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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合同【篇1】

存货方:

保管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存货方和保管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能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货物出库:甲方所储存全部商品的出库凭证为经甲方指定的人员亲笔签字,乙方指定的签字人员为:如变更指定签字人,须出具加盖甲方印章的书面文件方可变更。乙方如允许未持有甲方有权代表签字确认的提货单的人提货,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损失。甲方及其代表口头通知、白条,乙方不得受理。

第一条 储存货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

1.货物品名:

2.品种规格:

3.数 量:

4.质 量:

5.货物包装:

第二条 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

1.存货方应当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否则,所造成的验收差错以及延误索赔期等,由存货方负责承担。

本合同的仓储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双方明确,除非另有书面明确约定,本合同约定款项为本合同的全部价款。

2.保管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品名、规格、数量、外包装状况、质量,对入库货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保管方验收后。

9.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甲方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可以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则造成的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3.货物的验收期限,是指货物和检验资料全部送达保管方之日起,至验收报告送出之日止。国内货物不超过10天,国外到货不超过30天(或由双方另行议定)。超过验收期限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由保管方负责。

9.货物保管期间,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

第三条 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条 货物入库、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第五条 货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第六条 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

(货物在储存运输过程中的计费项目,应按仓储保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地,也可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保管方的责任

(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保管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乙方提供24小时服务,节假日能正常工作,在甲方销售旺季,乙方必须保证配备足够的仓管人员、装卸人员。

(2)对于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造成毁损的,保管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保管方的责任,造成退仓或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方运费和支付违约金 元。

(4)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存货方的责任

(1)由于存货方的责任造成退仓或不能入库时,存货方应偿付相当于保管费 ‰(或0/000)的违约金。超议定储存量储存或逾期提货的,存货方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向保管方偿付违约金 元。

储存期间,如发生储存物因潮湿、火灾或相关人为保管原因而出现产品变质、损耗、丢失。

(2)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和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则造成的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以传真方式即时通知对方,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份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县级以上的公证机关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

亡,由存货方承担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3)货物临近失败效期或有异状的,再保管方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承担。

(4)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5)保管方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方(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存货方除规定交付保管费外,并应偿付违约金 元,由于出库凭证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负责。

4.2本合同式叁份,乙方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达成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6)按合同规定由保管方代运的货物,存货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接货人,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增加有关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第八条 保管期限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九条 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 (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

保管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品名、规格、数量、外包装状况、质量,对入库货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在 天内通知存货方。保管方验收后,如果发生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保管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货物的验收期限,是指货物和检验资料全部送达保管方之日起,国内货物不超过10天,国外到货不超过30天(或由双方另行议定)。

第十一条 其他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执行。

存货方(盖章): 保管方(盖章): 鉴(公)证意见:

地址: 地址: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鉴(公)证机关(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电挂: 电挂: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

保管合同【篇2】

保管合同范本(示范文本)

合同编号:________

保管人: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

保管人: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双方本着合法原则、平等互利等价有偿原则、契约自由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一条保管物

寄存人:______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当事人约定的保管方法,保管人不得擅自变动。如果遇到了紧急情况。

保管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当事人之间对保管费用的付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进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如果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保管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保管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保管物(是/否)有瑕疵。瑕疵是:____________

第五条保管物(是/否)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特殊保管措施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费用的金额依当事人的约定给付,当事人未约定的,应按价目表给付,按习惯给付,没有习惯的按公平原则决定给付金额。

第六条保管物(是/否)有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

第七条保管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八条寄存人交付保管物时,保管人应当验收,并给付保管凭证。

第九条保管人(是/否)允许保管人将保管物转交他人保管。

第十条保管费(大写)____________元。

第十一条保管费的支付方式与时间: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寄存人未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的,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保管物。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

(一)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__________时成立。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

保管人:寄存人:

监制部门:印制单位:

保管合同【篇3】

甲 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最新仓储保管合同(精选12篇)存货方负责货物的包装,包装标准,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没有以上标准的。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存货方应当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承诺及保证其具备全面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合法主体资格及进行仓储保管的合法资质,并保证严格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安全、稳妥的为甲方进行仓储保管,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及赔偿甲方损失。

保管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货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及时通知存货方。保管方未按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

第四条: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

4.1货物验收时,乙方或乙方的保管员核对货物与单据(随货同行联)品名、规格、数量是否相符,产品包装是否完好,是否受损。

条入库和出库的手续:按照有关入库、出库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双方代表或经办人都应在场,检验后的记录要由双方代表或经办人签字。

4.2如有包装破损、短少、损坏等,乙方仓库填写货物验收一览表,详细准确注明。

4.3送货车辆到达乙方仓库,甲方与乙方协商安排卸车收货(乙方提供24小时装卸服务)。

4.4乙方按照产品的计量标准按件计算。

4.5乙方应严格按甲方的随货同行联开出数量、品种一一对应的产品入库单,以便双方进行核对(并注明甲方的单号)。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建立出入库台账,以方便甲方不定期的抽查。乙方如未建立进销存台账。

货物在储存期间,由于保管不善而发生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负责赔偿损失。如属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而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不负赔偿责任。

4.6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品名、规格、数量、外包装状况、质量,对入库货物进行验收。乙方应当在接收甲方的货物现场验收完毕并出具书面的验收报告(该验收报告即乙方出具的入库单)。乙方验收合格向甲方出具入库单后。

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最新仓储保管合同)

第五条: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5.1乙方的仓库必须具备防冻、防火、防雨等满足仓储物保管要求的基本功能,提供必要的地台板防冻、防潮、防鼠设施,具备雨天等不良天气作业的条件。

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否则造成货物毁损或人身伤亡。

5.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包装箱标示要求的高度、层数、方向堆码,产品摆放整齐有序,便于清点、盘存和日常检查。货位堆垛科学,有效利用仓库库容。

违反货物入库计划的执行和货物出库的规定时,当事人必须向对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

5.3 仓储物应采取的保管措施:乙方应确保提供安全、稳固、干燥,能够确保商品、产品质量要求的储存条件和环境,并提供符合要求的外部覆盖物,指派专人负责看护、保管。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7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

第六条 货物入库、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6.1货物入库:产品入库由乙方在铁路大票、领货凭证上签名确认,甲乙双方共同派人点件入库。存货人交付仓储物后,保管人应当给付仓单。

存货方负责货物的包装,包装标准,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没有以上标准的。

6.2货物出库:甲方所储存全部商品的出库凭证为经甲方指定的人员亲笔签字,并盖有________________公章的提货单为甲方提货的唯一凭证,乙方指定的签字人员为:如变更指定签字人,须出具加盖甲方印章的书面文件方可变更。乙方如允许未持有甲方有权代表签字确认的提货单的人提货。

保管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及时通知存货方。保管方未按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或验收不准确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保管方负责。

6.3乙方的营业时间为 24小时(全天) 在此时间段内甲方可以随时存货或提货。

6.4运输方式:甲方自提

6.5存货及提货地点:乙方仓库所在地。

第七条 货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在乙方保管期间甲方仓储物的损坏、短缺、变质、灭失等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

8.1本合同的仓储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双方明确,除非另有书面明确约定,本合同约定款项为本合同的全部价款,甲方将不再另行向乙方或者任何第三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验收期限:国内货物不超过10天,国外到货不超过30天。超过验收期限所造成的损失由保管方负责。货物验收期限,是指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保管方之日起。

8.2在本合同约定的仓储期到期之日起,乙方向甲方开具国家规定的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之日起15日内支付乙方。

条 入库和出库的手续按照有关入库、出库的规定办理,按双方协议办理。入库和出库时,双方代表或经办人都应在场,检验后的记录要由双方代表或经办人签字。

第九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9.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9.1.1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甲方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可以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

条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数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

9.1.2货物出现异状,在乙方通知后应及时处理。

9.1.3 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甲方负责。

存储期间,因仓储物的存放致使该仓位和附属设施发生的必要费用(以下简称其他费用)。

9.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9.2.1货物保管期间,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仓储费按 结算,支付时间约定每(月/季/年) 日前,由乙方一次支付给甲方。2.4其他费用按月结算?

9.2.2乙方提供24小时服务,节假日能正常工作,在甲方销售旺季,乙方必须保证配备足够的仓管人员、装卸人员,做到及时、有效、安全的收发工作。

乙方第一次交纳仓储费时一次性交纳,如乙方出现违约违规行为扣除时,乙方应及时补足规定的押金数额。本合同期满后,经甲方检查无违约违规行为时。

9.2.3由于乙方的责任,造成不能入库或出库时,应承担由此而给甲方增加的费用及造成的损失。

9.2.4在合同期内,如甲方因政策变化需要撤换仓库,应提前1个月通知乙方,以方便乙方做撤仓准备。另因城市规划的需要,须强制性搬迁仓库的,新址须经过甲方相关部门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承担。

4.因甲方对乙方仓储物存放的仓库(库位)的周边管理不利,造成乙方仓储物的损毁,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仓储物存放库位周边的第三方库位的仓储物和仓储管理不当造成乙方库位仓储物的损毁。

9.2.5货物有异状的,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否则应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4.在货物存储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而造成仓库损毁,致使乙方的仓储物不能正常存放,甲方应迅速对仓库进行维修。如果仓库损坏严重,确实无法正常存放保管,本合同终止执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储存期间,如发生储存物因潮湿、火灾或相关人为保管原因而出现产品变质、损耗、丢失,由乙方按照储存物的市场价值于15日内全额赔偿甲方因此而发生的各项损失,并承担仓储费用10%的违约金。

4.未按本合同约定逾期交付仓储费和其他费用的,除应如数补交仓储费和其他费用外,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0%违约金。

第十一条 保管期限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超过此期限,仓储费用由双方另行友好协商确定。

第十二条: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第十三条:适用法律及争议的处理方式

13.1 本合同及其全部附件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3.2与本合同有关或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同意提请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5乙方隐瞒仓储物自身的缺陷,导致存放期间发生损坏或者乙方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14.1仓储物(是/否)已办理保险,险种名称:___;保险金额:__________;保险期限:________;保险人名称:_________。投保人:_________。

14.2 在乙方保管期间,甲方有权随时检查或提取样品,乙方应积极配合。

14.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达成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冲突时以本合同为准。

7本合同期限届满,乙方应在期满之日搬走其所有的仓储物资,由于乙方的原因致使仓储物资不能如期搬出的。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保管合同【篇4】

订立合同双方:

保管方:

存货方:

最新仓储保管合同(精选15篇)存货方负责货物的包装,包装标准,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没有以上标准的。

保管方和存货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能量的情况,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存货方应当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

1.货物名称: 。

2.品种规格: 。

3.数量: 。

4.质量: 。

5.货物包装: 。

或者采用如下表格:

第二条 货物包装

第一条 储存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

保管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货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及时通知存货方。保管方未按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

2.包装不符合国家或合同规定,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第三条 保管方法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保管,或者根据双方协商方法进行保管。

第四条 保管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 验收项目和验收方法

1.存货方应当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差错及贻误索赔期或者发生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保管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保管期间届满或者存货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将原物及其孳息归还存货人。

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

条入库和出库的手续:按照有关入库、出库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双方代表或经办人都应在场,检验后的记录要由双方代表或经办人签字。

2.保管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及时通知存货方。保管方未按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

货物在储存期间,由于保管不善而发生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负责赔偿损失。如属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而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不负赔偿责任。

3.验收期限:国内货物不超过10天,国外到货不超过30天。超过验收期限所造成的损失由保管方负责。货物验收期限,是指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保管方之日起。

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最新仓储保管合同)

第六条 入库和出库的手续按照有关入库、出库的规定办理,按双方协议办理。入库和出库时,双方代表或经办人都应在场,检验后的记录要由双方代表或经办人签字。

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否则造成货物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 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按照有关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

第八条 费用负担、结算办

法 。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保管方的责任:

1.由于保管方的责任,造成退仓或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方运费和支付违约金。

2.对危险物品和易腐货物,不按规程操作或妥善保管,造成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3.货物在储存期间,由于保管不善而发生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负责赔偿损失。如属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而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不负赔偿责任。

保管人中途要求存货人入退仓的或者造成保管物不能按合同规定入库的,应赔偿存货人的运费,并支付违约金。

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

违反货物入库计划的执行和货物出库的规定时,当事人必须向对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

4.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

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存货方的责任:

1.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否则造成货物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货物在保管过程中所发生的灭失、短缺、变质、污染、损坏是由于保管人不按规定操作或保管造成的,保管人应负责赔偿损失。4、保管人发现货物有异常或者货物在临近失效期60天前应通知存货人。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__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

2.存货方不能按期存货,应偿付保管方的损失。

3.超议定储存量储存或逾期不提时,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偿付违约金。

三、违约金和赔偿方法:

1.违反货物入库计划的执行和货物出库的规定时,当事人必须向对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违约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货物的3个月保管费(或租金)或3倍的劳务费。

货物出库时,保管人没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交货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条:乙方向甲方承诺及保证其具备全面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合法主体资格及进行仓储保管的合法资质,并保证严格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安全、稳妥的为甲方进行仓储保管。

2.因违约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时,如违约金不足抵偿实际损失,还应以赔偿金的形式补偿其差额部分。

3.前述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一律赔偿实际损失。

4.赔偿货物的损失,一律按照进货价或国家批准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有残值的,应扣除其残值部分或残件归赔偿方,不负责赔偿实物。

由保管人负责发运的货物没有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发货,应赔偿存货人逾期交付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的,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地点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乙方应严格按甲方的随货同行联开出数量、品种一一对应的产品入库单,以便双方进行核对(并注明甲方的单号)。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建立出入库台账,以方便甲方不定期的抽查。乙方如未建立进销存台账。

第十条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数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

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品名、规格、数量、外包装状况、质量,对入库货物进行验收。乙方应当在接收甲方的货物现场验收完毕并出具书面的验收报告(该验收报告即乙方出具的入库单)。乙方验收合格向甲方出具入库单后,如果发生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 其

它 。

保管方: (公章)

代表人: (盖章)

地址:

开户银行:

帐 户:

存货方: (公章)

代表人: (盖章)

地址:

开户银行:

帐 户:

年 月 日订

保管合同【篇5】

订立合同双方:

保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存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方和存货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能量的情况,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储存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

1.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数 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质 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货物包装

第二条 货物包装

1.存货方负责货物的包装,包装标准,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没有以上标准的,在保证运输和储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当事人议定;

2.包装不符合国家或合同规定,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第三条 保管方法 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保管,或者根据双方协商方法进行保管。

第四条 保管期限 从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五条 验收项目和验收方法

1.存货方应当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差错及贻误索赔期或者发生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保管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保管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及时通知存货方。保管方未按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

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 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

3.验收期限:国内货物不超过10天,国外到货不超过30天。超过验收期限所造成的损失由保管方负责。货物验收期限,是指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保管方之日起。

由于存货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存货方应偿付相当于相应保管费__% (或__%)的违约金。超议定储存量储存的,存货方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向保管方偿付 违约金__元,或按双方协议办。

第六条 入库和出库的手续 按照有关入库、出库的规定办理,按双方协议办理。入库和出库时,双方代表或经办人都应在场,检验后的记录要由双方代表或经办人签字。

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必须在合同 中注明,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则造成的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 伤亡,由存货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第七条 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按照有关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

第八条 费用负担、结算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保管方的责任:

1.由于保管方的责任,造成退仓或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方运费和支付违约金。

2.对危险物品和易腐货物,不按规程操作或妥善保管,造成毁损的,3。货物在储存期间,由于保管不善而发生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负责赔偿损失。

存货方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方(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 期出库,存货方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外,并应偿付违约金____元。由于出库凭证 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负责。

4.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存货方的责任:

1.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否则造成货物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存货方不能按期存货,应偿付保管方的损失。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 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 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 由事故发生地区的__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

3.超议定储存量储存或逾期不提时,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偿付违约金。

三、违约金和赔偿方法

1.违反货物入库计划的执行和货物出库的规定时,当事人必须向对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违约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货物的3个月保管费(或租金)或3倍的劳务费。

2.因违约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时,如违约金不足抵偿实际损失,还应以赔偿金的形式补偿其差额部分。

3.前述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一律赔偿实际损失。

4.赔偿货物的损失,一律按照进货价或国家批准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有残值的,应扣除其残值部分或残件归赔偿方,不负责赔偿实物。

第十条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

条 甲方因迁往  地居住,将下列动产目录记载的物品寄托乙方保管,而乙方愿依约受寄保管,本保管物于本合同成立日由甲方点交与乙方接管清楚。

第十一条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方:____(公章) 存货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盖章) 代表人:____(盖章)

地址:____ 地址:____

开户银行:____ 开户银行:____

帐户:____ 帐号:____

__年__月__日订

保管合同【篇6】

订立合同双方:

保管方:

存货方:

保管方和存货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能量的情况,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储存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

1.货物名称: 。

2.品种规格: 。

3.数量: 。

4.质量: 。

5.货物包装: 。

或者采用如下表格:

第二条 货物包装

1.存货方负责货物的包装,包装标准,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没有以上标准的,在保证运输和储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当事人议定;

2.包装不符合国家或合同规定,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第三条 保管方法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保管,或者根据双方协商方法进行保管。

第四条 保管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 验收项目和验收方法

1.存货方应当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差错及贻误索赔期或者发生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保管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保管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及时通知存货方。保管方未按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存货方和保管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合同到期后,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甲方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外,还应按 5% 偿付违约金。

3.验收期限:国内货物不超过10天,国外到货不超过30天。超过验收期限所造成的损失由保管方负责。货物验收期限,是指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保管方之日起。

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入库和出库的手续按照有关入库、出库的规定办理,按双方协议办理。入库和出库时,双方代表或经办人都应在场,检验后的记录要由双方代表或经办人签字。

存货方:合同编号:保管方: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存货方和保管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保管费用的金额依当事人的约定给付,当事人未约定的,应按价目表给付,没有价目表的,按习惯给付,没有习惯的按公平原则决定给付金额。在存货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可适当减少保管费用。

第七条 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按照有关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

第八条 费用负担、结算办

法 。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保管方的责任:

1.由于保管方的责任,造成退仓或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方运费和支付违约金。

2.对危险物品和易腐货物,不按规程操作或妥善保管,造成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3.货物在储存期间,由于保管不善而发生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负责赔偿损失。如属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而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不负赔偿责任。

4.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

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存货方的责任:

1.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否则造成货物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存货方不能按期存货,应偿付保管方的损失。

3.超议定储存量储存或逾期不提时,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偿付违约金。

三、违约金和赔偿方法:

1.违反货物入库计划的执行和货物出库的规定时,当事人必须向对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违约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货物的3个月保管费(或租金)或3倍的劳务费。

2.因违约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时,如违约金不足抵偿实际损失,还应以赔偿金的形式补偿其差额部分。

3.前述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一律赔偿实际损失。

4.赔偿货物的损失,一律按照进货价或国家批准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有残值的,应扣除其残值部分或残件归赔偿方,不负责赔偿实物。

第十条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数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

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 其

它 。

保管方: (公章)

代表人: (盖章)

地址:

开户银行:

帐 户:

存货方: (公章)

代表人: (盖章)

地址:

开户银行:

帐 户:

年 月 日订

保管合同【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保管档案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根据《档案法》和_________部、人事部有关规定,为乙方保管档案。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及缴交档案保管费后,按有关规定及时将档案及相关资料转入甲方,否则甲方不予提供相关服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

2.经乙方申请,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只为乙方提供出具档案保管证明以及借阅档案的服务,不提供其他服务。此外,乙方的就业及与其他机构的关系、工资福利、社保医疗、人身权益及人身意外等均应自理。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乙方应遵守国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有关档案及人事管理规定和计划生育管理的有关规定。

4.本协议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协议期满,乙方应及时与甲方续签或将档案转出;否则,视为乙方继续委托甲方保管档案,甲方可依规定的收费标准每年向乙方计收档案保管费,并保留追收乙方欠费的权力。

5.乙方应于签订本协议时向甲方缴交档案保管费_________元,协议期内如档案调出,费用不予退还。

保管协议书也就是合同的书写规范,在我国相关法规中有详细的说明。

6.本协议由甲方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及乙方签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7.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管合同【篇8】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保管人: ________________ 存货人: 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仓储物

仓储物名称:_________;品种规格:_________;性质:_________;数量:_________;质量:_________;包装:________;件数:_________;标记:_________;仓储费:_________;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

第二条 储存场所、储存物占用仓库位置及面积:_________。 第三条 仓储物(是/否)有瑕疵。瑕疵是:_________。

条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约定,将保管物使第三人代为保管,致保管物发生损害,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保管物灭损时,应负其赔偿责任。

第四条 仓储物(是/否)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特殊保管措施是:_________。 第五条 仓储物入库检验的方法、时间与地点:_________。 第六条 存货人交付仓储物后,保管当给付仓单。

条入库和出库的手续:按照有关入库、出库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入库和出库时,        双方代表或经办人都应在场,检验后的记录要由双方代表或经办人签字。

第七条 储存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八条 仓储物的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_________。

第九条 保管人发现仓储物有变质或损坏的,应及时通知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

第十条 仓储物(是/否)已办理保险,险种名称:_______;保险金额:_______;保险期限:_______;保险人名称:_______

第十一条 仓储物出库检验的方法与时间:_________。 第十二条 结算方式与时间及期限:_________。

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

第十三条 储存期间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应当凭仓单提取仓储物。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具体如下:不减收仓储费。第十四条 存货人未向保管人支付仓储费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存货方 和保管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违约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_________。 第十六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第十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存货人(盖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人(盖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合同【篇9】

存货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保管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 储存货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

1.货物品名:

2.品种规格:

3.数量:

4.质量:

5.货物包装:

第二条 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

第三条 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条 货物入库、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第五条 货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第六条 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保管方的责任

(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

存货方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方(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存货方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外,由于出库凭证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

(2)对于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造成毁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保管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方运费和支付违约金__元。

(4)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保管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保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保管期间届满或者存货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将原物及其孳息归还存货人。

按合同规定由保管方代运的货物,存货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接货人。

(5)其它约定责任。

2.存货方的责任

(1)由于存货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存货方应偿付相当于相应保管费__%(或__%)的违约金。超议定储存量储存的,存货方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向保管方偿付违约金__元,或按双方协议办。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则造成的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由于存货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存货方应偿付相当于相应保管费 %(或%)的违约金。超议定储存量储存的,存货方除交纳保管费外。

(3)货物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保管方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承担。

(4)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5)存货方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方(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存货方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外,并应偿付违约金____元。

存货方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方(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存货方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外,并应偿付违约金元。由于出库凭证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负责。

(6)按合同规定由保管方代运的货物,存货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接货人,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增加的有关费用。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

货物包装不符合国家规定或合同规定的,造成货物毁损、变质的,货物出库时,在保管人代办运输的情况下,存货人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收货人的,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有关增加的费用。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 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

(7)其它约定责任。

第八条 保管期限

从__年__月 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九条 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__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

我们在生活中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时候需要依法来进行维护,通常都会凭借着挣取来进行辩护,因此,在办理很多事务的时候需要签订合同来留下协议,这样在发生纠纷问题的时候可以有凭有据,可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保管合同范本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第十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当事人对保管费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保管人和存货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则应根据保管习惯,认为该保管合同为无偿保管合同。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执行。

存货方(章): 保管方(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 电 话:

电 挂: 电 挂: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帐 号:

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

保管合同【篇10】

存货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保管方: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存货方和保管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储存货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

1.货物品名:___________ ;

2.品种规格:___________ ;

3.数量:___________ ;

4.质量:___________ ;

5.货物包装:___________ ;

第二条 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

第三条 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条 货物入库、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第五条 货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第六条 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保管方的责任

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危险物品和腐物品等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造成毁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由于保管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方运费和支付违约金 _______元。

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5)其它约定责任。

2.存货方的责任

由于存货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存货方应偿付相当于相应保管费____%(或 ____%)的违约金。超议定储存量储存的,存货方除交纳保管费外。

保管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货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及时通知存货方。保管方未按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或验收不准确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保管方负责。

燃、爆、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腐、超限等特殊货物,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则造成的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验收期限为____天(国内货物不超过10天,国外到货不超过30天)超过验收期限所造成的损失由保管方负责。货物验收期限,是指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保管方之日起。

货物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保管方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承担。

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5)存货方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方(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存货方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外,由于出库凭证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

条入库和出库的手续:按照有关入库、出库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入库和出库时,        双方代表或经办人都应在场,检验后的记录要由双方代表或经办人签字。该记录视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当事人双方各保存一份。

(6)按合同规定由保管方代运的货物,存货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接货人,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增加的有关费用。

货物在储存期间,由于保管不善而发生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负责赔偿损失。

(7)其它约定责任。

第八条 保管期限

从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至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止。

第九条 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 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

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十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___________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一条 货物商检、验收、包装、保险、运输等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执行。

存货方(章):___________ 保管方(章):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保管合同【篇11】

存货方:_____________

保管方: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存货方和保管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储存货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

1.货物品名:

2.品种规格:

3.数量:

4.质量:

5.货物包装:

第二条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

第三条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条货物入库、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第五条货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第六条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保管方的责任

(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造成毁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保管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方运费和支付违约金__元。

(4)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5)其它约定责任。

2.存货方的责任

(1)由于存货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存货方应偿付相当于相应保管费__%(或__%)的违约金。超议定储存量储存的,存货方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向保管方偿付违约金__元,或按双方协议办。

合同有效期为:十一、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十二、 在合同履行中,若出现纠纷,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保管协议书也就是合同的书写规范,在我国相关法规中有详细的说明。

(2)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则造成的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存货方和保管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

由于存货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存货方应偿付相当于相应保管费 %(或%)的违约金。超议定储存量储存的,存货方除交纳保管费外。

(3)货物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保管方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承担。

(4)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5)存货方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方(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存货方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外,并应偿付违约金____元。

存货方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方(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存货方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外,并应偿付违约金元。由于出库凭证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负责。

(6)按合同规定由保管方代运的货物,存货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接货人,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增加的有关费用。

(7)其它约定责任。

第八条保管期限

从__年__月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九条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__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

为了提高仓库使用率,确保物资安全,经协商,确定乙方提供仓库平方米由甲方使用,仓库租金按月包库制,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合计月租金为__________元整。

第十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应在铁路规定的时间内,向铁路部门申请车皮计划,然后通知乙方向发站办理请车,并及时办理整车发货事宜,有关铁路运杂费用暂由乙方垫付。

第十一条货物商检、验收、包装、保险、运输等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执行。

存货方(章):_____________保管方(章):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电挂: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帐号:

编码:__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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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合同模板(实用7篇)


保管合同模板(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寄 存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保 管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寄存人将下列商品寄放于保管人位于 _____市 _____路 _____号房屋内,并请保管人代为保管。

第二条 寄存的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和价值:

1.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寄存的财产属不动产的,该不动产所处的详细位置及状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寄存人应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保管人应当给付保管凭证。

第四条 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若有瑕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寄存人若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损失的,保管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管人因此受损失的,除保管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并且未采取补救措施的以外,寄存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五条 寄存人应当向乙方支付保管费。保管费的具体数额是_________;交付方式是____________;交付地点是____________。

第六条 寄存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以及其他费用的,保管人有权对保管物进行留置。

第七条 寄存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保管期间届满或者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将原物及其孳息归还寄存人。

第八条 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除紧急情况或者为了维护寄存人的利益,保管人不得擅自改变约定的保管场所或者方法。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九条 保管人不得擅自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若根据特殊情况需要转交第三人保管的,保管人必须通知并且征求寄存人的同意。保管人违反规定,擅自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对保管物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条 保管人在保管财产期间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

第十一条 第三人对保管物主张权利的,除依法对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执行的以外,保管人应当履行向寄存人返还保管物的义务。第三人对保管人提起诉讼或者对保管物申请扣押的,保管人应当及时通知寄存人。

第十二条 寄存人、保管人双方如欲解除本合同,须于一个月前通知对方。

第十三条 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与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寄存人、保管人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寄存人(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人(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证机关: (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 ____年 ____月 ____日 签约时间: ____年 ____月 ____日

签约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合同模板(篇2)

消费保管合同又称为不规则保管合同、可替代物保管合同,是指保管物为种类物,双方约定保管人得取得保管物所有权,而仅以相同种类、品质、数量的物品返还给寄存人的保管合同。

1、消费保管合同的保管物必须为可替代物,即种类物。保管物的所有权(或处分权)移转保管人,因此从寄存人交付时起,保管人就享有该物的利益,并承担该物的风险。

2、保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的,保管人可以返还相同种类、数量的货币;保管合同标的物为有价证券等其他可替代物的,如果当事人对返还相同种类、品质、数量的物品有约定,保管人可以返还相同种类、品质、数量的物品。没有这个约定,保管人还是应返还人寄存的原物。

3、消费保管合同的保管物发生所有权的转移,即保管物的所有权移转于保管人。

《合同法》第378条规定:“保管人保管货币的,可以返还相同种类、数量的货币。保管其他可替代物的,可以按照约定返还相同种类、品质、数量的物品。”可见,在消费保管合同中,保管人的主要义务是到期返还种类、品质、数量相同的保管物品。如果当事人约定有利息,保管人还应负支付利息的义务;寄存人的义务主要是就保管物的瑕疵负瑕疵担保责任。

保管合同模板(篇3)

兹有______(甲方)委托______(乙方)储存下列物资,储存期______年,在储存期内有关事宜,均按双方共同商定的协议条款执行。

┏━━━━━━┯━━━━━━┯━━━━━┯━━━━┯━━━━┯━━━━┓

┃存货人│品名、规格│单价│数价│交货日期│储存仓库┃

┠──────┼──────┼─────┼────┼────┼────┨

┃│││││┃

┠──────┼──────┼─────┼────┼────┼────┨

┃│││││┃

┠──────┼──────┼─────┼────┼────┼────┨

┃│││││┃

┗━━━━━━┷━━━━━━┷━━━━━┷━━━━┷━━━━┷━━━━┛

协议条款:

1.仓储物验收及仓单

2.储存场所及方法

3.仓储物保险

4.仓储物的提取

5.仓储费

6.违约责任

存货方:______仓管方:______

住所:______住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银行帐户号:_____

联系方式:______

签约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保管合同模板(篇4)

合同编号:_________

存货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保管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双方本着合法原则、平等互利等价有偿原则、契约自由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保管物

┌──────┬──────┬───────┬───────┬──────┐

│保管物名称│质量│数量│价值│包装│

├──────┼──────┼───────┼───────┼──────┤

││││││

├──────┼──────┼───────┼───────┼──────┤

││││││

├──────┼──────┼───────┼───────┼──────┤

││││││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二、保管场所

1._________。

2.保管场所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的,依保管物的种类、价格,有偿还是无偿等情况确定适当的保管场所。

三、保管方法

1._________。

2.当事人约定的保管方法,保管人不得擅自变动。如果遇到了紧急情况,并且可以推定存货人如果知道此种危机发生也同意改变其约定的保管方法时,保管人可改变保管方法。

3.保管方法有特殊约定的,应以特殊约定的方法进行保管。

四、保管期限

1.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当事人之间对保管费用的付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进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如果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就依有关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五、保管费用及付款办法、期限

1.在保管物交付保管时,存货人应先行交付保管费用的_________%;

2.在保管期满,存货人提取保管物时,应交付其余保管费用;

3.保管费总额为_________;

4.保管费用一律以_________(方式)支付。

5.保管费用的金额依当事人的约定给付,当事人未约定的,应按价目表给付,没有价目表的,按习惯给付,没有习惯的按公平原则决定给付金额。在存货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可适当减少保管费用。

6.当事人对保管费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保管人和存货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则应根据保管习惯,认为该保管合同为无偿保管合同。

7.费用包括为维持保管物原状所支出的费用,如修缮费、治疗费,还包括设置仓库,雇佣看管人,准备适宜的场所,预防火灾危险的费用,以及相关的保险费用、税款等。

8.计费项目应按仓储保管部门的标准执行,但也可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双方还应就结算方式作出规定,存货人应按月支付保管费用。如果涉及银行支付的话,还应就银行账号、支付行的名称作出规定。在分期支付保管费用的情况下,保管费用应于每期届满时给付。

9.当事人之间对保管费用的付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进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如果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就依有关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如果还不能确定的,应当在领取保管物时,由存货人支付保管费用。

10.存货人未在约定的期限支付必要费用的,保管人可以就保管物行使留置权。如果保管物已返还,保管人则可以诉讼方式请求存货人支付保管费用。

六、保管物的交付及入库

1.保管物在交付保管时,保管人应当验收,确认有无损坏,并当面记录。存货人在提取保管物品时,应该当面检查,是否符合原样。

保管合同模板(篇5)

寄托人(简称甲方),保管人(简称乙方)。兹为保管,经双方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因迁往而乙方愿依约受寄保管,本保管物于本合同成立日由甲方点交与乙方接管清楚。

第二条本合同所称寄托系不定期限,但甲方可随时请求退还,而乙方亦得随时自动返还寄托物。

第三条甲方保证保管物全部为甲方的完全所有,并无上手来历不明或与第三人间有纠葛不清的或于寄托有不法因素瑕疵,如有上列情况发生,致乙方蒙受损失时,甲方应负其赔偿责任。

第四条本件寄托保管为无报酬,所以乙方不得向甲方请求任何名目的补偿。

第五条乙方在受寄存续期间中除禁止第三人使用外,乙方自己或其家属可任意使用寄托物,甲方无异议。

第六条依前条使用保管物,致保管物的自然消耗损失,乙方不负其填补赔偿责任,甲方决无异议。

第七条本件保管物乙方应存置于并应与处理自己事务为同一的注意保管,对于保管物的使用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为之。

异议。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悉依合同法关于保管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解释。

第十三条因本合同发生的诉讼由甲乙双方同意以

第十四条本件寄托动产目录。(略)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

住址:

乙方:

住址:年月日第八条前条保管处所,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变更,又不得使第三人代为保管寄托物。

第九条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约定,将寄托物使第三人代为保管,致寄托物发生损害,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保管物灭损时,应负其赔偿责任,、但因不可抗力纵不使第三人代为保管仍不免发生损害者,不在此限。

第十条乙方因保管寄托物,而支出的必要费用,不得请求甲方偿还。

第十一条寄托物的返还应在该寄托物保管之地行之。

寄托物因使用上的自然消耗,或减灭价值,乙方仍依该物现状返还,甲方不得

保管合同模板(篇6)

当事人:

保管箱承租人:_________

保管箱出租人:_________

承租人向出租人租用位于(地址)_________之_________型_________组第_________号保管组_________个,双方约定遵守下列各条款:

第一条合同的性质

本保管箱的利用关系为租赁。

第二条对价缴付方式

承租人同意就下列方式之一择一打,租用保管箱:

(1)租金及保证金。

(2)押租金(免再缴付租金及保证金)。

(3)_________。

第三条租用期限

1.保管箱租用期限(以下简称租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算,以_________为一期。

2.承租人于期满时依第四条第二款或第五条方式缴足租金及保证金或押租金,本租约展延一期。

3.原采缴付对价方式如有变更者,均自变更日起重新算租期。

第四条对价之缴付、补缴及退还

1.租金应于起租日及续约日,保证金或押金应于起租日,由承租人依当时出租人公告的租金费率标准或者当事人特别约定的租金费率缴付。保证金于续约时如有调整,其差额应由承租人补足或由出租人退还。

2.以押租金方式承租的,承租人于租期届满愿意续租,而出租人费率标准变动时,出租人应于租约到期前,以书面列明调整后的费率及应补缴或退还押租金的差额及补缴的期限(至少三十日以上),通知承租人自下一租期起适用新费率。在书面通知补缴押租金差额期间尚未届满前,或出租人未为书面通知时,视为依本租约条件续约。

3.前项情形于下一租期届至前,费率有调降的,仍应适用新费率。

第五条转账授权条款

1.本租约每期应缴的租金以及应补缴或退还的保证金及押租金差额,承租人委托出租人于到期时:

(1)不通知承租人;

(2)通知承租人后;

(3)通知承租人后,承租人未于七日内通知出租人有关差额的退补方式;

2.同意就承租人开立于出租人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_________存款第_________号账户存款,自动转账代缴或将退款径行存入,并以本租约为授权证明。

3.本租约存续期间,有第三条第三款情形者,其差额应由承租人补足或由出租人退还。

第六条保证金或押租金的抵扣

承租人因违反本租约约定致对出租人负有损害赔偿责任者,于损害赔偿金额确定时,同意出租人得径就所缴保证金或押租金抵扣,抵扣不足的,仍由承租人负责补缴。

第七条承租人开箱手续

1.承租人开启保管箱应凭钥匙、原留签名或其他约定的辨视方法(注一),填写开箱纪录卡经出租人核验后会同开箱,至开箱后除另有特别约定外,出租人不得继续会同办理,其或存或取,由承租人自理。但入库人数众多时,出租人有权合理限定同时进库开箱的人数。

2.第三人持有保管箱钥匙及承租人原约定之辨识方法,申请开启保管箱,除另有特别约定外,双方同意视同承租人本人申请开箱,出租人不得拒绝。

第八条置放物的范围与限制

1.保管箱由承租人自行置放有价证券、权利证书、贵重物品、纪念品及其他物品文件等,但不得置放危险物品、违禁品、易爆易燃品、有碍公共安全或卫生物品及潮湿有异味,容易腐败变质的物品。

2.承租人违反前款规定,致损坏保管箱或库房其他设备或使第三人放置的物品受到损害时,均由承租人负赔偿责任。

3.若有事实足令出租人怀疑承租人违反第一款约定,出租人得通知承租人于指定期限内处理,但为避免危害公共安全,或因司法、警察机关调查犯罪之需要,出租人得不通知承租人径行会同司法或警察机关依法搜索或扣押置放物;置放物被扣押的,出租人应将该情形通知承租人。

第九条保管箱钥匙的持用、留存与保管

1.保管箱钥匙备有两把,一把交承租人持用,一把由承租人与出租人共同加封后留存出租人,承租期满退租时,承租人领用的钥匙应归还出租人。

2.出租人于租约终止前,不得使用上述封存的钥匙。但有第八条第三款但书、第十七条及第二十条情形的,不在此限。

3.承租人不得自行依样配制钥匙,一经发现即由出租人无条件没收销毁复制钥匙;因此发生纠纷与损害的,应由承租人负赔偿责任。

4.承租人遗失钥匙应付赔偿金_________元,因而致出租人或第三人受有损害的,应由承租人负赔偿责任。

第十条出租人的注意义务

1.出租人对于保管箱及设置保管箱场所的安全、防护及修缮、开箱手续,应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

2.出租人提供保管箱及设置保管箱的场所,若未达到主管机关所订定的基本安全标准,或出租人对于进出开启保管箱的作业手续未完全依照其所订作业规章和本合同约定的程序操作者,推定出租人未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

上述基本安全标准,附录于本合同之后,而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于该标准提高时,依新标准适用。

第十一条损害赔偿责任

1.因保管箱的设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使承租人的置放物发生被窃、灭失、毁损或变质损害的,除另有特别约定外,双方同意依下列方式办理:

(1)承租人于损害发生后申报其置放物品内容及损失金额,在未超过人民币_________元之范围内,由出租人依据承租人申报损失的金额径予赔偿。

(2)承租人主张其损害逾前款金额者,在承租人举证证明其置放物品的内容及价值后,由出租人按承租人的实际损害负金钱赔偿责任,但最高赔偿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2.前款第二项的情形,承租人能证明出租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不受最高赔偿金额的限制。

第十二条承租人或其继承人的通知义务

1.承租人或其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立即以书面或出租人语音服务系统或专线电话通知或其他约定方式通知出租人:

(1)遗失钥匙或变更密码。

(2)更换或遗失印鉴。

(3)变更姓名。

(4)承租人为法人团体,变更组织或代表人姓名。

(5)因继承开始或其他重大情形暂停保管箱的使用。

2.出租人于前款第一、二、五项通知到达后至承租人办妥各项作业前,应停止本保管箱的开启作业。对因未停止而导致承租人或其继承人的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3.承租人或其继承人未依第一款规定通知出租人时,因此所受的损失,出租人不负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租期届满未续租

1.租期届满,承租人应到出租人处办理续租或退租手续。

2.租期届满,于承租人办妥退租或续租手续并补缴租金或缴交逾期损害赔偿金和违约金前,出租人应停止会同开启保管箱。

3.逾期办理退租的,自原到期日起,至办理退租手续之日或破封开箱之日止,计收逾期损害赔偿金及违约金。

4.上述逾期损害赔偿金之标准,以办理退租手续当日租金费率为准,依同额之月租金,按月计收,未满一个月的,按日计收。违约金依逾期损害赔偿金加百分之_________计算。

第十四条未依约定缴足保证金或押租金的处置

未依约缴足保证金或押租金时,承租人自逾期日起至缴纳日止依补缴_________利息,加计迟延利息。

第十五条租约终止的程序与租金的返还

1.承租人可随时终止租约,但应亲自或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到出租人处办理。

2.承租人终止租约时应按月计付租金,不足一个月的,按日计收,自承租人已缴租金、保证金或押租金中扣抵后,由承租人补缴不足的差额或由出租人退还溢付的租金、保证金或押租金。

第十六条出租人终止租约的事由及租金的返还

1.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书面于_________日前通知承租人终止本租约:

(1)出租人因修缮、迁移保管箱或结束保管箱业务时。

(2)出租人依第四条第一款约定,催告承租人补缴押租金差额,逾期_________个月后,承租人仍未补缴的。

(3)承租人对出租人积欠因租用保管箱费用,届期未清偿,经出租人订_________日催告清偿,仍未清偿的。

(4)承租人因使用保管箱或进出保管箱设置场所对出租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害的。

(5)有事实足令出租人怀疑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一款置放物的范围与限制的约定,经出租人通知于指定期限内到出租人处处理,承租人逾期未办的。

(6)承租人违反本租约其他约定。

2.出租人因前款第一项事由终止租约时,应按实际出租日计收租金,并依法定利率加计利息后,退还已预收而未到期的租金;若出租人系依前款第二项至第六项事由终止租约时,应无息按日返还承租人已缴的租金。保证金、押租金,在办妥退租手续时无息退还。

3.上述应退还的租金、保证金及押租金可依法抵销。

第十七条破封开箱事由及方式的约定

承租人在租期届满经出租人通知后,逾_________个月未办理续租,或本租约经终止,而承租人未在出租人通知期限内,配合办理停止使用保管箱事宜的,出租人可依法请求_________,会同办理破封开箱手续。

第十八条破封开箱后对置放物的处置

1.破封开箱后,对箱内置放物依下列方式处理:

(1)由出租人会同前条_________人清点置放物及编制清单后,暂行包裹签章封存,并立即通知承租人,限期_________个月内领回(注四)。

(2)如承租人不于上述期限内领回,而所缴保证金或押租金不足抵偿逾期租金、破封开箱费用及其他损害赔偿时,出租人可以依法自行拍卖径行处分抵偿,有剩余时,另行存储候领,不足时,应由承租人负责补足。

(3)承租人不于上述期限内领回,而置放物显无变卖价值时,承租人同意抛弃置放物所有权,任由出租人处置。

2.前款第二项及第三项情形,出租人应将其处理情形通知承租人。

第十九条分租与转租的禁止

承租人不得将所租保管箱分租或转租第三人或将保管箱租赁权作为质权标的。

第二十条第三人的强制执行

第三人向法院申请对承租人的置放物实施强制执行时,出租人应依法院之命令开启保管箱,移交置放物品于法院;置放物经移交予法院后,出租人应立即将其情形通知承租人。

第二十一条文书的送达

承租人同意以本租约所载的住所为相关文书的送达处所,若承租人或其联络人的住所变更,承租人应立即以书面或其他约定方式通知出租人,并同意改依变更后的住所为送达处所;如承租人未以书面或依约定方式通知变更住所时,出租人仍以本租约所载的住所或最后通知出租人的住所,为送达处所,于通知发出后,经通常的邮递期间即推定为已送达。

第二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特约事项

承租人与出租人特别约定事项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未尽事宜

本租约如有未尽事宜,由承租人与出租人另行约定。

第二十五条本租约一式_________份,由_________方各执_________份,以资信守。

承租人(签章):_________出租人(签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管合同模板(篇7)

保管人: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寄存人: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第一条保管物

保管物名称:____________

性质: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

价值: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保管场所: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保管方法: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保管物(是/否)有瑕疵。瑕疵是: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保管物(是/否)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特殊保管措施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保管物(是/否)有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

第七条保管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八条寄存人交付保管物时,保管人应当验收,并给付保管凭证。

第九条(是/否)允许保管人将保管物转交他人保管。

第十条保管费(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

第十一条保管费的支付方式与时间: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寄存人未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的,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保管物。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原告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时成立。(自合同签字之日起即生效力)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

保管人:寄存人:

20xx年月日

保管合同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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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合同 篇1

订立合同双方:

保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存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方和存货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能量的情况,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储存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

1.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数 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质 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货物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采用如下表格:

┌────┬────┬──────┬───────┬────┬────┐

│ 编号 │ 包装 │ 货物名称 │ 品种规格 │ 数量 │ 质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二条 货物包装

1.存货方负责货物的包装,包装标准,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没有以上标准的,在保证运输和储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当事人议定;

2.包装不符合国家或合同规定,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第三条 保管方法 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保管,或者根据双方协商方法进行保管。

第四条 保管期限 从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五条 验收项目和验收方法

1.存货方应当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差错及贻误索赔期或者发生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保管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保管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及时通知存货方。保管方未按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或验收不准确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保管方负责。

3.验收期限:国内货物不超过10天,国外到货不超过30天。超过验收期限所造成的损失由保管方负责。货物验收期限,是指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保管方之日起,至验收报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运输或邮电部门的戳记或直接送达的签收日期为准。

第六条 入库和出库的手续 按照有关入库、出库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入库和出库时,双方代表或经办人都应在场,检验后的记录要由双方代表或经办人签字。该记录应视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当事人双方各保存一份。

第七条 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按照有关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

第八条 费用负担、结算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保管方的责任:

1.由于保管方的责任,造成退仓或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方运费和支付违约金。

2.对危险物品和易腐货物,不按规程操作或妥善保管,造成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3。货物在储存期间,由于保管不善而发生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负责赔偿损失。如属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而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不负赔偿责任。

4.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存货方的责任:

1.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否则造成货物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存货方不能按期存货,应偿付保管方的损失。

3.超议定储存量储存或逾期不提时,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偿付违约金。

三、违约金和赔偿方法

1.违反货物入库计划的执行和货物出库的规定时,当事人必须向对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违约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货物的3个月保管费(或租金)或3倍的劳务费。

2.因违约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时,如违约金不足抵偿实际损失,还应以赔偿金的形式补偿其差额部分。

3.前述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一律赔偿实际损失。

4.赔偿货物的损失,一律按照进货价或国家批准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有残值的,应扣除其残值部分或残件归赔偿方,不负责赔偿实物。

第十条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数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盖章)

地址:____

开户银行:____

帐户:____

存货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盖章)

地址:____

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

__年__月__日订

保管合同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寄 存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保 管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寄存人将下列商品寄放于保管人位于 _____市 _____路 _____号房屋内,并请保管人代为保管。

第二条 寄存的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和价值:

1.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寄存的财产属不动产的,该不动产所处的详细位置及状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寄存人应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保管人应当给付保管凭证。

第四条 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若有瑕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寄存人若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损失的,保管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管人因此受损失的,除保管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并且未采取补救措施的以外,寄存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五条 寄存人应当向乙方支付保管费。保管费的具体数额是_________;交付方式是____________;交付地点是____________。

第六条 寄存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以及其他费用的,保管人有权对保管物进行留置。

第七条 寄存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保管期间届满或者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将原物及其孳息归还寄存人。

第八条 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除紧急情况或者为了维护寄存人的利益,保管人不得擅自改变约定的保管场所或者方法。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九条 保管人不得擅自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若根据特殊情况需要转交第三人保管的,保管人必须通知并且征求寄存人的同意。保管人违反规定,擅自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对保管物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条 保管人在保管财产期间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

第十一条 第三人对保管物主张权利的,除依法对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执行的以外,保管人应当履行向寄存人返还保管物的义务。第三人对保管人提起诉讼或者对保管物申请扣押的,保管人应当及时通知寄存人。

第十二条 寄存人、保管人双方如欲解除本合同,须于一个月前通知对方。

第十三条 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与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寄存人、保管人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寄存人(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人(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证机关: (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 ____年 ____月 ____日 签约时间: ____年 ____月 ____日

签约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合同 篇3

当事人:

保管箱承租人:_________

保管箱出租人:_________

承租人向出租人租用位于(地址)_________之_________型_________组第_________号保管组_________个,双方约定遵守下列各条款:

第一条合同的性质

本保管箱的利用关系为租赁。

第二条对价缴付方式

承租人同意就下列方式之一择一打,租用保管箱:

(1)租金及保证金。

(2)押租金(免再缴付租金及保证金)。

(3)_________。

第三条租用期限

1.保管箱租用期限(以下简称租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算,以_________为一期。

2.承租人于期满时依第四条第二款或第五条方式缴足租金及保证金或押租金,本租约展延一期。

3.原采缴付对价方式如有变更者,均自变更日起重新算租期。

第四条对价之缴付、补缴及退还

1.租金应于起租日及续约日,保证金或押金应于起租日,由承租人依当时出租人公告的租金费率标准或者当事人特别约定的租金费率缴付。保证金于续约时如有调整,其差额应由承租人补足或由出租人退还。

2.以押租金方式承租的,承租人于租期届满愿意续租,而出租人费率标准变动时,出租人应于租约到期前,以书面列明调整后的费率及应补缴或退还押租金的差额及补缴的期限(至少三十日以上),通知承租人自下一租期起适用新费率。在书面通知补缴押租金差额期间尚未届满前,或出租人未为书面通知时,视为依本租约条件续约。

3.前项情形于下一租期届至前,费率有调降的,仍应适用新费率。

第五条转账授权条款

1.本租约每期应缴的租金以及应补缴或退还的保证金及押租金差额,承租人委托出租人于到期时:

(1)不通知承租人;

(2)通知承租人后;

(3)通知承租人后,承租人未于七日内通知出租人有关差额的退补方式;

2.同意就承租人开立于出租人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_________存款第_________号账户存款,自动转账代缴或将退款径行存入,并以本租约为授权证明。

3.本租约存续期间,有第三条第三款情形者,其差额应由承租人补足或由出租人退还。

第六条保证金或押租金的抵扣

承租人因违反本租约约定致对出租人负有损害赔偿责任者,于损害赔偿金额确定时,同意出租人得径就所缴保证金或押租金抵扣,抵扣不足的,仍由承租人负责补缴。

第七条承租人开箱手续

1.承租人开启保管箱应凭钥匙、原留签名或其他约定的辨视方法(注一),填写开箱纪录卡经出租人核验后会同开箱,至开箱后除另有特别约定外,出租人不得继续会同办理,其或存或取,由承租人自理。但入库人数众多时,出租人有权合理限定同时进库开箱的人数。

2.第三人持有保管箱钥匙及承租人原约定之辨识方法,申请开启保管箱,除另有特别约定外,双方同意视同承租人本人申请开箱,出租人不得拒绝。

第八条置放物的范围与限制

1.保管箱由承租人自行置放有价证券、权利证书、贵重物品、纪念品及其他物品文件等,但不得置放危险物品、违禁品、易爆易燃品、有碍公共安全或卫生物品及潮湿有异味,容易腐败变质的物品。

2.承租人违反前款规定,致损坏保管箱或库房其他设备或使第三人放置的物品受到损害时,均由承租人负赔偿责任。

3.若有事实足令出租人怀疑承租人违反第一款约定,出租人得通知承租人于指定期限内处理,但为避免危害公共安全,或因司法、警察机关调查犯罪之需要,出租人得不通知承租人径行会同司法或警察机关依法搜索或扣押置放物;置放物被扣押的,出租人应将该情形通知承租人。

第九条保管箱钥匙的持用、留存与保管

1.保管箱钥匙备有两把,一把交承租人持用,一把由承租人与出租人共同加封后留存出租人,承租期满退租时,承租人领用的钥匙应归还出租人。

2.出租人于租约终止前,不得使用上述封存的钥匙。但有第八条第三款但书、第十七条及第二十条情形的,不在此限。

3.承租人不得自行依样配制钥匙,一经发现即由出租人无条件没收销毁复制钥匙;因此发生纠纷与损害的,应由承租人负赔偿责任。

4.承租人遗失钥匙应付赔偿金_________元,因而致出租人或第三人受有损害的,应由承租人负赔偿责任。

第十条出租人的注意义务

1.出租人对于保管箱及设置保管箱场所的安全、防护及修缮、开箱手续,应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

2.出租人提供保管箱及设置保管箱的场所,若未达到主管机关所订定的基本安全标准,或出租人对于进出开启保管箱的作业手续未完全依照其所订作业规章和本合同约定的程序操作者,推定出租人未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

上述基本安全标准,附录于本合同之后,而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于该标准提高时,依新标准适用。

第十一条损害赔偿责任

1.因保管箱的设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使承租人的置放物发生被窃、灭失、毁损或变质损害的,除另有特别约定外,双方同意依下列方式办理:

(1)承租人于损害发生后申报其置放物品内容及损失金额,在未超过人民币_________元之范围内,由出租人依据承租人申报损失的金额径予赔偿。

(2)承租人主张其损害逾前款金额者,在承租人举证证明其置放物品的内容及价值后,由出租人按承租人的实际损害负金钱赔偿责任,但最高赔偿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2.前款第二项的情形,承租人能证明出租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不受最高赔偿金额的限制。

第十二条承租人或其继承人的通知义务

1.承租人或其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立即以书面或出租人语音服务系统或专线电话通知或其他约定方式通知出租人:

(1)遗失钥匙或变更密码。

(2)更换或遗失印鉴。

(3)变更姓名。

(4)承租人为法人团体,变更组织或代表人姓名。

(5)因继承开始或其他重大情形暂停保管箱的使用。

2.出租人于前款第一、二、五项通知到达后至承租人办妥各项作业前,应停止本保管箱的开启作业。对因未停止而导致承租人或其继承人的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3.承租人或其继承人未依第一款规定通知出租人时,因此所受的损失,出租人不负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租期届满未续租

1.租期届满,承租人应到出租人处办理续租或退租手续。

2.租期届满,于承租人办妥退租或续租手续并补缴租金或缴交逾期损害赔偿金和违约金前,出租人应停止会同开启保管箱。

3.逾期办理退租的,自原到期日起,至办理退租手续之日或破封开箱之日止,计收逾期损害赔偿金及违约金。

4.上述逾期损害赔偿金之标准,以办理退租手续当日租金费率为准,依同额之月租金,按月计收,未满一个月的,按日计收。违约金依逾期损害赔偿金加百分之_________计算。

第十四条未依约定缴足保证金或押租金的处置

未依约缴足保证金或押租金时,承租人自逾期日起至缴纳日止依补缴_________利息,加计迟延利息。

第十五条租约终止的程序与租金的返还

1.承租人可随时终止租约,但应亲自或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到出租人处办理。

2.承租人终止租约时应按月计付租金,不足一个月的,按日计收,自承租人已缴租金、保证金或押租金中扣抵后,由承租人补缴不足的差额或由出租人退还溢付的租金、保证金或押租金。

第十六条出租人终止租约的事由及租金的返还

1.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书面于_________日前通知承租人终止本租约:

(1)出租人因修缮、迁移保管箱或结束保管箱业务时。

(2)出租人依第四条第一款约定,催告承租人补缴押租金差额,逾期_________个月后,承租人仍未补缴的。

(3)承租人对出租人积欠因租用保管箱费用,届期未清偿,经出租人订_________日催告清偿,仍未清偿的。

(4)承租人因使用保管箱或进出保管箱设置场所对出租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害的。

(5)有事实足令出租人怀疑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一款置放物的范围与限制的约定,经出租人通知于指定期限内到出租人处处理,承租人逾期未办的。

(6)承租人违反本租约其他约定。

2.出租人因前款第一项事由终止租约时,应按实际出租日计收租金,并依法定利率加计利息后,退还已预收而未到期的租金;若出租人系依前款第二项至第六项事由终止租约时,应无息按日返还承租人已缴的租金。保证金、押租金,在办妥退租手续时无息退还。

3.上述应退还的租金、保证金及押租金可依法抵销。

第十七条破封开箱事由及方式的约定

承租人在租期届满经出租人通知后,逾_________个月未办理续租,或本租约经终止,而承租人未在出租人通知期限内,配合办理停止使用保管箱事宜的,出租人可依法请求_________,会同办理破封开箱手续。

第十八条破封开箱后对置放物的处置

1.破封开箱后,对箱内置放物依下列方式处理:

(1)由出租人会同前条_________人清点置放物及编制清单后,暂行包裹签章封存,并立即通知承租人,限期_________个月内领回(注四)。

(2)如承租人不于上述期限内领回,而所缴保证金或押租金不足抵偿逾期租金、破封开箱费用及其他损害赔偿时,出租人可以依法自行拍卖径行处分抵偿,有剩余时,另行存储候领,不足时,应由承租人负责补足。

(3)承租人不于上述期限内领回,而置放物显无变卖价值时,承租人同意抛弃置放物所有权,任由出租人处置。

2.前款第二项及第三项情形,出租人应将其处理情形通知承租人。

第十九条分租与转租的禁止

承租人不得将所租保管箱分租或转租第三人或将保管箱租赁权作为质权标的。

第二十条第三人的强制执行

第三人向法院申请对承租人的置放物实施强制执行时,出租人应依法院之命令开启保管箱,移交置放物品于法院;置放物经移交予法院后,出租人应立即将其情形通知承租人。

第二十一条文书的送达

承租人同意以本租约所载的住所为相关文书的送达处所,若承租人或其联络人的住所变更,承租人应立即以书面或其他约定方式通知出租人,并同意改依变更后的住所为送达处所;如承租人未以书面或依约定方式通知变更住所时,出租人仍以本租约所载的住所或最后通知出租人的住所,为送达处所,于通知发出后,经通常的邮递期间即推定为已送达。

第二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特约事项

承租人与出租人特别约定事项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未尽事宜

本租约如有未尽事宜,由承租人与出租人另行约定。

第二十五条本租约一式_________份,由_________方各执_________份,以资信守。

承租人(签章):_________出租人(签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管合同 篇4

车辆保管协议书

停车场地点: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号。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签订以下车辆保管协议书。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汽车交由乙方保管。保管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二、甲方所有的汽车的品牌是_______________,型号为_______________,车辆号为_______________,汽车购买时间为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汽车行走里程(订合同日)为_______________公里。

三、甲方应将其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上好保险锁(杆)。

四、乙方承担对乙方车辆的保管义务。

五、甲方支付的车辆保管费为每年________________元,车辆保管费每季度初3天内交一次,合同签订后交第一季度。

六、甲方如在应交保管费10天内未交清车辆保管费,合同终止,乙方不承担保管责任。

七、乙方应对甲方的车辆进行如下保管:_________________

保管合同 篇5

存货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保管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存货方和保管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储存货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

1、货物品名:

2、品种规格:

3、数量:

4、质量:

5、货物包装:

第二条 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

第三条 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条 货物入库、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第五条 货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第六条 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保管方的责任

(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造成毁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保管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方运费和支付违约金 元。

(4)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5)其它约定责任。

2、存货方的责任

(1)由于存货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存货方应偿付相当于相应保管费 %(或 %)的违约金。超议定储存量储存的,存货方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向保管方偿付违约金 元,或按双方协议办。

(2)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必须在合中注明,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则造成的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3)货物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保管方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承担。

(4)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示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5)存货方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方(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存货方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外,并应偿付违约金 元。由于出库凭证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负责。

(6)按合同规定由保管方代运的货物,存货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接货人,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增加的有关费用。

(7)其它约定责任。

存货方(章): 保管方(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电 挂: 电 挂: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监制部门: 印制单位:

保管合同 篇6

保管人: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寄存人: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第一条保管物

保管物名称:____________

性质: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

价值: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保管场所: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保管方法: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保管物(是/否)有瑕疵。瑕疵是: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保管物(是/否)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特殊保管措施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保管物(是/否)有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

第七条保管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八条寄存人交付保管物时,保管人应当验收,并给付保管凭证。

第九条(是/否)允许保管人将保管物转交他人保管。

第十条保管费(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

第十一条保管费的支付方式与时间: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寄存人未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的,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保管物。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原告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时成立。(自合同签字之日起即生效力)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

保管人:寄存人:

20xx年月日

保管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停车场地点: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_号。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车辆保管协议书。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汽车乙方保管。保管时间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二、甲方所有的汽车的品牌是___,颜色为____,型号为___,车辆号为____,汽车购买时间为____年____月____日,汽车行驶里程(订合同日)为_____公里。

三、甲方应将其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上好保险锁(杆)

四、乙方承担对甲方车辆的保管义务。

五、甲方支付的车辆保管费为每年_______元,车辆保管费每季度初三天内交一次,合同签订后交第一季度。

六肪如在应交保管费十+天内未交清车辆保管费,合同终止,乙方不承担保管责任。

六、乙方对甲方车辆的被偷和被损坏承担赔偿义务。

七、如遇甲方的车辆出现被偷和被损坏的情况,甲方应在三天之内将其购车和上牌、年审等法律文件交给乙方,用于报案、赔偿、索赔与诉讼,纠纷解决后三天内将上述证件归还给甲方。

八、乙方承诺已经为停车场购买机动车车场责任保险。

九、甲方应保证其车辆为通过合法途径、履行了合法手续后购买的车辆。否则,乙方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十、如双方争议不能协商解决,则应将纠纷交由停车场所在地法院通诉讼解决。

十一、本协议_______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经双方完成车辆交接并在本协议.上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保管合同 篇8

档案保管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双方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方、乙方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自愿将档案、资料寄存在甲方。

二、乙方寄存的档案、资料所属年度为_________到_________;档案数量为_________卷,具体见交接清单。

三、乙方的档案寄存保管期为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乙方按标准向甲方缴付寄存费_________元后,双方办理寄存档案的交接手续。

五、寄存期内乙方因特殊情况须提前退回寄存档案的,甲方不退还寄存费。

六、寄存期满乙方如需延长寄存期,应重新签订协议。

七、因不可抗力造成寄存档案受损,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的义务和权利

1、负责提供寄存档案存放的场地、技术设备、管理人员。

2、负责寄存档案的保管、保护,确保档案安全。

3、负责寄存档案的管理、统计、查寻、检索。

4、拥有寄存档案的管理权,有权查验利用者的身份证明。

5、对寄存期满不取走的档案有权进行处置。

九、乙方权利义务

1、寄存档案应具有保存价值,经过整理,编目,也可委托甲方提供有偿整理编目服务。

2、应按收费标准向甲方缴纳费用。

3、查阅利用寄存的档案应出示寄存者有效证明(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工作证)。寄存者利用其所寄存档案不再收取档案利用费

4、对寄存的档案拥有所有权。寄存期满,如不继续寄存须在期满后60天内取走所寄存的档案。

5、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以对其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

6、对因甲方管理不善造成虫蛀、霉变、遗失等问题,有权要求赔偿。

十、本协议执行过程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法定代表(签字):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辆保管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

乙方(保管方):_________停车场;地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签订以下车辆保管协议书。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汽车交由乙方保管。保管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甲方所有的汽车的品牌是_________,型号为_________,车辆号为_________,汽车购买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汽车行走里程(订合同日计算)为_________公里。

三、甲方应将其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上好保险锁(杆)。

四、乙方承担对乙方车辆的保管义务。

五、甲方支付的车辆保管费为每年_________元,车辆保管费每季度初3天内交一次,合同签订后交

第一季度。

六、甲方如在应交保管费10天内未交清车辆保管费,合同终止,乙方不承担保管责任。

七、乙方应对甲方的车辆进行如下保管:

1、乙方应当配置专门的管理人员,确保车辆在停放期间的安全,防止车辆被盗或被损坏。

2、_________

3、_________

八、乙方对甲方的车辆的被偷和被损坏承担赔偿义务。

九、如遇甲方的车辆出现被偷和被损坏的情况,甲方应在3天之内将其购车和上牌、年审等法律文件交由乙方,用于报案、赔偿、索赔、诉讼用,纠纷解决后3天内将上述证件归还给甲方。

十、乙方应为甲方的停车位购买车位保险。

一、甲方应保证其的车辆为合法途径购买的车辆,否则,乙方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二、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需要补充或修改的,书写《合同修改意见书》一式两份(经甲、乙盖章签字,各存一份),做为本合同的补充件。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仓储保管合同范本

存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保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存货方和保管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储存货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

1、货物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货物包装

1、存货方负责货物的包装,包装标准,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没有以上标准的,在保证运输和储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当事人议定。)

2、包装不符合国家或合同规定,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第三条保管方法(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保管,或者根据双方协商方法进行保管)

第四条保管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条验收项目和验收方法

1、存货方应当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差错及贻误索赔期或者发生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保管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保管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货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及时通知存货方。保管方未按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或验收不准确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保管方负责。

3、验收期限为____天(国内货物不超过10天,国外到货不超过30天)超过验收期限所造成的损失由保管方负责。货物验收期限,是指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保管方之日起,至验收报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运输或邮电部门的戳记或直接送达的签收日期为准。

第六条入库和出库的手续:按照有关入库、出库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入库和出库时,双方代表或经办人都应在场,检验后的记录要由双方代表或经办人签字。该记录视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当事人双方各保存一份。

第七条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按照有关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

第八条费用负担、结算办法: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保管方的责任:

1、由于保管方的责任,造成退仓或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方运费和支付违约金。

2、对危险物品和易腐货物,不按规程操作或妥善保管,造成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3、货物在储存期间,由于保管不善而发生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负责赔偿损失。如属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而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不负赔偿责任。

4、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存货方的责任:

1、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否则造成货物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存货方不能按期存货,应偿付保管方的损失。

3、超议定储存量储存或逾期不提时,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偿付违约金。

三、违约金和赔偿方法

1、违反货物入库计划的执行和货物出库的规定时,当事人必须向对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违约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货物的3个月保管费(或租金)或3倍的劳务费。

2、因违约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时,如违约金不足抵偿实际损失,还应以赔偿金的形式补偿其差额部分。

3、前述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一律赔偿实际损失。

4、赔偿货物的损失,一律按照进货价或国家批准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有残值的,应扣除其残值部分或残件归赔偿方,不负责赔偿实物。

第十条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7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保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存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资保管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市储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就下表所列物资储存事宜协商如下:

(一)储存物资表:

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货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储存仓库: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储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负责物资的质量的检验,乙方负责物资的外观、数量的检验。

(四)入库后发生物资损坏、缺少,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负责运输时,运输中发生物资损坏、缺少,由乙方负责。

(六)物资的验收、发货,乙方凭甲方的入库单、出库单办理。

(七)费用:__________________

入库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仓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库费:_____________________

运输费: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合同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于________市_______区签订。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签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签章)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档案保管合同范本

甲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提供人事档案保管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根据《档案法》和人事部有关规定,为乙方保管人事关系及档案。

2、经乙方申请,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为乙方提供下列有偿服务: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各种证明,整理档案等事项。

二、乙方责任:

1、乙方遵守国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有关档案及人事管理规定。

2、乙方的工作、工资福利等均自理。

三、其他

1、协议期限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月____日至________年月____日止。协议期满,若甲乙双方无异议,本协议期限将自动逐年延续。若乙方需解除本协议,则应持书面意见到甲方处办理解除协议手续并将人事关系及档案调出。

2、乙方同意于每年____月____日至____日向甲方支付管理费,管理费每月人民币壹拾元,逾期每天将按规定加收千分之三滞纳金。

3、若乙方的联系方式等信息变动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更好地为乙提供服务。

4、本协议由甲方盖章及乙方签字后生效,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人事人才公服务中心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盖章)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____日期:____日期

保管合同 篇9

根据《合同法》第365条的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保管合同为实践合同。实践合同是指除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需要以物的交付为成立要件的合同。

1、意思表示与好意施惠

本案中,被告主张停车棚的性质是给顾客提供的一种便利措施,实际在于主张好意施惠。好意施惠与意思表示的根本区别在于效果意思的有无。效果意思是意思表示三阶段(目的意思、效果意思、表示行为)中的第二阶段,是指当事人设立法律关系的意图,也就是所谓的合同目的。好意施惠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就其约定欠缺法律行为上的法律效果意思,因此不会发生私法上的效果,属于独立于法律关系之外的关系,不受民法调整。例如给陌生人指路,即使指错了方向,也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再如请朋友吃饭,即使没请,对方也无权要求必须请。

好意施惠与无偿合同都具有无偿性和施惠性的特点,在实务中常被混淆。两者实则相差甚巨,权利义务不可同一而语,具体可遵循以下三种判断规则:

(1)是否具有表示上的效果意思。“表示”是指书面或者口头形式的表示行为。例如甲驱车驶往A地,乙请求顺路搭乘,两人明确约定成立无偿合同,此时自应依从意思自治按合同看待;

(2)利益平衡规则。利益平衡规则源于民法的公平原则。再以乙免费顺搭甲车为例,甲本无利益(主要指经济利益)而言,如果再科以其合同上的义务,自失公允;

(3)交易习惯规则。《合同法解释二》从空间、行业要素和时间要素对“交易习惯”做出了列举解释:

(一)在交易行为当地或者某一领域、某一行业通常采用并为交易对方订立合同时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做法;

(二)当事人双方经常使用的习惯做法。交易习惯的认定同样可以识别当事人的主观意思。如果施惠者为意思表示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没有明示排斥交易习惯者,可以推知施惠者愿意遵从交易习惯。此时,原来的好意施惠关系变成无偿合同关系。

本案中,停车棚设置的目的远非“便利措施”所能涵盖,隐含的巨大作用在于吸引顾客前来商场消费,实际上是一种销售辅助措施。依据交易习惯规则,如果商场未明示拒绝前来消费的顾客将自行车存入停车棚的行为,就视为已经认可该行为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换言之,商场设立了停车棚实际上是针对不特定的潜在顾客为意思表示。

2、交付行为的认定

法律上的交付分为现实交付、简易交付、指示交付、占有改定四种方式。本案涉及现实交付是否完成。对现实交付最通俗的表达是标的物过手,即一手交货、一手收货。交付必须有明确的、可以识别的表征,是否完成的关键在于事实上的管领力是否转移。

本案中,车棚设置在商场所处的一个半封闭的大院内,归商场所有和管理。商场通过停车棚指导顾客将自行车存入后,实际上已经取得了对自行车的占有和管理。交付行为已经完成。

综上,本案保管合同成立。

保管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二车间的原矿粗选承包给乙方生产管理,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原矿粗选厂地址:

二、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任务:全年生产时间为x个月。每月生产时间为xx天(其他为检修设备时间),日处理原矿xxxx吨,月处理原矿xx万吨;

四、 甲方职责:

1、甲方提供现有的选矿设备、现场作业机车及运输车辆(司机伙食费按乙方月均单人标准由甲方承担)、职工住宿、办公室设施、职工食堂及灶房设备,工人洗浴设施。

2、甲方根据乙方生产量无条件提供满足乙方原矿供给。

3、甲方保证乙方的生产,生活用电,用水,尾矿堆放场地,矿石运送和开采设备的正常运行。

4、甲方负责配备现场生产协调人员,进行甲乙双方现场工作的协调。

5、甲方提供乙方生产时所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供应(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

6、乙方应每月提前申报备品、备件、易损件,由甲方统一采购。如因乙方已提计划,甲方采购怠慢或储备不足,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的职责:

1、乙方负责组织选矿厂的各种技术工作及劳动力的合理安排。承担选矿厂生产设备的维修工作。

2、乙方负责完成甲方下达生产原矿石量的任务。

3、乙方负责进厂工人的安全教育。

4、乙方至合同鉴定后进厂工人的实际人数向甲方缴纳工人的保险金额(此保险有甲方代买)。

5、经双方商定乙方需向甲方缴纳生产保证金xxx元。甲方在每月结算后从乙方结算金中扣除叁万元作为生产保证金,直至扣清为止。合同期满时,甲方在七日内无偿全额退还保证金。甲方不能及时退还改保证金,须按每日向乙方赔偿保证金总额的10%作为滞纳金。

6、乙方在生产期间维护保养好甲方现有生产设备(不包括各种生产车辆及与生产无关设备)。

7、乙方只负责处理矿石量,选矿指标全部由甲方技术人员来完成,乙方积极配合完成。

七、结算方式:

1、结算按甲乙双方实际处理矿石量(运输车数,按xx吨/车计算)签字认可的数据报表,每自然月上报公司核实后给予结算。

2、甲方公司每月核实双方签字认可的乙方生产量后在次月十五日内给予发放一切承包费用。

3、乙方员工工资发放时有双方财务人员在场统一由甲方给予发放,除去工资一项,剩余款项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

八、承包单价、奖罚和任务:

1、承包单价为每处理一顿原矿x元人民币。

2、每日处理原矿石量不低于壹万伍仟吨,每月生产日期不低于xxx天,月处理矿石量不得低于xxx万吨,月处理量低于xx万吨时,所缺数量按每吨x元从承包费中扣除;

九、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选矿全过程。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双方协商及时纠正处理。

2、甲方中途无故解除合同或不按月发承包费,致使乙方无法按本合同约定的去执行。甲方应按乙方月处理原矿石量xx万吨(合同签订有效期限)进行赔偿乙方损失。

3、在乙方生产维修期间,材料费用为甲方支付,人员工资由乙方承担。如遇工艺流程改造,设备增减时生产的一切费用及工人工资生活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4、在生产期间如遇工伤事故发生时甲方垫付前期所有费用,事后由保险公司赔付后给予扣除,剩余款项交付当事工人。

5、生产期间由于政府介入、村民闹事、停电、等不可抗力因素等所造成的停产累计三天以上时,甲方应相应按日产量xxxx吨从承包任务中递减当月任务量,停产影响总量(xxx吨/天)剔除三天产量后按每吨xx元双方结算进行补偿。

十、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生产中工人生活费、劳保用品等均有乙方自行解决。

2、确保安全生产,并配有专业管理技术人员,在承包期负责设备保养和维修,如遇设备损坏双方有专业技术人员现场鉴定,如是乙方责任则有乙方承担(如正常损耗乙方不予承担任何损失)。

3、经常性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管理好自己的职工。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协调调配,一切以公司整体利益为主。

5、乙方员工必须遵守一切国家规定安全劳动规则。上班期间不准酗酒,严禁打架,睡觉,脱岗,玩手机等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十一、违约责任:

1、双方严格遵守合同,不得违约。如有违约,由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必须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生产任务,乙方如连续两个月不能完成甲方下达的生产任务,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承包合同。

3、双方如有特殊原因需终止合同,应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并说明原因,取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协商终止本合同。

保管合同 篇11

甲方:中山市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

乙方:

丙方: (身份证号: )

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保管丙方的档案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根据《档案法》和中组部、人事部有关规定和乙方、丙方的申请,为乙方保管丙方的人事档案, 内容为:接收、转出人事档案;

二、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后,按有关规定及时将丙方的人事档案及相关资料移交甲方,否则,甲方不予提供相关服务;

三、乙方(或丙方)请求甲方办理专业技术职称晋升、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其它证明等单项服务时,应当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另行支付服务费;

四、丙方的人事档案转入时若未经整理或未达到档案管理标准的,应当另行支付整理档案服务费,由甲方负责整理档案;

五、丙方的就业及与其他机构的关系、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均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及丙方应遵守法律法规,遵守计划生育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甲方有关档案及人事管理规定;

七、本协议期(至少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本协议期满,乙方应及时与甲方续签或将丙方档案转出;否则,视为继续委托保管档案,甲方可依规定的收费标准向乙方或丙方计收档案保管费,并保留向乙方或丙方追收欠费的权利;

八、乙方(或丙方)应当按政府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向甲方缴交档案保管费;

九、丙方在协议期内转出档案的,由转出下月起计算,甲方退回档案保管费;

十、本协议由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丙方签名后生效。由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

甲方:中山市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 乙方:(盖章): 丙方:(签名)

(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日期: 日期: 日期:

保管合同 篇12

兹有______(甲方)委托______(乙方)储存下列物资,储存期______年,在储存期内有关事宜,均按双方共同商定的协议条款执行。

┏━━━━━━┯━━━━━━┯━━━━━┯━━━━┯━━━━┯━━━━┓

┃存货人│品名、规格│单价│数价│交货日期│储存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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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协议条款:

1.仓储物验收及仓单

2.储存场所及方法

3.仓储物保险

4.仓储物的提取

5.仓储费

6.违约责任

存货方:______仓管方:______

住所:______住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银行帐户号:_____

联系方式:______

签约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保管合同 篇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存货方和保管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造成毁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保管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方运费的支付违约金元。

(4)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1)由于存货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存货方应偿付相当于相应保管费______%(或‰)的违约金。超议定储存量储存的,存货方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向保管方偿付违约金元,或按双方协议办。

(2)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则造成的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3)货物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保管方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承担。

(4)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5)保管方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方(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存货方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外,并应偿付违约金元。由于出库凭证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负责。

(6)按合同规定由保管方代运的货物,存货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接货人,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增加的有关费用。

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货物商检、验收、包装、保险、运输等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执行。

保管合同四篇


你是否熟悉合同的一些格式?现如今,人们对法律的认知越来越深入,合同成为了确定各方民事主体权利义务的书面文件。为了向大家提供全面的帮助信息,小编经过精心筛选整理了一篇最新的"保管合同"。阅读本文内容可能会为您拓展视野并提供更多帮助!

保管合同【篇1】

存货方:

保管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存货方和保管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能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条 储存期间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应当凭仓单提取仓储物。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具体如下:不减收仓储费。第十四条 存货人未向保管人支付仓储费的。

第一条 储存货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

1.货物品名:

2.品种规格:

3.数 量:

4.质 量:

5.货物包装:

第二条 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

1.存货方应当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否则,所造成的验收差错以及延误索赔期等,由存货方负责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2.保管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品名、规格、数量、外包装状况、质量,对入库货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保管方验收后。

由于存货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存货方应偿付相当于相应保管费_____%(或_____%)的违约金。超议定储存量储存的,存货方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向保管方偿付违约金_____元,或按双方协议办。

3.货物的验收期限,是指货物和检验资料全部送达保管方之日起,至验收报告送出之日止。国内货物不超过10天,国外到货不超过30天(或由双方另行议定)。超过验收期限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由保管方负责。

存货方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方(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存货方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外,由于出库凭证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

第三条 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条 货物入库、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第五条 货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第六条 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

(货物在储存运输过程中的计费项目,应按仓储保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地,也可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保管方的责任

(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保管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__________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

(2)对于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造成毁损的,保管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保管方的责任,造成退仓或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方运费和支付违约金 元。

(4)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存货方的责任

(1)由于存货方的责任造成退仓或不能入库时,存货方应偿付相当于保管费 ‰(或0/000)的违约金。超议定储存量储存或逾期提货的,存货方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向保管方偿付违约金 元。

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2)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和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则造成的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

存货方负责货物的包装,包装标准,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没有以上标准的。

亡,由存货方承担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3)货物临近失败效期或有异状的,再保管方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承担。

(4)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5)保管方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方(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存货方除规定交付保管费外,并应偿付违约金 元,由于出库凭证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负责。

验收期限为____天(国内货物不超过10天,国外到货不超过30天)超过验收期限所造成的损失由保管方负责。货物验收期限,是指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保管方之日起。

(6)按合同规定由保管方代运的货物,存货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接货人,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增加有关费用。

由于存货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存货方应偿付相当于相应保管费__%(或__%)的违约金。超议定储存量储存的,存货方除交纳保管费外。

第八条 保管期限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九条 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 (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

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则造成的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存货方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方(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存货方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外。

第十一条 其他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执行。

地址: 地址: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鉴(公)证机关(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电挂: 电挂: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

保管合同【篇2】

寄存人(简称甲方)

保管人(简称乙方)

兹为 保管,经双方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因迁往  地居住,将下列动产目录记载的物品寄托乙方保管,而乙方愿依约受寄保管,本保管物于本合同成立日由甲方点交与乙方接管清楚。

费用包括为维持保管物原状所支出的费用,如修缮费、治疗费,还包括设置仓库,雇佣看管人,预防火灾危险的费用。

第二条 本合同所称寄托系不定期限,但甲方可随时请求退还,而乙方亦得随时自动返还寄托物。

第三条 甲方保证保管物全部为甲方的完全所有,并无上手来历不明或与第三人间有纠葛不清的或于寄托有不法因素瑕疵,如有上列情况发生,致乙方蒙受损害时,甲方应负其赔偿责任。

计费项目应按仓储保管部门的标准执行,双方还应就结算方式作出规定,存货人应按月支付保管费用。如果涉及银行支付的话,还应就银行账号、支付行的名称作出规定。在分期支付保管费用的情况下。

第四条 本件寄托保管为无报酬,所以乙方不得向甲方请求任何名目的补偿。

第五条 乙方在受寄存续期间中除禁止第三人使用外,乙方自己或其家属可任意使用寄托物,甲方无异议。

第六条 依前条使用保管物,致保管物的自然消耗损失,乙方不负其填补赔偿责任,甲方决无异议。

第七条 本件保管物乙方应存置于  (某某地号)乙方或其家属的住宅内,并应与处理自己事务为同一的注意保管,对于保管物的使用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为之。

当事人之间对保管费用的付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进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如果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就依有关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第八条 前条保管处所,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变更,又不得使第三人代为保管保管物。

第九条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约定,将保管物使第三人代为保管,致保管物发生损害,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保管物灭损时,应负其赔偿责任,但因不可抗力纵不使第三人代为保管仍不免发生损害者,不在此限。

存货人未在约定的期限支付必要费用的,保管人可以就保管物行使留置权。如果保管物已返还。

第十条 乙方因保管保管物,而支出的必要费用,不得请求甲方偿还。

第十一条 保管物的返还应在该保管物保管之地行之。

保管物因使用上的自然消耗,或减灭价值,乙方仍依该物现状返还,甲方不得异议。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悉依合同法关于保管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解释。

第十三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诉讼由甲乙双方同意以 法院为管辖法院。

第十四条 本合同所称动产目录。

(略)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

乙方:

保管合同【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

存货方:_________

保管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存货方和保管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储存货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

1、货物品名:_________

2、品种规格: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

4、质量:_________

5、货物包装:_________

第二条 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

第三条 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条 货物入库、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第五条 货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第六条 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保管方的责任

(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

(2)对于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

(3)由于保管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方运费和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未按规定的方法和期限验收。

(4)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

条储存期间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应当凭仓单提取仓储物。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具体如下:

双方约定的保管方法,乙方不得擅自变动。如果遇到了紧急情况。

(5)其它约定责任。

2、存货方的责任

(1)由于存货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存货方应偿付相当于相应保管费_________%(或_________%)的违约金。超议定储存量储存的,存货方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向保管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或按双方协议办。

(2)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必须在合中注明,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则造成的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由于存货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存货方应偿付相当于相应保管费_____%(或_____%)的违约金。超议定储存量储存的,存货方除交纳保管费外。

保管费用每月人民币______元(含税价),不足一个月按实际保管天数计收。

(3)货物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保管方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承担。

(4)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示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5)存货方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方(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存货方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外,并应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人对保管物主张权利的,除司法机关依法对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执行的以外,乙方应当履行向甲方返还保管物的义务。第三人对保管人提起诉讼或者对保管物申请扣押的,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6)按合同规定由保管方代运的货物,存货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接货人,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增加的有关费用。

验收期限:国内货物不超过10天,国外到货不超过30天。超过验收期限所造成的损失由保管方负责。货物验收期限,是指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保管方之日起。

双方保证对从另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7)其它约定责任。

第八条 保管期限

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九条 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条 储存场所、储存物占用仓库位置及面积:_________。 第三条 仓储物(是/否)有瑕疵。瑕疵是:_________。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_________

第十一条 货物商检、验收、包装、保险、运输等其它约定事项。

_________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存货方(盖章):_________ 保管方(盖章):_________

条 仓储物(是/否)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特殊保管措施是:第五条 仓储物入库检验的方法、时间与地点:_________。第六条 存货人交付仓储物后。

地 址: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

电 挂:_________ 电 挂: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保管合同【篇4】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存货方和保管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计费项目应按仓储保管部门的标准执行,双方还应就结算方式作出规定,存货人应按月支付保管费用。如果涉及银行支付的话,还应就银行账号、支付行的名称作出规定。在分期支付保管费用的情况下。

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

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第一条储存货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1、货物品名:

2、品种规格:3、数量:4、质量:5、货物包装:

第二条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

第三条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条货物入库、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第五条货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第六条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保管方的责任

(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造成毁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保管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方运费和支付违约金元。

(4)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5)其它约定责任。

2、存货方的责任

(1)由于存货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存货方应偿付相当于相应保管费%(或%)的违约金。超议定储存量储存的,存货方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向保管方偿付违约金元,或按双方协议办。

乙方第一次交纳仓储费时一次性交纳,如乙方出现违约违规行为扣除时,乙方应及时补足规定的押金数额。本合同期满后,经甲方检查无违约违规行为时。

(2)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必须在合中注明,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则造成的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3)货物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保管方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承担。

(4)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示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5)存货方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方(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存货方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外,并应偿付违约金元。

4.在货物存储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而造成仓库损毁,致使乙方的仓储物不能正常存放,甲方应迅速对仓库进行维修。如果仓库损坏严重,确实无法正常存放保管,本合同终止执行。

(6)按合同规定由保管方代运的货物,存货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接货人,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增加的有关费用。

(7)其它约定责任。

第八条保管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九条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

4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经甲方同意后,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向甲方提供必要的保管技术资料和参数要求,否则造成的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十一条货物商检、验收、包装、保险、运输等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执行。

存货方(章):保管方(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鉴(公)证意见:

5乙方隐瞒仓储物自身的缺陷,导致存放期间发生损坏或者乙方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

经办人:鉴(公)证机关(章)年月日(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有效期限:年月日

保管合同


如今大家都拥有很强的法治意识,合同必须是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钓鱼、显失公平或重大误解的情形。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内容的合同签订无效,怎样起草一份标准正规的合同呢?您是否对“保管合同”感兴趣呢请看下文介绍,本文供你参考,希望能帮到你!

保管合同 篇1

第十九章 保管合同

第三百六十五条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第三百六十六条 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 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保管是无偿的。

第三百六十七条 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六十八条 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给付保管凭证,但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第三百六十九条 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

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除紧急情况或者为了维护寄存人利益的以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

第三百七十条 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寄存人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损失的,保管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管人因此受损失的,除保管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并且未采取补救措施的以外,寄存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百七十一条 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管人违反前款规定,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对保管物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百七十二条 保管人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三条 第三人对保管物主张权利的,除依法对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执行的以外,保管人应当履行向寄存人返还保管物的义务。

第三人对保管人提起诉讼或者对保管物申请扣押的,保管人应当及时通知寄存人。

第三百七十四条 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百七十五条 寄存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应当向保管人声明,由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寄存人未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

第三百七十六条 寄存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

当事人对保管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管人可以随时要求寄存人领取保管物;约定保管期间的,保管人无特别事由,不得要求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

第三百七十七条 保管期间届满或者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将原物及其孳息归还寄存人。

第三百七十八条 保管人保管货币的,可以返还相同种类、数量的货币。保管其他可替代物的,可以按照约定返还相同种类、品质、数量的物品。

第三百七十九条 有偿的保管合同,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当事人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在领取保管物的同时支付。

第三百八十条 寄存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以及其他费用的,保管人对保管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管合同 篇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保管箱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承租人向出租人租用位于的型组第号保管个。

第二条对价缴付方式承租人同意就下列方式择一打“√”,租用保管箱:

1.租金及保证金。

2.押金(免再缴付租金及保证金)。

3.

第三条租用期限

1.保管箱租用期限(以下简称租期)自年月日起算,以为一期。

2.承租人于期满时依第四条第二款或第五条方式缴足租金及保证金或押金,本租约展延一期。

3.原缴付对价方式如有变更者,均自变更日起重新算租期。

第四条租金

1.租金应在起租日及续约日,保证金或押金应于起租日,由承租人依当时出租人公告的租金费率标准或者当事人特别约定的租金费率缴付。保证金于续约时如有调整,其差额应由承租人补足或由出租人退还。

2.以押金方式承租的,承租人于租期届满愿意续租,而出租人费率标准变动时,出租人应于租约到期前,以书面列明调整后的费率及应补缴或退还押金的差额及补缴的期限(至少三十日以上),通知承租人自下一租期起适用新费率。在书面通知补缴押金差额期间尚未届满前,或出租人未为书面通知时,视为依本租约条件续约。

3.前项情形于下一租期届至前,费率有调降的,仍应适用新费率。

第五条转账授权条款

1.本租约每期应缴的租金以及应补缴或退还的保证金及押金差额,承租人委托出租人于到期时:

(1)不通知承租人;

(2)通知承租人后;

(3)通知承租人后,承租人未于七日内通知出租人有关差额的退补方式。

2.同意就承租人开立于出租人银行、分行存款第号账户存款,自动转账代缴或将退款径行存入,并以本租约为授权证明。

3.本租约存续期间,有第三条第三款情形者,其差额应由承租人补足或由出租人退还。

第六条保证金或押金的抵扣

承租人因违反本租约约定,对出租人负有损害赔偿责任,于损害赔偿金额确定时,同意出租人直接就所缴保证金或押金抵扣,抵扣不足的,仍由承租人负责补缴。

第七条承租人开箱手续

1.承租人开启保管箱应凭钥匙、原留签名或其他约定的方法,填写开箱纪录卡,经出租人核验后会同开箱,至开箱后除另有特别约定外,出租人不得继续会同办理,其或存或取,由承租人自理。但入库人数众多时,出租人有权合理限定同时进库开箱的人数。

2.第三人持有保管箱钥匙及承租人原约定之辨识方法,申请开启保管箱,除另有特别约定外,双方同意视同承租人本人申请开箱,出租人不得拒绝。

第八条置放物的范围与限制

1.保管箱由承租人自行置放有价证券、权利证书、贵重物品、纪念品及其他物品文件等,但不得置放危险物品、违禁品、易爆易燃品、有碍公共安全或卫生物品及潮湿有异味,容易腐坏变质的物品。

2.承租人违反前款规定,致使保管箱或库房其他设备或使第三人放置的物品受到损害时,均由承租人负赔偿责任。

3.若有事实足令出租人怀疑承租人违反第一款约定,出租人得通知承租人于指定期限内处理,但为避免危害公共安全,或因司法、警察机关调查犯罪之需要,出租人得不通知承租人直接行会同司法或警察机关依法搜索或扣押置放物;置放物被扣押的,出租人应将该情形通知承租人。

第九条保管箱钥匙的持用、留存与保管

1.保管箱钥匙备有两把,一把交承租人持用,一把由承租人与出租人共同加封后留存出租人,承租期满退租时,承租人领用的钥匙应归还出租人。

2.出租人于租约终止前,不得使用上述封存的钥匙。但有第八条第三款但书、第十七条及第二十条情形的,不在此限。

3.承租人不得自行依样配制钥匙,一经发现即由出租人无条件没收销毁复制钥匙;因此发生纠纷与损害的,应由承租人负赔偿责任。

4.承租人遗失钥匙应付赔偿金元(大写:元整),因而致出租人或第三人受有损害的,应由承租人负赔偿责任。

第十条出租人的注意义务

1.出租人对于保管箱及放置保管箱场所的安全、防护及修缮、开箱手续,应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

2.出租人提供保管箱及放置保管箱的场所,若未达到主管机关所订定的基本安全标准,或出租人对于进出开启保管箱的作业手续未完全依照其所订作业规章和本合同约定的程序操作者,推定出租人未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上述基本安全标准,附录于本合同之后,而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于该标准提高时,依新标准适用。

第十一条损害赔偿责任

1.因保管箱的设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使承租人的置放物发生被窃、灭失、毁损或变质损害的,除另有特别约定外,双方同意依下列方式办理:

(1)承租人于损害发生后申报其置放物品内容及损失金额,在未超过人民币元之范围内,由出租人依据承租人申报损失的金额径予赔偿。

(2)承租人主张其损害逾前款金额者,在承租人举证证明其置放物品的内容及价值后,由出租人按承租人的实际损害负金钱赔偿责任,但最高赔偿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2.前款第二项的情形,承租人能证明出租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不受最高赔偿金额的限制。

第十二条承租人或其继承人的通知义务

1.承租人或其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立即以书面或出租人语音服务系统或专线电话通知或其他约定方式通知出租人:

(1)遗失钥匙或变更密码。

(2)更换或遗失印鉴。

(3)变更姓名。

(4)承租人为法人团体,变更组织或代表人姓名。

(5)因继承开始或其他重大情形暂停保管箱的使用。

保管合同 篇3

委托方(以下称为甲方)

企业名称: 地 址: 电 话:

被委托方(以下称为乙方)

企业名称: 地 址: 电 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甲方的实际需要,由乙方选定名安保人员驻甲方,负责甲方的安全保卫工作。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年 _____月起至_____年_____月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二、服务内容:

乙方派驻安保人员实行全天24小时负责甲方厂区内的财产安全护卫,按照甲方所提供的有关制度及管理方案,对甲方辖区内进出人员、车辆、物品等进行严格管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工作班次及岗点安排:白班(门岗及岗点)7:30—15:30,计2人;中班(门岗及岗点)15:30—23:30,计人;晚班(门岗及岗点)23:30—7:30,计人。队长理,总计人员 人。

三、费用:

甲方支付乙方安保人员每人每月 _____元(含工资、福利、服装、管理费、税费等)年合计 _____元人民币,总计全年 _____人费用为元人民币,并提供安保人员住宿及免费工作餐。

四、付款方式:

安保人员的费用实行每季度中月结付,甲方在收到乙方收款发票当月内支付,甲方每季度支付费用为 元人民币,以次类推。

五、甲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为乙方的安保人员提供必备的工作条件,包括值班室、办公桌椅、有线电话,组织训练的场所等。并为乙方的安保人员提供工作餐。

2、甲方指定一名专职人员负责管理安保人员的工作,向安保人员明确指出安保任务和工作要求等。

3、制定并执行内部安全防范规范规章制度,教育本厂区职员,配合和支持乙方安保人员履行安保职责。

4、甲方如发现不合格安保人员,有权向乙方提出调换,乙方应及时派员到位。如有必要时甲方可要求乙方于48小时内迅速处理并更换人员。

5、在乙方安保人员进驻甲方担负安全护卫工作期间,甲方应严格按照国家《资金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要求行事。存放贵重物品的仓库应安装防盗报警装置,做到人防技防结合,确保财物安全。

6、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六、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派驻的安保人员应有良好的素质,穿着规范,能与甲方人员和睦相处,通力合作,做好甲方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乙方负责配备当班安保人员每人一部对讲机、安保服装及照明器具等。

2、安保人员应严格履行规定的岗位职责要求,并遵守甲方保安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3、乙方有权根据任务要求,在征得甲方同意时调换安保人员。

4、如甲方辖区发生安全事故(偷盗、火灾、自然灾害、人员伤亡、斗殴等),乙方安保人员必须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报110、119、120及有关部门,并在第一时间报甲乙双方公司专职主管人员,并听从指挥,同时协同甲方保护现场,向警方及有关部门提供事故发生情况。

5、乙方发现辖区存在不安全的因素(如围墙破损、路灯损坏或灯光不足、门窗、玻璃破损等)必须向甲方以书面的形式告之,以便立即改正,如甲方仍未采取整改措施则由此而发生的事故乙方不承担责任。

6、因甲方的管理不当及其它一切属于甲方的原因而出现失窃、事故等治安刑事案件,乙方不承担责任。

7、如证实确实是乙方的工作失职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应由乙方负责按照原价扣除折旧费给予赔偿。(赔偿最高限额为全年服务费的百分之二十)

8、在确定甲方财产损失过程中,甲方必须按以下条件执行:

(1)在发生事故后甲方必须会同乙方向当地公安机关及时报案(不超过24小时)。

(2)甲方必须及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其财产损失情况,如以口头通知的,必须在三天内将损失清单以及相关的财产价格的单据交给乙方。

(3)对于事故现场,甲方应不作任何移动、破坏或抹掉痕迹,以利于警方勘察,乙方在事故发生后必须在24小时内派员前来协助处理,在处理事件中甲方应配合询问甲方的有关人员。

9、乙方安保人员在执勤过程中遇人身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医疗费用;乙方安保人员值勤中在抢救甲方生命财产中致伤、致残或死亡,由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协商处理。安保人员应遵守甲方制定的现场管理制度,若安保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范或制度而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甲方不应承担责任。

七、合同变更及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单方有特殊情况提出终止合同的,需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前一个月予以说明,方可解除。

2、甲方逾期支付安保服务费,需向乙方支付每日千分之五的逾期付款违约金。甲方逾期三十天未支付安保服务费,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由于可归责于乙方保安人员的原因导致甲方发生事故的次数达到次时,或累计造成甲方损失达万元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1、甲方追究乙方安保工作失职的赔偿责任,应向法院提出诉讼,乙方的赔偿责任依据法院的生效判决来确定。但甲方的经济损失小于人民币壹万元的,双方可以协商确定赔偿责任,乙方需在赔偿责任确定后的30日内支付赔偿金。

2、甲乙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其他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九、特别说明

安保服务公司是提供安全防范服务的专业性服务型企业,主要职能是采取各种防范措施和手段,预防或减少违纪违法犯罪活动及灾害事故的发生,避免客户蒙受损失。因此,安保服务公司的一切服务活动都突出一个“防”字,以预防为出发点,防患于未然而不是提供各类人身财产担保。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及事宜补充说明。任何一方需要变更合同条款,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否则无效。

甲方签字: (盖章) 乙方签字: (盖章) 日 期:

日 期:

保管合同 篇4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存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双方本着合法原则、平等互利等价有偿原则、契约自由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保管物

编号

包装

货物名称

品种规格

数量

质量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保管场所

1._________。

2.保管场所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的,依保管物的种类、价格,有偿还是无偿等情况确定适当的保管场所。

三、保管方法

1._________。

2.当事人约定的保管方法,保管人不得擅自变动。如果遇到了紧急情况,并且可以推定存货人如果知道此种危机发生也同意改变其约定的保管方法时,保管人可改变保管方法。

3.保管方法有特殊约定的,应以特殊约定的方法进行保管。

四、保管期限

1.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当事人之间对保管费用的付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进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如果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就依有关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五、保管费用及付款办法、期限

1.在保管物交付保管时,存货人应先行交付保管费用的_________%;

2.在保管期满,存货人提取保管物时,应交付其余保管费用;

3.保管费总额为_________;

4.保管费用一律以_________(方式)支付。

5.保管费用的金额依当事人的约定给付,当事人未约定的,应按价目表给付,没有价目表的,按习惯给付,没有习惯的按公平原则决定给付金额。在存货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可适当减少保管费用。

6.当事人对保管费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保管人和存货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则应根据保管习惯,认为该保管合同为无偿保管合同。

7.费用包括为维持保管物原状所支出的费用,如修缮费、治疗费,还包括设置仓库,雇佣看管人,准备适宜的场所,预防火灾危险的费用,以及相关的保险费用、税款等。

8.计费项目应按仓储保管部门的标准执行,但也可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双方还应就结算方式作出规定,存货人应按月支付保管费用。如果涉及银行支付的话,还应就银行账号、支付行的名称作出规定。在分期支付保管费用的情况下,保管费用应于每期届满时给付。

9.当事人之间对保管费用的付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进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如果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就依有关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如果还不能确定的,应当在领取保管物时,由存货人支付保管费用。

10.存货人未在约定的期限支付必要费用的,保管人可以就保管物行使留置权。如果保管物已返还,保管人则可以诉讼方式请求存货人支付保管费用。

六、保管物的交付及入库

1.保管物在交付保管时,保管人应当验收,确认有无损坏,并当面记录。存货人在提取保管物品时,应该当面检查,是否符合原样。

2.货物入库由保管人负责到供货单位、车站、码头等处提运货物或由存货人或运输部门、供货单位运货到库。

七、货物的验收及出库

1.验收由保管人负责进行,包括验收的内容、验收的标准、验收的方法和验收的时间。

2.验收的内容和标准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

(1)从外观可辨认的验收项目,如货物的数量和外包装状况;

(2)包装内的货物品名、数量、规格以外包装或货物上的标记为准,外包装或货物上无标记的,以供货方提供的验收资料为准;

(3)散装的货物按照合同规定或国家的有关规定验收。

3.验收的方法有全部验收和按比例抽取验收两种。

4.验收的时间自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到保管方开始,日期均以运输或邮电部门的戳记或直接送到的日期为准。但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5.货物出库应当验收并当面交接清楚,分清责任。

出库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出库地点:_________

出库运输方式:_________

6.货物进出库的具体手续,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约定。货物的出入库计划一般应按年或月规定,按年或月规定有困难的,可以按季度规定。

7.货物出库是由保管人负责向运输部门申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发运手续等代为运输。

八、存货人(是/否)允许保管人将保管物转交他人保管。

九、存货人权利义务

1.存货人应当自己负担保管物灭失、毁损的风险。

2.存货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其他贵重物品而未作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一般物品予以赔偿,除非保管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

3.存货人对于有瑕疵的保管物或按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保管物负有告知义务,在其违背其告知义务时,应承担风险负担义务。

十、保管人权利义务

1.存货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给付保管凭证,但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2.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保管人违反前款规定,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对保管物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保管人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

4.第三人对保管物主张权利的,除依法对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执行的以外,保管人应当履行向存货人返还保管物的义务。第三人对保管人提起诉讼或者对保管物申请扣押的,保管人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

5.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存货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应当向保管人声明,由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存货人未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

7.保管期间届满或者存货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将原物及其孳息归还存货人。保管人返还的物品应为原物及原物在保管期限内所生的孳息。

8.保管人保管货币的,可以返还相同种类、数量的货币。保管其他可替代物的,可以按照约定返还相同种类、品质、数量的物品。

9.存货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以及其他费用的,保管人对保管物享有留置权。

十一、违约责任

(一)存货人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品名、时间、数量将货物组织入库或提出退仓要求的,应赔偿保管人因此遭受的损失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违约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货物的3个月的保管费或3倍的劳务费。

2.货物验收入库时,未提供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对新造成的验收差错以及贻误索赔期负责。

3.对于易爆、易燃、有毒、放射等危险保管物以及易腐等特殊保管物应在合同中注明,并向保管人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则造成货物毁损或人身伤亡时,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4.货物包装不符合国家规定或合同规定的,造成货物毁损、变质的,由存货人负责。货物出库时,在保管人代办运输的情况下,存货人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收货人的,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有关增加的费用,存货人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由自己负责。

5.因保管期满而逾期提货的,存货人应承担逾期提货部分的3倍的保管费用。

6.存货人已通知货物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人的原因不能如期出库,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保管人违约责任

1.保管人中途要求存货人入退仓的或者造成保管物不能按合同规定入库的,应赔偿存货人的运费,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违约所涉及的那部分货物的3个月保管费或3倍的劳务费。

2.货物入库时,不按合同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或验收不准确,由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保管人负责。合同规定按比例抽验的,保管人只对抽验的那一批货物的实际经济损失负责。

3.货物在保管过程中所发生的灭失、短缺、变质、污染、损坏是由于保管人不按规定操作或保管造成的,保管人应负责赔偿损失。

4.保管人发现货物有异常或者货物在临近失效期60天前应通知存货人,否则,保管人应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一定的责任。

5.货物在保管过程中,由于保管或操作不当而使包装发生毁损,由保管人负责修复或按价赔偿;造成货物损坏的,由保管人负责。

6.货物出库时,保管人没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交货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的数额为违约所涉及的那部分货物的3个月保管费或3倍的劳务费。

7.由保管人负责发运的货物没有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发货,应赔偿存货人逾期交付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的,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地点外,并赔偿存货人因此而遭受的实际损失。

保管人(盖章):____________ 存货人(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保管合同 篇5

一、员工共同考核部分

考核期内其行为是否违反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是否违背公司人事聘用制度,考虑可否继续录用?

二、专项考核部分

(一)销量工资:

1、绩效工资依据市场工资体系中销量考核提成比例计算。绩效工资的50%年底发放。

2、基本工资:基本工资的25%作为销量考核工资。按当月区域保管销量任务完成比例进行计算。

(二)具体考核项目:(基本工资的75%)

1、收货、发货、装货、理赔执行程序的执行;(占具体考核项目工资的10%)

2、收货产品异常书面报于区域经理:(站具体考核项目工资的5%)

3、负责联络长途运输车辆(占具体考核项目工资的5%)

4、在销售清单上注明窜品数量、品项;(占具体考核项目工资的5%)

5、现金销售流程的执行情况;(占具体考核项目工资的10%)

6、赊销流程的执行情况;(占具体考核项目工资的10%)

7、库存产品的按时盘点;(占具体考核项目工资的10%)

8、分公司财务及时对账;(占具体考核项目工资的10%)

9、产品的验收入库。(占具体考核项目工资的5%)

10、产品的出入库收发;(占具体考核项目工资的10%)

11、仓储条件、环境的维护。(占具体考核项目工资的5%)

12、库存产品的记账、报表及传递(占具体考核项目工资的5%)

13、库存产品外包装破损及产品变形。(占具体考核项目工资的5%)

14、库温的记录及报告传递。(占具体考核项目工资的5%)

三、能否完成销售部临时交代的任务,工作中有无重大过失,作为年底考核工资的基本参照项目。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管合同 篇6

保管人:____________寄存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职务:______职务: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保管物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二、保管物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

三、保管物的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

四、保管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五、保管物交付的方法:保管物在交付保管时,保管人应当验收,确认有无损坏,并当面记录。寄存人在提取保管物品时,应该当面检查,是否符合原样。

六、保管责任:

1.保管物在保管期间发生的损坏,由保管人负赔偿责任。

2.寄存人隐瞒保管物自身的缺陷,导致保管期间发生损坏,由寄存人承担责任。

3.保管人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货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及时通知寄存人。保管人未按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或验收不准确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保管方负责。

4.寄存人应当向保管人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差错及贻误索赔期或者发生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保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七、违约责任:

(一)保管人的责任:

1.由于保管人的责任,造成退仓或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寄存人运费和支付违约金。

2.对危险物品和易腐货物,不按规程操作或妥善保管,造成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3.货物在储存期间,由于保管不善而发生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负责赔偿损失。如属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而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不负赔偿责任。

4.由保管人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赔偿寄存人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寄存人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寄存人的责任:

1.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否则造成货物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寄存人承担赔偿责任直至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寄存人不能按期存货,应偿付保管人的损失。

3.超议定储存量储存或逾期不提时,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偿付违约金。

八、违约金和赔偿方法

1.违反货物入库计划的执行和货物出库的规定时,当事人必须向对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违约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货物的3个月保管费(或租金)或3倍的劳务费。

2.因违约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时,如违约金不足抵偿实际损失,还应以赔偿金的形式补偿其差额部分。

3.前述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一律赔偿实际损失。

4.赔偿货物的损失,一律按照进货价或国家批准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有残值的,应扣除其残值部分或残件归赔偿方,不负责赔偿实物。

九、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7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

十、保管费用及付款办法:

1.在保管物交付保管时,寄存人应先行交付保管费用的___%;

2.在保管期满,寄存人提取保管物时,应交付其余保管费用;

3.保管费总额为__________;

4.保管费用一律以______(方式)支付。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管人(签章)寄存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保管合同集合5篇


人们逐渐意识到签署合同对于保护自己的权益非常重要。合同可以帮助我们获得重要的合作信息,所以需要反复审查。是否有可以借鉴的合同样本呢?在网上看到了一篇名为“保管合同”的文章,现在分享给大家,内容仅供参考!

保管合同 篇1

根据《合同法》第365条的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保管合同为实践合同。实践合同是指除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需要以物的交付为成立要件的合同。

1、意思表示与好意施惠

本案中,被告主张停车棚的性质是给顾客提供的一种便利措施,实际在于主张好意施惠。好意施惠与意思表示的根本区别在于效果意思的有无。效果意思是意思表示三阶段(目的意思、效果意思、表示行为)中的第二阶段,是指当事人设立法律关系的意图,也就是所谓的合同目的。好意施惠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就其约定欠缺法律行为上的法律效果意思,因此不会发生私法上的效果,属于独立于法律关系之外的关系,不受民法调整。例如给陌生人指路,即使指错了方向,也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再如请朋友吃饭,即使没请,对方也无权要求必须请。

好意施惠与无偿合同都具有无偿性和施惠性的特点,在实务中常被混淆。两者实则相差甚巨,权利义务不可同一而语,具体可遵循以下三种判断规则:

(1)是否具有表示上的效果意思。“表示”是指书面或者口头形式的表示行为。例如甲驱车驶往A地,乙请求顺路搭乘,两人明确约定成立无偿合同,此时自应依从意思自治按合同看待;

(2)利益平衡规则。利益平衡规则源于民法的公平原则。再以乙免费顺搭甲车为例,甲本无利益(主要指经济利益)而言,如果再科以其合同上的义务,自失公允;

(3)交易习惯规则。《合同法解释二》从空间、行业要素和时间要素对“交易习惯”做出了列举解释:

(一)在交易行为当地或者某一领域、某一行业通常采用并为交易对方订立合同时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做法;

(二)当事人双方经常使用的习惯做法。交易习惯的认定同样可以识别当事人的主观意思。如果施惠者为意思表示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没有明示排斥交易习惯者,可以推知施惠者愿意遵从交易习惯。此时,原来的好意施惠关系变成无偿合同关系。

本案中,停车棚设置的目的远非“便利措施”所能涵盖,隐含的巨大作用在于吸引顾客前来商场消费,实际上是一种销售辅助措施。依据交易习惯规则,如果商场未明示拒绝前来消费的顾客将自行车存入停车棚的行为,就视为已经认可该行为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换言之,商场设立了停车棚实际上是针对不特定的潜在顾客为意思表示。

2、交付行为的认定

法律上的交付分为现实交付、简易交付、指示交付、占有改定四种方式。本案涉及现实交付是否完成。对现实交付最通俗的表达是标的物过手,即一手交货、一手收货。交付必须有明确的、可以识别的表征,是否完成的关键在于事实上的管领力是否转移。

本案中,车棚设置在商场所处的一个半封闭的大院内,归商场所有和管理。商场通过停车棚指导顾客将自行车存入后,实际上已经取得了对自行车的占有和管理。交付行为已经完成。

综上,本案保管合同成立。

保管合同 篇2

林先生于20xx年2月16日晚去某商场内就餐、购物,将所骑电动自行车放于商场指定的停车棚内,并锁上后轮锁和链锁。当晚,电动自行车丢失。从商场监控视频看出,林先生电动自行车是由两人以上整体搬动越过商场停车棚朝路外侧低矮立柱,装往小型汽车后备箱盗走。

林先生认为,商场车棚设计不合理,朝路外侧立柱低矮,且未设计地锁框,致使自行车虽上两道锁仍面临被盗的巨大风险,且商场保安疏于巡视,因此商场对他的损失具有重大过失。林先生以保管合同纠纷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商场赔偿损失。商场答辩称,商场停车棚的性质是给顾客提供一个便利措施,而且商场未向林先生收取任何费用,也没有接收该自行车,更没有给付林先生任何凭证,双方没有形成保管合同,因此不具有保管义务。

法院经过审理查明,商场位于半封闭院落内,只有一个门口供顾客出入,且设置了保安岗亭和门杆。另外停车棚朝路外侧设置了高约35cm、间隔约20cm的立柱。在案件审理期间,经过法官的调解,最终林先生与商场达成和解,商场对林先生进行了经济补偿。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保管合同是否成立以及商场是否构成重大过失。因重大过失需要根据具体案情具体判断,涉及自由裁量权的行使。针对本案,本文只讨论保管合同是否成立。

根据《合同法》第365条的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保管合同为实践合同。实践合同是指除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需要以物的交付为成立要件的合同。

本案中,被告主张停车棚的性质是给顾客提供的一种便利措施,实际在于主张好意施惠。好意施惠与意思表示的根本区别在于效果意思的有无。效果意思是意思表示三阶段(目的意思、效果意思、表示行为)中的第二阶段,是指当事人设立法律关系的意图,也就是所谓的合同目的。好意施惠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就其约定欠缺法律行为上的法律效果意思,因此不会发生私法上的效果,属于独立于法律关系之外的关系,不受民法调整。例如给陌生人指路,即使指错了方向,也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再如请朋友吃饭,即使没请,对方也无权要求必须请。

好意施惠与无偿合同都具有无偿性和施惠性的特点,在实务中常被混淆。两者实则相差甚巨,权利义务不可同一而语,具体可遵循以下三种判断规则:

(1)是否具有表示上的效果意思。“表示”是指书面或者口头形式的表示行为。例如甲驱车驶往a地,乙请求顺路搭乘,两人明确约定成立无偿合同,此时自应依从意思自治按合同看待;

(2)利益平衡规则。利益平衡规则源于民法的公平原则。再以乙免费顺搭甲车为例,甲本无利益(主要指经济利益)而言,如果再科以其合同上的义务,自失公允;

(3)交易习惯规则。《合同法解释二》从空间、行业要素和时间要素对“交易习惯”做出了列举解释:

(一)在交易行为当地或者某一领域、某一行业通常采用并为交易对方订立合同时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做法;

(二)当事人双方经常使用的习惯做法。交易习惯的认定同样可以识别当事人的主观意思。如果施惠者为意思表示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没有明示排斥交易习惯者,可以推知施惠者愿意遵从交易习惯。此时,原来的好意施惠关系变成无偿合同关系。

本案中,停车棚设置的目的远非“便利措施”所能涵盖,隐含的巨大作用在于吸引顾客前来商场消费,实际上是一种销售辅助措施。依据交易习惯规则,如果商场未明示拒绝前来消费的顾客将自行车存入停车棚的行为,就视为已经认可该行为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换言之,商场设立了停车棚实际上是针对不特定的潜在顾客为意思表示。

法律上的交付分为现实交付、简易交付、指示交付、占有改定四种方式。本案涉及现实交付是否完成。对现实交付最通俗的表达是标的物过手,即一手交货、一手收货。交付必须有明确的、可以识别的表征,是否完成的关键在于事实上的管领力是否转移。

本案中,车棚设置在商场所处的一个半封闭的大院内,归商场所有和管理。商场通过停车棚指导顾客将自行车存入后,实际上已经取得了对自行车的占有和管理。交付行为已经完成。

综上,本案保管合同成立。

保管合同 篇3

保管合同

合同编号:

保管人:

寄存人:

根据《xxx合同法》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协商,签订本

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保管物

保管物名称:

性质:数量:

价值:

第二条保管场所:

第三条保管方法:

第四条保管物(是/否)有瑕疵。瑕疵是:

第五条保管物(是/否)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特殊保管措施是:

第六条保管物(是/否)有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

第七条保管期限自年月日至年

月日止。

第八条寄存人交付保管物时,保管人应当验收,并给付保管凭证。

第九条寄存人(是/否)允许保管人将保管物转交他人保管。

第十条保管费(大写)元。

第十一条保管费的支付方式及时间:

第十二条寄存人未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的,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保管物。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

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时成立。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保管人名称:寄存人名称(姓名):

保管合同 篇4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保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寄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保管物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保管物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保管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四、保管物交付的方法:保管物在交付保管时,保管人应当验收,确认有无损坏,并当面记录。寄存人在提取保管物品时,应该当面检查,是否符合原样。

五、保管责任:

1.保管物在保管期间发生的损坏,由保管人员负赔偿责任;

2.寄存人隐瞒保管物自身的缺陷,导致保管期间发生损坏,由寄存人承担责任;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保管费用及付款办法:

1.在保管物交付保管时,寄存人应先行交付保管费用的________%;

2.在保管期满,寄存人提取保管物时,应交付其余保管费用;

3.保管费总额为:

4.保管费用一律以现金交付。

七、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寄存人名称(姓名):___________

联系电话或联系方式: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合同 篇5

保管合同是指由保管人接受委托,对委托人的财物予以保管,并按照约定的条件归还给委托人的一种合同关系。该类合同的特点主要包括信任、忠实、保密、谨慎、负责等方面,下面我们详细阐述。

一、信任

保管合同是建立在委托人对保管人的信任基础上的。委托人在选择保管人时,通常会考虑到其诚信、高效的保管能力、保密能力等方面的因素。保管人一旦受到委托人的信任,就应该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保护好委托人的财物;否则,若发生了委托人财物的丢失、损失等情况,委托人便可能会失去对保管人的信任,这将给保管人带来严重后果。

二、忠实

保管人应该对委托人财物的保管尽到忠实责任。具体而言,保管人应该对委托人的财物进行妥善保管,避免意外情况的发生。保管人应遵守约定的安全措施和保管时间等条件,保证委托财产不被损失或者赔款补偿的情况下妥善保管,确保财产的完整、真实和有效性。

三、保密

保管人应该对委托人财物的保管做到保密。即不得向第三者透露与委托人财物有关的事宜,不能利用委托人财物从中获得私利,不得和委托人的对手勾结进行不良交易。否则,一旦发生泄密、欺骗、冒充、虚假陈述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保管人将侵犯委托人的权益,严重影响保管人的声誉和信誉。

四、谨慎

保管人作为承担保管义务的主体,应当具备一定的谨慎精神。即在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时应审慎判断保管财物的真假、实问、不得轻信、鲁莽行事或盲目就范。同时,在保管过程中,应遵守约定的保管时间和安全措施,保证委托财产不被损失或赔款补偿的情况下妥善保管以及确保保管财产真实、完整与有效性。

五、负责

保管人应承担与保管责任相关的所有风险。此外,保管人应当熟悉保管物品的性质和具体情况,了解保管物品的内部情况和安全措施,同时留有充分的时间进行检测、清理和维护,保证物品的精神价值和实际价值。如果保管人因疏忽或故意的原因,而导致了委托人财物的丢失或损失,保管人应当负责并通过赔偿或承诺质保等方式进行赔偿。

综上所述,保管合同是建立在信任和责任的基础上的,保管人在保管期间应尽到忠实、保密、谨慎、负责的职责,以确保委托人的财物得到充分的保障和保管。因此,在制定保管合同时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详细地约定保管人的相关责任和义务,并在合同中约定严格的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以保证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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