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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广播稿 篇1

进一步加深学生“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法制意识,广泛宣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努力营造和谐校园氛围。镇原县屯字镇司法所所长李志相、镇原县屯字镇司法所两位司法助理员唐艳丽和朱淑敏为全体师生做了一场精彩的法制教育报告会。李所长就学生学习法律的意义、如何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结合具体案例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并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及交通安全等相关知识。

会上李所长和朱淑敏助理分别选取近几年在青少年违法犯罪中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真实案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深入浅出地上了一堂非常严肃而又生动的法制教育课,使学生懂得了更多的法律知识、道德规范、社会公德和行为准则,努力养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行为习惯,关爱自己,健康成长。

该场法制教育报告会生动形象,真实感人,经典案例剖析透彻,具有现实的教育意义和良好的法制观念教育意识,受到了全学校全体师生的热烈欢迎,兴华初级中学的广大学生普遍接受了一次普及广泛法制教育意义的法制教育报告会的洗礼。会后,同学们结合自身实际写出了心得体会和谐的校园贡献自己的力量。广大学生更加热烈的期盼下一次的法制教育报告会再一次的举办。

法制广播稿 篇2

班级文化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优化育人环境,形成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积极发挥班级文化的作用,4月9日下午,xx小学开展了“美丽班级”教室布置评比活动。

评比中发现,各班的教室布置都能立足于班级实际,既注重整体布局又处处体现细节的完美,既注重简洁美观又体现实效与个性,使小小的教室展示了美化的无限魅力。低年级的教室布置富有童趣:有趣的识字角、卡通的卫生角、传播知识的图书角、彰显个性的丰收园……都成为学生学习和展示自己才能的舞台。中高年级的班级布置富有文化气息:一幅幅图画、书法作品展示了学生的特长;一张张色彩明丽的手抄报成为了亮丽的风景;一篇篇生动的作文拓展了同学们的思维……有形的环境与无声的文化有机结合,创造出了一片有生命感的教室文化天地,让学生在无声的熏陶、感染和鞭策中受到教育。通过评比,最终一(、二(、六(4)这5个班获得了“最美班级”的称号。

此次评比活动,是该校推进“美丽学校”建设的一部分,它不仅使各班面貌焕然一新,更培养了学生的主人翁意识和合作精神,还增强了班级的凝聚力,有力促进了班级文化的形成,校园的整体环境随之也得到了提升。

法制广播稿 篇3

近日,县幼儿园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主题,开展了极具幼儿特色和丰富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宣传教育活动中,为培育幼儿从小崇尚法制,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组织幼儿观看了《为了明天》、《救赎》两部法制宣传教育片和普法微电影《烦噪》,并于案例分析、宣讲法制小故事、开展法制绘画比赛、发放法制宣传画册等幼儿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大大提高了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在做好幼儿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为进一步提高教职工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守法、护法和依法执教能力,在教职工中集中开展了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习了《宪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等法律法规文献以及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在此基础上,组织教职工积极参与“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主题帖文征集活动和“百家网站暨中国普法官方微博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活动的开展,提高了教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激发了幼儿学法、懂法、守法的的热情,为创建平安、和谐、文明幼儿园,实现幼儿快乐生活,健康成长奠定了坚实的法制基础。

法制广播稿 篇4

为加强学生法制教育,丰富学生法律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让学生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小学生,20xx年12月3日下午,大石乡司法所、派出所、携手乡妇联、乡关工委到大石乡文桥小学举办“法制宣传进校园”安全知识讲座。

活动由乡团委书记主持,乡文化站站长向大家强调了本次活动的意义,揭示本次活动的主题。并为学生讲解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常识,强调校园乘车及各方面安全问题,提醒学生骑自行车等各方面的安全注意事项。

接着乡司法所所长给同学们带来了别开生面的关于《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典》等的知识讲座,讲座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身边生动的案例,让学生懂得如何保护自我,捍卫法律尊严。

乡团委书记向大家讲授“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的相关知识,向大家普及邪教的危害,教大家怎样辨识、抵制邪教,并希望同学们能将所学知识传授给父母。

随后,乡派出所警官教同学们在新的网络时代如何“严防网络诈骗”,向同学们介绍了网络诈骗的惯用手法及应对策略。

最后,乡妇联主席给大家讲述了同学们最关心的.“反对校园霸凌”方面的问题。活动现场,同学们学习热情高涨,气氛异常活跃。

活动在同学们的欢声笑语中结束,通过本次活动,同学们学到了诸多关于校园安全及保护自我的方法,更加深刻地理解了法律的不可侵犯性,也懂得了如何用自己的行动捍卫自己的权利。

文桥小学校长表示,在以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将一如既往地重视学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将法制安全教育融入到学校的日常教学工作中,让学生树立法律意识,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法制广播稿 篇5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公民宪法意识和法治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xx县xx中学组织开展了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的“主题班会、橱窗板报宣传等形式宣传和了解国家宪法。

学习宪法的意义、学习宪法的重要性、宪法的历史以及部分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法律知识。政教处向学生发放法制宣传册,并对涉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内容,对前来询问的同学,进行了详细的讲解,使学生们深刻地理解了法律的意义,学会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同学们纷纷表示,要努力做一个学法、懂法、守法、爱法的好少年。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系列活动之一,能有效的提升师生的法律意识,学校将以此活动为契机,通过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丰富全体师生的法制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使xx中学每位师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

法制广播稿 篇6

今年的12月4日是第x个国家宪法日,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xxx镇初级中学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

班会活动让学生了解宪法内容,体会宪法内涵,懂得宪法赋予我们每个人的责任与义务,宪法与大家的生活息息相关。

12月4日上午10点,学校组织全体师生举行”宪法晨读”活动。活动中,学生们在xxx老师的带领下高声齐诵《宪法》。让学生理解“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并告诉学生要维护宪法尊严,维护法律权威。

学校大力营造宪法宣传教育的浓厚氛围,认真做好今年的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宣传教育活动有影响、有实效。通过开展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旨在让师生懂得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校内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外遵守法律法规,争做一个守法的合格公民,进一步提高法制观念,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为建设平安、和谐校园奠定了基础。

本次活动让师生们感受到了国家宪法日的意义,明白了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的深刻含义,更深刻地了解国家宪法的内容和国家宪法精神。

法制广播稿 篇7

甲: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中午好。

乙:我是

甲:我是

乙:我今天准备的内容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要明白法律是什么?第二,要了解法律与我们有什么关系?第三,告诉大家不但要遵纪守法,还要防止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不法侵害,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重点是第三部分。

甲: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和“矩”原来都是木匠术语,“规”是指圆规;“矩”是指曲尺。愿意是没有“规”和“矩”,就无法做成方形或圆形的东西,后比喻做事要遵循一定的法则。这句话旨在教育人们,做人要遵纪守法。就象小朋友们玩游戏的时候,得有一个游戏规则;进行体育比赛,就得有比赛规则;你要上学,就得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小学生行为守则》。以上这些都是一些特定的规则,是特定的人针对特定的事而定的。游戏规则是由玩游戏的人自己制定的;比赛规则是由比赛组织方制定的;学校守则是由学校制定的。法律是什么呢?法律实际上也是一种规则,只不过它是由国家来制定的,它是对全社会所有人都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种社会规范。不管你的身份如何,是工人、农民、老师、学生、医生、警察还是商人,只要你是这个国家的一个独立的人,就得遵守这个国家的法律;也不管你地位如何,“王子犯法与民同罪”,只要触犯了法律的人,不管你是谁,都要受到惩罚。

乙:法律与我们有什么关系?

同学们,你们都是爸爸妈妈的宝贝,同时你们也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你们的健康成长,关系着我们伟大祖国的繁荣昌盛,关系着整个中华民族的振兴。因为你们还没有长大,你们身体、智力还没有完全发育成熟,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还比较弱,属于弱势群体。用法律术语来讲,你们还属于未成年人(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我们国家非常重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出台了许多与你们有关的法律,你遵守它,它就会保护你。下面简单地介绍几个与我们小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律。

甲: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它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它任何法律的制定都不能违背宪法精神。宪法中有这样一条规定:“国旗、国徽、国歌,是国家的标志。”国家标志是一个国家的代表和象征,我们要爱护国旗和国徽。同时,我们国家还有一部《国旗法》,对国旗的升挂、使用和制作等都作了明确规定。对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和国徽的,是要受到处罚的。

乙:义务教育法:我们国家实行9年制的义务教育。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都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甲: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保证行人和车辆出行安全的法律。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第一要熟悉交通信号灯,这个上幼儿园的时候老师和家长就都告诉过大家了,红灯停、绿灯行。第二要熟悉交通标志,主要有: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示标志、指路标志、旅游区标志等。(指示标志有方圆,蓝色做底白图案,按着标志向前行,带你顺利到终点;禁令标志是圆形,白底红圈黑图案,车辆行人要遵守,确保安全不违反;警告标志三角形,黄底黑边黑图案,司机见它要小心,危险路段在前面)。第三要听从交警叔叔的指挥。如果信号灯、交通标志等与交警叔叔的指挥不一致时,车辆和行人要服从交警的指挥。

乙: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国家专门为未成年人制定的,对未成年人的各项合法权利进行专门保护的法律。包括家庭保护(规定父母不得实施家庭暴力,折磨或遗弃子女,父母有责任和义务把孩子扶养成人)、学校保护、社会保护(规定了儿童的食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得有害于儿童的安全和健康;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童工;一些文化场所对中小学生优惠开放;而营业性舞厅、游戏厅等场所则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司法保护(未成年人一旦犯罪后受到区别于成年人犯罪的特殊审判权,如分别关押、不公开审理、不得批露信息资料等)。

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了要预防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如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公共财物;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进入法律、法规规定的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等),如果未成年人有了这些不良行为,就得进行矫治,如进工读学校、或治安处罚(拘留、罚款),或劳动教养。

乙:现在校园里有这样一些同学,他们很聪明,但他们的聪明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招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经常乱花钱又不敢跟大人要,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钱财等等。他们这些行为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这样的话就有可能将自己送进监狱。(同学们你们知道监狱是什么地方吗?进了监狱的人失去的主要是什么?)所以在这里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要遵纪守法,不要做违反法律和违反学校规定的事情。

甲:其次,要加强对坏人的自我防范、保护和应对意识。如果在遭到绑架或不法侵害时,一定要保持冷静,在不同的情况下应该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

乙:要分析、衡量自己是否有能力逃跑,在人多的地方,可以喊叫救命、或用牙咬、用脚踢等办法自卫;如果正处在偏僻的地方,那么就要以静制动,要保存体力,可以表现出很害怕他样子,求他不要伤害自己,或假意讨好他,让坏人放松警惕,从而伺机逃跑。假如已遭劫持,不要惊慌,一定要冷静,切记不可辱骂对方,以免激怒歹徒,做出过激行为。

甲:当歹徒问起家中情况,无须刻意欺骗,因为基本上他已对你的家庭有初步认识,所以可以适当告知父母姓名、电话等,若问到家庭经济情况,则以不知道,没听说搪塞。

4、耐心等待机会,设法逃至人多的地方,想办法以电话向警方或父母求助。

5、记住歹徒的特征、容貌、衣着等,作为警方办案参考。

乙: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也就是说,面临危险的时候,同学们要机智勇敢地同犯罪分子作斗争。要沉着冷静,不要害怕,其实这个时候犯罪分子心里也很害怕,因为是他们在做坏事;如果犯罪分子比较强,也不要逞英雄,如可以适当示弱,就是可以表现出自己很害怕,但头脑一定要清醒,要找机会报警或伺机逃跑。关于小学生如何预防被侵害,我们的专家已经研究出了六条法宝,同学们只要照做,就可以保证自己的'平安了。

甲:第一,上下学途中注意交通安全,放学早回家。马路上车多人多,不要猛跑,不要翻越马路护栏或者是横穿马路,要注意马路边工地上的杂物掉落、注意马路上丢失的井盖等。放学后不要在马路上逗留,也不要偷偷跑去游戏厅玩,去河边玩,就在这些地方最容易出事。大家记住,以后如果要去外面玩,要等节假日由爸爸妈妈或者家里的大人带去玩,不要自己偷偷去。

乙:第二,不和陌生人说话。陌生人指的是不认识和不熟悉的人。这个法宝的口诀是这样的:小白兔,上学校;见生人,有礼貌;不说话,笑一笑;蹦蹦跳跳快走掉。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要求同学们在遇到陌生人和你搭讪的时候,不要理他,并且尽快离开那个陌生人。

甲:第三,不跟陌生人出去。同学们无论在什么地方,在学校,还是在学校外面,遇到陌生人叫你出去,无论是说带你去买东西吃,还是带你去玩,或者说带你去找你爸爸妈妈,你都不要跟他去。如果是在学校,就一定要通过老师同意,才能出校门。

乙:第四,不给陌生人开门。如果爸爸妈妈把你们单独留在家里。这个时候,遇到有陌生人来家里敲门,一定不要轻易开门,如果发现有可能有危险,你要马上打电话告诉大人。

甲:第五,牢记生命第一,财产第二。同学们在上学途中或校园里遇到坏孩子拦路索要财物,或抢夺你们的个人用品时,怎么办?不要去跟他斗,能跑就跑,能躲就躲,不要过度反抗,要注意保护自己的身体不受伤害;实在躲不过,财物可以给他,但要及时向老师、学校、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在这种情况下,你放弃了财物,父母也不会责怪你的。在可能的情况下,还要尽量记住坏人的特征,过后再和老师、父母说,便于警方尽快抓住坏人。在这一条中,大家一定要记住,最重要的是保护生命。找机会就报警(报警电话:匪警110,火警119,交通事故122,急救中心120)。

乙:第六,遇到困难挫折要及时向父母和老师求助。要经常跟老师或家长聊聊天,说说自己的心里话,他们一定能帮助你解决困难的。

甲:老师们,同学们,短暂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愿我们的广播能带给您收获与启迪。

乙:本次播音到此结束,再见!

法制广播稿 篇8

校园本该是孩子们快乐成长、汲取知识的地方,然而校园欺凌这个在全世界中小学中频繁发生的社会性难题,正躲在暗处伺机而动,危害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

XXX小学为了预防校园欺凌、暴力伤害事件的发生,进一步净化校园环境,营造和谐的育人氛围,在全校开展了以“预防校园欺凌共建和谐校园”为主题的专项教育活动。

课前,各班主任本着“消灭小苗头,杜绝大隐患”的原则,结合学生日常活动中一些看似无害,但不可放纵的行为进行有针对性的教学设计。

班会课,各班主任利用课件,重点从认识“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及特点、容易受到“校园欺凌”的类型、“校园欺凌”的危害及影响、如何走出“校园欺凌”的阴影五个方面,对学生进行详细解读和教育指导。告诉孩子们,自己不能去欺凌他人,若遇到校园欺凌时,不要害怕、顾虑,不要忍气吞声,一定要及时向老师、家长或警察求助,你的恐惧和沉默只会让校园欺凌者更加肆无忌惮,令更多的同学受到伤害。

讲解过程中,老师们还结合一些典型案例对学生进行了警示教育,告诫学生,学校对校园欺凌现象实行“零”容忍,一旦发现苗头,老师将及时介入,对施暴者严肃处理,坚决杜绝校园欺凌事件在学校发生,学校会努力为大家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校园环境。

通过开展本次主题班会,全体同学认识到校园暴力和欺凌的危害性,懂得与同伴交往应该互相包容理解,妥善处理矛盾与分歧,有效促进了同学们的身心健康发展。

应对校园欺凌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学校将继续加强班风校纪建设,借助多种教育形式让学生充分认识到校园欺凌的危害,杜绝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为建设平安、和谐校园做出不懈努力!

法制广播稿 篇9

为了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促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进程,xxx中心小学开展了宪法宣传教育系列活动。

12月4日,xxx副校长在国旗下讲话,要求师生以学习宪法为契机,争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先锋,各班要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争做遵纪守法和尊重社会公德的自觉遵守者,起到模范带头作用。郭校长结合小学生实际情况,让学生了解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提高学生对宪法的认识。培养他们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威严,养成对宪法和法律自觉遵守的行为习惯。希望全校师生加强学习,参与活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坚决捍卫法律尊严,共同推进宪法学习日教育活动。

积极宣传,营造声势。学校充分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显示法制标语、广播播放《宪法伴我成长》歌曲等,形式多样,多点落实。

我校各班充分利用”守法的小公民,做一名优秀的小学生。

通过这次宪法日教育活动,不但在广大师生中激起了学法、守法、护法的法制宣传浪潮,而且增强了学校教职工的法制意识,营造了全员学宪法、尊宪法、讲宪法的良好氛围,为构建和谐校园、平安校园奠定了基础。

法制广播稿 篇10

小学生法制宣传广播稿篇一

同学们老师们大家好,4月是法制宣传教育月。接下来,我们来听二个故事。在今年开学时,同学都高高兴兴的背着书包上学了。但是五年级的学生——张华,却没去学校,在家里很不开心。原来爸爸不让他上学,让他去打工赚钱。张华只是小学五年级的学生,属于未成年人。根据《未成人保护法》,张华的爸爸已经触犯了法律。同学们,我们都有享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都有学习的权利。任何人都没有任何的理由剥夺我们接受教育的权利。如果张华去打工找工作,属于童工,任何单位不得招用他,否则也触犯了法律。同学们想一想,这时张华应该怎么做呢?张华应该拿起《未成年人保护法》来保障自己受教育的权利。他可以用这部法律来教育爸爸,夺回自己的学习机会。

还有一个故事:程浩是个非常活泼好动的男孩子。今年读四年级了,可是他总是管不住自己,特别的调皮。为此他爸爸经常地打他、骂他。有一次爸爸在打他之后,还把他关在房间里不准他吃饭。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父母对未成年人有抚养教育的职责。程浩的爸爸应该以适当的方法去教育他。而不能以暴力去体罚他。更不能经常性地体罚,用不文明的语言去骂他。程浩的爸爸没有尊重程浩的人格,已经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刚才,我们在两个故事中都提到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指的是未满18周岁的青少年。简单点说,《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一部保护我们的法律。今天,我们就是希望通过广播让同学们知道《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同学们关系是非常密切的。知道如何用《未年年人保护法》去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

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的规则,大家可以享受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

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遇意见出现矛盾的情况,一定要冷静,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所以,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

同学们,我们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我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作为其中的一名小学生,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作为新时代的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同时我们也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同时我们还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都遵纪守法。

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建设和谐社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老师们,同学们,短暂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愿我们的广播能带给您收获与启迪。

小学生法制宣传广播稿篇二

同学们:

你们好。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月,今天,我们借红领巾小广播给大家讲讲这方面的话题。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愈来愈密切。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实现新世纪宏伟蓝图、振兴中华的需要,也是维护人类和平,促进世界发展的需要。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全国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将少年儿童的法制教育列为重要内容。广大青少年应当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积极接受法制教育,努力学习法律知识。

第一,通过学习法律知识,迈好人生的第一步。青少年时代正是长身体、学知识的重要时期,只有学习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第二,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争做新世纪合格公民。广大青少年只有学法懂法,才能树立民主法制观念,明确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才能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成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

第三,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接班人。为了更好地肩负并完成历史赋予的重任,少年儿童必须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必须具有坚定的信念和广泛的知识面,不仅要学习、掌握科学知识,而且要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

我们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

那么,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要远离犯罪,这是同学们首先要弄清楚的问题。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完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定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在这里,我给同学们举几个说明未成年人由于不知道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懂犯罪概念而酿成大错的真实案例:一个是发生在20xx年的一名十四周岁的中学生投毒案,这起案件发生在去年的四月份某天下午,该学生将自己买来未吃的冰袋咬破一口,再灌入一点老鼠药,而后放入附近一小学的某教室的一张课桌抽屉里,第二天,坐该课桌的小学生喝了这有毒的冰袋后,很快就死了。这起案件侦破后,该投毒的中学生后悔不已,他说自已没有想害死人,以为小学生吃了只会拉肚子,但是严重的后果已经造成,该学生的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惩罚,根据《刑法》的规定,投毒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后该同学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再就是一个发生在20xx年夏天的案例:杜某十四岁,从一年级到五年级成绩一直很好,在他小学毕业就要升入初中的那个暑假,在与同学玩时认识了在社会上混的李某等一伙人,他见李比自己才大两岁,却比自己潇洒得多:李某出手大方,经常带杜到网吧、游戏室等地方玩,他很羡慕李某,于是天天跟着李玩,但是出去玩必须要有钱,李某口袋中的钱很快就用完了,李某就对杜说:"我们现在没钱玩了,要玩就必须搞钱",他们一合计杜某决定到一个他认为有钱的同学家去抢钱,杜某带着李某等三人趁同学的父母上班、同学一人在家之时闯入同学家实施抢劫,同时还将该同学打成重伤。公安机关很快就破了案,将李某和杜某等人抓获归案。到了9月1号,杜某坐在牢房里悔恨交加,他痛哭道:"今天是开学的日子,我多么想背着书包去上学呀,当时我只是想到好玩,我没想到我的行为是犯法的,我后悔呀。"但是法律是无情的,谁触犯了它就要受到处罚。

在我们的校园内同学们,有的同学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下面给大家介绍自我保护12法。

小学生自我保护12法

1、课间活动切勿因开玩笑、恶作剧而引起打架、翻脸,损坏公物,造成伤害事故。

2、行走时,不以跑代走,防止跌倒或碰撞。如有急事可快步走,注意来往行人车辆。

3、携带劳动工具或用具,应注意误伤他人。

4、不拿石块、硬棍丢人,不小心摔、砸、碰伤流血时应迅速报告,及时到卫生室或附近医院处理。

5、离校没有家长接着的要结伴回家,途中不随意逗留,以免受诱骗。不要轻信陌生人的甜言蜜语,不贪小便宜。不因贪吃、贪玩上当受骗。

6、当路遇他人索要钱财,要留心坏人的特征,尽量拖延时间,巧设计谋,瞅空溜走报告老师或家长,也可向路人呼救。看到同学被威胁利诱,随行同学应主动迅速报告。

7、遇到电线断头,切不可随意拉、拔。不熟悉的电器不乱摸,以免危险。

8、若遇闪电打雷,刮台风,要尽量避开大树和危险建筑物。平时不到建筑工地手脚架下或危墙、广告牌下玩耍。

9、没有家长带领,不能擅自游泳。

10、自行参加社会活动,要注意安全,防止被人挤伤踩伤。

11、不在公共场所、校园内放鞭炮,也不围观他人放鞭炮。

12、不在楼梯、栏杆旁、阳台上拥挤、打闹、捉迷藏或探头捡东西。不从楼梯栏杆上往下滑。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可能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小学生法制宣传广播稿篇三

甲:敬爱的老师们

乙: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

甲:伴随着欢快的乐曲,我们干嘛小学“红领巾”广播又和大家见面了。

乙:我是主持人 甲:我是主持人。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乙:我知道,今天是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

甲:本次红领巾广播的主题是——《学法、懂法、做守法小公民》

乙:“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

甲:近年来,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加强法律宣传,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得到普遍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得到增强,我国在依法治国方面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

乙: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明天就是国家的保卫者、建设者,是振兴中华民族、使祖国繁荣昌盛的希望所在,是各条战线的生力军和后备力量。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小学生,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甲:邓小平同志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作为新时代的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乙:《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四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甲:我们在打击犯罪的同时,还应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1、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你们要多学点法律知识,弄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也有可能制止他人违法犯罪。

2、增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为什么侵害校园犯罪屡禁不绝,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同学们没有团结起来,缺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面对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胁,竟然会束手无策,让他们得逞,原因是他们被犯罪分子的暴力所屈服。

3、掌握防卫方法。一是要看好自家门,宿舍门要随时关好,钱财要妥善保管;二是外出要请假,夜行要结伴,让同学老师知道你去哪里,或者遇到问题有个照应,防止犯罪分子袭击;二是同学们应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青少年在哪些方面应受到保护。在受人欺侮,遇到危险或可能发生危险时,要主动、及时地与老师、家长、公安人员取得联系,积极争取学校、社会和家庭的保护和帮助。发生事情后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要大胆揭发坏人坏事,不要姑息养*。 乙:同学们,认真的想一想,今天,我们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为我们今后的成长创造了有利的学习条件,平时有父母的衣食之奉,老师的谆谆教诲,机会难得,来之不易,大家不要辜负了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那种期盼之情,不能辜负了老师对你们的培养,更不要辜负了国家和人民寄予你们的厚望。

甲:只有珍惜今天,努力学习,勤奋刻苦,奋发向上,才能谈得上对得起国家,对得起人民,对得起老师,对得起养育自己的双亲……

乙: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结束句:

甲:优美的歌声真是令我们如痴如醉啊!时间过得真快,这期的红领巾广播就要和大家说再见了。我是主持人

乙:我是主持人

合:谢谢大家的收听,再见

法制广播稿 篇11

法制广播稿


尊敬的听众朋友们,大家好!欢迎收听今天的法制广播节目。我是负责为大家带来最新法律信息和案例分析的主持人XXX。今天我们将通过深入浅出的方式,向您介绍法制知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和运用法律法规,增强和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我们将为您带来关于“不文明行为的法律责任”的话题。


不文明行为是指不符合社会道德和公共秩序的行为,也是法律的直接关注对象。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了各种不文明行为的法律责任。根据该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执行人、被剥夺或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在被依法扣押、收容、羁押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予以治安处罚:(一)辱骂、威胁、殴打、捆绑、不给予必要的休息、饮食、不按规定处理其日用品、买卖不明的,或者遗失、损毁,不按规定退还;(二)以侮辱、诽谤、散布不实谣言等方式损害他人民事权益的;(三)煽动、策划、实施聚众闹事、打架斗殴、胁迫交通、妨碍公务等危害治安秩序的。


在我国法律框架下,不文明行为属于治安案件,违反治安管理并且扰乱社会安定。相关法律的出台与实施是为了保护公共秩序和和谐社会的构建。举例来说,当一个人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并且拒不配合工作人员的劝导时,就构成了扰乱公共秩序的不文明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相关责任单位有权对其予以行政处罚,比如口头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通过这种方式,不仅能够维护公共秩序,还能够警示其他人遵守法律法规,不再重复类似行为。


我们还需要了解,不文明行为并非只发生在社会生活的场所,我们的网络空间也充斥着各种不文明的言行。一些不良信息传播、网络欺诈、谣言传播,都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声誉和负面影响。我国制定并实施了《网络安全法》,以加强对网络空间的治理和管理。据此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违反网络安全法规的行为,相关责任方有权责令其改正,要求停止发布信息,并可以给予经济处罚等行政制裁。这样一来,我们就能够确保网络空间的安全和良性发展,为人们提供一个健康、和谐的网络环境。


作为一名负责任的公民,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并通过正确的行为和言行,积极传递社会正能量。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坚守公民道德,养成良好的社会习惯。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共同创造一个和谐、文明的社会,为我们自己和下一代提供一个更好的生活环境。


以上所介绍的只是法制知识的冰山一角。法律是一座庄严的庙宇,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成为守护这座庙宇的守护神。我们应该不断学习、了解相关法律,以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法治强国从我做起,文明社会靠大家共同努力!让我们携手并肩,共同为推动法治文化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谐而努力奋斗!


祝大家生活幸福、健康!谢谢收听!

法制广播稿 篇12

为了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帮助他们学会利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学生,20xx年4月26日上午,县实验小学邀请县人民检察院薛嘉文检察官为全校师生上了一堂法治教育课。

首先薛嘉文检察官从什么是法?告诉同学们那些可以做,那些必须做,那些禁止做。以及让我们知道与青少年有关的法律有那些。同时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例,强调增强联动协作、强化重新犯罪预防、强化校园教育、干预不良行为、分级处遇、专门学校等方面来预防未成人犯罪。

薛嘉文检察官结合小学生年龄特点,以学生感兴趣的动画视频《法治专题》片段为载体,让学生了解宪法的基本知识,争做宪法小卫士。最后通过典型案列分析,进一步强化宪法知识,让学生感受到法律就在身边,勉励孩子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在学校做一个守纪的好学生,在社会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

编辑推荐

法制广播稿


法制广播稿 篇1

本月是法制宣传月。为进一步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本月我校以“与法制同行为成长护航”为主题,展开了一系列的法制教育活动。

首先,各班利用主题班队活动进行宣传教育,明确在校园内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各班根据学生不同年龄阶段的特点,加强分类指导,因人施教,注重实效。通过主题班队活动,广大学生的法制观念进一步提高,遵纪守法观念,权利义务观念,特别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见义勇为的观念开始树立。接着,我们还先后组织学生认真学习了系列法律、法规。通过讲解,使学生了解了我国已步入法制化轨道,我们要自觉地用法律法规来约束自己,用法律法规来保护自己。同时,利用课堂教育,配合重大节日、活动和课外阅读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教育。理论联系实际,增强学生的国家观念、道德观念、法制观念。通过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与学生生活、学习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基本普及。最后,我们还开展了一系列的法治实践活动,如学唱法治歌曲、讲法律故事、创作法制漫画和法制手抄报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学生学法的兴趣和学法的主动性。

通过本次法制宣传活动,学生的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得到了提升,为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成为社会主义合格公民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而法制教育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只有效地使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才能持之以恒,卓有成效地开展下去。为此,我们将不断努力,勇于开拓创新,探索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新途径,以提高工作的实效。

法制广播稿 篇2

感谢石横镇派出所李警官能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参加我校的这次法制教育宣传活动。

同学们,刚才李警官给我们送来了通俗易懂、简单实用的法律知识,解读了一个个生动鲜活、触目惊心的青少年犯罪案例,联系实际,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可谓是学校法制教育的一次“雪中送炭”,希望同学们一定要认真思考,努力规范自己行为,积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使这次法制教育起到应有的效果。

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也许有些人对此会不以为然,认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来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一个有规则、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你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样的自由吗?当然不能!做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约束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法律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世界,想象一下就知道那是一件多么可怕和痛苦的事情啊!既然法律是如此的重要,那我们就应该要遵守法律,遵守规则。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今天法制教育讲座的主要内容,让法律意识在同学们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我向大家提出几点希望和要求:

1、严禁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不要在校园出现暴力倾向,勾帮结伙,打架斗殴、同学之间敲诈钱财、小偷小摸现象等。

2、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你们要多学点法律知识,知道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也有可能阻止他人违法犯罪。

3、同学们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在家做个好孩子,在校做个好学生,在社会做个好公民。要不断学法、守法、用法,增强法制观念;要自觉抵制不良文化和犯罪行为;要树立远大理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专心致志学习,抛除所有杂念,在学习中寻找乐趣、创造乐趣,为实现心中远大目标而不懈努力。

4、我校将乘这次讲座的东风,掀起一场“法制进校园,法律伴我行”教育活动。各班级召开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每位同学写一篇听法制教育心得。每个班办一期以“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为主题法制教育宣传板报。

我希望通过开展这些活动唤起每位同学的守法意识,让每位同学认识到法律无处不在、法律无时不在,遵法、守法是我们日常生活的重要规则。希望各位同学无论在校内、校外都要遵纪守法,既避免伤害别人,又懂得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让我们再次以热烈的掌声感谢李警官对法制工作的关怀与支持。

法制广播稿 篇3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相应的规定。社会中的每一个人,做任何事都要按规则去做。国家制定相关的法律,目的是为了人民能实现自己的权利与自由,青青年是祖国的栋梁,更应该努力学习,积极向上。

最近读了青青年法制教育读本,通过读本,深深增强了我的法律意识,感受了

法律的威严。读本中借着一系列案例,告诉我们一个真理:“犯法就要为之付出责任。”青青年触犯法律的的案件一件件,一桩桩。比如有这样一个案例,一名青青年因为与同学语言不和而发生激烈争吵,最后演变为打架斗殴,一名青青年因下手过重而造成另一名同学死亡,最终进入大牢,读到这,我都不得为这位错手杀人的同学感到惋惜,大好的青春年华就这样葬送在监牢中。这样的青青年还有很多,他们现在被关入大墙之中,后悔莫及。当他们见到自己的亲人后,一直在听他们的教育。当然现在听已经太晚了,如果当时听一下他们的劝告,也就不会落在这个泥潭之中。他们没有一个人不关心家里的,没有一个人不后悔的,没有一个人不想好好改造后到大墙外面去,获得自由的。如果再给他们最后一次机会,他们一定不会再犯罪的。

其实,在我们身边也有很多的例子,比如:一个同学把另一个同学的橡皮弄没了,那个同学肯定会去找他算帐,就难免打架。在玩的时候,有人只是开个玩笑,拿一下别人的东西,而那个人以为他是故意的,就上去打架。现在很多青年罪犯都有一个规律是:从辍学到流失,到染上恶习最后走向犯罪。往往也有很多人都不想杀人,而是在自卫时都误杀了他人。很多青青年犯罪的原因:他们没有把精力放在学习上,而是在社会上闲逛或去上网吧结识一些坏人。

我们平时要把精力放在学习上,不但要把数学、语文学好,更要把思想品德学好,要从现在开始,从我开始,和人相处要团结友爱,相敬如宾,做到宽宏大量,不要为一点小事而斤斤计较,要有正确的思想观,不但要德、智、体全面发展,更要做一个有很好心理素质的新新人才,心理的健康,能使青青年犯罪降低到零。

让我们都重视起来吧,杜绝犯罪,特别是青年犯罪!今天的广播就到这里,愿您每天都有好心情,感谢你们的收听。再见!

法制广播稿 篇4

为提高学生在日常活动中的法治意识,20xx年11月29日下午,德安二中邀请九江市人民调解律师丁玉霞来学校为高一学生做青少年法律知识讲座,讲座由副校长周金球主持。

“学生在校园生活中要注意安全,因为学生要为自身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在讲座中,丁玉霞律师讲到,自20xx年1月1日起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青少年的民事行为赋予了更多的解释。作为即将年满16周岁的高一新生,更应当了解“无民事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能力人”的含义及区别,从而对自己有清晰的角色定位。丁玉霞律师解读了一个个发生在校园内的案例,让学生认识到在校园生活中特别要注意自身安全,不要做过激的违法行为,与同学互助互爱,继而学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为平安校园的建设添光增彩。

丁玉霞律师在讲座中给高一新生普及了相应的民法典知识,例如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和犯罪的客观方面分别指什么;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和犯罪既遂之间有什么区别等等。这些知识使在座新生都获益匪浅。讲座中,丁玉霞律师还特别强调了学生年满16周岁方可骑电动自行车,年满18周岁且获得驾驶证的方可骑电动车,在骑行中要注意交通安全的问题,“宁慢一分、不抢一秒”,要把自身安全放在第一位。另外,学生在骑电动车出行时,须携带相应的驾驶证,行驶证和保险证明等等。

周金球副校长在总结讲话中说,高一新生在日常交往中务必严格遵守法律和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不能触犯法律,如果自身行为触犯法律法规,一定会影响其今后升学、参军、就业。希望同学们要把讲座中的案例当作自己的人生警钟,努力规范自己的行为,真正使这次活动起到实效。

学法懂法始于心,守法用法践于行。通过本次讲座,同学们纷纷表示,今后一定会警钟长鸣,增强法制观念,将学到的知识告诉周围的每一个人,携手家长主动参与到守法用法的活动中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争做“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学生。

法制广播稿 篇5

为了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制精神,增强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观念,权利义务相一致观念,公平正义观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贯彻落实。20xx年12月4日,淮北师范大学法学会部分会员及干事开展了名为“法律维系社会,正义铸就和谐”的法制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在淮北老政府门口设立咨询台向路人宣传劳动法,第二部分是在校内以展板的形式宣传宪法宣传日以及现今重要的法律实践。此次活动意在增强市民和学生的法制意识,让市民与学生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同时也给我们学法的学生一次学以致用的机会,把理论与实际结合起来,发挥作为法律人才的作用。

通过这次活动会员们纷纷表示自己成长了许多,以前总觉得自己学的法律知识离现实生活太远了,而这样的活动恰好让他们学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又可以为淮北的市民解决法律上的疑难问题。这样的活动以后应该多开展。以此来推进我国法制的进程,弘扬法制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法制广播稿 篇6

为让父母完善自身的教育知识,改进沟通方法,有效地促进亲子沟通,减少亲子间的沟通烦恼。南城村综合服务中心通过镇妇联介绍下,有幸邀请到了国家心里咨询师、塔罗心灵沟通师黄彩珍讲师于9月19日,晚上:7点30分到9点30开展了“亲子家园”之“沟通有技巧,亲子0烦恼”亲子教育讲座,吸引了广大居民前来倾听。

本期讲座以亲子沟通为主题,在理论方面,讲师通过邀请出席的家长与孩子对塔罗牌上图片的看法,分析大人与小孩的内心世界的差别,引出亲子之间沟通的技巧以及注意事项,并倡导家长们要在日常生活上赴于实践。

在讲座的理论知识环节结束后,讲师组织出席的亲子们进行体验环节。该环节每10个家庭为一组,分成两组,分别由组员轮流抽出三张塔罗牌,讲师通过他们选的牌去分析每个家庭亲子之间的沟通问题以及向家长详细讲解了该孩子的内心特点,令家长们都心服首肯。

最后,家长们都反馈学习到了不少知识,真的受益匪浅。讲座的在一阵欢声笑语中完满结束!

法制广播稿 篇7

为进一步推进XX一中法治示范校创建工作,迎接“12.4宪法宣传日”的到来,引导全校学生做知法守法好公民,12月2日下午,盘龙一中各班按照学校工作布署,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主题班会活动。

为配合学校法治文化示范校的创建工作,盘龙一中前期开展了主题黑板报评比、请法治宣讲团进校园、学生走进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法治思想已逐渐深入学生内心。本次主题班会活动中,各班更是结合校情和学生的生活实际开展主题教育:有播放生活中青少年违法案例让学生参与讨论的;有从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谈如何做守法好公民的;有结合自身实际交流对宪法条文的认识理解的`;更有请班内“法治小专家”向同学们作法律条文解读的。为增强教育效果,各班还利用多媒体设备制作了相关课件。新颖灵活的教育形式,贴近学生实际的教育内容,让同学们学在其中、乐在其中!

法制广播稿(系列12篇)


法制广播稿 篇1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公室要求,我校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制定了一套切实可行的活动内容。

第一是校园内外悬挂标语,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制中国;增强全民法制观念,推进法制社会建设。

第二是要求各年级各班召开以“增强法制观念,创建平安校园”主题班会。大力宣传国有国法,校有校规。学校里的法律既包括国家的各种法令法规,也包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条令。有的同学对校纪校规视而不见,忽视学校对学生仪容仪表、待人接物、行为言语等方面的要求,不爱护公物、乱扔垃圾等等?这些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不文明行为严重破坏了我们美丽的校园的和谐氛围。

第三是国旗下讲话“严以律己,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要求全体学生严于律己,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在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健体、学会创新的同时学会自我保护。学法用法,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让“法制”扎根我们心中!

法制广播稿 篇2

法制宣传日广播稿甲():点击班队生活,感受校园精彩;乙():放飞少年梦想,打造阳光生活。甲():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乙、今天由我们两个给大家主持节目,希望大家能够喜欢。甲:本次节目的主题是--《学法、懂法、做守法的小公民》。乙:同学们,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从xx年开始,今年已经是第12个法制宣传日了。甲:我们应该大力宣传宪法和法律,弘扬法治精神,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乙:接下来,我们来听两个故事。在今年开学时,同学都高高兴兴的背着书包上学了。但是五年级的学生--张华,却没去学校,在家里很不开心。原来爸爸不让他上学,让他去打工赚钱。乙:张华只是小学五年级的学生,属于未成年人。根据《未成人保护法》,张华的爸爸已经触犯了法律。同学们,我们都有享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都有学习的权利。任何人都没有任何的理由剥夺我们接受教育的权利。如果张华去打工找工作,属于童工,任何单位不得招用他,否则也触犯了法律。同学们想一想,这时张华应该怎么做呢?张华应该拿起《未成年人保护法》来保障自己受教育的权利。他可以用这部法律来教育爸爸,夺回自己的学习机会。甲:还有一个故事:程浩是个非常活泼好动的男孩子。今年读四年级了,可是他总是管不住自己,特别的调皮。为此他爸爸经常地打他、骂他。有一次爸爸在打他之后,还把他关在房间里不准他吃饭。乙: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父母对未成年人有抚养教育的职责。程浩的爸爸应该以适当的方法去教育他。而不能以暴力去体罚他。更不能经常性地体罚,用不文明的语言去骂他。程浩的爸爸没有尊重程浩的人格,已经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甲:刚才,我们在两个故事中都提到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指的是未满18周岁的青少年。简单点说,《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一部保护我们的法律。乙:今天,我们就是希望通过广播让同学们知道《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同学们关系是非常密切的。知道如何用《未年年人保护法》去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甲:下面,我就和同学们聊聊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内容。《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一)旷课、夜不归宿;(二)携带管制刀具;(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乙:可是有些同学认为,讲法律就要讲纪律,可是讲纪律就没有了自由。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甲:是呀,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的规则,大家可以享受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乙: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遇意见出现矛盾的情况,一定要冷静,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所以,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甲:我们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我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作为其中的一名小学生,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乙:作为新时代的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同时我们也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同时我们还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都遵纪守法。甲: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建设和谐社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乙:老师们,同学们,短暂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愿我们的广播能带给您收获与启迪。

法制广播稿 篇3

农民朋友们,大家好!

今天播讲的内容是以案释法《司机疲劳驾驶车毁人伤雇主没有过错也应担责 》

案例:

李某于20xx年初受雇于郭某,给郭某的重型自卸货车当司机。20xx年5月某日的凌晨3时许,李某驾驶该货车在高速路上行驶。由于李某过度疲劳,在打盹儿时,该车右侧与公路护栏擦滑,瞬间翻入高速公路右侧的深沟里,车辆毁损,李某受伤严重,后经医院诊治并鉴定,李某已构成十级伤残。

李某认为自己是在给郭某提供劳务中受伤的,向郭某索要医疗费等费用;而郭某认为李某的伤是他自己操作不当造成的,不同意赔偿。因此,李某将郭某起诉至法院,索要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等费用共计10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某在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郭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由于李某疲劳驾驶,对损害的发生亦有一定过错,应当减轻郭某的赔偿责任。最后,法院判决郭某赔偿李某各项损失共计7万余元。

法官指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侵权责任法》第35条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本案中,郭某作为雇主,在李某遭受人身损害时,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李某虽然受雇开车,但是自己受伤的主要责任在于夜晚疲劳驾驶,其对这一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因此根据法律的规定双方均应承担责任。

雇员在雇佣活动中遭受损害,雇主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也就是说,雇主即使没有过错,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只是在责任承担比例上,会考虑到雇主和雇员双方的过错。这一规定有利于督促雇主对雇员进行监督。法官提醒广大公众,在运输活动中,雇主一定要提醒雇员谨慎驾驶、遵守交通规则,不能为贪图利益让雇员超载运输或疲劳驾驶。

法制广播稿 篇4

12月2日上午,由市政法委、市司法局、市普法办等部门联合举办的湛江市20xx年“国家宪法日”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在霞山海滨公园进行。市工商局刘宁西副局长率市工商局和霞山工商分局联合组成的工商普法宣传队积极参与了此次宣传日活动。

当天,工商部门的普法宣传点与往年一样吸引了大批群众,工商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假冒伪劣商品鉴别咨询以及有关法律知识有奖问答等活动吸引了一批又一批群众。工商人员不厌其烦地向市民讲解假冒伪劣商品识别的方法,大力宣传消费维权、工商法律法规等方面知识,吸引了大批市民认真围观聆听,并索取相关法律宣传单张和小手册。

工商部门的宣传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成为当天活动现场比较受群众欢迎的一个普法宣传点,受到了广大市民的一致好评。据初步统计,活动现场共派发工商行政管理各类法律宣传资料200多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00多人次,宣传活动达到了预期效果。

法制广播稿 篇5

咀:敬爱的老师们

乙:亲爱的同学们

合:大家好!红领巾广播有和大家见面了

咀:我是主持人XXX。

乙:我是主持人XXX。

咀: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

乙: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

咀:近年来,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加强法律宣传,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得到普遍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得到增强,我国在依法治国方面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

乙: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明天就是国家的保卫者、建设者,是振兴中华民族、使祖国繁荣昌盛的希望所在,是各条战线的生力军和后备力量。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小学生,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咀:邓小平同志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作为新时代的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乙:下面请听如何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咀: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

乙: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咀:好了,又到了脑筋急转弯的时间了,上周的题目是,正确答案是,本周我们聘请的抽奖嘉宾是,获奖的同学是,让我们对他表示祝贺。(鼓掌)

乙:我来出本周的题目放大镜什么都可以放大,但有一样东西不能放大,是什么放大镜什么都可以放大,但有一样东西不能放大,是什么

合:本周的红领巾广播就到这里,我们下周再见!拜拜!

居强自我防卫能力

我们在打击犯罪的同时,还应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1、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你们要多学点法律知识,弄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也有可能制止他人违法犯罪。

2、增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为什么侵害校园犯罪屡禁不绝,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同学们没有团结起来,缺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面对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胁,竟然会束手无策,让他们得逞,原因是他们被犯罪分子的暴力所屈服。

3、掌握防卫方法。一是要看好自家门,宿舍门要随时关好,钱财要妥善保管;二是外出要请假,夜行要结伴,让同学老师知道你去哪里,或者遇到问题有个照应,防止犯罪分子袭击;二是同学们应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青少年在哪些方面应受到保护。同学们,认真的想一想,今天,我们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为我们今后的成长创造了有利的学习条件,平时有父母的衣食之奉,老师的教诲,机会难得,来之不易,大家不要辜负了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那种期盼之情,不能辜负了老师对你们的培养,更不要辜负了国家和人民寄予你们的厚望。只有珍惜今天,努力学习,勤奋刻苦,奋发向上,才能谈得上对得起国家,对得起人民,对得起老师,对得起养育自己的双亲。

法制广播稿 篇6

为进一步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养成学法习惯,拒绝校园暴力,推进依法治校,9月26日,湖南XX县委法治办、县综治办、县教育局、县司法局联合在洣水镇迎宾小学,举行20xx年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启动仪式。

XX县今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将突出“拒绝校园暴力,培养青少年爱心,共建平安和谐校园”主题,集中于9月最后一周(即9月26日至30日),在全县各中小学校学生中组织开展好“九个一”活动:举行一次启动仪式,举办一次法治小品剧进校园活动,各校悬挂一条“拒绝校园暴力,争做文明守法学生,创建平安和谐校园”主题宣传横幅,各校或班发出一份“拒绝校园暴力,争做文明守法学生”倡议书,各校组织上好一堂法治课或法治讲座,各校组织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各校出一期法治板报,各校开展一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回头自查,全县协调职能部门开展一次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行动。

法制广播稿 篇7

为让群众更好地理解宪法、了解法律知识,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12月7日上午9点,官渡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高光利同志携司法所联合组织派出所、法庭、交警六中队、综治办、安监站、林业站、市管分局在官渡镇王爷庙开展了官渡镇“12.4国家宪法日”法制宣传活动。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序到会场布置展台,摆放展板,搭建横幅。通过发放法律援助的宣传册、人民调解简报、普法宣传单,现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形式普及法律知识。大力宣传宪法知识,提供法律咨询,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

活动现场,群众积极听取工作人员对宪法的解读,对不懂的法律问题向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寻求解答。一位年近花甲的老人,听闻王爷庙在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特意来到展台前寻找法律援助的宣传册。工作人员热心地向老人讲解法律援助相关知识及申请程序。据统计,本次法制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400余份,宣传手袋150余个。

通过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群众法治意识,自觉遵纪守法的积极性,引导市民群众学法、懂法、用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使法律意识真正融入到百姓的日常生活之中,也打开了群众走近司法活动,进一步推动司法公开,维护法律权威,在社会上形成人人懂宪法的良好氛围。

法制广播稿 篇8

老师们、同学们,大家好!

从本周开始,每周的周三和周五的晨训广播由学校利用。三月的广播由团委负责,由于正逢法制宣传月,我们决定向大家宣传一些相关知识。

听到“法制”一词,相信很多同学都在心里叹了口气。的确,由于社会和学校近些年对相关主题的宣传力度加大,再加上“法制”本就不像体育、动漫那么吸引学生的“眼球”和“耳朵”,所以很多人对它已多少产生了倦怠情绪。因此,这次我们决定先绕开“法制”,从它的衍生词——“规则”说起。

为什么说是“衍生词”呢?我们先来看看它们的定义:所谓“法制”,就是“法律”和“制度”,是统治阶级通过政权机关建立起来的统治工具,说白了,就是用来约束被统治者的“木棍”,谁违反了它就要“挨打”。它就像一道铁丝网或者一堵高墙,谁要是企图穿越就会体无完肤、头破血流。法制尽管重要,但如果统治者仅仅以这种强硬手段维护统治,那么社会必乱,因此,还需要有一个比法制更人性更易于接受的统治工具,那就是“规则”。

那么,什么是“规则”呢?“规则”,按照辞典上的解释,就是“规定出来供大家共同遵守的制度或章程”。这个定义倒是很有意思的,特别是那个“供”字。有了这个字,就说明了“规则”的非强制性,也就是说东西制定出来了,遵守不遵守是人们自己的事情。如果说法制是“铁丝网”,那么“规则”就是一条画在地面上的警戒线,时时约束着人们的行为,规定着一个限度,但就算有人逾越也不会伤及体肤,至多不过是别人异样的眼光罢了。

话虽这么说,但规则的重要性却决不逊色于法制,它同样是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因素,是群体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约束。而且,它的涵盖面广泛,几乎涉及到人们生活中所能接触到的所有方面。社会有社会规则,集体有集体规则,交通、职业、交际、就餐、比赛、商业交易,就连学习中也处处体现着规则的重要:语文的写作规则、数学的运算规则、英语的发音规则等等,不遵守它们我们就写不出好文章,算不出正确答案,说不了流利的英语,规则的重要性可见一斑。

既然规则很重要,那么它就不该是一纸空文,而是要求人们运用于实践并共同遵守的。就拿数学中的运算规则来说,面对那么多繁琐的规则,相信很多人都有过这样的疑问:为什么四则运算中必须先算括号里的?为什么未知数通常用xyz表示?为什么……?这些规则都是前人制定的,可我们为什么必须遵守?答案很简单:数学问题千千万,做数学题的人更是千千万,如果做四则运算时张三先算乘除,李四先算加减,恐怕人们永远也无法找到问题的正确答案了。所以,必须有一个统一的规则,来保证运算的正常进行。相信大家都有这样的体会:计算过程中哪怕只有一个数字的运算没有按照规则,最后的答案都会和正确答案相去千里。那么,如果把一道数学题比作我们的社会集体,把其中的每一个数字比做我们每一个人,就不难看出,个体对规则的态度对于整个集体来说是多么重要。也许,当你偶尔闯红灯或随地吐痰时,你并没有太过在意,但量变往往引起质变,这些小小的违反规则的做法所引起的后果恐怕是你无法想象的。

说了这么多,其实都是为今后三周内团委的发言打一打基础,引起一下大家的重视,下面我就简单介绍一下团委的发言内容:

由于今年是xx的“冲刺年”,因此我们的话题还是要从奥运开始,本周五首先由团学习委员高一(7)班王雨晨向大家介绍奥运项目中的一些比赛规则和观赛规则,顺便为4月份的奥运宣传月和奥运知识竞赛做准备。下周三的晨训由团宣传委员高一(8)班xx负责,跟大家说说社会生活中的规则,周五则由团文体委员高二(8)班魏来介绍一下校园生活中的规则。由于本月归根结底还是法制月,因此最后我们还是要绕回这个主题,由团组织委员高二(3)班的艾多斯通过案例谈谈他对法制的理解。

团委本月的“法制与规则”晨训在本学期晨训主题广播中“打头阵”,希望大家能给予足够的重视,利用这10分钟的时间了解我们身边的规则,并从现在开始努力落实,做一个不仅遵纪守法,而且遵守规则,有高素质的中学生。

法制广播稿 篇9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我局紧扣法制宣传日的主题,以服务群众、方便群众,向人民群众送法律、送温暖、办实事、解难题,推动法律援助事业在我市的发展为活动目的,精心组织、策划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以多种形式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了“12.4”法制宣传活动。

我局分别在团结南路等主要道路上悬挂以法制宣传为主要内容的横幅4条,引人注目。3日一早我局出动装饰一新的普法宣传车,悬挂法制宣传日的宣传图,播放法制宣传日的宣传录音,驶向三洋广场。12时整,我局在三洋广场门前显耀位置设立了法律咨询点,已被市民群众团团围住,奎屯市法律援助中心、奎屯市公证处、合力律师事务所都委派有办案经验、法律知识丰富的同志携带各部门的专业法宣传资料和宣传图版参加了法律咨询,认真接待来访群众并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受到了市民的欢迎。

整个上午法律咨询点共接待咨询群众600多人,发放各种宣传资料3000多份。本次大型法律咨询活动是对执法者进行的'一次法律知识检验,进一步拉近了执法者与群众的距离,也使执法者进一步树立了依法公正执法的观念,也使过往群众受到一次深刻的法制教育。市领导xxxxxxxxx等亲临各咨询现场视察和指导,受到了咨询者和受咨询者的欢迎。

法制广播稿 篇10

今年是“七五”普法的开局之年,为弘扬法治精神,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建设平安大通,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依法治国理念。12月12日上午,大通司法所利用集镇逢集之际联合派出所、妇联、文化站等部门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通过以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询、摆放展览刊板等形式,以宪法和老百姓生产生活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宣传内容。活动现场气氛热烈,群众参与热情高涨,并积极向司法所、派出所工作人员咨询相关法律知识,领取相关的法律书籍和宣传海报。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不仅向广大群众宣传了法律知识,进一步提升群众对法律法规的认知度,激发了群众学法的积极性,而且增强了群众的法制意识、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创建平安大通、和谐大通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法制广播稿 篇11

9月18日,新果小学要求各班主任给学生上一课法制教育课,班主任从什么是法律、什么是道德入手,讲了法制教育、法制观念的重要性和我们日常生活中遇到法律知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象在不断上升趋势,解剖了几件案例:

1、学习不思进取、精神上空虚、看不健康的'书籍、语言行为不规范,发展到追求物质享受。没有了钱怎么办?表现在抢劫、盗窃、诈骗,不择手段的实施犯罪。

2、以大欺小,以强凌弱。

3、以极端残忍的手段伤害他人。

4、参加打抱不平等。

分析了产生的原因,表现为愚昧无知、道德低下、贪图享乐,家庭教育不得法。希望同学们要学法、懂法,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班会的内容符合青少年的心理特点和认知能力,为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将对同学们健康成长产生积极影响。

法制广播稿 篇12

12月4日是全国宪法宣传日,为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颍上县“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平安和谐颍上”精神,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妇联积极开展以“反对家庭暴力,构建和谐颍上”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

活动当日,颍上县妇联通过悬挂条幅,向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宣传形式共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并在活动现场设置专门展台,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向群众普及“反家庭暴力法”相关知识。通过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妇女认真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用法律法规规范自己的言行、维护自己的权益,积极营造家庭享和睦、社会共发展的良好氛围。

颍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法委书记汪利军同志到展台慰问指导宣传活动,并勉励县妇联做好普法工作,在法制宣传、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为实现颍上县和谐发展新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法制广播稿(汇集9篇)


法制广播稿 篇1

夹中法制教育简报

主办:夹石镇初级中学教务处2014年12月15日夹石中学开展“与法同行”法制教育主题班会

青少年只有学法,懂法,才能树立法制观念,明确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依法办事,成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为提高我校师生的法律素质,提高学生法律意识,全力构建和谐文明校园,我校组织全校师生于2014年12月15日开展了以“与法同行”为主题的班会。

各班班主任充分利用课件,**,**等多种资料,向学生介绍法律的基本定义,传达知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意义。通过资料中列举的青少年犯罪事件,让学生们学会了知法、懂法、守法,知道了要树立正确、积极的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培养自我控制能力,懂得了从身边的小事做起,用科学和法制意识武装自己,为成为新时代的好公民不断努力进取。通过这次主题班会的开展,同学们既学到了一定的法律知识,也意识到,学习生活中学法、懂法、用法、做一个文明守法的公民对于校园安全,社会和谐,国家发展的重要意义。

少年儿童的法制教育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在今后,我们将以此次的法律教育为起点,更加重视学校的法制教育工作,常抓不懈,努力创建更多更优的教育阵地。

法制广播稿 篇2

第一期永兴寄宿校

2016年4月6日

依法治校共建平安和谐校园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学法、知法、懂法、用法、**”意识,让学生了解更多的日常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质,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学会辨别美丑、善恶,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确保学生健康成长。为此,我校于2016年3月31日上午,在学校操场开展了“法律知识进校园专题讲座”,此次由乡中心学校邀请华坪县司法局罗主任、我校法制副校长——永兴派出所杨所长来校为师生们进行法律知识讲座

司法局罗主任充分结合小学生的身理心理特点,以案说法,寓法于具体的故事之中,分析了学生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前兆,告诫同学们在生活中要学会宽容、忍让,希望全体学生能够知法守法,学会保护自己。同时,罗主任向全校师生介绍了年龄段违规的法律责任。告诫同学们:

“法律是无情的,必须引以为戒,千万不要一失足成千古恨,因为一件小事走上犯罪的道路。”

法制副校长结合实际,以**事的方式,要求同学们要牢记交通行为准则,不贪图一时便利乘坐超载、坐无牌无证车辆;教育学生努力学习,感谢父母,回报社会,努力成为新时代的守法公民。

此次活动的开展,增强了全校师生的法律意识,同学们对法律知识又有了更深的认识和了解,把我校安全教育工作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

主题词:依法治校平安和谐校园

报:永兴乡中心学校

发:永兴寄宿校

永兴寄宿学校2016年4月6日印制

法制广播稿 篇3

活动本次活动,我校确立了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突出宣传宪法,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增强全校师生的法律素质。***年12月6日我校邀请上清寺杨警官来我校进行了一场法制宣传讲座,并发出了倡议: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希望我们全校师生一同举起法律的盾牌,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公民!

由于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全校师生的积极参与和努力配合,学校“‘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开展得如火如荼。各班分班进行了“12.

4”法制宣传活动和班队会,师生的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教,构建和谐校园营造了良好氛围。大田湾人民将继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继续以依法办学的理念努力工作。

篇二:12.4法制宣传日活动

早上9点,在我局金必华副主任组织,职工潘朝晖、张萍、周奇、邸依依的积极参与下,宣传人员在人民广场紧张有序地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张贴法制宣传横幅和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的宣传海报,向过往的路人宣讲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和我区正在进行的单位核查与个体户清查工作,并发送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的相关宣传画册、宣传日历,真正做到法制宣传形式多样化。在宣传过程中,我们的工作人员一直耐心细致,面带微笑地进行宣传,所有的宣传材料都已寄出。

法制广播稿 篇4

关于2016年3月3日开始的某镇中心小学二期工程法制安全教育营造良好教育环境的情况通报

为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营造文明、平安、和谐的校园育人环境,2016年3月2日下午,某某镇小学法制副校长、某某镇派出所某某同志莅临学校为同学们举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制安全教育讲座,本次讲座由我校某某副校长主持。

某某警官根据刚开学的实际情况就遵规守纪、爱护学校财产、平安交通、不携带危险物品、不进行危险游戏等方面进行了宣讲。他的讲解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既有对不同违法行为适用的法律条文,又有对自身及家人可能带来的伤害和影响,既有对不法行为的清晰界定,又有警察保护帮助大众义不容辞的责任。

通过讲座,学生明白了应该怎样规范自己的言行、怎样避免带给自身、他人、家人、社会的伤害,明白了在生活中一定要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小公民。

法律教育讲座使学生受益匪浅,受到师生的高度赞扬。

报送:某某教育局某某镇**共印2份)

法制广播稿 篇5

情况简报

都江堰市玉堂小学2013年9月9日

知法明理健康成长

--记玉堂小学法制教育周活动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和自觉守法的能力,让学生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依照法律从事生产和生活,一切活动必须纳入法律的轨道。法律素质的培养已成为社会和学校共同关注的问题。因此,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是十分必要的。

为此我校结合都创建办[2013]17号文件要求,在全校师生中开展了“知法明理健康成长”的主题法制教育活动。

2013年9月2日—8日是为期一周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周,玉堂小学通过周一的例会安排部署了法制教育活动,老师们利用晨会、班队会、生命.生活与安全课、思想品德课等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的讲解,结合真实、生动的案例,就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本特征作了详细讲解,根据青少年的生理、心理、年龄阶段的特点分析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动机与原因,以及在实施违法犯罪时的冲动、无知和造成的严重后果,给同学们上了一场场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通过一周的活动,同学们增强了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了明辨是非的能力、依法自我保护的能力、抵御社会不良影响和预防违法犯罪的能力,同学们纷纷表示要遵纪守法,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做一个文明合格的小学生。

玉堂小学

2013年9月9日

附:活动**

法制广播稿 篇6

简报为大力弘扬和宣传法制精神,让法制走进千家万户,让每一个学生做到:知法、学法、懂法、用法,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同时,结合“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活动和我校实际情况,我校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花溪民族小学陈永凤校长在活动中作了重要讲话,希望全体师生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学会分析、学会辨别、学会拒绝,学会利用法律这个**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通过学习,增强了学生是非判断能力和社会生活经验,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之后,全体师生庄严许下承诺,自觉抵制不良风气,抵制不法行为,学会守法,用法,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制广播稿 篇7

新果小学

为不断深化普法教育,推动“法律进校园”活动的深入开展,努力营造校园“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全力构建和谐文明校园,新果小学近期组织开展了法制教育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主要以“道德守法,做合格小公民法”为主题,以“五个一”为内容。即:进行一次国旗下讲话,9月16日的升旗仪式,六年级班同学做了《成长路上与法同行》的国旗下讲话;进行一次征文比赛,以“法制在我身边为题” 让学生联系身边事,谈谈遵法守法的重要性;进行一次播音,9月17日,红领巾广播进行播音,主题为《学法、懂法、做守法小公民》;召开了主题班会,各班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活动;最后一节法律课上,法律老师认真备课,给每各班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

对儿童的法律教育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在今后,我们将以此次的法律教育宣传为起点,更加重视学校的法制教育工作,常抓不懈,努力创建更多更优的教育阵地。

法制教育简报

新果小学

9月18日,新果小学要求各班主任给学生上一课法制教育课,班主任从什么是法律、什么是道德入手,讲了法制教育、法制观念的重要性和我们日常生活中遇到法律知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未成年人犯罪现象呈上升趋势

1学习不进取,精神空虚,阅读不健康的书籍,语言行为不规范,发展到追求物质享受。没有了钱怎么办?主要表现为抢劫、盗窃、诈骗和实施不择手段的犯罪。

2、以大欺小,以强凌弱。

三。残忍地伤害他人。

4、参加打抱不平等。

本文分析了其产生的原因,如无知、道德低下、贪图享乐、家庭教育不当等。希望同学们学习和理解法律,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班会的内容符合青少年的心理特点和认知能力,为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将对同学们健康成长产生积极影响。

新果小学

法制广播稿 篇8

★★★★ 织金县以那小学工作

2013总第22期简报

换种方式做父母换种心态做孩子

-以那小学关于三生教育的讲话

根据上级安排,我校于2013年9月24日上午10:40举行了三生演语教育活动。1600多名师生和部分学生家长参加了这次大型亲子演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我校按相关要求提前做好了通知学生家长和学生整队、会场布置、大型活动安全预案、宣传等准备工作,保证活动的如期举行。

会上,副校长罗琴对活动做了洋溢的致辞。在热烈的掌声中,欢迎来到云南三生教育演讲团彭天跃老师一行3人。彭老师以幽默的演讲、贴近学生实际的互动紧紧地把学生的注意力抓住,学生时而笑得前俯后仰,时而快乐地击掌互动。

当彭老师以自己的亲身经历讲述一个人如何学会生存、感恩、奋斗时,同学们静静地聆听,他以同学们的真实生活为题材,把同学们心里的想法、每天对待父母的态度和一个个感人的故事在充满温情和感动的**声中慢慢道来,此时全场泣不成声。孩子们和家长纷纷上台,面对面地表达藏在内心深处想说的话:“爸爸妈妈辛苦了,我一定好好学习,不再和您顶嘴了!

”“爷爷奶奶辛苦了,我一定努力学习,将来报答您!”“老师辛苦了,我以后会认真完成作业的!”在孩子哭泣的决心表达中,家长们用盈眶热泪和紧紧的拥抱孩子感动这份真情,老师的眼睛也一次次地湿润了,因为看到了孩子们在真实地成长,在用心地生活。

这种心与心的亲密碰撞,在厚实的亲子活动中,让孩子们似乎瞬间有了很多成熟。

活动让孩子们懂得感恩父母、长辈、老师,珍惜现在的生活,努力创造更美好的未来。

12:20分,在铿锵的《少年中国说》齐诵中,圆满结束了此次活动。“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少年雄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肖佳祥供稿)

罗琴校长对活动做洋溢的致辞

彭天跃老师演讲现场

互动现场

爸爸妈妈:您们辛苦了!我一定好好学习!

孩子懂事了,我们心里也踏实。

法制广播稿 篇9

“回到了家就享受到农民工的维权服务,只有家乡还记得我们,真是太好了。”春节前夕,从广东打工回来的广南县八宝籍农民工在车站内对八宝镇“返乡农民工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感慨地说。

八宝镇作为劳务输出大镇,返乡务工农民工越来越多,春节前是拖欠农民工工资高发期,一些行业和企业特别是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时有发生。为了返乡人员愉快返程,八宝镇抓住这一时机及时开展“返乡农民工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把排解务工人员心结作为春节前后的民生工作重点,加大对农民工依法维权工作力度,全力保障农民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八宝镇积极深入车站、企业开展上门法制宣传,现场受理农民工法律诉求,并重点就“农民工该如何维权”“哪些部门可以帮助农民工维权”“签订合同时应注意的事项”等内容进行宣传讲解。

此次专项活动旨在提高民生在农民工群体中的知晓率,增强农民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在增强农民工在讨薪等方面的维权能力的同时,还指派具有丰富办案经验并擅长处理维权案件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确保维权质量。据了解,本次专项活动将持续到“回工返潮”结束。

法制广播稿(范例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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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广播稿【篇1】

今年是“七五”普法的xx年,秀洲区新区司法所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推进平安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紧紧围绕中心大局,不断拓展法制宣传的内容和渠道,创新宣传手段与形式,12月2日,秀洲新区司法所联合民政、卫生院、禁毒办在高照街道高家桥百姓大舞台开展法制宣传咨询活动。

法制宣传活动以分发宣传资料,展示宣传展板,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等方式进行,除重点就《宪法》、《婚姻法》、《劳动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外,还将《未成年保护法》、《物权法》、《劳动法》等与市民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集合成册免费发放。并热情地接待前来咨询法律知识的过往群众,积极为群众解答关于婚姻家庭、劳动纠纷赔偿、邻里纠纷等各类法律问题,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学法、守法意识,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另外,秀洲新区司法所在各所属村(居)委会开设“12.4”法治宣传活动分会场。各分会场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悬挂横幅和法制宣传标语,免费发放普法宣传挂图、彩页、折页、口袋书等各种宣传材料,营造了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切实增强了法制宣传教育在广大群众中的感染力和吸引力。

此次法制宣传活动的开展,使国家宪法的认知率进一步得到了提高,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通过此次宪法宣传,调动了辖区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引导辖区群众树立正确的法治意识,为七五普法工作完美开局的同时也为辖区打下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法制广播稿【篇2】

一、学习文件,引起重视

教育局关于法制宣传的文件收到后,我们利用周一例会时间,组织全体老师进行了学习,使广大教师明白了这次法制宣传的目的、活动的主题、宣传的重点、时间安排、整个活动的安排以及活动要求,为这次活动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制定方案,全面部署

为了使整个活动有序进行,我校根据教育局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工作实际,制定了《法制宣传活动方案》,并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方案,对我校的法制宣传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工,要求各班主任积极搜集资料,大力宣传我区法制建设的成功经验,宣传推进依法治区建设的重大举措和成就,宣传行政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等方面的发展,宣传我区创建“法制未央”全力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推进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方面的重大发展。要结合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将《宪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管理规程》等作为学习宣传的重点。

三、按照方案,开展活动

1、利用板报进行宣传,共办法制宣传板报8块。组织学生做法制手抄报,并进行评比。

2、利用班会进行宣传,本次法制教育宣传活动,由于学校和老师都特别重视,准备充分,参与的人多,受教育的人多,达到了法制宣传的目的。

3、利用广播进法制行宣传,使学生认识法制的重要性,从而增强法制意识。

4、广乏组织全体教师进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管理规程》学习,提高教师的法律素质。

5、与家长联系,积极开展“把法带回家”活动,使家长、社会都了解这一法规,并配合学校共同做好法制、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工作。

6、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加强值日巡逻监督,创造良好环境,及时排除隐患。法制教育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它的内容将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而不断变更,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仅仅靠法制教育月活动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只有牢牢地把法制工作记在心头,从小事抓起,坚持不懈、长此以往地抓下去,才能逐步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确保我们的身边无犯罪事件发生。在学生中开展法制教育,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任重而道远。我们有决心进一步集思广益,积极探索,常抓不懈,为培养新世纪合格人才做出应有的贡献。

法制广播稿【篇3】

为贯彻依法治国理念,落实普法宣传教育,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氛围,12月4日上午,龙虎塘街道举办“12.4”法制宣传月系列活动序幕。

法制宣传月活动从12月4日开始至12月30日结束,具体安排了四项活动。一是12月4日上午,在腾龙社区幼儿园广场,综治办、司法所与区药监局、区法院、派出所、工商所、计生站、劳动所、律师事务所、卫生院、总工会、妇联等综治成员单位联合开展现场普法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发放职工法律法规、婚姻家庭法律法规、食品药监法律法规、禁毒知识等宣传资料,开展法律知识问答活动发放平安建设纪念品。二是12月中旬将在江苏三恒科技有限公司举办一次法律知识讲座。三是12月全月,在街道楼前广场大屏幕,滚动播放普法动漫视频、微电影,运用影像资料深入浅出地向居民讲解法律常识。四是在街道公务员及全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组织一次法律知识考试,加深依法行政理念,强化依法行政业务知识。

法制广播稿【篇4】

农民朋友们:

大家好!

今天播讲的内容是以案释法《13年前无偿转包现在后悔了》

案例:

曾经协议无偿转包土地,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如今看到别人有偿转包获益不少也想反悔收租金,这可行吗?世上真有后悔药?

1999年1月1日,老姜与村经济合作社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一份,取得了9.85亩水田的承包经营权。后由于老姜一家人口、劳动力发生变化,承包能力不足,经发包方同意,老姜于20xx年将其中的7.07亩承包水田无偿转包给徐某,转包期限确定为27年,自20xx年12月17日至20xx年12月16日止。协议签订后,老姜即将上述承包水田无偿交付徐某经营,徐某一直转包至今。

然而,世事变化,村里类似的土地都被其他承包人以每年715元每亩的租金转包出去,老姜觉得自己太吃亏了,在多次与徐某协商租金事宜未果之后,老姜决定把徐某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公正处理。

浙江省XX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判令徐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老姜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止的土地流转费共计2121元,以后土地流转费以每年600元/亩向老姜支付,自20xx年7月1日起至转包土地返还给老姜之日止。随着法院的判决,老姜终得偿所愿。

以案释法:情势变更应重新分配利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因承包方不收取流转价款的约定产生纠纷,当事人协商变更无法达成一致,且继续履行又显失公平的,法院可以根据发生变更的客观情况,按照公平原则处理。”

本案中,双方签订协议时间为20xx年12月,当时农民种田的积极性普遍不高,因此当初的土地流转费为无偿具有一定的历史原因,符合当时我国农村状况。但随着国家有关农业政策的调整变化,各种相应的惠农政策相继出台,农民在耕种土地上的.负担大量减轻,特别是20xx年国家取消了农业税费并实现农业补贴政策后,农民种田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加之土地资源的稀缺,土地流转费逐年提高,目前涉案土地周边流转费已达按每亩每年500斤左右稻谷折价。而国家政策的变化通常不可能为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所预见,因此继续按照原协议履行对当事人来说显失公平,该情形符合我国法律关于情势变更原则的构成要件。

情势变更原则的意义,在于通过司法权力的介入,强行改变合同已经确定的条款或撤销合同,在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约意志之外,重新分配交易双方在交易中应当获得的利益和风险,其追求的价值目标,是公平和公正。因此,老姜要求徐某支付土地流转费的主张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对于徐某应支付的土地流转费数额,在原被告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法院参照当地土地流转费和双方约定的承包期限、承包土地的目的等情况以及转包协议书中对土地流转费的约定状况,酌定从20xx年1月1日起调整为以每年每亩600元结算土地流转费。

法制广播稿【篇5】

依法办学,依法治校,是国家对每一所学校提出的基本要求。如今全社会都在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奥美高中也在努力创建平安、和谐和文明学校。基于以上要求和任务,9月17日下午,全体高一学生参加了由航空路派出所教导员叶文婷带来的法制安全教育讲座,讲座由高一年级主任李小卫主持。

讲座正式开始

会上叶教导员通过几个生动的案例切入,所选案例贴近学生们的校园生活,充分调动起学生参与的积极性,深入浅出的报告,使我们深受教育。

叶教导员耐心解答

叶教导员首先由校园暴力的真实案例引出什么是校园暴力的问题,同学们踊跃举手回应,现场互动频繁,掌声此起彼伏。在高一三班朱子涵同学发言结束后,叶教导员对校园暴力作出界定即为:“发生在校园内,上学或是放学的途中,有学生、老师或校外人员蓄意滥用语言、躯体力量、器械、网络等针对学生或老师在身体、心理、名誉、财产权利等方面造成的伤害行为。”主要有四点:

①肢体暴力;

②语言暴力;

③社交暴力;

④网络暴力。

朱子涵同学发言

紧接着叶教导员向同学们提出了“校园暴力有哪些不良影响的问题”,高一五班胡宁柏同学积极举手回应,得到叶教导员的认可,最后叶教导员作结,具体归纳为以下三点:

①身体受到伤害;

②心理上的创伤;

③成年后的行为问题。

胡宁柏同学发言

具体如何处理校园暴力是我们今天讲座的关键问题,叶教导员以“如果遇见这类事件你如何处理”再次向同学们抛出了问题,学生们踊跃参与到讨论中。高一八班胡思杰同学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叶教导员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向同学们分享了正确的做法。主要包括如下几点:

①保持低调,不攀比,不要过于招摇;

②锻炼身体,参加训练,有利于减少校园暴力的侵害;

③结伴而行,不单独行动;

④有勇有谋,自卫保安全;

⑤勇敢释放,理性应对。紧接着叶教导员分享了校园暴力的第二个真实案例,再次向我们证明了校园暴力本质就是一种伤害行为,并指出其轻至违法,重至犯罪的严重后果,再次告诫学生学会约束自我。

胡思杰同学发言

本次法制讲座使广大师生提高了安全意识,增强了运用法律武器在校园暴力中自我保护的意识,对于营造平安校园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具有重要意义。学校是未成年人的成长摇篮,通过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法制观念,让法治走进校园,让广大青少年接受法制观念,增强法制观念,是学校的重要工作。

法制广播稿系列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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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广播稿 篇1

法律是社会的保障,是维护公共利益和公平正义的工具。今天我们讲的是守法,守法不仅仅是一项规范,更是一种人生信仰的体现。从每个学生所涉及到的简单的行为去做实际的`案例,我们会更清晰明了地感受到,法律规则对于我们每一个人的重要性:

对于一名学生而言,守法就是要遵守校规校纪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切不可做出违法行为。如果我们违法行为,无论是在学校妨害教育秩序,还是在社会上执行非法交易,都会扰乱社会秩序,会受到严正的惩罚,甚至会承受物质损失。

在生活中,也会出现许多守法与违法行为的关系。比如,如何爱惜公共财产,避免破坏文化遗产。我们的文化遗产是国家的珍贵财富,我们应该积极地去保护他们,把爱国热情的踏实贯彻地去行动上,爱惜每一件文化遗产,守护每一个遗址。

再如,我们学生普遍使用网络,履约网络管理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我们要自觉地守法守规,不在互联网上发表侮辱、种族歧视及散布不实、恶毒的信息。网络监管是社会严明守法的表现,在这方面我们更是要自觉地做好自己。

最后,我们应该记住法律知识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基础力量之一,良好的法律素养是每个公民维护自己利益的必要条件之一,同时也是对祖国法制建设的一种支持和保障。所以,让我们每个人从内敛中运营,自觉地维护良好的法律信仰,守法基本的素养,为构建法制强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共同奋斗。

谢谢大家。

法制广播稿 篇2

老师们、同学们:

今年是__普法的第xx年,也是宪法颁布xx周年,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在校青少年的宪法意识和法律素养,我校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和德育处工作安排,将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今天广播的主题是“关爱明天,普法先行”。

同学们,当文明学生,做守法公民,接受健康的思想,并时刻以法律为准绳,规范自己的言行,监督自己的行为,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健康成长。这是我们学会做人的前提。在2月27日召开的九年级学生家长会上,也做了明确要求。

同学们,你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社会的支持,理解,尊重赞扬。以体现自己在社会中的价值。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有些现象我们学校也曾发生过,比如:有的同学在我们学校上学的时候,不遵守纪律,不听老师的教育,还有的同学很冲动,为了一点小事,大打出手,总之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有了许多劣迹。

还有一些同学与社会上的一些青年交往密切,时常出入网吧、电子游戏厅、酒吧、KTV等场所,对你们的成长就极为不利,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走上犯罪。

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同学们提出几点希望:

1、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认真履行学生的一日常规,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严格遵守。因为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的环节。

2、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自己所拥有的权利,自己应明确地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要学会对自己行为的控制,增强法制意识。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

3、胸怀宽阔,不因小事激化同学矛盾,如果有矛盾双方都要退让一步,积极化解矛盾,应该冷静地处理,而不能说一些刺激性的话语、做一些挑逗性的动作而激化矛盾,更不应该大打出手,造成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果盲目冲动约请校外人员,性质会发生更严重的变化,将会受到学校的严肃处理,直至法律的严惩。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今天,任何丑恶的、不良的行为和习惯,我们都应坚决制止,决不含糊。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一起学法、知法、守法。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

法制广播稿 篇3

今天是20xx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十四个法制宣传日,同时也是我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

中国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基础,是公民权利的根本法律保障,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基础,是依法治国的基本依据,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宪法是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问题的国家根本法,它将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基本制度确认下来。

就政治方面而言,宪法的作用主要是确认和巩固国家政权以及相应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从经济方面来讲宪法作为上层建筑的有机组成部分,对经济基础产生反作用;就文化社会生活而言,宪法通过确认符合最广大人民利益的社会思想和伦理道德意识,为人民当家作主实现统治职能提供思想文化基础。

宪法的实施是国家稳定的保障。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并规定了人民行使国家权利的方式和途径。只有实施宪法,才能充分实现人民的民主和自由权利,真正保障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

宪法的实施需要我们每一位公民知道宪法,了解宪法,遵守宪法。

设立宪法日就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设立国家宪发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作为企业员工,我们不仅要遵守宪法和法律,同样也要做到遵守企业的纪律和规章制度。遵纪守法就要求我们每个从业人员都要遵守纪律和法律,尤其要遵守职业纪律和与职业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遵纪守法是每一名员工应尽的责任与义务。遵纪守法是维护公共秩序,保社会生活安定团结的重要条件。它确保人民生活正常,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社会稳定,国家安宁

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每个公民都必须具有很强的法制意识,有必备的法律知识,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认真执行各项法令、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法律的权威不仅仅建立在执法者的严明执法上,更体现在所有人对法律的尊重上。培养公民的法制意识,使越来越多的人自觉地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地维护法律的尊严。

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遵纪守法的意识。作为社会人,尤其是作为国有企业的员工,要善于自我约束懂得依法维权,还应该在社会公共秩序受到破坏、国家安全受到威胁的时候,见义勇为,挺身而出,坚决地与之进行斗争。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是民主法治社会。在民主法治的背景下,法纪不仅反映人民的真实意愿,也是对社会生活的深刻总结,而违法乱纪就是践踏人民的意愿,违反社会的规律,小则危害自己,大则危害社会。无数事实证明,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恰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绝不会有什么好的后果,也难逃客观规律的制裁。

法纪不但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类对社会生活的深刻总结,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遵纪守法是遵从规律的表现,是良好道德的表现。但愿每一位员工,时刻不忘遵纪守法,这既是一种义务,更是一种光荣,它会让你一生平安,也会让我们的企业、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

法制广播稿 篇4

法,他是我们生活安全的保障;是悬崖边一声亲人的呼唤;是在茫茫大海中的指示灯。法,我们每个人都应了解。

在生活中,许多事情我们需要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但前提是我们必须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少年。遵纪守法听起来离我们很遥远。但仔细想一想,他就在我们身边。你是不是遵守学校纪律,你是不是热爱学习主动思考,你是否按时完成作业,书写工整,你是不是诚实勇敢,从不撒谎。你有没有在公交车上主动为别人让座,有没有在家里主动为父母洗碗。如果有,你就是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少年,如果没有,就从现在起,从自己做起,加入这个队伍中去。当然不只是这些还要学法,守法、用法。

学法。通过学习法制知识,才能迈开人生的第一步。我们青少年只有学习了法制知识,才能分辨是非不做违法的事。我们要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明白法律的重要性。守法,法律是神圣的`,只要我们守法就可以在法治的保护下自由飞翔。用法,法律法规无处不在。它向我们身边的骑士,时刻保护我们。我们应该运用学过的法律只是来保护自己。

小学生应当了解的法律常识,应当具备的自我防范能力及心理素质,应当自觉抵制的不良行为,本人结合真实的案例,来和大家分享一些法律常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学会自我保护;树立自觉遵守法纪的法律观念,培养自己的“法商”

学好了法律才能自觉地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法律体现人民利益,违法就是违背人民利益,损害了人民利益,国家的法律靠全体人民来维护,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学习了法律,就知道那些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从而自觉遵守法律,正确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建设顺利进。因此,小学生学习法律非常必要。 18周岁以下均为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我们首先应当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从而知道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应当寻求哪些保护。

我们学习了《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就知道自己如果违了法犯了罪,将会得到什么样的处罚或刑罚,从而做到自觉守法、护法,请同学们注意的是:法律不因为你不知道法律的规定,而实行违法犯罪的行为而不追究责任,形象的说:“法盲”触犯了国家法律同样要追究其法律责任!这就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伤害的,应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4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才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1、旷课,夜不归宿;

2、携带管制刀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6、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9、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同学们!让我们来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学习,提高自己的“法商”,让法律陪伴我们一起健康成长!小手牵大手学法一起走。

法制广播稿 篇5

法律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的基石,对于每一个公民而言,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变得愈发重要。因此,我们需要强化法制宣传,引导人们了解和尊重法律,建立正确的'法律观念。

在宣传活动中,我们可以从多方面入手。例如,可以在媒体、学校、企业等场合进行讲座、交流会等形式的宣传,利用各种方式进行普及,让广大人民真正了解和认识我们的法律体系。同时,我们还可以在日常生活中,引导大家树立起法律观念,做到遵纪守法,尊重法律。

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借助公益法律援助、法律志愿者等组织,开展一些义务服务或社会救助活动,帮助广大人民解决各种法律问题,提升人民群众的法律水平和素养,从而打造一个更加和谐、更加公正的法治社会。

总之,要强化法制宣传,打造正确的法律观念,就需要各界的共同参与和努力。让我们一起为构建一个法治社会而不断努力奋斗。

法制广播稿 篇6

大家好!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法制建设取得了巨大的进步。我们都应该认识到,法律是维护社会正常秩序,保障人民权益的重要保证,同时我们也应该认识到,我国的法律体系和法制建设还有很多不足之处,比如某些人的意识相对较低,致使犯法率并不低,致使社会愈加变得紊乱不堪。也许有的同学会问,违法能赚钱、做好事很累,为什么还要守法呢?下面,我来为大家揭示守法的好处:

第一,守法者可以保障自己的权益。在法律面前,每个公民都是平等的,而受害者和加害者的身份并不一样。因此,我们要学会树立自己的权利意识,懂得法律的'保护,坚决捍卫自己的权益。

第二,守法者能建立起一种良好的社会形象。法律规定每个公民的行为,守法者们行事端正、诚实守信,是身处社会中最受尊敬的一部分人。在很大程度上,遵守法律不仅仅可以护住自己,更可以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崇尚价值,缔造一个更好的社会环境。

第三,守法者能增加自己的爱国热情。法律是一个国家的基石,法制建设是一个国家的灵魂。遵守法律是爱国的表现,同时也是对祖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种支持和保障。国家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参与和努力,守法是每个公民文明的表现、守护祖国的健康成长。

最后,守法是每个公民的基本责任。让我们尊重法律、遵守法律,做好自己的职责,把我们国家的法律意识在我们身上落实到最终,一起为法制建设贡献出力量。

谢谢大家!

法制广播稿 篇7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我是六(3)班的陈。

均每天达40多人,而其中位居首位的,就是交通。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走在马路上,会时不时地发现有人闯红灯,有人逆行车,有人边骑车边听音乐,有人骑车带人等违反交通规则,危害交通安全的不良行为。在这里,我要郑重地提醒我们的同学为确保我们自身的生命安全,也为了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做到不闯红灯外,骑自行车时不要带人,不要多人并排骑车,更不要逆行车。

在我们的校园内,同样也存在着很多威胁着我们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现象。有的同学在楼道里嬉戏追赶,上下楼时互相打闹;有的同学在运动时不注意自我保护而受伤;有的同学不能正确处理同学之间的矛盾,打架斗殴等。在这里我要提醒同学们的是要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情况方面能力还有所欠缺。但仅仅依靠社会、学校、家长的保护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每一位同学都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提高道德素质,增强遵纪守法观念,时时刻刻把“安全”二字放在心中,随时随地为着我们的安全而约束自己的行为,机智勇敢地处置遇到的各种情况或危险。

同学们,生命无疑是可贵的,她带给我们激情与活力。同样,它给了我们展示一切才能的`机会,让我们的生活可以绚丽多彩。希望全体同学都能把安全作为我们学习、工作、生活的第一准则。同学们,我想大家对生命都充满了无限憧憬与期望,那就让我们为了自己的安全,为了我们校园的和谐美好,在以后的生活中增强安全法制观念,提高防范意识。

我的完毕,谢谢大家!

法制广播稿 篇8

1、学校要求把法制教育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注重法制教育的实效性,落实学习内容、落实学习课时、落实指导教师。把法制教育纳入素质教育之中,与德育工作相结合,与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与课堂教学相结合,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系列活动,在活动中育人,让学生在活动中学法、守法、用法,增强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能力,强化学生的道德意识和法制观念。

2、加强对行为有劣迹学生的教育。抓好思想品德有缺陷学生的转化工作。特别对父母离异的单亲学生、校外借宿生和家庭出现变故的学生要格外给予关怀和温暖,对不良行为学生从心理障碍上进行分析,给予耐心的疏导。

总之,秋季开学法制教育第一课活动的开展很成功。对正处于学知识、长知识阶段的我校青少年学生来说,促进了他们形成更加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培养他们成为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的优秀公民。为此,我们要努力做好这项工作,把普法教育坚持下去。

法制广播稿 篇9

为进一步深化反邪教工作,营造浓厚的反邪、防邪社会氛围,积极构建和谐平安社区,近日,大型社区在全社区范围内对群众开展反邪教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群众远离邪教、防范邪教。 本次活动以宣传栏形式面向居民进行宣传,倡导居民反对邪教、破除迷信、崇尚科学、传播文明。活动旨在提高群众自觉识别和防范邪教的能力,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要正确认识国家的法律法规对宗教和邪教有哪些规定,同时树立科学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学会用正确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坚持去分析和认识事物,破除迷信,普及科学知识,自觉抵御邪教的传播,对邪教言论做到不听、不看、不传,积极检举揭发邪教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和健康发展,为大力推进社区反邪教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社区居民反邪教意识。 通过本次宣传活动,给小区居民们敲响了一次警钟,提高了社区居民对邪教组织骗人害人的`本质认识,从而增强了他们遵纪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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