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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祝福 · 作文 · 故乡读后感

故乡读后感 篇1

这篇文章看起来是写小时候的乡村生活的情趣,但是却写的是对于的故乡的怀念,人们对于故乡的怀念总是因为因为一些难忘的人和难忘的事,而少年的闰土是引发作者对于家乡怀念的一根导火索,年少的趣事和家乡独特的风景和趣事历历在目。

作者通过对于“闰土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等语句形象的细节描写来表现对于他印象的深刻,也体现江南水乡人家的普遍的特点,健康和朴实。

本文通过闰土也见识到了无数有趣的稀奇事,通过雪地捕鸟、海边拾贝、看瓜剌猹、看跳鱼儿等动作,表现闰土的思想的性格特点,也间接的表现当时年少时的单纯和无忧无虑,以及丰富的孩童内心。

最后通过小伙伴之间互相赠送礼物来表达作者与闰土之间深厚的情谊,同时也表达了作者与家乡之间的羁绊和深切怀念。

故乡读后感 篇2

“橫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这是许多中国人心中的鲁迅。然而,作为一个伟大的历史人物,鲁迅绝不是短短一句诗就能概括的了的。

小时候,我对这些“所谓大作家”是很不感兴趣的。记得最“害怕”的两位作家,一是朱自清,再就是鲁迅,写了那么多好长的课文还要背全篇,何况这些课文一点也不“好玩”,简直是受罪!一直到初中,鲁迅留给我的印象,便仅仅是那一篇删改过的《故乡》——《少年闰土》。

随后,《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藤野先生》、《阿长与》,接连给了我数次重新认识鲁迅的机会。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面渐渐扩大,我也渐渐明白了他为什么能拥有“民族魂”这般伟大的称呼。然而,人们口中那个“战士”鲁迅、“批判家”鲁迅却迟迟未出现,出现的更多的是讲师生情、亲情、友情的鲁迅。

直到《故乡》出现了。

这篇足有八十八段,篇幅相当于四五篇短课文的小说,将曾经我们对《少年闰土》的一种情怀提出来了。12段到30段没有什么变化,然而,文章在后半部却笔锋一转,“画风突变”,尖酸刻薄的杨二嫂出场,然后引出具有翻天覆地变化的闰土,这就不仅是一篇小说了,更像是在感慨!

首先,作者写了“变”。闰土和杨二嫂在以前是美好的人物,而在物是人非的现在,过往如一场醒来的美梦,或者说现在是一场噩梦。

接着,作者写了“变”的原因---这是文章的核心。长大的闰土有了阶层意识,与作者有了隔阂。这是一种毒害,是封建思想对现实主义者、对千万人民的毒害!这,不恰恰是作者反抗的么?不恰恰是作者批判的么?这才是鲁迅的文章——要唤醒麻木的人们。喊口号的文章是没有用的,像鲁迅这样的小说、散文,加上时代的背景,造就了一条独一无二的救国路,也成就了这样伟大的作家。

最后,作者留下了“希望”,孩子是最天真的,文章中“我”的孩子与闰土的孩子丝毫没有隔阂,没有阶层的隔膜,就像曾经的“我”与少年闰土一样,而作者最希望的是孩子长大之后不要重演他和闰土的悲剧。只有时代“变”,才能改变这一切。对啊。路就在前方。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现在,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小学课本里只有《少年闰土》了。对啊,孩子的一切都是美的。只有长大了,才会懂更多的事物的本质。我相信,即便鲁迅在世,他也会这样选择吧。这就是《故乡》,美好而黑暗的复杂社会,一群变化着的人们......

故乡读后感 篇3

主要内容简介:

《乡关何处》是野夫的一部散文,虽然我很少读散文,可以读完之后,还是挺喜欢他这种带着悲伤情绪的文章。

读后感心得体会:

散文一直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从文学上来看,需要有一定的文学细胞且有文艺范儿的人,才能很好的理解散文的美,对于我来说,既没有文学细胞,也不会装文艺,散文对于我来说,一直都是提不起兴趣的类型。在好友的推荐下,我才抱着尝试的态度,去尝试读一读这本书。

阅读之初,好友春红已经给我灌输了这本书的基调——有点悲伤。我原以为,这又是一部描写爱情的散文集,因为太多的散文就是这种类型。但是当我读完第一篇文章后,我发现,这并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也不是我想象的那种情爱的散文,而是怀旧,是对故乡、故人、故事真实情感的抒发。于是我,怀着对作者的尊重,对好友的最终,读完了这本书,不得不说,我被作者那朴实的情感所吸引,那种饱经沧桑的经历,充满无奈的生活,活生生的反映出当年作者身边人的身边事,无奈,辛酸,被生活所折磨,我仿佛看到了,从抗战到80、90年代的社会的样子。

作为一个90后。我或许没有亲身经历过80年代甚至抗战,平淡的生活。但从我童年的经历来看,当年的生活一定是非常的艰辛,非常的不容易吧。记得我都还用过一分钱,两分钱五。

那个年代。虽然会有很多弊端。但是较80年代,甚至抗战年代而言。人民可以做主,社会还没有那么专制,言论还是比较自由。作者身边的人,如果还活着,他们一定会羡慕现代i的生活。可是有大多的人已经作古。他们已经看不到现在生活的样子。现在的生活来之不易,活着就已经很好了。想想现在的我。其实和作者有相同的地方。从作者的文章来看,是一个比较悲观的人。悲伤的情绪是他的主线。和我一样。作者也是重感情的人。我能够理解到作者的那种心酸和无奈。看完之后,突然想回到当年的时代。去看一看作者当年生活的样子。可是没有机会也不可能。就现在社会而言,我可能是一个不入流的中年。本想说是青年,但想想自己已经二十七八了,也是中年人了。

生活还在继续,时代还在发展。我也有我自己的目标。不管怎么样,我都要为之努力。。

故乡读后感 篇4

中国有个很温暖的成语,叫落叶归根。漂泊了一生的人,到了垂暮之年,回到阔别多年的家乡,过那种享乐于田园生活的恬淡、闲适生活,是有多少人求之而不得的啊。就像作者,自此一别,已是一生。就像无根的浮萍,就算再自由,能游遍千山万水,也始终没有一个最终的归宿,能让他由身到心安定下来。

“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那了无生气,死气沉沉的,是他牵挂了几十年的故乡么?那在远离家乡的日子里,支撑着他的,对故乡的思念,丝丝温热的牵挂,被那阴冷的风一吹,便渐渐冷下去,一点一点断开,最终断成毫无关系的两半。在风下飘摇着。苍黄的天,向老人惨淡的脸色,静静地,冷酷的,束手无策地,看着村庄,一点一点的变得萧瑟。岁月最绝望之处,也就在于看着自己最牵挂的东西,一点一点在眼前衰老下去,了无声息,以至于人们发现不了。当时间将发梢染上已成淡淡的白色时,记忆中的乐土,却再也回不去了。

“我接着便有许多话……但总觉被什么挡着似的,单在脑子里回旋,吐不出口去。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表情,动着嘴唇,却没有做声。”欢喜和凄凉这两个词用得真是好,是自己日思夜想的人站在面前,却相顾无言。当初儿时的单纯的快乐,已时过境迁,物是人非。欢喜的是再一次相见,凄凉的也是再一次相见。那么多年的疏离,身份的变化思想的差异,已形成一道厚厚的透明屏障,虽是看不见却也确实挡在二人之间。对方已不再是那个阳光快乐的少年,而

自己也不再是那家境殷实的少爷。这时想起来,他们的回忆那么单薄,仅仅几次见面,却因向往彼此的生活而被牵绊住。那种伸出手,挽不住的美好,就这样溶入岁月的洪流。

“老屋离我愈远了,故乡的山水也渐渐远离了我……我躺着,听船底潺潺的水声,我知道我在走我的路。”少年时的闰土,中年时的闰土,美丽的杨二嫂,尖酸的杨二嫂,故乡的老屋,统统远离了他。这缘分已随着渐行渐远的路,流水,慢慢逝去。如一根本已淡淡牵持着的线,被这岁月,慢慢磨断,只剩下了断了的支离破碎,在两端摇晃,在不能安定,再不能相遇。他还得写他的文章,激国人的愤慨,等回到北京,这牵持就真的断了吧,他还得走他的路。他背负着,不仅仅是他自己的责任,还有唤醒国民的义务。这条路,尚未有人去开辟,只能由他去开辟,两旁的荆棘再次人,也得走下去。走的人多了,就变成了路。

故乡读后感 篇5

人们常说:“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是人们眼中忠诚善良的体现!” 也许是因为我是只狗。 我总是喜欢关于狗的书。 无论是莱西,还是沈石溪的第七只猎犬,都对我很有吸引力。 但对我来说最难忘的是美国著名作家威尔逊·罗尔斯的“红雷摩斯之家“!

整个故事很精彩,很感人,我一遍又一遍地读了四五遍,但还是读不够。每次我读的时候,它似乎都深入到主人公的内心,我从不觉得无聊。它像磁铁一样吸住了我。

虽然故事很简单,但情节有起伏。小文的主角比利最大的愿望就是有一对心爱的猎犬。最后,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他的愿望,生死结下的友谊与狗,所以我的感觉是,为了比利的片段得到两个猎狗和精力。只有一岁的孩子,没有任何放弃,坚持的毅力深深打动了我!由于一个偶然的河流的机会比利拿了一本杂志,里面有卖猎犬广告,所以比利决定攒钱给自己买的狗,不要依赖父母。比利每天早早起床挖野菜,摘黑莓的水果,用扑兽夹捕捉野兔的开始,我们将出售他们零碎河边钓鱼的人,赚了几毛钱一天,从$ 50目标,只是这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它已经让比利坚持了下来。两年之久,他收集愿意给老聃和安迪的$ 50的最后一篇文章作为补偿。我被比利坚持震惊的信念!

想想我们自己,两年学习时间就是不知道问题做了一个多少学生半途而废的事情。另外我也折服于老丹和小安的对主人的忠诚与奋不顾身。回想小猎犬领回来的路上,比利遭遇山狮。为了环境保护发展自己孩子心爱的猎犬,比利舍身保护了一对猎犬。渐渐地比利和小猎犬之间有着一种深深的情感,三人开始慢慢就会变得生活形影不离。一次次进行危险的经历,使得企业他们的感情的人越来越多越深。小猎犬长大后,在一次社会狩猎中,比利又遇到了非常可怕的山狮。在这危在旦夕的时刻,两条小猎犬用自己的生命去挽救国家主人的生命,来回报作为主人,自己却以身殉职。特别是老丹为了能够保护以及主人,与山狮奋力搏斗中,耳朵被撕的一条重要一条,骨头纷纷通过露出。最后导致失血过多,失去人民生命。小安也不愿独活于世……

最后两个小猎犬失去了生命拯救他的主人的生命,主返回多年的救命之恩的数量。不久,两个小坟成长朱红色蕨类植物。天使只能播种传奇蕨草的种子,这是否给了天使比利的礼物......

合上这本书,让我收获颇多,让我学会了很多做人要忠诚,做事要坚持,面对社会生活要更加需要勇敢。只要学生自己有追求和实现梦想,通过不断努力发展必然会影响呈现一个灿烂的美景。对待朋友,家人要真诚。我心中默默许愿希望这些红色羊齿草永存,常伴我们可以左右!

故乡读后感 篇6

《故乡》是现代文学家鲁迅创作的短篇小说。小说以“我”回故乡的活动为线索,依据“我”的所见所闻所忆所感,着重描写了闰土和杨二嫂的人物形象,反映了辛亥革命后在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双重压迫与剥削之下农村破产、农民生活痛苦的现实;揭示了封建传统观念对劳苦大众精神上的束缚,人与人之间的冷漠、隔膜;表达了作者对现实的强烈不满和改造旧社会、创造新生活的强烈愿望。当我读完这本书时,强烈感受到旧中国的民不聊生,与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新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尤其党中央提出“改善民生”这一理念,让中国人民在现实生活中切身感受到了建设小康社会带来的福祉。我不由得想起太平镇我姥爷家这几年的巨大变化来。

一 崭新水泥路

从前我坐车回姥爷家的时候,村里只有泥泞不堪的土路,用“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形容最恰当不过了,而且也有许许多多的大坑,我坐在车上,就如同在蹦蹦床上一样,上蹦下跳的。自从开启“一事一议”和“平整土地”的项目,村里修建了几条机耕路,宽敞的机耕路笔直地从田间穿过直达村里,乡村就像换了一个新容颜:路变成了水泥路,再也没有灰尘和泥巴,坐在车上,也没有一丝的不平稳,公路两旁也添加了许多的杨树和松树,成群的小鸟在树上表演大合唱,小溪那欢快又轻柔的叮咚声来为小鸟们伴奏,各种各样高大的楼房也在静静地凝听。我兴奋地跟姥爷说:“修好了新公路,真是太方便了,以后我经常回来看您!”姥爷乐呵呵地说:“乖孙女啊,修好了新公路,不仅方便大家出行,更大的好处是种出来的甘蔗、蜜桔和葡萄等农作物可以更快捷地运往外地。你不知道以前有多麻烦,隔壁家的张爷爷以前种了很多的甘蔗,因为路太烂,大卡车都进不来,要用牛车拉几十次到公路边才能装车运走,讲多辛苦就有多辛苦!现在老板直接开车到田间地头把农作物拉走呢!”是啊,正是这一条条四通八达的大路,让农村发展的势头更猛了,村民们的生活也随着进入了快车道。

二、广场舞

火遍大江南北的广场舞,如今也跳进了我们的小农村。每当夜幕降临,村里的文化活动中心——操场上就传来动感的音乐,各家的大妈们都不约而同地聚集到一块,随着音乐像愉快的蝴蝶一样翩翩起舞,谁又想到,就在几年前她们可都是麻将牌桌上的主力军呢!操场四周,老人们在下棋、聊天,孩子们在嬉闹、游戏,好一幅和谐新农村的动人画卷啊!

当然,农村的变化远远不止这些,随着我们的国家越来越富强,惠民政策越来越多,真是“芝麻开花节节高”啊!我相信姥爷家的生活一定会蒸蒸日上,繁荣昌盛!

故乡读后感 篇7

以前一直以“太深了”,“难懂”之类的借口不看鲁迅等文学大师的作品,从未想过要借以阅览一番。当我们今天学到《少年闰土》这一课的时候,陈老师把鲁迅的原小说《故乡》读了一遍。这使我们感触颇深。如果单单只是《少年闰土》的话,恐怕我们还只能理解到鲁迅和他的伙伴不及闰土见多识广这一方面,可是当听了《故乡》全文之后,鲁迅想要表达的意思,我们也能理解七八分了。

闰土当之无愧是重点人物。20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这是我们所不能得知的。但是从鲁迅的小说中,我们可以知道,在鲁迅的心里,闰土一直是一个勇猛聪明活泼的人,要不然不会一提到闰土就会想起他在刺猹的场面。可是,当闰土与鲁迅说话的时候,第一个词竟然是“老爷”。我相信当时鲁迅的内心震动肯定是很大的,他也许料想过千百种交谈方式,但是肯定惟独没有料到这种。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来说,闰土是应该叫鲁迅老爷,但是,从20年前的迅哥儿到20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一点?闰土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岁月在他的脸上,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但是,容貌的改变并不是他最大的改变,他最大的改变就是心理上的改变。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把鲁迅当成迅哥儿的,但是当时的社会不允许;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一起玩耍,但是他知道,他和鲁迅之间还有主仆关系。一声“老爷”又包含了闰土多少的感情?是懦弱?是卑怯?还是因为久久不见不熟识的陌生?这,也许只有闰土知道了。不知看过《故乡》的朋友们注意过没有,虽然杨二嫂是一个配角,但是她也是其中一个改变很大的人物。20年前,她曾经有豆腐西施的美名,可是在20年后,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认不出来了。对于她的样子,鲁迅只找到了一个形容词——“圆规”。如果单纯是外貌上的改变也就算了,杨二嫂成为现在这副“丑模样”也是因为她的内心在渐渐地改变。她去鲁迅家的时候,居然提出了要一些旧家具的要求,被他拒绝后大放厥词,说什么“越富越一毫不肯放松,一毫不肯放松便越有钱”。如此尖锐的语句,简直不像是一个“西施”所能说出的话,倒像是一个混着菜味和尖酸刻薄话的中年妇女。不仅如此,杨二嫂离开的时候,还拿了鲁迅母亲的一副手套。如此种种,此人的改变也是巨大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故乡读后感 篇8

许多人曾把绚丽多彩的朝阳描绘成徐徐向我们走来的花枝招展的少女,更多的人也曾用五彩缤纷的语言描绘出火红的夕阳西下之后,在这一派迷人的夜色之中,偶然捕捉到了星光的星光倩影……远处闪烁着的圣洁的光,已分不清哪里是灯哪里是星了,这里是灯的海洋,这里是星的海洋,仰望空间,那天幕上竞镶嵌着无数晶莹的珠宝,就像那骤然揭开的灰色的贝壳,柔软的里层竞孕育着一层迷人的饱满的珍珠,万头攒动。然而这里与之不同的是,天幕中闪烁的光是银白色的,这,不禁使我又想起朱自清的《荷塘月色》中洁白的荷花!但我觉得,这里,难道不比那“刚出浴的美人”般的荷花还要醉人吗?这竟使我的贪婪的私欲发作起来,伸开双臂去捕捉它来尽情的玩赏。然而,那又是怎样可笑的妄想啊!它们是圣洁的,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当我微微动了一下,由于痴神仰望而有些酸痛的脖颈的时候,与我眼光平行的远处,居然呈现出一片奇秘的海洋,海面上波光粼粼,但没有汹涌的波涛,没有吼叫的海风。然而这里并不是寂静的,听,那里有清脆的“嘀嘀嘀”的声音,噢,还有两颗闪亮的流星在后面紧紧追逐。啊,那故乡的夜晚!那迷人的星光与万家灯火!

故乡读后感 篇9

炒米:在写炒米的时候汪曾琪先生先说了炒米的典故、来历、用途。让不明这种食品为何物的读者,不感到陌生。并让人明白,这种食物是生活紧张的年代的一种应急食品。

端午的鸭蛋:说到端午节,人们熟知的是粽。,而汪曾琪先生要说的是家乡的鸭蛋。这点首先引起人们的好奇。

作者的家乡在高邮,家乡的端午节风俗,那里的孩。们兴在胸前挂“鸭蛋络。”。在胸前挂了半天,什么时候一高兴就把络。里的鸭蛋掏出来,吃了。端午的鸭蛋,新腌不久,有淡淡的咸味,白嘴吃也可以。……用吃剩的蛋壳里放几只萤火虫,空头的地方糊一层薄纸,萤火虫在鸭蛋壳里一闪一闪地亮,好看机了。(既说明了家乡的风俗,又饶有兴趣)

咸菜茨菇汤:早年冬天缺少蔬菜的一种替代品。

是一种青菜腌制的。入秋,腌菜,这时青菜正肥。把青菜成担的买来,洗净,凉去水气,下缸。一层菜、一层盐,码实,即成。随吃随取,可以一直吃到第二年春天。……咸菜里有时加了茨菇片,茨菇的味道微苦,吃多了就再也不想了,谁想过了三四十年还想喝一碗咸菜茨菇汤……(当然主要是作者想念家乡的风物、人情。)

枸杞头:枸杞是多年生植物,春天冒出嫩叶,即枸杞头。枸杞头可下油盐炒食;或用开水焯了,切碎家香油、酱油、醋,凉拌了吃,“极清香”。春天吃枸杞头,可清火……(汪曾琪先生是一个美食家,他喜。做菜,并把他的做菜经验用文字表达出来。在欣赏文字的同时,同样可以学着做这道菜。这些是其他作家那里,不曾有的为文特点之一。)

故乡读后感 篇10

在这个寒假中,我看了很多本书。但令我印象最深的一本书还是《故乡》。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后面的一句话: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鲁迅在(故乡)这篇小说里描写了两个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一个是现在的故乡。过去的故乡以闰土为中心;现在的故乡主要描写了成年闰土的变化,这肘的闰土己经不是小时候的圆润、可爱与活力,而是在生活的

重压之下,变得衰老、拘谨与可悲。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

,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没有 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

真正的金子。

从闰土身上可以看出旧社会的黑暗与劳动人民的苦难,我们应该为我们生活在一个新中国、一个新社会感到幸福。

故乡读后感 篇11

《故乡》读后感一天,我读了鲁迅的散文《故乡》。

《故乡》通过“我”回故乡的所见所闻,描述了旧中国农村破产的真实面貌。“我冒着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 时候既然是深冬;渐近故乡时,天气又阴晦了,冷风吹进船舱中,呜呜的响,从蓬隙向外一望,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我的心禁不住悲凉起来了。” 我体会到,我旧中国的故乡跟鲁迅的故乡简直是地狱,我现在的故乡是天堂了。我的故乡五行齐全:金,我们的故乡一片繁荣的景象,到处高楼大夏,马路公路纵横交错,各种各样的汽车来来往往;人们过着美好的生活;过去的“万户萧索鬼唱歌”的故乡成为了“长寿之乡。

有文化公园,还有南丹山,公园里马路旁都有花草树木,是一个花的世界。水,我们的故乡是三江汇合的地方,分别有大名鼎鼎的西江和北江,水资源丰富,闻名的健力宝、百威啤酒、青岛啤酒、红牛、可口可乐等饮料在这里生产,是饮料名镇。火,我们故乡一排排电杆林立,煤气管道通到各家各户给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带来了极大方便。土,我们的故乡有肥沃的土地,生产出有名的三水黑皮冬瓜、雪梨瓜,是鱼米之乡。我们的故乡美如画,我们要爱惜我们的故乡。 鲁迅的名言:1、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愿挤,总还是有的。2、小的时候,不把他当人,大了以后也做不了人。3、发思古之幽情,往往为了现在。4、改造自己,总比禁止别人来的难。5、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故乡读后感 篇12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故乡变得美好,鲁迅先生就是借小说《故乡》表达了他对自己故乡的一份特殊情怀的。

《故乡》的内容大部分取材于真人真事。那么,《故乡》是如何成为一篇著名的小说的呢?它主要运用了对比映衬的手法。小说以“我”(迅哥儿)回故乡的经历和见闻,写了故乡的景色、事件和人的前后种种变化,从而揭示了深刻的社会主题。

在“我”的心里,故乡过去的景色十分美丽。那时候,天空是深蓝色的,圆月也是那么金黄,天空下面是海边的沙地,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人们的生活优裕富足。但是二十多年过去了,这样的景象已经不再出现了。跨入故乡的第一眼,首先给人留下印象的是深冬阴晦(huì)的天气,吹进船舱中呜呜响的冷风,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的萧索的荒村。这样的景象只能使人产生悲凉的感觉。

在准备搬家的过程中,迅哥儿再把他前后经历的事和人一一对比,心中就有了一种比悲凉更为沉重的心情。比如,过去他们的老屋,是多年聚族而居的,但现在已经卖给别姓了;而且现在这老屋的瓦楞上许多枯草的断茎当风抖着,正说明老屋已经朽败不堪了。

那时,他们的家景很好,大祭祀的年头,他们家的供品不少,祭器也很讲究,拜的人也很多,还要请一个忙月来帮忙。和迅哥儿相处的小朋友闰土,才十一二岁,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能手捏一柄钢叉刺猹(chá),能管祭器;能装弶(jiàng)捉小鸟雀;能讲故事;还有许多“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迅哥儿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但是,现在的闰土却跟过去完全不同了。他的身材变了,脸色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肿得通红;头上戴的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穿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sè)索着;那手也不是迅哥儿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更为严重的是“……他景况也很不如意……”。

还有“豆腐西施”杨二嫂,当年因为她,豆腐店的买卖非常好。而现在却成了一个市侩小气,爱占便宜,贪财,势利,捕风捉影,无事生非的人,所有这一切都给人一种世道凄凉的感觉。

本来我和闰土,当年可是无所不谈的好朋友,而现在,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那么所有这一切都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主人公对自己的故乡有没有一点希望呢?小说又是用什么叙述方法把这些不同的材料组织在一起的呢?只要认真读书,同学们也能从小说中找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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