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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规章制度(篇1)

医院患者随访系统

是充分利用现代计算机、通讯、互联网技术,在医院与患者之间搭起沟通的桥梁。

医院通过此平台也可以为患者提供整体的,分门别类的, 或个性化的服务;

而患者也可以通过这些沟通手段轻松实现医疗服务预约、各种医疗信息的查询等服务,也可在系统上开展诸如随访呵护、健康教育、咨询预约、 科研跟踪、纠察医风等工作。

回访的方式:

1:病人服务中心服务回访和满意度问卷调查。

2:临床科室出院及科研随访。

3:临床科室与社会工作科联动二级回访。

开展随访工作的意义;

1、是开展卫生部“三好一满意”活动要求的有效补充手段。

2、通过医院工作人员的电话随访,使服务由院内延伸到院外便于及时进行康复指导,从而减轻患者负担提升医院形象和服务质量。

3、电话随访,搭建医患沟通平台,让患者感受关怀,促进医务人员服务能力的提高,加强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增强医院竞争力。

4、医生电话随访,对医疗质量跟踪,提高医生的服务技能。为科研提供数据支持。

5、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降低医疗风险。

6、改变以往人工随访的弊端,提升随访工作效率与质量。

医院随访系统的特点:

1、延伸服务,提高患者满意度、提升医院竞争力并增加收入

2、推动医院实现“以患者为中心”模式的转变,提高患者满意度,减少患者流失率.

3、及时了解患者最新需求,为医院提升服务水平提供更真实的参考依据

4、患者就诊信息一目了然,随访关怀针对性更强

5、自备知识库,为患者提供更专业的知识解答

6、无需手动拨号,提高随访效率和质量

7、随访过程可录音,提高随访质量. 电话直拨及接听,方便工作人员的使用.

8、可跟踪、可追溯

9、可量化、可管理

10、可与满意度评价系统相融合,形成院内、院外综合、客观满意度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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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规章制度(篇2)

一、一般隔离消毒要求

1、传染病与一般病房(或其他建筑物)应当保持一定或有严密的隔离措施,以防止交叉感染。传染利、结核科和小儿科,均应设有单独的出入口,小儿科门诊,应设有专人进行预检,遇到传染病可疑有立即隔离。

2、医院的手术室、分娩室(产房)、婴儿室、传染病房、隔离观察室、血库、注射室、药剂制剂室、检验室、供应室以及可以成为传染源的处所等,均应有严格的消毒制度。医院的门诊和一般病房也应有定期的消毒制度。

3、传染病房应备有单人房间,以便收容需要观察的病员。

4、传染病员所住的病房,应按时进行消毒;用过的家具、器皿、被褥、碗筷等用具必须经过严格消毒后再用。

5、传染病员的排泄物和分泌物,必须经过消毒或净化后再排入下水道。

6、工作人员进病房和诊前,必须穿工作服,在传染病房应穿隔离衣、戴工作帽和口罩(条件许可时应穿特备胶鞋),但不得穿出传染病房。接触病员后应及时洗手。

二、门诊防止交叉感染

l、门诊发现传染病员时,必须按规定上报疫情。

2、在门诊或急诊室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的,应立即就地隔离,进行消毒,并根据情况将患者送入传染病院,传染病或隔离病室。

3、传染病员离开或死亡后,室内床单等应一律更换,并进行终末消毒(方法视病种而定)。

4、传染病流行期间,设立临时检疫岗,对每一个就病员,必须经过初步检查后才能挂号,可疑者进行隔离处理。

5、放射线科及理疗科应将门诊及病房病员的治疗和检查时间严格分开。

6、病员应在指定地区候诊、检查和治疗,不得在门珍各处走动,以防止交叉感染。

7、门诊应设肠道传染病员的专用厕所。

三、住院防止交叉感染

1、住院防止交叉感染。

(1)病员进入病房前应根据情况沐浴或擦澡(危急病员须先进抢救,以后在病房内进行)、理发、剪指甲。

(2)病员进入病房前应测体温,如遇发热的病员应判明发热原因。决定是否进入病房或入隔离待查。

(3)病中的服装应进行清洁处理,如条件许可,病员更换的鞋、袜、衣、裤不得与医院准备之干净服装接触。

(4)无接诊室或住院处者司以进病房后当日进行卫生清洁工作。

2、病房

(1)病员在住院期间,如发现传染病,应按隔离消毒原则处理。

(2)病房经常保持整洁,住院病员应按期沐浴或擦澡、理发、洗头或剪指甲等。

(3)患者用过的便盆、便壶应进行消毒,有传染病的患者(如滴虫阴道炎、肠道寄生虫病、肠道传染病等)应固定使用。脸盆、澡盆,每次用后应及时擦洗与消毒。

(4)患者餐具用后消毒,茶具固定使用并按期消毒。

(5)被脓、血、排泄物所污染的敷料和布类等应采用可靠的力一法进行浸泡消毒后洗涤。必要时再进行煮沸消毒,小件敷料可焚烧处理。

(6)患者的衣服、被单、枕套等应定期更换,必要时随时更换。

(7)有传染病可疑的衣物或污脏之大衣、毛毯、。被褥、枕套及报纸、书刊等应用日光曝晒或用其他方法消毒。

(8)打扫厕所的清洁工具,与打扫其他场所的工具,应严格分开。

3、传染病房(或隔离病室)

除严格执行病房的各项有关规定外。

(1)传染病房的设立应尽量集中,不得与居民住宅或职工宿舍设在同一院内。

(2)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大便化验、大便常规检查、咽喉培养。工作人员患有传染病,特别是呼吸道传染病,须隔离观察,直到检疫期满为止。

(3)每病房只能收治同病种的传染病员,如确有困难,可安排在病房一角,。用屏风隔开,同时实行床边隔离。

(4)患者小能随意离开病房。得到医师许可者,可在指定范围内活动。

(5)传染病患者一般禁止探视,特殊情况须经医师或护士长决定。

(6)进入传染病房须穿隔离衣,遇不同病种应更换隔}离衣。

(7)胃肠道传染病员的便盆,遇不同病种应更换隔离衣。

(8)传染病房的地面和墙壁应注意消毒,病员出院或死亡后,病房和用具须作终末消毒(处理方法视病种而异)。

四、病员衣物用品污物清洗消毒

1、污物应放置于指定地点,污物箱、痰杯等应带盖,并经常消毒。处理人员应注意安全,避免感染。

2、各种污物应经指定路线送出。传染病房的痰及大便纸、一律焚毁。脓、血污物的敷料应用可靠的方法进行消毒,必要时可焚毁。一般病房可倒入带盖垃圾箱内。

3、化验室、病理解剖室等检验物、标木、尸体及接种动物的处理,均应严格遵守隔离消毒制度。

4、传染病房污衣、被服等必须包好,再送洗衣房,先经过浸泡消毒冲洗后,再进行煮沸消毒。

5、传染病房污衣物、被服等附上明显标志,与一般衣服分开放置和处理。

6、芽胞细菌(破伤风、炭疽、气性坏疽等)感染患者的衣物应用间歇灭菌法消毒。

7、供应室必须将清洁无菌与污染物品绝对分工,凡经传染病员或可疑者使用过的医疗器械应包好并有鲜明标记,及时进行单独消毒处理。对高压消毒器应每次进行指示剂消毒效果检查,定期进行细菌培养测定。

8、对洗净消毒过的衣物、被褥,定期作采样细菌化验,并登记备查。

9、医院的洗衣房应建立安全制度。

医院规章制度(篇3)

1)护士按早中晚(apn)三班工作,护士的工作时间分配为a班8:00—15:00,p班14:30—22:00,n班21:30—8:30。

2)除护士长外科室所有护士进入apn排班系统。

3)每日各班护士工作时间连续不间断。

4)日夜班护士人力相对均衡(a班3—5人,p班2—3人,n班1—2人),各班均设护理组长。

5)夜班护士人力足够,危重手术等重病人多时要求双人夜班。

6)护士周班时35—40h,日工作不超过12h,两班间休息时间12h以上。

7)护士交接班时间计入工作时间。

8)建立排班需求登记卡,力求公平公正公开,人性化管理。

4.临床护士分层级管理制度

1)建立护士分层级管理,病区设立专科护士、高级责任护士(组长)、初级责任护士、助理护士等不同层级护理岗位。

2)不同层级护士的工作权限和待遇不同,履行不同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

3)各层级护士岗位相对固定,各班次均有护理组长。

4)同一班内各护士的岗位职责、年资、职称和能力互为补充。

5) 高级责任护士分管病情更重、护理需求更复杂的病人,并承担评估/开护嘱/专科护理/健康教育等。

6) 在一定周期内,责任制小组成员相对固定。

7) 赴港专科护士有岗位,能发挥作用。

8) 层级管理与护理查房、护理会诊、交接班、分级护理、查对制度等相衔接。

医院规章制度(篇4)

护理查房包括行政、业务、教学查房;

一、护理行政查房:重点查病区管理、岗位责任制、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服务态度及护理工作计划贯彻落实情况;

二、护理业务查房包括教学查房:

查基础护理、专科护理工作及新业务、新技术开展情况,讨论重症护理或选择有指导意义的病例,从病人的诊断、治疗、护理效果及其互相之间影响,进行分析、评价,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制定出新的护理计划。

护理长每月查房二次行政、业务查房各一次,做好查房记录及资料保存,以便总结经验。

医院规章制度(篇5)

一、护士必须严格根据医嘱给药,不得擅自更改,对有疑问的医嘱,应了解清楚后方可给药,避免盲目执行。

二、了解患者病情及治疗目的,熟悉各种常用药物的性能、用法、用量及副作用,向患者进行药物知识的介绍。

三、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三查: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查。

七对:床号、姓名、药名、浓度、剂量、用法、时间。

四、做治疗前,护士要洗手、戴帽子、口罩,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五、给药前要询问患者有无药物过敏史(需要时作过敏试验)并向患者解释以取得合作。

用药后要注意观察药物反应及治疗效果,如有不良反应要及时报告医师,并记录护理记录单,填写药物不良反应登记本。

六、用药时要检查药物有效期及有无变质。

静脉输液时要检查瓶盖有无松动、瓶口有无裂缝、液体有无沉淀及絮状物等。多种药物联合应用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七、安全正确用药,合理掌握给药时间、方法,药物要做到现配现用,避免久置引起药物污染或药效降低。

八、治疗后所用的各种物品进行初步清理后,由中心供应室回收处理。口服药杯定期清洗消毒备用。

九、如发现给药错误,应及时报告、处理,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结束

医院规章制度(篇6)

高值医用耗材一般是指属于专科使用、直接作用于人体的、对安全性有严格要求、且价值相对较高的医用耗材。为规范我院医用高值耗材采购、验收、登记、使用等行为,提高采购资金效益和采购工作的透明度,保证医用耗材的质量及使用,保证病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患者知情权,以最大限度保证合理收费,合理诊治,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采购

(一)选择正规资质的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

1、生产企业必须持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销售企业必须持有时间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产品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

4、生产企业授权给销售企业的授权书。

5、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由采购科严格按照中标产品统一采购。因高值耗材的特殊性,种植材料的请购由使用科室按照每个月的基本用量提前10个工作日、手术室用的钛板、钛钉按照手术所需由使用科室提前一至两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总务科提出申请,如遇节假日等特殊急用情况,使用科室可向采购科取得认可后先向中标供应商联系进小部分应急使用,后期再将程序补充完整。

二、登记及发放、保管

(一)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种植材料采购数量以月基本消耗量为准;钛板、钛钉采购数量按手术所需为准,提高及时率,体现具体成效,实现“零库存”管理。

(二)对于高值耗材,库房实施二级存放制度。在供货商送货到库房的同时通知使用科室护士长,经双方对材料的包装,批号、有效期、数量等同时验收合格后,并将材料详细清单复印件交由使用科室保管,以确保临床工作的正常运转。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医用高值耗材不得入库。

(三)以月为单位,库房管理员将供货商的发货单、配送时间、发票等信息与使用科室的使用信息进行核对后及时办理入库、出库手续并将当月耗材成本计入使用科室。

(四)使用科室应建立高值耗材的出库登记、使用登记,以备产品质量的追溯。

三、使用

(一)使用科室应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诊断和治疗仪器应用规范》的有关要求使用高值医用耗材,严格核对患者的信息,对患者所使用的高值耗材的名称、数量、金额做汇总存档。

(二)术前由执行诊疗操作的医师复核,核对患者信息、高值医用耗材类型,仔细检查包装完好情况,确保消毒到位,密切关注使用过程中可能引起的并发症,并及时准备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同时,必须进行医患沟通,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术前谈话中应说明选择的类型,使用的目的、价格以及不良反应。

(三)术中所有的高值耗材名称、类型、数目等均需做到一一记录。

(四)发现使用科室私自购入、使用高值医用耗材,由我院纪检委处理。

四、处置使用后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销毁,并做好登记记录。

本制度从即日起执行,请相关科室严格遵照。

医院规章制度(篇7)

一、医院病房规章制度有何规定

1、病房由护士长负责管理,主治或高年住院医师积极协助。

2、定期向病员宣传讲解卫生知识,根据情况可选出病员小组长,协助做好病员思想、生活管理等工作。

3、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说话轻。

4、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要摆放整齐,固定位置,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5、保持病房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日至少清扫两次,每周大清扫一次。

6、医务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帽,着装整洁,必要时戴口罩。病房内不准吸烟。

7、病员被服、用具按基数配给病员管理,出院时清点收回。

8、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9、定期召开病人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病房工作。

10、病房内不得接待非住院病人,不会客。医师查房时不接私人电话,病人不得离开病房。

附1:病房工作人员守则

1、对新入院的病员介绍医院的制度和情况,了解病人思想和要求,鼓励病员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

2、对病员的态度要亲切和蔼,语言要温和,避免恶性刺激。对个别病员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应耐心劝解,既要体贴关怀又要掌握治疗原则。

3、有关病情恶化,预后不良等情况,不要告诉病员,必要时由负责医师或上级医师进行解释。

4、不要对病员谈论其他医院治疗和工作中的缺点或错误,以免造成不良影响。

5、在检查、治疗和处理中要耐心细致,选用合适的器械,不增加病员痛苦。进行有关检查和治疗时,如换药、洗胃、灌肠、导尿等,应用屏风挡遮或到治疗室处理。

6、有条件的医院对危重和痛苦呻吟的病员应分别安置。病员死亡和病情恶化时应保持镇静,尽力避免影响其他病员。

7、对手术的病员,术前应做好解释安慰工作,以消除病员的恐惧和顾虑;术后要告诉病员良好的转归情况,使其安心休养。

8、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避免紊乱嘈杂,早晨6时前,晚上9时后及午睡时间,尤应保持病房安静。在不影响医疗效果的情况下,有些处置可待病员醒后施-行。

9、保持病房空气流通,大、小便器随时洗刷。痰盂、废料桶和垃圾要及时处理。厕所随时洗扫,保持清洁卫生。

10、按照病员患病的轻、重类型,分别规定生活制度,建立动静相结合的、有规律的休养生活。合理地组织病员参加文娱活动。

11、重视病员的思想工作,对其治疗、生活、饮食、护理等各方面的问题,应尽可能设法解决。

附2:住院规则

1、住院病员应遵守住院规则,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与医护人员密切合作,服从治疗和护理,安心休养。

2、住院病员应遵守病房作息时间,经常保持病室内外环境整洁与安静,不随地吐痰,不在室内吸烟和喧哗。

3、住院病员的饮食须遵照医师的决定,不能随便更改;院外送进的食物,需经医师或护士同意后方可食用。

4、住院病员不得自行邀请院外医师诊治,不得要求不必要的治疗或指名要药;也不得随意到院外购药服用。

5、住院病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诊疗场所;不得翻阅病案及其他有关医疗记录。

6、住院病员不得随意外出或在院外住宿,如有特殊情况经医师批准后,方可离开。

7、住院病员应爱护公共财物,如有损坏按价赔偿。儿科病员损坏物品可以酌情处理。

8、住院病员可以携带必需之生活用品,其他物品不得带入。贵重财物自行保管,严防遗失。

9、为了避免交叉感染病员不得乱串病房或自行调换床位,非探视时间不许会客。

10、住院病员可随时对医院工作提供意见,帮助医院改进工作。

11、病员如有不遵守院规或违反纪律者,院方应给予劝阻教育,必要时应通知原工作单位或请有关部门处理。

二、医院乱收费怎么投诉

医院乱收费可以可以去卫生行政部门投诉,如果证实确实是乱收费就会退费。

不少人都遇到过医院乱收费、挂号难的问题,也遇到过一些食品安全卫生问题。那么可以通过拨打12320来进行投诉和咨询。

据报道,目前已有20省市开通“12320”卫生热线,剩余省份将于今年年底前全部开通。

为提高“12320”公众知晓率、使用率,卫生部12320管理中心20日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大面积的主题宣传活动。在“12320”卫生热线市民一日体验现场,记者看到20多个座席电话铃声此起彼伏。公众打进热线,既有咨询接种乙肝疫苗、怀孕时能不能养狗等健康知识的,也有投诉医院乱收费和挂号难等各种医疗卫生和食品安全问题的。

三、发生医疗纠纷后医院怎样处理

1、医务人员在接待医疗纠纷的投诉者时,应耐心、认真听取意见,合理科学的,用较通俗的语言做恰如其分的解释工作,以取得家属/患者的配合。

2、当发生医疗纠纷时,科室必须保管好病案,不得丢失、涂改、外借。

3、科主任对本科内出现的医疗纠纷负责,医疗纠纷出现后科主任首先负责接待投诉的病人或家属,了解投诉内容,进行调查。

4、患者死亡后出现医疗纠纷时,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会同上级医师,必须向家属明确提出是否做尸体解剖及48小时内完成,并在病程记录中完整的将家属是否同意做尸体解剖的意见记录在案,请家属签字。如家属拒绝做尸体解剖,必须请直系亲属在病历中写明“不同意尸检”并签字。

5、当科室在解决医疗纠纷时未能与患者/家属取得一致时,由医教部、治安办接待并继续解决。医教部依据患者家属提出的口头或书面意见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进行调查讨论,必要时须经医院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医院规章制度(篇8)

一、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落实各级护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工作明确分工,团结协作,结合各科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2、科室设安全员,每周进行安全检查。护士长每月组织科内人员进行安全护理分析,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与分级护理制度,按时巡视病房,认真观察病情变化。

4、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预防院内交叉感染。

5、每天进行安全评估,做好标识。对危重、手术、老年及小儿患者应加强护理,必要时加床档、约束带,以防坠床,定时翻身,预防褥疮的发生。

6、剧、毒、麻、贵重药品专人保管,加锁,账物相符。

7、抢救器材做到四定(定物品种类、定位放置、定量保存、定人管理)三及时(及时检查、及时维修、及时补充),抢救器械做好应急准备,一般不准外借。

8、抢救器材及用物保持性能良好,按时清点交接,严防损坏和遗失。

9、做好安全防盗及消防工作,定期检查消防器材,保持备用状态。

10、对科室水、电、气加强管理,保证不漏水、漏电、漏气;如有损坏及时维修。

11、内服药和外用药标签清楚,分别放置,以免误用。

二、护理缺陷高危因素防范要点:

护士长对护理缺陷事故发生的高危因素做好相应的防范措施。

(一)高危环节:治疗、危重患者抢救、患者流动管理、工作交接、医护合作性环节、新药新技术应用环节。 防范:

1、对高危环节制定操作规范等预防措施。

2、加强操作过程中的督查。

3、经常查找不安全隐患,善于整改。

(二)高危人群:进修护士、实习护士、新职工;工作时注意力分散、情绪状况不良、业务能力欠缺者;护患交流性格障碍者。 防范:

1、加强相关护理人员的培训。

2、关心护士的工作、身心状况。

3、尽一切可能消除交流障碍因素。

(三)高危时段:繁忙、中夜班、交接班、节假日等。 防范:

1、护士长根据工作合理安排人力资源。

2、发挥护士长值班功能。

3、节假日有人员储备、安全检查等应对措施。

(四)高危意识:主观意识过强,缺乏安全意识,法制观念淡薄。 防范:

1、加强法制学习,强化法律意识。

2、加强安全学习,运用举一反三方法。

3、对护理缺陷、事故认真对待,严肃处理。

三、制订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一)护理安全常抓不懈。每位护士要主动查找护理安全隐患,护士长经常进行提问、分析、评价、总结。

(二)安全护理纳入病房的目标管理。

1、根据病情、年龄、精神状况,并结合病区环境,护士对患者做安全评估。

2、排班合理(人力资源充足、业务力量分配合理)。

3、开展新治疗、新检查、新药物时应及时组织全体护士对相关知识的进行学习。

4、加强医疗仪器的使用与维护。

四、病房内有危重患者、重大手术及特殊治疗护理时,及时向护理部汇报,并由护士长、高年资护师参加和指导青年护士工作、病情观察,护理文件书写及时、准确、认真、规范。

护理与数字——三查七对一注意 三短十洁四无 五送床头七知道

数字是表达世界的最简约最直接最深刻的方式.我们的护理也有很多内容与数字结缘.三查:服药、处置、操作前查;服药、处置、操作中查;服药、处置、操作后查;

八对:床号、姓名、药名、浓度、时间、剂量、用法、有效期;

一注意:用药后反应

五准确:准确的药物 准确的剂量 准确的方法 准确的时间 准确的患者

三短:头发短、指甲短、胡须短;

十洁:头发、皮肤、眼、耳、口、鼻、会阴、指(趾)甲、衣服、床单元[清泉推荐] 四无:无坠床,无褥疮,无并发症,无差错事故; 五送床头:医、护、药、食水、便器;

七知道:床号 姓名 诊断 病情 治疗 护理(包括护理级别与饮食) 心理

护 理 各 班 职 责

门诊主班护士岗位职责

1、上班时间衣帽整洁,操作时必须戴口罩;认真按医嘱完成各种护理任务;

2、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和三查七对制度,即:查药液澄明度、药物有效期、配伍禁忌,对药名、对患者名、对剂量、对用法、对时间、对病案、对过敏药物是否已做过敏试验。严格实行一人一针一管制,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3、严密观察注射后病员的反应,注射有致敏作用的药物应留病员观察10分钟,如发生注射反应或药物过敏,应立即报告医师并采取抢救措施;

4、定期更换无菌器械,更换器械、物品浸泡液;做好一次性物品的毁形、浸泡工作,做好与清洁工一次性物品回收、登记工作;

5、严格交接班制度,每日认真检查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是否完好,使其按定量、定点、定位放置,过期药品及时更换,用后要及时补充,定期消毒;检查各类无菌包是否失效,缺失物品须查明原因并及时补充使用了的药品和物品;

6、认真配置静脉药品,不浪费药液;

7、认真完成换药室的日常换药工作;

8、保持室内整齐清洁,每日治疗前均用消毒药液擦拭治疗台面,随时保持台面的整洁;

9、保持急诊观察室物品清洁,随时整理急诊观察室床单位,需要时随时更换床单位被服;保持整洁,痰盂无污物;

10、每天检查抢救器械是否定位、完好,(检查时应试用氧气瓶等)保持氧气瓶气量充足,湿化瓶内液体每日更换;每周一更换、浸泡、消毒;

11、协助护士长领取和保管物品;

12、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熟练掌握急救技术,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业务技术水平。

门诊白班护士岗位职责

1、准时上下班,着装整洁,语言亲切大方,工作期间不得高声喧谈;

2、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3、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及无菌操作原则;认真细致完成各项注射工作;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4、坚守岗位,认真准确执行各项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委病员;

5、关心爱护病员,认真巡视进行中的液体,仔细观察病员用药后的反映,及时处理病员的异常情况,并与医生联系;

6、严格执行医嘱,根据医嘱认真调节病员液体滴速,并向病员做相关的常识介绍,认真解答病员疑问,并告知各项注射事项;做好健康教育宣传;

7、下班前在本班做药物皮试的病人必须观察了皮试结果再与下一班同志做交接。

门诊中班护士岗位职责:

1、按时上下班,着装整洁,与值班护士作好交接工作;

2、坚守岗位,认真准确执行各项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委病员;

3、保持科室清洁整齐,下班前作好清洁整理工作;

4、完成每晚科室空气消毒工作、并登记;

5、作好中班的一切治疗、抢救工作;

6、做好与夜班及住院部的交接工作(病人、药品);注意安全。 门诊主治医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的领导和上级医师的指导下,担任门诊诊治工作。

二、对病员要热情接待,关心体贴,解释清楚。

三、对高烧病员、重病员、老年病员及来自远地的病员,应提前诊治。

四、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有目的地开出检验、检查单,简明扼要准确地记载病历,在保证疗效的情况下,采取经济便宜的治疗方法,科学、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负担。

五、对疑难重病员不能确诊,病员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

六、对传染病员,应注意消毒隔离,并做好疫情报告。

七、担任指导进修、实习医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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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规章制度十二篇


医院规章制度 篇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卫生部预算管理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工作,促进医学装备合理配置、安全与有效利用,充分发挥使用效益,保障医院健康发展,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卫规财发〔x1〕24号)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医学装备,是指医院中用于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等工作,具有卫生专业技术特征的仪器设备、器械、耗材和医学信息系统等的总称。

第三条 医院利用各种来源资金购置、接受捐赠和调拨的医学装备,均应当按照本办法实施管理。

第四条 医学装备管理应当遵循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权责一致的原则。

第五条 医学装备是医院各项工作的物质基础和重要保障。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学装备管理制度,加强人力配备,提高医学装备管理能力和应用技术水平。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实行院领导、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和使用科室三级负责管理体制。

第七条 医院应当设置专门的医学装备管理处室,由院领导直接负责,并依据医院规模、管理任务配备数量适宜的专业技术人员,承担计划、采购、保管、维修、质控等职能。

第八条 医学装备工作主管院领导主要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医学装备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

(二)按照分工权限,领导本院医学装备管理工作,加强队伍建设和工作考评,协调院内相关部门工作。

(三)对应当集体决策的重大事项,提交院领导班子集体决策。

第九条 医学装备管理处室主要职责包括: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完善本院医学装备管理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本院医学装备配置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制订、实施等工作;

(三)负责本院医学装备购置、验收、质控、维护、修理、应用分析和处置等全程管理;

(四)保障医学装备正常使用;

(五)收集相关政策法规和医学装备信息,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六)组织本院医学装备管理相关人员专业培训;

(七)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 医学装备使用科室主要职责包括:

(一)设有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在医学装备管理处室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本科室医学装备日常管理工作。

(二)制订本科室医学装备购置需求计划。

(三)配合做好医学装备安装、调试、验收、维护和建档等工作。

(四)做好医学装备使用、保管等工作,保证医学装备安全运行。

(五)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 医院应当设立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委员会由院领导、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及有关科室人员和专家组成,负责对本院医学装备发展规划、年度装备计划、采购活动等重大事项进行评估、论证和咨询。

第三章 计划与采购管理

第十二条 医院要注重常规医学装备配备,以满足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为导向,优先配置功能适用、技术适宜、节能环保的装备,推行资源共享,杜绝盲目配置。

第十三条 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根据本院功能、规模和事业总体发展规划,科学制订医学装备发展规划,有计划分重点逐步实施。

第十四条 使用科室提出医学装备年度购置需求计划,按照工作急需程度排序,提交医学装备管理处室。

第十五条 医学装备管理处室根据本院医学装备发展规划和年度预算,对各使用科室医学装备购置需求计划进行审核,编制全院年度装备计划和采购实施计划。

第十六条 单价在1万元及以上或一次批量价格在5万元及以上的医学装备均应当纳入年度装备计划管理。

第十七条 单价在50万元及以上的医学装备购置计划,应当进行可行性论证。论证内容应当包括配置必要性、可行性、社会和经济效益、预期使用情况、人员资质等。

第十八条 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将医学装备发展规划、年度装备计划和采购实施计划提交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研究讨论后,报主管院长审核并提交院务会审定。

第十九条 医学装备发展规划、年度装备计划和采购实施计划应当经院务会研究批准后,方可执行,不得随意更改。

第二十条 医院要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客观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医学装备采购管理,建立医学装备采购论证、技术评估制度。

第二十一条 医院应当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年度装备计划和采购实施计划。未列入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安排采购。因特殊情况确需计划外采购的,应当严格论证审批。

第二十二条 医院应当建立采购流程内部控制制度。纪检、监察、审计等处室要加强对采购过程的监督。

第二十三条 医院购置医学装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

第二十四条 国家规定须实行集中采购的医学装备,必须实行集中采购。

第二十五条 未实行集中采购的医学装备,应当首选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不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选择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第二十六条 因突发公共事件等应急情况需要紧急采购的,医院应当按照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采购预案执行。

第二十七条 采购进口医学装备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获得采购进口产品核准。进口医学装备属于国家规定的机电产品范围的,应当按照《进口机电产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采购医学装备属于辐射源产品管理目录的,应当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属于计量产品管理目录的,应当取得计量合格证明;属于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品目的,应当取得配置许可。

第二十九条 医院应当加强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采购记录管理。采购记录内容应当包括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原产地、规格型号、产品数量、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采购日期等,确保可追溯每批产品的进货来源。

第三十条 医院应当加强医学装备采购合同规范管理,保证采购装备的质量,严格防范各类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第三十一条 医院应当加强供货商资质管理,建立供货商评价和淘汰机制,形成合格供货商名单。

第四章 验收管理

第三十二条 医学装备验收是医学装备投入使用之前的

关键环节,医院应当严格执行验收程序,确保验收质量。

第三十三条 医学装备验收工作一般由医学装备管理处室组织使用科室和供应商共同完成。技术复杂的医学装备验收,可请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共同参加。

第三十四条 医学装备验收前,验收工作人员应当详细阅读医学装备采购合同和相关技术资料,熟悉了解医学装备各项技术参数、性能和安装条件。

第三十五条 对安装机房有特殊要求的医学装备,应当按照安装图纸要求做好机房布局改造、室内装修、水、电、气和防护等准备。

第三十六条 医学装备验收包括到货验收和性能验收。

(一)到货验收主要内容包括:

1.查验外包装、合同号、箱件数、收货单位名称、品名、货号、批次及相关资料;

2.开箱查验医学装备品名、规格、数量、外观、技术资料、出厂日期、出厂编号等。

(二)性能验收主要内容包括:

1.验证医学装备功能;

2.验证医学装备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

第三十七条 医学装备验收过程应当做好现场记录,留存必要影像资料。

第三十八条 属于国家规定商检范围的进口医学装备,到货后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商检部门申请检验。检验结果作为验收工作内容和依据。

第三十九条 对医学装备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按照采购合同规定属于供应商责任的,医院应当及时办理换货、退货、索赔等事宜。

第四十条 医学装备验收结束,应当填写详细验收报告,由各方验收人员签字确认,并按照规定及时办理货款支付和固定资产入账手续。

第四十一条 医学装备到货后,应当及时完成安装和验收。进口医学装备验收应当在索赔期限前15天完成。

第五章 质量保障管理

第四十二条 医院应当加强医学装备质量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增强安全意识,保证必要的人力和物力,确保在用医学装备状态正常,满足临床使用安全有效的要求。

第四十三条 医院应当建立医学装备使用人员操作培训与考核制度,加强医学装备使用人员操作培训工作,为医学装备临床使用提供技术支持与咨询服务。

第四十四条 医学装备质量保障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分级管理、预防为主、科学规范的原则。

第四十五条 医院应当建立医学装备风险管理和风险评估制度,依据医学装备风险级别和风险评估结果制订医学装备质量保障实施方案,实行分级管理。

第四十六条 医学装备根据以下特征划分风险等级:

(一)功能影响:反映医学装备用于临床诊疗活动时对患者和使用人员健康、生命安全的影响程度;

(二)物理风险:反映医学装备发生故障时对患者和使用人员健康、生命安全的影响程度;

(三)设计属性:反映医学装备自身风险属性或生产商对维护保养的要求;

(四)故障频率:反映既往医学装备发生故障或安全事件的情况。

第四十七条 医学装备风险分为三级:

(一)I级为低风险级别,是指通过常规管理可以保障安全性、有效性,发生故障不会或不易对患者和使用人员造成损害的医学装备。

(二)II级为中等风险级别,是指需要采取特定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水平的医学装备。

(三)III级为高风险级别,是指直接与患者和使用人员生命安全相关,具有较高潜在危险,必须严格管理和控制风险的医学装备。主要包括生命支持类、植入类、灭菌类、辐射类和大型医用设备。

第四十八条 医院应当逐步建立和完善医学装备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第四十九条 医院应当定期开展在用医学装备预防性维护,确保医学装备处于最佳工作状态,保障使用寿命,降低维修成本。

第五十条 预防性维护周期根据医学装备属性、使用频率和风险等级确定。一般III级风险医学装备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II级风险医学装备每年至少进行1次,I级风险医学装备每2年至少进行1次。国家规定或医学装备使用说明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一条 预防性维护工作内容一般包括外观检查、清洁保养、功能检查、性能测试校准、电气安全检查和医学装备使用说明要求的其他内容。

第五十二条 预防性维护应当由具备技术能力的医学工程技术人员、供应商或委托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定期执行。

第五十三条 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定期对在用医学装备进行巡检,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防止医学装备故障和减少安全事件发生率。

第五十四条 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医学装备维修方式。对不同医学装备,可以选择自主维修、供应商维修或第三方维修。医院应当提高自主维修能力。

第五十五条 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加强维修工作管理。使用科室报修后,由医学装备管理处室进行检测、分析,确定维修方案并及时修复。

第五十六条 医学装备修复后,应当进行相应的技术指标校验或计量检定,确保医学装备性能可靠,使用安全。

第五十七条 医院应当优化维修工作流程,提高响应速度,缩短医学装备怠机时间。

第五十八条 医院应当制订生命支持类、急救类医学装备应急预案,保障临床工作需要。

第五十九条 医院不得使用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报废的医学装备。

第六十条 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如实记录医学装备质量保障工作,及时整理纳入医学装备技术档案。主要包括:

(一)医学装备质量检测原始记录;

(二)医学装备计量记录;

(三)医学装备预防性维护记录;

(四)医学装备巡检记录;

(五)医学装备故障记录;

(六)医学装备维修记录;

(七)医学装备安全事件报告记录。

第六十一条 医学装备使用科室应当加强在用医学装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日常维护保养不得替代必要的预防性维护和巡检工作。

第六十二条 医院应当按照客观真实、定量为主、综合分析和适用可行的原则建立医学装备使用评价制度,促进医学装备合理应用,提高设备购置选型的科学性,减少资源浪费。

对长期闲置不用、低效运转或超标准配置的医学装备,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在本院内调剂使用。

第六十三条 医院应当加强对大型医用设备使用评价工作,结合医院实际,制订评价考核办法,完善评价体系。评价内容应当包括工作效率、配置效率、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4个方面。

第六章 处置管理

第六十四条 医学装备处置是指医院对占有、使用的医学装备进行产权转让或注销的行为。

第六十五条 医学装备处置方式包括:调拨、捐赠和报废报损等。

第六十六条 医院处置医学装备,应当按照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处置。处置海关监管期内的进口免税医学装备,应当按照海关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七条 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装备,应当予以调拨:

(一)长期闲置不用、低效运转或超标准配置的医学装备;

(二)因医院撤销、合并、分立而移交的医学装备;

(三)因医院隶属关系改变需要划转的医学装备。

第六十八条 在使用期限内,但技术落后,功能已不能满足本院工作需要的医学装备,可予以调拨。

第六十九条 医院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审批权限报批后,可对外捐赠、调拨未变质残损和未过期报废的医学装备。

第七十条 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装备,应当予以报废:

(一)使用期超过折旧期,使用中损耗过高,效率低,或计量、质量检测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

(二)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或经修复无法达到质量安全指标的;

(三)严重污染环境,或不能安全运转,可能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且无改造价值的;

(四)超过使用寿命的;

(五)国家规定必须淘汰的。

第七十一条 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装备,可予以报废:

(一)在使用期限内,设备无故障,但支持运行的关键耗材在市场上无法购买到,导致设备无法正常使用的;

(二)在使用期限内,设备发生故障,但维修费用过高,接近或超过重置成本。

第七十二条 对经批准报废的医学装备,医院应当按照公开、安全、环保、高效的原则予以处理,不得向其他医疗机构出售、转让。

第七十三条 对所有待处置的医学装备,应当妥善保管,防止遗失。

第七十四条 对已完成处置的医学装备,应当及时办理固定资产账务手续。

第七章 医用耗材管理

第七十五条 医院应当建立医用耗材准入制度,加强植入类耗材等医用高值耗材管理。属于集中采购目录内的,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在集中采购目录内但确需使用的,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组织专家严格论证,并严格履行相关程序。

第七十六条 医院应当严格执行医用耗材入出库管理制度。严格核对订货信息与实物一致性,包括数量、规格、外观、效期、批次等,验收无误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信息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出库手续。

第七十七条 医用耗材仓储空间应当实行分区分类管理,严格执行医用耗材贮存要求,确保安全存储。

第七十八条 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根据本院医疗工作和管理需求,合理制订计划,设置医用耗材安全库存,及时补货,保障临床工作需要。

第七十九条 医用耗材库存应当定期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及时发现近效期产品、滞用产品并进行处理。

第八十条 医疗卫生技术人员使用医用耗材时,应当认真核对其规格、型号、消毒或者有效日期等,并进行登记。

第八十一条 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用耗材应当及时毁形。属于医疗废物的,应当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十二条 医院应当利用信息化技术加强医用耗材全流程监控,建立医用耗材追溯制度。

第八十三条 医院应当加强医用耗材临床应用培训,确保使用安全。

第八十四条 医院应当加强医用耗材不良事件的监控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第八章 档案管理

第八十五条 医学装备档案是医学装备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和基本信息。医院应当按照集中统一的原则,健全医学装备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医学装备档案完整、明晰和准确。

第八十六条 医院应当设置适宜的医学装备档案保存场所,设有专人管理。

第八十七条 医学装备档案包括管理档案和技术档案。

(一)管理档案包括:

1.卫生行政部门、主管部门印发的与医学装备管理工作相关的文件;

2.医院医学装备管理规章制度等文件;

3.医院医学装备发展规划、年度装备计划和采购实施计划以及相关的会议纪要、审批报告;

4.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工作相关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统计报表等资料。

(二)技术档案包括:

1.医学装备申购资料:申请报告、论证报告、购置计划、上级部门批复等;

2.医学装备采购资料:招标投标文件、评标报告、采购记录、购置合同、发票复印件、进口产品论证报告及批复、进口产品商检记录等;

3.医学装备技术资料:配置清单、安装验收报告、产品说明书、使用手册、维修手册、线路图等;

4.医学装备运行资料:计量检测报告、维修维护记录、质量控制记录、维保合同等;

5.医学装备处置资料:报废、调拨、捐赠等申请及批复。

第八十八条 单价在5万元及以上的医学装备应当建立技术档案。

第八十九条 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和本办法规定,需要立卷归档的资料应当收集齐全、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第九十条 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在医学装备管理活动中及时记录、补充和完善医学装备档案。

第九十一条 医院应当建立医学装备管理档案借阅登记制度。借阅档案必须履行借阅手续,原则上档案应当在档案室内进行查阅。如需复制、外借须提出申请,由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借出。

第九十二条 借阅人应当妥善保管医学装备档案,不得涂改、拆散、遗失档案。借阅档案应当及时归还,借用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0天。

第九十三条 医院应当加强医学装备档案管理交接工作,确保档案完整、连续。任何人不得因工作变动、离职或退休等,擅自带走或销毁医学装备档案。

第九十四条 因对口支援等工作需要,医院对外调拨或捐赠医学装备时,与医学装备质量保障相关的技术资料、运行资料等医学装备档案,应当一并移交。医院根据实际需要,可备份留存。

第九十五条 医学装备报废后,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归集、整理完整的技术档案移交医院档案管理处室,按照规定年限保存。

第九十六条 医院应当加强医学装备档案管理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医学装备档案的作用,开展数据汇总、整理和分析等信息统计工作,为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工作提供依据和决策参考。

第九章监督管理

第九十七条 卫生部对各医院执行本办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各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工作。

第九十八条 医院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各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评价考核。

第九十九条 对在医学装备管理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的处室与个人,应当给予适当奖励。

第一百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或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善、职责落实不到位的医院,由卫生行政部门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其主要责任人和工作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纪律处分。

第一百零一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不认真履行医学装备管理职责、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医学装备人为损坏或保管不当造成遗失的工作人员,应当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纪律处分。

第十章 附则

第一百零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卫生部预算管理医院。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可参照执行。

第一百零三条 本办法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一百零四条 各医院可根据本办法规定,制订本院实施细则。

第一百零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医院规章制度 篇2

1、护士享有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医院无条件为护士提供卫生防护用品,并采取有效卫生防护措施。

2、医院在防范护士职业健康危害的同时,还为护士提供医疗保健措施,以减少职业健康危害的程度。如:在易感染传染病的工作岗位或者传染病高发期,给予必要的免疫接种或者采取提高免疫力的其他措施。

3、医院对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按照法律、法规接受职业健康监护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津贴补助。

4、医院对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建立个人健康档案。每季度进行一次个人剂量监测,每年体检一次。

5、护士工作中患职业病的,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得赔偿的权利。

6、职业病患者享有的权利

(1)职业病患者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2)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患者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

(3)职业病患者依照有关民事法律、有权向医院提出赔偿要求;

(4)职业病的确立应按照卫生部和劳动保障部颁布的.《职业病目录》执行。

7、建立、健全各类职业暴露的处理流程,确保一旦发生职业危害,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用以减少职业健康危害程度。

医院规章制度 篇3

手术室一般规则:

一、为了严格无菌技术,除参加手术的医务人员及与手术有关的本院工作人员、实习学生及进修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手术室。

二、进入手术室的人员,必须更换手术室的衣、帽、口罩、拖鞋。

三、手术室工作人员暂离手术室外出时,如到病房看病人,接送病人,送病理标本或取血等,一律更换外出衣,外出鞋。

四、患疖疮或急性呼吸道感染者,不准进入手术间,特殊情况下,须戴双层口罩方可进入手术间及配合手术。

五、手术室内须保持安静,严禁吸烟。

六、一般手术间先进行无菌手术,后进行感染手术,两台手术之间地面应采用湿式擦拭进行清洁,术后进行消毒。

七、手术室上午除有特殊紧急情况,一律不传私人电话及外出。

八、手术通知单应在手术前一天上午10点前填写并送至手术室,过时填写一定要取得麻醉科主任及护士长同意。感染、特殊手术应在通知单上注明。

九、手术室内一切物品用后归还原处,一切器械、仪器严格按操作程序使用,避免损害与浪费。

手术间规则:

一、手术必须准时开始(一般以开始准备作为开始时间)。

二、手术间内应保持安静,谈话仅限于与手术有关的内容,严禁闲聊谈笑。

三、室温尽可能保持在24-26℃,湿度在50%-60%,手术进行时关闭手术间房门。

四、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无意违反或经他人指出违反无菌技术时,应立即纠正,不得争辩。

五、手术进行时,巡回护士不得无故外出,如必须外出时,须告知洗手护士和麻醉师,并及时返回。

六、手术完毕,必须将手套脱下,再做其他工作,脱下的手术衣要送洗浆房清洗、消毒。

医院规章制度 篇4

一、文明行医、礼貌待人、尊重病人人格,绝不与病人争吵。

二、不购销假冒伪劣药品,确保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三、不推诿病人,保证做到首诊负责制。

四、工作人员实行“亮牌、亮号”上岗。

五、严格执行物价政策,不乱收费。

六、提供建立家庭病床,联系住院转院,代请出诊、会诊。

医院规章制度 篇5

为了加强网络部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形成整体高效的合力,更好的完成各项工作计划与任务,现制定网络部人员工作制度如下,需内部人员谨记遵守。

网络部工作人员应本着团结、协作、高效、严谨的作风完成内部各项工作计划与任务。

网络部上班时间:早上xx:xx到xx:xx,下午xx:xx到xx:xx,每周日休息,个别岗位除外,如需调休需提前向主管说明,经同意后方可调休。

为严肃上班纪律,办公室制度规定如下:

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允许迟到或早退。

2、严格完成每天工作安排,上班时间内无法完成的当天在办公室加班完成。

3、办公时间要坚守岗位,外出办事需向主管说明情况,经同意后才能外出。

4、保密制度:网络部、咨询部工作泄密(含工作流程,培训治疗,培训方式,来院数据,消费情况等)

5、每周一下午四点召开部门会议,汇报一周工作。不得无故缺席。

6、办公桌保持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创造舒适的工作环境。

工作时间禁止做与工作无关及影响工作的事项:

1、在工作时间吃东西、化妆、聊天、睡觉。禁止在办公试饭,保证室内空气清新。

2、任何时间不得使用公司电脑玩游戏(包括qq游戏),工作时间内不得占用网络资源下载非工作用视频、音频、软件、及其它文件。

3、在办公区域内高声喧哗(含高声传呼电话)。

4、工作时间看小说或其他与工作内容无关的书籍、报刊、杂志。

5、对公司要求协办的临时事宜故意拖延或拒不执行。

6、无论任何原因严禁与客户发生争吵,与主管、经理发生正面冲突。

7、不得使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拨打声讯台。

8、在办公区域内下棋、打扑克、干私活。

执行时间:20xx年xx月xx日开始。

医院规章制度 篇6

一、一般隔离消毒要求

1、传染病与一般病房(或其他建筑物)应当保持一定或有严密的隔离措施,以防止交叉感染。传染利、结核科和小儿科,均应设有单独的出入口,小儿科门诊,应设有专人进行预检,遇到传染病可疑有立即隔离。

2、医院的手术室、分娩室(产房)、婴儿室、传染病房、隔离观察室、血库、注射室、药剂制剂室、检验室、供应室以及可以成为传染源的处所等,均应有严格的消毒制度。医院的门诊和一般病房也应有定期的消毒制度。

3、传染病房应备有单人房间,以便收容需要观察的病员。

4、传染病员所住的病房,应按时进行消毒;用过的家具、器皿、被褥、碗筷等用具必须经过严格消毒后再用。

5、传染病员的排泄物和分泌物,必须经过消毒或净化后再排入下水道。

6、工作人员进病房和诊前,必须穿工作服,在传染病房应穿隔离衣、戴工作帽和口罩(条件许可时应穿特备胶鞋),但不得穿出传染病房。接触病员后应及时洗手。

二、门诊防止交叉感染

l、门诊发现传染病员时,必须按规定上报疫情。

2、在门诊或急诊室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的,应立即就地隔离,进行消毒,并根据情况将患者送入传染病院,传染病或隔离病室。

3、传染病员离开或死亡后,室内床单等应一律更换,并进行终末消毒(方法视病种而定)。

4、传染病流行期间,设立临时检疫岗,对每一个就病员,必须经过初步检查后才能挂号,可疑者进行隔离处理。

5、放射线科及理疗科应将门诊及病房病员的治疗和检查时间严格分开。

6、病员应在指定地区候诊、检查和治疗,不得在门珍各处走动,以防止交叉感染。

7、门诊应设肠道传染病员的专用厕所。

三、住院防止交叉感染

1、住院防止交叉感染。

(1)病员进入病房前应根据情况沐浴或擦澡(危急病员须先进抢救,以后在病房内进行)、理发、剪指甲。

(2)病员进入病房前应测体温,如遇发热的病员应判明发热原因。决定是否进入病房或入隔离待查。

(3)病中的服装应进行清洁处理,如条件许可,病员更换的鞋、袜、衣、裤不得与医院准备之干净服装接触。

(4)无接诊室或住院处者司以进病房后当日进行卫生清洁工作。

2、病房

(1)病员在住院期间,如发现传染病,应按隔离消毒原则处理。

(2)病房经常保持整洁,住院病员应按期沐浴或擦澡、理发、洗头或剪指甲等。

(3)患者用过的便盆、便壶应进行消毒,有传染病的患者(如滴虫阴道炎、肠道寄生虫病、肠道传染病等)应固定使用。脸盆、澡盆,每次用后应及时擦洗与消毒。

(4)患者餐具用后消毒,茶具固定使用并按期消毒。

(5)被脓、血、排泄物所污染的敷料和布类等应采用可靠的力一法进行浸泡消毒后洗涤。必要时再进行煮沸消毒,小件敷料可焚烧处理。

(6)患者的衣服、被单、枕套等应定期更换,必要时随时更换。

(7)有传染病可疑的衣物或污脏之大衣、毛毯、。被褥、枕套及报纸、书刊等应用日光曝晒或用其他方法消毒。

(8)打扫厕所的清洁工具,与打扫其他场所的工具,应严格分开。

3、传染病房(或隔离病室)

除严格执行病房的各项有关规定外。

(1)传染病房的设立应尽量集中,不得与居民住宅或职工宿舍设在同一院内。

(2)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大便化验、大便常规检查、咽喉培养。工作人员患有传染病,特别是呼吸道传染病,须隔离观察,直到检疫期满为止。

(3)每病房只能收治同病种的传染病员,如确有困难,可安排在病房一角,。用屏风隔开,同时实行床边隔离。

(4)患者小能随意离开病房。得到医师许可者,可在指定范围内活动。

(5)传染病患者一般禁止探视,特殊情况须经医师或护士长决定。

(6)进入传染病房须穿隔离衣,遇不同病种应更换隔}离衣。

(7)胃肠道传染病员的便盆,遇不同病种应更换隔离衣。

(8)传染病房的地面和墙壁应注意消毒,病员出院或死亡后,病房和用具须作终末消毒(处理方法视病种而异)。

四、病员衣物用品污物清洗消毒

1、污物应放置于指定地点,污物箱、痰杯等应带盖,并经常消毒。处理人员应注意安全,避免感染。

2、各种污物应经指定路线送出。传染病房的痰及大便纸、一律焚毁。脓、血污物的敷料应用可靠的方法进行消毒,必要时可焚毁。一般病房可倒入带盖垃圾箱内。

3、化验室、病理解剖室等检验物、标木、尸体及接种动物的处理,均应严格遵守隔离消毒制度。

4、传染病房污衣、被服等必须包好,再送洗衣房,先经过浸泡消毒冲洗后,再进行煮沸消毒。

5、传染病房污衣物、被服等附上明显标志,与一般衣服分开放置和处理。

6、芽胞细菌(破伤风、炭疽、气性坏疽等)感染患者的衣物应用间歇灭菌法消毒。

7、供应室必须将清洁无菌与污染物品绝对分工,凡经传染病员或可疑者使用过的医疗器械应包好并有鲜明标记,及时进行单独消毒处理。对高压消毒器应每次进行指示剂消毒效果检查,定期进行细菌培养测定。

8、对洗净消毒过的衣物、被褥,定期作采样细菌化验,并登记备查。

9、医院的洗衣房应建立安全制度。

医院规章制度 篇7

实习护士既是学生又是工作人员,处于临床工作第一线,因此要做到:

(1)实习护士是实习医院的工作人员,直接服从科室管理,必须遵守医院和科室的各项制度。

(2)必须遵守科室的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每天应提前到达工作岗位,主动做好准备工作。上班时间应坚守岗位,不做与实习无关的事,不看与实习无关的书。离开病房时应先请示带教老师。

(3)实习期间请病假需有诊断证明,经护教部盖章后方能生效。一般不准请事假。如确有特殊情况,一天以内由带教老师批准,超过一天需经科室领导与护教部研究批准。

(4)必须严格按实习轮转计划实习。如有特殊情况需换科实习,应与护教部联系,不得自行换科实习。

(5)在带教老师指导下,进行一般技能的操作与训练,经常深入病房了解病人的病情变化、饮食和心理状况,以及医嘱查对、护理工作执行情况。

(6)在病房实习时应提前10分钟进入病房,按时随护理教学查房,参加病房医护人员交接班,与带教老师共同处理医嘱和治疗、护理工作。

(7)在接到病人入院通知后,应立即去病房查看病人,做生命体征测量在带教老师指导下,完成本班内的护理记录书写。

(8)严格观察病人病情变化,遇有病情变化,应立即报告医生。

(9)实习护士对病人的治疗操作应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进行。

(10)必须严守保护性医疗制度。不得自作主张、擅自行事,以防止发生医疗差错和事故。

(11)发扬救死扶伤,实行革命人道主义精神,养成良好的医疗道德,对病人热情和蔼,关心体贴,耐心解释,绝对不允许为了个人学习而影响病人的治疗,增加病人的痛苦,甚至损害病人的健康。

医院规章制度 篇8

1.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本科的检验、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的血库的管理工作。

2.制定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督促本科各级人员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做好登记、统计和消毒隔离工作。正确使用菌种、毒珠、毒剧药品和器材,审签药品器材的请领、报销、经常检查安全措施,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4.参加检验工作,并检查科内人员的检验质量,开展质量控制工作。

5.负责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意见。搞好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及临床教学。

6.确定本科人员轮换和值班。

7.制定本科的科研计划,检查进度。总结经验,学习使用国内外新技术,不断改进各种检验方法。

8.经常与临床科室联系,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医院规章制度 篇9

一、凡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等均应组织会诊讨论。

二、会诊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三、主管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写出病历摘要,做好发言准备。

四、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会诊制度

一、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

二、急诊会诊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5分钟内到位。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三、科内会诊原则上应每周举行一次,全科人员参加。主要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会诊由科主任或总住院医师负责组织和召集。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会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

五、全院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报医政(务)科同意或由医政(务)科指定并决定会诊日期。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政(务)科,由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会诊时由医政(务)科或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召开,业务副院长和医政(务)科长原则上应该参加并作总结归纳,应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

医疗机构应有选择性地对全院死亡病例、纠纷病例等进行学术性、回顾性、借鉴性的总结分析和讨论,原则一年举行≥2次,由医政(务)科主持,参加人员为医院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委员会成员和相关科室人员。

六、院外会诊。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派本院医师到外院会诊,须按照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42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医院规章制度 篇10

医院患者随访系统

是充分利用现代计算机、通讯、互联网技术,在医院与患者之间搭起沟通的桥梁。

医院通过此平台也可以为患者提供整体的,分门别类的, 或个性化的服务;

而患者也可以通过这些沟通手段轻松实现医疗服务预约、各种医疗信息的查询等服务,也可在系统上开展诸如随访呵护、健康教育、咨询预约、 科研跟踪、纠察医风等工作。

回访的方式:

1:病人服务中心服务回访和满意度问卷调查。

2:临床科室出院及科研随访。

3:临床科室与社会工作科联动二级回访。

开展随访工作的意义;

1、是开展卫生部“三好一满意”活动要求的有效补充手段。

2、通过医院工作人员的电话随访,使服务由院内延伸到院外便于及时进行康复指导,从而减轻患者负担提升医院形象和服务质量。

3、电话随访,搭建医患沟通平台,让患者感受关怀,促进医务人员服务能力的提高,加强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增强医院竞争力。

4、医生电话随访,对医疗质量跟踪,提高医生的服务技能。为科研提供数据支持。

5、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降低医疗风险。

6、改变以往人工随访的弊端,提升随访工作效率与质量。

医院随访系统的特点:

1、延伸服务,提高患者满意度、提升医院竞争力并增加收入

2、推动医院实现“以患者为中心”模式的转变,提高患者满意度,减少患者流失率.

3、及时了解患者最新需求,为医院提升服务水平提供更真实的参考依据

4、患者就诊信息一目了然,随访关怀针对性更强

5、自备知识库,为患者提供更专业的知识解答

6、无需手动拨号,提高随访效率和质量

7、随访过程可录音,提高随访质量. 电话直拨及接听,方便工作人员的使用.

8、可跟踪、可追溯

9、可量化、可管理

10、可与满意度评价系统相融合,形成院内、院外综合、客观满意度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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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规章制度 篇11

○临床科医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本科室的临床、科研、预防工作。

二、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出诊工作。

三、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病员发生病危、死亡、事故或其它重要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科主任汇报。

四、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经常检查病房的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五、负责全科人员对急、危、疑难病例的诊断及治疗,及时吸取国内外先进经验、指导临床实践,不断开展新技术、新疗法,提高医疗质量。

六、负责全科综合临床开展医学研究。

○门诊工作制度:

一、按时上班,医生护士准时到岗,上班前护士要整理好诊室,准备好各种上班所需用品。

二、门诊工作人员不得随便离开岗位,有事离开必须跟同科室人员说明去向和说明返回时间。

三、医生因病、因事不能看门诊,应预先通知分管负责人,以便派人代替。

四、临床各科应按每月排在门诊上班的人员名单交分管负责人,以便查对。

五、对病员要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记载病历、检验、放

射等各种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

六、对高热重病员及持有优先看病“医疗卡”的病员,护士应提前安排门诊。

七、门诊医师要采用保证疗效、经济实惠的治疗方法和必要的检查,科学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负担,对外地转诊病人要认真诊治,在转回时要提出诊治意见。

八、门诊工作人员态度要和蔼、有礼貌、耐心解答问题、关心体贴病人。

九、环境应保持整洁卫生。

十、工作人员上班时应工作热情饱满、着装整洁规范、医德高尚、言行文明。

○放射科(室)工作制度

1 、各项x线检查,须由临床工程师详细填写中请单,急诊病人随到随检。各种特殊造影检查,应事先预约。

2 、重要摄片,由医师和技术员共同确定投照技术。特检摄片的重要摄片,待观察湿片合格方嘱病人离开。

3 、重危或做特殊造影的病人,必要时应由医师携带急救药品陪同检查对不宜搬运的病人应到床旁检查。

4 、 x线诊断要密切结合临床。进修或实习医师写的诊断,应经上级医师签名。

5 、 x线是医院工作的原始记录,医学、教学、科研都有重要作用。全部x线照片都应由放射科登记、归档、统一保管、

借阅照片填写借片单,并有经治医师签名负责。院外借片,除经医务科批准外,应有一定手续,以保证归还。

6 、每天集体阅片,经常研究诊断和投影技术,解决疑难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7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防护工作,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要妥善安排休假。

8 、注意用电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x线机应指定专人保养,定期进行检修。

检验科工作制度

1 、检验单山医师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急诊检验单上注明“急”字。

2 、收标本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标本不符合要求,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木,要妥善保管。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下班前发出报告。急诊检验标本随时做完随时发出报告。

3 、要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作好登记,签名后发出报告。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合或可疑时,主动与临床科联系,重新检查。发现检查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院外检验报告,应由主任审签。

○治疗室制度(外科处置室)

1、经常保持室内清洁,每做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患者外,不许要室内逗留。

2 、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及时清领,上报损耗,严格交接手续。

3 、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4 、毒、限、剧药、贵重药应加锁保管,严格交接班。

5 、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上作帽及日罩。

6 、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火更换一次(器械消毒液),头皮针、静脉导管酒精浸泡经常保持75度。

7 、己用过的一次性注射用具要随手清理、清点,即使毁型定期销毁。

8 、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口期,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

○注射室工作制度

一、认真执行各项护理制度,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护理工作。

二、熟练掌握本科业务知识。掌握各种注射药物的剂量,用法,药理作用及禁忌证,掌握各种皮试液的浓度及阳性判断,掌握过敏性休克的判断及抢救原则。

三、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查药物包装有无破损,查药物有无变质,查药物有无过期失效;对照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剂量、用法、浓度、注意事项)密切观察注射后情况,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及时处置,并报告医师

四、注射做到一人一针一管,处理符合消毒隔离要求。

五、输液过程中主动巡视,及时排除故障。

六、掌握消毒液的浓度,浸泡时间,配制方法及有效期。

各室间定时清洁消毒,定期做细菌学监测。

七、准备必要的抢救用物,定期检查以备应急使用。服务承诺:

注射室服务承诺:

一、早上提前半小时(即七点三十分)接待患者进行治疗。

二、佩带胸卡上岗,仪表端庄,举止文明礼貌,服务热情周到,耐心解答患者的问题。

三、加强职业道德,廉洁奉公,拒收红包。

四、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守护理操作规程,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五、接收病人治疗单后,十分钟之内为患者实施治疗。

六、对技术精益求精,静脉穿刺力求一次成功。治疗传呼站红灯亮时,护士一分钟之内到位处理。密切观察患者情况,发现病情变化及时处理,贯彻质量第一,保证安全的治疗原则。

七、开展便民措施,备好车床,开水,茶杯,针线,纸笔等,方便病人。

八、做好宣教工作,针对多发病、常见病的特点,讲解防病治病知识,派发资料小册进行宣传,普及卫生知识。

○中西药房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保证药品质量和服务质量。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医院规章制度 篇12

1、凡在手术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无菌原则。保持室内肃静和整洁。进手术室时必须穿戴手术室的鞋、帽、隔离衣及口罩。

2、非手术室工作人员严禁进入手术室,确需进入须报经业务副院长批准。进入后应接受院方医护人员的指导,不得任意游走及出入。

3、手术室的药品、器材、敷料,均应有专人负责保管,放在固定位置,经常检查,以保证随时进行各种紧急手术。手术室器械一般不得外借,如外借时,须经护士长同意。麻药与剧毒药应有明显标志,加锁保管,根据医嘱并经过仔细查对方可使用。

4、无菌手术与有菌手术应分室进行,如无条件时,先做无菌手术,后作有菌手术。手术前后手术室护士应详细清点手术器械、敷料等数目,并应及时收拾干净被血液污染的器械和敷料。

5、手术室对施行手术的病员应作详细登记,按月统计上报。协同有关科室研究感染原因,及时纠正。

6、手术室应每周彻底清扫消毒一次,每月作细菌培养一次(包括空气、洗过的手、消毒后的物品)。

7、负责保存和送检手术采集的标本。

8、除急诊手术外,手术通知单须于术前一日交手术室以便准备。

9.接手术病人时,要带病历并核对病人姓名、年龄、床位、手术名称和部位,防止差错。病人要穿医院衣服进入手术室

手术室查对制度

1、接病员时要查对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术前用药情况。

2、手术前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

3、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和缝合前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核对无误后方可进行缝合。

一、术前准备

1、应完成各种手术病人各项常规检查和专科要求的必要生化检查、特检。Ⅰ、Ⅱ类手术病例,要求4—5日内安排并实施手术。

2、Ⅱ类手术应完成手术前讨论小结,包括术前诊断、诊断依据、手术指征,如系探查手术应注明探查目的、拟行手术的名称、术中注意事项和可能出现的困难、意外情况、并发症以及预防措施等。且应有主治医师以上人员的签名。

3、各种手术,应向患者家属讲明手术目的.、效果、必要性、危害性及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家属同意手术并签全名,方可手术,需输血的写好输血协议书,家属不在,可找其单位主管领导或法人代表签全名同意手术,无家属无单位者,由手术医师向业务院长汇报病情,并报院长同意。

4、必须严格按照各级医师手术操作的权限进行手术,审批权由院长决定。

5、手术室必须坚持择期手术周安排制度,其周安排表报业务副院长以利于统筹安排。

6、加强手术室各项感控措施的落实。

7、如术前准备不完善者,手术室有权停其手术。

8、坚持后勤院领导定期到手术室查房的制度,做到及时发现和处理故障,保证手术室医疗设备和供电的正常运行。

二、术中

1、各级手术医师应根据各级人员手术范围规定的项目承担手术,不得跨范围手术,违者出现医疗差错事故应由本人承担责任。

2、术中如遇到困难,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不得擅自手术,以免造成不正常医疗效果。

3、各手术科室应具有书面的手术操作常规步骤、手术方式和程序。

三、术后

1、手术完毕由术者、麻醉师、手术巡回护士共同护送病人回病房并交-班,手术记录应于手术后24小时内由手术者完成,并有上级医师签全名,手术过程应按要求详细描写、字迹清晰。

2、术后3天内,每天应有查房记录,业务院长至少应查房一次。如遇紧急情况应采取应急措施,同时报告手术者或上级医师,并根据上组医师意见及时处理。

3、术后3—5日,应更换伤口敷料,如遇伤口感染,必须请手术者或上级医师查房,及时作出处理,并记载实施。

4、麻醉医师应手术后3天内探视病人,有无麻醉并发症,记录后签全名,急诊手术病人手术后24小时内完成随访。如出现麻醉并发症,应由麻醉医师与手术医师联系后共同处理。

5、术后的各种治疗、换药、拆线,均应有病程记录,密切观察病情变化,除住院医师应坚持早晚查房外,3天内必须有科主任查房记录,1周内应有业务副院长的查房记录。

麻醉工作制度

1、麻醉医生应在术前一天到科室熟悉手术病员的病历、各项检查结果,详细检查病员,了解思想情况,确定麻醉方式。开好术前医嘱。重大手术,与术者一起参加术前讨论,共同制订麻醉方案。

2、麻醉前,应认真检查麻药、器械是否完备,严格执技术操作常规和查对制度,保证安全。

3、麻醉医生在麻醉期间要坚守岗位,密切观察,认真记录。如有异常情况,及时与术者联系,共同研究,妥善处理。

4、手术完毕,麻醉终止,麻醉医生要把麻醉记录单各项填写清楚。并亲自护送病人到病房,并向管床医务人员交待手术麻醉的经过及注意事项。术后二十四小时内随访,将有关情况写入麻醉记录单。遇有并发症,应协同处理,严重并发症向上级汇报。

5、术后应及时清理麻醉器械,妥善保管,定期检修,麻药品应及时补充,为随时参加抢救呼吸、心跳突然停止等危重病人做好准备。

医院规章制度范文15篇


医院规章制度(篇1)

1、高植耗材是指使用价值超过药剂科指定金额的医用耗材,如骨科内固定材料,介入治疗器材,疝气类补片等。

2、临床所需的高值耗材必须由住院医师征得科室负责人同意,必要时组织科内会诊讨论决定后填写《高值耗材使用申请表》报药剂科和医务科审批。高风险、并发症多的高值耗材,必要时由医务科组织相关科室进行全院大讨论后决定是否使用。

3、按相关管理程序进行采购并与供应商签订含质量承诺供货合同。

4、所购买的高值医用耗材必须符合国家药监部门的要求,三证齐全,证照与实物相符。每批送货须由使用科室、药剂科管理员联合按要求核对验收和登记入库。未经严格验收入库的所有高值耗材均不得进入临床使用。

5、院外专家教授来院会诊及手术带来的高值耗材,必须有三证,并经药剂科备案。

6、高值耗材虽然目前是比较理想的(固定、修补、吻合镇痛)治疗手段。但与手术质量,并发症及副作用,病人运用不当等密切相关。使用高值耗材前,科主任或科室负责人应组织住院医师一起与患者及患者亲属谈话,说明其费用、使用的风险、可能的后遗症等。必须填写《高值耗材使用同意书》,住院医师签名后,由科主任或科室负责人审查并签名。

7、术后将高值耗材相关合格证、标识条码等贴入病历中归档。

医院规章制度(篇2)

一、药房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必须严格执行《医务人员行为道德规范》,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释,细心调配,对病人态度和蔼,文明服务,努力缩短调配时间,方便病人,优质服务,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二、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执行岗位职责,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脱岗或串岗,认真执行各班岗位职责,工作时衣帽整齐,态度和蔼,语言文明,操作规范,工作中细心、耐心。

三、调配处方时应认真执行“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核实无误后方可调配发药,如调配中出现疑问,应及时与处方者联系,问清后方可调配,不规范处方、无签名盖章的.处方或有配伍禁忌的处方,药房可暂不发药。发出的药品应注明患者姓名、药品名称、用法、用量。

四、普通药品定期盘存,特殊、贵重、毒、麻、限剧药品每月盘点,并逐日统计消耗量,做到“药与账相符、入与出相符”,严格交接班制度。

五、发药时应耐心向病员说明用法、用量、可能的’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发出的片剂,须注明服用方法;外用的乳剂、混悬剂以及产生沉淀的液体方剂,须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字样。

六、药房的药品应分类存放、排列有序、整齐划一,保持室内整洁,药剂人员工作时应当衣帽整齐,室内禁止吸烟,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七、本室工作人员应服从领导,团结协作,遵守纪律,勤奋工作。

八、加强与临床医师联系、沟通,定期发布新药信息,积极开展临床药学工作,指导医师和病员合理用药。

医院规章制度(篇3)

一、人事单位应于每月25日整理上月26日以后到职的新进人员甄选报名单,据此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核薪,并由单位主管签署,转呈总经理核定,再登录于“薪资名册”后,再转会计单位作业。

二、人事单位应于每月25日整理本月份涉及调薪的人事异动申请单及考核表,据此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调薪抄录,由人事主管审核签章后与单位主管会签,登记于薪资名册,转会计单位作业。

三、经批准离职案件,人事单位应据此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停薪,由人事主管审核签章,登录于薪资名册后转会计单位作业。

四、核薪与调薪案件于归档前,应登录于个人资料卡内。

五、除人事单位应备一份全医院人员薪资名册外,各级单位亦应备一份所属人员薪资名册。

六、薪资作业应另参照职薪办法中职薪等级表及有关规定办理。

医院职工保险制度

一、人员于报到日时,由人事单位登记办理投保,生效日以到职日为准。

二、人员于退职日当天,人事单位应即办理退保。

三、投保薪资因调整薪资或其他因素而变动时,应由人事单位填报“投保薪资调整单”。

四、人事单位应保管劳保局每月寄来的劳保门诊单,当职工有需要时,可持私章索取。

五、职工劳保个人资料应立册登录备查。

职工辞职管理制度

一、正式任用的职工如感工作不适或其他原因想辞职,应于15天前提出辞职申请书,由单位主管及人事主管签具意见后,呈总经理核准,再转回人事单位,人事单位据此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停薪,转会计单位作业。

二、人事单位依据辞职申请书发给“离职通知单”,通知本人于奉准离职日当天下班前依离职通知单上应办理事项,逐项办理移交,办理完毕后,由人事主管审核无误后,签章并转会计单位核计当月薪资(除特准外,均于下次发薪日发给)。

三、人事单位根据离职通知单于当日即行办理下列事项:

1.登记于人员异动记录簿内。

2.注销人事单位制作的人员状况表内登记。

3.登记个人资料卡,注销个人资料档案。

四、人事主管视情况应约谈离职人员,并将面谈结果填入离职人员面谈记录档案,以作为人事流动率检查参考。

职工迁调制度

一、本医院基于业务上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一职工职务或服务地点,被调职工应予配合。

二、各单位主管应就所属人员的个性、学识、能力,调配适当工作,务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三、职工接到调职通知书后,单位主管应于7日内(一般职工应于5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前往新单位报到。

四、职工调职,如驻地远者,可比照出差规定支给差旅费,其随行直系眷属,可凭乘车证明支给交通费。

五、调任职工在接任者未到职前,其所任职务由原直属主管指派适当人员暂行代理。

六、人事单位应每月统计列册个人负担保费,转会计单位从薪资内扣缴。

医院规章制度(篇4)

一、护士必须严格根据医嘱给药,不得擅自更改,对有疑问的医嘱,应了解清楚后方可给药,避免盲目执行。

二、了解患者病情及治疗目的,熟悉各种常用药物的性能、用法、用量及副作用,向患者进行药物知识的介绍。

三、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三查: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查。

七对:床号、姓名、药名、浓度、剂量、用法、时间。

四、做治疗前,护士要洗手、戴帽子、口罩,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五、给药前要询问患者有无药物过敏史(需要时作过敏试验)并向患者解释以取得合作。

用药后要注意观察药物反应及治疗效果,如有不良反应要及时报告医师,并记录护理记录单,填写药物不良反应登记本。

六、用药时要检查药物有效期及有无变质。

静脉输液时要检查瓶盖有无松动、瓶口有无裂缝、液体有无沉淀及絮状物等。多种药物联合应用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七、安全正确用药,合理掌握给药时间、方法,药物要做到现配现用,避免久置引起药物污染或药效降低。

八、治疗后所用的各种物品进行初步清理后,由中心供应室回收处理。口服药杯定期清洗消毒备用。

九、如发现给药错误,应及时报告、处理,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结束

医院规章制度(篇5)

为全面贯彻执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遵守和落实各项医疗操作规范,不断提高科室医疗业务水平,提升医疗护理服务质量,强化和确保医疗安全,充分调动全科医护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服务于广大患者,结合本科实际做出以下规章制度:

一、劳动纪律管理及医德医风监督

1、无故迟到、早退、溜岗、私自调班、不按时交接班一次扣20元。

2、上班时间工作不在状态,长时间打私人电话、扎堆闲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一次扣20元。

3、无故不服从科主任、护士长排班或工作调配,影响科室正常工作秩序,以及未按请假规定无故缺勤一次扣50元。

4、无故未假不参加科务会和科室相关的业务学习、培训等一次扣50元。

5、着装必须整洁,未按统一规范穿戴工作服(帽、鞋),未佩戴胸牌(上岗证)发现一次扣20元。

6、工作中因服务态度差,与患者及家属发生争吵甚至纠纷,以及因医德医风问题被投诉的经核实每次扣50元。

二、医疗业务管理

1、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违反相关《医疗核心制度》的行为经查实一次扣50元。具体包括如下:

(1)接诊病人时,未按首诊负责制进行及时合理处治,存在明显责

任性失误或过错,或是存在推诿病人的现象。

(2)未认真履行值班、交接班制度,值班期间或交接班时未尽到其应有的职责和义务。

(3)不按规定查房和参加查房,或未及时写好查房记录。

(4)未及时组织或参加危重患者的抢救治疗,未及时做好抢救记录。

(5)违反处方管理规定,处方点评时存在问题及发现门诊登记不全。

(6)存在住院病历书写不规范、不及时的,对月底拖欠出院病历每份另扣20元。

(7)不按规定将疑难病例提出且进行讨论的,或讨论后未记录。

(8)在诊治过程中,未认真执行查对制度。

(9)不按规定对病人进行转院转诊的行为。

(11)对相关病例,未认真执行会诊制度。

2,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违反相关操作规范的行为经查实一次扣20元。具体包括如下:

(1)有违反《医疗技术操作规范》的情况,如操作前对患者病情不熟悉,准备不够充分,或操作时消毒不严格,无菌观念不强,操作方式和步骤不正规,或操作后未进行必要的观察和处理。

(2)有违反《医疗设备操作规范》的情况,如操作前未看说明书或根本不熟悉设备的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未对设备进行故障排查,不按常规操作,不爱护医疗设备,未按规定填写相关记录等。

(3)有违反《医疗废物操作规范》的情况,如未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存放,或未按规定对医疗废物做毁形等。

3,对违反院感防控管理及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的经核实一次扣50元,不按规定登报药品和器械不良反应的经核实一次扣50元。

4.接待新入院病人必须作好入院介绍。现场检查或询问病人,未落实、效果不佳、介绍内容不全、不及时扣10元/次。

5.医嘱执行:护士熟悉医嘱查对制度,及时执行医嘱,服药、注射、输液严格执行“三查七对”,记录及时、完整。静脉输液瓶加药后签名,加药后核对安培签名,各类医嘱执行单、输液卡执行后签名,并保存至病人出院。护士每天总查对医嘱后在处方上双人签名。查看相关记录。查对制度执行不好、记录不完整均一项扣10元/次。6.基础护理:做好晨晚间护理,保持病房及病床单元床整洁。

7.护理文件书写:书写及时,准确完整,质量符合要求。漏一份护理记录,字体马虎,扣10元/次。

8.采集检验标本:严格查对、选择合适容器,放置环境符合要求,及时送检,送检确保标本安全、完好,标识正确、清晰。现场查看及询问病人,标本遗失、摔破、标识错误或错、漏采集,未采集检验标本的病人又不交班的每项扣10元/次。导致护理差错者由护理部处理。

9.做好口头、床边交接班:每班执行口头、床边交接班,交班内容完整。重点病人做到交接治疗、用药、病情、皮肤、输液、引流等。现场查看,提问1名护士交接班规范及要求,抽查重点病人交接班情况。未按要求执行口头、床头交接班,交接内容不全或交接不清扣10元/次。

10.无差错事故严格执行“三查八对”,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出现差错事故视情节轻重由护理部处罚。

总之每班要按规定完成本班工作内容,不完成一项扣一次,每月底由护士长统计登记并从当月奖金中扣除。

三、科室财经管理

1、科室奖金一律按科室研究制定的奖金分配方案进行发放,科室基金指定专人专账管理。

2、科室申请购买设备、耗材、药品等,一律由科室开会研究决定,必须经科主任审批并报请医院相关职能部门和领导批准。

3、科室指定专人按计划领取所需耗材物资和设备,并指定专人负责存放保管。

4、未经医院领导和科主任同意,除外抢救病员,患者住院欠费没有结账交清的,一律由主管医生负责.。

5、处罚金统一进入科室基金对科室内成绩突出、优秀人员进行奖励。

本规章制度仅限我科室内部适用,如科室人员有涉及违反医院相关制度和纪律的行为,必须同时接受医院给予的相应处分和处罚决定。

本制度自宣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全科室医护人员务必严格遵守,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全心全意服务于广大病员同志。

医院规章制度(篇6)

一、医院病房规章制度有何规定

1、病房由护士长负责管理,主治或高年住院医师积极协助。

2、定期向病员宣传讲解卫生知识,根据情况可选出病员小组长,协助做好病员思想、生活管理等工作。

3、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说话轻。

4、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要摆放整齐,固定位置,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5、保持病房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日至少清扫两次,每周大清扫一次。

6、医务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帽,着装整洁,必要时戴口罩。病房内不准吸烟。

7、病员被服、用具按基数配给病员管理,出院时清点收回。

8、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9、定期召开病人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病房工作。

10、病房内不得接待非住院病人,不会客。医师查房时不接私人电话,病人不得离开病房。

附1:病房工作人员守则

1、对新入院的病员介绍医院的制度和情况,了解病人思想和要求,鼓励病员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

2、对病员的态度要亲切和蔼,语言要温和,避免恶性刺激。对个别病员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应耐心劝解,既要体贴关怀又要掌握治疗原则。

3、有关病情恶化,预后不良等情况,不要告诉病员,必要时由负责医师或上级医师进行解释。

4、不要对病员谈论其他医院治疗和工作中的缺点或错误,以免造成不良影响。

5、在检查、治疗和处理中要耐心细致,选用合适的器械,不增加病员痛苦。进行有关检查和治疗时,如换药、洗胃、灌肠、导尿等,应用屏风挡遮或到治疗室处理。

6、有条件的医院对危重和痛苦呻吟的病员应分别安置。病员死亡和病情恶化时应保持镇静,尽力避免影响其他病员。

7、对手术的病员,术前应做好解释安慰工作,以消除病员的恐惧和顾虑;术后要告诉病员良好的转归情况,使其安心休养。

8、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避免紊乱嘈杂,早晨6时前,晚上9时后及午睡时间,尤应保持病房安静。在不影响医疗效果的情况下,有些处置可待病员醒后施-行。

9、保持病房空气流通,大、小便器随时洗刷。痰盂、废料桶和垃圾要及时处理。厕所随时洗扫,保持清洁卫生。

10、按照病员患病的轻、重类型,分别规定生活制度,建立动静相结合的、有规律的休养生活。合理地组织病员参加文娱活动。

11、重视病员的思想工作,对其治疗、生活、饮食、护理等各方面的问题,应尽可能设法解决。

附2:住院规则

1、住院病员应遵守住院规则,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与医护人员密切合作,服从治疗和护理,安心休养。

2、住院病员应遵守病房作息时间,经常保持病室内外环境整洁与安静,不随地吐痰,不在室内吸烟和喧哗。

3、住院病员的饮食须遵照医师的决定,不能随便更改;院外送进的食物,需经医师或护士同意后方可食用。

4、住院病员不得自行邀请院外医师诊治,不得要求不必要的治疗或指名要药;也不得随意到院外购药服用。

5、住院病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诊疗场所;不得翻阅病案及其他有关医疗记录。

6、住院病员不得随意外出或在院外住宿,如有特殊情况经医师批准后,方可离开。

7、住院病员应爱护公共财物,如有损坏按价赔偿。儿科病员损坏物品可以酌情处理。

8、住院病员可以携带必需之生活用品,其他物品不得带入。贵重财物自行保管,严防遗失。

9、为了避免交叉感染病员不得乱串病房或自行调换床位,非探视时间不许会客。

10、住院病员可随时对医院工作提供意见,帮助医院改进工作。

11、病员如有不遵守院规或违反纪律者,院方应给予劝阻教育,必要时应通知原工作单位或请有关部门处理。

二、医院乱收费怎么投诉

医院乱收费可以可以去卫生行政部门投诉,如果证实确实是乱收费就会退费。

不少人都遇到过医院乱收费、挂号难的问题,也遇到过一些食品安全卫生问题。那么可以通过拨打12320来进行投诉和咨询。

据报道,目前已有20省市开通“12320”卫生热线,剩余省份将于今年年底前全部开通。

为提高“12320”公众知晓率、使用率,卫生部12320管理中心20日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大面积的主题宣传活动。在“12320”卫生热线市民一日体验现场,记者看到20多个座席电话铃声此起彼伏。公众打进热线,既有咨询接种乙肝疫苗、怀孕时能不能养狗等健康知识的,也有投诉医院乱收费和挂号难等各种医疗卫生和食品安全问题的。

三、发生医疗纠纷后医院怎样处理

1、医务人员在接待医疗纠纷的投诉者时,应耐心、认真听取意见,合理科学的,用较通俗的语言做恰如其分的解释工作,以取得家属/患者的配合。

2、当发生医疗纠纷时,科室必须保管好病案,不得丢失、涂改、外借。

3、科主任对本科内出现的医疗纠纷负责,医疗纠纷出现后科主任首先负责接待投诉的病人或家属,了解投诉内容,进行调查。

4、患者死亡后出现医疗纠纷时,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会同上级医师,必须向家属明确提出是否做尸体解剖及48小时内完成,并在病程记录中完整的将家属是否同意做尸体解剖的意见记录在案,请家属签字。如家属拒绝做尸体解剖,必须请直系亲属在病历中写明“不同意尸检”并签字。

5、当科室在解决医疗纠纷时未能与患者/家属取得一致时,由医教部、治安办接待并继续解决。医教部依据患者家属提出的口头或书面意见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进行调查讨论,必要时须经医院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医院规章制度(篇7)

1、高压锅消毒灭菌监测:工艺监测每锅进行,并有记录。化学监测每包进行。

2、使用中消毒剂灭菌剂监测:含氯消毒剂进行有效浓度监测。

3、紫外线强度及日常监测:凡使用紫外线灯的科室,(1)按标准按装,(2)坚持日常监测,并做好详细记录,(3)每3—6个月对照射强度监测一次(强度高于90uW/c㎡,6个月监测一次;70 uW/c㎡—90uW/c㎡3个月监测一次;(4)对合格灯管发“紫外线灯强度监测评价卡,不合格灯管及时更换。

4、、环境卫生学监测:定期开展环境卫生学监测,包括治疗环境,空气,物表,医护人员手卫生等微生物监测,保障医疗卫生环境安全。

5、医院感染监测资料的总结分析和反馈:院感科对医院感染监测资料做到月汇总,季分析,年度总结评价。

十三、医务人员职业防护制度

认定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黏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3、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4、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5、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或者利用针头处理设备进行安全处置,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6、医务人员发生血源传播性疾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采取以下局部处理措施(在发生科室完成):

(1)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2)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酒精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医院规章制度(篇8)

一、奖励

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认真,各项医院感染控制措施落实到位,完成下列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要求的给予奖励(奖励金额50~500元,具体奖励方法见详细方案)。

1、认真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制度,严格按规范进行操作,医院感染病例24小时之内报院感科,无漏报。

2、认真执行手卫生规范,手卫生依从性≥95%,正确洗手率≥95%。

3、配合院感科进行每年的医院感染现患率调查,现患率

4、医院感染管理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组织学习医院感染相关知识,研究本科室消毒隔离、医院感染控制、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等工作,有记录。每月对本科室医院感染控制工作进行自查(内容:无菌技术操作、手卫生、院感病例漏报、医疗废物分类、环境卫生等),有记录。

5、监控医师每周检查医院感染病例漏报情况;监测护士每周检查各种感染管理登记本,要求登记和监测项目齐全、合格、有效。

6、医疗废物管理按医院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措施》执行,符合要求。

二、罚则

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出现下列问题,作为质控考核扣分依据,根据医院相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扣款50~500元,具体奖励方法见详细方案。)

1、医院感染病例每漏报1例扣个人奖金50元。

2、按卫生部《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试行)》的要求,出现多重耐药菌不报告或不采取相应措施的;使用抗菌药物前不留标本送检。

3、感染管理小组不能发挥监、控、管作用:每周不做院感质控自查、每月不进行院感内容知识学习、每季不开会讨论总结本科室院感管理问题的。(查记录)

4、未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洗手方法不正确的。

5、医疗废物分类不清、利器盒复用或对利器不采取防损伤措施以及因此造成保洁员利器损伤的。

6、病区卫生差(监管不到位)。

7、医生进行外科换药时不戴口罩、帽子、无菌手套。

8、接受上级检查时出现问题,并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的,示情形给予处罚。

医院规章制度(篇9)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的管理,建立医院良好的工作秩序,严格考勤制度。全院干部职工均实行上、下班指纹打卡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高薪聘请、外聘专家除外)。

1、在当月正常出勤前提下,无特殊情况,本月内常白班可以正常调休假4天;值班人员除下夜班休息外,当月调休假1天;法定节假日除外(春节假期共休6天)。各科室根据科室工作和岗位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调休日,当月休息日未休完者下月不累计。

2、员工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夏季:上午7:50—12:00,下午14:00—17:30;冬季:上午7:50—12:00,下午13:30—17:00)。未按时在指纹签到机打卡者视为迟到,未经批准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

3、因公出差、学习、下乡,谁主导谁负责该项工作人员考勤统计、并签字,于该项活动结束后上报办公室备案核实考勤情况。

4、胸牌编号、职务由院办统一核定,上班时间应予以佩带规范,一次未佩带,罚款10元。

5、各科室主任、护士长应认真、及时、准确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在次月3号前将《科室人员考勤表》上报办公室与指纹打卡机核实核对。

6、办公室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以备核查,并不定期

抽查员工在岗情况。每旬检查一次员工的打卡情况,如实记录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7、享受保险金的.职工须符合:单月工作满20天(含20天)以上,医院部分全额交款;单月工作不满20天(不含20天)以下,医院部分按日核算金额交款;育龄人员在院长签批产假假期内,医院部分全额交款,否则,医院不为其缴纳保险金;

8、福利。月福利:未超出常规调休日,当月无违纪现象,可享受医院月福利待遇。年终福利:入职连续工作满半年以上,除常规假期外,年度请假累计未超出30天,无违纪、无受处理者即可享受年终福利待遇。其他福利:入职连续工作满半年以上,年度内请假累计未超出30天,即可享受医院其他福利。

9、上下班迟到或早退,在10分钟以内者给予罚款20元;超过10分钟未超30分钟者给予罚款50元,超过30分钟以上给予罚款100元。

10、旷工半天扣1天薪金,另加罚金100元;旷工1天扣2天薪金,另加罚金200元;旷工2天扣4天薪金,另加罚金500元;连续旷工达3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且不计发当月工资和奖金。半年内累计旷工5天以上(含五天),按自动离职处理。薪金包括基本工资、福利及奖金。

医院规章制度(篇10)

实习护士既是学生又是工作人员,处于临床工作第一线,因此要做到:

(1)实习护士是实习医院的工作人员,直接服从科室管理,必须遵守医院和科室的各项制度。

(2)必须遵守科室的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每天应提前到达工作岗位,主动做好准备工作。上班时间应坚守岗位,不做与实习无关的事,不看与实习无关的书。离开病房时应先请示带教老师。

(3)实习期间请病假需有诊断证明,经护教部盖章后方能生效。一般不准请事假。如确有特殊情况,一天以内由带教老师批准,超过一天需经科室领导与护教部研究批准。

(4)必须严格按实习轮转计划实习。如有特殊情况需换科实习,应与护教部联系,不得自行换科实习。

(5)在带教老师指导下,进行一般技能的操作与训练,经常深入病房了解病人的病情变化、饮食和心理状况,以及医嘱查对、护理工作执行情况。

(6)在病房实习时应提前10分钟进入病房,按时随护理教学查房,参加病房医护人员交接班,与带教老师共同处理医嘱和治疗、护理工作。

(7)在接到病人入院通知后,应立即去病房查看病人,做生命体征测量在带教老师指导下,完成本班内的护理记录书写。

(8)严格观察病人病情变化,遇有病情变化,应立即报告医生。

(9)实习护士对病人的治疗操作应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进行。

(10)必须严守保护性医疗制度。不得自作主张、擅自行事,以防止发生医疗差错和事故。

(11)发扬救死扶伤,实行革命人道主义精神,养成良好的医疗道德,对病人热情和蔼,关心体贴,耐心解释,绝对不允许为了个人学习而影响病人的治疗,增加病人的痛苦,甚至损害病人的健康。

医院规章制度(篇11)

1、事假、病假:严格执行请假制度。请假人员办好交接班后方可离院,不许电话请假、电话续假、他人代为请假。凡是病假者,需出具县级医院以上诊断书,病假期间无工资。假期期间应保持手机通信畅通,超过规定假期按旷工处理。

2、产假:产假(有准生证)为90天。产假期满后未按时上班,且没有续假者,视为自动辞职处理。

3、请假人员须提前1天由本人填写请假条签批后交办公室备案。常规假调休科主任(护士长)签批即可;非常规假期休假人员1天(含1天)以内的须经科主任(护士长)获准和主管院长签批;休假2天(含2天)以上的由科主任(护士长)签批、主管院长和院长批准;中层以上人员,无论常规假和非常规假,休假1天(含1天)以内主管院长批准;休假2天(含2天)以上由主管院长签批和院长批准;副院长请假须由院长批准。所有请假者必须获准后,方可离开。请假条在休假前一天交办公室备案。不得打电话、带口信请假(特殊情况除外)。未经批准离岗者,以旷工论处。如有特殊情况,应事后主动向科主任(护士长)、办公室作出说明,否则按旷工处理。

4、员工请假后,因特殊情况需申请续假的,必须在假期期满前一天向相关部门提出续假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续假。若无法事先办理续假手续,应先口头征得同意后方可续假,回院后须补办续假手续,若逾期不归,一律按旷工处理。

5、请假期间假期未休完,提前回院上班者,应及时到院办公室销假,没有及时销假者,后果自负。

6、连续请假超过30天者,返院上岗员工须先到院人事科报到,安排岗位后方可上岗,否则后果自负。

7、新入职员工,首个月工作周期内没有调休假期,次月调休假期按正式在职人员调休制度执行。

医院规章制度(篇12)

1、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行政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

2、起草全院性的行政工作计划、总结和报告。

3、做好各种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递、传阅、立卷、归档、保管、利用和文件保密等工作。文件的传递、传阅要及时,拟办意见要恰当,领导阅批后的文件,要认真落实和催办;处理后要及时将结果、情况向院领导汇报,必要时要向来文的领导机关汇报。

4、草拟、审核、印发医院行政文件,对各职能部门及业务科室以院的名义草拟的公文进行具体审核,所有院发文必须经院办核稿后,由院长签发。

5、经常深入各部门,了解各项工作的情况,加以综合分析,向院长汇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起草、印发情况反映、调查报告等材料。

6、具体安排各种行政会议,做好会议记录。及时传达院长及各种行政会议做出的决定,并对具体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做到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沟通行政科室之间某些工作方面的联系,做好协调工作。

7、严格按照印鉴及介绍信管理制度,做好医院印鉴和介绍信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8、做好医院的宣传报道工作。采写、审核、编发院宣传报道稿,编印医院院讯及其他宣传资料。与各新闻媒体联系,并处理各种有关医院公众形象方面的事务。

9、安排行政总值班和节假日行政值班,及时检查值班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牵头处理。

10、负责医院文印、内外勤务、邮电通讯、信访接待等工作。

11、做好全院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存档工作,执行保密制度。

12、承办日常行政事务和院长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医院规章制度(篇13)

信息科部门职责

(1)职能:

在院长、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计算机网络及信息管理工作。

(2)请示与上报:院长、分管副院长

(3)任务与职责:

1、信息科在院长、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负责医院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

3、制定医院信息化建设战略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建立健全信息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5、利用互联网的优势,做好医院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医院网站的建设及管理。

信息科岗位职责

一、信息科科长岗位职责

(一)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医院信息科的日常工作。

(二)制定本科室的'工作计划并认真实施,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三)负责组织全院各类应用系统的管理。

(四)负责组织与外部有关部门的计算机联网和信息交换

(五)负责组织全院网络和综合数据的安全管理。

(六)遵守医院各项保密制度。

二、成员岗位职责

(一)参与制定信息化工作规划与年度计划

(二)负责信息化相关文档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和有关资料的统计上报工作。

(五)负责院内对外数据交换

(七)负责计算机及附属设备的档案管理

(八)负责本部门各类文件收发、运转和档案资料管理。

(九)协助中心领导办理行政、对外交流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中心内部行政事务工作。

(十)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息科工作制度

1.在院长领导下积极主动地做好全院信息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岗位职责和请示报告制度。

2.对所属部门要建立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和严格的工作制度,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

3.定期组织、督促、检查医院信息网络系统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信息功能作用,向业务科室提供信息反馈资料。

4.定期开展医疗质量和成本效益分析工作,向院领导提供医疗、管理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5.模范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及时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信息的保密工作。

信息科管理目标

为医院总目标的实现,信息科管理符合三甲医院及山东省基本现代化医院的基本要求,做到:

1.加强对医院总目标的贯彻,严格遵守科室综合目标责任考评细则。

2.建立、完善医院信息系统(HIS),使其促步系统化、完整化,逐步实施PACS。

3.具有高度的责任心,端正工作作风,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科室成员素质。

4.加强网络设备的维护,使其正常运行。

5.监控网络运转,保证数据畅通运行,做好数据备份。

6.做好数据统计,确保信息统计的准确性,提供决策依据。

7.做好充足的准备,随时应对网络的突发事件。

信息科业务工作规程与流程

一、信息科科长工作规程与流程:

(一)组织协调好全科各项工作。

(二)组织落实制定全院信息化工作应用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对计划落实情况的检查。

(三)组织落实计算机设备、网络的使用和维护,对硬件故障、设备报废情况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院长;

(四)组织落实全院信息系统的论证、调研、系统分析、开发及应用软件的使用与维护。

(五)组织落实全院网络和综合数据的安全管理,遵守各项保密制度。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综合管理岗位工作规程与流程:

(一)协助部门领导,起草全院信息化工作应用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实施对计划情况的检查。

(二)协助部门领导,制定医院信息化工作的有关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组织落实信息化技术培训计划。

(四)按照上级规定及要求,完成信息化相关文档资料的归档整理以及有关资料的统计上报。

(五)经领导同意,负责对外交换数据并对数据进行处理,做好登记工作。

(六)计算机设备、耗材的购置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办法、医院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各部门的需求,结合工作实际进行论证后,拟订设备购置计划报告报主任。

(七)要建立设备档案,同时与院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核对。内容包括型号、设备配置、设备来源、安装地点及变动情况、启用时间、使用科室

(人员)、设备故障情况及检修记录等。遇到设备变更,应及时登记变更。

(八)负责注册用户、设置口令、授予权限,并适时加以修改,以便增强系统的保密程度。

(九)负责本部门各类文件收发、运转和档案资料管理,并及时归档。

(十)协助部门领导做好本院各项信息化工作的日常监督,办理行政、对外交流和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内部行政事务工作。

(十一)遵守各项保密制度,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三、网络系统管理岗位工作规程与流程:

(一)协助部门领导起草网络建设及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实施对计划情况的检查。

(二)网络建设必须采取防火、防水、防雷击、防电磁干扰、防盗等防护措施,确保全院的通信设备及网络设备的安全与畅通。

(三)网络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1、每日检查计算机网络的运行情况,确保线路畅通、网络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做好运行日志。

2、运用防、杀病毒软件、防火墙对网络实行实时防护,一旦发现病毒或“黑客”侵入立即向主任汇报并迅速组织清除。

3、定期检查内网计算机是否与互联网实行物理隔断。

(四)负责落实各项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用户管理,做好客户端操作系统权限控制、应用系统操作权限分级控制、数据库操作权限分级控制。

(五)做好网络运行状态监督与数据库数据备份工作;对计算机网络操作系统和大型数据库系统的运行情况每工作日进行检查,有异常的立即向主任汇报并迅速组织排障。

(六)负责网络管理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七)遵守各项保密制度,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八)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硬件设备管理岗位工作规程与流程:

医院规章制度(篇14)

1、医务人员上班时衣帽整洁,离开工作场所应脱去工作服;禁止穿工作服进食堂、会议室等非工作场所。

2、诊疗、换药处置工作前后均应洗手、消毒。

3、无菌容器、器械、敷料罐、持物钳等要定期消毒、灭菌,消毒液定期更换,体温表一人一用一消毒。

4、病房应定时通风换气,必要时空气消毒。地面应湿式清扫,遇污染时即刻消毒。床头桌、床头、椅子、门把等,每日用1:100“84”消毒液湿擦、抹布要专用、用后彻底消毒。定期进行空气微生物监测,如使用紫外线消毒,要登记消毒时间、定期监测紫外线强度。

5、换下污衣、被服,放于指定污衣筐内,不得随地乱丢,禁止在病房、走廊清点。各种医疗用具,使用后均须严格消毒后备用。药杯、餐具、便器必须消毒后再用。病人被褥要随脏随换并送洗衣房清洗、消毒。

6、病人出院、转科或死亡后必须做好床单位终末消毒处理,床、椅、桌及墙壁,应用消毒液擦洗。

7、传染病人及其用物按传染病的消毒隔离制度处理。

8、无菌物品每天检查一次,灭菌物品(棉球、纱布等)一经打开,使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尽量使用小包装。用过的物品与未用过的物品严格分开,并有明显标签,严禁用过期物品。

9、各门诊病区等工作场所医务人员下班前,均应进行清洁或消毒。

10、一次性医疗用品、废弃物品按规定处理后,置专用容器内封闭运送,进行无害化处理。

医院规章制度(篇15)

一、原则

安全第一,科室申请。

二、管理流程

1、申请:医者根据治疗需要,提出申请,由部门负责人网上(院内网)或书面提请,医务科、设备管理科审核、产品论证,报请主管院长、院长审批后,进入采购流程。

2、招标:设备管理科依据已获批科室申请,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产品招标,对相应经销公司的资质、产品质量和供货途径进行审查,择优选择。中标单位并相应资质须及时存档备案。

3、采购:设备管理科依据已获批科室提请书面资料中所注明的耗材品名、规格、型号等参数进行采购。采购前,须与相关中标单位签署产品供货协议,保证产品质量,保证产品供货时间及其他相关事宜。

4、验收:货到后,由购者、库管员按标书严格验收,包括内外包装、相应资质证件、发票所注数量与价格,确认无误后详细登记注册。

5、请领:仓库保管员通知已获批申请使用科室,申请科室负责人或护士长须及时请领,并严格执行请领手续,签字在册。严禁使用者与经销人员直接接触、接货,如有此现象发生,视为个人行为,后果自负,医院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

6、使用:医者使用前需与相关手术人员再次对产品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对购入方式、途径及产品质量、规格、型号等参数有疑问时,可拒绝使用。

7、库房管理:高值耗材的库房管理为零库存管理制度。

8、高值耗材的管理实行追踪管理制度。

医院管理规章制度14篇


公司的规章制度代表着一个公司的运转规则,公司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公司规章制度是法律所有制的最后一公里,制定好适合公司的规章制度是比较令人头痛的,在制定规章制度时我们需要注意什么?栏目小编为大家准备了这篇有关“医院管理规章制度”的文章,这些资料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请以实际情况为准!

医院管理规章制度 篇1

1、严格执行住院患者“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

2、对每一住院病人当天发生的费用按明细项目(包括医疗服务、药品和耗材)逐笔登记,保证做到一日一清。

3、医疗服务项目的收费严格按照河南省医疗服务价格试行规定中载明的医疗服务项目编码执行,没有编码的,坚决不得收费。

4、药品严格按照规定的规格、数量、单价计费。

5、一次性耗材严格按照批复的编码、单价计费。

6、一日清单一式两份,每天八时上班后由住院处工作人员负责打印上一天清单并发放,一份交患者保管,一份经患者或其家属签字后护士站留存。

7、患者对清单中所列项目提出咨询时,科室必须给出明确解释。

8、患者出院时,住院费用核实无误后,住院处负责给患者办理费用结帐手续,同时向患者提供总费用清单。患者出院时按清单所列金额付费,与清单不符的费用患者有权拒付,并可向医院纪委和物价审计科反映,医院必须及时做出正确处理。

医院管理规章制度 篇2

根据国务院令第276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省、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要求,结合医院高值耗材管理现状,本着边摸索、边完善、边规范的原则,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进购管理

1、经营企业资质证件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由医院器械科负责审查认定,并存档备案。

2、医院高值耗材实行零库存制度,使用科室需要时由经营企业随时供给。

3、经营企业所供医院使用的高值耗材,必须附带高值耗材相应资质证件,由物资供应科存档备案。

4、经营企业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标明的经营范围依法经营,凡因不符合经营范围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经营企业负责。

二、验收管理

由于医院高值耗材实行零库存制度和科室使用高值耗材的特殊性,医院高值耗材的验收管理实行追踪验收制度,由经营企业按照器械科要求提供高值耗材资质证件,要求项目齐全、内容完善、字迹工整。

三、价格管理

1、心内科使用的高值耗材严格执行《8省市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心脏介入产品成交候选品种目录》价格跟标进购。

2、骨科使用的高值耗材中的人工关节严格执行《8省市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人工关节产品成交候选品种目录》价格跟标进购。骨科使用的高值耗材中的各种植入性钢板等严格执行招标办、设备科共同组织的集中招标采购价格跟标进购。

3、心内科、骨科使用的高值耗材因生产厂家、规格型号、产品商标等因素不在跟标进购序列的,参照《8省市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产品成交候选品种目录》中同一系列产品价格执行。

4、消化科、脑系科、眼耳鼻喉科、放射科、血管室所使用的高值耗材严格执行低于行业内市场价格进购。

医院管理规章制度 篇3

一、科室应当安排至少1名掌握新生儿复苏技术的医护人员在分娩现场。分娩室应当配备新生儿复苏抢救的设备和药品。

二、妇产科医护人员应当接受定期培训,具备新生儿疾病早期症状的识别能力。

三、新生儿病房应当严格按照护理级别落实巡视要求,无陪护病房实行全天巡视。

四、妇产科实行母婴同室,加强母婴同室陪护和探视管理。住院期间,产妇或家属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抱婴儿离开母婴同室区。因医疗或护理工作需要,婴儿须与其母亲分离时,医护人员必须和产妇或家属做好婴儿的交接工作,严防意外。

五、严格执行母乳喂养有关规定。

六、新生儿住院期间需佩戴身份识别腕带,如有损坏、丢失,应当及时补办,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

七、新生儿出入病房时,工作人员应当对接送人员和出入时间进行登记,并对接收人身份进行有效识别。

八、规范新生儿出入院交接流程。新生儿出入院应当由医护人员对其陪护家属身份进行验证后,由医护人员和家属签字确认,并记录新生儿出入院时间。

九、新生儿病房应当加强医院感染管理,降低医院感染发生风险。

十、新生儿病房应当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

十一、对于无监护人的新生儿,要按照有关规定报告公安和民政等部门妥善安置,并记录安置结果。

十二、对于死胎和死婴,医疗机构应当与产妇或其他监护人沟通确认,并加强管理;严禁按医疗废物处理死胎、死婴。对于有传染性疾病的死胎、死婴,经医疗机构征得产妇或其他监护人等同意后,产妇或其他监护人等应当在医疗文书上签字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殡葬管理条例》等妥善处理,不得交由产妇或其他监护人等自行处理。违反《传染病防治法》、《殡葬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医院管理规章制度 篇4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医院信息系统的领导和管理,促进医院信息化工程的应用和发展,保障系统有序运行,制定本规则。

2.本规则所称的信息系统,是由计算机及其相关配套的设备、设施构成的,按照系统应用目标和规则对医院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即现在医院建设和应用中的信息工程)。

3.医院信息系统管理是为了保障系统建设和应用,保障系统功能的正常发挥,保障运行环境和信息的安全,满足各工作站对系统操作和维护的全部活动。

4.各级各类医院根据本规则,结合医院不同的功能任务和医院信息系统规模大小,参照以下内容制定适宜于本医院的信息管理制度。

(二)组织管理

1.医院信息系统的组织管理机制是医院信息管理系统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

2.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组长:院长/业务副院长成员:医务、护理、信息、经营管理、药剂、计算机工程技术等人员。

3.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能和任务:

(1)对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进行总体规划,审查和制定系统应用中有关人员职责、技术规范、工作流程、性能指标等工作规则和制度。

(2)加强对医院信息系统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医院工程建设中和重大问题。

(3)审核、部署系统建设和应用中的重要活动,如规则计划,网络管理、系统配臵、人员培训等。

4.医务部门领导在系统建设的应用过程中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5.信息管理部门负责人是系统建设和系统建设和系统应用的领导者和指挥者(简称系统负责人),应对所属人员实行分工负责。

6.信息管理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全面负责系统规则、计划、系统配臵、系统调试、系统维护、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等技术管理工作。

(三)信息系统的技术管理

1.信息管理部门工程技术人员是信息系统技术管理的直接责任者,应以实现系统功能为目的,以满足用户需求为宗旨,对信息系统的操作和维护进行

2.信息系统内各类设备的配臵,由系统负责人提出配臵规划和计划,报有关领导审批后实施。

3.每一子系统或挂接的可执行程序在上网运行前,信息工程技术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功能要求在备用服务器上全面调试,达到功能要求且排除一切可能的数据冲突后交用户实际上网使用。

4.信息工程技术人员实行分工负责制。

5.管理部门各种设备由信息管理部门负责人管理或指定专人负责。

6.系统管理员或机房值班人员负责服务器的数据备份和日结工作。

7.信息系统管理员负责各工作站模块登录口令密码的设臵并做好记录。工作站操作人员更换时,要立即做好口令的更改。

8.根据系统功能要求,系统负责人提出各子系统和模块的使用权限和使用分配方案,报请领导小组核准实施。

9.系统负责人管理全面技术工作和运行管理工作,出现技术问题或故障,应遵循《信息系统服务器故障应急处理规程》处理。

(四)信息系统安全管理

1.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包括:数据库安全管理和网络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2.系统负责人和信息工程技术人员必须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技术,防止网络系统数据或信息的丢失、破坏或失密。

3.利用用户名对其他用户进行使用模块的访问控制,以加强用户访问网上资源权限的管理和维护。

4.用户的访问权限由系统负责人提出,领导小组核准。

5.系统管理人员应熟悉并严格监督数据库使用权限、用户密码使用情况,定期更换用户口令密码。

6.信息工程技术人员要主动对网络系统实行查询、监控,及时对故障进行有效的隔离、排除和恢复工作。

7.所有进入网络使用的软盘,必须经过网络中心负责人同意和检毒,未经检毒杀毒的软盘,绝对禁止上网使用。对造成“病毒”漫延的有关人员,应严格按照《医院信息系统安全保护规则》有关条款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罚。

8.信息系统所有设备的配臵、安装、调试必须由信息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拆卸和移动。

9.所有上网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计算机以及其他相关设备的操作规程,禁止其他人员在工作进行与系统操作无关的工作。

10.保持机房的清洁卫生,并做好防尘、防火、防水、防静电、防高压磁场、防低磁辐射等安全工作。

11.信息工作技术人员有权监督和制止一切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五)工作站管理

1.各工作站所有使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信息系统管理规则》、《医院信息系统安全保护规则》、《信息系统工作站录入人员管理通则》各工作操作规程以及有关信息管理制度。

2.严格按照计算机操作使用规程进行操作。操作中必须做到精力集中,细致认真、一丝不苟、快速准确,及时的完成各项录入工作。

3.经常保持各种网络设备、设施整洁干净,认真做好信息设备的日清月检,使网络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4.加强设备定位定人管理,未经信息工程技术人员允许,不得随意挪动、拆卸和外借所有计算机及相关网络设备、设施。

5.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及强磁性物品;遇有临时停电及雷电天气,应采取保安措施,避免发生意外。

6.机房内不准吸烟、进食、会客、大声喧哗;严禁无关人员上机操作或进行其他影响网络正常运行的工作。

7.严格交接班制度,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

医院管理规章制度 篇5

一、医院领导干部深入科室制度

1.领导要经常深入科室,调查研究,直接掌握情况,抓好典型,协助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2.深入科室,重点抓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后勤保证以及服务质量、病人生活等工作。听取病员和医务人员的意见,表扬好人好事,改进工作。

3.院领导查房每周一次,带领有关干部深入科室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院领导要参加部分业务实践,如查房、重大手术、疑难病例的会诊、危重病员的抢救及其他有关业务活动等。

二、会议制度

1.院办公室会:由院长主持,副院长、机关各科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工作。

2.院周会:由正、副院长主持,科主任(负责人)、护士长及各科负责人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小结上周工作,布置本周工作。

3.科主任会:由正、副院长主持,科(室)主任或负责人参加,汇报研究及交流医疗、管理、科研、教学等工作情况。

4.科周会: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病房、门诊负责医师等和护士长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本周工作。

5.科务会: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加。每月一次,检查各项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的执行情况,总结和布置工作。

6.护士长例会:由护理部正、副主任或正、副总护士长主持,各科室、病区护士长参加。每周一次,总结上周护理工作,布置本周护理工作。

7.门诊例会:由医务科或门诊部正、副主任主持,所有在门诊工作的各科负责人参加,每月一次,研究解决医疗质量、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急诊抢救、病人就诊以及门、急诊管理等有关问题,协调各科工作。

8.晨会:由病房负责医师或护士长主持,全病房人员参加。每晨上班十五分钟内召开,进行交接班,听取值班人员汇报,解决医疗、护理以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布置当日工作。

9.工休座谈会:由病房护士长或指定专人召开,工休代表参加。院每季一次,科室一般每月一次,听取并征求住院病员及家属的意见,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三、请求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或有关部门请求报告:

1.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病员时;

2.凡有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

3.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4.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

5.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6.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

7.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8.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参加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9.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进修人员等。

四、院总值班制度

1.院总值班由院级领导、机关干部和有关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务、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机密文件,承接未办事项。

2.负责检查夜间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3.做好值班记录,认真交接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五、卫生工作制度

1、把爱国卫生运动列入医院工作的议事日程。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或小组,每年至少开会四次。

2.宣传“除四害、讲卫生”知识,教育群众养成卫生习惯,树立以卫生为光荣,不卫生为耻辱的社会风尚。医院应成为“除四害、讲卫生”的模范单位。

3.要认真搞好室内、环境和个人卫生,切实贯彻饮食卫生“五、四”制,认真执行隔离消毒制度,搞好污水、污物、垃圾处理,防止污染和交叉感染。

4.坚持突击与经常相结合,建立每日清扫和每周大清扫的卫生制度,节假日大搞突击卫生运动。

5.认真抓好卫生检查、竞赛、评比,定期公布检查结果。

6.有计划地植草、种树,美化环境。

7.认真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按国家规定,对“三废”(废水、废气、废渣)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病案管理制度

1.医院必须建立病案室,负责全院病案(门诊、住院)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2.门诊和住院病员应有完整的病案。病员出院(死亡)时,由医师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病案室应定期回收并注意检查首页各栏是否完整,同时要填好分类卡片,依序整理,装订成册,并按号排列后上架存档。

3.本院医师借阅病案,要办理借阅手续,阅后按期归还。对借用的病案,应妥善保管和爱护,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失。院外医疗单位一般不予外借,必要时,需持有介绍信,经医务科批准,可以摘录病史。

4.住院病案原则上应永久保存。

七、医疗登记、统计制度

1.医院必须建立和健全登记、统计制度。

2.各种医疗登记,要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并妥善保管。

临床各科要填写好病案首页、出院卡片、出入院登记,并按时填报病员流动日报。

门诊各科应填写好病员流动情况和门诊登记。

医技科室应做好各项工作的数量和质量登记。

3.医疗质量统计,一般包括出入院数、治愈率、病死率、床位使用率、床位周转次数、平均住院天数、病员疾病分类、初诊与最后诊断符合率、临床与病理诊断符合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无菌手术化脓感染率、手术并发症,以及医技科室工作数量、质量等。

4.医院应根据统计指标,定期分析医疗效率和医疗质量,从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5.统计员要督促检查各科室医疗统计工作,按期完成各项统计报表,经领导审阅后,报卫生行政部门。

八、医学图书管理制度

1.图书室开放时间,除每日办公时间外,每星期日及晚上亦要适当开放。

2.凡院内职工、进修、实习人员借书,必须遵守图书室一切规定,持借书证办理借阅手续。离院时,必须办理好还书手续。

3.每次借书不得超过规定借阅的数量和时间。规定在图书室内阅览的图书、报刊或是其它资料,不得拿出室外。

4.必须妥善保管图书,不得在书刊上批画、撕剪、涂写,不得损坏或丢失,否则应按规定赔偿。

5.图书室工作人员应定期购买、登记、整理、收集、分类编号、装订图书、杂志和报纸等。

6.建立图书目录索引卡片,方便查阅。

7.图书室必须保持清洁、安静和应有的照度(不得低于50勒克习)。有条件的医院图书室和阅览室应分别开设。

8.密切配合医疗、预防、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定期介绍新书刊内容。

九、进修工作制度

1.进修工作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统一计划安排。

2.医院要有专人负责进修工作,认真执行进修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掌握进修人员条件。各科要选派有经验的医务人员指导进修。带教者应根据进修人员具体情况拟定计划,定期检查,努力完成。

3.进修人员要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自行调换进修科目,不得中途退学,不得随意延长学习时间。进修期间不安排探亲假。

4.进修人员的处方权,由指导医师提出,经科主任批准,报医务科备案。

5.医院领导要经常了解进修人员思想情况,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定期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6.进修人员在医疗工作中有特殊贡献者应给予表扬。医疗作风恶劣或犯有严重错误者,由医院提出意见后,连同材料和本人一起送回单位处理。

7.进修期满,应做好考核和书面鉴定,办妥离院手续。

十、赔偿制度

1.因工作失职、不负责任、违反操作规程,致使国家财产损失,根据情节轻重、本人一贯表现,给予批评教育、处分或酌情赔偿。

2.凡属使用太久以及在抢救病员时损坏之器材,经有关人员证明可免予赔偿,但要填写报损单。

3.遇有大批财物遗失或霉烂,药品失效、虫蛀时,除及时向领导汇报外,应检查原因,追究责任。

十一、传达、门卫制度

1.住院处和病房应随时将入、出院和转科病员的姓名送交传达室。传达室要建立并管好住院病员一览表,按探视制度准予探视。

2.传达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工作中既要坚持制度,又要热情接待,态度和蔼,文明礼貌。

3.凡出入医院住院部的人员按规定配带证件;出、入院凭出、入院通知单;陪伴凭陪伴证。危重探视凭病危通知。门卫有权查验有关证件。

4.凡住院病员和陪伴人员携物品进院、出院时(凭放行证),必须经过检查后方可放行,否则传达室有权查问或扣留。

十二、入、出院工作制度

1.病员住院由本院门诊医师根据病情决定,凭医师开具之住院证,门、急诊病历,公费医疗证,记帐单(自费者按规定预交住院费)到住院处办理手续,住院处再通知病区。危重病员可先住院后补办手续。

2.病员住院应登记其联系人的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进行必要的卫生处理。传染病员住院必须严格进行卫生处理。医务人员要主动、热情地接待住院病员,介绍住院规则及病房有关制度。

3.病员出院由主治医师或负责医师决定,并提前一天通知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病房护理人员应赁结帐单发给出院证,并清点收回病员住院期间所用医院的物品。

4.病员出院前,经治医师应告知出院后注意事项,并主动征求其对医疗、护理等各方面的意见。

5.病情不宜出院而病员或家属要求出院者,医师应加以劝阻,如说服无效应报科主任批准,并由病员或其家属出具手续。应出院而不出院者,通知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接回或送回。

十三、住院处工作制度

1.出入院病员统由住院处办理手续。根据病情,合理收住病员。病房无空床不得预办住院手续。病房不得擅自收住病员。急诊室不得开具慢性病员住院证。

2.各病区可保持1—2张急诊床位。

3.住院处应每日与病区联系,了解病床使用及周转情况。

医院管理规章制度 篇6

中国新经济时代的背景下,医疗体系改革也随之发展,不断深入。20__年7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现代最新的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就全面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现代最新的医院管理制度作出部署,这是建设具有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立柱架梁”的关键制度安排,意见中要求坚持正确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中国特色卫生与健康发展道路[1-2]。目前,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面临许多困难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尤其是公立医院,因其尚未完全扭转逐利机制,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群众利益性,完善持续性等则需要不断进行改革和创新,为之付出更大的努力。

1医院管理体制改革的意义

1.1医院卫生管理体制改革能够改变医院发展思路

在壮大自己综合实力的同时加强特色学科的建设根据本区域内的资源配置和卫生需要,不断调整业务中心和结构,适应当前的医疗趋势,重视人才培养,是特色学科建设的重点。要创新医院管理机制,优化人才结构,激发所有员工的积极性和自主创新力,才能创建强有力的医疗队伍,形成独具特色的医院文化建设,这也利于医院管理工作的重心在学科建设上能趋于良性发展,适应新的医疗格局变化。

1.2医院管理体制改革有利于医院信息化的建设

医院的信息化建设要结合时代发展的特点,给医院经济管理提供良好的平台,为医院经济建设的完善与健全打下坚实的基础;信息化建设对医院经济和技术的发展起到关键性作用,不仅可以为患者和医务人员提供更优良的服务,而且还能减少人力、物力等成本,为医院创造更多的效益;医院的信息化建设是推动医院经济管理高效运转和高质服务的有力保证,有利于医院未来的发展和进步[3-4],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满足医院管理的需要。

2医院卫生体制改革目标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启动后,多项新医改政策强调建立现代最新的医院管理制度的重要性,要求医院要优化内部运营管理、完善绩效考核[5],优化就医流程,减少资源消耗以及科学化临床治疗路径,解决医院内部的结构问题,规范医疗管理,提高诊疗结果的有效性,突出以人为本的理念。

3医院卫生管理改革措施

3.1完善绩效工资政策和考核办法

医院工作有其风险性和技术难度,应以工作量、医疗服务质量、技术难易程度、医德医风等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要准确定位绩效工资,制定合理的奖罚制度,明确规定人力资源费用支出要在医院总财务支出中占据合理比例,确保人员工资不能低于现有水平[6]。

3.2强化内部管理和政府部门职能

建立健全的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坚持医院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政府部门要确保对公共事业的投入,对卫生服务机构做到合理规范的监督,制定完善的相关法规和政策,推动医院管理体制趋于良性发展。

3.3建立科学的补偿机制

政府部门加大对医院公益性事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引导医院对内部管理、服务以及运行机制的改革,建立科学的补偿机制,可以使公立医院在改革中获益,提高主动参与管理体制改革的积极性[7]。

4结语

我国公立医院的管理采用企业化的管理模式较多,效果却不理想,企业经营着重点在于经济收益,而衡量医院管理水平最重要的指标却在于能否具备社会效益。长久以来,我国公立医院因不具备法人自主权,缺乏医院营运权和自主权,经营管理者不能调动积极性有效发挥其管理的职能作用。在医院管理中完全依靠政府部门的行政干预,这样的管理模式不再能适应宏观经济环境的要求,故在医疗卫生体制变革过程中对公立医院的管理制度建设要制定适合的要求和任务。在新医改背景下,改革中遇到的问题主要是如何解决管办分开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实质是政府职能的转变,由行政隶属转换为行政监管,但是目前一切仅存在于形式上,尚且不能真正做到管办分开,在法人治理结构上也仅在议事上可以体现,却不是最终的决策性机构,因此需要政府多部门间统筹合作,不断优化、完善政策体系,确保公立医院改革稳步、持续推进[8]。建立新的现代化管理制度,管理理念也要随之发生变化,公立医院要主动学习先进的经营理念和管理经验,提升科学的决策水平以及运行效率,只有掌握了科学的管理和市场经济的规律,实现医院管理的现代化和精细化,才能发挥医院管理的作用,最终实现社会医疗福利达到最大化,创造出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医院管理规章制度 篇7

医院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医疗规章制度第一节共同制度一、请示报告制度凡遇到下列情况,必须及时逐级向有关部门及领导请示报告:

1、意外灾害急救,接收大批创伤、中毒或传染病人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危重伤病员等。

2、凡为伤病员施行重大手术,首次开展重要的新业务、新技术等。

3、门诊部或病房发现国家规定管理的`传染病。

4、发生医疗事故、医疗纠纷或严重医疗、护理差错,贵重医疗器材损坏或被盗、贵重或剧、毒、麻药品丢失、成批药品变质、失效等。

5、收治公安部门正在审查的病员。

6、收治有自杀倾向的伤病员。

7、与社会上发生冲突时。

8、需要重大的经济开支时。

二、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诊疗工作不间断地进行。

2、每日下班前,值班医师接受各级医师交班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做好床前交接班。

3、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簿并交班。值班医生对危重病员,所采取的检查、治疗措施,应做好病程记录并扼要记入交班本。

4、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病情变化时的临时处理,对急诊入院患者及时进行检查、填写病历并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5、值班医生遇有疑难问题应逐级请示上级医师处理。

6、值班医师不得擅自离岗,护理人员要求诊视病人时,必须立即前往。

7、值班医生在晨会上报告病员情况,危重病员须在床旁交班。

三、院总值班制度

1、院总值班由院领导和职能科室相关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内的医疗、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上级指示处理紧急事宜。

2、负责检杳科室值班人员在位情况,对重要部门,科室要到场检查,了解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3、值班人员遇有不能解决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院领导请示报告,根据领导意见负责组织处理。

4、总值班人员,按时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5、值班人员根据需要有权组织人员,集中力量解决临时发生问题,有权调动医院机动车辆。

6、值班时间: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以外的时间,均由总值班负责。

7、每天交班前,清扫值班室内卫生认真做好室内物品交接。

四、消毒隔离制度

1、医护人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必须高度重视消毒隔离制度,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以防止院内交叉感染。

2、各科室均要有严格的消毒隔离制度,并应遵照执行,科主任与护士长做好检查、监督工作。

3、门诊或普通病房发现法定传染病人或可疑病人应立即上报,并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妥善处理。

4、传染病人用过的敷料,器械均应按规定处理。排泄物、呕吐物必须经过净化消毒,传染病人用过的衣物、被服应消毒后再清洗,医院污水须经过消毒处理后才能排放。

5、医务人员进行各种操作、诊疗、处置前后均应流水洗手,各部门必要时备有0.2%的84消毒液浸泡手,每天由护士负责更换消毒液。

6、全院各科室污物,废物要用容器袋装好,分类进行统一处理,不准乱堆乱放。

7、全院医务人员上班时应必须穿戴工作衣、帽,着装整洁,无菌操作时应戴口罩并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8、院感染专职人员应定期组织检查消毒隔离工作,深入科室进行监控监测,做好检查记录。

医院管理规章制度 篇8

1、遵守劳动纪律,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严守岗位,不脱岗、串岗,不在实验室内接待客人,上班不干私活,不打闹嬉笑。

2、刻苦钻研业务,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对病人如亲人,态度和蔼,有问必答。讲究医德,礼貌待客(病人),语言文明,耐心解释,工作积极认真,一丝不苟,做到报告及时准确。

3、收集标本时,严格查对,标本不合要求时,应重新采集,对不能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常规检验即到即检并及时发出报告,急诊检验标本随时随检,随时发出报告。

4、要认真核对检验结果,认真填写报告单,作好结果记录,签名发出报告,

5、检验标本在发出报告后应保留24h,常规标本及用具立即消毒,被污染的器皿应该高压灭菌后方可洗涤,对可疑和病原微生物的标本应经消毒后送指定地点焚烧,防止交叉感染。

6、保证检验质量,每1-2周检查一次标准曲线,检查一次试剂质量,并核对仪器灵敏度,发现问题,随时解决。

7、建立实验室室内质量控制制度,积极参加室间质评活动,以保证检验质量。

8、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及时做好各项检验结果记录。

医院管理规章制度 篇9

医院工作管理制度

财务科工作制度

1、正确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同一切贪污盗窃、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2、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凡是该收的要抓紧收回。凡是预算外的、无计划的开支应坚决杜绝。对于临时必须的.开支,应按审批手续办理。

3、根据事业计划,正确及时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预算),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会计季报和年报(决算)。

4、加强医院经济管理,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核算的管理工作。

5、凡本院对外采购开支等一切会计事项,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帐单、收据等)。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方能依据报销。一切空白纸条不能作为正式凭据。出差或因公借支,须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帐报销手续。

6、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减少呆账。

7、财务部门应与有关科室配合,定期对房屋、设备、家具、药品、器械等国家资财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及时清查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

8、每日收入的现金要当日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的规定限额。出纳和收费人员不得以长补短。如有差错,由经手人详细登记,每月集中讨论,找出原因后报领导批示处理。

9、原始凭证、帐本、工资清册、财务决算等资料,以及会计人员交接,均按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

入出院工作制度

一、病员住院由本院医师根据病情决定,凭医师开具之住院通知单,门、急诊病历,医疗保障卡,到住院处办理手续,住院处再通知病区。危重病员可先住院后补办手续。?

二、病员住院应登记其联系人的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护士要主动、热情地接待住院病员,介绍住院规则及病房有关制度,

?

三、病员出院由主治医师或负责医师决定,并由护士通知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病房护士应凭结账单发给出院证,并清点收回病员住院期间所用医院的物品。

四、病员出院前,经管医师应告知出院后注意事项,并主动征求其对医疗等各方面的意见。

五、病情不宜出院而病员或家属要求出院者,医师应加以劝阻,如说服无效应报科主任批准,在短期医嘱上注明“自动出院”,并由病员或其家属出具手续。(可在“自动出院”栏处 签名)应出院而不出院者,通知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接回或送回。

挂号室工作制度

一、门诊病员,应先挂号后诊病(病危抢救例外)。

二、挂号室逐步实行分科挂号,开诊前半小时即应挂号。

三、挂号室工作人员要态度和蔼,尽量为病人指明就诊地点。

四、同时就诊两个科室或转科病员,须重新挂号(会诊例外)。

五、挂号诊病当日一次有效,继续就诊,应重新挂号。

六、专科门诊应公布医生职称。

七、作好各类挂号的统计工作。挂号费、病历费应钱、物、帐相符。

门诊收费处工作制度??

一、收费处负责办理门诊病员的交费工作。?

二、收费处是医院重要文明窗口之一,对病员要态度和蔼,坚持文明用语,解释问题要耐心,对病员不顶、不气、不刁难。

三、收费人员必须工作认真、仔细,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病员排队等候时间。?

四、收据要项目齐全,字迹清晰,准确无误,接收现金要唱收付,当面点清。?

五、周转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不准挪用公款,做到日清、日结、填制日报表,核对无误后,将款、表存根交出纳。

六、妥善处理病员退款,凡退款者须持有关凭证,符合退款手续的方可退款。当日发生者可由原收费员退款。?

七、工作时间不得擅离岗位,不准由外人代替收费员开据收费,否则追查处理。?

八、提高警惕,加强防范,做到人离加锁,出入带锁,注意安全。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严禁室内会客。?

九、出纳审核必须认真负责,每天下午必须将当日所收现金送存银行,加强各项工作中的复核工作,所管空白收据以及挂号票据,要做到“顺号发放、销号收回”。如遇问题,要随时查清做出登记,报请领导处理。

十、收费处实行三班制,严格交手续,及时交待需办的有关事项。

医院管理规章制度 篇10

一、各科室排班工作由住院总医师(或科秘书)负责。科室排班可以周安排,也可以月安排。排班表一式二份,一份留科室,一份送医务科。值班人员一经确认,无特殊情况、未经许可不准个人私自换班。

二、值班医师必须具备注册执业医师条件和独立胜任本职工作能力。在读研究生、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见习医师、实习医师不得独立值班。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进修医师必须经所在科室试用考核合格后,由科主任审签后报医务科审核,获得阶段性处方后方可独立值班。

三、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节假日均须设医师值班。值班期间急诊入院病人,原则上要及时完成病历书写,如需急救处理或急诊手术来不及书写病历时,须完成首次病程记录。

四、值班医师在班期间,必须尽职尽责,负责科室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的临时处理,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上级医师或经管医师会诊和处理。

(一)医院实行一线、二线、三线值班制。不具备条件的科室可以实行二线医师值班负责制。原则上一线值班为住院医师及经医务科备案已获得本院处方权的进修医师,二线值班为主治医师,三线值班为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一线值班人员不够的科室,科室的主治医师及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都可以值一线班,医院二线值班及三线值班可由医务科统筹安排。

(二)各科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技术人员构成情况,决定安排一线、二线或三线值班。

(三)一线、二线班均须住病房值班,三线医师实行听班制,但必须去向明确、通讯畅通,二线班医师值班时应带领一线班、进修医师及实习医师查房,巡视所管病区。

(四)三线班接班后巡视病房一次,并听取二线班医师汇报,做到对危重抢救病人心中有数。

(五)三线夜间或节假日家中值班时,不得擅自去他处,如有事离开时,必须向值班医师说明去向,并保持通信联络畅通。

(六)值班医师在交班时间前10分钟到达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巡视病房,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七)值班医师对危重病员应做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

(八)值班医师负责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性情况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检查、书写病历,并予必要的医疗处理。

(九)各科值班医师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唤请时应立即前往诊室。值班医(技)师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岗位职责,因手术、急会诊等工作需要离开病区,应向其他值班医师和值班护士交待去向,以保持联络。听到呼叫后5分钟内必须到岗。如遇到特殊情况,应在5分钟内先电话联系。值班人员轮流进餐,值班医师原则上不得参加择期手术,情况特殊而参加者,必须由同级或高一级医师代班,并通知当班护士。

(十)各科值班医师上岗后,应对科室各种抢救器械进行检查,以免应用时出现故障,影响抢救。

(十一)凡配有手机的值班人员,上岗前必须试机,确保手机无故障。因工作暂时离岗,除标明去向外,离岗不到而影响工作的,追查手机值班人员的责任,并承担后果。

(十二)值班医师在值班期间进行的医疗处置工作必须及时做好医疗文书记录,值班情况按规定记入值班本,各级值班人员在当日交班记录上签字确认,次晨早会上进行集体交班。值班技师应将设备运行情况记录签字后进行集体交班。

医院管理规章制度 篇11

1.医师检查证实死亡的病员方可进行尸体料理。

2.医师填写死亡通知单,即送住院处,由住院处通知死者家属或单位。

3.需有两人在场检查死者有无遗物,如钱、票证、衣物等各种物品,交给死亡家属或单位。如家属或单位人员不在,应交由护士长保存。

4.当班护士要用棉花塞好死亡病员之口、鼻、耳、肛门、阴道等。如有伤口或排泄物,应擦洗干净包好。使两眼闭合。穿好衣服,用大单包裹,系上死亡卡片,通知太平间接尸体。

5.整理病室,撤走床单、被褥,通风换气,床铺、床头柜按常规消毒处理,如系传染病员,即按传染病消毒制度处理。

6.整理病案,完成护理记录。

医院管理规章制度 篇12

1、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制度,落实临床医疗、医技、护理、院感质量管理组织。并把工作落实到医院每月的中。

2、提高我院急危重病人救治水平,规范流程,努力保证急危重病员得到有效救治。

3、抓好病历书写,特别是危重病人的重大病情变化应及时记录,保证病历的及时性、科学性、完整性。

4、加强医疗安全教育,提高全体医务人员的医疗安全意识,规范医疗行为,减少差错的发生。

5、组织药剂人员学习《药品管理法》及《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规范药事工作。

6、切实加强一次性用品管理,规范进货、验收、保管、发放、销毁等环节,确保安全使用。

医院管理规章制度 篇13

一、隔离:

(一)发热诊室:独立区域,三区划分,有明显标识,设有三个留观室,室内有卫生间,洗手池,医患双通道,因房屋紧张,无独立的药局、收款室,布局基本趋于合理。

(二)隔离病房:

1、有确诊患者到二楼隔离病房,布局按照要求三区划分,标识明显,有8个单间病房,内设卫生间及洗手池,医患双通道,布局合理。

2、如有爆发流行,病人骤增的情况下,将门诊大楼全部腾空,作为确诊病房,腾空预案在医务科。病人床位间距大于1米以上。

二、消毒:

1、原则:

(1)由护士及护理员承担这项工作,护士长监督执行,有记录。

(2)工作人员进行消毒工作时,应当分区穿戴防护用品。

(3)工作完毕后,应当及时清洁和消毒工作用具。

2、空气消毒:要经常开窗通风,有人情况下,用250—500mg/L的优氯净溶液喷洒消毒,作用30分钟,无人情况下用紫外线照射消毒1小时,每日两次。

3、物体表面、地面的消毒:用500mg/L的优氯净溶液擦拭消毒,每日两次。湿擦各种物体表面,湿拖地面;抹布、拖把要分区使用,及时更换。

4、防护用品的清洗与消毒

(1)可以重复使用的防护用品,应当使用250mg /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15分钟后送洗衣房,清洗消毒。

(2)防护眼镜、防护面罩可以使用250mg /L—500 mg /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 分钟后,清洗干燥后备用。

5、医疗器械的消毒与灭菌:用快速手消毒剂消毒血压计、听诊器,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体温计30分钟后,清洗后备用。

6、甲型H1N1流感患者使用物品的消毒。

(1)患者使用的床单、被罩等物品每周定期更换,被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污染后及时更换。用后的上述物品使用250mg /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15分钟后送洗衣房,清洗消毒。患者使用物品与医务人员使用物品应当分开清洗、消毒。

(2)呼吸治疗装置在使用前应达到高水平消毒,螺纹管尽可能使用一次性使用物品;若重复使用,用后应当立即用500mg /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消毒30 分钟后,再清洗消毒;氧气湿化瓶应当每24小时进行更换,使用后的湿化瓶浸泡于500 mg /L含氯消毒剂中 30 分钟,无菌水冲洗后干燥备用。呼吸机主机表面清洁后,用500 mg /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

(3)接触患者的精密仪器设备,设备表面使用70%乙醇擦拭消毒2遍。

(4)患者使用后的体温计,浸泡于75%乙醇浸泡15 分钟,干燥保存。血压计、听诊器等,每次使用前、后用75%的乙醇擦拭消毒。使用一次性压舌板。

(5)氧气瓶在移出隔离病房、隔离病区前,用500 mg /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外表面。

(6)病历尽可能不带入污染区,病历(包括各种化验单)一旦被污染时,可以使用紫外线消毒。

(7)患者使用后的痰杯,应当按照1:1 比例向杯中注入1000mg/L含氯消毒剂处理痰液 60 分钟,然后将痰液倒入厕所。痰杯浸泡1000mg/L含氯消毒剂中,作用30 分钟,清水冲洗,干燥备用,使用的一次性痰杯,用后按医疗废物处理。

(8)患者复用的餐饮具,5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作用30 分钟,清水冲洗,干燥备用。

7、患者排泄物、分泌物、呕吐物的处理:患者排泄物、分泌物、呕吐物等应当使用专用容器盛放,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1)每1000ml可加有效氯20000mg/L消毒剂溶液2000ml,搅匀放置2小时。

(2)将消毒后的污物倒入厕所,盛放容器每天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15-30 分钟。

(3)被排泄物、呕吐物等污染的地面,用漂白粉或生石灰覆盖,作用60分钟后清理。

8、终末消毒:甲型H1N1流感患者出院、转院或者死亡后,患者房间的环境和使用的物品应当进行终末消毒。消毒方法是:

(1)空气消毒:无人条件可用紫外线对空气消毒,消毒完毕充分通风后方可使用。

(2)物体表面和地面:清洁后,使用250 mg /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物体表面和拖地,作用15-30分钟。

(3)患者使用物品的消毒,按照6的要求进行。

以上就是虎知道为大家带来的3篇《医院病房的管理规章制度》,希望对您有一些参考价值。

医院管理规章制度 篇14

第一部分:介入科的基本配备

一、介入科设置

介入科是影像学科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卫生部规定属于临床科室,科室管理上可以隶属于放射科,也可以成为独立科室。在科室设置上应包括介入科门诊、导管室和病房三部分。

二、介入科人员

1、医务人员

⑴正规医学院校毕业,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聘任证书”。

⑵来源于影像科、血管外科、神经内外科及其他临床科室的医师均可从事介入治疗工作,但必须经过相应介入放射学科专业培训3年以上,取得介入放射学专科证书。

⑶身体适应X线环境下工作。

2、护理人员

⑴正规护理院校毕业,取得“护士资格证书”。

⑵介入诊断和治疗涉及临床医学的各个系统的多种疾病,介入科导管室和病房护士必须具备扎实的内外科和急症护理学技能,熟悉各种临床急重症的围手术期处理。

⑶导管室护士身体须适应X线环境下工作。

3、技师与工程师

⑴介入放射学的专科性和特殊性要求技术人员既要有一定的医学知识又要有全面的影像设备知识和一定的计算机基础。

⑵正规院校医学影像技术专业、或生物医学工程技术专业、或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经过常规X线、CT和MRI专科培训,并取得DSA上岗证书。

⑶综合性介入放射学手术室专科培训2—3年,可以单独熟练配合医师开展血管内和血管外各种介入放射学技术,可以处理常见的影像设备技术故障和技术问题。

⑷身体适应X线环境下工作。

第二部分:导管室管理制度

一、导管室的基本要求

导管室是实施介入诊疗的重要场所,是医务人员在X线引导下进行有创性操作的手术室,它兼有手术室及放射科的特点。因此,合理设计和科学布局是对导管室建设的基本要求,也是开展介入手术所必需的设施条件。

(一)导管室的建筑结构与布局

1、导管室的设置布局

导管室应尽量与介入病房设在同一幢建筑物内,并自成一区。导管室应保证安静、清洁,人员走动少。所在区门口设置门铃及对讲设备,减少无关人员进入。导管室应设病人出入口与工作人员出入口,工作人员出入口有更衣室,病人出入口处有消毒垫。介入手术操作室的位置设置,要考虑到防止射线外泄及相邻工作室的保护。

2、导管室的内部设置

导管室主要由手术操作室、控制室及辅助工作间组成。手术操作室既要便于清洁、保证消毒隔离,又要便于放射防护。操作室四周墙体及顶棚必须使用防射线材料,墙面材料应坚实、容易清洁,地面无缝,可冲洗,不易留污渍。手术操作室入口处宽度设计应便于推车(病床)及各种设备出入,房门保证有效关闭,防止射线外泄。操作室不设直接对外窗户,应通过空气过滤装置通风。操作室应具备足够的空间,保证各种仪器摆入,方便操作和抢救时使用。

控制室与手术操作室以铅玻璃隔开,窗口可以尽量大一些,以便观察。控制室内设置放射人员控制台、监视器、心电监护显示器、对讲机、刻录机、录像设备等。

根据具体情况安排辅助工作间:观察室、洗手间、器械室、敷料室、库房、污物处置室、值班室、办公室、卫生间、更衣室等。

(二)导管室的人员配备

导管室的工作人员主要由介入病房医师、护士、放射技师、心电和血压监测技师、护工和清洁工人等组成。

导管室医师应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丰富的介入病房工作经验,熟练的导管操作和介入治疗技能,无菌技术过硬并精通影像学知识。作为操作者,医师应首先熟悉病人的临床情况,提出介入诊治方案;并能根据实际情况处理紧急抢救及并发症;术后妥善书写手术记录,做好术后处理。

导管室护士主要职责是围绕导管室的诊疗工作,提供术前术后消毒隔离、材料物品准备和术中配合等服务保障。导管室护士应具有丰富的介入病房护理工作经验,具备协助医师处理急、危、重症病人的能力,有较强的观察、分析、判断能力,熟悉抢救设备和药物,熟练掌握各种导管介入器材的使用及介入手术操作程序。

放射技师需具备放射技术专业任职资格,熟悉并掌握相关设备的使用和保养,能处理简单的设备故障,计算机操作技能熟练。放射技师的职责是负责相关的技术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使之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根据手术医师诊疗活动需要,进行技术设备的操作,提供相关的技术保障。

护工主要负责介入手术病人的接、送工作,并具有消毒隔离的基础知识,协助护士做好术前、术后手术操作室的消毒处理。

清洁工人主要负责做好导管室日常清洁工作。

(三)导管室的设备及器材

导管室的设备及器材主要包括影像设备、心电和压力监测系统、手术器材和抢救及防护设备等。

1、影像设备

⑴为保质保量地全面开展介入放射学诊断和治疗工作,必须具备具有国家注册标准的专业性的DSA设备。

⑵X线设备具有足够大的功率(毫安>600~800)和热效能,能够耐受连续长时间的介入放射学手术操作。

⑶图像采集与显示系统具备连续和脉冲功能,图像采集与显示速率在12.5幅/秒以上。具备直径、长度和狭窄率等多种测量和后处理功能。

2、血流动力学监测系统

导管检查和介入治疗时,医师需要借助心电血压监测仪获得反映患者生命情况的相关数据。多导生理记录仪能记录体表12导联心电图,并同步获得心腔内多导联心电图。多导生理记录仪和压力传感器、三联三通、冲洗装置相连组成压力监测系统,可用于测量患者有创血压。导管室还应配备自动监测患者无创血压及血氧饱和度功能的监护仪。

3、器材

主要包括用于导管手术的器械与材料。如器械台、方盘、刀片、药碗、止血钳、卵圆钳、麻药杯、弯盘、穿刺针、各种导管,指引钢丝、球囊和支架等。所有手术器械使用前应保证无菌,一次性材料不可重复使用。

4、抢救设备

常用设备有直流电复律除颤器、人工心脏起搏装置、主动脉内球囊反搏泵、给氧设备、吸引器、简单人工呼吸器、心包穿刺包、气管插管器械等。直流电复律除颤器应备两台,并由专人管理定期维护。

5、常规用药和抢救用药

主要包括利多卡因、肝素、阿托品、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硝酸甘油、多巴胺、间羟胺、异搏定、三磷酸腺甘(ATP)、速尿、硫酸锌鱼精蛋白、度冷丁、尿激酶、胃复安、5%—10%葡萄糖、生理盐水等。

6、防护设备

介入手术进行中为尽量减少工作人员和病人受到X线损害,应向手术操作者提供铅衣、铅眼镜、铅帽、铅护颈等;对手术病人应提供甲状腺及性腺防护设备。

二、导管室的管理

导管室是实施临床介入性诊疗的专门场所,导管室的管理质量直接影响着介入诊疗技术的发展,建立健全导管室各项管理制度,实施科学规范的管理,是导管室高效运转的重要保证。

(一)一般管理规则

1、凡进入导管室手术间者,应着导管室专用洗手衣、裤、鞋套,进入无菌区应戴好帽子、口罩。

2、手术人员暂时离开导管室外出时,应更换外出衣、鞋。

3、手术区内不得带入任何食品,室内禁止吸烟,手术期间关闭手机铃声。

4、常规手术通知单,应于手术前一日,送交导管室,如需特殊材料应在手术通知单上注明。

5、介入手术病人必须有抗—HIV、HBsAg、抗—HCV等检查结果,阳性患者安排在每日最后。

6、如有严重或特殊感染病人做介入手术时,医师应提前通知导管室,以便做出相应的准备,防止交叉感染。参加此类手术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有关规定,确保患者及工作人员安全。

7、手术使用后的布类、器械、导管材料等按照医院感染管理规定处理。

8、医用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别放置。将利器放置在利器盒内,避免交叉感染,垃圾处理时应注意环保。

9、导管室各种物品固定位置放置,用后立即放回原处。由专人负责检查各种仪器是否运转正常,物品如有损坏应立即报修。

10、各种抢救药品应配备齐全,用后立即补充。

11、导管室一切器械物品未经负责人许可,不得外借。以确保手术所需及防止交叉感染。

(二)接送病人制度

1、导管室配有专门接送介入手术病人的护工,按照手术排序用平车接送病人。对于危重病人由医师或护士接送。

2、护工在术前到病房接手术病人时,应认真核对科室、病人姓名、床号、住院号、性别、年龄、手术项目等,保证确认无误。病人术后送回病房时应与病房护士按规定要求办理交接手续。

(三)护理制度

1、病人送入导管室后,护士再次认真进行“七对”,同时检查术前准备如皮肤准备、药物准备及各项化验等,以确保手术安全。

2、做好病人的心理护理。护士在术前主动向病人自我介绍,态度要和蔼,安慰、关心病人,消除病人的紧张情绪。

3、术中护士要根据介入手术操作程序,积极、主动配合医师手术,注意观察病人的意识,血压及心电变化情况,准确记录术中用药及介入手术材料。

4、术后护士要向病人告知手术注意事项,并进行简明的针对性健康指导。

(四)护士长职责

1、护士长主要负责导管室工作人员、物品、工作安全、无菌技术及手术安排等的管理。

2、负责导管室工作计划的制定和标准落实。

3、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组织好消毒隔离、无菌技术操作规程的实施。

4、负责对导管室物品的管理,按要求建立物品使用账册,做到账物相符。

(五)参观制度

(1)参观者须经医院医教办或护理部批准,导管室科主任、护士长安排方可参观。

(2)参观者进入导管室需遵守导管室的管理制度。

3、凡进修、实习人员参观,只限于本专业手术。禁止在手术间内来回走动,应接受导管室医护人员指导。

(3)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原则,距无菌区距离应保持在30公分以外,且不影响手术人员操作。

(4)参观人数应严格控制,保持操作间内安静。

(5)特殊病例、实习同学见习,应通过教学摄像进行观摩。

(六)DSA机使用制度

1、介入病房医师和导管室技师操作DSA机实行准入制度。经操作技能培训合格后,方可以使用DSA。使用者应严格遵守DSA机操作规程。

2、使用机器前应注意电源,调节电压和电流,选择所需的技术开关。

3、使用过程中注意有无异常现象,发现有异常的声音、气味和任何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有关人员检查。DSA专业技师应记录设备故障及维修情况。

4、移动C臂、导管床前应注意有无障碍物,严防机器受损或人员受伤。

5、机器使用完毕应切断电源并使各操作件恢复至初始位。

(七)导管室医院感染管理规范

1、导管室设置和布局应科学、合理,人物、洁污流向符合功能流程,其中清洁区、污染区、无菌区划分明显,有实际隔断措施。

2、手术操作室的空气消毒可采用紫外线消毒和空气净化装置消毒等方法。每月空气培养一次,其结果应为菌落数≤200cfu/m3。

3、导管室手术器具及物品必须一人一用一灭菌。使用有效期内标识齐全的无菌手术器械包、敷料包及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严禁重复使用。

(八)导管室无菌技术

1、洗手法

(1)先刷洗后消毒手臂法:首先取无菌刷蘸肥皂液,按以下顺序无遗漏地刷洗手臂三遍,共约10min;先刷指尖、然后刷手、腕、前臂、肘部、上臂下1/2段,每遍3min,特别要刷净甲沟、指间、腕部。刷洗时,双手稍抬高。每遍刷完用流水冲净。冲洗时,水由手、上臂至肘部淋下,手不能放在最低位,以免臂部的水返流到手。刷洗完后,用无菌小毛巾由手向肘部擦干。手、臂不可触碰他物,如误触他物,必须重新刷洗。

(2)消毒手、臂:双手和前臂刷洗完毕,用无菌水冲洗干净,待自然干或无菌擦手巾擦干后,将胍类(氯己定等)或醇类(异丙醇或乙醇等)消毒液3ml—5ml涂擦于手和前臂,过1min左右即干,然后戴上灭菌手套。

2、穿无菌手术衣法

(1)穿手术衣时应在较宽敞的区域避开无关人员和物品,以免污染手术衣。

(2)操作者用一只手从手术衣上面抓起手术衣,轻轻抖开,拿住手术衣双肩部,略抛起,双手同时伸起袖内,双手交叉提起腰带,由护士在身后帮助穿好衣服,系好腰带。

3、戴无菌手套法

(1)打开手套包装后,一手捏住无菌手套反折内面,取出手套,对准五指先戴好一只手,然后把戴好手套的手伸入另一只手套反折处,同法戴好另一只手。

(2)将双手套反折部分拉到袖口以上,不露出手腕。

(3)戴好手套后以无菌生理盐水洗去表面滑石粉,注意不要污染手套。

三、导管室工作人员的放射保护

导管室的防护设备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要求,并做到定期检查。从事导管室工作的各级人员应受到放射保护的教育,其健康状况应符合从事导管室工作所要求的条件。

导管室工作人员在操作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在安全条件下完成工作。

第三部分:介入科病房管理制度

介入科病房为正规临床科室病房,应按照国家和全省统一的法规和医疗核心制度对介入病房实施管理。医疗法规见有关规定。医疗核心制度包括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讨论制度;医生交接班制度;新技术准入制度;病例管理制度等。

第四部分:介入病房护理制度

一、主班护士职责

1、认真交接备用物品及各种急救物品(检查和补充口服备用药、抢救车的药品、器械,确保抢救工作顺利进行)。

2、参加晨会。随同夜班、责任班、连班一起进行床头交接班(重点查看危重病人的床铺是否平整、清洁、有无褥疮、切口敷料处有无渗出物、肢体的血运情况、各种监护仪的功能状态及引流管是否通畅等)。

3、负责打印一日清单,做好分发和解释工作。做好检查氧气及更换氧气湿化液的工作。执行周计划。

4、迎接新病人。办理入院登记,做好入院介绍,及时妥善安置好病人。

5、负责处理长期、临时医嘱。转抄治疗、护理、服药、饮食卡,并落实医嘱执行情况。

6、查对当日的医嘱并填写查对登记本。

7、负责病房的各种药品的领取、核对、发放、备用等,并及时补充小药柜、急救车内的药品及器械。

8、及时填写药物联系本(如病人的特殊治疗、贵重药物等),交清有关注意事项,衔接好每一班的工作。

9、负责检查白天各班工作进行情况,护士长不在时,负责安排病区工作。

10、巡视病房,了解病情,耐心解答病人提出的有关问题。认真书写病情报告。

11、负责护士站的清洁卫生工作,做好交接班前的准备工作。

12、做好交班工作。

二、责任班护士职责

1、认真听取夜班护士病情报告,并随同夜班床头交班,重点接所负责危重病人的治疗和护理工作。

2、负责责任区病人的治疗和护士护理工作,填写各种护理记录单,清单解释工作。执行周计划。

3、接待新入院病人,介绍病区环境,各种制度及有关工作人员(科主任、护士长、主管医师、责任护士等)。

4、与病人交谈,根据病情及诊疗计划提出所需解决的护理问题,危重病人制订护理计划。

5、帮助病人了解自己的疾病及如何促进健康的措施,指导病人发挥主观能动性战胜疾病。

6、掌握病人检查、手术前后的心理状况,做好心理护理及健康教育。

7、随同医师查房,以全面了解病情及特殊诊疗。

8、负责病人出院、转院、转科,书写护理记录单并给予出院指导。

9、认真向夜班护士做好交班工作。

三、连班护士职责

1、认真听取夜班病情报告,随同夜班交接班。交接病人的治疗用药及有关情况。

2、负责病人当日治疗用药的配制。

3、配制液体时严格无菌技术操作,注意三查、七对。及时清理用物,保持治疗室清洁卫生。

4、负责中午的液体更换、拔针及床单位的物体归位。

5、中午巡视病房,督促病人午休,保持病区安静。

6、准备各种化验标本容器,并交待注意事项。

7、负责全病房病人的T.P.R测试并记录。

8、做好交接班工作。

四、治疗班护士职责

1、认真听取夜班病情报告,随同夜班交接班。交接病人的治疗用药及有关情况。

2、协同责任班、连班一起做好病人的治疗工作。

3、协同主班取药、发药及查对医嘱。

4、做好与连班的交接班工作。

5负责执行临时治疗,并与责任班作好沟通。

6、负责治疗室、护士站的清洁卫生及物品归位。

7、协同主班、责任班作好与小夜班交接班工作。

五、帮班护士职责

1、帮助连班作好手术病人、新病人、危重病人的治疗护理工作,巡视病房及时填写巡视卡、翻身卡,认真记录护理记录单。

2、协同连班作好中午的液体更换、拔针及床单位的物品归位。

3、协同连班准备化验标本容器,并交待有关注意事项。

4、协同连班巡视病房,保持病房安静,督促病人午休。

5、协同小夜班发放口服药及临时用药,并做好三查七对。

6、协同小夜班作好晚间护理,创造良好的休息环境,督促探视者离开病房,按时熄灯,安静休息。

7、认真与小夜班作好交接班工作。

六、大夜班护士职责

1、负责交接病人的治疗、护理及病房的备用、急救物品。

2、详看病情报告,共同巡视危重病人,并交接有关治疗、护理事项。

3、负责执行本班医嘱,做好定时治疗及护理工作。

4、做好夜间接受新病人的准备。抢救病人迅速有效。

5、负责治疗室、处置室、抢救室紫外线消毒工作。

6、严格查对治疗卡,并摆好静脉用药,认真检查液体、药物有无沉淀、混浊、变质、过期等。保证药物的准确无误。

7、负责晨前各种化验的采集和特殊试验的操作。

8、负责加试T。P。R及定时Bp的测量,严密观察病情,总结24小时出入水量,并详细记录。

9、为白班做好准备工作,及时增添治疗盘内的消毒剂,铺好治疗巾。

10、注意病人安全,如有意外及时报告。认真做好晨间护理。

11、负责治疗室、护士站清洁工作,书写病情报告。

12、保持病房的整洁、干净,减少陪护,谢绝探视。为白天的查房、治疗提供一个安静的环境。

13、做好交班工作。

七、小夜班护士职责

1、认真交接治疗、护理及急救物品。

2、详阅病情报告,共同巡视危重病人,并交接清有关治疗及护理事项。

3、巡视病房,发晚饭后口服药,看服到口。

4、负责定时T.P.R.Bp的测量并记录,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填写各种护理记录单。

5、负责清单的解释工作。

6、负责执行本班医嘱,做好定时治疗及护理工作。

7、时刻准备接收新病人。确保抢救治疗及时。

8、加强巡视,做好晚间护理,督促探视者离开病房,按时熄灯,保持病区安静。

9、负责填写工作日志及出入院登记。

10、保持护士站及治疗室清洁整齐,书写病情报告。

11、做好交班工作。

八、早中晚帮班护士职责

1、协助大夜班抽取各种血标本,打印当日清单,巡视病房,督促陪护离开病房,做好晨间护理工作。

2、协助连班查对治疗用药及签字,并与责任班一起进行治疗总查对,做好当日治疗的准备工作。

3、协助连班巡视病房,更换液体,做好治疗室、护士站,处置室物品归位,清洁卫生工作。

4、负责全病房病人4pmTPR检测与绘制,并转抄加测体温单。

5、协助小夜班正确准备各种化验标本容器及发放,并做好抽血前的告知解释工作。

6、协助小夜班做好定时治疗、临时治疗,急诊病人术前、术后治疗与护理及新病人接诊工作。

7、协助小夜班维持病房秩序,劝解陪护离开病房,保持病房安静,清洁卫生。

九、护理班护士职责

1、交接处置室物品,准备晨间护理用物。

2、参加晨会,进行交接班。与责任班一起做好晨间护理。

3、负责清点病房换洗的污染的衣服、床单及被褥,并做好记录、归位及整理工作。

4、维持病房秩序,保持病房安静。

5、预约各种检查单,负责化价、记帐及向病人交代有关注意事项;送急查血标本。

6、迎接新病人,做好入院宣教及首次护理记录单的书写。

7、执行周计划。送出院病历,督促病人结帐,办理出院手续。

8、做好出院病人床单位终末消毒,铺备用床,负责加床与调床工作。

9、督促探视人员离开病房,保持病房安静,及时补充次日治疗用物,确保次日治疗用的液体。

10、做好处置室的清洁卫生及交接班工作。

十、护理员工作职责

1、在护士长领导下和护士指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病人的生活护理,如送水、送饭、洗头、洗脚、剪指甲,协助病人进食、起床活动及递送便器等。

3、协助护士执行部分简单的基础护理工作。

4、随时巡视病房,应接病人呼唤,解决病人所需。

5、收送化验标本及检查单,并护送病人外出检查及转科等。

6、递送各种物品领取预约单。负责各种液体的装卸准备工作。

7、做好病人入院前准备工作和出院后床单元的整理及终末消毒工作。

8、协助护士搞好被服、家俱的管理。

9、协助护士做好病房管理工作。

医院的规章制度模板7篇


编辑为大家准备了这篇关于“医院的规章制度”的内容。制定规章制度是企业根据法律赋予的重要权利,它可以提高企业的内部管理水平。制定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对很多人来说都是一项困难的任务,通常需要总结过去的经验教训。希望这些分析能够为你的决策提供一些辅助和指导!

医院的规章制度【篇1】

一、总则:

1、为确保医院工作质量和正常工作秩序,强化医院管理,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在职工中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质量为核心”的服务宗旨,以经济杠杆为手段,从严治院,充分调动全院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科室及全体员工。

4、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二、奖则:

奖励对象:各部门、科室及个人。

奖励方式:以精神奖励为主(通报表扬、授予先进工作者、文明科

室称号等),适当给予奖金或奖品。

奖励时间:随时奖励和年终奖励相结合。

1、在工作中能顾全大局,能正确对待各种复杂事件,并能及时采取应变措施,使事件得到妥善处理的给予奖励。

2、维护医院利益,勇于揭露损坏医院利益行为,除为揭发人保密外,给予相应奖励。

3、提出合理化建议,采纳后给医院带来显著经济效益,根据效益情况给以一次性奖励。

4、科室或个人得到新闻媒体正面报道表扬,分别给予200元奖励。

5、收到患者书面表扬信或锦旗给予50—100元。

6、爱护医院财产,精心维护设备,勤俭节约,有突出表现者给予奖励。

7、工作中及时发现重大事故苗头,阻止了事故或严重差错的发生,使医院或病员免受重大损失、给予相应奖励。

8、敢于管理、善于管理,在提高医院或科室服务质量,成绩突出者给予奖励。

9、在突发事件及重大医疗抢救工作中,能服从命令、忠于职守、临危不惧、救死扶伤,取得较好社会效益的科室或个人给予奖励。

10、为维护医院形象,能正确对待个别病人或家属的偏激行为,忍受委屈,经院务会讨论后给予奖励。

11、全年工作中成绩突出,被评为先进工作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12、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种竞赛等活动获得前三名者,分别给予奖励。

13、坚持财经制度,维护财经纪律,敢于抵制歪风邪气,避免较大资金流失,给予奖励。

14、在后勤服务工作中认真、热情、及时为临床服务,在节支方面做出较大成绩给予奖励。

15、凡在正式报刊、杂志发表论文的,市级奖励100元、省级奖励200元国家级奖励300元。

16、在医疗服务中,坚持优质服务,尊重服务对象,乐于助人,甘于奉献,深受群众表扬的或拒收红包的科室和个人给予奖励。

三、罚责:

1、不遵守劳动纪律,上班迟到、早退、矿工、串岗、干私活、会私客、吃东西、喝酒、输液、看电视、听音乐、睡觉、聊天、拿科室电话聊天、玩游戏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2、不能与同事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工作任务,或诋毁他人、抬高自己、跟同事不搭台、不补台、甚至拆台或拨弄是非、挑拨离间、破坏团结、影响工作罚当事人100—300元。给医院、他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罚当事人500—1000元。

4、服务态度差,发现生、冷、硬、顶、推、拖罚当事人100元。

5、患者在诊疗过程中对医疗服务不满意,科室没有及时给予解决,上交矛盾或包庇,使病人向有关部门投诉,经核实,情况属实,罚当事人100元,科室100元,同时通报科室负责人。

6、在工作中与病人或同事发生争吵、打架斗殴,根据情节轻重,处于50—300元罚款。造成损失或人身伤害由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

7、医院全体员工必须24小时开通手机。关手机、不接电话或不服从安排,罚款1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承担相应责任。

8、无故不参加早会、员工大会、全院性培训学习,每次罚20元。

9、科室有关负责人不参加院务会、院周会以及该向科室传达会议内容的,又不向科室传达,每次罚款20元。

10、职能科室间的临界工作,经领导协调裁决后,仍发生相互推诿,踢皮球,扣罚科室负责人100元。

11、后勤无充分理由未能及时供应临床、医技科室所需的各种物资,予以处罚。

12、科室出现差错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扣罚科室负责人100元。

13、上级部门各类检查,非正常原因影响医院积分的科室或个人,给予200——500元的处罚。给医院造成损失的重罚。

医院的规章制度【篇2】

根据国务院令第276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省、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要求,结合医院高值耗材管理现状,本着边摸索、边完善、边规范的原则,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进购管理

1、经营企业资质证件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由医院器械科负责审查认定,并存档备案。

2、医院高值耗材实行零库存制度,使用科室需要时由经营企业随时供给。

3、经营企业所供医院使用的高值耗材,必须附带高值耗材相应资质证件,由物资供应科存档备案。

4、经营企业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标明的经营范围依法经营,凡因不符合经营范围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经营企业负责。

二、验收管理

由于医院高值耗材实行零库存制度和科室使用高值耗材的特殊性,医院高值耗材的验收管理实行追踪验收制度,由经营企业按照器械科要求提供高值耗材资质证件,要求项目齐全、内容完善、字迹工整。

三、价格管理

1、心内科使用的高值耗材严格执行《8省市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心脏介入产品成交候选品种目录》价格跟标进购。

2、骨科使用的高值耗材中的人工关节严格执行《8省市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人工关节产品成交候选品种目录》价格跟标进购。骨科使用的高值耗材中的各种植入性钢板等严格执行招标办、设备科共同组织的集中招标采购价格跟标进购。

3、心内科、骨科使用的高值耗材因生产厂家、规格型号、产品商标等因素不在跟标进购序列的,参照《8省市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产品成交候选品种目录》中同一系列产品价格执行。

4、消化科、脑系科、眼耳鼻喉科、放射科、血管室所使用的高值耗材严格执行低于行业内市场价格进购。

医院的规章制度【篇3】

一、护士必须严格根据医嘱给药,不得擅自更改,对有疑问的医嘱,应了解清楚后方可给药,避免盲目执行。

二、了解患者病情及治疗目的,熟悉各种常用药物的性能、用法、用量及副作用,向患者进行药物知识的介绍。

三、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三查: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查。

七对:床号、姓名、药名、浓度、剂量、用法、时间。

四、做治疗前,护士要洗手、戴帽子、口罩,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五、给药前要询问患者有无药物过敏史(需要时作过敏试验)并向患者解释以取得合作。

用药后要注意观察药物反应及治疗效果,如有不良反应要及时报告医师,并记录护理记录单,填写药物不良反应登记本。

六、用药时要检查药物有效期及有无变质。

静脉输液时要检查瓶盖有无松动、瓶口有无裂缝、液体有无沉淀及絮状物等。多种药物联合应用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七、安全正确用药,合理掌握给药时间、方法,药物要做到现配现用,避免久置引起药物污染或药效降低。

八、治疗后所用的各种物品进行初步清理后,由中心供应室回收处理。口服药杯定期清洗消毒备用。

九、如发现给药错误,应及时报告、处理,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结束

医院的规章制度【篇4】

为规范动物诊疗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订如下主要管理制度:

一、持证经营制度

从事动物诊疗活动,事先依法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未取得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经批准后,在显眼位置悬挂《动物诊疗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和主要技术人员照片等,接受社会监督。

二、接诊制度对就诊患病动物及时进行诊断、治疗,对诊疗结果负责,并记录病历,使用兽药处方签,凭兽医处方领取和使用兽药。病历卡制作规范,存档完整、齐全。处方签开具应清晰、明了和兽用药使用管理规定。不购入使用假、劣兽药,不使用人用药。

三、兽药管理使用制度

(1)非药房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药房,更不得触动药品。

(2)保持药房环境整洁卫生,垃圾随时入桶。

(3)按类别摆放整齐各种药品,按不同要求保存特殊药品。

(4)每天检查各种药品的库存与消耗量,做好药品的购进和使用台帐记录。

(5)每天检查冰箱是否通电正常,冷藏药品是否完好。

(6)配药人员不仅要严格遵照医师处方配发药品,而且要能够提出正确的药物配伍意见和使用剂量建议。

(7)静注药品的准备要做到:辩清药品、看明剂量、配准次序、送对患者、嘱咐患主。

(8)配伍禁忌药品严格分放、分注射器。

(9)注射器、输液器绝对一次性使用,严禁再用。

(10)及时清理短效药品,杜绝使用过期药品。

四、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制度门诊室、手术室、动物隔离间应配备消毒灯和消毒器械,每天消毒一次,场所内保持通风良好,保持清洁卫生。对医疗废弃物做到每天清理,采取无害化处理。对普通病死动物采取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五、疫情报告和其他制度在接诊过程中发现的疑似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应及时报告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对国家规定应予扑杀的染疫动物,不得进行治疗。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委托,不得从事动物免疫工作。积极宣传动物防疫法律与动物卫生防疫知识。

医院的规章制度【篇5】

一、药房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必须严格执行《医务人员行为道德规范》,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释,细心调配,对病人态度和蔼,文明服务,努力缩短调配时间,方便病人,优质服务,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二、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执行岗位职责,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脱岗或串岗,认真执行各班岗位职责,工作时衣帽整齐,态度和蔼,语言文明,操作规范,工作中细心、耐心。

三、调配处方时应认真执行“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核实无误后方可调配发药,如调配中出现疑问,应及时与处方者联系,问清后方可调配,不规范处方、无签名盖章的.处方或有配伍禁忌的处方,药房可暂不发药。发出的药品应注明患者姓名、药品名称、用法、用量。

四、普通药品定期盘存,特殊、贵重、毒、麻、限剧药品每月盘点,并逐日统计消耗量,做到“药与账相符、入与出相符”,严格交接班制度。

五、发药时应耐心向病员说明用法、用量、可能的’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发出的片剂,须注明服用方法;外用的乳剂、混悬剂以及产生沉淀的液体方剂,须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字样。

六、药房的药品应分类存放、排列有序、整齐划一,保持室内整洁,药剂人员工作时应当衣帽整齐,室内禁止吸烟,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七、本室工作人员应服从领导,团结协作,遵守纪律,勤奋工作。

八、加强与临床医师联系、沟通,定期发布新药信息,积极开展临床药学工作,指导医师和病员合理用药。

医院的规章制度【篇6】

1、在院长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全院的医疗工作,制定全年医疗、培训、继续教育等专项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做好业务工作总结。

2、制定和健全医疗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常规,督促检查各科室对规章制度、医疗操作常规和各级各类业务人员职责的贯彻落实。

3、组织各医疗、医技科室进行正常的医疗业务工作,协调各业务科室之间的工作联系,组织重大手术和危重病人的会诊抢救,不断提高医疗工作质量。

4、制定防范医疗差错事故的措施,正确处理医疗纠纷及医疗缺陷,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负责在患者或其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封存病历和有关实物,对医疗事故及时调查,按规定及时报告。

5、组织、检查全院卫技人员的业务训练和三基考核,加强外出学习和进修的管理。

6、协助并指导卫技人员进行科研的选题、立项,具体办理科研课题的申报、评审等工作,支持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

7、负责管理进修和实习医师的带教工作,并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8、负责临时性院外医疗任务的安排,邀请院外会诊,接待医疗业务方面的来访、检查等。

9、负责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管理。

医院的规章制度【篇7】

一、原则

安全第一,科室申请。

二、管理流程

1、申请:医者根据治疗需要,提出申请,由部门负责人网上(院内网)或书面提请,医务科、设备管理科审核、产品论证,报请主管院长、院长审批后,进入采购流程。

2、招标:设备管理科依据已获批科室申请,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产品招标,对相应经销公司的资质、产品质量和供货途径进行审查,择优选择。中标单位并相应资质须及时存档备案。

3、采购:设备管理科依据已获批科室提请书面资料中所注明的耗材品名、规格、型号等参数进行采购。采购前,须与相关中标单位签署产品供货协议,保证产品质量,保证产品供货时间及其他相关事宜。

4、验收:货到后,由购者、库管员按标书严格验收,包括内外包装、相应资质证件、发票所注数量与价格,确认无误后详细登记注册。

5、请领:仓库保管员通知已获批申请使用科室,申请科室负责人或护士长须及时请领,并严格执行请领手续,签字在册。严禁使用者与经销人员直接接触、接货,如有此现象发生,视为个人行为,后果自负,医院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

6、使用:医者使用前需与相关手术人员再次对产品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对购入方式、途径及产品质量、规格、型号等参数有疑问时,可拒绝使用。

7、库房管理:高值耗材的库房管理为零库存管理制度。

8、高值耗材的管理实行追踪管理制度。

2024会计规章制度集锦5篇


在企业中,建立规章制度是管理中最重要的事情。而员工亦需要履行自己必须遵守规章制度的责任。只有公司制定出好的规章制度,才能达到良好的管理效果。而公司制定规章制度的过程则必须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如果您对“会计规章制度”感兴趣,那么这篇文章一定能给您带来很大的价值。如果您觉得本网页对您有帮助,请不要忘记收藏起来!

会计规章制度 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财务会计行为,依据《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政策和会计法规,强化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规范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纳税,接受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内部机构以及财政、税收、审计、证券监管等有关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依法合理筹措资金,有效利用公司的各项资产,增收节支,为公司领导当好参谋,为公司决策,为企业创造最大利润,为股东创造最大收益提供服务。

第三条公司会计工作由公司财务副总直接负责。财务副总应当根据《会计法》的规定,确保公司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公司财务计划的制定和监督检查,协助公司制定经营方针和资本运作政策;负责公司会计机构的设置,对财会人员的配备、热恩面和奖惩提出建议,并确保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兴职责;负责协调金融、财政、税务、审计、证券监管等方面的关系。

第四条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财务会计方面的日常工作,财务部经理负责公司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主管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工作,主持制定公司的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各级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统一公司会计核算办法,配合财务副总协调外部关系。

第五条分公司设单独财务机构,配备必要的财务人员,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接受公司财务部的业务领导。必要时,根据不同分公司的业务特点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细则。第六条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必须配备专职会计和出纳人员,参照本制度根据企业性质和特点制定完整的财务制度,并接受公司财务部的业务指导。

第七条公司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应当依照会计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真实、完整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并向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定期汇报会计工作情况,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必要资料。第八条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会计核算亿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第九条公司审核原始凭证、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报财务会计报告和管理会计档案,应当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要求。

第二章会计管理体制

第十条公司董事长、财务副总根据岗位职责分工负责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并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财务部负责具体的日常会计工作。第十一条公私财务负责人为财务副总,依法行如下会计管理职责:

(一)依法设立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并支持他们的工作,保障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二)正确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纠正违反财务会计制度的行为;

(三)最终审批公司所有财务支出事项;

(四)对会计工作情况及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签署对外公布的财务会计报告;

(五)法律法规规定或上级主管部门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二条会计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主要负责人的要求,强化会计岗位责任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会计稽核制度。

第十三条公司领导、部门经理其他员工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在各自的权限内真实、完整的审核和提供各种经济业务的原始资料。公司有关人员在对所管业务的财务收支进行具体的预算管理和目标控制时,对有关的原始资料负有记录、保管和及时进行传递的责任。

第三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十四条公司财务部为依法设立的会计机构,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相应的会计人员。财务部设经理、副经理、总账会计(或称主办会计)、会计(或称辅助会计)、预算管理、出纳等岗位。

第十五条各分、子公司设立相应的财务机构,其财务人员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规范管理的需要,在条件成熟时,公司可逐步实行会计派制。

第十六条公司委派的财会人员由公司与所在分公司、子公司实行双层领导,即财会人员的日常行政管理由所在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业务管理由公司负责。

第十七条公司委派财务人员的工资和费用一般由公司负责,不在所在分、子公司支付。公司与相关分、子公司另有协议的,则按相关协议处理。

第十八条公司对委派财务人员实行外勤补贴。补贴标准分为公司所在市内、市外、省外三种。具体补贴标准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十九条在实行会计委派之前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财会人员,可参加公司专门组织的岗位竞聘。竞聘成功的,直接由公司任命。

第二十条实行会计委派制的分公司、子公司,其委派的财会人员不影响其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第四章主要会计政策

第二十一条本公司执行的会计及财务制度为:《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公路经营企业会计制度》等。

第二十二条以每年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二十三条记帐原则和方法: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实行借贷记账法。

第二十四条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二十五条公司的固定资产按直线法计提折旧。

第二十六条按照有关规定计提坏账转北,存货跌价准备和其他资产减值准备。

第五章会计科目的设置

第二十七条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并根据具体经营特点选用总账会计科目,其明细科目根据编制报表要求,按便于理解,方便管理和符合公司经济活动分析的需要合理设置。

第二十八条财务部在具体帐务处理中必须正确使用确定的会计科目,在实际工作中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设相关会计科目。

第六章会计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

第二十九条原始凭证是指涉及确定的经济业务并需要进行会计处理的文件、合同、发票收据等各种书面纪录,包括文件、合同、签呈、呈批件、发票账单、结算但、严守但、工资表、收款收据、支票存根、汇款回单等。

各项财务收支业务需要的原始记录,应当具备规定的内容,充分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性质、原因、时间、数量和金额。所有原始记录必须做到真实、完整。

第三十条各种原始凭证必须规范,符合会计核算的要求,其应具备如下一些内容:

(一)名称:原始凭证必须有特定的名称,文件、合同、签呈、呈批件等必须有标题;

(二)日期:一般是指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或文件、合同、签呈、呈批件的做成时间;

(三)业务内容:业务内容应当清楚,并表明该记录设计的经济性质。

(四)数量;

(五)单价;

(六)金额:各原始凭证上记载的金额应当填写清楚,计算准确,大小写必须一致,格式化的原始凭证上的金额还应当封顶;

(七)接受原始凭证的单位名称;

(八)出具原始凭证单位的名称:以行政公章、财务专用章标识时,印章必须清晰可辨;

(九)有关经办人员签字认可。

第三十一条原始凭证出现错误,必须按规定进行更正。

(一)文字出现错误时,必须由开除单位予以更正,并在更正处加盖公章;

(二)数字和金额出现错误时,不得在错误凭证上更正,必须由原单位重新开具;

(三)如果原始凭证由两个单位共同完成,任何错误均应当由双方共同更正、盖章。

第三十二条同类经济也的原始凭证数量较多时,可填制原始凭证汇总表。

第三十三条原始凭证必须由出具原始凭证单位盖印财务专用章,同时必须由有关经办人员,验收人员和主管人员的签名或盖章,并注明用途。属于公司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按财务部制定的统一、规范的格式,并由经办人和具有审批权限的相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三十四条公司依照凭证按照记账凭证的支持对原始凭证划分为两种类型:主要凭证和辅助凭证。主要凭证是对记账凭证其主要支持作用的原始凭证。主要凭证有:

(一)证明款项和有价证券收付业务的凭证,包括证明款项是否支付、有价证券是否交割的资料,以及证明款项(或有价证券)种类、金额价值、性质和权属的资料;

(二)证明财务收发、曾建和使用的凭证,包括证明收发、性质和使用原因、来源取向和审批过程的资料,以及证明财物价值、种类、性质和权属的资料;

(三)证明债权债务发生和结算的凭证,包括证明发生原因、金额计算过程和依据资料,以及证明债权债务相对人、清偿责任人的资料;

(四)证明资本、基金增减业务的凭证,包括确定其增建原因、来源去向及审批过程的资料,以及确定所增减资本(基金)种类、金额价值、性质和权属的资料;

(五)证明收入、支出、费用、成本计算业务的凭证,包括记录其计算过程、计算依据和审批过程的资料,以及证明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种类、经办人、金额和性质的资料;

(六)证明财务成果计算和处理业务的凭证,包括说明计算(处理)依据和过程的资料,以及说明财务成果性质、金额的资料。

第三十五条主要凭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并附在记账凭证的后面。对两张或两张以上记账凭证起主要支持作用的原始凭证,可附在其中一张记账凭证的后面,其他记账凭证后附原始凭证的附件或复印件,但其他记账凭证上必须签注原始凭证原件所在记账凭证的编号。

第三十六条辅助凭证是对主要凭证起辅助证明作用的原始凭证,包括不直接支持某一张记账凭证或者对多张记账凭证起支持作用的合同、文件、呈批件等。

第三十七条辅助凭证可不附在记账凭证的后面,但应当单独按照档案管理办法进行分类整理,及时归档保存。未附辅助平衡的记账凭证应当注明该辅助凭证的名称、编号。

第三十八条对于涉及多笔经济业务或需要多次备查使用的主要凭证和辅助凭证,经办部门和需要查询的部门,应当同时保管相关原始凭证的原件。

第三十九条会计人员应当认真审核原始记录,并在通过审核纪录上签字。审核的内容包括:

(一)经纪业务是否本单位发生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合规;

(二)原始凭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公章是否清晰;

(三)经办人是否经过授权活在授权范围内填制内容;

(四)数量、单价、金额的计算是否正确;

(五)必备内容是否完备齐全。

第四十条会计人员在受理原始记录时,对于不真实的,有权拒绝受理,并可将情况报告单位负责人;对不完整的,有权退回,经办人补正后再受理。

第四十一条会计人员应当依据真实、完整的原始记录进行会计处理,并按照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将原始凭证附在记账凭证后面。

第四十二条需要进行会计处理的原始凭证按照如下的程序进行传递。

(一)经办人取得原始凭证后,需要交证明、检查或验收人签字的,交有关人员签字;

(二)有关人员签字后,交会计人员审核;

(三)按有关规定经部门经理、公司负责人签字批准;

(四)会计人员受理原始记录,进行会计处理。

第四十三条会计人员制作记账凭证,应当以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为依据。无法取得原始凭证的,应当按照要求自制或者要求相关人员制作原始凭证。

第四十四条记帐凭证应当使用财务会计软件按规定进行填制,不得手工填制。填制记账凭证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一)以本人的身份进入财务会计软件填制凭证的界面;

(二)必备内容,包括日期、摘要、应借应贷科目及金额等,填写要齐全、清楚,并与所附原始凭证及其记载的内容相符;附件注明原始凭证张数,时间按编制当天日起填写;填写要正确使用会计科目,保证科目使用与相关业务再定义上的一致;

(三)接待的金额要相等;

(四)按所附原始凭证准确填写与借记或贷记的不同科目相符的摘要。

摘要必须清楚,简明扼要;购买多种物品应注明主要物品的名称;往来业务凭证,借款和报销业务应具备对方单位名称或个人所属部门及姓名;提取现金应注明原因;收支的结转,费用的预提摊销应注明期间。

第四十五条审核人员、出纳人员、总账会计通过财务会计软件审核记账凭证和记账后,应当输出的纸质记账凭证上盖章或签名。

第四十六条通过财务会计软件输出纸质记账凭证,应当符合《跨及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电算化有关工作的规范的要求,并与所附原始凭证一起装订成册。会计凭证的装订应当符合会计档案管理的要求,当月第一本凭证的最前面应当附有会计科目发生额及余额表,最后一本凭证应当附有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银行对账单。

第四十七条会计凭证的归档,保管等事项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七章会计账簿的设置

第四十八条财务部按《会计法》的规定,设置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帐、日记张和其他辅助性账簿。

第四十九条根据电算化的要求,当期所有记账凭证数据和明细账数据都储存于计算机。

第五十条明细账根据会计核算系统,结帐后数据自动生成资产、负债、权益、损益四大类明细账。账本格式按照会计科目的设置、管理查账的需要,合理编排为借贷余三栏式、成本费用类多栏式、多借一贷式、多贷一借式和多借多贷式。

第五十一条日记账分为银行日记账和先进日记账,不得跨年度使用,账簿不得用银行对账单或其他方式代替。开设若干个银行存款账户时,应按开设的账户分别登记银行日记账,日记账由出纳根据银行收(付)款、现金收(付)款凭证登记,按凭证发生日期、凭证号依次登记,做到日清月结,登记时不得出现银行存款或现金的红字。

第五十二条各种租借设备、物资、有价证券、应收应付票据、项目核算资料等应设置辅助账。各种帐簿必须有统一固定的格式,要做到内容真实完整、数字准确、摘要清楚、登记及时,不漏记、错记或重记。如果发生错误或者隔页、跳行的,应按规定的办法更正,并由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在更正处盖章。

第五十三条财务部应按规定定期对会计账簿纪录金额与库存金额、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核实,做到帐证、帐账、帐表、帐实相符,对帐工作每年至少一次,如遇人员调动或发生非常事件,也应及时对帐。

第五十四条会计账簿安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总账、明细帐、辅助账分别整理立卷,归档保管。

第五十五条本公司使用财务会计软件进行会计核算,软件输出的会计帐簿应当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并及时装订。除会计软件输出的正式帐簿外,不得设立其它正式帐簿。通过会计软件输出的正式帐簿,应当按照封面、扉页、科目发生额及余额表、总账和明细账的顺序进行打印和装订,各科目的总账和明细账按科目编号的顺序宁打印和装订。

第五十六条会计账簿应当保持整洁、清晰,除手工登记的备查登记簿外,不得涂改、挖补,手工登记的备查登记簿需要更正的,由登记人员进行更正并盖章,登记人员以外的人员不得进行改正。

第五十七条通过会计软件输出的年度账簿,应当在扉页上加盖公章,并贴划印花税票。达因人和财务部经理/副经理应当在装订的会计账簿封面签章。在装订年度正式帐簿时,科目发生及余额表后应当附有当年的年度会计报表。通过会计软件输出的正式帐簿,由会计机构按照会计档案管理的规定进行保管。第五十八条会计账簿的电子数据应当每月备份一次,每次备份时应当在至少两台不同的计算机硬盘上各保存一份。电子数据在年末结账后,应当备份到单独的电子媒介,按照档案管理的规定妥善保管。

第八章所有者权益和负债的核算

第五十九条所有者权益是指投资者(股东)对本公司净资产的所有权,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第六十条资本即注册资本,是本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资本。实收资本(股本)是指股东按出资合同、协议规定实缴的出资额及经营过程中依法定程序赠的部分。

第六十一条实收资本安投资主体分为国有资本金、法人资本金和个人资本金。

第六十二条本公司筹集资本必须是货币资金(现金),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以债权、实物资产、有价证券等折投入资。

第六十三条经营期内,投资者对其投入的资本,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投资者应按照投资比例或者合同、章程规定,分享本公司的收益或承担本公司风险。

第六十四条本公司负债包括各种银行货款、往来借款、应付和预收款项及其他负债。

第九章固定资产的核算

第六十五条使用年限在一年(不含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__元(不含20__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电子设备、运输设备、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当一项固定资产的某组成部分在使用效能上与流动资产相对独立,并且具有不同使用年限时,应将该组成部分单独确认为固定资产。

第六十六条不符合固定资产条件的物品,为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应比照顾定资产管理办法,设立分类登记簿和低值易耗品卡片帐,建立登记、保管和定期盘点制度。

第六十七条财务部门要定期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进行全面盘点、清查,每年年终前为定期盘点清查的时间。

第六十八条所有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都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折旧或摊销。

第六十九条对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由财务部、行政事务部调查核实,弄清情况,提出意见,逐笔报领导审批,财务部门根据规定作帐务处理。

第十章货币资金的核算

第七十条公司的货币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它货币资金。

第七十一条财务部门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对货币资金进行盘点、对帐,并确保账款相符。

第七十二条货币资金管理必须遵守《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十一章长期和短期投资的核算

第七十三条公司的对外投资案投资回收期的长短可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包括股票、金融债券、债券、基金等证券投资。长期投资,是指除短期投资以外的投资,包括持有时间准备超过1年(不含1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不能变现货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债券、长期债券投资。长期投资应当单独进行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第七十四条公司的证券投资必须符合信用,稳健、效益的原则,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第七十五条购入有价证券按有价证券的面值和规定的利率计算应收利息,分期计入损益。

第七十六条出售经营性证券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等确定其实际成本。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出售经营性有价证券实际收到的价款与账面成本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七十七条购入折价或溢价发行的长期债券,实际支付的款项与票面价值的差额应在债券到期前,分期增加或冲减投资收益。第七十八条对外证券投资分析得的股利或利润,计入投资收益,并按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第十二章其他类资产的核算

第七十九条公司其他类资产包括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及其他资产。

第八十条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第八十一条无形资产自开始使用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平均摊入成本。

第八十二条递延资产是指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应当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费用,包括开办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技改支出、摊销期超过1年的修理费以及摊销期超过1年的其他待摊费用等。

第八十三条开办费是指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自营业之日起分5年分期摊入营业费用。

第十三章经营成本的核算

第八十五条在公司业务经营中发生的与经营有关的各项支出等按规定计入成本。第八十六条营业及管理费用主要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广告及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水电费、租赁费、员工培训经费、办公费、会议费、其它费用等。第八十七条费用控制及管理严格按有关制度执行。

第十四章经营收入的核算

第八十八条经营收入是指业务经营过程中取得营业性收入。第八十九条代理性业务只将公司代理费计入公司营业收入。第九十条一般贸易类业务可按交易额计算公司营业收入。

第十五章投资收益与营业外收支的核算

第九十一条投资收益是本公司以各种方式对外直接投资取得的利润、利息等收入。第九十二条营业外收支是指与本公司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经营收入、租赁收入、固定资产盘盈、固定资产清理净收益、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款收入、出纳长款收入、证券交易差错收入、因债权人的特殊原因却是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

第十六章纳税、利润及其分配

第九十三条本公司利润总额按下列公式计算: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净利润=利润总额-应纳所得税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其它业务利润-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国债投资收益根据规定不缴企业所得税。

第九十四条所得税后利润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如下顺序分配:

(一)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

(二)提取法定公积金10%;

(三)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支付股东股利;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在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或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第九十五条本公司须依法申报和交纳营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及其他应纳税种。

第十七章会计报表的种类与编制

第九十六条会计人员应当根据会计账簿的记录编制会计报表。本公司应分年,半年、季度和月度填制下列报表。

第九十七条企业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利润分配表;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分部报表;其他有关附表。内部管理报表主要由银行存款收支月报表、成本月报表、债权债务明细表等,企业应根据管理的实际需要设计编制内部管理报表,并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增加或减少报表种类,调整报表内容、报表格式。内部管理财务报表的设计、编制、报送须经财务副总批准,其它任何部门和人员无权直接要求财务部门提供财务报表、财务数据。

第九十八条各种报表、项目之间的勾稽关系必须对应、准确;本期报表与上期报表之间的有关数据必须相互衔接。

第九十九条向外爆出的报表如发现有错误,应及时办理订正手续,除本单位留存报表外,还应同时通知接受报表的单位;错误较多的应重新编报。对外报送的财务报表在报送之前必须由分管财务的财务副总和其它高管审核、签字。上报会计报表时,应当制作会计报表封面,并加盖告你公司公章。公司负责人、财务部经理/副经理和报表编制人应当在报表封面上签章。

第十八章会计工作交接

第一百条会计人员调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未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

第一百零一条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离职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一)已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二)为登记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三)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四)编制已较轻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财务软件及密码、数据瓷盘及有关资料等。第一百零二条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时,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财务部经理或副经理负责监交;财务部经理或副经理交接,由公司分管财务工作的财务副总(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监交。第一百零三条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查收。一脚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第一百零四条财务部副经理以及以上级别的财务人员移交时,还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第一百零五条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注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页数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一百零六条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第十九章附则

第一百零七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第一百零八条本制度经公司办公会审定通过后实施。

会计规章制度 篇2

第一章总则

1.为了规范会计人员的管理,确保会计人员变动岗位时,区分清楚岗位变动前后岗位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会计工作的前后衔接,防止账目不清、责任不清等混乱现象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2.会计人员调动工作、变动岗位或因故离职的,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处理善后事宜,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编制移交清册,否则,一律不得离岗。

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分公司、子公司所有会计人员。

第二章移交

会计人员离岗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盖经办人员印章。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要写出书面材料。要核实所有内外往来账目,部门间财产物资账,并尽可能处理结清,处理不完的列表交接。

4.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清册一般应包括: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项目、交接内容、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交接内容要详细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会计用品等内容。会计核算已实行电算化的,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磁带等)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5.财务负责人、财务部长、各科长移交时,还必须将自己分管的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6.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需要他人接替或代理的,财务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必须指定有关人员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交接手续。临时离职会计人员恢复工作的,应当与接替或代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7.移交人员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经财务负责人批准由移交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移交,但委托人应当承担相关责任。

8.公司、部门撤销的,公司财务部必须确定必要的会计人员办理清算工作。清算工作未完毕前,不得离职。接收单位和移交日期由公司财务部确定。

第三章接管

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移交人员要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管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并注意以下几点:

1.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账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与会计账簿记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要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2.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要查明原因,并要在移交册中加以注明,由移交人负责。

3.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如不一致,应当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4.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相符。要通过随机抽查个别账户余额方式,核实账账、账实的核对情况。

5.接管的会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的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账,以保持会计信息记录的连续性、完整性。

6.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微机上进行实际操作,以检查电子数据的运行和有关数字的情况,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第四章监交

1.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时,必须有专人负责监交。监交人的规定如下:

(1)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所在科室主管会计或科长监交。

(2)主管会计或科长交接,由账务部长监交。

(3)财务部长交接,由公司财务负责人监交。

(4)财务负责人交接,由公司总经理监交。

2.交接工作结束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以明确责任。移交清册一式四份,交接双方、监交人各一份,财务部存档一份。

3.移交人员在对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不能因为会计资料已经移交而推卸责任。

第五章附则

1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解释和修改。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会计规章制度 篇3

第一条会计档案是会计核算的专业材料,包括会计凭证、会计帐薄和财务报告等。它是记录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企业的主要档案之一。

第二条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必须做到制度完备、资料完整、安全保密、入档及时、存入有序、专人保管。

第三条会计档案的范围

1、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由业务经办人员直接取得或者填制,用以表明某项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或其完成情况并明确有关经济责任的一种凭证。原始凭证是填制记账凭证或登记账薄的原始依据,是重要的会计核算资料。原始凭证包括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两种。

记账凭证是对经济业务按其性质加以归类,确定会计分录,并据以登记会计账薄的凭证。

其他会计凭证是指以上凭证之外的凭证。

2、会计账簿是指以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连续地记录一个单位的经济业务,对大量分散的数据或资料进行归类整理,逐步加工成有用会计信息的`簿籍。它是编制会计报表的重要依据。会计帐簿:包括日记帐、明细帐、总帐、各种辅助帐。

3、财务报告指用来反映会计实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包括会计报表、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会计报表包括月、季、年度会计报表及附注。

4、其他类会计档案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是指与会计核算有关的重要资料。

第四条会计档案的立卷和保管

1、会计档案的分类和编号。会计档案可分为四类:会计凭证类、会计帐簿类、会计报表类和其它类,根据四类档案进行分级编号管理。

2、财务部门按照上述归类和编号负责整理立卷。会计档案均应采用硬纸卷盒(或卷皮)进行包装。

3、会计档案的移交。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由财务部门保管一年,以备随时查阅,满一年后,有单独档案部门的,同财务部门编造清册移交档案部门保管。

4、档案部门对所保管的会计档案应建立“会计档案保管清册”由会计档案经管人负责登记。

5、会计档案的存放。应按照上述分类和卷盒编号分类顺序存放。存放地点应注意防火、防潮、防污、防窃、防蛀、防鼠。

6、会计档案的清点和检查要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档案完整、借阅情况及安排情况,以及保管期满应处理的档案,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7、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要按规定执行。

第五条会计档案的调阅

1、本公司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经主管会计同意;外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有正式介绍信,并经会计主管或企业领导人批准;会计档案原件不得外借。

2、调阅会计档案须填写会计档案调阅登记簿,需要复印的要经本企业领导同意并进行登记,查阅过程中档案管理人员不得离开现场。调阅人员不得在案卷中勾、划、涂、抹,不得抄录与调阅无关的内容。

第六条会计档案的销毁

1、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要按照规定由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会部门共同鉴定,严格审查,对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抽出另立卷,保管到确无保存价值时再进行销毁。

2、对按规定可以销毁的档案,应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领导审查,报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后销毁,档案销毁时应由财会部门和档案部门共同派员监销,监销人员在销毁档案之前应认真进行清点核对,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销毁清册一式三份,分别由档案、财会、上级主管单位保留。

会计规章制度 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行为,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根据《企业财务通则》,结合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特点及其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经济性质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类组织形式的企业。

其他行业独立核算的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也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企业应当在办理工商登记之日起30日之内,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交企业设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合同、章程等文件的复制件。

企业发生迁移、合并、分立以及其他变更登记等主要事项时,应当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交变更文件的复制件。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计算缴纳国家税收,并接受主管财政机关的检查监督。

第五条、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企业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六条、企业应当做好财务管理基础的工作。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产量、质量、工时、设备利用,存货的消耗、收发、领退、转移以及各项财产物资的毁损等,都应当及时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企业各项财产物资的进出消耗,都应当做到手续齐全,计量准确,完善原材料、能源等物资的消耗定额和工时定额,定期或者不定期地进行财产清查。

第二章资金筹集

第七条、企业筹集的资本金,按投资主体分为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和外商资本金等。

国家资本金为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以国有资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

法人资本金为其他法人单位以其依法可以支配的资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

个人资本金为社会个人或者本企业内部职工以个人合法财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

外商资本金为国外投资者以及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

第八条、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规定,及时筹集资本金。资本金可以一次或者分期筹集。一次性筹集的,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筹足;分期筹集的,最后一期出资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年内缴清,其中,第一次筹集的投资者出资不得低于15%,并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

投资者未按照投资合同、协议章程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的,企业或者其他投资可以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九条、企业在筹集资本金过程中,吸收的投资者的无形资产(不包括土地使用权)的出资不得超过企业注册资金的20%;因情况特殊,需要超过20%的,应当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30%。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企业不得吸收投资者的已设立有担保物权及租赁资产的出资。

第十条、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由企业据以发给投资者出资证明书。

第十一条、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在生产经营期间内,投资者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投资者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合同、章程的规定,分享企业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十二条、企业在筹集资本金活动中,投资者实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其资本金的差额(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的溢价净收入),接受捐赠的财产,资产的评估确认价值或者合同、协议约定价值与原帐面净值的差额,以及资本汇率折算差额等计入资本公积金。

资本公积金按照法定程序,可以转增资本金。

第十三条、企业的负债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短期债券、应付票据、应交税金、应付购货款、应付分包工程款、应付工程款、应付工资、应付投资者利润、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预收工程款、预收备料款、预收销货款、预收购房定金、预收代建工程款、预提费用,以及从成本、费用中提取的职工福利费等。

长期负债包括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应付长期债券等。

发行的长期债券按照债券面值计价,实际收到的价款超过或者低于债券面值的差额,在债券到期以前分期冲减或者增加利息支出。

第十四条、企业流动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

企业长期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筹建期间的,计入开办费;生产期间的,计入财务费用;清算期间的,计入清算损益。其中,与购建固定资产或者无形资产有关的,在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以前,计入购建资产的价值。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按期偿还各种负债,如发生因债权人特殊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计入营业外收入。

第三章流动资产

第十六条、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第十七条、其他货币资金包括外埠存款、在途资金等。

第十八条、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工程款、应收销货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待摊费用、预付分包工程款、预付分包备料款、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预付购货款等。

应收票据应按照面值计价。贴现应收票据的实得款项与其面值的差额,计入财务费用。

第十九条、企业可以于年度终了,按照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1%计提坏帐准备金,计入管理费用。

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冲减坏帐准备金。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增加坏帐准备金。

不计提坏帐准备金的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计入管理费用。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冲减管理费用。

第二十条、存货包括主要材料、其他材料、周转材料、设备、低值易耗品、机械配件、在建工程、在产品、产成品、半成品、结构件、商品等。房地产开发企业临时出租房、周转房视同存货。

第二十一条、存货按实际成本计价。

购入的,按买价加运杂费、采购保管费和税金等计价。建设单位供应的,按合同确定价值计价。自制的,按照制造过程中的各项实际支出计价。委托外单位加工的,按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加运杂费和加工费等计价。投资者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盘盈的,按照同类存货的实际成本计价;没有同类存货的,按照市价计价。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加企业负担的运杂费、保险费、税金计价;无发票帐单的,按同类存货的市价计价。

按照计划成本核算存货的企业,对存货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之间的差异,应当单独核算。

第二十二条、企业领用或发出的存货,按照实际成本核算的,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后进先出法等方法确定其实际成本;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按期结转其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将计划成本按成本计算期调为实际成本。

第二十三条、企业领用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按受益对象,一次或分期摊入工程成本和管理费用。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用出租房、周转房按其耐用年限分期平均摊入成本。

第二十四条、企业对存货应当定期或不定期盘点,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对于盘盈、盘亏、毁损以及报废的存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分别情况及时处理。盘盈的存货,冲减管理费用。盘亏、毁损和报废的存货,扣除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计入采购保管费或管理费用。存货毁损属于非常损失的部分,扣除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四章固定资产

第二十五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19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作固定资产。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目录。

第二十六条、固定资产分为以下六类:

一、生产用固定资产。包括生产和行政管理用房屋及建筑物、施工机械、运输设备、生产设备、仪器及试验设备和其他生产用固定资产;

二、非生产用固定资产。包括职工宿舍、招待所、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俱乐部、食堂、医院等单位使用的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

三、租出固定资产;

四、未使用固定资产;

五、不需用固定资产;

六、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

第二十七条、固定资产按照下列方法计价:

购入的,按照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安装调试费和缴纳的税金等计价。

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扩建的,按照固定资产原价加上改、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投资者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融资租入的,按照租赁协议或合同确定的价款加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

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无发票帐单的,按照同类设备市价)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税金、安装调试费等计价。

盘盈的,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企业购建固定资产交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耕地占用税,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第二十八条、企业为建造固定资产或者对固定资产进行技术改造而发生的尚未交付使用以前的专项工程支出,按照实际成本计价。

第二十九条、专项工程发生报废或毁损,按照扣除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等赔款后的净损失,计入专项工程成本。单项工程报废以及由于非常原因造成的报废或毁损,其净损失,在筹建期间,计入开办费;在生产经营期间,计入营业外支出。

专项工程交付使用前因试运转发生的支出计入工程成本,发生的营业性收入扣除税金后冲减工程成本。

第三十条、完工并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应按照工程全部支出数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从交付使用次月起计提折旧;办理竣工决算后,按其实际价值调整原估价入帐的固定资产原值和已计提折旧。

第三十一条、企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一般采用平均年限法和工作量法。技术进步较快或使用寿命受工作环境影响较大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经财政部批准,可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

第三十二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见附表一)实行工作量法的,其总行驶里程,总工作小时可按同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换算确定。

企业按照上述规定,有权选择具体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在开始实行年度前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

平均年限法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公式为:

1-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100%

折旧年限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月折旧率

净残值率按照固定资产原值的3~5%确定,净残值率低于3%或者高于5%的,由企业自主确定,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

采用工作量法的固定资产折旧额计算公式为:

(一)按照行驶里程计算折旧的公式:

原值×(1-预计净残率)

单位里程折旧额=总行驶里程

(二)按照工作小时计算折旧的公式:

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

每工作小时折旧额=总工作小时

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公式为:

2年折旧率=————×100%

折旧年限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帐面净值×月折旧率

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其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净额平均摊销。 采用年数总和法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公式为:

折旧年限-已使用年数

年折旧率=----------------×100%

折旧年限×(折旧年限+1)÷2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需要变更的,由企业提出申请,并在变更年度前报主管财政机关批准。

第三十三条、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在用施工机械、运输设备、生产设备、仪器及试验设备、其他固定资产,季节性停用、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和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除房屋及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破产、关停企业的固定资产等。

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补提折旧,其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三十四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从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按月计提。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从停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提折旧。提足折旧的逾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企业按规定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计入成本费用,不得冲减资本金。

第三十五条、企业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计入有关费用。修理费用发生不均衡的、数额较大的,可以采用待摊或者预提的办法。采取预提办法的,实际发生的修理支出应先冲减预提费用,实际支出数大于预提费用的差额,计入有关费用;小于预提费用的差额冲减有关费用。

第三十六条、固定资产有偿转让或清理报废的变价收入扣除清理费用后的净收益与其帐面净值(固定资产原值减累计折旧)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第三十七条、企业对固定资产应每年盘点一次。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原价减去估计累计折旧的净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盘亏、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按其原值扣除累计折旧、变价收入、过失人或保险公司赔偿以及残值后的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和清理净损益,以及由于非常原因造成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计入开办费。

第五章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三十八条、无形资产是指企业长期使用但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第三十九条、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投资者作为资本金或者合作条件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金额计价购入的,按照实际支付价款计价。

自行开发并且依法申请取得的,按照开发过程中实际支出计价。

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或者同类无形资产市价计价。

除企业合并外,商誉不得作价入帐。

非专利技术和商誉的计价,应当经法定评估机构评估确认。

第四十条、无形资产从开始受益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平均摊入管理费用。有效使用期限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法律和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分别规定有法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按照两者孰短的原则来确定。

法律没有规定有效期限,企业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中规定有受益年限的,按照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规定的受益年限确定。

法律和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均未规定法定有效期限或者受益年限的,按照不少于2019年的期限确定。

第四十一条、企业转让无形资产取得的净收入,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第四十二条、递延资产包括开办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以及其他待摊费用等。

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筹建期间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利息等支出。

下列费用不包括在开办费内:应当由投资者负担的费用支出;为取得各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所发生的支出;以及筹建期间应当计入资产价值的利息支出、汇兑损益等。

开办费自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按不得短于5年的期限分期摊入管理费用。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租赁有效期限内,分期摊入成本或者管理费用。

第四十三条、其他资产包括临时设施、特准储备物资、银行冻结存款、冻结物资、涉及诉讼中的财产等。

临时设施是指企业为保证施工和管理的进行而建造的各种简易设施,包括现场临时作业棚、机具棚、材料库、办公室、休息室、厕所、化灰池、储水池、沥青锅灶等设施;临时铁路专用线、轻便铁道;临时道路、围墙;临时给排水、供电、供热等管线;临时性简易周转房,以及现场临时搭建的职工宿舍、食堂、浴室、医务室、理发室、托儿所等临时性福利设施。

临时设施以建造时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按工程受益期限分期摊入工程成本,报废清理回收的残值扣除清理费用列作营业外收支。

特准储备物资是指具有专门用途,但是不参加生产经营的经国家批准储备的特种物资。

第六章对外投资

第四十四条、企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包括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企业不得以国家专项储备的物资以及国家规定不得用于对外投资的其他财产向其他单位投资。

第四十五条、企业的对外投资,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以现金、存款等货币资金方式对外投资的,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计价。

以实物、无形资产方式向其它单位投资的,按照评估确认或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资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与其帐面净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金。

企业认购的债券,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实际支付款项中含有应计利息的,按照扣除应计利息后的差额计价。

溢价或者折价购入的长期债券,其实际支付的款项(扣除应计利息)与债券面值的差额,在债券到期前分期计入投资收益。

企业认购的股票,按实际支付价款计价。实际支付款项中含有已宣告发放但尚未支付股利的,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扣除应收股利后的差额计价。

第四十六条、企业以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和股票进行长期投资,对被投资单位没有控制权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并且不因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而变动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被投资单位增加或减少的净资产中所拥有或者分担的数额,作为企业的投资收益或者投资损失,同时增加或者减少企业的长期投资,并且在企业从被投资单位实际分得股利或者利润时,相应减少企业的长期投资。

第四十七条、企业对外投资取得的利息、利润和股利,扣除分担的亏损,计入投资收益,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或者补交所得税。

第四十八条、企业收回的对外投资与长期投资帐户的帐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或者投资损失。

第七章成本和费用

第四十九条、企业在工程施工、提供劳务、作业、房地产开发、销售产品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按照国家规定计入成本、费用。

第五十条、施工企业工程成本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直接成本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或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和其他直接费。

人工费包括企业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人员的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工资性质的津贴、劳动保护费等。

材料费包括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和周转材料的摊销及租赁费用。

机械使用费包括施工过程中使用自有施工机械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和租用外单位施工机械的租赁费,以及施工机械安装、拆卸和进出场费。

其他直接费包括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材料二次搬运费、临时设施摊销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工程点交费、场地清理费等。

间接成本是指企业各施工单位为组织和管理工程施工所发生的全部支出,包括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行政管理用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财产保险费、检验试验费、工程保修费、劳动保护费、排污费及其他费用。

第五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产品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公共配套设施费以及开发间接费用。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等。

前期工程费包括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平等支出。

建筑安装工程费包括企业以出包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和以自营方式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基础设施费包括开发小区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环卫、绿化等工程发生的支出。

公共配套设施费包括不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发生的支出。

开发间接费用是指企业所属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

第五十二条、企业内部独立核算的工业生产、运输、物资供销、服务等单位生产、经营成本的划分,比照有关行业财务制度的规定办理。

第五十三条、企业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第五十四条、销售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产品或者提供劳务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专设销售机构的各项费用。包括应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维修费、展览费、差旅费、广告费、代销手续费、销售服务费,以及专设销售机构的人员工资、奖金、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以及其他经费。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费用还包括开发产品销售之前改装修复费、看护费、采暖费等。

第五十五条、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公司经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董事会费、咨询费、审计费、诉讼费、排污费、绿化费、税金、土地使用费、土地损失补偿费、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无形资产摊销、开办费摊销、业务招待费、坏帐损失,存货盘亏、毁损和报废(减盘盈)损失,以及其他管理费用。

公司经费包括公司总部管理人员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以及其他公司经费。

差旅费标准由企业参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自行确定,并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

工会经费是指按职工工资总额2%计提拨交给工会的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而支付的费用,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计提。

劳动保险费是指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退休金(包括提取的离退休统筹基金)、价格补贴、医药费(包括企业支付离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费用)、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6个月以上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待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交纳的待业保险基金。

董事会费是指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如董事会)及其成员为执行职能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差旅费、会议费等。

咨询费是指企业向有关咨询机构进行科学技术、经营管理咨询时支付的费用,包括聘请经济技术顾问、法律顾问等支付的费用。

审计费是指企业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进行查帐验资以及进行资产评估等发生的各项费用。

诉讼费是指企业因起诉或者应诉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排污费是指企业按规定交纳的排污费用。

绿化费是指企业对本厂区进行绿化而发生的零星绿化费用。

税金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支付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土地使用费是指企业使用土地而支付的费用。

土地损失补偿费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破坏的国家不征用土地所支付的土地损失补偿费。

技术转让费是指企业使用非专利技术而支付的费用。

技术开发费是指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试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验费、技术图书资料费、未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试验费、研究人员的工资、研究设备的折旧,与新产品试制、技术研究有关的其他经费、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的科研试制的费用以及试制失败损失。

无形资产摊销是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

业务招待费指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招待费用,在下列限额内据实列入管理费用内:全年营业收入在1500万元以下的,不超过年营业收入的5‰;全年营业收入超过1500万元(含1500万元)但不足50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营业收入的3‰;全年营业收入超过5000(含5000万元)不足一亿元的,不超过该部分营业收入的2‰;全年营业收入超过一亿元(含一亿元)的,不超过该部分营业收入的1‰。

第五十六条、职工福利费按照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4%提取。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职工福利费主要用于职工的医药费(包括企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交纳的医疗保险费),医护人员的工资、医务经费,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的工资以及按国家规定开支的其他职工福利支出。

第五十七条、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企业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调剂外汇手续费、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企业筹资发生的其它财务费用。

第五十八条、待摊和预提费用,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和成本与收入配比的原则。企业一次支付,分期摊销的待摊费用,按照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确定分担的数额。摊销期限一般不应超过12个月。在费用尚未发生以前需从成本中预提的费用项目和标准,由企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预提数与实际数发生差异时应及时调整提取标准。多提数一般应在年终冲减成本费用。预提费用当年能结清的,年终财务决算不留余额;需要保留余额的,应在财务报告中予以说明。

第五十九条、企业的下列支出,不得列入成本、费用:为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对外投资的支出;没收的财物,

支付的滞纳金、罚款、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企业赞助、捐赠支出;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各种付费;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其他支出。

第八章营业收入、利润及利润分配

第六十条、营业收入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由于工程施工、提供劳务、作业、房地产开发、以及销售产品等所取得的收入。

施工企业营业收入包括工程价款收入(含工程索赔收入,向发包单位收取的临时设施基金、劳动保险基金、施工机构调迁费)、劳务、作业收入、产品销售收入、设备租赁收入、材料销售收入、多种经营收入,以及其他业务收入。

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收入包括土地转让收入、商品房销售收入、配套设施销售收入、代建工程结算收入、出租房租金收入,以及其他业务收入。

第六十一条、施工企业工程施工和提供劳务、作业,以出具的"工程价款结算帐单"经发包单位签证后,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产品销售和商品交易以发出商品,同时收讫货款或取得应收货款凭证时,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第六十二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土地、商品房在移交后,将结算帐单提交买方并得到认可时,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代建房屋及代建其他工程,在工程竣工验收办妥交接手续,价款结算帐单经委托单位签证后,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出租房屋按合同、协议约定的承租方付租日期应付的租金,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以赊销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的开发产品,以本期收到的价款或按合同约定的本期应收款,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第六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产品销售退回、折让或折扣,冲减销售收入。

第六十四条、企业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

第六十五条、营业利润为营业收入减去销售税金及附加,再减去营业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等后的余额。

销售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产品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企业收到减免税退回的税金,作为减少销售税金处理。

施工企业营业利润包括工程结算利润、产品销售利润、劳务、作业利润、材料销售利润、多种经营利润和其他业务利润(包括技术转让利润,联合承包节省投资分成收入,提前竣工投产利润分成收入等)。

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利润包括土地转让利润、商品房销售利润、配套设施销售利润、代建工程结算利润、出租房经营利润和其他业务利润。

第六十六条、投资净收益是指对外投资收益减去投资损失后的余额。

投资收益包括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股利、债券利息,投资到期收回或中途转让取得的款项高于帐面价值的差额,以及按照权益法核算股权投资在被投资单位增加的净资产中所拥有的数额等。

投资损失包括对外投资分担的亏损,投资到期收回或者中途转让取得款项低于帐面价值差额,以及按照权益法核算的股权投资在被投资单位减少的净资产中所分担的数额等。

第六十七条、企业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支出。营业外收支的净额,为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差额。

营业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和出售净收益,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罚款收入、教育费附加返还款,以及其他非营业性收入。

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毁损和出售的净损失,非季节性的停工损失,非常损失,自办技工学校经费,职工子弟学校经费,公益救济性捐赠,赔偿金,违约金等。

第六十八条、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1年度的税前利润等弥补;下1年度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5年内不足弥补的,用税后利润等弥补。

第六十九条、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按照国家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法缴纳所得税。

第七十条、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一)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二)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

(三)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达到注册资金50%时可不再提取。

(四)提取公益金。

(五)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向投资者分配。

第七十一条、股份有限公司提取公益金以后,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一)支付优先股股利。

(二)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提取和使用。

(三)支付普通股股利。

企业当年无利润时,不得分配股利,但在用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后,经股东会特别决议可以按照不超过股票面值6%的比率用盈余公积金分配股利,在分配股利后,企业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金的25%。

第七十二条、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或用于转增资本金,但转增资本金后,企业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一般不得低于注册资金的25%。

第七十三条、公益金主要用于企业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

第九章外币业务

第七十四条、企业的外币业务是指以记帐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进行的款项收付、往来结算和计价等业务。

第七十五条、企业一般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业务收支以外币为主的企业,也可以外币作为记帐本位币。

记帐本位币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报主管财政机关批准,并在财务情况说明书中予以说明。

第七十六条、企业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记帐本位币金额记帐。折合记帐本位币的汇率可以是外币业务发生时的国家外汇牌价(原则为中间价,下同)或者是当月1日的国家外汇牌价。

第七十七条、月份终了,企业应当将外币现金、外币银行存款、债权、债务等各种外币帐户(不包括按调剂价单独记帐的外币项目)的余额,按照月末的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记帐本位币金额。按照月末国家外汇牌价折合的记帐本位币金额与帐面记帐本位币金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

第七十八条、企业发生的汇兑损益,筹建期间发生的,如为净损失,计入开办费,从企业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按照不短于5年的期限平均摊销;如为净收益,自企业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按照不短于5年的期限平均转销,或者留待弥补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亏损,或者留待并入企业的清算收益。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计入财务费用。清算期间发生的计入清算损益,其中与购建固定资产等直接有关的汇兑损益,在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计入资产的价值。

第七十九条、企业收到投资者的出资额,如需折合为记帐本位币的,有关资产帐户按当日国家外汇牌价或者当月一日的国家外汇牌价折合,实收资本帐户按合同、协议中约定的国家外汇牌价折合;合同、协议未作约定的,按企业收到出资额时的国家外汇牌价折合。

有关资产帐户与实收资本帐户采用的折合汇率不同产生的折合记帐本位币差额,作为资本公积金。

第八十条、企业发生外汇调剂业务时,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企业按照买入外汇调剂价单独记帐的,支用时,按照买入时的帐面调剂价折合为记帐本位币金额记帐。帐面调剂价可以采用逐笔辩认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等方法确定。企业调剂外汇不实行单独记帐的,买入的调剂外汇按照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记帐本位币金额,外汇调剂价与国家外汇牌价的差额,作为调剂外汇价差。在支用调剂外汇时,属于购买资产或者支付费用的,调剂外汇价差计入有关资产价值或者有关费用;属于偿还债务的,调剂外汇价差计入财务费用。卖出调剂外汇时,实际取得款项与按国家外汇牌价折合的记帐本位币金额的差额,应当冲销调剂外汇价差,如有余额,作为汇兑损益处理;卖出其他外汇时,作为汇兑损益处理。

第十章企业清算

第八十一条、企业宣布终止时,应当成立清算机构。清算机构在清算期间负责制定清算方案、清理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企业债权、债务,向投资者收取已认缴而未缴纳的出资,清结纳税事宜以及处置企业剩余财产。

第八十二条、清算企业的财产包括宣布清算时企业的全部财产和清算期间取得的资产。

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相当于担保债务的部分,不属于清算财产;担保物的价款超过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部分,属于清算财产。 清算期间,未经清算机构同意,不得处置企业财产。

第八十三条、清算财产的作价一般以帐面净值为依据,也可以评估确认价值或者变现收入等为依据。

第八十四条、清算期间发生的法定清算机构的成员工资、差旅费、办公费、公告费、诉讼费以及清算过程中所必需的其他支出,计入清算费用,由企业现有财产优先支付。

第八十五条、企业清算中发生的财产盘盈或盘亏,财产变价净收入,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归还的债务,确实无法收回的债权,以及清算期间的经营收益或损失等,计入清算收益或清算损失。

第八十六条、企业在宣布终止前6个月至终止之日的期间内,下列行为无效,清算机构有权追回其财产作为清算财产入帐:

一、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

二、非正常压价处理财产;

三、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

五、放弃自己的债权。

第八十七条、企业财产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债务:

一、应付未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等;

二、应缴未缴国家的税金;

三、尚未偿付的债务。

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第八十八条、企业清算终了,清算收益大于清算损失、清算费用的部分,依法交纳所得税。清算完毕后的剩余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有限责任公司,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者外,按照投资各方的出资比例分配。

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优先股股份面值对优先股股东分配;优先股股东分配后的剩余部分,按照普通股股东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如果剩余财产不能全额偿还优先股股金时,按照各优先股股东所持比例分配。

第八十九条、清算完毕,清算机构应当提出清算报告并造具清算期内收支报表,连同中国注册会计师查帐报告一并报送主管财政机关。

第十一章财务报告与财务评价

第九十条、企业应当定期向主管财政机关等政府部门和其他与企业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当向证券交易机构和证券监管机构等提供年度的有关财务报表。

第九十一条、企业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以及有关附表。年度财务报告于年度终了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连同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查帐报告一并报主管财政机关。

第九十二条、财务情况说明书,应主要说明下列内容:

一、生产经营状况、利润实现和分配、资金增减和周转、财务收支、税金缴纳、各项物资财产变动等情况。

生产经营状况应当分别安工程、房地产开发、产品销售、机械作业以及第三产业等进行说明。

二、对某些重要项目采用的财务会计方法及其变动的情况和原因;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至报出财务报告前发生的对企业财务状况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为便于正确理解财务报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九十三条、企业总结、考核和评价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财务指标包括偿债能力指标、营运能力指标和盈利能力指标。

偿债能力指标主要有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用于评价企业流动资产总体变现能力和偿还短期债务能力;资产负债率,反映企业举债经营状况。

营运能力指标主要有存货周转率,反映企业使用经济资源或资本的效率及有效性。

盈利能力指标主要有资本金利润率、销售利税率、净值报酬率等,反映企业的盈利能力和投资效益。

主要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资产

流动比率=——————×100%

流动负债

速动资产

速动比率=——————×100%

流动负债

负债总额

资产负债率=——————×100%

总资产

销货成本

存货周转率=——————×100%

平均存货

利润额

资本金利润率=——————×100%

资本金总额

利税总额

销售利税率=——————×100%

销售额

利税额

净资产报酬率=——————×100%

平均股东权益

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有上述指标以外的一些比率进行分析。

第十二章附则

第九十四条、企业按照《企业财务通则》和本制度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订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并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各地区、各部门不再另行制定企业财务制度。

第九十五条、本制度由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总行商财政部修订和解释。

会计规章制度 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医院的管理水平、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增强各部门的计划组织和预算管理水平、合理控制财务支出、加强内部控制、实现医院的战略目标、构筑医院的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预算管理制度是根据医院的发展战略,以现金流量为重点,逐层分解相关指标,对各部门下达目标,全程管理其经营活动,并对其实现的业绩进行考核与评价的内部管理会计制度。

第三条预算管理的目的在于以预算、控制、协调、考核为手段,管理服务于医院的发展和经济活动的全过程的控制,最终实现医院的战略目标。

第四条本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预算的组织机构、预算管理体系、预算的编制、预算的执行、调整、预算的控制与分析、预算的评价、考核与奖惩和附则等。

第五条预算按预算的长短分为年度预算和月度预算。

1、本医院的年度预算期限为当年1月1日至次年12月31日,它是以医院的经营目标为依据,以医疗业务收支预算为起点,编制全年的医疗总收入、医疗总支出、资本性支出等预算,组成年度预算。年度预算总目标分解落实到每个月度,列出月度目标,便于月度检查,季度调整、以确保年度目标的实现。年度预算是制定月度目标的重要依据。

2、月度预算的期限从当月1日至31日。根据年度预算和月度经营情况,编制月度资金预算,用于医院的资金平衡和费用管理。

3、长期预算以医院未来3―5年的发展规划性预算,长期预算是制定短期预算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预算的组织结构

第六条医院的预算管理组织机构包括医院预算管理委员会的预算专项会议、财务部门的预算分析会。

第七条医院预算管理委员会是医院预算管理的最高机构,在预算组织机构中居于核心地位,以预算专项会议的形式审议或审查各项预算事项,听取预算实施结果的分析汇报。

会议由医院院长主持,各副院长、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财务部门为预算管理组织的常设部门,由其负责预算相关事项的日常处理和预算的整理、汇总、编制。

第八条医院预算管理委员会在预算管理中的主要职责:

1、组织医院有关部门论证并决定年度经营目标

2、审定医院预算编制的指导原则、编制方法和程序

3、组织召开质询会,对财务部门提交的各部门预算草案和医院整体预算草案提出质询,并就必要的修改与调整提出意见

4、根据医院的经营目标,审批医院年度预算

5、每季度末听取医院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审议各部门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

6、定期检查和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听取财务部门及其他部门的汇报,提出改进意见,督促预算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九条财务部门在预算管理中的职责

1、根据医院的年度经营计划、制定、修改医院的预算政策、预算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2、参加有关预算的医院预算管理委员会,向其他部门传达预算的编制方针、程序、具体指导各部门的预算编制。

3、根据预算的编制原则,平衡各部门的财务预算,制定医院的预算草案。

4、召开各部门预算规划会议,讨论平?预算,并报医院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

5、将最终确定的各部门预算,通知各部门执行,并且跟踪实际执行情况。

6、预算执行完毕后,按要求及时形成预算执行反馈和差异分析报告,月度提交预算执行报告反馈给各部门,季度提交预算差异分析报告给医院预算管理委员会。

7、初审各部门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

8、协助医院预算管理委员会协调,处理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

第十条医院的各医疗科室、人事部、文化发展部、院办公室、信息管理部、设备管理部、基建科、总务部等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业务涉及的预算的编制、执行、分析、控制、监督等工作,并配合财务部门做好医院总预算的综合平?、协调、分析、控制等工作。其主要负责人参与医院财务预算工作的全过程,并对本部门财务预算执行结果承担责任。

第三章预算管理体系

第十一条医院的预算分类为:

1、按预算周期分为年度预算、季度预算、月度预算

2、按预算内容分为资本预算、业务预算、财务预算

第十二体预算所包括的主要内容结构图如下:

年、季、月度预算

医院预算

部门预算

门诊收入预算

住院收入预算

科教项目预算

科教费用预算

培训预算

薪酬预算

福利支出预算

用人计划

财务预算

业务预算

资本预算

损益

预算

资产负债

预算

现金流量

预算

财务费用

预算

应缴税金

预算

医疗业务总收入

预算

医疗业务成本

预算

科研教学

预算

管理

预算

固定资产投资

预算

医疗成本预算

医疗业务收入预算

医用材料采购预算

医疗药品采购预算

医疗人员费用预算

医疗费用预算

设备大修

预算

医疗风险预算

管理费用预算

办公设备投资预算

医疗设备投资预算

技改项目投资预算

基建项目投资预算

资本性支出预算

医疗项目成本预算

现金预算

预计损益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预算

医疗人工预算

采购资金预算

医用材料药品预算

医疗费用预算

期末存货预算

第四章预算的编制

第十四条预算的编制原则:

1、目标一致性原则。预算必须与医院目标相一致,各级预算必须服从于医院的战略目标和经营目标。

2、全面性原则。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做到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并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全过程监控。

3、适度性原则。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防止低估或高估预算目标,保证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切实可行。

4、分级预算原则。各部门对各自归口的业务做预算并对预算编制负责,医院对各部门予以监控审批。

5、上下结合原则。自上而下分解目标,自下而上编制预算。

6、不调整原则。预算一旦确定,没有审批,不予调整,以保证预算的严肃性与合法性。

第十五条预算的编制程序及流程

1、医院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员参与、上下结合、分别编制、分类汇总、综合平衡的方式编制。

(1)下达目标。医院院长办公会议和医院预算管理委员会根据医院的发展战略和预算期经济形势的初步预测,在决策的基础上,一般于每年10月底以前提出下一年度医院的财务预算目标,包括医疗收入目标、医疗成本费用目标、结余目标和现金流量目标,并确定财务预算编制的政策,由财务部门下达各职能部门。

(2)编制上报。各职能部门按照医院下达的财务预算目标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及预测的条件,提出详细的部门财务预算方案,于11月底前上报财务部门。

(3)审查平衡。财务部门对职能部门上报的财务预算方案进行审查、汇总、提出综合平衡的建议。在审查、平衡过程中,由院长办公会进行协调,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初步调整的意见,并反馈给有关职能部门予以修正。

(4)审议批准。财务部门在有关职能部门预算修正调整的基础上,编织出医院的财务预算方案,报院长办公会讨论。对于不符合医院发展战略或者财务预算目标的事项,院长办公会责成有关职能部门进一步修订、调整。在讨论、调整的基础上财务部门正式编制医院的年度财务预算草案,提交院长办公会或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批准。

(5)下达执行。财务部门对院长办公会审议批准的年度总预算,分解指标体系,下达各部门执行。

2、预算编制流程如下:

各预算部门

财务负责人,财务部门

审批人

上报审批

编制预算

下达正式预算

第十六条预算编制的内容要求

1、业务预算是反映预算期内可能形成现金收付的医疗经营活动的预算,包括医疗收入预算、医疗支出预算、医疗费用预算、医疗项目成本预算、物资采购预算、期间费用预算等。

(1)医疗收入预算是医院在开展医疗活动过程中取得的医疗收入的预算,依据年度目标结余,预测的医疗市场经营或医疗服务需求编制。

(2)医疗支出预算是医院在开展医疗服务及其辅助活动过程中预期所要发生支出的预算,是在医疗收入预算的基础上,依据各业务科室的医疗服务能力、各项物资材料及人工的消耗定额及其物价水平状况编制。包括直接人工预算和直接材料预算:

(3)医疗费用预算是医院在预算期内为完成医疗服务活动预算所需各种间接费用的预算,主要在医疗支出预算基础上,按照费用项目及其上年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期降低成本、费用的要求编制。

(4)医疗项目成本预算是医院在预算期内完成医疗服务活动所需的医疗支出成本、住院床位成本和医疗费用的预算、主要依据医疗支出预算、医疗材料预算、医疗人员预算、医疗费用预算等汇总编制。

(5)采购预算是医院在预算期内为保证医疗服务活动的需要而从外部购买各类药品、各项材料、低值易耗品等存货的预算,主要根据医疗收入预算、医疗支出预算、期初存货情况和期末存货经济存量编制。

(6)期间费用预算是医院在预算期内组织医疗服务活动必要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其他费用等预算,在区分变动费用与固定费用、可控费用与不可控费用的基础上,根据上年实际费用水平和预算内的变化因素,结合费用开支标准和降低成本、费用的要求,分项目、分责任单位进行编制。其中:科研开发费用以及业务招待费、会议费、宣传广告费等重要项目,应当重点列式。

2、资本预算是医院在预算期内进行资本性投资活动的预算,包括固定资产投资预算。

固定资产投资预算是医院在预算期内购建、改建、扩建、更新各类固定资产进行资本投资的预算,包括医疗设备购置预算、一般设备购置预算、基建工程预算、大型改造预算等,根据医院有关投资决策资料和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编制,处置固定资产所引起的现金流入,也列入资本预算。

第十七条各职能部门的预算编制分工及要求:

业务操作

具体预算类别

操作部门

编制要求

资本预算

基建投资预算

基建项目部门

编制医院的房屋建筑物等工程项目支出、维修预算

设备投资预算

设备部、总务部

编制医院的医疗设备、一般购置、维修保养预算

IT系列投资预算

信息管理部门

编制医院的IT系统投资、维修保养预算

办公设施投资预算

办公室、总务部

编制医院的办公设备、家具的购置、维修保养支出预算

业务预算

医疗费用预算

各医疗科室

1:编制医疗收入预算

各医疗科室

2:编制医疗费用预算

医保科

3:编制销售货款回收预算

医疗支出预算

各医疗科室

1:编制直接医疗成本预算

2:编制直接医疗人工费用预算

3:编制间接医疗费用预算

4:编制医疗项目成本预算

物资供应部门

编制物资材料采购预算

科研教学预算

科教科

编制科研教学费用支出预算

管理预算

人事部

1:编制用人计划预算

2:编制员工薪酬预算

3:编制员工福利、各种基金支出预算

4:编制员工培训及费用支出预算

办公室

编制管理费用预算

预算平

财务部门

1:根据部门预算情况进行综合平衡

2:根据初步平衡结果报院长审批

预算编制

财务部门

根据院长的初步审批结果编制预算

审议批准

院长

依章程规定及经营计划批复预算

下达执行

各预算执行部门

财务部根据批复结果分解预算下达各部门

第十八条医院年度预算编制质询会细则

1、会前准备:财务部门提前1周下达会议议程和材料要求,各部门提前准备好年度计划、预算草案及相关材料。

2、参加人员:医院院长、副院长、总会计师、各部门主任、财务部门相关成员、其他有关人员等。

3、主要内容:院长介绍医院的总体经营目标、财务目标以及各单位分解目标;各部门汇报各自的计划,接受与会人员质询,明确修改方向;院长明确各部门计划修改方向。

4、会后事项:财务部门提出预算草案修改的要求和时间表;跟踪预算的修改,并重新汇总,重新编制医院预算草案,报院长办公会审核、医院预算管理委员会批准。

第五章预算的执行、调整

第十九条医院预算一经批准下达,各部门必须认真组织实施,将预算指标层层分解,从横向和纵向落实到内部各部门、各环节和各岗位。

第二十条费用预算剩余可以可以跨月使用,但不能跨年度使用,成本、费用预算如遇特殊情况确需突破时,必须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说明原因,经院长审批纳入预算外支出。

第二十一条医院正式下达执行的预算,一般不作调整。但当市场环境、经营条件、国家法规政策等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不可抗力的重大自然灾害、公共紧急事件等致使预算的编制基础不成立,或者将导致预算执行结果产生重大差异,需要调整预算的,按原编制程序报经批准。

第二十二条医院预算的调整应符合以下要求:

1、预算调整事项符合发展战略和现实医疗服务活动状况;

2、预算调整重点放在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重要的或非正常的关键性差异方面;

3、预算调整方案客观、可行。

第二十三条须调整预算时,由职能部门书面报告,阐述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客观因素变化情况及其对预算执行造成的影响程度、预算的调整幅度等,报分管副院长审核提出意见并进行修改。

财务部门对职能部门提交的预算调整报告进行审核分析,集中编制医院年度预算调整方案,提交医院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批准?

下达执行。

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预算调整方案,医院予以否决。

第二十四条预算调整流程如下:

各预算执行部门

财务负责人,财务部门

院长、预算审批机构

下达修正后的正式预算

预算执行情况及差异分析

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或预算修正申请,判断是否需要修正预算

对医院预算和相应的部门预算进行修正

修正后的医院预算和相应部门预算

会同有关方面研究提出解决问题行动方案

第六章预算的控制与分析

第二十五条预算执行的控制

1、预算内资金的支出,由部门主任审核,分管副院长审批后,根据不同的资金审批权限由财务负责人、院长批准,财务部门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2、预算外资金的支出由申请部门填写申请报告,详细说明超预算的理由、原因及资金的使用方式等内容。由部门主任审核、分管副院长审批后,财务负责人核准,院长在预算管理委员会批准,超授权部分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后,财务部门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预算内支出审批控制流程为:

经办人员根据预算填制用款申请

部门负责人审核

分管副院长审批

院长批准

财务负责人

财务部门核对预算并付款

第二十七条预算外支出审批控制流程为:

经办人员根据预算填制用款申请并说明原因

部门负责人按权限审核

分管副院长审批

财务负责人核准

院长或预算管

会批准

财务部门审核手续并付款

第二十八条各职能部门应对照已确定的责任指标,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部门及人员责任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实施考评。医院对重大预算项目和内容,将密切跟踪其实施进度和完成情况,实行严格监控。

第二十九条对已纳入医院预算,但支付手续不健全,凭证不合格的货币资金支出项目,财务部门不给办理支付。

第三十条财务部门应当运用财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采用比率分析、比较分析、因素分析等方法监控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向院长办公会和各职能部门报告或反馈预算执行进度,执行差异及其对医院预算目标的影响,促进医院完成预算目标。并应当定期组织召开预算执行分析会议,通报预算执行情况,研究、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第三十一条各职能部门对预算的执行情况所形成的预算分析报告应于每月10日前上报财务部门、分管副院长、院长等。

财务部门根据相关记录及各部门的预算分析报告进行核对,分析差异产生的原因,落实责任部门,并提出不利差异的改进措施以及有利差异今后进行巩固、推广的措施建议,于每月15日前,形成上月总的预算分析报告院领导。

月度例会上,对前一月各部门的预算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评价、考核、形成正式的预算分析报告及预算考核意见交人力资源部和经济管理部以便考核使用。

第三十二条预算差异分析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本期预算额、本期实际发生额、本期差异额、累计预算额、累计实际发生额、累计差异额;

2、对差异额进行的分析;

3、产生不利差异的原因、责任归属、改进措施以及形成有利差异的原因和今后进行巩固、推广的建议等。

第七章预算的评价、考核和奖惩

第三十三条医院实行对预算执行情况的评价、考核制度,并与相应的激励机制挂钩,实施事后控制,增强预算管理过程的完整性和权威性。

第三十四条预算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

1、是否按预算编制程序及日程进度完成预算的编制;

2、是否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

3、预算编制、执行的准确程度;

4、评价医院的预算管理系统及预算的完成情况,分析医院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

第三十五条对预算的考核包括预算完成的情况,预算编制准确性与及时性等指标;考核指标为:结余预算指标、收入预算指标、毛利预算指标、费用预算指标等。

第三十六条考核结果按医院相关制度规定,对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进行奖惩。

第八章附则第三十七条本制度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院长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权。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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