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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祝福祝福语大全(编辑 糖果公主)你常常对撰写一篇作品读后感而感到毫无头绪吗?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时,脑中一直不停的冒出新的想法。写一下有关于这部作品的读后感,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作品,下面的内容主题为“别让人偷走你的梦读书笔记”,是趣祝福小编为你整理的,此资料仅供你参考工作学习之用!

别让人偷走你的梦读书笔记【篇1】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书叫《谁偷走了我的时间呢》。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如何安排好自己的时间。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主人公允植一到放假就偷懒。作业没写完,天天睡懒觉,做事总是拖拖拉拉。直到看见时间小偷后,允植才决定制作假期计划表,开始有计划地学习、生活。他不仅将时间小偷彻底赶跑了,也让自己变得越来越优秀!

不过在中途,因为允植的计划过于勉强自己,所以失败了。最后,他制定了一个适合自己的生活节奏,一切安排的井井有条,爸爸说他象个真正的男子汉,能遵守自己的诺言了。我还慬得了3点:第一点是时间很宝贵,如果不好好利用自己的时间,时间可就不等人了呢!第二点是要想珍惜时间,就要树立目标,并制定合理的计划。第三点是制定计划时,不要太冲动,想一口吃个大胖子、对自己提过高的要求,这样就会像允植一样完成不了,一定要结合自己的能力,制定适合自己的计划。

在这个寒假,我也像允植那样制定了自己的计划,希望我能像最后的他一样完成任务,并且有玩有学,过一个充实的寒假!

别让人偷走你的梦读书笔记【篇2】

《被风偷走的帽子》是一篇流传广泛的故事。舞台设定在一个小镇上,主要讲述了一个孩子的故事。孩子参加了一场比赛,赛前他将自己最喜欢的帽子放在了头上,准备用最好的状态去赢得冠军。但是比赛途中,一阵大风就来了,风力非常大,把他的帽子吹走了。孩子很失望,万幸的是,比赛最终他还是获得了冠军。但是,孩子心中仍然缺少了一份满足感。

《被风偷走的帽子》深刻的展示了生活中的一些真实状况。无论你是现实生活中的成年人,还是青少年,还是小孩子,都难免会碰到面对升降起伏的人生道路。有时候,努力准备好的东西就像是从手指间溜走一样…比如孩子比赛时的帽子,这时,我们最好的选择是优雅地接受这个事实,而不是怨天尤人。

正如论语中所说,“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有人会觉得,大风扰乱了孩子的计划,所以导致他失去自己最爱的帽子,但是这样的解释显得让人浮躁不安。我们应该思考这样的问题:如果孩子想在比赛中保护好自己的帽子,他为什么不能提前想好一些措施来应对可能发生的事情呢?他可以将帽子放在一个安全的位置,也可以固定好他的帽子。但是他没有做到这一点,他只是单纯地认为,他自己的技能会帮助他解决一切问题。这就无形间给了风钻空子的机会,孩子丢失了自己心爱的帽子。

最后,孩子从这次比赛中反思了自己,并且悟出了一个道理:人生真正的意义不在于我们得到了什么,而在于我们体验到了什么,通过体验,我们才能更好地成长。这也正是生活要教给我们的东西:站起来,继续走,并用一个乐观的心态去面对任何问题。

在这个故事中,我们看到一个孩子在逆境中的进步,同时孩子也成为了社会的一份子,为我们展现出了生命的真正意义。总之这篇小说给我们展示了一种属于孩子们的心态与价值观。

别让人偷走你的梦读书笔记【篇3】

在这个假期里,我读了一本叫《谁偷走了我的时间呢》的书。书中的主人公叫允植,是一个非常可爱的小男孩。

故事说的是要放寒假了,允植的同桌和好朋友都提前做好了假期计划,只有允植没有。放假的他每天就是睡懒觉,看电视,看漫画,感觉时间好像一下子就过去了,很多时候自己都不知道做了什么,整天稀里糊涂的。

他发现他的时间好像被时间小偷偷走了,这让允植感到特别害怕,如果他再这样懒惰下去,他的时间就会越变越少。他下定决心要做一个勤奋的人,于是他来开始有计划的学习、生活。原来一天可以做那么多事情,他感觉每一天都变得充实了。

真是一寸光阴一寸金啊!读完了这本书,我觉得我们应该珍惜时间,做时间的主人。有计划的安排好假期生活,虽然睡懒觉是一天,学习也是一天。但是不同的一天,却有着不一样价值。

别让人偷走你的梦读书笔记【篇4】

前几天的单元测试中,我读到了一篇题为《别让人偷走你的梦》的短文。考试时只顾答题,没来得及细细品味,试卷发下来了,我便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短文不长,但句子优美,通俗易懂,博大精深。

短文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一堂作文课上,老师让同学们谈一谈自己的理想,一个叫罗伯特的男生用七张纸写下了自己心中蕴藏已久的梦想——拥有一个牧马场。但老师认为他不可能实现这个理想,给了他很低的分数。他让他再做一次家庭作业,并说成绩将是罗伯特毕业的关键。

但罗伯特坚定地说:“我不想改变我的梦想。”十八年后,罗伯特经过不懈努力,奋力打拼,终于拥有了一个200英亩的牧马场,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爱上了小罗伯特。他有自己的梦想,不会因为别人的影响而改变自己的梦想。为了他的梦想,他努力工作,最终实现了他的梦想。他是个多么伟大的人啊!他是一个意志坚定、不怕困难、为理想奋斗的人。

短文中还有这样一段话:每个人在成长的道路上,都会有许多绚丽多彩的梦,它们极有可能是我们成功事业的雏形,但是由于意志的不坚定,生活的挫折,别人的好言相劝等种种原因而破灭。我就遇到过这样的事情。

本来我很早就有写日记的习惯,坚持了三年多,进入六年级后,同学们对我指指点点,说我坚持写日记是图老师表扬,加上学***了,我写日记的***下子就改变了,时断时续,日记变成了周记、月记。读这篇文章,看看罗伯特,想想我自己,多大的差距!

我也读过一句名言: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出来。为了我的梦想,我会尽我最大的努力去做。我不会让别人偷走我的梦想。

别让人偷走你的梦读书笔记【篇5】

国庆节开学后,我收到了校讯通奖励我的三本书,其中一本就是《新来的老师会魔法,谁偷走了我的时间》。这本书用一种特殊的方式让我明白了,我们一定要好好珍惜时间,不要异想天开。

这本书说的是主人公“我”郭果,在上学路上遇到了不良少年打劫,一个眼镜大男孩救了我,结果第二天,这个眼镜大男孩——于小鱼成了我们新来的班主任,接下来我发现这个新来的老师的秘密——会魔法,他能像鸟一样从高高的树上飞下来,还能让一只只纸折的老虎、狮子、猴子等瞬间变成活生生的动物,原来,这个新来的老师是一个会魔法的老师。

突然有一天,大街小巷里出现了许许多多千奇百怪的魔法学校,一时间,大家都争着去魔法学校学习各种各样的魔法,渐渐的大家发现自己的时间正在飞快的流逝,仅仅一个晚上,大家都由一个个小学生变成了“小老头”和“小老太太”……为了救被大鸟抓走的同学,我再次偶遇于小鱼老师,于小鱼老师和我说明了真相:他本是莲花城堡的精灵王子,他说这一切都是邪恶恶魔弄的,邪恶黑魔为了炼成不老丹药查阅了秘籍和宝典知道唯一的方法就是从人类的宝贵时间和动物身上的鲜血,于是一个从人类身上窃取时间的阴险计划就弥漫在了我们生活的城市……最后经过于小鱼老师和其他人的努力,我们取回了时光宝盒,重新回到了学校,回到了正常的时光。

读了这本书,体会了原本和我一样快乐生活的同学一下子变成“小老头”“小老太太”的心情,我明白了:时间非常宝贵,我们决不可以随随便便的浪费,不要异想天开的去学什么魔法走捷径,要把我们有限的时间用在做有意义的事情上,珍惜时间,不让时间白白的流逝才是最重要的!

别让人偷走你的梦读书笔记【篇6】

读完了《谁偷走了我的时间》这篇文章,我有了很多感想,也有了很多问题。比如:于小鱼老师为什么能飞?

他为什么能让纸做的东西都变成真的?郭果犯了错,于小鱼老师为什么还不说他?学生们是如何变成小老头小太太的,但读完这本书,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如果你不知道故事中人物的性格,听我说!

郭果:在班里是出了名的大话大王,不说话就难受,不捣蛋就全身发痒,但对朋友忠心。

于小鱼老师:街角小学的新老师背后有很多密密。

艾可儿:他爱管闲事,喜欢做小报告,喜欢臭美和善。

朱小莫:做事都比别人慢,卖弄,胆小。

故事是这样的:郭果的名字一直给他带来很多麻烦。他的外号就像葡萄一样,一串一串的。

比如:郭皮、郭兵、郭核、果子狸后来,果子狸猫也与一种可怕的疾病联系在一起,而郭果正在发疯。

放学后,郭果遇到了一个大眼睛小眼睛的中学生。郭果还没等他们说,就兜里的五元钱给了他们。突然,

树上飞下来一个眼镜大男孩儿。他不仅知道郭果的所有事,他还把大眼睛和小眼睛赶走了。

郭果他们班新来的老师叫于小鱼。郭果说:“没错,就是他——昨天的眼镜大男孩儿。”于是,发生了许多事。

一天,于小鱼老师请了一个星期的假。在这一个星期里,发生了两件怪事。第一件是“网吧一条街”变成了“魔法学校一条街”于是,同学们都开始学***。

第二件是:过了几天,同学们都变成了“小老头”和“小老太太”发生了许多事后,于小鱼老师终于把同学们变回了原来的面容。

读完这篇文章,我知道最宝贵的是时间。拥有宝贵的时间是一件美好的事情!

光明,是每个正常人都有的,但是,随着意外的发生,一些病菌侵袭,黑暗渐渐接近不幸的人,让多少人永远生活在黑暗中。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里的海伦亚当斯就是个盲童,她经过了漫长的岁月,终于懂得了他不是孤单一人,最后,重新开始了她崭新的生活。

别让人偷走你的梦读书笔记【篇7】

可是他把作文原封不动的退给了老师,对老师说:“你可以不改动这个差,我也不会改变梦想!”罗伯特是多么坚定,多么勇敢啊!

他没有因为老师的话而动摇。他放弃了他长久的梦想。然而,有多少人能在生活中如此坚定?是啊,又有多少人困为遇到了困难与挫折,困为听信了别人的“好言相劝”,因为种种原因放弃了自己的梦,18年过去了,在罗伯特在的不懈努力下,那个曾经被认为不可能的梦想实现了。

其实每个人都有梦想就像我学的课文《范仲淹>,在他小时候家境贫寒,但是读书十分刻苦,在学***"划粥割齑",发愤苦读最终成为了杰出的政治家、文学家。

其实我也有小小梦“学***”,争取当上三好学生,还有就是把街舞跳好。

去年妈妈给我报了一个街舞班。刚开始学习的时候,我每天都去上学,但是我不想学习,因为我懒惰,害怕受苦和累,所以我找到了很多不上学的理由。

就在今年六一表演节目,我本想上台表演街舞,可后来被刷下来了。这让我非常难过,而且觉得非常没面子。通过这件事我就开始勤奋练***动作,而且每节课都没缺,下一次六一表演节目的时候,我一定要上台表演出精彩的街舞,同时也把自己的学***,我要向罗伯特学习,实现自己的小小梦想。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向着自己的理想而前进,只有不懈的努力才能得到满意的结果。”

前几天的单元测试中,我读到了一篇题为《别让人偷走你的梦》的短文。考试时只顾答题,没来得及细细品味,试卷发下来了,我便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

短文不长,但句子优美,通俗易懂,博大精深。

短文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一堂作文课上,老师让同学们谈一谈自己的理想,一个叫罗伯特的男生用七张纸写下了自己心中蕴藏已久的梦想——拥有一个牧马场。

但老师认为他不可能实现这个理想,给了他很低的分数。他让他再做一次家庭作业,并说成绩将是罗伯特毕业的关键。

但罗伯特坚定地说:“我不想改变我的梦想。”十八年后,罗伯特经过不懈努力,奋力打拼,终于拥有了一个200英亩的牧马场,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爱上了小罗伯特。他有自己的梦想,不会因为别人的影响而改变自己的梦想。为了他的梦想,他努力工作,最终实现了他的梦想。他多么了不起啊!他是一个意志坚定的人,不怕困难,为理想奋斗

短文中还有这样一段话:每个人在成长的道路上,都会有许多绚丽多彩的梦,它们极有可能是我们成功事业的雏形,但是由于意志的不坚定,生活的挫折,别人的好言相劝等种种原因而破灭。

我就遇到过这样的事情。本来我很早就有写日记的习惯,坚持了三年多,进入六年级后,同学们对我指指点点,说我坚持写日记是图老师表扬,加上学***了,我写日记的***下子就改变了,时断时续,日记变成了周记、月记。读这篇文章,看看罗伯特,想想我自己,多大的差距!

我也读过一句名言: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出来。为了我的梦想,我会尽我最大的努力去做。我不会让别人偷走我的梦想。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也许是多姿多彩的。只要你坚持你的梦想并为之奋斗,你就会成功。

蒙迪·罗伯特在高中时,老师提出了一个作文文题,让学生们谈谈他们的理想。而罗伯特因为十分兴奋,作文足足写了七张纸。让他不可思议的是,老师因为觉得这个梦想离现实太遥远而给他最差的成绩“f”,并考虑让他重写。

经过父亲的开导后,罗伯特将昨夜原封不动的交给了老师。18年后,他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拥有了自己的马场。

罗伯特坚定、执着、勤奋的精神值得学习。自从他把作文原封不动地交还给老师以来,他的梦想从未动摇过。他没有因为老师的话而改变他的梦想。

想想一下,如果罗伯特改变了他的毕业梦想,他将来会有这么大的成就吗?他虽然在往后的日子里自己的梦想遭到了别人的奚落,但他却仍然没有放弃自己的立场,迎难而上,朝着自己的目标去努力,去奋斗,而他最终所取得的成就与他自身的勤奋,执着是分不开的。

别让人偷走你的梦读书笔记【篇8】

《被风偷走的帽子》是一篇凝练而生动的小故事,它展示了自然界的力量并让我们能够从中学到很多。这个故事发生在一个寒冷而又风吹雪飘的冬天,而主角则是一只老鼠。故事的内容非常简单,但它却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尤其是对于那些喜欢阅读故事的人。

故事的开头就让读者瞬间进入到了寒冷的雪地之中。在这样的天气里,那只老鼠的帽子被风吹走了。老鼠深知这么冷的天气如果没有帽子会很难受,于是他努力想要把帽子追回来。他先是追着帽子跑,但是风却变得越来越大,帽子也向远处飘走了。接着老鼠使出全力跳起来抓住帽子,然而步履蹒跚,他终究落了空。 虽然他尝试了很多种方式,但都无法找回他那顶被风吹走的帽子。但老鼠并没有放弃。 最后,他已经筋疲力尽了,但他还是努力奔跑着。当他抬起头来时,他看到了一个很温暖的地方。那是一家面包店,窗户上挂着一个红色的帽子,仿佛在向他招手。老鼠一下子就跑进去了。他发现面包店里暖和而且很热闹,这让他觉得非常舒服。他在面包店度过了一个愉快而温暖的时光,就像是家人都在一起度过一个美好的圣诞节一样。

故事并没有什么完美的结局,但是它却带给了读者很多的思考和启示。首先,故事的主人公老鼠就像是我们生活中常常经历的一样,我们会不断的奋斗来实现我们自己的目标,但是又往往错过了眼前的美好。 其次,除了风的力量之外,老鼠也体会到了人情的温暖。这也是故事希望告诉我们的,虽然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力量是我们不可控制的,但是我们仍然可以寻找到其他人的温暖,并且找到一种新的方式来实现我们的目标。

总之,“被风偷走的帽子”这个故事虽然很短,但它的意义却让人深思。它让人想起那些曾经痴迷于追逐梦想而错过了美好人情的日子,它让人知道人情温暖在生活之中是那么重要,最重要的是,它让我们知道我们可以如何在面对一些看似不可控制的力量时寻找到另一种方式。这种精神使这个故事充满了生命的力量,它让我们更加热爱生活。

别让人偷走你的梦读书笔记【篇9】

被偷走的那五年有些人在心底从来没忘记。

也许一个人最好的样子就是静一点。哪怕一个人生活。穿越一个又一个城市,走过一条又一条街道,仰望一片又一片天空,见证一场又一场离别。然后淡下来,于是终于可以坦然的说,我终于不那么执着了。

每个人都有被偷走的那几年,有的是一年、有的是三年、有的何止是五年

其实何蔓的台词说出的很多人无法用语言表达的情愫。

很多事情永远都想不通,想不通为什么一睁开眼,你就不是我的了。有时候静静的闭上眼,再慢慢的睁开眼就发现已经过是很多个漫长的年代,你已经不记得当初的苦闷与激动,你也不记得当时的许许多多内心的不平静

有时候脑袋瓜子会突然跑出来几句曾经说过只言片语,我在太阳底下拖电缆,今天下午拖不完就没有饭吃了。好吧,我承认那里被偷走几年里自己跑回来的记忆

被偷走的那几年,所有的故事,都有个结局。但幸运的是,我们的生活中,每个结局会变成一个新的开始。

别让人偷走你的梦读书笔记【篇10】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每本书都有它独特的魅力,有的书看了可以让我们明白了很多人生的道理。我最近读了一本书就是让我懂得了时间的重要性,教会了我们如何规划自己的时间。

这本书的名字叫《谁偷走了我的时间呢》,是韩国的崔星美写的。这本书的小主人公叫朴允植,故事开始于一个寒假,同学们都非常激动放假了,冲出教室开始了愉快的假期生活。

寒假的第一天,允植就发现时间好像变短了,从下午一点半,他只不过把给家长的一封信从书包里翻出来看了一遍,就已经到了吃晚饭的时间了。允植吃过晚饭,看了一本童话书,没想到就已经深夜12点了。

过了几天后,允植在无意间发现了时间小偷,为了防止时间被偷走,他在妈妈的帮助下终于制定了一个时间表,就这样,允植开始珍惜时间,打败了时间小偷。

这本书告诉我们一定要珍惜时间,不要让自己的时间在做一些没有意义的的事情中流失,比如说放假了有很多青少年天天就知道在家打游戏,把自己大把的时间浪费在玩物丧志上。

同时我们也应该学会给自己做一个时间规划表,把每分每秒都好好运用,合理安排自己的日常作息,让自己的每天都过得有意义、有质量,不要总是做思想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

别让人偷走你的梦读书笔记【篇11】

《别让时间偷走你的钱》读后感600字:

时间,一个世界上最公平的东西,它给所有人同样的时间,就看你会不会利用这些时间。相信很多人因为今天没有完成的事情而愁眉苦脸,相信很多人因为有很多事,而没有时间休息而感到疲惫......那《别让时间偷走你的钱》这本书,一定会解除你的烦恼!

万恶的拖延症:时间都去了哪儿。这是这本书里的第一个标题,里面有一个故事,说的是一个叫王玫的男孩,他在寒假时制定了一个论文预演计划,虽然经常想起来,但总是认为有时间写,就算是写,也只写几百字就干别的事,最后,寒假结束了,他的计划还是没有实现。这个故事中的王玫,就是典型的拖延症患者,总是认为时间还有很多。书里说有位科学家计算过人生有效的时间,假如一个的寿命为60岁,那么他一生总共会有21900天时间,而这些时间可以归纳为如下几个方面:睡眠20年,也就是7300天;吃饭6年,相当于2190天;生病3年,相当于1095天;等待3年;打电话1年;照镜子70天.......最后只剩下8年285天用来做事情。所以说,看似漫长的人生,其实可以给我们利用其实很短。

愚蠢的人,只会打发时间。而聪明的人,会让可以利用的时间变得越来越多!书里说,每一天我们都会有一些零碎时间。比如,等公交车、坐公交车、等水烧开、等早饭热好.......这些时间我们可以拿来利用,让时间越来越多,比如,在等公交车或坐公交车时,可以看书;等水烧开时,可以思考一下那道很难做的题有没有什么好的解决方法;等早饭热好时,可以简单想一下今天的时间安排!这就是利用零碎时间!

鲁迅说过:“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愿意挤,总还是会有的。”所以,把你的时间利用起来吧!

别让人偷走你的梦读书笔记【篇12】

人的一生会有很多想得到的“奶酪”,比如金钱网,地位,名誉等等。书中的四个主人公,很形象地体现了社会上人们的特点;有的人只知道逃避不顺利的现实,在想象这希望;有的人,优柔寡断,不知怎么办才好,还在念想着从前的辉煌;有的人也许先前是忧郁的,但是却马上摆脱现状,重新投入到奋战中去;有的则马上就出发奋进,毫不忧郁,没有一刻的迟疑。

上面的几种当中前两种必定会失败,而成功往往出现在后两种当中。我们现代,是一个到处都是竞争机制的世界,生活在生活在这样一个快速、多变和危机的时代,每个人都可能面临着与过去完全不同的境遇,人们时常会感到自己的“奶酪”在变化。各种外在的强烈变化和内心的冲突相互作用,使人们在各种变化中茫然无措,先是追问———到底是谁动了“我的奶酪”?然后对新的生活状况无所适从,不能正确应对并陷入困惑之中难以自拔。如果你在各种突如其来的变化中,总耽于“失去”的痛苦、“决定”的两难、“失望”的无奈……那么生活本身就会成为一种障碍。生活的迷宫很大,你会滞留在其中一角安身立命,久了,年纪渐长,就“懒得变动”,或者是“没有勇气和激情”再去变动和追寻。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是一个可爱的故事,轻松愉快地便澄明了混沌的生活。当一位被变化所困惑的人坐在一面肮脏的镜子前,希望看清自己的真面目而不得时,《谁动了我的奶酪?》就像一位智者,用一条白毛巾从容不迫地擦去镜子上的污迹,让困惑者真正发现自己的问题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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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读书笔记


读后感就是另一种形式的心得体会,记录的是自己的感觉,当我们读完作者写的作品,我们的思维也发生了许多变化。认真深读原作后,往往有多个方面可以去写读后感。在众多文章中小编看到了一篇令人深思的“红楼梦读书笔记”,希望这些资料能够为大家提供帮助大家可以分享和借鉴!

红楼梦读书笔记【篇1】

红墙绿瓦,粉饰了一个世家;高瓴楼阁,威严了一个世家;杨柳晓风,浪漫了一个世家;脂粉朱钗,放荡了一个世家。在我看来,他们昼夜玩乐,聚众赌博不完全是纨绔;在我看来,他们喜爱优伶,日日笙歌不完全是沦丧。他们酗酒成性,贪得无厌不完全是尸虫。那——只是一个时代的悲哀。既然时光给了他们一个时代,他们也只有用生命面对这个时代。既然无法改变,无反抗,也就选择了大多数生命行走的方式。沉迷,堕落。

当这些已是主导,还有哪里剩下了光和热?面对他们,不论是故事中的他们,还是真实的他们,我能感受到的,只有痛。不论是被剥削的劳动人民,还是剥削人民的统治阶级;不论是义薄云天的大侠,还是小偷小摸的市井混混;不论是戍守边关,奋勇杀敌的将士,还是见利忘义,杀人如麻的歹徒。都只是一个人,一个可怜人。一种是身体煎熬,精神崩溃;一种是正享受着自以为是的成功,被上帝玩弄于鼓掌之中。也许,也只有曹公能写出这种切肤之痛。像心贴着心,感受互相灵魂的跳动。

有潦倒不通世务,愚顽怕读文章的宝哥哥;有脸若银盆,眼如水杏的宝姐姐;有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的林妹妹。宛如水中月,镜中花。可是,既有了她,有何必有她。既有木石姻缘,有何来金玉良缘?你是那倾国倾城貌,我是那多愁多病身;你有灌溉之恩,我并无此水可还。潇潇雨打芭蕉,句句紫鹃啼。一个人的劫数,三个人来还。三生石畔,是谁误了谁?

贾宝玉是可怜的。他遇早了仙人,来错了时代。一个以金榜题名为要务,当官封爵为目标的时代。一个封妻荫子,光耀门楣的时代,跌跌撞撞的跑来了贾宝玉。本不想功名与富贵,放浪呼山水,却被迫埋头苦读,献身科举;本来与林妹妹亲梅竹马,却与宝姐姐“喜结良缘”,也只是敢怒不敢言。一个女儿心,进了男儿身。独自忍受别人的不解,寂寥与落寞是他一生逃不掉的情节。

林黛玉是可怜的.。因为她是绛珠仙草。所以才对落花有惺惺相惜的感觉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一个如花美眷,在埋葬花的同时,也埋葬了自己。而她来到这里只为一个目的,只为一件事,一个人。她比任何人都要纯粹。神瑛侍者,才是她一直的牵挂。在她越来越少的眼泪中,隐射着她越来越短的生命。在她几近干涸的眼眸里,是痛恨,抑或是欣慰。

薛宝钗是可怜的。她没有大荒山无稽崖下的前世之盟,没有太虚幻境中的甘露之约。她饱读诗书,清新婉约。她向上对父母孝顺,兄妹友爱,向下对丫鬟佣人体贴。恪守妇道,礼义廉耻,是近乎完美的红粉佳人。只因癞头和尚赠金一枚,无故被卷入这场风波中。在与宝玉成亲之时,人们只为被骗的宝玉痛哭流涕,忘了谨遵父母之命,明知是冒充她人,也只能硬着头皮,闷不做声的宝钗。将错误错误下去,这是薛宝钗的悲哀,是传统美学的悲哀。她的灭亡,也是一个时代的灭亡。

王熙凤是可怜的。纵然她卖弄才干,贪财敛物。手段毒辣,心肠狠毒。费尽心机,讨得贾母与王夫人欢喜,对下人极尽刻薄之能事。将一家大小事务揽入怀中,自鸣得意。生时风光无限,死时草草了结,枉负了卿卿性命。生前心已碎,死后性空灵。家富人宁,终有个家散人亡各奔腾。枉费了,意悬悬半世心;好一似,荡悠悠三更梦,忽喇喇似大厦倾,混惨惨似灯将尽。最终,她也被压在自己的这座大厦中,不能翻身。她死时,我没有一丝痛快,只有愈沉重的心。

花袭人是可怜的。从小为奴为婢,也兢兢业业的走完了奴才的一生。晴雯是可怜的。心比天高,却身为下.贱,花容月貌,死于流言。鸳鸯是可怜的。一个弱女子用极为刚强的方式为主子尽忠,用无法挽回的错误表明心迹。赵姨娘是可怜的。命运的安排使她带上了奴才的帽子,而她自己也承认自己身份低下。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她只能活在他人的嘲笑和白眼里,忍受着来自各个方面的辱骂、斥责、嘲弄。最终也死在别人的玩笑当中。

红楼梦,注定是一首为天下可怜人谱写的缅歌,他们以不同的身份,不同的经历,不同的态度参与其中。他们没有一个让我感到厌恶,即使是传统意义上的十恶不赦,即使在当时我也怒不可遏。读完之后才发现,笼罩他们的,是整个大清王朝。

红楼梦读书笔记【篇2】

一部含笑的悲剧。《红楼梦》不只描写了一个封建贵族家庭由荣华走向衰败的三代生活,而且还大胆地控诉了封建贵族阶级的无耻和堕落,指出他们的种种虚伪、欺诈、贪婪、腐朽和罪恶。它不单指出这一家族的必然崩溃和死亡,同时也暗示了这一家族所属的阶级和社会的必然崩溃和死亡。曹雪芹笔触下所创造和热爱的主人公是那些敢于反判那个垂死的封建贵族阶级的贰臣逆子;所同情悼惜的是那些封建制度下的牺牲者;所批判和否定的是封建社会的虚伪道德和不合理的社会制度。一边是木石前盟,一边又是金玉姻缘。一边是封建社会下必须追求的功名光环,一边是心驰神往的自由之身。曹雪芹笔下的《红楼梦》为我们展现了这场无声的较量。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悲剧爱情故事浓缩了这场较量的全部硝烟,“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质本洁来还洁去”,在面对封建礼教下的种种迫害和冷漠,甚至以生命的付出为代价,质本洁的追求始终不弃。我们感叹贾、林两人爱情的悲剧的时候,看到了造成悲剧的一个重要因素:林黛玉的清高的个性,她的个性与当时的世俗格格不入,无法与社会“融合”,她的自卑情结正是她自尊的体现,也是她悲剧的开始。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假假真真,让人琢磨不透《红楼梦》中的一切,林黛玉作为灵魂人物,她与常人不同,她就是她,一丛清高孤傲的、孤芳自赏的空谷幽兰。林黛玉的自卑情结是命运所赐,也以此写成了她的命运。

《红楼梦》博大精深,常读常新,人人有感,次次有悟才是它的不朽魅力

红楼梦读书笔记【篇3】

今天,我读了四大名著之一——《红楼梦》。

《红楼梦》是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封建社会末期的缩影。全书规模宏伟,结构严谨,打破了中国古典小说传统的单线式结构方式,采取了多线式的结构方式。以贾宝玉和金陵十二衩为主线,以荣宁二府盛极而衰为副线,将众多的人物、事件,组成了一个有序的网状结构,为我们展示了广阔错综又高度集中的社会生活画卷。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要属“王氏抄检大观园晴雯受冤枉屈死”这卷了。

这卷讲了贾母房中的丫头傻大姐在大观园的山石背后拾得一个五彩“绣春囊”,邢夫人恰巧遇上,认为这正是向王夫人宣战的好时机。贾府内部,矛盾重重,错综复杂,正像探春所说“一个个都像乌眼鸡似的,恨不得你吃了我,我吃了你”。

贾赦、邢夫人为代表的不当家的“在野派”,对王夫人、王熙凤为代表的“当权派”,久怀不满。邢夫人认为“绣春囊极有可能是贾链、王熙凤之物,正好借此机会杀一杀王氏一派的威风。很快“绣春囊”转到王夫人手中,王夫人立时“气色变更简评:文章既有铺卷式的整体概括,也有微小精辟的分析,运用片段展现了《红楼梦》的历史背景、文化底蕴、时代精神,给人遐想,引人入胜。

红楼梦读书笔记【篇4】

后人观之红楼,大多认为是曹公自身经历的写照,荣宁二府乃至大观园,更像是整个社会的缩影。贾母是整个贾府的实际掌权者,她从重孙媳妇做到有重孙媳妇,有后人说她是受封建毒害最深的一位,在我看来,贾母也定然是一个厉害的角色,支撑如此大的一个家,着实不易,封建桎梏,不知年轻时的她是否反抗过,但,年年岁岁的光阴,早已磨平了她的棱角,在尔虞我诈中,学会了如何保住自己的利益,她所能做的不过是用自己的方式影响着下一代子女。第五回中,贾宝玉神游太虚境,警幻仙曲演红楼梦,可谓将诗词功夫显现到了极致,众人的命运,全被写入这词曲之中,我们在为万艳同悲时,也不禁暗暗为作者深厚的文学功底叫绝。黛玉的五美绝,更是为这部奇书填了些许悲凉味道。而广为后人所知的《葬花吟》,又何尝不是黛玉自己身世的写照,“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从小寄人篱下,年少的她似乎有着不合乎年纪的敏感与成熟,步步留心,时时在意,怎不生的“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如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宝玉成亲,黛玉却在笙箫喜竹声中凄凉而去,也怨不得“苦绛珠魂归离恨天,病神瑛泪洒相思地”,虽是生不同人,死不同鬼,但离开这个世界之时,爱人却娶他人为妻,纵然孤标傲世,纵然还尽一生的泪,了却上一世的心愿,今生,还是到底意难平吧;“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洁如黛玉,即使是落花,也将其埋葬,舍不得半点玷污,更何况是那“质本洁来还洁去”绛珠仙草,只可惜,世间早已污浊不堪,或许,只有那离恨天、灌愁海,才是最终归宿吧。

宝黛是整部红楼一梦的主人公,他们的爱情,让人可悲可叹,都说黛玉爱使小性儿,宝黛之间更是悲喜相间,殊不知,正是这一悲一喜又一悲,早已将缘分融入了一辈一夕又一辈。古往今来,总有人讨论宝黛钗三人的爱恨纠葛,但是于全书中,我却并未感受到宝玉对宝钗的男女之情。许是宝黛爱情悲剧的抑郁,最开始读红楼梦时,我很不喜欢宝钗这个角色,甚至是带着敌意的,如同现代偶像剧中邪恶的女二一样,但是这么多遍书读下来,在前八十回中,我并未感受到宝钗对宝玉的爱情,许是大家闺秀的品格,她学会了接受,接受父母安排的生活、姻缘甚至命运,可宝玉又是一个最讨厌规矩的人,这样的爱情,本不可能有结果,强行骗来的终身托付,也只能是青春的坟墓了吧。或许,家教的要求,她对谁都是那样大方得体,不肯轻易将情感流露,所以,于宝玉,我并未感受到那份炽热的爱。反而黛玉,总会有情人间的真情流露,如若情侣间如宝钗般相敬如宾,那则样的生活,该是何等乏味。有人曾做过调查,宝钗是男人最想娶的女子类型,她温顺聪慧识大体,这样的日子或许舒心,但这只是日子,谈不上生活。

红楼梦读书笔记【篇5】

前世,你是天上的绛珠仙草。

你说,你若下世为人,愿把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他。

——题记

那年,你从扬州城到了京都,偌大的荣国府成了你生命中的另一个起点。在那,有个人赠你字——颦颦。那人唤作宝玉。也许在那时,他在你眼中不过是骄横的“混世魔王”。但你可知,当你在心中默叹似曾相识,有一颗花种已埋入了你的心田。

是应了前世的话吗?你是纤弱的潇湘妃子,潇湘馆外的幽竹撒满你的泪。在你很小很小时候,就有人和你说过,你命中有劫,不可流泪。可你为什么还哭呢?是叹命,叹情,还是叹世道?

春季,落英缤纷。满地的落红甚美,你却将它们一锄一锄地埋进土里。你说,做个花冢,日久不过随土化了,岂不干净。可在这污浊的世界,洁净的花最后终归会毁灭。我想,你意识中所想不过给你的心中的花作冢,只是,当你发觉时,那朵花的根已深深扎入你的心,再也无法拔除了。

就如同《西厢记》里所说,你是那“倾国倾城的貌”,他是那“多愁多病的身”可,叹只叹“落花流水红,闲愁万种。”

你意识到心中的花苗露出了菡萏,应是三分欣喜,三分惧怕,你明白这份美是无法存活下去的。你极力地想在众人面前掩盖自己的情意。只是这情太深了。一番深情,两条旧帕,三首题诗。原来你只不过是一个少女,一个在大观园的囚禁中依旧有梦的少女。那一瞬,我似乎听见了,你心房中的花终究开放,开得那么热烈。我想花定如你,是一朵芙蓉,纤弱而又坚强,洁净中又有几分空灵之美。也许你在那一瞬忘记了,忘记了那个时代不容许开放出这样美的花。

贾母,凤姐,宝钗。她们终究是封建的傀儡。她们为了维护封建的礼和节,演了一出戏。正是这场可笑的戏,把所有的人逼上了绝路。宝钗凤冠霞帔的进了洞房。而你?心中的花终究是零落成泥,长出有毒的刺,刺得你遍体鳞伤。潇湘馆一片凄寒,竹林瑟瑟萧萧。你绝望了,想烧掉心中的痛,烧掉那两条旧帕,只是一切的一切,烧得掉么?

香魂一缕随风散,愁绪三更入梦遥……

那朵美而珍贵的芙蓉终是香消玉殒。柔弱而令人怜惜。

可我永远记得,正是那朵柔弱芙蓉在一场猛烈的暴风雨下盛放。

芙蓉花开,恣意绽放,灼灼其华。

红楼梦读书笔记【篇6】

拙友有云:少女时代最不得看两人写的书,一为曹雪芹的《红楼梦》,二乃琼瑶全集。前者使人悲切莫名,后者则让人思之若狂。如能不看,再好不过。笔者少不更事还未能遇着这位奇友,听其诫言,于是早早看了琼瑶,更早早翻阅无数次《红楼梦》,境况如友人描述一般,看时且喜且悲,读后患得患失。这等情状在看到宝玉与黛玉俩俩龃龉,又见宁荣二府“呼喇喇似大厦倾”更得以现。可一旦追溯从前,再来一遍从前当初问我看是不看,我会斩钉截铁告诉你,看。

不看不得过。人若无心,无情,无想,无念,无欲,则是安渡过去了也无甚意义了。

红楼人物,各个生辉,只道是将些许名字一一念出,你就晓得这名字底下各自对称的人物性格,身份名目,如标签也似的,自不必我再多废唇舌将几人遑道。只先说那个“无才补天”忿而不平的“石头”但凡有了些不同寻常的精气,是舍不得凡世俗尘的诱惑,一定要挤进人道里流转一番的。《聊斋》书中的精怪,比比皆是如此。而三生石畔旧精魂,又自枉顾一切开了一枝绛珠仙草。好不好要侍者舍恩露,在五内郁结缠绵不尽之意。古人最爱“滴水之恩,涌泉相报;衔草结环,以报恩德。”好比白娘娘只为西湖来报恩,都是一派好心惹出一串悲情。批曰:恩情山海债,唯有泪堪还。于是乎,黛玉嬴弱之躯,却满腹珍珠血泪,绛为血,珠是泪,想眼中多少泪珠儿,怎经得住,从春流到夏,从秋流到冬。

贾宝玉的性情其实不若表面上看来简单,到底还是开篇说的绝佳:“无故寻愁觅恨,有时似傻如狂,纵然生得好皮囊,腹内原来是草莽。可怜辜负好时光,于国于家无望。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寄言纨绔与膏粱,莫效此儿形状。”好也是如这般,坏也坏不过此。究竟何为他的灵,何谓肉?他的性灵是否绝对,心神是否如一?究竟贾宝玉是否如朱天文所说,他的多所爱,是青天白日下的不落色境呢?

我将所述,均不与后四十回有关,心存前八十回的念想,已足够花径露台走一遭。又因世人都解“晴为黛影,袭为钗副。”因而只重重列举此四女来小小的分析一下贾宝玉的灵肉分离。

众所周知,贾宝玉的性启蒙者是死有大蹊跷,身世迷离的秦可卿,曹先生的这股设局有何用意始终令人猜不透,古往今来的学者猜猜测测,并无统一见识。其时,宝玉至多不过舞勺之年,而曹先生通书涉及房事均以俭省笔墨,遮遮掩掩,婉转地一略而过。偶一不仔细,便还就不觉得他们真有些个什么了。当然细究之,宝玉同秦可卿不过梦中相授云雨,而与袭人却是真有其事。第六回章回目录直接点出,“贾宝玉初试云雨情”,合着而后还有“宝玉亦素喜袭人柔媚娇俏,遂强拉袭人同领警幻所训之事。袭人自知贾母曾将他给了宝玉,也无可推脱的,扭捏了半日,无奈何,只得和宝玉温存了一番。”自此而后,袭人待宝玉更尽职,宝玉也待袭人不同于从前了。甲戌双行夹批在此,“伏下晴雯”。更能与后事对照,可见大不同也。

都说女子因爱而性,因性更爱,故此袭人对宝玉比从前更尽绵力一说足可信,而后若干“隔墙有耳”或以护宝玉之名实赶女侍之种种“罪状”,也因她与宝玉的这层爱欲关系更为人捉住把柄轻易不放。而这个“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的花袭人,最后也并没有能依着这曾关系而最终得到宝玉实在的好处。我若不幸处于袭人的位置上,我亦是不免要抱屈的,本就也仅仅指望能做个妾室或陪房丫头,竟终于抵不上一篇深情雕琢的《芙蓉女儿诔》,空做了那么多好性情的事儿,倒不如晴雯撕扇来的惹人旖旎之想。怨得了人,怨不了命。

最爱看晴雯那张利嘴骂人了,叫人又快活又心疼的,因她是个丫头,这样肆无忌惮的骂人,着实比凤姐儿更有看头。一骂骂出了个晴天落白雨,洗沥哗啦不顾一切的下那么一场,稍后,又赶紧自己好去了。晴雯的这般心高气傲简直不像是做丫鬟的角儿,许个不恰的比喻,仍要说她看来宁是有股“红色娘子军”的味道。则她与宝玉是最最有“亲近”而无“色情”的了。可恨那些婆子嬷嬷们嫉贤妒能,赖了她一身的委屈。承着这般委屈最终方能说个彻底,“只是一件,我死也不甘心:我虽生得比别人好些,并没有私情勾引你,怎么一口死要定了我是个‘狐狸精’!我今儿既担了虚名,况且没了远限,不是我说一句后悔的话:早知如此,我当日——”真正好个曹雪芹,偏又嘎然而止,余留千思万想。早知如此,我当日……真又回了当初,又怎么样呢,两厢里虽然亲慕相好,仍是尘归尘,土归土,不沾一地鸿毛鹅羽的,干净地犹如初初孩童,怎么都想不到那上头去的。可怜了晴雯硬是将两根葱管一般的指甲咬下,搁宝玉手里,又将身着红绫小袄递给他,才又还想说什么,总归是无能为力了。这样的晴雯若是狐狸精,怕也是只白狐,也是报恩来的呀,报你风流妖袅之姿来得。宝玉啊宝玉,可懂女儿心呵。我要是她,细想从前冬日里拉着我的手呵着气,又念及虽口中嚷道着:“蠢材,蠢材,将来怎么样,明日你自己当家立业,难道也是这么顾前不顾后的。”恐怕宝玉自个儿都不知道自己是缘何口出这话来,若不是当作极亲的人,何曾需要这般苦口婆心。倒像是张爱玲对胡兰成说的,何以是你那样说得口躁唇干,而人总是不懂呢?非至离别弥留之际,才恍然大悟犹如梦酣醒来——对方是自身的情之重托,而那刻,还怎么能够?

鲁迅说,多所爱者,当大苦恼。有人问我红楼芸芸人物最爱是谁,我答黛玉。又追问我最厌恶是何者,我则无论如何答不上来。我是自都喜欢着的,其中大人好人圣人抑或小人坏人乃至不是人,我都想能怀抱于他们,生出更多些臂膀能包容得进他们,即使是宝钗,我若他年生逢于她,也是不能不爱的呀。也只有她能配得起国色天香的牡丹,也只有她能令聪敏的黛玉都对她俯首帖耳,也只有她将公共关系做到了极致,你道她是假,她也是假的如此浑然天成。与其说是后天练就的功力,不如说是环境赐予她的这种个性。与她相辅相成到了完美,便脱成化为了她这样一个人。而宝玉,不过是个孩子家的人儿,即便能多几个心懂些不同于常人的仁人爱物,也不过是一干书里看过来的东西,这种禅经诗词之说在宝钗雪白膀子面前立马被击毙无疑。正不是那一段“薛宝钗羞笼红麝串”中所描述:“此刻忽见宝玉笑问道:‘宝姐姐,我瞧瞧你的红麝串子?’可巧宝钗左腕上笼着一串,见宝玉问他,少不得褪了下来。宝钗生的肌肤丰泽,容易褪不下来。宝玉在旁看着雪白一段酥臂, 不觉动了羡慕之心,暗暗想道,‘这个膀子要长在林妹妹身上,或者还得摸一摸,,偏生长在他身上。’正是恨没福得摸,忽然想起‘金玉’一事来,再看看宝钗形容,只见脸若银盆,眼似水杏,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比林黛玉另具一种妩媚风流,不觉就呆了,宝钗褪了串子来递与他也忘了接。”你难道看了此处要怪责宝玉用情不专,见异思迁吗?但凡是正常男子,看到如此佳人在前,也是要不由得动心一动的,何况“混世魔王”贾宝玉?往往是要多了,才失相对也多,放任他也有偶动邪念于其他貌美女子身上,才是个“真人”呀。

天可怜见,最爱还是黛玉。爱她怜她则有爱怜自己之故,女子往往觉将自己幻做书里的人去一道体尝,便如是看完之后,不能分辨真假,混淆了现世与那世,此时与当时。宝玉与黛玉之爱应是从头至尾自知的,自知之中又涵盖了种种宝玉的“分心”,黛玉的“不安心”。以至于两人有这样的对话,“宝玉瞅了半天,方说道‘你放心’三个字,林黛玉听了,怔了半天,方说道:‘我有什么不放心的?我不明白这话。你倒说说怎么放心不放心?’宝玉叹了一口气,问道:‘你果不明白这话?难道我素日在你身上的心都用错了?连你的意思若体贴不着,就难怪你天天为我生气了。”林黛玉道;‘果然我不明白放心不放心的话。’宝玉点头叹道:‘好妹妹,你别哄我,果然不明白这话,不但我素日之意白用了,且连你素日待我之意也都辜负了。你皆因总是不放心的原故,才弄了一身病。但凡宽慰些,这病也不得一日重似一日。’林黛玉听了这话,如轰雷掣电,细细思之,竟比自己肺腑中掏出来的还觉恳切,竟有万句言语,满心要说,只是半个字也不能吐,却怔怔的望着他。此时宝玉心中也有万句言语,不知从那一句上说起,却也怔怔的望着黛玉。两个人怔了半天,林黛玉只咳了一声,两眼不觉滚下泪来,回身便要走.宝玉忙上前拉住,说道:‘好妹妹,且略站住,我说一句话再走。’林黛玉一面拭泪,一面将手推开,说道:‘有什么可说的,你的话我早知道了!’口里说着,却头也不回竟去了。”

我每每看到这里,心都是要急碎急碎的,总按捺不住自己,想个办法怎么样才能问明白宝玉,究竟懂了黛玉的心思没有。还有什么可说的,你的话我早知道了,黛玉有什么不放心,她打从第一眼见到你起,吃吃睡睡玩玩同住同乐,还有什么能不明白你的?只有你常还会留恋于贪吃丫鬟嘴上的胭脂,惹这个姐姐,那个妹妹的。我不管你有多少个姐妹,只我于你是不同的便就好了呀。话是多说无益,你又是常控制不了自个儿的,我但求一个“绝对”,这种“绝对”有你也是没有你的。宝玉那么欢喜黛玉,还是不及黛玉更懂得宝玉。可男女之间不正是这样的吗?因误会而结合,因了解而分开。而了解的往往又是女人更多些,男人不是不了解,真是胸怀鸿鹄之志,也就懒怠去了解女人的心思了。

宝玉对情对性自有他自己的一番分寸,许是他自己也不能解释是为什么。就像为什么对林黛玉只有情而无欲,双双躺在一张床上都如卧镜台;相反对宝钗的一股且敬且喜,却还生出对肉体的遐思来?而众丫头,他或对谁好惹谁招谁,种种行径又对晴雯不同,这两人在一起即是温情,也是磊落的温情,不带一丝一毫浊念的。更不说袭人,他是惯了有这个人,而并不心爱这个人。

昆德拉是大师,他下笔就成就了一个灵与肉分割,轻与重融合的世界。但他比起曹先生来就显得“直白”多了,他一径告诉你了不能承受之轻,不似贾宝玉的灵与肉显然要你通过那么多事件的表象去冥思苦想的。这想的过程更值得人们去尝试和体验,任何以字句剥夺了各人去思考的小说都还不够好。现代人走的飞快,灵魂拉在后头,就是缺了这些“想”,这些“执念”,所越不能通晓彼此。

常人总说,爱是灵与肉的高度统一。我则不大赞成,愈求灵肉合一的往往是女人,因她们特殊的身体结构和积年累月的世俗礼教,教她们定要追求这种“统一”,若不如此,也不会有那么多贞洁牌坊。于是很觉得这是一句女人们顶好的借口。我们对自己的认识才刚刚开始,又有谁能证明爱必定要是有肉则灵的呢?但凡像宝玉此类人,情就是情,欲就是欲,分的一清二楚,倒也是明白人呀。却怕很多人假借爱之名义施肉体欲望之实,才更令人作恶。女人往往分不太清感情是否跟着身体走,则这对于男人而言,却是天生可以分割的。于是,这种不同就造就了宝玉的“分心”,黛玉的“不安心”。也许,世情本如此。我们解释的只不过是一干“本如此”的情性罢了。

一阅红楼终身误。终身误的不止以此为生的红学家,还有那么许多文学家们,点滴字句都能隐现红楼,当然还有吾等读者,中毒日深不可戒之。越往里究其所以,越觉得不懂。关于红楼种种,世代均不能说尽,况我寥寥数笔就想解释情与性,爱与肉,又是何其流于仓促。只要不是曹雪芹从棺材里跳出来,我们穷尽此生此世也永远弄不清的了。虽一夜苦苦熬成,翻看之中,还嫌大不够,只当博君贻笑之。尽管如此,我也只好同晴雯补裘最后道那么一句,写虽写了,到底不成,我也再不能了。

红楼梦读书笔记【篇7】

寒假里,我阅读了著名作家曹雪芹写的《红楼梦》。

《红楼梦》是一部具有高度艺术性的文学巨著,围绕贾宝玉写了一系列感人的故事。并且塑造出了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最吸引我的是这些人物的塑造。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本书的女主人公林黛玉。我不太喜欢她的性格。因为她多愁善感,而且小心眼,我喜欢活泼开朗的人。但是她及其富有写作才华,作出来的诗词简直无法比喻,这一点实在令我为之佩服。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薛宝钗。她活泼、稳重、大方,是我最欣赏的性格。在林黛玉生病时,她还向林黛玉提出意见,告诉她药方的不足之处,并把对林黛玉更好的药材寄了过来。是一个相当不错的女孩。

我还比较欣赏一个不起眼的角色——那就是刘姥姥。她虽然土生土长,是个粗俗的农民。但她十分有良心。以前在她自己家没有钱花的时候,贾家帮助过她;等到贾家穷困潦倒时,算不上富裕的她却能拔刀相助,是一个正直的人。

在阅读《红楼梦》时,常常有令人垂泪的时候。希望大家能亲自体验和享受美吧!

红楼梦读书笔记【篇8】

《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带给我们一个悲情故事。其中令我最深刻的人物就是贾宝玉和林黛玉。林黛玉在大众眼中,林黛玉是一个爱哭、不讲理、心事重并且爱吃醋的人 ,可是大家都错了。她不仅是个爱笑的人,还经常把其他人逗得笑到肚子疼,而且他亲戚书画样样精通,大观园里就有她的书画。可是她并没有在大庭广众下表演的机会。因为她从小就丧母,贾母怕她没人扶养,就把她接回贾家。可没想到这一接不要紧,造成了这个悲剧。林黛玉来到贾家后全是外姓亲戚,自己在这里无依无靠,才造成了她忧郁的性格和消极的心态,于是她就变得不讲理,以防别人欺负她。而且她在姑姑家还得处处小心,一个不留神就会引来一顿骂。

再说贾宝玉,他是贾家除了老爷的第二个男丁,只有他可以把“贾”姓传下去,所以大家都对她非常好。尤其是贾母,天天跟个宝贝一样宠着,还请人教他念书,天天出门还有许多人护送,真是“拿在手了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可最后,物极必反,贾母为了贾宝玉的前程舍弃了林黛玉,但林黛玉却因相思而终。贾宝玉一看林黛玉死了,自己在尘世间也没有了牵挂,于是就去出家当了和尚。

《红楼梦》这个巨作真是“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呀。

红楼梦读书笔记【篇9】

“冷香丸”是薛宝钗形象塑造中的点睛之笔。它将其冷艳无情的形象表现的淋漓尽致。无疑,宝钗是美的。首先是表现在外貌上,她容貌丰美“眼如水杏,脸如银盆,眉不画而翠,唇不点而红”,又“肌骨莹润,肌肤丰泽”却是天生丽质,而且正当锦瑟年华显出青春的鲜艳。但她更有自己的理想与追求。她懂得淡极始知花更艳,又去追求素净淡雅的美。她不施粉黛,不熏香,没有胭脂气,但却富贵而举止娴雅。它的居处也是这样“及至了房屋,雪洞一般,一色玩器全无,案上只有一个土定瓶供着数只菊花,两部书,茶茶具而已。她的这番床上吊着青纱帐幔,衾褥也十分朴素。”这一番描写使我们不得不承认她的这番审美趣味是高雅的,而她的外形也成为淡雅而艳丽的了。她的寓所蘅芜苑给人的第一印象便可用淡雅二字概括,一如蘅芜君本人。

宝钗天资聪慧,博学宏览。幼年时富有文化教养的家庭环境和聪慧的心灵,形成她深厚的艺术修养和广博的知识。她尤其深得中国传统文化清空淡雅之趣。其言,其行,其貌,其行无不显示出这一审美情趣……但是,蘅芜苑里的满院的蘼芜同样隐藏着巨大的秘密。在蘅芜苑里只见异藤香草,绝无凡花俗粉。这些香草来形容宝钗十分契合。但是这些香草除了磬香奇异之外还有一种特性:皆是爬藤植物。这些攀援植物皆有柔曲盘卷,随缘自适,攀附她物横亘而上的特性。以藏存身,以蓄媚俗。压抑个性以适应社会法则,这是宝钗性格的另一面。

宝钗希望读书明理,做个眼前道路有经纬的人。所以她受封建制度和思想的束缚不得从政,且待选入宫的路绝了之后,便把希望寄托在夫贵妻荣上,劝导宝玉走读书上进求取功名的路。这就与她一贯的冷相违背了,这是因为那颗热衷功名的心。因此说宝钗是形“冷”心“热”。

此外,宝钗在人际交往方面也不是君子之交淡如水,她孜孜以求的是甜如蜜的小人之交。她常使用小惠的手段来拉拢人心。她送药给宝玉时用“托”一字,说明她的动机十分复杂,首先是求有德的美名,其次才是同情之心这也是证明宝钗并非冷美人的有力证据。

她审时度势,体察人心,常常能把恩的心思揣摩透。这并非坏事,究其本身来说倒是优势,但是她若是只将这些用于奉承上未免有点庸俗。

我个人觉得,再宝钗身上凝聚着许多智慧与传统美德。试想我们在那人口众多明争暗斗的大观园中得以生存发展,她的处事方法是必要的,结果也证明她的一套是卓有成效的。既然如此,在当今竞争如此激烈的时代,我们何不欣赏?何不借鉴?

红楼梦读书笔记【篇10】

最近,我读了一本儿童版的《红楼梦》,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虽然里面的故事情节不太懂,但是它让我学会了怎样通过环境、人的举止、言语去刻画一个人的性格,并且里面的词语丰富,语言优美,也让我学的了很多知识。

读后,我似懂非懂,有些情节让我悲喜交加。悲的是贾宝玉和林黛玉相互喜欢,却没有走在一起。林黛玉本来就体弱多病、弱不经风,又受到如此打击,上天做花神去了。慈祥的贾母,因为年纪较大,家里常常出事,受了惊吓也不幸与世长辞了。威风凛凛,干事果断的凤姐在全家人的逼迫下,伤心的去世了。喜的是里面的一些故事很逗人,如林黛玉用筷子夹起一个鸭头,笑着说“鸭头、丫头”,丫头们纷纷说林黛玉打趣她们,对黛玉罚酒。还有一次,宝玉来找黛玉玩,紫鹃想看看宝玉是否真的喜欢林姑娘,就对宝玉说:“明天我就要把林姑娘送回苏州了。”暴雨一听吓了一跳说:“林黛玉的爸爸妈妈不是都去世了吗?”紫鹃装着恋恋不舍的样子说:“是呀,可她的亲戚还都等着姑娘呢?”贾宝玉回去后,脚手冰凉,王夫人十分焦急,叫来紫鹃问个清楚,原来是和宝玉开玩笑。宝玉迷迷糊糊看见桌子上有一只船,又开始大叫起来:“不好了,接林黛玉的船来了。”王夫人连忙把船拿给宝玉,宝玉把船踩的粉碎,笑着说:“这下林姑娘可走不了了。”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林黛玉,她爱学习会做诗。在送花节那一天,黛玉不像别人一样只顾贪玩,自己在玩的过程中还在思考作诗,其中“花谢花飞花满地,红消香断有谁怜”这两句诗多优美呀。林黛玉这种温柔贤惠,乐于助人的性格和善于思考,善于学习的精神很值得我学习。

《狼王梦》读书笔记


我们常常会因为书中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或者发人深省的哲思被吸引,作品这本书是我最爱的书籍,也让我更加丰富了自己的内心世界。 透过读后感体现您对书籍读后的“独门看法”。经过仔细琢磨编辑为您呈现了这篇精选的“《狼王梦》读书笔记”,我们衷心欢迎您访问我们的网页并了解我们的内容!

《狼王梦》读书笔记 篇1

最近,我看了一本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笔下的《狼王梦》。

这本书讲了紫岚再一次绝境中,生了五只小狼崽,由于当时下了一场大雨,有一只狼崽因发烧死了。以后,紫岚要完成丈夫黑桑的遗愿——让孩子们当上狼王。

先是长子黑仔,它长得与黑桑极其相同,但不幸的是黑仔在一次玩耍中,被一只金雕捉走了。再是次子蓝魂儿,每次捕捉猎物时,它都是在最前面,但蓝魂儿在一次捕捉时,被捕兽夹夺去了生命。最后,小公狼只剩下双毛了,但双毛在一次与狼王夏洛斗争中,双毛被狼王夏洛咬死了。当狼王梦破灭了,紫岚失望极了。这时紫岚唯一的女儿怀孕了,它为了子孙们能够当上狼王,被那只捉走黑仔的金雕捉走了。

读完《狼王梦》这本书,可以看出紫岚为了孩子们的前途付出了一切一切,我也意识到母爱很伟大,妈妈宁愿牺牲自己的生命与爱情,也要把自己的儿女培养好。

这本书还是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爸爸妈妈批评我,其实是想让我成为优秀的人才。以前,爸爸妈妈批评我,我反而迷惑不解。读完这本书后,我感到很惭愧,希望自己以后好好表现,不再让爸爸妈妈操心了!

《狼王梦》读书笔记 篇2

理想是生命中的指路灯,每个人都有理想,狼也有理想,一代一代的相传。

在暑假的时候,我看了一本名叫《狼王梦》的书,讲述了一个关于一匹母狼的梦想的故事,是这样的。

狼王梦讲述了一匹母狼名叫紫岚,她产下了一窝小狼崽,其中有三只是公狼,一只是母狼,还有一只在刚出生时不幸夭折,这只母狼心怀壮志想把自己和已逝的公狼黑桑的这一窝小狼崽培养完成他们狼父的遗愿,但天公好像不愿意让他们子承父业似的,让大狼崽黑仔在小时候一次外出捕食被金雕盯上,抓了过去;悲痛中无奈让二狼崽接替黑仔,但终究还是没能逃过厄运魂断捕兽夹了;第三只狼崽继承了未完的使命,但是因为长期营养不良身体瘦小,胆量也不想狼一样的凶残像猫咪一样温顺,紫岚感到很愧疚,对双毛很好也终于扳过了它的性格在狼王争夺战中双毛不幸恢复了温顺的一面被狼群吃掉,紫岚悲痛欲绝寄望媚媚生的后代最终在10岁时与吃掉黑仔的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介绍了一匹狼完成梦想的经历、过程。也体现出了母爱的伟大在书中讲蓝魂儿的经历中写道紫岚在蓝魂儿被捕兽夹抓住时为救狼儿咬碎了好几颗牙齿也在所不惜,但为了不让蓝魂儿被猎人欺辱,忍痛咬断蓝魂儿的气管,把它的身体咬成两节拖进森林里,刨了个洞把蓝魂儿的身体安葬在了这里,还有紫岚为了让双毛改变性格不惜跛了一条腿,不惜每天都睡在冰冷的洞口,这是为什么?是为了自己的孩子可以出人头地,可以让他们不再过在大冬天看着狼王吃心肝内脏,而自己只能在争抢中勉强得到几块肉,母爱很伟大,即使是凶残的狼族也是这样,护崽的母狼最惹不起,为什么?就因为儿是母亲的心头肉。

总而言之,简而言之。这本书不错很值得一看。至少我从中懂得了什么是爱。

《狼王梦》读书笔记 篇3

在常人眼里,狼是残暴、冷酷、狡诈的代名词,从“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子野心”等成语,以及《东郭先生和狼》、《狼和小羊》、《小红帽》等古今中外的寓言童话中都可以看出人们对狼发自内心的痛恨与厌恶。可是,翻开《狼王梦》,透过沈石溪笔下母狼紫岚那短暂而悲壮的一生,我却读到了另外一种触及灵魂的狼性。 小说中的母狼紫岚为了完成公狼黑桑当上狼王的遗志,将希望寄托在下一代身上,对狼崽们展开了一系列的教育。可惜,天不遂狼愿,她一次又一次的努力,却换来了一次又一次的失败:四只小公狼相继死去,无奈之下,她只好把做狼王的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并且最终为了狼孙的安全,不惜与金雕同归于尽

小说情节扣人心弦,使我完全置身在了狼群之中,我的心也随着紫岚一家的命运悲欢而起伏。有人读完这部小说,批判紫岚野心太大、贪心不足,叹息她是个被权力欲望扭曲的可怜的失败的妈妈,而我却更多地被紫岚的信守诺言、执著梦想和无私母爱所打动。为了延续黑桑的遗愿,紫岚一直在坚持,这是对爱人的承诺,更是对梦想的执著!可是,谁又能想象得出,在实现诺言与追逐梦想的背后,她要做出怎样悲壮的付出啊!为了把狼儿狼孙培养成狼王,她完全牺牲了自己,默默地承受着生活的艰辛,成长的困惑,失子的痛苦,老年的孤独在生命的最后时光里,她毅然与狡猾可怕的鹰中之王大金雕玉石俱焚,就为儿孙能安然无恙。这份默默付出,不求回报的母爱,直可惊天地、泣鬼神,洗刷狼类的千秋骂名!

读了《狼王梦》,我认识到万事万物都不只有一面,我们要对狼去掉偏见,重新认识。从古到今,我们给了狼太多它本不应该去承受也无法承受的谴责,作为自然之子,掠夺本是狼的生存法则,冷酷与绝情本是狼的本性,而残忍与狡诈则更是一匹出类拔萃的狼所必须拥有的“财富”。

读罢《狼王梦》,掩卷沉思,母狼紫岚仿佛从遥远的天际向我走来。她不再像《小红帽》里 “狼外婆” 那么可恶,也不再像蒲松龄笔下的“狼精”们那样作恶多端,而是显得那么坚毅,那么慈爱,那么有血有肉。一声凄厉苍凉的狼嚎震荡我的心灵,那是大自然中的英雄豪杰唱响的一曲生命赞歌!

《狼王梦》读书笔记 篇4

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好书,它的名字叫《狼王梦》,这本书里很多地方让我深受启发,这本书的主人公是紫岚。

让我来介绍这本书的内容是:紫岚有个夫君叫黑桑,他在一个峡谷被一只野猪撞死了。紫岚生了四个小狼崽,它们的名字叫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其中黑仔和蓝魂儿都有当狼王的形象,紫岚把所有的精力都花在了黑仔和蓝魂儿的身上,却轻视了双毛,可是黑仔和蓝魂儿都负众望都去世了。当紫岚训练双毛的时候发现双毛没有胆量很胆小,根本没有当狼王的勇气。那是因为紫岚之前只重视黑仔和蓝魂儿,轻视了双毛才会落得这个下场,在后面训练双毛胆量时,虽然成功了,但是双毛也背着沉重的希望去世了。而媚媚是个母狼也不能继承狼王,况且,媚媚和一只窝囊狼成了配偶,毁了黑桑和紫岚“狼王血统”。它们四只狼崽都不能完成紫岚给它们的使命,紫岚很失望。有一天紫岚,紫岚为了媚媚的安危,跟一只雕同归于尽了。在死之前媚媚又生了四个狼崽,紫岚希望这四只狼崽可以实现当狼王的梦想。紫岚这个永不放弃的精神值得我学习。

《狼王梦》告诉我们:生活中处处藏着悲伤与欢乐,你不知道悲伤和欢乐那个先回来,也许欢乐先来,也许悲伤先来,也许两个一起来。不管怎么样,我们都要以一颗快乐、勇敢的心去面对生活。

《狼王梦》读书笔记 篇5

前几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狼王梦》。故事是由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展开的,他的丈夫黑桑在即将成为狼王的时候死去了,紫岚有一个大胆的想法,将来让他的孩子成为新一代的狼王。紫岚怀孕了,为了让未来的小狼崽有奶喝,于是去偷了牧民家的一头鹿吃,不料被大白狗发现,于是,紫岚被大白狗一路追赶,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甩掉大白狗,这时,她敢到肚子一阵疼痛,原来是狼崽要出世了,三只公的,一只母的,分别取名为,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紫岚很高兴,她享受到了做母亲前所未有的快乐,由于没有公狼的存在,她必须一个人承担养活四只狼崽的重任,母狼受了很多苦。紫岚为了将来能让自己的能够在狼群里有一定的地位,决定把三只公狼中的一只培养成狼王,第一次,她决定培养黑仔,因为它长得很像死去的丈夫黑桑。不料,黑仔被金雕啄死了,紫岚很痛苦。然后紫岚又准备培养蓝魂儿,但他在野外捕猎时被捕兽夹夹住了,紫岚不想蓝魂儿再受折磨,就算死也要留一个全尸,于是她便咬死了蓝魂儿,紫岚又一次失望了。最后,她把目光放在双毛身上,双毛平时最弱小,但经过母亲的培养,终于变成了一只威风凛凛的公狼。可是不幸的还是落在了双毛的身上,双毛捉到一只兔子,但没有给狼王吃,狼王很生气,便杀死了双毛,紫岚的计划一个个破灭,她伤心极了。但此时此刻,她万万没有想到,媚媚也怀孕了。她再一次萌发了狼王的希望,她想把媚媚的孩子培养成狼王。这时,她看到上次叼了黑仔的金雕,想想自己的孩子死在他的手上,她决定和金雕决一死战,为她的孩子报仇,结果和金雕同归于尽。这本书透露的是母爱的情感,紫岚是一位伟大的母亲。这让我不禁想起惊心而又让人感人的一幕。那天,天气很热,有一对母子从超市出来,正准备过马路,忽然一辆车冲了出来直冲那对母子而去,那位母亲看见了,一点都没有犹豫,使劲儿把孩子推到马路边,自己却被车撞了出去,孩子的身上只受了点皮外伤,而那位伟大的母亲却倒在血泊中,再也没有醒过来,在场的人无不流涕。母亲的爱是无私的,她没有一点的保留,哪怕牺牲自己宝贵的生命。在狼王梦中,紫岚为了让孩子成为狼王,是为了自己的孩子以后不受欺负,不管自己受多大的罪,他都是为了自己的孩子奉献着。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很多都是独生子女,导致父母对孩子过分的溺爱,不让孩子受一点点委屈,孩子觉得这是应该的,其实想想母亲从孩子在肚子里的时候就承担了保护我们的责任,伴随着我们成长,母亲的道路也是艰辛的,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她从没有退让过,他把所有的爱都倾注给了孩子,自己从没有过抱怨,他们就这样,默默地为自己的孩子付出一生,有时候,父母对我们严格我们会很难接收,现在想想都是为了我们好,只有严格要求我们,我们才能面对各种困难,面对将来的社会。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呀!

《狼王梦》读书笔记 篇6

《狼王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她一次一次失败。最终,在与金雕的最后一战中,结束了她那短暂而又不平凡的一生。这看起来是一本再普通不过的动物小说,但是在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笔下,故事一波三折:众狼的排斥、为了培训双毛而失去了一条腿、四只小公狼相继死去······这些都给紫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伤痛,但她依旧不放弃培养新一代狼王的梦想,这曾一度让我困惑不已。但在我重新回顾这本《狼王梦》的时候,我却好像突然间明白了紫岚为什么不放弃的原因。

我们的人生就好像是一艘在海上迷路的船只,而梦想就是海上的那一座灯塔,指引着我们前进的方向,让我们有了一个努力的目标。紫岚虽然是一头狼,但是梦想对她的意义,和我们没有什么不同,这也就是她为什么不管遇到了什么,也不言放弃的原因。紫岚亦是如此,那我们呢?有多少人在人生的一趟旅程中,错过了那一座灯塔?有多少人因为在寻找灯塔的路途中,因为太过困难而放弃了呢?又有多少人,能像紫岚一样,就算在生命的最后关头,也还是要为自己的梦想再尽一份力呢?

《狼王梦》读书笔记 篇7

王,一族或一类中的首领,谁得到了这个称号,谁就将拥有最高的待遇;谁拥有了这个称号,谁就将拥有最高的权力;谁拥有了这个称号,谁就将成霸王。正是这么多“好处”,使紫岚望子成龙,幻想自己的儿子能坐上狼王的宝座。可现实却是那么残酷,一次又一次地把她的儿子们推下她幻想的地位。黑仔被金雕抓走,蓝魂儿又被敌人用捕兽夹给抓走…

一次次沉重的打击令紫岚痛心疾首。可她始终没有放弃,再次训练自卑的双毛,途中她为此付出了血的代价……终于,双毛鼓起勇气向现任狼王洛嘎挑战,但狡猾的洛嘎用一声狼嚎令双毛的勇气在顷刻间化为乌有……一位母亲,总盼望着自己的儿子能成为首领,可失子的痛苦令她孤独了一个冬季。第二年,她把希望全都寄托在了自己的女儿母狼媚媚身上。当她碰到那只抓走她儿子的金雕时,义无反顾地与那只金雕同归于尽,她的狼王梦永远也不会停止……在《狼王梦》里,我读懂了什么是爱。

《狼王梦》读书笔记 篇8

近期,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狼王梦》,是中国著名动物小说作家沈石溪写的一本关于狼的动物小说。

这本书写了一只名为紫岚的狼,他的丈夫黑桑就在要当上狼王时不幸去世了。他为了完成丈夫死前的遗愿——当上狼王,就不辞辛苦地不断训练自己的孩子成为新一代的狼王。可是老天爷好像老是跟紫岚过不去,他的孩子不是被老鹰叼走,就是被捕兽夹夹住。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紫岚即将分娩不顾一切保护自己孩子的母爱。我被那种母爱深深地打动了。狼在我们眼中本来都是十分残暴凶恶的,读完这本书后我知道狼也有十分温柔的一面。

读到这里,我脑子里全是小时候妈妈怎么提醒我,帮助我,鼓励我:小时候我不懂事,玩完玩具就随便乱丢在地上,妈妈叫我收拾干净,我不听,妈妈就批评了我,我就十分生气。现在想起来,妈妈那时候也是为我好,我不应该对妈妈发脾气。

今年暑假,天气最热的几天,妈妈怕我中暑,就给我刮痧。妈妈先让我躺在床上,然后在我背上涂上精油,感觉凉凉的,很滑。最后再用刮痧板在我的背上来回刮动,让我觉得痒痒的,忍不住就笑了起来。刮着刮着,我就睡着了,妈妈什么时候刮完痧我也不知道。睡醒之后,我觉得浑身都很舒服。这个暑期没有中暑。

早上,我想吃馄饨,妈妈就早早地起床,给我去菜市场买馄饨吃。买完馄饨,妈妈到厨房里开始给我烧馄饨。我一起来,一阵香味立马向我扑面而来。我跑到餐桌前一看,一晚香气扑鼻还冒着热气的馄饨正在向我“微笑”。碗里的馄饨穿着雪白的衣裳,就象一位可爱的小公主。这时妈妈过来了:“来,吃早饭吧,馄饨趁热吃”。

这本狼王梦不仅让我知道了狼的生活习性,还让我知道了妈妈十分辛苦,我要报答妈妈。

《狼王梦》读书笔记 篇9

这段时间我断断续续的读完了一本沈石溪先生写的书,名字叫《狼王梦》,这本书的内容非常精彩。

书里讲的是一只叫紫岚的母狼,他的伴侣黑桑在鬼谷的山谷被野猪咬死,后来紫岚生了五只狼崽,不过紫岚好长时间没有去捕猎,所以她的身体挤不出一滴奶来,最后他咬死了一只狼崽,才让其他四只狼崽活了下来,当狼崽们都长大时,紫岚就培育它们成为狼王,不过有三只狼崽死了,就剩下一只叫媚媚的母狼,紫岚老了以后,媚媚与一只叫卡鲁鲁的大公狼结婚,紫岚只好四处流浪,流浪期间遇见了吃掉自己狼儿黑仔的那只金雕,紫岚不想让那只金雕吃掉媚媚的孩子,为给狼孙铲除后患,就与金雕厮杀,不幸最后与那只金雕同归于尽,痛苦的离开了世界,最终都没有让自己的孩子当上狼王。

我觉得紫岚的意志力非常强,为了培养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而坚持不懈。也让我明白了狼虽然无情,但也像人一样,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也会奋战到底,甚至丧失生命。

读了《狼王梦》这本书,我知道了,紫岚这样的行为是不对的,因为,紫岚想把孩子成为狼王的这种理想强加给了孩子。

比如蓝魂儿,他死的就是跟紫岚有关。因为,蓝魂儿中的是猎人的圈套,又是因为,紫岚让他养成了在队伍的前面带头的习惯。但是,到最后,没有了办法。所以,紫岚只好把蓝魂儿咬成两段尸体,叼走了。

但是,我觉得紫岚也是有一颗母亲心的!因为,在生孩子的时候,她必须找到足够的食物,但是,有一天,她连一只老鼠都找不到,所以,她只有一个办法,只能去跟猎人的枪和狗做战斗了。于是,她凭着自已的优势想来想去,终于偷出了一只小羚羊,喝着羊血,吃着羊肉,也填饱了自己刚出生的四只小幼狼的肚子,并取名叫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

通过了这两个个紫岚的优点、缺点,我从课文中,我知道了,这虽然不符合人性,但是这很符合狼性的残忍,但是紫岚还是有着一颗母亲心,照顾着四只自己的孩子。

《狼王梦》读书笔记九篇


如何才能撰写出优秀的读后体验呢? 当您阅读完网络推荐的阅读作品后,一定会有属于自己的独特感受。结束阅读后,我们可以尝试着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的思考记录下来,关于“《狼王梦》读书笔记”,这是趣祝福小编为您精心挑选的一篇文章,不妨来看一看。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1)

母狼紫岚含辛茹苦地养育子女,期待着他们其中的一只成为狼王。但是三个儿子的接连离开,让她只好将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为了救狼孙,她冒死与金雕搏斗,最后与其同归于尽。

掩卷闭目,我思潮起伏。《狼王梦》的故事深深地感染了我。紫岚的大爱和大义,一直在我脑海中回荡。

紫岚的大爱集中表现在:她为了孩子顺利诞生,只身铤而走险捕幼鹿,险些丧命;她不辞辛苦竭尽全力培养三个狼儿……当精心培养的狼儿一个个离去时,作为母亲的她,可谓肝肠寸断。后来为了救狼孙,紫岚又与金雕斗智斗勇,不惜牺牲性命……读着这些扣人心弦催人泪下的情节,我仿佛听到了紫岚直面坎坷命运的悲鸣。这份母爱多么感人!

紫岚的大义主要体现在:她铭记黑桑的遗愿,为了让孩子成为新一代狼王,她出生入死以命相搏,可惜命运多舛,“可怜天下父母心”!她没有辜负黑桑的遗愿,完成了自己的使命!

紫岚的大爱、大义感动着我,我被母爱的洪流包围,那感觉,暖暖的,浓浓的。午后明媚的阳光透过玻璃温柔地洒在我身上,洒在我手中的《狼王梦》的书页上。此时此刻,我情不自禁地想到了我的妈妈——她跟紫岚一样,无微不至地关心我,照顾我。

父母的爱,不论惊天动地还是平平淡淡,都是暖暖的,足以一生铭记。人生苦短,亲情无价,我一定要好好学习,好好爱父母,此生不留遗憾。

那天晚上,平生第一次,我为妈妈洗了脚,为爸爸泡了茶。那一刻,妈妈轻轻地揉着被泪水润湿的眼睛,爸爸细细地品着热气腾腾的香茗。我明显地感受到,我的家里洋溢着不可名状的温馨。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2)

寒假里,我读完了沈石溪的小说《狼王梦》。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叫紫岚的母狼,生了五只狼崽,其中四只狼儿一只狼女。一只狼儿在刚生下来的时候,在冰冷的洪水里冻死了。紫岚为了完成丈夫黑桑想当狼王的遗愿,努力想把其中的一只狼儿培养成狼王,可最后并没有得到回报。黑仔还是幼狼时走出洞外被一只金雕吃掉了;蓝魂儿死在了猎人的捕兽夹下;双毛死在了狼王洛戛手下。最后紫岚把希望寄托在媚媚身上,希望她能生下狼孙,将来有一只狼孙能成为狼王。为了保护狼孙的安全,紫岚与吃掉黑仔的老雕同归于尽。

在我的印象中,狼是一种凶残、贪婪、令人憎恶的动物,看完这本书后,我对狼有了全新的认识。我很佩服狼的机智、勇敢、有毅力,不管在多么恶劣的环境下,狼都是在靠自己的本事捕食。紫岚伟大的母爱也感动了我,她和世上所有的母亲一样,深深地爱着自己的孩子,为了自己的孩子,她可以放弃一切甚至生命。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3)

最近我读了沈石溪写的《狼王梦》。

这本书以母狼紫岚的视角来描写狼的生活,其中的动物搏斗场景描写得扣人心弦。

紫岚是一只有抱负的母狼,她在被猎犬追击、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生下了五只小狼崽。狼崽们的父亲黑桑即将成为狼王,却不幸被野猪拱死。为了完成黑桑未了的心愿,紫岚下定决心将其中的一只狼崽培养成新一代狼王。她用尽一切方式训练狼崽,狼崽们按照她的想法成长着。但是事与愿违,三只小公狼不是被老鹰叼走,就是死于捕兽夹下……小公狼的相继死亡重重地打击了紫岚,她从一只美丽的母狼变成了瘸腿缺牙的丑狼,她的“狼王”野心逐渐消失了。结局很悲惨,为了复仇,同时为了保护可能成为狼王的小狼孙,紫岚选择了与金雕同归于尽。

紫岚的狼王梦最终没有实现,但是她的坚持不懈打动了我。紫岚在培养小狼崽时曾用多种不同的方式,无论哪种方式都包含着她深深的母爱。比如:她疼爱黑仔,每次哺乳都让他吃得饱饱的,所以黑仔长得聪明、健壮又勇敢;培养蓝魂儿时,她用各种惩罚让他快速掌握生存技巧;对于双毛,她用了极其残忍的手段来激发狼的潜能—捕猎做苦差事,但只能吃残渣,喝脏水,终于让懦弱的双毛敢于反抗,但搏斗中紫岚的腿骨被折断了,她悲喜交加。

在人们印象中,狼是自私凶残的。但《狼王梦》中的母狼紫岚却是充满母爱的。《狼王梦》让我完全改变了对狼的看法,这是我看过的最精彩的动物小说。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4)

近些天,我看了一本书,叫《狼王梦》,我看后很受感动。

狼群中有一只母狼,叫紫岚,他的丈夫黑桑已经死了,过了些日子它产下四只小狼崽。三只公的和一只母的,分别叫黑崽、蓝魄儿、双毛和媚媚。它就尽心尽力地照顾它们。最后,三头公狼都先后死去,它为了媚媚能够顺利产崽,和金雕同归于尽。

看完这本书后,我想:狼的母爱原来也很伟大,再回过头来看看我的妈妈。平时,她每天都不辞辛苦地接送我,做作业时在一旁认真地检查我做的每一道题是否正确,只是不经意间看见她揉肩膀的背影。记得有一次,下了很大一场雪,放学时还在下,我出校门一看,竟然没人来接我,我正生气,忽然看到远处有一个熟悉的背影,“妈妈”我欢快地叫了一声,像小燕子般扑向了她的怀抱,仔细一看,原来妈妈穿得也不厚,里面一件薄毛衣,外面一件薄袄,我却穿了一件厚厚的鸭绒袄。妈妈手里还拿着一件袄,叫我穿上,我顺从地穿上。妈妈在前面骑着自行车,为我挡着刺骨的寒风,冒着漫天的大雪,我却在后面躲着,不用受一 点儿风雪,风呜呜地刮着,雪噼哩啪啦地打在妈妈的肩上、脸上、耳朵上、头上。回到家,妈妈就感冒了,我真内疚,为什么要妈妈来接我呢?我自己不会走吗?

妈妈在学习上对我很严厉、认真。一道题错了她就会找类似的题来让我练习,直到练会为止。妈妈常说:“我不关心你考试成绩的高低,只是既然错了,就要知道是什么原因,做到题错了就应该学会、反省原因,为什么错?”

妈妈虽然对我很关心,但是在适当的时候她也会放开手让我自己去做事情。像系鞋带、戴红领巾、穿衣服、扫地、擦桌子等,目的是让我学会独立。

啊!我的妈妈不正像书中说的老母狼紫岚吗?为了自己孩子的将来和幸福,心甘情愿的付出自己的一切也无怨无悔。啊!我爱我的妈妈,我真心的爱着我最亲爱的妈妈。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5)

母亲之所以对子女严苛,是因为她对子女爱的深沉。

——题记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狼王梦》的书,刚看到书的题目时,我以为是写一个狼王的梦想的,读了之后才明白,原来写的是一只母狼为了实现让自己孩子成为狼王的梦,不懈努力,直至付出生命的故事。

《狼王梦》不但让我看到了动物世界的残酷,更多的是让我感受到深沉的母爱。文中有一段我现在还记忆犹新,“它把全部母性的温柔都凝集在舌尖上,来回舔着蓝魂儿潮湿的颈窝,钟情而又慈祥,蓝魂儿被浓烈的母爱陶醉了,狼嘴发出呜呜惬意的叫声。突然间,紫岚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管,动作干净利索,迅如闪电快如风,只听咔塔一声脆响,蓝魂儿的颈窝里迸溅出一汪滚烫的狼血,脑袋便咕咚一声栽倒在地里,气绝身亡了。”每次看到这里,我都两眼泪水,既可怜小蓝魂儿,又为母狼紫岚忍痛割爱感到悲哀,紫岚宁愿让蓝魂死在自己手下,也不原让自己的宝贝饱受猎狗、猎人的欺凌后死去,这是多么伟大而又心酸的母爱呀!

看完这本书,我被感动的同时,也情不自禁地想起了自己的妈妈。有时我做错了事,妈妈会打骂几句,想起来这些都是母爱的表现,只是我没有用心去体会而已。记得有一次我练琴时不认真,以至于1个小时过去了,我连一首曲子都还没弹熟练,妈妈一气之下就打了我一巴掌,当时我委屈极了,不就是偷了点儿懒吗?至于出手打人吗?现在我终于明白了,母亲之所以对子女严苛,是因为她对子女爱的深沉!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6)

【内容简介】:

母狼紫岚失去丈夫后在在一个狂风骤雨的夜晚,在与猎狗生死较量过程中分娩,其处境艰难可想而知,但是她有一个梦想,那就是了却丈夫黑桑的心愿——坐上狼王的宝座,所以她胜利了,她生下了5个小狼崽(1只母的,4只公的),她要培养未来的狼王。

【好词】:

烈日炎炎 暑气蒸人 热浪炙人 烈日当空 秋高气爽 丹桂飘香

天高云淡 红叶似火 金风送爽 硕果累累 数九寒冬 寒气逼人

冰天雪地 天寒地冻 滴水成冰 鹅毛大雪 粉妆玉砌 冰天雪地

银装素裹 大雪初霁 雪虐风饕 乌云密布 晴空万里 万里无云

碧空如洗 湛蓝如洗 瓢泼大雨 滂沱大雨 暴雨如注 倾盆大雨

花团锦簇 繁花似锦 百花齐放 姹紫嫣红 迎风吐艳 万紫千红

心急如焚

【好句】:

1、眼下正是桃红柳绿的春天,在中国西南部的日曲卡雪山的狼群,正化整为零,散落在雪山脚下浩翰的尕玛儿草原上。

2、天渐渐黑了,紫岚仍是一无所获,它不得不拖着疲沓的身子,回到自己栖身的石洞去。

3、紫岚像被高压电流击中似的一阵的疼,浑身痉挛,惨嚎一声从大白狗身上翻落下来,在地上打滚。

4、它仰天长嗥一声,那嗥声混合着悲愤、激动和嗜血的野性。它伸开稚嫩的狼爪扑向蓝魂儿,它打败了蓝魂儿。

5、它睁开眼,尕玛儿草原在身下像一块绿色的地毯。老雕正拎着它在高空飞行。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7)

在中国,狼被人认为是反面角色。“狼心狗肺”“狼狈为奸”……在字典里随处可见带“狼”的词语,读了“狼王梦”才知道狼原来也有善良的一面。

故事大概是这样子的:母狼紫岚和她的丈夫黑桑过着快乐的日子,可是在要当上狼王的前一个晚上,黑桑不幸被野猪的獠牙刺穿了头颈,紫岚独自抚养幼崽,最后,替女儿赶走了致命的金雕丧命了。读到了这段时非常感动,因为女儿将紫岚赶出了洞穴后紫岚和金雕同归于尽,女儿不能体会它的良苦用心,还怨恨它。所以说母爱是无私而伟大的。紫岚也是一只母狼,就像所有的母亲一样,她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她给予了她的孩子们最好的成长环境,给予了他们最好的教育。为了他们,紫岚甚至拒绝了地位仅次于头狼的卡鲁鲁的求婚,因为她要培养孩子们,这需要她全部的精力,紫岚把希望全部放在孩子身上。

回想生活,我们的父母含辛茹苦地抚养我们,不正是希望我们长大之后有好点的工作,好点的生活吗?有些父母甚至为了供孩子上学,辛苦劳作,怕孩子受影响,不让孩子看见他们脆弱的一面,他们也有痛苦和困难,但总有些孩子,身在福中不知福,天天不用功,好吃懒做,白废了父母的良苦用心。事后,他们有些面对父母亲的责备,不但不低头认错,反而还理直气壮地跟父母顶嘴,觉得父母不理解自己,自己总是对的!实在是让人心寒呀!

我很喜欢这本书,读了一遍又一遍。这本书连接起了小说和现实,成了一股无形的力量,扣人心弦,引人深思……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8)

终于在暑假结束之前,我把沈石溪的著名动物小说《狼王梦》看完了。没看之前,一直觉得狼是一个凶恶的动物,因此,我一直都很讨厌它。可是当我看完了这本书,我才知道生命的伟大,狼也是有爱和梦想的,对命运的不屈服。

在辽阔的草原上,有一个母狼叫紫岚,她在大白狗的攻击下,艰难地产下五只狼崽,她一心想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狼王,可是命运和她开了一个又一个的玩笑,她相继失去自己的孩子。然而,幸运之神就是没有眷顾到她的头上。最后,她绝望了,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上。可是不幸又悄然来临,她为了保护狼孙的安全,在生命的最后与金雕同归于尽。当上狼王,是狼的梦想,紫岚为这个梦想,付出一生的努力来完成狼的梦想。紫岚对孩子的母爱是潜藏在心里的。

在生活中,有哪个父母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成龙成凤。白天他们要辛苦地工作,晚上还要关心我们的学习,他们一直都在默默奉献着,不求我们回报,只要我们好好的学习和成长。母爱是伟大的、无私的,长大后我们一定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回报这份爱。

《狼王梦》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读懂了母爱的伟大。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9)

一提起狼,人们想到的一定是残暴、奸恶和凶残。但是我看完《狼王梦》这本书,改变了对狼的一些看法。

《狼王梦》这本书运用了大量的拟人手法描写了狼的生活习性和生活。主要讲了母狼紫岚一直有一个梦想,就是把三个小公狼的其中一只培养成狼王。但现实总是残酷的,紫岚一次次的失败,三只小公狼也一只只地死去,最后,紫岚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上,自己却和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的故事情节引人入胜,一环扣一环,把母狼对孩子深深的爱展现在我眼前。紫岚用了各种办法,把自己的孩子们慢慢培养成了真正的有血性的大公狼。它了用各种残忍的办法去培养孩子,这也是为了让自己的狼王梦实现。但从这些片段中,我也看到了里面蕴藏的:其实狼也是有自己独特的个性和感情的,在动物世界里,狼虽然凶猛无比,但也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幼崽,即使面对危险,它也毫不畏惧,把生存的机会让给孩子,不让孩子受到伤害。其实狼的身上,总有一些知识和道理是值得人类去学习的,比如:在这个世界里,是弱肉强食的,只有经过努力、摔打和磨炼,才能获得生存的机会和称霸的资本。

从这本书,我不仅更加了解了狼这个动物,还知道了:我们评价一个事物时,不能用单一的眼光去看它,要从多方面的角度去看它,这样才能获得的更客观、更广泛。

红楼梦读书笔记经典


今天编辑为大家带来一篇关于“红楼梦读书笔记”的文章,大家可以一起探讨激发更多灵感。阅读是大海里的指明灯,给予人们前进的方向,作品的写法令我记忆深刻。是时候将自己印象最深的情节写入读后感里了。

红楼梦读书笔记【篇1】

金陵十二钗尽是红颜薄命,合上书页,只留一声轻轻的叹息。探春的面容,探春的言行,却始终萦绕在我的脑海。

探春的首次出场是通过林黛玉的眼睛来描写的:“削肩细腰,长挑身材,鸭蛋脸面,俊脸修眉,顾盼神飞,文采精华,见之忘俗。”只这一笔就凸显了她与众姊妹的不同,活泼的性格跃然纸上。当宝玉谈到《古今人物通考》时,众姊妹都没有说话,唯有探春笑着打趣宝玉,可见她不似古代女子那般矜持,能大方地和兄弟开玩笑。这是年幼的探春,她那双玲珑慧眼,在举手投足之间彰显着别样的风姿。

探春的房间布置也是不一样的,在大观园建成后选住处时,她选择了“秋爽斋”,听这个名字像是男儿的住处,院子里种植着梧桐和芭蕉。若是下雨,便有“雨打芭蕉”之优美的意境,或是像李清照所写的“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探春喜阔朗,她的三间屋子连为一体,房中当地放一张桂梨大理石大案,案上磊着各种名人的法帖,笔墨纸砚一应俱全。墙上挂的是米芾的《烟雨图》和颜鲁公的墨迹。由此可见,探春是十分大气的,“三间屋子连为一体,中间没有隔断”在现代装修中也很常见。而她的摆设都是些大物件,笔墨纸砚与墙上所挂的书画使秋爽斋增添了书卷气息,显现出主人的才学与素养。而宝玉的“怡红院”,刘姥姥有一次喝醉酒误入,觉得里面金碧辉煌,还以为走到了那个小姐的绣房。从房间的布置中,足以窥见人物独特的性格。

探春应该是姊妹中最活泼的一个。她的才情虽不及宝钗与黛玉,但她爱诗。觉得不一定只有男子才能结诗社,她召集姐妹们办了“海棠诗社”,她的诗句刚正有力,不像是出自女儿之手的那样温婉柔情。如大观园咏菊诗中的《簪菊》与《残菊》。她的雅号是“蕉下客”,符合秋爽斋的布局,又有男儿风范。

探春的理家才能是不亚于王熙凤的。在第五十五回中,由探春和李纨料理家事,正碰上探春的亲舅舅去世,吴新登家的欺负新主,在问赏银多少时故意听她的意见,探春笑道:“你办事办老了的,还来问我们!”说得那刁奴满面通红。赵姨娘知道赏银只有20两后来问探春,她没有更改先前的决定。可见探春是个公事公办的人。在五十六回“敏探春兴利除宿弊”中写了探春的一系列改革措施,一个“敏”字足以显现作者对其的高度评价,她蠲免小姐们每月二两的头油、脂粉钱,仿照赖大家的花园管理方法,一草一木都获得收益,合理利用,为贾府省下不少钱,让人不得不佩服她的理家能力。就连精明的王熙凤,因为探春比她识字、懂诗书,她认为探春比她更厉害了一层,也要让她五分。

探春在贾府中有一个别号“玫瑰花”,玫瑰美丽的外表之下,有着尖刻的一面。迎春虽是正室所生,但性格木讷懦弱,经常被一些悍仆欺负。探春虽为庶出,她常常为她的低位而感到烦恼,为亲弟弟贾环和亲生母亲赵姨娘的所作所为感到羞愧,但她没有陷入烦恼的泥淖之中,而是尽力摆脱她庶出的低位,可见,她是多么坚强的女子。同时,这又是封建制度赋予她的一种功利心,想往上攀登。她认为贾政是她的亲爹,而只有王夫人是她的亲娘,也和宝玉走的更近。这不仅仅是因为赵姨娘与贾环的人品不好,而是他们的地位关系。探春虽有较为先进的思想,可依然没有摆脱封建等级制度的束缚。这是时代的悲剧,而探春,只是时代背景下的一个缩影。

探春的命运,我认为是金陵十二钗中最好的。依通行本高鹗的续书来看,是远嫁他乡。判词是这样写的:“才自清明志自高,生于末世运偏消,清明涕泣江边望,千里东风一梦遥。”在元妃省亲那一回里,要求写谜语,探春所作的谜底就是风筝,这预示了她未来远嫁。她的命运就像风筝,无论她怎样努力,逆风飞行,但有一根看不见的线牢牢地栓住了她,命运紧紧地握在别人的手中。这是封建社会里女子的悲剧。

王熙凤是女曹操,若她是个男儿身,会有别样的作为,正如那句评价“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也。”凤姐是为了一个“利”字,中饱私囊,加速了贾府的衰落。而探春却是真正为了贾府着想,力挽狂澜。若探春生为男子,一定是个公正清明、才华卓越的人。

关于探春的名字,我觉得是踏探新春的意思,是极力改变自己命运的意思。亦可理解为一种叫探春的植物,对风适应性强,竟有些与判词呼应了。周邦彦的一首《瑞龙吟》中写道:“探春尽是,伤离意绪。”虽然宋朝与清朝隔的很远,此“探春”非彼探春,但不妨就这样来理解,他真真道出了我的感受。当我合上书页,眼前仿佛出现了小舟上掩面哭泣的女子,她晶莹的泪滴中包含着无限的深意,有恨,有怨,有无奈,有不甘。落花随水飘零而去,就像她的理想,她的命运。那个曾说自己若是男儿,就出去立一番事业的坚强女子哭了,她最终没有摆脱命运的大手,成为了封建制度的牺牲品。

伤感此时笼罩了我,唯有轻轻呼唤着那个如此熟悉的名字,探春,探春,踏探新春的探春啊!

一句话点评:“踏探新春”的解读饱含了作者对这个金陵女子才情的钦佩和对她不幸命运的深切同情,也勾起我们心湖的点点涟漪。

红楼梦读书笔记【篇2】

《红楼梦》,中国古代章回体长篇小说,又名《石头记》等,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一般认为是清代作家曹雪芹所著。小说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兴衰为背景,以富贵公子贾宝玉为视角,以贾宝玉与林黛玉、薛宝钗的爱情婚姻悲剧为主线,描绘了一批举止见识出于须眉之上的闺阁佳人的人生百态,展现了真正的人性美和悲剧美,可以说是一部从各个角度展现女性美以及中国古代社会世态百相的史诗性著作。

《红楼梦》版本可分为120回“程本”和80回“脂本”两大系统。程本为程伟元排印的印刷本,脂本为脂砚斋在不同时期抄评的早期手抄本。脂本是程本的底本。

《红楼梦》是一部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人情小说,举世公认的中国古典小说巅峰之作,中国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传统文化的集大成者。小说以“大旨谈情,实录其事”自勉,只按自己的事体情理,按迹循踪,摆脱旧套,新鲜别致,取得了非凡的艺术成就。“真事隐去,假语村言”的特殊笔法更是令后世读者脑洞大开,揣测之说久而遂多。二十世纪以来,学术界因《红楼梦》异常出色的艺术成就和丰富深刻的思想底蕴而产生了以《红楼梦》为研究对象的专门学问——红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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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读书笔记【篇3】

也许,看过《红楼梦》的大多数人都不理解黛玉,她也无需别人理解,因为不懂得她的人是不会了解她内心深处的向往的。

“娴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作者通过贾宝玉的眼睛为我们描绘了一个聪明多才、美貌体弱的病态美人。这么一个柔弱的女子,无视世俗的传统规律,反其道而行之。在经受了无数摧残之后,生命尽头到来之际,封建社会的狰狞面目加速了她的香消玉陨。

看过《红楼梦》,我们不会忘记黛玉临死前的那个场景,病危之际,紫鹃四处求人,却没人肯帮。为避免晦气,贾母把宝玉的婚事也转到别处去办理。一面是成亲的喜庆景象,一面是死前的哀怨凄婉,“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无怪乎黛玉的葬花吟诵。什么地方有一个干净的、理想的地方,究竟什么地方有我自己的理想的地方,是香丘呢,我现在所处的现实社会都是污浊不堪的,我要找一个自己的理想的地方。

黛玉至死不放弃对自由的追求。我们为之揪心,为之愤懑,一对追求自由的青年男女在封建的枷锁之下生离死别。“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黛玉就这样在宝玉的婚庆锣鼓声中离开了人世。带着她的那份甜蜜走了。甜在何处?甜在这个人不接受世界,世界不接受人的世界上获得理解和亲爱,在孤独无依的世界上,宝玉是她心中永远的温暖;在情爱无傍的世界上,宝玉是她心中永远的伤痛。虽然最后她成为了那些封建制度下的牺牲者。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假假真真,让人琢磨不透《红楼梦》中的一切,林黛玉作为灵魂人物,她与常人不同,她就是她,一丛清高孤傲的、孤芳自赏的空谷幽兰。林黛玉的自卑情结是命运所赐,也以此写成了她的命运。

关于红楼梦的读书笔记

《红楼梦》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我读完它感触颇深。它讽刺了我国古代封建恶势力独霸一方的丑态与它最终将会走向灭亡的必然命运。

《红楼梦》刻画了两百多个人物,他们各具特色 。给我印象深刻的有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等。

贾宝玉这个人由于从小被祖母与母亲溺爱而造成每日与女孩儿们玩乐,不顾学业,而且多愁善感的性格特点,但也是因为这样,他的父亲贾政才会不喜欢他,宝玉也很惧怕他的父亲。虽然大观园里的人尽是心灵肮脏,不过也有真情在,贾宝玉与林黛玉真心相爱,最终却套不过封建婚姻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命运。

林黛玉也是多愁善感、经常落泪,都说她心眼小,可是只有她才拥有贾宝玉这个知己。薛宝钗在大观园里可算是最有心机的一个了。她为人处事很能干,蒙住了很多单纯人的眼睛,她人缘极好,却得不到宝玉对她的真爱,她极力讨好没一个人连贾母也不在话下。

王熙凤是最泼辣的一个了,不仅办事干练,而且心直口快,常噎得人说不上话来,她处处不吃亏,人们称她“凤辣子”,却逃不过早逝的命运。

大观园里的人物我喜欢的要数探春了,他心机不如宝钗,文学功底不如黛玉,可是她为人爽朗,而且冷眼看一切,或许她有一点孤高自诩,可是能在混浊的世界里冷眼看一切的又有几个呢?但她的命运同样也是远嫁,离开家乡,离开父母。

贾母可算是仁慈的了,她疼爱孙子孙女们,甚至连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小孩子也疼爱,可是她的话何尝不暗藏玄机呢!黛玉刚进荣国府时,贾母让她做上座,她不肯,贾母说了句“你是客,本应如此。”暗示了她从来没有把黛玉当成是自家人,虽然表面上和谁都很亲切,可是她不过是假慈悲罢了。

读完《红楼梦》让我见识了人间的美与丑、善与恶,让我懂得人们之间并不只有美好的事物,也有肮脏与丑陋的灵魂。

红楼梦读书笔记【篇4】

贾迎春恐怕是十二钗中最惨的一个女子。关于她的描写可以说是要一章一章地去找。第三回从林黛玉之眼描述了她。怎么说的?“第一个肌肤微丰,合中身材,肋凝新荔,鼻腻鹅脂,温顺沉默,观之可亲。”第五十六回贾母闻得甄宝玉和贾宝玉模样儿相仿时,不相信甚至带少许不屑的口吻说:“大家子孩子们,再养得娇嫩,除了面上的残疾,十分黑丑的',大概看去都是一样的齐整。”贾三姐妹中,惜春未写貌,而贾探春的外貌描写,我个人认为是挺张扬的。“文彩精华,见之忘俗”一句话毫不由说地“夺”走了别人的视线。贾迎春的外貌大抵也如贾母所言,是很平凡的候门公府千金,并没有让人过目不忘的绝佳。

贾母在第三回说:“读的是什么书,不过是认得两个字,不是睁眼的瞎子就罢了。”这是回答林黛玉问姊妹们读何书。显然这里的“姊妹们”应当指林黛玉见面不久的迎、探、惜。惜春小,也许真的只是识得两个字。探春呢?最直白就看《大观园试才题对额荣国府归省庆元宵》中的“迎、探、惜三人之中,要算探春又出于姊妹之上”,“秋爽斋偶结海棠社”里贾宝玉大喜“三姊妹高雅”,探春出理家政,王熙凤更是用了五六个人来衬托她,赞誉她。

探丫头真的才华横溢,虽然“难与薛林争衡”,可到底也在诗社笔墨了几首。藕丫头,也就是惜春虽然不大作诗,可人家会画画,刘姥姥听到贾母说:“你瞧,我这个小孙女,她就会画。等明儿叫他画一张如何?”时,喜的忙跑过来赞美说:“我的姑娘,你这么大年纪儿,又这么个好模样,还有这个能干,别是个神仙托生的罢。”

贾惜春前八十回还曾被人夸奖过一番,可怜的迎丫头作为府中的长姐,却一直被人冷落,相貌平凡。贾母说的“认得两字,不是睁眼的瞎子”,大抵也是说她呢!

贾母去清虚观打醮的时候,小姐们带了很多很多丫头们。贾迎春的丫头是谁?司棋、绣橘。司棋是一个了不得的丫头,她和姑表兄弟私传表记,海誓山盟,被鸳鸯无意遇到,鸳鸯当时怎么想的?“因想这事非常,若说来,奸盗相连,关系人命,还保不住带累了旁人。”这几个四字词语严重地说明了若被别人察觉告到哪个主子那儿去的后果啊!司棋是一个大胆恋爱、追求自由的丫头哪!仅凭这一点大胆叛逆的性格就可以看出她定然是不受迎春约束的。

司棋其实也是一块煤炭,她发起火的威力不比晴雯火爆!第六十一回,迎春房里的小丫头莲花儿说:“司棋姐姐说了,要碗鸡蛋,炖的嫩嫩的”,显然是司棋是给自己养胃,也许还懒得自己去叫,才派莲花儿来的。这一点与晴雯让不燕来端芦蒿,不是有异曲同工之处吗?都是丫头的身份,主子的样儿哪!

司棋还派人还催莲花儿,说她“死在这里怎么就不回去?”你可以想象司棋的要求多不简单?动作稍慢点燃和就要挨顿骂,甚至有点咒人的意思了。

莲花儿告诉司棋,柳家说没鸡蛋不炖后,她发威了吧?怎么做的?注意她“此刻伺候迎春饭罢”,我完全可以设想她一边咬牙切齿一边心不在焉地弄了点饭菜,扔给迎春。她作为一个丫头,不把伺候主子当正经事儿,反倒是跟别人呕气放在首要位置,不把“伺候迎春吃饭”当会儿大事,而是当每天必做的一个功课,做完拉倒,才不管你迎春吃得舒畅不。胡乱料理完迎春后,她带了小丫头们,喝命:“凡箱柜所有的蔬菜,只管丢出来喂狗,不家赚不成”。这里的“丫头们”恐怕不止一两个,从后面“造反”的声势来话,司棋可是管领着一大群丫头,可能“造反”时一个也没留下来去伺候迎春。

柳家最后蒸了一碗鸡蛋,司棋你这总可收场了吧!你东西砸了,人家也道歉了,谁知“司棋全泼了地下了”。多么嚣张哇!

司棋就是这样一个叛逆心强、脾气火爆、的下就有掌管小丫头们工作支配的权利的不是小姐胜似小姐的一个丫头。

司棋排山倒海地大闹一场,里头还有一个添油加醋的小丫头,谁?莲花儿呀!迎春屋里的大丫头掌实权,小丫头个个都不是省油的灯,一个个也都挺张狂。

第五十七回通过薛宝钗和刑岫烟的一番促膝谈话吐透出了这一点。

作者写“迎春是个有气的死人,连他自己尚未照看齐全,如何能照管到他(邢岫烟)身上,——凡闺阁中家常一应需要之物,或有亏乏,无人照管,他又不与人张口。

邢岫烟对宝钗说道“要使什么,横竖有二姐姐的东西,哝着些儿,搭着就使了。姐姐想,二姐姐也是老实人,也不大留心。我使他的东西,他虽不说什么,她那大留心。我使他的东西,他虽不说什么,她那妈妈丫头那一个是省事的,那一个是嘴不尖的。我虽在那屋里,却不敢很使他们。过三天五天,我倒得拿出钱来,给他们打酒习点心吃才好”。

从邢岫烟这一番话中,不禁让人咀嚼一种,迎春的卑微生存状况,丫头们在小姐头上。

贾迎春的丫头们个个都不把自己当小姐服侍,那么大观园里所谓的“情人”,有情之人又是怎么样的呢?

第七十六回《凸碧堂品笛感清凉凹晶馆联诗悲寞》中提道“虽有迎春惜春二人,偏又素日不大甚合。所以只剩湘云一人宽慰他“,这借林黛玉之口说出了她与“迎春”“素日不大甚合”,一个“素日”表现出一直如此,“甚”又体现了程度之深。

这一回中黛玉和湘云联诗,没邀请迎春,也许有一个很大的原因,贾迎春不大会作诗。贾妃省亲她也作了一首,不过只是勉强凑成,简直无法与薛林比。

贾妃差人送灯谜,宝钗走近地看,是一首七言绝句,并无甚新奇,只说难猜,其实一见便猜着了。宝玉、黛玉、湘云、探春也装模作样,暗暗写了半日。这么简单的灯谜,惟有贾迎春和贾环猜的不正确。贾环没得着宫制诗筒、茶筅是很没意思,迎春却自以为玩笑小事,并不介意。她对一切事物抱以的宽容也是她性格懦弱的一个重大因素。

第三十七回探春提议起诗社,姐妹叔嫂的俗字都被别号所改了。迎春却道:“我们又不会做诗,白起个号作什么?”宝钗就很随口地以住地名丢给她了一个号。诗社里,迎春是懒于诗词,听了李纨让自己当副社长的话深合己意,也就不做诗了。

第三十八回的菊花诗,迎春却是独自在花阴下,拿着花针穿茉莉花。第四十回刘姥姥来,玩牙牌令时,迎春竟说了一句“桃花带雨浓”,连字数都挨不上边儿,错了韵还不像。

第四十九回《琉璃世界白雪红梅脂粉香娃割腥啖膻》,迎春却痛了,既没有吃鹿肉,也没有联诗。

贾迎春倒也天生喜静,不大凑热闹,与湘云恰好相反。所以她也曾说过:“淘气也罢了,我就嫌他爱说话。也没见睡在那里,还咭咭呱呱笑一阵说一阵,也不知那里来的那些话。”

贾府的盛宴数不胜数。迎春来参与的大宴会挺少的。第三十五回“请了半天,只有探春惜春两个来了。迎春身上不耐烦,不吃饭”。

在寿怡红群芳开夜宴时,贾宝玉请了探春,探春雅致高又喝酒,宝林二人是必来的,又恐不让李纨知道不好便又邀了她。一床热闹人,偏就想不起迎春来。

第七十一回贾母也只让史、薛、林与探五人向南安王妃请安。“贾母又只令探春出来,迎春竟似有无”邢夫人倒气愤不平。

第七十三回《懦小姐不问累金凤》这才正儿八经地贾迎春开了一个大门面。后抄检大观园,司棋要被赶走了,迎春含泪似有不舍之意,“迎春语言迟慢,耳软心活,是不能作主的”,也没有保赦下来。只能主仆一场,让绣橘送出来一个绢包儿。丫头走了,奶妈也早已因开赌局罚走了,任凭黛、钗、探怎么劝,贾母也认定要管一管小姐们的奶妈子了。

第十八回“一时,只见迎春妆扮了前来告辞过去”,借贾宝玉之口也说出了“迎春尚未云,然连日也不见回来,且接连有媒人来求亲”等此话。大约迎春也快出阁,所以也格外珍重大观园里未嫁少女的青春日子,连晨省也难得打扮了。

面第十九回她就“误嫁山中狼”,是她老子欠孙家五十两银子,没得还,把迎春当作这银子活活送进了狼口。

贾迎春的生存状况单薄糟糕。对她最好的人究竟是谁呢?我可以明确地告诉你:在对待迎春的问题上,最悉心照料的亦不是宝玉,也不是宝钗,而是探春。

第七十三回《懦小姐不问累金凤》中,一个在旁边伺候的媳妇便趁机道:“我们的姑娘老实仁德那里像他们三姑娘,伶牙俐齿,会要妹妹们的强。他们明知姐姐这样,他竟不顾恤一点儿。”

真的是不顾恤一点儿吗?绝对不是!后来是谁一坐下来就问累金凤的事情?是谁说“我和姐姐一样,姐姐的事和我的事一般。他说姐姐,即是说我。我那边有人怨我,姐姐听见,也即同怨姐姐是一理”?又是哪个人叫侍唤平儿过来的?都是探春哪!

一同前来安慰迎春的四人,只有探春厉害地开了口,问清原委,替迎春讨回公道。再看宝琴、黛玉,甚至拿这事拍手取笑。瞧瞧,即使不愿意插手这件事,也不用嘻嘻哈哈,拿一本正经审问的事儿当笑料吧!“宝钗便使眼色与二人,令其不可”,随后只得和迎春闹感应篇故事,“究竟连探春之语亦不曾闻得”。这就是宝钗的态度!你们吵,我闪在一边,不插手免得沾上灰哪!这等无动于衷让人联想不到那个派婆子雨给林妹妹送燕窝,暗中救济邢岫烟、给打伤的宝玉送药的多情的宝钗了。

你也许会说宝琴是贾府的尊客,宝钗与黛玉皆是亲戚管不了。可认真地听着总是问题不大吧?一个压根儿逃避,另两个皆不当正事。

海棠社刚起来,宝钗因迎春不会作诗,也就很随便地为她取了个号,更别提这里头还有什么典故了。

李纨要求迎春和惜春做副社会。“探春等也知此意,见他二人悦服,也不好强,只得依了。”这话什么意思啊?我个人认为,探春愿意也是想请迎春在诗社里也写几诗,也算正儿八经地入了社。谁知李纨先开口,交给她一个不咸不淡乏味儿的差事。

宝琴等人加入诗社,宝玉急着起社。“探春道:‘林丫头刚起来了,二姐姐又病了,终是七上八下的。’宝玉道:‘二姐姐又不大作诗,没有他又何妨。’探春道:‘越性等几天,等他们新来的混熟了,咱们邀上他们岂不好……’

你知道贾宝玉轻描淡写、不以为然地说出一句“没他又何妨”前之他又说了什么?探春先告诉宝玉贾母逼着太太认宝琴是干女儿,宝玉笑道:“这倒无妨,原该多疼女儿些才是正理。明儿十六,咱们可该起社了。”接着探春就说了“林丫头刚起来”这些话。

你能相信吗?刚说完要“多疼女儿些才是正理”的宝玉却对迎春姐姐的病情毫不关心,一点儿也没有慰问的意思,甚至想敝下她一人开诗社会宝琴,简直文具盒难以想信。

倒是探春说不如让李纨、宝钗把家务料理好,湘云来了,黛玉身体全愈了,香菱也会作诗了再开社。这话潜意识里也盼着迎春早日康复,大伙儿一起其乐融融。探春心里惦念着迎春,一口把诗社的事儿拖了下来,可是迎春的病还是没有在开社时好起来,故而制度。

红楼梦读书笔记【篇5】

开辟鸿莺,谁为情种,都只为风月情浓。奈何天,伤怀日,寂寥时,试遣愚衷。

——题记

苍生浮华,寻得凄清漠落之文感其哀伤;俗世妖艳,觅一温婉女子忧其残年。

闲静时如姣花照水。——她倾国倾城,便有得生于“钟鸣鼎食之家,翰墨诗书之族”的贾府的他“为伊消得人憔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她多愁多病: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才叫世人为她忧虑,心疼她的弱不禁风。

见残花落泪,观落叶伤感。这怕是对她最合适的描述了。然而她自己,也似残花落叶般无依无靠,飘零不定。她不喜欢封建不喜欢循规蹈矩,却也只能依靠自己,这铸造了她不同世俗的眼光,最终换得的难免也只有不被世俗理解的无奈,只有孤冷,只有寂寞。最终,泪水静落,那样地悄无声息。凄美的语调中,传来一句葬花吟: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

“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飘泊难寻觅。”在那般的大观园中,她的生活是这样的。像是被踩碎的残花吗?她是被现实蹂躏着灵魂的女子。

她是有着如此不堪一击的人生。

然而她是诗意的。

她是尘世中梦一样的女子。

她诗意地活着,死去时,也是在写一首诗,一首凄婉的诗,一首凄美哀婉的长歌。她是一个把生死都作为行为艺术来处理的诗性女子。——她的生,如诗,如画,如凄,如惨,长歌当哭,动人心魄;她的死,如诗,如歌,如梦,如幻,异常美丽,异常动人…

世间,有美。每种美都精华灵秀,独具其魅人。却只有她的美,她的气质,让人由衷地心疼和爱怜。迷离、梦幻、病态、柔弱、动静交融。诗魂总是时刻伴随着她,她的诗,唯美,凄婉。

也许她的生命短暂而哀伤,也许她连爱恋都是不被祝愿的幻想,也许她活生生的成为了封建社会的祭祀品,但毋庸置疑,她依旧是美的。——残缺的人生,惹泪的伤痕,是她最诗意的美。

她伴随着泪的咸苦,在飘飞的花瓣中消失,一身傲骨的她,孤零零的来,又孤零零的去。留下的令人扼腕的惜,是令人窒息的美。

最新牛虻读书笔记


一本优秀的著作往往可以对一个人的品行产生深远的影响。我曾经读过几本书,其中最让我难忘的是《作品》。这本书给了我很多启发,让我从中受益匪浅,深深地感动着。世界上的一切都在不断地变化,而写作可以将我们内心想要表达的思想永远记录在历史中。一篇优质的读后感应该包括哪些内容呢?我希望这份“牛虻读书笔记”能够对您有所帮助,真心地欢迎您参考并且多次阅读这篇文章!

牛虻读书笔记 篇1

《牛虻》叙述的是统一意大利斗争中的一个故事:笃信上帝的贵族子弟亚瑟经过了一次次现实生活的挫折,改变了自己对上帝的信仰,投入了统一意大利的火热斗争中,从而引起一系列亲情与信仰的矛盾和斗争。

平时,孤独寂寞的亚瑟最信赖自己的教父蒙泰尼里。‘父子’俩的感情是真诚的。当亚瑟因母亲的早逝而悲伤时,教父给他抚慰;当亚瑟犹豫彷徨时,教父又催他奋进……但是有一回,亚瑟把自己参加革命的志愿告诉蒙泰尼里,希望得到他的帮助时,教父一反往日的慈祥神态,不容反驳的让他打消这个念头。这第一次使年轻的亚瑟十分失望。一次偶然的机会,亚瑟得知蒙泰尼里就是自己的生身父亲,他迷惑、悲伤、愤恨,因为他心目中圣洁的神父竟然一直在骗他!但是他还是深深的爱着神父,因为他是教父,是父亲。

13年后,亚瑟带着满脸伤疤和残缺的身体由南美洲回到了生他养他的土地,投入了火热的战斗中。他用‘牛虻’作笔名,一次次用锐利的笔锋抨击当时黑暗的社会。从此,牛虻的名字便震动了意大利。这时的蒙泰尼里已经是一个深受人们尊敬的红衣大主教了。牛虻以自己的爱父之心,常常用各种方式和他接触亲近。当牛虻发现蒙泰尼里在13年中无时不忍受着痛失爱子的煎熬中时,心中的爱和恨交织着,更加矛盾。

一次,牛虻和他的同志遭到骑兵的袭击,他勇敢的接受了掩护任务。当他拿起手枪,准备突围时,忽然听见蒙泰尼里的声音,拿起手枪的手无力地垂了下来。就在这一刹那,骑兵包围了他。

看到这里我被书中字里行间流露出的亲情深深地感动了。我既为牛虻的被捕感到惋惜,又深以为蒙泰尼里会设法救出他唯一的儿子,使得父子团圆。不料,这个忠于上帝的卫道士并没有手下留情:是他‘让’牛虻再度入狱。在监狱中,一心想保卫自己所谓的‘清白’、‘地位’的蒙泰尼里,在牛虻的死亡判决书上签上了名字,把自己心爱的儿子送上了刑场……蒙泰尼里很爱孩子,可是,作为一个反动主教,在关键时刻,在他所信奉的上帝的利益和孩子的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他选择了上帝,保住了自己。直到这时,人们才看清他的真实面目。他是上帝的忠实信徒,他所代表的是宗教统治阶级,,他之所以献出儿子是为了保住这个反动阶级的利益。

牛虻是一个英雄,可他不懂人世间的父子亲情是可以由信仰决定取舍的,所以他会被自己反动的亲生父亲送上刑场。

牛虻读书笔记 篇2

因为爱____读《牛虻》有感

他是英雄,他是战士,他有孩子的天真,他也有智慧的沧桑。他的爱如此圣洁,因为被至亲的人欺骗,因为被至爱的人误解,经受过了灵魂与躯体上的至苦磨难,虽然他一直想报复,但、原来、他的爱始终未减,至死不渝。又一次读《牛虻》,又一次落泪。

比起初中时的囫囵吞枣,这一次我又明白了更多。虽然我已经知道了结局,但读到这一章的结尾仍然令人心碎。我心情一直不好。《牛虻》算是悲剧嘛?

为什么总是乐观、幽默、犀利的话会让人如此心痛!他的确是个不折不扣的英雄,但是,其实他的内心又是极其脆弱的,他怕背叛,怕欺骗,他只是在用幽默犀利的语锋坚强地保护着那个经受了人世间各种嘲笑与讥讽的自己。

十三年后归来,亚瑟变成了瓦雷兹,俊少年变成了“怪物”似的变形人。一切都已物是人非,他演绎着新的自己,想抱复但是却拒绝不了自己的感情。他恨为什么最疼爱他的神父欺骗了他,他怨为什么他最爱的琼玛不能谅解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拼命工作,用革命的乐趣去麻痹自己身心的伤痛。

读到心痛,瓦雷兹多想向琼玛承认他就是亚瑟啊,但是机会一次又一次被他放弃,直至为了革命死去,他也没有亲口告诉她。他就是一直深爱着她的亚瑟…”最后那封迟到的告白信,后悔还是惋惜,琼玛也只能用流不尽的泪水诠释着她对他的感情。

附:牛虻死前写给琼玛的信

亲爱的吉姆:

明天日出时我会被射杀。我答应过要把一切都告诉你,所以如果我想信守诺言,我必须现在就做。但话说回来,你和我之间没什么需要解释的。

我们总是互相理解,不怎么使用语言,即使在我们还是孩子的时候。

所以,你看,亲爱的,你不必为一巴掌而伤心。当然打得很中,但是我也承受了许多别的打击,我还是挺过来了——甚至还曾回击了几次——我还在这儿,就像我们曾经读过的那本幼儿读物(我忘了书名)中的那条鲭鱼一样,“活得又蹦又跳,嗬!”尽管这是我最后的一跳。

还有,等到了明天早晨,“finita la ***media!”你我会翻译成:“杂耍表演结束了。

”我们将会感谢诸神,至少他们已经给了我们这么多的慈悲。虽然并不太多,但是还算是有点。为了这个以及所有其他的恩惠,我们衷心表示感谢!

关于明天早晨的事情,我想让你和马尔蒂尼清楚地明白,我非常快乐,非常知足,再也不能奢求命运作出更好的安排。告诉马尔蒂尼我会给他捎个信的。他是个好人,一个好同志。他会明白的。

你看,亲爱的,我知道那些不能控制自己的人为我们做了好事,也为他们自己做了坏事。他们那么快就重新动用审讯和处决的手段,我就知道如果你们这些留下的人团结起来,给他们予猛烈的反击,你们将会见到宏业之实现。至于我,我会带着轻松的心情走进院子,就像一个放假回家的小学生。

我已经完成了我的工作。死刑证明了我已经完成了它。他们杀我是因为怕我。我想要什么?

可是我的心里还有一个愿望。一个行将死去的人有权憧憬他的一个幻想,我的幻想就是你应该明白为什么我对你总是那么粗暴,为何久久忘却不掉旧日的怨恨。你当然知道为什么。我告诉你只是因为我愿意写信给你。

当你还是个丑陋的小女孩,琼玛,我爱你。那时你穿着方格花布连衣裙,系着一块皱巴巴的围脖,扎着一根辫子拖在身后。我仍旧爱你。

你还记得那天我亲吻你的手吗?当时你可怜兮兮地求我“再也不要这样做”。我知道这是个恶作剧,但你必须原谅。

现在我吻了这封信,信上写着你的名字。所以我吻了你两次,两次都没有你的同意。

就这样吧。再见,我亲爱的。

不管我活着

还是我死去

我都是一只牛虻

快乐地飞来飞去

注意:finita la**media!译为剧终,是意大利语。

牛虻读书笔记 篇3

“不论我活着,或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这首小诗是亚瑟在临死前写给女友琼玛的一首诗。而亚瑟则是一部长篇小说《牛虻》中的主人公。这首诗虽然只有四句,短短的二十个字,却充分地体现出了牛虻坚强不屈,视死如归的精神。

牛虻是一位革命者,他一生经历了无数风霜雨雪:曾经在农场当过马车夫,在妓院里洗过碗碟,在马戏团里当过小丑······接着又开始流浪,经过一次次斗争,他坚决加入了意大利革命青年组织。在革命工作中,他拿起笔写文章痛斥黑暗统治。狡猾的敌人把他抓进了监狱,但他毫不畏惧,仍旧从容不迫。他在寄给女友的信中这样写道:“明天太阳升起的时候,我就要被处死了。他们为什么要杀我呢?”我心里一阵酸楚。是啊,他说意大利的骄傲和自豪。

这使我想到了中国的“牛虻”。很多人物都为我们的国家奉献了一份力,他们都是我们不该忘记的人物。精忠报国的岳飞;收复台湾的郑成功;虎门硝烟的林则徐······数不胜数。他们不都是中国的“牛虻”吗?如果没有他们我们还会有今天吗?

啊!牛虻,我赞叹你,又敬佩你。我愿做一只新的中国牛虻,为我们中华历史写下新的篇章。

牛虻读书笔记 篇4

《牛虻》这本书是我读初中的时候买的,那时候不知道这本书写的是什么意思,而且也看不明白,只觉得这是一本比较特别的书,所以买回家就断断续续的把它看完了,但是脑海里却没有多大的印象。放暑假的时候我无意看到这本书不知是哪来的一股力量,让我一下子又把它看了一遍。

这次学校让我们每人看一本书,想来想去还是觉得看这本比较好,可能对自己的思想境界提升也很快,于是我又一次地拿起这本书,可能是我认真看的缘故吧,觉得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但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

牛虻(亚瑟·勃尔顿)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在革命斗争中学会了坚强,并支撑了他的事业。《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作者(伏尼契)以出色的艺术手段,通过跌宕有致的情节(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鲜明生动地塑造了牛虻这个为意大利民族解放忍受苦难英勇牺牲的典型人物形象,体现了意大利爱国志士的刚毅精神及他们对革命事业的无限忠诚。牛虻在革命斗争中逐渐变得坚强起来。刚出场19岁的亚瑟有点像十六世纪肖像画里的意大利小伙子。“从他那长长的睫毛,敏感的嘴角和娇小的手脚看,身体各个部位都显得过分精致,轮廓格外分明。”而经过革命锻炼之后的牛虻则是“空空寂寞中把他压垮的幽灵似的恐惧、虚幻世界里的幻像,都随产生他们的夜消失了,而一旦太阳光芒四射,敌人出现在眼前,他便斗志激昂,再也无恐惧可言。”牛虻所有的一切,在监狱执行死刑的士兵则是这样认为的:“他那直剌人心的雄辩,他那无休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肺腑的勇气,曾像太阳的光芒一样在他们死气沉沉的生活中闪耀。”牛虻变得成熟了、坚强了,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坚强的牛虻在牺牲前一夜给他深爱的人琼玛的遗书里这样写道:“我将怀着轻松的心情走到院子里去,好像一个小学生放假回家一样。我已经做了我应做的工作,这次死刑判决就是我忠于职守的证明。”当侍卫要给他实行枪决的时候,眼里都是含着泪花,他们太热爱牛虻了,不忍心下手。但是牛虻却是笑着面对他们的,好像这一切已经被他看透,生死对他毫无意义,因为他的心还活着。

与牛虻关系密切,给他巨大影响的人是他的忏悔神父主教蒙太尼里(其实是他父亲)。主教蒙太尼里欺骗了牛虻,从而使牛虻对上帝产生了怀疑。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他认为“上帝是—一只泥巴做就的东西,我只需一锤就能够把它砸个粉碎;而你呢,却一直用谎言欺骗我。”出走前牛虻这样说道。蒙太尼里影响了牛虻的一生。应该说,牛虻的死,他要负大部分的责任。但是在正义和亲情面前,牛虻他义无反顾地选择了正义,为了革命而奋斗!

牛虻,这个理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可以否认你的传奇。虽然只有这本书我只有读过三遍,或许对这本书的体会还不深,不能够完全明白其中深刻的含义,但是我从中学会了一种精神,那就是坚强,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相信在以后的道路上,牛虻能一直伴我前进,它会是我人生道路上的一个指明灯,时刻引导着,让我不会害怕……

故事的主人公牛虻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曾经天真地人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美好。名义上他是勃尔顿与后妻所生,但实则是后妻与蒙太尼里的私生子。牛虻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精神上很不愉快,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牛虻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曾经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成长,是艰难的啊。就好像一群小鹿,谁有勇气,谁跑得快,谁就活下来;否则,就被淘汰。挫折中是难免要流眼泪的,擦干了,站起来,就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自己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牛虻是个强者,真正的强者!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合上小说《牛虻》,我己是泪水涟涟。我被这本外国名著深深打去着,回顾牛虻的一生,我眼前仿佛是一条波涛汹涌的大江,义无反顾地向大海奔去。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时代下惊心动魄的故事。他被最依赖的人欺骗过,被最爱的人伤害过,即使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国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牛虻始终没有放弃追求。我耳边回响起亚瑟坚定的话语:“献身于意大利,帮着她从奴役和苦难中解放出来!”牛虻,是真正的勇士。

思绪混乱中,他猛地拿锤子砸向房间墙壁上的十字架泥像,随着轰隆一声巨响,破碎的雕像落在他脚边。他放下锤子,似乎突然清醒了,说:“这么简单,我真是一个白痴。”

这是《牛虻》中的一个片段,也是另我印象最深的一个。读完这本书,发现此书有很鲜明的时代背景,很可惜我们的历史课只能一笔带过,我也一知半解,不过总算读懂了一些东西。

当时,年少气盛的牛虻正受到一次强烈的打击,这甚至使他试图自杀。他的心里非常矛盾,甚至没有颜面也不想再面对任何一个亲人朋友,还有他的信仰,束缚了他、出卖了他……他似乎就被宗教、被上帝这个无形的网网住,没有方向。在我看来,此举则是他的转折点,使他从一个脑子不拐弯的少年,成长为一个机智无畏的领袖人物。

这是推翻过去的一锤。当时的状况,似乎是教皇为最高统治,也就是说,宗教是最为权威的力量,只是那是个已经腐朽了的政体。牛虻此举,挑战权威,挑战落后,就好象我泱泱大中国推翻无能清政府统治的那一刻一样。这一锤,表现了一个年轻人对真理的执着追求,也表现了腐化的东西终将被淘汰的规律。

既是历史规律,又已跳出牛角尖,找到光明还难吗?自然是很简单了!那么最应当注意的,就是保持宏观的看待问题,不被教条禁锢。我想,试着从事物的根本入手,就能做到这点,就能把问题变得容易,就好象法律条文都是源于法理一样。找到根本,找到路。

从根本入手解决问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对我来说,分析语文语段,就应该从文章主旨入手考虑。当我们这么做了以后,我们会发现,原来这么容易。

不能没有独立的精神,失去了精神,人就不能成为真正的人;人也不能失去信仰,失去了信仰,人在这世界上就是一具行尸走肉。信仰是精神的支柱,祟高的信仰如同一盏指路明灯,赋予人无穷的精神力量。小说的封面上定着:影响三代中国人的外国小说。今天我以第四代人的眼光读这本小说,依然有强烈的共鸣:任何人,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需要这股精神力量。小说《牛虻》留给后人的精神财富是永恒的,它将影响一代又一代的人。

如今,牛虻己是英雄的化身,然而在作者笔下,他并不是一个完美的毫无瑕疵的英雄,而是一个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人物。无法调和的仇与恨,感心肺腑的爱情,矢志不渝的追求,贯穿牛虻的一生,正因为如此,牛虻的形象才具有极大的感染力。

二十一世纪是一个呼唤英雄的时代。《牛虻》的故事告诉我们:逃避现实,与世无争是懦夫的表现;直面人生,义无反顾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牛虻读书笔记 篇5

《牛虻》(The Gadfly)是英国女作家艾捷尔·丽莲·伏尼契出版于1897年的歌颂意大利革命党人牛虻的小说。他参与了反对奥地利统治者、争取国家独立统一的斗争,最后为之献出了生命。小说涉及了斗争、信仰、牺牲这些色彩浓重的主题。苏联的著名文学作品《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青年近卫军》、《卓娅和舒拉的故事》都提到了伏尼契的这部小说中的主人公牛虻。1953年7月,由李俍民翻译的《牛虻》由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在国内引起了很大的反响,感染了无数的年轻读者,革命者牛虻成为了那个时代的中国最有影响力的文学形象之一。

《牛虻》是最近读的书中最喜欢的一本了,每个字都愿意去读,每段文字读起来都很有感觉,读到后来就会有一种热血沸腾的感觉,牛虻对于革命的投入与献身精神已完全超越了死亡,正如书中所言:牛虻放弃了生命,选择了革命。在牛虻被抓入狱之后,无论统领用什么酷刑折磨他,加之他旧病复发,但坚定革命精神帮他战胜了敌人,他始终不会说出半个关于革命、关于同志的字来。面对敌人的疯狂折磨,他则用嘲笑反击,而他的精神也感动了狱卒,他们甚至愿意帮他逃走。执行死刑的时候,行刑队的人都故意把抢打偏,导致牛虻一次又一次的站起来面对枪口,这更加加快了敌人心理防线的崩溃。牛虻在狱中写给琼玛的信中提到:我将怀着轻松的心情走到院子里去,好像一个小学生放假回家一样。我已经做了我应做的工作,这次死刑判决就是我忠于职守的证明。”我党的强大不也是靠着无数牛虻式的英雄先辈用牺牲换来的!自己以前看完一些抗日电影后总是想,如果那个被敌人拷打的是我,我会不会说出党的秘密呢?我能坚守住我秉持的信念吗?

牛虻最信任、关系密切的并给他巨大影响的人是他的忏悔神父主教蒙太尼里(其实是他父亲,一个虚假的神父)。主教蒙太尼里欺骗了牛虻,从而使牛虻对上帝产生了怀疑。从此,牛虻开始恨蒙太尼里,“上帝是—一只泥巴做就的东西,我只需一锤就能够把它砸个粉碎;而你呢,却一直用谎言欺骗我。”出走前牛虻这样说道。蒙太尼里影响了牛虻的一生。 而最终蒙太尼里还是选择了虚假的教会,放弃了他亲生儿子的生命,最终牛虻的死也导致了他的精神崩溃而死掉。

《牛虻》给我们的启示就是:相信并坚持正确的信念,学会坚强,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并向困难发起挑战。

牛虻读书笔记 篇6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合上小说《牛虻》,我己是泪水涟涟。我被这本外国名著深深打去着,回顾牛虻的一生,我眼前仿佛是一条波涛汹涌的大江,义无反顾地向大海奔去。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时代下惊心动魄的故事。他被最依赖的人欺骗过,被最爱的人伤害过,即使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国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牛虻始终没有放弃追求。我耳边回响起亚瑟坚定的话语:“献身于意大利,帮着她从奴役和苦难中解放出来!”牛虻,是真正的勇士。

思绪混乱中,他猛地拿锤子砸向房间墙壁上的十字架泥像,随着轰隆一声巨响,破碎的雕像落在他脚边。他放下锤子,似乎突然清醒了,说:“这么简单,我真是一个白痴。”

这是《牛虻》中的一个片段,也是另我印象最深的一个。读完这本书,发现此书有很鲜明的时代背景,很可惜我们的历史课只能一笔带过,我也一知半解,不过总算读懂了一些东西。

当时,年少气盛的牛虻正受到一次强烈的打击,这甚至使他试图自杀。他的心里非常矛盾,甚至没有颜面也不想再面对任何一个亲人朋友,还有他的信仰,束缚了他、出卖了他……他似乎就被宗教、被上帝这个无形的网网住,没有方向。在我看来,此举则是他的转折点,使他从一个脑子不拐弯的少年,成长为一个机智无畏的领袖人物。

这是推翻过去的一锤。当时的状况,似乎是教皇为最高统治,也就是说,宗教是最为权威的力量,只是那是个已经腐朽了的政体。牛虻此举,挑战权威,挑战落后,就好象我泱泱大中国推翻无能清政府统治的那一刻一样。这一锤,表现了一个年轻人对真理的执着追求,也表现了腐化的东西终将被淘汰的规律。

既是历史规律,又已跳出牛角尖,找到光明还难吗?自然是很简单了!那么最应当注意的,就是保持宏观的看待问题,不被教条禁锢。我想,试着从事物的根本入手,就能做到这点,就能把问题变得容易,就好象法律条文都是源于法理一样。找到根本,找到路。

从根本入手解决问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对我来说,分析语文语段,就应该从文章主旨入手考虑。当我们这么做了以后,我们会发现,原来这么容易。

不能没有独立的精神,失去了精神,人就不能成为真正的人;人也不能失去信仰,失去了信仰,人在这世界上就是一具行尸走肉。信仰是精神的支柱,祟高的信仰如同一盏指路明灯,赋予人无穷的精神力量。小说的封面上定着:影响三代中国人的外国小说。今天我以第四代人的眼光读这本小说,依然有强烈的共鸣:任何人,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需要这股精神力量。小说《牛虻》留给后人的精神财富是永恒的,它将影响一代又一代的人。

如今,牛虻己是英雄的化身,然而在作者笔下,他并不是一个完美的毫无瑕疵的英雄,而是一个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牛虻》这本书是我读初中的时候买的,那时候不知道这本书写的是什么意思,而且也看不明白,只觉得这是一本比较特别的书,所以买回家就断断续续的把它看完了,但是脑海里却没有多大的印象。放暑假的时候我无意看到这本书不知是哪来的一股力量,让我一下子又把它看了一遍。

这次学校让我们每人看一本书,想来想去还是觉得看这本比较好,可能对自己的思想境界提升也很快,于是我又一次地拿起这本书,可能是我认真看的缘故吧,觉得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但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

牛虻(亚瑟·勃尔顿)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在革命斗争中学会了坚强,并支撑了他的事业。《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作者(伏尼契)以出色的艺术手段,通过跌宕有致的情节(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鲜明生动地塑造了牛虻这个为意大利民族解放忍受苦难英勇牺牲的典型人物形象,体现了意大利爱国志士的刚毅精神及他们对革命事业的无限忠诚。牛虻在革命斗争中逐渐变得坚强起来。刚出场19岁的亚瑟有点像十六世纪肖像画里的意大利小伙子。“从他那长长的睫毛,敏感的嘴角和娇小的手脚看,身体各个部位都显得过分精致,轮廓格外分明。”而经过革命锻炼之后的牛虻则是“空空寂寞中把他压垮的幽灵似的恐惧、虚幻世界里的幻像,都随产生他们的夜消失了,而一旦太阳光芒四射,敌人出现在眼前,他便斗志激昂,再也无恐惧可言。”牛虻所有的一切,在监狱执行死刑的士兵则是这样认为的:“他那直剌人心的雄辩,他那无休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肺腑的勇气,曾像太阳的光芒一样在他们死气沉沉的生活中闪耀。”牛虻变得成熟了、坚强了,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坚强的牛虻在牺牲前一夜给他深爱的人琼玛的遗书里这样写道:“我将怀着轻松的心情走到院子里去,好像一个小学生放假回家一样。我已经做了我应做的工作,这次死刑判决就是我忠于职守的证明。”当侍卫要给他实行枪决的时候,眼里都是含着泪花,他们太热爱牛虻了,不忍心下手。但是牛虻却是笑着面对他们的,好像这一切已经被他看透,生死对他毫无意义,因为他的心还活着。

与牛虻关系密切,给他巨大影响的人是他的忏悔神父主教蒙太尼里(其实是他父亲)。主教蒙太尼里欺骗了牛虻,从而使牛虻对上帝产生了怀疑。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他认为“上帝是—一只泥巴做就的东西,我只需一锤就能够把它砸个粉碎;而你呢,却一直用谎言欺骗我。”出走前牛虻这样说道。蒙太尼里影响了牛虻的一生。应该说,牛虻的死,他要负大部分的责任。但是在正义和亲情面前,牛虻他义无反顾地选择了正义,为了革命而奋斗!

牛虻,这个理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可以否认你的传奇。虽然只有这本书我只有读过三遍,或许对这本书的体会还不深,不能够完全明白其中深刻的含义,但是我从中学会了一种精神,那就是坚强,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相信在以后的道路上,牛虻能一直伴我前进,它会是我人生道路上的一个指明灯,时刻引导着,让我不会害怕……

的人物。无法调和的仇与恨,感心肺腑的爱情,矢志不渝的追求,贯穿牛虻的一生,正因为如此,牛虻的形象才具有极大的感染力。

二十一世纪是一个呼唤英雄的时代。《牛虻》的故事告诉我们:逃避现实,与世无争是懦夫的表现;直面人生,义无反顾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最新《琐记》读书笔记集合


如何迅速撰写读后感?作者经常将作品中的一些情节让人难以忘怀。为了更好地吸收这些知识,我们可以开始写读后感,可以尝试阅读“《琐记》读书笔记”来寻找高质量的文章。祝愿你通过学习和工作不断成长,成为更好的自己!

《琐记》读书笔记 篇1

《琐记》讲的是鲁迅从家到南京,从南京到日本的经历,从中我不但看到了一个腐败的旧中国,还懂得了不能从表面来看任何事物和事情。

衍太太是那种小孩子看不出,但大人一眼就看得出来的歪心眼的人,他对别人家的孩子“好”,“赞赏”他们吃冰,并且不告诉他们的妈妈,并且还鼓励他们多吃,与之成反比的是沈四太太,当他看到孩子们吃冰,即使阻止,但因声音太响,被母亲听到,骂了一通。表面上看,衍太太心胸宽大,懂得保护小孩的`自尊心,会替别人保守秘密,而沈四太太就显得有些大惊小怪。但是,吃冰对人的害处,远远大于衍太太的“热心”沈四太太虽然方法欠妥,但是它是真心为孩子们着想。而衍太太所谓的“赞赏”就是变相的怂恿,放纵。当“我们”在那里打旋,他在那里计数,突然一个孩子摔倒了,正好孩子的婶母来了,他非但发布夫妻那孩子还说:“你看,不是跌了么?不听我的话。我叫你不要旋,不要旋……”这件事情突出了他爱推卸责任。

当孩子们跌倒了,像母亲寻求帮助时,往往是一顿臭骂,但是衍太太绝不埋怨,立刻给孩子们上药。从表面上看,孩子们的母亲心狠异常,但是衍太太却是和蔼可亲,孰不知,母亲的狠心是要让孩子们记住这个教训,下次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然而衍太太的不厌其烦,宽容大度,是对孩子们的一种放纵,是真正的不关心。

琐记读后感500字左右 琐记读后感500字初一

《琐记》读书笔记 篇2

哦,原来世界上竟还有一个赫胥黎坐在书房里那么想,而且想得那么新鲜?一口气读下去,“物竞”“天择”也出来了,苏格拉底、柏拉图也出来了,斯多葛也出来了。学堂里又设立了一个阅报处,《时务报》不待言,还有《译学汇编》,那书面上的张廉卿一流的四个字,就蓝得很可爱。

总觉得不大合适,可是无法形容出这不合适来。现在是发现了大致相近的字眼了,“乌烟瘴气”,庶几乎其可也。只得走开。近来是单是走开也就不容易,“正人君子”者流会说你骂人骂到聘书,或者是发“名士”脾气,给你几句正经的俏皮话。

感受

《琐记》忆叙鲁迅为了寻找“另一类的人们”而到南京求学的经过。作品描述了当时的江南水师学堂(后改名为雷电学校)和矿务铁路学堂的种种弊端和求知的艰难,批评了洋务派办学的“乌烟瘴气”。作者记述了最初接触进化论的兴奋心情和不顾老辈反对,如饥如渴地阅读《天演论》的情景,表现出探求真理的强烈欲望。

《琐记》读书笔记 篇3

《琐忆》里反复强调鲁迅先生幽默与讽刺的特点。而对鲁迅先生的这种幽默确实值得我们探讨一番的。幽默,是个外来语,即Humour。而寻找中国有关词汇,古时只有“徘伏”、“诙谐”、“滑稽”等字眼。例如宋代有位诗人姓石,一次外出骑马不小心掉了下来。人们看了便嘲笑他。而他却拾起帽子,弹弹灰尘说:“多亏我是石博士,若是瓦博士,可就完了。”近乎是自我解嘲了。

而国外的正宗幽默是:一位音乐家教国王拉小提琴。国王当然拉得很整脚了。音乐家便对国王说:“音乐家分为三等:第一等是一窍不通的人,第二等是水平糟糕的,第三等才是像我这样技艺高超的人。恭喜陛下,您已经跃入第二等了。”

这种幽默既巧妙地说了真话,当然也不会惹得龙颜大怒,真有把山一般的沉重都化为风一样轻盈无形的力量。而英雄柏修斯只有借助幽默这面镜子的帮助,才能避免因直视女妖的脸而使自己化为石头,又能砍下女妖的头颅,而从中飞出双逸轻灵的'飞马。正是在这种慧义上,我们才珍视鲁迅先生文章中那种幽默语言的力量,每次读他的杂文,总为其中弥漫的幽歇风趣、力透纸背的风格而感染。心想:人说他“嘻笑怒骂皆成文章”,可若少了这幽歌,也会是言之无趣,行而不远了。

看一出意大利戏剧,客人向主人自谦说:“我是您最末仆人衣服上的最后一粒纽扣。”而主人含笑回答说:“这粒纽扣可是宝石做的。”这样机智的对话,说明双方都富于幽默感,因而自然会成为交际场上的佼佼者。那位闻名世界的女作家斯塔尔夫人,据说其谈吐的幽默与诙谐会令反对她的人都心悦诚服,以致拿破仑皇帝命令她不许进人巴黎方圆50里之内,以免受了她的感染而放弃了自己的原有立场。

幽默竟有这么大的力量!

所以我就明白了鲁迅文章那千钧的力量!

《琐记》读书笔记 篇4

当沉浸在二月的我们还在肆无忌惮地寻觅快乐时,那种悄悄来临的快乐危机在某个深夜总是慢慢地充斥着我的心。

曾经,我很疯狂地沉浸在游戏中,摆脱学习的重担,我没有想太多,很郑重其事地允了那句“活在当下”的话。感到有点浑浑噩噩,但快乐令我兴奋。毕竟是个小孩。 转载请注明

那只是上学后的第一个假期。当源源不断的“开学”、“放假”这类词语闯入我的读书生活时,哭泣、欢笑、哭泣……具备的两种截然不同的心情让我哭笑不得,开始不知所措。毕竟是个小孩。

后来,在糖果与鞭子“循循善诱”中,我们也这般熬了六年。小学毕业时,有人问我:“六年里,你经历的快乐和伤心哪个多?”我有点语塞。拼命翻着以前的事,才发现每一年都那么相似,六年的快乐与忧愁都大同小异,滤出了一丁点儿的收获,有点失望。毕竟是个小孩。

痛苦与幸福轮回着,但终有尽头。而我现在依旧在所谓的幸福中吧,我不敢像大人一样看透了尘世,那样只会让自己痛苦。这是属于我们自己的特权,应该好好珍惜。假期是休息的,学校是读书的,懒得把两者牵扯在一起。好好玩,好好学。以后的事让时间带我们去吧。这只是一个孩子的想法。

《琐记》读书笔记 篇5

多年工作经验让我深刻体会到阅读的重要性,在琐碎的工作中,读书是我寻找心灵寄托的方式之一。每次读完一本书,我都会记录下自己的心得体会,这也成为了我不可或缺的习惯。下面是我总结的一篇最新琐记读书心得体会模版,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书名】:(在这里写下你所读的书名)


【作者】:(填写作者的姓名)


【出版时间】:(写下书籍的出版时间)


【核心思想】:(总结出书籍的核心思想或主题)


【我所感受到的启示】:(写下书籍给你带来的思考或启示)


这本书以(填写书籍基调)的风格为特色,通过(填写书籍的基本情节、故事线或论证线索)展现了作者对于(填写书籍主题)的深入思考。在阅读本书时,我得到了以下几点启示:


书籍中的(填写关键词)深深触动了我。通过(填写相关的情节或论证),作者揭示了(填写书籍主题)的真谛。在人生中,往往会被琐事所困扰,在工作中迷失自我。书籍提醒要保持对内心的专注,不被琐碎的事物所干扰,坚定地追逐自己的梦想。


书籍中的(填写关键词)给了我很大的启发。作者通过(填写相关的情节或论证),探讨了(填写书籍主题)的多个层面。从中我明白了(填写书籍主题)不仅仅是关于(填写书籍主题的具体内容),更是一种(填写书籍主题的深层含义)。这让我意识到,无论在何种环境下,我都应该以积极向上的心态去应对困难,敢于追求自己的目标。


书籍中的(填写关键词)给了我很多思考的空间。作者通过(填写相关的情节或论证),引出了(填写书籍主题)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在读完之后,我深刻理解到,(填写书籍主题)并非是一个绝对的标准,而是一个不断变化和适应的过程。这使我明白了人与人之间的差异性,让我更加包容和理解身边的人,寻找共识。


总结几点心得体会:(本模版的写下几句总结全文的心得体会,让读者可以直观理解你从这本书中得到的启示)


以上是我对于《(填写书名)》这本书的读后感和心得体会。在我工作的多年中,读书一直是我寻找灵感和思考问题的重要途径。每一本书都带给我新的视角和思考方式,读书如同给心灵注入了源源不断的活力与智慧。希望在忙碌的工作中,大家都能抽出时间阅读,不断扩展自己的眼界和知识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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