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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祝福 · 范文大全 · 校园欺凌工作计划

按照领导的指导和发展思路全面做好各项工作事宜,此时我们要根据领导的要求去完成一份合理的工作计划。有了计划,可以合理地安排和使用人力、物力、财力,撰写工作计划时,我们要留意哪些要点?本文主要探讨的话题是与“校园欺凌工作计划”相关的,请仔细阅读以下重要通知!此外,您还可以浏览范文大全栏目的辞职去人事打辞职报告分享

校园欺凌工作计划 篇1

为切实防止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营造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区教工委结合全区教育系统实际,组织开展了中小学“阳光、友爱、向善、正气”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友爱相处。

一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全区各校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校园广播、班队会、标语、宣传栏等教育阵地向师生、家长开展校园反欺凌教育宣传,做到日常宣传不断线,重点宣传有声势,为主题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是开展预防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活动。严格落实教育和管理责任制,设立学生求助热线和联系人,及时预防欺凌行为的发生,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器械和危险玩具。对实施欺凌情节严重的学生,本着宽容不纵容的原则,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三是开展文明校园教育活动。向学生宣传整治校园欺凌的法制知识,树立法制纪律观念,教会学用法律保护自己。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课堂,培养学生平等、仁义、友善、理智、诚信、忍让等健康心理,逐渐形成良好的学风、校风。

四是开展传承良好家教、家风、家训、家规活动。充分发挥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的作用,通过倡议书、致家长信、教师家访等,建立学校与家长有效的沟通、反馈机制,发挥家庭教育对遏制校园欺凌的积极作用,逐步构建由学校主导、家庭和社会参与的防止校园欺凌的格局。

五是开展主题活动。全区各校开展“文明、友善、礼仪”情景剧比赛和“阳光、友爱、向善、正气”主题征文活动,让学生在主题活动中知礼仪、明是非、守规矩,弘扬公序良俗、传承中华美德。

校园欺凌工作计划 篇2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校园暴力的发生通常有两个原因:一是同学间因口舌之争或其他原因的肢体冲突。二是为了满足自身的`私欲而引起的争执、事端。预防争执和事端应做好以下两点:

①与同学友好相处。有的同学遇到矛盾时,不愿意吃亏,认为忍让就是没了面子失了尊严,最终只能使得矛盾不断升级,不断激化。我们应该宽宏豁达,不应为一丁点儿小事僵持不下,斤斤计较,甚至拳脚相加,做出降低人格的事情。

②避免自己成为施暴者的目标。我们平时不要随身携带太多的钱和手机等贵重物品,不要公开显露自己的财物。学校僻静的角落、厕所或楼道拐角都是校园暴力的多发地带,我们在这些地方活动时尤其要注意,最好结伴而行。

③养成善于观察的好习惯。多留意身边发生的事,很多暴力事件的信息可以从校园同学间的交流中得到。为了保障我们自身的人身安全,避免施暴人对我们打击报复,我们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匿名报告。预防暴力重于应对暴力,而这一切需要我们共同参与。

(2)应对暴力,临危不乱

如果我们无法避免危险的发生,那么,在危险发生的时候,我们一定不要惊慌!保持冷静、清醒的头脑是制胜的关键。我们应克服心里的恐惧,积极地去解决问题或者本能地保护自己。

①遭受语言暴力时的自救应对语言暴力,我们通常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一是淡然处之。二是自我反省。三是无畏回应。四是肯定自己。五是调整心理。六是法律维权。

②遭受行为暴力时的自救

如果被攻击者殴打,我们该怎么办?

一是找机会逃跑。二是大声呼救。三是借助一些小动作给自己寻找逃跑的机会。四是求饶。求饶不是懦弱的表现,是减少伤害的策略。五是如果以上退路被攻击者截断,那么应双手抱头,尽力保护头部,尤其是太阳穴和后脑。在人身和财产双重危险时,应以人身安全为重,舍财保命,以免受到更激烈的伤害。

(3)及时报告,以法维权

由于校园暴力事件的随机性,许多同学对其产生了恐惧和焦虑。一些同学不敢把事情告诉家长和老师,更不敢报警,甚至警方破案后也不敢出面作证,成为“沉默的羔羊”。忍气吞声往往会导致新的暴力事件的发生。

自己或发现他人遭遇紧急情况时,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向家长、老师或警察求助,采取最有效的救助措施。 要应对暴力,我们必须增强五个意识:

第一,要有依法的意识。违法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第二,要有强烈的自我保护意识。

第三,要有方法和策略意识。在力量悬殊的情况下,切记不能蛮干。

第四,要有见义勇为、见义智为、见义巧为的意识。在保护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对他人实施救助。

第五,要有强烈的报告意识和证据意识。及时上报并注意搜集证据,以便在需要的时候出示。

我们一定要记住:当自己的安全受到威胁时不轻言放弃,当他人的生命遭遇困境需要帮助时,在确保自己安全的情况下,尽自己所能及时伸出援助之手。

校园欺凌工作计划 篇3

预防和打击校园欺凌事件,是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人生和财产安全,构建和谐校园、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校园欺凌是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诱因,会严重扰乱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损坏学生身心健康,给家庭、学校和社会带来巨大危害。为贯彻落实国家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预防、打击校园欺凌事件,确保校园和师生安全,营造平安、和谐、稳定的育人环境,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通过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积极主动和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保障校园安全、维护校园稳定、推进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和组织我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

组长:XXX(校长)

副组长:XXX(副校长)

组员:德育处主任、副主任、年级主任、副主任、各班班主任、心理健康教师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教育

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校纪校规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每学期两次,开学第一周和期中考试后第一周。

分管副校长负责统筹安排

德育处分管主任和安全办主任负责制定和执行预防和打击校园欺凌教育方案,对全校预防和打击校园欺凌教育工作进行总结评价。

年级主任结合年级工作实际落实学校预防和打击校园欺凌工作方案,并对本年级各班开展预防和打击校园欺凌教育过程和教育效果进行评价。

班主任负责本班预防和打击校园欺凌教育工作,落实学校和年级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各项教育活动。

教育对象和内容:

学校加强对教师、学生和家长的教育,增强他们预防和应对校园欺凌行为的意识和方法。

(1)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管理,严禁殴打、体罚学生;

(2)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和责任意识教育,使他们充分意识到,伤害了别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利用各种形式对学生开展遵纪守法教育,让学生知法、懂法、守法,并学会珍惜生命、懂得生存、热爱生活,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4)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疏导,要将心理健康教育与学校的日常管理、教育教学有机结合;

(5)加强学生自我保护方面的教育,教会学生在面对校园欺凌行为时的策略与勇气、遭遇欺凌以后如何应对;

(6)教育学生不要携带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等;

(7)利用家长会等时机对家长进行教育,引导和帮助学生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增强家长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优化家庭教育环境,提高家庭教育质量。

(二)主题班会

组织学生围绕《遵纪守法、珍爱生命、共建平安校园》主题,结合全国各地发生的一些校园欺凌事件,根据本校实际进行讨论反思。通过班会,帮助学生树立纪律观念、法制观念,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学会与人交往、沟通、交流能力。

具体要求:

德育处负责召开班主任开好主题班会动员会,制作校校园欺凌专题材料,供班主任组织召开主题班会时使用,并统一安排全校开展预防和打击校园欺凌主题班会时间,协调年级组对各班开展预防和打击校园欺凌主题班会进行评价。

年级组负责督导本年级预防和打击校园欺凌主题班会开展情况,并根据实地检查和各班上报开展班会材料对班级评价,召开年级总结会。

(三)排查建档

学校德育领导小组和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要高度重视学生之间的矛盾排查和化解工作,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通过与学生谈心、交流随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认真排查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做好矛盾化解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发生过激行为。要加强对特殊家庭学生的教育管理,摸清底细、建档造册,积极利用好家校沟通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工作。要特别关注学生的课业和心理负担,防止因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心理压力引发事故案件。要对与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存在纠纷和积怨的人员、心理异常人员、有暴力倾向或过激行为人员等重点对象和人员,进行细致排查,属于校内人员的学校要切实做好工作,并逐一建档,落实专人加强管控,如涉及校外的应立即向公安等部门报告。对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物品进行清查

(四)完善制度

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学校要牢固树立“教育为本,德育为先”的观念,加强学校德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德育工作管理机制,创新德育工作方法,增强“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意识。要切实解决德育内容滞后、德育方法失当、德育途径单一的问题;要注重在学科教学和活动中进行德育渗透,注重德育手段的现代化、网络化,形成教育合力;要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优化德育环境,结合新形势的要求,积极探索德育工作新途径,增强德育工作时效性和针对性,培养学生的良好思想品格。对有不良行为学生的教育帮教要有记录,实施痕迹管理。

(五)加强预防

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学校要进一步加强门卫管理,建立外来人员进出登记制度,一律禁止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校园,任何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园;严禁学生将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学校的门卫应当由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管理能力强、服务意识好的人员担任。

任课教师要对学生的安全负责,发现学生有不良行为的,应当及时告诫和制止,并及时与班主任沟通。

班主任对本班安全工作负总责,要特别关注特殊学生(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留守儿童等)和行为不良学生的思想状况,要经常召集科任教师、班干部、家长等人员了解情况,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化解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矛盾,及时发现并解决发生的问题。

学校要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人员深入教室、宿舍进行大排查,收缴包括棍械、管制刀具等在内的各类危险器械,对违规携带危险器械的,要查明原因,有针对性地开展疏导、化解工作,消除隐患。

(六)日常管理

严明校纪,加强日常管理值班工作,学校要进一步加强校规校纪建设,严格执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对学生日常行为的养成教育、守法教育和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等传统美德教育;教育学生在日常交往中应宽容大度,处理好同学之间,师生之间的人际关系;教育学生不到游戏厅、网吧等场所,不观看色情、暴力等影视;要树正气、压邪气,大胆施教,严格管理,主动配合公安部门,对发生在校园的违纪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对个别屡教不改,行为严重不良的学生,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决不能姑息迁就。

(七)及时处理

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深刻汲取各地已发生欺凌事件教训,结合实际,举一反三,严防此类事故发生。要加强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严防因管理疏漏发生意外。要采取措施,加强安全防范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工作XX政一把手负责制,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和教职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坚决防止有规定不执行、有制度不落实、有责任不追究的倾向。

(二)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好坏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使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三)按照有关规定,全体教职工要及时上报安全工作信息,尤其对重大情况和突发性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

校园欺凌工作计划 篇4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务院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22号)精神和上级有关指示,认真落实贯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深入开展“反校园欺凌”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普及反欺凌法治知识,充分认识开展校园反欺凌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对校园欺凌危害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反校园欺凌”意识,构建平安友善,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

二、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机构、职责

(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 刘晓明

副组长: 李桐生 刘新长 邓文杰 刘瑶 游勇

成 员: 各处室负责人

(二)分工与职责

1、现场指挥组

组长:刘新长

组员:鲁骁 杨李生 曾鹏 邓素贞 各年级组长

主要职责:负责指挥和组织校园欺凌事件的处置工作,对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作出重大决策,督促各相关应急处置小组按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

2、警戒疏散组

组长:刘瑶

组员:陈奉良 何小平 伍荣生 罗翔

主要职责:负责疏散师生,维护秩序,保持现场,协调有关单位(如公安、派出所、医院等部门)负责维稳和救助。

3、善后处理组

组长:邓文杰

组员:连海棠 刘少华 揭晓青 李振福

负责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对重伤员应立即与“慰问和群众思想工作,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

4、通讯联络组

组长:游勇

组员:黎光彩 孙海生 曾建生 彭国华

主要职责:负责对内对外的通讯联系、报告;收集信息,起草事件报告;做好新闻单位的接待、采访工作。

5、后勤保障组

组长:李桐生

组员:康政燮 周学灵 丁应春 林玮平

主要职责:负责处置安全事件过程中的车辆、接待、物质保障等工作。

三、预防措施

1、加强对师生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严格执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严控外来人员进入学校。

3、学校安装好室内外监控录像装置,及时掌握和保存校内外动态。

4、加强对在校患有精神病史人的监控,加强对患有精神病史人的关心,并劝其在家休养治疗,经济待遇上给予照顾帮助。

5、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当事人要逐一排摸登记,耐心接待,尽力做好化解工作。

值日教师管理责任制。

7、建立防范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机构,做到各尽其责,协调合力。

四、处理程序

(一)接警与通知

事件发生后,在场知情人员(包括行政、教职工、学生)必须立即将所发生的事件情况向班主任或值日领导报告。班主任和值日领导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制止,控制事态和相关人员并立即将所发生的事件情况报告校长,校长必须掌握的情况有:事件发生的时间与地点、种类、程度;在基本掌握事件情况后,立即通知副组长和各工作组组长启动应急预案。

(二)处置与救助

欺凌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指挥协调。对现场情况采取积极措施进行制止或疏散。在场人员应首先检查学生受伤情况。根据先重后轻的原则立即对受伤学生进行应急处置,对伤者应及时送医院就诊,保护现场,保存物证,并根据事件性质向公安机关报案。

(三)保护与维稳

应急组应对事件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维持秩序,疏散师生,监控案情,关注事态发展,作好安抚处理工作,稳定师生情绪,统一口径,将影响减到最小。

保卫人员严格核查外来人员身份,不准非当事人家长和闲人进入校园,保证校园的治安秩序的稳定。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在事件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的,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四)报告与通报

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后,学校必须及时、准确、全面地了解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概况、以及处理进度,并迅速配合公安部门调查事件发生的原因,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视情况通知受伤者和责任人的家长或家属。

事件情况由小组统一对外发布消息。未经同意,任何个人不得接受随意传播小道消息,以免失实。

(五)事件调查

1、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件处理及调查工作。调查事件原因,整理事件记录,形成书面报告。

政策、设施等存在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

(六)善后处理

1、做好受伤学生和受惊吓学生的慰问工作,并及时与受伤害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做好受伤害学生家长的安抚解释工作。对相关责任人要通知家长到校配合处置工作,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协调赔偿,如属于责任事故,追究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罚,对受伤学生的赔偿要依据《民法通则》、《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执行,努力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七)责任追究

1、根据事实,分清责任,按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对责任人追究民事责任。有关责任人的行为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履行应急处理工作的、发布假消息的、不服从指挥的人员进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校园欺凌工作计划 篇5

一、认真做好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月报工作

为及时掌握各地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建立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月报制度。各地要及时了解本地专项治理工作情况,从9月份至12月份,每月填写《9-12月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月报表》(附件1),加盖公章后,于次月10日前以电子版和传真两种形式报送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报送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二、积极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督查工作

(一)督查范围。全省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

(二)督查内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开展教育、完善制度、加强预防、及时处理、监督指导以及组织部署等情况。

(三)督查安排。

1、学校自查。各校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于20xx年9月15日前形成自查报告并报县(市、区)教育督导部门。

2、县级普查。县(市、区)教育督导部门组织督查组对县域内所有中小学校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于9月30日前将督查情况报送市教育督导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及本级人民政府。

3、市级复查。市教育督导部门组织督查组对所辖县(市、区)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复查,复查抽取县(市、区)比例不低于1/3,每县(市、区)抽取学校数量不少于6所。复查结束后,于10月10日前将复查报告,连同所辖县(市、区)的督查报告一并报送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省教育厅及本级人民政府。

4、省级抽查。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督查组对各市治理情况进行抽查,抽取市级单位不少于3个,每个市级单位抽取县(市、区)不少于2个,每县(市、区)抽查学校数量不少于6所。抽查结束后,于11月10日前将专项治理报告报送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同时报省政府。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各地治理情况,组织督查组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实地督查。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

三、有关工作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视,按照部署要求,把工作落到实处,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2、为加强工作联系,请各市于9月12日前将专项治理工作联络员名单(姓名、单位、部门、职务、手机、办公电话等)报送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3、请各市认真填写《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2),于9月12日前报送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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