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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狄浦斯王读书笔记【篇1】

王菲唱“有生之年 狭路相逢 终不能幸免 手心忽然长出纠缠的曲线”,颇有种宿命式的伤感。掌心的纹线素来被当成关于命运的指示,当然也不过信者有之。中国的路线,倒是更多强调人力的伟大,单单从一部部大团圆收场喜剧就可略见端倪,好人没好报是要六月飘雪的。

而说起命运的强大,似乎没有哪部作品比《俄狄浦斯王》更经典,发挥得更淋漓尽致了。“如果真的注定是悲剧,无论怎样的意志也不会逆转结局,这就是生活。如果允许发挥意志,却注定般地走上了悲剧的结局,这就是宿命。”在一位朋友的博客里看见的这段话,窃以为用来形容俄狄浦斯的命运再恰当不过。

阅读作品时,我们无不为俄狄浦斯的英雄形象啧啧称道,他英勇智慧,求真务实,诚实且有责任心。然而最致命的是他拥有常人无法匹敌的自由意志,不肯屈就命运的抗争精神。

为什么要把这些普通人追求的罕见品质说成最致命的?

因为正是如此强大不屈的意志,一步步推动着他悲剧命运的前行,给站在所有荣耀权力幸福顶端的他,华丽丽浇下一盆冷水,然后狠狠推下了万劫不复的深渊。说起可怜来,俄狄浦斯倒也不见得就真那么衰。至少生命里是有过几次逆转,遇见过几个贵人的。第一次,他被铁丝穿过脚踵弃之荒野,因为一个预言而首次遭受人生如此大劫的他像白雪公主一样,幸运得碰见了不忍下手的执行命令的牧羊人,于是得以逃过一劫保住了小命。第二次,他比白雪公主更好运,撞见的不是只有七张小破床的七个小矮人,而是辗转从忒拜城执行牧羊人手里到了科任托斯牧羊人家里最后竟兜了一圈被科任托斯国王玻吕玻斯收养又做回了王子。故事一直到这里,话说走霉运路线的俄狄浦斯总是人品大爆发,虽年幼无法抗争总算也连连过关,被动接受着生命的祝福。只不过在结局看来,这样的恩赐也不过是为了更好的满足命运的捉弄戏剧欲。

而其后,似乎更多的出于他想要对自己命运的强势掌控,却让悲剧发展更加迅猛。他离乡背井(对于当时不知道实情的他而言),为了一个再现的预言,用自认为远离就可避免的方式去抗争。似是力的相互作用一般,用越是大的力气去抵触便越是狠狠得撞上。离城的路上便实践了预言里弑父这一环节。而后来到忒拜城了狮身人面女妖斯芬克斯之谜,铲除了为害忒拜人的妖魔,被拥戴为王,并依例娶了前王遗孀伊俄卡斯武,以为终于逃脱命运,在另一个新的地方大展宏图,开始新的生活了,结果兜兜转转不过还是在命运安排里。至此,预言一一应验,而当事人仍不自知。

假如没有天意人情的配合,俄狄浦斯在预言出现的第一刻就该被亲生父亲亲手结果而不只是被废了脚,就不该遇上偏偏不忍心的牧羊人,就不该还被国王收养,就不该在另一次预言面前选择离开科任托斯回到忒拜城。

静待岁月,任命运掌纹缓缓而去,不知又会有怎样的情节。

前半部分预言的应验,有人力外的某些灵异力量的推动,更多的是主角专属的英雄主义光环相助。后半部分,就不得不提那句“难得糊涂”了。这里,对真相的追逐,终于将俄狄浦斯的高尚推到了最高的一个点上,然而同也正是他风生水起人生的峰回路转。所谓无知者无畏,如果他不是英雄,不是有那么多英雄情节的规规矩矩,非要不顾周遭的倾力劝告而对真相一究到底,实践了的预言又能奈他何。话说有这个如果,不如说如果他一开始就倒霉到底死掉了,也就没有后面的悲不悲的了。所以说,这种如果式的感慨还真是毫无建设性的。

最后,承命运的戏剧化,如此一个看似完美的好男人,一无所有,半生潦倒。只不过,悲剧是命运的,走过的路却是自己的。站在重在参与的角度来说,一出生就应该死去的那个他和走了这么一段坎坷荣耀路途的那个他,我还真不能断言哪个更悲剧。幸不幸福,观众大多喜好以结局来定。最后,白雪公主和王子幸福得生活在一起了,是喜剧;结尾,俄狄浦斯失去妻儿,被夺去英雄光环,自残双眼自我放逐,得此下场,是悲。而其实,将人生长度分成三段,成长段,发展段,收尾段。难免,他走了这么一大圈,又回到了原始的结局,但是他站立的高度与一直站在结局等着一成不变的人,又不是一个水准的。

不知道这样讲是不是越说越乱,或许又要扯到类似价值观的问题,不过就个人而言,悲则悲矣,却是值得的。真要去谴责命运的玩弄心思,它也不过是看底下人类如何挣扎负隅顽抗却不知前局已定,终不能幸免,玩得是人类面对安排命定内容的无奈、愤恨、不甘情绪。逆来顺受的人,没意思。不气不怒,不将所谓的不公放在心尖看得有所谓的人,似乎还可以惹起命运被反玩弄的不服和气馁。

如此说来,还是静待岁月吧。

俄狄浦斯王读书笔记【篇2】

如果真的注定是杯具,无论怎样的意志也不会逆转结局,这就是生活。如果允许发挥意志,却注定般地走上了杯具的结局,这就是宿命。

古希腊杯具往往被人们称为“命运杯具”。所谓“命运杯具”是指主人公的自由意志同命运对抗,其结局则是他无法逃脱命运的罗网而归于毁灭。

自由意志与命运的冲突,向来被认为是古希腊杯具的主旋律,古希腊三大杯具家都涉及到了自由意志与命运冲突的主题。而索福克勒斯的《俄狄浦斯王》正是体现这种命运造成杯具的经典作品,剧中俄狄浦斯的杯具就缘于其无法逃脱的命运罗网。

俄狄浦斯王的神话是人类从杀父娶母引向禁忌这一礼貌进程的反映与折射,他为了种族而走向毁灭。刺瞎双眼放逐是他自我的选取,也非他的选取,或者说命运由不得他选取。俄狄浦斯知与不知的杯具在表现命运不可抗拒性的同时,也表现了对命运不合理性的谴责。

俄狄浦斯聪明、诚实、正直、勇敢,他勇于向不合理的命运挑战,与之抗争。但是,命运却注定这样一个优秀人物成为罪人,他要承担前人的罪过,受到厄运的惩罚,其实这一切都是命运的捉弄和俄狄浦斯自我的意志所造成的。

我们来看俄狄浦斯的命运:出生后三天,他就被铁丝穿过脚踵然后弃于荒野,只是由于执行命令的牧人起了怜惜之心,把他送给科任托斯的牧人,才大难不死。他日后成为科任托斯国王玻吕玻斯的养子,成人后因从神谕中得知自我必将杀父娶母的命运,于是离开“父母”所在的科任托斯,向真正的故国忒拜城进发。

俄狄浦斯王读书笔记【篇3】

文本阅读的越来越走向多元的今天,我们总是会从无数个主题中洋洋洒洒的分散出各种解读:现代的,后现代的,现实的,超现实的。只要你想,总是会有结果.

然而我们的命题总归会回到几个最本质的问题上,这些问题早就由古代贤者们提出,在历史的长河中浮浮沉沉若干年,经历岁月变迁,大浪淘沙之后,依然的屹立不倒。比如,命运。

我曾试图回答自己给自己的提出的一个问题:我的未来是注定的吗?如果是,那么我现在所做的对我的未来还会有影响吗?如果没有,那么我又何必去做?如此循环往复,渐渐的就陷入无限循环的鸡生蛋,蛋生鸡的无聊问题中。

如果当时我能早些读到这本《俄狄浦斯王》也许我就不会把我有限的生命投入到这无限的的无聊之中。至少他能告诉你,是该缴械投降,还是奋起反抗。

作为科任托斯的儿子,俄狄浦斯从小就接受着高人一等的待遇。在一次向阿波罗祈求神谕时,意外知道了自己的命运轨迹:弑父娶母时。他毅然离开科任托斯城。在流浪的路上,他们碰到了一伙出言不逊的旅人,并发生了冲突,发生了血案,这血案渐渐的变成了无头公案。之后俄狄浦斯解答了斯芬克斯之谜,解决了特拜城的危机,借此成为了这座城市的英雄,当上了国王。

若干年后,命运的前奏悄然来临,特拜城瘟疫横行,人民苦不堪言。俄狄浦斯便命令自己的小舅子克瑞昂去阿波罗神庙祈求神谕。克瑞昂带来了神谕同时也带来了灾难。俄狄浦斯先是通过先知特瑞西阿斯了解到自己就是特拜城中的污渍,但他宁愿相信是克瑞昂联合特瑞西阿斯,妄图篡夺王位。

直到前来报信的科任托斯的信使同多年前将他亲手救下的牧羊人的口供达成一致时,他才相信自己终究是命运洪流中的一页扁舟,一旦命运到来,便会成排山倒海之势。他冲进曾阻挠自己知道真相的即是妻子又是母亲的伊奥卡斯特的房中,发现他已经自尽而死,于是他决然的拔出了伊奥克斯特的发针,刺瞎了自己双眼。

他不能去死,他无脸面对自己冥界的双亲,他只有苦行行乞,用现实的苦难抵消自己所犯下的罪孽。

俄狄浦斯的一生无疑是抗争的一生,他抗争着自己恐惧的的命运。然而他的逃避却亲手将自己送到浪尖。正如英国唯美主义作家奥斯卡王尔德所说:他急急所向之处,竟是血光之地。

古希腊的悲剧一直被认为是命运的悲剧。俄狄浦斯所作的每一次抗争,无论是离开科任托斯并击退了斯芬克斯,亦或者为了忒拜人民的生存而调查瘟疫的原因,他都是在与命运进行着激烈的较量。他与命运玩着躲猫猫,其实是掩耳盗铃之举。他笃信命运所以才逃避命运的围剿:他离开科任托斯,解决斯芬克斯。他以为在远离其实在接近,直到瘟疫爆发,他已经退无可退的踩在了命运的陷阱上。此时他的逃避成就了神谕,命运似乎躲在树后面发出狰狞的笑。

俄狄浦斯的悲剧其实是每个人的悲剧。我们无法知晓命运会以怎样的方式展现他的魔力,如果不是这样,那么命运会以哪样的形式出现。也许,事后我们会说,如果当初......但是我们无法重复人生,命运此时便残酷的将我们与往事隔离。

也许我们无法在客观上改变命运的结局,但是我们却可以在主观上,进行善意的掩耳盗铃:缩小结果,放大过程,让抗争本身变得有意义,这样,即便我们没有扼住命运的喉咙,但是我们依然可以很骄傲的度过此生。这也是每个积极乐观面对生活的人应有的觉悟。

俄狄浦斯王读书笔记【篇4】

那还是在远古的英雄时代。希腊古老美丽的忒拜城邦突然遭受巨大的灾难,正在血红的波浪里颠簸着抬不起头:田间的麦穗枯萎,牧场上的耕牛瘟死,百姓家的孕妇流产;最可恨的是带火的瘟神降临城邦,全城正弥漫着浓浓的烟火。人们正在成群地死去,死者的亲属在各处祭坛的台阶上呻吟,祈求天神消灾弭难。求生的哀声和悲惨的哭声响彻城邦的上空。

这天清晨,忒拜城王宫的前院里人群骚动,老祭司领着数百儿童、青年和老年人,来向国王俄狄浦斯请求援救。

俄狄浦斯并不是天神,但忒拜城的公民把他看作是天灾和人祸的救星来向他求救的。先前俄狄浦斯来城邦时,忒拜公民正遭受狮身人面妖兽的威胁,已经有许多人丧失性命,是俄狄浦斯破译它的妖谜,摧毁这妖兽而拯救下城邦的。全城邦的人都相信,俄狄浦斯有天神的帮助。现在忒拜城又遭劫难,人民祈求俄狄浦斯能再次为他们找到生路。老祭司领着众人向俄狄浦斯乞援:啊,最高贵的人,快拯救我们的城邦!保住你的名声!你曾经凭你的好运为我们造福,如今也请快拯救城邦,使它稳定下来吧!

俄狄浦斯眼看城邦将要被灾难毁灭,人民惨遭不幸,心情十分沉重。流着泪,他悲伤地告诉大家:我知道你们的来意和疾苦。我的痛苦远远超过你们大家。你们每人只为自己悲哀,我的悲痛却同时是为城邦,为你们。他还告诉大家,他已经派国舅克瑞翁到光明神阿波罗的庙上去求问,要怎样才能拯救这城邦。他正焦急地等待克瑞翁带回神示。

正说着,克瑞翁回来了。俄狄浦斯让他当着大家的面说出神示——阿波罗要我们把藏在这里的污染清除出去,别让他留下来,害得我们无从得救。

怎样清除?那是什么污染?俄狄浦斯不十分明白神示的意思。克瑞翁告诉他,阿波罗是指原先的忒拜城国王拉伊俄斯被人杀害的事,神分明是叫我们严惩那伙凶手,不管他们是谁。

这是多年以前的事了,俄狄浦斯也曾听说过。可是他们在哪里?线索去哪里寻找呢?克瑞翁回答:神说就在这地方;去寻找就抓得住,不留心就会跑掉。

俄狄浦斯当即下决心查找凶手,为全城邦消灾弭难。他又问克瑞翁;拉伊俄斯被打死时有没有报信人?有没有同伴见到这件事?如果有,我们可以问问。克瑞翁说国王的侍从除一人逃回来外全被打死,那人说国王是被一伙强盗杀害的。俄狄浦斯怀疑是城邦内部有人出钱收买强盗行凶的。克瑞翁说:我也这样猜想过;但自从拉伊俄斯遇害后,没有人在灾难中起来报仇。后来出现了妖兽的新灾难,追查凶手的事也就搁下来了。

俄狄浦斯决心重新把这个案子弄清楚。他对克瑞翁和乞援者说;这不仅是为我妻子的前夫拉伊俄斯报仇,而且也是为我自己清除后患。因为不论杀害老国王的凶手是谁,他也会用同样的毒手来对付我的。他要把全城邦的公民都召集到这里来进行彻底的究查,要凭借天神的帮助消除这场瘟疫。

俄狄浦斯王读书笔记【篇5】

在阅读的过程中,故事情节的复杂严谨而又和谐事实让我感到心惊胆战、惊心动魄。他继承并充分表达了希腊艺术创作的的一个重要原则,即人与命运的冲突,以及人对命运的无可把握。整个家族的不幸命运追根溯源其实是因为俄狄浦斯的父亲拉伊俄斯在流亡伯罗奔尼撒的时候诱拐了珀普洛斯的儿子律西波斯,致使这孩子自杀身亡,于是神灵降怒于忒拜家族,神谕昭示其子将会弑父娶母。毫不知情的俄狄浦斯完全身不由己,因为在他出生之时,他就被命运不=不幸的掌控,越是努力逃避越是走上命运为其安排的人生轨道,越是想摆脱束缚,则越是被命运之手抓得牢靠,这样无力地反抗让我心痛却仍感无奈,甚至疑惑希腊的悲剧艺术家为何这样执拗地相信命运并这样无比虔诚的描绘命运的不可抗拒性和神秘性。与此同时我想起了曹禺的一部剧作《雷雨》曹禺老先生肯定是受到过希腊悲剧的影响过的。周朴园、侍萍、瀿漪等人都是被命运嘲弄的人。周朴园在外人看来掌握着其他很多人的命运,他逼迫繁漪吃药以示他对整个家庭的控制,以及其权利和地位的不可侵犯性。然而就是这样一个看似掌握别人命运的人,却越不能把握的是自己的命运,越是努力挣脱命运的安排越是深陷命运之神可怕的罗网不可自拔,这与《俄狄浦斯王》在对命运之谜的探讨上是何等的相似!

但是读完《俄狄浦斯王》我一直在想命运到底是什么?在古希腊他是某种外在的神秘力量的象征,是人民无法控制的自然和社会。然而索芙特勒斯的伟大之处恰在于它不但写出了人与命运的矛盾冲突,也写出了人类以自身的力量和顽强不屈的意志敢于同命运作斗争并且无可畏惧,毫不悲观怯懦人类不屈的抗争的灵魂在这一时刻仿佛越发显得高大了。正如鲁迅先生所说“真正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这种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也使得该部作品闪耀着崇高悲壮的美学光辉。

俄狄浦斯王读书笔记【篇6】

索福克勒斯的《俄狄浦斯王》很短小却不单调,或许是时代让它浸染了宿命论的色彩,但我仍从中读到了人对真相和命运的勇敢探寻。即使这种探寻最终成为了悲剧发展的推力,它仍旧熠熠生辉。

忒拜城是俄狄浦斯宿命的入口处,他从斯芬克斯的魔爪中解救了这里,却不知噩运在黑暗的角落伺机而动,最终,忒拜城化为一片幽冥,处处悲歌。命运是樊笼,被预言笼罩的俄狄浦斯无知无觉地陷进了命运的泥沼,随着真相的步步逼近,他不安地思忖着未临的祸事,当一切的谜题解开之际,天崩地裂,祸难滔天,沉没了曾经的拥有与从属,他唯有痛苦地承认自己的盲目;杀了不应杀的父亲,娶了不当娶的母亲,咒语般的预言一一应验,他刺瞎了自己的双眼,将自己放逐,悲剧从开始就已成注定

《俄狄浦斯王》为何成为悲剧?在于戏剧中层层叠叠的矛盾与斗争,这种冲撞所产生的震撼力动摇了我们既定的认识与信仰。悲剧里,俄狄浦斯越是逃避越逃不开,神示的罗网愈缠愈紧,于是,俄狄浦斯惟有去背负生命难以承受的重量。无疑,在不可逆转的命运面前,我们迷茫,我们惶惑,对于未知的世界我们无力,却仍要挣扎反抗;对于宿命,我们百思无解,可我们具备的不单是人性的卑微与脆弱,更是倔强与坚强。当思想上升的时候,人会痛苦,但是会看到更多的东西。他不能降落,因为下面是危险的,而上升的过程又是痛苦的。俄狄浦斯是无畏的,他付出锥心的痛苦,向命运索要答案。在这样悲壮的挽歌里,我们应当明白,斯芬克斯的谜题就摆在那里,触目而惊心,我们要思考的是:我们看不看得见谜底,或是敢不敢去回答,因为这是弯曲与蒙蔽,真实与存在之间的抉择。人就是一切的答案

俄狄浦斯王读书笔记【篇7】

希腊悲剧一般被称为命运悲剧,正如一代美学大师朱光潜认为:“命运观念对于悲剧的创作和欣赏都很重要”。而以索福克勒斯的《俄狄浦斯王》为代表的悲剧无疑是希腊悲剧的登峰造极,被亚里士多德誉为“十全十美的悲剧”。由此,从《俄狄浦斯王》中渗透出来的命运观念或许为我们更好地理解希腊早期人文主义的觉醒提供了良好的素材。而此人文主义的启蒙在我看来就是主体性对于宿命论的反抗,就是自由意志对于既定命运的超越。人作为理性的存在物,受制于命运却不臣服于命运,在与命运角逐过程中,即使身败名裂,也虽败犹荣。

一、宿命的既定与不可抵抗性

毫无疑问,希腊悲剧中所蕴含的命运观念具有宿命论的鲜明特征,此以《俄狄浦斯王》尤为明显。在我看来,此宿命论具体体现于神谕的启示,神谕总是无形之中穿插于剧情的前前后后:整个戏剧以倒叙的手法展开,戏剧开篇俄狄浦斯王为拯救忒拜城的瘟疫,请求克瑞昂问神的指示,并希望得到先知占卜所给出的答案,以此追查凶手;而戏剧的结尾回归到神谕,神谕如同烙印一般刻在俄狄浦斯的身上,他最终得知自己并没有摆脱命运的诅咒并且恰恰是真正的凶手,犯下了“杀父娶母”的罪行……由此,神谕在冥冥之中以不可言说的力量完成了它既定的任务。俄狄浦斯的父母想要摆脱命运,消除诅咒,所以将俄狄浦斯投至荒野,企图让他死去;俄狄浦斯想要逃避命运,远离诅咒,所以离开养育他的科林斯国,在路上无意中杀死自己生父。可越是对命运的反抗,越是被命运的枷锁勒紧,弃子反倒成为俄狄浦斯流亡在外,最终杀父娶母的契机。

由此,我们不难看出悲剧之所以是悲剧的前提便是命运的不可抗性,一旦既定命运给出,那么身为受众的人就必将受其支配,无处可逃。这是希腊神话中“命运女神”的威严,人们在宿命的笼罩下,在天命的操控下,如同傀儡般被注定的命运牵制着,形如蝼蚁。可事实真是如此吗?答案当然是否定。

二、主体性对宿命论的超越

宿命论蕴含着一种必然性,可必然性之间是否具有偶然性?这是值得思考的问题。原子因重力的作用不得不作垂直落体运动,可原子间的碰撞与摩擦导致原子运动轨迹的偏移却恰恰是我们所忽略之处。而人之为人的高贵性就在于此,摆脱既定命运的轨道,为自己开辟出新的路线或者说创造出偏移的可能。这便是在宿命论的阴影下,主体性所闪烁着的一丝微光,此微光便是人性中所固有的自由意志,即对自由的渴望,对自我命运主动权的争夺。由此,主体希望达到对于自我的清晰认知与适切把握,具体于俄狄浦斯便是其具有对自我真实身份的知情权,但恰恰是知情权的剥夺由此导致俄狄浦斯悲剧的诞生。主体的自由意志根植于人的自我意识中,自我意识的萌芽便是人文主义的觉醒。在此意义上,在既定命运下,实现人的自由意志与自主选择,便是主体性最大的荣光——人的主体性恰恰就是人存活于世的真正使命与意义所在。

而在俄狄浦斯身上,为何酿此恶果?在我看来,还是对于神谕的过渡依赖,对于神圣虚幻事物的过分坚信,由此遮蔽了主体的主观能动性。换个角度思考,若是俄狄浦斯的父母不轻信神谕,将俄狄浦斯丢至荒野,而是顺其自然地生活,那么神谕是否也就不攻自破?若是俄狄浦斯不相信神谕的暗示,没有悄悄离开科林斯国,那么随后一切是否都不会发生?其实,心理上的自我矮化,必定易受他者操控,由此便丧失自我的主体性,从而沦落为宿命的奴隶。

然而,在戏剧的结尾,俄狄浦斯在得知宿命后所爆发出来的决绝一刻,便是其自我精神的超越。他并没有被现实打倒,他的母亲或者说他的妻子自杀,可他仍在悲痛中保持清醒头脑安排国家与子女的后事。其实,这便是命运永远不可打倒英雄之处,即人的理性,由人所固有的理性所带来的对主体性的权利的争夺,对命运不是颓废地缴械投降、自暴自弃、自寻死路,而是正视它、直面它、解决它,这是人作为一个主体性的存在实现自由意志与自主选择的前提。俄狄浦斯自戳双目,自我流放,便是对盘旋于头顶之上的宿命最好的反抗。

三、结语

加缪曾在《西西弗的神话》中提到:“我就把西西弗丢在山脚下。他那重负,我们总能再见到。不过,西西弗教给人升华的忠诚,既否定诸神又推石上山。他也一样,断定一切皆善。这片天地,从此没有了主子,在他看来既没有更贫瘠,也不是更无价值。这块石头的每一颗粒、这座夜色弥漫的高山每道矿石的闪光,都单独为他形成一个世界。推石上山顶这场搏斗本身,就足以充实一颗人心。应该想象一下幸福的西西弗。”我想这便是对于俄狄浦斯知晓自我宿命结局之后最好的注解,在俄狄浦斯的主体性与其宿命论之间的对抗中,形成巨大的情感张力,这不仅是悲剧意义上的升华,更是俄狄浦斯本身自我精神维度的超越。

俄狄浦斯王读书笔记【篇8】

以前一直对古希腊悲剧,索福克勒斯的《俄狄浦斯王》有一些浅显的了解,到最近我翻阅罗念生先生的译本时才真正感受到这部古希腊悲剧的魅力所在,这不是复习时候看看介绍就能领略到的。

作为科任托斯的王子,俄狄浦斯可以说是从小就享受着高人一等的尊贵,处处受人尊敬。然而当他在阿波罗的神殿中知道了自己有着一个悲剧的命运——杀父娶母的时候,他毫不犹豫地离开了科任托斯,在路过忒拜的时候,他杀死了几个和他发生冲突的旅人,遇上了狮身人面怪斯芬克斯。在解开了斯芬克斯之谜后,他成为了忒拜城的英雄,并娶了忒拜的王后伊奥卡斯特,成了万人景仰的国王。在那一刻,俄狄浦斯的人生上升到了顶点。

然而,命运的魔力依然在俄狄浦斯的身上肆虐着,多年后的一场瘟疫在夺去了忒拜城无数人的性命后,也揭开了俄狄浦斯的身世之谜——他并不是过路的外乡人,而是土生土长的忒拜人;忒拜发生瘟疫的原因是城中有一个罪人,而俄狄浦斯,这个城曾经的英雄和君主,在命运的播弄下,竟然成了那个罪人。

俄狄浦斯其实一直在抗争着。在他召见先知特瑞西阿斯,从先知的口中得知自己是那个杀父娶母的人时,

,他并不相信先知的话。他更愿意相信是妻舅克瑞昂为了夺取王位而和先知串通设局来陷害自己。直到找到了目击者,找到了牧羊人,真相揭晓了的时候,他才真正发现命运的残酷。他冲进了自己的母亲和妻子伊奥卡斯特的房间里的时候,她已经上吊自尽了。于是他拔出了她的发针,刺瞎了自己的双眼。

古希腊的悲剧一直被认为是命运的悲剧,此言甚是。俄狄浦斯所作的每一次努力,无论是离开科任托斯并击退了斯芬克斯,还是为了忒拜人民的生存而调查瘟疫的原因,他都是在与命运进行着激烈的较量。他不相信命运的安排,他在尽一切努力去抵抗命运。然而他的悲剧正在于他过于相信自己的命运。他相信命运的主宰所以才去逃避命运的围剿,所以才离开科任托斯,前往远离“父母”的忒拜。然而他越远离科任托斯,就越接近自己的命运,在到达忒拜城外的一刻,他又再一次回到忒拜的时候,他已经完全回到命运预设的轨道上,神谕成了现实。

俄狄浦斯的悲剧是每一个与命运抗争的人的悲剧,这些命运英雄们到死前都会有一个无法解释的困惑,那便是“假如不是那样,结果会如何?”也许,假如不是那样的话,命运会在另一个时候,用另一种方式去展现它的威力。这个谁也无法去猜测,去验证,因为命运已经以这样的一种方式发生了。

但是,虽然俄狄浦斯的抗争并没有取得预期的胜利,但是他毕竟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去抵抗命运,结果并不理想,然而斗争的过程更重要。也许我们永远无法掐住命运的咽喉,但我们尝试着那样去做了,即使失败也无怨无悔。这正是这部古希腊悲剧给我们的启示。

俄狄浦斯王读书笔记【篇9】

知道“俄狄浦斯王”这几个字,最初是因为“俄狄浦斯情节”。“俄狄浦斯情节”是“恋母情节”别称。当时看到的时候并没觉得什么,如今真正读到,才感受到这几个字所蕴含的悲剧。

故事并不复杂,其实就是忒拜城的王拉伊俄斯的妻子生了一个儿子,而先知说这个儿子会杀父娶母,所以夫妻俩为了避免这个悲剧,指使仆人将俄狄浦斯杀害,而因为仆人动了恻隐之心,所以俄狄浦斯就活了下来。后来他就被科任托斯的王和王后收养,有一天,他得到阿波罗的旨意,说他会杀父娶母,俄狄浦斯为了避免这个悲剧,于是远走他乡,在路上却与拉伊俄斯及其仆从发生争执,然后杀了他们。俄狄浦斯在来到忒拜城之后解决了当地的灾祸——吃人的人面狮身兽,于是被感恩的忒拜人奉为新王,并迎娶了拉伊俄斯的寡妻伊俄卡斯忒甚至还与她诞育了子女。就这样,尽管大家都尽全力地企图避免悲剧的发生,但是俄狄浦斯还是应验了杀父娶母的残忍预言。

这个古老的故事无疑表达的是命运的残忍和不可违抗。命运对俄狄浦斯是残忍的,预言让他失去了生身父母的庇佑,被生身父母放弃甚至间接杀害。所幸他拥有了善待他视他为希望的养父母,科任托斯的王和王后,但得知了这个预言,他也只好远走他乡,在路上,他终究是没有躲过这个预言。

俄狄浦斯王

而这其中的不可违抗就更让人感到绝望,试想,如果拉伊俄斯并没有将俄狄浦斯遗弃,那么俄狄浦斯也不可能不识生父而将其杀害,更不可能对母亲见而不识,与她结成夫妻了。只是如上述所言的命运的残忍和不可违抗而言,也许俄狄浦斯自幼在父母亲身边长大,这个悲剧只会换一种形势发生,而不可能被避免了。

古老的悲剧以戏剧形势呈现,无疑会放大它的悲剧性和冲突,在戏剧剧本中可以有很明白的体现。

戏剧中,俄狄浦斯一次次地辱骂说自己就是杀死拉伊俄斯的凶手的先知,又一次次地辱骂找来先知的克瑞翁,最后在一次次的抗拒中接近了事实。这其中的不愿相信、不愿承认,得知父亲是寿尽而终时,他燃起希望,当得知自己并不是父亲的亲生儿子时他又陷入绝望,不禁让人慨叹,俄狄浦斯本无辜,为什么要让他受到命运这样的玩弄和侮辱。

最后的最后,俄狄浦斯亲手用母亲袍子上的别针刺瞎的自己双目,最后拥抱了女儿。

故事之所以是悲剧,原因在于尽管俄狄浦斯和其生父母都想尽了办法想去逃开悲惨的命运,但最终结局并没有改变。

但其实,如果换个角度去看,虽然俄狄浦斯没能抗争过命运,但在他的人生中,他备受科任托斯的王和王后的关爱和照顾,曾经用自己的智慧解决了人面狮身兽,拯救了忒拜城的居民,并成为了忒拜城的王,没有人可以否认他所作出的贡献,我相信,他也绝对不能忘记自己所受到过的来自养父母的关爱。

或者,再换一个角度去看,俄狄浦斯为了打破杀父娶母的诅咒,远走他乡,所以并没来得及在老科任托斯王重病去世之际陪伴在侧,这件事对于身为人子的俄狄浦斯,其实本是一个很大的遗憾。如果俄狄浦斯顺从地接受命运,一直陪伴在养父母身侧,把属于他们的每一天都过好,那么,虽然结果悲剧,但是过程却会好过许多。

我并不是在评价俄狄浦斯行为的对或者错,我只是在阐述一种选择。甚至坦白讲,我觉得人生是更应该积极一些的,哪怕最后结果是一样的,但是抗争过的人生和没有抗争过的人生也是不一样的。

不论哪样,我想表达的对命运的态度是一样的,那就是,哪怕我可以预见到结果的悲哀,并且无法改变、无能为力,但是对过程,我们永远大有可为。

这个大有可为,可以是顺从命运,但是尽我所能享受每一天;也可以是尽力抗争,尽我所能,那这样的一生就是斗士的一生。

其实在我成长的过程中,我渐渐地发现了许多事情,比如上到高中的时候,我发现,我可能离考上清华北大的距离太远了;比如说渐渐长大,我发现我并不能像小时候所说的做一位科学家,做一名作家,我只能是一个平庸的人。这些现实其实与命运并没太多的区别。

但是我们可以尽力过好每一天,可以是尽力让自己高兴,也可以是尽力让生活充实,朝着愿望,哪怕永远没有实现的一天,也可以永远在路上。

那便不必有憾,那便不虚此行。

俄狄浦斯王读书笔记【篇10】

《俄狄浦斯王》是古希腊的悲剧作家索福克勒斯的代表作之一,这部戏剧不仅仅仅向我们展示了主人公俄狄浦斯与悲剧命运抗争的一生,更有价值的是给我们留下了思考人生、思考活法的无限哲学空间。

从一出生便被太阳神谕示其终将?杀父娶母?,于是,尽管笑靥纯真、天真可爱,小小的俄狄浦斯还是被作为父母亲的国王和王后狠心地遗弃于荒野之外,甚至命令牧羊人要将其刺死,以避免未来的悲剧。但是,命运终究是命运,与芸芸众生一样,俄狄浦斯最后也没能逃脱命运之魔掌,落得刺瞎自我的双眼之后自我流放的结局。

有人说,命运是存在的,人一出生上天便给你安排好了一辈子。俄狄浦斯王读后感。俄狄浦斯王何尝不是呢?他的这辈子之中,有什么是能够让他自我改变的呢?若是牧羊人狠心将他刺死,那么也就没有了之后的他;若是在迷茫的途中娶了那位女人成家,那么也许就不会有之后的悲剧;若是当时没有智慧地猜中斯芬克斯之谜,他就不会被理所当然地奉为王,不会娶得王后他的母亲为妻,这一切的一切,都由不得他。

悲剧的命运是一对锋利的魔爪,紧紧地追赶着俄狄浦斯,吞噬着他。应对被注定的命运,俄狄浦斯苦笑、不屑,他不愿意相信,更不愿意理解,他的内心深处比谁都痛。杀父娶母!这样的神谕令他痛楚的同时,也充斥着深深的无奈和可笑。他觉得很可笑,自我怎会被注定如此糟糕的命运?他觉得心都被掏空了,世界都空了,他看不见周围的一切,心里只有绝望与孤寂。

但是,坚强的俄狄浦斯不甘这样败给所谓的命运,他开始反抗,发了疯地反抗,即使明白不可能改变,却还是自我给自我一丝期望去走未来的路。而越是反抗,悲剧的命运越是在斗争的路上一步步被应验了。俄狄浦斯王读后感。在当时神化的国度里,一个自然状态下的人,就算内心再强大,意志力再强,也终究打败不了魔鬼般的命运。

俄狄浦斯王读书笔记【篇11】

文本阅读的越来越走向多元的今天,我们总是会从无数个主题中洋洋洒洒的分散出各种解读:现代的,后现代的,现实的,超现实的。只要你想,总是会有结果.

然而我们的命题总归会回到几个最本质的问题上,这些问题早就由古代贤者们提出,在历史的长河中浮浮沉沉若干年,经历岁月变迁,大浪淘沙之后,依然的屹立不倒。比如,命运。

我曾试图回答自己给自己的提出的一个问题:我的未来是注定的吗?如果是,那么我现在所做的对我的未来还会有影响吗?如果没有,那么我又何必去做?如此循环往复,渐渐的就陷入无限循环的鸡生蛋,蛋生鸡的无聊问题中。

如果当时我能早些读到这本《俄狄浦斯王》也许我就不会把我有限的生命投入到这无限的的无聊之中。至少他能告诉你,是该缴械投降,还是奋起反抗。

作为科任托斯的儿子,俄狄浦斯从小就接受着高人一等的待遇。在一次向阿波罗祈求神谕时,意外知道了自己的命运轨迹:弑父娶母时。他毅然离开科任托斯城。在流浪的路上,他们碰到了一伙出言不逊的旅人,并发生了冲突,发生了血案,这血案渐渐的变成了无头公案。之后俄狄浦斯解答了斯芬克斯之谜,解决了特拜城的危机,借此成为了这座城市的英雄,当上了国王。

若干年后,命运的前奏悄然来临,特拜城瘟疫横行,人民苦不堪言。俄狄浦斯便命令自己的小舅子克瑞昂去阿波罗神庙祈求神谕。克瑞昂带来了神谕同时也带来了灾难。俄狄浦斯先是通过先知特瑞西阿斯了解到自己就是特拜城中的污渍,但他宁愿相信是克瑞昂联合特瑞西阿斯,妄图篡夺王位。

直到前来报信的科任托斯的信使同多年前将他亲手救下的牧羊人的口供达成一致时,他才相信自己终究是命运洪流中的一页扁舟,一旦命运到来,便会成排山倒海之势。他冲进曾阻挠自己知道真相的即是妻子又是母亲的伊奥卡斯特的房中,发现他已经自尽而死,于是他决然的拔出了伊奥克斯特的发针,刺瞎了自己双眼。

他不能去死,他无脸面对自己冥界的双亲,他只有苦行行乞,用现实的苦难抵消自己所犯下的罪孽。

俄狄浦斯的一生无疑是抗争的一生,他抗争着自己恐惧的的命运。然而他的逃避却亲手将自己送到浪尖。正如英国唯美主义作家奥斯卡王尔德所说:他急急所向之处,竟是血光之地。

古希腊的悲剧一直被认为是命运的悲剧。俄狄浦斯所作的每一次抗争,无论是离开科任托斯并击退了斯芬克斯,亦或者为了忒拜人民的生存而调查瘟疫的原因,他都是在与命运进行着激烈的较量。他与命运玩着躲猫猫,其实是掩耳盗铃之举。他笃信命运所以才逃避命运的围剿:他离开科任托斯,解决斯芬克斯。他以为在远离其实在接近,直到瘟疫爆发,他已经退无可退的踩在了命运的陷阱上。此时他的逃避成就了神谕,命运似乎躲在树后面发出狰狞的笑。

俄狄浦斯的悲剧其实是每个人的悲剧。我们无法知晓命运会以怎样的方式展现他的魔力,如果不是这样,那么命运会以哪样的形式出现。也许,事后我们会说,如果当初......但是我们无法重复人生,命运此时便残酷的将我们与往事隔离。

也许我们无法在客观上改变命运的结局,但是我们却可以在主观上,进行善意的掩耳盗铃:缩小结果,放大过程,让抗争本身变得有意义,这样,即便我们没有扼住命运的喉咙,但是我们依然可以很骄傲的度过此生。这也是每个积极乐观面对生活的人应有的觉悟。

以前一直对古希腊悲剧,索福克勒斯的《俄狄浦斯王》有一些浅显的了解,到最近我翻阅罗念生先生的译本时才真正感受到这部古希腊悲剧的魅力所在,这不是复习时候看看介绍就能领略到的。

作为科任托斯的王子,俄狄浦斯可以说是从小就享受着高人一等的尊贵,处处受人尊敬。然而当他在阿波罗的神殿中知道了自己有着一个悲剧的命运——杀父娶母的时候,他毫不犹豫地离开了科任托斯,在路过忒拜的时候,他杀死了几个和他发生冲突的旅人,遇上了狮身人面怪斯芬克斯。在解开了斯芬克斯之谜后,他成为了忒拜城的英雄,并娶了忒拜的王后伊奥卡斯特,成了万人景仰的国王。在那一刻,俄狄浦斯的人生上升到了顶点。

然而,命运的魔力依然在俄狄浦斯的身上肆虐着,多年后的一场瘟疫在夺去了忒拜城无数人的性命后,也揭开了俄狄浦斯的身世之谜——他并不是过路的外乡人,而是土生土长的忒拜人;忒拜发生瘟疫的原因是城中有一个罪人,而俄狄浦斯,这个城曾经的英雄和君主,在命运的播弄下,竟然成了那个罪人。

古希腊的悲剧一直被认为是命运的悲剧,此言甚是。俄狄浦斯所作的每一次努力,无论是离开科任托斯并击退了斯芬克斯,还是为了忒拜人民的生存而调查瘟疫的原因,他都是在与命运进行着激烈的较量。他不相信命运的安排,他在尽一切努力去抵抗命运。然而他的悲剧正在于他过于相信自己的命运。他相信命运的主宰所以才去逃避命运的围剿,所以才离开科任托斯,前往远离“父母”的忒拜。然而他越远离科任托斯,就越接近自己的命运,在到达忒拜城外的一刻,他又再一次回到忒拜的时候,他已经完全回到命运预设的轨道上,神谕成了现实。

俄狄浦斯的悲剧是每一个与命运抗争的人的悲剧,这些命运英雄们到死前都会有一个无法解释的困惑,那便是“假如不是那样,结果会如何?”也许,假如不是那样的话,命运会在另一个时候,用另一种方式去展现它的威力。这个谁也无法去猜测,去验证,因为命运已经以这样的一种方式发生了。

但是,虽然俄狄浦斯的抗争并没有取得预期的胜利,但是他毕竟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去抵抗命运,结果并不理想,然而斗争的过程更重要。也许我们永远无法掐住命运的咽喉,但我们尝试着那样去做了,即使失败也无怨无悔。这正是这部古希腊悲剧给我们的启示。

《俄狄浦斯王》的作者是具有“戏剧艺术的荷马”美誉的希腊三大悲剧诗人之一的索福克勒斯,他出生于雅典一个富裕的工商业主家族,从小受到很好的教育,该部作品取材于希腊神话忒拜王室的故事。

在阅读的过程中,故事情节的复杂严谨而又和谐事实让我感到心惊胆战、惊心动魄。他继承并充分表达了希腊艺术创作的的一个重要原则,即人与命运的冲突,以及人对命运的无可把握。整个家族的不幸命运追根溯源其实是因为俄狄浦斯的父亲拉伊俄斯在流亡伯罗奔尼撒的时候诱拐了珀普洛斯的儿子律西波斯,致使这孩子自杀身亡,于是神灵降怒于忒拜家族,神谕昭示其子将会弑父娶母。毫不知情的俄狄浦斯完全身不由己,因为在他出生之时,他就被命运不=不幸的掌控,越是努力逃避越是走上命运为其安排的人生轨道,越是想摆脱束缚,则越是被命运之手抓得牢靠,这样无力地反抗让我心痛却仍感无奈,甚至疑惑希腊的悲剧艺术家为何这样执拗地相信命运并这样无比虔诚的描绘命运的不可抗拒性和神秘性。与此同时我想起了曹禺的一部剧作《雷雨》曹禺老先生肯定是受到过希腊悲剧的影响过的。周朴园、侍萍、瀿漪等人都是被命运嘲弄的人。周朴园在外人看来掌握着其他很多人的命运,他逼迫繁漪吃药以示他对整个家庭的控制,以及其权利和地位的不可侵犯性。然而就是这样一个看似掌握别人命运的人,却越不能把握的是自己的命运,越是努力挣脱命运的安排越是深陷命运之神可怕的罗网不可自拔,这与《俄狄浦斯王》在对命运之谜的探讨上是何等的相似!

但是读完《俄狄浦斯王》我一直在想命运到底是什么?在古希腊他是某种外在的神秘力量的象征,是人民无法控制的自然和社会。然而索芙特勒斯的伟大之处恰在于它不但写出了人与命运的矛盾冲突,也写出了人类以自身的力量和顽强不屈的意志敢于同命运作斗争并且无可畏惧,毫不悲观怯懦人类不屈的抗争的灵魂在这一时刻仿佛越发显得高大了。正如鲁迅先生所说“真正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这种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也使得该部作品闪耀着崇高悲壮的美学光辉。

《俄狄浦斯王》中有一个关于“脚”的谜语,即斯芬克斯之谜。斯芬克斯在忒拜城外的悬崖上设迷拦考路人:“在早晨用四只脚走路,当午两只脚走路,晚间三只脚走路,在一切生物中这是唯一的用不同的脚走路的生物。脚最多的时候正是速度和力量最小的时候。”俄狄浦斯猜中了谜底是“人”,而对于他自己却猜不中,即在自身的不可捉摸。没有固定的立足点没有确定的本质,身份变幻莫测,命途多舛---这就是人类尴尬的生存处境。而人类的伟大在于在诸多不确定中从不放弃前进,从古希腊人在德尔菲阿波罗神庙里刻下“认识你自己”的箴言,两千多年来人类坚定不移的向命运之门叩问,追求探索的辉煌历程都足以成为虽有生物膜拜的楷模。

记得这样一句话;“命运全在拼搏,奋斗就有希望,失败只有一种,那就是放弃努力。”借此勉励所有在人生路上不甘屈服,勇往直前的人,如果命运是最美的女神,那么你将是挑战命运之时女神脸上最美的微笑!

俄狄浦斯王读书笔记【篇12】

《俄狄浦斯王》的作者是具有“戏剧艺术的荷马”美誉的希腊三大杯具诗人之一的索福克勒斯,他出生于雅典一个富裕的工商业主家族,从小受到很好的教育,该部作品取材于希腊神话忒拜王室的故事。

在阅读的过程中,故事情节的复杂严谨而又和谐事实让我感到心惊胆战、惊心动魄。他继承并充分表达了希腊艺术创作的的一个重要原则,即人与命运的冲突,以及人对命运的无可把握。

整个家族的不幸命运追根溯源其实是因为俄狄浦斯的父亲拉伊俄斯在流亡伯罗奔尼撒的时候诱拐了珀普洛斯的儿子律西波斯,致使这孩子自杀身亡,于是神灵降怒于忒拜家族,神谕昭示其子将会弑父娶母。

毫不知情的俄狄浦斯完全身不由己,因为在他出生之时,他就被命运不=不幸的掌控,越是努力逃避越是走上命运为其安排的人生轨道,越是想摆脱束缚,则越是被命运之手抓得牢靠,这样无力地反抗让我心痛却仍感无奈,甚至疑惑希腊的杯具艺术家为何这样执拗地相信命运并这样无比虔诚的描绘命运的不可抗拒性和神秘性。

与此同时我想起了曹禺的一部剧作《雷雨》曹禺老先生肯定是受到过希腊杯具的影响过的。周朴园、侍萍、?漪等人都是被命运嘲弄的人。

周朴园在外人看来掌握着其他很多人的命运,他逼迫繁漪吃药以示他对整个家庭的控制,以及其权利和地位的不可侵犯性。然而就是这样一个看似掌握别人命运的人,却越不能把握的是自我的命运,越是努力挣脱命运的安排越是深陷命运之神可怕的罗网不可自拔,这与《俄狄浦斯王》在对命运之谜的探讨上是何等的相似!

但是读完《俄狄浦斯王》我一向在想命运到底是什么?在古希腊他是某种外在的神秘力量的象征,是人民无法控制的自然和社会。然而索芙特勒斯的伟大之处恰在于它不但写出了人与命运的矛盾冲突,也写出了人类以自身的力量和顽强不屈的意志敢于同命运作斗争并且无可畏惧,毫不悲观怯懦人类不屈的抗争的灵魂在这一时刻仿佛越发显得高大了。正如鲁迅先生所说“真正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这种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也使得该部作品闪耀着崇高悲壮的美学光辉。

《俄狄浦斯王》中有一个关于“脚”的谜语,即斯芬克斯之谜。斯芬克斯在忒拜城外的悬崖上设迷拦考路人:“在早晨用四只脚走路,当午两只脚走路,晚间三只脚走路,在一切生物中这是唯一的用不一样的脚走路的生物。脚最多的时候正是速度和力量最小的时候。”

俄狄浦斯猜中了谜底是“人”,而对于他自我却猜不中,即在自身的不可捉摸。没有固定的立足点没有确定的本质,身份变幻莫测,命途多舛---这就是人类尴尬的生存处境。而人类的伟大在于在诸多不确定中从不放下前进,从古希腊人在德尔菲阿波罗神庙里刻下“认识你自我”的箴言,两千多年来人类坚定不移的向命运之门叩问,追求探索的辉煌历程都足以成为虽有生物膜拜的楷模。

记得这样一句话;“命运全在拼搏,奋斗就有期望,失败只有一种,那就是放下努力。”借此勉励所有在人生路上不甘屈服,勇往直前的人,如果命运是最美的女神,那么你将是挑战命运之时女神脸上最美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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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读书笔记


我们常常会因为书中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或者发人深省的哲思被吸引,作品这本书是我最爱的书籍,也让我更加丰富了自己的内心世界。 透过读后感体现您对书籍读后的“独门看法”。经过仔细琢磨编辑为您呈现了这篇精选的“《狼王梦》读书笔记”,我们衷心欢迎您访问我们的网页并了解我们的内容!

《狼王梦》读书笔记 篇1

最近,我看了一本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笔下的《狼王梦》。

这本书讲了紫岚再一次绝境中,生了五只小狼崽,由于当时下了一场大雨,有一只狼崽因发烧死了。以后,紫岚要完成丈夫黑桑的遗愿——让孩子们当上狼王。

先是长子黑仔,它长得与黑桑极其相同,但不幸的是黑仔在一次玩耍中,被一只金雕捉走了。再是次子蓝魂儿,每次捕捉猎物时,它都是在最前面,但蓝魂儿在一次捕捉时,被捕兽夹夺去了生命。最后,小公狼只剩下双毛了,但双毛在一次与狼王夏洛斗争中,双毛被狼王夏洛咬死了。当狼王梦破灭了,紫岚失望极了。这时紫岚唯一的女儿怀孕了,它为了子孙们能够当上狼王,被那只捉走黑仔的金雕捉走了。

读完《狼王梦》这本书,可以看出紫岚为了孩子们的前途付出了一切一切,我也意识到母爱很伟大,妈妈宁愿牺牲自己的生命与爱情,也要把自己的儿女培养好。

这本书还是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爸爸妈妈批评我,其实是想让我成为优秀的人才。以前,爸爸妈妈批评我,我反而迷惑不解。读完这本书后,我感到很惭愧,希望自己以后好好表现,不再让爸爸妈妈操心了!

《狼王梦》读书笔记 篇2

理想是生命中的指路灯,每个人都有理想,狼也有理想,一代一代的相传。

在暑假的时候,我看了一本名叫《狼王梦》的书,讲述了一个关于一匹母狼的梦想的故事,是这样的。

狼王梦讲述了一匹母狼名叫紫岚,她产下了一窝小狼崽,其中有三只是公狼,一只是母狼,还有一只在刚出生时不幸夭折,这只母狼心怀壮志想把自己和已逝的公狼黑桑的这一窝小狼崽培养完成他们狼父的遗愿,但天公好像不愿意让他们子承父业似的,让大狼崽黑仔在小时候一次外出捕食被金雕盯上,抓了过去;悲痛中无奈让二狼崽接替黑仔,但终究还是没能逃过厄运魂断捕兽夹了;第三只狼崽继承了未完的使命,但是因为长期营养不良身体瘦小,胆量也不想狼一样的凶残像猫咪一样温顺,紫岚感到很愧疚,对双毛很好也终于扳过了它的性格在狼王争夺战中双毛不幸恢复了温顺的一面被狼群吃掉,紫岚悲痛欲绝寄望媚媚生的后代最终在10岁时与吃掉黑仔的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介绍了一匹狼完成梦想的经历、过程。也体现出了母爱的伟大在书中讲蓝魂儿的经历中写道紫岚在蓝魂儿被捕兽夹抓住时为救狼儿咬碎了好几颗牙齿也在所不惜,但为了不让蓝魂儿被猎人欺辱,忍痛咬断蓝魂儿的气管,把它的身体咬成两节拖进森林里,刨了个洞把蓝魂儿的身体安葬在了这里,还有紫岚为了让双毛改变性格不惜跛了一条腿,不惜每天都睡在冰冷的洞口,这是为什么?是为了自己的孩子可以出人头地,可以让他们不再过在大冬天看着狼王吃心肝内脏,而自己只能在争抢中勉强得到几块肉,母爱很伟大,即使是凶残的狼族也是这样,护崽的母狼最惹不起,为什么?就因为儿是母亲的心头肉。

总而言之,简而言之。这本书不错很值得一看。至少我从中懂得了什么是爱。

《狼王梦》读书笔记 篇3

在常人眼里,狼是残暴、冷酷、狡诈的代名词,从“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子野心”等成语,以及《东郭先生和狼》、《狼和小羊》、《小红帽》等古今中外的寓言童话中都可以看出人们对狼发自内心的痛恨与厌恶。可是,翻开《狼王梦》,透过沈石溪笔下母狼紫岚那短暂而悲壮的一生,我却读到了另外一种触及灵魂的狼性。 小说中的母狼紫岚为了完成公狼黑桑当上狼王的遗志,将希望寄托在下一代身上,对狼崽们展开了一系列的教育。可惜,天不遂狼愿,她一次又一次的努力,却换来了一次又一次的失败:四只小公狼相继死去,无奈之下,她只好把做狼王的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并且最终为了狼孙的安全,不惜与金雕同归于尽

小说情节扣人心弦,使我完全置身在了狼群之中,我的心也随着紫岚一家的命运悲欢而起伏。有人读完这部小说,批判紫岚野心太大、贪心不足,叹息她是个被权力欲望扭曲的可怜的失败的妈妈,而我却更多地被紫岚的信守诺言、执著梦想和无私母爱所打动。为了延续黑桑的遗愿,紫岚一直在坚持,这是对爱人的承诺,更是对梦想的执著!可是,谁又能想象得出,在实现诺言与追逐梦想的背后,她要做出怎样悲壮的付出啊!为了把狼儿狼孙培养成狼王,她完全牺牲了自己,默默地承受着生活的艰辛,成长的困惑,失子的痛苦,老年的孤独在生命的最后时光里,她毅然与狡猾可怕的鹰中之王大金雕玉石俱焚,就为儿孙能安然无恙。这份默默付出,不求回报的母爱,直可惊天地、泣鬼神,洗刷狼类的千秋骂名!

读了《狼王梦》,我认识到万事万物都不只有一面,我们要对狼去掉偏见,重新认识。从古到今,我们给了狼太多它本不应该去承受也无法承受的谴责,作为自然之子,掠夺本是狼的生存法则,冷酷与绝情本是狼的本性,而残忍与狡诈则更是一匹出类拔萃的狼所必须拥有的“财富”。

读罢《狼王梦》,掩卷沉思,母狼紫岚仿佛从遥远的天际向我走来。她不再像《小红帽》里 “狼外婆” 那么可恶,也不再像蒲松龄笔下的“狼精”们那样作恶多端,而是显得那么坚毅,那么慈爱,那么有血有肉。一声凄厉苍凉的狼嚎震荡我的心灵,那是大自然中的英雄豪杰唱响的一曲生命赞歌!

《狼王梦》读书笔记 篇4

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好书,它的名字叫《狼王梦》,这本书里很多地方让我深受启发,这本书的主人公是紫岚。

让我来介绍这本书的内容是:紫岚有个夫君叫黑桑,他在一个峡谷被一只野猪撞死了。紫岚生了四个小狼崽,它们的名字叫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其中黑仔和蓝魂儿都有当狼王的形象,紫岚把所有的精力都花在了黑仔和蓝魂儿的身上,却轻视了双毛,可是黑仔和蓝魂儿都负众望都去世了。当紫岚训练双毛的时候发现双毛没有胆量很胆小,根本没有当狼王的勇气。那是因为紫岚之前只重视黑仔和蓝魂儿,轻视了双毛才会落得这个下场,在后面训练双毛胆量时,虽然成功了,但是双毛也背着沉重的希望去世了。而媚媚是个母狼也不能继承狼王,况且,媚媚和一只窝囊狼成了配偶,毁了黑桑和紫岚“狼王血统”。它们四只狼崽都不能完成紫岚给它们的使命,紫岚很失望。有一天紫岚,紫岚为了媚媚的安危,跟一只雕同归于尽了。在死之前媚媚又生了四个狼崽,紫岚希望这四只狼崽可以实现当狼王的梦想。紫岚这个永不放弃的精神值得我学习。

《狼王梦》告诉我们:生活中处处藏着悲伤与欢乐,你不知道悲伤和欢乐那个先回来,也许欢乐先来,也许悲伤先来,也许两个一起来。不管怎么样,我们都要以一颗快乐、勇敢的心去面对生活。

《狼王梦》读书笔记 篇5

前几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狼王梦》。故事是由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展开的,他的丈夫黑桑在即将成为狼王的时候死去了,紫岚有一个大胆的想法,将来让他的孩子成为新一代的狼王。紫岚怀孕了,为了让未来的小狼崽有奶喝,于是去偷了牧民家的一头鹿吃,不料被大白狗发现,于是,紫岚被大白狗一路追赶,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甩掉大白狗,这时,她敢到肚子一阵疼痛,原来是狼崽要出世了,三只公的,一只母的,分别取名为,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紫岚很高兴,她享受到了做母亲前所未有的快乐,由于没有公狼的存在,她必须一个人承担养活四只狼崽的重任,母狼受了很多苦。紫岚为了将来能让自己的能够在狼群里有一定的地位,决定把三只公狼中的一只培养成狼王,第一次,她决定培养黑仔,因为它长得很像死去的丈夫黑桑。不料,黑仔被金雕啄死了,紫岚很痛苦。然后紫岚又准备培养蓝魂儿,但他在野外捕猎时被捕兽夹夹住了,紫岚不想蓝魂儿再受折磨,就算死也要留一个全尸,于是她便咬死了蓝魂儿,紫岚又一次失望了。最后,她把目光放在双毛身上,双毛平时最弱小,但经过母亲的培养,终于变成了一只威风凛凛的公狼。可是不幸的还是落在了双毛的身上,双毛捉到一只兔子,但没有给狼王吃,狼王很生气,便杀死了双毛,紫岚的计划一个个破灭,她伤心极了。但此时此刻,她万万没有想到,媚媚也怀孕了。她再一次萌发了狼王的希望,她想把媚媚的孩子培养成狼王。这时,她看到上次叼了黑仔的金雕,想想自己的孩子死在他的手上,她决定和金雕决一死战,为她的孩子报仇,结果和金雕同归于尽。这本书透露的是母爱的情感,紫岚是一位伟大的母亲。这让我不禁想起惊心而又让人感人的一幕。那天,天气很热,有一对母子从超市出来,正准备过马路,忽然一辆车冲了出来直冲那对母子而去,那位母亲看见了,一点都没有犹豫,使劲儿把孩子推到马路边,自己却被车撞了出去,孩子的身上只受了点皮外伤,而那位伟大的母亲却倒在血泊中,再也没有醒过来,在场的人无不流涕。母亲的爱是无私的,她没有一点的保留,哪怕牺牲自己宝贵的生命。在狼王梦中,紫岚为了让孩子成为狼王,是为了自己的孩子以后不受欺负,不管自己受多大的罪,他都是为了自己的孩子奉献着。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很多都是独生子女,导致父母对孩子过分的溺爱,不让孩子受一点点委屈,孩子觉得这是应该的,其实想想母亲从孩子在肚子里的时候就承担了保护我们的责任,伴随着我们成长,母亲的道路也是艰辛的,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她从没有退让过,他把所有的爱都倾注给了孩子,自己从没有过抱怨,他们就这样,默默地为自己的孩子付出一生,有时候,父母对我们严格我们会很难接收,现在想想都是为了我们好,只有严格要求我们,我们才能面对各种困难,面对将来的社会。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呀!

《狼王梦》读书笔记 篇6

《狼王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她一次一次失败。最终,在与金雕的最后一战中,结束了她那短暂而又不平凡的一生。这看起来是一本再普通不过的动物小说,但是在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笔下,故事一波三折:众狼的排斥、为了培训双毛而失去了一条腿、四只小公狼相继死去······这些都给紫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伤痛,但她依旧不放弃培养新一代狼王的梦想,这曾一度让我困惑不已。但在我重新回顾这本《狼王梦》的时候,我却好像突然间明白了紫岚为什么不放弃的原因。

我们的人生就好像是一艘在海上迷路的船只,而梦想就是海上的那一座灯塔,指引着我们前进的方向,让我们有了一个努力的目标。紫岚虽然是一头狼,但是梦想对她的意义,和我们没有什么不同,这也就是她为什么不管遇到了什么,也不言放弃的原因。紫岚亦是如此,那我们呢?有多少人在人生的一趟旅程中,错过了那一座灯塔?有多少人因为在寻找灯塔的路途中,因为太过困难而放弃了呢?又有多少人,能像紫岚一样,就算在生命的最后关头,也还是要为自己的梦想再尽一份力呢?

《狼王梦》读书笔记 篇7

王,一族或一类中的首领,谁得到了这个称号,谁就将拥有最高的待遇;谁拥有了这个称号,谁就将拥有最高的权力;谁拥有了这个称号,谁就将成霸王。正是这么多“好处”,使紫岚望子成龙,幻想自己的儿子能坐上狼王的宝座。可现实却是那么残酷,一次又一次地把她的儿子们推下她幻想的地位。黑仔被金雕抓走,蓝魂儿又被敌人用捕兽夹给抓走…

一次次沉重的打击令紫岚痛心疾首。可她始终没有放弃,再次训练自卑的双毛,途中她为此付出了血的代价……终于,双毛鼓起勇气向现任狼王洛嘎挑战,但狡猾的洛嘎用一声狼嚎令双毛的勇气在顷刻间化为乌有……一位母亲,总盼望着自己的儿子能成为首领,可失子的痛苦令她孤独了一个冬季。第二年,她把希望全都寄托在了自己的女儿母狼媚媚身上。当她碰到那只抓走她儿子的金雕时,义无反顾地与那只金雕同归于尽,她的狼王梦永远也不会停止……在《狼王梦》里,我读懂了什么是爱。

《狼王梦》读书笔记 篇8

近期,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狼王梦》,是中国著名动物小说作家沈石溪写的一本关于狼的动物小说。

这本书写了一只名为紫岚的狼,他的丈夫黑桑就在要当上狼王时不幸去世了。他为了完成丈夫死前的遗愿——当上狼王,就不辞辛苦地不断训练自己的孩子成为新一代的狼王。可是老天爷好像老是跟紫岚过不去,他的孩子不是被老鹰叼走,就是被捕兽夹夹住。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紫岚即将分娩不顾一切保护自己孩子的母爱。我被那种母爱深深地打动了。狼在我们眼中本来都是十分残暴凶恶的,读完这本书后我知道狼也有十分温柔的一面。

读到这里,我脑子里全是小时候妈妈怎么提醒我,帮助我,鼓励我:小时候我不懂事,玩完玩具就随便乱丢在地上,妈妈叫我收拾干净,我不听,妈妈就批评了我,我就十分生气。现在想起来,妈妈那时候也是为我好,我不应该对妈妈发脾气。

今年暑假,天气最热的几天,妈妈怕我中暑,就给我刮痧。妈妈先让我躺在床上,然后在我背上涂上精油,感觉凉凉的,很滑。最后再用刮痧板在我的背上来回刮动,让我觉得痒痒的,忍不住就笑了起来。刮着刮着,我就睡着了,妈妈什么时候刮完痧我也不知道。睡醒之后,我觉得浑身都很舒服。这个暑期没有中暑。

早上,我想吃馄饨,妈妈就早早地起床,给我去菜市场买馄饨吃。买完馄饨,妈妈到厨房里开始给我烧馄饨。我一起来,一阵香味立马向我扑面而来。我跑到餐桌前一看,一晚香气扑鼻还冒着热气的馄饨正在向我“微笑”。碗里的馄饨穿着雪白的衣裳,就象一位可爱的小公主。这时妈妈过来了:“来,吃早饭吧,馄饨趁热吃”。

这本狼王梦不仅让我知道了狼的生活习性,还让我知道了妈妈十分辛苦,我要报答妈妈。

《狼王梦》读书笔记 篇9

这段时间我断断续续的读完了一本沈石溪先生写的书,名字叫《狼王梦》,这本书的内容非常精彩。

书里讲的是一只叫紫岚的母狼,他的伴侣黑桑在鬼谷的山谷被野猪咬死,后来紫岚生了五只狼崽,不过紫岚好长时间没有去捕猎,所以她的身体挤不出一滴奶来,最后他咬死了一只狼崽,才让其他四只狼崽活了下来,当狼崽们都长大时,紫岚就培育它们成为狼王,不过有三只狼崽死了,就剩下一只叫媚媚的母狼,紫岚老了以后,媚媚与一只叫卡鲁鲁的大公狼结婚,紫岚只好四处流浪,流浪期间遇见了吃掉自己狼儿黑仔的那只金雕,紫岚不想让那只金雕吃掉媚媚的孩子,为给狼孙铲除后患,就与金雕厮杀,不幸最后与那只金雕同归于尽,痛苦的离开了世界,最终都没有让自己的孩子当上狼王。

我觉得紫岚的意志力非常强,为了培养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而坚持不懈。也让我明白了狼虽然无情,但也像人一样,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也会奋战到底,甚至丧失生命。

读了《狼王梦》这本书,我知道了,紫岚这样的行为是不对的,因为,紫岚想把孩子成为狼王的这种理想强加给了孩子。

比如蓝魂儿,他死的就是跟紫岚有关。因为,蓝魂儿中的是猎人的圈套,又是因为,紫岚让他养成了在队伍的前面带头的习惯。但是,到最后,没有了办法。所以,紫岚只好把蓝魂儿咬成两段尸体,叼走了。

但是,我觉得紫岚也是有一颗母亲心的!因为,在生孩子的时候,她必须找到足够的食物,但是,有一天,她连一只老鼠都找不到,所以,她只有一个办法,只能去跟猎人的枪和狗做战斗了。于是,她凭着自已的优势想来想去,终于偷出了一只小羚羊,喝着羊血,吃着羊肉,也填饱了自己刚出生的四只小幼狼的肚子,并取名叫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

通过了这两个个紫岚的优点、缺点,我从课文中,我知道了,这虽然不符合人性,但是这很符合狼性的残忍,但是紫岚还是有着一颗母亲心,照顾着四只自己的孩子。

《狼王梦》读书笔记九篇


如何才能撰写出优秀的读后体验呢? 当您阅读完网络推荐的阅读作品后,一定会有属于自己的独特感受。结束阅读后,我们可以尝试着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的思考记录下来,关于“《狼王梦》读书笔记”,这是趣祝福小编为您精心挑选的一篇文章,不妨来看一看。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1)

母狼紫岚含辛茹苦地养育子女,期待着他们其中的一只成为狼王。但是三个儿子的接连离开,让她只好将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为了救狼孙,她冒死与金雕搏斗,最后与其同归于尽。

掩卷闭目,我思潮起伏。《狼王梦》的故事深深地感染了我。紫岚的大爱和大义,一直在我脑海中回荡。

紫岚的大爱集中表现在:她为了孩子顺利诞生,只身铤而走险捕幼鹿,险些丧命;她不辞辛苦竭尽全力培养三个狼儿……当精心培养的狼儿一个个离去时,作为母亲的她,可谓肝肠寸断。后来为了救狼孙,紫岚又与金雕斗智斗勇,不惜牺牲性命……读着这些扣人心弦催人泪下的情节,我仿佛听到了紫岚直面坎坷命运的悲鸣。这份母爱多么感人!

紫岚的大义主要体现在:她铭记黑桑的遗愿,为了让孩子成为新一代狼王,她出生入死以命相搏,可惜命运多舛,“可怜天下父母心”!她没有辜负黑桑的遗愿,完成了自己的使命!

紫岚的大爱、大义感动着我,我被母爱的洪流包围,那感觉,暖暖的,浓浓的。午后明媚的阳光透过玻璃温柔地洒在我身上,洒在我手中的《狼王梦》的书页上。此时此刻,我情不自禁地想到了我的妈妈——她跟紫岚一样,无微不至地关心我,照顾我。

父母的爱,不论惊天动地还是平平淡淡,都是暖暖的,足以一生铭记。人生苦短,亲情无价,我一定要好好学习,好好爱父母,此生不留遗憾。

那天晚上,平生第一次,我为妈妈洗了脚,为爸爸泡了茶。那一刻,妈妈轻轻地揉着被泪水润湿的眼睛,爸爸细细地品着热气腾腾的香茗。我明显地感受到,我的家里洋溢着不可名状的温馨。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2)

寒假里,我读完了沈石溪的小说《狼王梦》。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叫紫岚的母狼,生了五只狼崽,其中四只狼儿一只狼女。一只狼儿在刚生下来的时候,在冰冷的洪水里冻死了。紫岚为了完成丈夫黑桑想当狼王的遗愿,努力想把其中的一只狼儿培养成狼王,可最后并没有得到回报。黑仔还是幼狼时走出洞外被一只金雕吃掉了;蓝魂儿死在了猎人的捕兽夹下;双毛死在了狼王洛戛手下。最后紫岚把希望寄托在媚媚身上,希望她能生下狼孙,将来有一只狼孙能成为狼王。为了保护狼孙的安全,紫岚与吃掉黑仔的老雕同归于尽。

在我的印象中,狼是一种凶残、贪婪、令人憎恶的动物,看完这本书后,我对狼有了全新的认识。我很佩服狼的机智、勇敢、有毅力,不管在多么恶劣的环境下,狼都是在靠自己的本事捕食。紫岚伟大的母爱也感动了我,她和世上所有的母亲一样,深深地爱着自己的孩子,为了自己的孩子,她可以放弃一切甚至生命。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3)

最近我读了沈石溪写的《狼王梦》。

这本书以母狼紫岚的视角来描写狼的生活,其中的动物搏斗场景描写得扣人心弦。

紫岚是一只有抱负的母狼,她在被猎犬追击、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生下了五只小狼崽。狼崽们的父亲黑桑即将成为狼王,却不幸被野猪拱死。为了完成黑桑未了的心愿,紫岚下定决心将其中的一只狼崽培养成新一代狼王。她用尽一切方式训练狼崽,狼崽们按照她的想法成长着。但是事与愿违,三只小公狼不是被老鹰叼走,就是死于捕兽夹下……小公狼的相继死亡重重地打击了紫岚,她从一只美丽的母狼变成了瘸腿缺牙的丑狼,她的“狼王”野心逐渐消失了。结局很悲惨,为了复仇,同时为了保护可能成为狼王的小狼孙,紫岚选择了与金雕同归于尽。

紫岚的狼王梦最终没有实现,但是她的坚持不懈打动了我。紫岚在培养小狼崽时曾用多种不同的方式,无论哪种方式都包含着她深深的母爱。比如:她疼爱黑仔,每次哺乳都让他吃得饱饱的,所以黑仔长得聪明、健壮又勇敢;培养蓝魂儿时,她用各种惩罚让他快速掌握生存技巧;对于双毛,她用了极其残忍的手段来激发狼的潜能—捕猎做苦差事,但只能吃残渣,喝脏水,终于让懦弱的双毛敢于反抗,但搏斗中紫岚的腿骨被折断了,她悲喜交加。

在人们印象中,狼是自私凶残的。但《狼王梦》中的母狼紫岚却是充满母爱的。《狼王梦》让我完全改变了对狼的看法,这是我看过的最精彩的动物小说。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4)

近些天,我看了一本书,叫《狼王梦》,我看后很受感动。

狼群中有一只母狼,叫紫岚,他的丈夫黑桑已经死了,过了些日子它产下四只小狼崽。三只公的和一只母的,分别叫黑崽、蓝魄儿、双毛和媚媚。它就尽心尽力地照顾它们。最后,三头公狼都先后死去,它为了媚媚能够顺利产崽,和金雕同归于尽。

看完这本书后,我想:狼的母爱原来也很伟大,再回过头来看看我的妈妈。平时,她每天都不辞辛苦地接送我,做作业时在一旁认真地检查我做的每一道题是否正确,只是不经意间看见她揉肩膀的背影。记得有一次,下了很大一场雪,放学时还在下,我出校门一看,竟然没人来接我,我正生气,忽然看到远处有一个熟悉的背影,“妈妈”我欢快地叫了一声,像小燕子般扑向了她的怀抱,仔细一看,原来妈妈穿得也不厚,里面一件薄毛衣,外面一件薄袄,我却穿了一件厚厚的鸭绒袄。妈妈手里还拿着一件袄,叫我穿上,我顺从地穿上。妈妈在前面骑着自行车,为我挡着刺骨的寒风,冒着漫天的大雪,我却在后面躲着,不用受一 点儿风雪,风呜呜地刮着,雪噼哩啪啦地打在妈妈的肩上、脸上、耳朵上、头上。回到家,妈妈就感冒了,我真内疚,为什么要妈妈来接我呢?我自己不会走吗?

妈妈在学习上对我很严厉、认真。一道题错了她就会找类似的题来让我练习,直到练会为止。妈妈常说:“我不关心你考试成绩的高低,只是既然错了,就要知道是什么原因,做到题错了就应该学会、反省原因,为什么错?”

妈妈虽然对我很关心,但是在适当的时候她也会放开手让我自己去做事情。像系鞋带、戴红领巾、穿衣服、扫地、擦桌子等,目的是让我学会独立。

啊!我的妈妈不正像书中说的老母狼紫岚吗?为了自己孩子的将来和幸福,心甘情愿的付出自己的一切也无怨无悔。啊!我爱我的妈妈,我真心的爱着我最亲爱的妈妈。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5)

母亲之所以对子女严苛,是因为她对子女爱的深沉。

——题记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狼王梦》的书,刚看到书的题目时,我以为是写一个狼王的梦想的,读了之后才明白,原来写的是一只母狼为了实现让自己孩子成为狼王的梦,不懈努力,直至付出生命的故事。

《狼王梦》不但让我看到了动物世界的残酷,更多的是让我感受到深沉的母爱。文中有一段我现在还记忆犹新,“它把全部母性的温柔都凝集在舌尖上,来回舔着蓝魂儿潮湿的颈窝,钟情而又慈祥,蓝魂儿被浓烈的母爱陶醉了,狼嘴发出呜呜惬意的叫声。突然间,紫岚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管,动作干净利索,迅如闪电快如风,只听咔塔一声脆响,蓝魂儿的颈窝里迸溅出一汪滚烫的狼血,脑袋便咕咚一声栽倒在地里,气绝身亡了。”每次看到这里,我都两眼泪水,既可怜小蓝魂儿,又为母狼紫岚忍痛割爱感到悲哀,紫岚宁愿让蓝魂死在自己手下,也不原让自己的宝贝饱受猎狗、猎人的欺凌后死去,这是多么伟大而又心酸的母爱呀!

看完这本书,我被感动的同时,也情不自禁地想起了自己的妈妈。有时我做错了事,妈妈会打骂几句,想起来这些都是母爱的表现,只是我没有用心去体会而已。记得有一次我练琴时不认真,以至于1个小时过去了,我连一首曲子都还没弹熟练,妈妈一气之下就打了我一巴掌,当时我委屈极了,不就是偷了点儿懒吗?至于出手打人吗?现在我终于明白了,母亲之所以对子女严苛,是因为她对子女爱的深沉!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6)

【内容简介】:

母狼紫岚失去丈夫后在在一个狂风骤雨的夜晚,在与猎狗生死较量过程中分娩,其处境艰难可想而知,但是她有一个梦想,那就是了却丈夫黑桑的心愿——坐上狼王的宝座,所以她胜利了,她生下了5个小狼崽(1只母的,4只公的),她要培养未来的狼王。

【好词】:

烈日炎炎 暑气蒸人 热浪炙人 烈日当空 秋高气爽 丹桂飘香

天高云淡 红叶似火 金风送爽 硕果累累 数九寒冬 寒气逼人

冰天雪地 天寒地冻 滴水成冰 鹅毛大雪 粉妆玉砌 冰天雪地

银装素裹 大雪初霁 雪虐风饕 乌云密布 晴空万里 万里无云

碧空如洗 湛蓝如洗 瓢泼大雨 滂沱大雨 暴雨如注 倾盆大雨

花团锦簇 繁花似锦 百花齐放 姹紫嫣红 迎风吐艳 万紫千红

心急如焚

【好句】:

1、眼下正是桃红柳绿的春天,在中国西南部的日曲卡雪山的狼群,正化整为零,散落在雪山脚下浩翰的尕玛儿草原上。

2、天渐渐黑了,紫岚仍是一无所获,它不得不拖着疲沓的身子,回到自己栖身的石洞去。

3、紫岚像被高压电流击中似的一阵的疼,浑身痉挛,惨嚎一声从大白狗身上翻落下来,在地上打滚。

4、它仰天长嗥一声,那嗥声混合着悲愤、激动和嗜血的野性。它伸开稚嫩的狼爪扑向蓝魂儿,它打败了蓝魂儿。

5、它睁开眼,尕玛儿草原在身下像一块绿色的地毯。老雕正拎着它在高空飞行。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7)

在中国,狼被人认为是反面角色。“狼心狗肺”“狼狈为奸”……在字典里随处可见带“狼”的词语,读了“狼王梦”才知道狼原来也有善良的一面。

故事大概是这样子的:母狼紫岚和她的丈夫黑桑过着快乐的日子,可是在要当上狼王的前一个晚上,黑桑不幸被野猪的獠牙刺穿了头颈,紫岚独自抚养幼崽,最后,替女儿赶走了致命的金雕丧命了。读到了这段时非常感动,因为女儿将紫岚赶出了洞穴后紫岚和金雕同归于尽,女儿不能体会它的良苦用心,还怨恨它。所以说母爱是无私而伟大的。紫岚也是一只母狼,就像所有的母亲一样,她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她给予了她的孩子们最好的成长环境,给予了他们最好的教育。为了他们,紫岚甚至拒绝了地位仅次于头狼的卡鲁鲁的求婚,因为她要培养孩子们,这需要她全部的精力,紫岚把希望全部放在孩子身上。

回想生活,我们的父母含辛茹苦地抚养我们,不正是希望我们长大之后有好点的工作,好点的生活吗?有些父母甚至为了供孩子上学,辛苦劳作,怕孩子受影响,不让孩子看见他们脆弱的一面,他们也有痛苦和困难,但总有些孩子,身在福中不知福,天天不用功,好吃懒做,白废了父母的良苦用心。事后,他们有些面对父母亲的责备,不但不低头认错,反而还理直气壮地跟父母顶嘴,觉得父母不理解自己,自己总是对的!实在是让人心寒呀!

我很喜欢这本书,读了一遍又一遍。这本书连接起了小说和现实,成了一股无形的力量,扣人心弦,引人深思……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8)

终于在暑假结束之前,我把沈石溪的著名动物小说《狼王梦》看完了。没看之前,一直觉得狼是一个凶恶的动物,因此,我一直都很讨厌它。可是当我看完了这本书,我才知道生命的伟大,狼也是有爱和梦想的,对命运的不屈服。

在辽阔的草原上,有一个母狼叫紫岚,她在大白狗的攻击下,艰难地产下五只狼崽,她一心想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狼王,可是命运和她开了一个又一个的玩笑,她相继失去自己的孩子。然而,幸运之神就是没有眷顾到她的头上。最后,她绝望了,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上。可是不幸又悄然来临,她为了保护狼孙的安全,在生命的最后与金雕同归于尽。当上狼王,是狼的梦想,紫岚为这个梦想,付出一生的努力来完成狼的梦想。紫岚对孩子的母爱是潜藏在心里的。

在生活中,有哪个父母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成龙成凤。白天他们要辛苦地工作,晚上还要关心我们的学习,他们一直都在默默奉献着,不求我们回报,只要我们好好的学习和成长。母爱是伟大的、无私的,长大后我们一定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回报这份爱。

《狼王梦》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读懂了母爱的伟大。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9)

一提起狼,人们想到的一定是残暴、奸恶和凶残。但是我看完《狼王梦》这本书,改变了对狼的一些看法。

《狼王梦》这本书运用了大量的拟人手法描写了狼的生活习性和生活。主要讲了母狼紫岚一直有一个梦想,就是把三个小公狼的其中一只培养成狼王。但现实总是残酷的,紫岚一次次的失败,三只小公狼也一只只地死去,最后,紫岚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上,自己却和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的故事情节引人入胜,一环扣一环,把母狼对孩子深深的爱展现在我眼前。紫岚用了各种办法,把自己的孩子们慢慢培养成了真正的有血性的大公狼。它了用各种残忍的办法去培养孩子,这也是为了让自己的狼王梦实现。但从这些片段中,我也看到了里面蕴藏的:其实狼也是有自己独特的个性和感情的,在动物世界里,狼虽然凶猛无比,但也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幼崽,即使面对危险,它也毫不畏惧,把生存的机会让给孩子,不让孩子受到伤害。其实狼的身上,总有一些知识和道理是值得人类去学习的,比如:在这个世界里,是弱肉强食的,只有经过努力、摔打和磨炼,才能获得生存的机会和称霸的资本。

从这本书,我不仅更加了解了狼这个动物,还知道了:我们评价一个事物时,不能用单一的眼光去看它,要从多方面的角度去看它,这样才能获得的更客观、更广泛。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书笔记


在一些庆祝典礼上,大家难免会使用到各种各样的祝福,祝福语是发自心底的真诚的祝愿,让我们衷心送上最美的祝福,祝福语一般都用在哪些地方呢?也许以下内容“《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书笔记”合你胃口!欢迎分享给你的朋友!请访问精彩专题:尼尔斯读书笔记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书笔记(篇1)

尼尔斯是一个住在瑞典南部的14岁男孩。他不喜欢学习,还总是戏弄小动物。

一天,尼尔斯在家里发现了一个小精灵,并捉弄了它。最终,他被小精灵变成了一个拇指大小的小人。

这时,有一群大雁从天空中飞过,家里的一只雄鹅莫顿也想跟随雁群飞行。尼尔斯为了不让莫顿飞走,就紧紧地抱住了莫顿的脖子,却被莫顿带上了高空。于是,尼尔斯开始了漫长又危险的旅行。

他们跟着雁群飞向拉普兰省。一路上,他们破坏了狐狸斯密尔的各种诡计;从强盗山中逃出来;差点被铜像踩扁;用小口哨打败了灰鼠兵团;救出小松鼠;救了绿头鸭雅洛……在这些冒险中,尼尔斯逐渐改正了许多缺点。

夏天过了,雁群要往南飞,尼尔斯明白自我仅有照顾好白鹅,才能变回原先的样貌。最终,白鹅莫顿带着尼尔斯回到家中。

尼尔斯恢复了原形,却再也听不懂动物的话了。他从一个淘气、不听话的孩子变成了一个勇敢、乐于助人、富有职责感、勤劳、善良和懂事的孩子。

最新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2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内容简介:

本书讲述一名叫尼尔斯的小男孩被小精灵变成一个拇指小人,和白鹅莫丁一起随雁群飞行,一路上经历了:和狐狸吉密尔结怨、夜遇青铜像和木头人、海底之城等等的传奇经历,遇到无数艰难险阻,最终回到家乡。尼尔斯从一个十足的捣蛋鬼,变成一个善良、勇敢、可爱的大男孩。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好词:

迷迷糊糊嗡嗡直响一摇一摆变化莫测纵身一跃腾空飞起万丈光芒恭恭敬敬羞愧不已呼啸而过成群结队心怀鬼胎络绎不绝色彩斑斓紧随其后各种各样物产富饶蹑手蹑脚极不乐意经验丰富殷勤待客歪歪扭扭断壁残垣越来越暗井井有条大加赞叹穷奢极侈昔日心爱瘦骨嶙峋点点滴滴四面八方推来搡去跌跌撞撞难以忍受惨遭折磨一无所知无法容忍非常诧异大摇大摆稀奇古怪展翅高飞千辛万苦患难与共重新振作穷困不堪百感交集冉冉升起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佳句:

1.他是个十足的捣蛋鬼,他的生活除了吃饭和睡觉外,就是戏弄那些鸟虫和家畜。

2.尼尔斯安心地坐在白鹅背上飞翔着,地面上冉冉升起的一股泥土和松脂的芬芳,很快就让他忘了一切烦恼和忧伤。

3.湖面的浮冰变化莫测。到了后半夜,有一大块浮冰渐渐移动起来,很快就和岸边那块原本不相干的浮冰连到一起。

4.三月末的春风温柔地吹着,大雁们仿佛听见了库拉山上的舞曲。

5.仙鹤是最美的舞者,他们高雅洒脱地举翅震翼,以令人不可思议的速度做出各种各样的动作。

6.小灰雁长得很美,就像一位公主,羽毛光洁得像软缎一般,眼睛里闪烁着温柔的光芒。

7.半路上,他们时而停下来,时而慢慢地飞,还装出一副心不在焉地在山谷中游玩的样子,很快就引来了三只狐狸。

8.尼尔斯终于明白了卡克西的用意,明白了在现实生活中,没有永远不变的东西。

9.回头一看,湖里的波浪正在把浮冰推来搡去,可怕极了。

10.春潮来了,梅拉伦湖水溢堤漫出的坏消息不仅使人类恐慌,而且也使湖边的动物们惶惶不可终日。

11.尼尔斯不在说话,再多的思念也不能让他背弃患难与共的朋友。

12.就在尼尔斯阻止他父亲杀白鹅的那一刻,小精灵的魔法便自动解除了,现在,尼尔斯已经恢复了原来的模样。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赏析:

这本书是世界文学史上第一部荣获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让我懂得:要尊敬他人,更要关心、帮助他人。使我明白;人类和动物是朋友,要和谐相处,才能使世界更美好。让我领略了:瑞典这个国家的高山大河,风土人情。使我联想到: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文化,都有自己的国情。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书笔记(篇2)

封面上一个戴着红帽子的小男孩儿骑着一只大白鹅飞在空中,我被这幅画吸引着。迫不及待地打开书,知道了这个戴红帽子的小男孩儿叫尼尔斯,他骑的白鹅叫莫顿。这本书讲了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小男孩尼尔斯,由于捉弄了一个小精灵而被变成小不点,并被家里的大白鹅带上天空,开始了一段奇异的冒险之旅。

在这段旅程中,他碰见了狐狸、紫貂、水獭、灰老鼠、乌鸦黑旋风,这几种动物都给他制造了麻烦,他在大雁、老鹰、白鹅、乌鸦迟钝儿帮助下,安全地回到了家。这个奇妙的旅途中,他也帮助了许多人和动物。

今天,我读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读后使我大受启发。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调皮孩子尼尔斯因一次捉弄小妖精,而被小妖精用魔法变成了小人。他骑着他家大白鹅跟一群大雁作长途旅行。通过这次奇异的旅行,尼尔斯增长了很多知识,也结识了许多朋友,更懂得了保护动物的重要性,使他在种种困难中受到了锻炼。最后,他回到了家中,变成了一个好孩子。

跟尼尔斯相比,我们同样顽皮,同样聪明。可他却在那次奇异的旅行中懂得了知错就改,勇于改正自己的缺点的好习惯。我却不同,明明知道了自己的不对,还坚决不改。例如:在吃饭的时候,我总是低着头吃饭,一只手扶碗,另一只手却藏在桌底下。于是便常听妈妈说:“琳琳,吃饭的时候要一双手端着碗,不然跟别人吃饭时会觉得你没礼貌的。”我不情愿地“嗯”了一声。我表面上虽服从,心里却想着:这什么破规矩啊,没双手端碗就是没礼貌,好搞笑哦!这餐双手端着碗应付了,下餐又不一定了。所以,我也要尝试着学习尼尔斯知错就改的性格,坚持下去,我迟早会养成这个好习惯。

从爱调戏小动物的尼尔斯变成保护动物的尼尔斯,从中也经过了许多的机缘巧合,让他在种种危险和困难中渐渐学会爱护动物。我发现自己以前也会欺负小动物,看见邻居家的大黄狗,明明很怕,但还是喜欢逗一下它,拿狗尾巴动一下它的鼻子,它醒来后看到了我,那双凶神恶煞的大眼睛,我拔腿就跑。每次到外婆家总是喜欢追着公鸡跑,拿石头砸他,用水泼它。给猫喂饭的时候,还经常吓唬他们,害得它们不敢吃饭。想想以前的自己,跟一开始调皮捣蛋的尼尔斯有的一比。因此,现在心里十分愧疚,从现在开始,我要保护小动物,使它们不受到伤害,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它们各自有各自的本事,狗会看门,牛会耕田,猫会捉老鼠……都为人民做出了许多贡献,爱护动物是我们的责任。

读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我懂得了欺负小动物是很不道德的,我们要珍惜动物,爱护动物,勇于改正自己的缺点,跟动物和睦相处,让这个世界充满爱。

翻了一下书,他做的好事还真不少:勇敢的尼尔斯紧紧抓住狐狸的尾巴不放,救出受伤的大雁;他帮助一只被囚禁的松鼠妈妈,与她的孩子们团聚;他用神奇的哨声把灰老鼠引到了离城堡很远的地方,让黑老鼠继续在城堡里居住;他发现紫貂想偷袭雁群,拾起石头,扔了过去;他用刀戳伤了想要偷袭雁群的水獭;他帮助莫顿治好了小灰雁邓芬的伤,把骨头复位了。

在尼尔斯的指挥下,公羊狠狠地朝企图进洞的狐狸顶去,他和莫顿一起把三只狐狸引到了“地狱洞”边,除掉了狐狸;他还帮助了死去的老奶奶合上了眼睛,为老奶奶念赞美诗;当他看到有人拿枪对准公熊,忙叫公熊赶紧逃走;他还用凿子凿开一个洞,让巴塔基从洞口钻出去,成功解救了它;最让人感动的是,他没有违背良心,帮助大学生找回了手稿,放弃了一次变回人的好机会。

高尔果被猎人抓到了,关在一个大钢丝笼子里,尼尔斯用矬子锉笼子上的钢丝,锉开了一个大洞,让高尔果飞出去,并坚守诺言,留在公园里;当他听说有人要买狐狸,就帮斯密尔想了一个获取自由的好办法;小马茨被飞石打中了,尼尔斯赶紧大声喊人来帮忙;巴塔斯说,只有杀了雄鹅,尼尔斯才能变回人。尼尔斯说什么也不肯相信这是真的,并暗下决心:就算自己一辈子不变回人,也不能出卖朋友;奥萨父女向尼尔斯父母夸赞,由于尼尔斯的帮助,才让他们父女得以团聚;热心肠的尼尔斯帮助爸爸养的那匹马拔掉了扎进脚掌的铁刺。

尼尔斯真了不起,他感谢大雁带他做了一次奇妙的旅行,我要感谢尼尔斯,让我同样也感受到旅途的奇妙,他的勇敢、机智、善良、乐于助人,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书笔记(篇3)

今天,我读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读后使我大受启发。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调皮孩子尼尔斯因一次捉弄小妖精,而被小妖精用魔法变成了小人。他骑着他家大白鹅跟一群大雁作长途旅行。通过这次奇异的旅行,尼尔斯增长了很多知识,也结识了许多朋友,更懂得了保护动物的重要性,使他在种种困难中受到了锻炼。最后,他回到了家中,变成了一个好孩子。

跟尼尔斯相比,我们同样顽皮,同样聪明。可他却在那次奇异的旅行中懂得了知错就改,勇于改正自己的缺点的好习惯。我却不同,明明知道了自己的不对,还坚决不改。例如:在吃饭的时候,我总是低着头吃饭,一只手扶碗,另一只手却藏在桌底下。于是便常听妈妈说:“琳琳,吃饭的时候要一双手端着碗,不然跟别人吃饭时会觉得你没礼貌的。”我不情愿地“嗯”了一声。我表面上虽服从,心里却想着:这什么破规矩啊,没双手端碗就是没礼貌,好搞笑哦!这餐双手端着碗应付了,下餐又不一定了。所以,我也要尝试着学习尼尔斯知错就改的性格,坚持下去,我迟早会养成这个好习惯。

从爱调戏小动物的尼尔斯变成保护动物的尼尔斯,从中也经过了许多的机缘巧合,让他在种种危险和困难中渐渐学会爱护动物。我发现自己以前也会欺负小动物,看见邻居家的大黄狗,明明很怕,但还是喜欢逗一下它,拿狗尾巴动一下它的鼻子,它醒来后看到了我,那双凶神恶煞的大眼睛,我拔腿就跑。每次到外婆家总是喜欢追着公鸡跑,拿石头砸他,用水泼它。给猫喂饭的时候,还经常吓唬他们,害得它们不敢吃饭。想想以前的自己,跟一开始调皮捣蛋的尼尔斯有的一比。因此,现在心里十分愧疚,从现在开始,我要保护小动物,使它们不受到伤害,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它们各自有各自的本事,狗会看门,牛会耕田,猫会捉老鼠……都为人民做出了许多贡献,爱护动物是我们的责任。

读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我懂得了欺负小动物是很不道德的,我们要珍惜动物,爱护动物,勇于改正自己的缺点,跟动物和睦相处,让这个世界充满爱。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书笔记(篇4)

尼尔斯的《雁行记》由瑞典著名作家塞尔玛·拉米洛夫(Thelma Ramilov)撰写。这本书是关于一个经常欺负动物的男孩尼尔斯,他被塑造成他的拇指大小。他骑在鹅茅的背上,与鹅一起旅行,去了很多地方,经历了很多事情。渐渐地,他养成了一个乐于助人、乐于助人的好孩子。

有点像以前的尼尔斯,我也欺负过小动物,经常吓唬猫,让猫看到我就躲在屋里不敢出来;我还吓坏了路边的流浪狗……

好吧,我真的不应该那样做。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是自然界不可或缺的成员,猫头鹰、蛇、狐狸……可以帮助人们捕捉田鼠;蜻蜓、青蛙、燕子……可以帮助我们捕捉害虫;牛、马……可以帮助我们劳动;狗是警察破案的好帮手……

如果世界上没有动物,那会是什么样子?鲜花盛开,但没有蝴蝶和蜜蜂帮助它们授粉;炎热的夏天,再也听不到青蛙、蝉、蟋蟀的歌声;在小溪里,我们再也看不到小鱼小虾的美丽身影了……

只有和睦相处,互相帮助,世界才能充满爱,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美好美丽和快乐。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书笔记(篇5)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一本非常奇妙的书,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它描写的故事十分让人神往。

在这本书中,一位农家的小男孩因为得罪了小精灵,被小精灵惩罚的变成一个拇指大小的小人儿,他骑上了家里的大雄鹅,随着一群大雁开启了一番奇妙的旅行。

在这段“环国之旅”中,尼尔斯经历了很多,也成长了很多。他欣赏了祖国的大好河山,增长了许多新奇的知识,结识了好多各式各样的朋友,听了许多传奇故事,也历尽各种困难。在旅途中,尼尔斯帮大雄鹅解救了小灰雁,帮黑老鼠赶走了灰老鼠……

尼尔斯原本是一位非常调皮捣蛋,还经常欺负小动物,又不爱学习,十分让他父母头疼的孩子。但是什么使他“改头换面”的呢?是小动物们,是大自然。他的力量虽然不如以前,但他作出的贡献却比以前多得多。这是为什么呢?在以前,尼尔斯没有一点点善心,即使他力气、能力再大,他也不会想到帮助别人,而现在的尼尔斯变小了,懂得助人为乐,以自己最大的能力来帮助别人,每一件小事一个个的拼接起来,终于使尼尔斯拥有了别人的信任。

在《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中,虽然场景不停变化,人物心理也不停变化,但有一个道理是亘古不变的,那就是只要你拥有善心,再小的力气终究会获得成功!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书笔记(篇6)

我读完了尼尔斯的《雁行记》这本书。我喜欢这本书的故事情节。

主人公尼尔斯是一个不爱学习,喜欢虐待小动物的调皮男孩。因为取笑精灵,尼尔斯变成了蚂蚁大小的小家伙。并被家里的白鹅带上天空,开始了漫长而危险的旅程。一路上,他在各种动物的帮助下,破坏了狐笑的许多招数;从盗贼山中逃出来,尼尔斯差点被国王的铜像踩死,幸好是傀儡帮了他;田鼠军团,救了小松鼠……他经历了很多事情,克服了很多困难。故事的最后,尼尔斯终于长大了,回到了父母身边。尼尔斯也从一个淘气的孩子变成了一个勇敢、乐于助人的孩子。

读完这本书,我意识到我们应该从小养成良好的品德,虚心向他人学习,克服和改正自己的缺点。通过阅读尼尔斯的《雁行记》,我们可以让我们的心更纯洁、更善良、更富有同情心。

我从这本书中学到了很多。最重要的一点是,人们应该彼此相爱,与自然和谐相处。故事中,尼尔斯从一个喜欢虐待小动物的讨厌鬼慢慢变成了一个可以和小动物和平相处的有爱心的小男孩,进而开始帮助小动物。只要有危险,他和鹅就会互相帮助。 ,尼尔斯会挺身而出,帮助大研渡过难关;最终,尼尔斯也在大衍的帮助下回到了家乡,变回了一个普通的小男孩。我想:同学们也应该这样互相帮助,互相爱护。只想得到却不愿付出的人,是不会交到好朋友的。此外,自然界中的人和动物必须和谐相处。人和动物是平等的。人类不能为了提高生活质量而肆意猎杀动物。相反,我们应该与动物成为朋友,为动物创造更好的环境。人居环境,安居乐业,让地球成为幸福的家园。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这本书不仅教会了我很多道理,还学会了尊重他人,热心帮助他人。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书笔记(篇7)

最近,我们的整本书阅读活动,可谓是有声有色,阅读书目是《爱丽丝梦游奇境记》和《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两本书之间,我还是更加喜欢《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它的作者是瑞典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书中的主人公尼尔斯原先是一个不关爱动物,常常欺负小动物的顽皮男孩,却在巧合之下,被施了魔法,变成了小人儿,他骑在鹅背上,跟随大雁,走南闯北,周游各地,增长了许多见识,结识了大量的朋友,听到了各色故事,经历了种种困难,受到了真正锻炼,改正了以往的缺点,这是一段成长的旅程。

尼尔斯在一次次经历中成长,我们不也是一样吗?只有在一次次困难之重才会长大,在一次次失败之中吸取经验,才能让下一次得心应手……

现在想想,小学六年的时光也快结束了,这六年,何尝又不是一段旅程呢?从很久之前的第一声“老师好”到不久之后的最后一句“老师再见”,这也是一部只属于我们自己的童话呀!书中的尼尔斯在告别群雁之后,又会发生什么故事呢?由此可见,这并不只是一个故事的结尾,还是另一个故事的开头啊!我们在今后的旅程中会经历更多的小故事,也会遇见很多困难,在面对这些困难时,我也许会想起尼尔斯面对困难的努力与坚持不懈吧!

读完这本书,我最大的感受就是:也许在面对困难而不知所措时,眼前的空茫正是黎明前的暗夜,不懈的努力终会迎来闪耀的新日,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书笔记(篇8)

今天,我读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中的第八章:“为公羊除害”文章中讲叙了这个小岛上有三只作恶多端的狐狸,他们以残害岛上的羊为乐。

课文中有个印象最深的事情就是主人尼尔斯怎样帮助羊消灭了狐狸,尼尔斯想了以个办法,让莫顿装成一瘸一拐的样子,好像受伤了。莫顿就是一只雄鹅。这时,三只狐狸出现了。他们见雄鹅这样,以为他已经飞不起来了就想趁机偷袭他。

狐狸扑向雄鹅,而雄鹅就往前跑了几步,狐狸扑了个空。尼尔斯 倒骑在鹅背上,朝狐狸大喊道:“你们这几只又肥又笨的狐狸,连只鹅也追不上!”三只狐狸被激怒了,不顾一切地往前直蹿。就这样,莫顿引着狐狸向“地狱”跑去。到“地狱洞”时,岛上有好几处大裂缝,最大的一处叫“地狱洞”莫顿一下飞了起来。狐狸们没来得及停下脚步,纷纷掉下裂缝摔死了。

主人公尼尔斯很聪明,善于动脑筋,很会出主意想计策,乐于助人。在生活中我也要向尼尔斯学习他那种精神,平时多注意观察,想好了在做决定,多帮助有困难的人。

2024《狼王梦》读书笔记九篇


撰写一篇优秀作品的读后感,应该如何下手呢?当我读完了作者的作品后,不仅增长了知识,也领悟到了一些感悟。而这些人生的奥妙,可以通过写读后感来记录下来。对于您的需求,我们特别为您编辑了一篇名为“《狼王梦》读书笔记”的读后感,希望您能细心阅读!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1)

“我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听到这首激情澎湃的歌曲,我不禁想起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一部著作——《狼王梦》。

《狼王梦》讲述了一个动人但凄惨的故事:母狼紫岚原本想和大公狼黑桑一起把狼王洛戛赶下王位,自己坐上狼王的宝座。不料黑桑在雪地里被大公猪捅死了,紫岚只好把希望寄托在狼崽身上。但不幸一次又一次降临这个家庭,先是黑仔被金雕啄死,再是蓝魂儿被捕兽夹要了性命,接着双毛被狼王打败,最后紫岚也和杀死它第一匹狼崽的金雕同归于尽,一切都化为了悲剧。

在狼王梦这个故事中,蓝魂儿无疑是最强的,但由于紫岚的疏忽,蓝魂儿才会被捕兽夹夹断了腰。我们要学习蓝魂儿的勇敢和坚强,可以说,蓝魂儿其实不是一匹坏狼。在培养蓝魂儿这匹狼崽时,紫岚总是忘记了双毛。

所以,双毛从小受到生活上的阴影,十分自卑,但在紫岚的“欺侮教育”中,双毛总算有了王者品性,但由于狼王最后一声长啸,使双毛又恢复了原来的自卑心理,最终被狼王打败了。我们不能学习母狼紫岚这样不公正、偏袒的行为,也不能向双毛那样自卑。在生活中,我们要做一个勇敢、善良、有品质的人。

从这个故事中,我获得了一个道理:人不能有过分的欲望和野心,不能好高骛远,要有自知之明,做一个善良、公正、勇敢的人,不然就会落得一个像母狼紫岚一样悲惨的结局。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2)

“狼王梦”这本书是杨老师推荐给大家的,通常杨老师给大家推荐的书都是好的,放假的一周后母亲给我买下了这本书,我欣然的同意了。

这本书是沈石溪写的,当我把这本书看完后,知晓了这一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狼,名字叫“紫岚”,是一只充满智慧的狼,它用一生的时间来完成一个梦想―――让我们的小孩成为狼王。

紫岚它生了五只小狼,可惜第五只狼崽被风吹雨淋失去了生命,剩下的四只狼崽三公一母,长子叫黑仔;次子叫蓝魂儿;最小叫的双毛,唯一的那只母崽叫媚媚。为了在这四只狼崽中有一只能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紫岚就开始一个一个的练习它们,让他们勇敢,坚强,果断,敏捷,灵活,聪明…,可惜不久,大儿子被金雕叼走了,还有二儿子,二儿子被猎人的捕狼器捉住了,还有三儿子,三儿子被狼王洛噶咬去世了,还有女儿,为了让女儿生出来的小孩里有一个能成为英勇善战的狼王,紫岚和叼走媚媚小孩的金雕决一死战,最后失去了它那宝贵的生命……

读完了这本书只后,我很感动,我知晓了母爱是多么伟大的,为了梦想,紫岚浪费了青春,葬送了爱情,失去了我们的生命,妈妈的爱是哪个也比不上的,对于妈妈的爱和照顾,大家要好好的珍惜才是。

母狼紫岚为我们的小孩,失去了生命。我的妈妈从小就教育我要好容易做人,为了我的成长,耗费了很多的心血。妈妈告诉我做人不可以骄傲,还告诉我“骄傲使人退步,谦虚使人进步”,教我认真学习,每天向上。妈妈老了,我长大了,我要做一些关爱妈妈的事。

我把我的想法告诉了母亲,母亲给我竖起了大拇指,还说:“不愧是我的'好女儿呀!有你这一句话母亲已经心认可足了,母亲为你而骄傲呀!”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3)

伟大的诗人臧克家曾经说过:“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我很想套用这句话,“有的人活着,但他的梦想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的梦想却依然活着。”这也是我读《狼王梦》这本小说的感悟。

在读《狼王梦》这本小说之前,我一直认为“狼王”或者是“当狼王”这些词只跟公狼有关,因为所谓的狼子野心,就是指的那些野心勃勃的大公狼而言。而读了这部小说以后,我才终于明白一个道理:任何狼都可以拥有“当狼王”的梦想,只要它愿意为之付出艰苦卓绝的努力,即使这个伟大的梦想是寄托在子孙后代身上的。便可以由此引申到人类社会;古时候,很多母亲也为了能让自己的后代地位变得十分显赫,也是像书中的母狼紫岚那样付出了努力,还有一些伟大的母亲甚至献出了自己的性命。

虽然母狼紫岚的梦想只是一个永远也不能实现的梦,但是它去努力了,去付出了, 所以它死而无憾。

《狼王梦》写的是关于狼和梦想的故事,对于我们人类来说。我们也应该有梦想,也要为之付出努力,而不能光做白日梦、说空话、说大话。有些人说我们根本无法掌握自己的命运;是的,命运不属于我们,但是我读过这本小说之后我明白了:命运其实就在我们心底里,只要有足够的勇气我们就能看清自己。任何人都无法借助“哆啦A 梦”的时光机到未来看看未来的自己,但是我们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去看清自己的未来,甚至还改变它。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4)

暑假中我读了一本很好看的书,是沈石溪的《狼王梦》。《狼王梦》是沈石溪的一部力作,我非常喜欢。

《狼王梦》讲了一个悲伤的故事:有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她失去了丈夫,之后生下了五只小狼。紫岚为了完成丈夫想当狼王的遗愿,紫岚很想把它的一只小公狼崽培养成狼王,历尽艰辛,受尽磨难,想方设法培养小狼成为狼王,它先选择了黑仔,好不容易把黑仔培养得健壮了,但是在黑仔独自玩耍时,有一只金雕从天而降,把黑仔叼走了,紫岚的努力白费了。可是五只小狼最后只剩下了一只小母狼,其他四只都遭遇了不幸。故事的最后,紫岚为不让自己的狼孙受到伤害,与老雕进行激烈博斗,它们一起掉下万丈深渊,同归于尽了。

这些虽体现了紫岚的深深的母爱,宁愿为子女牺牲一切。更体现了它不惜一切代价实现自己梦想的顽强和执着。

紫岚的狼王梦是一个伟大的梦想,我们也要有梦想,虽然在实现自己梦想的时候,会遇上很多挫折,但是,我们要不怕挫折,像紫岚一样,不怕困难,我们总会实现自己的梦想的。

我感觉老大黑仔的死与妈妈紫岚有关,如果不是她过高的估计了黑仔的自立能力,而对他过于放手,他就不会死。老二蓝魂儿被猎人的捕兽夹夹住了,紫岚忍住悲痛咬死了她,否则它就得受尽猎人的折磨。老三双毛自小体格很弱,因为母亲的偏心,造成性格懦弱,最后死于自己的不自信心理。

我觉得紫岚的教育方法不对,不应该只偏向强壮的小狼,她应该把母爱平均分配,让每一只小狼都感受到平等的母爱,这样每只小狼才能都拥有健全的性格,才能对抗恶劣的生存环境,才能有当上狼王的希望。但不管怎么说紫岚的母爱都是伟大的、无私的,她为了下一代甚至愿意牲牺自己的生命。

爸爸和妈妈也看了这本书,他们说遭遇不幸的三只小狼各有自己的优缺点,黑仔勇敢自信,性格最像爸爸,最有可能当上狼王,但因为他的自大,忽视了来自天空的危险。蓝魂儿机智勇敢,有着超人的胆魄,如果遇事再细心一点,她就会实现当上狼王的梦想,可命运就是这样不可捉摸,她最终因为一时的粗心大意死于猎人的陷阱。双毛胆小、自卑,是离狼王梦最遥远的一只小狼,虽经妈妈的培养磨练日渐强大,但深藏于内心的自卑让他在紧要关头前功尽弃。这个故事讲得是动物成长的故事,但对于家长对孩子的教育和孩子的成长历程都有很好的启示作用,它让我们知道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善于取长补短,遇事多动脑筋,这样才能实现自己心中的“狼王梦”。

现在我们的日子比以前要好了许多,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快乐生活,但我们必须要学会如何生活下来,因为我们父母,爷爷奶奶,终有一天会老死或病死,你不能总是依赖他们,他们一离去,你就会完蛋的。所以我们必须要学会如何生活下来。在家里我就像大少爷,要什么就有什么,衣服一大堆,吃饭的时候,妈妈就会带来饭和筷子。可是,自从读了《狼王梦》后,就自己盛饭和拿筷子,在家里帮妈妈干活。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5)

如果你想要了解奇妙的动物世界的话,那就请你读一读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吧,尤其是他的经典之作——《狼王梦》。

《狼王梦》中,主人公紫岚是一头母狼,它的丈夫黑桑英年早逝,留下它自己抚养孩子。在它的一生中,它和孩子们经历了种种困难,在每一次波折中,它奉献出全部的母爱。它的孩子接连死去,只留下了最后一个小女儿。最后,紫岚为了保护自己唯一的孩子,在与金雕的生死搏斗中英勇地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故事虽然是发生在动物世界,但是故事的内涵却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如果没有紫岚的拼死守护,媚媚和它自己的后代能活到今天?如果没有紫岚拼尽全力的训练,双毛怎能摆脱原先瘦小的面貌,一跃成为狼群里数一数二的人物?如果没有紫岚的保护,它的孩子岂不是刚出生就被大白狗咬得粉身碎骨?如果没有紫岚的敢于奉献,黑仔怎能从弟弟妹妹们中脱颖而出,成为洞里最勇敢的小狼,完美地继承了黑桑的本性……这所有的一切,都告诉我:母爱是一个人生活中最重要的东西。假如黑仔、蓝魂儿、双毛和媚媚只是几只孤单的小狼,没有母爱,没有依靠,它们能一直活下去吗?答案当然是——不能。再联系到古时候的孟子,要是他的母亲深明大义,在孟子小时候便“孟母三迁”,孟子能成为一代儒学大师吗?

《游子吟》中有一句名句: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是啊,都说母爱如水,父爱如山,我觉得母爱就像是银河,闪耀在天际,又像是长江,源源不断,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我一定要做一个孝敬母亲的好孩子,长大后报效为我奉献自己,不惜牺牲自己也要保护我成长的伟大母亲!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6)

今天我读了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狼王梦》。

这是一个关于狼,关于爱,关于生命,关于梦想的故事。

《狼王梦》讲述了狼母亲紫岚的故事。母狼紫岚绝境分娩,在一个狂风骤雨的夜晚诞下了五只狼崽,有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但有一只公狼崽因紫岚的疏忽,死于暴风雨中。它一直有一个梦想,想把这三只公狼崽中的一只培养成顶天立地的狼王,实现死去伴侣黑桑的梦想。但命运似乎一直在跟它作对:最喜爱的长子黑仔命丧金雕爪下,次子蓝魂儿魂

断捕兽夹,就连紫岚用跛脚代价换来的双毛也死在了自卑的脚下。紫岚很不服气,但也没办法,只好把这个愿望寄托在小母狼媚媚的身上。后来,媚媚和公狼卡鲁鲁产下了五只小狼崽,有两只公的,可惜紫岚看不到它们成为狼王了为了后代的生存,紫岚已和当年杀死黑仔的金雕同归于尽。

紫岚为了实现有价值的生存方式让孩子们成为狼王,不惜牺牲了一切:自己的美貌、自己的青春、自己的狼崽,乃至自己的生命。而且,我对狼又有了新的认识。它们不再是故事书里写的那样,凶残、讨厌,而是同我们人一样,也有亲情与爱。紫岚的一生,是为了伟大的理想而去奋斗的一生,是为了理想不曲不挠地忍受着各种巨大悲痛的一生。人,如果能够为了伟大理想而承受住各种悲痛的考验并从不停止前进的脚步,那么他肯定会塑造出一个辉煌的

人生!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7)

要知道,在我们探险的最后一段时间,陈子赶走了姚陵,守护着他的狼王宝座。

然而,每个人都应该最好奇我们的荣耀,狼王陈子。他的同伴是谁?在这些时候,每个人似乎都没有见过我们的陈子伙伴。

哦,他的同伴是一只名叫慕斯的母狼。慕斯体格骚,腰细臀肥。她的皮毛是黑色和黄色的,非常漂亮。事实上,在他和姚玲共同打败夏洛后,他在夏天爱上了母狼。嘿嘿,告诉大家一个秘密!其实姚玲也是爱母狼的!打败夏洛的那天,我们从梅梅的所见所闻得知,姚玲当时非常不服气地盯着陈子。因为在——,慕斯就在陈子旁边!姚玲认为陈子带走了她的搭档。哈哈,其实根据慕斯的说法,他更喜欢瑶玲,但是自从陈子成为狼王之后,她就转而喜欢他了!

好吧,我是不是跑题了?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慕斯给陈子生了一只狼宝宝!一女三男一共四个。现在刚出生几周的几只崽,很健康。根据陈子的说法,这些幼崽非常强壮,是狼王当之无愧的儿子。他以他们为荣!嗯(表示踌躇等).还有,让我们一起祝福这些小狗们!

狼王之子已生。让我们展望未来,从此书写你的狼王传奇!

——全文完毕——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8)

《狼王梦》是一部以自然主义观点写的动物小说。它以尕玛尔草原和日曲卡雪山为背景,讲述了母狼紫岚如何培育三只小狼成为狼王的经过,把在大自然挣扎求生存的狼,及因求生存而发展出来的“狼道”,刻画得淋漓尽致。

在广袤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场飞砂走石的大暴雨中,失去了伴侣的狼妈妈紫岚在与猪狗的厮杀搏斗中艰难产下了四只小狼崽。紫岚为了把其中的三只公狼崽培育成狼王,付出了惨重的代价,然而紫岚没有成功,最终抱憾离开世界。

书中的“狼道”是作者描写的重点。母狼紫岚,在必要时,可以吃掉自己的狼儿;或者为了不让孩子受猎人们的折磨和屈辱,维护“狼道”的尊严,可以一口咬断孩子的喉管,无论如何也要留全尸;甚至眼睁睁地看着爱子在搏斗撕杀中受伤、死去,被饥饿的狼群咬成碎片,也不伸出援手。狼儿们长大后,不必像我们人类说的“礼道”、“孝道”等来回报父母,反而要奴役它们,甚至可以杀掉他们。因为据“狼道”来说,敢于咬死父母的狼才可以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

用我们的“人道”来说,“狼道”也未免太残忍了,但动物也是讲感情的,哪怕是十恶不赦的狼。紫岚为了自己的儿女,可以放弃自己的婚姻,不再寻找新伴侣,到了生命的最后为儿女而与狡猾可怕的鹰中之王大金雕玉石俱焚,表现出母亲至高至大的一面,这一点无异于们人类。

作者很擅长说故事,情节紧揍,环环相扣,绝无冷场。例如一开始,紫岚的生产,便是在大白狗的追逐下完成的。之后他运用关于狼的知识,把狼充满挫折的成长描写得十分精彩,巧设悬念,引人入胜,而且他在情节的处理上谨守客观原则,没有加入人类的温情喧宾夺主,构建了一个荡气回肠、震撼天地的狼的精神世界。

《狼王梦》让我更客观更全面地了解了狼,它不是《小红帽》里那可恶的狼外婆,也不是鬼故事作恶多端的“狼精”,而是大自然的英雄豪杰,是一种非常智慧的动物。听啊,那凄厉苍凉的狼嚎,唱响一曲曲生命的赞歌。

近几天,我读完了由雨魔写的科幻小说——兽王之雪原狼王。这是一本纯科幻小说,里面内容与普通的小说内容差不多,也是正反两方战斗,结果正赢反输,不过它这种间还有一种特殊的战争……

它说,在东元元间,有新人类和旧人类,两个人类之间发生了冲突,开始了大战,旧人类利用高科技的智能机器人与有着超强能量的新人类大战,不过大战期间,有一个强大的黑暗势力,这个黑暗势力是由一部分邪恶的新人类组织成的,为了保护地球,新人类与旧人类达成共识,从此,新人类就以普通人的身份,居住在人类之中,来帮助人类……

再一次瘟疫中,兰虎这个小小的新人类被被人发现,并被新人类中的女英雄——罗兰所救,去了专门的新人类学校,接下来,就是他在新人类学校的艰难历程……

看完这本书后,我知道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小说,什么样的小说才会让人们喜爱。特别是书中他们在雪原中的艰苦历程,一边要逃避敌人,一边还要保护自己,不让野兽给予伤害,这种勇敢和耐心可嘉的。我利用了两天的时间攻读这本书,发现自身完全被这本书给占据,发现自己好像也成为了故事中的一员,变成了一个正义的新人类,严厉打击那些犯罪团伙……相信这本书会对我的想象空间进行进一步的扩大,会让我以后也能写出这么好的书!

狼的世界中,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胜者为王败者为寇是不变的定义,这不也正好符合现今的社会吗?在艰难的世道上,只要能获的成功辨识真理,至於手段,又有谁会去在意呢?

社会上的三种人,不是极端贫穷,便是极为富有,还有一种介於两者之间的。这些人有的是生计,有的是为名利,各自在社会上竞争、追求,这并非坏事。在经济学的角度看来,实是进社会进步的一大原则;但是,当利益与社会公理两相冲突时,人们往往选择前者。像是文中的母狼紫岚为了使自己的狼崽当上狼王,无不使出各种手段,直到小狼相继死亡,梦想一一破灭,她却仍不死心,更希冀当它死后,自己的女儿媚媚能传承自己的遗志。其中,那些为了争取王位的手段,和为了保护自己的狼孙而与金雕战死到最后一刻的拼命,却是另「人」所不敢苟同的。这是只适用於狼的「狼道」,用於狼的生存环境;和人的「人道」并不相同,更何况人不比狼,不是吗?

其实,狼和人是有一些相通的地方,那种母亲对待儿子的母子之爱,在文中清晰可见。从生下狼崽后,作者无不写到母狼对待小狼那的那种疼爱那,在亲情梦想两难下,仍是选择了后者,在我看来,是有些不合情,但,这或许只是母亲望子成龙的心情罢了。;还有一点,面对生存,而努力在环境奋斗,能够找出自己的活路。当然,人和狼也有不同的地方,最大的不同,就是人类拥有智慧,能分辨是非,互相帮助。因此我可以确信,狼只是动物,而人是动物所演化,是万物之灵。狼的那种残忍,人类是学不来的,也不必学。。

另一方面看来,在我这个年纪,身处在这个时代,或许未能体会出社会竞争的日益加剧及无情,母狼紫岚的努力虽然一次次的失败,她没有气馁,反而勇往直前,这精神,是对我们最好的示范,也是最大的鼓励,未来,让我们有勇气来面对接踵而来的挑战,只要怀抱梦想,像母狼紫岚,不坚持到最后绝不放手。

本篇虽然不以讽刺的口吻,却极度讽刺现今的社会,而母狼的所显现母爱和那不挫的精神也是另一大重点。虽然是一本动物小说,却富涵了许多意义,讽刺、警戒、却也鼓励,,既有趣却又意味深长,真是其意悠悠,其味也悠悠 。

在现今的社会上,工作是为了生存,而赚钱成了唯一的目的,正在为了金钱挤破头的你,是否该想想,自己是否沦丧了正义与公理?为了金钱而不择手段?要是如此,那我们和书里的狼又有什麼分别呢?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9)

请让我为你详细介绍我还在暑期里读的一本书,我对这本书是以没什么兴趣到被深深吸引住,这本书便是《狼王梦》。

《狼王梦》直截了当叙述一个想变成狼王的梦。本文的主角是紫岚和黑桑,他们俩全是狼,紫岚是一只年轻漂亮,长出紫毛的狼。黑桑是一只大胆有欲望有整体实力,看起来一身乌亮乌亮头发的狼。可是黑桑早就过世,紫岚独自一人捕获猛兽,到自身养小狼崽,它了解黑桑死前的唯一的心愿便是想变成狼王,但最后沒有变成狼王,紫岚和黑桑在黑桑死前生下了一窝小狼崽,紫岚期待有一只小狼崽能进行黑桑的夙愿,紫岚把狼崽培养成超狼,尽管培养得非常好,可是沒有一只变成狼王。

紫岚先看好的是黑仔,黑仔长出一身黑乎乎的汗毛,目光和黑桑尤其像,紫岚尤其钟爱黑仔,但黑仔最后沒有变成狼王,它被一只金雕啄死。紫岚内心十分悲痛,黑仔去世后,紫岚看好的是蓝魂儿,蓝魂儿因为以前妈妈紫岚钟爱黑仔,沒有尤其的照顾,因此身型柔弱,十分聪明而欠缺狂野。妈妈紫岚为了更好地训炼它的狂野,费了非常大的时间。那年冬天,紫岚隶属的群狼饿的不堪,蓝魂儿由于中了猎手的诡计而死。紫岚失落了,耗费了那么大的时间,不辞辛劳培养着这二只狼崽,結果徒劳。低落了一段时间,不甘的紫岚把专注力迁移到双毛的身上。双毛瘦得的身上的骨骼都看得清,性情也不符狼王的规范。紫岚为了更好地塑造这只将来的狼王,刻意带上双毛和闺女媚媚,到辽阔的草原。那边风景秀丽,花草植物繁茂。为了更好地锻练双毛,紫岚使他做一些佣人该做的事。有一天双毛恼怒的心态暴发了,这恰好是紫岚要想的。紫岚为了更好地塑造双毛使他当上狼王,历经精力,为了更好地双毛的当王铲除了一切阻碍。可是想不到跟现狼王对决时,双毛输了了,被其他狼吞掉了。母狼是不可以变成狼王的,剩余的媚媚不可以塑造成狼王,因此最后沒有一直狼崽变成狼王。

紫岚是一个出色、优异的妈妈,她自控能力坚强不屈,无论实际是多么的的惨忍,她都坚持不懈期待子女变成狼王没舍弃。可是它也是有不太好的地区,做为妈妈,它不应该轴力,并且每一个人都是有自身挑选理想和人生道路的支配权,即便是家人也不可以以爱的名义逼迫儿女。应当让小孩自身去争得,去勤奋获得。紫岚错取决于她停止了子女们各种各样的理想和念头。联络到日常生活,我觉得每一个人有自身的想要做的事,做为父母,不可以把自己的心愿,寄予在子女们的身上,她们能够有自身的念头和分辨,不应该逼迫她们达到自身的私愿。

自然,大家每一个人也都需要有自身的总体目标和愿望,去努力创造,无论是贫困或是富有,无论是丑恶或是好看,都是有有着挑选和完成自身总体目标的支配权。

李尔王读书笔记精华15篇


阅读的过程中不仅可以丰富我们的知识,还可以提高我们的文化水平和素质。读书可以让我们接触到各种各样的人物和故事情节,让我们对社会有更广泛的了解和阅历。在阅读中,我们也会遇到一些让人感慨万千、触动心灵的情节,这些情节值得我们和他人分享。

在写读后感时,有时候我们会感觉自己的作品过于普遍,缺乏独特性。为了避免这种情况,我们可以采取一些方法。首先,我们可以多角度思考所读书籍的主题和情节,尽量从自己的角度出发,加入自己的独特思考和感悟。其次,我们可以尝试用一些特别的语言表达来描述自己的读书体验,比如采用一些生动形象的比喻和象征。另外,我们还可以引用一些相关的引文或者诗句来增加读后感的文学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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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尔王读书笔记(篇1)

从权力角度考察《李尔王》中的伦理思想,对李尔王分封国土的举动也不能给予彻底的否定。在以往的研究中,人们往往认为李尔王的领土划分阴谋是不可信的,但却忽视了中外历代统治者对继承问题的高度重视。李尔王读后感1000分享给大家,希望本人的用心能给您带来帮助。

小妹为善,李尔为庸,二女为恶。

这是《李尔王》里所讲述的,从本不该出的错开始,从李尔对王位的放弃开始,不再有爱。只是因为大女儿为了利益放弃了爱,只是因为小女儿没有再爱的权利。

第一个瞬间:“爱父若父”

年轻的李尔王,雄才大略,富有理想。但随着岁月的流逝,他不愿忙于复杂的社会事务。在土地分享仪式上,他想知道他的女儿有多爱她。

大女贡纳梨“爱父胜过一切”,次女吕甘“爱父亲以至于不能爱其他的一切”,小女科第丽霞却仅仅“爱父若父”,盛怒的李尔王让科第丽霞在没有任何嫁妆的情况下嫁给法兰西国王,将反对他的忠臣肯脱放逐,而他的国土,则成了贡纳梨和吕甘的“收获”。表面她们爱父,殊不知,这二人爱的仅是李尔的国土。

阿谀逢迎已成忠诚,真正的爱却不得不掩藏。

第二个瞬间:“老父衣百结,儿女不相识”

已经得到第一次财宝的李尔家二姐妹终于原形毕露,将李尔赶走,李尔的身边只剩下偷偷化妆并陪在他的身边被放逐囚徒肯脱和一个看透是非的弄人。穿过暴风雨,李尔终于明白了科第丽霞的“爱父若父”,他明白了小女儿将爱分给了每一个人,明白了两个长女的贪婪。终于恼怒至疯,不再理智。

已发生的事永远不可能改变,“三思而行”正是我们每一个人应该记住的。

第三个瞬间:“叛国之父”

李尔的另一个忠臣葛罗斯脱有两个儿子,小儿子爱特门为争夺利益,害得大哥埃特加被逐,当其父在帮助李尔时,他眼看父亲被剜去双眼而无动于衷,而自己也深陷二女的情感纷争之中,无法自拔。

这是干什么的?他不想知道。他只知道自己的利益在前面。

很多人就是如此,始终目视前方:前方是利益,是自己;而不愿回头向后看:身后是亲人,是真爱。

第四个瞬间:“曲终人不归”

最终,死亡为一切画上了句号,李尔死了,他的三个女儿死了,爱特门父子也死了,想得到土地、利益和财富的,连同他们善良的亲人,一起去了,恶人死前也不知悔过,而李尔与科第丽霞相拥长眠。古纳梨,卢根和爱德蒙最后得到了什么?没有什么。

他们的死,一无所有。

科第丽霞,那个在阴暗之下坚持去爱的人,她会永葆亲情。死亡抵挡不住科第丽霞的“爱父若父”,纵使已到天堂,他们也可以互相弥补人生最后那份缺失的爱。

而对于我们,或许没有纷争,没有不和,那么何不尽情享受亲情呢?向后看看,身后有始终如一疼爱我们的亲人。

《李尔王》是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之一,也是一部似乎在我们的生活中绝少见到的悲剧,毕竟我认为亲情是最温暖的也是最牢固的,它有着血缘的联系,以及许多年的感情基础。但这部戏剧的背景是一座充满权力和财富追求的宫殿。在这里,人们被财富和权力所迷惑,于是出现了父女相残的悲剧。

李尔王因为自己的虚荣心,害了自己更害了那个唯一真心待他而且毫不虚伪的小女儿,在我们看来他遭到这样的后果是是自食其果,亦是必然的。他通常居高临下。他长期生活在渴望奉承他的人中间。所有的人或事都围绕着他。如果他说煤球是白色的,没人敢说煤球是黑色的。一天又一天,奉承成了他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这使他如此爱面子,以至于看不到真相。

正当两个女儿都花言巧语,哄得他兴高采烈的时候,小女儿没有向他奉承与夸赞,不怕和他顶撞,大大扫了他的兴,他一怒之下把小女儿赶出了自己的国家。造就了这个悲剧。

而李尔王的大女儿和二女儿就是典型的宫廷中长大的孩子,没有女子的温柔,贤惠,孝顺,她们狠毒、不忠、不孝、无知,为了各自的利益驱赶自己年迈的老父,为了自己心中喜欢的浪人毁灭自己的家,甚至相互残害生命,直到死都不知道她们喜欢的那个男人也同样是一个狠毒的男人,在不断地利用她们。她们直到死都没有明白一个为人的道理!没有找回心中的亲情。

在中国古代的宫廷里,父子兄弟为了权力可以互相残杀的东西数不胜数。李尔王的悲剧就在于人性因权力的的堕落。就算在这二十一世纪,家庭因遗产,房子,赡养父母而搞的家庭破碎的例子也是很多,每每在电视上看到这些的时候我不禁会想,为了钱而否定了了父母几十年的养育之恩,手足的情谊….

值得吗?也许我还没有进入社会,不知道挣钱有多难,但我知道挣钱是为了更好更幸福的生活,没有亲人的爱的生活是不幸福的。

最后一句是经典的全文:世界,擦亮你的眼睛,毒针往往藏在美丽的花束里。

我曾经听过一个和《李尔王》有几分相像的童话,其中的国王也有两个口蜜腹剑的大女儿和一个直率的小女儿。当小女儿拒绝奉承父亲并被开除时,她脸颊上的泪水变成了晶莹剔透的钻石。最后,国王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在钻石路上找到了他的小女儿。童话有一个圆满的结局。

在《李尔王》中,科迪利娅的眼泪是轻小的水滴。只有在肯特和读者的眼中,它才能像钻石一样珍贵,因为它是家庭和真理的象征。《李尔王》以悲剧结束的原因在我看来有以下两个。

首先,权力实在是非常诱人的东西。莎士比亚在这一点上增加了一条情节线索:葛罗斯特伯爵的儿子爱德蒙比爱德加差。

虽然大家都知道私生子不能选择合法与否,但他们对私生子有偏见。机敏狡猾的爱德蒙因此才向英格兰开始了自己争夺地位的战斗。在这条线索中亲属关系并不重要。只是通过两兄弟的比较来控制变量。

在爱德蒙接近胜利时他是多么风光,掌权者信任他,看清他诡计的父亲死去了,被他陷害的兄长沦落成流浪汉,只差一点他就能借着戈纳瑞和里甘登上国王的宝座。爱德蒙以一种不恰当的方式挑战他的命运,最终被正义和道德所吞噬,也就是爱德加所代表的精神,并发疯了。虽然戈纳瑞和里甘对于权力的渴望没有那样夸张地落在文字上,她们的一言一行配合爱德蒙的地位战向读者展示了权力和欲望交织构成的无底洞。

其次,李尔王没有反省自己的意识,而是指责自己的孩子是可恨的。李尔的性格乖戾。他将诅咒滥加于任何不按照他的意愿行事的人;他变化无常,有时喜欢听甜言蜜语,有时又喜欢弄臣带有讽刺意味的儿歌。

他的性情除了表现在自己身上以外,还充分地从女儿们身上显露。哪个女儿没有继承父亲的性格?大女儿和二女儿的贪婪和无情;小女儿的善良和宽容难道不是李尔王不同的一面吗?

弄人的比喻“蜗牛背着一个屋子是因为可以把它的头缩在里面;它不会把屋子送给它的女儿,害得它的触角没地方安顿。”用“屋子”暗示国土和权力,用“触角”暗示这一家人脾气霸道的地方。坏脾气在宫廷里有阿谀奉承的大臣帮忙掩饰,蜕下这层虚伪的表皮李尔才得到了报应。

悲剧就在于李尔依然没有明白:做父亲的没有树立好榜样是不应该的。

作为一部戏剧,客观的描述让读者能从自己的角度理解故事。《李尔王》的悲情不是让泪水湿润读者的眼睛,而是让思考充斥读者的大脑。

李尔王读书笔记(篇2)

李尔王把土地分给了她的三个女儿。大女儿和二女儿说,她们爱爸爸就像爱糖一样。李尔王非常高兴,给了她们一大片土地。李尔王听到他最喜欢的小女儿的话,勃然大怒,把她赶出了皇宫。没想到,小女儿走后,大女儿和二女儿突然翻脸不认人,将辛苦教育她们多年的父亲流放到了一片荒无人烟的树林。

李尔王很后悔相信了她们的甜言蜜语。他的几个忠实的部下,因为维护李尔王,死的死、伤的伤。李尔王认为自己太无能了,但那又有什么用呢?

他只能用自己的故事来启发大家:魔鬼往往是你身边最值得信任的人。

有些人表面上对你忠心耿耿,可心里却想着如何伤害你,欺骗你对他们的信任。有些可恨的人甚至会因为金钱和地位而做极端的事情。小到同学之间、亲人之间,大到国家之间。

我们班有一个同学。她经常和我一起上学。所以,我和她关系很好,她待人很好。

有一次,我去找她时,发现她不再。就有一位跑过来跟我说她在我背后说我坏话,我愣了一下,笑眯眯的对那位同学摆摆手:“我相信她不会那样做的。

”几天之后我再次去找她,发现她和另一位同学说:“喂,你知道吗?她(我)上一次……你还是不要跟她玩了!

”顿时,我心里又是生气又是伤心,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怎么能这样对我?而此时此刻,她也给我上了一课:身边的人都有不可告人的一面。

这些天我在世界文学名著上看到一个名叫《李尔王》故事。让我来把故事说给你们听吧:

从前,有一位国王。他有三个女儿。大女儿和二女儿恨国王,小女儿却爱国王。一天,国王把三个女儿叫到自己身边,对她们说:“我的女儿啊,我今天要知道谁最爱我,我就分领土给她。

”大女儿和二女儿听了,特别想得到领土。大女儿对国王说:“父王,我将永远爱您,我爱您爱得比我自己的生命还重要。

”国王听了,认为是真的,就把一大块领土分给了大女儿。二女儿对国王说:“父王,我要是没了您,我每天睡觉都睡不好。

”国王听了,信以为真,又将一大块领土分给了二女儿。到小女儿了,小女儿知道姐姐们是花言巧语,即使对父王说了,父王又怎么会相信呢?小女儿没有说好听的话给父王听,国王就认为小女儿不爱自己,所以没分给她领土,又把小女儿赶出去。

为了争夺王位,国王的大女儿和二女儿把老国王赶了出去。老国王突然意识到那些甜言蜜语都是假的!小女儿真的很爱我,是个诚实的人。老国去找小女儿,觉得自己都很难面对她。

国王要收回自己的国家,小女儿带着自己的军队,和父王一起向两个姐姐发起了征讨,战斗进行了三天三夜,两个姐姐对处斩了,可是小女儿也在战斗中负伤,永远的离开了。

老国王伤心极了,也去世了。

恩恩怨怨结束了,这个国家又安宁了下来。

看完这个故事,我知道:人不能做坏事,不能贪心,否则会受到惩罚;不能只听好话,不认真思考,要看清事物的本质。做人要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

在我小小的书架中,有着许许多多的书,其中我最喜欢莎士比亚写的《李尔王》。

剧中的主要人物是李尔王和他的三个女儿:大女儿贡纳梨亚、二女儿卢根和小女儿科尔代丽霞。故事主要讲李尔王老了,要把他的国土按照儿女们对他的爱来分,大女儿和二女儿因为自己的甜言蜜语得到了一大半的国土,而小女儿科第丽霞是有几分爱就说几分爱,所以被李尔王放逐了。

结果,李尔王的大女儿和二女儿想要夺取他父亲的王位,所以他们把他赶出了皇宫。李尔王的一位忠臣葛罗丝脱不忍心看到自己的国王受这样的罪,就把李尔王和他的佣人带到了他三女儿那里,而他自己却被二女儿的丈夫把双眼挖去。第三个女儿嫁给了法国国王,他非常爱科尔代利亚。

因为大女儿和二女儿想杀李尔王,所以他们和法国打了一架。科尔代丽霞和李尔王被抓获。最后,科第丽霞被缢死了,李尔王也自杀了,贡纳梨和吕甘也被毒死和自杀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不好的话不一定是不好的话,也许是让你摆脱缺点,好的话不一定对你有好处,也许会伤害你,毁了你的生活。我在读《李尔王》这个故事之前,就喜欢别人夸我,别人一说我的缺点,我便撅起小嘴——不高兴了!

但我读完《李尔王》之后终于明白了这句名言的含义:忠言逆耳利于行,良药苦口利于病。我希望你不要像李尔王那样,只听恭维话,不要像贡纳梨亚和卢根那样,要有一颗感恩的心。

我们应该像科德丽莎一样诚实善良,像葛罗丝特一样忠诚。《李尔王》这个故事有趣吗?如果你们也有一些好看的书,别忘了借给我哦!

李尔王读书笔记(篇3)

《李尔王》是莎士比亚所著的‘四大悲剧’之一,而我便被这名号所吸引,看看这是否是噱头。而事实证明莎士比亚的博学多识乃我一生所追赶不上,读完这本书,我能感到胸腔中那颗还未成熟的心灵受到了怎样的剧烈的撞击!《李尔王》所给予人们的不仅仅是她那丰富而令人伤感的情节(请允许我用‘她’来形容),她所展现给人们的知识如实体现出莎士比亚是怎样一种遥不可及的存在。

我深深所喜爱的,便是《李尔王》中的科第丽尔。她不失为一位天女,用那颗善良而包含真诚的心去待她那虚荣心极强的父亲李尔。当她因为不会像她那两个巧舌如簧的姐姐那样说假话来恭维李尔王而被驱逐出国时,我感到深深的愤怒。科第丽尔没有用华丽的词藻来表达她对她父亲的喜爱,但她所说的话却着实令人感动掉泪。李尔年老体衰,不分是非,再加上他那嫉妒的虚荣心使他做出了那么愚蠢的错误,使我对为这样的王上付出忠心乃至生命的肯脱感到深深不值。可看到后面,李尔因先前的错事而被那两个恶毒的女人那样对待时,我却也为他所感到悲伤——落败的凤凰不如鸡,这一句老话果真不假。而在李尔深造不幸,露宿在风雨之下时,他那深深爱着他的女儿科第丽尔却不计前嫌、对他伸出援助之手,这种精神令人无不为之感动,无不被她的善良所动容。

而这时我不得不提到另一位因忠心而被那恶毒的女人的丈夫所剜去双眼的人,葛罗斯特伯爵。他因花心而生下庶民出身的爱特门导致了今后的惨剧。爱特门在《李尔王》中是一位出色的复仇者,他巧言花语,挑拨他的父亲葛罗斯特与他那名正言顺的哥哥,令他被迫装作疯叫子流浪在外。而冥冥之中仿佛有一只大手在牵引着,被爱特门所害的格罗斯特伯爵失去双目流浪在外时遇到了这位不善言辞有些木讷的长子,在他的帮助下重新振作,不再执着寻死了。

而肯脱,《李尔王》中一位忠心耿耿的下臣,他因为美丽科第丽尔说好话而被当时昏了头脑的李尔王驱出国境,因放不下心中的君王化装成另一个人去服侍李尔,为了李尔挨打、饱受那两个令人厌恶的女人的侮辱,令我着实感动落泪,心受震撼!他塑造成功,在我心中树立了一个忠心奉主的伟大的忠臣形象!

而悲剧就是悲剧,《李尔王》的结局令我催然泪下——美丽的科第丽尔死了,李尔王也死了,临死之际醒悟过来的爱特门死了,那两个恶毒的公主也死了,《李尔王》在我的心中留下了深深地影响,不失为璀璨夺目的一本著作。

李尔王读书笔记(篇4)

《李尔王》是英国文学史上最杰出的悲剧作品之一,由威廉·莎士比亚创作于17世纪。这部作品以中世纪英格兰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心地善良、以信任与友爱为信条的国王李尔,在面临权力斗争和家庭纷争的压力下,逐渐陷入疯狂和孤独的故事。作品以其精湛的情节设计和鲜明的人物形象而广受赞誉。下面是对《李尔王》读书笔记的摘抄赏析。

首先,在《李尔王》中,莎士比亚通过对王权的描绘,探讨了人性的黑暗面以及权力对于个体和社会的毁灭性影响。李尔王是一个心地善良、信任他人的人,但由于他将王位让给了最无能的女儿,导致了政治斗争的激化和自己的失败。这一情节深刻反映了权力对于社会和个人的破坏性。正是因为权力使人变得贪婪和残忍,才导致了李尔王的出局和国家的混乱。

其次,莎士比亚通过李尔王与他的两个女儿申请是否爱他的测试,揭示了人性的复杂性和伪装的本质。李尔王在权力之前看不清他的女儿们的真实面目,他选择相信欺骗他的两个女儿,因为他认为王权拥有的是无私之爱。然而,他最真诚的女儿科尔迪莉亚反抗这种虚伪,她拒绝了父亲讨好的举动,承认自己所拥有的爱是真实的。这一情节表明,爱和真相并不总是与权力密切相关,而伪装和虚伪则是权力争夺的常见手段。

此外,在《李尔王》中,莎士比亚通过角色的发展展示了人性的复杂和多面性。李尔王在剧中通过疯狂和孤独的经历,逐渐认识到自己以前的错误和无知。他经历了一次内在的转变,从最初的自负和轻信,变成了一个更加真实和慈悲的人。这一角色发展反映了人性的成长和反思的必要性。

最后,在《李尔王》中,莎士比亚通过对智者角色的描绘,探讨了人性中的智慧和道德的重要性。乌里亚爵士和格隆刚爵士作为李尔王的忠诚顾问,他们在权力斗争和家庭纷争中保持了智慧和正直。他们的角色象征着理性和道德的力量,他们试图用智慧来调和冲突,保护李尔王不受伤害。而与之相反的,则是庞德爵士,他的背叛和奸诈暴露了人性中的势利和自私。这些智者角色的对比,进一步强调了人性中的善恶二元性以及智慧和道德的重要性。

总之,《李尔王》是一部饱含情节震撼与思考的悲剧作品。莎士比亚以其深入的人物描写和情节设计,深刻地揭示了权力对个体和社会的破坏性,以及人性的复杂和多面性。这部作品在文学史上的地位无可争议,对于读者来说,它是一部值得深入阅读和探讨的作品。

李尔王读书笔记(篇5)

《李尔王》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中的一部,不过也确实名副其实,读来使人神伤。

李尔王是声名显赫的大不列颠国王,生有三个女儿,于是他决定将国土分赐给她们,以爱为考验。李尔王被大女儿二女儿的甜言蜜语迷惑,而三女儿虽实话实说却被逐出本国,有肯特来阻止,却无果,幸法兰西国王将其娶为妻,方止。然而葛罗斯特也遇到了小儿子迫害大儿子的事,他也被蒙在鼓里。之后发生的事才让李尔王认清两个白眼狼女儿的真面目——她们不赡养李尔王,对李尔王破口大骂,欲削减李尔王少得微不足道的卫兵。他疯了,身边只剩下小丑、肯特、葛罗斯特与埃德加,(其实是那个被害的`大儿子,乔装扮成乞丐)最后,小女儿让医生治好父亲,并班师攻打大不列颠。话说那两个歹毒的女儿,为了争抢埃德蒙,两败俱伤,双双损命。当大不列颠快回归了,小女儿于牢中被害,李尔王也随之死去,跟随李尔王的肯特也忧郁而亡。

书中的李尔王虽有些糊涂,但也是人之常情,而且他知错回头。而两个女儿则无情无义,手足相残,唯利是图,忘恩负义。小女儿却十分孝敬,有情有义,令人称赞。其他忠臣以肯特为代表,都使我分外感动。此书最后的结局十分悲惨,孝魂忠魂俱去了,令人心伤。

此书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人不能自私自利,需得忠孝两全,大气大度也不可或缺,如果犯错,亡羊补牢为时不晚矣。有情有义才会有人称赞,忘恩负义与禽兽无异。

《李尔王》写得实在太棒了!希望你们也去多多欣赏这样的佳作。《李尔王》令我至今记忆犹新。

李尔王读书笔记(篇6)

一部从家庭到社会的悲剧

莎士比亚从喜剧创作转向悲剧是迅速而突然的,喜剧的明朗天空突然变得阴暗起来,心情突然由愉快变为悲愤,唱的歌儿也由甜美的情歌转为哀歌,笔锋从抒写人的和谐、生活的乐趣一转而刺向罪恶的现实和人的丑恶灵魂,活泼取笑、揶揄诙谐的乐天性情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片庄严、肃杀、紧张、恐怖的气氛,这种转变并不是随意的、偶然的,它存在着其必然性。在莎士比亚写作悲剧的时代里,**政体的进步性已经开始丧失殆尽,社会生活中的各种矛盾日趋尖锐,贵族集团内部的分崩离析明朗化起来,代表贵族利益的王室与资产阶级争夺政权的斗争日趋激烈,国会与英王第一次发生了尖锐的分歧。伴随着新兴资产阶级的日益强大,劳动人民受剥削、受压迫的程度日益深重,他们在担负封建势力的压迫外,有多了一重灾难。

清教徒的影响也在扩大,阻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面对这些复杂的社会矛盾和残酷的现实,人们不得不寻求解释,也渴望将悲惨不幸的生活搬上舞台。莎士比亚以他敏锐的头脑,深刻的洞察力,强烈的是非感和人文主义理想,对这样一个社会生活能够得出超乎常人的认识来,也必然会作出自己的艺术反应,而悲剧就成了他用以表达这种情绪的有力**。

而《李尔王》则是表达莎士比亚这一情绪和这一社会现实的伟大悲剧的代表作。

在他的悲剧中,莎士比亚往往抑制不住情感的激动和愤慨的爆发,这直接使得剧中人物对这个**的社会和荒诞的生活发出愤怒的指责和无情的诅咒。李尔在亲身经历了人民所受的苦难后,从内心深处发出了这样的呼声:“安享荣华的人们啊,睁开你们的眼睛来,到外面体味一下穷人所忍受的苦,分一些你们享用不了的福泽给他们,让上天知道你们不是全无心肝的人吧!

”在莎剧乃至世界戏剧史中,《李尔王》一向以伟大庄严而雄浑的诗意,惊天地而骇鬼神的艺术力量著称。它以场面宏大、情节惊险、冲突激烈、感情狂暴、背景奇特及暴风雨的轰鸣和雷电的辉映,来呈现一个动乱社会的真实面貌,组成了一曲时代的悲怆交响乐。

《李尔王》是由一系列相互对立的因素构成的一出戏剧。剧中**的两个姐姐(高纳里尔和里根)和善良的妹妹相对照,好哥哥(爱德伽)与坏弟弟(爱德蒙)相对比,葛罗斯特和李尔王则是两种父亲的比照。整出戏反映了善恶势力的冲突。

国王对待其三个女儿的不同态度使我们有这样的疑问:父母养育子女是否是为了日后能得到子女们的爱的回报呢?李尔在悲剧开始时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肯定的。

而严厉的惩罚是生活对这种自私的必然回应。当然李尔后来吸取了教训。像葛洛斯特一样,李尔王和他们的性格发展经历了一个清晰的过程。

他们俩犯了同样严重的错误,因此受到了严厉的惩罚。当初两个老人一意孤行,刚愎任性,终了却变得自轻自贱。

激烈的场面和生动复杂的情节联系在一起。莎士比亚悲剧在许多方面都具有线索交错、矛盾平行的特点。《李尔王》的李尔一家是主线,葛罗斯特这一附属情节显然是用来加强主要情节的一种手段,是悲剧整体中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不是游离的孤立的穿插,两条线索紧紧拧在一起,交错发展,互为烘托,使悲剧的外部冲突有着宽阔的视野,增加了悲剧的容量。

剧中的主角是李尔王。由于性格中的一些内在因素,他成为一个灾难性的悲剧人物。他的错误是他为了做一个好父亲而在死前放弃了王位。不幸的是,他无法适应变化了的新环境。

虽然他不再是国王了,但他仍然是国王。总之,他必须像往常一样过着国王般的生活。他深受自我的支配,自我使他看不到他的孩子们的真是本性。他把他唯一善良的小女儿赶出了家门,因为她太真诚了,不愿意用卑躬屈膝来换取他的好感。

他放逐忠诚的肯特,结果错上加错,事实上却助长了敌对势力的气焰,从而加速了自己的灭亡。

剧中其他人物性格单纯,缺乏复杂性。科黛利亚是善良的化身,她身上有一种人类的美德。她的两个妹妹,戈纳瑞尔和里根,是共产党的化身。

她们虐待亲生父亲的暴行可谓罄竹难书,然而莎士比亚依然要展示出她们阴谋夺权的野心、无休止的欲望、通奸**的卑鄙行径等**。看来莎士比亚是有意是这样的安排**无比的人走向万劫不复的灭亡。作家要让罪孽降临在作孽者的头上,要体现出恶人玩火**的命运。

剧中一种感情的基调支配着全剧。李尔王的疯狂和科狄利亚的死实际上引起了观众的同情。当李尔王带着死去女儿的尸体走上舞台时,怜悯和哀伤的情绪被推向了高潮。

《李尔王》虽然是悲剧的结局,但它并不是悲哀的发泄,更不是恐怖的渲染,它的场面是优美的,比之那些喜剧的结尾还要感人。李尔王和小女儿的重逢不仅是一个真实的场景,更是一个梦想和想象。这是一种似乎不存在的幻觉。这是另一个美丽的世界。被误解的女儿总是尊敬她的父亲。这种爱是真挚的血肉和人性。她泪流满面地说:

“我的亲爱的父亲!我希望我嘴唇上有一些疯狂的长生不老药。让这个吻抹去我两个姐姐对你的无情伤害吧!”这样天真纯朴的语言,包含着多么深沉的感情力量。

莎士比亚运用自己的艺术才能,用最美丽的色彩描绘出了科狄利亚这个最灿烂的天使的形象。莎翁把考狄利亚变成了美的化身。同样,在李尔、爱德伽、肯特等人身上也看到这种美,它是悲剧的,令人伤心的;因而它就愈发的伟大了。

正是这种被悲伤所强化的美,抹去了所有其它的思想,把我们所有的注意力和思想都吸引到过去。正是由于这种悲剧的美,李尔最后死在考狄利亚的尸身旁的场景才是令人心碎的,而不是恐怖的,它通过美好的形象的死亡,表现的是美的价值的毁灭,人的宝贵价值的毁灭,它使人震惊,更使人激愤,使人痛恨残暴的黑暗势力,从而增加对美好事物的珍惜,这种悲剧的艺术力量是大团圆式的的喜剧所无法达到的。

《李尔王》把家庭冲突放到了社会冲突的背景之中,当时的英国处于具有强烈悲剧色彩的时代里,罪行在黑暗中猖狂,正义在对抗中毁灭,欢乐是有限的,痛苦却是无边的。《李尔王》正是从这一历史的高度上,以悲剧的结局概括了那个时代的普遍现象。如果说《哈姆莱特》是青年的悲剧,《奥赛罗》是中年的悲剧,那么《李尔王》就是老年人的悲剧了。

如果说《哈姆莱特》中阴谋和受害的范围只限于一个家庭内部的话,《奥赛罗》的悲剧也只是发生在个人之间、夫妻之间,那么《李尔王》的悲剧就远远超出了个人和家庭的范围,具有更广阔的社会画面,带有更多的社会性质。剧中的悲剧冲突比其他悲剧更加激烈,坏人更加猖獗,**势力更加强大。黑暗笼罩着整个时代,恶人六亲不认,每个人都竞相干着谋害别人的勾当,踩着别人的尸体向上爬。

更进一步说《李尔王》的悲剧不仅是老年一代的悲剧,而且也是整个社会几代人的悲剧。它告诉我们,悲剧的世界是可怕的,真相是隐藏的,谬论是猖獗的,黑白不分。国家君不君,臣不臣;家庭父不父,子不子,夫妻反目,兄弟相残;社会纲纪荡尽,道德沉沦,世风日下,权和利成了生活的唯一主宰,一切行为和关系都以此为准则。

一切秩序,一切法律全被破坏殆尽。

《李尔王》就是伊丽莎白时代这一黑暗社会画面的真实写照,作者用人物的行为和语言,形象地描绘了已上升到极限的社会矛盾和阶级压迫,人民群众悲惨绝望的生活境地,也为下层人民喊出了他们再也压抑不住的愤怒和仇恨的心声。李尔、疯丐、小丑等人在狂风暴雨、雷电交加的荒野中缩成一团,忍饥受饿,无处藏身的景象,就是那一时代“到处是穷人”的流民图,再现了劳动人民灾难深重,凄惨可怜的生活图景。这部剧不仅从故事情节、人物形象、思想特征方面充分反映了伊丽莎白时代的社会面貌和实质,就是在许多细节上也都是那一时代的真实再现。

比如爱德伽装成的疯子汤姆,就是当时流传的民间传说中的人物,这种乞丐有着那个时代鲜明特征。第二幕第三场中爱德伽独白中的一段就是当时流传着的一首描写这种乞丐生活的无名诗。剧中那些歌谣和民间传说,也都描绘了那一时代的社会情况。

此外,从一些线条上,我们还可以看到当时的风俗和时尚。例如葛罗斯特说的“最近这一些日蚀月蚀果然不是好兆头”,爱德蒙说的“这些日蚀月蚀果然预兆着人士的纷争”这一类话,也确实是当时发生过的自然现象,并在当时被看作凶兆,引起了人们惶惶不安和恐惧。

《李尔王》不仅是一部家庭的悲剧,更是一部社会性的悲剧,和巨大的社会性毁灭力量相比,个人对悲剧的作用和影响大大减弱了,因为事情全部是朝着违背人的意愿的方向发展,无论你如何立身行事,总有一个死亡的结局在等待着你。莎士比亚借葛罗斯特之口高喊道:“他的罪名是正直!

”这句警世名言是作者对不公道社会的**,它的深沉回音震动着伊丽莎白时代的人们,也震动着后世,同样震动着我们的心灵。

李尔王读书笔记(篇7)

李尔王的大女儿吕甘和二女儿贡纳莉都是一个狠毒、不忠、不孝、不贞、无知的女人,为了各自的利益驱赶自己年迈的老父,为了自己心中喜欢的浪人而毁灭自己的家,更是相互残害生命,直到死都不知道她们喜欢的那个男人也同样是一个狠毒的男人,而他只是在不断地利用她们罢了,或许是因为她们是国土的拥有都而对待依附她们的丈夫不屑一顾,甚至骂自己的丈夫是懦夫,可怜的两个男人,因为权利而葬送了自己的幸福一生。她们根本就没有一个为人妻、为人女的样子,可能她们直到死都没有明白一个为人的道理吧!

这里最坏的、用谋最高一筹的应该说是葛罗斯脱的私生子爱特门了,为了家产、为了更高的地位同样是迫害自己同父异母的哥哥,更是害了一直把他当作孝子的父亲,这些对他来说还不够,居然用自己的相貌和花言巧语把所有的人哄得团团转,最终有两个女人因为他的虚情假意而死于自己的手中,而他自己到最后一无所有,还葬送了自己。说真小人可恶,可像他这样的带着假面具的伪君子更是比真小人可恶得太多太多。

其实,话又说回来,这种伪善并不是他的个人原因所造成的,也不是他当初想要的,是周围的环境把他造就成了这样的一个人,正因为他是个私生子,所以周围的人才会对他有种种不礼貌的称呼和对待,他和埃特加同为葛罗斯脱之子,可是他们的待遇却截然不同,这就对伪善的他造成了一种很深很重的影响和内心的创伤,这难道是他的错吗?并不完全是,只不过是别人和社会对他有所不公罢了。

葛罗斯脱和遭遇与李尔王有相似之处,他是因为轻信了爱特门的话,遇到爱特门的告密而失去了自己的双眼,他虽然失去了双眼,可他找回了自己的孝顺忠心的儿子埃特加;他虽然失去了双眼,但他心中的那双眼亮了,不会因别人的外表而再轻易地想念他人了。

这个故事中最忠诚、忠心耿耿的人应该属肯脱这位老臣了,他因为自己的真言而被李尔王放逐,可他没有因为李尔王的昏慵而怀恨在心,更没有因此而离开这位可怜的老国王,他知道李尔王是一位好君主,只是太容易被花言巧语所迷惑罢了,所以他要不辞辛苦地陪伴在他的身边,就在李尔王最艰难饱受颠沛流离之苦的时候都没有离开过他一步,甚至为这个从前的老国王而奔波,为他向善良的科第丽霞求救。应该说肯脱是一个聪明灵活的人,他知道自己该如何改变自己,最后李尔王的得救与小女儿的相识都是多亏了他。

这个故事虽是在遥远的古国,可是我们现实生活中也有太多太多这样的例子。我们都喜欢甜言蜜语的人,喜欢夸赞之语,到最后不也正是它们害了我们嘛!这不正是对那些口蜜腹剑的阴谋家的谴责吗?在现实生活中现象和本质,外表和内容往往都有很大的差别,我们不能因为现象和外表而失去理智成为下一个李尔王,“金光灿灿的并不全是黄金!”

李尔王读书笔记(篇8)

自从学过威尼斯商人以后,我就开始喜欢上莎士比亚的戏剧。不是因为别的,主要是觉得他的语言是很风趣的,即使是在被翻译成中文以后。虽然读起来可能在某些地方会觉得有些可笑、有些夸张,但那却是在影射我们的生活,这其实最真实的。

再来说莎翁“四大悲剧”之一的《李尔王》。“当我们生下地来的时候,我们因为来到了这个全是些傻瓜的广大的舞台之上,所以禁不住放声大哭”我想这句话是很能揭示主旨的,什么是傻瓜,是那些心口如一而遭来不公待遇的人吗?是那些即使不被信任也依旧忠诚的人吗?莎士比亚告诉我们:当然不是。恰恰相反,那些为了自身利益不惜抛弃真情的人么,不惜工于心计的人么才是这个世界最大的悲哀。如果有什么东西可以超越情感而去统领这个世界的话,那一定是冰冷黑暗的。

武断却不是傻瓜的李尔王——书的前一部分,写考狄利亚是三姐妹中最爱李尔的,却因为她没有虚假而华丽的词藻而遭到父亲的摒弃。我很气愤,觉得李尔终究会遭到报应的。果然,他最终被只爱财富的“好女儿”折磨得发狂了。有一点点解气的同时,我却开始并不憎恶李尔了。因为当他流浪在风雨交加的夜晚,他开始反思自己的错误,开始意识到考狄利亚的真挚和两个口蜜腹剑的女儿的卑劣时,我已经感受到了他心灵的柔软,尤其在他决定与考狄利亚同死时。他不是一个真正的傻瓜,至少他是渴望爱的,至少在临死之前他回归了最纯真的人性。

李尔王读书笔记(篇9)

《李尔王》约写于16,取材于英国民间一个古老的家喻户晓的传说,是莎士比亚四大杯具之一。故事讲的是年老昏聩、刚愎自用、目光无识的李尔王把国土分给了虚伪的大女儿吕甘、二女儿贡纳莉,却把诚实率直善良不会取悦父王的小女儿科第丽霞驱逐到国外。科第丽霞被迫离家出走,与爱她的法兰西国王去了法国。李尔王自己仅保留国王的尊号和一百名侍从,准备轮流住在两个女儿家中安享晚年。谁料两个大女儿到达目的后却原形毕露,把老父赶出家门,李尔王饱受颠沛流离之苦。小女儿得知李尔王的凄惨遭遇,起兵讨伐两个姐姐,不幸失败,最后被俘含恨自刎,李尔王也在悲痛疯癫中死去。当然,两个坏女儿的下场也是可悲的。

李尔王这个糊涂虚伪的老国王,正因自己的虚荣之心,害了自己更害了那个善良天真的小女儿科第丽霞,在我们看来他遭到这样的后果是活该、是自食其果,话又说回来,人到老年遭受到如此的待遇就应说是他一生中最苦的果子了,更惨的是最善良的女儿又死在了自己的前头。但是我们有没有想过他是一个平常人,是和我们一样的平常人,如果他在年轻的时候没有听别人的劝言和真话的时候又怎样能够在自己的王位上做到此刻,又怎样能够把自己的国家治理得如此呢?但是,由于他平时身居高位,长期生活在一呼百诺的宫廷之中,周围都是争先恐后向他邀功献媚之人,所有的人或事都围绕着他转动,以他的好恶为好恶,以他的是非为是非。年月深久,他就像一个上了瘾的吸毒者,奉承和献媚成了他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必需品,每一刻都离不开歌功颂德。

当他失去了王位、权势,历尽磨难,却因而恢复了人性,他临终的悲鸣不是为当初他迷恋的宣赫的声势、帝王的威严,而是为了当初被他驱逐出宫受到他诅咒的小女儿,但他却不能从她的长眠中唤回她那颗洋溢着仁爱的热心了,正正因这种.种的遭遇他懂得了最宝贵的是不能用金钱、权势收买的人间真情。

但是,正当两个女儿都向他献媚花言巧语,哄得他兴高采烈的时候,偏偏小女儿科第丽霞没有摇尾乞怜似的向他奉承,不怕和他顶撞,大大扫了他的兴,一怒之下把小女儿赶出了自己的国家。小女儿科第丽霞是善良的、天真孝顺的,同时她也是固执冲动的,如果只有自己知道自己的善良、孝顺又有什么用,既然知道自己的两个姐姐是什么样貌的又为何不能在此争得一地之位,以此来为自己为老父铺好一条后路呢?持续自己的尊严和作风是没错,但是人有的时候是需要用言语向他人表白说明的,有的时候言语比行动的作用要大得多。她也是幸福的,正因自己的一无所有而得到了一个真心爱她的郎君,这是她的两个姐姐不曾也不可能拥有的,她是一向活在爱与被爱之中的。但同时她也是冲动的,正因父王受到了两个姐姐的狼心狗肺的对待而出兵讨伐她们,到最后失败受辱而死于狱中,这难道不是她的冲动吗?自己心善不忍,那也要在有把握之时做有把握之事呀,可她在自己没有准备完善的时候冒然地出兵又起有不败之理。

李尔王的大女儿吕甘和二女儿贡纳莉更不用说了,是一个狠毒、不忠、不孝、不贞、无知的女生,为了各自的利益驱赶自己年迈的老父,为了自己心中喜爱的浪人而毁灭自己的家,更是相互残害生命,直到死都不知道她们喜爱的那个男生也同样是一个狠毒的男生,而他只是在不断地利用她们罢了,或许是正因她们是国土的拥有都而对待依附她们的丈夫不屑一顾,甚至骂自己的丈夫是懦夫,可怜的两个男生,正因权利而葬送了自己的幸福一生。她们根本就没有一个为人妻、为人女的样貌,可能她们直到死都没有明白一个为人的道理吧!

那里最坏的、用谋最高一筹的就应说是葛罗斯脱的私生子爱特门了,为了家产、为了更高的地位同样是迫害自己同父异母的哥哥,更是害了一向把他当作孝子的父亲,这些对他来说还不够,居然用自己的相貌和花言巧语把所有的人哄得团团转,最终有两个女生正因他的虚情假意而死于自己的手中,而他自己到最后一无所有,还葬送了自己。说真小人可恶,可像他这样的带着假面具的伪君子更是比真小人可恶得太多太多。

其实,话又说回来,这种伪善并不是他的个人原因所造成的,也不是他当初想要的,是周围的环境把他造就成了这样的一个人,正正因他是个私生子,因此周围的人才会对他有种.种不礼貌的称呼和对待,他和埃特加同为葛罗斯脱之子,但是他们的待遇却截然不一样,这就对伪善的他造成了一种很深很重的影响和内心的创伤,这难道是他的错吗?并不完全是,只但是是别人和社会对他有所不公罢了。

葛罗斯脱和遭遇与李尔王有相似之处,他是正因轻信了爱特门的话,遇到爱特门的告密而失去了自己的双眼,他虽然失去了双眼,可他找回了自己的孝顺忠心的儿子埃特加;他虽然失去了双眼,但他心中的那双眼亮了,不会因别人的外表而再轻易地想念他人了。

这个故事中最忠诚、忠心耿耿的人就应属肯脱这位老臣了,他正因自己的真言而被李尔王放逐,可他没有正因李尔王的昏慵而怀恨在心,更没有因此而离开这位可怜的老国王,他知道李尔王是一位好君主,只是太容易被花言巧语所迷惑罢了,因此他要不辞辛苦地陪伴在他的身边,就在李尔王最艰难饱受颠沛流离之苦的时候都没有离开过他一步,甚至为这个从前的老国王而奔波,为他向善良的科第丽霞求救。就应说肯脱是一个聪明灵活的人,他知道自己该如何改变自己,最后李尔王的得救与小女儿的相识都是多亏了他。

这个故事虽是在遥远的古国,但是我们现实生活中也有太多太多这样的例子。我们都喜爱甜言蜜语的人,喜爱夸赞之语,到最后不也正是它们害了我们嘛!这不正是对那些口蜜腹剑的阴谋家的谴责吗?在现实生活中现象和本质,外表和资料往往都有很大的差别,我们不能正因现象和外表而失去理智成为下一个李尔王,“金光灿灿的并不全是黄金!”

而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善与恶,伪与真的观念和标准,没有谁生下来就能够决定它们,现实生活是残酷的,我们不可能像书中的故事那样有好的结果,我们都是要经历这些才能够真正地辨别它们的好与坏的,我们不能正因自己心中的渴望而失去辨别的理智,要抑制那位喜甜的爱好,如果没有尝到苦的味道又怎样会知道甜的味道呢?

李尔王读书笔记(篇10)

《李尔王》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中的一部,不过也确实名副其实,读来使人神伤。

李尔王是声名显赫的大不列颠国王,生有三个女儿,于是他决定将国土分赐给她们,以爱为考验。李尔王被大女儿二女儿的甜言蜜语弄糊涂了,而三女儿却被驱逐出境。肯特来阻止她,但她失败了。幸运的是,法国国王娶了她。但葛罗斯特也遇到了他的小儿子,长子,他被蒙在鼓里。

之后发生的事才让李尔王认清两个白眼狼女儿的真面目她们不赡养李尔王,对李尔王破口大骂,欲削减李尔王少得微不足道的卫兵。他疯了,身边只剩下小丑、肯特、葛罗斯特与埃德加,(其实是那个被害的大儿子,乔装扮成乞丐)最后,小女儿让医生治好父亲,并班师攻打大不列颠。话说那两个歹毒的女儿,为了争抢埃德蒙,两败俱伤,双双损命。

当大不列颠快回归了,小女儿于牢中被害,李尔王也随之死去,跟随李尔王的肯特也忧郁而亡。

书中的李尔王虽有些糊涂,但也是人之常情,而且他知错回头。但这两个女儿不义、残忍、唯利是图、忘恩负义。小女儿却十分孝敬,有情有义,令人称赞。

其他忠臣以肯特为代表,都使我分外感动。此书最后的结局十分悲惨,孝魂忠魂俱去了,令人心伤。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人不能自私,要忠孝,大度时不可或缺的。如果他们犯错误,改正也不晚。只有有爱和义,才能有赞美。忘恩负义与动物无异

《李尔王》写得实在太棒了!希望你们也去多多欣赏这样的佳作。《李尔王》令我至今记忆犹新。

the honey, the heart will mouth sword - king lear feeling after reading

king lear about writing in 1605, originated from an old english folk tales of the household, is one of shakespeare's four tragedies. the story is hunkui old putin-assertiveness and eyes, and the king lear the land without knowledge to the older daughter lvgan hypocritical, gongna daughter lisa, the honest good father won't please blunt the daughter to a particular li nepheline abroad. emily nepheline were forced to runaway selection, and love her french king went to france.

the king lear oneself only zunhao and 100 squire, ready to take home in two daughters lived an old lady. during the two oldest reach the target but true colours, the father, out of the house of the king lear from displaced. learn the miserable little lear, war against two sisters, unfortunately failed, finally captured hanhen wrists, king lear in sorrow and died in madness.

of course, the two bad daughter also sad fate.

the old king lear the confused false king, because of his vanity, hurt yourself more against the kind of innocent little lily's selection, in our opinion, he suffered the consequences of such consequences, is it is, again, to the old suffered such treatment should be his life the bitter fruit, the worse is the kind of his daughter to death in the front. but we had thought he was an ordinary, just like us, in the ordinary young if he didn't listen to others and the truth when counsel how can in his throne do now, how can put their national governance so? however, due to his usual high-ranking yihubainuo in long-term life and all around the court, to his credit for their is, all the people or things are turning around him, he likes and dislikes, he likes to the dispute is wrong.

for years, his deep like a addicted to the drug addicts, flatter and creeps into his life essential necessities, and every moment is inseparable from the eulogy.

when he lost his throne, power, through the ordeal, thus recovered humanity, his dying for what he is infatuated with sound of the momentum, xuanhe the majesty of the emperor, but he was expelled from the original order by his curse little house, but he can't die from her in the back her love is permeated with enthusia**, and because of this kind of experience, he knows the most precious is not bought by money and power of human feelings.

but, while two daughters are all sucking up to him, he happily rhetoric, daughter of nepheline if no particular li to flatter, he was fawning on its fear and he against saul, greatly, and his daughter had flung out of their country. sam is a good selection beautiful daughter, *****, and she is filial piety, if the impulse stubborn only oneself know his kindness, filial piety and what use, since the two sister know what is and why it was not in the position to his father for a good shop for posterior? retain her dignity and style is right, but people sometimes is needed to explain in words, some of the other expression when words than action role.

she is happy, because their nothing but got a really love her husband, this is her two sisters never could have, she is always lived in love and be loved. but she also urge, because the two sister's father was langxingoufei treatment and helped them, to final defeat against disgrace and died in prison, isn't she? the impulse his good heart, it will also cannot bear the confidence of sure do, but she did not prepare yourself in the perfect when he has to act protects unbeaten.

the eldest daughter of king lear lvgan and two daughters gongna sally say, is a vicious, disloyalty, unfilial behaviour and infidelity, ignorance of woman, for their own benefit drives his father, to his old heart like rogues and destroy their family life, until death abel, they don't know the man also is a kind of man, and he is in constant use them, perhaps because they are treated with all of the land and their husbands attached, even scold her husband is a coward, poor man, because the two rights and wrecked his happiness in life. they wouldn't have a man's wife, female, maybe they didn't know until death of a man!

here is the worst of the top, it should be for the grothe bastard, door, in order to house, in order to higher position is also persecute his brother, is always regard him as a son for his father, these are not enough, with their appearance and rhetoric of all around, finally has two women because of his hypocrisy and died in his hand, and he himself to finally have nothing at all, also wrecked. damn, but people like him with the mask of the hypocrite than real people have too much. damn

actually, again, this kind of hypocrisy and not his personal reasons, nor he wanted, he is surrounding environment has be***e such a man, because he is a bastard, so to him around the talents are various impolite name and treat, he is special and add the son of off grothe, but they are different, and the treatment of the hypocrisy of he caused a deep influence of very heavy and inner trauma, it is his fault? is not merely to him and social injustice.

grothe off and encounter and king lear have similarities, he was swallowed love's door, the door on, meet and lost his eyes, although he lost his eyes, but he recovered his filial loyalty, and the son, although he lost his eyes, but his eyes lit in the hearts of the people, not because of the appearance and easily miss others.

this story is the most loyal and ***mitted people should belong to the old minister will take off because of the truth, he was exiled king lear, but he didn't yong faint because of lear, no grudges and so leave the poor old king lear, he knew he was a good monarch, just too easily fooled by it, so he went to the trouble at his side, in the most difficult lear from the displaced never left him, even for the former step by step, and the old king for him to a particular kind cries sam lily. should say ken took a **art person, he knows how to change myself, and finally the daughter of salvation and lear acquaintance is thanks to him.

this story is in the distant country, but our real life has too many examples of this. we all like the honeyed words, like language, to make their final is not kill us! it is for those who have denounced the jesuit?

in real life, phenomenon and the essence and the contents are usually very big difference, we can't because of the phenomenon and reason appearance and be***e the next king lear, the golden pretty is not all gold!

and everyone's heart has a good and evil, and really concept and standard, nobody was born may judge them, real life is cruel, we might not like the story that have good results, we are to experience these can truly identify their good and bad, we cannot because his heart's desire and lose the reason, to suppress the xi sweet taste, without interest, taste bitter sweet taste again how can know?

李尔王读书笔记(篇11)

在暴风雨中李尔命令风、瀑布、电火(象征着风、水、火三大元素)来摧毁这个世界,进行末日审判。这场暴风雨不仅是外在的、现实的,更是李尔内心狂暴的暴风雨的体现。李尔的命令、行为看似是要毁灭这外在的世界,其实是要毁灭自己内心中固有的自我世界。而李尔之所以不命令地元素,是因为象征着地元素的土地早已经丧失,他构成自我世界的四大元素早已缺乏了其一。

从李尔的语言中可见其转变,他开始承认自己不再具有命令自然的能力(在罗马神话中国王是有掌控气候的能力),他是自然的奴隶,但他仍然要反抗自然,因为自然在滥用它的威力;他开始关心正义与邪恶,祈祷神灵发现逍遥法外的罪人、杀人的凶手、伪誓欺人的骗子、道貌岸然的逆伦禽兽;他开始反思自我,虽然其自我评价(并没有犯多大的罪、却受了很大的冤屈)有失公允;他认识到了自己困穷无告,开始珍惜身边微贱的东西。这些都是国王李尔所绝不可能思考的,这些都表明那个将李尔封闭起来的自我世界已经近于完全坍塌,李尔已经能感到真正的自然以及存在于社会中的运行规律以及人性中的高贵与丑恶。

最后来分析对高纳里尔和里根的审判。我们看到李尔在疯狂中又恢复了盛怒,坚决要审判二女。李尔所陷入的深刻的自我矛盾与斗争是因为二女而起。虽然这种痛苦使得李尔走出了自我世界,开始感受并看清真实的世界,但正是因为李尔感受到了真实的世界,他就愈发感到并了解了二女的残忍,因为她们剥夺他的并不仅仅是王权、国王的尊严、王性,而且意图剥夺的是他作为人的尊严。她们虽然打着教育李尔的旗号,但实质做的却远远超出了教育的范畴,直接违背了自然的原则。将父亲放逐在狂暴的暴风雨中,这无论如何都是逆天违性的,她们的狠毒,人性中的丑恶是无论如何都无法用教育来掩盖的,理应受到审判。

在审判过程中,李尔在疯狂中反而透着一股清醒和理智,他要走请爱德伽做审判官,傻子做执法的同僚。这二者是《李尔王》全剧中在疯狂中看清自然、社会、人性的人物,并用他们看似疯狂的语言提点李尔。李尔指控高纳里尔的罪名是踢他的父王,而不是违背国王的命令。李尔的控诉更多地是偏向自然的关系、父女伦常的违背,而不是政治的,有关王权的。而他要剖开里根的身体也是为了要看看“究竟是什么天然的原因,她们的心才会变得这样硬”。李尔已经摆脱了以王权为核心的价值评判体系(由此又可证明他的自我世界已完全坍塌),转而去寻找自然的原则,去探寻人性的根本。

李尔王读书笔记(篇12)

《李尔王》约写于1605年,取材于英国民间一个古老的家喻户晓的传说,是莎士比亚四大杯具之一。故事讲的是年老昏聩、刚愎自用、目光无识的李尔王把国土分给了虚伪的大女儿高纳里儿、二女儿里根,却把诚实率直善良不会取悦父王的小女儿考狄利娅驱逐到国外。考狄利娅被迫离家出走,与爱她的法兰西国王去了法国。李尔王自我仅保留国王的尊号和一百名侍从,准备轮流住在两个女儿家中安享晚年。谁料两个大女儿到达目的后却原形毕露,把老父赶出家门,李尔王饱受颠沛流离之苦。小女儿得知李尔王的凄惨遭遇,起兵讨伐两个姐姐,不幸失败,最终被俘含恨自刎,李尔王也在悲痛疯癫中死去。当然,两个坏女儿的下场也是可悲的。

李尔王自祸其身又祸及他身的教训有两点:其一是不该不留余地倾其所有而只剩两手空权;其二是不该昏然不分善恶地寄托残生。老葛罗斯特伯爵不事暴政、弃暗投明以示忠贞不二,不折节操,所以惨遭挖眼酷刑,饱受流放自然的落泊颠沛,甚至求死不得求生无望;他虽认识到自我的轻信之罪,终因得知被迫害的儿子仍在人世并陪伴保护着困苦无援的自我,又得到了真相后,由于承受不了悲喜交集之情的重荷而逝。这似乎是自咎之因所致,但似乎也属善无善终之例。这与李尔王不察善恶不分真假而导致无处安身,浪迹荒野,与乞丐为伍,最终在悔恨的刺痛中,在精神与肉体的折磨中,在失去所爱而无法承受的悲哀中结束他八十岁的生命相比,二者都令人同情,促人思索,可见官场的邪恶,可知人心的险恶了。

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善与恶,伪与真的观念和标准,没有谁生下来就能够确定它们,现实生活是残酷的,我们不可能像书中的故事那样有好的结果,我们都是要经历这些才能够真正地辨别它们的好与坏的,我们不能因为自我心中的渴望而失去辨别的理智,要抑制那位喜甜的爱好,如果没有尝到苦的滋味又怎样会明白甜的滋味呢?

李尔王读书笔记(篇13)

本文以过往李尔为核心,以该剧中五个与李尔相关的重大场景为划分标准,细致考察李尔在整部剧中的转变以及其所受到的教育。

作为国王的李尔是专横的独裁权力者,这主要体现在其为小女儿考狄利娅抉择夫婿中。在考狄利娅触犯国王李尔之前,其是十分受疼爱的`,李尔要分给她“比你的两个姊姊更富庶的土地”,而且大女儿高纳里尔和二女儿里根也能感受到这种偏爱,“他一向都是最爱我们妹妹的”。但当考狄利娅并没有按李尔的意图诉说对其的爱时,李尔不但剥夺了考狄利娅的土地,更是向她的两个追求者极力贬低考狄利娅。他直接劝勃艮第公爵“放弃他吧”,劝法兰西王“您还是丢开了这一个为天地所不容的坏人,另外去找寻佳偶吧”。即使在法兰西王执意选择考狄利娅后,李尔仍不忘诅咒他们,“你们不要想得到我的祝福”,致使法兰西王“盛怒而去”。国王李尔对女儿婚姻随意专断,反复无常;将心爱的女儿转瞬间称为坏人,其极致的专横可见一斑。

国王李尔不仅是专横的,更是愚昧的,极易受到蒙蔽的。他面对高纳里尔和里根的奉承,显得极其受用,认为其所说的就是她们内心的真实想法,完全没有一点怀疑的倾向,而面对考狄利娅的无话可说则擅意决断,根本不考虑考狄利娅所说是否是真实情况。而其在面对肯特为考狄利娅求情的死谏时,李尔根本不加思考,只是仗着君主的权威一昧地欲使肯特屈从,“闭住你的嘴巴”,最后剥夺了其官职并将其驱逐出境。

由此可见,国王李尔是一个专横、愚昧、易受人愚弄的宫廷王,他生活在由王权所构筑的自我世界中,王权将其完全封闭,令其行为、言语等都随心所欲、任意妄为,他看不到真实的世界,看不到社会的真相和真正的人性。讽刺的是,其悲剧恰恰起源于他基于王权的任意妄为,因为这使其失去了自我世界的根基——王权(分割国土事件),这迫使其自我世界崩塌,也迫使其开始认知真实的世界,而他也正是在悲剧的逐步进展中,逐渐受到教育,摆脱专横、愚昧乃至深入其血脉的宫廷王性。

李尔王读书笔记(篇14)

我曾经听过一个和《李尔王》有几分相像的童话,其中的国王也有两个口蜜腹剑的大女儿和一个直率的小女儿。当小女儿拒绝奉承父亲而被驱逐时,从她脸颊上流下的眼泪变为了晶莹剔透的钻石。最后国王意识到自己的错,顺着钻石铺成的路找回小女儿,童话有一个圆满的结局。在《李尔王》中,科迪利娅的眼泪是轻小的水滴。只有在肯特和读者的眼里它才和钻石一样价值连城,因为那是亲情和真理的象征。《李尔王》以悲剧结束的原因在我看来有以下两个。

首先,权力实在是非常诱人的东西。莎士比亚添加了一条情节线索说明这一点:同是葛罗斯特伯爵的儿子,爱德蒙的地位就比爱德加低。尽管大家都明白私生子不能选择是不是当个合法的孩子,他们还是对私生子抱有偏见。机敏狡猾的爱德蒙因此才向英格兰开始了自己争夺地位的战斗。亲情在这条线索中不那么重要,只是为了在两兄弟之间作对比控制变量而已。在爱德蒙接近胜利时他是多么风光,掌权者信任他,看清他诡计的父亲死去了,被他陷害的兄长沦落成流浪汉,只差一点他就能借着戈纳瑞和里甘登上国王的宝座。爱德蒙以不正当的方式挑战了命运,终究被正义和道德——即爱德加代表的精神吞噬了心志发了疯。虽然戈纳瑞和里甘对于权力的渴望没有那样夸张地落在文字上,她们的一言一行配合爱德蒙的地位战向读者展示了权力和欲望交织构成的无底洞。

其次,李尔没有反省自己的意识,而是空口指责儿女的可恨。李尔的性格乖戾。他将诅咒滥加于任何不按照他的意愿行事的人;他变化无常,有时喜欢听甜言蜜语,有时又喜欢弄臣带有讽刺意味的儿歌。他的性情除了表现在自己身上以外,还充分地从女儿们身上显露。哪一个女儿没有遗传任何父亲的特征?大女儿和二女儿的贪婪无情;小女儿的善良宽容,不正是李尔的不同侧面吗? 弄人的比喻“蜗牛背着一个屋子是因为可以把它的头缩在里面;它不会把屋子送给它的女儿,害得它的触角没地方安顿。”用“屋子”暗示国土和权力,用“触角”暗示这一家人脾气霸道的地方。坏脾气在宫廷里有阿谀奉承的大臣帮忙掩饰,蜕下这层虚伪的表皮李尔才得到了报应。悲剧就在于李尔依然没有明白:做父亲的没有树立好榜样是不应该的。

李尔王自祸其身又祸及他身的教训有两点:其一是不该不留余地倾其所有而只剩两手空权;其二是不该昏然不分善恶地寄托残生。老葛罗斯特伯爵不事暴政、弃暗投明以示忠贞不二,不折节操,所以惨遭挖眼酷刑,饱受流放自然的落泊颠沛,甚至求死不得求生无望。

他虽认识到自我的轻信之罪,终因得知被迫害的儿子仍在人世并陪伴保护着困苦无援的自我,又得到了真相后,由于承受不了悲喜交集之情的重荷而逝。这似乎是自咎之因所致,但似乎也属善无善终之例。

这与李尔王不察善恶不分真假而导致无处安身,浪迹荒野,与乞丐为伍,最终在悔恨的刺痛中,在精神与肉体的折磨中,在失去所爱而无法承受的悲哀中结束他八十岁的生命相比,二者都令人同情,促人思索,可见官场的邪恶,可知人心的险恶了。

世事无常至于使悲喜在瞬间交替,而命运无常至于使乞丐与国王一夜之间换位。恩将仇报,认敌为友,美貌黑心,丑相热肠,魔性假语,佛性真言,这就是人类的智愚善恶,这就是生物的弱肉强食,这就是宇宙的相生相克。

苍苍者天,茫茫者地,轮回之中,皆循真理。善报者恶尽,恶报者善哉。今世前因,后世今果。得等于失,善同于恶。迷于五行中,醒于三界外。苍苍者生,茫茫者命,存亡谁握,贵贱何别,人物非异!

作为一部戏剧,客观的描述让读者能从自己的角度理解故事。《李尔王》的悲情不是让泪水湿润读者的眼睛,而是让思考充斥读者的大脑。

李尔王读书笔记(篇15)

莎士比亚有四大悲剧,可我总觉得《李尔王》写得发人深省。作为传世百年的经典剧目,其内容无需重复。一个英勇有为的贤君,竟被自己的亲生女儿**,沦落到如此地步,实在是可悲可叹!

故事一开始就指出了人性的一大弱点:人们喜欢听好话,喜欢被人奉承。尤其是人到了老年,总喜欢居功自傲,也因此总被遮蔽了耳目。

正如大清帝国的乾隆皇帝在一片奉承和盛赞中自封为“十全老人”一样,大女儿和二女儿竭尽所能地渲染,令这位不列颠国王陶醉了,醉得飘飘然,醉得一塌糊涂,醉得忘乎所以。中国有句老话:“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不列颠与我国相去甚远,大概很难懂得这个道理。

所以说真话、说真话、向父亲坦白的小女儿成了悲剧。这似乎和我国的一个小故事有些相似:某人得子,大喜,众人探望,皆以“此子富贵”“此子长寿”“必有大才”谓之。

唯一人曰:“此子终为死焉。”众皆愕然,鄙视之。

说了实话而惨遭厌弃,而那些虚情假意、口沫横飞、恨不得将所有溢美之词基于此子一身的人却广受欢迎,甚至以高尚者自居,而讲真话赶出门外。这与考狄利亚惨遭两位姐姐的鄙视和父亲的厌弃如出一辙。人性的弱点也正在于此:

人都喜欢被赞美,都喜欢溢美之词。但人们还希望这些话都是真诚的。于是乎,就又形成了悖论:

美言绚烂而多虚假,真话逆耳而多诚意。正如饮料和开水对人一样,虽然饮料很美味,但真正解渴的还是开水。李尔王最后总是依赖他的小女儿,对吗?

接下来的故事便是“孝义”和“贪婪”的问题了。身为中国人,在看待子女对待父母的问题时,自然而然地要从“孝”的角度出发去**——好像在我们眼里也只有这一个角度。

当然,李尔王的两个女儿高纳里尔和里根在用花言巧语骗得了李尔的国土之后,对待自己的父亲就不仅仅是“孝”与“不孝”的问题了,而是忤逆与大逆不道了。从大女儿高纳里尔要求裁减父亲的侍卫,到二女儿里根对父亲避而不见,一直到最后李尔在暴风雨之夜冲出宫廷,终至疯狂。这中间两个女儿的冷酷与无情表现的可谓淋漓尽致,在这些情节中,还穿插着一个“小李尔王”的故事:

爱德蒙为了夺取继承权,诬陷兄长,陷害父亲,终至父亲流亡的故事。这两个故事交织在一起,揭示了利益世界中人们的贪婪本性,并严厉鞭打了利益世界中的权益斗争和人性冷漠。正如爱德蒙为了继承权所做的一切一样,两个已婚妇女为了争夺爱德蒙而互相残杀,这对人性和道德的丧失是一个极大的讽刺

这三个臭味相投沆瀣一气的人聚在一起,最终“恶有恶报”,这些都是后话。作品中暴风雨的出现,恰到好处。连天的狂风暴雨,营造出一种黑暗的、恐怖的气氛——人性泯灭了,道德沦丧了,世界成了地狱··· ···

当然,光明终究还是会到来的,考狄利亚就是光明,就是“善”与“美”的化身。事实上,从一开始,科黛利亚就表现出她的真诚和善良。虽然父亲对他有些无情,但当她得知父亲的悲剧,还是兴兵讨伐。

还有爱德伽对自己的父亲葛罗斯特,虽然自身惨遭诬陷,被父亲通缉,当葛罗斯特也被流放,他还是去暗中保护,这样的情节与李尔王和考狄利亚似乎是雷同的。同前边“恶”的重复一样,这种“善”和“美”的重复也将人们心灵的震撼最大化,“善”和“美”依然还在,在考狄利亚和爱德伽身上就体现着这种“善”和“美”。对于父亲李尔来说,考狄利亚的出现,带着“雪中送炭”的意味,让已经疯狂了的李尔内心有了一丝安慰。

但我认为在舒适的背后应该有一层矛盾的心理。毕竟,他拒绝了她,剥夺了她继承土地的权利。不论如何,父女和好如初。

有什么能比亲情更加宝贵呢?即使在我们为权力和利益而互相残杀的恐怖年代,家庭之爱依然是一缕阳光。但幸福毕竟是短暂的。当科狄利亚被吊死时,李尔也在悲痛中死去。

这样的结局虽然曾遭到人们的非议,但,这就是世界,这就是现实,在那样一个人性被泯灭、良知被泯灭的黑暗**的世界中,怎么能允许“美”和“善”全身而退呢?

至于李尔王的形象,有人认为他是一个痴迷的暴君。我真的不同意。在工作之初,不是指出了他年轻时的英雄事迹吗?另外,像肯特、葛罗斯特这样既仁义又富有智慧的贵族对他忠心不二,特别是肯特,即使被流放还要乔装打扮一番留在李尔身边当仆从。

奥本尼公爵对李尔也是极其尊重的。但正是像爱德蒙这样的野心家害怕李尔王,这本身就说明李尔王是一个聪明迷人的国王。如果李尔王的悲剧是一个性格悲剧(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真实的),那么情节的转变恰恰是随着李尔王性格的变化而变化的。

作为一个国王,李尔王深受臣民的喜爱,因此他自负。正因为如此,他看不到科狄利亚真挚朴实的感情,错误地相信了戈纳瑞尔和里根的言辞。在大多数情况下,国王都是这样的。他们成名后,开始自我崇拜和自我膨胀,眼睛被奉承所蒙蔽。

于是他的悲剧也因此开始。然而,两个女儿对自己的冷漠和无情,瞬间的变化和巨大的心理落差,从根本上打击了他的心灵,粉碎了他的自我膨胀和自我崇拜!他从前所信的一切:

大臣们的崇敬和奉承,脚下的土地,甚至他的价值观,对他来说都是陌生的。大臣们害怕的不是他,而是他手中的权力。此刻,他什么都不是。世道即是如此。

可变为一介草民或者说是阶下囚的他,摆脱了所谓的君王的身份与权力的羁绊,他的心反倒变得澄澈起来。于是他看到了自己,他的小女儿,可爱的科狄利亚,和世界的精华。这时候他的心灵应该是宁静祥和的吧——抛却了世俗的纷争拂去了心灵上的尘埃,这不正是佛家所言“禅”的境界吗?

就在这时候,李尔死了,与其说李尔因悲痛而死倒不如说李尔是带着微笑死去的。像李尔王这样一个看透了世界,彻底了解世界的人,不适合生活在这样一个被权力和利益所异化的虚伪世界里。所以,他必须死。

于是,他出现了,成了**的天使,成了佛陀。

其实在《李尔王》中,那个小丑到是个很有趣的人物。他的戏很少,似乎每次出现,他都是在开玩笑,好像没有他,作品还是完整的。但他却是作品中唯一一个冷静的人,唯一一个既身在剧中又超脱剧外的人,一个“举世皆浊我独清。

举世皆醉我独醒”的人物。仿佛一个不食人间烟火又洞察世间万物的神明。他的每一句话都带有深深的哲学意味,他是李尔性格变化的推动着,是剧情的推动着。

他的每一句话都在启迪着李尔,同时也是对社会对人性的极大嘲讽与反思。正是这个小丑的出现,在不断地嬉笑怒骂中将人们引向了更深层次的思考,也是的作品反映现实的意味更加强烈和犀利,在不经意间,作品的深度又进了一层。

鲁迅曾说过,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而在《李尔王》中,不仅美好的东西被毁灭了,连恶的东西也被毁灭了,而且还毁于“恶”本身。高纳里尔和里根的自相残杀不仅仅在于加重作品的悲剧色彩,更在于向人们传达一种希望,正如中国那句老话:

恶有恶报。他们自身的下场正验证了“自作孽,不可活”的道理——这是他们应有的下场:恶终将会被美和善撕得粉碎,世界终究还是美的。

穆斯林的葬礼读书笔记10篇


为了满足您的需求趣祝福编辑为您准备了一篇“穆斯林的葬礼读书笔记”,作者写的作品在我的心里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读后感可以让我们更好地领悟书中所描绘的世界,希望这些参考内容能够成为你工作或学习的锦囊妙计!

穆斯林的葬礼读书笔记 篇1

《葬礼》中有两处是非常值得注意的描写,父亲韩子奇在临终时是半信半疑地念着“清真言”去世的;而女儿新月在临终时则义无返顾地呼唤着她所爱的老师“楚燕潮”的名字去世。

这两幕不起眼的伏笔其实是在暗示作者要表达的意图:穆斯林的上一代还在受着伊斯兰——这道宗教枷锁的控制,虽说半信半疑,但是无法完全摆脱。而穆斯林的新一代则已经大胆地冲破这道束缚美好爱情的枷锁——伊斯兰,将其彻底抛弃。

两幕临终的描写形成了强烈的对比,作者要表达的正是被她称为穆斯林的回回民族,在前进中的巨大的变革,回回民族要想发展,要想享受现代文明如爱情等等,在作者看来必须抛弃伊斯兰的枷锁。

新月死了,可是在作者的笔下,新月是为了改变回回民族陈腐的现状而死的,她是回回民族变革发展的最前卫的烈士——用生命换取美好的爱情。

作者在暗示回回民族要改变现状,像其他民族一样文明先进,不受宗教的束缚,必须要经过牺牲,像火凤凰一样的死去,然后获得新的生命。

这是作者的理想,她爱自己的这个民族,但她的爱法与回族的穆斯林不同。她不认为回族的发展壮大在于恢复回族人对于伊斯兰的信仰,相反,她认为回族不像汉族等人那样享受美好的爱情与所谓文明的生活,障碍正是伊斯兰。因此这个民族要想获得发展,必须抛弃伊斯兰的枷锁。

韩子奇(代表回族的第一代革命者),没有完全的抛弃伊斯兰传统,但是他的伊斯兰传统已经有了动摇。

韩新月(代表着回族的新一代革命者),已经完全地抛弃了伊斯兰传统,义无返顾地走向她的理想。这正是作者的希望——新一代的回族正在抛弃伊斯兰教的束缚。

虔诚的穆斯林都带着阴黝的面孔,背离信仰的生活却标上解放的徽标;韩子奇临终的一声呐喊,仿拂人性被压抑许久,此刻才得以回归!楚彦潮的坟坑悲歌,不会是哈姆雷特与奥菲丽娅的东方版那麽简单吧?俗语云:听话听音。这种葬伊斯兰的“礼”,却还打着穆斯林的旗号,和“打着红旗反红旗”的丑类有什麽区别?试想,一个从未接触过伊斯兰教的教外人,如果很不幸的读到了霍女士的“葬礼”,对伊斯兰教该是怎样的恐惧和不安!“围城理论”又有了用武之地:信仰了的大唱孔雀东南飞;没信教的唯恐避之不急。其用心,可谓毒也。

作品中没有几处真实的伊斯兰精神和值得吸取的教诲,最后韩子奇与其女二人的结局来看其信仰恐怕难以让人相信是穆斯林,父女二人结局说明作者的信仰或许也属此类。

穆斯林的葬礼读书笔记 篇2

洁白的燕园,洁白的未名湖,洁白的小岛,漫天飞雪中,伫立着一个少女的身影……

这位少女就是韩新月,是霍达笔下塑造的一个典型的悲剧形象。

她出生在一个家庭富有的人家,从小不愁吃、不愁穿,她长得漂亮,有种像清高淡雅、一尘不染的白荷花之天然美。她学习好,一直是班级上的佼佼者。她是在别人的羡慕中慢慢长大的,集万千优点于一身的她却不因此清高自傲,她善良开朗,有理想、有追求,为此,她坚定的付出着,她相信未来,对未来充满着无限幻想,她在自己人生的道路上大步前行,去寻找诗和远方。

可在她内心深处,自己总感觉与妈妈之间有一层无形的隔膜。十多年了,她一直如履薄冰地和妈妈相处,很少可以直率的交谈。但她依然怀着梦想,并顶着妈妈所给予的压力报考了燕京大学,她对自己说:自己确定的目标,朝着它走去就是了,现在没有任何人来帮助你,你也不需要任何人帮助,让自身的力量来接受检验,接受筛选吧!这是多么自信而坚定的宣言啊!让经历了无数次考试的我看得热血沸腾,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新月如愿以偿接到了燕京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我是多么替她高兴啊!我仿佛看到她姣好的面容上,嘴唇微微上扬,眼神里闪出火一样炽热的目光,那是对未来生活的期盼与渴望啊!她已经在这条光明的大路上越走越远了。

也许是天妒红颜,一场爸爸韩子奇的骨折,却使大家意外地发现这个幸福的新月竟然有先天性的心脏病,确切地说是风湿性心脏瓣膜病。这个病带来的打击不仅对新月自己是严重的,而且对她那个寄予厚望的父亲,希望女儿能完成自己心愿的他,打击也是巨大的。他的女儿是“一双明亮的大眼睛闪烁着欢笑,稚嫩的童心、金子般的童心,本能的认为世界是美好的,人生是美好的。”可这个美好即将破灭,他一个做父亲的怎能承担的起。当我读到这时,我虽然心生一些忧虑,但内心却是相信新月的,认为这不过是阻碍新月前行的一颗绊脚石,只要迈过去还依然走自己的光明大道。再说,情节跌宕起伏是必须的,经历挫折也是必须的,谁能不经历风雨就能见彩虹呢!想到这,心里不免宽慰了许多。

可是,我怎能理解作者的心呢?我想,如果按我的猜想,新月战胜了病魔,最后欢天喜地大结局那该多好呀!但是如果真的是喜剧收尾,这本书也许就不会这么深受众人喜爱了。也许,只有悲才会刻骨,只有痛才会铭心。情节一波三折,新月几进几出医院,后面的一字一句都深逼我心,有着想翻页又不敢翻页的心里矛盾。想翻页,想看看后来的结局如何,希望看到新月病愈出院的一幕;不敢翻而是害怕结局却是自己内心不愿面对的一幕。于是,我就怀着这样矛盾的心情读到了新月感冒病情加重,被楚雁潮爱情火焰重新燃起了希望,读到自己生母十六年前给自己写的泪书,最后便看到新月浑身被白纱包裹,静静地躺在棺材里。她仿佛是我第一眼印象中的新月,那么美丽,内心还是充满极度对生活的热爱和渴望。现在却安详地躺在那儿,浑身洁白,仿佛进入了另一个世界,在那里去寻找自己的梦想,自己的爱情,自己的妈妈……

那一夜,新月未央……台灯下的我,合上了书,闭上了眼,来感受自己心中那轮新月。

穆斯林的葬礼读书笔记 篇3

虽然我已不像以前那么激进,当我看到韩子奇竟然和梁冰玉在一起时,那一刻我心里气急了,怎么可以这样没有责任心,或许是因为我没有经历过战争没有在异国他乡流浪10年,想不清楚那应该是怎么样的心理历程,又怎么样的文化程度和态度观点才能让他们做出这么为世人所唾弃,起码是比较传统的人们是不能接受的,这也许就是儒家思想在大多数人心里的根深蒂固吧。

梁冰玉说:“因为我爱他,他爱我,所以我们就结合了。”说的那么理直气壮,一点不像是第三者。不过她的敢爱敢恨也让我佩服。韩子奇终究还是比较传统的,他扔不下他儿子和妻子和玉和名誉。他口口声声说:“我离不开你”,可是照样过得好好的,或许有点苦,可是没死,有点犀利吧。所以我也佩服梁冰玉说:“你的人生应该由你来做决定”,后来就是她失望的走了。带走了这个人的爱,却带不走这个人的人。这也是一个女人的失败。她姐姐梁君璧也失败,留住人留不住心。

穆斯林的葬礼读书笔记 篇4

刚开始看的时候,除了新月的报考,其他的地方感受的是挺平和的,包括梁亦清一家清贫却安静的日子,然而,事情开始有了各种转折,有了冲突,有了悬念,看到最后,是满心的揪心,看到一半的时候实在忍不了了,先百度了故事梗概,可是真正看到那一章一节的时候,心里还是堵得慌。其实就是一个悲剧,或者说是一个个的悲剧组成了这个冗长的故事,三段夭折了的爱情:玉儿和韩子奇,天星和小容子,新月和楚雁潮,每一段都有让人唏嘘的地方,说到底是璧儿的霸道,她不容许她们每一对在一起,她总有自己的理由。

这个女人小的时候是可爱的,有灵气的,可是越长大越变成了一个跋扈的女人,她的无知是那个年代赋予的,她没有读过书,没有玉儿那样开放的前沿的思想,可以把人生都上升到精神层面,她只是个普通妇人,算计着她的小日子,不关心政治,只关心丈夫孩子,有她自己的执着和计较。可是无论如何,我还是理解不了玉儿的,我理解那个兵荒马乱的年代所造成的错乱,可是我认为,不管是怎样的爱情,都应以不伤害另外一个家庭为底线的,否则都不会有什么好结果,那是自私的代价。作为妹妹,她抢了姐姐的丈夫;作为母亲,她的离开以及留下的那封信最后断送了女儿的性命,缺席的那么多年的母爱,不是白发苍苍在新月生日拎块蛋糕就能弥补的,别说苦衷,所谓苦衷都是拿来在傻眼了时叙述的借口。

整个一个大悲剧,唯一让人暖暖的是那个甚至有点木讷的天星,他不管上一代到底是神马情况,只是心疼妹妹,每次看他疼新月的时候,都想拥有这样一个哥哥。

新月是幸福的,在最风华正茂的时候离开了,可她拥有那么疼她的天星,那么爱她的楚雁潮。若干年后,她爱的男人还会在她生日的时候去她的墓前拉她喜欢的小提琴曲子,对一个女人而言,这已足够。

穆斯林的葬礼读书笔记 篇5

这本书,是我在师范初读的,这几天又在书城里看到了推荐,这次我读了很多名家的点评,真是温故而知新。

这本书有着大量的宗教礼仪的描写,透漏着浓厚的宗教气息,为故事的背景蒙上了莫可名状的诡异,也许宗教本身就是一种悲剧,

是一群孤苦无依的灵魂的彼此慰藉与温暖,以提供活下去的勇气与动力,这是一种自欺欺人的信仰,而命运的残酷,人性的脆弱,使人们甘于自欺,那是一种对未来天真的自信,而面对悲惨的现实,却只能通过信仰疗伤。

宗教笼罩下的人物命运都有一种宿命的忧伤,在生命的路上,渐行渐远,愈发凄迷。

这人间,每天都要上演太多的悲欢离合,那些忠贞不渝的爱情,有时也难逃毁灭,但愿爱能在灿烂中死去,在灰烬中重生,但这只是惯于喜剧思维的我们对悲剧的美好幻想。

而悲剧的力量,究竟再哪里?穆斯林的葬礼,向世人展现了难以愈合的疼痛,当面对宏大的社会悲剧时,当事人再悲痛的眼泪,再虔诚的忏悔,都无济于事。

悲剧,作为一种力量,让我们对人性有着更深的了解,启示后来的人,后来的事,少一点遗憾,少一点悲伤。

那些往事,让我学会回忆,那些悲剧,让我学会流泪。

这一切的一切,都让我更加敢于去憎恨,去热爱,去尝试,去体验!

穆斯林的葬礼读书笔记 篇6

早就想写这篇读后感着,可总觉得准备的不够充分。因为要写的东西太多了,不知道从谁先写起。在我脑海里印象最深的是韩新月了,可发生在她身上事太多了,与她有关的人有过复杂。其实,我是被她的精神而感动,她追求很完美,不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做的最好。她对爱情的向往,坚定的信念,对爱的责任都是无法比拟的。

这本书一共写了三代人,而且是错综交织在一起。梁亦清,一个人一辈子琢玉却因玉而亡。人老实,就那他自己的话来说,干那行就吃那行的饭;韩子奇,是梁亦清的徒弟也是他女婿。人有心,能干,忠诚。我想正是因为这忠诚导致他以后的命运。还有壁儿和玉儿;韩新月,韩天星。

想到这些我的心里有些乱乱的。就先说一下韩子奇吧,我很佩服他的干劲,把奇顺斋治理井井有条。在这时历史给他开了一个大玩笑,二战爆发了,他为了他的宝玉,不惜远走他乡,到英国避难。而且玉儿也偷偷跟着去了,从这里就开始了。他们没有躲二战,英国一样爆发。战争毁了一切,而制造了一分爱情。韩子奇玉儿,而且有了他们爱的结晶,韩新月。忠诚是他必须回国,回家。就这样悲剧一点一点发生。

唉!写着写着就想把正本书写上去,呵呵因为它真的不一样。想简单写一写,可怎能表达我内心的世界。就谈一谈爱情故事吧。韩子奇和玉儿的爱情,是不该发生中应该发生的,让人恨与痛。恨韩子奇没有做好,心疼玉儿的命苦。韩子奇和璧儿,是不该结合而结合。因为他们之间没有爱情,只是亲情与责任的相加。还有哪个英国男孩和玉儿,只能说是男孩对爱的挚着,为爱情付出一切,不惜生命。唉!让人感动。韩天星和陈某的爱情,让人惋惜,因为他们没有坚持,没有做互相信任。韩新月和楚雁潮的爱情,真是让人心都跟着疼,老天是多么的不公。一个还未读完学业,自己的目标尚未达到,对未来出满了憧憬,没有感受过一次真正的母爱,还有许多许多事等待她完成。她的爱情受到了家认的阻挠,老天的宣判。人世的不公好象都降临在她的身上。让人落泪。楚雁潮爱的化身,给她带来了一丝的希望。

当我读到这些时,我真想为她做些什么,可我又如何出手呢?因为这只是作者笔下的故事。只希望现实生活中不要存在这些故事,让爱进行到底。

读完这本书后我还了解了不少回回的生活习俗,哈哈这本书挺不错的,大家有时间也看看。

穆斯林的葬礼读书笔记 篇7

人生如梦,历史无情。

一直很想读这本书,起初也是怀着对这个民族以及书名的好奇,想知道这会是怎样一个故事。没想到第一章就把我震撼到了。那些描写建筑的专业词汇,让我觉得自己无知极了,而后面有关玉与历史的描写则使我更加钦佩作者的学识,那是真东西,真本事。

从文章的写作风格来看,毫无疑问,字里行间都带着很明显的过去的气息,尤其描写爱情,描写人物心理时,与现代作品之间有着很大不同。故事也就是在那特殊年代展开的,从未经历过那时代的我,却有幸在这一周多跟着作者,沿着玉与月的脉络走了一遭,一同难过,欢笑,遗憾,不甘。

全书的几个葬礼都令人印象深刻。忠心耿耿的老侯被韩太太冤枉,他努力撑着一口气,沉冤得雪时却也是与人世告别时;苦命的姑妈等了一生却始终未曾与家人再次相遇,在另一个世界,她终于可以歇一歇,可以摸摸自己孩子的脸,朴实又真诚,从她身上看到了很多人的影子;新月一生纯洁天真,在人生正值绽放的时候,被命运无情戏弄,香消玉殒,留给活着的人无限感伤……

而易卜拉欣,最后无疑是要带着无限的遗憾落下人生的帷幕。

我更愿意称他为易卜拉欣,这个年少时的名字,与玉还没有任何瓜葛的少年的名字。他虔诚,他勇敢,他有着太多美好的特质。当易卜拉欣这一真主信徒的名字被韩子奇所替代,他的世界一下复杂起来。懵懂时就要背着他人的不解寄人篱下,卧薪尝胆,只为让奇珍斋再次出现在世人眼前。这颗心也正是一路来对信仰的虔诚而磨砺出来的。命运却毫不留情的捉弄他,或许这是真主的考验,抑或说惩罚。但是,经历了这么曲折的一辈子,也不枉在人世活了一次。至少他真实的体验到了爱,也真实的因爱而痛苦,他在人海浮沉,在战火中迷茫。韩子奇早已不是那个勇敢的少年,因为有了爱,那爱高过了信仰,或者已经成了新的信仰。因此,他也有了软肋。

韩太太最终只在一句“十几年前无常的了”的描述中向读者短暂告别。她可怜,她可恨。我尝试放平心态去理解她,但是我始终却不能容忍她的愚昧,不能原谅她的自以为是。作为父母,这种自以为的“关爱”对于儿女来说,最为致命,因为这说到底不过是自我满足的一种表现。没有人有权利掌握他人的人生。可说到这儿,她何尝不是被命运玩弄于股掌之间,整本书中最“虔诚”的穆斯林,严格按照教义每日“小净”的她,却因为坎坷的命运变得刻薄,虚荣,不可理喻,拥有最让人咬牙切齿的心。她一生耿直,性格倒是像虎妞,年少丧父,她习惯了掌权,却未能掌握自己的命运。一而再再而三的做下那些事,每日的祈祷就能掩盖她的过错吗?

我羡慕故事中真挚的爱,也同情每一个在大历史下脆弱的人,不管是“回回”,还是一个汉人,在临终之前坦坦荡荡,无所畏惧的能有几个?说到底,这人世,荒唐,无情,无奈,但也真实,热烈。

推荐阅读。

穆斯林的葬礼读书笔记 篇8

《穆斯林的葬礼》情节一波三折,紧张,耐看,让我拍案叫绝!人物满是沧桑之变的厚重,世俗人情充满了美与丑,善与恶的矛盾。全篇以月为引子,娓娓道来。梁亦清与韩子奇的师徒情义,梁君壁与梁冰玉的姐妹恩仇,韩子奇与梁君壁与梁冰玉的感情交杂,韩新月和楚雁潮的生死恋情,四条线铺开,写了玉器世家,一个穆斯林家族六十年的盛衰及命运的沉浮。人世伦理的冲突和交错扭结的爱情悲剧,最终随着葬礼归于沉寂。《穆斯林的葬礼》以独特的情节和风格引起轰动。具有催肝裂胆的艺术魅力,此书获得1991年中国作家协会第三届茅盾文学奖。

别看霍达是个女人,文字结构,思想见识,写作功底与男人相比毫不逊色。但看到后边,我却流泪了:新月,一个多么清纯,多么努力向上的女孩子,却在豆蔻年华之际,因心脏病复发,治疗无效,像花朵一样地凋谢了。短暂的师生恋情,随她一起葬入坟茔,后痛却留给恋人——她年青的老师楚雁潮。爱情面对生离死别夸张了它的神奇,强化了它的悲切。

让我流泪的不是爱情,而是缺憾,是现实生活的无奈和挣扎,是家庭矛盾和争斗,是父母情感的纠葛,使新月成了牺牲品。而且这都是来自亲人之间的扼杀和摧残,人性的劣根性写的入木三分。是缺憾让我看到了自身弱点,它让人反思:家庭气氛的优劣,对孩子有着不可估量的杀伤力。如何调剂,如何把握,这很重要。为什么男人和女人都在苦苦地寻找着爱情,寻找着自己的另一半,就是为了达到至善至美的境界。掬一把同情的泪给天下因真爱而不能结合的断肠人!我深深地期盼,这个世界,每一个家庭有真情和温暖,别在互相争斗、残杀,让子女心灵和肉体受伤!

另外,爱情的曲折,人生的苦难写的那么深沉动人,让人感慨:爱情是一种永恒的记忆,苦难是一笔珍贵的财富。有位朋友说的好:也许,有些人注定一生苦难,但是,奋斗与自强,始终会赢得人们的尊敬和爱慕。

穆斯林的葬礼读书笔记 篇9

曲终掩卷,荡气回肠。心像是蓄了雨的云,轻轻一挤,便会泪雨滂沱。仓央嘉措说:“这一世,转山转水转佛塔,不为修来世,只为与你相遇。” 我想,你是我人生最美好的相遇。纵使最后的结局,你我阴阳相隔,纵使最后的爱情化成一场悲剧,我依稀记得初见时,你美好的容颜 ······

一个穆斯林家族,六十年间的兴衰,三代人命运的沉浮,两个发生在不同时代、有着不同形态却又交错扭结的爱情悲剧。《穆斯林的葬礼》通过塑造的几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深入揭示了华夏文化与伊斯兰文化的撞击融合;展现了穆斯林民族在历史的长河中的心路历程;诠释了人生的真谛、爱情的真谛;读罢仿佛让人在这场悲剧中接受了一场圣洁的洗礼。

“悲伤逆流成河”,用这句话概括这部五十万余字的茅盾文学奖经典作品再合适不过了。它如同一部忧伤的画卷,向读者展示了一个玉器世家由盛转衰的悲剧,一个父辈韩子奇与梁冰玉对真爱的执着却败给了红颜俗世的悲剧,一个子辈韩天星与容桂芳因为门户阻碍而使相爱的人不能在一起的悲剧,更有本书主人公韩新月与楚雁潮的还原了爱情本来面目的的感情却败给了残酷命运的悲剧。这些都恰如安意如说过的那样:“我们的情感一直是缠绵深重的,好像作茧自缚的蛾,将自己和对方深深缠绕,一代一代人,前赴后继。”纵使人定胜天,在死亡面前,一切伟大都渺小到不堪一击。

本书主人公韩新月和她的老师楚雁潮的爱情之路一路艰辛。艰难感动,幸福并且疼痛。他们顶着“师生恋”的.舆论压力,冒着“回族人不能与汉人通婚”的宗教阶级,为爱而生,为爱而死。

楚雁潮在我看来十个内心极苦的人,新月纵然还是个孩子,一切责备之词都会只针对他,压向他。一个人不哭,不是因为他不悲伤,或许是他学会了伪装,伪装起自己的一切痛苦与眼泪,习惯性地去坚强。他要成为一座山,一座屹立不倒的山;一把伞,一把遮风避雨的伞,让新月的世界里只有温暖。但命运,万恶的命运却又给这个苦命的人开了个不大不小的玩笑,新月的病倒成了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这就是命运。曾经做过一道选择题“机会和命运,你会选择哪个?”现在的我会毅然决然的选择命运,不是对命运的苟且与屈服,是命运的力量,真的比我们想象中的还要大得多。

韩新月,她的一言一行、一颦一笑都让人如沐春风。这个纯洁的女孩毫无心机,淡然的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不期而至的爱情让青涩的她措手不及,但作为新时期女性的代表,她勇敢的接受了这份真爱。在外人看来衣食无忧的她同样压抑着内心各种的痛楚。看似和睦实则危及潜伏的家庭,迷离的身世,还有疾病都这位少女承受这本不该她这个年龄承受的一切。是的,每个人背后都有一旦不堪回首的或是清楚或是模糊的往事。

张爱玲说:“长的是磨难,短的是人生。”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这不仅仅是对红颜俗世的感悟,更是对宿命的妥协。这世界上眼泪太多,你不会懂得。新月,她盼望着天明,她在天明时死去,这是一个怎样的悲剧。活在今天,活在当下,因为你永远不知道未必明天就有以后。我们习以为常的庸常生活也总是在人心力交瘁的时候给人一个恰倒好处的拥抱,告诉我们活着这件事并不总是那么艰辛。我们总是害怕岁月,却不知道活着是多么可喜,到底什么时候我们才能为自己拥有的一切心怀感激?

回首过往,我们不得不承认过去总是比现在美好的多。若,人生若只如初见,该有多好。两个初次见面的年轻人,用英语交谈,她笑靥如花,他温尔儒雅,未名湖畔见证了那份初见的幸福······

穆斯林的葬礼读书笔记 篇10

其实, 我并不会写读后感。 只是,为了摆脱这枯燥无味的假期而信手由缰的发发感慨,以减轻这种自然而然的郁闷之情罢了。

记得看这本书时,正逢我出水痘而闷在房子里,一边是拿着镜子看着脸上的水痘慢慢的消失,心里感觉到一种难以名状的欣喜和期盼;另一边是由于好几天没有出过房门,没有晒过太阳,一种无形的压抑伴随左右。好想出去兜兜风,嗅嗅阳光的味道和花草的清香,但我不能,我只能披着衣服,静静地站在窗口默默凝望远方,在这种活动以外的时间,我看《穆斯林的葬礼》。

回想一下,《穆斯林的葬礼》到底带给我什么?是在为韩新月与楚雁潮的爱情悲剧而惋惜?还是在为韩子奇在婚姻上的懦弱而痛心呢?我不知道,冥冥之中,我总觉得霍达带给了我一些很现实的东西。

在书中,我第一次了解了回族人民的生活习俗和礼节。当然,这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葬礼的仪式。梁亦清死了,韩新月死了,“姑妈”死了,韩子奇死了,这些人的离去,怎能不使我对“葬礼”记忆深刻呢?虽然我曾经为他们伤感过,痛惜过,感慨过,流泪过,但它也带给了我许多的思索。

也许此时,此年龄,信口开河的谈论爱情似乎让人感觉到我的稚嫩与单纯。但它却使我不禁要问“什么样的爱情才会幸福”?那些因为怜悯、因为同情、因为感恩而形成的婚姻是否存在真爱呢?为什么爱情在世俗、在民族差异、在宗教信仰面前竟是如此的苍白无力呢?我想谁也无法选择自己的出身,自己的家庭,却又权利去寻找自己的爱情。也许是因为生活,生活让我们改变了太多。是生活让爱情变成了婚姻,由婚姻组成了家庭,但也是因为生活,让大多数人在压力下凑合着过日子。我太年轻,不懂得什么是真爱,在现实中,人总是要生活,这也许就是韩子奇为什么割舍梁冰鱼儿回到与梁君璧组成的家庭中的原因吧。

好了,写到这,我无法再写下去了。因为我没有什么更深的理解或有什么能让人引起思考的感慨。我看完《穆斯林的葬礼》的收获是我还想再看一遍,至于这美其名曰的读后感,权当我个人在这浓厚的氛围中呼吸一点别的空气,至于其他的意义,我觉得很寥寥,只是希望看到此文的人别见笑,本人就倍感欣慰了。

《狼王梦》读书笔记十五篇


“《狼王梦》读书笔记”的内容都是由本文作者精心搜集和整理而成的。相信很多读者在阅读过这本书后,对其中的情节都会留下深刻的印象。撰写读后感不仅是对作品的感悟和体验的表达,也是对作者的一种尊重和敬意的展示。那么,如何让自己的读后感更富有感染力呢?如果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请动手收藏起来,以备将来查看!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1)

我读过一本书,叫做《狼王梦》,作者是沈石溪,是篇动物小说,也是令我最喜欢的一篇小说之一。

这本书的内容讲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讲了一匹母狼紫岚为了完成一匹公狼黑桑的狼王梦,培育了四匹狼崽,但是最终一无所获,其中一匹小狼黑仔被凶残的金雕吃掉,母狼紫岚为了自己的小狼黑仔报仇,与金雕同归于尽。第二部分则讲了一匹淘汰警犬大灰进入了马戏团,在马戏团受尽折磨,还被人当成恶狗,有一次马戏团演出的路上,其中两只云豹饥饿难耐,突然冲向坐在车里的人群,这时候大灰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毅然挺身而出拯救正在面临危难的人,与云豹进行殊死搏斗,最终赢得了人们的尊敬,并热血洗冤。

这本书的内容十分原生态,刺破了虚伪的人类社会。

最令我感动的是第二部分讲诉的《狼种》,大灰是一匹狼,却拥有狗的品性,对人类忠心,但在马戏团中却屡遭狗的欺负,主人的嫌弃,令我为大灰打抱不平,但在野外,主人遇到危难,大灰居然挣脱铁链,负伤与云豹搏斗,浑身是血。大灰曾经被次次冷落,但却以德报怨,最终牺牲。

我喜欢这本书。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2)

曾几何时,我爱上了沈石溪所著的动物小说系列。他流畅的文笔,对动物栩栩如生的描绘,都深深吸引着我。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是《狼王梦》。

一听到狼,人们自然就会与邪恶、狡诈、凶狠等词语联系起来,总之,所有不好的描述都用上了,我也不例外。但读过《狼王梦》之后,我对狼有了另一种看法。

书中主要描绘了一只名叫紫岚的单身母狼,带着自己刚出生的孩子,为了孩子们的成长和成才,历尽了千辛万苦,倾注了自己深深的母爱之情。读完《狼王梦》,最让我感动的那一幕,久久出现在脑海里,挥之不去。那就是紫岚为了孩子们的生活,乳汁早已干涸的她,不惜咬破自己的乳房,将血浆送进孩子的嘴中,为了自己的心肝宝贝,她已经没有痛感了。这是怎样的一种爱啊,我已经无法用语言来形容了。书中还介绍了这只母狼为了培养孩子成为狼王,终生没有再找配偶。一次,其中一个孩子落入了猎人的铁网,紫岚就是咬断自己所有的牙齿,也要把他救出来。为了狼儿们的幸福,紫岚与秃鹰对决,最后在碎石林中与秃鹰同归于尽。

这是母亲高尚的人格,这展现了母亲为了孩子敢于奋斗的精神。对于人类,母爱又何尝不是如此伟大。

在我的生活中,妈妈给予我的爱很多很多。曾记得那年,我因被蚊子咬而患上了外伤型猩红热住院。跟医生交谈完的.妈妈一脸难过,妈妈在心里深深地自责,责怪自己没有好好照顾我,没有重视那个蚊子包。每天,医生都要来给我挤脓,每次挤,我都痛得号啕大哭,而妈妈每次都陪在我身边,安慰我,抚摸我的头,尽量减少我的痛苦。妈妈那时说的话,我至今难以忘怀。她说:“孩子,如果痛苦能转移的话,我希望能让我替你痛!”可见,母爱是多么的无私。生活中许许多多的母爱实例,我数也数不清,我所取得的每一次成功都离不开妈妈的鼓励和支持,妈妈的爱渗透在我生活中的点点滴滴。

读了《狼王梦》这本书,我对母爱的感受更深,让我深深地明白了:不论人还是动物,世间的母爱都一样的伟大和无私。母爱无边!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3)

在我们的生活中,很少有人见过狼,大家都认为狼只有凶残的一面,我也一直是这样认为的。但是我读了《狼王梦》这本书后,知道了一匹真正的狼也是有另一面的,这本书就写出了一匹母狼的生活。

一匹叫“紫岚”的母狼,在风暴中产下四只狼崽,只有三只小公狼,紫岚不惜一切代价,想把它们培育成“超狼”,可是命运总是这么残酷,最大的黑仔对环境过于好奇,结果被金雕咬掉,二狼蓝魂儿倒是勇敢,却被藏在羊底下的捕夹给夹住了,最后死在了紫岚的手下。三狼双毛在争夺狼王时,落入了狼群口中。紫岚的梦想就这样落空了,后来,它又用生命保护了五只小狼崽,与金雕同归于尽。

读完这本书,我对紫岚的梦想落空而感到失望,它精心培养它的孩子,想要让它们变成新一代的狼王时,让我感受到了极大的母爱。我非常希望媚媚生出的五只狼崽中,有一只能成为未来的狼王,统治整个狼群,让黑桑和紫岚感到骄傲,完成它们的狼王梦。

我们应该像紫岚一样,为梦想付出代价,想要实现梦想,就一定要用实际行动来表现,不能有梦想,而不去实现,在那说说而已,这样,只能说是浪费时间。所以,我们一定不要把时间都用在玩上面,而要为了梦想,努力学习,早一天把梦想实现!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4)

每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每一个扣人心的动作……让我的“狼”有着更加深刻的认识。

书本中的主角是有着野心的,抱负,为求一子成为狼王的母亲——紫岚,整本书讲述的是紫岚生下一窝四个狼崽,为的是可以把他们其中一个培育成住在狼世界的狼王狼王,当希望随着现实一个个凄惨的破灭,紫岚心中狼王的,渴望对“狼王”这个位子的野心也渐渐淡去,她发现,她的女儿生了狼崽,为了保护狼孙,紫岚与金雕同归于尽……从一个风华绝代,

受无数公狼爱慕的紫岚,到摔破了脚,完完全全放弃了自己的婚姻,几颗门牙被弄断……她完全牺牲了自己,她为了孩子们,变成了一只丑狼。紫岚向人类母亲一样,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那个想法,不仅让紫岚失去了美丽的外貌,也让自己的生命断送在她心中的权利……

当今的社会,能者多得,所有的父母心中所年的都是想儿女可以更好的学习,更好的创造未来,而作家沈石溪更将这种想法扩大,将这种想法套在这种凶狠的狼族身上,使我不断的感受到,无论是温顺的小羊;无论是凶残的狮豹;还是诡计多端的狼……他们都视母爱为至高无上的爱。

母爱——狼王梦,这场梦,令人叹为观止,这个梦,我曾经无数次看到,紫岚因为儿女的意外,而留下了两行属于母亲悲伤的泪……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5)

【内容简介】:

母狼紫岚失去丈夫后在在一个狂风骤雨的夜晚,在与猎狗生死较量过程中分娩,其处境艰难可想而知,但是她有一个梦想,那就是了却丈夫黑桑的心愿——坐上狼王的宝座,所以她胜利了,她生下了5个小狼崽(1只母的,4只公的),她要培养未来的狼王。

【好词】:

烈日炎炎 暑气蒸人 热浪炙人 烈日当空 秋高气爽 丹桂飘香

天高云淡 红叶似火 金风送爽 硕果累累 数九寒冬 寒气逼人

冰天雪地 天寒地冻 滴水成冰 鹅毛大雪 粉妆玉砌 冰天雪地

银装素裹 大雪初霁 雪虐风饕 乌云密布 晴空万里 万里无云

碧空如洗 湛蓝如洗 瓢泼大雨 滂沱大雨 暴雨如注 倾盆大雨

花团锦簇 繁花似锦 百花齐放 姹紫嫣红 迎风吐艳 万紫千红

心急如焚

【好句】:

1、眼下正是桃红柳绿的春天,在中国西南部的日曲卡雪山的狼群,正化整为零,散落在雪山脚下浩翰的尕玛儿草原上。

2、天渐渐黑了,紫岚仍是一无所获,它不得不拖着疲沓的身子,回到自己栖身的石洞去。

3、紫岚像被高压电流击中似的一阵的疼,浑身痉挛,惨嚎一声从大白狗身上翻落下来,在地上打滚。

4、它仰天长嗥一声,那嗥声混合着悲愤、激动和嗜血的野性。它伸开稚嫩的狼爪扑向蓝魂儿,它打败了蓝魂儿。

5、它睁开眼,尕玛儿草原在身下像一块绿色的地毯。老雕正拎着它在高空飞行。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6)

清优淡雅的小溪,奋斗不息,因为浩瀚碧海是它的梦;清新浓艳的鲜花,芬芳四溢,因为满园春色是它的梦;飘逸凌空的白云,淡墨浓彩,因为点缀美丽的晴空是它的梦。梦想,总是能给人以前进的力量,促使我们不断克服困难,走向属于自己的辉煌!前不久,我读了《狼王梦》这本书,读完后,我深深的为紫岚的梦想打动了。《狼王梦》让我更客观更全面地了解了狼,它不是《小红帽》里那可恶的狼外婆,也不是鬼故事作恶多端的“狼精”,而是大自然的英雄豪杰,是一种非常智慧的动物。

听啊,那凄厉苍凉的狼嚎,唱响一曲曲生命的赞歌。这本书也说明了,有了梦想,即使是一头狼也会变得与众不同,令人肃然起敬!在我们这个人的世界里,也要像故事中的紫岚一样,为梦想而奋斗。举世闻名的科学家诺贝尔,为了追求自己的梦想,制作出性能更好的炸药,付出了很多,失去了自己的亲弟弟,失去了自己父亲的双腿,但是诺贝尔没有放弃,继续追随梦想,直至成功;美国总统奥巴马,在年轻时曾立志将来做美国的一名参议员,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他曾当过收入微薄的小职员……为了实现梦想,他们谁也没有放弃奋斗,于是经历了漫长的等待之后,终于换来了自己的人生辉煌!梦想是用不凋的希望和不灭的向往编制的七色彩虹,它绚丽辉煌。

梦想是用点点滴滴的爱汇成的翅膀,他平凡伟大,梦想是用意志的血滴和拼搏的汗水酿成的琼浆,它历久弥香。经过不断的追逐自己美好的梦想,小溪成为浩瀚碧海;清新浓艳的鲜花变得春色满园;飘逸凌空的白云也为美丽的晴空而点缀。《狼王梦》告诉我们,心中有愿望一定要去闯,努力实现最初的梦想,哪怕前方的路会充满坎坷,但为梦想而拼搏的人会永不言败从哪里跌倒就会从哪里爬起来,所以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7)

母狼紫岚的老公黑嗓被野猪的长牙穿透了胸口。从此紫岚便怀着继承黑嗓的心来抚养孩子,再一次盗猎的晚上,紫岚被大白狗踢了一下肚子,将五只小狼崽早产了下来,大白狗发现了破绽,于是紫岚就进行了生死拼搏,最后以胜利告终。

《狼王梦》这本书是沈石溪写的。主要写了母狼紫岚的丈夫,黑桑。在即将成为狼王的前一天死了。于是,紫岚就有了那样的一个念头——把自己生下的那一群狼崽中的一只狼儿培养成新一代的狼王,继承他父亲的遗愿。为了实现这梦,她便开始训练自己的幼儿。可是梦中就是梦。她的幼儿也陆续死去了:黑仔出去捕食,被老鹰叼走了。蓝魂儿因中了猎人的圈套,也死了。双毛和狼王洛戛打斗时,也牺牲了。但紫岚很快把最后的一丝希望交给了媚媚。盼望着媚媚生下的孩子能成为狼王。她为了能让孙子成为新一代的狼王,也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紫岚那种奋勇直前、一心一意、永不放弃的精神让我十分感动。但是,紫岚的教育方式是残忍,是自私还是伟大呢?在第一次读《狼王梦》时,我觉得她是伟大的,但后来再想想,原来说她残忍和自私也不是没有道理,她为了继承黑桑的遗愿,竟想在短时间内把狼儿培养成“超狼”,不但没有成功,还把孩子的性命给白白地赔上了。就算狼儿们都当上了狼王,那又怎样,狼又不是人,它不会感恩,狼儿当上了狼王,会将捕到的猎物给她吃?难道这也是伟大吗?我的心越来越矛盾起来……一想到这里,矛盾的心理化成一种愉快的心情。原来母爱可以是多面表达的。母爱有多面,只要是母爱,就没有对与错!关键不在于母亲,是在于子女在接受母爱的过程中,能不能分辨出是与非。

古往今来,有多少诗人、名人、都为母亲而称赞。回过头看看眼前这只不管是不是被权力扭曲了心的母狼,紫岚用自己独特的母爱维护一切。狼王梦,这个梦中,我曾无数次看到,紫岚因为儿女的意外,而流下了两行属于母亲再悲伤的泪花……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8)

有一只狼叫做紫岚,她的老公死了,她老公的梦想是当上狼王,可是不小心死掉了,正好这时紫岚怀孕了,她想自己的丈夫不能完成这个梦想的话,就让自己的儿子完成这个梦想,然后她就专门培养一个,那个死了在培养下一个,死了在培养下一个。

我看完了这本书大吃一惊,我说道,不会吧,还有这样培养孩子,培养狼也一样,不可能哪个厉害就培养谁,要每人都有平均的奶量,假如你的一个死了,那之前不是白白浪费了吗?我完全不赞同这种教育孩子的方法。

狼王梦

我最喜欢改变蓝魂儿的命运,因为他死的太惨了,竟然被自己的妈妈给咬死了,而且他妈妈还把他的一半身子扯下来,给他做埋葬,如果他不被猎人的架子夹到,也就不会回不去,也就不会被咬死,我当时很吃惊为什么要咬死自己的儿子,后来才知道猎人抓到猎物是折磨死动物的,紫岚这样就是想让他死的痛快点,如果不要被猎人的夹子夹到,就不会死,可能蓝魂儿就会变成狼王。

现在有很多爸爸妈妈希望自己的孩子成为明星,可是他们没想过,自己被关到屋子里学习是什么感受。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9)

终于在暑假结束之前,我把沈石溪的著名动物小说《狼王梦》看完了。没看之前,一直觉得狼是一个凶恶的动物,因此,我一直都很讨厌它。可是当我看完了这本书,我才知道生命的伟大,狼也是有爱和梦想的,对命运的不屈服。

在辽阔的草原上,有一个母狼叫紫岚,她在大白狗的攻击下,艰难地产下五只狼崽,她一心想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狼王,可是命运和她开了一个又一个的玩笑,她相继失去自己的孩子。然而,幸运之神就是没有眷顾到她的头上。最后,她绝望了,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上。可是不幸又悄然来临,她为了保护狼孙的安全,在生命的最后与金雕同归于尽。当上狼王,是狼的梦想,紫岚为这个梦想,付出一生的努力来完成狼的梦想。紫岚对孩子的母爱是潜藏在心里的。

在生活中,有哪个父母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成龙成凤。白天他们要辛苦地工作,晚上还要关心我们的学习,他们一直都在默默奉献着,不求我们回报,只要我们好好的学习和成长。母爱是伟大的、无私的,长大后我们一定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回报这份爱。

《狼王梦》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读懂了母爱的伟大。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10)

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感触,紫岚是一个伟大和负责的好母亲,她为了孩子能成为不可一世的狼王,不仅被她的孩子双毛撞瘸了腿,只能用三条腿走路,而且自己的牙弄掉几颗了,害的.自己提前衰老。可是,这就是竹篮打水一场空,白费力气。三个刚刚成年的小公狼个个都不幸的遭遇了杀身之祸。

紫岚首先培育长子黑仔。有一次年幼无知的黑仔趁妈妈出去打猎的时间,竟然不呆在洞里,跑出来玩耍。打猎回来的妈妈却嘉奖了他整一头动物,表明是纵容他去外面玩耍。黑仔经历过这一次,更加大胆了,开始追逐小型食草动物。导致被金雕发现杀死了。第二只蓝魂儿追杀小牛没能冲在第一个,结果被紫岚又是踢又是咬。蓝魂儿就每次发现猎物都冲在第一个。在一次冲锋过于冲动,中了恶毒猎人的计谋,被铁板夹住腰斩断。第三只名叫双毛,他生性软弱,不过紫岚教育的野心勃勃。在一次王位争夺战当中,双毛把现任狼王打的节节退败,由于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他最终还是被唤起了内心深处的软弱,败在狼王的手下。成为狼群的晚餐。双毛、蓝魂儿、黑仔本来可以安家立业,享受家人之间的的幸福,却被强迫当狼王,到头来还不是无意落败,也牵连到紫岚。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11)

梦,是一种奇怪的东西,你可能会对他不顾一屑,也可能因它而燃烧起熊熊斗志,为他终身热血沸腾,哪怕得付出生命。

“嗷——嗷——”一声声凄惨而荒凉的嚎叫,令人毛骨悚然,在黑夜中一双双眼睛泛着可怕的亮光,伸着利爪向你走来……看到以上的情景,你一定知道是什么动物——狼。这是一个卑鄙、狡猾、残忍以及阴险的代名词。可是有一本书却彻底让我改变了对狼的看法,是什么书会有这么大的魔力呢?那就是沈石溪叔叔写的著名动物小说《狼王梦》。

在富饶的草原上有一匹孤独的狼。它一生只有一个愿望,那就是了却她的伴侣黑桑的遗愿,将一只狼崽培育成狼王。可是刚生的狼崽就死了一只,其余三只都一次死掉:黑仔因胆大而被金雕吃了;蓝魂儿被兽夹捉住活剥了狼皮;双毛在争霸狼王时死于众狼之口。还有一只母狼媚媚抢走了她的新伴侣——卡鲁鲁,还生了孩子,不幸的是被金雕所视,紫岚为媚媚的狼崽跟金雕同归于尽了。

紫岚,愿你与你的四个狼宝宝和黑桑在天国狂奔吧,追逐你心中的太阳——狼王梦!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12)

在我们班,好书总会被疯抢,《狼王梦》就是其中一本。今年暑假,我再次拿起这本书细细品读……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母狼紫岚了,它那伟大的让我感动。她在培养第一只狼崽的时候,为了不让狼崽退化成狗仔,控制的,无缘无故地使劲打什么错也没犯的狼崽,就是为了让他以后能在山里独自生存,真是良苦啊!她在培养第二只狼崽的时候,看到狼崽在和比他大的幼狼抢羊肉时,不敢去争,紫岚就把他打得脑门出血,只能睡在石洞外面,但是第二天,他又和那只幼狼抢羊肉时,那只幼狼咬掉他的一只耳朵,他就扭头咬掉幼狼的尾巴。紫岚的起了作用,让狼崽恢复了强烈的自尊心和贪婪的本性。第三只狼崽失败后,剩下的就是那只小母狼,发现小母狼爱上了狼群最没出息的那只公狼后,她亲自去那只公狼的窝里,把他咬死了,并将钟情的大公狼让给了小母狼。在石洞被金雕发现的时候,紫岚装作老得走不动的母狼,引开了金雕,保证小母狼的安全,自己却和金雕同归于尽了。

紫岚是一个伟大的,她所作的一切都是为了孩子们的健康,因为她知道,这是一个弱肉强食的,自己不能他们一辈子,他们必须学会自我,所以,她就尽自己所能,培养训练孩子们,直至牺牲自己的。其实,伟大的母爱不仅存在于动物界,也存在于人类。我的妈妈要求我每天跳绳,玩电脑必须控制时间,我一直很不情愿,现在想想,这也是妈妈的良苦啊,她是为了我能有一个健康的身体,适应将来竞争激烈的社会,才这样要求的呀!“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我们应该永远铭记妈妈的恩情!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13)

以前我总是认为,狼是一种血腥、残暴而又冷酷的动物,对它有一种深深的厌恶感。我读完《狼王梦》后,对狼有了新的诠释。紫岚,是一匹漂亮的母狼,更是一位因奉献而美丽的母亲。她为了培养儿女,不惜放弃自己的幸福;她为了让孩子们拥有强健的体魄,代替狼爸训练他们捕猎、给予他们的食物;为了使她的狼儿们成为“狼王”,她创造一切机会让他们成长,甚至献出了自己的一条腿……

可惜命运多厄,紫岚在培养黑仔的时候,光顾着提高它的捕猎技巧而忽视了天空中的危险,导致优秀的黑仔惨遭金雕毒手。紫岚容不及多想,便马上开始栽培蓝魂儿。黑仔得宠时期,蓝魂儿积压了大量委屈。在愤怒、嫉妒和欲望的驱使以及母亲的教唆下,他的野心不断膨胀。很快,他就成了幼狼之中的“领头狼”。蓝魂儿忘乎所以、狂妄自大,没有集体观念。自负的蓝魂儿经常贸然行动,最终死在猎人的捕兽夹下。无奈,紫岚只好培养奴性十足的双手,可他狼的尊严早已荡然无存,已经退化成了一条连狗都不如的动物。骨子里浸满了卑贱低下,最后因为懦弱死在了群狼口中。看着自己的孩子们前仆后继地死去,紫岚绝望了。就在这时,杀害儿子的凶手——“金雕”出现了。仇恨再度燃起了生命之火,她不顾一切地冲了上去,与仇人同归于尽。用自己的死扫除障碍,填平了狼孙们通向狼王宝座的道路。

紫岚的梦,是一个美好的梦,她用一生来谱写梦想的乐章。从满怀希冀到失望,从失望到彻底绝望,如此艰辛只捞得一个死亡的结局。怎不叫人心寒?怎不叫人哀伤?紫岚死前留下的两滴泪,是望子成龙又恨铁不成钢的泪;是包含绝望而又无限憧憬的泪;是刚毅果敢而又欣慰满足的泪。这泪水,是母爱的凝结啊!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14)

家长的期望---读《狼王梦》有感

母狼紫岚的丈夫公狼黑桑快要成为狼王的时候,被野猪杀死了,紫岚为了圆她的狼王梦,把全部精力都放在了培养小狼成为狼王的梦想,可是梦想破灭了,它的孩子都在快要登上狼王宝座的时候,结束了年轻的生命,唯一的母狼媚媚已成家立业,也要当狼妈妈的时候,紫岚见那只夺去她的孩子黑仔的生命的金雕在媚媚洞口徘徊,紫岚把它的狼王梦继托在它的狼孙身上,于是紫岚便和金雕同归于尽了。

母狼紫岚这样的行为也是现代各个家庭的父母的行为,把自己不能实现的愿望寄托在孩子的身上让孩子来实现他们不能实现的愿望。一旦孩子的成绩不理想或不在前十、前五、前三,那回到家就是要吃棍子了。所以在考完事后孩子都会祈祷不要回家又要吃棍子了。

在现实生活中,父母都把自己孩子的成绩看得比自己的生命还重,一旦自己的孩子成绩不好没有达到自己的要求,便会气急败坏拿棍子就打,这就是孩子考试过后的怕。我觉得在我们中国至少有一大半的家庭是把自己孩子的成绩看得比自己的生命还重。就比如有一次我的一个科学考试考得不是很好,回到家的不是父母的一一教导,而是一大把的批评、责骂和挨打。父母都是把孩子的好成绩告诉给别人,一旦别人问成绩如果是不理想的那他们都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这个问题,因为那样会很没面子,就开始逃避问题。在这不理想的成绩知道后他们都会狠狠地批评、责骂和挨打自己的孩子。而挨打后孩子都会恨自己的父母,而对他们也就痛恨一分。也导致孩子会不听话。

可是,我们也不能因为这样,就痛恨自己的父母和老师,因为他们这样做也是为了我们,就像紫岚一样,它用自己无私的爱哺育着子女。我们的父母又何尝不是这样?平时他们早出晚归,省吃俭用,把一切美好的东西都留给我们,时刻无微不至地照顾我们——这不正和母狼紫岚的爱子的精神一样吗?这种精神让我十分敬佩与感动。我们痛恨自己的父母和老师而应该感谢他们为我们的付出。

所以就让我们对父母和老师说声“谢谢”。而感谢他们为我们的付出吧!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15)

母爱像冬日的阳光,温暖着孩子的心灵;母爱像春雨,滋润着我们成长;母亲像黑夜里的路灯,照亮前进的道路。在书海的世界,谁最有母爱?当然是母狼紫岚,她是沈石溪著名动物长篇小说《狼王梦》中的“女主角。”她愿意牺牲自己的一生来培养小狼成为狼王,结果所有的公狼仔为此丧命了,只剩下女儿媚媚。后来,紫岚为了不让媚媚承受丧子之痛,她跟老雕斗智斗勇,最后同归于尽。

我觉得其中最感人的一篇是“断魂捕兽夹”里面讲的是紫岚想把落入捕兽夹的蓝魂儿救出来,用尽了全部办法,用牙咬弹簧,咬插销,固定链,牙齿掉了四颗,咬得满嘴都是血。就在它绝望的时候,它假装镇定,伸出温热的狼舌在蓝魂儿眼脸、鼻梁、和唇吻间来回舔着,动作平稳有力,只为了不让蓝魂儿落入猎人的手中。紫岚忍着痛,把蓝魂儿分成了几段,埋在了雪里。

看完此书,我被紫岚伟大的母爱感动得热泪盈眶,狼是如此,人也是如此。从小到大,我的妈妈除了工作,就是照顾我。从早忙到晚,没有一刻休息的时间,看着那弱小的身影,我流下了眼泪。记得有一次,因为腿痛而住医院,在医院整整住了一个星期,这一个星期她总是细心并耐心照顾我,弱小的她抱着几十斤的我东奔西跑。

我真是个幸福的孩子。妈妈爱我们,我们应该用实际行动回报。母爱是伟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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