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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祝福祝福语大全(编辑 巧克力糖)阅读不仅可以培养我们的情操,提升修养,还可以从作品中学到很多为人处世的智慧。总结读书的收获对于深入理解书中的内涵非常重要。本文主要介绍了“通往广场的路不止一条读书笔记”,希望大家能够喜欢,并且建议大家试着阅读一下,或许能够改变你的想法!

通往广场的路不止一条读书笔记 篇1

通往广场的路不止一条,通往成功的路也不止一条。今天,我们学习了《通往广场的路不止一条》这篇课文,我受益匪浅。

这篇文章的作者是美国作家伊尔莎·斯齐佩尔莉。叙述了父亲带她爬上教堂的塔顶,并对她进行了说教,告诉她:“通往广场的路不止一条,生活中,如果你发现这条路不通,就可以走另一条路试试!”这为她的成功起了很大的作用。她在实现梦想时也像我们一样,受到了很多挫折,但父亲给予她的教诲使她一次次走向成功。例如两星期做不出二十件毛衣,父亲的教诲让她学会了去求助他人,她邀请了许多心灵手巧的妇女帮助她来缝制;她决心开一个时装展,但在离展出十三天前,缝纫姑娘在邻居挑拨下全都跑了,她选择了展出未成衣展……这一切也揭示了父亲对她的教导,使她一生受用不尽。

如果这条路不通,可以走另一条路。正如文章中一样,当作者一次次失败时,她想起了父亲的话,又想尽了一切办法,鼓励自己“我能行,再来一遍!”在努力下,她一次又一次取得了成功。这让我想起了自己,每当我在学习的时候,一遇到难题,先是去试了试,如果解不出这道题,我就沮丧的放弃了,根本没想过去运用其他方法去试试,所以最后以失败告终。

学了这篇文章,我明白了在遇到困难时一定要坚持到底,尽自己所能,做得更好。请记住:“通往广场的路不止一条。”

通往广场的路不止一条读书笔记 篇2

“我要从这张A4的纸中穿过去!”汪老师一本正经地说。

“穿过去?不可能吧?这张纸只有汪老师的头那么大,莫非汪老师是一位深藏不露的魔术大师?不可能,汪老师应该是忽悠我们的吧!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还是看着吧!”我自言自语道。

我们目不转睛地盯着汪老师,只见汪老师熟练地操起一把剪刀,从纸的边缘开始剪,当纸条快落地时,汪老师的手停了一下,向汽车拐弯那样小心翼翼地将剪刀往左拐,又开始“卡擦卡擦”地剪起来。按照这样的规律,一张A4的纸,不一会儿就被汪老师变成了一条又细又长的“苹果皮”了。之后汪老师一手捏着“苹果皮”的两端,一手托起“苹果皮”的中端,“苹果皮”就变成一条柔软的呼啦圈了。之后汪老师想穿衣服似的从头到脚套了一遍。实验成功了。

“怎么样,穿过去了吧!”汪老师得意洋洋地说。“怎么不来点掌声?”汪老师看我们都看呆了,又加了一句。教室里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

后来汪老师让同学们也来做做这个实验,让我们也尝尝成功的滋味。同学们也像汪老师一样轻松的穿过了。

原来奇迹不是只有魔术师可以创造,普通人也能创造奇迹。什么事只要你换个角度去想,答案就会变得不一样,因为通往成功的路不止一条。

通往广场的路不止一条读书笔记 篇3

读了《通往广场的路不止一条》这篇课文后,我受益匪浅,感受到了作者父亲告诉的话十分有道理。

本文主要讲了:小时候,作者父亲告诉了作者一句令人受益匪浅的话:通往广场的路不止一条。于是,作者在父亲的教诲下,另辟蹊径,走出了一条服装的新路,度过了这次困难。

作者父亲说的这句话:通往广场的路不止一条。这句话富有哲理、引导了作者的人生,让作者终身受益。它告诉我人们顽强的意志可以帮助人们克服许多困难,当再一次冲破艰难险阻,经历了苦难后,我们就一步一步走向成功。这句话的意思是:人就是在此路不通时再走令一条路。不断的去探索,逐步接近目标,难道不是吗?

从这篇课文让我想起另外一件事。我记得那一次,我画了一幅画,可我怎么看也不满意,看起来太单调了。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正当我思考的时候,表哥突然从我身后跳出,一不小心,我把颜料弄到了画上。正当我苦恼的时候我又想到了作者父亲说的话:通往广场的路不止一条。我试着把墨点画成了一只小狗,简直太好了,我的画更加的完美,十分生动。作者父亲说的话使我有很大的感受,让我有了灵感。要不是这句话帮助了我,我还会苦恼。正所谓通往广场的路不止一条。有句话说的好:人的一生都在选择,都在变通。是啊!我们要学会变通,不向困难屈服。

作者父亲的话使我们勇于克服一切困难,才会有成功的希望。

通往广场的路不止一条读书笔记 篇4

前不久,我们学习了第四组课文,其中一篇令我印象深刻,受益不浅。这篇课文就是通往广场的路不止一条。

课文主要讲在作者小的时候,父亲带他到罗马广场的塔顶,教导他通往广场的路不止一条,当他在生活中发现这条路走不通的时候,就试着走另一条路。作者把父亲的话牢记在心上,当他在事业上接二连三地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时,他并没有气馁,也没有知难而退,而是想方设法寻找解决的办法,寻找事情的出路,并一次次地获得了成功。

我读了这篇文章也深受启发。我觉得,文中的父亲不仅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还告诉了我们一个成功的秘诀——解决问题的方法不止一种。正是这一句看似普通而又简单的话,点燃了作者心中的希望,增强了作者克服困难的信心,让他在困难与挫折面前能善于变通,找到了成功的出路。其实,条条大道通罗马。在我们的生活中,成功的道路绝对不是唯一的。当一条路走不通的时候,我们决不能气馁,更不能自暴自弃,要懂得换一个角度想一想,换一种思维试一试,你可能就会豁然开朗,找到打开成功大门的钥匙。这正如陆游在游山西村中写的那样: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这句话不仅让作者一生受用不尽,也让我尝到了成功的甜头。记得有一次,学校举行组词竞赛。开始的时候,我过关斩将,做得非常顺利。可是,最后一道“加部首组词”很快就把我拦住了。我绞尽脑汁,也只是想到了三个,最后一个怎么也想不出来。眼看离交卷的时间快要到了,我不由更加心急如焚。突然,我想到了老师在讲课时曾说过:通往广场的路不止一条,做题的方法也不止一种。是呀,为什么我不换个思维,从上下结构和半包围结构入手呢?啊,思路一下子打开了,还真能写几个呢!

通往广场的路不止一条,解决问题的方法不止一种。这句话,将会成为我的座右铭,伴随着我在成长的道路上攻克一道道难关,获得一次又一次的成功。

通往广场的路不止一条读书笔记 篇5

今天,我读了一篇叫>的文章.文章主要内容是:作者小时候她爸爸给她讲了一个一生受用不尽的话“通往广场的路不止一条。”作者长大后曾经遇到了两个难题:一个是一家大商场的老板向她订了四十件她穿的那件维黛安太太花了一星期手工制成的黑白花纹的毛衣,让她在二星期之内交货,她就“复制”了二十位“维黛安太太”,使她按时交了订单,从此她的生意便红火起来。第二个便是:离服装展还有十三天的时候,心灵手巧的人全都跑光了,就搞了个非成衣的服装展,结果出奇制胜,大获成功。读完文章,我想到了有一次我遇到的一个让我为难的应用题:小明看了6本书用17天,那51天能看多少本书?我左思右想,用归一方法有小数,除不尽。于是我想到了倍比问题:51÷17=3,6×3=18(本),答:51天看了18本书。生活就是这样,假如你这条路不行就转个弯试试吧!

我也想到了生活中有一技之长的任命,他们也许不是大学毕业,但在人生的道路上找到了自己的最佳位置,最终也实现了人生价值。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七十二行,行行出状元。只要我们坚定自己的理想,做生活的有心人,就条条大路通罗马。

通往广场的路不止一条读书笔记 篇6

这学期,我们学习了《通往广场的路不止一条》这篇课文。让我受益匪浅。

这篇课文主要讲了:父亲带我上塔顶看路,以及我设计时装,开时装展这两件事。和我陷入困境,走出困境,获得成功的事。这篇课文令我想到了很多:

有一句话,叫做“条条大路通罗马。”我觉得,这句话写得太好了。因为如果作者当时忘了父亲告诉她的话,说不定这时装生意早就做不下去了。但是,作者并没有在“一棵树上死”,她选择了思考。她能够在最能让人感到“天塌下来的时候”,用脑子思考问题,并且还能想出这么好的主意,让成功和自己只有一步之遥。

这篇课文,让我想到了一个故事:

有一个叫毛毛的小男孩,他与哥哥姐姐和一个同学在旅游的时候,因为地层下陷而被困在了一个未开放的洞穴里。但他们并没有失去渴望求生的信心,始终以乐观的心态面对现实,并且还充满了对生命的渴望。他们花了7天的时间寻找通向地面的生路。终于,他们在被困第九天中,从“洞穴瀑布”中成功脱险。

我觉得,通往成功的路有很多条,当你发现一条路走不通时,千万不要灰心,应保持走另一条路的信心和勇气。只要有自信,我们就会离成功越来越近。

在你失去信心时,切记“通往广场的路不只一条”;当你对人生失去意念时,切记“通往广场的路不只一条”;当你应聘工作没成功的时侯,切记“通往广场的路不只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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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笔记(锦集8篇)


希望您能从这篇文章中更好地了解“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笔记”相关的知识。在阅读完之后,可以尝试写下自己的思考和体会,将这些宝贵的想法用文字保存下来,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读后感啦!感谢您的阅读!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笔记 篇1

《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讲了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和一只聪明的塔克老鼠、忠诚的亨利猫之间的真诚友谊。也告诉我们名利与自由孰轻孰重。

柴斯特本来自由自在地生活在宁静而又安逸的乡下,由于它贪图美食被带到了人情冷漠的纽约,但它非常幸运地遇见了塔克老鼠和亨利猫,还有爱它的主人男孩玛利欧。柴斯特因为不适应大都市的生活,在睡梦中不小心吃掉了半张两元纸币,那是白利尼家的血汗钱,作为朋友的塔克用自己辛辛苦苦攒下来的的积蓄替柴斯特还债,免去了它的牢狱之灾。这充分体现了朋友间的真挚友情,令人感动!

又有一次,因为柴斯特在报摊里开宴会,不小心烧着了报摊,它为了弥补过失,开始了它的演奏生涯,使白利尼妈妈喜欢上了它,也使他们的报摊生意红火了起来。柴斯特每天两场用自己的翅膀演奏着,无论它开心还是不开心都必需演奏人们喜爱的曲目,它出名了,红得发紫,可它一点儿也不快乐,它喜欢在康涅狄格州的乡下不受约束地为小伙伴们演奏自己作的曲子。最后,柴斯特选择了自由,因为自由是无价的。

离开的那天,柴斯特跟塔克和亨利道别的时候,让我感动不已。我知道大家的心情都非常失落,但塔克和亨利知道柴斯特没有自由就不快乐,所以即使舍不得好朋友走,可为了它的自由与快乐,它们帮助柴斯特踏上了回家的旅程。

这本书深深地感动了我,我永远也不会忘记柴斯特和它的朋友们的!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笔记 篇2

我读完《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后,我感觉动物们都有友谊,因为人们都会让猫帮老鼠赶走,可书中却说老鼠是猫的朋友,那也太神奇了吧!文中的主要人物是塔克、柴斯特、亨利三只动物的故事。《时代广场的蟋蟀》其实还有两个名字就是《蟋蟀在时代广场》和《蟋蟀遇显记》这两个名字。

在我印象中最深的就是《塔克一生的积蓄》。因为柴斯特把玛丽欧一家的血汗钱都吃了一半,这下闯了大货,塔克给它出了主意,要么逃跑离开广场,要么把另一半也吃掉,可是它不同意这么做,它不想让别人当替死鬼,最后妈妈把柴斯特关在笼子里,要等玛利欧赚回了那两块才能放柴斯特出来,后来就把塔克的一生的钱拿来了,两块钱堆成柱子放在笼子里,第二天早上,妈妈就把柴斯特给放了,它的两个好朋友比谁都高兴。

有时候我觉得动物比我们人类更懂得友谊和朋友的重要,就像最后柴斯特说要回自己的家乡:康涅狄格洲。读后感・它走的第一个晚上,亨利、塔克都无法入睡,都有想去康涅狄格洲的想法。还有比这更好的友谊吗?如果我们每个人都有这样的友谊,那真好。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笔记 篇3

这个假期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做《时代广场的蟋蟀》。

它讲述的是蟋蟀柴斯特从没想过离开格州乡下的草场,可它却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地铁站里,它遇到了爱它的主人玛利欧,并且先后交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聪明的老鼠塔克,一个是忠诚、憨厚的猫亨利。有一次柴斯特错把钱币当树叶吞进了肚子,让玛利欧的妈妈知道后关进了笼子,热心的老鼠塔克拿出了自己的积蓄把柴斯特救了出来。还有一次它们举办舞会时,不小心闯下了大祸,烧了玛利欧家的报摊,玛利欧的妈妈生气极了,决定立刻把柴斯特扔掉,柴斯特愧疚的呆在笼子里,它情不自禁的鸣唱起来,想让自己的心情好一点儿,没想到鸣唱的曲子激起了玛利欧妈妈对往事的回忆,于是柴斯特又躲过了一难,被留了下来。它的歌声吸引了地铁站的乘客,消息传开,《纽约时报》也刊登了它的介绍,从此柴斯特名声大噪。它一遍遍的演奏,吸引了很多来报摊的人,让玛利欧一家的经济状况也得到了改善,玛利欧的脸上也露出了纯真的笑容。但是功成名就后的柴斯特不喜欢受别人的安排,不喜欢被人盯着看,它开始怀念家乡自由自在的生活,最后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读完这本书,我被塔克、柴斯特、亨利之间的友谊感动,特别是塔克和亨利,它们本来是天敌,可是在这个故事中它们却相处的那么和谐、友好。遇到困难时,它们互相想办法,互相帮助。闯了祸,柴斯特没有躲避,敢于承担责任,接受惩罚。这本书告诉我们:动物身上也有很多值得我们人学习的品质,我们人之间也应该和睦相处,快乐的学习和生活。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笔记 篇4

书是成长路上的一盏明灯,为我们照耀前行的道路;书是成长路上的一顶雨伞,为我们遮挡人生的风雨。它不仅让我们学到无穷的知识,更让我们无形中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

最近我看了一本震撼人心的小说,叫《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乔治·塞尔登,获得了纽伯瑞儿童文学银奖,还是国际大奖小说。这本《时代广场的蟋蟀》主要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蟋蟀柴斯特因为贪吃而掉进了野餐篮里,莫名其妙地被人带到了纽约,而后被好心的玛丽欧一家收养。后来在朋友们的帮助下,柴斯特成了纽约有名的歌手,纽约的人都爱听它唱歌。可是当柴斯特名利双收的时候,它却决定舍弃美丽的光环,回到了自己深爱的家乡,做一只自由自在的蟋蟀。

在《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中,老鼠塔克这个人物是我最欣赏的。它不仅善良、开朗,能和它的天敌——猫成为好朋友,而且还很热心,对朋友柴斯特倾其所囊。柴斯特在梦中不小心吃掉了一张两元纸币,对于收养它的玛丽欧一家来说,两元可是一笔大财富。在柴斯特后悔不已却又不知所措的时候,塔尔就从自己好不容易攒下的积蓄里拿出了两元帮柴斯特还回去。其实塔克非常舍不得那两元钱,因为它存钱是为了以后自己死了能有一个好一点的坟墓,但是当它看到朋友有困难的时候,还是毫不犹豫地做出了选择。

这本书的蟋蟀柴斯特,能够放弃名利而回到孤僻的老家,这一点让我非常意外。现在的社会,很多人为了追求名利和金钱,会不择手段,然而,柴斯特为了自由,放弃了好不容易得到的一切,褪去身上的光环,回到了自己深爱的家乡。

看完这本书,我想到现在的社会太现实了,我们应该在关键时刻把无私的爱奉献出去,让这个社会变得更和谐、更美好。我们也要像塔克一样,做一个对朋友尽心尽力的人。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笔记 篇5

读《时代广场的蟋蟀》有感300字:

我有许多课外书,书里面有快乐,有悲伤,还有感动,每一本都很精彩,其中,我最喜欢《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

一只蟋蟀偶然搭错了车,从康涅狄格州乡下来到了纽约时代广场。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柴斯特蟋蟀遇到了聪明的塔克老鼠和忠诚的亨利猫,还遇到了爱它的主人,男孩玛利欧。因为柴斯特对城市生活还不适应,就时不时的捣乱。先是夜里把主人家的两块钱纸币吃了一半。和朋友聚会,把报摊点燃了。玛利欧的妈妈实在受不了了,就决定把它赶走。当玛利欧的妈妈发现柴斯特可以演奏整段的咏叹调时,立刻改变了主意,让柴斯特留下来。不久,柴斯特就变成了“明星”使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但柴斯特并不高兴,而是满心失落。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它回到了属于自己的家。

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之间的友情足以温暖整个世界。这本书使我很感动,让我明白朋友间的友谊是伟大的,无私的,我们要学会珍惜友情。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笔记 篇6

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因为贪吃,跳进了野餐篮,离开了家乡,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开始了它的纽约生活。

幸运的柴斯特在人情冷漠的纽约遇上了聪明可爱又略带市侩的塔克老鼠和忠诚、憨厚的亨利猫,还被一个喜爱它的小男孩玛利欧当作宠物,把赛马场安排在报摊的火柴盒里,每天给它吃喝,生活过得还不错。柴斯特用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塔克老鼠和亨利猫真挚的友情和无私的帮助,音乐使玛利欧他们家报摊一下子人山人海,让他们一家摆脱了困境。要朋友们的帮助和支持下,柴斯特努力练习,最后一举成名,成了纽约最厉害,最红的音乐家。每当它开始演奏一首首美妙而又动听的乐曲时,周围的人都停下了脚步,放下了手中的活儿,都静下来细细品味着这熟悉的旋律,仿佛时间停了下来,就连最讨厌赛它的人——玛利欧的妈妈,也渐渐地喜爱它,把它以前的错误都扔到九霄云外。但功成名就后的柴斯特却满心失落,它想念自己的家乡。在塔克和亨利两位好友的帮助下,它搭上火车,与朋友们依依惜别,向前瞻故乡的方向前行。

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咪之间真挚的友情,足以温暖一个冰冷的世界。

友情无处不在,只是你有没有去发现和寻找它。有一次,兴趣班英语老师让我们背单词,准备第二天听写。经过充分的准备,我胸有成竹地来到教室,等待着听写单词。老师说:“你们再看几遍,并拿出听写本来,今天我忘带了你们的听写本,你们自己准备一本吧。”这可把我吓了一大跳,心想:老天保祐,愿我带了听写本吧!边想,边在英语带里翻来翻去焦急地找听写本,“刷刷刷,刷刷刷。”找了半天,连个影子都没见着,我一下子急出了一声冷汗,“如果我有神功就好了,飞到家里拿听写本多快呀!”不过那是不可能的事了。我只好问同学借一张纸,我边上的男生也没带,我想我的一个朋友,她可能带了,于是,我轻轻地问:“带纸了没?我忘带了。”“随便拿吧,在桌上呢!”我小心翼翼地撕下了一张,说了声“谢谢!”我便专心听写了,心中对她感激不尽。

虽然帮助的事并不大,但情义却很深。“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笔记 篇7

这个暑假,我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主要讲了亨利猫,塔克老鼠和蟋蟀柴斯特。柴斯特是一只有音乐天赋的蟋蟀。每天的白天,柴斯特就看着白利尼一家卖报纸。夜晚就和亨利和塔克聊天。《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就主要讲了他们晚上的聊天及一些宴会。有一次柴斯特吃掉了两块钱,因此不能出笼子了。在塔克老鼠的帮助下,他有重获自由。还有一次在举行舞会时,柴斯特弹了一首曲子,塔克太兴奋了,不小心碰到了火柴盒,烧掉了很多杂志,玛利欧的父母想扔掉蟋蟀,但是因为蟋蟀演奏出了玛利欧的妈妈最喜欢听的意大利曲,所以他又可以留下来了。后来因为他会唱各种各样的,人们熟悉的,意大利曲,所以出名了。但是后来在亨利和塔克的帮助下他又重新回到了乡下。

这本书让我明白,有些事情要弄清楚,不要轻易下结论玛利欧的妈妈就是因为保罗说了动物们逃走,而就认为是动物们放的火。如果蟋蟀不及时唱歌,白利尼一家也许就会错过一只会唱意大利歌剧的蟋蟀。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笔记 篇8

《时代广场的蟋蟀》,这书是我们四年级学生的共读科目。孩子们也都一一阅读了,并且做了摘录,写了读后感。

似乎很少关注并阅读儿童类的书籍,但是这一次我也有兴趣大致浏览了一番。感觉这书还是不错的。有情意,不管是人与动物,还是动物与动物。主人公柴斯特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正如孩子们所说这世界上真要有柴斯特这样一只会唱歌的蟋蟀,他们都要去看一下。在孩子们的读后感中,我也觉得他们的思想在一天天成熟。有孩子说有的人在成名后在大把大把的票子面前或许会迷失自己,或许会歪曲自己的人生价值观,但是柴斯特在成名后对舞台却是越来越厌倦,相反更加思念它的故乡,于是最后在朋友的帮助下,回到了自己可爱的故乡。那时的柴斯特尽管不一定在风光中表现自己了,但是它的情感却有所归属,并且快乐常伴。孩子们确实很羡慕柴斯特,他们能这样去表明对柴斯特的赞赏,我觉得就是一个进步了。为孩子们自豪着。也希望我的学生以后能拿起课外书陪我攻读书籍。我也将继续学习,学习着。

2023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笔记锦集十三篇


怎样才能写出一篇优秀的读后感呢?当我们阅读完一部作品后,可能会对其中的某些情节感到困惑。记录下来阅读时关键的点,会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书籍。趣祝福的编辑特意推荐了一篇名为“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笔记”的文章。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笔记 篇1

我们走在有着华灯的路上,月色的皎洁照亮我们脚下的路。越来越觉得,这样的女人很争气,绝不将个人哀怨放到桌面上,即使向隅低泣,也不做祥林嫂。不得不承认,这三年内每次见到他温婉如玉的面容,原本想好的分手措辞都会咽回肚里,坚硬的心都会融化!而他的母亲是服装设计师,亲自为儿子挑选服装,所以眼光才那么前卫。

一只生长在乡下草原上的蟋蟀柴斯特,因为贪吃,跳进了野餐篮,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它遇到了善良的小男孩玛利欧和聪明的塔克老鼠还有憨厚的亨利猫。玛利欧很喜欢这只蟋蟀,于是就收养了它,可是玛利欧家里也不富裕,有时候连两美元挣不到,只有一个刚能维持生活的报摊。因为柴斯特刚刚来到纽约,很不适应,连续闯了几次祸:吃掉了两美元的纸币,还把玛利欧家的报摊给烧着了,这时它的朋友塔克把自己所有的积蓄拿出来帮助它,将玛利欧家的损失还了回来,憨厚的亨利猫帮助扑灭了大火,这才没将柴斯特赶出去。这一连串的事情使玛利欧的妈妈气急败坏,她本来就不同意柴斯特留下来。就在这时,奇迹发生了,一阵动听的乐曲传过来,是玛利欧妈妈最喜欢的一首歌曲《重归苏莲托》,这支曲子竟然是柴斯特演奏的。

从这以后,柴斯特在塔克和亨利的帮助下,又学会了许多曲子,每当地铁站里最繁忙的时候,它就开始演奏,行人都停下脚步静静地欣赏,很快它就出名了,报摊的生意也好了起来,这样一来,它帮助玛利欧家走出了困境。正当蟋蟀柴斯特的“事业”处在巅峰期的时候,它满心失落,对一天两场的音乐会感到疲劳和厌倦,它开始思念起以前在大草原上自由自在的生活,在塔克老鼠和亨利猫无私的帮助下,蟋蟀柴斯特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大草原。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地被柴斯特、塔克老鼠和亨利猫之间真挚的友谊所感动,它们只是三只动物,却能互相理解、互相信任、互相帮助,在柴斯特犯错误的时候,没有人埋怨它,而是想办法帮助它摆脱困境。因为有了朋友的帮助和支持,柴斯特才能在这个陌生的地方生存下去,出名了以后,它们为它感到高兴,当柴斯特思念家乡的时候,它们给予它理解和支持,最终帮助它回到故乡。

我能够理解柴斯特的心情,虽然出名以后有了荣耀,还可以享受丰盛的食物,可是它更需要自由的生活。在大草原上,它可以仰望着蔚蓝的天空,晒着温暖的太阳,想什么时候演奏就会放怀鸣唱,而不是天天被关在笼子里,按时表演,它也不想有人用脏乎乎的手摸它的翅膀。它得到了很多人都梦寐以求的荣誉,却失去了自由和快乐。我希望大人们也都看看这本书,多给我们小孩子一些自由的空间,那样我们会更快乐的。让我们一起记住这个足以温暖全世界的三只小动物的真挚友谊吧!我们也永远会记得蟋蟀柴斯特那嘹亮而韵味无穷的鸣叫!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笔记 篇2

一辈子只当一次父母,给孩子一个更加优秀的机会!感恩您关注全优教育,愿您把这种爱心传递下去,分享给更多有需要的父母!

在全优,时刻与优秀同行!

最近我读了一本叫《时代广场的蟋蟀》的书,一看到这本书的书名,你也许会觉得这本书十分普通,其实这本书很精彩,还获得"国际大奖小说"的称号呢。下面大家跟着我一起来看看吧。

这是一个有关蟋蟀、老鼠和猫之间友谊的故事,蟋蟀柴斯特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子里,被带的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这里它遇到了非常爱它的小主人玛利欧和聪明的塔克,还有老实的亨利猫。柴斯特是一只非常有音乐天赋的蟋蟀,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然而成名之后的蟋蟀感觉自己并不快乐,突然很想念自己的家乡,想念自由自在的生活,最后在塔克老鼠和亨利猫的帮助下,蟋蟀柴斯特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读了这本书之后,让我感觉到了蟋蟀和朋友们之间是多么的快乐呀!我也要学习它那样交好多知心朋友。这也让我明白友谊是很重要的。就像蟋蟀一样,通过了朋友们的帮助才回到故乡。也让我懂得了友情是最珍贵的,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向这三只小动物学习,懂得关心别人。

怎么样?通过我的介绍大家一定很感兴趣吧,那么就快去读读这本书吧。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笔记 篇3

我读了一本《时代广场的蟋蟀》,我永远会记住那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记住它嘹亮而韵味无穷的鸣叫。

蟋蟀柴斯特从没想过离开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可它却因贪吃跳进一个野餐篮,被带到纽约市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地它认识了朋友:聪明的塔克老鼠、忠诚憨厚的亨利猫,爱它的主人——男孩玛利欧。它用自己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的真挚友情,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而功成名就的柴斯特却满心失落,它思念乡下的生活。在朋友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我明白了:友谊等于忠诚和信任和爱心。拥有塔克和亨利这样的朋友多么幸福啊!我们又为朋友付出了多少呢?就在昨天,我们上体育学习武术操,不经意间,我一转身,王浩冰一出拳,打到了我的`肚子。哇!我哭了,胃里一阵翻江倒海的难受,好朋友赵书誉急忙跑到我面目前问东问西,打到哪儿了?很疼吗?要不要打电话回家?、、、、、、我眼里闪着幸福的泪花,太感动了。但是我做到了吗?我没有。我一定学习主人公在以后的生活中去理解、帮助朋友。

多一个朋友,就增多了一面镜子。少一个朋友,就减少了一面镜子。这些镜子帮你一生明亮着。指引着该如何学习?如何生活?如何对待朋友?

我相信,我和朋友之间的每份珍贵的友谊,会像钻石般晶莹剔透无杂质。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笔记 篇4

一只闪着淡淡的忧伤的眼睛,拥有高超的“小提琴”技术的昆虫,它,就是善良聪明的蟋蟀——柴斯特。

在《时代广场的蟋蟀》中,主人公柴斯特因为贪吃而被带到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在这里,柴斯特被男孩玛利亚发现并带回家;在这里,它还结识了两个好朋友亨利猫和塔克老鼠,并和玛利亚、亨利还有塔克度过了一段快乐、惊奇又令人怀念的时光。

故事虽然发生在一个虚幻世界,但故事的情节却感人肺腑。如果玛利亚没有保护柴斯特,柴斯特又怎能保住性命?如果塔克献出它那些被它当成宝贝的零花钱,可能柴斯特现在还待在那个蟋蟀笼子里;如果没有亨利和塔克的帮助,柴斯特又怎能回到自己的家?被玛利亚救起,塔克对它的付出……这一切都告诉我们,团结与友情是成功的关键。再联系到我们自己,我们哪一次的成功,不都是靠家人、老师、朋友和同学的帮助呢!

民间俗语“单丝不成线,独木不成林”,这就告诉我们,只有团结一致,我们才可能获得成功!(语文迷 zuowen.)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笔记 篇5

首先这本书非常有想象力,其次具有童话的气氛,可谓是“老少皆宜”啊!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蟋蟀柴斯特,原来生活在一个大森林,由于贪吃跳到了一个篮子里,被带到了纽约的火车站。在那里,遇到了非常宠爱它的主人玛利欧,还碰到了老鼠塔克、亨利猫。

老鼠塔克和亨利猫非常欢迎柴斯特的到来,准备庆祝一番,但它们意外地发现,柴斯特不是只普通的蟋蟀,因为它能演奏人类的歌曲!老鼠塔克乐坏了,说柴斯特能为玛利欧一家赚钱了!果然,玛利欧发现了柴斯特的“异能”,不久,柴斯特成了纽约明星,整天演奏歌曲,给玛利欧这个可怜的、一天只能赚两块钱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的`财富!但是,柴斯特慢慢厌倦了这种生活。没错,它喜欢两位朋友和众人瞩目的生活,但它更喜欢自由和无忧无虑。最后,它决定离开这里,与朋友道别,回到以前茂密幽深的大自然去!

这本书告诉我:动物都离不开大自然,何况人类呢?所以要多多保护大自然啊!让我们保护修身养性的地方吧!

啊!我想看第二部的欲望已经迫在眉急了。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笔记 篇6

我读了这本书,有了自已的感想。我的感想是:一只蟋蟀柴斯特从没想过要离开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一天,它为了贪吃。掉进了野餐篮里了。一会儿,一个人挎着篮子走了,还把一个重袋子扔到了里面,正好那个重袋子掉到蟋蟀柴斯特的身上了。那个袋子里有什么蟋蟀都不知道。蟋蟀以为那个人不会走多远的,走最远的肯定是到镇上吧!一会儿,它听见嘟嘟的声音,它知道了这是火车。刚下火车,就坐飞机,下了飞机之后袋子里的冷牛肉和一块三明治掉了下来。蟋蟀马上从篮子一跳,跳了出去。出去后它在纽约,以前它听它的爷爷说过纽约,柴斯特在纽约整整待了三天才找到吃的,这吃的是老鼠塔克,老鼠是个善良的动物。蟋蟀在这里认识了一只可爱又略带市侩的塔克老鼠,和一只忠诚又善良的亨利猫,还认识了它们的'主人——玛利欧。蟋蟀用音乐回报了它们,它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但柴斯自己也成了纽约的动物演奏家!

可是它却很失落,因为它在思恋乡下自由自在的快活安静的生活。但是柴斯特在朋友的帮助下,终于回到了自己思恋、深爱的故乡,也过上快活的日子了。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笔记 篇7

暑假里,我看到了乔治塞尔登创作的《时代广场的蟋蟀》

切斯特蟋蟀,主人公,来自康涅狄格州。他过去过着幸福的生活,但由于贪吃,他跳进了野餐篮子,被带到了纽约。之后,切斯特被男孩马里奥作为宠物饲养,切斯特与老鼠塔克和猫亨利结成伙伴关系。马里奥一家人睡着后,切斯特、塔克和亨利会听音乐取乐。之后切斯特把一半的纸币当柳叶吃了,不小心把报摊点着了。马里奥的妈妈差点把切斯特赶走。切斯特唱歌,震惊了纽约的每个人。最后,切斯特想回家。塔克和亨利帮助切斯特实现了他的愿望,并和切斯特一起回到了康涅狄格州。

印象最深的是切斯特说的话:我会忍!

当切斯特把一半的纸币当柳叶吃掉时,塔克对切斯特说:“切斯特,你把另一半吃掉,然后让我们把报摊弄得一团糟,假装做贼,把钱偷走。否则你会受到惩罚,但是切斯特说:“不,我做错了,我会承担的!“当切斯特、塔克和亨利不小心点着了火,放火烧报摊时,亨利告诉切斯特逃跑,否则他会被赶走,但切斯特说,“我想留在这里,承担错误。".

回想一下自己做错了什么:一年级的时候,不小心撞到了别人的铅笔盒,摔到了地上,但我对别人说:“我没碰!”还有一次,我不小心把尺子弄坏了,说:“不是我弄坏的!”现在真的后悔了。如果我当时看到了《时代广场的蟋蟀》,我一定会拿起铅笔盒放在他桌子上跟他说对不起。对我妈说:“我弄坏了!”

现在看完这本书,我非常羡慕切斯特蟋蟀和塔克鼠以及亨利猫之间深厚的友谊,这也让我明白,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勇于承认错误。《时代广场的蟋蟀》我真的很喜欢!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笔记 篇8

这本书是一个有名的作家,美国的乔治.塞尔登写的一本书,书名叫《时代广场的蟋蟀》。我读了这本书明白了一个道理,朋友与朋友的友谊是多么的重要,如果没有了友谊,就没有了朋友的关怀和爱。

这本书讲了许许多多的灾难发生,有一次,柴斯特因为做梦把两元的钞票给吃掉了,塔克给柴斯特想出了很多好办法,柴斯特都没同意,但是好心的塔克老鼠还是把它一生的积蓄都给了柴斯特,是一张两元钱的钞票,这两张钞票是塔克老鼠守在家门前等来的,而且那是它的养老钱呀,它其实也不想给柴斯特,但是它不能看着自己最好的朋友眼真真的被踢出门外吧,塔克就把他一生的积蓄全部都给了柴斯特。

还有一次,柴斯特演奏一首非常好听的曲子,让塔克手舞足蹈,塔克一不小心就撞翻了火柴盒,把火柴全都掉在地上,进行摩擦,把白丽尼一家的报纸烧着了,这时柴斯特想出了一个好办法,它把挂在闹钟上的铃铛使劲的敲了一下,亨利把他们家的报纸全部都移到了没有被火烧着的地方,这时,列车长保罗带来了,把火给灭了。

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一只老鼠和一只猫咪还有一只蟋蟀真正的友谊,把一个冰冷的世界变得温暖起来,这本书虽然很厚,但我们只要细细的去看,看来看去还是会把这本厚厚的书看薄,这本书能让我感受到只要有了朋友的友谊和朋友的爱心,可以把一个冻得像冰块一样寒冷的世界,变成比夏天那温暖的太阳还要更温暖的世界。最后,柴斯特还是回到了康涅狄格州,但就算柴斯特回到了康涅狄格州,她们那真正的'友谊也不会破碎的。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笔记 篇9

这本书的作者乔治塞尔登于1929年出生于康涅狄格州的乔治谢顿汤普森。耶鲁大学毕业后,他打算向剧本写作方向发展。然而在朋友的鼓励下,我走上了儿童小说的道路。他的第一本书出版于1956年,但没有引起很多人的注意。真正让他出名的是他获得了1961年纽伯里儿童文学奖的银奖。这本故事书描述了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之间不寻常的友谊,自出版以来一直受到好评,今天在美国市场上仍然很受欢迎,从而确立了塞尔登在儿童文学中的地位。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1961年切斯特克里克(Chester Cricket)的故事,他不小心坐错了公共汽车,从康涅狄格州农村来到纽约时代广场。当许多人类歌手、舞蹈明星、画家和艺术家被迫在广场的街道上生活和表演时,不知何故,这只蟋蟀、幸运星和他的幸运星,一夜之间不小心成了地铁站的明星!每天早上八点,下午四点半,地铁高峰时间,他都会在百利尼的报摊上小心翼翼的玩耍。直到有一天,蟋蟀想回农村,却舍不得交朋友。但他想回老家看看,所以不得不离开。他回到家乡,为家乡的好朋友们演奏。那里的动物也很开心,静静地听着蟋蟀切斯特的表演。

蟋蟀的翅膀不仅能发出美妙的音乐,还能带来快乐和美丽。现在切斯特蟋蟀该回老家了。他必须和他的朋友说再见。他对朋友说:“明年夏天,我明年夏天从老家回来,和你们一起玩。”

母亲后记:一本美丽的书,蟋蟀、老鼠、猫之间真挚的友谊温暖了当时冰冷的社会。让人们永远记住这只名叫切斯特的蟋蟀,记住它响亮而持久的感染力!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笔记 篇10

《时代广场的蟋蟀》是乔治。赛尔登的伟大作品。1916年全美国销售最旺,至今为止还经久不衰的好书。

《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柴斯特因为贪吃,跳进了野餐盒里。被带到了纽约市时代广场。

第一天柴斯特认识了塔克和亨利。又被玛利欧收留了。可是过了几个星期,柴斯特惹下了一场祸;它把白利尼一家的血汗钱啃了一半。又有一次柴斯特跟塔克和亨利开了一场小小的聚会;把报摊烧着了。小主人玛利欧的妈妈气愤至极,想把柴斯特赶出家门。偶尔的一次机会,柴斯特演奏《重归苏莲托》打动了玛利欧***芳心。

又过了几个星期,柴斯特已经成为演奏家了。在美国纽约市时代广场大出风头。一时间,柴斯特又想念,它那美丽的康列狄格州乡下。柴斯特就这样放弃了大出风头。

《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让我了解了;你想有一个正真的朋友,有时是需要等待一辈子的。就像柴斯特一样,它在美国时代广场认识了一个聪明而略带狡诈的塔克老鼠,和忠诚而憨厚亨利猫。这本书也让我知道了,朋友对你的友谊是可贵而又独一无二的。所以你一定要好好珍惜呀!

在书中,柴斯特功成名就之后却选择了自由,回到家乡。如果是我的话,我是反对的。为什么我要自由呢?我选择自由又有什么好处呢?所以我选择功成名就。再说了,那些着迷的“粉丝”又该怎么办呢?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笔记 篇11

“明月皎皎光,促织鸣东壁。”周日的"约读书房”课堂上,郝老师用这两句古诗引出当天要读的书目《时代广场的蟋蟀》。书的作者是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他在1961年凭借这本书获得了纽伯瑞儿童文学奖的银奖。写作的契机源于他有一天坐地铁回家经过时代广场时,突然听到一只蟋蟀的鸣叫,唤起了他对故乡康涅狄格州乡村生活的怀念与向往。几分钟后,一个故事雏形便在他脑海中出现了……

郝老师古今中外,旁征博引,讲的娓娓动听,引人入胜。孩子们听得全神贯注,如痴如醉。我的心中则是无比的期盼,盼着将这本书一睹为快。

当晚,收拾完毕,等孩子读完这本书,我迫不及待地翻开来。很快我就被书中流畅优美的语言,生动有趣的故事情节深深吸引了,直到一口气读完最后一页仍意犹未尽。

一件很偶然的事情,有时候会改变人的一生,对于一只蟋蟀来说也是这样。这是一只叫柴斯特的蟋蟀,偶然间从康州乡下来到了大都市纽约,最终落脚在了时代广场地铁站的一个报摊旁。报摊的小主人叫玛利欧,他循着蟋蟀的叫声从一大堆垃圾中成功发现了柴斯特,他非常喜欢这只蟋蟀,并且在白利尼爸爸的帮助下成功说服了妈妈将它留下作为自己的宠物。在这里柴斯特还结识了另外两个新朋友,老鼠和亨利猫,它俩住在地铁站旁边一截废弃的排水管道里。三个好朋友常常聚在一起,分享美食、聊天、出去探索世界,非常快活。

可是好景不长,它们在一次忘乎所以的派对中,不小心引发了火灾,给白利尼一家的报摊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它们意识到大事不妙,塔克出了很多主意,让柴斯特逃走,嫁祸给他人等等。柴斯特没有接受,它认为自己必须要有担当,坚决不能连累他人。

于是,它选择留在原地面对一切后果。伤心欲绝又无比愤怒的白利尼妈妈坚决要扔掉这只给人带来霉运的蟋蟀。玛利欧除了焦急也无能为力。就在这时奇迹发生了,柴斯特用它那惊人的音乐天赋演奏出了无与伦比的美妙的曲调,深深地打动了白利尼妈妈,取得了她的谅解,还为这个一直不怎么景气的报摊带来了更旺的人气。因为它的歌声犹如天籁,不仅白利尼一家,整个时代广场地铁站,甚至整个纽约都在倾听。这只小小蟋蟀的鸣叫,让人停下了行色匆匆的脚步,让人忘却了内心的焦灼与不安,唤起了人们对家乡的思念,惊醒了人们灵魂深处的向往……因为它是用心在歌唱。

合上书本,思乡的情绪蔓延开来。诗人余光中的诗中也出现过蟋蟀。老先生说:“在海外,夜间听到蟋蟀叫,就会以为那是在四川乡下听到的那一只。”我小时候也是生长在乡下,蟋蟀的叫声肯定听到过无数次。可是现在回想起来,都忘记了它的叫声是什么样的,甚至连它的样子都已经模糊了。难道是我离开家乡已经太久了?重温儿时的回忆还得借助百度,图片中那暗黑色小小的一只只,不知道哪一只会在今夜入梦来,为我鸣唱……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笔记 篇12

有美妙的歌声,却要在低矮的茅屋里唱,岂不是锦衣夜行?诸葛亮才高八斗却不出山,岂不是茅屋里的一个穷老头?如果不是这样,自由的梦想将何处容身?

——题记

倾新的演奏一曲曲《重归苏莲托》、歌剧《阿依托》和莫扎特小夜曲,匆匆赶路的人们不禁驻足倾听,倾听着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咪的不同寻常的友谊。友谊之桥搭建起蟋蟀柴特斯的传奇故事。

不需要过多的修辞,只有“鸿运当头”,没有多少充满戏剧性的经历,只是一不小心,展示出故事的全部。的确如此,也许你会惊讶:“怎么可能?!”我和你相同,但是又怎么不可能呢?只是嗓子痒,造就音乐天才;只是一个瞎编的传说,却令中华子孙知道了汉高祖刘邦!

自由的梦想,受约束的自由又何来自由自在的梦想?

《时代广场的蟋蟀》正是代表着工业时代返璞归真的价值理念。当今的世纪,如不出名,就会永远被压在底部,总是不得翻身,但又是谁不想出名?伴随着记忆的鸣叫,那嘹亮而韵味的鸣叫,随着翻开首页的第一阵微风,就注定要激活我昨天那温暖的记忆。激烈的竞争真的只能与书相伴吗?瞬间的色彩又将继续淹没在灰淡的书中吗?虽然喜爱看书,喜爱学习,但总是不明白,为什么感觉是不多的作业却像天边的地平线,可望不可及?渴望已有些陌生的画笔能够举起,以前小学的美好时光有将何去何从?

无自由,何来梦想?

父亲的信念点燃莱特兄弟的人生火把;妈妈的鼓舞使我拿起描绘梦想的画笔。聆听着自然的音乐,感受到柴特斯的选择——回家。

好不容易等来了出人头地的日子,蟋蟀柴特斯还有什么不满足?为什么提出退隐?!还清楚得记得课文里曾说过:“理想如果给你带来荣誉,那只不过是它的副产品。”柴特斯曾经说过它太累,恰似我也有同感。有人一直在为他不喜爱的事情而忙碌,难道不是累吗?自由创造奇迹不是更好吗?

重温蟋蟀柴特斯的故事,打开自由之门,放飞吧!自由的梦想。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笔记 篇13

在自由和荣誉的夹缝中,人们会选择哪一个?后果是怎样的这些问题的答案都在这本书的十四章体现出来了!

在十四章中蟋蟀柴斯特在它的人生事业巅峰后,一片叶子使它发觉到秋天来了,使它想起它的家乡,“康涅狄格州的乡下‘’也燃起了它九月的忧郁,使它对练习音乐有了厌倦,老鼠塔克和亨利猫想尽方法使柴斯特找到家乡的感觉,可它却认为自己虽然爱纽约,但更爱自己的家乡‘’康涅狄格州的乡下‘’这种强烈的想法使它告诉它的朋友,他说:”我要········我要退休了!‘’听到这个消息,塔克急的慌了手脚,它苦口婆心的劝说柴斯特,而柴斯特却用一些理由拒绝了它,亨利的一番话,使塔克老鼠也无话可说,之后发生了它们的惜别晚会和最后一场演唱会,最后柴斯特离开了了纽约。

其实我认为柴斯特是对的,它放弃了它事业的高峰,因为当明星的滋味使它忧郁,使它变得不快乐,如果有人不同意我的说法,我想问他你快乐吗?所以开开心心才是人生的真谛,忧忧郁郁不值得!

名利场读书笔记


当我们对作者写的作品产生了新的看法时。当我们看完一本书后,都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一下吧,您所寻找的“名利场读书笔记”已经准备就绪,感谢浏览本内容旨在为您提供实用信息!

名利场读书笔记 篇1

这里虽然是个热闹去处,却是道德沦亡,坑蒙拐骗的地方,说不上有什么快活。

我想,凡是有思想的人在这种市场上观光,不但不怪人家兴致好,自己也会跟着乐。他不时的会碰上一两件事,或是幽默得逗人发笑,或是显得出人心忠厚的一面,使人感动。这儿有一个漂亮的孩子,眼巴巴的瞧着卖姜汁面包的`摊儿;那儿有一个漂亮的姑娘,脸红红的听她的爱人说话,瞧他给自己挑礼物;再过去是可怜的小丑躲在货车后头带着一家老小啃骨头,这些老实人就靠他翻斤斗赚来的钱过活。可是话又说回来,大致的印象还是使人愁而不是逗人乐的。

有人认为市场上人口混杂,是个下流的地方,不但自己不去,连家眷和佣人也不准去。大概他们的看法是不错的。不过也有人生就懒散的脾气,或是仁慈的心肠,或是爱取笑讽刺的性格,他们看法不同一些,倒愿意在市场里消磨半个钟头,看看各种表演,像激烈的格斗,精采的骑术,上流社会的形形色色,普通人家生活的情形,专为多情的看客预备的恋爱场面,轻松滑稽的穿插等等。在这里很可能在最短的时间里就成为百万富翁,只要你能利用种。种计谋甚至以色相引诱、巴结权贵豪门,不择手段往上爬。最好能拿到地,不论你是当出纳的,盖房子的,修路的,收税务的,管公安的,还是偏远山区一村长,校长,哪怕就是挖煤的,都能成个百万富豪;只要坚持几年不被发现,一般都能上亿。

虽然空气是稍微毒了一些,可是你会发现很多人还是能活到了九十几岁的。

上述的集市是在什么地方啊,是不是有曾相识的感觉。

这就是英国作家萨克雷《名利场》笔下200多年前英国社会的真实写照。

在这个市场里人有了多种不断变化的特点,当贫穷的时候想不择手段进入上流社会。当富有的时候又会良心发现,乐善好施。有时侯满足,有时侯贪婪。有时侯现实,有时侯幻想。

《名利场》的故事取材于很热闹的19世纪英国中上层社会,这个“闹哄哄的名利场”。当时的英国,国家强盛,工商业发达,由榨取殖民地或剥削劳工而爆发的富商大贾正主宰着这个社会。

且不谈小说关于十九世纪初英国上流社会事无巨细的描绘,对尊贵场面与名流宴饮的宏大叙事,也不谈小说描写的人物覆盖之广,上至欧洲各国皇室、达官贵人,中至发达商人及其亲属家眷,下至小摊小贩、佣人婢女的行为心理刻画,皆活灵活现、真实可触。作者光是对几位主要人物的塑造就能深入人心,造就世界小说人物画廊里的典型。几位主要人物形象皆立体丰满,血肉丰沛,故事绵长完整,一波三折,趣味性与知识性并具。

正如作者在小说的结尾写下的:“啊!名利虚荣,虚荣名利!人生在世哪个能幸福?哪个能如愿?即使能如愿,哪个又能满足?”

名利场读书笔记 篇2

从丽贝卡和艾米利亚讲起,这二人才是真正的时代姐妹花,作为贯穿全书的两位女性,在她们身上发生的事都借着作者的手中的放大镜被无限放大在我们眼前。

丽贝卡和艾米利亚,通俗点说就是一个像夏天一个像秋天,丽贝卡是穷人家出身的聪明妹子,还没发育就知道跟买画的达官贵族讨价还价,发育了之后那就更了不得,她眼中的男人就是货币符号的代言,爱情就是金钱的商标,她不断地趋炎附势,时刻准备攀龙附凤,有过几次飞黄腾达,也几次被自己的晚礼服绊倒,出场的男人大多都被她利用但她一个都不爱,她伤害了你不说还一笑而过,但是这样的丽贝卡对艾米利亚却是一片真心,因为艾米利亚,实在是太傻了。白富美,气质佳,看见喜欢的人就瞬间樱唇欲动、眼波将流,好姑娘都是相由心生的,即使最后家族败落,白富美依旧有白富美的操守,即使最后成为了大龄离异女青年,去见领走亲生儿子的公公时,拿的也不是盾和矛,而是几件衣服和满满的辛酸。

戈达尔说,如果粪便值钱,那穷人就不会有眼儿。丽贝卡才是真正懂得这句话的人,她就活在最底层仰望着繁星旁的土豪和贵族们,她作为一名战斗型冒险家,她的一生都如同开了挂。

不经过战斗的舍弃是虚伪的,不经劫难磨练的超脱是轻佻的,逃避现实的明哲是卑怯的,所以丽贝卡从不舍弃,一直都没有想开过,更没有自己出世哲学。

名利场读书笔记 篇3

终于把萨克雷的《名利场》看完了,超满足的!虽然这本书在刚开始看的时候觉得很乱,但是慢慢看下去就会发现这本书的迷人之处。

我想这本书中有两位女主人公,爱米利亚和利蓓卡。这两个完全不同的角色有着惊人的相似经历,他们经历了人生的起伏。爱米利亚性格懦弱温和,体贴,对自己的丈夫始终如一,虽然后来再婚也不能否定她对丈夫的忠诚。她小时候也是个有钱的女人。她毕业后,家里发生了许多不愉快的事。幸运的事,在哥哥乔斯和朋友都宾的帮助下,她摆脱了贫困,过上了体面的生活。

而利蓓加的经历的时间却和爱米利亚相反,她是一个低贱的人(因为家庭背景的原因),小时候饱受鄙视,同样从学校毕业出来后,得到爱米利亚的帮助,离开她后,利蓓加在做了毕脱。克劳利爵士的导师也很不安,因为她发誓要进入上层社会,成为上层社会的一部分。她的野心太好了!但她确实做到了,嫁给了罗登。

克劳利之后,她在也不用担心自己的钱了,因为丈夫的名气,她可以轻易地赊账;而且,她的机智和惊人的美貌让她在上流社会如鱼得水,可以说,她也曾有过辉煌的一段时期!可是她的出格行为使她的丈夫生气,谁想到就是这一次的生气使她遭到了人生中严重的落差,虽说后来她也得到了相当的钱财,因为后来在她重遇乔斯。塞德利用她的老把戏来欺骗他的同情,最后得到了他的一部分财产,但我不知道她是否真的很高兴!

在这本书里,我最“佩服”的是利蓓加,她的说谎伎俩是如此高深啊,逗得所有人为她办事,弄得罗登。克劳莱为她如此卖命,为她付出一切,但是她却好像从来没有把他看作是自己的丈夫,而是看作一个可怜的仆人,甚至对自己的儿子,她也从不关心,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小罗登在伯伯家做客时,利蓓加为了显示自己对儿子所谓的爱,吻了小罗登一下,后来小罗登说“妈妈从来没吻过我”哈哈,这是第一次啊!这让利蓓加多尴尬。

最后,她和罗登闹翻了。我不知道她是否伤心。我想应该有痛苦。但我不知道是为了和她丈夫吵架,还是为了将来没钱!

我觉得最苦命的不是爱米利亚,而是都宾少佐。他对爱米利亚的爱可谓是让人为之惊叹啊!在爱米利亚落魄时,是他在背后默默地资助;在乔治(爱米利亚的丈夫)战死后,他又默默地帮爱米利亚抚养他们的儿子——小乔杰,只为了爱米利亚有一天可以接受他的爱,只是爱米利亚一直都执着于对乔治的感情。

最后,他觉悟了。她向爱米利亚敞开心扉。既然她不接受,她就不再强迫了。最好还是放手。当他离开时,她又伤心了!幸亏利蓓加给她看了乔治给自己的私奔信,爱米利亚的心结终于解开了,接受了都宾少佐的爱,真诚地唤他回来,成就了一段姻缘,还生下了一个可爱的小女儿——吉内;和吉恩太太成了好朋友,并且小乔杰和小罗登也成为好朋友,这真的是美好的结局。

再说说利蓓加吧,毕竟她也是女主角。她在和丈夫闹翻后,被勒令不能回国,她便在欧洲各国流浪,虽说有罗登的抚养费,日子还过的下去,但是一个女人无依无靠,并且她在每一个地方树立起来的形象每次都被熟人给破坏了,因为她在英国的名声实在是太坏了!她在风光时认识的贵人在她落魄时都对她视而不见,这该让她多难受啊!

但人生就是这样,每个人都无法逃避。

生活是名利场,每个人的命运都是一样的。没有人会永远幸运,也没有人会永远失望。总有一天小人物会成功的。这个社会就是这样。我们能做什么?只能默默接受。

名利场读后感(二)

几天前,我读完了萨克雷的《名利场》。这本书描写了19世纪奢侈好色的贵族,铜臭的资本家,流氓流氓的乡绅,花花公子,吸吮殖民地人民血汗的寄生虫等等。他们骄横,贪婪,趋炎附势,往往翻脸无情。他们不断于外人勾心斗角,在家族内部也是你争我斗。

贯穿全文的家庭教师——丽蓓卡夏普小姐,出身贫寒,狡猾无比,挖空心思想挤入贵族社会,不惜背叛友情,弃亲生儿子于不问不顾,利用自己的美貌勾引得势贵族,把丈夫当做自己交际的道具……费尽心机的她最终被人们所不齿。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落得流浪的可怜可悲下场。

主人公阿米丽亚,塞得利小姐,虽然温柔善良,但她的感情非常自私。始终如一恋着的丈夫,却在新婚后几天的工夫就打算和别人私奔,她虽有所怀疑,但却愚昧地认为是自己多心而放任丈夫。不久之后,在滑铁卢,她不忠的丈夫死于敌人的乱枪之下。

她怀孕了,姻未她之前的婚姻没有得到丈夫家人的承认,她不得不和破产的父母一起努力工作,依靠死去丈夫的一点补贴和殖民地税务官员哥哥的一点帮助。始终如一爱着她,帮她与她的丈夫秘密结婚,在她父母破产后家产拍卖会上高价买回她心爱的钢琴并秘密送回给她(她以为是她"亲爱的丈夫"买回给她的),在她丈夫战死后秘密拿出自己的薪金当作她丈夫的遗产给她当生活费,在她的孩子出生后默默关怀她们母子生活的杜宾,(为人坦诚,心地善良。在部队里得到人们的尊敬和爱戴。

)却总也得不到她的爱情,多少年来,多少女人想要嫁作他妇?而他却十几年未变,为她继续默默的付出,默默的等待,头发白了,心也差不多倦了快要死了,这时候,阿米丽亚终于在夏普(戏剧性也就在此了)的严斥下抛开了那张每天像看神像一样面对着它伤心流泪,顶礼膜拜的死去了的丈夫的画像,接受了杜宾。但在多宾眼里,从祭坛上下来的女人不再是他心目中的女人

"啊,一切都是虚幻!我们活在世上,有谁真正快乐?谁能称心如意?遂了心愿,谁又觉得满足?"

曹雪芹说过"机关算尽忒聪明,反送了卿卿性命"。很多时候,我们找不出自己失败在什么地方,殊不知却是过多的使用了自己的"聪明",机关算尽,聪明反被聪明误!

19世纪的社会是一个虚拟的市场。现在的社会不也是一个虚拟市场吗?人生,只不过是赶一场集罢了。有些人在这个市场上做得很成功,有些人在这个市场上一无所获!这就是唯一的差别了!

名利场读后感(三)

挣扎于名利场中,心头的尘埃何时才能落定?

名利场是一个浮华的世界,处处弥漫着尘埃。它蒙蔽了人们的双眼,定格在灵魂的波涛上,永不散落。因此,人们总是喜欢在名利场上为自己寻找一个美丽华丽的位置,以此来炫耀自己,让自己再也没有回到浮华的世界。

人们愿意千方百计跨入所谓的上流社会,把自己的真情和友谊抛到九霄云外。金钱、权利成了他们唯一的追求。然而金钱再多,权利再高,总是会有一个极限,而人的贪婪的心则永远也无法填满,谁也走不出这名与利所编织的网,它往往会掐住你的脖子让你身不由己。

蓓基?夏泼就是渴望进入上流社会的典型。本来她也是一个聪明、美丽的女孩子,可名利诱惑了她。

那名利场中的尘埃将她紧紧裹住,于是她变得虚伪、贪婪,也许在她动人亲切的言辞背后,却有着无人知晓的谩骂;又说不定在她美丽诚恳的笑容下,有着令人丧命的刺刀。谁能理解那种“善良”下藏着什么呢?蓓基?

夏泼为了达到进入上流社会的目的,她利用自己的友谊、爱情、婚姻,又不惜出卖朋友,出卖丈夫来为自己铺着通向那“高贵社会王国”的红地毯,她那时真时假的形态,迷惑着穷人,却也在玷污自己。

蓓基?夏泼是活泼美丽的,在没有认清她以前,人们为她的贫穷、孤苦而怜悯她;然后又为她在社会上的富丽而羡慕她、爱她。迷人的蓓基?

夏泼啊!可一切总会有水落石出的一天,因为,表面的热情,无法掩藏内心的憎恨。再华丽的外衣,却总掩饰不了丑恶的灵魂!

在人们认清她之后,谁不唾弃她,厌恶她呢?她的最好的朋友艾米莉娅最后也远离她,丈夫也不理睬她,儿子不想见她,为一时的华丽与虚伪,她不知道自己付出了多么大的代价!

当名利有了千疮百孔时,这才知道,在它最华丽的时候,竟有太多的虚伪,只因为当时我们在名利场上过于投入而不知,等到什么都看透,才知道所谓的名利不过是刹那烟花。名与利,固然可求,但那并不是生活的全部,人如果过分追求名利,名利就会成为心头最大的诱惑,人也因此变得贪婪、虚伪,失去了自我,失去了一颗纯洁的心。

掩卷沉思,生命中除了名与利还剩下些什么呢?也许,觥筹交错,灯红酒绿中,你会发觉你要的不仅仅是恭维、奉承,还需要一种坦然与真诚,只要善于发现,生活中比名利更重要的还很多很多,面对着宁静的湖泊和茂密的森林,用一颗大智慧者的心,简单地活着,简单地思考,并不是为了名利而活,以出世的心情和入世的态度来体认善良、宽容、谦和、淳朴、友爱、和平与宁静,寻找身体和心的归宿,让时光从你的身外从你的心内慢慢地流逝如水,从中领略生命的全部意义。

走出名利场吧,抹去心灵的尘埃,送上一份慰藉,又何尝不美丽?人一辈子为名忙,为利忙,而没有一份心灵释然的快感,到白发苍苍时定会遗憾,何必为名利牺牲生命的原滋原味呢?

远离尘嚣,寻找一份爱的净土,尘埃已然落定。

名利场读书笔记 篇4

《名利场》的读书笔记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名利场啊名利场,是虚幻还是真实?

大概是永恒的命题。

两位女主角,蓓姬和艾米莉亚。很难说我更喜欢哪个,或者直白点,两个我都不喜欢。在我眼中,蓓姬太会为自己考虑,而艾米莉亚则是太不会为自己考虑。

作者有意塑造这两位女角色进行对比,蓓姬孜孜以求的最后被艾米莉亚轻易得到,不能不说是种讽刺。然而又很耐人寻味,适合与不适合是个大问题。

很难简单的判断一个人是善是恶,人性复杂,多种气质并存于一身。

蓓姬是一个极其现实的人,在那样一个保守的社会,出身于底层,想实现打入上流社会的梦想,只能冷酷地规划步骤,摒弃个人喜好向前奋进。蓓姬身上没有爱情,或者所谓浪漫不切实际的想法,罗登也好,焦斯也好,都是她实现目标的踏脚石。

出身固然差很多,所幸上天给了一副好相貌,这就是资本。凭借着这种资本,轻易地将男人玩弄于鼓掌之间。

很难说蓓姬是坏人角色,但人们会毫无疑问承认她绝对是坏女人。坏女人,名声有损,不适于家庭。蓓姬确实不合适,不合适深居寡出,在家里织织毛衣,和太太们聚会谈一样的话题,做好饭打理宅院,等着丈夫归来。

她这个人天生不安分,爱出风头,渴望站在聚光灯下,众人瞩目的中心,流浪又梦幻的气质。好在最后的结果也不错,有钱有闲,到处旅行募捐开酒会,过上了自己想要的生活。

至于丈夫的远离和儿子的疏远,对她来说倒是一点都不在意,关键是钱和身份。

艾米莉亚和蓓姬恰恰相反,她适合过得生活正是蓓姬不适合的。诚如作者所言,艾米莉亚是菟丝草,只有依靠别人才能活。父母,丈夫,然后是孩子。

艾米莉亚对乔治坚贞不渝的爱情固然令人钦佩。但在实际上,更像是一种盲从,比起爱乔治这个人,或许她爱的是理想中完美的乔治形象。乔治此人实在不怎样,典型的花花公子,能拿出手的只有欺骗性的风度和英俊的样貌(然而铎柄少校除了这两样其他都有,却花了十几年的时间才赢得艾米莉亚的芳心),不得不说人真的是很容易被外貌所欺骗。蓓姬的成功之处也在此,虽说她取悦人的.技巧极为高明。

艾米莉亚无论放在哪个时代来讲都是好女人,好到令人哭泣,以至于看起来非常没有个性,有什么办法呢,她就是这样的人。哪怕是这样的人,也会欺辱趴在自己脚下,为自己一心一意付出的铎柄少校。铎柄少校与艾米莉亚决裂那段看得爽歪歪,不想付出什么却想得到全部是人类通病,纵容这种毛病的人不也是活该吗?要是言情小说里男二有点铎柄少校的志气,也不至于一直是备胎。

两人最后成了好事,还多亏蓓姬出了一点力气。蓓姬是个没心肝的人,别人对她的好不怎么在意,她的关注点永远在自己。但不是一个恶毒的人。想想艾米莉亚帮了她这么多,这点回报倒是理所应当。

名利场的这出戏,无论是蓓姬还是艾米莉亚都有一个不错的结局。作为读者,看得也相当过瘾。

名利场读书笔记 篇5

名利场,是个很现实的故事,在名利场上人们极力追求名和利,追求地位,金钱,一旦你拥有了这两样中的一样,其他人就会对你另眼相看。

蓓基夏泼原是个活泼,善良的小女孩,但随着年龄的增长以及社会因素的影响,也受到名利的诱惑,为了金钱利益用尽心机拼搏了一生。蓓基的好友艾米利亚则完全相反,她善良、谦和、淳朴、友爱,为了爱情执卓了一生。

我无法判断谁对谁错,或许只是各自的追求和信仰不同罢了。

再现实一点,当今社会谁又不是为名利二字所累呢?其余的一切都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当物质生活问题没有解决时,又有谁去追求一种纯洁的、莫须有的理想呢?所以,学生学习的目的是上好的大学,上好大学的目的成了找好工作,找好工作的目的是有一份可以让人另眼看待的生活。当然,这没有错,我们都是命运手中的一颗棋子,算计着自己的身价,算计着该怎么样去抬高自己的身价。

那么该怎样对待名利场呢?

我想,当今社会上不追求名利的人恐怕是没有几个的,但一定要有一个度,人如果过分追求名利,名利就会成为心头最大的诱惑,人也因此变得贪婪、虚伪,从而失去了自我。

名与利,并不是生活的全部。在追求名利的同时,我们还应该学会享受生活,发现生活的真谛。

名利场读书笔记 篇6

我迫不及待地想要结束这个绵长厚实的故事,想要一窥尊贵的多宾少校的人生结局,看他是否在别处获得了应得的幸福;想要了解谎话连篇、机灵多变的丽贝卡是否恶有恶报,最终被印度文官约斯驱逐,归于流浪。至于那个天真可怜的阿米莉亚我并不关心她接下来过着什么样的生活,因为目前看来她的生活还挺不错,在小说里她已时来运转,重新过上贵族生活,金钱匮乏的时期于她一去不复返,无论何种处境在小说里关于她的戏份总是比较乏味,虽然作者在前面 部分对他赞赏有加。

阅读《名利场》这部小说花了我两个多星期的时间,包括十几个夜晚和业余空闲时间。我是奔着这本吸引人的书名和萨克雷的名号而去的。我最早看的一部外国小说《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就曾直言尊崇萨克雷先生,此番我也借由此领略了他的小说之气度与风采。

且不谈小说关于十九世纪初英国上流社会事无巨细的描绘,对尊贵场面与名流宴饮的宏大叙事,也不谈小说描写的人物覆盖之广,上至欧洲各国皇室、达官贵人,中至发达商人及其亲属家眷,下至小摊小贩、佣人婢女的行为心理刻画,皆活灵活现、真实可触。作者光是对几位主要人物的塑造就能深入人心,造就世界小说人物画廊里的典型。几位主要人物形象皆立体丰满,血肉丰沛,故事绵长完整,一波三折,趣味性与知识性并具。

军官多宾是作者塑造的正面人物形象之一,虽然作者并未故意划分,但事实就是如此。这位军官至始至终保持着诚实、勇敢、善良、虔诚的高尚品质,有过些许人生经历的人大概都知道一直保持诚实品质是罕有而不易的,可是我们这位尊贵的先生做到了,他虽然身为英国绅士,可是却值得冠以“东方君子”的美称,这是一位真正具有君子品格的男士,故事里几乎每个诚实而善良的人都热爱他。

多宾对天真善良的阿米莉亚一见钟情,他的钟情不只于相貌,更多的集中在对阿米莉亚善良品格和温柔性格的倾慕,两人还同为虔诚的徒。多宾在彼此相识之后的十八年中以乔治·奥斯本(此时阿米莉亚为乔治的女友)最好朋友的身份为他俩提供尽可能多的帮助,这位可怜的人儿为心中那份羞涩的爱情做过很多疯狂的事情:在得知乔治变心、阿米莉亚父亲经商失败倾家荡产之后,竭尽全力说服乔治迎娶阿米莉亚,因为单纯的阿米莉亚只为乔治茶饭不思、神魂颠倒,多宾忍痛将心爱的人亲手送进别人的婚礼;在阿米莉亚家道中落乃至穷困潦倒后暗地里拿出大笔资金接济可怜的寡妇和她和乔治的孩子,为他们购买、寄送数不清的高贵礼物;他的朋友乔治·奥斯本在世时多宾没有动过一点歪念头,只是虔诚地希望他心爱的阿米莉亚物质充裕、心灵快乐。在乔治去世已久在十八年之后,在阿米莉亚一如既往地践踏他的好意和尊严的时候,他幡然醒悟:她对他从来只懂索取,而不考虑任何回报,十八年来一直如此残忍而自私。

可是我们的作者不知出于何种意图,在故事的结尾还是让这对善良的人儿走到了一起,多宾盼了十八年,终于遂愿取到了心爱的姑娘,虽然此时他已年届四十,她已为人母,儿子跨入大学殿堂。作者还安排阿米莉亚与多宾成婚,并有幸为他生了个女儿,从此他对女儿视若珍宝,宠爱至极。也许看到这样的结局我们读者应该感到欣慰,为多宾坎坷的命运而多一点庆幸,可是这样的安排似乎显得突兀而不够真实,终究我还是对阿米莉亚一直愚昧的虔诚与坚守表示不屑。她虽然是个善良的人儿,可是懦弱、无知、愚鲁,正如多宾那次也是唯一一次的独立宣言所说:她配不上他的爱。对,我也这样认为。可是最终他还是没能迎娶一位更优秀与他更相配的人儿,不能说不是一种遗憾。

名利场读书笔记相关:

以上是网小编精心整理的关于名利场读书笔记精选3篇,仅供参考。

名利场读书笔记 篇7

《名利场》是英国十九世纪小说家萨克雷的成名作品,也是他生平著作里最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杰作。故事取材于很热闹的英国十九世纪中上层社会。当时国家强盛,工商业发达,由榨压殖民地或剥削劳工而发财的富商大贾正主宰着这个社会,英法两国争权的战争也在这时响起了炮声。中上层社会各式各等人物,都忙着争权夺位,争名求利,所谓“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名位、权势、利禄,原是相连相通的。

故事主角是一个机灵乖巧的漂亮姑娘。她尝过贫穷的滋味,一心要掌握自己的命运,摆脱困境。她不择手段,凭谄媚奉承、走小道儿钻后门,飞上高枝。作为陪衬的人物是她同窗女友、一个富商的女儿。她懦弱温柔,驯顺地随命运播弄。从贫贱进入富裕的道路很不平稳!富家女的运途亦多坎坷,两人此起彼落的遭遇,构成一个引人关怀又动人情感的故事。穿插的人物形形色色,都神情毕肖。萨克雷富讥智,善讽刺,《名利场》是逗趣而又启人深思的小说。

萨克雷是东印度公司收税员的儿子,受过高等教育,自己却没什么财产。他学法律、学画都不成功,一连串失败的经历,只使他熟悉了中上层社会的各个阶层。《名利场》的背景和人物,都是他所熟悉的。

他不甘心写小说仅供消遣,刻意寓教诲于娱乐,要求自己的小说“描写真实,宣扬仁爱”。“描写真实”就是无情地揭出名利场中种种丑恶,使个中人自知愧惭;同时又如实写出追求名利未必得逞,费尽心机争夺倾轧,到头来还是落空,即使如愿以偿,也未必幸福,快乐。“宣扬仁爱”是写出某些人物宅心仁厚,乐于助人而忘掉自己,由此摆脱了个人的烦恼,领略到快乐的真谛。

萨克雷写小说力求客观,不以他本人的喜爱或愿望而对人物、对事实有所遮饰和歪曲。人情的好恶,他面面俱到,不遮掩善良人物的缺点,也不遗漏狡猾、鄙俗人的一节可取。全部故事里没有一个英雄人物,所以《名利场》的副题是《没有英雄的故事》,就是现代所谓“非英雄”的小说。这一点,也是《名利场》的创新。

名利场读书笔记 篇8

名利场,是个很现实的故事,在名利场上人们极力追求名和利,追求地位,金钱,一旦你拥有了这两样中的一样,其他人就会对你另眼相看。

蓓基·夏泼原是个活泼,善良的小女孩,但随着年龄的增长以及社会因素的影响,也受到名利的诱惑,为了金钱利益用尽心机拼搏了一生。蓓基的好友艾米利亚则完全相反,她善良、谦和、淳朴、友爱,为了爱情执卓了一生。

我无法判断谁对谁错,或许只是各自的追求和信仰不同罢了。

那么该怎样对待名利场呢?

不得不承认,这个故事很现实。名利场里的人看不清,名利场外的人同样看不清。所有的人都渴望金钱,地位。一旦你拥有了其中的一样,其他人都会对你另眼相看。

瑞贝卡用一生的爱等到了他心爱的人,他的青春,他的年华献给了那个名利场中的可怜人。艾米利亚的单纯和爱戴给她半生的苦痛。

然而结局是好的。作者不忍心让好人受苦吧,善良的人得到了幸福,在名利场中出入。那些贪婪的,自私的,愚蠢的,骄傲的,不择手段的人得到了应有的报应。把结局看了几遍。有点高兴,有点伤心。这不只只是一部小说,这是一个社会的缩影。不光那时的英国,就是今天。谁又不是为名利二字所累呢?其余的一切都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当物质生活问题没有解决时,又有谁去追求一种纯洁的莫须有的理想呢?所以,大学生学习的目的成了工作,工作的目的是有一份可以让人另眼看待的生活。当然,这没有错,我们都是命运手中的一颗棋子。算计着自己的身价,算计着该怎么样去抬高自己的身价。无奈啊,人们只会去崇拜,谈论那些光鲜的人物,你不去做,会有人去做的。

名利场,我们要怎样出入于这个地方,怎样面对这个地方?

名利场是一个浮华的世界,处处弥漫着尘埃。它蒙蔽了人们的眼睛,因此,人们总爱在名利场中为自己找一个漂亮、华美的位置,借此炫耀自己,于是便头也不回地走入了那个浮华世界。人们只顾不断地借助一切力量迈进所谓的上流社会,将真情与友爱遗忘到九霄云外。金钱、权利成了他们唯一的追求。然而金钱再多,权利再高,总是会有一个极限,而人的贪婪的心则永远也无法填满,谁也走不出这名与利所编织的网,它往往会掐住你的脖子让你身不由己。

走出名利场吧,抹去心灵的尘埃,送上一份慰藉,又何尝不美丽?人一辈子为名忙,为利忙,而没有一份心灵释然的快感,到白发苍苍时定会遗憾,何必为名利牺牲生命的原滋原味呢?

远离尘嚣,寻找一份爱的净土,尘埃已然落定。

名利场读书笔记 篇9

花了短学期加军训两个多星期才看完萨克雷的名作《名利场》(VanityFair),一直想写写感受。过了半个月,这种想写点什么的冲动才重新燃起,希望没有因为时间而隔阂了我的理解和感受。

故事发生在19世纪的英国,主要人物是利蓓加·夏普和爱米里亚·赛特笠。利蓓加是个精明狡猾的穷苦画师的女儿,从小艰难的生活练就了她的圆滑处事。怀着追求上流社会的名利的野心,她搭上爱米里亚这辆顺风车,结识了爱米里亚富有的哥哥乔斯。爱米里亚是个温柔、善良但又懦弱的没有个性的富家女,听着利蓓加对她的奉承,立刻便觉得对方是天底下最可靠的朋友。尽管利蓓加辛苦地奉承赛特笠一家所有人,尤其对乔斯更是暗送秋波。无奈,胖子乔斯对食物的兴趣甚于一切,骨子里对婚姻和女人的恐惧,使蓓基铩羽而归。

还好,蓓基天生是个乐天派,她的下个目标是克劳莱的从男爵,老头子上了年纪,脾气暴躁,满口脏话。但蓓基瞅着从男爵的巨大资产,一心梦想着做从男爵夫人,而现任男爵夫人眼看就要咽下最后一口气了。她把老头子、克劳莱先生(从男爵长子)、克劳莱小姐(从男爵姐姐)和克劳莱牧师一家(从男爵弟弟)哄得团团转,这姑娘也确实很有手段。忽然,意外发生了,从男爵的二儿子罗登上尉爱上了蓓基。在罗登殷勤的攻势下,蓓基偷偷与罗登结婚。没想到不久,从男爵夫人就病逝,老头子准备向蓓基求婚。看着快到手的财富在眼前流走,蓓基想必怨恨不已。但再世故的蓓基也受到年龄的限制缺乏经验,天真地以为把自己当心腹的克劳莱小姐会同意她与罗登的婚事,但有点浪漫性格的老小姐在罗登的婚事上竟绝不让步。她大骂蓓基低贱,形同两人,并剥夺了罗登的继承权。没有一个子儿的罗登夫妇开始了招摇撞骗的生活,他们靠赌博、从男爵的名声到处赊账,日子照样过得舒舒服服。

另一方面,富家女爱米里亚一家突然败落。后果是曾经和爱米有过婚约的奥斯本一家马上拒绝承认婚约。奥斯本老头靠赛特笠发家,现在发达了,马上想摆脱这门不体面且没利益的婚姻。他梦想着乔治娶个贵族小姐,这样奥斯本一家的社会地位将再上台阶。可怜的爱米固执相信乔治对自己的爱,实际上乔治·奥斯本只是个浅薄、自私和追逐名利的富二代。倒是一直爱慕爱米的都宾,不忍看爱米伤心,硬是撮合了这门婚事,可悲的爱慕愚蠢地认为乔治撇不下她。不到一星期,乔治便厌倦了妻子,开始与蓓基调情。蓓基收下了乔治的殷勤,也收下了他输给罗登的钱。

滑铁卢战役爆发,乔治死在了战场,爱米抱着终身不嫁的信念,决定独自抚养小乔治。可怜她每天盯着乔治的画像看上几小时,却不知后者是个何等货色的脓包,她更是对屡次帮忙的都宾的爱慕视而不见。最后,都宾绝望地去了殖民地。

另一方面,利蓓加则平步青云,顺利进入上流社会并如鱼得水。然而对于家庭,蓓基则越发冷漠。她假意奉承罗登,实际上把他当作自己的免费保镖,并越发看不起自己的丈夫;对于儿子,她只尽了把他生下来的义务,不像爱米里亚将儿子当作神明一样的抚养。

可惜蓓基将要功成名就时,被罗登发现她与丑陋的斯坦利勋爵有染,最终被丈夫抛弃。失势的蓓基周游欧洲,以克劳莱上校夫人的名义继续骗吃骗喝。她甚至去巴结获得继承权的儿子。可惜她对儿子投入不够,儿子甚至不认这个母亲。爱米里亚不忍见儿子“受苦”,将儿子送到奥斯本家抚养。小伙子在母亲的溺爱下养成了与乔治一样的性格,甚至有过之无不及。都宾十年后回家,再也不能忍受爱米里亚的自私,放弃了对她的追求。就在这时,蓓基做了她这一生的唯一一件好事,她揭露了乔治的本性,成全了都宾与爱米里亚。

这本书围绕利蓓加与爱米里亚的身世浮沉,生动刻画了19世纪英国社会的各色人物。在萨克雷的书中,似乎没有一个值得激赏的人,作者总是很不留情地将他们的阴暗面展示出来,所以小说的副标题是“没有英雄的小说”(a、story、without、a、hero)。利蓓加是个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人,乔治·奥斯本是个自私自利的人,爱米里亚是个懦弱愚蠢的人,都宾是个傻子。但尽管如此,萨克雷还是将人物身上的闪光点表现出来并寄予同情。利蓓加曾说:“如果给我5000英镑,我也是个好女人。”罗登虽是个没头脑的骑兵,但他对利蓓加是真心而忠实的。在奔赴战场前,他最撇不下的是妻子和未出生的儿子,因此他仔细给妻子清点了一下财产,以防自己不幸阵亡妻子无人照顾。他对儿子的爱是发自内心的父爱。尽管知道自己与妻子愈发隔阂,他仍然努力尽丈夫的职责。至于都宾,虽然对乔治盲目忠诚,对爱米里亚念念不忘,但他算是书中最光风霁月的人物了。

整本书恰好应了中国的古话: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往往,皆为利往。还是那首《好了歌》唱得好:世人都晓神仙好,唯有功名忘不了!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本书的笔调幽默嘲讽,但看完后心情却是沉重的。它让我想起野心勃勃但最后毁于自己野心的于连·索来尔,机关算尽太聪明反害了卿卿性命的王熙凤,外省闭塞环境中的葛朗台一家以及另两家对吝啬鬼财产的觊觎……

当然,善良的孩子会以纯洁的眼光相信世界是美好的,那么还是让我们努力使他们看到更多世界真善美的一面,同时也要让他们看到那些丑恶的一面。丑恶的一面本有存在的理由和合理的因素。套用马克思老人家的话就是要让他们做出正确的价值判断。我觉得自己有点在说教,但想起鲁迅先生曾经说过,被虐待的媳妇做了婆婆照样压迫自己的媳妇(多年的媳妇熬成婆),现在压迫子女的可能是以前的家庭革命者,不禁有些悲哀。可能不久那双双纯洁的眼睛也会经岁月磨练和环境“濡染”,变得利益薰心,就像那个贾雨村经过那个小吏的教育逐渐变成一个腐化的读书人一样。但尽管“我们都在阴沟里,但仍有人仰望星空”,诚如王尔德所说。作文

名利场读书笔记 篇10

言归正传,在那个讲究出身血统、社会地位的时代,丽贝卡和普通人一样卑微,被人瞧不起。虽然她禀赋异常,能言善辩、巧舌如簧,又精通歌唱,性格温和总是满脸微笑,又精通几种语言,学识渊博眼界开阔,不亚于任何一位上流社会的男士,在各种社交场合她虽不是最漂亮的,但是有她在的地方她总是最迷人的一个,男人迷恋她,女人嫉妒她,她多才多艺,很少有女士能比得上。

这个女人有如此众多的优点,可是只要有一个缺点就足以将她所有的优点都抹杀掉,这就是她卑微的出身。当时,英国上流社会的人从来不屑于与贫民百姓交往。同时,这个一心向上爬的女人也有许多品行恶劣,心灵邪恶之处,深为读者所唾弃。她是个天生撒谎者、表演者,仿佛蜘蛛般布下天罗地网般的谎言,欺骗愚蠢的人、欺骗信任她的人、欺骗善良的人,这一点我是对她深恶痛绝,和前段时间看的肥皂剧《女人的颜色》中的姚倩倩有得一拼。撒谎对她来说是习以为常,是像说真话一样自然的事,心灵早就已扭曲。小说里有些人评价她为水妖,在情在理。总之,这是一个多面的、立体的女性形象,为世界小说人物画廊增添了的浓墨重彩的一笔。

小说作者通过丽贝卡和阿米莉亚两条主线的铺排、交叉前进,广泛描绘了上流社会男男女女、老老少少、贵族与奴仆的生活百态、日常生活情景。世袭的贵族制度有许多不合理的地方,给懒人创造了享乐的摇篮,同时也阻碍了优秀人才向上层的合理流入。贵族人士随意挥霍着劳动人民缴纳的税收,四处举债赌博、玩乐、宴饮、招摇,只靠着亲戚间争夺遗产来维持以后奢靡的生活,如成功则一朝在上,如失败则再也无回天之力,很多人处于今朝有酒今朝醉的人生状态。

书中不时涌现出精彩之处,有些比喻让人拍案叫绝,比如有一章的开头部分作者将英国房子的二楼楼梯窗口做了特写和详细描述,作者透过这扇窗观察和摹写在楼梯上来来往往的人和事,男人、主妇、佣人、孩子、客人、律师、医生等等,他们从这里下楼或者上楼,上楼时是什么表情,做什么事,下楼又是什么表情,发生了什么事。作者通过这个微型的窗口洞察这里来往的人,也洞察社会上的是是非非、人性的光明与黑暗,各自的喜怒哀乐,它绝不仅仅只是一座十八世纪英国房子普通的窗口。

小说中滑铁卢战役展示的社会波澜壮阔的画面,几位主人公命运的颠沛流离、起伏不平,在故事的结尾最终归于平静喜悦。作者语言的诙谐幽默。讽刺机警,到处可圈可点。可惜我只是作为一位业余的读者,抱以虔诚之心,对作者致以敬意。正如作者在小说的结尾写下的:“啊!名利虚荣,虚荣名利!人生在世哪个能幸福?哪个能如愿?即使能如愿,哪个又能满足?”如此智语,又何须多解释,些许有人生经历的人都能颔首明了。

名利场读书笔记 篇11

是十九世纪英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萨克雷的代表作。 > is the representative work of the 19th century british critical realism bywrited thackeray.主题是批判资产阶级金钱关系,揭露资产阶级庸俗势利的市侩主义,指出整个英国社会就是一个出卖名利虚荣的市场,正直善良一无用处,金钱是唯一主宰。

theme is the criticism of the bourgeois money relationship, revealing the bourgeois vulgar snobbish bourgeois socialism, pointed out the whole british society is a betray and vanity markets, honest good is useless, money is the only master.作者对资产阶级普遍的道德沦丧是痛心疾首的,然而这种批判却带有浓厚的悲观主义色彩。\the author thinks the bourgeoisie universal moral decay is saddened, but this criticism is a deep pessimism

\作品的主要人物有两个,蓓基.夏泼和爱米丽亚。

\the main character of the work has two, becky. which and emily.

倍基·夏普,在我看来,是一个诡计多端、势利的女人,渴望进入上层社会。她原本是一个穷画家的女儿,从小就深受学校和社会的岐视。她的灵魂被屈辱的社会地位和冷酷的世界扭曲了。她想爬上资产阶级上层社会的愿望使她变得自私和冷酷。就这样,在崇尚虚荣、追逐金钱的社会风气的影响下,她很快堕落为一个野心家和阴谋家,决心凭借美貌和阴谋挤进上层社会,追求财富和权力。

times which, in my opinion, is a shrewd, eager to enter upper-class snobbish woman. she is the daughter of a poor painter, from an early age by the school and the discrimination of the society, the humiliation of social status and social naked distorted her soul and climbed into the bourgeois society desire makes her selfish ruthless. so admire vanity and social atmosphere under the influence of chasing money, she quickly degenerated into a aspirant and schemer, determined by her beauty and conspiracy, squeeze into high society, hunting for wealth and power.

她靠讨好那些有钱有势的贵族而一步一步往上爬,最终,倍基成为了有金钱,有权势,有地位,有名望,高高在上,睥睨一切,成了红极一时的上流社会的贵妇人,甚至还有幸觐见了至高无上的国王。she by cosying up to the rich and powerful nobles and climb step by step, at the same time, in the end, the times became the money, power, status, fame, on high, above all, of the upper-class lady, even lucky enough to see the king of supreme.

另一个主要人物爱米丽亚,她是同夏泼对照的形象。她是一个富商的女儿,被认为是她父亲眼中的明珠。她爱看小说、幻想、善良柔美的性格,渴望真诚美丽的爱情。。她把自己的全部爱情都献给了外表英俊热情的乔治.

奥斯本和乔治是一个粗俗而浮夸的花花公子。蜜月结束前,他到处追女人。而心地淳朴的都宾真心真意地爱她,她却不愿意用真诚的爱情报答,始终对都宾保持着若接即离的态度,隐隐流露出高傲和自私,她这种充满幻想和浪漫主义色彩的爱情,不但毁掉了她自己,也毁掉了都宾的幸福。another main character emily, and she is the same which contrast image.

she is the daughter of a wealthy businessman, by his father as an eye, she love novels, love fantasy, good personality vulnerability, eager to sincere love.. she had devoted all his love to the handsome enthusiasm of george osborne, and george is a vulgar grandiose playboy, wedding honeymoon is not over, it involved incense hooking up everywhere, chasing women. and has a simple bean sincerely to love her, but she is not willing to use the sincere love in return, is always available to all guest if maintained by the attitude, faint show pride and selfishness, she this is full of fantasy and romantic love, not only destroyed her, also destroyed all of happiness.

不过,在电影的最后,倍基和艾米利亚都明白了:名利只不过是过眼云烟,是虚无的,艾利米娅接受了善良的都宾而且倍基放弃名利归于平淡。看完电影,我对结局十分满意,追逐名利或许可以使人上进,但是不可以迷失自己,人生在世,要珍惜自己所拥有的,平平淡淡才是真!

at the end of the film, however, times and leah see amy: teachers only, is worthless, eli mia received a kind of all guest and times to give up fame and wealth to insipid. after the movie, i is very satisfied with the outcome, the pursuit of fame and wealth may make people progress, but can't lost myself, in life, to cherish their own, plain is the true!\

《史记》读书笔记六篇


对于读后感,有人欢喜有人愁,而欢喜的人可以从读后感中获取果实,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使我的内心产生了深深的共鸣。应该从哪个角度写读后感?趣祝福的编辑认真比较后决定推荐这篇内容充实的“《史记》读书笔记”。

《史记》读书笔记(篇1)

读《史记》,通大智-读书笔记

中华上下五千年的历史,给我们留下了无数有形或无形的财富,然而在这历经的沧桑岁月中,有那么一本书,讲述了从黄帝到汉武帝太初年间的三千多年历史,并将这三千多年的兴衰成败浓缩在这本被鲁迅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纪传体通史中。

晚清的刘鄂曾在《老残游记.自叙》中指出:“《离骚》为屈大夫之哭泣,《庄子》为蒙叟之哭泣,《史记》为史公哭泣……“确实,成就一本《史记》,司马迁付出了很多,他为汉武帝不听忠臣之谏而痛心,他为自己饱受牢狱之苦与身受宫刑而痛心。从那时起,他便读懂了屈原的痛,那种报国无门,忠心不鉴的痛,然而,司马迁又跟屈原一样,是”虽九死其犹未悔“之人,所以这些疼痛并不会将他击垮,而是化为诉求的动力。他继承父志,极尽一个为人儿女和一个史官的职责,用xx的时间成就了一本悠扬于历史长河中的《史记》。

《史记》有本纪12篇,表10篇,书8篇,世家30篇,列传70篇,共130篇,约52万字,司马迁从当时社会上流传的《世本》、《国语》、《战国策》、《秦记》、《楚汉春秋》、诸子百家等著作和国家的文书档案中取材,再加上实地调查和认真细致的分析,删减了一些无稽之谈,对那些模模糊糊,不清不楚的问题,则保留质疑的态度,或者把各种不同的说法通通记下。他出乎人生,入乎历史,虽然被汉武帝处重罚,但对待历史依然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客观的态度,控制并处理好自己的情绪,无论是记述历史还是评价历史,都不生搬乱套,胡乱掺乎。正因为他取材广泛,而且始终秉持着严肃客观的修史态度,才能够呈现给世人一本丰富而又真实的《史记》。

还记得我和《史记》的第一次接触是在课堂上,我本来是不好读古文的,后来高中课本中出现了更多《史记》里的选文,再加上老师的讲解,我渐渐地发现,其实《史记》并不难读,每一个部分,都有一个人,而每一个人,都有着一个故事。所以,从那时起,我便不再害怕阅读古文,而且我还发现,翻译古文的工作虽然繁琐,但是当你通达全文之后,便对历史又有了更多的理解与认识。

读《留侯世家》,我能知道原来历史上大名鼎鼎的汉高祖也有贪财好色的一面;读《廉颇蔺相如列传》,我了解到蔺相如”先国家之急而后私仇“的高洁情操,也了解到了廉颇虽然性格有点暴躁鲁莽,但胜在知错能改;读《项羽本纪》的《鸿门宴》,我知道了项羽虽有大志,力能扛鼎,在军事上也有一定的组织能力,但是眼光短浅,刚愎自用,不信任他人;在《孝景本纪》中,既道出“汉兴,孝文施大德,天下怀安”,反衬了景帝的无能,后又道出文帝“赏太轻,罚太重”的弊处……司马迁的敢于直评与客观分析于当时而言无疑是一种进步,对当时社会乃至现代都有着深远的影响。

其次,司马迁的《史记》还有一个特点,他在写人述史的时候,都常引用诗歌谚语,力求把事件描述得活灵活现,将人物描绘得栩栩如生。以《鸿门宴》为例,无论是项庄舞剑,樊哙私闯,刘邦出逃,还是后来的亚父摔斗,每一个场景都描绘得生动形象,一幕幕如置眼前一般;在《荆轲刺秦王》中,荆轲临别之时还借用了“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反”,营造出一种异常悲壮的氛围,后来荆轲刺杀秦王那一幕也甚是精彩,每一个动词,每一句话,都用得恰到好处而又不显累赘。不得不说,司马迁的文笔已经达到一定的境界,他不仅写出了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还对古代的小说、戏剧、传记、散文等文体有着广泛而深刻的影响,代表了当代文学的一大进步。

人们常说:“读史以明镜”,“读史以明智”。读一本好的史书,可以让人明心智,省自身。历史就像一面镜子,我们可以以史为鉴,从历史的教训中懂得什么是好,什么是坏,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

《史记》作为一大史书,与资治通鉴合称“史学双壁”,影响了古往今来千千万万人,无论从写法,构思,编排,文笔还是影响上,“史家绝唱”都是当之无愧,受之必然。

《史记》读书笔记(篇2)

翻看了史铁生的散文集,那挥之不去的对母亲的思念与依恋凝结在了字里行间。最爱《合欢树》、《秋天的怀念》和《我与地坛》这三篇文章,爱他的语言,跟爱他真挚的情感。

说到《秋天的怀念》,这是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文中写了一个重病缠身的母亲,为了儿子能坚强地生活下去,隐瞒了自己到了那种田地的肝癌,无微不至地照顾双腿瘫痪的儿子,最后母亲猝然去世,连最后一面我也没有见到,只能给我留下了无尽的伤痛和怀念

母爱是包容的。我因为难以接受这突如其来的失去双腿,脾气变得异常暴躁,望着望着天上北归的雁阵,我会突然把面前的玻璃砸碎;听着听着李谷一甜美的歌声,我会猛地把手边的东西摔向四周的墙壁。但是母亲就悄悄地躲出去,在我看不见的地方偷偷地听着我的动静。当一切恢复沉寂,她又悄悄地进来,眼边红红的,看着我。母爱又是极其容易满足的北海的菊花开了,我推着你去看看吧。她憔悴的脸上现出央求般的神色。什么时候?你要是愿意,就明天?她说。我的回答已经让她喜出望外了。就是这样一个无比迁就于儿子的母亲,却悲惨地过完了自己的短暂的一生。也许史铁生对母亲的爱不仅是怀念,更是一种对自己灵魂的救赎,对母亲无比的愧疚,因为他太不懂事了,不懂得自己的痛楚相比母亲而言,太渺小了。

《我与地坛》,这是所有人都不会陌生的一篇课文,全文的情感线索是围绕母亲对我深沉的爱。把地坛、母亲与我三者联系起来。作者的母亲是位平凡的母亲,但平凡中又显示着她的伟大。她的平凡在于她与所有的母亲一样都那么疼爱自己的子女,但是她选择的爱的方式不同,当自己子女因受到重大的打击,以致心灰意冷时,常常会选择一个宁静而荒芜的地方逃避现实,来抚慰自己心灵上的伤口,作者的母亲却没有像其他母亲一样劝解自己的儿子,而是由着自己的儿子做任何决定,难道她不爱自己儿子。不,她爱。当她为儿子帮忙准备的时候,她多想问儿子你去那干什么,能不能让我陪你一起去,但是她没有,她从未求要过,她知道儿子做任何决定都会经过一番考虑,也得给儿子独处的时间,不想增重他的压力。但是,她也会去地坛寻找儿子的身影。但是在她找到之后,却又悄悄的走了。

在她母亲逝世了之后,作者才反省,最终醒悟了到底自己追寻着怎样的幸福之路。地坛很大,从而可想而知,有过儿子的车辙地方,必定有母亲的足迹,有过儿子痛苦的地方,一定有一颗伟大的母亲的心在陪他一起受苦。也许史铁生对母亲的爱,对母亲的感恩是无法直接用言语表达出的,他只能回忆,他只能寄托在景物中,在回忆中找一种感觉,在景物中找一份安慰。合欢树,这个平凡的景物,再一次成为了他的依托。合欢树由母亲的逝世开始进入我们的视野。合欢树是母亲生前种下的树,在母子全心全意与病魔抗争时,合欢树是无暇被关注的;只有当母亲的离去使这个世界突兀地呈现出作者难以承受的空白,合欢树被恰到好处地引入作者悲伤而寻觅的视线。无疑,在作者眼里,合欢树是上天对他思念母亲的安慰,是母爱的一种象征。也因为这样,作者不断地流露出欲罢不能的情绪。他既渴望重温昔日与母亲相亲相爱的一幕,也清醒地认识到母亲毕竟早已离去。这样的矛盾,也使作者对母亲的怀念被渲染到极致。母爱是博大而厚重的,它就像合欢树一样,庇护着你,永远,永远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辉,感恩,不要等到失去了才懂得珍惜,那是厚重的,那是伟大的,是你永远弥补不完的。也许我们更应该感恩一下命运吧,我们健全,我们丰满,我们能快乐地活下去,那就让我们用更多的行动去感恩这个社会,感恩所有人。

《史记》读书笔记(篇3)

曾经读过李未写的一本书叫《富人秀》。书中有一句话让我颇觉精妙:这个世界如果从情感上来领会是个悲剧,从理智上来领会则是个喜剧。我不太明白作者的本意指什么,但就我个人理解,它的意思是凡事不要动感情而要动脑子。动脑子的人会从纷繁复杂的事务中抽取出真理,为我所用,促我发展;而动感情的人则沉湎于事务或繁华或萧索或绚烂或颓靡的表象而不能自拔,往往结局悲惨。或许前者可以称之为“入世”后者可以称之为“出世”吧。在罗素的《西方哲学史》中这两种人是分别用“激情”和“理智”来形容的。激情的人喜欢过集体的生活,习惯于政府权利的管辖和束缚,也往往有狂热的宗教情节,容易被权利所利用;理智的人则冷静的旁观事态的发展,他们往往是无政府主义者,只专注于自我的发展和利益的实现。事务总是相通的,而善于思考的人也容易找到思想上的契合点。这不,一个上海小女人的文字和一个英国思想大师的理论有异曲同工之妙。

罗素的《西方哲学史》内容庞杂,涉及到很多的人名和学派。正如他在序言中所说:“关于任何一个哲学家,我的知识显然不可能和一个研究范围不太广泛的人所能知道的相比……

然而,如果这就成为应该谨守缄默的充分理由,那么结果就会没有人可以论述某一狭隘的历史片段范围以外的东西了。”读到这我就已经感觉到,这样一个试图以理性客观的语言描述西方哲学发展历史的人也是一个感情丰富的性情中人。不是吗,罗素一生曾经两次入狱,一次是因为反对战争,另一次则是因为反对核武器。如此为着自己的`个人信仰而奋力力争的人应该算不上是一个“出世”的人吧。但为何我们总是偏爱那些有激情有思想甚至狂热的有些幼稚的人呢,这大概是因为我们人类骨子里那种柔软的悲天悯人的情怀。是啊,理智固然好,但作为血肉之躯的人,理智只能是“与可感觉的对象相对立的理想对象”罢了,正如对近代数学理论有巨大贡献的毕达哥拉斯,这个集理智与个人情怀于一体的天才一样。毕达哥拉斯是数学和算学的奠基人,可他身上又总能找到神秘主义的影子。例如他的教派里有这样看起来不近人情的规矩:不能吃豆子,不能碰白面包,不要在大路上行走,不要在光亮的旁边照镜子等等。理性的东西和神秘的东西统统体现在毕达哥拉斯教派的身上,让我再一次认识理性和感性这对矛盾是不可能完全摈弃彼此的。

我最近一直沉浸在对自己过于感性的自责中。在责任和权利发生矛盾的时候我的选择大抵是责任。明知权利的好处可又不忍辜负使我负担责任的人之期望的眼神。无奈的选择之后便是对自我的否定和对人生消极视角的确立。然而当我看到如此之多光辉人物亦有情感、踌躇、敬畏充斥内心的时候我才稍觉释然。

曾经庆幸自己在北外投出了那张简历才得以今天坐在这教室里,也使我意识到我也似乎具备那些在我看来曾经不可企及的潜能,我也可以忍受深夜备课到两点的孤寂,也可以将每天在讲台站立十个钟头的疲惫当成一种享受。但我不想证明什么,勤奋不是成功的必经之路,懒惰的人也许会更辉煌。成功了或许也无需感谢谁,因为在我们看来似乎确凿的因果关系里往往无非是神意使然。笛卡尔说:此钟走到正点,彼钟鸣叫起来,于是人们得出结论:此钟是彼钟鸣叫的原因。看似荒诞却发人深省。还是让我回到勤奋和懒惰的话题吧,笛卡尔本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是一个爱睡懒觉、不到中午不起床的人。后来瑞典女王要他每天清晨进宫为自己讲学,笛卡尔才不得不早起。一年后他就死了。

生命没有生死之忌,只有轻重之分。谁也不能否认笛卡尔的生命是实而重的。但他却是一个懒人。也许像罗素所说的那样,他为了维持绅士派业余哲学家的面貌,假装比实际上工作的少亦未可知。不管怎样,这个秉承“我思故我在”为哲学第一原理的永远衣冠楚楚,佩挂一柄宝剑的绅士让人觉得那么可亲可近。

然而在所有罗素称之为“哲学家”的人里,我最为信奉的一个是康德。不仅由于康德是一个生活习惯非常有规律的人,以至于大家惯常根据他作保健散步经过各人家门前的时间来对表,而我自己也有着类似执着的生物律,还在于他诉诸于感情的自由主义思想。这又合了我素来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的浪漫情怀。我崇尚自由,喜欢无拘无束,而康德的一句“再没有任何事情会比人的行为要服从他人的意志更可怕了”深合我意。然而人的思想和人的行为常常背道而驰,就如我经常给人留下“循规蹈矩”的印象一样。我不知道这是心灵对于长期行为守旧的一种背叛还是行为为叛逆心灵做的一种掩饰。我想知道的是康德日常生活的行为是否如他的思想一般自由飘逸、无拘无束。从书中得到的答案是:他没有。

在书中带给我同样温暖感觉的还有杜威。他相信通过暴力革命造成独裁统治不是达到良好社会的方法,因此即使列宁的后继者不是斯大林而是托洛斯基,苏维埃制度也不会是完美的制度。这让我想起了一个人,美国南北战争中南方军的首领罗伯特将军。当南方军失利,有人劝他转入游击战的时他断然拒绝了。他认为将战争中的杀戮和仇恨转嫁给人民那是对军人的侮辱。所以他放弃了胜利的机会却赢得了包括对手在内的全美国人的尊重。

所以读完这本书后我是释然的。不再为自己屈服于感性的思维而苦恼,因为我的苦恼也曾经困扰着这么一大批被罗素称之为“伟大的哲学家”的人们。

《史记》读书笔记(篇4)

翻开《史记》看秦王统一天下,项王自刎乌江。廉颇负荆请罪,屈原怀石投江。那一张张鲜活的面孔就在眼前浮现,那些流传千古而不朽的故事仿佛是昨天刚刚发生一般,正如《世说新语》所言“廉颇、蔺相如虽千载上死人,犹凛凛有生气。”这便是一部伟大史书的不朽。

《史记》的成就,首先它是一部规模宏大、体制完备的中国通史,同时也是一部非常优秀、非常出色的文学作品,所以时间只能销毁《史记》的纸张,却永远风化不了那宏伟的气魄、机敏的谈吐、磊落的人格。而在文学上,《史记》最成功的地方是人物形象的刻画上,司马迁用语简练。在篇幅不大的文章中,他栩栩如生地刻画了不同类型的历史人物,司马迁在书中的叙述语言非常生动。人物语言富有个性化,从而使人物形象鲜活、富有生活气息。

他广泛采用口头流传的谚语、成语、歌谣,而且不回避方言土话,在描述历史事件的过程中,他往往采用叙述和人物对话并用的形式,明而含蓄、细腻而简洁,挥洒自如,自成一格,为了突出人物形象,他还常常适当地强调、夸张。司马迁独创了中国历史著作的经转体裁,开创了史学方法上全新的体例,司马迁以个人传记为形式,以社会为中心记载历史,为后人展示了一部规模宏大的社会变迁史,无论在历史上还是文学上司马迁都取得了光辉的成就。

读《史记》,我读到了许多荡气回肠的历史故事和司马迁那深厚的文化功底。更重要的是我读到了司马迁坚忍不拔、视困难如粪土的气概。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并没有改变他的人生航向,面对洪水覆顶般的灾难,他如狂风暴雨中的大树,一任风雨肆虐着枝叶树干。当风雨过后依然挺直身躯,将根扎在地下,枝插进云里,以更加坚强的姿态展开臂膀,笑傲苍穹。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这句话用到太史公司马迁身上再合适不过了。伴君如伴虎啊!因为一番逆圣听的话,他身陷囹圄,惨遭刑罚,这对于他来说都算不了什么。“人固有一死,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这句话渗透了他生命的真谛。人若不为大众做事生之何益?人若不为社会做事,生之何益?一泓甘洌的清泉流进司马迁的心里,干裂的大地普降甘霖,行将枯死的禾苗勃然生长,行将熄灭的火焰突遇松脂干草,熊熊燃烧,冰霜联结大地暖阳高照,万木峥嵘,满眼生机,太史公的心里不再阴云密布,而是晴空万里、阳光明媚。

人很多的时候是在一夜之间长大、成熟,一夜之间苍老。伍子胥过韶关,一夜之间白了头。司马迁在遭遇人生的大不幸之后,一夜之间使他青丝如雪染,也让他变得成熟而坚强。就如同一颗瓜果,一夕之间瓜熟蒂落;就似麦收季节的麦子,一个晌午就熟成黄澄澄一片;就像一座封火的砖窑,经过一番浇灌浸洇,砖块成熟为美丽的青蓝色。太史公终于走出了自我精神囹圄,走出了笼罩自身的阴影,摆脱了束缚,如蚕蛹破茧而出,飞向美丽的天空,在花丛间舞出世间绝美的清韵;如一只小鸟,奋力挣脱蛛网的捆绑,一跃冲天,展翅高飞。

司马迁走出了自我他不在用自己的双手去捆绑自己的双脚,他不再给自己的心灵戴上枷锁,他不再让奋飞的羽翼带着严霜厚冰飞翔。此时的他已经有了一根钢铁脊柱!这根脊柱经历了风吹雨打日晒,坚如磐石、稳如泰山、力能扛鼎,纵万斤之力不能摧折压弯。

他穿过世纪的浅流,穿越岁月的风浪,跋涉行进在苍茫荒凉的古道上,一任背后红尘滚滚、大漠飞扬。合上《史记》,仔细品味,不禁想到鲁迅先生的评价“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瞻仰司马迁不禁想到“刚直不阿,留得正气冲霄汉;幽愁发愤,著成信史照尘寰。”

《史记》读书笔记(篇5)

司马迁,西汉史学家、思想家、文学家。他10岁开始学习古文书传。20岁时,从长安南下漫游,足迹遍及江淮流域和中原地区,所到之处考察风俗,采集传说。不久仕为郎中,成为汉武帝的侍卫和扈从,多次随驾西巡。元封三年,司马迁继承其父司马谈之职,任太史令,掌管天文历法及皇家图籍,因而得读史官所藏图书。此后,司马迁开始撰写《史记》。后因替投降匈奴的李陵辩护,获罪下狱,受宫刑。出狱后任中书令,忍辱负重,继续发愤著书,终于完成了名震古今中外的史学臣著——《史记》,为中国及世界人民留下了一笔珍贵的文化遗产。

《史记》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对后世史学影响深远。此书记事上起轩辕黄帝,下迄汉武帝太初年间,包罗广泛,体大思精,全面而客观的叙述反映了中国古代三千年左右的历史面貌。全书共一百三十篇,有十二本纪、十表、八书、三十世家、七十列传。《史记》共一百三十篇,其中人物列传七十篇,可见历史人物在历史中的重要性。太史公笔下的人物有血有肉,读之常常废书而叹、沉思良久,曾国藩说读史之法,莫妙于设身处地,每看一处,如我便于当时之人酬酢笑语于其间,现在可以体会出精妙之处了。

单从个人来看,伯夷似乎不值得为之立传。可贵之处在于他能始终坚持自己的观点,所谓“窃钩者诛,窃国者侯”,何尝不是如此?太史公则进一步认为伯夷、颜渊等的出名,皆源于孔子的称赞,在篇末叹曰:悲夫!闾巷之人,欲砥行立名者,非附青云之士,恶能施于后世哉?自有他的道理,然而很多名人名垂青史却是个人改变命运实现抱负的;一面是社会不可避免的世俗等级,一面是圣贤激励人心的古语,太史公也在天平的两端徘徊,一般人更是如此了。

老庄哲学虽然有些消极,但有时也可给人某些启迪。老子说良贾深藏若虚,君子盛德,容貌若愚。人应去除骄气多欲;庄周则以祭祀之牛比喻高官爵位,有一定的道理。韩非子可谓洞悉人生百态。《说难》微言大义,可贵之处在于将君主之欲归结为名、利,并考虑到表面和内心,几句话分析出世上大多数人的心态,佩服之至!太史公感叹韩非为《说难》而终不能自脱,很多事情意思很明白,执行时却难以完成,韩非应该就是一个例子吧。

伍子胥以一人之身,倾覆楚国,智谋韬略过人,似乎深得《说难》大义,在观察到公子光有内志之后,敬献专诸,而后归隐山林等待时机,远见和识人眼光让人佩服之至,但他最终死于越王勾践离间之计。太史公总结到:方子胥窘于江上,道乞食,志岂尝须臾忘郢邪?古隐忍就功名,非烈丈夫孰能致此哉?这也是他自己勉励的表现,这样去解读历史,不禁体会到它的宏伟壮丽内涵。

仁者爱人,智者知人,微言大义,同时也体现出中国文化对“智慧”的定义与西方有很大的不同。孟子则生不逢时,他的学说不重功利,因此在环境多变的战国时代得不到君主重任,以至太史公在篇末感叹道:余读《孟子》书,至梁惠王问“何以利吾国”,未尝不废书而叹也。曰:嗟乎,利诚乱之始也!自天子至于庶人,好利之弊何以异哉!太史公的感慨使我终于明白为何社会对读书人的定义总是安贫乐道,而读书人一旦当官做商便不是真正的读书人。实际上,也有书中自有千钟栗的说法。我不能完全同意太史公的观点。

战国四公子是富有传奇色彩的人物,春秋战国也因有了他们而增添了不少亮色,他们也是后世文人君子仰慕称颂的对象。冯爰说“生者必有死,物之必至也;富贵多士,贫贱寡友,事之固然也。”并拿往来市集的人们来作比较,让人听来不觉过多世态炎凉,反而能悟出一番人生哲理,深得大义。赵国平原君,赵胜。有毛遂自荐的轶事。本人只是个风流倜傥有才气的公子,太史公说他不能识大局,认为赵国四十万大军战败的原因在于他贪求上党的领地,此话不尽然,赵国君臣不一才是最重要的原因。

魏国信陵君,无忌。侯嬴、朱亥借魏国之兵救赵军的事迹非常感人,从一个侧面让人感觉到历史的宏伟壮观。信陵君也是真正的礼贤下士,超过徒幕虚名的平原君,曾率五国之兵大败秦军,可谓后世典范。后来却受秦国反间计所谗,忧闷不得志而亡。蔺相如是战国时代难得的贤臣,智勇兼备,为人谦让,对大事又有不可侵犯之仪度,是我学习的榜样。他主动避让廉颇,并对秦王和廉颇做了简单对比,让廉颇听后大为惭愧,以致负荆请罪,传为千秋佳话。将相如此配合,国家之幸!

屈原、贾生都为身怀奇才大略却不能为世俗所容。然而,在中国历史上同样有很多能人志士,才学、仕宦并举,在复杂的政治斗争中建功立业。所以,他们的不幸遭遇不仅与时代环境有关,也和自身性格、心态有很大关系。司马迁其实是将这两人作为同病相怜的知己,他感叹以屈原之才,能被任一国家所接纳,何不一试身手?又感叹《鵩鸟赋》中淡薄名利得失的意境,难道说这不带有强烈的个人感情吗?

李斯的经历非常值得我去学习借鉴。他是历史上很多名人的一个缩影,特别之处在于他的两句感叹。第一句是他任秦相,儿子任三川守,百官朝贺的鼎盛时期,曰:“物禁太盛,今天可谓人臣之极,物极而衰,不知那一天什么时候会到来?”第二句是被赵高诬陷,族灭三族之前,与儿子相抱,痛哭流涕:“儿子,今后就是想和你牵着黄狗去东门追逐小兔子的事情都不可能再有了!”

我想,这两句话是每个人都应引以为戒的。世间功名利禄,不可过于强求,人生最重要的是幸福感,应当将物质利益和精神状态很好地结合起来,不能一味贪求,曾国藩在这方面做的很好。《史记》可谓是我国文学作品的瑰宝,它的价值巨大,真乃“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史记》读书笔记(篇6)

史记描绘了从黄帝时代至汉武帝年间的历史与个人的喜怒哀乐,以人物传记的形式去描绘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其对远古时代传说的记载与对奴隶制社会的描写,是古今史书的独一无二的记载,所以其历史考察价值是无穷的。但百姓为何要读它呢?因为它无与伦比的文学价值,《离骚》是战国时期屈原的优秀代表作,史记能与它相提并论,是一种荣幸,从中可以看出史记的文学价值是无与伦比的,这也是史记备受古今各界人物推崇的原因所在。

史记上的故事使我流连忘返,其中收录在《吕不韦列传》中的吕不韦举荐子楚使我印象深刻,这个故事主要讲了吕不韦见了秦昭王庶出的孙子子楚,很同情他。吕不韦为了帮子楚而游说秦国,子楚答应:只要他游说成功,便与他共享秦国。于是吕不韦拿五百金送给子楚,有那五百金游说秦国。他找华阳夫人的姐姐,用重金贿赂她,并向其举荐子楚,让其劝华阳夫人:“你何尝不找一个贤能的人去认他做干儿子?我看子楚非常贤能,是个人选。于是,华阳夫人与太子安国君决定将子楚作为继承人。吕不韦调了几个宫女与他同居,子楚要她们,吕不韦给了他,但隐瞒了其中有一个已经怀孕的真相,后来,这个女人生下了嬴政。后来,他们趁变乱逃回秦国。这时,安国君即位,没过多久,子楚即位,后来,嬴政即位,吕不韦获重赏。

读完史记,我百感交集,史记中那人物的悲欢命运使我彻夜难眠,我从史记中汲取历史中的教训与成功的秘诀,我觉得史记身上有一些东西是帮助我们走向漫漫人生路的养分。总之史记使我对历史的态度发生了改变:一开始我认为历史是一种高不可攀而不可侵犯的尊严,是史学家才会研究的东西,史记离我们凡人很遥远;读了它之后,我觉得历史与我们的距离近在咫尺,而并不是那么遥远,史记也早“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了。比如从项羽的身上,我们就能看出他那勇猛善战的特点,正因如此他才打败了秦王朝;也可以看出他不善待部下,急功近利的特点,这也使他最终走向没落。史记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是这样,有优点也有缺点,他受到重用到没落都有他自己的原因,从中可以看出人生兴旺之道,这也是一种独特的魅力。总之,以史为镜,可以知兴衰,综合到现在是:以史为镜,可以知方向。

在书海中遨游,史记这样的好书伴你终生,但文学价值和历史价值并重的古代着作恐怕只有史记一部。所以,史记是一部的的确确的好书,一部古代典籍,一部艺术珍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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