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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派遣合同(篇1)

劳务条约是民事条约,是当事人各方在对等商议的状况下告竣的,就某一项劳务和劳务功效所告竣的条约,劳务条约不属于休息条约,从法令合用看,劳务条约合用于条约法和民法公则和别的民事法令所调解,而休息条约合用于休息法和相干行政法例所调解。

劳务调派条约书

甲方(劳务调派单元)

地点:

联络人:

乙方(实践用工单元)

地点:

联络人:

甲方按照乙方的消费(事情)需求,为乙方供给劳务调派职员和劳务调派相干效劳,按照《中华群众共和国休息法》和《江苏省休息条约条例》等无关法令法例,为明白单方的权益任务,经甲乙单方商议分歧赞成,订立以下条约:

1、劳务调派限期:

本条约限期自年代日起至年代日止。

2、劳务调派内容:

一、甲方为乙方供给契合乙方用人需要的相干劳务调派职员和劳务调派效劳。(乙方详细需要劳务职员前提详见乙方〈岗亭人材需要表〉);

二、甲方输入调派给乙方的劳务职员,为甲方员工,由甲方与劳务调派职员签署休息条约,发下班资,并打点各项无关保险福利报酬等其余相干事件。

3、劳务用度结算与付出:

一、劳务用度的组成:

(1)劳务职员的人为报答(根本劳务费、查核劳务费)(尺度不低于姑苏市划定的最低人为尺度);

(2)乙方每个月付出给甲方的劳务办理费:每人每个月元;

(3)乙方每个月付出给甲方的贸易保险费:每人每个月元;

(4)乙方每个月付出给甲方的社保费:每人每个月元(按社保局每一年的实践缴费基数调解);

(5)乙方每个月付出给甲方的农保费:每人每个月元(按社保局每一年的实践缴费基数调解)

二、结算工夫和方法:乙方应在每个月日前将实践发生对付的劳务用度等一并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并供给各项劳务用度结算明细清单。劳务职员人为应由甲方在每个月日前付出。

三、乙方付出给甲方的相干劳务用度,甲方必需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给乙方。

4、甲方的权益和任务:

一、甲方按照乙方的用人需要,在本条约签订先天内为乙方运送调派到达法定用工年齿、体检及格、持有岗前培训及格证并经乙方确认及格的劳务职员赴乙方事情,甲方在天内打点好相干上岗手续并供给休息政策指点效劳。

二、乙方将实践发生对付的相干劳务用度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后,甲方按本条约商定工夫为劳务调派职员发下班资、交纳相干保险用度(劳务职员小我私家答允担税费部门由甲方从人为中代扣代缴)

三、甲方卖力劳务调派职员从命乙方的事情岗亭摆设,委派专人卖力辅佐乙方对劳务调派职员的一样平常消费办理、岗亭变更、劳务查核,服从乙方制定的宁静消费、休息规律、操纵标准、岗亭义务制等乙方各项办理规章轨制,实现乙方安插的休息(事情)使命。

四、甲方卖力按期对劳务调派职员停止有用的劳务跟踪和劳务办理,能够采纳多种情势理解乙方利用劳务调派职员的状况,乙方应予以共同;甲方应辅佐乙方教诲劳务调派职员服从国度法令、法例,有任务辅佐乙方做好劳务调派职员的思惟事情。

五、甲方应卖力对劳务调派职员停止调派前的政策、法令教诲,职业品德培训,供给须要的倡议和指点,并照实引见乙方状况。

六、甲方应答劳务调派职员停止调派前的安康体检和岗前培训,获得体检及格和岗前培训及格证者方可运送调派给乙方,体检和培训用度由承担。

七、甲方卖力劳务调派职员的任命、退工、退保费手续,辅佐乙方处置劳务纠葛和劳务职员档案办理,卖力处置劳务调派职员因在乙方事情期满或因违背乙方各项办理规章轨制被停止劳务事情的事件。

八、劳务调派职员在乙方事情时期发作工伤、职业病、灭亡等变乱的,乙方应实时传递和共同甲方处置。发作的响应用度和打点处置手续由甲方卖力处置……

九、乙方若有违背本条约、拖欠对付劳务用度和违背休息政策法例损伤劳务调派职员正当权利举动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谈判,请求乙方持续实行任务并按实践丧失的状况向乙方索赔。

十、甲方劳务调派职员在事情中因成心或严重不对给乙方形成经济丧失的,经甲乙单方认定或相干机构认定后,由义务职员卖力补偿,甲方应共同乙方停止追偿。

5、乙方的权益和任务:

一、乙方利用劳务调派职员必需明白其见告劳务事情内容和请求和劳务人为报答等。

二、乙方应为劳务职员供给根本的休息前提和岗亭休息庇护,并对劳务调派职员停止须要的岗亭培训和宁静教诲。劳务调派职员发作事情伤亡变乱或因工形成圈外人损伤变乱(经无关威望部分认定),乙方应辅佐甲方按国度相干划定处置。

三、乙方需按本条约划定实时足额向甲方付出本条约相干劳务用度,不得拖欠。

四、乙方有权根据订定的各项办理规章轨制对劳务调派职员停止考勤查核赏罚等综合劳务查核,乙方可对劳务调派职员采纳响应的赏罚步伐。

五、乙方有权查问甲方发放劳务调派职员的人为(劳务费)和交纳相干保险费等状况,乙方能够依法向甲方谈判请求改正,因而形成乙方丧失的,甲方该当赐与乙方补偿。

六、乙方对劳务调派职员实施天天八小时每周最少歇息一天的事情轨制,乙方因消费需求劳务职员加班的应按无关国度划定付出劳务职员加班费或赐与调休。

七、按照《中华群众共和国休息法》和《江苏省休息条约条例》,甲方劳务调派职员有以下状况之一的,乙方有权遣返退回甲方,触及经济惩罚或经济补偿等成绩时,根据乙方相干规章轨制由甲方卖力处置后返还乙方。

(1)试用期内被证实不契合乙方任命工前提的;

(2)严峻违背乙方休息规律和各项办理规章轨制的;

(3)严峻渎职,两袖清风,给乙方形成元以上丧失的;

(4)被依法追查刑事义务的;

(5)被调派劳务职员与其余单元成立休息干系对实现乙方事情使命形成严峻影响,经提出拒不矫正的;

(6)被调派劳务职员抱病大概非因工挂花,医疗期满后不克不及处置原事情,也不克不及处置乙方另行摆设的事情的;

(7)被调派劳务职员不克不及胜任事情,经培训或调解岗亭查核,仍不克不及胜任事情的。

八、按照本条约第五项第7条(1)至(5)款,乙方遣返劳务调派职员退回甲方的,应向甲方供给或传真无关书面质料或无关部分认定究竟质料经甲方确认后处置;按照本条约第7条(6)(7)款,乙方遣返劳务调派职员退回甲方的,乙方应提早30天书面告诉甲方以便甲方处置。

九、除法令划定和本条约有商定外,,乙方不得随便遣返退回本条约时期的甲方劳务调派职员,若有按《江苏省休息条约条例》和无关法令法例处置。

6、其余商定事变:

一、因乙方消费运营发作严重变革或因其余主观缘故原由乙方确实需求淘汰用工或不克不及持续用工的,由甲乙单方商议处置,肯定乙方需淘汰或不克不及用工的,乙方应按《江苏省休息条约条例》和无关法令法例响应划定付出经济抵偿金。

二、本条约实行过程当中,条约无关内容如与国度新公布的法令、法例和休息保证政策纷歧致的,按新的法令法例政策施行。

三、本条约碰到不成抗力或当局政策变革等缘故原由以致条约没法持续实行或单方以为需求修正、弥补时,由甲乙单方商议处置。

四、甲方所输入调派给乙方的劳务职员,在乙方试用期内被证实不契合乙方任命工前提而受到乙方遣返退工的,甲方应补偿乙方所付出的被遣返职员的体检费、岗前培训费、天分证书费、劳务办理费、相干保险费。

五、甲方因乙方需求本市城镇劳务职员,无关用工手续打点等用度,由甲方垫付后向乙方收取。

六、甲方在打点劳务调派职员劳务调派事件中遇有主要事变需求乙方决议的,应征得乙方赞成前方能施行。

七、因主观状况发作变革或本条约期满前,单方均应提早30天书面告诉对方本条约能否持续实行,能否持续实行由单方商议处置。

7、条约纠葛处置:

因实行本条约发作争议的,由单方商议处置;商议不可的,单方均有权向有统领权的法院提告状讼。

8、其余事变:

一、乙方〈岗亭人材需要表〉和劳务用度结算明细内容为本条约有用构成内容部门。

二、本条约未尽事件,由甲乙单方商议分歧后书面弥补商定,弥补条约与本条约内容有纷歧致的,以弥补条约内容为准。

三、本条约一式两份,经甲乙单方具名盖印后见效,甲乙单方各执一份,每份具备划一法令效率。

甲方(盖印)乙方(盖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拜托代办署理人:或拜托代办署理人:

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

员工派遣合同(篇2)

合同编号:

劳动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劳动合同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邮编:

注册经营地址: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公司邮箱: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固定电话:手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两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试用期两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到期后,甲乙双方均未书面提出终止并继续履行的,自动延续同一期限的劳动合同,依此类推。

第二条、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期限

(一)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单位名称为:。

(二)派遣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当用工单位根据业务情况需要延长或缩短派遣期限且甲乙双方无书面异议时,视为派遣期限自动延长或缩短。

第三条、工作内容、工作地点

(一)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的工作需要,安排其在岗位工作。

(二)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三)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用工单位指派的工作。乙方的工作内容和劳动定额标准由用工单位决定,用工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对乙方的工作内容和劳动定额进行合理调整。乙方同意用工单位或甲方根据其工作表现和能力或经营需要而对其工作内容、工作岗位、工作地点、福利待遇等进行调整。乙方派遣期限届满或被用工单位退回,但本合同未终止或解除的,甲方有权再派遣至其它用工单位或安排待岗,再派遣相关事宜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同意,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具体工时制度由用工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用工单位如果经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工时制,乙方承诺愿意服从用工单位在工作时间上的安排。

(二)乙方休假按照国家和用工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劳动报酬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本人工资执行下列条款。

A、乙方的工资按照用工单位的相关规定,由用工单位每月直接发放给乙方。

B、甲乙双方协商约定月工资为人民币元,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

C、根据甲方与用工单位的《劳务派遣协议》约定和用工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

(二)乙方的劳动报酬中包含了法定应由甲方或用工单位为员工提供的福利,上述费用甲方或用工单位可不在工资单中另行罗列,甲方承诺乙方的待遇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六条、社会保险

(一)甲方按照和乙方所在的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约定和乙方所在的用工单位月度社会保险增减报表为乙方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由用工单位和乙方承担,甲方代为缴纳。

(二)乙方入职后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所需参保资料,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无法为乙方提供相关福利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如需要享受相关社会保险待遇应提前联系甲方了解相关政策、注意事项和所需资料,如发生工伤或职业病应二十四小时内通知甲方进行备案,并及时准备资料递交给甲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延误责任乙方承担,待遇支付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七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乙方享有用工单位提供的相应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二)乙方享有用工单位按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的职业危害防护。

第八条、劳动纪律

(一)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签署前已仔细阅读了甲方和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等,其理解并完全同意相关规章制度,并且愿意在派遣期限内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并诚信地履行与用工单位所签订的任何协议或约定,包括但不限于培训服务期协议、保密(竞业限制)协议等。

(二)乙方给甲方或其所在的用工单位造成损失的,由乙方独自承担相应责任;乙方不得利用工作时间从事非甲方或用工单位安排的工作;不得从事与用工单位或甲方形成利益冲突的事务;不得自行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用工单位和甲方经营范围相同的公司或其它企业。

(三)当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与乙方所在的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出现冲突时,以乙方所在的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为准。

(四)关于违纪的处理

1.甲方和乙方所在的用工单位对于乙方本合同有效期内违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行为有权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经济赔偿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2.乙方在甲方或乙方所在的用工单位工作期间犯有以下错误或存在以下情形的,甲方可立即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补偿。

(1)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的;

(2)月连续或累计请假超过15个工作日或15次的,特殊情况经用工单位书面批准同意的可特殊处理;

(3)违反用工单位规章制度而被用工单位退回的;

(4)违反与甲方或用工单位签订的培训、保密等协议的;

(5)严重失职,营私舞弊,使甲方或乙方所在的用工单位遭受经济损失在人民币一千元以上或给甲方和乙方所在的用工单位名誉造成严重损害的;

(6)有玩忽职守、贪污、盗窃、弄虚作假、欺骗、欺诈等行为的;

(7)拒绝甲方或乙方所在的用工单位的正常工作安排,扰乱甲方或用工单位正常工作秩序的;

(8)有暴力、恐吓、侮辱、诽谤、扰乱工作秩序以及性骚扰行为的;

(9)因行为不当而被行政拘留、劳教或触犯刑律免予刑事处分的;

(10)在与甲方存续劳动关系期间累计旷工3天(含3天)以上的;

(11)犯有其它严重错误的。

第九条、劳动合同的变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已附件的形式备份留档。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以及其它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条、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甲方有权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与乙方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辞职应提前30日(试用期内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填写辞职申请书递交给乙方所在的用工单位,经乙方所在的用工单位批准后应完成与甲方或用工单位的工作交接,归还甲方或用工单位的财物,履行与甲方或用工单位约定的其它义务后方可离开,否则甲方可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包括社保转移、离职证明等其它手续等)。

(四)乙方被用工单位退回或被甲方撤回后,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到甲方办理待岗或改派手续,乙方逾期未报到的,甲方有权即行解除劳动合同。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安排,并且完全理解并自觉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待岗期间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正常工作时间每日到甲方报道。

(五)以下情形乙方不得提出解除合同

1、给甲方或用工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未处理或赔偿完毕的;

2、乙方与甲方或用工单位签有的培训、保密、住房、贷款担保等协议中约定了服务期限,而服务期未满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解除的情形。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出现法定终止情形;

2、乙方被用工单位退回或被甲方撤回,甲方或用工单位向乙方支付了经济补偿的;

3、乙方自费出国留学、定居及因私、因工出境逾期未归的;

4、出现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终止情形的。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续订

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可以协商续订。合同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并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执行。

第十二条、保密条款

乙方不得泄露甲方和乙方所在的用工单位的商业秘密或利用该商业秘密获利。乙方违反保密约定给甲方或乙方所在的用工单位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同时按照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一)乙方未按照规定向用工单位提出书面辞职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因擅自离职造成的相关损失。

(二)乙方应当如实填写入职资料如有虚假,甲方有权单方面无偿解除劳动合同;甲方向乙方送达法律文件时存在困难的,送达地址以乙方填写的入职资料上的地址为准,上述地址无法送达的以乙方身份证的住址为送达地址,文件到达即视为送达;乙方在工作期间拒绝或无法签收相关法律文书的,甲方或用工单位有权在乙方的工作场所内公告,公示三日后即视为送达。

(三)乙方理解并同意,派遣期限内所有用人单位的义务应由且已经由用工单位履行,包括

但不限于告知义务等;乙方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知晓甲方和用工单位之间的《劳务派遣协议》中应被告知的内容;并且已经知晓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它情况。

(四)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为终审判决。

(五)乙方保证其与原用人单位已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并且不存在任何与用工单位(或甲方)有关的竞业限制。

(六)本合同不得代签和涂改,代签的由代签人替乙方承担所有违约责任。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七)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另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或地方政府实施新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则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员工派遣合同(篇3)

员工劳动合同(劳务派遣)

员工劳动合同

甲方名称(用人单位): xxx人才资源开发(上海)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xx区商城路xxx楼

联系电话: 021-5169xxx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实际居住地(文书送达地址):

联系电话(手机与固定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友好、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自愿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将共同尊守本合同所列各条款之约定。

第一条 甲方作为依法成立的劳务派遣单位,根据用工单位的用人需求依法与乙方签订本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第二条 本合同所指用工单位是指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提供劳动岗位,并与甲方建立劳务派遣服务关系的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 乙方也称派遣员工,是经用工单位选择和确认,并决定与之建立劳务派遣用工关系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无任何违法犯罪和违纪违规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法定劳动者。(本条款亦将作为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录用条件)

第四条 乙方在此郑重声明:乙方对用工单位和甲方提供的工作条件、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考勤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员工费用报销制度》、《加班管理制度》及《员工奖惩制度》等)、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状况及工资福利待遇等内容均已经知晓,且无任何异议、歧义与误解。同时乙方愿意承担因执行甲方和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员工手册》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第五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和工作时间:

5.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将乙方派往与甲方建立劳务派遣服务关系的任何用工单位,从事由用工单位安排的岗位工作。

5.2乙方知晓并同意:甲方有权根据自身生产经营和管理需要或者用工单位要求,随时将乙方从用工单位撤回,并重新按排乙方到其他与甲方建立劳务派遣服务关系的用工单位上班,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

5.3乙方知晓其在用工单位的工作岗位是执行 。用工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随时调整乙方的工作时间。

A、标准工时制;B、 不定时工作制;C、 综合工时制;

5.4甲乙双方一致确认: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工作地点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和用工单位的工商注册地、实际生产经营地、分公司、子公司、驻国内其他省市或者国外的办事处、营业门店、营业柜台、临时办公点、项目地、合资或者合作单位所在地、关联企业单位所在地等所有属于甲方和用工单位生产经营和办公的地点。乙方在收到甲方或者用工单位通知后,如未到或者拒绝到甲方和用工单位指定地点上班或者参加面试的,均应属于是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行为,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且无需支付乙方经济补偿。乙方在此郑重声明对于甲方根据本条约定解除本合同和不予支付乙方经济补偿的行为的合理性、合法性及有效性,乙方均将无任何异议。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共计 个月。

第七条:乙方承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以及甲方和用工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操作规程等,忠于职守、诚实守信、作风正派、服从甲方或者用工单位的管理与工作安排。

第八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用工单位或者甲方若对乙方进行岗位职责、职业道德、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专业技术技能等培训的,乙方均应当准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勤,否则乙方缺勤行为将被作为旷工处理。

第九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根据甲方或者用工单位的岗位职责与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甲方或者用工单位布置的各项生产(工作)任务,履行劳动的义务。

第十条 乙方知晓并同意: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甲方或者用工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技能,业绩考核、培训考试结果等情况,随时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及工资福利待遇。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或者用工单位的通知后到指定的用工单位或者工作岗位上班。如乙方在收到甲方或者用工单位通知后未到或者拒绝到新用工单位或者工作岗位上班的,均应属于是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行为,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且无需支付乙方经济补偿。乙方在此郑重声明对于甲方根据本条约定解除本合同和不予支付乙方经济补偿的行为的合理性、合法性及有效性,乙方均将无任何异议。

第十一条 乙方的工资与待遇:

11.1乙方知晓并同意: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是执行 标准。

A、标准工资 乙方每月工资数是人民币 元(大写)。

B、计件工资

乙方有权在收到当月工资后一个月内,就当月工资总额和明细向甲方或者用工单位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或者用工单位应当在收到乙方书面异议后立即进行核查,如发现确有漏发或者少发情况的,应当在次月支付乙方工资时予以补发。甲方或者用工单位实际支付给乙方的工资应不得低于本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乙方在病假期间和加班加点期间的工资计算基数均将以本条约定的每月工资数为标准。乙方在事假、旷工及在甲方或者用工单位的工作场所内未提供任何劳动的情况下,甲方或者用工单位均无需支付乙方任何工资。乙方每月应得工资数不得低于本合同履行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11.2乙方知晓并同意:乙方获得工资的前提条件是乙方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了所聘岗位规定的工作内容或者甲方和用工单位布置的其他生产工作任务。乙方在事假、旷工、参与罢工、消极怠工、擅自离岗、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所聘岗位工作内容无关活动期间以及在甲方或者用工单位的工作场所内未提供任何劳动的情况下,甲方或者用工单位均无需支付乙方任何工资。乙方在此郑重声明对于甲方或者用工单位根据本条约定不予支付乙方工资行为的合理性、合法性及有效性,乙方均将无任何异议。

11.3乙方知晓并同意:乙方考勤记录仅作为乙方进出甲方和用工单位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办公场所的时间记录,将不作为用工单位或者甲方支付乙方工资的依据。若用工单位安排乙方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加班的,乙方均应当填写书面加班申请,并经用工单位或者甲方的负责人(包括但不限于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总裁等人员)书面批准后方可执行。若乙方未履行加班加点申请审批手续而擅自滞留工作场所或者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用工单位和甲方均将不予认可乙方擅自滞留工作场所与加班加点行为的有效性,也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加班加点工资。乙方对于甲方或者用工单位根据本约定不予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的合理性、合法性及有效性均将无任何异议。

第十二条 乙方同意并授权甲方可以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为乙方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第十三条 本合同的终止与解除条件: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终止本合同。

二、乙方知晓并同意: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中乙方如有第(2)项至(24)项情形之一的,应属于是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且无需支付乙方任何经济补偿。另对于甲方根据本条约定解除本合同和不予支付乙方经济补偿的行为的有效性、合理性及合法性,乙方均将无任何异议。

在试用期内不符合甲方录用条件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试用期内累计缺勤时间达10日及以上(含病假和事假)、绩效考核和培训考试不合格、无法完成用工单位布置的生产或工作任务、弄虚作假欺骗甲方或者用工单位、对甲方或者用工单位隐瞒事实真相的、向甲方或者用工单位提供虚假信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用工单位规章制度与操作规则的、未能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向甲方提交全部办理社会保险或者住房公积金所需个人资料的、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过或者正存在劳动争议仲裁或者诉讼等甲方或者用工单位规定的试用期录用条件;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违反甲方或者用工单位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的行为;

被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及政府行政部门等处以限制人身自由的;

累计旷工达三天(包含三天)及以上的;

擅自离岗或者离职的时间达五天及以上的;

因个人原因给甲方或者用工单位造成损失达人民币贰仟元及以上的(含贰仟元);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行政责任;

弄虚作假欺骗甲方与用工单位或者对甲方与用工单位隐瞒事实真相的;

非法侵占甲方或、用工单位以及其它员工的财物的;

未经甲方或者用工单位的书面允许擅自将甲方或者用工单位财物带出甲方和用工单位生产经营或者办公场所的(本条所指财物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或者用工单位的生产资料、生产工具、办公用品、考勤卡或者考勤记录正本和复印件、各类合同与协议书正本或者复印件等所有属于甲方或者用工单位的财物或者资料)

盗窃、偷窃、破坏及损毁甲方或者用工单位的财物及其他员工个人财物的;

探听或者泄露其他员工工资待遇或者个人信息资料的;

未经用工单位或者甲方书面批准使用具有存储功能的设备复制甲方或者用工单位资料和信息的;

有打架、谩骂他人、与他人发生肢体冲突、殴打他人,吸毒、寻衅滋事、威胁或者侮辱或者诽谤其它员工的、扰乱或者影响甲方与用工单位正常生产办公秩序、在工作场所与他人打闹的、性骚扰其它员工或者客户单位和供应商单位的人员、酗酒、赌博、违反社会道德和公序良俗,个人信用有不良记录等;

传播、散布及制造虚假和恐怖信息;

擅自向其他员工、单位群发电子邮件且内容涉及侮辱、诽谤甲方、用工单位或者其他员工的;

未经甲方或者用工单位书面允许擅自接受媒体采访或者在媒体上发表文章且内容涉及甲方、用工单位及其他员工的;(本条所称媒体是指电视、广播、报纸、杂志、书籍、图片、照片及互联网络等)

拒绝服从用工单位或者甲方的工作安排;

参与或者组织其他员工进行怠工或者罢工的;

煽动、教唆及放任他人(包括其他员工、第三方人员及乙方亲朋好友)与甲方或者用工单位发生冲突扰乱或者影响正常生产办公秩序的;

伪造乙方个人或者其他员工或者其他单位或者政府机构的信息、文件、证明材料、印章及签字等;

包庇、纵容其它员工违法违纪违规的;

未经书面批准擅自将甲方或者用工单位财物、资料等携带出甲方和用工单位生产经营场所的;

对于甲方或者用工单位的调查工作不予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接到协助调查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甲方或者用工单位处协助调查的,在调查期间提供虚假陈述、包庇其他员工违纪违法违规行为、与其他员工串通、串供妨碍甲方或者用工单位调查工作等不予配合甲方或者用工单位工作的行为。

其他属于甲方或者用工单位规定的可以解除本合同的情况。

三、乙方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在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的前提下解除本合同。

1.不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要求,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或者无法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

2.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用工单位或者甲方安排的工作,也不能或者不愿从事用工单位或者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岗位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包括但不限于用工单位被依法取消、破产、乙方在用工单位的部门、岗位、职务发生变化或者被撤消的以及甲方与用工单位之间劳务派遣关系解除或者终止等情况),同时双方又不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或者乙方不愿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与甲方进行协商的;

第十四条 乙方知晓并同意:经甲方、乙方及用工单位三方协商一致后,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条 在本合同约定的试用期满后,如乙方向甲方或者用工单位提出辞职的,均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工单位与甲方,并应与甲方和用工单位办理离职交接手续。甲方应当在乙方办理完全部离职交接手续后(包括与用工单位办理完离职交接手续),为乙方办理退工手续和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支付乙方包括辞职当月工资在内的所有离职款项。若因乙方违反本条款约定给甲方和用工单位造成损失的,乙方愿意全额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另除了本条款约定的以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辞职)的方式外,乙方采取的任何其他解除本合同(辞职)通知方式对于甲方和用工单位均为无效,甲方和用工单位均有权不予认可其有效性。

第十六条 乙方如单方面向用工单位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务派遣用工关系的(即辞职),乙方确认其单方面与用工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务派遣用工关系的行为,亦可作为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意思表示,本合同将自乙方向用工单位提出解除或者终止用工关系(即辞职)申请之日起解除。乙方应当在向用工单位提出辞职后3日内与用工单位和甲方办理完全部离职交接手续,否则甲方可暂缓为乙方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及支付包括乙方离职当月工资在内的一切法定款项,乙方愿意承担由此给其本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

第十七条 乙方知晓并同意:若甲方与用工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务派遣服务关系,且本合同仍在有效期内的,甲方亦可以解除本合同或者将乙方派遣到其他与甲方建立劳务派遣服务关系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八条 乙方如接受过甲方或者用工单位出资培训等特殊福利待遇的,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与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或者用工单位均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乙方知晓并同意: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如给用工单位或者其他员工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由乙方本人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乙方愿意承担因其行为造成甲方的连带责任或者经济损失。

第二十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与用工单位的保密规定,保守甲方与用工单位的商业秘密。乙方如有泄露甲方或者用工单位商业秘密的情况的,将被视为是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且无需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乙方在此郑重声明:对于甲方根据本条约定解除本合同和不予支付乙方经济补偿的合法性、有效性及合理性均将无任何异议。如乙方的泄密行为给甲方或者用工单位造成损失的,乙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正本须经甲方盖章与乙方签字后有效,涂改或者非乙方本人签字的均属于无效行为。

乙方知晓并同意:甲方与用工单位有权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和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随时对包括《员工手册》在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内容进行删除、修改及添加,经修订后的《员工手册》和各项规章制度自正式公布之日起即对于乙方具有约束力,乙方应当严格执行。

第二十二条 特别约定

22.1乙方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认真仔细地阅读过甲方与用工单位的所有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及用工单位的《员工手册》、《员工加班管理制度》、《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员工奖惩制度》、《员工聘用及离职管理制度》、《员工保密制度》、《员工费用报销制度》、《员工薪酬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说明书》)的内容。乙方确认对于甲方与用工单位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及《岗位职责说明书》中所有条款内容均已无任何异议、歧义及误解,乙方愿意承担因执行甲方或者用工单位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员工手册》及《岗位职责说明书》的规定而产生的一切责任与后果。

22.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知晓甲方和用工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社会福利、休息休假、用工单位、用工地点、安全生产及工作岗位是否存在职业危害等与本合同履行相关的一切信息。

22.3乙方在此郑重声明:乙方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乙方与甲方和用工单位之间已无任何劳动争议及纠纷包括劳动合同履行期间、解除或者终止后。乙方将自愿放弃与甲方或者用工单位就签订本合同前存在的任何劳动争议和纠纷要求甲方或者用工单位承担法律责任的权利。同时乙方也自愿放弃就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和不予支付经济补偿,以及不予支付乙方工资的行为与甲方发生劳动争议和纠纷要求甲方或者用工单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本条所称的劳动争议将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经济补偿、赔偿金、休息休假(含法定年休假)、工作时间、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履行、解除与终止,福利、培训及劳动保护、工伤医疗费以及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等所有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的和国家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争议。

22.4甲乙双方一致确认在本合同中所填写的信息内容均真实、合法及有效。乙方知晓并同意如向甲方提供虚假或者无效信息或者隐瞒事实真相或者伪造个人信息资料的,均应属于是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行为,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且无需支付乙方任何经济补偿。乙方确认在本合同中填写的实际居住地址即为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唯一文书送达地址,甲方或者用工单位依该地址寄送(挂号邮寄或快递)给乙方的任何文件资料,凭有关寄件凭证即可视为送达乙方。若乙方在本合同中所填写内容发生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文书送达地址)的,乙方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和用工单位,否则甲方或者用工单位在未收到乙方文书送达地址变更书面通知前,仍可根据乙方在本合同中所填写实际居住地址寄送文书资料给乙方,凭甲方或者用工单位的邮寄或者快递凭证即可视为已经送达乙方,乙方理解并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乙方理解并同意若由于乙方本人或者乙方同住成年人或者乙方指定代收人等拒绝签收快递和挂号信,导致甲方或者用工单位寄送给乙方的文书资料未能被乙方实际接收的,该文书资料被退回之日即被视为已送达之日,乙方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乙方知晓并同意: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若对于甲方或者用工单位出具的或者送达的包括《业绩评估表》、《考核表》、《调岗通知书》、《培训通知书》《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告知函》、《上班通知书》等公司文件资料拒绝签收或者签字的将不影响该文件资料内容的生效,乙方愿意承担因拒绝签收或者签字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同时乙方拒绝签收或者签字的行为,将属于是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且无需支付乙方任何经济补偿。另乙方对于甲方根据本条约定解除本合同和不予支付乙方经济补偿的行为的有效性、合理性及合法性,乙方均将无任何异议。

22.5乙方知晓并同意:无论乙方与甲方以何种方式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均应当与甲方和用工单位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归还属于甲方或者用工单位的一切财物,收回由乙方负责的客户的全部欠款及归还本人拖欠甲方或者用工单位的全部钱款。若乙方未办理完全部离职交接工作和结清在职期间乙方或者所负责客户拖欠款项的,乙方同意甲方和用工单位可以暂缓支付乙方包括经济补偿、代通金和离职当月工资在内的所有应付款项(乙方辞职的将不享有经济补偿和代通金),直到乙方办理完全部离职交接手续后,甲方和用工单位才将一次性补发相关的离职款项给乙方。若乙方未办理离职交接手续的行为给甲方和用工单位造成损失的,乙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造成乙方自身损失的,乙方愿意自行承担损失。

22.6乙方知晓并同意:在乙方被用工单位退回甲方后,若本合同仍在有效期内的,乙方应在收到用工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派遣用工关系通知后的次日起每个工作日上午九点整到甲方处报到上班,并服从甲方的安排。若乙方逾期未到甲方处报到上班的,应属于是旷工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作出相应的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22.7乙方知晓并同意:乙方在被用工单位退回甲方后,如收到要求乙方到其他用工单位参加面试或者上班的通知后,应当根据通知要求到其他用工单位参加面试或者上班,若乙方拒绝或者未到甲方安排的用工单位参加面试或者上班的,均将属于是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且无需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乙方在此郑重声明对于甲方跟据本合同本约定解除本合同和不予支付乙方经济补偿的合法性、合理性及有效性,乙方均将无任何异议。

22.8乙方知晓并同意:乙方在被用工单位退回甲方后,应禁止擅自到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然人处上班提供劳动。如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允许擅自到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然人处上班提供劳动的,乙方在此期间发生的任何伤亡事故、职业病及疾病等均应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费用和后果,与甲方无任何关系。如乙方擅自到其他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处上班提供劳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乙方擅自到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然人处上班提供劳动的行为,应属于是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且无需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乙方在此郑重声明对于甲方跟据本合同本约定解除本合同和不予支付乙方经济补偿的合法性、合理性及有效性,乙方均将无任何异议。

22.9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若因与用工单位或者甲方发生劳动争议而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或者诉讼的,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案件审理期间,用工单位有权立即终止或者解除劳务派遣用工关系,并将乙方退回至甲方。

22.10乙方知晓并同意:用工单位有权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管理需要,为了保证乙方的合法权利委托其他单位或者甲方为乙方依法缴纳社会保险金。乙方确认与受用工单位委托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金的其他缴费单位之间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

22.11乙方确认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书写内容和签字的笔迹,将作为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所有文件和材料上乙方的笔迹样本。乙方知晓并同意,凡是任何与乙方笔迹样本不一致的书写内容和签字,应属于是伪造乙方笔迹的行为,其所书写内容和签字也均非乙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应当属于无效行为,对甲方和用工单位均将不具备任何约束力。同时乙方愿意承担由此给其本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

22.12乙方确认已经知晓甲方与用工单位签订的《派遣服务协议书》的全部条款内容。且对于《派遣服务协议书》中涉及到乙方利益的条款内容均已无任何异议、歧义及误解。

22.13乙方知晓并同意: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需请病假的,应当自就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或者用工单位提交本合同履行地省、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不包括社区卫生中心、解放军部队医院、武-警医院、县医院等)出具的合法有效的病假证明单、病历卡、医疗费结算单(发票)等就诊记录和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经甲方或者用工单位核实和书面批准后,乙方方可休病假。乙方如未履行或者拒绝履行本条约定的请病假审批程序以及未在本条约定时间内提供或者拒绝提供本条约定之全部材料的,乙方擅自休假行为将被作为旷工处理,甲方与用工单位均将无需支付乙方在旷工期间的任何工资,并可根据本合同约定对乙方作出相应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需请事假的,应当提前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或者用工单位提出,并经甲方或者用工单位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总裁等)书面批准后,方可休事假,乙方若未经甲方或者用工单位负责人书面批准而擅自离岗或者休事假的,均应属于是旷工行为,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对乙方作出相应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22.14乙方知晓并同意:甲方或者用工单位有权对于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的违纪违规违章行为給予经济性处罚,但是经济性处罚后乙方的实发工资数不得低于本合同履行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三条 除本合同约定以外,任何一方如需对本合同条款做修改的,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均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不存在任何受到对方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等违法违规和违背自己意思的情况。

第二十五条 乙方知晓并同意: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甲方或者用工单位单方面对乙方包括工资、福利待遇、工作岗位、工作地点等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变更的,乙方有权在甲方或者用工单位做出单方面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行为之日起一个月日内,就甲方或者用工单位单方面变更本合同约定内容的行为提出书面异议。如乙方未在本条约定时间内就甲方或者用工单位单方面变更本合同约定内容的行为提出书面异议的,且甲方或者用工单位已经根据变更后的内容开始实际履行的,即将默认为乙方对于甲方或者用工单位单方面变更本合同约定内容的行为已无任何异议的意思表示。

第二十六条 乙方在此郑重声明: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认真仔细地阅读过本合同全部条款内容,并完全理解本合同条款内容的法律含义,对本合同条款内容均已无任何异议、误解及歧义,并愿意承担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

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终止或者解除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双方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院)提起劳动仲裁申请或者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将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执行。若法律法规无相关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本合同与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相悖的,则应以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签订时间为: 年 月 日。

第三十一条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将自乙方到甲方或者用工单位报到上班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正楷):

签收回执

我确认已收到与           签订的《劳动合同》正本一份。并同意未经公司书面许可,如将《劳动合同》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者其他员工的,应属于是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且无需向我支付经济补偿。

乙方签收签字: 乙方签收时间: 年 月 日

员工派遣合同(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人才评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应甲方要求就乙方向甲方派遣员工(以下简称员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甲方的义务与权利

第一条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推荐的人选进行选择,亦可根据工作需要自行选定人员,经双方确认后,由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2.对乙方所派遣的员工,甲方可根据有关规定及派遣期限,和乙方商定试用期。

3.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派遣关系并且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和国家造成损失的;

被依法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派遣关系,但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5.在不违背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本合同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和员工个人另签协议并抄送乙方备案。

6.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行为提出书面交涉,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意见两周内,应做出答复。

第二条甲方义务

1.尊重员工的人格和合法权益。

2.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和施市劳动安全卫生规定的工作场所与条件及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进行安全文明生产的教育与管理。

3.对员工进行上岗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甲方有关规章制度和岗位工作规范。员工经培训后,应建立有本人签字的备档。

4.严格执行国家和施市规定的工作时制。在生产经营和工作必需延长员工工作时间时,应按相关规定控制加班时间,并支付加班费。

5.保证员工在派遣期内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工伤假(含职业病)、病假(含非因工负伤)、探亲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和女员工劳动保护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施市有关规定承担工资和相关待遇。

6.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之内,甲方不得解除或终止派遣关系:

(1)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经医务鉴定机构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属于本条(2)、(3)款派遣期限届满的,应顺延至医疗期满或哺乳期满。

7.员工若非因甲方违背法律、法规提出辞职,乙方将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回复乙方。

第二章乙方的义务与权利

第三条乙方义务

1.根据甲方要求选荐员工,并为甲方所选定的人员(见附表一)按有关规定办理劳动用工手续和签订劳动合同。

2.对员工进行入职基本培训及教育员工遵守甲方工作制度,保守甲方技术和商业秘密。

员工派遣合同(篇5)

派遣员工劳务合同是指派遣单位与派遣员工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于约定派遣员工在工作期间的权利和义务。这种合同是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旨在保障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薪酬待遇等关键事项,促进派遣劳动市场的健康发展。

首先,派遣员工劳务合同应包括双方的基本信息。派遣单位需提供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相关信息,派遣员工则需提供姓名、身份证号、住址等基本个人信息。这样可以确保双方身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其次,派遣员工劳务合同应详细描述工作内容和任务要求。派遣单位需要明确地告知派遣员工所从事的岗位工作内容,包括具体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工作目标等。同时,也应特别注明有关任务要求,例如工作性质的特殊要求、特定工作环境下的安全注意事项等。这样可以帮助派遣员工更好地了解和适应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第三,派遣员工劳务合同还应规定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派遣单位需明确规定工作时间,包括每天的工作小时数、每周的工作天数等。同时,也应规定休假制度,包括法定节假日、带薪休假、病假和事假等。这样可以保障派遣员工的合法休息权益,维护工作与生活的平衡。

第四,派遣员工劳务合同还应约定薪酬待遇和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派遣单位需明确规定派遣员工的工资支付方式、工资标准和结算日期等。同时,也应指明派遣员工参与社会保险的具体情况,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这样可以保障派遣员工的经济权益和社会保障权益,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和忠诚度。

最后,派遣员工劳务合同还需要包含双方的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机制。派遣单位需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即派遣员工和派遣单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也应明确争议解决机制,即当双方发生纠纷时,应如何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派遣员工劳务合同是保障派遣员工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其内容应包括双方的基本信息、工作内容和任务要求、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薪酬待遇和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以及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机制等条款。这将确保派遣员工和派遣单位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促进派遣劳动市场的稳定和发展。

延伸阅读

派遣合同


如今社会生活节奏不断加快,合同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显得尤为重要。签署合同是证明双方有合同关系的重要依据,你对如何撰写一份合格的合同有所了解吗?希望您阅读后能喜欢并愿意分享。

派遣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单位):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邮编:

乙方(招用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现居住住址:邮编:户口所在地:邮编:

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方招用乙方为劳务派遣工,派遣乙方到(以下简称丙方)工作,经双方平等协商,共同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约定试用期为个月,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甲方派遣乙方到丙方( )工作,工作地点为平阳县,具体岗位(工种)为,该岗位(工种) (有或无)接触粉尘或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有或无)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乙方遵守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忠于职守,服从丙方的工作安排和管理,积极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根据丙方的工作安排,乙方实行工时制度(标准工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丙方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条件和必需的工作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丙方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五、劳动报酬

1、试用期间的工资约定为元/月;试用期满后月工资为元以上,奖金按丙方规定考核由甲方代发;

2、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法定节日加班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及各类补贴、津贴,均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以及丙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3、乙方工资、奖金等发放清单需丙方提供,由甲方造册代为发放;

4、每月工资支付期限为15日前,遇休息日和节假日提前支付。

六、劳动纪律

乙方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遵守《全国职工守则》及丙方依法制定的各项具体内部管理制度,服从管理。

七、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

1、乙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被丙方退回甲方的,由甲方与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2、乙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3、乙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5、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试用期内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6、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但不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利益。

7、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八、社会保险和福利

1、甲乙双方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经济补偿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甲方解除和终止乙方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的,应按规定由丙方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2、由于甲乙任何一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违约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一方受损失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按规定,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十、乙方在职期间,由丙方出资进行职业技术培训后,在丙方未满服务年限(服务年限为1年),由乙方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按丙方实际支付的培训费分摊支付违约金。

十一、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乙方被派遣到丙方工作期间,由丙方统一管理。期间乙方若发生工伤事故,按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处理;若有违法乱纪行为被处罚的,概由乙方自行负责,并解除劳动合同。

2、乙方在被派遣期间若违反丙方岗位职责或违规操作给丙方造成经济损失和损害名誉的,按丙方的经济赔偿规定处理,由乙方本人负责赔偿。

十二、本合同条款以及约定的其他事项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相抵触的,均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执行,并对合同规定条款作相应修正。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或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十四、本合同履行中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该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十六、本合同须用钢笔填写,不得涂改。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后,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人代表(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丙方(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派遣合同 篇2

【引言】

面对市场经济的加速发展和全球化竞争的冲击,香港的劳动力市场也在发生着深刻的变革,而其中一个最受关注的问题便是劳务派遣。香港劳务派遣合同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管理劳务派遣的重要法规,本文将详细介绍香港劳务派遣合同的相关内容。

【正文】

一、什么是香港劳务派遣?

香港劳务派遣是指由用人单位与专业服务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由专业服务企业派遣相关人员到用人单位工作的一种灵活用工形式。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有关法规,劳务派遣企业需取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颁发的合法经营登记证书,并遵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香港劳务派遣合同的法律规定

1.双重合同制度

香港劳务派遣合同是一种“双重合同制度”,即通过专业服务企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向派遣人员提供工作机会,并定期支付工资和福利。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规定,劳务派遣企业应严格履行自己的工资福利承诺,避免违法欠薪或拖欠工资。

2.长期派遣职工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规定,长期派遣职工另有一些特别规定。派遣期限应该在24个月以内,若派遣期限超过24个月,则应将派遣职工正式纳入本企业的员工行列,并要为他们缴纳社会保险。

3.安全与卫生

香港劳务派遣合同还规定了安全和健康保证问题。派遣职工要保障适宜的工作条件,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和缺乏侵害的工作过程,用人单位应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有关法规的要求,为派遣职工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

三、香港劳务派遣合同的信用评级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强制要求所有进行人力资源派遣业务的机构,都必须提交合格的财务和管理报告,通过有关政府部门的审核,方可取得相应的运营证明。根据审核结果,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将对该机构进行信用评级,内部认定为“金级、银级或铜级”。这既是政府对该机构的肯定,也是对用人单位和派遣职工所提供的保证。在与劳务派遣企业签订合同时,用人单位和派遣职工可以查阅相应的信用评级,并可以参照该等级,对企业的信誉进行客观判断。

【结论】

香港劳务派遣合同是香港劳动力市场灵活用工形式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关政府部门也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来规范劳务派遣企业的运营行为。派遣职工和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谨慎选择,查阅企业的信誉评级,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派遣合同 篇3

1、什么是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单位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向用人单位派出该员工,使其在用工单位的工作场所内劳动,接受用工单位的指挥、监督,以完成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的结合的一种特殊用工方式。

2、什么是劳务外包?

劳务外包是指企业将其部分业务或职能工作发包给相关机构,由该机构自行安排人员按照发包企业的要求完成相应的业务或工作。

3、二者有什么区别?

其二者的共同之处在于用工单位都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主要区别则在于:对用工单位而言,劳务派遣提供的是派遣工,即“人”,而劳务外包提供的则是针对某个独立项目的全部劳务服务,即“事”,劳务派遣的结算标准是“劳动力”即“人工数”,劳务外包的结算标准则是“工作量”即“项目数”。

4、哪个对员工有利?

对于员工而言,不存谁更有利,而是要看员工的自身需求。如果是劳务派遣,员工必须按照用工单位的工作时间、需求进行劳动,约束性更高,但福利相对更好;如果是劳务外包,企业不进行直接管理,接包方可自行安排工作时间和形式,灵活度更高,但相对的没有保险等常福利待遇。

派遣合同 篇4

甲方权利及义务:(一)甲方有权自行决定是否接受乙方推荐的派遣人选,或根据自身业务需要自行选定候选人员后告知乙方办理有关录用及派遣手续;(二)可与乙方派遣的所有人员另签个人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保密承诺、礼品政策等),并送乙方备案。但该协议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三)甲方可根据商务情况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四)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甲方规章制度的派遣员工,对失职或营私舞弊、使甲方利益蒙受重大损失的派遣员工,甲方有权退回该派遣员工并要求乙方予以及时更换。 派遣员工招聘、录用1. 乙方应按双方确认的甲方需求设置派遣员工的具体数量及人员配置。2. 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的变化向乙方提出增加派遣员工的数量的要求,但应提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并列明具体的增派数量、岗位职责、薪资待遇水平、服务期限等信息。(六)若甲方认为乙方有任何违反或可能违反本合同的行为,甲方有权提出书面意见要求乙方改正。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书面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其针对违反或可能违反本合同的行为采取的改进措施回复甲方,最大程度上维护甲方利益,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七)在合同有效期内,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随时退回派遣员工,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在3天内更换符合甲方条件的派遣员工: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甲方单位规章制度、业务规程或劳动纪律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和管理的;5.派遣员工同时与乙方以外的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6.派遣员工有违法犯罪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7.派遣员工因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的;8.派遣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9.派遣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八)在合同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退回派遣员工,但是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乙方和员工本人方:1.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2.甲方依法被宣告破产的;3.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4.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5.派遣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6.甲方的生产安排调整,对派遣员工的需求量降低的。(九)甲方应遵守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按照双方约定的服务费标准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中规定的服务费用。(十)甲方应根据法律及政府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的派遣员工提供国家规定标准的工作场所、工作条件、卫生设施、卫生条件。

派遣合同 篇5

一、专题界定

劳务派遣业务是一种新的使用劳动力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和发展需要,通过正规劳务服务公司,获得所需要的各类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后,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双方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专题针对劳务派遣组织主体资格的确认,劳务派遣三方的权利义务,结合相关法规和案例做了解释和说明。

二、名词解释

1. 劳务派遣 是由具有合法劳务派遣资质的专业劳务服务公司根据用人单位自身工作和发展需要,组织社会劳动力从事各种合法劳动,并帮助其获得劳务报酬和基本社会保障。劳动者是劳务派遣企业的职工,与派遣机构是雇佣关系,但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并接受相关的管理。

2. 劳务派遣企业 是为下岗失业人员从事灵活多样形式就业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专门从事劳务派遣活动的新型劳动就业服务企业。

三、案例分析

案例1 劳务派遣组织应该有合法主体资格

【案例】杨先生由于不满公司在劳务派遣中的超强度、超长时间劳动,将劳务派遣方也就是与他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诉诸法庭。杨先生原本是北京市某商贸股份有限公司的一名员工,该公司在20xx年后出现了大量的富余人员。20xx年5月底,杨先生被派遣到北京市某电器连锁公司工作。原公司仍保留着被派遣人员的劳动关系,继续为他们缴纳社会保险费。 在为期两年多的劳务派遣过程中,杨先生的工作并不顺利。该公司在劳动用工方面存在较多问题,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先后与该公司发生了多次争议,但劳动环境没有丝毫改观。在这种情况下,杨先生申请原公司解决接收公司的这些违法行为,甚至提出回到原公司工作。对于连锁公司的违法行为,原公司并没有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20xx年8月,杨先生不xx遣接收公司上班,原公司又不予另行安排。僵持之下原公司做出除名的决定。

【评析】据查,原公司根本没有劳务派遣资格。在劳务输出过程中,员工都没有与原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北京20xx年就将劳务派遣机构的资格与申请过程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如,职业介绍机构开展劳务派遣业务实行专项管理,取得《北京市职业介绍(劳务派遣机构)许可证》的,方可从事劳务派遣业务活动。申请开展劳务派遣活动的机构应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法人资格。

而为了保护劳动者,对于三方的权、责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劳务派遣机构应按有关规定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开展劳务派遣活动的机构应与接受派遣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明确劳务派遣机构、员工和接受派遣的用人单位三方的权利和义务等等。本案中,原企业在没有派遣资格的情况下派遣员工,并且没有签订派遣协议,是主体不合法,程序不合法,必会受到法律的处罚。

案例2 派遣单位双方各应对员工承担什么义务?

【案例】20xx年2月,明子经上海某劳务派遣公司w的推荐,到某美国公司上海代表处(以下简称代表处)担任部门主管,与w公司签订了期限三年的劳动合同,约定明子每月工资5000元,由代表处按月支付。如代表处通知w公司解聘明子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同时明子又与代表处签订了期限相同的工作合同,约定每月税前工资2万元。

20xx年11月11日代表处因结构调整,通知明子自即日起解除工作关系。明子在解除工作同时领取了替代通知期的一个月工资和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但他要求代表处按季度考核办

法支付考核奖16700元时,遭到了代表处的拒绝。20xx年12月底明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w公司支付季度考核奖金。w公司认为,双方的劳动合同中对劳动报酬已经进行了明确约定,代表处也按约履行了合同,明子再要求w公司支付该奖金没有依据。

【评析】 派遣单位、受遣单位是劳务派遣关系,派遣公司与员工之间是标准的劳动关系,而受遣单位与员工之间上海认定为特殊劳动关系。法律规定特殊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对员工承担的义务中,有三个方面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最低工资、工作时间和劳动保护;其他的权利义务可以由双方来约定,比如工资报酬、保密义务。

至于考核奖,员工与派遣公司没有约定,而代表处有个考核办法,该办法适用于代表处所有员工,如果按该办法规定明子应该得到,那代表处不发是不对的。就考核奖发生争议的,员工应该向代表处要。双方发生争议的也是按劳动争议处理,先去申请仲裁。最后,派遣公司与员工约定如果代表处辞退员工了,派遣公司的劳动合同也终止,该条款是不合法的,否则可能导致受遣单位和派遣公司随意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根据我国法律用人单位解除员工劳动合同是受到严格限制的,只是该案例中员工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

案例3 员工应对哪个单位承担相应义务?

【案例】劳务派遣公司a按实际用人单位b的要求招聘劳动者甲,并与甲签订了五年期的服务期协议,约定将甲派往实际用人单位b公司培训半年,培训合格的直接留在b公司工作。工作一年后,甲认为b公司不适合自己发展,向a公司提出换家公司。a公司非常为难,因为甲是特殊技术工人,除了b公司以外,没有哪家公司需要甲。而甲又不愿意在b公司工作,并提出自己的服务期协议是与a签订的而不是与b签订的,他对b公司没有服务期的义务。a公司要求甲履行服务期协议,到b公司去上班,甲执意不从,并且天天到a公司上班,并称自己在履行服务期协议,弄得a公司哭笑不得。甲应向哪个单位履行服务期的义务?遇到这类纠纷,a公司和b公司应该如何解决?

【评析】专家认为:甲应向a公司履行服务期的义务,因为他是与a公司签订的服务期协议。但具体如何履行时并不一定非到a公司去上班,而应该到b公司去上班,因为他的岗位已经约定在b公司。他现在不去b公司就是擅离工作岗位,是旷工的行为。a、b两公司应该与甲进行沟通,协商不成的,应该这样处理:a和b根据双方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b公司向a公司要求赔偿损失或支付违约金,因为约定的员工不来了当然会给b公司造成一定的损失;而a公司可以向劳动仲裁提出申诉,要求甲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比如法院判决a公司赔偿了b公司5万元,a公司有权就此向甲进行追偿。

案例4 派遣工、正式工的工资应该不同吗?

【案例】王女士被自己所在劳务公司派遣到a公司担任文书职务,她很快就适应了岗位要求。但工作后不久,王女士就产生了郁闷感,在a公司她总是“低人一头”,工作再出色,她的工资、奖金水平一直是公司最低的,不到相同工种的正式员工薪水的一半,而且a公司平时的职工福利,如旅游、休假等也从来没有她的份。由于她是劳务派遣工,还常常受到上司和同事不同程度的歧视。

王女士认为自己是一名正常就业的劳动者,不应当受到劳动待遇和精神上的歧视,以此为据,王女士将a公司告上仲裁庭,仲裁庭经过审理,裁决不支持其申诉请求。王女士不服,又将a公司告入法院,要求“同工同等待遇”。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女士和a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双方之间是一般民事关系,王女士要求实现“同工同待遇”的劳动权利没有法律依据,所以判决驳回王女士的诉讼请求。【评析】本案中,派遣“身份”成关键。双方对申诉事实均无异议。王女士认为尽管自己是劳务公司派遣到a公司工作的,但是她在法律上是一名正常就业的劳动者,理应受到《劳动法》的保障,在a公司的工作是自己履行劳动义务的事实行为,而自己相对地也应当享受劳动权利。仲裁庭和人民法院对于王女士的遭遇也很同情,但是认为按照劳务派遣的法律关系,王女士与劳务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而与a公司仅是

依据一份“劳务协议”的一般民事合同关系,这不是《劳动法》可以调整的,故仲裁庭与人民法院据此做出不利于王女士的裁决和判决。

劳务派遣中同等劳动不同等待遇是比较常见的问题,现行《劳动法》对此却无相应的规定,但《苏州市劳务派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却做了规定,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一般由劳务派遣企业按月足额发放。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实际用人单位同岗位职工工资标准,并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除依法代扣代缴劳务派遣人员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个人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劳动者个人承担的税费外,不得以收取管理费、劳务税和其他经营税费等名义克扣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劳务派遣企业应当按规定给予劳务派遣人员享受相应的保险福利待遇。

劳务派遣工从法律上说是完全意义上的劳动者,应当依法享有一切劳动权利,受到《劳动法》的保障。劳动者在付出同等劳动后,不应当受到任何待遇歧视和精神歧视。法律对此一定要有特殊规定,否则劳动者难以采用司法途径得以救济。

案例5 劳务工也该有加班费

【案例】林先生作为劳务派遣工被派到本市一家从事物业管理的b公司担任办公大楼的保安。半年后,林先生向b公司要求节假日期间的加班工资,但被拒绝,理由是《劳动法》上的加班工资应当由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单位支付,b公司只依照双方的《劳务合同》的约定,没有按照《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的法律义务。无奈中的林先生只得将自己所在的劳务派遣公司和b公司告上仲裁庭,要求两被告共同支付加班工资和经济赔偿金。

经过仲裁庭调查,查明林先生确有在节假日加班而未获加班工资的事实存在。劳务派遣公司以自己履行为林先生缴付社会保险金等义务并且从未安排其在节假日加班为由进行答辩,b公司则抗辩称:无论是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还是其与林先生签订的劳务合同,均没有约定自己有支付加班工资的义务,并且自己与林先生和劳务派遣公司建立的都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关系,所以不应当成为劳动争议诉讼的主体,且不受《劳动法》的调整。仲裁庭多次调解不成,最终裁决由劳务派遣公司向林先生支付加班工资和经济赔偿金。【评析】本案林先生作为正常就业的劳动者,依法应当获得《劳

动法》规定的加班工资,但是究竟应当由劳务派遣公司还是b公司履行支付的法定义务呢?仲裁庭依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二十五条“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单位不一致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单位约定,由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单位承担或者部分承担对劳动者的义务。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单位未按照约定承担对劳动者的义务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对劳动者的义务”的规定,裁决由劳务派遣公司承担法律责任。

类似于劳务派遣加班费事先没有约定而产生的争议,在现实生活里还是不少。由于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和实际用人单位三方的法律关系不明确,往往造成责任主体不明确,也造成劳动者维权难度高,处理结果争议大的不利后果。实际上劳务派遣单位和实际用人单位合二为一的时候和劳动者之间就形成完全意义上的劳动关系了。因此,将劳务派遣单位和实际用人单位作为共同的责任人承担连带责任,是有法理根据的,同时,这样做也有利于实践操作。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法律对劳务派遣单位和实际用人单位之间的责任进行合理的规定,也不利于责任分担的公平与公正,所以完善相关法律规定是必要的。

案例6 他与实际工作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吗

【案例】小张自20xx年1月开始在a公司工作,担任司炉工,但从未与a公司订立过劳动合同。a公司为规范企业管理,与河北省b县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一份《劳务派遣协议》,由该派遣公司提供人员。20xx年11月1日b县劳务派遣公司与小张签订了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该合同系小张本人签字和b县劳务派遣公司加盖印章。小张仍被派遣到a公司工作,今年2月20日小张在工作中受伤,被送往北京医院,经诊断为右桡骨开放性粉碎性骨折,右肘关节脱位,右桡神经损伤,于今年2月20日至3月22日入院治疗,出院后在家休养,伤愈

后,今年7月3日a公司安排小张负责看门。b县劳务派遣公司承认小张在今年2月20日受伤时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并同意为小张办理工伤申报手续。但小张认为本人一直为a公司提供劳动,于今年6月9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求a公司承担其工伤保险待遇,因a公司否认与小张存在劳动关系,双方就此产生争议,小张于同年8月15日向本委提出仲裁申诉,诉请确认其与a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仲裁结果:依法驳回小张的申诉请求。

【评析】依据《劳动法》第十六、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小张在劳动合同上的签字,可以确定与b县劳务派遣公司订立劳动合同系小张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鉴于小张与a公司从未订立过劳动合同,故本委确认小张在今年2月20日受伤时与a公司没有劳动关系,对其请求不予支持。篇二:劳务派遣合作协议通用版(与劳务公司签订)

派遣合同 篇6

甲方:武汉阜旺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武汉青安劳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安保劳务派遣服务内容

1、受甲方委托乙方全权负责甲方园区的所有安全保卫工作,兼顾一般日常工作,并对甲方负责。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工作,防止侵害甲方财产及园区业主、客户的人身安全的行为发生,维护甲方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

2、乙方安全保卫人员的具体值勤岗位,职责范围和勤务安排,由甲乙双方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应在本合同中明确)。

3、计划分区管理后附明细(必须有且应经双方确认)。

二、配备安保人员的数量、服务期限和服务地点

1、乙方配备安全保卫人员 名。乙方负责调整人员岗位和日常轮休,节假日、培训、特殊情况下。乙方在保障正常的岗位工作情况下,做到缺人不缺岗。

2、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服务地点:武汉阜旺物资有限责任公司物流园区。

三、工作时间

乙方为甲方提供全天24小时门岗和巡逻检查,管控人员、车辆秩序,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及安全保卫工作。休假期间勤务由乙方调剂并保证完成任务。

四、服务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1、安全保卫人员服务费实行包干价为每人每月2100安保服务费包括安保人员的工资、社保、意外保险等,招聘、培训安保人员的费用、队长、经理、带班员、骨干特长安保人员的补贴、乙方管理费等费用,安保执勤基本设施、警具器材(如值班室、办公桌椅、巡逻灯具、雨具、通讯设备等)。

2、付款方式:

(1)安保服务费实行按月支付制,第一月安保服务费168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陆仟捌百元整,作为乙方的合同保证金,次月服务期满后,按季度支付服务费;

(2)甲方于次季度第一个月日前支付乙方上月服务费。

(3)乙方根据所服务的费用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所配备的安保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不适合为甲方服务的安保人员,并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调换;

(2)因乙方安保人员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甲方有权提出赔偿。甲乙双方应本着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的原则,经协商做出双方满意的解决方案,造成经济损失确定为乙方责任的由乙方赔偿。

(3)甲方应尊重安保人员的工作,对安保人员履行职责的行为予以支持和配合;

(4)安保人员在执勤中与甲方人员发生争议时,由甲乙双方负责人协调解决,如与进入执勤区域的外来人员发生争议时,由甲方配合乙方协调处理或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违反甲方的管理制度安保人员做出处罚,如乙方不按甲方要求处理,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于乙方承担;

(6)甲方有权审核乙方提交的执勤方案和工作细则,并有权要求乙方修改。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义务对发现的园区内安全隐患向甲方及时报告或提出整改建议;甲方应研究解决。

(2)乙方有权不承担甲方提出的国家法律法规不允许和合同服务内容以外的职责任务;

(3)乙方负责安保人员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等日常管理和安保人员违纪问题的处理;

(4)乙方安保人员应该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5)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派驻的安保人员非在工作时间所发生的任何事情都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责任何责任。

(6)乙方应提供符合合同的约定条件、执勤方案和安保人员的花名册及个人基本资料交甲方审核。

(7)甲方提供、许可乙方使用的财产设备,乙方应保证合理使用该财产设备的完好,乙方如造成该财产设备损坏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8)乙方应合理调配乙方人员有法定的学习、培训和休息时间。

(9)乙方应当与本合同约定的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缴纳我国法律规定的各项保险。

六、乙方派驻甲方安保人员的标准及安保服务标准

1、派驻安保人员的标准

(1)年龄:18周岁35周岁;

(2)男安保人员身高:170厘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3)学历: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派驻安保人员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政治可靠,无不良记录、不良嗜好。对甲方的各项工作安排、紧急调配及加班安排,给予最大程度的配合与支持。

2、安保服务标准:

(1)上岗人数符合设岗要求,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履行安保人员职责;

(2)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维护甲方的利益,保障甲方的人员、财产安全;

(3)维护甲方的园区、办公区域、园区停车及进出门车辆的有序正常运营秩序;

(4)对进出目标区域的人员及车辆进行严格登记和验证,防止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危禁非法物品进入园区;

(5)做好服务区域的防火防盗工作,禁止打架斗殴、流氓滋扰及违法犯罪等行为,发现区域内有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甲方并妥善处理;

(6)上岗安保人员应着装规范,站姿端正,精神饱满,树立良好的安保形象。执勤中态度温和,文明用语,做到文明执勤、礼貌站岗。

(7)乙方人员应与甲方积极配合做好园区的管理工作。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方可变更该合同。

2、甲乙双方严格按照合同所约定事项履行双方的职责。

3、本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当在本合同届满前两个月重新签订合同。

八、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大写: 。

2、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乙方安保服务费,延迟支付服务费超过一个月,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3、乙方安保人员不服从甲方合理安排,不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4、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为甲方提供服务,如乙方逾期未向甲方提供服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全部保证金。

5、本合同到期之日,双方仍未达成延期服务合同的,乙方应在没有其它纠纷的情况下,期满之日撤离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区域,逾期撤离的,视为乙方违约,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6、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可以通知乙方限期改正,如乙方拒不改正,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九、争议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属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其它

1、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另行协商。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3、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派遣合同 篇7

派遣合同是一种雇佣形式,代表企业为需要短期或长期工作的雇员提供工作机会。这种合同在现代法律体系下受到了广泛应用,并有着特定的法律规定。

一、派遣合同的定义和适用范围

派遣合同是指企业作为中介,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将自己的员工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一段时间。它只对短期劳动力需求存在的企业或机构适用,或对特殊技能和专业性的雇员进行雇佣。派遣工作协议是一种合同形式,规定了企业和外包公司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二、派遣合同的内容

派遣合同是一份包含多个条款的文本材料,其中包括以下内容:

1.雇佣期限:合同应明确双方协议的工作期限。协议可以是固定期限的,也可以是以项目为基础的。

2.工资和福利:合同规定了派遣工的薪酬和其他福利待遇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同时,合同还可规定用人单位为派遣员工提供的培训等事项。

3.工作内容:在合同中,需要对员工的工作内容进行详细描述。这包括岗位职责、工作地点、工作时间等。

4.保密条款:派遣合同还需要规定员工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机密和商业秘密,不得与外界共享。

5.通知期:合同对解除雇佣关系的条件、通知期及相关责任条款作出规定

6.合同变更和终止:需要在合同中约定合同变更和终止的方式、标准及相关责任。

三、派遣合同的优点和缺点

优点:

1. 适应企业环境的变动,节约资金和人力资源;

2. 能增加某些特殊技能或经验不足的员工的经验和技能;

3. 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规避雇佣法律风险

缺点:

1. 无法确保员工稳定地工作并获得适当的薪酬,并且面临在一个新的工作环境中适应和生产能力问题。

2. 只有短期的工作保证,对职业规划和事业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3.雇佣模式透明度相对较低,管理难度也较大。

四、派遣合同的法律规定和限制

派遣合同作为一种独特的劳动关系行为,受到了许多法律规定和限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派遣工的人力资源收集、安排、培训和管理的法律责任;

2.对派遣员工的待遇、保险、休息与假期、社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

3.要求用人单位必须遵守一定的制度和标准,如应向员工支付法定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提供充足的工作保险、实现平等就业和禁止侵犯员工权益等。

总之,派遣合同作为一种特殊形式的劳动关系,需要双方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理制定合同条款,确保派遣职工的权益得到合理保障,以实现稳定、健康、有序的劳动稳定。

劳务派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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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合同 篇1

派遣单位(甲方):

法定代表人:

被派遣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乙方接受甲方转移派遣(以下简称派遣),到________岗位工作。

派遣期限为24个月,从xx年 12月 1日起至 xx年11月31 日止。

第二条合同期限及试用期

本合同期限为 二 年,从生效之日起计算。

试用期为 三 个月,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由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工作需要决定。

第四条劳动报酬

乙方的工资比照学校事业编制内人员的工资标准予以核定。由甲方在收到用工单位当月划拨的款项后 个工作日内(最迟不得超过当月最后一天)、通过邮局以工资卡的方式按月支付给乙方,并代缴个人所得税。试用期的工资为正常工资的 %。

第五条 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

甲方负责为乙方依法办理社会统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手续(“四险一金”费用由用工单位支付)。

乙方工伤、患职业病等待遇由用工单位支付给甲方,甲方收到款项后及时支付给乙方或家属。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残死亡的,用工单位可依据《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在确定工伤残疾等级之日或死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工伤待遇拨付给甲方,甲方收到相关费用后负责及时支付给乙方或家属。

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意外死亡的,用工单位可依据吉林省吉劳险字(91)6号文件等有关规定,在乙方死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待遇拨付给甲方,甲方收到费用后负责及时支付给乙方家属。

乙方因患职业病或工伤导致无法履行岗位职责、又不符合解除劳动合同条件所发生的赔偿、补偿、工资及其它费用均由用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的时间和数额承担。

第六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由用工单位依法向乙方提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及职业危害防护条件。用工单位不能依法履行义务时,由甲方向用工单位交涉,维护乙方合法权益。

第七条 劳动纪律

一、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和用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乙方应服从甲方及用工单位的管理和教育。乙方同意用工单位对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岗位按照工作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第八条 保密和竞业限制

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不得使用(或变相使用)或帮助他人使用甲方及用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应将甲方和用工单位的技术资料、商业资料返还,不得保留。乙方若违反上述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三万元,同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签

一、当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甲乙双方同意可以对合同条款进行适当变更。

二、合同的解除

(一)在本合同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需对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乙方经试用期或年度考核不胜任本职工作的;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或用工单位规章制度的;

3、乙方无故连续旷工15天或年旷工累计超过30天的;4、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或用工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或用工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过甲方或用工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本合同的;

7、乙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8、在甲方依《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进行裁员时。

(二)在本合同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由用工单位支付给乙方一个月工资后,解除本合同,并不需对乙方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工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在本合同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可以提前 日书面通知(在试用期内提前 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派遣单位(甲方): 被派遣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务派遣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吉林省劳动合同条例》、《吉林省劳务派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充分履行各自的义务。

一、协议期限

第一条本协议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

二、派出人员的数量和条件

第二条根据乙方要求,甲方应于自我鉴定派遣劳务派遣员到乙方所在的州、县(市、区)工作。具体人员以劳务派遣人员名册为准。

第三条劳务派遣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第四条乙方应协助甲方制定《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三.劳务派遣费用及支付方式

第五条本协议所称劳务派遣费用是指劳务报酬、社会保险费用、福利费、管理服务费和其他费用。

第六条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管理服务费按以下方式选择:

(1)按各劳务派遣人员实际月薪的%计算。

(二)按每月每个劳务派遣人员计算。

第七条被派遣劳动者在乙方工作不满半个月的,管理服务费按半个月计算,工作超过半个月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第八条乙方每月前向甲方支付劳务派遣费。甲方应在每月日前以银行卡的形式按时足额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工资,并按要求按时足额向社会保险机构支付被派遣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费用。

第九条乙方应协助甲方制定《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报酬和社会保险明细表》,经双方确认后按双方约定执行。

四.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第十条本协议签订前,甲方有权查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乙方派遣用工审批表》。

第十一条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及时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务派遣业务备案手续。

第十二条甲方负责根据乙方提出的条件招聘劳务派遣人员..

第十三条甲方依法与被派遣人员订立劳动合同,负责被派遣人员的劳动合同管理,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

第十四条在乙方的协助下,甲方负责接收或建立劳务派遣人员资料齐全的员工档案,并妥善保管。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应按规定及时为劳务派遣人员办理社会保险转移和档案转移手续。

第十五条甲方依法维护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纠正侵犯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十六条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工作。劳务派遣人员应缴纳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不得克扣或拖欠。

第十七条甲方根据乙方要求,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政策咨询服务,做好劳务派遣人员上岗前的各项服务

第十八条派遣期间,甲方不得为被派遣人员安排其他工作,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撤回或更换人员..

第十九条被派遣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时,甲方应在乙方的协助下,负责处理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伤申请、工伤认定、鉴定、工伤保险缴费手续和工伤档案管理,乙方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材料。

第二十条因劳务派遣人员的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协助乙方向劳务派遣人员索赔。

第二十一条甲方应定期到乙方了解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及遵守规章制度的情况,乙方应给予积极配合和支持。

第二十二条甲方有权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第二十三条签订本协议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派遣用工审批表》。

第二十四条乙方应依据法律法规制定规章制度,并提前告知劳务派遣人员有权依据规章制度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

第二十五条乙方应按法律法规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工作场所、工作条件、劳动保护和劳动工具,并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内容、操作规程、企业规章制度和日常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教育。

第二十六条乙方安排劳务派遣人员在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岗位工作的,应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允许其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文件,并提前与甲方和劳务派遣人员协商制定《劳务派遣人员在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岗位工作清单》,明确规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岗位、派遣期限和工时综合计算期限等。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二十七条乙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在约定的工作范围内调整劳务派遣人员的具体岗位,并及时通知甲方。

第二十八条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第八条和第九条的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拨付劳务派遣费用,不得克扣或拖延。

第二十九条乙方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对劳务派遣人员实行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工资增长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十条乙方应安排劳务派遣人员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安排劳务派遣人员加班、夜班或在高温条件下工作时,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向劳务派遣人员支付加班费、夜班津贴和高温津贴。

第三十一条乙方有权监督检查甲方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情况。

第三十二条在派遣期间,如发生违反规章制度或其他突发事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沟通,协商妥善处理。

第三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在派遣期间发生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的,乙方应及时送至医疗机构急救,积极协助甲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妥善处理,并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材料。

甲方已按规定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但在无效期间发生工伤的,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三十四条因劳务派遣人员的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向劳务派遣人员索赔,甲方应积极配合处理。

第三十五条乙方有权依法追究甲方不履行本协议的违约责任。

特别协议

第三十六条劳务派遣人员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所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在出具相应的情况说明并与甲方沟通后,有权退回甲方。

第三十七条派遣期间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返还派遣人员,并延长派遣期限,直至相应情形消失,并支付相关费用。

被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间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其在乙方的服务期终止以及与甲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劳务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间发生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的,乙方应先支付抢救治疗费用,工伤赔偿后结清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以外的医疗费用由当事人支付。

第三十九条甲方及其派遣人员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经济补偿金由甲方承担..

第四十条乙方未履行对被派遣劳动者的义务,或者因乙方原因发生《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导致被派遣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应当承担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第四十一条劳务派遣人员如需提前终止在乙方的服务期,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甲方和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乙方应返还给甲方,甲方应与他们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四十二条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劳务派遣费的,乙方应支付1 & permil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承担相应后果。

第四十三条因甲方原因,未按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后果。

第四十四条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社会保险政策,每年需要重新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或根据相关政策进行调整时,乙方应协助甲方重新制定或调整《劳务派遣工工资和社会保险明细表》,经双方确认后,按协议执行。

第四十五条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

第四十六条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或一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协议的履行;甲乙双方如发生合并或分立,本协议继续有效,继承人继续履行。

第四十七条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应协商一致,取得劳务派遣人员的同意,并做出书面决定。

第四十八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九条法律、法规对本协议未尽事宜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五十条《劳务派遣补充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作为本协议的附件签署。作为本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补充协议及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一条劳务派遣人员对任何一方提起劳动仲裁和诉讼,双方应积极配合相关机构协调解决,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劳务派遣合同 篇3

甲方(劳动力派遣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派遣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__________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订立本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派遣人员数量、岗位及期限

第一条 甲方按照乙方要求派遣 名劳动者到乙方工作,派遣劳动者从事的岗位(工种)符合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要求,其中:

(一)临时性岗位_____人,具体岗位为__________,派遣协议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务派遣协议示范文本标准版。

(二)替代性岗位_____人,具体岗位为__________,派遣协议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不得超过一年)。

(三)辅助性岗位_____人,具体岗位为__________,派遣协议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二条 乙方要求甲方派遣的劳动者应当符合以下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负责按照上述条件组织派遣劳动者。派遣劳动者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订《派遣劳动者花名册》,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协议的附件。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变更的,应相应修改《派遣劳动者花名册》,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二、有关费用及结算

第四条 甲乙双方商定派遣劳动者的工资发放形式为 _ (由甲方发放、由乙方直接发放)。

乙方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乙方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五条 派遣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费,由乙方按月支付给甲方,甲方依法为派遣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具体明细为:养老 医疗 工伤 失业 生育 ,总费用为 。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的付费标准,按照当地公布的社会保险费用调整比例做相应调整。

第六条 乙方按照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服务费。

第七条 乙方支付给甲方的其他费用及标准:

1、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乙方每月 日前以银行转帐方式将 月派遣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费、服务费等费用一次性支付到甲方帐户;甲方按照费用总额开具正规、合法有效发票,税金由 承担劳务派遣协议示范文本标准版。

三、劳动安全卫生、职业病危害防治及福利待遇

第九条 乙方保证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和职业危害防护。甲乙双方共同负责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职业技能、安全生产、劳动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与教育。

第十条 乙方负责保障被派遣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被派遣劳动者有权拒绝乙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并不视为违反本协议。被派遣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十一条 被派遣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乙方应在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按规定为被派遣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的相关手续由甲方办理,社会统筹范围外的费用由 承担。

第十二条 被派遣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乙方应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甲方负责相关手续的办理,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等费用以及社会统筹范围外的费用由 承担。

第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在乙方工作期间,因病、工伤(含职业病)在医疗期内的,以及女性职工的“三期”(产期、孕期、哺乳期)期间,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实际用人单位的职责。

第十四条 乙方负责保障被派遣劳动者享有法定休息休假、带薪年休假等权利。被派遣劳动者具体休息办法和时间按乙方规定执行。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被派遣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应当征得被派遣劳动者同意,并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另行安排换休。

第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所在岗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由乙方负责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并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甲方有权采取多种形式了解乙方使用派遣劳动者的情况,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派遣劳动者的管理工作,协助乙方教育派遣劳动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乙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第十七条 甲方必须具有合法的劳务派遣资质,由于不具备相关资质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而引起的纠纷、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八条 甲方应依法与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自派遣劳动者到乙方报到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乙方提供派遣劳动者已与甲方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第十九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派遣劳动者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所支付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条 甲方应按时足额为派遣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如因甲方截留、未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由此引起的与派遣劳动者的纠纷等后果,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权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甲方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但该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在实体和程序上均不得与法律相冲突,而且应当向甲方员工公示或者告知劳务派遣协议示范文本标准版。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权查询甲方发放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出现违法现象,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纠正,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给予赔偿。

第二十三条 乙方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二十四条 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派遣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费、服务费等费用,不得无故拖欠。

第二十五条 乙方应当对派遣劳动者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务人员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技能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相关义务。

六、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

第二十六条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在本协议履行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若一方因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改变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继续履行本协议,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通过协商,可对本协议进行变更或解除。

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商定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将派遣劳动者退回甲方:

1、被派遣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

2、乙方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3、乙方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等;

4、劳务派遣协议期限届满;

因退回产生的费用由________________承担。

第二十八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超过三十日仍未改正的,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本协议自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即行解除劳务派遣协议示范文本标准版。

七、违反协议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 乙方未能按时支付派遣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费、服务费等费用的,应按每日________%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条 甲乙双方另约定以下违约责任:

1、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

八、其他事项

第三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协议增加以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二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十三条 本协议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约定劳务派遣协议示范文本标准版。

第三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乙方应自本协议订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将本协议以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岗位情况报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劳务派遣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单位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

姓 名_____________ 性 别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实际居住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名称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社会保险个人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在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本合同为二年以上(含二年)固定期限劳务派遣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止。

(二)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

(一)甲方派遣乙方的用工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 。

(二)乙方同意根据工作需要,被派遣从事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三)乙方的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的被派遣从事工作岗位如发生变化,甲方应与乙方协商一致后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五)乙方应按用工单位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六)甲方与用工单位派遣协议到期或提前解除时,本合同尚未到期的,甲方应及时安排乙方到其他用工单位工作,并协商变更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确认执行下列__________条款,乙方工作时间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并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a、用工单位实行每天________小时工作制,每周工作____天,每周休息____天。

b、用工单位实行轮班制,安排乙方实行_______班_____ 运转工作制,每班工作时间____________小时。

(二)用工单位安排乙方的______工作岗位,经批准属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岗位,双方依法执行不定时工作制规定。

(三)用工单位安排乙方的____________工作岗位,经批准属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双方依法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规定。

(四)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用工单位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五)甲方依法为乙方安排带薪年休假,具体休假时间双方协商确定。

(一)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

(二)甲方承诺每月____________日为发薪日,月工资_________元。

(三)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甲方应督促用工单位向乙方依法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和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用工单位未支付的,由甲方垫付。

(四)合同期内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甲方应按照不低于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五)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为乙方缴存住房公积金。

(一)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的,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负责及时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帮助,并在规定时间内,由甲方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乙方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一)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岗位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在乙方离岗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三)因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有职业危害可能,在用工单位的监督下,乙方须采取以下防护措施:___________。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用工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四)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依法支付乙方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

劳务派遣合同 篇5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简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这一规定明确了劳务派遣协议订立的主体和内容。

劳务派遣这一用工形式自诞生以来,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一直通过订立劳务派遣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但是,多数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都不规范,往往只约定派遣人数、派遣期限和费用,对于被派遣劳动者的权益则涉及不多,因而,劳务派遣协议一般被看作是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事,与被派遣劳动者没有多大关系。更多的情况下,许多条款的约定往往是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暗箱操作,被派遣劳动者根本不知道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也不知双方所约定的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水平。《劳动合同法》的这一规定规范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对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该条的含义有二:一是劳务派遣协议的订立;即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二是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即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应当在劳务派遣协议中,明确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支付方式、违反协议的责任。这其中最重要的是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及其支付方式。以往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大多是在这个问题上做手脚,现在有了法律的规定,将堵住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做手脚的这一渠道,使劳务派遣协议的订立更加规范和明确。

劳务派遣合同 篇6

用人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者(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籍贯: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双方为明确各自的责任,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劳务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种形式

1、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时本合同终止。

2、有固定期限合同。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有效。(其中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为见习期/试用期,试用期为_______个月,可视乙方适应工作能力酌情增减。

3、无固定期限合同。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合同中约定之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二、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1、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乙方愿服从甲方的《员工守则》和其它规章制度,愿意接受甲方所安排的工作,并有责任履行全职工作。甲方根据经营情况或乙方工作业绩能力表现(经考核),可以变更或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6.对本单位施工、操作人员所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乙方应当立即报告甲方和有关部门,配合甲方、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按照约定和调查结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2、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有权在本企业总公司或分公司及关联公司之间调整乙方的工作地点。

3、乙方的工作职责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劳务报酬

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的劳务费为:每月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元)。

2、甲方于每月_______日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3、乙方应依法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甲方依法代为扣缴。

4、支付方式为下列第_______种形式

(1)现金支付。

(2)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费用。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双方职责

甲方职责。

1、甲方要按照合同的规定及时支付乙方合同报酬。

2、甲方给乙方提供的工作条件应与本单位职工的工作条件同一标准。

3、甲方若须乙方培训技能,应提前通知乙方。

乙方职责。

1、乙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应积极履行合同规定的以及甲方安排的工作。

3、乙方应配合甲方的工作,要求培训时,不能懈怠。

五、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根据国家法律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给乙方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2、甲方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和必要的培训;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后持证上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规定和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职工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检举、控告。

组织素质好、工种齐全的施工队伍,并向发包方劳资部门报送在该项目作业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交发所方保卫部门)。

六、劳动纪律

1、甲方有权按《员工守则》、各项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对乙方进行管理。

2、保密条款:乙方对从事的该项目必须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如乙方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要求乙方赔偿。

按国家质量验评标准及发包方的有关工程管理规定,做好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并提供有关质量自检记录资料。

七、本合同的解除、变更、终止和续订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2、双方就本合同解除条件的约定:

(1)乙方如在合同到期前解除合同,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并在本合同解除前内办理完毕工作交接手续,如乙方未提前通知甲方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甲方有权在乙方工作交接手续办理完毕后再支付乙方当月工资。

严格按照发包方的安全施工交底,规范施工,并签订安全协议书。

(2)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时乙方需办理工作交接明细如下(或见交接清单)甲方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时,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出具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证明。

做好现场文明施工,严格按照“的标准进行施工,做到“下工活底清,工完场地清”并接受发包方每月一次的文明工地检查。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都应承担赔偿责任;若违反合同,不影响合同的继续履行,则双方应继续履行。

承包方每月 日前将本月完成的实物工程量进行审报、项目确定,由项目预算部门审核后,交项目劳资部门结算人工费,日内支付给承包方人工费的85%(其中含支付给承包方的生活费、承包方应支付的赔偿金和各种罚款)。分项工程达到主体完工后。

2.乙方保证提供的个人证件均为真实和有效的证件。经查实若乙方提供了虚假证件,甲方将予以解除劳务合同、终止劳务关系,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及相应职称的福利待遇;乙方赔偿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发包方对承包方的施工计划、施工质量、安全、文明工地及劳务进行全面管理和监督,在承包方不能满足发包方施工工期、质量标准时,发包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协议。

九、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2.甲乙双方可就保守商业秘密、竞业禁止或培训等订立专项协议,此类协议均视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如果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乙方应对其所承担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负全责,对施工质量缺陷负责返工并承担相关费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返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

十一、合同生效及补充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2.对于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随时签订补充协议或以附件的形式对本合同中的有关问题作出补充、说明、解释。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和附件为其不可分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及违反本协议其它约定,乙方除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外,甲方可视具体情况。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劳务派遣合同 篇7

甲方(用人单位):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一)本合同为二年以上(含二年)固定期限劳务派遣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二)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二,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一)甲方派遣乙方的用工单位名称: .(二)乙方同意根据工作需要,被派遣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三)乙方的工作地点: .(四)乙方的被派遣从事工作岗位如发生变化,甲方应与乙方协商一致后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五)乙方应按用工单位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六)甲方与用工单位派遣协议到期或提前解除时,本合同尚未到期的,甲方应及时安排乙方到其他用工单位工作,并协商变更本合同.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一)甲,乙双方经协商确认执行下列 条款,乙方工作时间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并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A,用工单位实行每天 小时工作制,每周工作 天,每周休息 天.B,用工单位实行轮班制,安排乙方实行 班 运转工作制,每班工作时间为 小时.(二)用工单位安排乙方的 工作岗位,经批准属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岗位,双方依法执行不定时工作制规定.(三)用工单位安排乙方的 工作岗位,经批准属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双方依法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规定.(四)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用工单位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五)甲方依法为乙方安排带薪年休假,具体休假时间双方协商决定.四,劳动报酬(一)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二)甲方承诺每月 日为发薪日,月工资 元.(三)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甲方应督促用工单位向乙方依法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和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用工单位未支付的,由甲方垫付.(四)合同期内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甲方应按照不低于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五)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住房公积金.五,社会保险(一)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二)乙方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的,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负责及时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帮助,并在规定时间内,由甲方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病危害防护(一)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岗位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二)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并在乙方离岗前进行健康检查.(三)因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有职业危害可能,在用工单位的监督下,乙方须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用工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四))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依法支付乙方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七,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八,劳动争议处理(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法定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且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甲方和用工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给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九,其他事项(一)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和用工单位.(二)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三)本合同不得涂改.(四)本合同如需同时用中文,外文书写,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日期:

派遣合同七篇


派遣合同 篇1

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书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全称: 单 位 类 型: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登记注册地: 实际经营地: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联系方式及电话

乙方(职工)姓名: 性别: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劳动保障卡号: 户籍所在地: 实际居住地: 联系方式及电话: 乙方指定代收人(直系): 代收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派遣合同采用固定期限,派遣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1、甲方派遣乙方在(实际用工单位)的 岗位从事 工作,工作地点,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

2、乙方应按实际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工作内容和岗位要求工作,努力提高职业技能,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

乙方在实际用工单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计件制或其他工时制度。

四、劳动报酬:

1、甲方不得克扣实际用工单位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

2、甲方与实际用工单位商定的乙方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前,工资发放形式由甲方与实际用工单位协商决定。

3、甲方与实际用工单位协商确定,乙方的工资标准采用月薪制,具体标准按照实际用工单位内部规章制度规定执行。

五、社会保险:

自 起,甲、乙双方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监督实际用工单位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甲方及实际用工单位负责及时救治,并按规定时间为乙方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

3、乙方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保证其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方负责协调实际用工单位,按照本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本合同存续期间且原派遣任务完成后,甲方应当积极派遣乙方至新的用工单位工作(或其他岗位),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新派遣,双方同时书面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3、乙方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规定情形及违反实际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被实际用工单位退回的,甲方有权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与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因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有关情形,被实际用工单位退回的,甲方应承担用人单位义务,积极重新派遣。

八、其他约定条款:

1、劳动纪律

(1)试用期:乙方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乙方的工资按 执行。

(2)、培训服务期:乙方由甲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双方可依法约定服务期;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承担的违约金不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双方约定的培训和服务期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

(3)乙方应遵守甲方及实际用工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遵守执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及实际用工单位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乙方违反甲方及实际用工单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甲方及实际用工单位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乙方纪律处分,直至解除合同。

(4)乙方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甲方、实际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给甲方及实际用工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在其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及实际用工单位可从乙方的工资中依法扣除赔偿款,具体扣除办法见内部规章制度。

2、联系达送

(1)甲、乙双方确认,以本合同确定的电话、送达地址、代收地址作为日常联系方式和文书送到地址,乙方及乙方指定代收人的签收视为送达。如一方电话、送达地址、乙方指定代收人或代收地址变更,应在变更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否则,由此产生联系或送达不能的后果由变更方自行承担。

(2)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确定的或按上述方式变更的送达地址、代收地址为相关文书的送达地址。甲方及实际用工单位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寄送相关文书,如未退回视为送达;如信件被退回,甲方在厂区或媒体上发布公告,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九、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并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内容变更时,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合同。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争议,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并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派遣合同 篇2

甲方(派遣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派遣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劳务派遣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 乙方同意根据工作需要派遣人员到甲方工作,并派遣人员担任一定的工作职务或者工种。

2.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甲方制定的有关管理规定,对被派遣人员进行管理。

3. 乙方应为被派遣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条件,并保障他们的人身安全。

4.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对被派遣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职业素质和安全意识。

5.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对被派遣人员进行考核和评价,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励或处罚。

6. 乙方应根据工作需要,为被派遣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确保他们的生产安全和职业卫生。

7.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被派遣人员的劳动统计数据和报表。

8. 乙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被派遣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并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9.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对被派遣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并及时向甲方反馈考核结果和意见。

10. 乙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支付被派遣人员的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

三、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1. 甲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劳务费和相关费用。

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为被派遣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和福利待遇。

3. 乙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支付被派遣人员的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

4. 乙方应为被派遣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并保障他们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5. 乙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被派遣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并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6.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对被派遣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并及时向甲方反馈考核结果和意见。

7.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为被派遣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确保他们的生产安全和职业卫生。

8. 乙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支付被派遣人员的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

9. 乙方应根据工作需要,为被派遣人员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职业素质和安全意识。

10.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被派遣人员的劳动统计数据和报表。

四、违约责任和赔偿条款

1. 若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若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2. 在本合同期限内,若因乙方原因导致被派遣人员未能完成工作任务的,甲方有权扣除相应劳务费作为处罚。若因甲方原因导致被派遣人员未能完成工作任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应劳务费作为补偿。

3.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被派遣人员未能完成工作任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因甲方原因导致被派遣人员未能完成工作任务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解决或申请仲裁解决。

派遣合同 篇3

甲方(派遣单位): 乙方(用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劳动者为乙方提供劳动的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被派遣劳动者数量、派遣岗位、派遣期限

甲方向乙方派遣的人员数量、从事岗位和派遣期限如下:

1、甲方派遣 (人数)到 乙方(岗位)从事 (工作内容),工作地点为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派遣 (人数)到乙方 (岗位)从事 (工作内容),工作地点为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甲方派遣 (人数)到 乙方(岗位)从事 (工作内容),工作作地点为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具体被派遣劳动者名单详见附件。

第二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被派遣劳动者在乙方实行(标准、综合计算、不定时)工时工作制。其中,标准工时工作制度为每天工作 小时,每周休息 日;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时工作制的,由乙方按照相关规定负责申报并征得甲方同意,在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并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2、休息、休假:按国家和乙方的规定执行。

3、乙方负责保障被派遣劳动者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权利。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被派遣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应当征得被派遣劳动者同意,并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三条 劳动报酬

1、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乙方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的权利。甲方不得克扣乙方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2、甲方与乙方商定的被派遣劳动者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工资发放形式为(由甲方发放、由乙方直接发放、由甲方或乙方委托银行发放)。

3、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标准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

(1)被派遣劳动者实行月薪制,每月为 元,具体办法按照乙方规定执行。

(2)被派遣劳动者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被派遣劳动者的基本工资为每月 元;绩效奖金考核发放办法根据乙方规定执行。绩效奖金由乙方直接发放。

(3)被派遣劳动者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工资的劳动定额管理按照乙方的规定执行,定额单价为。乙方确定、调整劳动定额应当保证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岗位90%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劳动定额,应当按照法定加班工资的标准计算计件工资。

被派遣劳动者在乙方连续工作的,乙方应当按照同工同酬的规定,为被派遣劳动者实行工资调整。

第四条 社会保险

1、被派遣劳动者的社会保险由甲方负责,甲方和被派遣劳动者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被派遣劳动者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2、双方确认,被派遣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结算:

(1)由甲方负责发放被派遣劳动者工资,乙方直接发放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的,乙方应当每月向甲方结算一次被派遣劳动者的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

(2)由乙方负责发放被派遣劳动者工资、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的,乙方负责按月向甲方结算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五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乙方保证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甲乙双方共同负责教育被派遣劳动者遵守国家和乙方规定的劳动安全规程。

2、乙方安排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属于、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者其他特种作业。被派遣劳动者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乙方负责定期为其进行健康检查,并按每月 元的标准向其支付岗位津贴(补贴)。

3、乙方及其管理人员负责保障被派遣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被派遣劳动者有权拒绝乙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并不视为违反本协议。被派遣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被派遣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甲乙双方均有负责及时救治、保障其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的义务。甲方应按规定为被派遣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5、被派遣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另行派遣劳动者。

第六条 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方共同负责教育被派遣劳动者,按照本协议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被派遣劳动者按约定在乙方工作期限届满,乙方需要留用的,应当与甲方及被派遣劳动者协商延续工作期限;乙方不留用的,被派遣劳动者由甲方安排。

3、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承担对被派遣劳动者义务,或者出现《民法典》第三十八条情形,致使被派遣劳动者行使单方解除权的,由乙方向被派遣劳动者承担责任。

4、出现《民法典》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情形的,乙方有权将派遣劳动者退回甲方,由甲方按规定处理。

第七条 本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协议履行;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协议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内容变更时,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协议。

2、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应当在妥善处理好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进行。

第八条 劳务费用结算

1、劳务费用的构成:劳务工工资费用、社会保险费和劳务派遣服务费。

2、费用结算标准:

(1)劳务工工资费用由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及应发放的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总额按月支付甲方。

(2)被派遣劳动者的各项社会保险的参保缴费手续,由甲方负责,保险费用由乙方按月支付甲方。

(3)甲方按照被派遣劳动者总数每人每月元标准或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的 %收取劳务派遣服务费。

3、乙方每月 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各项费用结算清单,经双方核对无误后,由甲方向乙方开具正式的发票。乙方收到发票后 日内向甲方支付劳务费及相关费用。

第九条 其他约定: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乙方生产经营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1)甲方不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派遣劳动者的;

(2)克扣被派遣劳动者工资福利的;

(3)同时安排被派遣劳动者到乙方和其它公司工作的;

(4)在派遣期间未经乙方同意将被派遣劳动者从乙方抽走的。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被派遣劳动者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和赔偿责任:

(1)未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向被派遣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乙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被派遣劳动者权益的;

(3)乙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被派遣劳动者劳动的,或者乙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被派遣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3、乙方无正当理由迟延向甲方支付劳务费用的,每迟延一日按未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如延迟时间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撤回被派遣劳动者。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解决。

第十二条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终止。双方可在协议期满前协商办理延续或者终止手续。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派遣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单位):

名 称

经济类型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电话

地 址

乙方(劳动者):

姓名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甲乙双方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1、自  年   月 日起至年月  日

二、工作内容

甲方分配乙方在店岗位担任职务(工种)。在正常情况下乙方必须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

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如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由甲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

四、劳动报酬

甲方按月足额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15号为发薪日;工资制度和分配形式按下列第项执行;

1、实行计时工资制,乙方完成工作任务,每月工资 元(包括全勤奖、几件奖金另计);

2、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每月应支付给乙方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北京市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雇工劳动管理暂行办法》,甲乙双方以平等协商同意。

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劳务派遣人员档案,派遣劳务人员同时向甲方提供劳务派遣人员档案(复印件加盖乙方骑缝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五、乙方的劳动保护、安全卫生及纪律奖惩等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六、 违约责任

1、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履行。

2、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除全额支付工资外,还需给乙方加发经济补偿金。

3、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赔偿相关损失。

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依法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甲方有权对乙方违法乱纪和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进行教育纠正或给予相应处罚。

3.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场地,建立健全的工作流程,保证乙方工作的正常进行,甲方需结合乙方的实际情况、个人意愿、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等综合情况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兼职工作。

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

乙方为劳务派遣人员所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的有效单据复印件应提交给甲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要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正常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乙方要听从甲方负责人指挥,服从调动。

3.乙方要在每月底向甲方报备次月的休息天数,甲方将根据店内情况统一安排。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安排的时间执行,不得私自休息。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一天向店内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息,否则视为旷工。

协助甲方进行日常生产管理、岗位调动、劳务考核;教育劳务派遣人员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遵守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劳动纪律、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等各项管理制度;了解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甲方的合理要求。

4.在本公司担任此工作是乙方的自愿行为,乙方在工作期间,应遵纪守法、严格自律、爱护身体、端正行为。在工作时间外发生的或与工作无关的一切行为和后果,皆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工受伤、意外死亡或患职业病等,除按国家规定享受社保外,涉及其他赔偿问题。

5.乙方受聘期间,因违法、违纪或其它不当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条 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规章,为乙方提供劳动安全和卫生设施。根据从事工种的需要。

如甲方拖欠支付劳务派遣人员劳动报酬、保险和乙方服务费用时,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若欲离职,需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同意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本协议自动解除。

7.乙方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与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若因乙方违反规定而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甲方将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甲方应依据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如乙方拖欠支付劳务派遣人员劳动报酬、个人所得税和保险,劳务派遣人员抗议、罢工等造成甲方工作困扰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乙方必须在甲方所提供的工作岗位上工作三个月以上,如中途离职则按照自离处理,工作期间乙方必须遵守公司制定的相关制度。

十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国家重大政策改变或不可抗拒力等因素不能履行。

2.乙方在公司享受正常的工资待遇,如法定节假日不能放假,则工资按双倍计算。

3.如合同到期,甲、乙双方可续约。

九、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均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本合同双方签订后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鉴证,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派遣合同 篇5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劳务派遣服务事宜达成本合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就劳务派遣事宜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各自提供经有关部门注册、登记或备案的文件,证明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真实合法、有效的组织,其证明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 释义:

2.1 劳务派遣:劳务派遣系指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乙方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甲方使用乙方劳务人员的行为。

2.2 派遣员工:系指通过甲方选聘(甲方原有员工转入乙方或自行新晋选聘)、乙方协助招聘等有效的选聘方式,由乙方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及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后派遣到甲方工作的中国公民。乙方保证其已与派遣员工签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劳动合同。

2.3 派遣员工劳动报酬:系指甲方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每月应以货币形式支付给乙方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含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提成及其他按甲方的规定派遣员工应享受的报酬)。

2.4 社会保险费:系指根据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如何参加社会保险及缴费比例,由甲方每月按乙方实际购买人数及时向乙方支付。

2.5 服务费: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向甲方劳务派遣管理服务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每月按所使用的乙方派遣员工人数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第二章 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自 20xx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 壹 年。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部分派遣员工劳动合同期限超出本合同期限时,本合同期限延至双方确认的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章 派遣员工管理

第五条 乙方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的期间从事 工作。甲方有权根据经营情况、派遣员工的劳(以下简称甲方) 邮编: 传真: (以下简称乙方) 邮编: 传真:

动表现及在保障派遣员工合法利益的情况下对派遣员工进行工作岗位的调整。

第六条 派遣员工的招聘、录用

6.1 甲方自行承担派遣员工的选聘工作及将现有员工转移至乙方,并根据生产需求情况设置派遣员工的具体数量。

6.2 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的变化增加派遣员工数量的要求,但应提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并列明具体的增派数量、岗位职责、薪资待遇水平、服务期限等信息。

6.3 甲方对候选人及相关材料进行审验、考核,候选人考核合格后经指定医院体检合格,同时乙方与确认被甲方确认录用的候选人建立劳动关系与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并按法定的社会保险参保时间及时为派遣员工购买社保。

第七条 乙方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的工资待遇应符合甲方当地的有关政策规定,并有权享受“同工同酬”的待遇;派遣员工的工资待遇标准双方以附件的形式确认。

第八条 甲方必须保证派遣员工在甲方的工作在劳动用工环境、劳务报酬、社会保险等方面符合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证明。

第九条 派遣员工的入离职管理

9.1 派遣员工入职流程:

9.1.1甲方承担派遣员工的录用资格标准设立及选聘工作,乙方协助;并由双方确认录用人员名单。

9.1.2甲方负责录用人员的岗前培训、岗位培训与培训考核工作。

9.1.3乙方为考核合格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9.1.4由乙方统一派至甲方工作。

9.2 派遣员工离职流程:

9.2.1 派遣员工若申请离职的,填写乙方的《离职申请单》。

9.2.2 经甲方人力资源部的签字盖章后,由乙方协助承接办理交接手续。

第四章 派遣员工权益保障

第十条 除本合同中约定已包括派遣员工权益外,本章约定派遣员工其它的权益。

第十一条 派遣员工的更换与撤离(本条款适用于乙方为甲方提供招聘外包业务,如无则本条款无效。) 11.1派遣员工的试用期为个月。试用期内,甲方可要求更换不合格的派遣员工(甲方提供不合格的证明)乙方需在接到通知后负责提供新的派遣员工给甲方试用。

11.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或撤回在甲方工作的派遣员工。如乙方确有需要更换或撤离派遣员工,乙方需事前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及提供适当替补人选,并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如未经甲方同意而撤离派遣员工,乙方须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甲方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 第十二条 甲方设立有工会的应提供乙方派遣员工参加工会的权利。

第十三条 在合同期内,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以如下约定方式退回派遣员工或要求乙方更换派遣员工,甲方不承担经济补偿费用但应向乙方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及应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乙方。

■ 具体退回与更换的情形:

13.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13.2 严重违反甲方单位规章制度、业务规程或劳动纪律的。

13.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13.4 除乙方外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13.5 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致使乙方与派遣员工劳动合同无效的。

13.6 有违法犯罪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13.7 甲方或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是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十四条 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但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乙方,或额外支付派遣员工一个月工资后,方可办理退回手续并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14.1 退回的具体情形:

14.1.1 甲方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确需要退回部分派遣员工的。

14.1.2 乙方与派遣员工签定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乙方分立、合并、撤销等)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与派遣员工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14.1.3 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14.1.4 派遣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4.1.5 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生产任务减少和市场经济影响的原因,企业需裁员、减员、撤离或更换部分派遣员工的。

14.1.6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进行破产整顿的。

14.1.7 乙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乙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14.2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为:

14.2.1 若甲方遣散该员工的,甲方则根据乙方依法应支付给派遣员工的经济补偿金额,相应支付同等数额款项给乙方作为补贴,由乙方依法支付至派遣员工。

14.2.2 若乙方将甲方退回的派遣员工转派至其他公司的,甲方则给予乙方相当于该派遣员工一个月工资数额的50%的款项作为补偿,由乙方依法支付至派遣员工。

14.2.3 合同期限届满前,若甲方以上述情形退回派遣员工未能提前30天通知乙方,除按本条规定支付补贴外,还应按未提前的天数乘以派遣员工的日工资为标准向乙方补贴款项,由乙方支付至派遣员工。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退回派遣员工:

15.1 派遣员工在甲方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的。

15.2 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15.3 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

15.4 派遣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15.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乙方短期实习(三个月内)的劳务派遣服务的员工退回时甲方无需按上述的退后员工的补偿及后续标准支付补偿金于乙方。

第十七条 派遣员工患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死亡等应享受的医疗期待遇、工伤待遇(工伤基金承担之外)、抚恤金待遇等由甲方参照当地工资支付条例给付乙方派遣员工及给以派遣员工相应假期待遇享受。其中社会保险已成功参保但未生效周期内及社保投保不成功期间内发生的工伤保险待遇事宜由甲方承担。但因乙方的原因未能按时、足额参保而发生本条情形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17.1 如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或职业病,甲方应自工伤发生之时或职业病发现之日起二十四小时内通知乙方。员工在甲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有关费用先由甲方委托乙方缴纳的工伤保险支付,工伤保险承保范围外的其它费用,先由承保的商业保险承担,其它部分由甲方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承担。

17.2 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应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医疗期。医疗期内,甲方应按国家以及用工当地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该派遣员工的工资等。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甲方可依据法律法规通过乙方办理解聘员工手续,甲方须依法支付解聘员工的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等。

第十八条 女性派遣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薪资福利待遇与假期待遇,购买生育保险的其生育期间的工资、医疗费、营养费待遇由生育保险承担并由甲方给予应享受的假期待遇;未购买生育保险的由甲方负责解决相关的薪资福利待遇与假期待遇。

第十九条 派遣员工的转正

19.1 甲方有权根据派遣员工的表现及经甲乙双方协商,将乙方部分优秀派遣员工转成其正式合同工。原则上,转正每季度进行一次并且转正派遣员工人数不能超过乙方当月在甲方派遣员工总数的3%。 19.2 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报乙方需转正的派遣员工名单,经乙方确认后,由乙方办理该部分派遣员工的劳动关系终止手续,并移交给甲方。

19.3 甲方需为转正派遣员工支付乙方每人次¥

19.4 甲方应给予乙方输送与转正员工同等数量的派遣员工名额作为辅助补偿。

第五章 劳务费用及结算

第二十条 费用结算流程:

20.1 每月日前,甲方向乙方发送派遣员工的《考勤表》及《工资表》等报表(书面或或电子邮件形式)。

20.2 乙方每月、《工资表》等制作《派遣员工服务费结算表》。 20.3 甲方应在,确认后通知乙方在内开具发票。

20.4 甲方每月承担因延误而导致派遣员工工资、社会保险未能按时支付的责任,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特殊情况,可

适当顺延,但最长期限不超过 5 个工作日。前述款项包括:

20.4.1 /人·月(即:每月劳务费用=每月3日实际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数 元)。费用明细如下:

 服务管理费:/人·月(按每月三日确定的实际人数支付服务管理费)。

 /人·月(每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比例的调整,由乙方应以书面的形式告知甲方确认并据此调整相应购买基数与比例;按每月三日确定的实际人数支付保险费)。

20.4.2 派遣员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缴纳的社会保险个人部分和住房公积金。

20.4.3 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含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提成及其他按甲方的规定派遣员工应享受的报酬;该劳动报酬由乙方委托甲方每月及时足额的发放)。

第二十一条 财务结算方式:

21.1 甲乙双方账款往来,采用转账形式办理:

乙方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乙方帐号:

21.2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应支付费用后在为派遣员工在社保部门购买社保,并向国家税务部门缴纳员工个人所得税。

21.3 派遣员工工资发放:

21.3.1 甲方于每月 号。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的,则应当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并提供发放凭证至乙方及派遣员工。 21.3.2 乙方派遣员工的薪酬待遇按甲方的薪资管理制度执行,甲方应遵守劳动法规定定期按时发放每月工资,不得拖欠克扣,否则因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六章 双方权利与义务

第二十二条 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22.1 甲方有权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设立派遣员工的录用资格标准。

22.2 负责对派遣员工在生产经营领域进行日常工作的管理、内部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和日常劳动纪律监察的管理工作。

22.3 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此规章制度须事前已向乙方派遣员工公开告知并由乙方派遣员工签名确认)及失职或营私舞弊,使甲方利益蒙受重大损失的派遣员工,甲方可在提供相应的书面文件后将该员工退回乙方。

22.4 乙方有任何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提出书面意见要求乙方改正。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书面意见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改进措施回复甲方。

22.5 甲方根据生产需要为派遣员工发放工衣、厂被、安全劳保物品等用品的,有权按其规章制度进行使用规范的进行管理工作。

22.6 享有本合同约定的合理的退换派遣员工的权利及科学评估乙方派遣服务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23.1 甲方应尊重派遣员工的民族习惯、宗教信仰、严禁种族和性别歧视。

23.2 为派遣员工提供同工同酬的工作待遇与必要的工作条件,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时间、劳动安全和卫生条件。

23.3 及时足额的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应向乙方及派遣员工支付的费用,并承担逾期支付费用所引发的劳动争议与纠纷。

23.4 未经乙方认可,甲方不得与乙方的资源供应商建立招聘合作,否则应按每人100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招聘的员工转为乙方的派遣员工。

第二十四条 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24.1 有权及时足额的获得本合同约定的应得费用。

24.2 据法律、法规和本合同有关规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根据本合同规定保障乙方的派遣员工合法权益,若发现甲方有侵害乙方的派遣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乙方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和要求;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书面意见后 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

24.3 如甲方自行选定的人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乙方派遣要求的,乙方有权拒绝录用该人员成为乙方派遣人员。

24.4 乙方或乙方派遣员工有权拒绝甲方的违规操作要求,如因该违规操作造成乙方或乙方派遣员工损害,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25.1 负责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与劳动关系的维护,作为劳动关系主体与应诉主体处理相关的劳动纠纷与劳动争议。

25.2 如甲方原有员工转为乙方派遣的员工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25.2.1 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5.2.2 身体健康经市级医院体检合格,符合相应岗位的入职身体条件;

25.2.3 甲方应合理合法的处理完成与原有员工的劳动关系使甲方与该员工之间无相应的劳动纠纷与争议;

25.2.4 转入乙方的派遣员工在原有与甲方劳动关系下发生的权益保护的事项的,由甲方承担处理解决的责任;

25.2.5 由甲方信息不实而后成为乙方派遣员工导致的劳动纠纷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25.3 负责社会保险的申购、增减员、工伤申报认定、医疗期、劳动能力鉴定、工伤、意外事件处理、员工退保等社会保险相关事宜,但若由于甲方未提供购买名单所产生的劳动纠纷由甲方承担。

25.4 负责员工入职时的岗前培训、劳动合同的及时签订、员工档案的建立、员工离职手续的办理;派遣员工的入离职的流程甲乙双方可以附件的形式确认。

25.5 乙方应督促和监督乙方派遣员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和甲方的规章制度,保守甲方商业机密,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5.6 乙方应为派遣员工至甲方的人员办理合法的派遣手续并主动办理应由甲方要求出具的各种有关证明、证件。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项目和标准,为派遣员工提供相应的保险及福利待遇,办理事项涉及的工本费用另行收取。

25.7 乙方同意对于乙方派遣至甲方的员工在工作中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包括但不限于疏忽、不诚实、犯罪、欺诈或违约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甲方的所有索赔、损失、损害、成本和开支承担责任,甲方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雇用员工处理办法,处理派遣员工,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向有关负责人追讨有关责任。对于派遣员工工作外造成损害的,乙方协助相关部门包括甲方对派遣员工进行责任追究。 25.8 根据派遣员工在甲方的人数及工作量的要求,乙方适时派驻驻场管理人员进行现场日常管理工作,(入离职手续办理/社保/工资/派遣员工招聘/入职培训/员工社保退保退款和员工日常人事管理等)及与派遣员工有关的劳动争议。

第七章 甲乙双方共同承担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 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的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共同做好派遣员工的计生工作。乙方承担派遣员工计划生育的管理、指标责任。

第二十七条 依据劳动法律签订的协议或仲裁书、判决书中认定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经济责任由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没有约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章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第二十八条 任何一方违反或擅自变更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九条 甲方无乙方认可的正当理由未按本合同约定结清费用而延迟付款的,逾期10日以上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付款的1% 比例加付滞纳金。

第三十条 甲乙双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合理支付费用, 因一方逾期付款造成劳动争议等纠纷产生的经济赔偿责任由违约方承担;逾期付款超过30天的,违约方除须承担前述责任外,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依法追回欠款、损失赔偿和违约金。

第三十一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果经协商不能解决,则可直接向广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 合同的期限与终止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一方有正当理由要求变更本合同有关内容的,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双方应签署书面的变更合同。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期限未满一方违约或双方协商而提前解决合同的,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则本合同终止。但合同的解除不得损害派遣员工的利益,双方应为此做出合理安排。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约则本合同终止,双方应为合同的终止做出合理安排,,双方应尊重派遣员工的选择作分流处理。

第三十五条 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若发生本章节规定的以上情形的,双方应尊重派遣员工的选择作分流处理,甲乙双方按以下流程办理派遣员工的后续工作:

35.1 乙方承担对派遣员工劳动关系变更的说明工作,以征询意见表的形式统计员工意愿。

35.2 对于愿意继续留在甲方工作的,由乙方与其办理劳动关系终止手续,转入甲方,并按本合同约定的转正标准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转正补贴。

35.3 对于在此劳动关系变更过程中产生的劳动纠纷的经济责任与经济补偿金由甲方承担。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中涉及的所有“通知”、“同意”、“确认”等事项均应以书面的形式做出,并作为依据。

第三十七条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之间任何与本合同、本合同相关的正式信函以及结算,均使用并且只能使用本合同中甲、乙双方指定的地址和银行开户账号。甲乙任何一方的名称、法定地址、汇款人、收款人、开户银行、银行帐号若有变更,变更方应至少提前十五天书面通知对方(该书面通知须加盖公章并经本合同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生效)。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新颁布的法律、规章和政策的,以新调整内容为准。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如需要变更或补充,则甲、乙双方应签订相关变更或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系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都应通过书面形式并经过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的终止,须由双方在合同期满前三十天内以书面形式确认并通知对方;逾期未通知对方的,合同期限按本合同第三十条自行顺延壹年;以此类推,直至双方在现行合同期满前三十天内以书面形式确认并通知对方,本合同即行终止。

第四十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派遣合同 篇6

1.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2.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符合《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规定的条件,依法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者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履行备案手续。

3.劳务派遣单位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派遣在校学生实习。

4.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期限不得少于两年。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

5.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应当为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所在地办理社会保险。

6.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7.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8.签订劳动合同及附件时,必须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被派遣的劳动者不得由他人代签。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单位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登记注册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派遣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 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社会保障卡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就业登记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劳动法》、《民法典》、《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______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一)签订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合同,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其中,试用期从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同意根据甲方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在用工单位符合法律规定的“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岗位(工种)工作,具体岗位(工种)在合同附件中明确。乙方应当按照用工单位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二)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的工作需要在相应的工作地点工作,但仅限于______范围(所在市),具体工作地点在合同附件中明确。

(三)乙方同意由甲方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并服从用工单位的管理,遵守用工单位依法制定并已公示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乙方同意用工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评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后的工作岗位也须符合“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要求。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执行相应的工时制度,具体工时制度在合同附件中明确。

(二)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严格遵守工作时间法律规定,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与身心健康,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乙方加班加点,确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当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并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安排乙方补休。

(三)甲方依法为乙方安排带薪年休假,具体休假办法由甲乙双方与用工单位共同协商确定。

四、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应当根据劳务派遣协议约定,要求用工单位保证乙方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即对乙方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乙方的具体工资标准在合同附件中明确。

(二)乙方在劳务派遣期间患病、休假期间的工资标准按照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有关工资分配办法执行。

(三)用工单位连续使用乙方的,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计件工资制的,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合理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即用工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

(四)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于每月______日之前向乙方足额支付工资,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的无工作期间,甲方应当按照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向乙方支付报酬。

(五)甲方应当督促用工单位向乙方依法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和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用工单位未支付的,由甲方履行对乙方的义务。

(六)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待遇。

五、社会保险

(一)甲乙双方依法在用工单位所在地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乙方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由甲方代扣代缴。甲方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乙方,并为乙方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提供帮助。

(二)如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当会同用工单位负责及时救治,提供可能的帮助,并在规定时间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其享受工伤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甲方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乙方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请工伤认定申请。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培训

(一)甲方如派遣乙方到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岗位,应当事先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预防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具体岗位是否具有职业危害在合同附件中明确。

(二)甲方应当会同用工单位共同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落实国家有关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当事先告知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用工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四)甲方应当会同用工单位共同执行国家就业准入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为乙方提供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不断提高乙方的职业技能。

七、劳动争议处理

(一)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且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甲方和用工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可拨打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统一受理举报投诉电话12333、工会统一投诉电话12351);给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乙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未归还甲方或者用工单位的财物、技术资料等,或者未根据甲方规章制度、双方约定办理工作手续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严格履行。

八、其它事项

(一)甲方应当如实将其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内容告知乙方。乙方已知晓甲方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内容,且无异议。

(二)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乙方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

(三)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变更本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注明变更日期。一方要求变更的,应当将变更要求书面送达另一方,另一方应当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作出书面答复。逾期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

(四)甲方应当在解除或终止乙方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办理工作交接。乙方工作交接完毕,甲方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并在15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五)因乙方派遣期满或其他原因被用工单位退回甲方的,甲方可以对其重新派遣,乙方同意重新派遣的,双方应当协商派遣单位、派遣期限、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等内容,并以劳动合同附件形式予以确认。

(六)本合同不得代签和涂改,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本合同附件包括:______。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劳务合同》(编号: )签署页,无正文」

甲方(签字、盖章):

签署地点: 省 市 区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盖章):

签署地点: 省 市 区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

一、派遣单位和期限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甲方派遣乙方到______(用工单位名称)工作,住所______,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

(二)派遣期限为______个月,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的工作需要,在______岗位(工种)工作,属于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工作岗位。乙方应当按时完成劳动任务,并达到用工单位规定的质量标准。

(二) 乙方所在的岗位,(1、存在; 2、不存在)职业危害因素。如防护不当,该职业危害因素可能对乙方的身体造成损害。用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包括:______。

(三)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执行下列______条款:

(一)用工单位安排乙方从事以下 ______工时工作岗位,乙方工作时间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并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1、用工单位实行每天______小时工作制,每周工作______天,每周休息______天。

2、用工单位实行轮班制,安排乙方实行______班______运转工作制,每班工作时间______小时。

(二)用工单位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属于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双方依法执行不定时工作制规定。

(三)用工单位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属于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属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双方依法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规定。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劳动报酬按照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确定,为下列______条款:

1、乙方每月工资为______元;

2、用工单位实行计件工资制,双方约定的定额和计件单价为______;

3、用工单位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乙方每月基本工资  _元,并根据用工单位工资分配办法正常调整;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等合理确定;

4、……

(二)甲乙双方约定,加班加点工资计发执行以下______条款,但不得低于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1、加班加点工资计发基数为______元;

2、加班加点工资计发办法按照______执行。

甲方(签字、盖章):

签署地点: 省 市 区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盖章):

签署地点: 省 市 区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派遣合同 篇7

第三方派遣合同是指由一家独立的第三方公司将其员工(被派遣员工)派遣给另一家公司从事工作的一种合同形式。这种形式的合同在现代经济中越来越常见,因为它能够让公司在需要额外工作力量时灵活地雇用员工,同时也能够为员工提供更广泛的就业机会。

第三方派遣合同通常由三方签署:第一方是派遣公司,第二方是被派遣员工,第三方是接受被派遣员工的公司。在签订合同时,三方都需要确定一些关键性的条款,比如被派遣员工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报酬待遇等。

派遣公司通常会根据接受公司的需求和要求,从自己的员工库中挑选合适的员工进行派遣。这些员工可能在专业技能、经验、工作态度等方面都要符合接受公司的要求,才能被选择派遣。在确定了被派遣员工后,派遣公司会与被派遣员工签订派遣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和薪酬待遇等细节。

接受公司则需要与派遣公司签订接受员工的协议,明确被派遣员工的工作职责、工作地点、工作时间等。在员工开始工作前,接受公司可能需要对员工进行培训或者提供必要的指导,确保员工能够胜任工作。一旦员工开始工作,接受公司需要负责监督员工的工作表现,并及时与派遣公司沟通,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被派遣员工则需要遵守派遣公司和接受公司的规定,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工作质量。同时,被派遣员工也有权利享受与接受公司直接雇佣员工相同的薪酬待遇和福利。如果在派遣期间有任何争议或纠纷,被派遣员工可以向派遣公司寻求帮助,并有权利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三方派遣合同是一种灵活、高效的用工方式,能够满足公司的需求,让员工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但是在签订合同时,三方都需要慎重考虑各自的权利和责任,确保合同的执行顺利进行。只有在各方合作紧密、互相信任的情况下,第三方派遣合同才能够发挥最大的效益,让每个人都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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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今人们的法律观念在上升,要注意试用期内也要签合同,你对于合同文书的模板准备好了吗?请你阅读栏目小编辑为你编辑整理的《派遣合同》,通过本文希望能帮助到您!

派遣合同【篇1】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劳动者)姓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务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本协议期限为______月。本协议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生效。

二、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工作内容、工作地点

1、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从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用工单位必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确定工作时间。

2、用工单位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五、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1、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务的月劳务报酬根据用工单位确定的薪酬制度确定不低于用工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其他福利待遇由用工单位与乙方协商确定,并由用工单位直接支付。

2、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用工地最低工资标准。

3、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工资,不得拖欠。

六、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约定参加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资中代为扣缴。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八、规章制度

用工单位依法制定单位规章制度,并通过有效方式及时告知乙方。乙方服从用工单位管理,并严格遵守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九、劳务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1、甲乙双方变更、解除、终止劳务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2、甲方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务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3、乙方按照双方约定,及时办理工作交接和有关手续,在办结工作交接时,用工单位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

十、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依法订立,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4、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用工单位留存_____份。

甲方(盖章):

乙方:

20xx年xx月xx日

派遣合同【篇2】

立合同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泰兴市诚安物业物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合同期限及岗位安排

合同期年月日到年月日止,在此期限内,受甲方委托,乙方派遣4名保安人员和甲方3名内保共同做好甲方物流中心的守护巡逻工作。安保人员实行部定时工作制,乙方每天16:0022:00时保持1名保安人员,22:00次日凌晨7:00时保持2名安保人员在岗执勤。

二、劳务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安保劳务费元/人/月(含乙方代发的安保人员工资、社会劳动保险、考核工资、等级工资、管理费、)安保劳务费半年共计人名币:肆万五千一百贰拾元整,在乙方进驻后,有甲方一次性预付给乙方。安保劳务费包含以下费用:

1、安保人员工资含基础、考核、等级、工龄、超时工资等工资。

2、社会保险金含养老、医疗、工伤等工资

3、管理费含税金、培训费、服装费,劳动合同解除备付金等其他办公费用。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指派人员对安保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有权要求调换不适应在甲方的安保人员。

2、及时认真研究解决乙方提出的安全问题,采取必要的改进措施。

3、负责处理安排安保人员在执勤中与甲方人员发生的争议,与乙方共同处理进入执勤区域的外来人员的争议。

4、免费提供当班安保人员工作餐和必要的执勤用品(如手电筒、笔、雨具及各类登记簿)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加强安保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及督查,及时处理违纪安保人员和调换不适合甲方工作的安保人员,提高保安服务质量。

2、

3、对服务范围的安全隐患有权向甲方书面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本合同约定的安保职责以外的工作,有权拒绝非甲方指定负责人的直接指挥。

4、遇安保人员学习培训或重大活动时,可提前与甲方联系,甲方应予支持,但乙方应保证人员在岗执勤

5、与安保人员建立合理的劳动关系,及时发放安保人员工资,提供执勤所需的制式服装。

五、乙方安保人员的职责

遵守甲方门卫管理制度,推行乙方质量管理体系中门卫服务的相关文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所规定的安保服务要求。

1、对出入人员实行严格验证,并依据甲方相关的制度严格询问、联系、登记、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2、对出入人员和车辆所携带、装载的物品、物资进行严格检查、核查,严禁物资流失;禁止私自将危险品和违禁物品带入。

3、疏导出入车辆和行人,清理责任区无关人员,保证进出车辆畅通,人员出入有序。

4、加强夜间的巡逻检查,做好盗窃、火灾的防范工作,在岗期间保证每90分钟巡逻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与甲方内保共同做好服务区域内的安全。

5、协助做好疏导工作,维护正常生产秩序。

6、上岗执勤文明礼貌,着装规范统一。甲方员工上下班前后15分钟保持单人立岗,重大活动时,需立双岗时,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双方严格履行合同约定。若遇国家或地方重大政策变化,或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履约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内容。

2、本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如一方要求续签,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确定续签的相关事宜。

七、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除本合同允许的情形外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合理可预期的损失。

2、如甲方拖欠劳务费,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仍未支付,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应一次性付清欠款,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人民币8000元。

3、安保人员书面向甲方提出安全隐患改进意见和建议,甲方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或甲方财务人员不遵守财经纪律,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八、附则: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法另行协商。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年月日

派遣合同【篇3】

(一)乙方可根据商务情况与甲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二)乙方应根据甲方对派遣人员的招聘要求,协助刊登广告,负责简历的接收、整理、初筛,组织面试。(三)乙方负责新招派遣人员的岗前基本素质培训,包括基本行为规范,敦促和监督被派遣的乙方员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及乙方员工与甲方另行签订的所有协议,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四)乙方应为派遣至甲方的人员办理合法的派遣手续并主动办理应甲方要求出具各种有关证明、证件。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为派遣员工提供相应的保险及福利待遇。(五)乙方应与乙方派遣至甲方的人员签订或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内容不得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经甲方确认,甲方、乙方、乙方派遣人员各执一份。(六)若发生《劳动合同》项下的劳动争议,乙方应直接与派遣员工交涉解决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乙方应采取必要且合法的措施使甲方免受由此可能引发的争议的影响,如按劳动法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七)乙方同意对由于乙方派遣至甲方的员工在工作中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包括但不限于疏忽、不诚实、犯罪、欺诈或违约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甲方、甲方员工、第三方的所有索赔、损失、损害、成本和开支,乙方与其派遣至甲方的员工承担连带责任。(八)如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有盗窃、破坏和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包括宿舍管理、工作纪律和车间管理等)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且甲方能提供确切证据证明的,由派遣员工承担,乙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乙方派遣人员中有在逃犯的,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后果和责任。(九)甲方需要新增或补充人员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通知后,于 三十 个工作日内及时输送满足甲方数量要求及符合下述条件的人员:1)体检合格; 2)年龄为16周岁以上;3)初中及以上学历;(十)乙方派遣人员在甲方处提供劳务期间应服从甲方监督、管理和指派,若乙方派遣人员人数在甲方同一工作区域超过50人的,乙方须派常驻甲方管理员对其劳务人员的业务及行为规范进行考核,及时发现、处理异常情况并承担相应责任;派驻人员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十一)乙方与其派遣人员应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其派遣人员在无工作期间,乙方应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派遣人员支付劳动报酬。

派遣合同【篇4】

务遣合

第1页共6页编号:书劳派同

劳务派遣单位(甲方):

用工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诚信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劳务派遣的人数及期限

劳务派遣人数人。

劳务派遣期限为年,自起至日止。

二、劳务派遣的工作内容

甲方根据乙方生产工作需要向乙方派遣劳务人员,乙方安排甲方劳务派遣人员从事本合同附件中约定的工作岗位,因生产工作需要,乙方可调整甲方派遣劳务人员的岗位和薪金。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乙方的用工数量与用工条件组织派遣劳务人员到乙方工作,到乙方工作的劳务人员必需符合乙方工作岗位要求,乙方的工作岗位、用工数量发生变化,甲方应根据乙方的用工需求增减劳务派遣人员。

(二)甲方派遣到乙方工作的劳务人员,必须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书》,甲方履行《劳动合同书》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并负责办理合同的续签、终止和解除手续。

(三)甲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五险一金。

(四)劳务派遣人员在被乙方使用期间,劳务派遣人员在乙方

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亡),甲方应承担工伤(亡)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以及协调工作。员工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费、供养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按国家和云南省的相关政策处理。

(五)劳务派遣人员因执行乙方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甲方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工作需求,向甲方提供被派遣人员的工作岗位、用工数量、用工条件。

(二)负责制定被派遣人员的工作岗位职责,按照工作岗位的要求对被派遣劳务人员进行业务、职业技能、安全生产、职业道德、劳动纪律、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培训与教育,并为被派遣劳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工具,以及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

(三)甲方委托乙方将工资、加班费和绩效奖金等直接向被派遣人员支付。由企业和个人承担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部分,乙方按甲方的授权委托进行代扣,并按甲方通知的金额和时间支付给甲方。

(四)劳务派遣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五)乙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生产、工作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合理安排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休息、休假、婚丧假时间,女职工

“三期”按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六)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在接受治疗的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由乙方按国家和省的相关政策办理。

五、派遣人员的聘用与清退

(一)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将其退回甲方,不支付甲方经济补偿:

1、聘用前提供虚假简历、学历、身份证、健康状况等。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

3、严重违反乙方保密规定,有意泄露乙方商业秘密,因失职、失误给乙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将其退回甲方,乙方应按法律规定的情形支付其经济补偿金。

1、派遣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乙方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的。

(三)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不得将其退回甲方:

1、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劳务派遣费用的支付

(一)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劳务派遣管理费于每月的日前

支付给甲方。

(二)劳务派遣管理费每人每月元。其人数核定以本月初实际派遣人数为准。

(三)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派遣管理及相关费用,由甲方为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

七、派遣合同的解除、变更、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

2、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劳务管理费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

2、未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

(四)本合同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

八、违约责任和赔偿

在合同期内,因国家政策发生重大改变、发生其他不可抗拒力、甲方或乙方与派遣人员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妥善处理,无法达成一致的均可向昆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

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年月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日

派遣合同【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人才评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应甲方要求就乙方向甲方派遣员工(以下简称员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甲方的义务与权利

第一条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推荐的人选进行选择,亦可根据工作需要自行选定人员,经双方确认后,由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2.对乙方所派遣的员工,甲方可根据有关规定及派遣期限,和乙方商定试用期。

3.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派遣关系并且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和国家造成损失的;

被依法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派遣关系,但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5.在不违背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本合同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和员工个人另签协议并抄送乙方备案。

6.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行为提出书面交涉,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意见两周内,应做出答复。

第二条甲方义务

1.尊重员工的人格和合法权益。

2.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和施市劳动安全卫生规定的工作场所与条件及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进行安全文明生产的教育与管理。

3.对员工进行上岗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甲方有关规章制度和岗位工作规范。员工经培训后,应建立有本人签字的备档。

4.严格执行国家和施市规定的工作时制。在生产经营和工作必需延长员工工作时间时,应按相关规定控制加班时间,并支付加班费。

5.保证员工在派遣期内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工伤假(含职业病)、病假(含非因工负伤)、探亲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和女员工劳动保护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施市有关规定承担工资和相关待遇。

6.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之内,甲方不得解除或终止派遣关系:

(1)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经医务鉴定机构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属于本条(2)、(3)款派遣期限届满的,应顺延至医疗期满或哺乳期满。

7.员工若非因甲方违背法律、法规提出辞职,乙方将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回复乙方。

第二章乙方的义务与权利

第三条乙方义务

1.根据甲方要求选荐员工,并为甲方所选定的人员(见附表一)按有关规定办理劳动用工手续和签订劳动合同。

2.对员工进行入职基本培训及教育员工遵守甲方工作制度,保守甲方技术和商业秘密。

派遣合同【篇6】

1、含义不同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英文是LaborDispatching,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

劳务承揽是指企业将非核心业务的生产、经营、服务等活动委托给承揽单位,由承揽单位按照承揽合同的要求以人力资源“活劳动”为内核,辅以技术、资本、土地、基础设施等生产资料的共同投入,通过完成产品的生产、或服务的提供,来获得相应报酬的一种经营活动。

2、劳动者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同

劳务承揽承揽合同的员工,其工作组织形式和工作时间安排由劳务承包单位自己安排确定。

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务工,必须按照企业确定的工作组织形式和工作时间安排进行劳动。

3、资质要求的不同

劳务派遣的资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贰佰万元。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本不得少于贰佰万元属于特别规定。

劳务承揽则是针对具体的业务形态,要求具有相应业务的经营范围,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实体。在具体的业务形态中,涉及业务项目的具体功能,技术标准等会存在相应的资质要求。

派遣合同【篇7】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

用人单位名称

用人单位住所

工商

登记

注册

类型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编号

劳务派遣行政

许可证编号

乙方(被派遣劳动者)

姓名

性别

文化程度

联系方式

户籍所在地址

现居住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

个人社会

保障卡号

就业登记证号

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一)签订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合同,从 年 月 日起至年月_日止。其中,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试用期从年____月_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同意根据甲方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在用工单位符合法律规定的“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岗位(工种)工作,具体岗位(工种)在合同附件中明确。乙方应当按照用工单位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二)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的工作需要在相应的工作地点工作,但仅限于范围(所在市),具体工作地点在合同附件中明确。

(三)乙方同意由甲方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并服从用工单位的管理,遵守用工单位依法制定并已公示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乙方同意用工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评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后的工作岗位也须符合“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要求。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执行相应的工时制度,具体工时制度在合同附件中明确。

(二)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严格遵守工作时间法律规定,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与身心健康,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乙方加班加点,确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当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并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安排乙方补休。

(三)甲方依法为乙方安排带薪年休假,具体休假办法由甲乙双方与用工单位共同协商确定。

四、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应当根据劳务派遣协议约定,要求用工单位保证乙方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即对乙方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乙方的具体工资标准在合同附件中明确。

(二)乙方在劳务派遣期间患病、休假期间的工资标准按照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有关工资分配办法执行。

(三)用工单位连续使用乙方的,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计件工资制的,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合理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即用工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

(四)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于每月日之前向乙方足额支付工资,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的无工作期间,甲方应当按照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向乙方支付报酬。

(五)甲方应当督促用工单位向乙方依法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和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用工单位未支付的,由甲方履行对乙方的义务。

(六)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待遇。

五、社会保险

(一)甲乙双方依法在用工单位所在地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乙方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由甲方代扣代缴。甲方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乙方,并为乙方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提供帮助。

(二)如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当会同用工单位负责及时救治,提供可能的帮助,并在规定时间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其享受工伤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甲方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乙方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请工伤认定申请。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培训

(一)甲方如派遣乙方到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岗位,应当事先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预防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具体岗位是否具有职业危害在合同附件中明确。

(二)甲方应当会同用工单位共同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落实国家有关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当事先告知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用工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四)甲方应当会同用工单位共同执行国家就业准入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为乙方提供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不断提高乙方的职业技能。

七、劳动争议处理

(一)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且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甲方和用工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给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乙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未归还甲方或者用工单位的财物、技术资料等,或者未根据甲方规章制度、双方约定办理工作手续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严格履行。

八、其它事项

(一)甲方应当如实将其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内容告知乙方。乙方已知晓甲方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内容,且无异议。

(二)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乙方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

(三)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变更本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注明变更日期。一方要求变更的,应当将变更要求书面送达另一方,另一方应当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作出书面答复。逾期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

(四)甲方应当在解除或终止乙方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办理工作交接。乙方工作交接完毕,甲方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并在15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五)因乙方派遣期满或其他原因被用工单位退回甲方的,甲方可以对其重新派遣,乙方同意重新派遣的,双方应当协商派遣单位、派遣期限、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等内容,并以劳动合同附件形式予以确认。

(六)本合同不得代签和涂改,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本合同附件包括:。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派遣合同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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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合同(篇1)

甲方权利及义务:(一)甲方有权自行决定是否接受乙方推荐的派遣人选,或根据自身业务需要自行选定候选人员后告知乙方办理有关录用及派遣手续;(二)可与乙方派遣的所有人员另签个人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保密承诺、礼品政策等),并送乙方备案。但该协议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三)甲方可根据商务情况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四)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甲方规章制度的派遣员工,对失职或营私舞弊、使甲方利益蒙受重大损失的派遣员工,甲方有权退回该派遣员工并要求乙方予以及时更换。 派遣员工招聘、录用1. 乙方应按双方确认的甲方需求设置派遣员工的具体数量及人员配置。2. 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的变化向乙方提出增加派遣员工的数量的要求,但应提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并列明具体的增派数量、岗位职责、薪资待遇水平、服务期限等信息。(六)若甲方认为乙方有任何违反或可能违反本合同的行为,甲方有权提出书面意见要求乙方改正。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书面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其针对违反或可能违反本合同的行为采取的改进措施回复甲方,最大程度上维护甲方利益,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七)在合同有效期内,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随时退回派遣员工,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在3天内更换符合甲方条件的派遣员工: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甲方单位规章制度、业务规程或劳动纪律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和管理的;5.派遣员工同时与乙方以外的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6.派遣员工有违法犯罪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7.派遣员工因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的;8.派遣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9.派遣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八)在合同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退回派遣员工,但是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乙方和员工本人方:1.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2.甲方依法被宣告破产的;3.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4.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5.派遣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6.甲方的生产安排调整,对派遣员工的需求量降低的。(九)甲方应遵守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按照双方约定的服务费标准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中规定的服务费用。(十)甲方应根据法律及政府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的派遣员工提供国家规定标准的工作场所、工作条件、卫生设施、卫生条件。

派遣合同(篇2)

甲方:

乙方(单位):

甲、乙双方根据《中国劳动法》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本协议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在协议期内,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以乙方的使用期限为准。(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终止、解除劳务关系的,派遣人员与甲方的劳动合同关系自行终止、解除。)

第一条根据乙方要求,乙方所需劳务派遣人员实行自行招聘和委托甲方代招聘两种招聘方式,委托甲方定岗招聘的劳务派遣人员,须严格按乙方招聘的要求给予推荐。

第二条甲、乙双方间的权利、义务须严格按劳动法规及商定协议执行。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应严格遵守乙方的劳动纪律,保质保量的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非定岗招聘的人员应服从乙方的工作岗位安排。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乙方的要求,及时提供符合条件的劳务派遣人员。

2、按照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及时为劳务派遣人员办理录用备案、合同签订和鉴证等各项用工手续。

3、为劳务派遣人员代缴纳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等各项社会保险金及外来人员综合保险,并负责办理劳务派遣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社会保险的缴纳、申报、申领或关系转移等相关手续,乙方予以配合。

4、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跟踪服务,协助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厂纪、厂规培训,国家法律、法规的教育。

5、对乙方依法解除、终止派遣人员劳务关系的,应及时为其办理劳动关系中止和社会保险中止等事宜。

6、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由甲乙双方保存。

7、甲方配合乙方处理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因用工关系所产生的纠纷。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建立劳务派遣关系前,应向甲方书面申请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材料及复印件。

2、负责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规定的工作环境,保证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在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3、乙方根据《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劳动合同》中约定规定,留用或解除、终止劳务关系的派遣人员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和个人。

4、乙方协助甲方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必要的管理,因乙方不能及时按甲方要求办理劳动事务代理,所导致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拖欠、社会保险迟缴、中断等,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劳务派遣合同范本阅读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单位劳动保障代码□□□□□□

法定代表人 邮编□□□□□□

甲方注册登记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 个人劳动保障代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

户口所在地 户口性质

现居住地址 邮编□□□□□□

联系方式

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合同,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实行试用期制度的,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派遣单位、派遣期限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甲方派遣乙方到 单位工作。

(二)派遣期限为 个月,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内容、工作地点

(一)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的工作需要,安排其在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应按时完成劳动任务,并达到用工单位规定的质量标准。

(二)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执行下列 种工时工作制。

a、标准工时制。具体工作时间为 。

b、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c、不定时工作制。

注: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要经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二)甲方有义务督促用工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休息休假规定,保障乙方休息休假的权益。

五、劳动报酬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本人工资执行下列 条款。

a、乙方的工资按照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确定。

b、甲乙双方协商约定月工资 元。

c、用工单位实行计件工资制。甲方有义务监督用工单位在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应当是用工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按质完成定额,甲方按照约定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根据乙方的业绩,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d、其他形式

(二)甲方于每月 日之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享有最低工资保障。

(三)用工单位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 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甲乙双方约定加班工资计发基数的月标准为 元。

(四)合同期内乙方无工作期间,甲方按照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向乙方支付报酬。

(五)甲方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费用。

(六)甲方跨地区派遣乙方的,乙方的劳动报酬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甲乙双方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中,规定应由乙方缴存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三)乙方按规定享受法律、法规、规章确定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培训

(一)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应会同用工单位共同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四)甲方应会同用工单位共同按照国家有关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五)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甲方执行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

(六)甲方应会同用工单位共同执行国家就业准入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对乙方进行职业培训,不断提高乙方的职业技能。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

因乙方派遣期满或其他原因被用工单位退回甲方的,甲方可以对其重新派遣,乙方同意重新派遣的,甲乙双方应签订变更协议,确认派遣单位、派遣期限、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等内容。

九、劳动合同解除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被用工单位退回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严重违反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工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3、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用工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或者经甲方提出,乙方拒不改正的;

4、因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乙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用工单位退回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用工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工资的;

3、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甲方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工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十、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十一、法律责任

(一)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依法履行劳动合同。

(二)甲方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三)甲方违反《劳动合同法》或者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的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其它事项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甲方应如实将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内容告知乙方。

(三)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合同不得代签和涂改,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本合同附件包括: 。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表达有关劳务派遣协议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

用人单位名称

用人单位住所

工商登记:注册类型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编号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编号

乙方(被派遣劳动者)

姓 名 性 别

文化程度 联系方式

户籍所在地址

现居住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

个人社会保障卡号 就业登记证号

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 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一)签订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合同,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试用期从 年____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同意根据甲方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在用工单位符合法律规定的“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岗位(工种)工作,具体岗位(工种)在合同附件中明确。乙方应当按照用工单位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二)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的工作需要在相应的工作地点工作,但仅限于 范围(所在市),具体工作地点在合同附件中明确。

(三)乙方同意由甲方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并服从用工单位的管理,遵守用工单位依法制定并已公示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乙方同意用工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评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后的工作岗位也须符合“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要求。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执行相应的工时制度,具体工时制度在合同附件中明确。

(二)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严格遵守工作时间法律规定,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与身心健康,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乙方加班加点,确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当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并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安排乙方补休。

(三)甲方依法为乙方安排带薪年休假,具体休假办法由甲乙双方与用工单位共同协商确定。

四、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应当根据劳务派遣协议约定,要求用工单位保证乙方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即对乙方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乙方的具体工资标准在合同附件中明确。

(二)乙方在劳务派遣期间患病、休假期间的工资标准按照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有关工资分配办法执行。

(三)用工单位连续使用乙方的,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计件工资制的,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合理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即用工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

(四)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于每月 日之前向乙方足额支付工资,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的无工作期间,甲方应当按照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向乙方支付报酬。

(五)甲方应当督促用工单位向乙方依法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和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用工单位未支付的,由甲方履行对乙方的义务。

(六)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待遇。

五、社会保险

(一)甲乙双方依法在用工单位所在地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乙方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由甲方代扣代缴。甲方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乙方,并为乙方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提供帮助。

(二)如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当会同用工单位负责及时救治,提供可能的帮助,并在规定时间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其享受工伤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甲方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乙方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请工伤认定申请。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培训

(一)甲方如派遣乙方到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岗位,应当事先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预防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具体岗位是否具有职业危害在合同附件中明确。

(二)甲方应当会同用工单位共同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落实国家有关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当事先告知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用工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四)甲方应当会同用工单位共同执行国家就业准入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为乙方提供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不断提高乙方的职业技能。

七、劳动争议处理

(一)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且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甲方和用工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可拨打全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统一受理举报投诉电话12333、工会统一投诉电话12351);给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乙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未归还甲方或者用工单位的财物、技术资料等,或者未根据甲方规章制度、双方约定办理工作手续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严格履行。

八、其它事项

(一)甲方应当如实将其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内容告知乙方。乙方已知晓甲方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内容,且无异议。

(二)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乙方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

(三)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变更本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注明变更日期。一方要求变更的,应当将变更要求书面送达另一方,另一方应当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作出书面答复。逾期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

(四)甲方应当在解除或终止乙方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办理工作交接。乙方工作交接完毕,甲方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并在15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五)因乙方派遣期满或其他原因被用工单位退回甲方的,甲方可以对其重新派遣,乙方同意重新派遣的,双方应当协商派遣单位、派遣期限、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等内容,并以劳动合同附件形式予以确认。

(六)本合同不得代签和涂改,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本合同附件包括: 。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派遣合同(篇3)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的派遣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另外从事与甲方业务竞争有关的工作。2.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工致伤、致残、致死,由甲方负责组织抢救,甲方负责召开事故分析会和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乙方负责相关事宜(住院手续、工伤鉴定)的办理,工伤事故也由乙方统计、上报。工伤医疗费用等按《工伤保险条例》执行,所支付的全部费用由工伤保险机构和甲方负担。工伤以及工伤员工旧伤复发医疗期间陪护费、交通费、生活补助费,陪护人员的工资、交通费、生活补助费按国家或甲方相关规定执行由甲方承担。3.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费用,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因病不能工作,或医疗期满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依据《劳动民法典》第四十条予以退回。4.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产假期间,甲方按生育规定执行。5.派遣员工因个人原因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可按规定从工资额中扣除该派遣员工因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服装的剩余部分,并收回标志、证件等,乙方应予以配合,并在得到甲方有关工作交接完毕的书面确认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6、对于移交乙方的员工,在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之前所涉及的各种遗留问题由甲方承担。7、派遣员工上岗当月即交纳社会保险,未产生工资无法扣缴的,个人部分由乙方垫缴,次月由派遣员工工资扣回;企业部份当月即由甲方支付。乙方未给派遣员工个人垫付缴纳社会保险产生的劳动纠纷、工伤事故等,由乙方承担并负责全部赔偿责任。

派遣合同(篇4)

中国_________(以下简称中方)同_________(以下简称吉方),根据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中、吉两国政府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吉布提共和国政府经济技术合作协定议定书》的规定,就中方派遣一个医疗队赴吉布提工作事宜,进行了友好商谈,达成协议如下:

一、中方同意派遣由五人组成的一个医疗队赴吉布提贝尔蒂耶医院同吉方医务人员密切合作,开展医疗工作(不包括承担法律责任的医疗工作)。中国医疗队人员的专业为针灸、内科、骨科、翻译、厨师。吉方为中国医疗队人员办理出入境手续和居住证。

二、中国医疗队在吉布提开展医疗工作所需的医疗设备、医用敷料、药品、化学试剂和器械由吉方负责提供。

三、中国医疗队开展医疗工作所需的针灸用具和吉方不能解决而中方又有可能提供的少量药品、医疗器械由中方提供,并负责运至吉布提港口。上述物资的发货标记为:_________;项目标记:_________;到达港:_________;收货人:_________;全称:_________;简称:_________;

中方提供的物资装船后,中方将提单正本、保险单正本、发货单、装箱单各一份,航寄吉方收货人。

四、吉方负责中方提供的物资到港后的报关、提货和吉布提境内的运输,并负责缴纳一切税款。

五、中国医疗队前往吉布提的国际旅费(包括不超过二十公斤行李超重费)由中国政府负担;返回中国的国际旅费(包括不超过二十公斤行李超重费)由吉布提政府负担。

六、中国医疗队人员在吉布提工作期间住房(包括家具、冰箱、炊具)、交通工具(包括因公事所需的燃油料)、办公用品等,由吉方免费提供。水、电费在贷款项下支付。

七、中国医疗队人员在吉布提工作期间的技术服务费由中国政府负担。

八、中国医疗队人员在吉布提工作期间享受中、吉两国政府规定的节假日。每工作满十一个月,享有一个月的休假。如因工作需要,不能在当年休假,可保留在下年度补休。

在执行合同期间,若中方主动要求更换中方医疗队人员时,所发生费用由中方负担;若吉方主动要求中方更换人员,则所发生的费用由吉方负担;如遇中方人员因疾病而不能继续工作需要更换时,所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中国医疗队人员在吉布提工作期间,应遵守吉布提政府的现行有关法令和尊重当地人民的风俗习惯。吉方应为他们的工作提供必需的便利条件,并负担他们应缴纳的直接和间接捐税。

十、本合同第三款所发生的费用和第六款的水、电费,中方将定期开出帐单一式四份通过中国银行和吉布提国家银行,在两国政府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经济技术合作协定规定的贷款项下结算。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中国医疗队的工作期限为_________年,自抵达吉布提之日起至离开吉布提之日止。期满后中国医疗队按期回国。如吉方要求续聘,应在期满前六个月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另签合同。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都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中方(盖章):_________吉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派遣合同(篇5)

被派遣劳动者在以下情形下可以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被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务派遣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3)劳务派遣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4)劳务派遣单位未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劳务派遣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被派遣劳动者权益的;

(6)劳务派遣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劳务派遣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被派遣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8)劳务派遣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而导致无效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10)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相关知识:

解除劳动合同三定律

1、除了法定条件,任何约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均无效(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不是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就协商排斥其他法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2、任何约定违约金、赔偿金的,均无效;《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除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3、《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而用工单位只是实际中安排劳动者从事某项工作。因此,被派遣劳动者想要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可千万要找准对象。

派遣合同(篇6)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甲乙双方就甲方选派乙方赴新加坡从事建筑工程施工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总则:

1-1甲方选派乙方赴新加坡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工作,工作准证为1+1准证。因乙方原因乙方未履行完合同应视为乙方违约。

乙方在新加坡期间应无条件地接受甲方代表及雇主的领导和指挥,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新加坡的法律、法令和风俗习惯,如因违法、违纪而遭受罚款或被驱逐出境等发生的一切费用将由个人承担。

乙方如果不服从工作分配、聚众闹事、不能完成雇主安排的工作,而被雇主辞退者,其所交一切费用将作为罚款甲方不再退还;若乙方不能通过新加坡政府的体检者及安全考试,其往返机票及相关费用由本人负责。

1-4乙方到达新加坡后应根据雇主的要求投入工作。乙方不论在哪个工地,其薪金发放按该工地当时的定额标准执行。未经业主验收的工程量,当月不予结算。乙方工资在扣除各种扣款后雇主于次月支付,支付货币为新加坡元。正常情况下,乙方平均月收入不低于1300新加坡元。

计件单价

1、 模板(包括支撑)5.20--7.00新元/m2(视不同工程而定);

2、钢筋绑扎60.00--120.00新元/T(视不同工程而定);

3、混凝土3.00—4.00新元/m3

4、半砖3.80新元/m2

5、一砖5.80新元/m2

6、内粉4.00新元/m2

7、地面沙浆2.50新元/m2

乙方到达新加坡后,其护照、工作准证、安全合格证及技术鉴定考试合格证书均交由雇主保管。因看医生或其他合理原因需要使用护照可借用,用完后应及时归还雇主保管。

乙方在新加坡期间,因工伤的医疗费由新加坡保险公司按照保险法规定支付,除此以外的医疗费均由乙方自理。乙方因病需要住院治疗时,最多不能超过60天。经医生证明乙方身体状况不适合继续工作、乙方在工伤后无法恢复正常工作,雇主有权终止解聘并安排乙方回国。诈取工伤者根据新加坡法律要坐牢、打鞭。在新加坡期间因没有任务或因工伤(经指定医院的医生证明)无法继续工作或死亡,经甲方同意提前回国者,劳务管理费按国家相关规定退还。乙方如果不服从分配,表现不好、闹事、不能完成雇主安排的工作,在雇主告诫后仍无改进而被雇主辞退者,甲方将不予退还此款。

甲方责任:

2-1负责为乙方办理赴新加坡入境手续和工作准证,并承担相应费用。

2-2甲方收取乙方的劳务管理费不得超过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

2-3在工作期满后,确保雇主向乙方提供由新加坡至中国的机票。由于某种原因机票没有使用,属雇主原因的,乙方应立即将机票退还雇主;属乙方原因的,乙方退还机票款给雇主,机票由乙方处理。

2-4乙方到达新加坡后,雇主的安排下到指定的当地政府医院进行体检,费用将由雇主承担。如乙方不能通过体检或三个月内发现身体不能适合工作,雇主将立即把乙方送回国,返程机票由乙方负责。三个月以后如发现乙方身体有异(在国内隐瞒病情者除外),不能再胜任工作,雇主将安排把乙方送回国,并提供回程机票。

2-5新加坡准证公司将为乙方办理工伤保险,费用由雇主承担。如乙方因工伤致残、重伤或死亡,雇主将根据当地劳工法和保险条例协助乙方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事宜,索赔得到的赔款按新加坡规定的支付方式支付给乙方或乙方的法定继承人,甲方不再做其它赔偿。如乙方发生死亡事故,甲方已被授权按新加坡当地的习俗办理丧葬事宜(包括遗体火化),然后将死者骨灰送回国,费用由甲方负担(仅限于新加坡劳工法所规定的保险范围之内的事故,因非工作性质而造成的死亡除外)。乙方家属不得以任何理由到新加坡处理后事,甲方也无义务安排乙方家属奔丧。

2-6雇主向乙方提供在工地或其它地方与当地劳工相应的居住条件,如需要,将负责住处至工地的正常上下班交通。

2-7乙方的个人所得税在每月工资中扣除,如果支付乙方个人所得税后,实际税款与所扣数字有出入,将采取多退少补但不退利息的办法处理。需补部分,雇主将从乙方工资中扣除。

乙方责任:

3-1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尽快提供各种个人资料给甲方,以便甲方为乙方申办出入境手续。

3-2乙方的护照费、出国体检费、外派劳务培训费及自其居住地至新加坡的路费和食宿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保证服从雇主的安排和调动,努力工作、听从指挥、遵纪守法,如果乙方懒散不守纪律或挑衅闹事将被辞退遣送回国,其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所交费用一概不退。

乙方在新加坡工作期间保证不私自外出留宿或打工、不变更雇主、不参与任何形式的罢工、不与新加坡公民同居,一经发现将被辞退遣送回国,并接受处罚。所交费用一概不退,同时承担相关法律、经济责任。

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去新加坡工作或在合同期内要求回国,应视为乙方违约或乙方不能通过新加坡安全教育考试,所交费用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3-6乙方应严格按雇主的进度计划完成施工任务,保证质量,确保业主验收通过。对于操作不当造成的返工修补、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处罚。未经业主验收的工程量,当月不予结算。

3-7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遵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爱护机械设备、工具及生活设施,节约材料,无故丢失或非正常操作造成损失的要予以赔偿。

四、乙方在新加坡一切活动必须维护甲方及雇主的声誉及利益,不允许以另外的名义对外活动,更不得从事任何与甲方及雇主有竞争性质的业务。若乙方在新加坡工作期间,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条款,乙方所交费用一概不退,同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通过司法程序进行追索。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得私自改动,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直到双方完成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乙方回国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六、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见证人:_______家属:_______

日期:_______日期:_______

派遣合同(篇7)

(一)乙方可根据商务情况与甲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二)乙方应根据甲方对派遣人员的招聘要求,协助刊登广告,负责简历的接收、整理、初筛,组织面试。(三)乙方负责新招派遣人员的岗前基本素质培训,包括基本行为规范,敦促和监督被派遣的乙方员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及乙方员工与甲方另行签订的所有协议,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四)乙方应为派遣至甲方的人员办理合法的派遣手续并主动办理应甲方要求出具各种有关证明、证件。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为派遣员工提供相应的保险及福利待遇。(五)乙方应与乙方派遣至甲方的人员签订或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内容不得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经甲方确认,甲方、乙方、乙方派遣人员各执一份。(六)若发生《劳动合同》项下的劳动争议,乙方应直接与派遣员工交涉解决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乙方应采取必要且合法的措施使甲方免受由此可能引发的争议的影响,如按劳动法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七)乙方同意对由于乙方派遣至甲方的员工在工作中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包括但不限于疏忽、不诚实、犯罪、欺诈或违约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甲方、甲方员工、第三方的所有索赔、损失、损害、成本和开支,乙方与其派遣至甲方的员工承担连带责任。(八)如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有盗窃、破坏和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包括宿舍管理、工作纪律和车间管理等)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且甲方能提供确切证据证明的,由派遣员工承担,乙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乙方派遣人员中有在逃犯的,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后果和责任。(九)甲方需要新增或补充人员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通知后,于 三十 个工作日内及时输送满足甲方数量要求及符合下述条件的人员:1)体检合格; 2)年龄为16周岁以上;3)初中及以上学历;(十)乙方派遣人员在甲方处提供劳务期间应服从甲方监督、管理和指派,若乙方派遣人员人数在甲方同一工作区域超过50人的,乙方须派常驻甲方管理员对其劳务人员的业务及行为规范进行考核,及时发现、处理异常情况并承担相应责任;派驻人员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十一)乙方与其派遣人员应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其派遣人员在无工作期间,乙方应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派遣人员支付劳动报酬。

派遣合同(篇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采用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不少于两年)。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1、甲方派遣乙方在 (实际用工单位)的 岗位从事 工作,(属于、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者其他特种作业。工作地点为 。

2、派遣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

3、甲方有义务将与实际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内容如实告知乙方。

4、乙方同意按实际用工单位的工作内容和岗位要求,努力提高职业技能,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乙方在实际用工单位实行(标准、综合计算、不定时)工时工作制。其中,标准工时工作制度为每天工作 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时工作制的,由甲方负责审核实际用工单位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行政许可决定,并告知乙方。

2、甲方负责协调实际用工单位保障乙方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权利。实际用工单位因工作需要征得乙方同意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加班工资不包含在甲方与实际用工单位约定的基本工资中,由实际用工单位另外计发。

四、劳动报酬

1、乙方享有与实际用工单位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的权利。甲方不得克扣实际用工单位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

2、甲方与实际用工单位商定的乙方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基本工资的发放形式为(由甲方发放、由实际用工单位直接发放)。

3、甲方与实际用工单位协商确定,乙方的工资标准采用下列第( )方式:

(1)乙方实行月薪制,每月为 元。

(2)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为 元/月;绩效奖金由实际用工单位直接发放。

(3)乙方实行计件工资制,定额单价为 元,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劳动定额,由实际用工单位按照法定加班工资的标准计算计件工资另外计发。

乙方在实际用工单位连续用工的,甲方敦促实际用工单位按照同工同酬的规定,为乙方实行工资调整。

五、社会保险

1、自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甲乙双方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乙方有权按照规定查询个人的缴费记录。

2、甲方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在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乙方监督。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监督实际用工单位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有权拒绝实际用工单位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因为此类原因乙方遭受实际用工单位退回的,不视为乙方过失。

2、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甲方及实际用工单位负责及时救治,并按规定时间为乙方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方负责协调实际用工单位,按照本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乙方按约定到实际用工单位工作期限届满,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应按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向乙方按月支付报酬,缴纳社会保险。

3、本合同存续期间、且原派遣任务完成后,甲方应当积极派遣乙方至新的用工单位工作,在新单位劳动报酬、劳动条件不降低的条件下,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新派遣,双方同时书面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4、实际用工单位未按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承担对乙方义务,或者实际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致使乙方行使单方解除权的,由甲方承担对乙方的义务,实际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5、乙方因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及违反实际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被实际用工单位退回的,甲方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与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因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有关情形,被实际用工单位退回的,甲方应承担用人单位义务,按规定发放报酬,积极重新派遣。

6、乙方有《劳动合同法》第 四十二条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不得解除;本合同期满的,本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八、其他约定条款:

九、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内容变更时,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合同。

十、本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应当按照法定的条件、程序和经济补偿规定标准执行。甲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当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处理。

双方依法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办理完毕乙方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甲方依法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相关费用,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手续时支付。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一式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至少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并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派遣合同(篇9)

编号:____

甲方:____

乙方: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

注册地址:____

经营地址:____

第二条乙方:____性别:____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________证件号码: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邮政编码:____

户口所在地:____省(市)____区(县)____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__

第六条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____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甲方每月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元或按______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元或按__________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劳动合同续订书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年月日,续订合同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年月日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年月日,续订合同终止。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书可作为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

二、用人单位与职工使用本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

三、经当事人双方协商需要增加的条款,在本合同书中第二十一条中写明。

四、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五、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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