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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篇1)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担保产品其它机械的担保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20%的违约金,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

3、贷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贷款本金20%的违约金。

4、担保人因隐瞒担保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担保或者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贷款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借款人(签字或盖章) 贷款人(签字或盖章)

担保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担保合同(篇2)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做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为自然人的,由该自然人签字后按捺手印;当事人为法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债权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债务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订

担保合同(篇3)

一、担保合同的概念

所谓担保合同,就是指债权人(担保权人)与债务人或第三人(担保人)为设立、变更或终止担保法律关系而为的法律行为,是担保法律关系的表现形式,是担保权人和担保人之间为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以担保债务履行为目的的民事合同。担保合同包括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行使留置权无须签订合同。担保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包括当事人之间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等),也可以是主合同的担保条款。

二、怎么写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

主债务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

债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

保证人(以下称丙方):______________

应甲方请求,丙方愿为甲、乙签订的________合同提供担保。乙方同意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证人。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按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丙方保证金额为根据________年________字第________号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甲方对乙方发生的债务________(币种或物)金额(大写)________整(或数量)及其相应的利息、费用________。

第二条丙方对上条所列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甲方不按主合同的约定偿付或交付相应金额或物品,乙方有权直接向丙方追偿。丙方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追偿通知后________个营业日清偿上述债务。

第三条丙方机构若发生变更、撤销,甲方应提前__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和甲方,本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甲方或丙方落实的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承担。

第四条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如需要延长主合同项下债务期限或变更主合同其他条款,应征得丙方同意,由甲、乙、丙三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五条本合同生效,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情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材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六条本合同的担保额随甲方偿还或丙方代为清偿本合同第二条所指数额而相应减少。

第七条丙方代甲方清偿债务后,有权向甲方作相应追偿。

第八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时,应经三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未按期代为清偿到期债务,丙方应向乙方按到期未清偿债务总额的________%支付违约金,乙方并有权采取法律许可的相应措施以保证债务得到清偿。

2.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应由变更后的机构按担保额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还应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债权。

4.甲方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未经丙方同意擅自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其他条款,丙方的担保义务自行解除。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争议,应由三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一条甲、乙、丙三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__年___月___日起开始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式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丙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担保合同(篇4)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合同各方自愿、平等协商签订,并应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借款人因购买自住住房的需要,特向贷款人申请贷款。

第二条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的个人住房贷款

第三条借款人应按月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每月还款额的计算公式为:

一、等额还款方式:

贷款本金总额×月利率×[1+利率]还款月

每月还本付息= -。

【1+月利率】还款月-1

二、递减还款法:

信贷本金

每月还款本息金额=-+[贷款本金-归还贷款本金] ×月利率

贷款月数

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本金和利息采用_____方式偿还。

本合同的第一个还款日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_____至_____。

第五条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六条保证人和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贷款人有权根据还款期限从担保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保证金存款账户中扣收当期应付本息。还款不足的,保证人承担偿还贷款本息的连带责任。

第七条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将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划入卖方开立的银行账户。

第八条贷款期间,借款人在贷款人开立的存款账户中有不少于两个月的还款,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从该账户中扣除本合同项下的相关欠款。

第九条借款人应按本合同订立的还款计划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如发生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还款日前15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办理延期还款手续。贷款人应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贷款利率计收利息。贷款人不同意延期还款或借款人不申请延期的,贷款人应在贷款逾期后按规定收取逾期利息。借款人申请展期不超过次,每次展期不超过一个月。

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全部贷款,但必须提前1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收取的贷款利息不予调整。

第十条借款人申请延期还款,经贷款人审批后办理延期还款手续,保证人自愿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一条贷款期间,借款人或担保人变更住所或法定名称的,应在变更后7日内通知贷款人;否则,贷款人以原法定名称发送至原住所的相关文件视为已经送达。

第十二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其他需要澄清的事项。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___份,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各执一份。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还清后,合同自动失效。

借款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贷款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贷款代表:(盖章)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

担保合同(篇5)

在订立担保合同时,担保人碍于情面,对被担保人缺乏应有的资信调查,盲目签订担保合同,到时被担保人无力偿还须由自己负连带责任时,悔之已晚。

二、不要行政命令担保(或称领导干预担保)

这种担保违背自愿原则,在是否设立担保、采用何种形式担保、担保多大范围的债务这些问题上不是由当事人商定,而是在领导干部用行政命令或出面干预的情况下设定的,容易产生纠纷。

三、不要贿赂担保

这种担保往往通过贿赂钱财或礼物来达到设立担保合同的目的。

四、不要无知担保

有些人对被担保人的主体资格不做审查,对担保范围、责任期限、责任方式也没明确约定,便盲目在担保合同上盖章,等到出了问题才如梦方醒。

五、不要无效担保

我国《担保法》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才有资格做担保人,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不能作为担保人。如果由这些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作担保,会因不合主体资格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这点在订立担保合同时应多加注意。

担保合同(篇6)

放款人:

担保人:

借款人: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第一条借款用途: 。

第二条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小写:¥ 元(大

第三条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到 年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还款方式:

借款人同意按以下时间清还借款:

第五条 如出现下列情形,贷款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

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第六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七条放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按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3、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贷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担保权。

第二部分 担保条款

第八条 担保人: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自愿以其所有权并有权处分权的全部财产担保给贷款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担保人保证:所担保的自有财产满足担保条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但保人所承担的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

第九条 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

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担保,贷款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条 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担保产品其它机械的担保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20%的违约金,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

3、贷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贷款本金20%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共三页,借款人、贷款人、担保人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担保合同(篇7)

6.1租赁期间,乙方使用上述厂房、宿舍楼、员工生活区及其设施设备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因本合同租赁而产生的税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租赁税)。乙方在收到缴款通知或缴款凭证后七天内缴付清楚。

第七条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7.1租赁期间,生产、消防、特种设备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甲方有监督的权利;乙方应制定明确的生产、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

7.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上述厂房、宿舍楼、员工生活区、附属设施。租赁期间,上述厂房、宿舍楼及员工生活区及其附属设施若有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维修后应及时将维修内容和费用凭证提交给乙方,其维修人工费、材料费由乙方承担。

7.3租赁期间,甲方提供部分生产设备(详见附件二),乙方不再支付任何租金,但甲方提供的生产设备维修及其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到期后,乙方保证上述生产设备能正常使用且负有连同其余租赁物一同返还甲方的业务。

7.4租赁期间,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乙方保证上述厂房、宿舍楼、员工生活区、方式设施及甲方提供的生产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有权予检查。甲方进行检查时,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凡发现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甲方有权书面告知乙方,责令乙方进行整改,乙方应在3天内予整改。否则,甲方有权请人整改,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7.5乙方增设特种设备,或者另需装修、改变技术工艺或改造建筑主体结构和有关设施设备(包括电力设施)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其中按规定必须报有关政府部门审批的,则还应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可进行);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合同到期后归甲方所有,甲方不负补偿的义务。

7.6因乙方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同意乙方在厂区不影响消防、安全、通行的情况下进行临时搭盖,费用由乙方承担,但所占用的地面空间乙方应予每平米人民币2元补偿甲方,租期届满或乙方违约退租,上述搭盖物归甲方所有且不予补偿,租金与房屋租金同时支付;甲方同意乙方将靠马路的墙体打掉改造为店面使用,乙方必须采取相关的安全的防盗措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租期届满或乙方违约退租,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予补偿。

第八条租赁物归还和转租

8.1除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七日内完整地返还上述厂房、宿舍楼、员工生活区及其附属设施和甲方提供的生产设备,甲方不收租金;超越上述期限返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原日平均租金

的二倍向甲方支付逾期期间的占用费。

8.2乙方返还上述厂房、宿舍楼、员工生活区、其附属设施和甲方提供的生产设备,应能正常使用;否则,乙方应予修复,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返还时,甲方根据合同附件(一)、(二)的约定进行验收,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8.3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征求获得丙方同意后,方可将上述厂房、宿舍楼及员工生活区及其附属设施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甲方无偿提供的生产设备除外)。

8.4丙方在乙方归还厂房三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汇入乙方指定的帐户。

第九条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9.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上述厂房、宿舍楼、员工生活区及其附属设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及丙方应将乙方多缴纳的租金退还乙方:

(一)该厂房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二)该厂房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三)不可抗力

9.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叁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违约金的收付由丙方全程担保: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上述厂房、宿舍楼及员工生活区及其附属设施和生产设备,经乙方催告后七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发现乙方未认真履行其管理职责,存在安全生产隐患,且书面告知乙方整改,乙方整改不力或逾期拒不整改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相关部门的批准,擅自改变上述厂房、宿舍楼、员工生活区及其附属设施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或合同约定的用途,用于从事约定之外的活动。

(四)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经安全生产监督、消防等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增设、改造特种设备,或者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

担保合同(篇8)

第一条贷款种类:本借贷行为为民间抵押借贷行为。

第二条贷款用途:(该贷款须用于合法用途)

第三条贷款金额:人民币______(大写);(小写)¥______

(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四条贷款方式:贷款人于____年__月__日将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次性足额发放给借款人。

第五条贷款期限:贷款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共,实际贷款日与上述记载贷款日期不一致,以借贷双方办理的借款借据上所记载的日期为准,实际还款日依次顺延,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机关允许领取他项权利证书两日内,贷款人必须办理领取手续并向借款人全额发放贷款,否则视为违约。

第六条贷款利率和计息方式: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内贷款利率按年利率百分之(即月利率为)执行。利息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借款人按期付息,每个月为一期,共分期,每期.具体付息:

第一期利息借款人于签订合同之日起半年内付清,第二期利息于____年__月__日前付清,依次类推。借款到期,还清本息。最后还息日为____年__月__日。

第七条贷款偿还:借款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一次性全额偿还贷款人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本金。

第八条提前还款:

1、借款人如提前全额还款,应提前十五日书面通知贷款人。如实际用款时间在三个月(含三个月)以内的,除按实际日数计息外,应额外支付贷款人利息,即:如实际用款时间超过三个月的,除按实际日数计息外,应额外支付贷款人利息。

2、如提前部分还款,还款部分除按实际日数计息外,应按提前还款金额另行支付二十日的利息,该利息作为提前还款的补偿,剩余未还款项利息均按本合同。

第九条规定计收(本条款适用于贷款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的贷款)

如贷款期限是三个月以内的,提前还款另行协商。

第十条借款人承诺:

1、本合同项下贷款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并不用于非法活动;

2、保证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额偿还贷款本息;

3、当借款人出现危及贷款安全的情况时,应最迟在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提前偿还贷款本息;

4、对贷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给予保密:

5、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或其它资料,并积极配合贷款人调查、审核与贷款有关的`个人资信情况。(个人资产、还款能力及贷款使用等)

第十一条贷款人承诺: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保密:

3、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额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提前收回贷款:

贷款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贷款。贷款人如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收回贷款,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借款人,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人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影响贷款安全的闪素,贷款人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发生时,随时要求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违约金),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并有权单方面书面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书面解除合同通知到达借款人时解除:

1、借款人将该贷款用于非法活动或未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

2、借款人的资信恶化,危及贷款资金安全;

3、借款人拒绝或者阻挠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或隐瞒重要事项的文件或资料;

5、借款人与其他自然人、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于贷款人权益的合同;

6、借款人发生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以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或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7、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的;

8、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经催千;于到期日后十五日内仍未支付的:

9、借款人和抵押人串通套取贷款,损害贷款人利益:

1、借款人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还款能力的情况。

担保合同(篇9)

贷款人(抵押权人):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

借款人:_______

担保人一: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

担保人二: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合同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

订立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借款条款

第一条贷款金额和期限

1.1本合同项下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万元整,小写¥_______元。

1.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

实际借款日期以到期账单为准。

第二条利率

2.1借款月利率为_______

2.2计息方法是_______

第三条借款目的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用于_______,乙方应合法使用,不得用于非法活动。

第4条退出

提款当日,借款人应在担保人一的见证下(借款人和贷款人同时)向贷款人出具《借款借据》可按指定银行账户转账)。

第五条还款

5.1合同双方同意选择下列条款

1.贷款到期一次偿还;2.分期还款。还款计划见补充条款。

5.2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日和还款日将贷款全额存入贷款人指定的下列账户:

借款人应保留银行存款凭证或其他还款凭证作为还款和付息的凭证。

保证条款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由第三方担保时,担保人一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的《担保协议》承担责任,担保人二按照第六条、第七条的担保方式和担保范围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没有第三方提供担保,担保人一按照第六条、第七条的担保方式和担保范围承担担保责任。

第六条担保方式

保证方式是:连带责任保证。

第七条担保范围

担保人的担保范围是:全部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借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借款人应支付的全部费用。

第八个保证期

保证期为两年,自本合同项下贷款到期之日起计算。

抵押条款

借款人或第三方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时,抵押人承诺并遵守以下条款:

第九条抵押物

9.1抵押人自愿向抵押人提供抵押担保。详见抵押物清单。

9.2《抵押物清单》中关于抵押物价值的约定并不作为抵押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处分抵押物的估价依据,也不构成对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的任何限制。

9.3抵押权的效力包括抵押物产生的孳息、抵押物、附属权利、附加物、附加物以及因抵押物的毁损、灭失、被征收、征用而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9.4抵押人应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财产,确保其完整性。抵押权人有权随时检查抵押财产的使用和管理情况,抵押人应予配合。

9.5抵押期间,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将抵押事实告知承租人,租赁期限不得长于贷款期限。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的,应当事先通知抵押权人,并将抵押事实告知买受人及其他有关人员。由此获得的收益应按照第9.8条的规定处理。

9.6如抵押物损坏或灭失,抵押人应及时通知抵押权人,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及时向抵押权人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损坏或灭失证明。

9.7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应当立即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人应及时恢复抵押物价值或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

9.8抵押权人有权选择下列方式处理抵押人获得的赔偿、补偿、保险及处分抵押财产所得收益:

a、提前缴存或清偿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

B.存入抵押权人指定的账户,以保证借款人债务的履行;

c、用于修复抵押物,以恢复抵押物的价值;

d .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

9.9抵押人因隐藏抵押物的权属争议、查封、扣押、抵押或出租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向抵押权人全额赔偿,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担保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所有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借款人债权的费用以及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应支付的所有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抵押登记

11.1本合同签订后,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及时到相关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证在借款人付清所有抵押登记证前由抵押权人保管;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要变更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11.2借款人履行完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后,抵押权人应积极协助抵押人办理注销登记。第十二条抵押物的处置

1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有权委托抵押财产进行评估、拍卖或变卖,并按照第9.8条约定的其他事项先行支付价款或进行处理;或与抵押人协商将抵押财产折价以抵消借款人所欠债务;

A.借款人到期未还清贷款(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

b、发生第9.7条所述情形,抵押人未能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提供相当于减少价值的担保;

抵押权人依法可以处分抵押财产的其他情形。

12.2处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在偿还抵押担保范围内的全部责任后剩余的,抵押权人应及时将剩余部分返还抵押人。

12.3抵押权人处分抵押物时,抵押人应积极配合。

12.4抵押权人在处分抵押财产实现债权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应先从拍卖或变卖价款中扣除。

质押条款

借款人或第三方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提供质押担保时,出质人承诺并遵守以下条款:

第十三条质押

13.1出质人自愿为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债务向贷款人提供质押担保。详情请参阅质押材料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质押清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质押清单》中关于质押物价值的约定,不作为质权人处分质押物时的估价依据,也不构成对质权人行使质权的任何限制。

13.3质押的“效力”包括质押产生的孳息,以及因质押物的毁损、灭失或被征用而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13.4如果质押物的价值相对于质权人发生变化,质权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或出质人补足质押物的价值,借款人或出质人应在质权人要求的时间内补足价值。

13.5质权人有妥善保管质押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造成质押物灭失或者毁损的,质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13.6质权人有权选择下列方式处理赔偿、补偿、保险及处分质押财产所得收益:

a、提前缴存或清偿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

B.存入质权人指定的账户,以保证本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

c、用于修复物质以恢复物质的价值;

d .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

出质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质权人要求的新担保的,出质人可以自由处分上述价款。

担保合同(篇10)

担保借款合同(连带责任) 担保借款合同(连带责任) 甲方(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借款合同(连带责任)

甲方(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由丙方作为担保方。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责任,甲、乙、丙三方经充分协商,就具体合作方式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因经营发展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各方同意:

1.借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万元;本协议中的货币单位“元”均指人民币元)。

2.借款期限:________年,即从本协议签订之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如果乙方在借贷关系存续期间没有提出债转股要求,全部借款于到期日一次还清。

3.资金使用费:资金使用费每年按借款额的________%计算,并由甲方于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

二、各方同意:乙方有权在下列情况下将该项________万元债权转为在甲方的________万元出资或股份(即本协议中所称的“债转股”):

1.甲方的年度财务报告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后的一个月内;

2.甲方拟进行增资扩股,变更注册资本时;

3.借款到期时,但乙方须在借款到期前、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的一个月内提出债转股要求。

三、乙方提出债转股时,在甲方付清应付资金使用费的前提下,转股价格按以下方式计算:

1.甲方目前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____万元,其有形净资产经各方协商,确认为________________万元。

2.若甲方上一年的净利润不超过________________万元(包括________________万元),则债转股时不考虑甲方的无形资产价值,因此乙方在实施债转股时,如果没有新增资金投入,乙方的________________万元占甲方注册资本的________%;如果同时有新增资金投入,则在上述基础上按比例折算;

3.若甲方上一年的净利润在______________万元(包括______________万元)以上,甲方的无形资产确认为____________万元,则甲方的无形资产和净资产按______________万元计算,因此乙方在实施债转股时,如果没有新增资金投入,乙方的______________万元占甲方注册资本的________%;如果同时有新增资金投入,则在上述基础上按比例折算;

4.若甲方上一年的净利润介于___________万元与___________万元之间,各方确认的甲方的无形资产在________~________万元之间,因此乙方实施债转股时,如果没有新增资金投入,乙方的________万元所占甲方注册资本的比例按下式确定:占甲方注册资本的比例=(________-甲方的净利润/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如果同时有新增资金投入,则在上述基础上按比例折算;

5.如果在增资扩股时,甲方的财务报表不满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则以增资扩股时上一个月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累计净利润换算为全年净利润为基准。

四、甲方进行增资扩股时如果乙方提出债转股要求,甲方应按当年资金使用月份数占全年12个月的比例支付应付的资金使用费,并在乙方出具债转股的书面通知后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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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汇编4篇


担保合同 篇1

贷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签署地点:

乙方因临时资金周转向甲方申请借款。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一事达成如下内容,供双方共同遵守和执行。

一、贷款内容: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元。贷款期限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起,乙方保证贷款用于合法用途。贷款利息在贷款到期日收取,乙方应在贷款到期次日之前支付给甲方。贷款到期时,乙方应以现金(转账)方式与甲方结清贷款本息。如果乙方在约定的贷款期限内提前还款,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和利率收取全部贷款本息。如果乙方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甲方收回债权所发生的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担保协议:

乙方自愿为该笔贷款提供车辆质押担保,该笔贷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其他协议:

如乙方未按期还本付息,甲方可通过合法途径处分抵押财产,冲抵贷款本息。如有不足,甲方仍有权向乙方索赔,直至乙方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及第一条约定的费用。如甲方在贷款期限内发现乙方资不抵债或违规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

四、诉讼管辖权:

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所附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

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

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合同 篇2

乙方为担保甲方与乙方/丙方之间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所签订_________合同的履行,在公平、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乙方以自己享有相关处分权的财产为甲方提供抵押担保。

第一条乙方担保的主债务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方与_________方签订的_________合同项下的以下债务:

以上约定的担保债务外的其他债务均不进入担保范围。

第二条双方约定乙方担保的范围包含以下各项中的第_________项、第_________项、第_________项、第_________项、第_________项、第_________项,未选中的不包括在担保范围中选中。

第三条乙方以以下有权设置抵押权的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以及其他可以处分的权利提供抵押担保:

1.其中财产_________在此之前已经设有_________担保物权,担保金额为:_________,担保方式为:_________元人民币,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主张的物权存在。

2.法律规定不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即设立的财产为:其中财产_________在此之前已经设有_________担保物权,担保金额为:_________,担保方式为:_________元人民币,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主张的物权存在。

3.甲方有权随时对抵押财产状况进行检查,若遇抵押人不当使用或者保管将可能致抵押物价值减损,甲方有权制止不当使用或者使用有利于保护抵押物的方式保管,必要时可以要求抵押人维修,抵押人不维修的则甲方可以自己维修,保管费用和维修费用由抵押人负担。但抵押人提供其他等额的物的担保则甲方不再享有前项权利。

第四条双方约定在抵押权设立前由_________方对第三条约定的以下抵押财产向保险公司上_________保险,保险金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保险期间为_________,保险费由_________方负担,续保由_________方及时办理。若乙方或者丙方违反前款约定致使抵押权设立后保险事务尚未办理完毕而导致抵押财产价值减损不能完全清偿债务或者抵押财产毁损灭失,乙方或者丙方应当另行提供担保。若约定甲方办理保险,在抵押权设立前甲方没有办理完毕致使抵押财产价值减损或者毁损灭失后无法主张保险理赔则乙方有权以该抵押财产清单上所载明的评估价值抵消主债权。

第五条抵押财产价值减损或者毁损灭失所获得的保险赔偿金由保险人向_________提存以担保债权的履行,提存费用的负担依法律法规规定。

第六条以下抵押财产由抵押人协同甲方办理登记,法律法规规定须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一起办理登记的,则甲方和抵押人一起去登记单位办理。

第七条主合同效力不影响本担保合同的效力。

依据法律规定本合同经_________审查批准后生效,由_________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_________提出申请。

依据法律规定本合同不需经过国家行政审批则本合同生效采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抵押人和甲方签字盖章则生效。

(2)本合同自向_________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由_________方承担。

(3)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

(4)本合同自_________(附某一种或者多种条件)成就时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当事人各方各执一份,经公证的公证机关执一份,各分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九条各方以本合同书上载明的通讯地址和电话送达文件和口头通知,若有变动当及时通知各方。

第十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主合同债权和债务都不得转让,否则乙方有权撤销本担保合同;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变更主合同,否则乙方不承担担保责任;若主合同双方均未按主合同的约定实际履行主合同则乙方免除担保责任。

第十一条若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各方经协商不成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签订地点是:_________

甲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乙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丙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

担保合同 篇3

第十三条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所拥有

并有处分权的位于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建成年代 、产权证字号为 的合法房产抵押给贷款人,做为履行本合同的担保,抵押财产共有人对此表示同意。

第十四条抵押房产价值采用第 方式确认。

1、经由合法评估机构评估,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大写) 元,抵押率为 .

2、不经评估,由缔约各方协商确认市值为 元,抵押率为 .抵押物的最终价值以

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

第十五条抵押登记:本合同签订后两日内,抵押人应持房地产权证和其他有关证件协同贷款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第十七条抵押物保险:若贷款人提出要求,借款人应对抵押房产办理财产保险,并以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投保期限等同本合同借款期限,若借款展期,借款人需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如被保险房产在投保期内出现理赔之情形,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贷款人有权从保险赔偿金中优先收回抵押贷款。

第十八条抵押物保管: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

第十九条补充担保:抵押期间,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并影响担保债权的,借款人或抵押人应在三十日内向贷款人提供与抵押物所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抵押等担保。

第二十条权利限制:

1、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转让、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舍弃或者以任何方式处置设定其它负担,经贷款人书面同意的出租和转让的,租金和转让所得应首先用于偿还贷款。

2、在抵押期间,如遇国家征地拆迁,抵押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以拆迁房作为新的抵押物,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二十一条抵押物评估:抵押物抵押期间,若贷款人认为有必要对抵押物重新估价抵押人应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抵押物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的,借款人或抵押人应补充新的抵押物作为担保,新抵押物的价值不少于合同约定的原抵押物价值与借款的差额。

第二十二条抵押物的处置:如借款人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则贷款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的途径处分该抵押物,并就其变现价款优先受偿。

因发生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二款的情形,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的,贷款人也有权根据前款规定处分抵押物并优先受偿。

第二十三条抵押条款的效力:本合同中“借贷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无效,不影响“借贷条款”其他部分的效力,也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第二十四条抵押注销: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偿还贷款全部本息当日,协助抵押人到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担保合同 篇4

篇一:反担保合同

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甲方):

反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借款人(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丙方与甲方签订的第XXX号《委托保证合同》以及甲方与银行分(支行)(以下简称贷款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的约定,甲方为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现乙方以其共同所有的或个别所有的、现在所有的及将来所有的全部财产为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担保。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保证反担保范围

乙方愿意根据《保证合同》和《委托保证合同》的有关条款约定向甲方进行反担保,并履行反担保责任。

根据《保证合同》以及《委托保证合同》的有关条款约定,在丙方未能按期履行还款义务,甲方承担了保证责任后,乙方必须立即足额向甲方偿付:丙方未清偿贷款人的全部款项;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担保费;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垫付的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保险费及审计评估费等)。

第二条:反担保保证方式

1、如乙方为多人,则乙方中多人各为独立的保证人。

2、本合同项下的保证具有独立性及完整性,不受其他担保合同效力的影响。

3、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乙方对反担保范围内债务的清偿与借款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如对甲方的反担保既有本保证又有物的担保,则乙方和物的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在实现担保权时,甲方可以请求乙方先行承担全部担保责任;甲方也可以请求乙方先对物的担保范围外的余额承担保证责任,然后再在物的担保变现后尚不能清偿的债权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三条:反担保保证期间

反担保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丙方还清全部款项时止。

第四条:反担保保证的有效性

1、本合同为《保证合同》的从合同,但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受《保证合同》有效与否的影响。即使在《保证合同》被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无效的情况下,反担保保证行为仍然有效。

2、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义务具有连续性,不因乙方发生人身或财产重大事故(如死亡、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自然灾害等)而受影响。

第五条:声明

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

1、乙方清楚地知道丙方的经营范围、资信情况、财务和财产状况及本次借款的实际使用用途等情况。

2、乙方对本合同及所担保的《保证合同》的所有条款已全部通晓、理解并接受。

3、乙方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权签署并履行本合同。

4、反担保保证期间,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对甲方的授权

一、乙方在反担保债务未全部清偿之前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二、接受甲方对其有关经济状况的监督和检查,并给予协助和配合。

三、在保证期间出现下列任一事项时,乙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乙方在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位签订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或与其他任何债权人所签订的授信合同项下发生任何违约事项;

2、与乙方或乙方的主要负责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3、乙方出现严重困难和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4、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未履行完毕之前,乙方将承担债务、或有债务或向第三人提供抵押、质押担保;

5、乙方出现或即将出现诉讼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纠纷;

6、其他可能影响乙方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四、乙方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况之前,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如实提交有关资料。经甲方审查并书面同意之后,乙方才能付诸实施:

1、乙方进行对外投资或资产转让等重大事项;

2、乙方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

3、其他需要乙方书面同意的事项。

五、在保证期间,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担保能力的担保或以任何有可能危及其担保能力的方式处置资产。

六、乙方在此授权甲方在甲方认为必要的时候,代表乙方全权处理其到期债权的追偿和追索事宜,由此得到的款项优先清偿乙方的反担保债务。

第七条:违约及违约处理

一、乙方发生下列任一事件时,即构成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乙方不按约定履行保证责任;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或第五条的规定;

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条款。

二、违约处理

违约发生后,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限期纠正违约;

2、有权从乙方的任何帐户中扣收其所担保的全部债务;如果帐户中款项的货币币种与借款货币币种不同,则甲方有权按当日外汇牌价折算成借款币种清偿反担保债务;

3、甲方有权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

三、丙方出现担保合同所列任一违约情形时,甲方也有权对乙方采取上述一项或者多项措施。

第八条:权利的保留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缓履行合同中的义务,或甲方对乙方任何违约或者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均不能损害、影响、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享有的一切权利,也不能视为甲方对任何违反本合同行为的许可或者默许,也不能视为甲方放弃对乙方现在或者将来的违约行为采取行动的权利。

第九条:通知

如乙方变更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上述地址对其发出通知,即视为已履行通知义务。

通知必须使用中文。

第十条: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本合同的解释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目的、所使用的词句、有关条款、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合同条款的真实意思。

第十一条:适用法律及合同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乙方为多人而只有部分人签章,该合同仍即时对其生效。

第十三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三份,当事人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篇二:反担保合同

合同编号:[]反保字第号

担保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以下称甲方)

反担保人:(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章程》规定,在乙方向××农村信用联社(下称贷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时,甲方与贷款人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担保人为乙方提供信用担保。为了保障甲方担保贷款债权的实现,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反担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章程》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反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

乙方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与贷款人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或《保证金质押合同》等合同约定的并由甲方提供信用担保的贷款或承兑等,最高担保贷款限额为____万元。

二、合同的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时间年。

三、反担保资产:

乙方愿意以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资产向甲方提供反担保,反担保资产由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资产清单》(附后)载明,该《反担保资产清单》属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反担保的范围:

(一)甲方代为乙方清偿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滞纳金和实现贷款人债权的费用等),以及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滞纳金。

(二)甲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咨询费、差旅费等。

五、其他特约事项:

(一)当反担保资产价值明显降低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供与降低部分价值相当的反担保资产,并办理相应的反担保手续。

(二)反担保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反担保资产转移、赠与、转让、出租、出售、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资产,并不得实施降低反担保资产价值的任何行为。

(三)反担保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反担保资产,负责反担保资产的维修、保养,并承担相关费用,保证反担保资产的完好无损。甲方有权对反担保资产的状况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应当积极配合。

(四)乙方不得隐瞒反担保资产存在的任何瑕疵(如: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设定抵押权等)。

(五)当甲方代偿后未得到清偿时,甲、乙双方应在甲方代偿后的10日内,协商将反担保资产折价处理;在前述约定的10日内双方协商不成的,乙方将按甲方的授权对反担保资产予以拍卖、变卖处理,乙方应当积极配合。反担保资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实际价款应当首先清偿甲方(实际价款为拍卖、变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如不足以清偿的,甲方依法就不足部分另行向乙方追偿;反担保资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实际价款清偿甲方后的余款归乙方所有并在清偿后15日内交付乙方。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如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分立或股东发生变化、与外商合资(合作)、破产、歇业、解散等;

2、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

3、反担保资产的权属发生争议;

4、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5、因乙方在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

6、单位住所、电话、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

第1项情形应提前七日通知甲方,第2项至第6项情形应在事后三日内通知甲方。

六、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违约,应按照主合同贷款金额的1%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方给对方造成了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违约方还应当支付赔偿金。

七、本合同在履

行中若发生争议或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某一条款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时效年,期满可以续签。同时,机器设备应到工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登记方壹份,抄送贷款人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年月日

篇三:反担保合同

甲方:XX有限公司

地址:XXXXX电话:XX

乙方:XXXX

地址:XXXXXX,电话:XXXX

丙方:XXX

地址:XXXXXX电话:XXXXX

各方经自愿友好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担保后的反担保事宜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反担保依据及反担保人

乙方与XXXXX银行已于XX年X月X日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编号XX),甲方依据其与贷款银行的约定为乙方的该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XX万元人民币。现乙方申请展期壹年(编号:),为减少甲方的担保风险,丙方自愿为乙方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第二条保证责任及保证期间

1.丙方提供保证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2年。

2.本合同所称主债务指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担保责任完毕后形成的对乙方追偿之债务。主债务履行期间为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担保责任完毕之日起至甲方向乙方主张追偿权利之日止。

第三条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全部保证担保范围,甲方凡因履行借款担保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权、实现反担保权利而导致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担保范围之内。诸如借款合同担保范围,含甲方在履行借款担保中代偿或支付的主债权及相应利息(含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全部律师费用;以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权及实现反担保权利的各类诉讼及非诉讼费用等等。

第四条声明与保证

1.反担保人向甲方声明:

(1)反担保人向甲方及银行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等都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

(2)反担保人不存在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影响甲方接受其为反担保人的下列事件:

A.存在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非诉讼法律纠纷、行政处罚、争议;

B.存在重大债务及或有负债;

C.存在尚未披露向第三人担保之情形;

D.其他影响反担保人财务状况及担保能力的情况。

2.反担保人向甲方保证:

A.甲方在履行了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反担保人追偿款项。反担保人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日内即时支付甲方全部代偿金额及应付费用;

B.乙方若同时面临还本付息及甲方追偿时,应优先偿付甲方追偿金额;

C.反担保人如涉及任何工商及其他部门之变更、注销登记情形,应立即通报甲方并将变更登记后的副本或注销结果向甲方报备;

D.反担保人保证本次担保合法有效,任何影响或可能影响本次担保的

情形均已被反担保人依法排除;

第五条独立担保

1.本合同项下设立的反担保独立于借款合同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的终止或修改而受到影响。

2.反担保人明白:如甲方同意修改、补充借款合同,甲方无需另行征得反担保人同意,反担保人应按修改后的相关内容承担反担保责任。但甲方未征得反担保人同意扩大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担保范围除外。

3.任何时候,反担保人均不得以甲方未积极行使追索权等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反担保责任。

4.本保证担保为不可撤销的担保。

第六条甲方担保权利的提前实现

1.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约定向银行偿付借款本息而使甲方承担或面临承担担保责任;

2.反担保人自接到甲方通知履行担保责任届满之日起仍无代偿行动;

3.反担保人违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规定;

4.反担保人财务状况恶化或面临解体、停业风险,诸如出现严重亏损、企业解散、关闭、歇业、破产、查封、扣押、拍卖、没收及面临重大诉讼、行政处罚等;

第七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即构成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反担保金额总计数1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直接和间接损失,违约方还须向守约方支付其损失超过违约金部分的差额。如属双方违约,应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

任。上述违反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不履行合同义务,含明确表示不履行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

2.迟延履行合同义务;

3.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后,如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还必须继续履行并视情况采取补救措施。

第八条管辖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三方应另行协商解决。

第十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XXXXXX

法定代表人:

乙方:丙方:

签名及指模:签名及指模:

二0XX年月日

融资担保合同10篇


融资担保合同 篇1

二甲方(投资方):____________

乙方(收款人):____________

经过充分协商,甲乙双方决定发挥各自优势,本着相互支持、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引进资金发展乙方的业务项目。兹订立并遵守以下合同。引进资金金额(大写):,¥元。合同细节如下:

一、一般原则

甲方保证(法人/自然人)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并安排干净和非犯罪资金资助乙方的项目。乙方保证公司法人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采取托管(甲方将资金委托给乙方)方式融资。

二、融资及相关条件:

1.货币:人民币

2.融资总额(大写):______,¥______元。

3.融资期限:□半年□一年□其他

4.融资月利率:□半年1.5%□一年2% □%。

5.利润回报期:□半年□一年□其他

6.操作方式:□银行转账□现金

7.如因乙方经营不善、到期未能偿还贷款而造成损失,乙方的相关资产应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进行核实,并与其相关资产一并转让给甲方。

三、操作程序

1.双方完成融资条款谈判的所有准备工作后,应首先签订合同进行确认。

2.经确认后,双方正式签署本合同。

3.正式签订合同后,甲方应在两天内将资金划入乙方指定的账户或以现金形式提供资金。

4.乙方收到甲方资金后,应于当日向甲方提供支付凭证(收据)。

5.乙方应保证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得的本金和利息在合同到期日一并支付。

四、共同遵守条款

本合同一经签署,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或取消本合同。

五、违约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甲乙双方认真执行合同条款,甲方不得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前提取资金。如甲方在双方约定的融资期限内要求提取已发放的资金,则视为甲方违约,并按融资总额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确因紧急原因需要资金周转,甲方应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双方达成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提取甲方资金并保证支付利息。

2.融资期限届满,甲方要求继续出资的,经双方重新确定,可以继续签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执行期间,由于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动乱、战争和政策等因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4.因未按合同条款经营而导致交易终止或违反合同条款的,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违约金。

5.甲方未按合同条款向乙方拨付资金,视为违约。

6.根据本协议的需要以及双方发出通知和联系的方便,本协议中双方确定的联系方式为双方的有效联系方式。一方变更联系方式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非通知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

六、争议解决的终止

双方发生违约纠纷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

七.生效和终止

1.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一经签署立即生效。双方书面同意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并在履行完毕后终止。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印章: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融资担保合同 篇2

经过充分协商,甲乙双方决定发挥各自优势,本着相互支持、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引进资金发展乙方的业务项目。兹订立并遵守以下合同。引进资金金额(大写):,¥元。合同细节如下:

甲方保证(法人/自然人)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并安排干净和非犯罪资金资助乙方的项目。乙方保证公司法人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采取托管(甲方将资金委托给乙方)方式融资。

7.如因乙方经营不善、到期未能偿还贷款而造成损失,乙方的相关资产应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进行核实,并与其相关资产一并转让给甲方。

1.双方完成融资条款谈判的所有准备工作后,应首先签订合同进行确认。

2.经确认后,双方正式签署本合同。

3.正式签订合同后,甲方应在两天内将资金划入乙方指定的账户或以现金形式提供资金。

4.乙方收到甲方资金后,应于当日向甲方提供支付凭证(收据)。

5.乙方应保证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得的本金和利息在合同到期日一并支付。

本合同一经签署,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或取消本合同。

1.甲乙双方认真执行合同条款,甲方不得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前提取资金。如甲方在双方约定的融资期限内要求提取已发放的资金,则视为甲方违约,并按融资总额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确因紧急原因需要资金周转,甲方应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双方达成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提取甲方资金并保证支付利息。

2.融资期限届满,甲方要求继续出资的,经双方重新确定,可以继续签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执行期间,由于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战争和政策等因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4.因未按合同条款经营而导致交易终止或违反合同条款的,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违约金。

5.甲方未按合同条款向乙方拨付资金,视为违约。

6.根据本协议的需要以及双方发出通知和联系的方便,本协议中双方确定的联系方式为双方的有效联系方式。一方变更联系方式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非通知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

双方发生违约纠纷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

1.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一经签署立即生效。双方书面同意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并在履行完毕后终止。

融资担保合同 篇3

原告:______________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

被告1:_________________,女,汉族,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住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

被告2:______________,男,汉族,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住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一、请求判令被告1立即向原告支付全部租金317903。14元;

二、请求判令被告1赔偿原告律师费32000元;

三、请求判令被告2对上述第一、二项请求承担连带责任;

四、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1、被告2共同承担。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20__年2月9日,原告与被告1、被告2经协商一致,签订了《_____________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汽车租赁合同及附件》(以下简称“租赁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559598)和《_____________融资租赁抵押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559598),合同约定:_________________(1)被告1因用车需要向原告租赁丰田越野车一辆(车辆型号:_________________SCT6492E4),租赁期间为36个月,被告1同意于20__年3月份开始,每月15日按时足额支付租金,每次支付租金10254.94元。(2)如被告1迟延付款,则自租金到期日起,每日按所欠逾期租金额的日千分之1.2的标准收取滞纳金。(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租赁汽车的所有权属于原告,被告1以租赁车辆作为抵押物,为其在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向原告提供担保。被告1不得对租赁汽车进行销售、转让、抵押等任何涉及租赁汽车所有权处置的行为,否则原告有权要求被告1立即付清全部租金,并有权处分该租赁车辆,其中,为保证原告与被告1签订的租赁合同的履行,被告2作为保证人对被告1应履行的合同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且被告1与被告2系夫妻关系。

上述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向被告履行了合同义务,而被告却私自处分租赁汽车。目前,该车辆不知所踪,被告2也未履行其保证责任。原告认为被告1的行为已经构成根本违约。

综上所述,根据有关法律,原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融资担保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方需向融资,请求乙方为其融资提供担保,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我国《担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在融资金额为人民币,种类:。

第二条保证期间,上项融资甲方与银行签订,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请求乙方为其上述融资提供担保,乙方同意为其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借款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年。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检查、监督甲方所贷款项的使用情况和生产经营情况;

二、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反担保(包括不限于抵押、质押、保证);

三、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贷款,从乙方代为偿还之日起,乙方即有权要求甲方或反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并有权依法处置抵押物、质押物后优先受偿;

四、乙方按担保金额一次性向甲方收取担保手续费,收费标准为年息%;(不足一个月的按照一个月计算)

五、在甲方符合担保贷款条件和提供反担保条件的情况下,及时为甲方办理贷款担保。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照申请贷款担保的条件提供乙方要求的各类资料;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反担保措施并承诺在银行发放贷款前完成:

若甲方逾期或迟延办理上述反担保措施,乙方有权通过诉讼财产保全措施对反担保财产予以保全,并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按乙方提供的担保金额

xx年月日年月日

融资担保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实业投资有限公司、_________钢铁投资有限公司

为有利于双方的发展,充分利用双方对外融资的有利因素,加强企业间的经济合作,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融资担保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在融资领域开展友好合作。

二、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承担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贷款责任担保,并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履行各自的责任。

三、乙方需要担保时,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担保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万元,无论在乙方是一家公司还是两家公司;当甲方需要担保时,甲方可选择乙方的一家公司向甲方提供同等金额的贷款担保。

六、甲乙双方相互担保时,最长担保期限不得超过三年,贷款应专款专用。担保人有权对被担保人的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贷款本息清偿时,被担保人应主动向担保人提供贷款还款证明,以便对方及时知晓。

五、一方为另一方担保时,应如实提供自己的财务报表、营业执照、资信证明复印件及相关企业简介。

六、担保人的继承人(包括因重组、合并而产生的继承人)将受本协议约束,并继续承担担保责任。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担保人不会转让其担保义务。

七、担保人在代表担保权人清偿债务后,有权向担保权人追偿。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本合同条款,应经另一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万元,并赔偿守约方一切经济损失。

十、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以资共同遵守。

甲方: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____________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______钢铁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融资担保合同 篇6

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住所:                联系方式:               

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住所:                联系方式:               

为有利于双方发展,充分利用双方对外融资的有利因素,加强企业间经济合作,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甲、乙双方就融资担保问题经过充分酝酿,共同达成如下合同:

一、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在融资领域内进行友好合作。

二、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双方承担总额度为万元的贷款责任担保,并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各自责任。

三、在乙方需要担保时,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担保额度总共为                万元(大写),不管是乙方中的一家公司还是二家公司;在甲方需要担保时,甲方可以选择乙方中的一家公司,为甲方提供相同额度的贷款担保。

四、甲、乙双方在履行互为担保时,最长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贷款必须专款专用,担保方有权对被担保方的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期满还清贷款本息时,被担保方应主动向担保方提供还贷凭证,以便对方及时了解。

五、任何一方为对方担保时,应如实提供各自财务报表、营业执照、信用证明复印件以及有关企业概况等资料。

六、担保方的继受人(包括因改组合并而继受)将受本合同的约束,并继续承担担保责任。未得到对方事先书面同意,担保方不会转让其担保义务。

七、担保方代被担保方清偿债务后,有权向被担保方追偿。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确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时,应经对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九、违约责任甲、乙双方都应遵守本合同的约定,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万元,并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以兹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融资担保合同 篇7

一、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在融资领域内进行友好合作。

二、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双方承担总额度为伍仟万元的贷款责任担保,并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履行各自责任。

三、在乙方需要担保时,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担保额度总共为 万元,不管是乙方中的一家公司还是二家公司;在甲方需要担保时,甲方可以选择乙方中的一家公司,为甲方提供相同额度的贷款担保。

四、甲、乙双方在履行互为担保时,最长担保期限不超过________年,贷款必须专款专用,担保方有权对被担保方的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期满还清贷款本息时,被担保方应主动向担保方提供还贷凭证,以便对方及时了解。

五、任何一方为对方担保时,应如实提供各自财务报表、营业执照、信用证明复印件以及有关企业概况等资料。

六、担保方的继受人(包括因改组合并而继受)将受本合同的约束,并继续承担担保责任。未得到对方事先书面同意,担保方不会转让其担保义务。

七、担保方代被担保方清偿债务后,有权向被担保方追偿。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确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时,应经对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九、违约责任甲、乙双方都应遵守本合同的约定,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并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十

一、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十

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十

三、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以兹共同遵守。甲方: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融资担保合同范文二甲方:乙方:甲方需向 融资,请求乙方为其融资提供担保,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我国《担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在 融资金额为人民币 ,种类: 。

第二条 保证期间,上项融资甲方与银行签订 ,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请求乙方为其上述融资提供担保,乙方同意为其融资提供担保。 担保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借款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________年。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检查、监督甲方所贷款项的使用情况和生产经营情况;

二、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反担保(包括不限于抵押、质押、保证);

三、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贷款,从乙方代为偿还之日起,乙方即有权要求甲方或反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并有权依法处置抵押物、质押物后优先受偿;

四、乙方按担保金额一次性向甲方收取担保手续费,收费标准为年息 % ;(不足一个月的按照一个月计算)

五、在甲方符合担保贷款条件和提供反担保条件的情况下,及时为甲方办理贷款担保。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照申请贷款担保的条件提供乙方要求的各类资料;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反担保措施并承诺在银行发放贷款前完成:若甲方逾期或迟延办理上述反担保措施,乙方有权通过诉讼财产保全措施对反担保财产予以保全,并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按乙方提供的担保金额的20%比例违约金且还应承担包括不限于由此产生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

三、甲方整个贷款手续办理结束后,必须将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放款凭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送交乙方一份留存;

四、甲方必须按申请用款事由使用贷款,接受乙方的检查和监督;并按期向乙方提供财务报表等资料;

五、甲方按借款合同所定期限归还贷款本息;

六、在乙方为甲方出具贷款担保书之前,甲方应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担保手续费;如甲方提前还款,乙方按实际担保日期(不足一个月的按照一个月计算)收取担保手续费;

七、乙方提供担保后,甲方与银行如需修改担保合同或变更主合同时,需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否则乙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第五条 甲方不能如期归还贷款必须提前30天通知乙方,并说明原因,由乙方征求银行意见后,确定是否同意展期担保。

第六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向乙方支付担保金额的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七条 如甲方贷款逾期,从乙方为甲方代为偿还之日起,即有权收取损失的利息。

第八条 协议管辖: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争议,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应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通过进行诉讼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反担保保证合同、抵(质)押合同是本合同的从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融资担保合同范文三甲 方(出资人):乙 方(受资人):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决定发挥各自的优势,在互相支持,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共同引进资金,发展乙方的业务项目,特制定以下合同,共同遵守。引进资金金额(大写): , 。合同细则如下:

一、总则甲方以(公司法人自然人)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保证,安排好干净、无犯罪性质的资金为乙方的项目融资。乙方以公司法人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保证,采取托管(甲方将资金托管到乙方)的方式融资。

二、融资及其相关条件:

1、币种:人民币

2、融资总金额(大写): , 。

3、融资期限:□半年期 □________年期 □其他

4、融资月利率:□半年期为1.5% □________年期为2% □ %。

5、利润回报周期:□半年 □________年 □其他

6、操作方式:□银行转账 □现金

7、如因乙方经营不善而造成亏损,到期不能偿还借款时,按中国有关法律进行核定乙方相关资产,以其相关资产划给甲方。

三、操作程序

1、 双方完成一切融资条件条款谈判前期工作后,首先对本合同进行签约确认。

2、经确定后双方正式签订本合同。

3、正式签订合同后,甲方应在两日内将资金转入乙方指定账户或以现金方式实现资金到位。

4、乙方收到甲方资金后,经查询无误后在当天向甲方提供收款证明(收据)。

5、乙方应确保在合同到期日将本合同中约定甲方所得本金及利息一并支付。

四、共同遵守条款本合同一经签约,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或撤消此合同。

五、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认真执行合同条款,甲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不得提前撤出资金,甲方如在双方规定融资期限内要求抽回所放资金的,则视为甲方违约,并按融资总金额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罚金。如因确实紧急事由需资金周转的,甲方应提前1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知会乙方,经双方协商无异议情况下,乙方应在双方协定后10个工作日内将甲方资金撤还并保证支付利息。

2、若融资期限届满,甲方要求继续出资的,经甲乙双方重新确定,合同可以继续签订。

2、本合同执行期限内,因不可抗力因素、天灾、动乱、战争、政策而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3、不按合同条款操作而导致交易终止或违反合同条款者视为违约,违约方须承担违约罚金。

4、甲方如未能按合同条款向乙方拨款,则视为违约。

5、根据本协议的需要及双方发出通知、往来联系的便利,双方在本协议确定的联络方式为双方有效的联系方式。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 3 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七、解决纠纷终止双方发生违约纠纷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争端。

八、生效及终止

1、本合同为中文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2、 本合同签订后立即生效,双方一致书面同意本合同全部内容,履行完毕即告终止。甲方: 乙方:盖章: 盖章: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融资担保合同 篇8

融资性担保公司与银行的合作分析

融资性担保公司与银行的合作分析

融资性担保公司作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这一世界性难题的利器,在重振经济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根据2010年3月8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银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总局、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联合发布《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受托投资等监管部门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活动。显然,融资性担保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只有与银行合作才能够正常开展业务,与银行合作关系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担保公司的生存与发展。

1、担保公司与银行合作流程

一般的担保公司与银行的合作流程为:有贷款需求的客户与担保公司联系,提出担保申请。担保公司指派业务组对客户进行一系列调查,由客户经理立项并出初审报告报评审会,评审会委员综合评议该项目是否可做。评审会评议项目通过的话,担保公司报合作银行。银行根据自身的一套调查程序对该项目进行信用评级,如果银行同意,那么担保公司、客户、银行签订一系列合同,担保公司向银行出具担保函,银行向客户发放贷款。贷款到期客户没有还款,由担保公司代偿;如果银行不同意该项目,要么项目流产,要么担保公司选择另外的合作银行。还有一种情况是,申请贷款的客户直接联系银行,银行对客户评级以后认为达不到直接从银行贷款的要求,银行会将客户推荐给担保公司。客户通过与担保公司的合作从银行得到贷款。通过银行推荐的客户,相比较而言资信水平较高,但是不排除资信水平低的可能性,因此担保公司对银行推荐的客户还要进行考察与分析。

2、担保公司与银行合作利弊分析

2.1合作优势

担保公司与银行的合作在推动地方经济、降低信贷风险、促进相互发展、贯彻宏观调控等方面能够做出突出贡献。第一,担保公司通过与银行签订合作协议,能够更好地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部分不符合银行担保标准的优质中小企业,通过担保公司与银行的合作,原本没有希望在银行融资的企业,顺利得到了资金。第二,银行通过与担保公司的合作,大大降低了贷款风险。担保公司在经营风险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代偿机制也使得银行贷款违约风险几乎为零,并能够极大简化银行的追偿程序。第三,与银行合作的担保公司注册资金都在1亿元以上,担保公司将资金存入合作银行,可以为银行增加业务量,担保公司也可以获得利息。担保公司有了银行的支持,能够更快地拓展业务,达到了客户、银行、担保公司共赢的效果。第四,2009年9月,国务院发布《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合作使得双方成功贯彻了政府宏观调控的意图,担保公司担保公司与银行合作可以促进政府企业的改制进程。

2.2合作中遇到的问题

融资性担保公司与银行的合作分析

在担保公司与银行的合作当中也同样存在着问题。第一,担保公司与银行之间信息不对称是最主要的问题。银行和担保公司独立对企业展开调查,银行不将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等渠道了解到的信息告知担保公司,担保公司也不把从同行了解到的信息透漏给银行。双方难以建立有效的信息通道,信息不能互补。第二,信息不对称会产生道德风险。担保公司为被担保企业提供担保,银行的贷款风险非常低,银行也乐于向企业发放贷款。因此银行遇到有贷款意向的企业,首先想到是由担保公司担保,在降低风险的同时又保证了收益。银行有可能会放松对企业的考察和筛选,这无形当中增加了担保公司的信用风险。第三,担保公司与银行的地位不对等。银行离开了担保公司,只是一部分的中小企业融资业务流失,中小企业融资本身只占银行业务非常少的一部分,对银行来说影响微乎其微;但担保公司失去了与银行的合作,带来的打击是致命的。因为正规的担保公司不能从事吸收贷款和发放贷款的业务,这就使得担保公司在合作当中处于一种弱势的地位。第四,银行对担保公司的经营状况了解十分有限。担保公司在发生巨大亏损后,同时遇上被担保企业无法偿还贷款的情况,银行就会受到贷款无法追回的损失,增大了风险。第五,银行收取的贷款利息和担保公司收取的担保费,加大了企业融资负担。

3、二者合作产生问题的原因

担保公司与银行合作产生的问题主要是由以下几点原因造成:

第一,社会总体信用体系尚未建立完成。从西方发达国家来看,担保公司的项目运作成本较低,运作时间较短,放大倍数很高。而在我国,社会上信用观念和制度严重缺失,信用体系仍然很不健全。由于缺乏失信惩罚机制,中小企业提供虚假财务信息的投机心理大,银行对实力弱小的中小企业缺乏信心。这样直接影响到了合作关系的建立。

第二,相关的法律法规没有建立。我国虽然近年来非常重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解决,也提出很多纲领性的指导意见,但对于中小企业融资和担保的法律法规并没有配套到位。除了1995年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外,其他都是各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立法层次不高,效力有限。另外,出台的法律法规当中,都一致侧重于债权人权利的保护以及对担保行业的监管与规范管理,对于担保公司与银行合作方式、权益的保护以及市场准入并没有太多的涉及。银行与担保公司的合作无法可依,打击了银行与担保公司合作的积极性。

第三,担保公司存在一定的问题。担保行业在我国从诞生到现在只有短短20年的时间,发展道路非常的曲折。由于没有成熟的经验可借鉴,20年的发展始终是在探索中前进。从最初的遍地开花,到经受寒冬时的惨淡经营,再到些许曙光照耀的现在,能够存活下来的担保公司寥寥无几。担保公司缺乏专业的担保人才,这对行业的未来发展极为不利;政府没有制定相应的补偿机制,担保公司的担保费收入过低,一个项目的代偿就可能对让公司几年来的辛苦经营毁于一旦。

第四,我国银行体制不完善。与国外银行积极寻求与担保公司合作的趋势不同,我国的商业银行缺乏主动与担保公司合作的积极性。银行更倾向于将贷款发放给信用良好的大型企业,对于中小企业的贷款扶持,更多的时候是源于对国家政策的响应。

4、改善合作关系的对策

一是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完善,市场竞争

融资性担保公司与银行的合作分析

愈加激烈,社会竞争意识普遍提高,社会对诚信的要求也越来越迫切。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可以降低担保公司与银行合作的风险成本,促进我国经济发展。

二是健全担保行业的法律法规。国家应当尽快出台担保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担保公司的行业准入、风险管理、规范运作、财务制度等具体问题进行明确的规定;对银行与担保公司的合作模式、风险分担机制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详细的规定。

三是担保公司应该加强风险管理与创新业务。担保公司经营的是风险,应当建立成熟的风险管理机制并不断完善。担保公司在向国外先进经验学习的同时,注重与国内的实际环境相结合,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创新经营业务,打造规模效应。

四是加快银行体制和业务创新。银行应针对中小企业的特点,优化体制和贷款审批的程序。如中国民生银行的商贷通业务就是一种很成功的银行业务创新。商贷通是中国民生银行向中小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等经营商户提供快速融通资金、安全管理资金、提供资金效率等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产品。商贷通手续简便,审批速度非常快。

5结语

虽然我国的担保公司与银行合作存在着一些问题,但在国家的大力推动和鼓励下,经过时间的推移和社会整体的进步都是可以消除的。担保公司与银行的合作是实现企业、担保公司、银行共赢的必要条件,前途非常光明。同时我们应当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保证合作的健康发展

融资担保合同 篇9

甲方: __×

乙方: ____×实业投资有限公司,____×钢铁投资有限公司

为有利于双方发展,充分利用双方对外融资的有利因素,加强企业间经济合作,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甲、乙双方就融资担保问题经过充分酝酿,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在融资领域内进行友好合作。

二、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双方承担总额度为伍仟万元的`贷款责任担保,并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履行各自责任。

三、在乙方需要担保时,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担保额度总共为 万元,不管是乙方中的一家公司还是二家公司;在甲方需要担保时,甲方可以选择乙方中的一家公司,为甲方提供相同额度的贷款担保。

四、甲、乙双方在履行互为担保时,最长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贷款必须专款专用,担保方有权对被担保方的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期满还清贷款本息时,被担保方应主动向担保方提供还贷凭证,以便对方及时了解。

五、任何一方为对方担保时,应如实提供各自财务报表、营业执照、信用证明复印件以及有关企业概况等资料。

六、担保方的继受人(包括因改组合并而继受)将受本协议的约束,并继续承担担保责任。未得到对方事先书面同意,担保方不会转让其担保义务。

七、担保方代被担保方清偿债务后,有权向被担保方追偿。

甲方:__×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____×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浙____×钢铁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融资担保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需向融资,请求乙方为其融资提供担保,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在融资金额为人民币,种类:________。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检查、监督甲方所贷款项的使用情况和生产经营情况;

二、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反担保(包括不限于抵押、质押、保证);

三、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贷款,从乙方代为偿还之日起,乙方即有权要求甲方或反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并有权依法处置抵押物、质押物后优先受偿;

四、乙方按担保金额一次性向甲方收取担保手续费,收费标准为年息________%;(不足一个月的按照一个月计算)

五、在甲方符合担保贷款条件和提供反担保条件的情况下,及时为甲方办理贷款担保。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照申请贷款担保的条件提供乙方要求的各类资料;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反担保措施并承诺在银行发放贷款前完成:

三、甲方整个贷款手续办理结束后,必须将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放款凭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送交乙方一份留存;

四、甲方必须按申请用款事由使用贷款,接受乙方的检查和监督;并按期向乙方提供财务报表等资料;

五、甲方按借款合同所定期限归还贷款本息;

六、在乙方为甲方出具贷款担保书之前,甲方应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担保手续费;如甲方提前还款,乙方按实际担保日期(不足一个月的按照一个月计算)收取担保手续费;

七、乙方提供担保后,甲方与银行如需修改担保合同或变更主合同时,需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否则乙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第四条甲方不能如期归还贷款必须提前30天通知乙方,并说明原因,由乙方征求银行意见后,确定是否同意展期担保。

第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向乙方支付担保金额的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六条如甲方贷款逾期,从乙方为甲方代为偿还之日起,即有权收取损失的利息。

第七条协议管辖: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争议,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应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通过进行诉讼解决。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反担保保证合同、抵(质)押合同是本合同的从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保险合同书(汇编10篇)


制造需要依靠较低成本,而竞争则依赖于高品质。签订合同对于维持人们正常的社会经济活动尤为重要。在签订合同时,我们必须保持谨慎。那么,我们应该如何拟定合同呢?经过多方考虑,小编选择了最为有用的“保险合同书”。希望本文能够对您提供一定的帮助!

保险合同书(篇1)

第一条 下列小麦可列入保险标的范围内:

(一)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管理的小麦;

(二)由被保险人合法租种的小麦;

(三)代他人管理的小麦。

第二条 下列小麦不在保险标的范围内:

(一)新开垦土地上种植的小麦;

第三条 由于雹灾直接造成保险小麦的产量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的.约定负责赔偿。

第四条 下列原因造成保险小麦的产量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发生雹灾后,被保险人管理不善或故意、违法行为;

(二)发生雹灾后,未经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自行毁掉或放弃保险小麦、或改种其他作物;

第五条 从小麦返青起至小麦收获离开田间止,具体起止日期以保险单上的约定为准。

第六条 每亩保险产量按被保险人所在县(市)前3至5年平均亩产量的30%至60%(含)确定。保险价格是指上年度国家小麦最低保护价格。

第七条 每亩保险金额按每亩保险产量与保险价格确定。

第八条 保险费按保险人规定的费率计收。

第九条 保险小麦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1)90%(含)以上的小麦植株倒折;

(2)保险小麦损失严重,以至县级(含县)以上政府部门决定改种其他作物。

全部损失时,保险人按下列赔偿标准计算赔款:

┌─────────────┬──────────────┐

│ 生长阶段 │ 每亩最高赔偿标准 │

├─────────────┼──────────────┤

│ 返青至拔节期前 │ 保险金额×30% │

├─────────────┼──────────────┤

│ 拔节期至抽穗期前 │ 保险金额×40% │

├─────────────┼──────────────┤

│ 抽穗期至收获期前 │ 保险金额×80% │

├─────────────┼──────────────┤

│ 收获期 │ 保险金额×100% │

└─────────────┴──────────────┘

保险小麦面积高于实际播种面积时,按实际播种面积计算赔偿金额。

保险小麦绝产经一次性赔付后,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保险小麦遭受雹灾损失,凡未达到全损标准的为部分损失,部分损失按保险产量与实际产量的差额和保险价格计算赔偿金额,实际产量根据政府有关部门测定的结果确定;实际产量达到或超过保险产量时,不发生赔款。小麦保险面积等于或高于实际播种面积时,按实际播种面积计算赔偿金额;小麦保险面积低于实际播种面积时,如无法区分保险面积部分,按保险面积与实际播种面积的比例计算赔偿金额。

第十条 如果保险小麦在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时,同时遭受非保险责任灾害损失,对非保险责任灾害造成的损失,应从保险损失中扣除。

第十一条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索赔时,应当提供保险单(证、分户清单)、损失清单和有关部门的证明,各项单证、证明必须真实、合法,不得有任何欺诈。被保险人欺诈行为给保险人造成损失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收到单证后,应当迅速审定、核实。

第十二条 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生效前按约定交付保险费。

第十三条 投保人应当按实际播种面积投保所有符合承保条件的小麦。

第十四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如有被保险人名称变更、保险小麦发生权利转让或者保险小麦遭受其他原因损失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根据保险人的有关规定办理批改手续,或者协助保险人做好损失程度等记录,以便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时,合理确定赔款。

第十五条 保险小麦发生雹灾损失时,被保险人应当采取必要施救措施,同时在24小时内内通知保险人,并协助查勘。

第十六条 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第十二条至第十五条约定的各项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从解约通知书送达15日后终止保险合同。

第十七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因本保险事宜发生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项办法解决:

(1)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凡涉及本保险的约定均采用书面形式。

保险人(盖章):_________ 被保险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鉴于__(以下称被保险人)已向本公司投保__作物保险基本险以及附│

│加险,并按本保险条款约定交纳保险费,本公司特签发本保险单并同意依│

│照__作物种植基本险和附加险条款及其特别约定条件,承担被保险人 │

│__作物的保险责任。 │

├───────┬────────────────────────┤

│种植时间 │ 年 月 旬 │

├───────┼────────────────────────┤

│ │ │

│种植地点及方位├────────────────────────┤

├───────┴────────────────────────┤

├─┬──────┬──────┬─────┬────┬─────┤

│基│保险产量 │约定单价 │保险金额 │保险费率│保险费 │

│本│(千克/亩)│(元/千克)│(元/亩)│(%) │(元/亩)│

│险├──────┼──────┼─────┼────┼─────┤

│ │ │ │ │ │ │

├─┼──────┼──────┼─────┼────┼─────┤

│附│ │ │ │ │ │

│加├──────┼──────┼─────┼────┼─────┤

│险│ │ │ │ │ │

├─┴──────┴──────┴─────┴────┴─────┤

├────────────────────────────────┤

├────────────────────────────────┤

├────────────────────────────────┤

├────────────────────────────────┤

├────────────────────────────────┤

│ 年 月 日 │

└────────────────────────────────┘

经(副)理:_________会计:_________复核:_________制单:_________

保险合同书(篇2)

委托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受委托人(代办人)姓名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委托事项

委托事项涉及的保险合同号码

若委托事项涉及补、退费,本人同意将款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进行领取和支付,转账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账户户名结算账号联系电话

委托人声明

本人自愿授权为代办人,代理上述事项,如有纠纷,自愿承担相应责任,并保证亲笔签名。委托人签名:日期:年月日

受委托人(代办人)声明

1.受委托人保证本委托书为委托人亲笔签名,如有纠纷,受委托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2.受委托人保证严格遵循委托人的真实意愿,如果所实施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受委托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受委托人签名:业务代码(保险营销员需填写):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

特别说明

1.本授权委托书仅适用于可以委托代办的保险合同变更项目。2.授权人为办理保险合同变更项目的权利人。

3.请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在横线处清晰、无误的填写办理内容。为保障授权人的权益不受侵害,空白处请用笔划除。

保险合同书(篇3)

民事起诉状

原告:苏州江山货运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55252805-7,住所: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红庄新村三区211幢102室。(系苏E69168号重型厢式货车车主、被保险人)

被告一: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中心支公司,住所:苏州市桐泾北路26号统能大厦201号,(系苏E69168号重型厢式货车交强险保险人)。

法定代表人:赵凉。

被告二: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时代广场24幢105室、602室,(系苏E69168号重型厢式货车商业险保险人)。

法定代表人:王新。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赔付?元给原告。

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受理费。

事实与理由:

2012年11月9日,苏E69168号重型厢式货车原车主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中心支公司签订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保单号:***006609,保险期限自2012年11月12日零时起至2013年11月11日24时止。该保险合同因车辆过户给原告,于2013年1月4日将被保险人变更为原告。

2013年01月04日,苏州江山货运有限公司(车牌苏E69168)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签订了机动车商业险保险合同,保单号:***080043739,保险期限2013年01月05日零时起至2014年01月04日24时止,其中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110700元、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1000000元,并加保了不计免赔险。

2013年08月25日,张桂发驾驶粤BH5F76号小型普通客车从深圳往河源方向行驶,行至长深高速3591KM处时被廖振优驾驶的赣K38960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赣KF968挂)上掉落的废铁砸到右后视镜,事发后张桂发、廖振优各自将车辆停放在慢车道上。随后范继山驾驶苏E69168号重型厢式货车(载吴爱华)碰撞赣K38960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赣KF968挂)尾部,造成范继山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吴爱华受伤及三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2012年10月18日,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三大队作出44139400【2013】FA0003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驾驶员范继山、廖振优、张桂发负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乘客吴爱华不负责任。

案发后原告向死者方赔偿了丧葬费等13000元,原告还支付了本车????费?????元,此次事故造成原告车辆损失经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鉴定为160201元,以上合计?????元。后原告向二被告提出索赔,二被告却无故拖延至今未赔付上述金额给原告。原告认为,根据本案事实及法律规定,上述二被告均应在保险限额内赔付给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诉诸贵院,望如所请!

此致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保险合同书(篇4)

平安保险合同是一份法律文书,是保险公司与保险购买者之间的约定和规定,为风险转移和保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下面我们来详细介绍一下"平安保险合同"。

一、平安保险合同的定义

平安保险合同是平安保险公司与客户签订的一份约定,规定了保险公司在特定保险范围内对客户的风险给予赔付补偿的条款和条件。

二、平安保险合同的内容

1.基本条款:包括保险标的、保险责任、保险期间、保费支付方式、保险限制等基本信息。

2.保险责任条款:明确了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赔偿范围和条件,如:疾病、意外、财产损失等。

3.免除责任条款:规定了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如:故意造成的损失、战争、核爆炸等。

4.理赔条款:说明了保险公司如何处理理赔申请,理赔的时间要求和申请材料等。

5.保险费用条款:明确了保险费用的支付方式、保费计算方法等。

6.解约条款:规定了客户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况和方式。

三、平安保险合同的签订和生效

1.签订:客户可以在保险公司营业网点、网上购买平安保险,签署保险合同。

2.生效:当客户支付了保险费用,保险公司确认并签署保险单后,保险合同生效。

四、平安保险合同的续保

1.保障连续性:平安保险合同一般会约定自动续保,保障客户的保险连续性。

2.续保手续:客户须在续保期限内向保险公司提出续保申请,按照约定的保费支付方式支付保费。

五、平安保险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变更:保险公司和客户双方可以协商变更保险合同的条款和条件,但需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2.解除:客户可以在合同期满前解除保险合同,但需经过协商、书面申请等程序,才能得到保险公司的同意。

六、平安保险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自然终止,除非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新的保险合同。

2.因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保费、提供虚假情况等原因导致合同终止。

七、保险合同的意义

平安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和客户之间的有力约束,客户在遭遇风险时有法律依据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同时,保险合同对保险公司的约束也很大,提高了保险公司的服务质量和诚信度。

总之,平安保险合同是一份重要的保险协议,约束和规范了保险公司和客户之间的关系,是风险转移和保障的法律依据,也提升了保险行业的公信力和服务质量。

保险合同书(篇5)

某一案件涉及两份保险合同:第一份保险合同是在1998年4月签订的,老王的姐姐王云买了一份八八鸿利终身保险,这份保险意味着如果被保险人(王云)死亡,她的家人可以获得五万元的保险金。

第二份保险合同也是在1998年4月签订的,老王给妻子买了一份九九鸿福终身保险,这份保险约定,如果被保险人(老王的妻子)死亡,她的家人可以获得一万元的保险金。

据老王回忆,签订合同的时候,自己的姐姐和姐夫都在场,是姐夫代姐姐签的名。同时他自己的那份保险,也是自己代妻子签的名。老王指出,当时他还问过保险公司的业务员是不是可以代签,业务员说可以。老王拿出了当时的业务员做的记录作为证据。

xx年,被保险人王云因患乳腺癌病故。王云的家人向保险公司索赔,但遭到拒绝,为此双方闹上了法庭。不久,在法院确认第一份合同无效后,老王一气之下想退保,要求确认第二份保险合同也无效。

法院认为,老王的姐姐王云购买的这份保险,是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王云)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由于这份合同是老王的姐夫代他的姐姐签的字,所以合同无效。判决保险公司不必赔付五万元保险金,但要退还保险费。

对于老王要求确认第二份保险合同无效的请求,法院认为,由于有证据证明老王的妻子签订合同时在现场,所以合同有效,驳回了老王的诉讼请求。

关于保险合同的代签名问题,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被保险人不在现场的代签名;第二种是被保险人在现场的代签名。本案争论的焦点就是确认被保险人当时是否在场的问题:

1.关于第一份保险合同的效力

在第一份保险合同中,我们注意到,保险公司的两名业务员到老王家里推销保险,老王以及他的姐姐在业务员的劝说下才决定购买这两份保险。由于是老王的姐夫代替自己的妻子签的名,所以,只要证明老王的姐姐(被保险人)当时在现场就可以了。保险公司一方认定老王的姐姐当时没有在场,但是拿不出确凿的证据来。而老王一方能够拿出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出具的证明,证明老王的姐姐当时在现场。

代签行为事实上是一种代理行为。该代签行为是否经过了王云的同意,或者说当时王云是否在场,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应该是最清楚的。而在保险合同上是否可以代签,什么情况下代签是有效的,业务员应当是知道的。所以在这场纠纷中,就代签行为是否征得了被保险人的同意的问题,业务员是存在过错的。而业务员与保险公司之间是一种代理关系,业务员是保险公司的代理人,代理的结果归属于被代理人,即保险公司,也就是责任应该由被代理人即保险公司承担。如果保险公司要追究业务员的这种过错,则属于保险公司与业务员之间的内部关系。

由于老王的姐姐王云已经死亡,双方对王云是否在场存在争议。在这种情况下,能否认定保险合同无效呢?我们认为,根据《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该条款通常被认为是关于保险人说明义务和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的规定。也就是说,保险人必须正确、如实、全面的说明保险合同的有关条款。否则,就视为弃权,其不利后果将由保险人自己承担,而不能归罪于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

就本案来说,保险公司的业务员为了自身利益,误导了投保人,本来应该明确告知要求被保险人亲笔签名或在被保险人同意的情况下由他人签名,但事实上却没有这样做,违反了法定的义务,该不利后果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作为普通百姓的老王来说,对《保险法》的规定不懂,因而在本案中不存在任何过错。综上所述,法院应该判定该合同是有效的。但是,法院现在的判决是合同无效,该判决是值得商榷的。

2.关于第二份保险合同的效力

在法院判定老王的姐夫为其姐姐代签的保险合同无效后,老王又想到了自己代妻子签名的那份合同。按照法院的逻辑推断,既然姐夫代姐姐签名的合同无效,那么自己代妻子签名的合同也应该是无效的。于是,老王决定退保,并要求确认合同无效。但是,保险公司认为,这份合同是有效的。老王于是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但法院认为这份合同是有效的,因为老王的妻子当时在场,就是默认了老王的代签名行为。这样的判决让老王疑惑不解,人死了,合同无效,不予赔付。人活着,合同有效,不能退保。

关于第二份保险合同的效力,是不存在任何问题的,合同有效。老王的代签名行为,得到了妻子的认可,因而是合法的代理行为。而问题的关键在于,老王想退保。根据《保险法》第十五条的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也就是说,老王没有必要请求法院判定合同无效,而应该直接向保险公司提出解除保险合同的请求。如果保险公司不同意解除合同,再向法院提起诉讼。

3.本案的启示

最大诚信原则是《保险法》的基本原则,它要求合同的当事人应该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去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应该采取欺骗、误导等手段达到自己的目的。只有遵守诚信原则,才能使自己永远立于不败之地。从这个角度讲,信誉是企业的生命。

保险合同书(篇6)

20xx年4月29日,某公司为全体员工投保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公司收取了保险费,并于4月30日出具了保险单。保险单列明的保险期间为自20xx年5月1日0时起至20xx年4月30日24时止。20xx年4月30日傍晚,该公司职工王某登山,不慎坠崖身亡。事故发生后,王某亲属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遭拒赔,引发投诉。

投诉人认为,事故发生时,保险公司已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了保险单,保险合同依法成立,对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保险公司应当履行合同义务,给付保险金。保险公司说明:

本案保险单明确约定,保险期间为自20xx年5月1日0时起至20xx年4月30日24时止,而被保险人意外身故的事件为20xx年4月30日下午,不在保险责任期间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监管点评:

本案的关键在于明确保险合同成立与保险合同生效的关系。保险合同自生效到终止的期间为保险期间,即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期间。在保险期间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反之,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当事人可以就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期限;附生效条件或期限的合同,自条件成立或期限届至时生效。因此,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保险合同成立时间和保险合同生效时间是一致的;有特别约定,则以特别约定为准。《保险法》第十四条也对此做了明确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本案保险合同是典型的附生效期限的保险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保险责任自20xx年5月1日0时开始,而保险事故发生在20xx年4月30日傍晚,在保险期限外,保险公司拒绝承担保险责任是合法的。

保险合同书(篇7)

第五章 人寿保险合同

第一节 人寿保险合同及其特征

一、概念

人寿保险合同是以人的生命(或寿命)为保险标的的合同

二、特征

(一)给付性

人的生命无法用货币来计算其价值,精神心理上的创伤亦不能。

1.保险人不应该限制投保人的投保限额

2.投保人可以就某一被保险人重复投保人寿保险

3.不适用于代位追偿原则

若保险事故的发生时由于第三者的行为所致,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既可以获得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给付的保险金,又可以依法要求第三者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双务性

双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互相都承担义务的合同。投保人,缴纳保险费的义务;保险人,履行未来某个时候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有条件的双务合同,一方履行义务是另一方履行义务的条件。

2.双方当事人义务履行有很长的间隔时间。

(三)诺成性

实践性与诺成性P83

诺成性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无需交换合同中的标的物,合同即告成立。

(四)储蓄性

保险人按均衡费率收取的保险费数额超过被保险人当年应承担的死亡成本。超过部分是投保人提前交给保险人以弥补以后缴费不足的,相当于投保人存于保险保险人处的储蓄存款。这部分相当于存款的保费及产生的利息属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所有。

(五)长期性

被保险人死亡风险随年龄增大而增大,若保险期限规定的比较短,则会出现年老的被保险人缴费很多、年轻人缴费很少的现象,最需要保障的老年人买不起,所以>=5年。

由此产生经营性的特点:

1.均衡费率制

2.保险人对每一张人寿保险合同都应提存责任保障金

3.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寿险公司应特别重视资金运用业务

4.人寿保险公司的业务管理要严谨且具有连续性

第二节 人寿保险合同主体

一、人寿保险合同当事人

(一)保险人

(二)投保人

二、人寿保险合同关系人

(一)被保险人

(二)受益人

三、人寿保险合同辅助人

(一)保险代理人

(二)保险经纪人

(三)保险公估人

第三节 人寿保险合同客体

第四节 人寿保险合同内容

一、当事人和关系人

二、保险标的三、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四、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五、保险金额

六、保险费

七、保险金给付

八、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九、订立保险合同的时间

第五节 人寿保险合同常见条款

一、不可抗辩条款

二、宽限期条款

三、复效条款

四、保费自动垫支条款

五、不丧失价值条款

六、保单质押贷款条款

七、年龄误告条款

八、自杀条款

九、受益人条款

十、意外事故死亡双倍给付条款

十一、赔款(保险金)任选条款

十二、红利任选条款

十三、保单转让条款

保险合同书(篇8)

原告:**有限公司,住所:***,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方式:*** 被告:**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案由: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汽车救援费1650元、施救费元、车辆修理费29700元,合计33350元(叁万叁仟叁佰伍拾元);

年 月 日,原告在被告处投保了机动车强制责任险以及车辆损失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玻璃单独破损险、火灾、爆炸、自燃损失险,保险期限自 年 月 日零时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时止。原告向被告交纳了交强险保费4283.62元,商业险保险费18878.38元,合计交纳保费23162元。

年 月 日,原告司机***驾驶原告所有的.牌照为****被保险车辆在***发生****事故,原告向被告报告了保险事故,被告到场进行了现场勘查。

事故发生后,原告支付了1650元汽车救援费、2000元施救费、车辆修理费29700元,合计33350元。

随后,原告向被告提出了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年 月 日被告向原告送达了《机动车辆保险拒赔通知书》。

原告认为,原告在被告处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在保险期限内发生的保险事故,被告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额度内承担赔偿责任。被告的行为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相关之规定,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法院依法判决。

保险合同书(篇9)

委托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受委托人(代办人)姓名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委托事项

委托事项涉及的保险合同号码

若委托事项涉及补、退费,本人同意将款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进行领取和支付,转账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账户户名结算账号联系电话

委托人声明

本人自愿授权为代办人,代理上述事项,如有纠纷,自愿承担相应责任,并保证亲笔签名。委托人签名:日期:年月日

受委托人(代办人)声明

1.受委托人保证本委托书为委托人亲笔签名,如有纠纷,受委托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2.受委托人保证严格遵循委托人的真实意愿,如果所实施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受委托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受委托人签名:业务代码(保险营销员需填写):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

特别说明

1.本授权委托书仅适用于可以委托代办的保险合同变更项目。2.授权人为办理保险合同变更项目的权利人。

3.请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在横线处清晰、无误的填写办理内容。为保障授权人的权益不受侵害,空白处请用笔划除。

扩展阅读

案例:保险合同代签名的效力

某一案件涉及两份保险合同:第一份保险合同是在1998年4月签订的,老王的姐姐王云买了一份八八鸿利终身保险,这份保险意味着如果被保险人(王云)死亡,她的家人可以获得五万元的保险金。

第二份保险合同也是在1998年4月签订的,老王给妻子买了一份九九鸿福终身保险,这份保险约定,如果被保险人(老王的妻子)死亡,她的家人可以获得一万元的保险金。

据老王回忆,签订合同的时候,自己的姐姐和姐夫都在场,是姐夫代姐姐签的名。同时他自己的那份保险,也是自己代妻子签的名。老王指出,当时他还问过保险公司的业务员是不是可以代签,业务员说可以。老王拿出了当时的业务员做的记录作为证据。

xx年,被保险人王云因患乳腺癌病故。王云的家人向保险公司索赔,但遭到拒绝,为此双方闹上了法庭。不久,在法院确认第一份合同无效后,老王一气之下想退保,要求确认第二份保险合同也无效。

法院认为,老王的姐姐王云购买的这份保险,是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王云)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由于这份合同是老王的姐夫代他的姐姐签的字,所以合同无效。判决保险公司不必赔付五万元保险金,但要退还保险费。

对于老王要求确认第二份保险合同无效的请求,法院认为,由于有证据证明老王的妻子签订合同时在现场,所以合同有效,驳回了老王的诉讼请求。

关于保险合同的代签名问题,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被保险人不在现场的代签名;第二种是被保险人在现场的代签名。本案争论的焦点就是确认被保险人当时是否在场的问题:

1.关于第一份保险合同的效力

在第一份保险合同中,我们注意到,保险公司的两名业务员到老王家里推销保险,老王以及他的姐姐在业务员的劝说下才决定购买这两份保险。由于是老王的姐夫代替自己的妻子签的名,所以,只要证明老王的姐姐(被保险人)当时在现场就可以了。保险公司一方认定老王的姐姐当时没有在场,但是拿不出确凿的证据来。而老王一方能够拿出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出具的证明,证明老王的姐姐当时在现场。

代签行为事实上是一种代理行为。该代签行为是否经过了王云的同意,或者说当时王云是否在场,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应该是最清楚的。而在保险合同上是否可以代签,什么情况下代签是有效的,业务员应当是知道的。所以在这场纠纷中,就代签行为是否征得了被保险人的同意的问题,业务员是存在过错的。而业务员与保险公司之间是一种代理关系,业务员是保险公司的代理人,代理的结果归属于被代理人,即保险公司,也就是责任应该由被代理人即保险公司承担。如果保险公司要追究业务员的这种过错,则属于保险公司与业务员之间的内部关系。

由于老王的姐姐王云已经死亡,双方对王云是否在场存在争议。在这种情况下,能否认定保险合同无效呢?我们认为,根据《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该条款通常被认为是关于保险人说明义务和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的规定。也就是说,保险人必须正确、如实、全面的说明保险合同的有关条款。否则,就视为弃权,其不利后果将由保险人自己承担,而不能归罪于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

就本案来说,保险公司的业务员为了自身利益,误导了投保人,本来应该明确告知要求被保险人亲笔签名或在被保险人同意的情况下由他人签名,但事实上却没有这样做,违反了法定的义务,该不利后果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作为普通百姓的老王来说,对《保险法》的规定不懂,因而在本案中不存在任何过错。综上所述,法院应该判定该合同是有效的。但是,法院现在的判决是合同无效,该判决是值得商榷的。

2.关于第二份保险合同的效力

在法院判定老王的姐夫为其姐姐代签的保险合同无效后,老王又想到了自己代妻子签名的那份合同。按照法院的逻辑推断,既然姐夫代姐姐签名的合同无效,那么自己代妻子签名的合同也应该是无效的。于是,老王决定退保,并要求确认合同无效。但是,保险公司认为,这份合同是有效的。老王于是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但法院认为这份合同是有效的,因为老王的妻子当时在场,就是默认了老王的代签名行为。这样的判决让老王疑惑不解,人死了,合同无效,不予赔付。人活着,合同有效,不能退保。

关于第二份保险合同的效力,是不存在任何问题的,合同有效。老王的代签名行为,得到了妻子的认可,因而是合法的代理行为。而问题的关键在于,老王想退保。根据《保险法》第十五条的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也就是说,老王没有必要请求法院判定合同无效,而应该直接向保险公司提出解除保险合同的请求。如果保险公司不同意解除合同,再向法院提起诉讼。

3.本案的启示

最大诚信原则是《保险法》的基本原则,它要求合同的当事人应该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去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应该采取欺骗、误导等手段达到自己的目的。只有遵守诚信原则,才能使自己永远立于不败之地。从这个角度讲,信誉是企业的生命。

保险合同书(篇10)

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合同是一种特殊类型的保险合同,它主要是为家庭的财产进行全面综合的保险保障,防止因各种意外情况或意外事件而导致家庭财产损失的产生。本文将从合同的概念、保险种类、保险责任和理赔流程等方面详细解读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合同。

首先,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合同是指在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间签订的一种保险合同,旨在为被保险人的家庭财产提供全面保障。家庭财产保险的典型保险种类包括住宅、家具、电器、珠宝、艺术品、收藏品等。保险金额及保险费用根据不同保险种类及被保险人需求灵活调整。

其次,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合同主要由以下几种险种组成:火灾保险、水灾保险、盗窃保险、爆炸保险、自然灾害保险等。这些险种分别涵盖了各种常见的家庭财产损失情形,让家庭在意外险情发生时不必担忧能否承担经济压力。

第三,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合同具有广泛的保险责任。当保险承保期间内发生被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负有依条款规定向被保险人赔偿的责任。具体的责任对照保险合同中的保险条款予以确定,如果属于同一事故的受损财物有多项保险的,承保企业应依照协商一致的原则共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后,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合同的理赔流程相对简单,大多数保险公司都会在收到索赔资料后尽快进行理赔,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赔款支付给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只需向保险公司提供详细的索赔资料、出险证明及相关凭证等材料即可。

总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合同是一种非常重要的保险合同,对于家庭的财产保障至关重要。在保险选择时,需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选择合适的保险种类及保险金额,避免保险覆盖面不足,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同时,保险合同的条款说明需仔细阅读,以便在出现保险索赔时,能够更好地了解与保险公司协调的流程和获得更为快捷的理赔服务。

个人借款担保合同书(汇编八篇)


个人借款担保合同书 篇1

出借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生意周转需要,向甲方借款,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依法订立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借款本金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元整。

二、借款日期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借款利息

月利率_____%,乙方应于借款期限届满归还本金的同时支付利息,乙方逾期归还借款的构成违约。

四、如乙方逾期归还借款的按照每日借款本金总额的_____%支付。

五、借款期限届满,乙方归还甲方的款项按以下次序扣除:

1、借款本金;

2、借款利息;

3、逾期违约金;

4、本合同第六条约定对经济损失。

六、如乙方逾期违约导致诉讼的,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乙方应当承担,为此诉讼支出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时生效,本合同签订于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地址:_______________

原住地址: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现住地址:_______________

担保签订日期:___________

个人借款担保合同书 篇2

民间借款担保合同书范本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民间借款担保合同书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借款人:

担保人:

出借人:

本合同各方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贷条款

第一条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个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的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即利率%的四倍。

第五条还款方式:借款到期时一次性还清全部本金。

第六条如出现下列情形,出借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担保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提供出借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3、借款人或担保人的资信出现危机,有可能导致出借人无法收回借款的。

第七条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八条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借款人支付借款;

3.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款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担保追索权。

第二部分担保条款

第九条担保人

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自愿以其所有权并有权处分权的全部财产(含夫妻共同财产)担保给出借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本合同项下担保财产为:

担保人保证:所担保的'自有财产满足担保条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但保人所承担的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

第十条担保范围

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出借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等)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出借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出借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部分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出借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借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等)

3.担保人因隐瞒担保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担保或者已出租等情况,或故意隐瞒其自身在签订本合同时已经不具备担保能力的,而给出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出借人承担赔偿责任。

4.本合同项下的借条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原告居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自各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合同。

借款人(签字、手印或盖章)

出借人(签字、手印或盖章)

担保人(签字、手印或盖章)

签约时间:年月日

个人借款担保合同书 篇3

(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立合同人

(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因借款事宜,经充分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借到现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 ,不另立据,以此合同为借款凭据。

二、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届时此借款可由乙方或保证人之一的从: __________公司账号存款归还或以现金方式归还。

三、届时未能返还,乙方除付资金使用费外,并每天按揭款总额的0.3%支付违约金给甲方,直至借款全部还清之日止。

四、本契约书的债权,甲方可以自由转让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

五、担保方保证人 为确保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及违约责任(包含其他追索损失),并完全同意由法院冻结、查封、扣押乙方和保证人的等值财产。

六、本人(乙方)及担保方郑重陈诺:保证不动用、不挪用、不侵占这笔借款,乙方与其他方之间的债务纠纷与甲方无关,乙方必须保证将此借款归还甲方并保证配合甲方收妥全额借款为止。否则将视为罪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七、乙方向甲方保证,此借款仅用于银行临时存款,乙方决不能挪作它用,也不能以此存款做任何形式的担保。同时乙方向甲方保证自己及相关人和 有限公司无任何债务和不良贷款,保证此款不被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保全、查封、冻结等以及被强制划转。如发生上述情况,则视乙方为隐瞒事实真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罪行为,甲方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和其他一切法律责任。

八、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不成的,甲方有权任意指定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乙方无权以管辖权为异议,双方一致选择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乙方或连带保证人届时逃避致使法院无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双方特别约定为早日实现债权纠纷的解决,甲方有权使用乙方及保证人预留的委托手续,替逃避方聘请律师参与诉讼,签收法律文书。

九、本合同经各方(或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担保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年 月 日

个人借款担保合同书 篇4

贷款方: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

三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__贷款___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第二条、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

第三条、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条、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第五条、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

第六条、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条、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___作担保。

第八条、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九条、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借贷款双方各持正本一份,担保方一份,___公证处一份。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贷款方:

代表人:

借款方:

代表人:

担保方:

代表人: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个人借款担保合同书 篇5

甲方(借款人、抵押人): 乙方(出借人、抵押权人): 丙方(保证人): 丁方(保证人):

根据我国《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乙、丙、丁四方就借款事宜签订本合同,并承诺严格履约。

第一条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 元)。

第二条 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借款月利率为 %,自乙方向甲方给付借款之日起计息。甲方于每月 日前将该月利息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开户行: 户 名: 账 号:

第四条 借款用途、还款资金来源

(一)甲方所借上述款项用于 。

(二)甲方还款资金来源 。

第五条:给付借款

乙方以下列第 种方式向甲方给付借款,同时甲方出具借据。

1.现金方式;

2.转账方式,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开户行: 户 名: 账 号:

第六条 还款方式

甲方采用下述第 种还款付息:

1.一次性归还本金,甲方于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日内将借款本金及最后一月利息汇入乙方上述指定账户,每个月的利息按第三条之约定一次性支付。

2. 。

第七条 抵押担保

(一)甲方为乙方本合同的债权提供以下财产抵押担保:

1.抵押物种类及范围:甲方合法所有的公司股权与汽车合格证。

2.抵押财产所有权人: ;

3.抵押财产的实际价值约为人民币 元整。

上述抵押财产的详细清单附后,包括品牌、种类、型号、数量及单位等内容。

(二)担保范围为乙方本合同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实现债权和抵押权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律师费、执行费、拍卖费、公证费或见证费、送达费、邮寄费、公告费等。

(三)抵押登记:在本合同签订后两日内,甲方应办理财产抵押登记并承担相应费用,乙方应予以及时协助。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将汽车合格证原件交给乙方,在抵押登记完成并且汽车合格证已交付给乙方后,乙方向甲方给付借款。

(四)抵押权实现情形

1.甲方逾期偿还借款的;

2.甲方逾期支付利息超过十天且乙方选择终止本合同的;

3.甲方卷入重大诉讼或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致使约定的还款资金来源无法保障,乙方终止本合同的;

4.甲方恶意转移财产等违反诚实信用的情形,乙方终止本合同的。

(五)抵押权实现方式

甲方同意由乙方与丙方确定抵押物变现方式,变现方式包含但不限于折价、估价、变卖、拍卖或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等方式。

(六)抵押的注销登记

在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了还款付息责任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至抵押财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各方应当相互协助并保证各自的手续证件齐全。

第八条 各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足额还本付息;

2.接受乙、病方对借款使用情况的监督并予以积极配合;

3.如逾期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同意接受强制执行;

4.和乙方共同清点、核实清楚全部抵押物并签注抵押物清单;

5.接受其他各方对抵押物的检查监督,并创造条件予以积极配合;

6.履行合同约定的抵押登记义务;

7.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偿已贷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8.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出售、转让或以其它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9.在发生抵押权实现的情形时,若乙方所确定的抵押权实现方式需甲方协助的,甲方应当予以积极协助。

(二)乙方义务

1.积极及时给付借款并妥善保管收据或借据;

2.妥善保管甲方抵押物相关证件,不得遗失、损毁;

3.甲方偿还全部债务后,将抵押物相关证件完整交给甲方;

4.和甲方共同清点、核实清楚全部抵押物。

(三)丙方与丁方义务

1.丙方与丁方同意以其个人财产对甲乙双方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当抵押质押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乙方可就未清偿部分直接向丙方和丁方主张债权,丙方和丁方代为清偿后享有向甲方追偿的权利;

2.丙方与丁方在必要时出面证实合同涉及的各项条款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就甲、乙双方因合同产生的各种行为予以监督执行;

3.甲方同意在甲方逾期偿还借款或出现违约行为且乙方选择终止合同时,丙方和丁方可根据乙方书面请求,代甲方向乙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偿还借款、支付利息及违约责任等义务,同时乙方将其债权、抵押权一并转让给丙方或丁方,由丙方或丁方向甲方主张权利;

4.丙方和丁方上述的保证责任自上述抵押担保办理完毕相关抵押登记后生效,若合同签订后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丙方和丁方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l.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利息超过十日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收回全部借款本息,甲方自欠息之日起,每日按所拖欠借款利息额 %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引发的乙方的损失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2)甲方卷入重大诉讼或经营严重恶化,导致约定的还款资金来源无法保障,或者恶意转移财产等违反诚实信用的行为时,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偿还借款本息。超出三日不予偿还的,自甲方收到终止通知之日起,甲方每日按所应偿还金额的 %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引发的乙方的损失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3)甲方逾期偿还借款超过五日的,应每日按借款金额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应根据借款金额按照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计算逾期期间的利息损失,并支付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

(4)如甲方不履行实现抵押权的协助义务,按日向乙方或丙方支付借款金额 %的违约金。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提供借款,每日按借款总额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十日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借款金额 %赔偿损失;

(2)甲方按期还款后,由于乙方原因未能及时办理抵押权注销手续的,乙方应按“合同借款额×日借款利息×延迟天数”的标准赔偿甲方。

第十条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临汾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十一条 甲、乙、丙、丁四方自愿签署本合同,并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包括权利、义务和责任条款)的法律意义均有准确无误的理解。甲、乙、丙、丁四方保证本合同的真实性,符合各自一方的真实意愿,并愿意对违背约定而引起的所有法律后果承担全部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四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抵 (质) 押 借 款 合 同

签 字 页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 址: 住 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丙方(签章): 丁方(盖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 址: 住 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日

个人借款担保合同书 篇6

甲方(出资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丙方:(下称担保公司):__________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各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万元人民币,期限六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借款期限届满日为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的,顺延至节假日、休息日后的

第一个工作日,利息按实际占有天数计算。

第三条:借款利率为月息18‰,从出借人实际交付借款之日起计息至本金结清之日。

第四条:乙方借款用途为进货,乙方应合法使用贷款,不得用作违法活动。

第五条:甲方应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

第六条:乙方还款方式为:按月还息,到期结清本息,每月____日为结算日,乙方应于当日将当期利息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第七条:丙方受乙方委托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在借款逾期之日起____日内丙方应将应付款项偿付给甲方。

第八条:本合同各方一致认为,本合同必须办理公证,乙方自愿承担公证费用。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2、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本息或解除本合同:

(1)、乙方向甲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2)、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

(3)、乙方拒绝甲方或丙方对借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

(4)、乙方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或卷入、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5)、借款人本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而无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或受遗赠人或借款人的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受遗赠人拒绝为借款人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

(6)、乙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还债务能力事件的;

(7)、乙方任何一期未按期或足额偿还到期利息或本金的;

(8)、乙方未按约定偿还到期利息或本金,致使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

3、借款交付后,配合丙方对乙方使用借款进行管理和监控。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借款,不得将借款用作非法用途;

2、乙方应根据丙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及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文件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3、按照约定向丙方支付担保费;

4、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5、乙方的居住地、联系方式、单位的变迁等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__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及丙方;

6、乙方服从丙方的贷后管理与风险监控。

第十一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对乙方的资信、资产状况进行调查;

2、按照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3、受甲方委托对乙方使用借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催收,并对借款风险进行监控。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每月____日)偿还本金或利息的,应自逾期之日起对借款金额按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应向稳得利担保公司支付每日50元的逾期管理费;

2、因乙方未按期、足额向甲方履行还款义务而导致丙方向甲方垫款的,乙方应自丙方垫款之日起,向丙方缴纳垫款金额5%的罚金,并应自收到丙方的追偿通知(电话或书面通知)后的____日内,无条件向丙方偿清全部垫款及罚金;

3、在借款期间,若借款人预留在稳得利担保公司的联系方式、实际居住地、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化导致无法与借款人取得联系,而借款人明知还款义务和期限却不主动和稳得利担保公司联系,也不按期还款,最终导致稳得利担保公司进行催收的,上述行为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稳得利担保公司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

4、在借款期间,乙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无力清偿欠款,而导致公司采取相关措施的,除支付采取相关措施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外,乙方还应向稳得利担保公司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

5、借款合同签定后,若甲方不按时、足额将借款支付给乙方,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若乙方发生上述任何一项违约行为,则丙方有权直接从乙方所交纳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且在保证金余额不足以支付当前违约金的情况下,丙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第十三条:乙方提前偿还借款的,除按照实际用款期间支付利息外,还应当向甲方再支付一个月的利息作为提前还款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因本协议发生的纠纷,由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乙方自愿授受有关管辖的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肆份,自甲方向乙方发放贷款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借款担保合同书 篇7

担保借款合同书范本通用版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担保借款合同书范本通用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合同编号: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

三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贷款_________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期借款计划分期还款计划

日期金额利率用途日期借款本金

第二条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

第三条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利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条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第五条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

第六条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条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_________作担保。

第八条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补充条款_________.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贷款双方各持正本_________份,担保方_________份,_________公证处一份。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贷款方(公章):_________借款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担保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个人借款担保合同书 篇8

贷款人:

借款人:

保证人:

经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种类与用途: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人民币(大写) ,借款种类为 ,借款用途为 。

第二条 借款期限:本合同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上述期间和借款额度内,借款人申请用款,双方不再逐笔签订借款合同,每笔借款的金额、期限和利率等以借款凭证、借款凭证传真或双方银行汇款单往来实际发生为准,借款凭证、借款凭证传真或双方银行汇款单往来实际发生为本合同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 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为每月利率 ℅。

第四条 划款方式:借款人要求贷款人将借款金额划入借款人指定的账户。

第五条 还款、付息方式:本合同约定付息方式为按 季 (月、季或年)付息。

第六条 保证方式:保证人自愿为本合同贷款人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七条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自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若贷款人依约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则视同借款期限届满。如贷款展期,保证人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后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八条 保证担保范围:保证担保范围为贷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复息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催讨差旅费和其他合理费用。

第九条 特别约定:

一、本合同主合同若无效,但保证条款仍有效,且保证人对贷款人在主合同无效情况下的一切债权(权利)仍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若依据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提高了利率,保证人同意对因利率提高而增加的利息仍按本合同保证条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贷款人依法转让债权,保证人仍需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本合同贷款人债权如另设有人的担保和/或物的担保,无论物的担保是由债务人提供还是由第三人提供的,当贷款人主张债权时,贷款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或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也可以同时要求保证人和物的担保承担担保责任,人的担保、物的担保居于同一清偿顺序,本合同保证人同意对本合同全部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保证人承诺密切关注借款人的经营等状况。若借款人进行破产清算,则推定保证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借款人的破产清算行为,保证人应预先行使追偿权。

六、各保证人无论同时或是分别提供保证,均为连带共同保证关系。

七、贷款人向任何一个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视同向其他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

第十条 借款人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本合同尚未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

一、未按期偿还本金或未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据特别约定的还款方式归还贷款本息的;

二、不按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的;

三、不接受或不配合贷款人对其贷款使用情况的查询或监管的;

四、未按期向贷款人清偿其他到期债务或未按期清偿其他任何金融机构或第三人到期债务的;

五、借款人、借款人之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参与重大、吸毒等违纪违法行为的;

六、财产遭受哄抢等事件的;

七、卷入重大不利诉讼的;八、被行政机关处以重大行政处罚的;

九、因经营不善而停产歇业的;

十、隐瞒企业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或抽逃资金(本)的;

十一、未征得债权人书面同意而实行承包、委托经营、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

(1)未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含展期),从逾期之日起按约定利率加收 50 %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2)未按期偿付贷款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息。

3)借款人可提前归还贷款,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天数计收利息。

二、贷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贷款人未依约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按违约金额、逾期罚息利率和违约天数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

三、保证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贷款人有权停止本合同未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借款人可在借款期限、额度内,可循环往复使用。 第十三条 争议的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其他: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址:

担保合同9篇


在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后,我们逐渐对合同的出现感到习以为常。你是否在为拟写一份具有使用价值的合同而苦恼?经过栏目小编多次修改和完善这篇担保合同终于向大家呈现,敬请您阅读并收藏本文!

担保合同(篇1)

被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计算机代码:

税务登记号:

纳税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计算机代码:

税务登记号:

税务机关: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纳税担保合同。

1、纳税担保人为被担保人提供的纳税担保范围是:

2、纳税担保人为被担保人提供的纳税担保金额为: 元及应加收的滞纳金元。

3、纳税担保人为被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为:

4、依据本纳税担保合同纳税担保人为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的担保。

5、本纳税担保的期限为自本纳税担保合同生效 之日起

年 月

日止。

6、纳税担保人是在注册的经济实体,任何改变纳税担保人本身性质、地位的事件、事项发生或有可能发生时,纳税担保人保证及时通知税务机关。

7、纳税担保人在收到税务机关出具的要求纳税担保人履行缴纳税款义务的通知书后,保证按缴纳税款通知书规定的缴纳期限及金额主动、一次性向税务机关缴清全部款项。

8、如果纳税担保人未能按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及金额缴纳,税务机关有权依照有关规定对纳税担保人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9、本纳税担保是持续性的担保,只要被担保人未缴清本纳税担保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全部款项,纳税担保人就始终承担本纳税担保项下的所有连带责任。税务机关给予被担保人的任何延期,都不解除纳税担保人的连带责任。

10、若被担保人出现破产或合并、分立等情况,并不解除纳税担保人在本纳税担保合同中的责任。若纳税担保人出现此情况,其继承人将受本纳税担保合同的约束,并继承本纳税担保项下的责任。

11、本纳税担保非经税务机关同意,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担保。纳税担保人与其他任何方面签定的任何合同、协议均不影响本担保的有效性。

12、本纳税担保经被担保人、纳税担保人签字盖章,并经税务机关同意(确认)后生效。

被担保人:

纳税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税务机关: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担保合同(篇2)

合同号: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

为保证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____ 签订的借款合同的履行

第一条抵押担保的债权

乙方为房地产抵押担保提供的主债权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应付的赔偿金人民币10000元______________ 日支付人民币万元。

第二条抵押物

乙方愿意提供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楼的房产《土地使用证》。

第三条担保范围

双方同意抵押担保的范围与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抵押权人的义务

抵押期间,乙方应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财产。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财产,重新提供担保。

第5条

本抵押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抵押财产的房地产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号,甲方负责对抵押财产进行评估并办理抵押财产相关登记,评估费及抵押登记费由双方承担。

第6条争端解决

因履行本抵押协议发生的争议,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送有关部门登记备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担保合同(篇3)

1:反担保合同提到的第三方担保人是谁?除了担保合同的担保人,借款人,第三方反担保人是借款人自己吗?

1、并不一定是借款人自己,具备担保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反担保人:

反担保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第三人即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第三人对其代债务人清偿的债务,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当第三人行使追偿权时,有可能因债务人无力偿还而使追偿权落空,为了保证追偿权的实现,第三人在为债务人作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为其提供担保,这种债务人反过来又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叫反担保。比如,甲为债务人乙向债权人丙提供了担保,同时可以要求乙向甲提供反担保。在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作担保的情况下,反担保是保证担保人利益不受损害的有效方式,反担保也是担保活动中普遍使用的方法。

2:第三方反担保人应以自己的哪些资产作为担保抵押呢?比如说他拥有一份才购买到的土地,但是那已经拿那份土地去申请贷款了,那他还能拿那份土地作为反担保吗?如果以后他的贷款出现问题,那么他用来抵押的贷款的这块土地在担保抵押资产上是否有效呢?

2、反担保人所抵押的财产必须是跟他本人有着切人利益的资产。但是像你问的,如果购买的土地已经申请贷款了,那是不可以申请再抵押的。最好的办法是,反担保人提供的抵押财产经过公证处公证,这样将来你在追偿的时候才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偿成功。所以这块地就算是在私下里写明为抵押财产,但是并没有法律效力。所以建议最好询问相关律师和公证处,做一个全面协议。

反担保合同

合同编号:[ ]反保字第 号

甲方(抵押权人): 新野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

乙方(借款人):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房地产就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抵押物事项

乙方提供的抵押物的详细情况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

第二条 抵押物的抵押价值

该抵押物账面价值为 元,评估值为 元。现甲、乙双方商定抵押物的抵押价值总额为 元。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3.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物。抵押期间,该抵押房地产的产权证书等相关资料交由甲方保管。

3.2本合同签订后二日内,乙方负责到有关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第四条 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4.1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4.2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5.1乙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单证由甲方代为保管。

5.2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由乙方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乙方不得动用。

5.3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5.4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移、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物价值的任何行为。

5.5抵押期间,乙方负责抵押物的妥善占有、保管、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

5.6乙方保证对抵押物享有所有权。

5.7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5.8乙方不得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四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物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6.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约定,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物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物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6.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抵押权的`实现

在甲方履行了代偿义务之日起五日内未受乙方清偿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 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 通知

9.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地址:

邮编: 传真:

9.2乙方上述地址或传真变更时,应于变更之日起次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9.3若乙方提供地址、传真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信件被退回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丙方日期。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其他

11.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1.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不论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与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丙方)签订的其他反担保协议有效与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重要提示:甲方已提请乙方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本合同项下抵押物共有人意见:

年 月 日

附件: 年 月 日,抵押物清单。

担保合同(篇4)

xx银行xx分(支)行(以下简称甲方)和保证人xx为xx银行信用卡申领人(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向甲方申领_________币信用卡(以下简称_________卡)提供担保签订如下合约:

一、保证人承认《_________人民币信用卡章程》和《_________人民币信用卡领用合约》(个人卡),并履行本合约。

二、保证人自愿为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领用_________卡进行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应如实向甲方提供有关资料,同意甲方向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了解本人的资信情况。甲方应为保证人保密。

三、保证人中途不愿继续为乙方保证时,须向甲方提出书面退保申请,待乙方使用_________卡的债务全部清偿完毕和乙方的全部_________卡失效45天后,其担保责任方可解除,否则,保证人仍负有连带保证责任。如因法律原因导致乙方对甲方所作的清偿无效,保证人仍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乙方_________卡有效期满,保证人未向甲方提出书面退保要求的,甲方将视同保证人继续为乙方保证,乙方领到新卡后,保证人仍继续负有连带保证责任。

五、本合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本合约的一切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未尽事宜除甲方和保证人双方另有约定外,则依据甲方业务规定和金融惯例办理。

甲方(盖章):_________ 保证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合同(篇5)

质权人(贷款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出质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证件种类: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以下称借款人)和___________(贷款人)签订了___________借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_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借款___________元,出质人愿意以其提供的质押财产为借款担保。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出质标的

1.1出质人提供的质押财产是

动产□汇票□存单□仓单□公路收费权□股权□其它:___________。质押财产的详细情况以本合同所附质物(动产或权利凭证)清单(以下简称质押物清单)为准。

1.2《质押物(动产或权利凭证)清单》对质物价值的约定,并不作为质权人对质物进行处分的估价依据,也不构成质权人行使质押权的任何限制。

第二条担保责任

2.1出质人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2.2出质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质物的评估、登记、公证、鉴定、保险、保管、维修及保养等费用。

第三条质物的移交

3.1本合同项下质物(动产或权利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应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前由出质人交付质权人保管,并对交付的质物(动产或权利凭证)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质权人收到后向出质人出具收押凭据。

3.2借款人履行主债务后,质权人应当凭收押凭据及时将该质物(动产或权利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返还出质人。

第四条出质人的陈述

4.1出质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出质人为自然人的),或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4.2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出质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4.3出质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质权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4.4出质人对质物享有完全所有权或独立处分权,若质物为共有的,其处分已获得所有的必要的同意和批准。

4.5质物不存在任何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不存在争议、抵押、质押、诉讼(仲裁)等情况。

第五条出质人承诺与保证

5.1不以任何方式处分质物包括转让、赠予、设定担保物权等。

5.2质物权属发生争议或者,质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不利影响时,应立即书面通知质权人,并按质权人要求另行提供担保。

5.3质权人认为质物价值减少或有减少可能的,出质人应按质权人的要求提供另行提供担保。

5.4质物非因质权人保管不善给质权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害,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

5.5了解借款人借款用途,同意借款人按《提款申请书》说明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由于借款人可以循环借款和还款,借款人可能出现借新还旧情况,保证人同意借款人借新还旧。

5.6在不增加出质人责任的前提下,允许贷款人与借款人变更借款合同的条款。如果借款合同条款的变更,增加了出质人的责任,出质人在原合同条款约定的责任范围内承担责任。不因借款合同条款的变更而免除出质人的责任。

第六条质权人承诺

质权人承诺妥善保管质物,若因质权人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毁损,质权人在贷款归还后30日内向出质人赔偿。

第七条质权的实现

7.1下列任一情况出现时,质权人有权依法拍卖、变卖质物:

(1)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一《借款凭证》项下的全部或部分贷款及相应利息;

(2)出质人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约定。

(3)出质人为非自然人的,发生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申请或被申请宣告破产;出质人为自然人的,发生失踪、死亡。

7.2依法拍卖、变卖质物后所得的价款按如下处理:

(1)优先偿还已到期的债务;

(2)借款人有尚未到期的债务时,清偿后的余额存入质权人指定的保证金账户,债务到期时,质权人有权扣划该款项。

7.3依法拍卖、变卖质物后所得的价款清偿债务后尚有不足的,出质人对不足部分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拍卖、变卖质物之日起两年。

7.4依法拍卖、变卖质物后所得的价款清偿债务后,超出部分归出质人所有。

7.5如协议以质物抵偿债务,一切过户费用及各种税费均由借款人或出质人承担。

7.6出质人出质的有价证券、仓单、提单等兑现或提货日先于债务履行期的,质权人可以在主合同到期日前兑现或提货。

7.7出质人同意:被担保的债权同时受其它担保合同担保的,质权人有权自行决定行使权利的顺序,质权人有权直接行使质权而无需先行向其他担保人主张权利;质权人放弃在其他担保合同下的担保物权或其权利顺位或变更担保物权的,出质人仍按本合同承担担保责任而不免除任何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出质人在本合同中作虚假陈述或质物有瑕疵没有充分说明,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8.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9.1本合同办理公证的,经公证机关公证后即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借款人逾期不还款,自愿接受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9.2未办理公证的,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解决方式为:

□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成立和生效

10.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出质人为自然人的,签字生效。

10.2本合同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或其有关条款无效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10.3本合同各条款效力独立。部分条款无效,其余条款继续有效。

10.4无论任何原因导致本合同质押部分无效或合同有效但约定质物的质权未设立、无效的,出质人对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附则

12.1出质人已认真阅读了借款合同和本合同,并确认了所有条款,特别是划线部分已充分协商和了解,对合同条款无异议。

12.2本合同一式份,贷款人、借款人、担保人、公证机关、质物登记机关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解释权归贷款人所有,贷款人的解释为最终解释。

质权人(贷款人)(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出质人(公章/签字):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担保合同(篇6)

抵押权人:

郑州A有限公司(甲方)

抵押人:

西安B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鉴于甲方为乙方向 C 女士借款提供担保,为了保障甲方担保债权的实现,乙方现自愿以自有房产向甲方提供反担保。根据我国《物权法》、《担保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最高额抵押反担保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反担保依据

乙方与C女士于x年x月签订借款合同一份,甲方依据其与乙方之约定向C女士提供借款合同所载金额借款及后续可能发生的其他借款之担保。为减少甲方担保风险,现乙方以位于西安市高新区xx号的自有房产,为甲方提供反担保。

第二条 用于反担保的房产状况

乙方用于向甲方抵押的房产坐落于西安市高新区xx号,房号6B,建筑面积xx平方米,用途为厂房。房产证号为:西安市房权证高新区字第xx号。该房产为甲方自有房产。

第三条 反担保所担保的债权及担保方式

1、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系指,因乙方向C女士借款,而甲方为乙方向C女士连续提供担保而形成的一系列担保债权。

2、本合同所担保债权范围包括:

A、甲方保证人义务范围内应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应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及其他费用、损失等;

B、实现借款合同债权和本合同抵押权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拍卖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仲裁费、评估费、差旅费、执行费等)。

3、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抵押。

第四条 反担保最高数额

甲乙双方约定,反担保的最高数额为人民币xx万元整(大写人民币xx万元)。

第五条 反担保期间

自乙方与C女士签订的上述首次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与C女士在x年x月前可能签署的所有借款合同所生债务清结之日止。

第六条 合同效力的独立性

本合同效力独立存在,乙方与C女士间借款合同、甲方C女士间保证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效力。如借款合同或保证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部分无效,则乙方以抵押物对C女士承担保证责任。

第七条 抵押权的实现条件

本合同担保期间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实现抵押权,并就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1、甲方履行了保证合同中的代偿义务后未受乙方清偿的;

2、乙方与C女士间借款合同期满,乙方未及时还款导致甲方被追索的。在此情况下甲方收到追索通知即可开始实现抵押权;

3、乙方被宣告解散或破产的;

4、乙方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请求乙方恢复原状或提供额外担保遭到拒绝,或抵押物被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采取查封等强制措施而乙方未根据甲方的要求落实债务偿还保障措施的。

第八条 抵押权实现方式

1、当出现第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之一时,甲方可经下列方式实现抵押权:

A、甲乙双方达成协议直接以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抵押物;

B、依照法律规定程序处理抵押物。

2、甲方实现抵押权时,应通过专门的评估机构,对抵押物价值进行评估。

第九条 抵押手续办理及费用承担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必须依法办理抵押登记,甲乙双方应自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持本合同及有关资料到西安市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抵押登记;本合同项下反担保抵押物的评估、登记、公证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乙方保证:乙方权利机关对于本合同的签署是知情的,甲方已经履行了使本合同有效所必需的内部手续,且授权签署本协议的人员确实具有签署本协议之权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秉持最大诚信原则以履行本合同所有条款并协商解决可能发生的争议。如协商无法解决争议,合同任一方均可就争议事项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有关本合同的所有磋商、变更、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经有权人签署的纸质介质、传真、电子邮件。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抵押登记备案机关留存一份。

第十四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并履行了法定登记备案手续后生效。

甲方:郑州A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乙方:西安B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担保合同(篇7)

公司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公司名称:(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保证人名称:(以下简称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因甲方的请求,丙方愿意为甲方、乙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工程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丙方作为甲方履行主合同的保证人。三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丙方为甲方履行主合同的义务,即支付乙方货款提供担保。保证金额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而末支付的款项。

二、丙方对上条所列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不按主合同的约定付清工程款,乙方有权直接向丙方追偿。丙方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款通知后个工作日内清偿述款项。

三、丙方同意在乙方依约提出代偿要求时,以本公司所有之资金、财产先予偿还乙方在债权得到丙方之清偿后,将该债权转移给丙方。

四、乙方在此同意,在甲方暂时没有能力及时还款时,若甲方能根据乙方的要求提出合理有效的还款计划,则乙方将暂不向丙方提出代偿要求,乙方向丙方主张代偿的期限亦相应后延。但若甲方末能按照还款计划如期还款,则乙方随时可向丙方要求代为清偿。

五、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因甲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财力状况的改变、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或文件及本保证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或解除而免除。

六、丙方机构若发生变更、撤销,丙方应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和甲方。丙方如发生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连带责任;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实为乙言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如丙方破产,甲方应丙方破产前二个月内重新提供保证人。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变更本合同还款时,应经三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八、违约责任

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末按期代为清偿到期债务,乙方可视情况担保总额的3%向丙方收取违约金。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丙三方解决争议的方式与主合同规定的一致。

十、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订并加盖单位公章,并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丙方(公章)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担保合同(篇8)

债务人(甲方):

债权人(乙方):

保证人(丙方):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作为____________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丙方为甲方提供保证的情况下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商定确定的贷款额给甲方。在贷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内容

1、贷款总金额:_____________元整。

2、贷款用途:本贷款只能用于________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

3、贷款期限:

在上述贷款总金额下,本贷款可分期、分笔周转审贷。因此,各期贷款的金额、期限,由甲、乙双方分别商定。从第二期贷款起,必须有甲、乙双方及双方法定代表签字盖章的新的抵押贷款合同,并将其中的一份送交_______________市公证处公证,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期贷款期限为:__________个月,即自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4、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中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的规定执行。

5、贷款的支取:各期贷款是一次还是分次提取,由甲、乙商定,甲方每次提款应提前___________天通知乙方,并经乙方的信贷部门审查认可方可使用。甲方提款后应由甲乙双方分别向丙出具提款确认书及银行凭证,否则该笔提款不对丙发生效力。

第一期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次提取。

6、贷款的偿还

甲方保证在各期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甲方归还本贷款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它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它来源归还贷款,须经乙方同意。

第一期贷款最后还款日为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7、本合同在乙、丙双方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第二条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

2、置放地点:

3、抵押物发票总金额:

4、抵押期限:____________年

第三条保证范围及期限

1、丙方的保证责任及于主债务的本金及相应的利息。

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2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后所确定的合同最终履行期限之日为届满之日。

3、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丙方的书面同意。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乙方的义务:

1、对甲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给甲方。

(二)甲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贷款,并追偿已贷出的全部贷款本息。

3、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_________________,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4、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相应减少贷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___________分公司投保,以乙方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管,保险费由甲方承担。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当偿还的贷款本息。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贷款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__________%的罚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它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贷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贷的本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账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贷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5、丙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被保证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保证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六条其它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

有关抵押的估计、登记、证明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系经_____________市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乙双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自公证书签发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丙方:

代表人:

订立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担保合同(篇9)

借款抵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企业营运的需要,向乙方以自有土地、房地产设定抵押借款作为营运周转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沈阳的土地【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借款人民币 万元给甲方。在借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内容

1、借款总金额:人民币 万元(或同等金额的外币)整。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营运周转的需要,不得使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期限:二年期。

借款利率及付息:按照中国银行的放款利率 ,每月付息 。

4、借款的支取:在上述借款总金额下,依甲方实际资金需求乙方给予配合逐笔拨付,并以现金或汇款入账户方式支付。

5、借款的偿还: 甲方保证在借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甲方归还本贷款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它收入。

6、本合同在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第二条 抵押物事项

1、土地:【国有土地使用证: 】

2、房产:【 地证字第 】

3、抵押期限:两年(或为: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4、抵押权包含前欠未还、现借款、转让债权及利息违约金。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 乙方的义务:

1、对甲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给甲方。

二、 甲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1、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偿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2、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土地与房产,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3、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相应减少借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偿已借出的贷款本息。

4、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5、抵押物由甲方向保险公司___分公司投保,以乙方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管,保险费由甲方承担。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当偿还的借款本息。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规定使用借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并对挪用借款部分在原借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10%的罚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它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借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借的本息。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借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10%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 其它规定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支付借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经支付的借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况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借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

1、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2、甲方开立的借款凭证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

有关抵押物的估价、登记、证明及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诉讼、律师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本合同生效条件

1、本合同系经虎门镇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乙双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自公证书签发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壹式三份,自甲、乙双方各自代表签字,且经由虎门镇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并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

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订立时间:二○ 年 月 日

订立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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