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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所工作总结 篇1

20xx年,湖里区司法局积极响应上级有关要求,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建设,搭建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本实现“互联网+实体+热线”平台全覆盖,辖区群众享有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显著提升。在区一级,在区信访大楼一楼窗口设立具有“3+X”职能的湖里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街道一级,依托各司法所设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连接12348法律服务平台,设置便民服务热线;在社区一级,依托调委会设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社区法律顾问),把服务送到群众身边;20xx年起,指导成立了小区调委会、小区律师和小区公证联络点,小区调解员全区“全覆盖”,打通基层法律服务“最后一百米”。

一、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强化组织协调。成立湖里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协调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工作。二是强化力量整合。结合平台运行要求,加强工作人员配备,遴选一批政治素质硬、职业道德高、专业技能强的人才充实工作力量。三是强化协作联动。全面梳理平台进驻业务现有工作内容、业务办理规则等,制定各服务事项服务规范体系,统一业务规范,明确办理流程,做到权责清晰、规程明确。四是强化考核督导。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制定考评指标和考评办法,将单位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情况列入综治考评的内容进行考评。五是强化线上线下融合。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四级全覆盖的前提下,开发“湖里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公众号,实现“一网通办”。

二、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落地见效

一是矛盾纠纷化解创新突破。依托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立健全中心联席会议、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受理登记、分流处置等制度。今年以来共受理“访调对接”矛盾纠纷案件162件,已办结154件,“诉调对接”化解纠纷56起,“警民联调”化解纠纷1832起,行政调解8件,做到案结事了。20xx年,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4426件,涉及人数9137人,涉案金额4414万元,其中重特大纠纷34件,涉及死亡纠纷21件,涉及10人以上群体访矛盾纠纷13件,涉疫情纠纷105件,调解成功率达99.7%。

二是法律服务提质增效惠民。区法律援助中心全年共接待来访来电法律咨询4870人次,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755件,援助人数1755人次,为受援人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1930.5万元。建立了一支涵盖我市33家律师事务所、92名律师的'援助律师队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专业律师团队,大大提升服务质量。区公证处共办理公证4230件,社区法律顾问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922人次,举办法律知识讲座86场。推进“互联网+法律服务”,“湖里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公众号发布法律资讯348条,举办线上答题活动13场(次),参与群众46430人,提供线上法律咨询425人次。

三是中心工作主动靠前见效。主动服务东部旧村改造,在五缘湾北片区等7个片区征地拆迁指挥部均设立法律咨询服务工作站,有效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和矛盾纠纷调解等,推动依法拆迁、和谐拆迁,为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自20xx年5月湖里东部旧村整村改造七大土地房屋征收指挥部公共法律服务站成立以来,服务站共受理群众上门法律咨询1164件,化解矛盾纠纷412件,参与指挥部入户走访1500多户,发放宣传册、宣传单超过20000份,办理公证1300多件。20xx年以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涉及征地拆迁的涉诉行政诉讼案件11件、民事诉讼案件39件。

法律服务所工作总结 篇2

一、法律事务工作的指导思想

公司法律事务作为公司后台管理工作的一部分,应以服务于公司的业务发展为目的,尽一切努力为公司的业务活动提供法律支持、清除法律障碍。法务人员不但应知道哪些行为合法,哪些行为不合法,而且应尽可能将不合规、不合法的活动予以合规、合法,同时及时汇报相关业务的法律风险点以供领导决策。其指导思想应立足于“疏”,避免“堵”。

二、法律事务工作的方式与方法

法律事务工作应当充分服务于公司业务、服务于公司各部门及分支机构。首先,应当注意与业务部门及分支机构进行有效沟通,认真倾听他们的想法与意图,想办法从法律上将这些想法、意图完善。其次,应当多从业务部门及分支机构的角度出发,将相关的法律问题解释清楚。只有当业务部门及分支机构真正感受到法律部确实是在为他们考虑,产生了实实在在的安全感时,才能彼此之间相互信任,真正成为一个有凝聚力的团队。第三,法务人员应充分认识到企业效率的重要性,在保证合规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提高工作效率。

三、法律事务工作的作风

法律事务工作渗透到公司业务的各个环节,并不易让人察觉,有时还不易理解,且效果不会立即得到体现。这就要求法务工作人员应坚持虚心、细心、耐心、恒心的工作作风,即虚心请教业务人员,熟悉业务背景与流程,不以偏盖全,草率作出法律判断;细心思考业务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寻求最合适的处理方式,不因业务存在法律风险而回避责任;耐心解释法律风险,告知业务部门及分支机构人员相关法律风险,不武断、草率;持之以恒,精益求精,做好每一件小事。

四、法律事务人员应持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与工作能力

法律事务工作开展的效果如何,起决定性作用的是人,法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与工作能力,是关系法律事务工作成败的关键因素。一位合格的法务人员,不但应具有扎实的法律专业基础,不说外行话,不做外行事;而且应深入了解、熟悉公司的经营程序与环节,注重实现法律知识与公司业务知识的融会贯通,持续提高实际工作能力。

法律服务所工作总结 篇3

20xx年,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中心的重视、关心和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援助条例》,做到六个强化,切实加强领导,健全网络,完善制度,尽心竭力让困难群众平等享用法律服务资源,帮助社会弱势群体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服务我市发展大局的工作中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将20xx年工作总结

如下:

一、强化统筹发展观念,建立覆盖城乡的法律援助体系建立和完善基层法律队伍和网络建设。

积极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的社会作用,近年来,我市相继在市工会、妇联、残联、社区挂牌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并借助司法所标准化建设将法律援助网络向基层延伸,依托全市24个司法所建立了镇乡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村(社区)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确定了联络员。到今年年底全市已建立工作站24个,46个联络点,律师事务所2个,基层法律服务所1个。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已基本形成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枢纽为主导,法律服务队伍为主体,社会自愿者为补充的工作网络和格局,形成了法律援助机构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为法律援助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

二、强化为民理念,大力度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我们还采取法律援助值班电话与随身携带的小灵通手机并网的方法,不分节假日,为群众提供24小时的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通话率达到100%。接待群众来访1850人次,解决纠纷20多起,发放收集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跟踪卡、跟踪卡收集完整,满意率达100%。

三、强化创新意识,建立农民工维权新机制为了保障农民工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中心采取措施开辟了“绿色通道”,简化程序,优先接待和办理群体性案件,放宽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范围,保证了在24小时内受理,无条件法律援助。成立了由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工会维权部门、劳动监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农民工法律援助应急服务队,明确了农民工应急服务队工作职责。依托“惠民行动”开展了“农民工维权”活动,为参加“惠民活动”的上千名农民工发放了宣传资料,宣传了法律知识。引导农民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利益冲突,积极为农民工解决工资拖欠、工伤赔偿补助、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纠纷,最大可能地保证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民工得到援助。例如:今年3月下旬邛崃市检察院和法律援助中心互相配合共同为刘汉玉等14个农民工维权讨回拖欠工资后,为了更有效地推动农民工维权工作的开展,4月3日,邛崃检察院、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会同农民工代表在检察院联合召开了支持农民工维权工作座谈会,交流总结支持农民工维权工作经验。

邛崃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志鹏就检察机关性质、职能以及农民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等内容作了发言。司法局局长罗家铭就法律援助的内容、方式、范围、申请和审查、实施、法律责任等作了具体解释说明,并向农民工赠送了成都市“五五”普法读物《农民工法律知识教育读本》。农民工代表结合自身经历畅谈了打工的情况和感受。对检察机关和法律援助中心邀请他们参加座谈会,进一步理解了合法维权的方式和渠道表示了感谢。随后,工作人员当场向刘汉玉等农民工发还了日前检察机关和法律援助中心依法为他们追讨回的拖欠工资。农民工代表纷纷表示,检察机关和市法律援助中心相关部门对他们的关心和帮助,使他们更加坚定了勤劳打工致富的信心和决心。最后,邛崃市检察院与法律援助中心就今后双方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和优势,相互协调配合,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和信息互通,及时发现和承办督办农民工维权案,有效地引导农民工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和程序化解矛盾和冲突。

四、强化制度建设,提高办案质量

法律援助的质量,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线。只有高质量的法律援助,才能充分履行政府责任;只有高质量的法律援助,才能在老百姓心目中树立威性和信任感;只有抓好法律援助工作的质量,法律援助才有生机活力。因此我们通过规范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行为,严格执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禁止法律援助有偿服务,加强办案监督来提高办案质量。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要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做到“问一声好,让一个座,递一杯水”,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缩短政府和群众之间距离,取得了群众的信赖。通过倾心交流,畅所欲言,了解了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掌握了人民群众的所需所求,及时化解了矛盾,解决了问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严格遵守了统一审查,统一指派,统一监督检查的“四统一”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受理,指派办理,结案,归档,上报;办案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做到了全面收集证据,认真拟写代理词或辩护词,依法履行职责,程序完整,材料齐全,服务质量好;案卷归档做到了一案一卷,分类归档,案卷材料齐全;建立了投诉事项登记、调查和处理制度。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胜诉率达100%;建立了受援农民工花名册,专人负责统计工作,按时报送统计表,统计分析报告。

五、强化法制宣传,广泛为社会提供服务

注重宣传、努力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对法律援助的范围、条件和程序进行公示,为弱势群体维权指明方向和途径。同时还加强了横向协调配合,与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密切配合,在邛崃报刊设立专栏等,同时,我们还利用农民工技能培训向广大农民工宣传法律知识。印制法律援助便民卡和法律援助服务便民手册,将法律援助内容、申请程序、需要提供的材料、联系人的姓名、手机号、办公地址和电话等印在卡片上,通过各镇乡政府、村委会、社区、工会、妇联、残联等单位向社会公众发放。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增强了广大公民的维权意识,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使法律援助这一“民心工程”深入人心。

六、强化后勤保障,做到廉洁办案

今年由于我们充分发挥了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使我市的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社会稳定、和谐作出了贡献,为政府树立了良好形象,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肯定。今年,市财政为法律援助工作增拨了专项经费用于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和办公经费。由于我市财力有限,专项经费由市司法局统一建账,严格按规定使用和管理经费,做到专款专用,细致规范各种经费的使用程序。

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责任重大,使命神圣。在新的一年,邛崃市法律援助中心一定继续深入贯彻《法律援助条例》,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推进我市法律援助事业向更高的水平发展。

红星社区

二OO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法律服务所工作总结 篇4

20xx年,我县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重视和州局公共法律服务科的指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服务为民,提升服务质量,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全力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按照相关安排,现就20xx年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民生实事工作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为加强对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的领导,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经局党组研究,成立了“民生工作”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负责人和法法制办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为完成工作任务,确保民生实事工作落到实处,将工作任务分解到法律顾问团身上,各乡镇司法所为完成具体工作目标,建立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人人有责任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工作协调落实各级司法所借助精准扶贫迎国检、下村检查工作等有利时机,主动向当地乡(镇)党委、政府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在党政领导对法律顾问进村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的重视和支持下,确保了法律顾问进村开展法宣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成进度

20xx年度民生项目法律援助咨询案件目标为:280(人次)。

1、全县法律顾问进村开展法治宣传60场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0%,法律咨询服务435人次,村规民约合法性审查60份,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0%。各乡镇利用各种时机开展法律顾问进村宣讲活动。目前各乡镇已平均完成6次进村法治宣讲活动。

2、在虫草采挖前后,由局长丁带队,组织相关部门和各乡镇法律顾问,深入全县各乡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共计10场次。

3、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规范化建设情况(包括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完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10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三个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和全县57个行政村的法律顾问全覆盖。

4、法律援助工作,截止目前,提供咨询447余人次(人员,其中:案件6件,咨询435件,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59.64%。

5、农民工劳动合同普查与体检工作落实情况:通过了解和实地查看获悉,我县依法进行登记注册的企业共368家,其中:建筑业34个,酒店业10个,其他行业324个。20xx年,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起,涉及人数40人,涉及金额共273万余元,已妥善解决处理完毕。在检查核实过程中,摸底调查农民工317人次,签订劳动合同有317份,现场提供法律咨询并进行解答40余人次。

6、助力复工复产,扩充法律援助事项。对因疫情导致的`劳动报酬支付、劳动关系解除、工伤赔付、房屋租赁等纠纷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对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军人、人民警察、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免于审查经济困难状况。对因疫致贫的劳动者、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及因疫返贫群众,与相关部门研究明确免于经济困难审查人员范围,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衔接机制。

法律服务所工作总结 篇5

为贯彻落实市省厅《关于民生领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和市司法局《岳阳市开展司法鉴定、公证、法律援助、仲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的工作部署要求,着力解决我局在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着力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省厅、市局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为确保工作实效,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省厅、市局在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专项整治的部署,结合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抓紧抓实专项整治,不断增强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目标任务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坚决破除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吃拿卡要、不按规定收费、违规办理业务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开展排查摸底、全面整改、督促检查,加大打击惩处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公共法律服务队伍,为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三、整治内容

1、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方面。关于“在律师事务所、律师和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中收受服务对象的礼金礼品”问题。一是严格依法依规进行考核。严格执行司法部、全国律协和省厅市局的规定,按照规定的考核内容、考核程序、评定标准,规范开展年度考核工作。县局加强指导,督促依法履职。二是利用信息化手段改进考核方式。依托如法网律师管理平台、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平台,推进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网上考核,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实地考核+网上考核。三是加强监督,强化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意识。建立健全规范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开展行政许可、年度考核的制度,加强县局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促其自觉依法履职,廉洁奉公,发现有违纪行为的,严格依法依规处理。

关于“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案件中释法说理不细,当事人不理解判决而发生信访、缠访”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以案释法制度。要建立健全法律服务人员以案释法制度,按合法性、规范性、及时性原则,促进法律服务人员在法律服务过程以案释法,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释法说理,增强当事人认同,促自觉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二是健全质量临管体系。负责日常监管的要建全案件质量评估标准和程序,加大法律服务案件质量评查力度,督促法律服务机构加强内部管理和案件质量监管,促法律服务人员释法说理及时、深入、细致。三是严格规范执业行为。加强法律服务人员执业行为监管,开展以诚信建设为重点的行风建设,督促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引导当事人合法表达诉求,不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缠访、闹访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规范法律服务人员和办案机关交往行为,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提高案件的公信力、执行力。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促进依法依规诚信执业。

2.司法鉴定方面。在司法鉴定中吃拿卡要,与委托人存在利益往来,接受委托人或相关人员的吃请或礼金礼品;违反司法鉴定收费管理规定,违规乱收费;违反《司法鉴定程序规则》从事司法鉴定活动,故意做虚假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司法鉴定委托。

3.公证方面。违反规定办理公证业务,与当事人存在利益往来,接收当事人吃请或礼金礼品;违规收取公证费用,不开票、少开票谋取私利,以及未严格执行司法部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规定,即:为未查核真实身份的公证申请人办理公证,办理非金融机构融资合同公证,办理涉及不动产处分的全项委托公证,办理具有担保性质的委托公证,未经实质审查出具公证书。

4.法律援助方面。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或者拒绝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公职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违规领取办案补贴,或从事有偿法律服务。

5.仲裁方面。县政府将组织开展专项清理整顿。

四、方法步骤

(一)工作部署(7 月 10 日-7 月 12 日)。

县司法局要将省厅《关于民生领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市局《岳阳市开展司法鉴定、公证、法律援助、仲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和县局《xx 县司法局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传达到各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立即部署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二)自清自查(7 月 13 日-7 月 25 日)。各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要认真学习省厅、市局和县局相关文件,对照文件要求,积极开展自清自查,及时发现问题、边查边改。

(三)组织整改(7 月 26 日-8 月 5 日)。县司法局要对各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在自清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限期整改。

(四)监督检查(8 月 6 日-8 月 11 日)。省厅、市局、县局将通过“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不定期检查,对专项整治开展不力、效果不明的,将予以通报。对在检查中查找出来的问题,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严肃惩处,检查结果将作为年终考评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县司法局要认真研究,立即布置,把要求传达到各公共法律服务机构。要把专项整治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内容之一,与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结合起来,两手抓,确保专项整治出成效。县局成立 xx 县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司法局主任科员胡铁章任组长,县司法局法规股、县两律师事务所和四法律服务所、县法律援助中心、xx 县公证处、洞庭司法鉴定所负责人为成员。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县司法局法规股。

2.统筹协调推进。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涉及业务广,机构多,县司法局要高度重视,积极行动,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加强市司法局与县司法局上下联动,统筹协调,有序开展,按时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8 月 20 日前县司法局要将专项整治情况报市局。

3.建立长效机制。要对专项整治中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制度漏洞和工作短板,注重在源头治理、效能提升、制度纠偏上下功夫,积极堵塞漏洞,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制度。

法律服务所工作总结 篇6

一、夯实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高标准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根据《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订了《枞阳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意见》,从名称和服务场所、功能职责、建设标准、人员配备等四个方面规定了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标准,为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提供了建设依据。

(一)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在县级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12348热线、人民调解等资源,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受理,为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法律服务。中心有工作人员3人,除一名专职聘用律师外,其余都是司法局在编在岗人员兼任。枞阳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在县司法局,综合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中心、公证服务大厅等资源,面积约200平方米。大厅设置办公区、服务区、等候区等三个区域,具备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法治宣传等职能。

按照《安徽省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形象识别系统基本规范》,因地制宜,根据司法所基础设施实际,分批分步进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形象识别系统建设。目前,19个乡镇全部完成形象识别系统建设,同时依托各司法所,着力建设镇、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全县共建成214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41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完成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了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

(二)优化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建设。在枞阳县公共法律服务大厅设立法律服务热线,工作日安排专职律师值班,随时为群众答疑解惑。

(三)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目前,全县19个乡镇、214个村(社区)均已建立由律师、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镇村干部、法律明白人等参加的法律服务微信群,实现了全县法律服务微信群全覆盖。把法律服务送到老百姓身边,让老百姓随时随地享受到高效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打通了改革的“最后一公里”。

自平台建立以来,我局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在全县19个乡镇推行“法律服务志愿者全覆盖”活动,覆盖率达100%。全县55个贫困村都有一名专职律师作为法律服务志愿者。20xx年至今,各级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510件,提供法律咨询5400余人次,调处矛盾纠纷6979余起,办理公证案件共计4089件,开展法治宣传80余场次。有效改善了城乡法律服务不均等现象,解决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

二、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全面完成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项目任务。

20xx年我县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目标任务为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40件,截止到目前,全县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51件,完成全年任务的101.49%,其中刑事178件,民事551件,劳动仲裁13件,公证9件。其中诉讼类案件627件,占比为83.49%。已办结662件,已归档596,归档率90.03%。系统内咨询录入1493件。

(一)积极筹备,全面启动。4月初联合县财政局印发《枞阳县20xx年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办法》,后召开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推进会议,与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签订《20xx年度民生工程法律援助项目责任状》做到层层分解任务、人人压实责任,确保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严格按照时序进度完成法律援助任务。

(二)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影响力。今年以来,枞阳县法律援助中心以节假日及各类专项活动为契机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如“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法律援助进贫困村”、“法律援助进企业”等活动。结合“双提升”主题活动,开展法律援助街头设点及进村入户宣传,截止目前,已发放宣传资料共计4000余份,走访群众80余人次。

(三)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工作技能。为保障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提升民生工程实施效果,我县积极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援助服务工作者、基层工作站工作人员参加法律援助业务培训,今年来,共组织一次法律援助业务培训,参加人数共计30余人次。

(四)积极开展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工作。根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今年县中心积极与县法院加强沟通、协作,召开刑事法律援助联席会议,研究刑事辩护全覆盖,认罪认罚从宽,值班律师等制度落实工作,从源头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获得辩护权,促进司法公正,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案件审判中的辩护作用。截止到目前,县中心共办理刑事法援案件178件,基本达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

(五)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根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司法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本年度,经县局研究决定,分别在县看守所、县法院设立了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室,并配备了必要的办公设施,设立了指引标识,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获得法律帮助提供便利。每周二、周三分别安排一名社会律师在县看守所、县法院轮流值班,在检察院实行电话值班制度,确保满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法律帮助需求。县局对值班律师在工作中律师职责、服务内容、执业纪律、以及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如何处理等方面都作出了具体规定,提高值班律师服务质量。今年来,值班律师共解答法律咨询256件,转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法律援助申请16件,办理法律帮助案件209件,社会成效显著。

(六)积极报送工作、案例信息。今年以来,向民生办报送工作信息18篇,群众话民生11篇,图看民生图片集3期,省民生工程网采用工作信息1篇,市民生工程网采用工作信息及群众话民生各1篇;向市法律援助中心报送工作信息34篇,优秀案例11篇,案例库案例11篇,省司法厅门户网站采用信息5篇,人民网采用工作信息1篇。

(七)加强案件质量监督及档案管理。

1、建立健全案件回访、旁听庭审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扩大回访覆盖面,力求做到对已结案归档案件进行100%电话回访和10%的上门入户回访。今年以来,枞阳法援中心及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均能做到100%电话回访,上门回访共75户次;组织旁听庭审20次,及时跟踪法援案件质量监督。

2、成立法律援助案件评查组,定期到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在评查中存在问题的单位,及时跟踪指导,实现质量监督常态化。

3、档案管理和系统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按照《安徽省法律援助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规定,法律援助案件做到统一受理、统一指派、统一归档,坚持法援助案卷一案一卷、一卷一号,截止到目前,已结案件662件,结案率达89.46%;归档案件565件,归档率为91.87%。

(八)严格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各项制度。枞阳县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发放和其他经费支出都严格执行《安徽省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根据新修订的《铜陵市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及时修订我县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20xx年度枞阳县法律援助经费计划投入74万元。各级财政已投入资金84万元,完成率为113.51%,其中省级财政投入47万元,市县级财政投入37万元;经费支出总额为84.58万元,占已投入经费总额的100.69%。在经费支出中,案件和律师值班补贴为75.65万元,宣传培训及其他费用等为8.93万元,分别占89.44%和10.56%。

三、加强公证的.管理、指导和服务工作。

今年以来,全县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292件,收取公证费56.24万元。办理国内公证共1138件(法律援助公证9件),涉外公证151件,涉台公证58件,办理经济方面公证所涉经济标的额达16.9亿元,担任常年公证法律服务单位4家,接受外地公证机构委托调查案件12件。

(一)抓好对公证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评查工作。20xx年度,我股室未接到任何对我县公证人员的投诉。

(二)完成公证处及公证人员的年检、注册工作。全县公证处一家,公证员4个,均通过年检、注册。

(三)积极做好迎检工作。依据《公证程序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对照中国公证员协会的公证质量标准,紧紧围绕真实性、合法性、程序化、规范化四个主要方面展开,重点集中在证据保全、不动产事务、遗嘱继承、赠与等民事、强制执行、涉外涉港澳台等五类公证事项。

四、下一年度的工作安排:

(一)继续完成其他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形象识别系统以及部分村工作室规范化建设。

(二)加强培训力度,培养一批具备专业知识和能力的工作人员从事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工作,充分发挥平台的实质效果。

(三)积极完成20xx年度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各项工作。

(四)提高案例及各类工作信息写作水平,争取出高质量的稿件,提高稿件投放率和刊登率。

(五)加强公证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

法律服务所工作总结 篇7

20xx年金堂县清江法律服务所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法律服务所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管理和指导下,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创建规范法律服务所为目标,依法开展法律服务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大力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积极履行职责,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信任,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今年,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法律服务队伍

针对人员素质状况,我们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学习制度。采取自学和每月不少于两次集体学习的方式,对执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培训,教育他们爱岗敬业、坚持真理、维护正义、珍惜名誉、维护自身的形象。我所公费订阅了法律报刊杂志,购置了法律工具书,供执业人员学习。对国家新出台的方针政策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我们都及时组织学习、贯彻落实。重视执业人员的学历后续教育,鼓励他们积极参加业余函授学习,目前有2名执业人员正在函授学习法学本科。在加强队伍建设的同时,主要围绕思想、道德、纪律、爱岗敬业、奉献、务实等方面,开展了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促进法律工作者自身素质的提高。通过队伍建设,大大促进了法律工作者在执业过程中依法办案,勤恳执业,勇于承担责任。

二、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狠抓队伍建设

为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委在政法系统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有关精神,我所结合实际,制订出了我所大学习大讨

论活动的实施方案,以“诚信服务,规范执业”活动为主题,对全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开展了一次政治信念与服务宗旨教育,执法为民与依法执业教育,忠于职守与诚实守信教育,服务大局与形势任务教育,遵规守纪与严格管理教育。通过定期召集全所执业人员进行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座谈和讨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在次基础上查找出去年以来在执业、服务、管理方面所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地制定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通过自学和集中教育,我所执业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三、加强制度建设,管理有章可循

我所实行民主管理,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了具体工作标准、操作流程和质量监管方面的配套措施。一是制订完善了办理法律事务内部工作流程,对收案实行统一登记、统一委派、统一收案、收费制度;二是落实服务质量跟踪反馈制度,发放服务评议卡,办案质量由当事人进行评议;三是建立了疑难案件、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四是设立了执业纪律监督机制,聘请了社会监督员,落实办案质量检验员到岗到位;五是实行“五公开”制度,即公开执业法律服务工作者照片和执业证号、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办案程序、公开执业纪律、公开投诉电话;六是健全和规范了业务档案管理制度,指定专人对档案进行管理。

四、强化业务实力,社会效益显著

我们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为宗旨,依法开展法律服务工作。一年来共接受当事人来人来电咨询100余次,收案50余件,其中诉讼代理20余件,非诉讼调解30余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在做好法律服务的同时,我们经常深入基层,义务解答法律

咨询,调处民事纠纷,送法到田间地头。

五、存在的不足和下步工作思路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我们在法律服务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深感成绩来之不易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执业人员知识面窄是我所普遍存在的问题。今后我们要继续鼓励执业人员加强学习,不断丰富自己的业务知识,更好地为当事人服务。二是案源少,诉讼代理收费太低,是困扰执业人员的一大难题。今后执业人员不能拘泥于在办公室等案子,而是变坐堂服务为送法上门。要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每个当事人认认真真服务。三是我们要大力开拓非诉讼服务市场,搞好法律顾问、非诉讼调解、合同审查等非诉讼业务。并深入村组、民营企业应聘为单位和个人担任法律顾问,调处民间纠纷,为广大群众服务。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抓规范、抓推进,不断落实各项工作制度,更新服务观念,开拓服务领域,提高服务层次,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推进我镇法律服务工作的全面发展,努力为全镇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二0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法律服务所工作总结 篇8

XX年以来,xx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903件,其中民事诉讼701件,民事案件中涉及农民工讨薪373件,刑事案件202件,接待群众法律咨询8000余人次,录入咨询2937条。共有法律援助律师12名,法律援助志愿者311名。

一、法律援助工作总体情况

(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健全服务网络,打牢服务平台。按照上级要求,我县法律援助中心融入“3+X”,成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11个乡镇司法所设置法律援助工作站,配置相关制度和规范,在228个村居设置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有序开展咨询接待、案件受理、提供刑事案件线索等业务活动。在法院、检察院、看守所设置法律援助工作站点,派驻律师值班。自刑事辩护全覆盖试点以来,我中心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协作,不断完善工作衔接,及时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促进我县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情况

xx县法律援助中心按照“统一受理、统一审查、统一指派、统一监督”的原则,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做到一案一号一卷,认真审核,严格把好三个关口:

1、强化责任意识,把好案件承办关。按照省厅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要求承办人认真细致了解案情,按时出庭参加庭审,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辩护词或代理词。在办理刑事援助案件过程中,援助律师能够及时阅卷、会见被告人。

2、注重规范化管理,把好卷宗归档关。使用省厅统一印制的卷宗封面,按照统一的归档目录和归档要求进行归档,做好一案一卷,案卷卷面填写规范,装订整齐。对卷宗材料不齐,要求援助人员补齐,否则不予结案和发放办案补贴。

3、开展案件跟踪,把好质量监督关。在指派援助人员办理案件的同时,向受援人发放《法律援助案件征询意见表》,案件办结时,统一收回,并附卷归档,同时做好电话回访、上门回访、庭审旁听,案件旁听率达5%。通过回访没有发现援助人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有向受援人收取财物以及拒绝、拖延或无故终止法律援助及其他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没有发生投诉。

(三)法律援助经费使用情况

1、经费管理规范。按照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法律援助专款特别是中央转移支付专款使用。法律援助经费单列法律援助科目,与县财政部局共同制定的《xx县法律援助经费实施细则》的,规范法律援助经费使用。

2、经费使用规范。20xx年,我县法律援助经费预算90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45万元,县级财政预算45万元,全部支出。案件补贴已发放40万,计划本周再发放5万元。宣传费用10万元,设备购置20万元,法律书籍10万元,办公等费用5万元。

(四)法律援助宣传工作

全方位、多层次地向群众宣传普及法律援助工作。与县广播电视台合作在黄金时段发布两期法律援助公益广告;在火车站、公交车内播放法律援助公益广告,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同时,印制了宣传册、杯子、雨伞、手提袋等宣传品。组织工作人员深入机关、企业、社区、工地、农村、学校等场所,通过咨询、授课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今年全县共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301场次,散发各种宣传资料8万份,市级以上报刊、载体宣传法律援助工作27条。

二、存在问题: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需提升,以适应社会需求。人员业务水平需提高,我中心及工作站人员只有2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法律人才资源有限。经费结构有待合理化,案件补贴与其他支出比例持平。

三、下一步打算:

计划20xx年全面实现法律援助卷宗档案数字化,有效管理卷宗。投资42万元建设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适应司法行政改革。加强人才培训,鼓励工作人员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注重卷宗制作细节,提高卷宗制作质量。合理使用经费,案件补贴占比达70%以上。

法律服务所工作总结 篇9

市司法局立足基层,服务群众,多措开展“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着力构建法律服务便民、法律援助惠民、法治宣传为民新常态,促进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农村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该局将“三下乡”活动、“法律六进”活动紧密结合,进村入户,开展送法下乡活动50余次,设立法治宣传咨询点136个,提供法律咨询80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万份,悬挂张贴标语1130余幅,制作宣传展板350余块,书写法治春联500余幅,放映法治电影,发放便民服务卡和普法宣传用品,有效提高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加强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该局加大社区、行政村法治文化墙、法治图书角、村民法治学校、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广场等建设力度,制作图文并茂的普法橱窗和法治文化墙4000余块,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

加大涉农纠纷排查调处力度。该局充分发挥司法所和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性作用,将人民调解作为服务农民群众的`重头戏,及时排查、调处、化解以征地拆迁,两违整治,环境保护,土地承包,农民工工资拖欠为重点的矛盾纠纷,做到农民群众合法利益纠纷“零冲突”。先后调处矛盾纠纷10814起,调成率超过98%,防止民转刑案件79起,维护了乡村和谐安定。

加强对农民群众的法律援助工作。该局及时了解农民群众法律需求,为农村残疾人、五保户、困难户等弱势群体发放“法律援助卡”,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法律援助达到“应援尽援”,提供法律援助199次,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49708万元。公证机构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实行预约上门公证15起,减免公证费近万元。

集中开展为农民工送法活动。该局积极开展“关爱农民工,普法我先行”农民工法治宣传月活动,为农民工讲解法律知识,引导他们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权,用法律为农民工撑起一把保护伞,增强农民工法制意识。

法律服务所工作总结 篇10

今年,我乡司法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司法局的关心支持下,司法工作紧紧围绕和服务于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要求,认真实践依法治国的方略,创新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针对乡域范围内可能出现的不安定因素,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确保了社会安定,人民安居乐业,取得了较好成绩。回顾全年来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与协作

我们按照“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人民群众解难”原则,在工作中抢抓主动,勤汇报,特别是在平安创建和5.12特大地震后的稳定工作中始终冲刺在第一线,解决好各个具体问题,对部门间经常加强沟通与协作,只要有需求,我们就快捷、全力地配合。从而赢得了党委政府的满意和大力支持,尤其是分管领导经常和我们一道做具体工作,解决好司法所在开展具体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涉及各种资料的搜集,各部门及驻村干部都积极主动地给予协作。

二、以“五五”普法工作为契机,推进依法治乡,以创建“平安朝真”为目标,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职能,加快推进法制化建设。

(一)、进一步提高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普法和依法治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抓好落实。乡司法所加强了对全乡普法工作落实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服务。适时举办法制讲座,深入几个村利用村有线广播,普法培训等活动,进一步提高普法宣传效果。

(二)、认真开展“五五”普法工作。以“五五”普法为契机,切实搞好“五五”普法法制宣传活动,采取街头宣传、法制讲座、标语等灵活有效的形式,广泛开展社会治安、婚姻家庭、计划生育、义务教育、土地管理等与群众自身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教育,开创了上下联动,互相呼应,丰富生动的法制宣传教育新局面。提高了农村人口的法律素质,使其知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建立健全法制副校长制度,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做到常抓不懈。以法制教育工作从娃娃开始的教导为方针,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乡司法所帮助乡域范围内各中小学校将法制教育列入教育大纲,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以此为抓手,抓好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质量和效果。促进他们珍爱生活,远离犯罪。

二、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建设,创建“平安朝真”,维护社会稳定为抓手,为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提供法律保障。

(一)、切实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当好乡政府依法行政的顾问和助手,努力做好排查社会不安定因素和调处社会矛盾纠纷工作,及时掌握动态,积极预防矛盾纠纷的激化,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全年共调解各类纠纷41起(含村上调解数),调解成功40起,还有一起正在调解中。

(二)、切实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为提高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和控制力,我们采取灵活多样的帮教方式,确保安置帮教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全乡刑满释放人员19人,对所有刑满释放人员全部建立了个人档案,并确定了具体的帮教人实施帮教,完善刑满释放人员年度帮教考察记录。对外出打工的刑满释放人员,采用书信、电话等形式落实帮教考察。全乡无一名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

(三)、以创建“民主法治村”为载体,完善行政村民主制度,切实加强农村法制建设。今年,全乡在场镇居委会和9个行政村开展了“民主法治村”的创建工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民主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

三、定期排查,促进调解工作

按照矛盾排查工作“排查得早,发现得早,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工作要求,我乡司法所坚持每月25日召开一次基层矛排信息员会议,对基层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摸底排查,各村一书面文字依据报乡宗治办,对排查出的问题,明确专人,限时调处。特别是5.12特大地震后,乡司法所加大了排查力度,始终坚持把问题消灭在萌芽中的精神,配合乡政府各部门做好灾后重建工作。通过各阶段排查,全面掌握和有效调处辖区内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真正将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不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增强机关效能建设。

(一)、深入开展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通过运用多种形式,把思想统一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上来,不断开创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

(二)、切实加强村级调委会建设,充分发挥调委会在调处矛盾、纠纷中的生力军作用。今年,对全乡9个行政村的调委会进行了调整、充实,并进一步完善基层组织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将素质高、能力强、威望高的人员充实到调解组织,不断提高调委会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调解质量。并通过会议组织各类培训活动,如组织调委会成员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和人民调解卷宗的归档工作,为调委会成员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知识水平,熟练掌握调解技巧,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为维护社会稳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进一步转变作风,振奋精神,树立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新形象。进一步树立争先创优意识,进一步弘扬以作为求地位,以创新求发展的进取精神,进一步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发扬真抓实干的精神,切实抓好普法宣传、人民调解、两劳帮教等职能工作的落实,以人民满意为根本,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五、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一)、普法工作资金缺乏,普法宣传工作须进一步加强。

(二)、个别村调委会业务水平急待提高,未能起到的“第一道防线”作用。需加强培训和指导。

(三)、两劳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须进一步加强,确保了社会的稳定。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乡司法所将针对存在的问题,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七大精神,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统揽全局,以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及切实搞好自身建设为保障,努力提高队伍素质,增强工作力度,进一步发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法律服务所工作总结 篇11

一、清理规范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退(离)休领导干部管理,法律服务者协会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清理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确保科学有效地发挥退(离)休干部作用。截止目前,没有退(离)休领导干部兼职情况。

二、清理规范措施

(一)全面规范清理,摸清底数

法律服务者协会制定了专项清理规范方案,对离退休科级及以下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在社会团体中兼任的职务、兼职任期、兼任社会团体职务数、是否领取薪酬等情况进行摸底,逐一筛选,并将结果公示至社团的主管部门和离退休领导干部原单位,确保零遗漏、全覆盖。

(二)组织学习文件规定,贯彻落实文件精神

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开展清理规范工作,清理规范工作的目标有二:一是纠正退(离)休干部在社团的不合规兼职行为和取酬行为,进一步规范退(离)休干部在社团兼职行为。二是要按规定时限履行规定程序,实现有关社团组织机构的新老交替。将《省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任职务的规定文件精神及会议内容向单位党组汇报,并以适当方式传达到每一位退(离)休领导干部。

(三)完善机制,规范管理制度

建立定期联合研判机制,在人员登记注册环节,查看是否出现未经审批的兼职情况,严把登记关口,从源头上杜绝不合理兼职的现象发生。结合每年重点清理工作,重点自查党政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清理情况。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未按规定退出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党政领导干部,依照有关规定,予以批评教育,并直接予以清除。

法律服务所工作总结 篇12

法律服务所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经xx市司法局、民政局批准,自年x月份登记成立后,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遵守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根据司法部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执业要求,面向基层的政府机关、群众性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公民带给法律服务。

我们在xx区域偏小,案源不足的状况下,办理各类民事、经济案件件,业务收费余万元,为企业和个人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多万元,同时,我们因xx开发拆迁所引起的家庭之间、邻里之间的纠纷做了超多的非诉讼工作,还耐心说服为在征地拆迁中多得到赔偿的假离婚,假负债的案件的当事人,用心配合xx的开发建设,为xx的社会稳定贡献了我们的一份力量。

在历年的办案过程中,我们始终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齐全各项制度、严肃执业纪律、提高执业道德水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促进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法制建设。

我们还就应加强所内同志进行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学习业务专业知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造就一支政治强、道德好、纪律严、业务精、形象好、能适应新形势需要的高素质的基层法律服务队伍。

我所在年一年中来市局、区局、西门街道政法办的正确领导和督促下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力争维护索事人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在办案过程受到当事人的好评。

二、全所全年立案件办结件,其中:民一件、民件、业务收入元,顾问单位三家。

三、在西门街道大力支持下,我所做到法律服务进社区与四个社区订立了讲课咨询等协议,同时参加过二次大型咨询活动。

四、我所从业人员能善于相互学习共用提高探讨各种疑难案件,对案件善于做庭外调解工作。

五、存在问题:因为我所退休同志多,缺乏求上进有点烙守陈规,因而今后我们决心提高思想认识,多参加政治学习,充浦新鲜空气,增加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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