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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祝福心得体会(编辑 星际迷航)当我们经过自我反省,对生活有了新的见解时,写好一篇优秀的心得体会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写心得体会可以使我们站在全局的角度上来看待问题,你觉得怎样才能写好心得体会呢?

律师心得体会 篇1

作为一个律师男朋友,我有着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在我的眼里,律师工作远不只是一份职业,更是一种生活方式。作为一个律师男朋友,我与伴侣共同生活,共同成长,共同面对各种困难和挑战,因此我也深深地体会到了律师这个职业的特殊性。

首先,作为一个律师男朋友,我深刻意识到律师这个职业需要高度的责任感。当我的伴侣代表某个案件进行辩护时,律师的行为将影响整个案件的结果,进而影响到客户的切身利益。显然,这种责任感并不是简单的道德观念,而是要求律师从各方面尽可能地维护客户的利益。因此,我总是尽力支持伴侣的决策,为其提供最大程度的支持。

其次,作为一个律师男朋友,我经常感受到律师这个职业所带来的压力和困难。律师的工作需要高度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还必须面对极高的工作压力和不间断的接触。此外,律师必须专注于每一个案件的细节和特定问题,这对律师以及其家人都是一种不小的负担。在这样的情况下,我总是尽力为伴侣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和鼓励。

第三,作为一个律师男朋友,我认为律师这个职业需要高度的热爱和坚持。在我认识的很多律师身上,我看到了持之以恒,对于法律事业的无尽热爱。这种热爱不仅是对于职业的选择和坚持,更是对于法律的信仰和支持。正是这种坚持和热爱,使得律师们在面对困难和挑战时依然不气馁,在法律生涯中顽强前行。

第四,作为一个律师男朋友,我认为律师这个职业需要高度的专业性。在法律行业中,每个律师都需要具备极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便更好地为客户服务。明确地了解法律条款和规定,并应用这些知识来解决复杂的问题,这是律师与其他职业最大的区别。因此,我鼓励我的伴侣不断探索和学习,保持自己的专业水平。

总之,作为一个律师男朋友,我认为律师这个职业需要高度的责任感、热爱、专业性和坚持。我一直为我的伴侣感到骄傲和自豪,并愿意为其尽最大的力量和支持。这正是我们在一起的原因,共同面对生活中的挑战,一起成长和进步。

律师心得体会 篇2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一年的实习期在忙忙碌碌中度过。在指导老师和律师所精心指导下,经过一年脚踏实地、勤勤恳恳、埋头苦干的学习,本人深感确实收获颇丰。具体从深入分析下面几个方面未加总结:

首先,对律师职业的认识更深刻。律师是维护权利的社会工作。具体为:

1、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是律师最为基本的职责。

2、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这是新《律师法》对律师的基本其要求。

3、推动社会的和谐与进步。实践证明,律师参与诉讼、仲裁有利于推动纠纷逐步解决,有利于配合法院依法查明案件和正确适用法律,公正解决纠纷。

4、保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律师在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上能方面负有职业上的责任。律师使法律专业人士,而法律的核心是公平正义公平和正义。

其次,对律师职业道德了解当更深入。律师职业道德的道德规范核心在于诚信。律师诚信是、律师职业道德重要的基本原则。律师宣传时,做到规范宣传。律师收费过程中,做到规范收费。代理案件过程中,理性化当事人及国家秘密。办理案件过程中,注意处理好法官、检察官、警察、仲裁员其他排球法律职业人员关系。

最后,对律师执业技能感悟更深刻。最为根本的就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一切案件都要以案件与此相反客观事实和结论,以现行法律规定备注。要以一种"心中永远洋溢正义,目光不断往返于事实和法律之间"的心态出去办理案件。对于案件基本特征,一定要注意证据的收集与运用,因为事实是建立在证据基础上的。事实是靠证据来证明的。因此,对证据的收集、提交、运用、质证是很关键的。证据越充分、越完整、越客观,对案件客观事实的还原就前例越有力。对于案件适用于的.实体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一定要研究透。对其立法目的、立法背景、立法精神,适用范围、条件等务必要吃透;对程序法律非常大风险问题一定要非常的娴熟。因为程序而非公正是实体公正的保障。没有程序,实体公正则无法启动、无法推进。

实习岁月已经结束,即将迎来我的执业生涯,我希望用自己的汗水与辛勤的努力,书写新的篇章。

律师心得体会 篇3

一、注意在提交起诉状和答辩状时一定要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二、尽量将同一案卷的所有材料装在同一档案袋中,以免疏漏授权委托书和律师事务所的公函。

三、自己必须理出案情时间表,以对整个案件有全面了解。

四、在起诉状中所列原.被告信息时不要把自己当事人的电话写在起诉状上,以免法官直接联系当事人,绕开律师。

五、注意在律师函上要写上自己的联系方式执业证号(特别时刑事案件),以便公安.检察.法官联系自己。

六、所有证据材料的原件都由当事人自己保管,律师只留下复印件,以免遗失原件导致案件发生举证不能时,承担重大过错责任。

七、不要为了一点小钱,轻易去做律师见证!宁可让当事人自己做公证。

八、刑事方面,会见时最好2人同去,

九、每次和当事人得谈话,都要有把握。

十、不要轻易对当事人或其家属作出某种承诺!

十一、在解答咨询的时候,说的千万不要太具体。

十二、不要完全相信当事人的话,要看证据。

十三、交法院的资料及与当事人进行联络的信函应有备份,建立完整档案。

十四、要从气势上镇住你的当事人。

十五、注意自身形象,即使身无分文,也要气宇轩昂。

十六、授权委托书最好叫当事人多签一份,以备开庭冲突时更换代理人。

十七、如果有可能,开庭时最好通知当事人听庭;如果当事人没空,也最好让其派员听庭,以便让其感受律师为其案子所做的努力及所表达的观点。

十八、在刑事辩护中尽量多使用公诉机关的证据材料,自己不要轻易调查取证,一来很难取得有用的证据,二来也致公诉人怀疑你作伪证。还有在辩护词中对采用的公诉方的证据材料的出处要标明清楚,以免辩论时找不出证据出处而导致被动。

律师心得体会 篇4

 ;体验是一种在感受之后的书写。它的主要功能是记录一个人的想法和感受。它是一种经过阅读和学习实践的情感写作。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律师警示教育心得体会的文章6篇 ,欢迎品鉴!

第一篇: 律师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2019年7月6日,德州市司法局、德州市律师协会组织全市律师,召开了德州市律师警示教育活动动员大会。山东勤正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参加,认真听取了会议精神。

   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是认真吸取近段时间以来律师违纪违法案件的深刻教训,引导律师依法正确履行法律服务职责,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各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 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积极参加,确保活动取得扎实成效。

会议召开后我所律师根据会议精神积极开展自纠自查,加强自律,规范执业,杜绝违纪违法的行为发生。

2019年7月27日上午,我所全体律师对参加市律师警示教育活动动员大会以来的心得体会做小结。

通过今天的小结会,与会律师进一步加深了对律师规范执业的重要性认识。律师一致表示要切实做到依法执业、诚信执业、尽责执业,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建设和谐平安夏津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第二篇: 律师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律师是中国法治进程不可缺少的中坚力量,律师队伍现为我国改善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因此,进行深化警示教育是必要的,通过认真学习,严格自查自纠,在政治站位、工作方面、管理方面以及作风方面都有了深刻的体会认识,并为今后更好地执业打下了良好基础。

—、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思想认识

作为一名职业律师,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政治原则,站稳政治立场,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定力,明辨大是大非,保持头脑清醒。为人处世忠厚诚实、公道正派,

二、勇于担当尽责,努力攻坚克难

律师工作,千头万绪,一边连着普通群众的切身利益,一边连着社会的公平正义,符合法理,又要兼顾情理。工作之难,可想而知,作为一名法学专业出身我来说,也常常会有抓耳挠腮的时候,但是一想到当事人那么期盼的眼神,想想自己身上的责任,畏难的情绪逐渐消解。在刑事案件中,维护深处囹圄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至关重要,案情往往较为复杂,案卷繁多,这时,就更需要尽责、尽心。在工作中我会一直保持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心,对待工作勤勉敬业,担当负责,甘于奉献。在工作中坚持以身作则,顾全大局,始终以不忘初心、艰苦奋斗的精神面貌致力于律师事业。

三、遵守执业纪律,恪守法治底线

在做律师这一行业中,应该时刻遵守《律师法》和《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了解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律师的职业道德的重要性,在与当事人的交流中,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当事人信息,不对当事人作出虚假承诺,不诋毁同行,不说明与法官关系的好坏对案件结果的影响,不作伪证,不答应当事人不正当的诉求,时时刻刻以律师行业职业规范来约束自己。

四、强化服务意识,抓落实求实效

服务意识不强,不仅会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司法公正,让公民对法制产生不信任感。所以,从厂泛的意义上来讲,律师是社会王义法制建设的直接参与者。我们必须始终自觉坚持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立场,始终坚持依法执业,始终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司法公正为己任。

通过认真自查,本人在执业活动中不存在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的行为。但存在一些思想认识上的问题,比如∶认为自己仅仅是一名自由职业者,与公职律师以及党员律师有着天壤之别,所以很少与同行进行业务交流,制约了业务水平的提高,在以后工作中,会认真改进,不断加强自身修养。

第三篇: 律师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我在这次律师警示教育活动中,通过传达文件,学习我国《律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使我在思想认识上有了很大提高;结合北京律师李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实例,对我的教育很大,教训极深。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兹特将我的真实感受和心得体会列述于下,谨请大家不吝赐教。

一、从各种报道可以看出李庄其人给人的普遍印象是:高调、嚣张、满口大话、趾高气扬、目中无人,从李庄在其他地方威胁公诉人,甚至开车撞向检察官的行为,足见其傲气十足。律师作为法律精英,李庄却给人没有一点儒雅的印象;鲁迅先生说得好:恐吓和谩骂决不是战斗。李庄正是因为不懂得这个道理,肆意玩火才酿成了他今天锒铛入狱。李庄今天沦为阶下囚,完全是咎由自取。广大律师要充分认清李庄违法犯罪对社会和律师业的违害性,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在执业活动中,无论是查阅案卷、调查取证、会见当事人还是分析案情、阐明观点、法庭论辩,都必须尊重事实、忠于法律,决不能与当事人及委托人串通一气,以捏造事实、歪曲法律去赢得不光彩的胜诉,妨害司法公正。一定要分清合法利益与非法利益的界线,要经得起名利、金钱的考验,正确对待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正确处理维护大局和拓展业务的关系,做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通过学习我深刻认识到,如果中国没有了律师制度,那广大民众遇到法律问题,没有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就只有去找各级领导或者法院办案人员甚至院长,这将会产生什么样的恶劣后果,是不言而喻的。所以,律师的使命,是依法为缺少法律专业知识的人提供咨询,代理民事、行政诉讼,进行刑事辩护或者参与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活动,这就在公众与法律之间架起一道沟通的桥梁。因此,律师就应当尊重事实、忠于法律,依法行事,绝不能不顾事实和法律去搞歪门邪道。律师执业,只能依靠法律和事实去体现真理。遗憾的是,有个别的律师却法律信仰淡薄,职业道德缺失,见利忘义,见钱忘法,热衷于与司法人员拉关系、搞勾兑,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使法律的卫士演变成了法律的践踏者,使律师的称谓为之蒙羞。因此,律师必须自觉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国家和人民利益至上、宪法和法律至上,坚持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自觉地把律师职业与党和人民的事业、个人的前途命运与国家的前途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永远不做违反法律法规、违背客观事实的事情。

三、任何职业都有自己的道德和操守,任何人也都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操守,就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实事求是的诉讼原则。对事实,不扩大、不缩小,有一说一,有二说二,依照法律和事实,为自己的委托人争取最大的利益。如果唆使当事人说假话、作伪证,教唆其串供,无疑是不顾事实的违法行为。李庄走上犯罪道路,每个法律从业者都应当引以为戒。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敬畏法律、遵守法律,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玩弄法律、践踏法律,就会如英国作家拜伦所说:谁胆敢将法律轻蔑,他必在法律的惩罚下毁灭。那么,律师的一切活动,都必须用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约束自己的行为,接受法律的监督,没有任何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一切法律人倘若只把掌握的法律知识和法律赋予的权利当做谋生的手段,势必导致一切向钱看,成为拜金主义者,甚至堕落到不顾一切地捞黑心钱,最终必将遭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唾弃、社会所淘汰,甚至被滚滚向前的历史车轮碾得粉身碎骨。

四、在律师界仍有极个别的不良律师,其行为抹黑了律师形象,玷污了律师的职业。但决不是90%的律师都出买灵魂和肉体。实践证明,我国律师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是受党和人民信赖的。李庄的犯罪只是个案,应与整个律师队伍区别开来。我从事法律服务近二十年的所见所闻,律师与执法人员之间的关系基本上是清白的,出现个别律师、执法人员违法乱纪的事情,并不奇怪,但那只是个别,不是主流。律师按照法律赋予的权利,代理民事、行政案件,担任刑事辩护或者参与其他非诉讼活动,是国家法律制度保护人民、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正义、司法公正的必然要求。如果哪个律师明目张胆地去给执法人员行贿,那他是不想做律师了;如果哪个执法人员迫使律师给他行贿,那他也是不想当执法人员了。我相信,对于一个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来说,谁也不会拿着自己的饭碗开玩笑。因为,他们一旦丢掉了这个职业,必将遗憾终身。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律师,应该懂得自己有责任维护这个职业的形象,决不能为了做律师而放弃了做人。而要模范地遵纪守法,使自己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作为与不作为。否则,也落得与李庄同样的可悲下场。

最后,我扪心自问,过去虽无肉体可出卖的,但也从未有出卖灵魂的想法。为证明自己是否说了假话,恳请广大民众和公、检、法、司的工作人员及全体法律从业者对我进行检举揭发。我坚信,一个人生活在社会中,其言行、举止,大家心里是有一杆称的。

第四篇: 律师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通过近期连续、集中的警示教育培训,特别是通过市、区律协的集中培训教育、事务所的集中培训、自我剖析、查短补缺等一系列活动,本人感触颇深,深刻领会到律师执业风险,现将本人心得体会予各位交流:

   一、作为执业律师我们应当牢记律师的职业使命,我们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但更应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决维护法律正确实施、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我们在作为当事人的代理人或法律顾问,应当维护的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是当事人的全部利益,更不是非法利益。我们在代理案件过程中应当尽职尽责,但不得超越委托权限从事代理活动,更不能代理和协助当事人追求不合法的利益。

   二、坚决杜绝虚假诉讼。我们的执业行为必须建立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在执业的过程中不得夸大、歪曲、甚至捏造事实,不得伪造、篡改证据材料,不得篡改协议、文件的日期。在提交法院或其他政法部门的文件材料,必须要进行必要的事实核查,不得就未经查实的事实出具律师意见。

   三、执业过程中必须敬畏法律。我们应当正确理解法律,客观向当事人揭示相关的法律风险,不得为实现当事人的非法利益诉求而曲解法律,不得帮助当事人利用法律手段获取非法利益。在执业活动中,尤其是在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要时刻提醒要按规会见,绝不私自为在押人员传递物品、信件及其他与案件无关的物品。

  四、充分尊重司法机关的权威,服从司法机关的指挥,杜绝有违反正当程序扰乱司法秩序,不激化矛盾冲突,妨害司法秩序,损害当事人的利益。不就敏感事件未经组织同意就擅自向外发声,不发表有损司法机关形象利益的言论、意见,不鼓动当事人进行不利于事件解决和有损司法机关形象的活动。切实落实重大敏感案件报告制度,从源头防范执业风险。

  五、始终秉持正确的利益观,不谋取不合法的利益。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即使在执业行为以外也不通过不正当方式获得不合法的利益。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时,应仔细了解当事人的动机、原因以及达到目的手段是否合理合法。对于当事人的不合理、不合法要求以及目标与手段不合法的委托事项,应当向当事人阐明法律风险,不为了利益而迎合当事人的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坚决杜绝那些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案件代理或辩护。

  六、在创新业务的同时,要深入研究新业务的流程,发现新业务的风险点,并对有风险的业务进行严格质量控制。

  七、作为合伙人,还要加强对事务所律师执业行为风险管理,建立健全执业管理和其他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本所律师执业行为,履行监管职责。要主动积极对执业律师加强风险教育,尤其是青年律师的执业风险教育。在所里建立和运营执业风险防范机制,业务质量控制机制,及时发现风险隐患,防范律师执业风险。

第五篇: 律师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2021年3月份,在合肥市律协大力推动下,我市进行了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学习教育工作,这个活动是对全市律师的一次思想洗礼,在习近平同志依法治国的中心思想领导下,对律师行业的一次深刻的思想教育。

   在本次律师职业道德教育的模块下,我们停下工作的脚步,重新温习了《律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律师行业的行为规范,同时也认真学习了防止干预司法公平公正的“三个规定”等文件。

通过本次学习,我深刻认识到:一、作为一名执业律师,应当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专业知识为当事人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同时还要时刻保持学习的心态和工作作风、认真研习每一份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政策规定,紧跟形式,提高自己应对疑难案件的能力,增强律师的专业形象。

二、当今社会,科技飞速发展,网络普及及利用率空前绝后的提高,目前有一些法院已经在试行网络微法院、远程开庭等利用先进科技方便当事人诉讼。作为律师,我们也要与时俱进,在熟练掌握相关法律专业知识的同时,学习相关网络知识,最大程度的方便当事人诉讼。

三、做一名专业、严谨、诚实的律师,严格遵守《律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夸大其词、不盲目承诺、不乱收费,办理委托案件手续齐全,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尊严和个人隐私,在尊重事实和法律的基础上、尽力给当事人最满意的答卷。杜绝一切形式的虚假承诺、诋毁同行、以非律师的名义执业、违规会见、向司法人员行贿或者指使、暗示委托人向司法人员行贿、或者为委托人向司法人员行贿牵线搭桥、引诱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据、出具虚假的法律意见书、利用自己的律师身份干扰司法的正常活动等违法违规的执业行为。

四、提高自己的思想认识,为国家的稳定和繁荣尽自己的绵薄之力。积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忠于宪法、法律、讲政治、讲纪律、讲团结、顾大局,在维护当事人利益的同时、维护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的公平公正。

 综上,通过本次学习,我加深了对律师执业的认识,同时也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应多向同行、前辈学习、见贤思齐,见不贤内省,谦虚谨慎,提高自身修养。作为法律人,尽职给社会和当事人一份满意的答卷。

第六篇: 律师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通过近期连续、集中的警示教育培训,特别是通过市、区律协的集中培训教育、事务所的集中培训、自我剖析、查短补缺等一系列活动,本人感触颇深,深刻领会到律师执业风险,现将本人心得体会予各位交流:

   一、作为执业律师我们应当牢记律师的职业使命,我们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但更应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决维护法律正确实施、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我们在作为当事人的代理人或法律顾问,应当维护的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是当事人的全部利益,更不是非法利益。我们在代理案件过程中应当尽职尽责,但不得超越委托权限从事代理活动,更不能代理和协助当事人追求不合法的利益。

   二、坚决杜绝虚假诉讼。我们的执业行为必须建立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在执业的过程中不得夸大、歪曲、甚至捏造事实,不得伪造、篡改证据材料,不得篡改协议、文件的日期。在提交法院或其他政法部门的文件材料,必须要进行必要的事实核查,不得就未经查实的事实出具律师意见。

   三、执业过程中必须敬畏法律。我们应当正确理解法律,客观向当事人揭示相关的法律风险,不得为实现当事人的非法利益诉求而曲解法律,不得帮助当事人利用法律手段获取非法利益。在执业活动中,尤其是在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要时刻提醒要按规会见,绝不私自为在押人员传递物品、信件及其他与案件无关的物品。

  四、充分尊重司法机关的权威,服从司法机关的指挥,杜绝有违反正当程序扰乱司法秩序,不激化矛盾冲突,妨害司法秩序,损害当事人的利益。不就敏感事件未经组织同意就擅自向外发声,不发表有损司法机关形象利益的言论、意见,不鼓动当事人进行不利于事件解决和有损司法机关形象的活动。切实落实重大敏感案件报告制度,从源头防范执业风险。

  五、始终秉持正确的利益观,不谋取不合法的利益。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即使在执业行为以外也不通过不正当方式获得不合法的利益。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时,应仔细了解当事人的动机、原因以及达到目的手段是否合理合法。对于当事人的不合理、不合法要求以及目标与手段不合法的委托事项,应当向当事人阐明法律风险,不为了利益而迎合当事人的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坚决杜绝那些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案件代理或辩护。

  六、在创新业务的同时,要深入研究新业务的流程,发现新业务的风险点,并对有风险的业务进行严格质量控制。

  七、作为合伙人,还要加强对事务所律师执业行为风险管理,建立健全执业管理和其他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本所律师执业行为,履行监管职责。要主动积极对执业律师加强风险教育,尤其是青年律师的执业风险教育。在所里建立和运营执业风险防范机制,业务质量控制机制,及时发现风险隐患,防范律师执业风险。

律师心得体会 篇5

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几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下面我从毕业实习目的、毕业实习要求、实习成果等方面对我的实习过程作以总结。

一、毕业实习目的

实习工作是大学学习生活的最后一项课目,也是大学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我的这次实习时间是从二00七年三月十二日至四月十二日。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完成领导和其他律师交办的工作。在律师们的指导下,我开始熟悉这个行业并慢慢进入“律师”的状态,对律师事务所运作的程序和法律实践有了一定的认识和体会。

再有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实习中所接触的案件(法律援助)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两个犯有抢劫、盗窃罪的被告人是八八年的。不考虑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社会也有一些责任的。从八十年代初改革开始到八十年代末,这是一个重大变革的时期。这一段时间对精神文明建设有些放松,也就是说,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时期就有可能已经沾染上了一些不良习气。所以说,教育从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这些是在我实习中的体会。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过渡的作用,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有很大帮助。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律师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实习只要有收获了,实习就是成功的。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和依法治国服务的。毕业后我将为建设我国的法治社会尽一份力。

在通过实习工作积累经验,熟悉律师业务的同时,通过与律师的交流和学习我还了解许多关于律师职业的具体情况与行业环境的细节,特别是律师事务所管理、律师业务、律师收入三方面的情况。

《律师法》规定,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场所,律师不能独立执业、承办业务,必须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分配任务、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合同、统一收取代理费用并代律师缴纳相关税款。律师们向我介绍道:现有的律师事务所大多采用合伙制,即几位律师共同出资组成一家律师事务所,自负盈亏,对债务负有无限责任和连带责任,他们是律师事务所业务的主要来源和承办人,一般像诉讼类业务那样的大型法律服务业务都由他们负责。律师事务所的主任职位一般都是由合伙人中的最大出资人或案源承揽人(一般都是同一个人)担任。此外,律师事务所还包括普通律师、律师助理和行政管理人员:普通律师负责法律咨询、企业法律顾问等非诉讼类业务;律师助理负责为合伙人律师整理材料证据、起草一般性的司法文书、协助律师办理法律业务等工作;行政部门是大中型律师事务所为了适应不断扩大的业务量、达到现代企业高效管理而专门设立的负责非法律业务工作的部门,替律师打字复印材料、整理文档卷宗、翻译资料、成本核算管理、财务工作乃至接待委托人、打扫卫生等都是他们的工作。

可见,要在律师事务所一步到位担当重要的职位,发挥自己的才能开拓事业,必须具备较高的专业资质与业务经验,能够独当一面,才能在律师业这样激烈竞争和淘汰的机制中生存壮大。

从业务类型上分,律师事务所可以分为一般律师事务所和专业律师事务所。前者的业务又可分为诉讼类业务与非诉讼类业务,其中非诉讼类业务已成为越来越多的律师事务所的主要业务组成部分和市场发展方向。就从我在这短短的一个月的时间内所接触到的法律业务种类来看,就包括小到制订员工聘用合同、审查房地产买卖合同条款,大到国有企业改制、审查国有大型水利工程项目、私营企业上市等各种类型,内容涉及土地转让、房地产买卖、股票证券、国有资产转让、银行金融、海运保险、建筑工程等方面,大项目的费用多是按总标的额的3%~15%不等来收取,而大型非诉讼类项目的标的一般都是几百万元人民币以上,市场之大由此可见。

专业律师事务所是近几年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出现的专门从事诸如对外贸易、银行金融、证券交易、保险、海运海事等行业法律服务的机构,其中有许多都是国外资本注入的合资律师事务所,尤以北京、上海两地最多。国内外熟悉国际商务贸易、金融运作的法律精英都云集于此,以适应我国不断扩大的对外贸易对法律保障的需求,而人们熟悉的按小时按美元计算咨询费的情况也在中国出现了。一般律师事务所的规模都较小,有很强的地区性;而有几百人规模的专业律师事务所和大型合资律师事务所都集中在京、沪、粤港澳以及像厦门这样的沿海开放城市。可以说两者在市场需求、业务方向、人才需求、规模、专业化等各方面都大相径庭。

摆脱对律师收入高、工作轻松的片面、肤浅的认识,将国内律师行业的执业状况与司法部门、政府机关、高校与其他企业事业单位间进行有益的对比,充分认识律师行业的高准入、高风险、高压力以及各种各样有形或无形的潜规则,对于像我这样初出茅庐的年轻法学专业毕业生来说无疑是一本最好的事业指南

律师心得体会 篇6

20xx年5月4日,我提出申请在某某律师自修事务所实习。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实习期在忙忙碌碌中度过。在指导老师和律师所精心指导下,经过一年脚踏实地、勤勤恳恳、埋头苦干的学习,本人深感确实收获颇丰。

实习期间,我对律师及律师职业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具体包括:

一、对律师职业的认识更深刻。

经过一年的实习,对律师职业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和。代理人是维护权利的职业。具体为:1、维护当事人的权利。这是律师最为基本的职责;2、维护法律正确开始实施,保障社会公平和正义。这是新《律师法》对律师的基本其要求;3、推动社会的和谐与进步。实践证明,律师参与诉讼、仲裁有利于推动纠纷消除,正确有利于配合法院依法搞清案件事实和正确适用法律,公正解决纠纷;4、维护社会的公平与良知。律师在保障社会公平和正义方面负有职业上的责任。律师是法律专业人士,而中流砥柱法律的重要一环是公平和正义。维护当事人的权利,维护法律正确开始实施,保障社会公平和正义,这不仅是《律师法》对律师的基本其要求,也是一名合格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必须一直遵循的基本原则。在下一阶段的法律人生涯中,我会将思想付诸行动,忠于事实,忠于法律。

二、对律师职业道德了解更深入。

法律顾问职业道德的核心在于诚信。诚信是律师职业道德重要的基本原则。律师宣传时,要做到规范宣传。律师收费过程中,要做到规范收费。代理案件过程中,理性化应当保守当事人及国家暗地。办理案件过程中,要注意处理好法官、检察官、警察、仲裁员其他法律职业人员关系。

三、对律师执业技能感悟更深刻。

最为根本的就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一切案件都要以案件客观事实和证据、以现行法律新规定为准。要以一种“心中永远充满正义,目光不断往返于事实和法律之间”的心境去办理案件。对于案件客观事实,一定要当心结合证据的收集与运用,因为事实是建立在确凿基础上,事实是靠确凿来证明的。因此,对证据的收集、提交、运用、质证是很关键的。证据越充分、越完整、越客观,对案件案子客观事实的还原就越不有力。对于案件适用的实体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一定要研究透。对其立法目的、立法背景、立法精神,适用范围、条件等务必要吃透,对非常大程序法律问题一定要格外的娴熟。因为程序公正保障是私有公正的保障。没有程序,实体公正则不足以启动、无法推进。

四、我深奥对法律职业和法律人的理解更透彻。

在实习中,通过从事具体内容的律师实务,对法律职业或者说法律人的理解不断加深,也相当越来越体会到理论与实践的差异,理想与现实的冲突,在往后执业过程中应该特别注意和克服这些差异和冲突,学会用社会主义监查法治理念指导现实的法务工作。学习法律实务,办理各种案件,与不同的人打交道,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服务项目同时,也丰富了自己的知识。看人生百态,观社会风云,这正是律师行业的魅力所在。社会在发展,情势在变化,新的问题,需要新的思维,只有不断的努力学习,勇于实践,若想做与时俱进的合格律师。

实习期间,我对律师的实务及案件的流程有了更深远、更直观的认识,具体包括:

一、学会了律师在受理案件后的实际操作程序并且协助他们填写卷宗、对卷宗开展编码以及卷宗整理卷宗并草写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书,然后请律师审查并给予指导。我们边整理边看,在这些已经班莱班县审结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认定等等,在整理卷宗过程中,对各种该归档的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的了解,也对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及有了一定程度上的熟悉。虽然写的都是写成一些比较简单的文书,还是照着模板写的,但还是出与了不少错误,所以一遍遍的'检查核对就在所难免了。渐次由此我们也体会到了代理人也是普通人,他们也要做大量组织工作的琐碎的教育工作。他们的生活以及简单法律工作并不如我们以前或许的那么简单,里边的里头辛酸和汗水也是常人所无法想象的。

二、旁听案件。比拟对案件的审理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充满了激情的辩论,并不精彩也不动人心魄。以前在学校活动中我们参加的模拟审判是刑事方面的案件,比较注重程序,法庭审理相当严肃,但在实际中的民事审判之后很多程序性的问题都省略了,觉得庭审严格但有灵活的一面。

三、黑唇社会工作律师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调查取证。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我们深深体会到辩护律师通过阅卷所获得摘得的案件材料非常有限,法律对律师向被害人、证人取证有很多限制。

四、其他,诸如盖章,整理案件的资料,复印材料,送文件等。在一年的实习时间里,我们配合所里内勤,帮忙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五、闲暇空闲时间经常向律师拿一些案例学习,看看他们最后是怎么处理双方争议的焦点。我们最有体会的是参加了案件的开庭审理,细致的了解了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了律师举证、辩论等全过程。

一、循序渐进。兼职阶段一般时间都较短,不可能面面俱到,还受到此阶段收案情况的影响。对此,我们从整理卷宗,打号,盖章,整理案件的资料,复印材料,送文件等一般杂务开始,然后通过参加庭审旁听,填写与修改法律文书,熟识程序的多方位。

二、理论指导实践,理论结合实践。课堂上的理论与实际的工作常有脱节的地方,这常是我们的疑问。这让我们深深认识到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方法论有一段距离的。对此,我们捉住每一次机会提高自身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促进知识向践行的转化。

三、阶段总结。及早记录自己的心得体会,也许是粗浅的认识,也许一点儿是一点点的意见与建议。但就是这一点点经验与真知,才是真正的收获。及时与不同实习单位的同学互通信息、相互交流受训心得,及时分析分析实习中存在的问题,并切实采取相应的措施。

1、业务学习

一年来,通过从事具体的律师业务,自己对司法的理解不断加深,也愈加体会到理论与实践的差异。一条看似明确的法律有关规定,运用到现实中,结构性问题却是层出不穷,一个看似简单的实际结构性问题,反馈到法律上,往往却是模棱两可,而在自己进入律师行业以前对这种现象可能是既看不见,也想不到,而这正是律师共容的空间。实习一年,自认为在业务上的收获不是理解了多少法条,学得了多少技巧,而是明白了终身学习能力对于一个律师业务发展和业务能力的重要性。以前的学习只是给从事职业打了一些基础,或者说换句话说是仅仅为了迈过律师职业的门槛。社会飞速发展,新的情势不断出现,法律持续更新,现在是一个学习型的社会,根本不会存在一劳永逸的学习,律师行业更是如此,自我更新能力的律师注定是要被淘汰的。终身学习能力对一个律师的生存至关重要。

2、执业态度

一年来,跟随所里各个律师办理业务,勤奋和认真有的放矢是他们的共同特征,这给我感受很深,我想这是一个律师应有的执业理应态度,在这一点上我要检讨自己的惰性和准备不足,这反映自己对律师工作的认识和律师从事职业仍显准备不足。主审辩护律师不仅不是一个轻松休闲的职业,而且还是一个充满挑战、需要付出艰辛的工作,独立、勤奋和认真是一个律师必须具备的执业资格消极态度态度。人固有惰性和依赖心理,但为了所从事的职业和自我实现,必须克服这种惰性和依赖,以自我实现成为习惯于,而不是惰性和依赖。

3、人际交往

良好的人际交往是一个优秀律师的重要素质。自己在人际交往普遍存在方面存在缺陷,一年实习期,这方面并未得到多大改善,紧张、无序、混乱、拘谨的场面依然如故,这应该是缺乏自信的表现。对此,在以后的执业过程中,自己要尽可能多学习,充实自己,提升自信心,人际交往从日常生活做起,从身边做起,得体表现自己,做到不卑不亢,不急不躁,在人际交往中会找到自己,实现自己。

4、执业规划

一年来,自己所从事的非诉业务更多一些,这能够帮助我扩大了视野,增长了见识,对律师业务也有了更全面和深入的认识。但诉讼业务才是律师业务的基础,也是非诉业务的基础,诉讼更能准确地理解法律,运用法律,规避风险,在接下来的执业中同,自己应当加强诉讼销售业务的租赁业务锻炼,主动参与一案业务,以期更全面的健康发展。在专业化方面,自己一年实习期第一审从事的业务基本属于民商事领域,在今后的执业过程中应当适当地拓展面,以扩大视野和见识,但着重仍然重要领域应当放在民商事领域。

经过一年的实习,我对自己的人生有了更加清晰的规划和追求。想要做一名优秀的律师,从成为按程序按规定的实习律师开始,责备我一直告诫自己要耐得住清贫和寂寞,要踏踏实实做事,认认真真做人,我一直在努力坚守自己的信念。我认为只有这样才能将利益和诚信分得清,不为利益而毁掉自己良知的良心。

经过一年的实习,我领会了最根本的律师职业道德与准则。我知道要想成长为一名合格的执业律师,应该时刻谨记在心律师职业道德与准则。诚信做人,认真做事,忠于事实,忠于法律,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提供质的法律服务。在我今后的律师职业生涯中,争取将每一个争取案件剪出精品,不求达到令每一个当事人满意,但至少赤子要尽力做到无愧我心,无愧我眼中对法律的信仰。

经过一年的实习,控制我掌握了最根本的案件处理流程,在协助指导辩护人处理具体案件的过程中,不仅收款学会如何起草各种凭证,还学会了如何分析案情。进修期间所遇到案情的好多案件,不是单纯法学理论和法律条文能够解决的,法律本身的漏洞和法律制度的弊端,是个人无法克服的,需要整个法律共同体以及整个社会为之倾注无数个心血,才可能改变的。作为一名律师,首先要尊重事实,其次要恰当运用法律,更为重要的是要在事实保持平衡与法律之间寻求平衡。

律师心得体会 篇7

1、作为一名律师,除了应当通晓法律,还应当博览群书,应该有渊源的知识,因为你永远不会知道你遇到的下一个案子会是某一专业或某一领域的,律师应该拥有两个书架,一个上面都是法律专业的书籍,而另一个则应该是一个小型的图书馆,上面应该有五花八门的各类图书。

2、作为律师都要阅卷,阅卷最好有先后顺序:首先是判决书,可以知案由、事实、论据、知道法律问题和争议的焦点、知结果;其次是起诉状;再次是答辩状;而后是法律意见书或者是代理词,最后翻阅全卷所有的内容。在阅读别人所办案件的案卷时,看的越仔细,就越能学到办案律师的高超技巧,也越有机会发现存在问题。

3、必须熟练的运用高科技的文字处理系统,这样至少有以下的优势:可以随意的粘贴、排版;可以格式统一,形成风格;易辨认,当事人和法官不必为律师的书写辨认度担忧;易添加表格,曲线图等,使叙事和证明更清晰。

4、对待当事人应该做到以下几点:对当事人遇到的麻烦的状况表示同情;在探讨案情时要让当事人感觉到安全感,信任感和信心;要设法了解当事人的真实处境;让当事人知道案件的办理是怎样一步步推进的;让当事人实施感到你的尽心。

5、在律师明显感觉到当事人的观点和要求可能违背自己的职业道德和良心时,就应该建议当事人去找别的律师代理案件。如果当事人非要问及不代理的理由时,最好的回答是本律师无法达到你所要求的目的。

6、律师在与当事人的谈话中,应尽量避免出现“绝对胜诉”,“绝对没问题”等措辞,对于有些当事人一开始就告诉律师这个案子胜诉没有问题,强调自己理由的绝对性,并且不断强调胜诉的把握时,作为律师的答复必须客观。

7、律师应该经常去法庭,经常去旁听,使自己对法庭的一切都十分熟悉,这样自己出庭时,就会感觉像在自己办公室一样,不会紧张。

立案到开庭前:

1、每个案子的案卷中都应有一个时间表,此表既记录关于本案过去的重要日期,也应该包括预设的各种阶段的日期,这样办案才能有条不紊,不出现混乱。

2、如果被告是单位,在写诉状之前去工商局调取工商档案基本信息,确认是否是适格的诉讼主体。乌鲁木齐的劳动争议案件在单位工商档案登记地管辖,比如,单位的工商档案登记地在自治区工商局,劳动争议的管辖则在自治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所以,在立劳动争议案件时,先要调取工商档案基本信息。在做诉讼的准备时,要确保没有遗漏的被告。在同案其他被告应否承担责任的问题不能十分确定的情况下,最好先将其列上,这样利大于弊。

3、写诉状之前分析案件证据材料,明确案件的法律关系以及立案的案由,把跟案件有关的所有法律规定找全。起草的诉讼文书必须要经过一遍一遍的修改,写作的风格应该是清晰,简洁的。

4、在法律文书中,数字更加重要,任何数字都应该检查至少三遍,以确保数字的全面和准确。计算方法也应该说清楚,不仅要说明计算方法的法律依据,而且最好要列明计算公式,使法官和当事人能迅速的理解。诉状写好之后把证据整理好,把证据目录及计算依据写好,以免时间长了忘记,在立案时可以不提交法院。

5、准确引用需要的法律,避免使用“相关法律规定”这类含糊不清的词,引用时一定要核实,确保准确。最好将用到的法律附在所提交的法律文书的后方。

6、提交给法庭的任何材料,都应该标上页码,以免在发生散落或装订错误时无所适从。

7、在起诉状中所列原。被告信息时不要把自己当事人的电话写在起诉状上,以免法官直接联系当事人,绕开律师。在律师函和委托授权书上要写上自己的联系方式执业证号(特别是刑事案件),以便公安。检察。法官联系自己。

8、所有证据材料的原件都尽量由当事人自己保管,律师只留下复印件,以免遗失原件导致案件发生举证不能时,承担重大过错责任。

9、不要把有关案件的文件或资料或有关法律条款给当事人复印或带走,有的人在拿到依据后往往不会再回头。

10、不同区的法院对起诉或执行时所需材料可能有不同的规定,在去办理案件时要及时记录。比如乌鲁木齐市沙区、米东区法院要求按照被告的人数提交证据材料,而天山区、新市区、水区法院则只需要提供一份证据材料。又比如说执行案件,水区法院需要提供一、二审判决书原件各一份,强制执行申请书1份以及身份证原件。天山区法院则不同,如果是二审维持的案件,需要提供一审判决书两份,二审判决书一份;如果二审改判,需要提供二审判决书两份,一审判决书一份。

11、刑事案件最好两名律师共同办理,女律师最好能和男律师配合办理。女律师一个人会见被告人时,女律师要走在被告人的.后面。

12、虽然《律师法》规定,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及法院阶段会见被告人不需要办案机关批准,但在实际操作中还是需要批准。

13、第一次会见被告人时,要询问被告人是否同意作为其辩护人,在会见被告人时不能给被告人夹带东西,也不能将被告人的东西带出。

13、在代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阶段时,若作为代理人帮当事人去提交仲裁申请书等材料在委托手续和仲裁申请书上,除了需要当事人的签字外,还需要当事人按手印,如果当事人自己去提交相关材料则不需要。

开庭到判决后:

1、了解和尊重法官,在法庭上,尊重法官的权威和立场。

2、在法庭上发言,要注意语速,配合书记员的记录,并且要熟悉并控制自己的嗓音,重要的问题可以重复一到两遍。

3、尽量将同一案卷的所有材料装在同一档案袋中,以免疏漏授权委托书和律师事务所的公函。

4、不要轻易对当事人或其家属作出某种承诺!不要完全相信当事人的话,要看证据。

5、交法院的资料及与当事人进行联络的信函应有备份,建立完整档案。

6、如果有可能,开庭时最好通知当事人听庭;如果当事人没空,也最好让其派员听庭,以便让其感受律师为其案子所做的努力及所表达的观点。

7、在刑事辩护中尽量多使用公诉机关的证据材料,自己不要轻易调查取证,一来很难取得有用的证据,二来也致公诉人怀疑你作伪证。还有在辩护词中对采用的公诉方的证据材料的出处要标明清楚,以免辩论时找不出证据出处而导致被动。

8、关于时效的问题,除了知晓时效的长短,还应当清楚地知道时效从何时开始计算,所以再领取到判决书时,未免错过上诉期,最好将收到的日期记录在判决书空白处。

9、如果要上诉,在上诉期期满之前的两、三天就要办理上诉,不能当天办理,如果法院书记员不在很有可能错过上诉期。

10、如对仲裁裁决不服到法院起诉时要向法院提交领取裁决书的送达回证。在领取裁决书的时候就要将送达回证一并复印、领取,避免多次去仲裁委,可以提高工作效率。

11、对裁决书不服去法院起诉时,诉状不能改变仲裁请求。

律师心得体会 篇8

作为一个学法律的学生,实习是必不可少的一步。我选择了作为一名律师实习生,这一经历带给了我许多宝贵的经验和教训。

首先,在实习期间,我学习了如何与客户沟通。律师不仅需要了解法律知识,还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技巧。通过实习我明白了客户很可能会因为身临其境的情绪而言辞激烈和措辞不当。我的导师教我如何面对这些情况,例如听取他们的诉求,一步步向他们说明案子的进展,了解他们的需求并且给出最好的解决方案。我学会了不把自己的观点强加于客户,而是赢得他们的信任,因此使我的工作变得更加轻松。

其次,在实习期间,我还学习了许多有关法律案件的知识,以及如何处理这些案件。实习让我对法律法规有了更深的了解,学习了如何为不同客户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建议。每个案件都有其独特性,我明白了对于不同案件需要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对于一个案件要达到最佳的解决方案,需要全面考虑和评估每个可能的方案,了解在法律框架下,每种方案可以带来的结果。

最后,实习让我更加深入地了解律师行业的性质和文化,以及如何适应这个行业。我了解了一个律师办公室的日常生活,需按时完成文书、开展线下沟通和与顾客建立长期关系。同时,我还意识到了律师职业的良好声誉和优秀的工作品质,它们对于发展这个行业至关重要。一个律师需要坚持诚实和诚信,提供质量高的服务给每个客户,只有这样才能赢得客户的信任和忠诚度。

综合以上的经历和观点,在作为一名律师实习生的这段时间里,我找到了一种感到自我价值的方式。我深知我需要继续加强我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技能和沟通技能,去更好地服务于我的客户。在未来,我也将一直保持对于律师职业的热情和负责任的态度,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给予每个客户最好的帮助。

律师心得体会 篇9

律师办理一个完整的刑事案件,一般要经历侦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律师在每个阶段提供的法律服务不一样,因此律师的工作方式、方法和注意事项也不一样。在这里谈一点自己的体会。

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工作是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包括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会见犯罪嫌疑人是进行这些工作的前提,也是许多犯罪嫌疑人亲属在这个阶段聘请律师的初衷。“会见难”也是这个阶段众所周知的问题。承办律师接受委托后,应及时与侦查机关取得联系,向其提交《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并出示律师执业证。承办律师应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的罪名,及时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要求。关于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享有的权利,《刑事诉讼法》、六部委《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已有明确的规定。侦查机关不太喜欢律师在这个阶段介入,作为承办律师要理解这一点。在与侦查机关打交道时既要保持应有的耐心和大度,又要坚持有理有节、据理力争。本人最近在承办山东省某市特大交通肇事案时,坚持以上原则就取得了很好的办案效果。

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的工作主要是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会见犯罪嫌疑人,调查收集案件材料,提出辩护意见。

案件转到检察院后承办律师应及时向检察院递交办案手续,与承办检察官取得联系。查阅、复制案件有关材料,然后会见犯罪嫌疑人。通过阅看案件材料,会见犯罪嫌疑人,承办律师应该对案情有一个基本的了解。应根据案情确定是否需要调查收集证据材料,然后及时与承办检察官沟通提出辩护意见。

我将自己这几年的经验教训做个总结:

一、 委托人的话不能不信,不能全信,律师不能被委托人的的对案情的描述左右自己的思维。因为委托人见不到卷宗,除非已经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委托人也见不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案发当时委托人也未必在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侦查机关讯问时是如何交代的,其他人是如何交代的,这些情况,委托人一概不知。而且基于亲情关系,委托人的描述往往搀杂了极其浓郁的感情色彩,难以客观公正。

二、多年的经验告诉我们,公安机关的案件不如检察院自侦的案件证据翔实细致,因此,办理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不妨格外关注讯问笔录中的矛盾之处,办理检察院自侦的案件,不妨格外关注定性。

三、注意询问技巧,不要公然做出对抗法庭的举动。特别在很容易被认为是诱导性提问的情况下,在公诉人提出抗议或法官制止的情况下,不要继续我行我素,不妨换个方式发问。比如你问被告人“案发当晚,你没有和王某某在一起,对么”,如果此时公诉人提出抗议或法官制止,你不妨这样继续进行你的发问,“案发当晚,你和王某某在一起了么”,经过刚才的抗议或制止,相信不需要多高的智商,被告一定会明白怎么回答了。对于公诉人员的询问的内容,辩护人一般不要重复询问,因为公诉人询问的内容,一般都是不利于被告的,辩护人没有必要让被告再重复对其不利的话,强化法官对被告的不良印象。

四、律师尽量不要接触受害人,也不要试图从办案机关的证人那里得到有利于被告的证据。因为即使他们做出了有利于被告的证据,一旦案件出现反复,办案机关感觉到办案的压力,最终的结果很可能一口咬定是律师诱导、教唆、逼迫的。一个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的律师,还能指望他去保护被告的合法权益吗?那么,是不是明知道存在有利于被告的证据也无所作为呢?显然不是,可以申请办案机关去调取证据!

五、除非有切实的把握,没有必要申请侦查机关的证人出庭做证。刚从事刑事辩护时,我也曾经申请公诉机关提供的证人出庭做证,在有限的法院通知证人出庭做证的几个案件庭审过程中,也几乎没有什么收获。纠其原因,估计是公诉人为了稳妥,已经在证人出庭之前对证人进行了必要的辅导,证人已经掌握了如何应对律师的询问。

六、律师应该多了解些案例,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公告中发布的案例和本地的判例。中国虽然没有判例法,但是最高法院的判例肯定会或多或少影响地方法院的法官对某些问题的认识。事先知道以前的的类似案子法院如何判决,可以及时帮助律师调整辩护思路。

七、考虑到目前的司法环境,考虑到检察机关对审判机关的监督职能,一般不要奢望法院做无罪的判决,免得打击律师的自信。如果坚信被告人无罪,最好将案件解决在侦查阶段或审查起诉阶段。我办理的案件中,那些被告在律师帮助下获得自由的案件中,没有一件是宣判无罪的,无一例外是在侦查或审查起诉阶段办理成功的。当然,不奢望法院做无罪的判决并不代表不可以做无罪的辩护,有时候,做为一种策略,也不妨做无罪的辩护,但是那样做的前提,是作为辩护策略使用,而且,这种情况一般多发生在多人犯罪的案件中。

八、如何对待当事人请客送礼疏通关系?如果当事人问到他认识某某领导或法官,是不是需要疏通关系,我一贯的做法是既不制止也不怂恿--------之所以不制止,是因为律师没有义务制止,当事人自己愿意疏通关系是他们自己的事,律师的职责只是依法为被告辩护。之所以不怂恿,是为了依法辩护并保护自己。

九、如何看待刑讯逼供?刑讯逼供的证据一般难以取得,所以一般情况下律师不要附和被告关于刑讯逼供的说法。正确的做法是从其他方面着手,从能否形成证据链的角度做文章。

十、法庭辩论阶段需要注意的事项。法庭辩论阶段,无论案情多么简单,律师对这样的案子多么有经验,一定要写辩护词,而且辩护词不能三言两语草草了事。拉长篇幅不是为了体现律师对案件的重视,而是为了达到浑水摸鱼的效果。宣读辩护词时适当掌握速度,特别对于多人犯罪的案件,适当快一点。辩护观点是用来打动法官的,不是说给公诉人听的。庭后提交给法庭,法官能接受辩护观点就是辩护最大的成功,至于公诉人,记不清你有几个辩点,正好省缺他们一一反驳。司法实践中,对于公诉人不反驳的辩护观点,法庭一般情况下都会采信。

曾有一种说法,刑事辩护是律师工作的精华,是最能体现律师风采的。但现在随着律师业务的发展,这种说法已有点过时,有很多律师也许一辈子不会承办一件刑事案件。而且现在有很多律师不愿意承办刑事案件,不喜欢办这种挣钱少风险大的案子。但我仍然醉心于刑事法庭上那种唇枪舌战、酣畅淋漓的辩论,喜欢办理刑事案。我想作为刑事辩护律师,在承办每一起案件时都要谨慎,坚持依法办案,并根据案情采取不同的策略,只有这样才能既保护好自己,又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以上是自己的一点体会,希望与各位律师同仁共勉。

律师心得体会 篇10

律师实务,这是一门职业法学学科,具有专门性和职业性;也是一门应用法学学科,具有目的性和实践性;更是一门综合性的法学学科,内容广泛。因而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们会注重理论和实际的结合,注重实践中律师职业的相关问题。

记得看过一本关于律师执业的书《思维的笔迹》,里面有句话是这样写的“没有小案子,只有小律师”,当时看完没有什么感觉,更不理解“小律师”是什么意思。经过对律师执业的探索,有挫折、有喜悦、有茫然、有激情,感触颇多。现在重新想起那句话终于明白了: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需要用一生的时间去学习。

律师的知识结构必须是多层次的,一是理论的多层性,包括法学和与之相关的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理论,二是实际应用的多层性,包括经验、体会、创见、发展。从收案到结案的环节:接待当事人、签订委托合同、取证、编写证据目录、立案、写诉讼方案、写庭审笔录、整理归卷……在处理具体案件的过程中,起草各种法律文书(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如何分析案情,如何抓住案件争议焦点,如何充分运用证据,如何在客观的基础上为当事人争取利益化。在如今沟通成为时代主旋律的大背景下,与人沟通,站在对方的角度思考问题,寻求问题的解决方案……等等一系列的问题,都是作为一名律师值得深究的。

律师实践,让我们深刻体会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必须时刻谨记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准则。作为一名律师应该客观、公正地对待当事人,不能为了经济利益而对当事人做虚假承诺。记得一个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因对财产分割不服准备提出上诉,看完她的证据后我告诉她:她的诉求只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不能主张婚前个人财产,她很疑惑地说:她曾经咨询的律师告诉她可以在上诉时主张婚前个人财产。我告诉她:她没有任何婚前个人财产的证据。就这样没能做成这个案件的代理,但我没有任何遗憾,我坚守了律师执业的原则。诚信做人,认真做事,忠于事实,忠于法律,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提供质的法律服务是我执业的准则。在今后的律师职业生涯中,虽然无法做到令每一个当事人都满意,但至少我会尽自己的努力做到:无愧我心,无愧我心中对法律的信仰。

通过对律师这个职业客观地了解,可以清楚的认识到在律师执业过程中,最关键的问题就是案源。如何接到案子,这对于律师来说是很现实又很头痛的问题。因此必须学会如何“自我营销”。做律师首先要学会生存,律师只有自己强大了才有可能帮助别人。现在是市场经济时代,律师行业也是服务行业的一种,也要走向市场,不走出去如何又能把自己推销出去,推不出去就算你学得再好也是无人问津、无用武之地。

通过深入了解,我还深刻的认识到:其实学习是无处不在的。律所有讨论的习惯,每每遇到典型的案例大家都各抒己见,人多力量大,几轮争论后对案件的认识就会有很大的提高,这就是个很好的学习机会;还有在法庭上、从法官那里也能有很大收益,法官总结的焦点、法官提出的问题都是一语中的,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一起刑事案件的庭审中法官问被告人的一个问题是我在庭审辩护中根本就没有考虑到的问题,而这个问题恰恰又是这起案件的关键点,那一刻真让我茅塞顿开;就是从对方律师那里也能学到有益的东西,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了解了对方的思路正好可以提高我们自己的应变能力,记得一个知识产权的案子开庭,第一被告的律师来自深圳,她向法庭提交了一份本案原告在外地提起的相同诉讼但没有被支持的判决,这份证据扭转了庭审的局面,为其所代理的公司赢得了利益。只要留心其实还有很多学习的机会,现在网络很发达,人民法院的典型案例都会定期在网上公布。司法局、律协也时常会组织讲座...要想成长为一名合格的执业律师,必须具备很强的学习能力,不断的去发现、去思考,要注重实践经验,作一名合格的律师必须具有渊博的知识。

有位法学家曾说过“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因此再丰富的法律知识若不运用于具体的案件也只能是纸上谈兵。对于一个从事律师工作的人,应尽可能多的接触各类案件,了解案情,熟悉并掌握各种法律关系,积累办案技巧,在实践中总结办案经验。其实每办理一个案件就是一次学习的过程,这过程中有失误、有遗憾,但恰恰是在这每一次的不足中学会了成长、积累了经验。

了解越深感慨越多,我深刻体会到了作为一名法律服务工作者的酸甜苦辣:有时没有案子,呆呆地坐在电脑旁,看着别人忙碌的身影,心里是酸酸的;有时拿到一个案子的判决,当看到法院采纳了自己的意见时,心里是甜甜的;有时一天会跑去几个法院,送证据、拿判决、开庭,甚至还会去外地取证...路途中心里常常觉得很苦;最头疼的事情就是遇到当事人翻脸不认人,很多当事人有种误解,认为自己找了律师就会赢了官司。其实不然,官司的判决是法院作出的,律师只能从法律的角度为当事人争取的利益,而不能保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完全得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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