基数,养老保险566.8元、失业保险34.01元。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养老保险170.04元、失业保险5.67元。

灵活就业人员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70%缴纳医疗保险

不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个人月缴费为347.2元。

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个人月缴费为49.6元。

对比上一年的数据

灵活就业人员三险最低月缴费为948.01元,比上一年需多缴83.31元。

灵活就业人员三险最高月缴费1849.43元,比上一年需多缴162.59元。

最后,我们再看看五年来北京市年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的变化情况。

调整工资的通知 篇2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业:

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晋政办发〔20xx〕4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人民政府决定对现行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将现行城区、矿区、郊区的最低工资标准由1450元调整为1620元。同时,相应提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9.3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7元。

平定县、盂县的最低工资标准由1250元调整为1420元。同时,相应提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8.2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5.6元。

二、本通知所指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剔除下列各项后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货币性工资:

(一)加班加点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行车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三、本通知自20xx年5月1日起实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xx年XX月XX日

调整工资的通知 篇3

通知:根据本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现作如下调整:工资发放时间改为XX,工资结算周期不变。

XX公司XX部门1、工资支付制度工资支付制度主要规定在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相关规范中。

包括了工资支付制度和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制度两方面阐述。

工资支付,就是工资的具体发放办法。

包括如何计发在制度工作时间内职工完成一定的工作量后应获得的报酬,或者在特殊情况下的工资如何支付等问题。

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

2、支付要求工资支付的时间和要求:中国工资支付的法律规章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工资应当按月支付,是指按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对于实行小时工资制和周工资制的人员,工资也可以按日或周发放。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

调整工资的通知 篇4

物业会计的账务处理第一章经营收入核算管理规定1经营收入的范围经营收入是指企业从事物业管理和其他经营活动所取得各项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1.1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物业管理收入、物业经营收入和物业大修收入。

1.1.1物业管理收入是指企业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的公共性服务收入、公众代办性服务收入和特约服务收入。

企业收取使用权房(如老公房)的租金也计入物业管理收入,并设置明细科目核算。

1.1.2物业经营收入是指企业除物业管理及服务以外的其他经营性收入。

如企业经营自己拥有产权的房屋建筑物和共用设施取得的收入、前期费收入等。

1.1.3物业大修收入是指企业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委托,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取得的收入。

1.2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企业代为经营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房屋建筑物和共用设施取得的收入,如代为房屋出租取得的收入;代为经营停车场、游泳池、各类球场等共用设施取得的收入;还包括房屋中介代理收入、材料物资销售收入、废品回收收入、商业经营收入及无形资产转让收入等。

1.2.1商业用房经营收入是指企业利用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商业用房,从事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开办健身房、歌舞厅、美容美发屋、商店、饮食店等经营收入。

2经营收入的确认及其时间2.1企业应当在劳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凭据时确认为经营收入的实现。

当年度经营收入必须计入当年度损益,不得提前或延后。

2.2物业大修收入应当在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后,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企业与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双方签订付款合同或协议的,可根据合同或者协议所规定的付款日期或者在收到合同规定的价款之日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3经营收入会计科目处理3.1因物业管理、物业经营、物业大修等业务取得的经营收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其他如材料物资销售等属于其他业务收入范围的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以上科目必须按收入类别和项目管理处分别设置并进行明细核算。

3.2企业利用业主委员会的场地收取停车使用费,所取得的收入计入“其他应付款——***场地停车费代收”科目贷方,并全额计提和交纳营业税及附加税费。

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支付业主委员会收益或各种应承担的管理费用(按协议规定列支)时,计入“其他应付款——***场地停车费代收”科目借方;物业公司自身获得的收益,即“其他应付款—***场地停车费代收”科目的贷方余额,借记并转入“其他业务收入”。

各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按项目管理处和费用类别设置明细账进行核算。

第二章成本费用核算管理规定1成本核算方法成本核算应遵循收入成本配比原则,按照物业管理、物业经营、物业大修等不同业务项目分别归集各自成本费用,成本核算方法一旦确定,至少在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任意改变。

调整工资的通知 篇5

根据公司20xx年4月6日工资调整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厂实际,为进一步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理顺工资结构,充分体现以岗位价值和企业经济效益为主的收入分配导向,现对全厂员工工资构成及发放标准调整如下:

一、调资范围:

20xx年1月1日在岗从业人员。

二、调资办法

(一)岗位工资

各单位以20xx年1月份工资表中员工岗位工资标准为基础,按照以下办法进行调整:

1.合同制在册员工岗位工资由现行标准五档B统一调整为八档B标准。(详见附表1)

2.劳务派遣工

岗位工资:第一学历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按照本人工作岗位全部套入到1档A标准;中专、高中或等同于高中文化程度全部套入到1档B标准;专科学历全部套入到2档A标准;本科以上学历全部套入2档B标准。岗位归集表和劳务派遣人员岗位工资表详见附件2)。

技能工资:作为保留项目,继续执行原标准,270元/月。

工龄工资:在原5元/年基础的标准上调整到12元/年(按虚工龄计算)。

职务津贴:区队长(工段级):40元/月;

副区队长(副工段级):20元/月;

班长:10元/月。

技术津贴:按原标准执行。

3.聘用工按调整后的岗位工资标准表确定新的'岗位工资标准;

(二)绩效工资构成:奖金+各类单项奖+各类会战奖

1.月奖:按原文件标准执行;

2.各类单项奖:按公司发文执行;

3.各类会战奖:按公司和采油厂文件执行;

三、工资套改步骤

(一)岗位归集

各单位务必于4月20前按照新的岗位归集表对本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岗位进行归集;

(二)工资套改

按照附件中要求,对全厂各岗位劳务派遣人员岗位工资全部对应到相应的标准,并填写上报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套改审批表和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套改花名册。

(三)套改补发

对于工资套改后岗位工资高于目前执行标准的,按照差额对20xx年1-2月份工资进行补发。低于套改后标准的,从20xx年3月份起执行新的劳务派遣工工资标准。

调整工资的通知 篇6

格式一提高工资通知人字第号

根据______规定,______先生/女士由现行工资标准______元,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提高为____元。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公章)

(本通知抄送本人、存档)

格式二关于______调整工资标准的通知

______(单位全称):

根据______文件规定,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______先生/女士的基础工资标准由每月____元提高到每月____元。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公章)

(本通知抄送本人、存档)

格式三关于______晋升职务工资的通知

______(单位全称):

根据______规定,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____先生/女士的职务工资由____级____档____元晋升为____级____档____元。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公章)

(本通知抄送本人、存档)

文书要点

提高工资通知是企业提高职工工资时制作并下发给职工的文书。关于调整工资标准的通知和关于晋升职务工资的通知一般是国家机关因出现法定的调整(晋升)工资事由后,制作并通知职工知晓的一种国家机关文书。

特别提示

填写提高工资通知时应当注意的问题是:

(1)目前,我国的绝大多数企业都实行由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的办法来确定企业工资总数。由于企业规模不同、效益不同、行业不同,因此企业的工资不可能有全国统一的规定,对于工资的提高幅度,也无法整齐划一。因此,企业在决定提高职工工资时,必须严格依照国家或者本地区、本行业关于提高工资的规定,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决定提高工资的大致幅度和范围。对于享有工资自主权的企业,比如私营企业,提高工资要同本企业的效益结合起来,由本企业自行决定,决定后制作提高职工工资的通知并发送给职工本人。

(2)提高工资通知中应当写明提高工资的依据、职工的姓名、原来的工资标准、提高后的工资标准等事项。

(3)提高工资通知中必须明确写明提高后的工资的支付时间,这是提高工资通知中最为关键的问题。因为从这一时间起,企业将对某一职工或者某一范围内的职工实行新的工资标准,按照提高后的工资水平向职工支付工资,从通知制作下发之时起,企业就承担发放提高后工资标准的义务。在实践中,经常发生提高工资通知书中所确定的新工资支付日期与企业实际支付新工资的日期不一致的情况,此时应以通知书中所确定的日期为准。

(4)提高工资通知应当由制作单位在通知的落款处盖章。此通知一式四份,一份交职工本人,一份存入职工人事档案,另两份送交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5)关于调整工资标准的通知和关于晋升职务工资的通知,主要是国家机关针对被其录用的公务员,在工作一段时期后,根据该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几方面的表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高其工资水平。在填写该两种文书时,首先应当写明调整工资标准的依据,然后是时间和具体的调整幅度。最后写明年、月、日并加盖决定机关的印章。

调整工资的通知 篇7

记者从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今年7月1日起,湖南省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调整后的湖南省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档次为:1580

元/月、1430元/月、1280元/月、1130元/月;湖南省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档次调整为:15元/小时、13.4

元/小时、12.4元/小时、11.6元/小时。

湖南省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各市州可根据实际情况选定本地区适用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并报湖南省人社厅备案。

湖南上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为

20XX年,时间跨度为20XX年1月1日至今。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档次为:1390元/月、1250元/月、1130元/月、103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

非全日制劳动者)档次调整为13.5元/小时、11.9元/小时、11.4元/小时、10.7元/小时。

根据湖南省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年的6月份调整一次,适用时间为当年的7月至次年的6月。发生特殊情况时,调整的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两年。

湖南省最低工资不包括下列项目:

(一)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奖励性工资;

(四)用人单位通过提供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

(五)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

(六)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

【延伸阅读】

最低工资标准是如何制定的?

最低工资标准是保障劳动者最低工资收入的法律制度,是一种适用于全行业的国家标准。按照统一要求,最低工资的测算有两种方法:比重法与恩格尔系数法,两种方法均参考上年度当地人均生活费用、职工个人社保公积金费用、全市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失业率、赡养系数等六个指标,根据不同的测算公式,综合确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调整工资的通知 篇8

作为一线城市,上海在月最低工资标准中排名第一,北京则在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中位列首位。

12月23日,人社部劳动关系司公布了截止到今年12月,各地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情况。

月最低工资标准第一档中,上海最高,为2190元。去年最高的深圳,今年仍采用3月1日调整后的2030元,位居第二。最低的是青海,仍沿用5月1日后的标准,为1270元。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第一档中,北京最高,为21元。天津和上海分别以19.5元和19元分列第二、三位。海南最低,为12.6元。

对此,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教授纪韶说,最低工资标准是保障劳动者的必要生存费用,和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物价水平等因素相关,因此各省份的调整幅度肯定不一样,北上广等经济发达地区的标准也会高于内陆经济相对落后的省份。

除了各地最低工资标准不一,的一个显著现象是: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放缓。目前,今年共有9个省份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而去年调整的省份为27个,20为19个。

人社部原副部长信长星在今年7月8日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曾表示:“要保持我们一定的竞争优势,在工资的政策、工资的引导上,应该是适度放缓工资调整的频率、提高的幅度。”

从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9个省市看,辽宁、江苏、重庆在今年1月1日起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上海、海南、山东也于上半年调整,河北、天津、北京则在下半年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

对此,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执行院长李实称,按照人社部《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要调整一次,但各省区市的情况并不一致。考虑到当地的经济状况,一些省市的调整幅度也不是很大。

以年为时间节点来看,北京、天津、上海、山东已连续三年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海南201月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后,又于今年5月上调了月最低工资标准。

河北、江苏、重庆上一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还是在2014年;辽宁则更早,为7月1日,距今年的调整时间已过去30个月。另外,吉林、黑龙江最新调整时间分别为年12月1日和10月1日,距两地各自的上轮调整时间也超过了两年。

此外,有的省份还明确提出冻结最低工资标准的增长。

广东今年2月下发的《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中明确规定,坚持收入水平增长幅度与劳动生产率提高相适应,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20、最低工资标准暂按2015年5月发布的标准执行,并适当降低最低工资标准增幅,原则上不超过当地同期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增长幅度。目前,广东月最低工资标准第一档为1895元,排在上海、深圳、天津、北京四地之后。

李实分析称,今年下半年经济增速下滑的压力加大,这种情况下,再大幅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是不现实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和宏观经济形势、劳动力市场变化、当地的失业状况等因素有关。经济增长好、就业压力小时,可以大幅度提高;相反,再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就会增加失业问题。

而对于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放缓减轻企业负担的说法,纪韶表示,企业降成本关键还是在于税费,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达不到这个效果。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也表示,减负主要在于减税费。同时,他强调,企业减负和劳动者增收并不是对立的。

即使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9省市的增长幅度也不一样。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统计,重庆上调了20%,辽宁、海南、河北三地调整幅度分别为17.7%、12.6%和11.5%。北京、江苏、上海等五地上调幅度低于10%。9个省份平均增幅为10.6%。

事实上,根据人社部的统计数据,近年来全国最低工资标准的涨幅基本逐年走低。至2015年,已调整地区平均增幅分别为22.1%、20.1%、17%、14.1%和14.9%。

苏海南表示,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幅度小一点、调整频次慢一点,是适应经济新常态的要求。

根据《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

“要使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能够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及其赡养人囗的实际生活水平不降低,同时也不能大幅高于经济增长率,给企业造成负担。”苏海南称。

他表示,前几年经济相对较好,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幅度较高。而今年经济压力较大,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幅度相应也要下降。

那么,调整幅度放缓,对低工资人群的生活会不会产生影响?

对此,李实称,关键还要看物价指数的变化。今年前11个月,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去年同期上涨2%,涨势温和。从这个意义来说,即使最低工资标准涨幅小一点,生活水平也没有非常明显的影响。

除了最低工资标准,和劳动者收入有关的标准还有“企业工资指导线”。

据统计,目前至少有19个省份公布了企业工资指导线。总体来看,多地的工资指导线较往年有所下调,例如广西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上线自20来逐年下调,基准线从12%降到8%,上线从19%降到12%,下线则稍有上调并维持在3%。

据广西人社厅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广西适当下调工资增长指导线,与当前的宏观经济形势相协调,并且也符合广西企业经营和发展压力较大的实际状况。

李实表示,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调整的逻辑基本一致,也是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就业状况等进行调整。这一指标仅供企业参考,没有太大意义。

调整工资的通知 篇9

一、调资范围:20xx年1月1日在岗从业人员。

二、调资办法(一)岗位工资各单位以20xx年1月份工资表中员工岗位工资标准为基础,按照以下办法进行调整:1.合同制在册员工岗位工资由现行标准五档B统一调整为八档B标准。

(详见附表1)2.劳务派遣工岗位工资:第一学历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按照本人工作岗位全部套入到1档A标准;中专、高中或等同于高中文化程度全部套入到1档B标准;专科学历全部套入到2档A标准;本科以上学历全部套入2档B标准。

岗位归集表和劳务派遣人员岗位工资表详见附件2)。

技能工资:作为保留项目,继续执行原标准,270元/月。

工龄工资:在原5元/年基础的标准上调整到12元/年(按虚工龄计算)。

职务津贴:区队长(工段级):40元/月;副区队长(副工段级):20元/月;班长:10元/月。

技术津贴:按原标准执行。

3.聘用工按调整后的岗位工资标准表确定新的岗位工资标准;(二)绩效工资构成:奖金+各类单项奖+各类会战奖1.月奖:按原文件标准执行;2.各类单项奖:按公司发文执行;3.各类会战奖:按公司和采油厂文件执行;三、工资套改步骤(一)岗位归集各单位务必于4月20前按照新的岗位归集表对本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岗位进行归集;(二)工资套改按照附件中要求,对全厂各岗位劳务派遣人员岗位工资全部对应到相应的标准,并填写上报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套改审批表和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套改花名册。

(三)套改补发对于工资套改后岗位工资高于目前执行标准的,按照差额对20xx年1-2月份工资进行补发。

低于套改后标准的,从20xx年3月份起执行新的劳务派遣工工资标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劳动部门:大律师网相关律师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粮油统销价格的决定》(国发〔1991〕18号)确定的今年粮油价格调整后,将“企业单位职工各等级标准工资均提高六元”的原则,现将调整后的企业工资标准印发你们,并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后的《国营大中型企业工人工资标准表》和《国营大中型企业干部工资标准表》从一九九一年五月一日起执行。

原劳动人事部劳人薪(1985)31号文制定的国营大中型企业工人和干部工资标准表及劳薪字(1990)11号文印发的“国营大中型企业干部工资标准表(十级以上设副级)”同时停止执行。

二、新的国营大中型企业工人和干部工资标准是在原劳人薪(1985)31号文制定的国营大中型企业工人和干部工资标准及劳薪字(1990)11号文对十级以上各级加设副级的标准基础上,每个等级增加六元工资额制定的。

企业实行新的工资标准的办法仍按劳人薪(1985)31号文和劳薪字(1990)11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实行新调整的工资标准后,企业新参加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间的临时工资待遇调整为:大学本科毕业生七十二元(六类工资区,下同);大专毕业生六十七元;中专毕业生五十八元;取得双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和未取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毕业生八十四元。

上述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其所在单位可根据本人的实际工作能力和表现,合理确定其定级工资,一般应在不高于本人见习期临时工资一级内掌握。

已取得博士、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毕业生,分配到企业工作后,如一时难以明确职务,其临时工资调整为:博士生一百零三元;硕士生九十六元。

待他们明确职务后再按其所任职务正式确定工资。

其他有关涉及职工工资日常支付的问题,如职工病事假工资、计件工资单价计算等,仍按现行有关规定的办法执行。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有关部门,可按照本通知精神,调整国营小型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工资标准,并报劳动部备案。

纺织企业岗位工资标准、民航企业空勤人员工资标准、交通航运企业船员工资标准,按国发〔1991〕18号文确定的原则相应进行调整,分别由纺织部、民航局、交通部制定标准的调整方案,报劳动部批准后执行。

五、实行新的企业工资标准,是配合价格调整、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措施。

各企业要正确处理调整工资标准与搞活企业内部分配的关系。

试行岗位技能工资制的企业,可根据按劳分配原则,将这次增加标准工资的资金用于进一步深化企业工资制度改革。

若帮到请采纳谢谢

调整工资的通知 篇10

随着北京10日宣布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今年以来,至少已有重庆、辽宁、江苏、上海、海南、山东、天津、河北、北京9个地区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达2190元,为目前全国最高。

北京市人社局10日宣布,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目前的每月1720元调整为1890元,增加170元。同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18.7元提高到每小时21元。本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自209月1日起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来,至少已有重庆、辽宁、江苏、上海、海南、山东、天津、河北、北京9个地区相继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

自年7月1日起,天津月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1950元,河北最高档月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1650元;

自2016年6月1日起,山东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1710元;

自2016年5月1日起,海南省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430元。

自2016年4月1日起,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从元调整到2190元;

自2016年1月1日起,重庆第一档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250元调整为1500元;辽宁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300元增加至1530元;江苏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涨至1770元。

其中,全国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上海,达到219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达21元。

今年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呈现出新的特点。人社部副部长信长星7月8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今年上半年6个地区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去年是13个,前些年都是普遍提高,提高速度明显在放缓。幅度也有所下降,这六个地区今年上半年提高以后增幅平均是11%,这是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的,去年同期13个地区提高之后平均增幅是13.5%。

信长星表示,相对于过去,中国人工成本上升,至少劳动力成本的优势不像过去那么明显。从工资的角度来考虑,确实有一个怎么去引导问题,要保持一定的竞争优势,在工资的政策、工资引导上,应该是适度放缓工资调整的频率、提高的幅度。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当前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人工成本上涨较快,企业压力加大,再加上最近几年各地最低工资提升幅度比较大,频率也比较快,物价水平也保持低位运行,因此,现阶段需要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是一把‘双刃剑’,调整最低工资标准需要把握好一个度。” 苏海南认为,最低工资调快了,企业承受不了,职工可能要失业;但如果调慢了,职工的基本生活可能无法得到有效保障。总之,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既不能给企业过大的压力,也要保证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水平,要在这两者之间取得一个平衡点。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哪些?

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企业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等。

劳动者还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用人单位也不能把“包吃包住”费用计入最低工资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劳动者追讨加班工资的诉求时效为解除劳动关系后1年内;超过这一时间,则不受法律保护。

劳动者福利待遇包括哪些?

在目前阶段,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包括:

(1)企业对职工进行培训的费用;

(2)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规定而发给职工的费用和用品,以及企业自身规定的工作用品(如企业为了树立自身形象而发给职工的工作着装);

(3)职工所得的计划生育补贴、生活困难补助等;

(4)住房制度改革发给职工的住房补贴等;

(5)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6)医疗卫生费;

(7)丧葬抚恤救济金;

(8)其他如探亲路费、冬季取暖补贴等。

上述各项待遇均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

调整工资的通知 篇11

各公司及财务部:

维修配件连锁经营公司自组建以来,领导班子疏于管理,工作 维修配件连锁经营公司自组建以来, 领导班子疏于管理, 业绩没有明显的进展, 业绩没有明显的进展,根据 20xx年 12 月 17 日董事长办公会议研究 决定: 维修配件连锁经营公司任职人员工资暂停按连锁经营公司职务 决定: 维修配件连锁经营公司任职人员工资暂停按连锁经营公司职务 工资级别发放, 月起, 工资级别发放, 20xx年 11 月起, 发放 自 工资标准按相应人员在各分公司 内任职工资标准发放。 内任职工资标准发放。 维修配件连锁经营公司相关人员职务如下: 维修配件连锁经营公司相关人员职务如下: 序号 1 2 3 4 姓名 孙福军 彭万良 韩林 陶磊 连锁经营公司职务 总经理 财务总监 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 分公司职务 总经理 常务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 总经理

望以上同志接此通知后能认真对待, 保持与公司 望以上同志接此通知后能认真对待, 同志接此通知后能认真对待 及时调整观念, 及时调整观念, 一致的发展理念和目标, 以积极的.态度继续开展好维修配件连锁经营 一致的发展理念和目标, 相关工作。 相关工作。

特 此

四川xx企业集团公司 总经办

年月日

调整工资的通知 篇12

格式一提高工资通知人字第号

根据______规定,______先生/女士由现行工资标准______元,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提高为____元。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公章)

(本通知抄送本人、存档)

格式二关于______调整工资标准的通知

______(单位全称):

根据______文件规定,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______先生/女士的基础工资标准由每月____元提高到每月____元。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公章)

(本通知抄送本人、存档)

格式三关于______晋升职务工资的通知

______(单位全称):

根据______规定,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____先生/女士的职务工资由____级____档____元晋升为____级____档____元。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公章)

调整工资的通知 篇13

各部门:

7月份工资中将对以下项目作调整:

一、考核优秀奖励

根据教育局文件规定,考核优秀发放标准: 嘉奖为500元,记功为800元。

二、职称晋升人员工资调整

20XX年取得高校系列正高级、副高级的人员,任职时间均从20XX年8月起算,从20XX年9月起调整工资;取得高校系列中级职称的人员,任职时间均从20XX年7月起算,从20XX年8月起调整工资;初定职称的人员,任职时间均从20XX年9月起算,从20XX年10月起调整工资。调整项目如下:

1、岗位工资:按新聘岗位确定(正高级1420元、副高级930元、中级680元,初级590元)。

2、岗位津贴:根据岗位等级、工龄、学龄确定。

三、岗位变更人员工资调整

xx年9月岗位变更人员分别调整。调整项目如下:

1、岗位工资:按新聘岗位确定

2、岗位津贴:根据岗位等级、工龄、学龄确定。

四、正常晋升薪级工资(工资单中第二项工资)

20XX年12月31日在编在册的事业单位教职工,凡20XX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人员,从20XX年1月起晋升一级薪级工资。20XX年度参加考核未定等次(见习期人员)不得正常晋升薪级工资。

五、岗位津贴调整

部分人员工龄、学龄之和正好达到10、20、30、40年,岗位津贴分别进行调整(提高100元),从20XX年1月起执行。

7月份将执行新工资(包含补发工资),请各位教职工到时注意查收(农行卡)。下学期开学后财务处将通知领取工资单,请工资变动人员仔细核对。若有疑问,请向人事处咨询。联系人:朱老师,电话:XXX。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xx年xx月xx日

调整工资的通知 篇14

调整具体步骤:1,结合实际确定公司的薪酬总量和薪酬水平;2,确定公司薪酬的总体架构,明确各部分的大致比例关系,明确各部分的发放办法;3,制定工资等级或系数表,合理级差;4,确定各岗位对应的工资等级;5,制定与各部分薪酬相对应的考核制度;6,提交公司领导和员工讨论,征求意见并修改;7,提交董事会讨论通过;8,具体实施.薪酬调整包括薪酬水平调整、薪酬结构调整和薪酬构成调整三个方面。

一、薪酬水平调整薪酬水平调整是指在薪酬结构、薪酬构成等不变的情况下,将薪酬水平调整的过程。

薪酬水平调整包括薪酬整体调整、薪酬部分调整以及薪酬个人调整三个方面。

(一)薪酬整体调整薪酬整体调整是指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和物价水平等宏观因素的变化、行业及地区竞争状况、企业发展战略变化、公司整体效益情况以及员工工龄和司龄变化,而对公司所有岗位人员进行的调整。

薪酬整体调整就是整体调高或调低所有岗位和任职者薪酬水平,调整方式一般有以下几种:1.等比例调整等比例调整是所有员工都在原工资基础上增长或降低同一百分比。

等比例调整使工资高的员工调整幅度大于工资低的员工,从激励效果来看,这种调整方法能对所有人产生相同的激励效用。

2.等额式调整等额式调整是不管员工原有工资高低,一律给予等幅调整。

3.综合调整综合调整考虑了等比例调整和等额式调整的优点,同一职等岗位调整幅度相同,不同职等岗位调整幅度不同,一般情况下,高职等岗位调整幅度大,低职等岗位调整幅度小。

在薪酬管理实践中,薪酬的整体调整是通过调整工资或津贴补贴项目来实现的。

如果是因为物价上涨等因素增加薪酬,应该采用等额式调整,一般采取增加津贴补贴项目数额的方法;如果是因为外部竞争性以及公司效益进行调整,应该采用等比例调整法或综合调整法,一般都是通过调整岗位工资来实现;如果是因为工龄(司龄)因素进行调整,一般采取等额式调整,对司龄(工龄)工资或津贴进行调整。

对于岗位工资的调整,一般都是对每个员工岗位工资调整固定的等级,调整形式是由工资等级表的形式决定的。

一般情况下,不同等级员工岗位工资调整大致符合等比例原则,同等级员工岗位工资调整大致符合等比例原则或者等额原则。

(二)薪酬部分调整薪酬部分调整是指定期或不定期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公司效益、部门及个人业绩、人力资源市场价格变化、年终绩效考核情况,而对某一类岗位任职员工进行的调整,可以是某一部门员工,也可以是某一岗位序列员工,亦或是符合一定条件的员工。

年末,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公司效益、物价指数以及部门、个人绩效考核情况,提出岗位工资调整方案,经公司讨论后实施。

一般情况下,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成为员工岗位工资调整的主要影响因素。

对年终绩效考核结果优秀的员工,进行岗位工资晋级激励;对年终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员工,可以进行岗位工资降级处理。

根据人力资源市场价格变化,可以调整某岗位序列员工薪酬水平。

薪酬调整可以通过调整岗位工资,也可以通过增加奖金、津贴补贴项目等形式来实现。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以及公司效益情况,可以调整某部门员工薪酬水平。

薪酬调整一般不通过调整岗位工资实现,因为那样容易引起其他部门内部不公平感,一般情况下是通过增加奖金、津贴补贴项目等形式来实现。

(三)薪酬个人调整薪酬个人调整是由于个人岗位变动、绩效考核或者为公司做出突出贡献,而给予岗位工资等级的调整。

员工岗位变动或者试用期满正式任用后,要根据新岗位进行工资等级确定;根据绩效管理制度,绩效考核优秀者可以晋升工资等级,绩效考核不合格者可以降低工资等级;对公司做出突出贡献者,可以给予晋级奖励。

二、薪酬结构调整在薪酬体系运行过程中,随着公司发展战略的变化,组织结构应随着战略变化而调整,尤其是在组织结构扁平化趋势下,公司的职务等级数量会大大减少;另一方面,由于受到劳动力市场供求变化的影响,公司不同层级、不同岗位薪酬差距可能发生变化,这些都会对薪酬结构的调整提出要求。

一般情况下,通过调整各岗位工资基准等级,就能实现不同岗位、不同层级薪酬差距调整要求;但当变化较大,现有薪酬结构不能适应变化后的发展要求时,就需要对公司的薪酬结构进行重新调整设计。

薪酬结构的调整设计包括薪酬职等数量设计、职等薪酬增长率设计、薪级数量设计以及薪级级差设计等各方面。

需要指出的是,在进行薪酬体系设计时,要充分考虑薪酬结构变化的趋势和要求,使通过调整各岗位工资基准等级,就能实现薪酬的结构调整,这样操作简单、方便。

不到万不得已,不要轻易进行薪酬结构的重新设计。

三、薪酬构成调整薪酬构成调整就是调整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奖金以及津贴补贴的比例关系。

一般情况下,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是通过占有岗位工资比例来调整的。

在企业刚开始进行绩效考核时,往往绩效工资占有较小的比例,随着绩效考核工作落到实处,绩效工资可以逐步加大比例。

津贴补贴项目也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在那些津贴补贴理由已经不存在的情...

调整工资的通知 篇15

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消息,4月1日起,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也将上调160元,达到1720元,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月1092元上调至1204元。其中,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每月人均增加305元至3355元,从201月起补发,3月底前将发放到位。

从年4月1日起,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从1820元调整到元,增加2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17元调整到18元。

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2015年5月1日起进行调整: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95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3元/小时。

自今年3月1日起,深圳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2030元,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1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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