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趣祝福 · 范文大全 · 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1

1目的和适用范围

我公司是电力建设的施工企业,施工机械、工器具的安全对对于生产任务的完成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施工机械、工器具也是完成生产任务必不可少的重要条件之一,为了满足电力建设施工发展的需要。为了把好机械、工器具的购买维修使用关,确保施工中的安全。

2机械、工器具的种类:

2.1.1施工车辆(不包括汽车、吊车)牵引、张力等车辆。

2.1.2起重工具:主要是指的转换、传递用的工具。

2.1.3汽、柴油、电动工具:主要是指以汽、柴油、电能为能源的施工机具。

2.1.4高空工具:主要指高空作业施工的支持与防护工具。

2.1.5专用安全工具或设备,重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2.1.6绝缘工具。

3机械、工器具的购买和依据

3.1机械、工器具的购买必须是经过领导同意,按计划进行。

3.2生产厂家必须是国有企业或知名度较高的、信誉较好的厂家。

3.3厂家必须提供国家对产品鉴定的报告书、生产许可证、还有使用说明书,以及产品的各种技术标准。

3.4所购大型机械生产厂家应有一支及时的售后服务队伍。

4机械、工器具验收和试验:

4.1书检查铭牌与外形尺寸应相符。

4.2外观检查:逐个逐件目视过关检查。

4.3寿命与可靠性检查:检查易损部位、保安装置等。

5性能试验检查、抽样比例与重点检查项目检查项目:

5.1施工车辆:牵引设备都应进行额定负荷、启动、刹车试验,必要时进行循环试验。

5.2起重工具:抽样4-8%,分别做100%、125%额定符合条件下的工作试验检查及外型尺寸有无变形或其他异常现象。

5.3汽、柴油、电动工具:抽样3-6%进行额定荷载试验,多次启动停止,检查是否超温及使用可靠性。

5.4高空工具:应进行额定荷重试验,检查薄弱环节与使用寿命。

6所有的试验都应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有安监人员参加,并做好记录。

7机械工器具的使用和保养:

7.1各处的机械、工器具管理部门对机械、工器具的安全负全责,对所发放的工具必须保证100%的完好率,否则不能发放。发放前应使用发放记录,退回后应及时修理与保养。

7.2各项目部、班组在领用工器具时,除填写领用记录外,还应认真对工器具的外观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每日工作前还应对所使用工器具进行外观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7.3各项目部、对、班组内自己的工器具,除了每天外观检查外,还应每月一次对所使用的工器具进行一次检查和维护。保证所使用工器具处在一个合格的状态。同时应建立维修记录。

7.4凡因机械、工器具在使用范围内出现各种不安全现象,都要追究发放、维修人员的责任。

7.5所用机械工机具的周期试验,必须按照规定执行,各处的领导要给予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由安监人员监督执行。

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2

一、基本安全管理要求

1、进入车间必须穿戴好安全用品;

2、造型过程中所用工具必须就近安放不得随意乱丢;

3、不得擅自接电源,需临时用电应有电工接线;

4、造型需留出浇铸安全通道,型箱不得影响浇铸;

5、浇铸前应检查所用器械,加穿浇铸时应穿戴的防护用品;

6、浇注前应检查型箱的干燥,压箱必须够重,边缝需填实,防止铁水溢出;

7、出水应慢放,在放水结束后方可移包,浇铸过程应做到实走、稳抬、慢浇;

8、应按规定时间出箱,逐件依次移出;

9、必须在工件冷却后再进行清沙处理;

10、注意车间整体卫生,型箱工具用完需摆放整齐。

二 、职业危害管理制度

1、职业危害防治方面应做到

(1)对存在粉尘、有毒有害气体、辐射、噪声和高温等职业危害的场所进行定期检测;

(2)制定防治粉尘、有毒有害气体、辐射、噪声和高温等职业危害的具体措施;

(3)企业应每年组织相关人员对职业危害状况进行评估,以确认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的有效性。

2、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要求的、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规定发放

3、员工健康监护应做到

(1)企业应定期为员工体检,并建立员工健康监护档案。

(2)对职业病患者,应按规定给予及时治疗、疗养。

(3)对患有职业禁忌症,并确诊不适合原工种的,应及时调离。

三 、中频感应炉安全操作规程

1、在开炉前应先开水系统并认真检查个水冷管的畅通,及水压是否正常。保证各水接头不得漏水。

2、在开炉前应检查炉衬和炉口,炉嘴保证完好。保持感应圈清洁。并对炉台机械运行进行检查。

3、按规定对材料进行检查和部分加料。

4、通电由低逐步渐高,直到正常。增压过程巾应随时注意各仪表指示。

5、熔炼中应保证炉料按比例投入,随时除渣和松料,以保证不得出闷气,架牢现象。

6、按工艺要求温度及时出炉,在出炉前应造渣并清渣。

7、每一炉炉水出完以后应检查炉衬。

四 、混砂机安全操作规程

1、检查机器各部是否完好,辗轮转动是否灵活,刮板尺寸是否调节适当,再空运转3分钟~5分钟,确认各部正常后才能加砂、加料,并必须严格按规定量使用,禁上超负荷。

2、混砂机在转动时,不许用手扒料和清理辗轮,不许伸手到辗盘内添加各种物料,取样必须从取样孔去取。

3、无论新、旧砂都必须过筛防止将铁块等杂物投入辗盘内损坏机器。

4、因故停车应清除辗盘内的砂及物料后再行启动,不能重车强行启动。

5、运转时,操作者不得离开,并应经常注意音响及辗轮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处理。

6、当辗轮未完全停止时,不准将手及其它器械伸进辗盘内,进入辗盘内清理检修时,除了要拉开电源开关,挂上“有人检修,不准合闸’’的警告牌外,还要设人监护。

7、工作后,必须检查、清扫设备,做好日常保养工作,并将各操作手柄(开关)置于空挡(零位),拉歼电源开关,达到整齐、清洁、安全。

五、砂轮机操作规程

1、开动砂轮机使用前首先检查砂轮罩壳是否齐全牢固,砂轮是否有破损。

2、使用砂轮磨削时应戴好防护眼镜。

3、操作者,应站在旋转砂轮的侧面。

4、砂轮安装时需两面加石棉垫,加紧牢固。

5、磨削时工件应夹紧抓牢,工件应慢慢接触砂轮。不能速度太快或用力太猛,应均匀磨削。

6、磨削时发现砂轮跳动、运转不平稳应及时修整砂轮。

7、如有异常情况出现立即停止。

六、热处理炉操作规程

1、开机应认真检查各项仪表工作是否正常。

2、台车送出、进应仔细观察走线安全。

3、装料不得超重量(11吨)和炉料在进炉内前要检查稳定性,并不得超高和须离测温表10 cm~2 0 cm。

4、在设定温度前须再度检查炉料捌‘质对设定温度应复检后方可开启。

5、对直接入水件必须在顶起前要开启油泵,并保证安全卡在位。

6、热处理过程中要随时注意温度的升、保温情况。

7、处理完后应检查内膛电阻带和炉板清洁方可把台车进炉。

七、喷枪操作规程

1、使用喷枪前必须检查液化气瓶阀有无泄漏。

2、检查喷枪开关是否完好。

3、检查灭火器是否完好。

4、检查皮管有无漏气,连接各部位应严密。

5、点火时需在口后部点火。喷口不得对人和物。

6、点火前要对需烘烤得部件周围检查不得有易燃物品。

7、在对型模烘烤过程中必须先前后近的操作方法。

8、使用后必须管好气瓶开关,然后管好喷枪开关,枪瓶分离后分别放好。

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3

目的:为了确保涂装车间及作业人员安全。(为确保作业人员的健康安全和各项作业的顺利进行)

范围:适用于青岛公司涂装车间作业人员及经允许进入车间的其他相关人员。

定义:无

描述:

1.0一般要求

1.1严禁携带任何火种进入涂装车间

1.2车间内进行喷砂喷漆作业期间,无关人员禁止进入。

1.3进入涂装车间的人员应佩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呼吸防护设备;

1.4车间内明显处张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急预案、紧急疏散平面图;安全操作规程张贴在对应设备附近的明显处;悬挂足够的安全警示牌;

1.5涂装车间内的物料摆放做到横平竖直、码放整齐;

1.6车间内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向HSE部申请动火许可,并设专人负责监护,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1.7设备操作人员及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设备操作技能和排除故障的安全方法。

1.8设备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必须了解熟悉车间内部的安全通道,上下楼梯的位置。

1.9中控触摸屏的操作要指派专人负责和必须经厂家培训合格的人员,其他任何人不得进行操作。

1.10中控室操作必须每班安排两名操作手进行操作,并明确操作负责人;严禁脱岗和代岗除操作人员和设备维修人员以外,其他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中控室和设备间。

1.11在操作电动机械设备时,不准以湿手和戴脏的手套触摸操作电器开关。

1.12车间全体施工操作人员要懂得消防器材性能,做到会使用、会报警、会扑救起初火灾。

1.13配备的消防器材定点摆放、定期检查,明确责任人,确保使用有效。

1.14工作中各岗位要密切协同配合。

2.0从事喷漆作业应遵守《喷漆作业管理规定》。

3.0从事喷砂作业应遵守《喷砂作业管理规定》。

4.0日常检查及维修要求

4.1设备运转检查人员要经常对电气机械设备进行检查,注意发现有无异常现象,还要按规定检查,及时做好记录并保存完好。

4.2设备维修人员要熟练掌握设备操作技能和故障排除的安全方法。

4.2设备运转检查人员发现电动机械设备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向中控室值班操作人员报告.设备维修人员应对故障进行详细检查后,及时采取措施以适当的手段(尽快)进行修复工作。

4.3在进行维修电动机械设备之前,必须关闭电源主开关,在控制室开关处悬挂在修理中标志牌,并设专人看管,若机器开关内带有电流阻断器,必须事前予以关闭。

4.4维修过程中确需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向HSE部申请动火许可,并设专人负责监护,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4

为了更好的规范车间工作人员的行为,也更好的防止车间的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望车间工作人员遵照执行。

一、总则

1、车间主任对给排水车间的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

2、车间主任编写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督促检查执行。

3、成立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小组(成员由副主任及工段长组成)。

4、安全员负责对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督促检查、员工安全培训并建立健全各类安全台帐,及时把检查情况、隐患排查情况、培训情况汇报安环处。

5、车间负责督促各工段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台帐。

二、安全生产制度

1、新入厂员工和来厂培训人员,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

2、员工家属、儿童及无关人员不经批准不得进入生产区。员工进入岗位前,必须按规定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佩带好劳动保护用品。

3、员工在班前和班中不准喝酒,发现带酒味上班者,应立即停止其工作。

4、车间要害部位:锅炉房、主控室、油库、配电站等,非本岗位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5、2米以上(含2米)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派专人监护。

6、特种设备的管理要落实到人,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或工具,未经批准,不准动用。

7、严禁非电气人员接电源或从事电气设备、线路、开关的检修、操作等工作。

8、行灯和机器设备上照明的电压不得超过36伏。槽罐、沟道、潮湿场所使用的照明灯为12伏,绝缘必须良好。

9、各种设备、工具开动或使用前,要经过仔细检查,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使用,起重物品时下方严禁站人。

10、各种防护装置、信号、标志、仪表、指示器等,要经常检查、效验,保证齐全、完好、灵敏、可靠。1

1、严格执行工艺指标,按工艺规程和操作法进行操作,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制度。大型设备的检修和倒换实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的制度。1

2、设备运行中,擦洗和加油时不准触动转动部位。1

3、检修(检查)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检修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在非动火区内动火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证。1

4、生产中遇到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或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等紧急情况时,操作人员有权先停车后报告。1

5、人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人人有权制止违章作业。1

6、设备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备可靠,电气设备和线路的接地(接零),绝缘必须良好,否则不准使用。1

7、车间和仓库内的门窗必须安装牢固,并经常检查、维护。1

8、为保护地下的电缆、管道和构造物,防止人身和其他事故,需动土施工时,必须按动土(动工)安全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动土许可证,待批准后方可施工。1

9、自行车必须放入规定的车棚中,严禁进入生产区内。

三、下列场所非操作人员不许逗留

1、挂有危险标志的地方。

2、进行起重作业的场所。

3、在进行电焊、气焊的场所。

4、在进行检修、安装或高空作业的地方。

5、正在运转的设备附近。

6、有倒塌危险的建筑物、土石方作业的沟、坑、孔、洞近旁。

7、厂内生产区动火要按规定办理动火许可证。

8、在XX、易爆区域内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

9、除发生火警、火灾外,各种消防用具,器材和设施,未经领导同意,不准随便动用。

10、高压线下,严禁站人和堆放物品。1

1、酸碱储罐区,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工作人员卸酸碱和使用酸碱时,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严禁私自发放酸碱。1

2、油泵房和油管区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禁止打手机,非工作人员不准入内,未经批准不准放油,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四、保障安全十禁止

1、禁止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

2、禁止非木工动用电锯、电刨。

3、禁止非焊工从事焊接作业。

4、禁止非机动车驾驶员动用车辆。

5、禁止在厂内用明火照明。

6、禁止在厂内焚烧杂草、垃圾。

7、禁止在厂内及生产场所吸烟。

8、禁止携带引火物及发火物进入危险场所。

9、禁止不戴安全帽进入交叉作业区。

10、禁止未系安全带登高作业。

五、检修作业十不修

1、检修任务不明确不修。

2、没有安全防范措施不修。

3、带压设备不修。

4、带电设备不切断电源不修。

5、不切断有害物质来源不修。

6、危险物质设备不经过处理不修。

7、容器内部作业分析置换不合格不修。

8、设备结构和性能不清的不修。

9、正在运行的设备不修。

10、空中悬挂设备无牢靠措施不修。

六、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1、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3、不清洗,置换合格,禁止动火。

4、不消除周围XX物,禁止动火。

5、不按时做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6、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七、进入设备、容器的八个必须

1、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

2、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3、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

4、必须进行置换、XX。;

5、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6、必须佩带规定的防护用具。

7、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并监守岗位。

8、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八、生产区十四不准

1、加强明火管理,生产区内不准吸烟。

2、生产区内不准进入未成年人。

3、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或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4、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5、不准使用汽油等XX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6、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7、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8、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9、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0、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1

1、未办高空作业证,不带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1

2、石棉瓦上不固定跳板,不准作业。1

3、未安装触电保护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1

4、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人员,未经取证,不准作业。

九、处罚规定处罚的目的是惩前毖后,保证维持有效,有序的工作水准,保障车间和员工的权益。

1、在禁烟区内吸烟者,罚款200元,严重者承担一切后果。

2、进入生产车间不戴安全帽者,罚款50元,员工操作设备时不准戴手套进行操作。

3、上班后,不佩戴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罚款60元。

4、在工作岗位上睡觉者罚款50元。

5、在上班期间看与生产业务无关的书籍、报纸,罚款20元。

6、上班时间无故串岗、离岗或干私活者罚款50元。

7、上班迟到或早退超过5分钟,作旷工半天处理。

8、出勤未签到按旷工或事后请假处理。

9、请假、公出未办手续者,作旷工处理。

十、工作懈怠,不按规定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罚款50元(视情况严重性可做行政纪律处分)。

1、无故拒绝工作安排、指令,罚款50元(视情况严重性可做行政纪律处分)。1

2、违反安全规定或其行为危害他人安全,罚款50-200元。(严重可做行政纪律处分)。1

3、偷盗车间的财物,移交保安或公安部门处理。1

4、不得在消防器材、消防栓前堆置物品,保持道路畅通,未经同意不得动用消防器材(特殊情况下除外)违者罚款50元。1

5、上班时酗酒者,罚款200元人。1

6、无故损坏车间设备、附件者按原值赔偿。风险提示: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5

为了更好的规范车间工作人员的行为,也更好的防止车间的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望车间工作人员遵照执行。

一、总则

1、车间主任对给排水车间的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

2、车间主任编写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督促检查执行。

3、成立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小组(成员由副主任及工段长组成)。

4、安全员负责对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督促检查、员工安全培训并建立健全各类安全台帐,及时把检查情况、隐患排查情况、培训情况汇报安环处。

5、车间负责督促各工段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台帐。

二、安全生产制度

1、新入厂员工和来厂培训人员,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

2、员工家属、儿童及无关人员不经批准不得进入生产区。员工进入岗位前,必须按规定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佩带好劳动保护用品。

3、员工在班前和班中不准喝酒,发现带酒味上班者,应立即停止其工作。

4、车间要害部位:锅炉房、主控室、油库、配电站等,非本岗位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5、2米以上(含2米)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派专人监护。

6、特种设备的管理要落实到人,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或工具,未经批准,不准动用。

7、严禁非电气人员接电源或从事电气设备、线路、开关的检修、操作等工作。

8、行灯和机器设备上照明的电压不得超过36伏。槽罐、沟道、潮湿场所使用的照明灯为12伏,绝缘必须良好。

9、各种设备、工具开动或使用前,要经过仔细检查,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使用,起重物品时下方严禁站人。

10、各种防护装置、信号、标志、仪表、指示器等,要经常检查、效验,保证齐全、完好、灵敏、可靠。

三、下列场所非操作人员不许逗留

1、挂有危险标志的地方。

2、进行起重作业的场所。

3、在进行电焊、气焊的场所。

4、在进行检修、安装或高空作业的地方。

5、正在运转的设备附近。

6、有倒塌危险的建筑物、土石方作业的沟、坑、孔、洞近旁。

7、厂内生产区动火要按规定办理动火许可证。

8、在__、易爆区域内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

9、除发生火警、火灾外,各种消防用具,器材和设施,未经领导同意,不准随便动用。

10、高压线下,严禁站人和堆放物品。

四、保障安全十禁止

1、禁止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

2、禁止非木工动用电锯、电刨。

3、禁止非焊工从事焊接作业。

4、禁止非机动车驾驶员动用车辆。

5、禁止在厂内用明火照明。

6、禁止在厂内焚烧杂草、垃圾。

7、禁止在厂内及生产场所吸烟。

8、禁止携带引火物及发火物进入危险场所。

9、禁止不戴安全帽进入交叉作业区。

10、禁止未系安全带登高作业。

五、检修作业十不修

1、检修任务不明确不修。

2、没有安全防范措施不修。

3、带压设备不修。

4、带电设备不切断电源不修。

5、不切断有害物质来源不修。

6、危险物质设备不经过处理不修。

7、容器内部作业分析置换不合格不修。

8、设备结构和性能不清的不修。

9、正在运行的设备不修。

10、空中悬挂设备无牢靠措施不修。

六、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1、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3、不清洗,置换合格,禁止动火。

4、不消除周围__物,禁止动火。

5、不按时做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6、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七、进入设备、容器的八个必须

1、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

2、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3、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

4、必须进行置换。;

5、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6、必须佩带规定的防护用具。

7、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并监守岗位。

8、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八、生产区十四不准

1、加强明火管理,生产区内不准吸烟。

2、生产区内不准进入未成年人。

3、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或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4、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5、不准使用汽油等__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6、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7、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8、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9、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0、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

九、处罚规定处罚的目的是惩前毖后,保证维持有效,有序的工作水准,保障车间和员工的权益。

1、在禁烟区内吸烟者,罚款200元,严重者承担一切后果。

2、进入生产车间不戴安全帽者,罚款50元,员工操作设备时不准戴手套进行操作。

3、上班后,不佩戴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罚款60元。

4、在工作岗位上睡觉者罚款50元。

5、在上班期间看与生产业务无关的书籍、报纸,罚款20元。

6、上班时间无故串岗、离岗或干私活者罚款50元。

7、上班迟到或早退超过5分钟,作旷工半天处理。

8、出勤未签到按旷工或事后请假处理。

9、请假、公出未办手续者,作旷工处理。

十、工作懈怠,不按规定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罚款50元(视情况严重性可做行政纪律处分)。

1、无故拒绝工作安排、指令,罚款50元(视情况严重性可做行政纪律处分)。

2、违反安全规定或其行为危害他人安全,罚款50-200元。(严重可做行政纪律处分)。

3、偷盗车间的财物,移交保安或公安部门处理。

4、不得在消防器材、消防栓前堆置物品,保持道路畅通,未经同意不得动用消防器材(特殊情况下除外)违者罚款50元。1

5、上班时酗酒者,罚款200元人。

6、无故损坏车间设备、附件者按原值赔偿。

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6

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好的产品是生产出来的,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必须立即停产整顿,找出发生质量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将不合格产品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质量事故:

1、产品理化指标不合格;

2、产品外观不合格(酒量有沉淀、酒质混浊、酒中有异物);

3、外包装不合格,或者装错包装、贴错标签;

4、未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出现的不合格产品。

二、当发生产品质量事故时,应立即停止生产,维护好现场(已发出产品应立即退回,全部返工,重新生产)。

三、立即由分管质量的经理,组织质检、车间等有关部门到现场调查处理。

四、做好质量事故分析处理,找出产品质量事故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纳入工艺文件中去,以防再次出现质量故障。

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7

一、总则

1、为了确保生产秩序,保证生产车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厂发展,结合本厂生产车间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实用于本厂全体人员,具体包括车间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

二、人员管理

1、车间全体人员必须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如:车间开早会所有车间人员提前5分钟到,主管主持);考勤制度,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晚上:19:00—22:00;每月厂长根据生产进度安排公休一天;

2、车间员工必须服从合理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不得疏忽或拒绝管理人员命令或工作安排;

3、全体车间人员必须按要求佩带工牌,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4、车间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例如吃东西,聊天,听歌,离岗等行为,吸烟要到厂指定区域;

5、对恶意破坏工厂财产的行为或盗窃行为,不论大小一经发现,一律交总经办严厉处理;

6、车间人员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按厂请假程序向各级主管申请,得到批准方可离开。

7、工作时间内,倡导全体人员说普通话,禁止拉帮结伙。

三、作业管理

1、车间严格按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

2、生产流通确认以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错误,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向负责人报告研究处理;

3、车间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所操作设备及工作区域进行清理,保证工序内环境卫生,通道或公共区域主管安排人员协调清理;

4、车间人员领取物料时必须持车间主管开具的领料单不得私自拿走物料。生产完成后,如有多余的物料及时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车间工作区域内;

5、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并要做出明显的标记,不能混料。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移交物料要交际协调好,标示醒目;

6、车间人员下班时,要清理好自己的工作太面,做好设备保养工作。最后离开车间要将门窗,电源关闭,若发生意外事故,将追究最后离开者的责任以及生产主管的责任。

7、车间人员严格按工艺规程及产品质量标准进行操作,擅自更改生产工艺造成品质问题,由作业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四、生产现场物品摆放及清洁卫生

1、原材料直接放置到生产现场的,仓管员必须按规定的位置并摆放整齐,标示清晰;各生产现场原材料保管和适用,由该现场直接管理人员或该工序直接操作使用员工直接保管和维护,不得随意放置物品。

2、生产现场均为设定作业区,员工不得随意到非作业区作业,特殊情况需要借用场地,应请示批准。

3、包装好的产品应放置在暂放区内,标示明确,以便检查验收及转序寻找,搬运方便,防止在使用型号,规格时拿错。

4、每日在清理现场时必须将不能回收的废物及时放到垃圾桶或外面的垃圾堆里,现场清理余料时,将有用的余料清理出来,能及时合理分配使用。

5、若在清理现场时,发现价值较高或良性物品,从重处罚。

五、工程技术人员(出模师)评审

1、工程技术自行设计,放样品经过第一次评审不合格,修改后第二次评审仍不合格的,罚款100元;

2、工程技术放样品评审合格后,投入生产,未将生产资料传达给相应的部门一次罚款100元。(例如:效果图,模板,模板台帐,材料清单,工艺流程,以及技术指导性文件等)

六、本厂物料管理单据的使用

1、本厂生产用物品,半产品,成品以及派工单所使用表格均要填写生产编号;

2、要填写生产编号的表格如下:

《申购单》《采购单》《进仓单》《领料单》《退仓单》《生产日报表》《员工派工单》《成品入库单》《不合格处置报告》《工序检验报告》《产品交接单》《来料检验报告》,质量记录不真实,统计错误,造成损失的从严惩处,每次处罚50元。

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8

第一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二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三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四条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五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七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八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九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十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办理相关手续。

##结束

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9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及本企业的有关规章制度,对车间工人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直接领导责任。

2、车间在安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将安全生产工作贯彻到每个生产环节中去,使安全生产经常化、制度化、具体化、标准化。认真组织好安全检查,至少每月组织一次全面检查,针对隐患和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生产。

3、会同安技部门组织职工的安全教育和专业岗位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按有关规定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新工人、新调换工种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经考试领取操作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4、组织制定本车间负责的检修和临时任务的安全措施,主管部门审查后执行,并有专人现场指挥。

5、负责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和实施方案,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6、对企业发生的因公伤亡事故负责现场保护,及时上报,安技部门查明原因,制定防范措施,负责彻底整改和措施的具体实施。

7、教育监督职工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扩展阅读

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


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1

一、市场和各家商户的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应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坚持设施整洁、卫生、完整。加强日常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保证设施的正常使用。

二、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必须经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三、消防人员应每日对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景立刻通知维护人员处理,并做好记录。

四、消防器材的管理:

1、市场上的消防设施设备,商户门市(库房)内的灭火器材及公司办公区的消防设施设备统一由物业部进行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2、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如有丢失、损坏,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及时补充。

3、商户门市(库房)内的灭火器材应指定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护、更换,保证灭火器材处于完好状态。

4、每年三、六、九月份物业部组织对整个市场的灭火器材进行年检,发现漏缺的灭火器及时增配。每月对室内外消火栓,消防井进行检查、检测、维护。

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2

1、新工人操作设备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重点设备、特殊工种须以培训考核后凭证操作,任何人不得随意指定没经过培训的工人操作设备,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指挥者负责。

2、工作前必须熟知所使用的防护用品、防护设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进穿戴好各种劳保用品,使用各种防护设施。

3、操作前应检查设备周围有无障碍物,排除故障和隐患。

4、上班时,进车间人员均应穿工作服、工作鞋。

5、设备维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任何人不得擅自作业;设备的搬迁应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禁止使用除锈剂清除机械、设备、配件的锈蚀;禁止使用汽油浸泡机械配件;禁止使用汽油、丙酮、酒精、丙醇、挥发性强的试剂,擦拭机械设备、(属于设备使用说明书载明的必须使用的试剂、油料、化学物品除外)。

6、使用手提电器必须采取绝缘、接地等防护措施。

7、各车间的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阻塞。

8、各机台需引接电线时,应请专业人员进行引接,引接电线要求整齐,牢固、严禁乱拉乱接。

9、禁止生产设备、动力设施超负荷运行,电线、电缆、电器开关、安全防护开关,必须符合用电要求。

10、瓶装、桶装化学试剂、硫酸、油料按规定使用后,必须使用原盖封存,禁止敞口存放。

11、禁止擅自拆装、组装或互换机械设备的配置、部件。

12、本岗位工作人员在岗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允许非本岗位人员、动用机械设备。

13、生产车间严禁吸烟,禁止私自挪动消防器材。

14、需要用炉灶加热时,应先检查加热容器是否安全、清洁。必须将容器、加热炉及地面洒落的可燃物清理干净,方可进行加热。在加热过程中,火焰不得超过锅底范围,并必须有人守护观察。

15、进车间的原材料、应规范、整齐的放置在材料预进间。

16、各班组在下班前必须将未使用完的原料密封放好,设备擦拭干净,成品、半成品有条理摆放,不得阻塞通道。

17、非生产性杂物不得进入车间,保持生产场地清洁卫生,回收包装物应叠齐打捆,垃圾应装袋,按指定的地点放置。

18、非生产人员、小孩、非生产用车辆一律不准进车间。

19、下班时应关闭门窗、切断电源和气源,熄灭火种。车间兼职培训师管理制度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间主任的岗位职责

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3

第一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二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三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四条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五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七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八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九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十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办理相关手续。

##结束

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4

为了更好的规范车间工作人员的行为,也更好的防止车间的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望车间工作人员遵照执行。

一、总则

1、车间主任对给排水车间的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

2、车间主任编写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督促检查执行。

3、成立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小组(成员由副主任及工段长组成)。

4、安全员负责对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督促检查、员工安全培训并建立健全各类安全台帐,及时把检查情况、隐患排查情况、培训情况汇报安环处。

5、车间负责督促各工段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台帐。

二、安全生产制度

1、新入厂员工和来厂培训人员,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

2、员工家属、儿童及无关人员不经批准不得进入生产区。员工进入岗位前,必须按规定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佩带好劳动保护用品。

3、员工在班前和班中不准喝酒,发现带酒味上班者,应立即停止其工作。

4、车间要害部位:锅炉房、主控室、油库、配电站等,非本岗位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5、2米以上(含2米)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派专人监护。

6、特种设备的管理要落实到人,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或工具,未经批准,不准动用。

7、严禁非电气人员接电源或从事电气设备、线路、开关的检修、操作等工作。

8、行灯和机器设备上照明的电压不得超过36伏。槽罐、沟道、潮湿场所使用的照明灯为12伏,绝缘必须良好。

9、各种设备、工具开动或使用前,要经过仔细检查,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使用,起重物品时下方严禁站人。

10、各种防护装置、信号、标志、仪表、指示器等,要经常检查、效验,保证齐全、完好、灵敏、可靠。

三、下列场所非操作人员不许逗留

1、挂有危险标志的地方。

2、进行起重作业的场所。

3、在进行电焊、气焊的场所。

4、在进行检修、安装或高空作业的地方。

5、正在运转的设备附近。

6、有倒塌危险的建筑物、土石方作业的沟、坑、孔、洞近旁。

7、厂内生产区动火要按规定办理动火许可证。

8、在__、易爆区域内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

9、除发生火警、火灾外,各种消防用具,器材和设施,未经领导同意,不准随便动用。

10、高压线下,严禁站人和堆放物品。

四、保障安全十禁止

1、禁止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

2、禁止非木工动用电锯、电刨。

3、禁止非焊工从事焊接作业。

4、禁止非机动车驾驶员动用车辆。

5、禁止在厂内用明火照明。

6、禁止在厂内焚烧杂草、垃圾。

7、禁止在厂内及生产场所吸烟。

8、禁止携带引火物及发火物进入危险场所。

9、禁止不戴安全帽进入交叉作业区。

10、禁止未系安全带登高作业。

五、检修作业十不修

1、检修任务不明确不修。

2、没有安全防范措施不修。

3、带压设备不修。

4、带电设备不切断电源不修。

5、不切断有害物质来源不修。

6、危险物质设备不经过处理不修。

7、容器内部作业分析置换不合格不修。

8、设备结构和性能不清的不修。

9、正在运行的设备不修。

10、空中悬挂设备无牢靠措施不修。

六、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1、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3、不清洗,置换合格,禁止动火。

4、不消除周围__物,禁止动火。

5、不按时做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6、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七、进入设备、容器的八个必须

1、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

2、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3、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

4、必须进行置换。;

5、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6、必须佩带规定的防护用具。

7、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并监守岗位。

8、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八、生产区十四不准

1、加强明火管理,生产区内不准吸烟。

2、生产区内不准进入未成年人。

3、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或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4、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5、不准使用汽油等__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6、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7、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8、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9、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0、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

九、处罚规定处罚的目的是惩前毖后,保证维持有效,有序的工作水准,保障车间和员工的权益。

1、在禁烟区内吸烟者,罚款200元,严重者承担一切后果。

2、进入生产车间不戴安全帽者,罚款50元,员工操作设备时不准戴手套进行操作。

3、上班后,不佩戴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罚款60元。

4、在工作岗位上睡觉者罚款50元。

5、在上班期间看与生产业务无关的书籍、报纸,罚款20元。

6、上班时间无故串岗、离岗或干私活者罚款50元。

7、上班迟到或早退超过5分钟,作旷工半天处理。

8、出勤未签到按旷工或事后请假处理。

9、请假、公出未办手续者,作旷工处理。

十、工作懈怠,不按规定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罚款50元(视情况严重性可做行政纪律处分)。

1、无故拒绝工作安排、指令,罚款50元(视情况严重性可做行政纪律处分)。

2、违反安全规定或其行为危害他人安全,罚款50-200元。(严重可做行政纪律处分)。

3、偷盗车间的财物,移交保安或公安部门处理。

4、不得在消防器材、消防栓前堆置物品,保持道路畅通,未经同意不得动用消防器材(特殊情况下除外)违者罚款50元。1

5、上班时酗酒者,罚款200元人。

6、无故损坏车间设备、附件者按原值赔偿。

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5

为了更好的规范车间工作人员的行为,也更好的防止车间的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望车间工作人员遵照执行。

一、总则

1、车间主任对给排水车间的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

2、车间主任编写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督促检查执行。

3、成立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小组(成员由副主任及工段长组成)。

4、安全员负责对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督促检查、员工安全培训并建立健全各类安全台帐,及时把检查情况、隐患排查情况、培训情况汇报安环处。

5、车间负责督促各工段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台帐。

二、安全生产制度

1、新入厂员工和来厂培训人员,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

2、员工家属、儿童及无关人员不经批准不得进入生产区。员工进入岗位前,必须按规定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佩带好劳动保护用品。

3、员工在班前和班中不准喝酒,发现带酒味上班者,应立即停止其工作。

4、车间要害部位:锅炉房、主控室、油库、配电站等,非本岗位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5、2米以上(含2米)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派专人监护。

6、特种设备的管理要落实到人,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或工具,未经批准,不准动用。

7、严禁非电气人员接电源或从事电气设备、线路、开关的检修、操作等工作。

8、行灯和机器设备上照明的电压不得超过36伏。槽罐、沟道、潮湿场所使用的照明灯为12伏,绝缘必须良好。

9、各种设备、工具开动或使用前,要经过仔细检查,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使用,起重物品时下方严禁站人。

10、各种防护装置、信号、标志、仪表、指示器等,要经常检查、效验,保证齐全、完好、灵敏、可靠。1

1、严格执行工艺指标,按工艺规程和操作法进行操作,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制度。大型设备的检修和倒换实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的制度。1

2、设备运行中,擦洗和加油时不准触动转动部位。1

3、检修(检查)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检修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在非动火区内动火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证。1

4、生产中遇到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或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等紧急情况时,操作人员有权先停车后报告。1

5、人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人人有权制止违章作业。1

6、设备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备可靠,电气设备和线路的接地(接零),绝缘必须良好,否则不准使用。1

7、车间和仓库内的门窗必须安装牢固,并经常检查、维护。1

8、为保护地下的电缆、管道和构造物,防止人身和其他事故,需动土施工时,必须按动土(动工)安全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动土许可证,待批准后方可施工。1

9、自行车必须放入规定的车棚中,严禁进入生产区内。

三、下列场所非操作人员不许逗留

1、挂有危险标志的地方。

2、进行起重作业的场所。

3、在进行电焊、气焊的场所。

4、在进行检修、安装或高空作业的地方。

5、正在运转的设备附近。

6、有倒塌危险的建筑物、土石方作业的沟、坑、孔、洞近旁。

7、厂内生产区动火要按规定办理动火许可证。

8、在XX、易爆区域内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

9、除发生火警、火灾外,各种消防用具,器材和设施,未经领导同意,不准随便动用。

10、高压线下,严禁站人和堆放物品。1

1、酸碱储罐区,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工作人员卸酸碱和使用酸碱时,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严禁私自发放酸碱。1

2、油泵房和油管区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禁止打手机,非工作人员不准入内,未经批准不准放油,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四、保障安全十禁止

1、禁止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

2、禁止非木工动用电锯、电刨。

3、禁止非焊工从事焊接作业。

4、禁止非机动车驾驶员动用车辆。

5、禁止在厂内用明火照明。

6、禁止在厂内焚烧杂草、垃圾。

7、禁止在厂内及生产场所吸烟。

8、禁止携带引火物及发火物进入危险场所。

9、禁止不戴安全帽进入交叉作业区。

10、禁止未系安全带登高作业。

五、检修作业十不修

1、检修任务不明确不修。

2、没有安全防范措施不修。

3、带压设备不修。

4、带电设备不切断电源不修。

5、不切断有害物质来源不修。

6、危险物质设备不经过处理不修。

7、容器内部作业分析置换不合格不修。

8、设备结构和性能不清的不修。

9、正在运行的设备不修。

10、空中悬挂设备无牢靠措施不修。

六、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1、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3、不清洗,置换合格,禁止动火。

4、不消除周围XX物,禁止动火。

5、不按时做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6、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七、进入设备、容器的八个必须

1、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

2、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3、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

4、必须进行置换、XX。;

5、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6、必须佩带规定的防护用具。

7、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并监守岗位。

8、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八、生产区十四不准

1、加强明火管理,生产区内不准吸烟。

2、生产区内不准进入未成年人。

3、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或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4、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5、不准使用汽油等XX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6、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7、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8、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9、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0、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1

1、未办高空作业证,不带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1

2、石棉瓦上不固定跳板,不准作业。1

3、未安装触电保护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1

4、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人员,未经取证,不准作业。

九、处罚规定处罚的目的是惩前毖后,保证维持有效,有序的工作水准,保障车间和员工的权益。

1、在禁烟区内吸烟者,罚款200元,严重者承担一切后果。

2、进入生产车间不戴安全帽者,罚款50元,员工操作设备时不准戴手套进行操作。

3、上班后,不佩戴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罚款60元。

4、在工作岗位上睡觉者罚款50元。

5、在上班期间看与生产业务无关的书籍、报纸,罚款20元。

6、上班时间无故串岗、离岗或干私活者罚款50元。

7、上班迟到或早退超过5分钟,作旷工半天处理。

8、出勤未签到按旷工或事后请假处理。

9、请假、公出未办手续者,作旷工处理。

十、工作懈怠,不按规定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罚款50元(视情况严重性可做行政纪律处分)。

1、无故拒绝工作安排、指令,罚款50元(视情况严重性可做行政纪律处分)。1

2、违反安全规定或其行为危害他人安全,罚款50-200元。(严重可做行政纪律处分)。1

3、偷盗车间的财物,移交保安或公安部门处理。1

4、不得在消防器材、消防栓前堆置物品,保持道路畅通,未经同意不得动用消防器材(特殊情况下除外)违者罚款50元。1

5、上班时酗酒者,罚款200元人。1

6、无故损坏车间设备、附件者按原值赔偿。风险提示: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实用14篇)


我们为你整理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类内容希望能够让你有所收获。每个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都是不一样的,规章制度的制定要处处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规章制度是将工作任务落实到位的一个重要保障,规章制度是指导我们进行日常工作的基本依据。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1

总则

1、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公司发展,制定本制度。

2、凡在本公司管理范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3、安全生产贯穿于施工生产的全过程,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4、各部门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稳定的关系,努力改善劳动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5、公司主要负责人、各车间主要负责人、各班组组长是本公司、本车间、本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别对其所辖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6、公司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7、公司工会组织应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8、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或个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9、公司应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10、公司鼓励和支持安全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11、公司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12、本制度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上级部门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编制。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为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作用,做好对各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对策制订,公司实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2、公司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全公司上一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对本年度的安全生产规划及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

3、各车间每周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组织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制定对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并落实整改。

4、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对公司本季度的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分析,研究、统筹、协调、指导公司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5、各部门必须坚持使各级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化,经常化,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确保使每次会议都有一定的实质内容,都能解决一定的实质问题。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为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必须加强各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公司对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综合管理,并行使监督检查职能。

3、公司的安全教育工作应纳入本公司培训教育年度计划和长期规划,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应予以充分保证,经费从公司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4、公司应采取会议、板报、标语、印发宣传品、图片展览、安全知识竞赛、专场教育讲座等多种形式,做好对职工的安全教育。

5、公司应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安全教育档案由公司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安全专管员)负责实行分级管理。

6、公司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各级安全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其每年安全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20学时,其它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4学时,一般作业人员不得少于40学时。

7、新进场工人必须接受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三级安全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四十学时。

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安全专管员)组织实施。

车间级安全教育由各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

班组级安全教育由各班组长组织实施。

8、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9、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后重新上岗时,必须通过相应的车间及班组级安全教育。

10、公司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专项安全教育和培训。

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1、为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的发生,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必须加强各级安全生产检查。

2、安全生产检查的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及政府、上级部门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制度等。

3、各级安全生产检查应以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查教育培训、查安全防护、查机械设备、查操作行为、查劳保用品使用、查伤亡事故处理等为主要内容。

4、公司安全检查应以定期安全检查为主,以查处“制度性违章”为主要内容,每半年组织进行一次。

车间安全检查应以定期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和重点抽查为主,以查处“装置性违章”为主要内容,每季度组织进行一次。

班组安全检查应以经常性安全检查和自查、互查、交接查为主,以查处“操作性违章”为主要内容,每周组织进行一次。

各级检查都应对检查情况及时予以通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安全评比的主要依据。

5、公司及各车间班组应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大型机械设备、施工用电、压力容器等专业性或重大危险项目的安全问题进行专项、重点检查。

6、公司及各车间班组应根据生产实际及综合气候变化,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季节性安全检查。

7、各级安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全面系统地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价,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并将整改、复查情况及时反馈到检查部门。

8、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但有整改条件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做到“三定”、“四不推”(即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和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工段、凡工段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凡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厂部、凡厂部能整改的不推给上级主管部门)限期整改。

9、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向企业隶属的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并抄报上一级行业主管部门。

10、对物质技术条件暂时不具备整改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应急的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11、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都应将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应由安全技术部门或安全管理人员汇总并存档。

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测制度

1、公司的安全设备、特种设备(包括行车等)由公司统一管理并负责对其实施监督。

2、公司做好安全设备、特种设备的进场组织、安装调试、拆卸退场及日常检查、维修、保养工作,负责向当地设备监督、检验部门进行报检、报验,未经当地设备监督、检验部门许可和验收合格的安全设备和特种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3、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三定”原则,做好对现场安全设备和特种设备的管理,所有从事与安全设备与特种设备作业有关的操作、维修保养等人员均必须由公司统一派遣,禁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4、公司应做好对现场安全设备和特种设备的日常安全管理,并对其安全运行实施监督,不得以任何借口支持或强迫安全设备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违章作业。

5、公司应把对外租设备的管理纳入到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中,不允许以租代管、以包代管。

危险作业现场管理制度

1、公司及各车间班组必须加强对危险作业的管理。

2、施工前,应对作业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认真对作业场所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安全装置灵敏可靠。

3、临时用电必须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其安装、拆除、维修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搬运、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停用的机械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锁好开关箱。非电工人员严禁乱动电气设备。在潮湿、危险场所作业,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4、各种气瓶的运输、储存、使用,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有防火、防爆、防晒、防剧烈震动措施,距离明火10m以上。

5、在强腐蚀、放射性场所作业时,必须保持防护设施的安全、有效;锅炉、压力容器安装、维修作业时,必须加强通风。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公司必须免费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带、使用。严禁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2、公司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

3、公司采购、发放和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是具有《国家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劳动防护用品生产条件资格认可证》和《安全鉴定证》的产品。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协同材料管理部门认真做好对新购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杜绝假冒、伪劣劳动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

4、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和保管好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期内防护性能完好。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2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职责

第一条

设安全环保部为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任命分管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经理进行监管,安全部人员由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专职(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公司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本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责任划分

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四、人员职责

第一条

协助分管安全生产经理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条

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第三条

制定、修订、健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第五条

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第六条

.根据有关规定,发放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正确佩戴和使用。

第七条

.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第八条

本生产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九条

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第十条

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第十一条

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馈工作。

第十二条

各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五、职工安全职责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工程设备

第一条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二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量蒸气、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三条

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

第四条

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安全防护措施。

电信线路

第一条

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条

电信线路[10-14]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三条

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六、易燃易爆

第一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痞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二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电梯

第一条

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二条

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托保养点。

第三条

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第四条

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五条

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六条

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第七条

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办备案。

七、防护

第一条

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二条

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条

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四条

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

八、检查整改

第一条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二条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三条

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办审批后,在劳保技措经费项目列支。

九、教育培训

第一条

对新职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部门、班组)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二条

对从事电气、焊接、车辆驾驶、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教育内容

一般分为思想、法规和安全技术教育三种主要内容:

1.思想教育,主要是正面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选取典型事故进行分析,从事故的影响、经济损失、个人受害后果几个方面进行教育。

2.法规教育,主要是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条例、本企业己有的具体规定、制度和纪律条文。

3.安全技术教育,包括生产技术、一般安全技术的教育和专业安全技术的训练。其内容主要是本厂安全技术知识、工业卫生知识和消防知识,本班组动力特点、危险地点和设备安全防护注意事项;电气安全技术和触电预防;急救知识;高温、粉尘、有毒、有害作业的防护;职业病原因和预防知识;运输安全知识;保健仪器、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和正确使用知识等。

奖励处罚

奖励内容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十、先进集体

第一条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第二条

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第三条

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第四条

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第五条

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十一、先进个人

第一条

.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第二条

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三条

.坚决对违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十二、惩罚内容

第一条

发生重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第二条

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条

对事故责任者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第四条

对单位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可并处行政处分。

第五条

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并组织实施。

十三、工伤事故

第一条

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第二条

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第三条

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第四条

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第五条

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第六条

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

十四、事故伤害

轻伤

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低于国标105日,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重伤

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总和超过国际105日的失能伤害。

死亡失去生命

十五、事故处理

第一条

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第二条

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办报告。

第三条

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内,重伤以上事故或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第四条

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第五条

以事故有责任的人作出适当的处理。

第六条

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第七条

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第八条

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十六、玩忽职守

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第一条

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第二条

对可能造成重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第三条

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7]

第四条

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意的。

第五条

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第六条

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第七条

违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第八条

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第九条

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第十条

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十七、总结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3

为了保障公司正常有序的生产经营工作,使得企业财产和员工身体健康得到有效保障,公司严格按照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行业相关规定,制定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一、公司所有生产经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生产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

二、本制度旨在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公司生产、设备、财产及员工生命安全等得到保障,使公司各项生产经营工作在有安全保障的环境下顺利进行。

三、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由公司生产经营总负责人负责制。实行生产工作以“预防为主,安康为本,预防为先,科学管理,持续改进”的工作方针,由公司生产经营总负责人负责各系统的全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公司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是:由公司生产经营总负责人领导下的主管生产负责人负责牵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安全委员组成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主管生产负责人对生产计划部、物资供应部、生产车间、检验中心、仓储库房、设备动力部负责全面安全工作管理;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全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每季度定期向主管生产负责人汇报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工作情况;主管生产负责人负责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情况。主管生产负责人负责每季度向公司生产经营总负责人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五、各部门安全生产负责人执行监督检查制。各级相关领导定期、定人,按职责分工、分别深入作业现场巡回检查。

六、生产车间要严格按照生产操作规程操作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设备保养,及时维修设备故障,确保生产安全。

七、生产各部门和车间要严格按照医药生产相关规定卫生标准,落实对员工个人卫生、设备卫生、环境卫生的检查。

八、公司各部门严格按照安全防火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对化学危险物品使用、贮存、运输安全防火、防爆安全加强管理,消灭事故隐患,杜绝事故发生。

九、生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生产设备、电气、线路、能源供给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检查、维护、保养管理工作。

十、生产各部门应加强生产员工劳动防护设施、用品管理,生产员工应严格按照操作规定配戴防护服、防护手套及相关保护用具。

十一、为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生产各部门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与安全技术知识方面的培训工作。

十二、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负责人,要积极加强提高本部门员工安全思想意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员工安全技术专业知识的培训教育工作。

十三、生产各部门加强员工安全生产基本知识的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生产员工在安全生产工作过程中处理一般安全问题的工作能力。

十四、生产各部门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规定,定期对生产员工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确保员工身体健康,保证产品质量。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4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贯彻实施安全措施。二、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并负责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性的业务指导,定期不定期对分包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监督落实整改。

三、几个分包单位联合施工时,应由总包单位统一领导,

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总包单位必须给分包单位提供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

四、分包单位进场前,总包单位必须与其签订安全生产劳动合同。在现场施工中,如分包单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总包单位有权对其停工整顿。

五、责任目标:年度无重大安全事故,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1.5‰以内,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达标率100,实现安全生产合格达标率100,优良率80以上,年度安全报监率100,安全评估率100,安全监管人员配备率100,三级安全教育、新工人和转换岗位安全教育率100。

分包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要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规定、指示和总包单位的“安全教育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伤亡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实现安全生产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管理。

二、配备专(兼)职安全人员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并赋予布置、检查、落实整改措施权,有停工和越级上报权,有奖罚权,充分发挥专(兼)职安全员的作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要经常性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使施工人员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章守纪,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搞好自我防护。

四、要编制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制定分部分项安全技术措施,按工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合理组织施工,不冒险蛮干,做到不安全不施工。

五、要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总包单位一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认真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贯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

六、必须参加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会议、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结合分包单位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七、由于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负责,除及时向总包单位报告外,按“三不放过”原则查清原因,追究责任,采取防范措施,按上级和总包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责任目标:年度无安全事故发生,三级安全教育、新工人和转换岗位安全教育率100,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率100,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为0。

生产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编制生产计划时,同时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二、检查生产进度时,要同时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负责进行调度,并转告有关科室。

三、生产调度中发现重大隐患,要及时进行调度指挥,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四、安排生产计划时,必须考虑施工设备的装载能力,防止超负荷作业。

五、在指导施工生产过程中,当进度、质量、安全三者发生矛盾时,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

六、责任目标:监督并确保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率100,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达标率100,监督落实安全管理科安全检查每个工地每周不少于1次,年度安全大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安全检查落实整改率100,年度无安全事故发生,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1.5以内,管理人员、工人安全教育达到100,确保单项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有针对性。

施工技术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负责进行安全生产的技术研究工作,有计划地解决安全生产技术上的重大问题。

二、负责安全技术、劳动卫生措施项目的工艺设计和审查,解决生产施工中有关安全技术方面的'问题。

三、参与安全技术方面的标准、规范、规程的制定和审查。

四、编制或修订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必须符合安全技术条件要求。

五、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新产品试制,新工艺、新材料的采用工作中,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方面的要求,应尽量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六、负责组织制订新产品,新工艺的安全操作法和安全技术规程,在试生产前,要妥善采取各项安全措施,并进行安全技术指导。

七、责任目标:确保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落实到位,年度安全技术难题解决率100,公司各项规程、施工方案等适用率100。

材料设备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制定并实施机械设备的定期检修计划,并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

二、各种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必须齐全有效,防护到位,4.5KV及其以上的机械设备必须安装随机按钮开关。

三、设备的传动部位必须有防护罩,机体安装牢固,场地平整,电机外壳接好保护接零。

四、严禁机械设备运转中维修保养或使机械设备带病运转,所有机械设备必须达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五、监督检查机械设备的专人操作和安全规程措施的落实。

六、对各种机械设备电机必须有防雨防潮措施。

七、机械设备安装完毕,必须有安装单位、设备科、安全科以及工地负责人、安全员联合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合格后方准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禁止使用。

八、安全防护用品购置必须有合格证、备案证,及其他相关必需证件。

九、工程开工前,必须把安全防护用品和

职工的劳动保护用品列入购料计划,按照工程的形象进度提前供应。

十、负责对破旧、老化的安全防护用品的更新换代工作。

十一、对完成工序撤下的安全防护用品进行及时回收,妥善保管。

十二、责任目标:确保施工现场劳保用品合格率100,执行劳保用品报废制度,对已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劳保用品报废率100,机械设备完好率100,对已达不到安全要求的机械设备报废率100,确保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制度落实到位,确保购买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合格率100。

安全管理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协助领导组织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令、方针和政策。

二、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三、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和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对制度、规程的贯彻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四、经常进行以抓点带面的形式对现场检查,协助解决问题,存在特别紧急的不安全因素,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且立即通知有关责任人整改。

五、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六、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检查、监督基层单位安全培训工作,特别是新工人的上岗前培训。

七、指导基层专(兼)职安全员工作。

八、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九、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并督促按期执行。

十、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执行防止职业中毒的措施。

十一、督促有关部门搞好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十二、责任目标:确保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率100,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达标率100,安全检查每个工地每周不少于1次,年度安全大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安全检查落实整改率100,确保年度无安全事故发生,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1.5以内,管理人员、工人安全教育必须达到100,确保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针对性,施工用电达到部颁标准,“三宝”、“四口”防护达标,各种脚手架搭设达标,施工机具防护齐全有效,模板工程达到部颁标准,塔吊达到部颁标准。

质量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颁布的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

二、组织工程质量检查,负责公司的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三、组织质量工作会议,处理施工中的质量问题,推广新技术、新工艺。

四、对工程进行质量检查、指导,督促基层单位,抓好工程质量。

五、制定并实施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目标和规则。

六、配合总工程师进行质量事故分析,及时写出分析报告和处理意见。

七、负责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就。

八、搞好施工管理、技术培训。

九、责任目标:确保工程资料完备率100,施工技术难题解决率100,确保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100。

劳资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对新入场人员包括病假超过六个月的复工人员、实习培训人员,要及时与安全部门联系,搞好安全教育,对未经教育或教育不合格者,不准分配上岗。

二、新工人进入生产岗位前应做好体检工作,分配时应执行有关职业禁忌症和女工保护的规定。

三、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注意劳逸结合。

四、未经培训的普通工不得替代技术工,学徒在没有老师指导下不得安全独立操作。

五、特种作业和要害部位操作人员的安排,应相对稳定。

六、在调整劳动组织、制订奖励制度等各项技术措施时,应将安全生产列入考核条件之一,促进安全生产。

七、参加劳动鉴定工作,会同工会等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八、参与重大的工伤、生产、设备、火警等事故的调查分析,对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负责办理。

九、责任目标:确保新工人和特种作业人员年度体检率100,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100,安全生产教育率100,持证上岗率100。

库房安全管理责任制

为了严格仓库物资的保管制度,加强对库存物资的防火、防盗、防汛、防潮、防腐烂、变质等管理工作,使库存物资达到布局合理,存放整齐,特制定本责任制。

一、严格遵守物资入库验收制度,对入库的物资要按名称、规格、数量、质量做到认真检查。

二、严格物资保管制度,对库存物资做到布局合理,存放整齐,要达到标记明确、对号入座、摆设分层码跺、整洁美观、对易燃、易爆、易潮、易腐烂及剧毒危险物品应存放专用仓库中或隔离存放,定期检查,做到勤检查、勤整理、勤清点、勤保养。

三、存放爆炸物品的仓库不得同时存放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和其他物品,并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数量。

四、存放爆炸物品的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禁止使用油灯、蜡烛和其他明火照明,不准把火种、易燃物品等容易引起爆炸的物品和铁器带入仓库,严禁在仓库内住宿、开会或加工火药,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仓库,收存和发放爆炸物品必须建立严格的收发登记制度。

五、对仓库内存放化学危险品应遵守以下规定:

1、仓库与四周建筑物必须保持相应的安全距离,不准堆放任何可燃材料。

2、仓库内严禁烟火,并禁止携带火种和发生火花的行为。在明显的地点应有警告标志。

3、加强货物入库验收和平时的检查制度,卸载、搬运化学易燃易爆物品时应轻拿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撞击和重压,确保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安全。

六、责任目标:确保库房无失窃情况、无火灾事故的发生、无危险品伤害事故的发生,无危险品的丢失,进出物品登记率100,验收率100,物品保存完好率100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5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管理局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确保人身、工程、设备“三大安全”,也为了贯彻落实《机电处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总体安排》,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全年各项经济指标和生产任务顺利完成,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安全员):

成员: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与各班组和成员签订《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层层细化分解,把责任靠实分解到各个环节、岗位和人员,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责任,让每个人真正的把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

2、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始终将安全生产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和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量化考核及问责机制,强化岗位职责和班组目标责任。

三、周密部署,组织业务培训。

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认真做好安全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应急演练活动。

四、建立健全奖惩机制

1、依照管理局《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实施奖励与处罚。

2、完成或超额完成本年度相关内容的生产考核指标,按局处有关规定兑现奖金和绩效工资。

3、年度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当年不能评优评先。并将按扣分情况发放奖金和绩效工资。

4、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量化考核表详见附表。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全员安全管理和生产作业行为,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员工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经济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定,结合公司多年管理经验和施工生产实际情况而制定。

第三条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公司安全管理依据本制度,对公司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公司有关部门依据本制度,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坚持按照上级要求,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开展好旨在强化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七条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也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有效载体。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中最基本的一项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增强了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心,使安全管理做到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共同努力,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实现公司安全管理目标。

第八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加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监督、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和推进安保体系的贯标;

第八条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检查、考核,充分履行管理职能,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使施工全过程人的不安全因素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处于受控,确保工程项目安全目标管理。

第九条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十条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形成安全管理体系网络。

第十一条安全管理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公司安全管理目标分解到部门及项目部,项目部分解到管理人员,并对管理目标分解的责任与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一并予以考核,公司对部门及项目部考核为半年度考核,项目部内部考核为季度考核,考核采用评分表形式,考核结果作为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的依据之一。

第十二条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情况,公司实施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的情况形成书面记录,纳入安全生产奖惩的依据范围。

第十三条具体的奖惩规定,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制度》执行。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

第七条公司及项目经理部均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公司负责人及项目经理第一责任人担任安委会主任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并在各自的范围内分别履行下了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编制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四)保证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五)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六)开展项目安全教育培训;

(七)组织实施项目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八)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九)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第八条公司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设置安全管理部门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部应设置安全管理部门或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应根据工程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

第八条公司与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具备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必须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以上岗。

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

(四)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

(五)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六)制订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八)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

(九)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

(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

(十一)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十二)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十三)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十四)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十条公司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具有以下职责:

(一)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

(二)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三)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

(四)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

(五)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作

出处理决定;

(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

(七)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越级报告或直接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八)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公司各在建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以下主要职责:

(一)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

(三)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四)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五)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六)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七)其它规定要求的`安全管理职责。

第三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十二条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各种规章制度、规范和标准,及时发现和纠正生产中的事故隐患,提高各部门、项目部及职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增强安全责任感,特制本制度。

第十三条安全检查的内容:

1、安全管理2、机械设备3、安全设施

4、安全教育5、操作行为6、劳保用品使用

7、伤亡事故处理8、文明施工9、消防安全

第十四条安全检查的形式:

(一)定期安全检查: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项目经理部十天检查一次,每次检查均要留下记录。

(二)专项安全检查:公司有关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某个专项(如施工电梯、脚手架、临时用电、塔吊等)进行检查,项目部根据各种设备的搭拆方案进行安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7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四条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第二十五条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标准,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七条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

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第三十三条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第三十五条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施工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

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第三十六条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第三十七条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三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8

一、职业健康个体防护规章制度

木粉尘、噪音、甲醛、苯、甲苯和二甲苯等有毒有害物质为主的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在木材加工行业并存的状态,给劳动者职业健康造成巨大威胁,严重影响了职工身心健康和安全,因此,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健康个体防护工作至关重要。本单位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1、23号)以及有关标准、规范、制度为依据,切实履行用人单位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防护,做好以下防护措施:

1、本单位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和国家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以及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工作服、手套、防毒防尘口罩、防护眼睛及耳塞等劳动防护用品,并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及处罚等管理制度。

2、本单位优先选用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健康和个体防护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逐步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提高木材加工制造行业机械化、密闭化、自动化水平,提升职工个体防护能力。

3、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工作服、手套、

防毒防尘口罩、防护眼镜及耳塞等劳动防护用品。从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

二、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的规章制度

(一)分类防治存在于木材加工制造作业场所的主要职业危害:

1、木粉尘危害防治。木材加工企业粉尘主要来源于木材机械加工,尤其是锯切、刨铣和镂铣加工,机械和手工抛光。主要的防尘措施有:除尘设施保持良好工作状态;车间内保持良好的通风状态;定期检测作业场所粉尘浓度,应将木粉尘(SiO2 10%以下)的浓度控制在8 mg/m以下;加料、卸料、包装等过程不得发生泄漏;督促所有接触粉尘的操作人员配戴防尘面具或口罩。

2、噪音危害防治。木材加工企业中使用的木工平刨、木工压刨和带锯机等各种木工机械的噪声值都高达90分贝以上。刨花板企业中使用的削片机、刨片机、裁边机和砂磨机的噪声值高达100分贝以上,远远高于《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规定的85分贝(A)限值。主要的防护措施有:加强个人防护,如戴护耳器等防护用品;按《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工作场所噪声声级应控制在85分贝的卫生限值以

3下;定期检测作业场所噪声,了解噪声分级;因作业场所范围较大,不易采用隔音装置防护,故采用耳塞进行有效的个人防护,以防止噪声性耳聋的发生。

(二)排查存在于木材加工和木质家具制造企业的各类事故隐患

1、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1)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木材加工企业的生产厂房和原材料、产品库房属火灾危险性丙类,易发生火灾事故。厂区围墙与厂内建筑的间距、库区的围墙与库区内建筑的间距均不宜小于5 m,且围墙两侧建筑物之间、锅炉和作业区之间应满足防火间距要求;

(2)严禁在生产场所吸烟。在生产场所进行明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证,并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可燃物品库房不应设置卤钨灯等高温照明器;

(3)生产场所及库房(含室外库房)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有消防通道。生产场所应装设防雷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测。对设备、管线要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养,保持完好状态

2、做设备安全工作。

(1)机械设备安全。危险设备主体及转动件应采用防护罩、防护屏、挡板等固定、半固定防护装置,进、出料口等人机接触部位应采用连锁、半连锁装置,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2)电器设备安全。建立和健全电气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筑结构、配电器装置及线路要严格遵守有关电气规程,严防电器事故的发生;

(3)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对锅炉实行定期检查制度。严格遵守锅炉操作规程,运行中做到“三不超”,即:不超负荷、不超压、不超温。“三稳定”,即:汽压稳定、汽温稳定、水位稳定。保证其参数在规定范围内运行,防止锅炉爆炸等事故的发生。

3、做好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制,严格隐患排查治理各项措施落实,严肃查处职工无证上岗、“三违”现象和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三、切实落实职业健康安全的制度保障措施

木材加工制造企业要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置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机构和人员,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还要根据自身的行业特点,建立健全以下保障措施:

1、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主要包括: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危害告知制度;职业危害申报制度;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危害日常

监测管理制度;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三同时”审查备案及职业健康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验收评价制度。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预防保障措施。主要包括:木材加工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应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保证对生产安全方面的技术改造的经费投入;及时增添安全设施和防护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应按照标准配备,且配备齐全有效,不得以现金等其他形式代替劳动防护用品;作业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生产布局合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有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相适应的有效防护设施;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建立、健全危险源监控措施。主要包括:建立危险源台帐;落实危险源监控责任人和监控措施;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且应急救援预案报有关部门备案。

4、建立、健全培训教育管理措施。主要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木材加工方面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电工、电焊工、锅炉操作工、叉车驾驶员等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并获得国家规定的证书后方可上岗;企业新进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三级安全教育和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9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对车辆运行动态进行监控,以提高行车安全管理水平,确保道路运输安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企业《行车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管理

1.公司新购车辆必须安装行业管理部门认可并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其中GPS必须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794-20xx)的'卫星定位装置要求,并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保证车辆监控数据准确,确保装置正常运行、监控有效。

2.行车记录仪、GPS系统设备的选型、审批、安装、管理统一由安全部门负责,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日常使用、维修、管理工作。

3.公司应实行二级监控管理制度,一级监控中心由本市有资质的信息服务公司负责监控。

4.公司应加强对车辆的动态管理,记录运行过程中驾驶员的操作和车辆的运行情况,以提高驾驶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安全责任心,从而降低事故率,确保运输生产安全有序。

5.一级监控中心负责对公司所有车辆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控、抽查,以监督各车辆的工作有效性。

6.通过GPS系统对公司所有车辆的车速、运行情况、行驶线路等动态进行监控,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与车辆取得联系,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7.二级监控中心应配备专职或兼职信息管理员,具体负责实时监控、数据采集、整理、记录、分析工作,并建立基础台帐。根据现场检查、抽查、驾驶员报告的故障信息,督促、指导驾驶员及时维修。

8.经常与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监控部门联系,及时掌握操作要领和更新相关的软硬件,促使设备不断升级优化。及时培训驾驶员掌握操作要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9.公司每月对车辆行车记录仪进行一次数据采集,并填写车辆行车记录仪检查情况,对车辆最高车速、平均车速、停车记录、超速记录、疲劳驾驶等记录进行检查、等级,发现异常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建立动态监控工作台帐。

10.为确保GPS车载系统通讯、定位始终有效,GPS车载电话费、信息服务费应及时支付,以防欠费而造成停机。

11.公司将GPS车载电话设置内部互通,报警装置确保有效。无故不得拨打GPS车载电话,不得占用GPS监控系统从事其他工作。

12.每天通过GPS监控对车辆车速、运行情况、行驶路线等进行监控,定期发送有关安全行车、天气变化、道路状况等短信消息,并填写车辆GPS系统监测情况。发现车辆超速、偏离正常行驶路线等现象的,立即以短信提醒,及时纠正、消除交通违规违法等异常现象。

13.在GPS“日查”、行车记录仪“月采”中发现驾驶员有违规、违法行为的,应立即报告,如连续出现违规违法行为的,要书面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按“四不放过”原则,做好教育、处理工作。车辆发生事故应及时分析车辆行车记录仪“事故疑点”和GPS系统的有关数据,为查清事故原因提供科学依据。

14.通过设备查询、现场巡查等方式经常性地对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工作状况进行检查,始终保持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和监控中心联系,并做好维修记录。特殊情况未能及时修复的须在维修记录上书面说明原因,并尽快拿出处理办法。

15.公司对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设备主要连接线接口处封上标签,任何人不得擅自撕毁封签,因维修保养需要损坏封签的,信息管理员应在设备维修保养完成后及时重新贴上标签。

16.车辆转让过户、报停、报废,信息管理员将做好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的拆机保管工作,长期报停车辆,及时办理GPS车载电话停机手续,车辆启用时及时予以恢复。

二、车辆驾驶员应履行的职责:

1.驾驶员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行驶中按照《驾驶员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安全驾驶,杜绝各类违规违法现象。

2.驾驶员必须在“出车前、行车中、回场后”经常性地对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工作状况进行检查,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发现故障或工作不良,应立即报修,一时无法修复的,应向信息管理员反映,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3.严禁驾驶员私自修理、故意破坏和拆、拨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设备各部件;严禁擅自修改有效参数值;严禁它物覆盖GPS天线;严禁重物堆压设备;清洁时使用干毛巾、防止仪器受潮损坏。

4.驾驶员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注意观察车辆行车记录仪及GPS显示器,及时了解各种信息,调整驾驶操作,严禁利用车载电话与外界人员聊天、说笑及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如需使用车载电话时,驾驶员应选择安全停车区域,待车辆停放安全后,方可接听和拨打电话。

5.车辆在维修保养过程中需要电焊等作业的,驾驶员须关闭电源开关,切断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的供电电源。因车辆维修需要将GPS终端设备、行车记录仪拆装时,驾驶员有义务提醒修理人员轻拆轻放,必要时报告信息管理员和监控中心由专业人员拆装。

三、处理办法:

1.公司将确保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正常工作,列正当理由停机的,公司将书面向上级监控中心说明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管理责任。

2.公司将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管理、检修、信息管理员、车辆驾驶员、现场管理人员的工作纳入考核范围,对造成系统无法正常工作运转的责任人,在批评教育的同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不按时“日查”、“月采”的,接报或发现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故障未能及时联系维修的,未能在工作日内发现车辆行车记录仪内在故障及其它有无上述办法规定的行为,应对责任人给与警告,按公司制定规章制度给与一定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调离岗位。

4.不按规定使用、管理、保修等原因导致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不能正常工作时,除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外,还要相应经济处罚。

5.迟到,瞒报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故障的驾驶员,故意使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处于间断失效状态的,对负有责任的驾驶员给予解聘处理。

6.因故意损坏而导致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无法正常工作的,发生事故导致责任认定被动,加重公司损失的部分由责任人承担,对负有责任的车辆承运驾驶员给予解聘处理,设备受损的修复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7.车辆发生事故等原因而使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受损失时,驾驶员按“行车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承担赔偿责任。车辆的GPS系统、行车记录仪故障或事故修复费用均由驾驶员承担。

8.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在监控时,发现驾驶员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罚。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10

一、每天上班前,做好班前安全教育(包括班前快会和安全讲话)。

二、对作业区域内及工作现场进行安全自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得违章作业。

三、以班组为单位做好当天的安全交底,待确认所佩带的防护用品齐全有效才能上岗操作。

四、对本种使用的的设备、机具、工具(包括脚手架)必须进行作业前的安全运转和使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隐患不排除不能上岗作业。

五、作业班组做好班组内的各项安全活动记录。

六、班组长对班前安全检查负全责,认真执行安全要求,严禁违章指挥。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11

一、总则

为遵守国家关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和公司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重大危险源的确定:

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标准对公司生产、储存、使用的危险化学品进行辨识,我公司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数没有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本公司没有重大危险源。

三、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职责:

1、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并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安全投入。

2、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为安健环质团队,负责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公司重大危险源的使用管理部门为生产部,具体实施单位为联悦气体。

四、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1、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工作与本单位的安全评价一齐进行,安全评估报告的相关资料在安全评价报告中体现,一般状况不单独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2、在本单位的安全评价报告中,无重大危险源。

五、重大危险源的备案:

安健环质团队应在完成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后15日内,填写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表,连同重大危险源档案材料,报送赣州市萝岗区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六、重大危险源的场所和设备管理:

1、建立设备管理档案,按国家的管理规定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定期检测检验。2、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操作规程。

3、定期巡检,发现问题即时处理;

4、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

七、附则

1、本管理制度若与国家法律法规不符时,按国家规定执行。

2、本制度由安健环质归口管理。

3、本制度解释权在赣州联悦气体有限公司。

4、本制度自批准发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12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核心.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按照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具体来说,就是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到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班组长以及每个岗位的作业人员身上.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相关规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主要资料如下: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负责人或其他副职的安全责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安全责任,生产、技术、材料等各职能管理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技术负责人(工程师)的安全责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施工员的安全责任,班组长的安全责任和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等.

(2)项目应对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检查和考核办法,并按规定期限进行考核,对考核结果及兑现情景应有记录.

(3)项目独立承包的工程在签订承包合同中必须有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指标和要求.工程由多单位施工时,总分包单位在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要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协议),签订合同前要检查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安全资格证等.分包队伍的资质应与工程要求相符,在安全合同中应明确总分包单位各自的安全责任,原则上,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负责,服从总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分包单位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4)项目的主要工种应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砌筑、抹灰、混凝土、木工、电工、钢筋、机械、起重司机、信号指挥、脚手架、水暖、油漆、塔吊、电梯、电气焊等工种,特殊作业应另行补充.应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列为日常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的主要资料,并应悬挂在操作岗位前.

(5)工程项目部专职安全人员的配备应按住建部的规定,以下工程1~5的工程不少于以上的工程不少于人.

总之,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其资料大体分为两个方面:纵向方面是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从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到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程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员、班组长和岗位人员等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横向方面是各个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各职能部门(如安全环保、设备、技术、生产、财务等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仅有这样,才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群防群治.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1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集团安全生产工作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实现企业稳定、和谐、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督、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原则,从严、从细、从实地建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主体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三条 各集团行政正职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集团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 各集团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统一协调指导下属企业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职业健康等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主任委员,其他成员由分公司经理(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安委会以下分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分公司均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企业经理(负责人)担任。

第六条 安委会主要职责:

(一)审定本集团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

(二)监督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协调调查处理安全事故;

(四)组织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并督促立项整改;

(五)审查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六)审定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决定表彰事宜;

(七)讨论决定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应采取的措施;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七条 各集团、企业应制定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做到“一职一责,一岗一责”。

第八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简练、实用,符合岗位要求,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九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

第十条 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定期进行考核,公示考核结果。

第四章 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一条 各企业应采取各种途径,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技术素质,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技能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第十二条 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十三条 应坚持新入厂员工、转岗工人的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档案,“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

第十四条 要加强对临时雇用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开展对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第十五条 企业要加强安全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的操作技能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每季度必须进行一次全员安全培训,并对培训内容进行书面考核。

第五章 安全检查

第十六条 各集团、企业应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制定相关检查表格、记录表,坚持日常检查,要落实岗检、巡检、交接班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各集团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综合安全检查,企业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综合安全检查。

第十七条 企业应根据季节变化、节假日生产特点,以及特殊作业要求,组织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或专业安全检查。

第十八条 各集团应建立干部安全生产联系点制度,定期对关键生产装置和要害部位(单位)安全生产联系点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

第十九条 企业应完善安全检查手段,依据标准、规范及安全检查表进行检查。检查人员应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做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检查人员应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并向上级报告。整改情况应有回执记录。

第二十条 企业应制定违章处罚办法,加大对违章检查、监督和处罚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三违”行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应当场予以纠正或要求限期改正,对严重违章行为要从严惩处,绝不姑息。

第六章 应急管理

第二十一条 各集团应监督下属企业制定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制度。应急管理要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第七章 事故管理

第二十二条 企业应加强事故管理工作。对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均应报告,并按照规定统计。 第二十三条 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

第二十四条 各类事故都必须及时逐级上报。发生重大事故,企业必须立即按照管理权限,上报集团公司或总公司,并按照规定报当地政府主管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销毁有关证据。

第二十五条 发生事故后,应按照分管权限成立事故调查组,及时认真的调查事故。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准确查清事故原因,重点查找设施设备、工艺技术、规章制度缺陷、安全管理漏洞等方面的原因,明确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并依据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根据事故分类和分级,由企业及有关部门、人员向上一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汇报事故情况。

第二十六条 按规定时间做好事故的结案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管理档案。

第八章 考核与评比

第二十七条 各集团对企业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按年度下达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第二十八条 各集团对企业实施安全生产年度考核评比。对安全生产考核指标达到先进要求,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考核优秀,经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定,授予安全生产先进企业称号,发给奖牌或证书。

第二十九条 企业应制定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年度考核指标,并报所属安全生产委员会讨论审批。 第三十一条 各集团及下属企业应制定违章处罚规定,对查出的违章行为进行处理。

第九章 事故管理

第三十二条 事故按人员伤亡程度和经济损失情况划分为小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

(一)重大事故:系指一次死亡1-2人,或者3-9人中毒(重伤),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事故。

(二)一般事故:系指造成轻伤、急性工业中毒,但没有死亡的事故;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事故。

(三)小事故:系指只有轻伤但没有重伤和死亡,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不足1万元的事故。

第三十三条 企业发生事故时,企业或所属二级单位领导应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协调、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并视情况立即决定启动上报程序。

(一)当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或已经发生一般事故并可能造成次生事故时,集团主要领导应赶赴事故现场。

(二)当发生一般事故,或已经发生小事故并可能造成次生事故时,企业领导或业务分管领导应赶赴事故现场。

(三)发生其它生产安全事故,由企业分管安全领导决定是否派人赶赴现场。

(四)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时,企业主要领导不在单位的,应在第一时间返回单位,在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第三十四条 事故处理责任划分:直接责任人、直接管理人、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领导组长)、集团负责人(安委会主任委员)。

一、行政处分依据事故等级确定:

(一)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降级、撤职处分;

(二)发生重大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记大过、降级或撤职处分;

(三)发生一般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或降级处分;

二、经济处罚依据事故造成损失确定:

(一)造成公司损失5万元以上的,扣发直接负责人、直接管理人当月工资,并分别处罚损失额的10%,企业负责人、集团负责人视情节轻重分别处罚不低于损失额的10%;

(二)造成公司损失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扣发直接负责人当月工资,并处罚损失额的20%,直接管理人处罚损失额的15%,企业负责人视情节轻重处罚不低于损失额的10%;

(三)造成公司损失不到1万元的,直接责任人处罚损失额的30%,直接管理人处罚损失额的20%;

三、实行“一票否决制”:

(一)发生损失额在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责任事故,直接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直接管理人)以及所在班组取消评优、晋级资格;年终奖金一票否决。

(二)发生损失额在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责任事故,企业负责人级所辖公司取消评优、晋级、奖金资格;年终奖金一票否决。

(三)发生损失额在10万元以上的责任事故,集团负责人及所辖集团取消评优、晋级、奖金资格;年终奖金一票否决。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各集团、企业应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自20xx年1月23日起执行。原《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由集团总公司总裁办负责解释。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14

1.0目的

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审批、发布、使用、评审、修订、检查落实方法,确保所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完善和执行。

2.0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所有部门(车间)及岗位。

3.0职责

3.1总经理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编制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批准发布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3.2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评审,组织每年一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符合性评审会议及执行情况、适用情况检查、评估,编制评审(估)报告。

3.3办公室根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汇总清单后,负责文件的发放。

3.4各部门、车间、班组及时宣贯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在工作中遵守、使用。

3.5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将本公司适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传达给相关方。

3.6各部门负责修订意见的提出,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修订,修订后由总经理批准发布,并发放到相应的工作岗位。

4.0程序

4.1编制程序

4.1.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编制程序:由安全主任协同各办公室门、车间进行编写,由安全管理办公室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发布执行,由办公室保管。

4.1.2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程序:由安全主任助各部门、车间编写,由安全管理办公室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发布执行,由办公室保管。

4.2内容

4.2.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内容。

至少包括目的、职责、工作内容或程序、记录等。

4.2.2安全操作规程内容应包括:

4.2.2.1正常开、停设备操作程序;

4.2.2.2各种操作参数、指标的控制;

4.2.2.3安全注意事项和异常处理方法;

4.2.2.4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4.2.2.5接触化学品的危险性;

4.2.2.6个体安全防护措施;

4.2.2.7风险分析、评估、控制内容。

4.2.3企业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或投用前,组织编制新的操作规程。

4.2.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发布。

4.2.4.1各部门编制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交安全管理办公室审核,审核后,由总经理批准,并发布实施。

4.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使用。

4.3.1批准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由办公室发放到相关的部门、岗位,各部门及各级人员应遵守、使用。

4.4评审。

4.4.1由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至少1年一次,或需要时组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符合性评审会议。由办公室、安全管理办公室提供评审会议所需的文件和资料。

4.4.2由安全主任记录评审结论。

4.4.3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版本更新、修订计划的实施。

4.5修订

4.5.1在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及时对相关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评审、修订:

4.5.1.1当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4.5.1.2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

4.5.1.3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

4.5.1.4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

4.5.1.5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4.5.1.6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

4.5.1.7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现制度性因素时;

4.5.1.8根据评估、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

4.5.1.9安全生产事故案例;

4.5.1.10绩效评定结果;

4.5.1.11其他相关事项。

4.5.2文件修订形式。

4.5.2.1根据文件修改通知单(内容),持有文件者进行手改,并填写修改记录;

4.5.2.2根据发放的文件修改页,持有文件者进行换页,并填写修改记录;

4.5.2.3根据新发放的修改、改版文件,持有文件者凭原文件进行更换;

4.5.2.4对于改版、发放新文件,原文件收回,废止。

4.6宣传培训。

4.6.1安全管理办公室及时组织相关部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培训学习修订后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0关联表单

5.1《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5.2《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安全培训记录表》

5.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考核试卷》

5.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适用和执行检查评估记录表》

5.5《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检查评估报告》

5.6《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适用和执行检查评估记录表》

5.7《文件发放记录》

5.8《文件修订计划》

5.9《文件修订记录》

6.0附则

6.1本制度解释权归办公室。

6.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最新生产车间规章制度


编辑特为您精选了一篇名为“生产车间规章制度”的文章,绝对不容错过。每个雇主的规章制度都各有不同,而这些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则是他们能够生存下去的基础。规章制度为公司提供了具体工作所需遵守的规范和流程,同时也是部门和员工考核评优的标准。阅读完本文后,您将会获得全新的思维方式!

生产车间规章制度(篇1)

目的:为了确保涂装车间及作业人员安全。(为确保作业人员的健康安全和各项作业的顺利进行)

范围:适用于青岛公司涂装车间作业人员及经允许进入车间的其他相关人员。

定义:无

描述:

1.0一般要求

1.1严禁携带任何火种进入涂装车间

1.2车间内进行喷砂喷漆作业期间,无关人员禁止进入。

1.3进入涂装车间的人员应佩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呼吸防护设备;

1.4车间内明显处张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急预案、紧急疏散平面图;安全操作规程张贴在对应设备附近的明显处;悬挂足够的安全警示牌;

1.5涂装车间内的物料摆放做到横平竖直、码放整齐;

1.6车间内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向HSE部申请动火许可,并设专人负责监护,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1.7设备操作人员及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设备操作技能和排除故障的安全方法。

1.8设备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必须了解熟悉车间内部的安全通道,上下楼梯的位置。

1.9中控触摸屏的操作要指派专人负责和必须经厂家培训合格的人员,其他任何人不得进行操作。

1.10中控室操作必须每班安排两名操作手进行操作,并明确操作负责人;严禁脱岗和代岗除操作人员和设备维修人员以外,其他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中控室和设备间。

1.11在操作电动机械设备时,不准以湿手和戴脏的手套触摸操作电器开关。

1.12车间全体施工操作人员要懂得消防器材性能,做到会使用、会报警、会扑救起初火灾。

1.13配备的消防器材定点摆放、定期检查,明确责任人,确保使用有效。

1.14工作中各岗位要密切协同配合。

2.0从事喷漆作业应遵守《喷漆作业管理规定》。

3.0从事喷砂作业应遵守《喷砂作业管理规定》。

4.0日常检查及维修要求

4.1设备运转检查人员要经常对电气机械设备进行检查,注意发现有无异常现象,还要按规定检查,及时做好记录并保存完好。

4.2设备维修人员要熟练掌握设备操作技能和故障排除的安全方法。

4.2设备运转检查人员发现电动机械设备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向中控室值班操作人员报告.设备维修人员应对故障进行详细检查后,及时采取措施以适当的手段(尽快)进行修复工作。

4.3在进行维修电动机械设备之前,必须关闭电源主开关,在控制室开关处悬挂在修理中标志牌,并设专人看管,若机器开关内带有电流阻断器,必须事前予以关闭。

4.4维修过程中确需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向HSE部申请动火许可,并设专人负责监护,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生产车间规章制度(篇2)

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各项领导值班管理,及时协调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安全生产值班规定

1、安全生产值班时间:副经理以上领导为24小时值班制,其它人员为当日下午下班到次日早上班夜间值班制。

2、值班人员:由公司领导带班,成员由部长、办公室、安全部、财务部、值班司机等有关人员组成。

3、值班地点:值班人员必须在各自岗位进行值班。

4、值班人员按公司制定的公司机关值班表的安排,按时到岗值班,并在值班室签到。

5、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不得擅离职守或随意缺岗,有事请假,由别人替岗时必须由带班领导批准。否则,严厉处罚。

6、班中要由值领导带队对分公司进行安全生产值班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认真填入值班检查表中。

7、值班责任:

①行政值班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事务的督促检查及事故处理;

②办公室值班负责公司机关外务接待、接传电话、大楼值班等事务;

③安全部值班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险情的信息传递与组织抢救,安排救护车随时待命;

④财务部值班负责本部安全。

8、值班记录由经理办保存,并整理归档。

9、值班人员在岗要求:办公室、安全部、财务部值班人员在各自办公室值班,其他人员必须在公司值班室值班。

二、分公司安全生产值班规定

1、值班时间。分公司领导为24小时值班时从当日整8点至次日整8点。

2、值班人员。分公司每天必须有一名经理带班,成员由安全、生产科各一名,看监控接听电话一人,共4人组成。

3、值班地点。值班人员必须在矿上洞口安全生产调度室。值班人员按时到岗,并在值班室签到。

4、值班人员职责。不得擅自职守或随意缺岗,值班带班经理负责当日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信息收集(如:入坑人数、跟班领导下井、安全隐患等情况)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发现安全隐患和突发事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如发现重大问题,立即上报公司指挥中心或公司值班领导。

5、安全、生产科及监控看管人员,协助值班领导,做好实时监控、电话接听、信息传递及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6、值班人员如果未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公司制定的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三、分公司车间安全生产值班规定

1、矿山车间必须每班有一名车间主任在车间内值班室值班,选场车间每班有一名车间主任在车间办公室值班。

2、当班值班主任负责协调解决本车间当班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掌握生产作业安全情况,了解现场作业人数,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立即解决处理。

3、如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危及职工生命时,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并报告洞口安全生产调度室。

4、参与监管各班组织召开班前班后会。

5、班中队所有作业场所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巡查,每班不小于两次,并做好当班安全生产情况记录。

6、对当班未处理的问题及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向下班接班主任交待清楚,并提出整改建议或注意事项。

生产车间规章制度(篇3)

为进一步规范xxx厂xxx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使之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做到事事有章可循,经采取各方面意见,形成该管理制度,望各相关人员遵照执行。

制定目的:规范xx厂xxx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证车间生产工作安全进行。

制定的原则:科学、规范、有效,促进车间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车间正职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各工段(班组)长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管理责任。

车间主任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副主任对分管业务的'安全负责,其职责是:

1、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在本车间贯彻执行,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评比、总结本车间安全生产工作。

2、组织制定并实施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实施计划。

3、组织对新员工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事项、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并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每周一次班组安全日活动,及时处理工人提出的意见。

4、组织全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员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5、及时报告本车间发生的事故,注意保护现场。

6、建立本车间安全管理网,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

班组长(工段长)安全生产职责是:

1、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工段)的安全生产。

2、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杜绝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加安全活动,坚持班前会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对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6、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除隐患、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1、每天安全员对自己管辖范围的人员劳保穿戴、操作遵章情况、设备完好情况、一、二级危险电源,现场定置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安排整改。

2、每周四分厂组织安全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后将结果及整改意见以书面形式汇总上报至主管厂长。

3、次月2号前,各车间安全员将上月本车间的安全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报分厂安全员处,分厂安全员将上月安全总结报主管厂长。

4、各大班长、工段长在作业前要对本班组辖区的一、二级危险点源,设备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并在班中检查当班人员的劳保穿戴,操作遵章情况,消除安全隐患,杜绝违章操作。

5、其他班组人员要在作业前对作业的环境、设备、工具进行察看,确保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再进行作业。

车间安全生产检查细则如下,参照执行。

1、天车工上车前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不准酒后上车。

2、上车后仔细检查天车各部件的状况,如有问题必须处理好后,方可开车,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尽快排除,不许设备带病运行。

3、同一厂房内有多台天车运行时,禁止从一台天车跨越到另一台天车上,操作人员必须集中精力,起重前应先试吊,如吊物倾斜应重新捆绑,开车前应发出铃声,吊物不得从人头顶越过,运行中发生故障应立即停车。

4、天车启动前应发出警铃信号,在运行中禁止检查和修理,小车和桥架禁止站人,天车上应放置灭火器。

5、在起吊运重物时,吊物必须超过地面障碍物,禁止歪拉斜吊,不允许吊运易燃易爆物品,更不许吊物从人头顶上通过,被吊物上禁止站人。

6、天车运行时,指挥人员发出紧急停车信号时,应立即停车,防止造成事故。

7、工具器物必须放在专用箱内,禁止放在天车桥架和小车上。

8、天车在开动时应逐档启动,使天车平稳,决不允许突奔,在下降时应将控制器放到最后一挡,防止重物下将,在停车时将控制器转到零位。

9、天车运行时不允许打倒车,需要换方向时,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车平稳后,方可反向运行(危险时例外)各机构一律不允许利用行程开关停车。

10、在工作中,应服从地面挂钩人员的指挥,应熟练地将三个控制器配合好,不允许两人操作一台天车以免误会发生意外。

11、在更换阳极时,起落速度要平稳,以免碰坏设备或烧伤职工。

12、在起吊重物时必须聚精会神等吊挂放稳后发,方可动车。

13、天车在运行中,如发现前方有一台天车停留,让道时应提前减速,以免冲撞,不允许撞车。

14、同一跨度有两台以上天车工作时,天车之间的距离不少于2米。

15、吊物件时应注意保持钢丝绳垂直,翻物件时不允许大于50的歪拉斜吊,更不允许用小车牵引地面车辆。

16、被吊物的重量大于天车额定负荷的50%时,要一个机构一个机构地开动,不允许同时三机构开动。

17、吊运重物间或液体金属时,吊起0.5米左右要试验起动升降机构制动器的制动性能,单制动的天车不能吊运液体金属起升机构有负荷时,不准制动器进行调整。

18、在吊重物时,当重物放到最低处时卷筒上的钢丝绳不少于5圈。

19、用两根绳吊运物体时,钢丝绳张开角度大于60°,则每根钢丝绳都应在物体上缠一圈,若张开角度大于120°,则不能吊运。

20、用两台天车抬物体时,应使其承载均匀起升机构钢丝绳应尽量保持垂直,工作时两台天车的相应机构应“同步”,并且不允许同时开动两个机构,抬杆应保持水平,要有专人指挥,不允许两抬天车翻转。

21、指挥人员发出信号与天车工理解不一致时,天车工应发出询问信号,在确认指挥人员信号和指挥意图时一致时方可开车。

22、天车工离开操作室时,应检查控制器时应检查所有控制手柄是否归到零位,并断开配电盘的刀闸。

23、天车工应会使用灭火器,天车工必须配备有四氯化碳灭火器,禁止使用泡沫灭火器。

24、天车的擦、洗、润滑、检修天车时必须停车后并切断天车的总电源方可进行,并在电源开关处挂“有人工作,请勿合闸”的警示牌。

25、天车工必须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但天车工有权拒绝违章的指挥。

26、严禁一个天车工操作两台天车。

27、工作完毕后天车必须停回原位,吊钩上升到位,吊钩上不得悬挂重物,最后切断总电源。

28、做好当班运行纪录将天车存在的问题和故障如实纪录并反映有关部门。

1、工作前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严禁酒后上班。

2、注意周围车辆,并及时给天车和其他车辆让路。

3、搬铝锭时,身体要紧靠铝锭,以防铝锭掉下伤脚或放置时伤手。

4、穿钢带和打包时,注意钢带反弹、划伤,确认钢带放置无误后再进行下道工序。

5、打包时先穿好两根钢带,打好后再穿另外三根钢带,拉钢带时防止铝锭碰伤,防止打包机掉下砸伤。

6、按规定长度剪钢带不得过长或过短,以免造成不便和浪费,同时注意钢带脱扣反弹或剪刀脱手伤人。

7、工现场及时清理,打包完将使用过的钢带头及时回收保证干净整齐。

1、工作前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严禁酒后上班。

2、出铝前要认真检查真空包、台包各部件是否完整,机械和电气设备是否运转是否正常,特别要检查真空管,管子不允许有裂纹。

3、间断使用的真空包、台包,出铝前必须进行预热,新衬里的台包,不经烘烤不得使用。

4、加热好的真空抬包不允许用压缩空气或者潮湿的物品除灰,以免带进水分。

5、停止出铝生时要慢慢的打开观察口,不允许把脸靠近观察口,以防铝液溅出烫伤。

6、真空抬包内的铝液应低于观察口10公分,开口包内的铝液应低于包口15公分。

7、出铝时不能让抬包与阳极、槽体、母线、地沟盖板接触,以免短路。

8、吸电解质或停槽出铝时真空包下部管口不能离开液面,应随液面下降而降低吸出管。

9、开槽灌铝和灌电解质时,要缓慢的倒,要倒准不要溅出槽外。

10、向开口包中倒铝时要缓慢,四周五米内不得站人,以免倒洒或溅出的铝液造成烧伤。

1、工作前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严禁酒后上班。

2、浇铸前要检查设备供水系统是否正常。

3、浇铸前对所要使用的工具必须进行预热。

4、浇铸时必须在每个模子都工作一次后方可供水冷却。

5、吊运和放置抬包时,必须用抬包卡子固定住包梁,以免包梁歪倒伤人或洒铝伤及人身。

6、在抬包内进行混合配料或加固体铝时,必须检查所加物体是否干燥,如果潮湿,严禁加入,操作时不允许他人在附近停留和通过。

7、新衬里的开口抬包使用前必须预热干燥。

8、挂包和吊运重物时,要挂准挂稳再起吊。

9、不允许在悬挂重物的天车下通过,听到天车和其他车辆发出的信号要立即躲开。

10、机械、电气设备发生故障,要通知维修人员维修不允许随意乱动。

11、人工堆垛时周围两米内不许站人,以防堆铝锭钩子脱钩,轮飞伤人。

12、发生事故要及时报告值班人员,并积极参加抢修。

xxx车间运输工安全检查细则:

1、上班前必须穿好劳动保护用品,严禁酒后驾驶。

2、厂内行车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1小时。

3、检查制动、离合器方向等是否安全可靠。

4、拖拉液体金属台包时启动要平稳。

5、货物高度超过驾驶员视线时应倒行。

6、叉车叉货时货叉应离地15-20cm.

7、拖拉机严禁人货混拉。

8、任何车辆车间内行驶速度不能超过3公里一小时,

9、检修货叉,链条,刹车分泵排空气时应支好支货叉。

10、检查轮胎气压是否适应。

11、叉车严禁用惯性取货。

12、叉车严禁用急刹车的方法卸货。

13、严禁无证驾驶。

14、拖、顶车时应有专人监护。

15、所有车辆停车时应用手制动。

16、驾驶员下车后拔车钥匙。

17、开班前会时,严禁拉铝水车辆通行。

(一)奖励: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个人应分别给予奖励:

1、凡经考核、当月无事故、无违章的单位,可得相应考核工资(相应考核工资占总考核工资20%);

2、在排除事故隐患或抢救事故中,表现突出、使国家财产和员工生命免遭或少损实者,给予一次性奖励;

3、对安全管理、安全生产、安全技术等方面有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或提出行之有效的建议,经实施后根据贡献大小,给予一次性奖励;

4、在改善劳动条件或防止工伤事故,减少职业病方面成绩显著者,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处罚:

员工违反安全生产要求,按照电解二分厂安全生产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对管理人员、安全互保对象实行连带考核制度:

1、每月安全考核扣款,连带车间主任20%,副主任、主任工程师各10%。

2、本班发生一项安全考核扣款,其违章人的安全互保对象连带扣款30%。

生产车间规章制度(篇4)

一、保洁范围

办公楼的所有区域(公共区域、办公楼、办公区域、宿舍)的墙壁、地面、大门、楼梯、楼梯扶手、窗户玻璃。

二、保洁时间

早上07:00~11:00;下午13:30~16:30

三、保洁作业标准

1、每天上、下午拖扫办公楼楼道、楼梯、大厅、玻璃门,各一次。做到洁净无痰迹,无杂物、无异味、无蛛网、无积灰、无积水、无卫生死角,当日垃圾当日清除完毕。

2、每天上午打扫副总办公室、会议室、公共卫生间、车间及办公楼周围打扫各一次。做到地面无杂物垃圾,墙壁无蛛网、无积灰;副总办公室、会议室桌椅摆放整齐、干净;公共卫生间的便池无黄垢,地板无青苔、污垢;洗手池、洗澡间无污垢、无垃圾;车间及办公楼周围无纸屑、无落叶、无其他废弃物。

3、每周一打扫、整理总经理房间一次。做到整齐、干净、无杂物垃圾、无异味、无蛛网、无积灰、无卫生死角。无人在时,要确保所有电器关毕,方可离开。

4、每周二擦洗公共场所及副总办公室的窗户一次。做到无积灰、无水痕,干净、明亮。

5、每周三协助食堂人员全面打扫食堂的卫生。做到地面无油垢、无污物、无积水,用具、工器具无污垢、锈迹;门、窗、风扇、墙壁无积灰、无蛛网;桌子、摆架、灶台整齐、干净。

6、每周四拔除办公楼及车间周围墙角和地面缝隙的杂草。做到整洁、无任何杂草。

7、每周五修剪办公楼前两块草坪。做到高度适宜,无枯枝烂叶。

8、公共环境遇突发事件及时报告综合办:

①遇到电线、插座等电源问题;

②遇到水泄不通、水龙头损坏;

③遇到有损坏公物的或其他突发事。

9、每天由综合部不定时进行检查,如有工作不到位的,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第三次将辞退。

生产车间规章制度(篇5)

一、岗位制度

1、新入职人员按人事部安排的`岗位上岗,未经部门主管申请调动及人事部批审,不得随意调岗。

2、新入职人员必需经过三级教育方可上岗,培训内容为:厂纪厂规、生产车间管理制度、班组作业操作规范等。

3、各岗位人员,必需服从直属班组长及部门主管的工作安排,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对工作表现优秀人员,由部门提出申请晋升,调整岗位。

二、请假制度

1、如无特殊情况必须亲自处理,请假一天(含),应在12小时前用书面的形式请假,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下(含),应在24小时前用书面的形式请假,请假三天以上应在48小时前用书面的形式请假。请假卡经直属主管与相关领导签字后,才属请假生效,不可代请假或事后请假(如生病无法亲自请假,事后必须交医院证明方可),否则按旷工处理。

2、员工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三次,生产车间每天请假不得超过三人(按先后顺序批准)。

3、员工请假核准权限:

(1)一天以内由班组长至部门主管批准;

(2)三天以内由班组长至部门经理批准;

(3)超过三天必须由班组长至总经理批准。

三、清洁卫生制度

1、员工要保持岗位的清洁干净,物品要按规定位置放置整齐,不得到处乱放,班组长要监督保持生产现场区域的整齐干净。

2、卫生工具用完后须清洗干净放在指定的区域,不得乱丢,倒置、甚至损坏。

3、不得随便在车间内乱丢垃圾、胡乱涂划。

4、每天需清扫一次地面,每三天需擦拭一次机器设备,每周需进行一次大扫除。

5、每时维护7S管理,做好7S检查工作。

四、生产秩序制度

1、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旷工、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准擅离工作岗位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2、员工应无条件服从工作分配、调动的指挥。

3、员工上班应着装统一整洁,不准穿奇装异服,不得穿拖鞋、短裤进入车间。

4、上班时,严格按照规定的运作流程操作,不得影响工作的顺利进行。

5、员工在作业过程中,不得坐工作台面,姿势正作业时须按要求带好手套,同时必须自觉做好自检与互检工作,如发现问题并及时向班长、组长反应,不可擅自使用不良材料或接受不良品工件以及让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必须严格按照质量要求作业。

6、每道工序必须自检并接受IPQC检查、监督。当加工工序完成后进入组立时,必须经QC确认。不得蒙混过关,虚报数量,并配合品检工作,不得顶撞、辱骂。

7、工作时间内,除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可随便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

8、所有员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图纸,检验规范等)操作,如有违规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9、员工在生产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物料,工具设备等违者按原价赔偿。

10、工作时间离岗时,需经现在班长同意方可离开,限时十五分钟内。

11、上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下班停工随时关水关电。

12、下班前必需整理好自己岗位的产品物料和工作台面,凳子放入工作台下面。

13、员工之间须互相监督,对包庇、隐瞒行为不良者一经查处严厉处罚。

14、任何会议和培训,通知应参与的人员不得出现迟到、早退和旷会。

15、本车间鼓励员工提倡好的建议,一经采用根据实用价值予发奖励。

16、上班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须离岗者,须经事先申请经批准登记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每5次请假离岗按旷工1天处理。

17、禁止在车间嘻戏打闹,吵口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18、提倡文明礼貌,现场作业严禁使用侮辱性字眼,不讲脏话。

19、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

20、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工具、仪器、设备。不得擅用非自己岗位的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放置,否则以违规论处。

21、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班长及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将以停工处理。

22、员工有责任维护工作区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配件、工具,地面不允许有掉落异物。

23、操作人员每日下班前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生产工件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24、现场各机台应做好本岗位工作,禁止脱岗、串岗、溜岗、睡岗等。

25、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由各组当日值日人员共同运出车间;废纸箱要及时拆除,不得遗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26、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当月工资。

27、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五、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

1、“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道德行为规范。

2、“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工作积极性等等。

3、“能”主要是指技术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4、“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

5、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积极性。

六、附则

1、生产部全面负责本管理制度的执行。

2、本制度由公司生产部负责制订、解释并检查、考核。

3、本制度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以上规定适用于生产车间任何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并且一律平等,《条例》执行受生产车间每位成员监督。

生产车间规章制度(篇6)

1、在汽车上作业时必须使制动处于有效位置,防止溜车;

2、车辆刚进站,不宜马上针对高温部位作业,防止烫伤;

3、移动车辆观察周围情况;

4、使用举升机或千斤顶时一定要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5、车辆开进、开出格外小心;

6、作业时工具、设备使用,要按照正确方法使用;

1、油漆、喷漆场地和库房严禁烟火;

2、穿戴好防护用品,保持通风;

3、切勿在蓄电池附近进行钣金打磨作业,防止发生爆炸事故;

4、喷漆时,掀开风机;停止喷漆后再关风机。

1、设备要定人保管、定期维护(设备安全检查维护表);

2、检查用电设备接地良好;

3、作业用照明设备应有防暴装置;

4、定期检查设备维护记录;

1、气动工具必须在规定压力下工作;

2、手动工具保持清洁完好,避免使用时发生事故,伤及人身;

3、任何操作不宜过度探身,防止滑倒事故;

4、不要将压缩空气对着设备或人吹;

5、电动工具使用严格按照使用要求操作;

1、停电检修,应将带电部分遮挡,悬挂安全警示标识;

2、移动电器设备时应切断电源;

3、电器设备不能带故障运转,发生故障立即请电工维修;

4、经常接触使用开关、插座及导线保持完好;

5、电器设备清洁严禁使用水冲或湿抹布清洁。

1、控制空气中有毒物质浓度:施工场所通风良好,使空气流通;车辆免拆清洗作业或大修着车试验使用尾气抽排设备;采用暖风情况下,一般不采用循环风。

2、防毒措施:穿戴好防护用具;施工时出现不适,应及时离开现场到通风处。

生产车间规章制度(篇7)

第一章车间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凡是在本公司实习、培训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严禁酒后上岗和班中喝酒;

2.工作中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工作前要有良好的工作状态,严禁酒后上岗,坚决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犯劳动纪律)

3.进入生产现场,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工作时,不准穿拖鞋、高跟鞋,留长发;

4.不得擅自移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确因工作需要移动时须请示车间领导同意,工作结束后,必须立即恢复;

5.禁止跨越运行中的设备,确因工作须跨越时要走跨梯;

6.凡在两米及两米以上以上高空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安全带要挂在坚固的构件上并认真检查,防止安全带移位和下沉;

7.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桶、灭火器、消防栓、消防带等)完好、齐全、定置摆放;

8.生产区域禁止睡觉和非工作时停留,禁止吸烟和明火,禁止堆放油布、杂草等易燃易爆物品;

9.非生产人员,不准进入生产区域,禁止随意操作设备;

10.禁止在旋转设备擦拭和打扫卫生,加油;

11.操作人员严禁跨越运输皮带、皮带运行中不准清理皮带滚筒及皮带下的积料;

12.电机、减速机对轮防护罩牢固、齐全。电机要有接地线,禁止有明线头。设备检修前先停电,并在操作盘上挂“有人检修,禁止操作”安全警示牌;

13.使用电动葫芦首先检查电器设备,钢丝绳是否良好,滑轮要加油检查,严防误操作现象发生;

14.停车4小时以上的电器设备需要开车时,要电工测试绝缘,严禁在电气设备上冲水;

15.检查电机温升时,必需手背触摸电机,以防触电。

第二章车间通用标准

1、车间通用标准

1.1设备完好标准

1.1.1设备的各项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达到原设计参数或核定后的参数;

1.1.2设备在正常运转状况下,运行平衡,无故障、无异常噪音和振动;

1.1.3操作系统灵敏可靠;

1.1.4高速、连续运转时,轴承、电机等温度不应超过规定范围。

1.2精度要求

1.2.1精密设备主要精度应负荷设计标准;

1.2.2一般设备必须符合生产流程的工艺要求;

1.2.3检修、大修或技改后,设备的各项技术性能必须达到或超过原设计要求。

1.3润滑系统

1.3.1液压、润滑、冷却系统完整正常,油液清洁,管路畅通,油标醒目,压力表正确,无泄露现象,油质符合润滑技术要求;

1.3.2传动部分在正常速度下不应发生振动,以及显著的噪音、冲击和停滞现象,各项主要技术参数,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

1.3.3系统工作时的油温符合规定要求。

1.4电气系统

1.4.1电气部分无发热,备用设备绝缘良好,配线整齐,接地可靠,不受环境状况和温度或其它有害物质的影响;

1.4.2信号和仪器、仪表指示正确,自动保护装置动作准确可靠,定期进行的各项防护性试验和检查结果符合相关标准

1.4.3高低压配电室、动力柜、仪表柜符合零缺陷管理规定;

1.4.4主要动力设备安全可靠,其出力和效率应达到设计标准或核定标准;

1.4.5各项消耗正常,经济合理。

1.5环境保护和工业卫生

1.5.1设备的基础良好,工作时无异常振动和噪音;

1.5.2设备排放的废气、废渣、污水应配备相应的治理装置和配套工程;

1.5.3设备和排放物符合管家环保要求,水和气符合排放管理标准;

1.5.4设备周围无积水、无积料、无积油。

1.6安全可靠

1.6.1各种保险、防护装置安全可靠;

1.6.2制动装置操作灵活,安全可靠;

1.6.3高压容器、安全阀门等装置定期进行各项预防性试验,告诉运转设备定期检查。

1.7光学系统

设备的光学系统应清晰,主要元件无显著腐蚀、发霉、划伤、擦伤等现象。

1.8维护保养

1.8.1使用合理,严格执行《岗位作业标准》,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工作,设备保养良好;

1.8.2严格执行《点巡检管理标准》,定时点检;

1.8.3设备表面无严重的腐蚀、碰伤、划伤、拉毛等现象;

1.8.1设备内外整洁,无明显的积灰、积水、积油、积料,见本色。

1.9配套齐全

1.9.1乙班设备的随机主要附件完好可用;

1.9.2精密设备全部附件完整无缺。

车间通用安全标准

1.1现场安全

1.1.1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工作前要保证自己休息好,精力充沛,工作前8小时内禁止酗酒,工作中集中精力,不准打闹、睡岗、串岗,新员工需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方可上岗;

1.1.2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互相协作,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工作交给他人;

1.1.3工作时要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不准有飘荡部分,女员工应把头发盘起系于帽内;

1.1.4严格遵守厂区、现场所挂的各种安全警示标志,各种安全防护、通风收尘、消防设施要妥善保管,不得挪用和损坏;

1.1.5如发生设备、人身事故或火灾,在场人员应迅速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汇报相关领导;

1.1.6超过2米的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

1.1.7操作酸泵及维修过程中必须佩带安全防护眼镜、防酸碱手套,必要时必须穿防酸服。

1.2照明

1.2.1各岗位照明充足;

1.2.2在进入金属容器内或潮湿处工作,必须使用12V以下的低压安全灯。

1.3设备

1.3.1凡机器运转部分和一切危险区域要有安全罩、安全网加以隔离,否则不得开车;

1.3.2电气设备附近严禁晾晒、挂放衣物,不准用铁丝捆挂电线;

1.3.3一切电气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措施,手持电动工具必须加装触电保护器;

1.3.4可溶性乙炔气瓶附近严禁烟火,不准移动正在工作的可溶性乙炔气瓶;

1.3.5设备开车前要发出信号;

1.3.6开车前,双手要保持干燥。

1.4消防

1.4.1现场消防器材齐全可靠,取用方便;

1.4.2氧气瓶、油类、棉纱等易燃、易爆品应分别保管,仓库内严禁烟火;

1.4.3岗位用火炉必须符合生炉规定,并取得消防部门用火证方可使用;

1.4.4七防(防火、防雷电、防中毒、防暑降温、防尘、防爆、防洪)用品和设备不准挪用,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1.5安全标志

1.5.1各岗位悬挂必要的安全标志,做到规范、醒目、齐全;

1.5.2清理、检修已停止运行的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并在开关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1.6操作安全

1.6.1进入岗位要穿戴好劳保用品,并做到“三紧”,女员工长发应系于帽内;

1.6.2电工、电焊工在操作中要穿好绝缘鞋,所有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地板要定期检查。

1.7个人保护

1.7.1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工作前要保证自己休息好,禁止酗酒和过度疲劳;

1.7.2上、下楼梯要扶栏杆,不得跨越运转中的设备,不得用收触摸正在运转中的设备,上方有人施工或吊装物品时,下方不得同行;

1.7.3身体不健康或生理上有某种缺陷,不适合该岗位的工作者,不能勉强担任,经医生证明,领导批准,可调至合适的岗位;

1.7.4凡安排两人以上的岗位,要制定一人负责安全工作,单人作业要建立安全互保网络;

1.7.5新员工上岗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1.7.6含碱物进入眼内不得用手揉,必须用清水和硼酸水冲洗,严重者立即送往医院就医;

1.7.7严格遵守厂区所挂的各种安全警告牌,各种安全防护、通风除尘、消防设施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挪用和损坏。

1.8操作巡检

1.8.1进入岗位要穿戴好劳保用品,女员工长发应系于帽内,电工、电焊工、电收尘工在操作过程中要穿好绝缘鞋,所有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工具要定期检查,并做高压实验;

1.8.2不准用皮带输送工具;

1.8.3电气设备、照明设施要保持完整好用,生产工人不得私自拆装,不准用湿手和导电物体出动开启、停止按钮,不准乱拉乱挂临时线,不准用金属丝绑电线,不准有漏电、感电现象;

1.8.4严禁带负荷拉闸,电气设备停用24小时以上,须经电工检查方可开车;

1.8.5不准跨越运转中的.设备;

1.8.6在2米以上的高空作业,要系好安全带,禁止往下乱扔东西;

1.8.7柴油车严禁无证驾驶,不准私自出厂和带人学习开车;

1.8.8乙炔瓶、氧气瓶附近严禁烟火,它们之间距离不能少于10米;

1.8.9皮带运行时不准捅下料口;

1.8.10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避免交通事故;

1.8.11在厂区内行走要注意安全,在水,汽,烟尘弥漫的地方检查设备时,要缓慢行走,不得跨越运行中的设备,上方有人施工或吊装物品时下方不准通行。

1.9检修清理

1.9.1凡安排两人以上工作,要指定一人负责安全工作;

1.9.2皮带停车后,不准坐在上面休息和放东西;

1.9.3在清理或检修设备时,必须切断危害人身的料源、电源、水源,并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必要时设专人看管,工作时,要密切与班组岗位联系并配合好;

1.9.4进入已经停止运转的设备和检修设备时,必须与岗位人员联系切断电源,有专人负责看护,试运转时,必须先清点人数,查明设备内无人和无妨碍运转之物,方可运转;

1.9.5因检修等原因临时拆除的安全设施,应设临时围栏,并有鲜明标志,干完后必须及时恢复;

1.9.6两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并将钩子挂在安全牢固的地方,禁止向下投扔工具、材料等,要有专人看护,将危险区域围起来,并挂上警示牌。

(一)、主控室岗位安全技术标准

1.开车

1).上班穿戴好劳保用品,女员工留长发必须系于帽内,严禁酒后上班;

2).每次主控室开启设备,必须提前告知现场岗位人员,在岗位人员允许的情况下方可启动;

3).设备开启前必须又岗位人员检查流程,确认无误;

4).主控室启动设备必须现场有人确认设备四周无人员作业,无障碍物;

5).泵启动前,必须现打开机封水;

6).大型设备(罗茨风机)不允许在主控室启动;

7).设备启动后,必须认真对设备的运行参数进行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按正常检查周期进行监控;

8).设备启动后,通知岗位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

2.操作巡检

1).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岗位安全设施齐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违章作业;

2).不允许在未和现场岗位人员联系的情况下在主控室操作设备;

3).在皮带秤标定过程中,一定要等现场指挥人员联系开启皮带时才可在主控室启动皮带;

4).在现场启动所有电气设备按钮时手必须干燥;

5).不允许跨越运转的设备和传动轴;

6).设备运转部位严禁擦拭;

7).在冲地坪时,要特别注意电气设备,严防冲湿,受潮发生故障;

8).设备运转部位不得伸手清理,严防伤人。

3.停车检修

1).检修作业前应事先制定作业方案和相应的安全措施;

2).检修前,应先办理停电手续,填写三方确认单,并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设备正在检修”等安全警示牌,拉掉事故开关;

3).检修清理作业应有两人以上,并设安全负责人或安全监护人;

4).检修过程中,应认真检查工器具,并放置牢固,防止高空坠落的物体伤人;

5).施工现场的电线不得乱拉乱扯,不得放于金属架上,放置漏电伤人;

6).严禁带电作业,必要时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并由专人监护;

7).严禁在运转设备上面或下面通过,通过时走安全通道;

8).清理积料、打结疤等工作,必须戴眼镜;

9).清理检修使用大锤,锤头要牢固,不能与扶钎者面对面站着,以防伤人;

10).阀门更换盘根,管道换垫子时,必须消除压力,放完料后方可进行;

11).设备清理检修好后,必须详细检查、验收;

12).安全装置不得任意拆卸或移走,工作完后必须立即恢复;

13).紧螺丝时,一定要站稳立牢,板口合适,用力一致,不要过猛,严防摔伤和被工具击伤;

14).更换托辊和挡料皮,设备加油时需要两人以上;

15).检修作业完毕,先清点人数,检查有无影响试车的杂物,然后调整试车。

(二)、主控室岗位作业程序标准

1.接班

1).上岗前穿戴好劳保用品;

2).要对设备进行全面详细的检查;

3).了解上个轮班安全生产情况,接班者认可后要面对面进行交接班签名;

4).接班前要及时参加班组班前会;

5).接班后发现的问题由接班者负责;

6).按照“四不接”进行接班:操作情况不清不接、工具不全不接、记录不全不接、卫生不好不接。

2.开车

1).开车前要求岗位人员详细检查设备;

2).按开车先后次序进行开车;

3).对开启的设备要进行重点监控。

3.操作

1).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联系岗位人员处理并汇报班长;

2).按规定对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出现波动后及时调整;

3).按规定及时填写操作原始记录。

4.停车

1).接到停车通知后要及时通知相关岗位;

2).按停车步骤停车;

3).通过主控室停车的设备要及时通知岗位进行放料操作。

5.交班

1).交班前做好全面检查,搞好设备为何及清理卫生工作,交班要面对面交班,做好安全生产情况的交班;

2).凡当班工作,需当班完成,特殊情况在征求接班者意见并经班长和轮班班长同意后方可下班,记录要详细,认真,规范;

3).本班所属设备有检修或其它原因应告知接班人员,对设备状况要清出,记录要规范。

岗位交接班制度

交接班工作是整个生产过程中重要一环,是保证生产连续稳定的重要保证,每名员工必须高度重视,认真、仔细地进行交接班,为便于管理和考核,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交接班

1、交班:

(1)交班前做好全面检查,搞好设备维护及清理卫生工作,交班要面对面交班,做好安全生产情况的交班;

(2)凡当班工作,需当班完成,特殊情况在征求接班者意见并经班长、值班长意见后方可下班,记录要详细、认真、规范;

(3)本班所属设备因检修或其它原因应告知接班者。

2、接班:

(1)要对设备进行全面详细的检查;

(2)了解上个班安全、生产情况;

(3)接班者认可后要面对面进行交接班签名;

(4)接班后发现的问题由接班者负责。

3、整个生产岗位现场无杂物,地面无积灰,卫生工具摆放整齐。

4、员工在交接班过程中,不允许争吵、辱骂,不允许打架斗殴,否则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当事人扣除当月奖金甚至除名的处罚。

5、对于不吭声、不正面交接班、直接下班者,经确认后,视劳

动量大小给予一定经济处罚,并给予接班者在月度奖金后进行适当补偿加分。

6、对于不认真交接、交私人情班者,对接班后发现的问题每次扣接班者当月奖金考核分。

7、接班按照“四不接”进行接班:操作情况不清不接、工具不全不接、记录不全不接、卫生不好不接。

8、工具柜内工具齐全,摆放整齐无油污,使用中的工具要经核实签字后接班。否则,缺失工具除照价赔偿外,另扣责任人月度考核分。

9、设备方面:岗位人员必须对每一台设备进行认真交接,凡丢失损坏的,责任人应扣奖金。

二、主控室(含培训室)

1、主控室操作台上,资料物品摆放整齐,且台上干净,以手摸为准;培训室桌椅外部干净、桌内无杂物。

2、主控室地板上不准有油污、脚印或杂物等。

3、对于调度或者车间下发的指示或者通知要正确、认真向下传达、交接。

4、主控室各项纪录完整,如有异常要注明原因。

5、对交接班不清楚,一问三不知,模糊不清者概不接班。

6、罚则:对上述任何一项不达标接班者,扣考核分。

三、巡检

1、整点前后15分钟为巡检时间,每延迟和提前1次扣奖金考核分2分。

2、所有设备、搅拌必须点检,每缺1次扣奖金考核分2分。

3、交接期间的问题若需要专业人员处理,需确认并联系好后再接班。

四、消防器材、核仪表

1、要求无损坏、无丢失,否则不接班;

2、消防器材压力正常、时间有效、标识标志清楚,对于失效器材应及时反馈车间处理;

3、罚则:凡被铝厂行政值班查出灭火器、消防栓等方面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值班长、班长、岗位工扣分。

五、化验室、库房管理:做到物品齐全、账务相符,摆放规范、整洁,办公桌内无杂物,否则,扣责任人月度考核分。

六、其它

1、凡本班当月出现违反上述交接班规定3次以上,该工序的班长取消当月奖金,值班长减薪。

生产车间规章制度(篇8)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及本企业的有关规章制度,对车间工人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直接领导责任。

2、车间在安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将安全生产工作贯彻到每个生产环节中去,使安全生产经常化、制度化、具体化、标准化。认真组织好安全检查,至少每月组织一次全面检查,针对隐患和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生产。

3、会同安技部门组织职工的安全教育和专业岗位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按有关规定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新工人、新调换工种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经考试领取操作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4、组织制定本车间负责的检修和临时任务的安全措施,主管部门审查后执行,并有专人现场指挥。

5、负责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和实施方案,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6、对企业发生的因公伤亡事故负责现场保护,及时上报,安技部门查明原因,制定防范措施,负责彻底整改和措施的具体实施。

7、教育监督职工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生产车间规章制度(篇9)

1、工作时间内所有的员工都要倡导普通话,提倡文明礼貌,现场作业严禁使用侮辱性字眼,不讲脏话,严禁有地方观念或搞老乡关系。

2、所有的员工必须遵守上、下班的作息时间的规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要请假。需要参加早会(晨操)的员工必须提前5分钟到达操场。

3、全体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要求穿着统一厂服,不得穿着拖鞋、凉鞋、短裤来上班,头发不易过长,衣服下摆、袖口、胸领要扎好、扣好。

4、遵守厂纪厂规,服从上级的指示与命令。上级安排的工作与任务必须认真、尽快尽力地去完成,严禁在工作时间内玩乐、玩手机、游戏机、睡觉、打盹、读书看报。禁止在车间、茶水间吸烟、聊天、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脱岗、串岗等行为。

5、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的生产工艺或原料的配方。

6、员工有责任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乱扔垃圾,倡导“5s”精神修养,掉在地上的原物料必须要小心捡起来,严格控制废品的产生,不得铺张浪费。

7、尊重领导、尊重上级、尊重同事,互尊互爱。千万别忘记了,在你尊重别人的同时,也会赢得别人的尊重。

8、在工作过程中切实做好巡查机台工作,发现有异常应立即处理或向上级反映,要爱护机器、爱惜公共财物。

9、要时刻注意环境卫生的清扫、清洁,各部位的安全门、安全盖在生产中必须要关闭,不准违反机器的正常操作程序,时刻谨记人身安全、机台安全为第一,对有粉尘、高燥音的工作区域应佩戴耳塞、口罩。

10:团结友爱、互帮互助,所有的员工都应有团队精神。当看见有生产线需要帮忙时,请伸出援助之手,真正做到“一方有难,八方来援”的工作精神,共同减轻来自工作上的压力,让我们捆绑成一股团结的力量。

11、交接班时必须要面对面交接,交接班的内容必须要清楚、明了,对有隐患的机台、部位未消除完的,生产的品名、规格、棉花的种类,投棉的方式方法、投棉的比例,工具、环境卫生、需要处理的小支布、废布以及现行的生产条件和当天所需要更换的条件必须交待清楚。每位员工接班前应认真确认现行正在生产中的条件、认真确认即将上班后要展开的一切工作(包括棉比、机台运转状况、针深、机台所有的运转参数等)。

生产车间规章制度(篇10)

一、目的

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加强产品防护,防止食品出现污染或损坏。

二、职责

2.1仓库负责辅料、包装材料防护工作。

2.2生产车间负责生产加工过程中产品及源水防护工作。

2.3仓库负责成品防护工作。

3原辅料包装材料防护

3.1运输辅料、包装材料所用的容器、工具和车辆必须清洁,辅垫物、遮盖物应干净卫生,不能将食品与有害、有毒、有异味的物品同车运输。

3.2辅料、包装材料贮存时应分类放置,一般应存放在垫板、货架上或容器中。

3.3辅料、包装材料库房采取防尘、防潮、防鼠、防虫等措施。

3.4辅料、包装材料应先进先出。

4源水及生产加工过程中产品防护

4.1源水储水箱及管道要保持清洁,确保源水质量。

4.2原辅材料与半成品、成品分开,防止物料与食品的交叉污染。

4.3生产工人应搞好个人卫生,进入车间应穿戴好工作服、帽,及时对手进行消毒,防止对食品造成污染。

4.4及时对设备、容器、工具进行清洗、消毒,防止机油、残留的清洁剂、消毒剂等对食品的污染。

4.5搞好车间环境卫生,采取防尘、防鼠、防虫等措施,对生产设施及时进行维护保养,防止灰尘、脏水、屋顶上的脱落物、水珠及蚊蝇、虫鼠等对食品的污染。

4.6产品转运过程中所用的容器、工具和车辆必须清洁,辅垫物、遮盖物应干净卫生,不能将食品与其他物品同车运输。

5成品防护

5.1成品转运过程中所用的容器、工具和车辆必须清洁,辅垫物、遮盖物应干净卫生。

5.2成品应采用规定的运输工具进行运输,不得将食品与有害、有毒、有异味的物品同车运输;应轻拿轻放,不得重压;避免日晒、雨淋。

5.3成品贮存时应分类放置,一般应存放在垫板上;不得与有害、有毒、有异味或对产品产生不良影响的物品同处贮存。

5.4成品库房采取防尘、防潮、防鼠、防虫等措施,控制环境温、湿度,使其符合规定要求。

生产车间规章制度(篇11)

1.1  为确保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生产车间、钥匙车间、总装车间全体员工。

2.1  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提倡用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地方观念或省籍区分。

2.2  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2.3  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卡。严禁代打卡及无上班、无加班打卡现象。违者依《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2.4  工作时间内,车间主管、质检员和其它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班长以上管理人员申请方能离岗。

2.5  上班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要求离岗者,须事先向车间主管申请,经批准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2.6  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客人或厂部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组长以上干部应起立适当问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业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

2.7  禁止在车间吃东西、吸烟、聊天、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吸烟要到公司指定的地方或大门外。违者依《员工手册》处理。

2.8  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或滥动车床,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2.9  未经公司办公室允许或与公事无关,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室。

2.10  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毒品、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产品(或废品)和私人用品放在操作台或流水线上,违者依《员工手册》作出处理。

2.11  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车间须完成车间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2.12  生产时如果遇到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承担。

2.13  员工领取物料必须开具领料单,不得私自拿取物料。包装车间完工后要将所有多余物料(如:卡片包装袋、纸箱等)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车间工作区内。生产过程中各车间负责人将车间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否则,对责任人依据《员工手册》处理。

2.14  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否则,造成工伤事故或产品质量问题,由操作人员自行承担。

2.15  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

2.16  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生产车间规章制度(篇12)

一、一般安全

1.操作前先想一想,如有疑难先发问请教。

2.工作场所内勿追逐嬉戏。

3.场地、进出口、通道保持整洁畅通,勿堆积物品、废物。

4.非经允许,不可私自开动机器设备。

5.勿靠近悬吊物品下方或工作。

6.了解消防器材位置及其用法,并作定期检查或调整。

7.发生意外应立即报告,勿擅自处理。

8.肥料、油布、垃圾应分别放于规定处所。

二、人员安全

1.遵守安全规则及信号。

2.工作时应佩戴安全护具,如安全帽、护目镜、劳保鞋等。

3.工作时穿着合身工作服,扣好衣服带、纽扣等并保持整洁。

4.在操作机器过程中,勿于他人交谈。

5.操作转动机具时,勿戴手套。

6.如有伤害时,均应迅速处理与治疗。

三、机具设备安全

1.开动机器时,应先了解该机器性能及如何停止。

2.所有护罩使用前后均应放置定位。

3.保持机器清洁与良好状况,如有故障,立即关掉电源,并向上级报告。

4.机器运转中,切勿清理、调整或修理。

5.未获得上级许可,切勿启动或操作任何机器。

6.机器设备用毕后,须将各操作杆放回原来位置。

7.关闭电力电钮后须待机器确实停止后,始可离去。

8.转动中的机器或工具切勿以手或身体试图停止。

四、易燃物品安全

1.易燃气体及液体应放置于安全处所。

2.存放易燃物品的地面周围勿有油渍。

3.切勿在易燃物品周围点火、吸烟等。

4.使用气体、液体燃料时,应先检查其输送系统及各部门是否有泄漏现象。

5.易燃物品使用完毕,应立即关闭分支及总开关,并检查有无泄漏情况。

五、电气设备工作

1.电线及电器上不可搁置物品。

2.通电前必须通知所有参与工作人员。

3.设备安装时,必须注意装设接地线。

4.设备插电前,必先查明保护装置之正确与否。

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9篇


趣祝福的编辑现在推荐你阅读一下“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章制度一般分为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和公约,规章制度的内容要保证具有民主性和科学性。规章制度甚至可以作为一个公司企业文化的根基,一个完善的规章制度在公司里面是多么的重要。建议你将这个链接分享给你身边的人让更多的人了解它!

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1

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也是企业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针对企业生产环境的不同特点和员工的不同需求,公司应建立符合实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包括“谁负责、谁管理、谁承担责任、谁培训”四个方面,明确企业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有效的落实。此外,还应明确各级责任人员的业务范畴和管理职责,规定各种应急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和处理程序。

二、生产作业安全制度

生产作业安全制度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应包括从材料的收购、仓储、运输、生产、加工、包装、贮存、分装到使用、回收、废弃和处理等全过程的安全管理要求。制定生产作业安全制度的目的是明确员工在工作中需要遵循的安全要求,并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三、职工安全防护制度

职工安全防护制度是保障职工生命健康安全的基础。应包括各种职业病防护、安全帽、防护眼镜和呼吸器等个人防护用品的选用、使用、保养及管理制度。同时,还应针对特殊岗位的职工,制定专门的安全防护措施。

四、机械设备安全制度

机械设备安全制度是企业安全生产中的重要环节,应包括机器设备的保养、维护、检修、使用人员的培训、操作规程等。此外,还应配备完善的机械设备维修保养体制,并制定完善的机械设备安全检测和使用记录。

五、火灾防控制度

火灾是企业安全生产中的重要隐患,企业应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火灾防控。应包括灭火器具的配置、人员的火灾预防知识和应急逃生演练,制定火灾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火灾防控工作有序开展。

六、安全应急预案

安全应急预案是应对突发事件的基本保障。应包括安全事故的处理、应急救援组织、通讯手段和配备、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演练等。企业应定期组织演练,并根据演练成果完善应急预案。

七、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可拓展宣传与教育口径,促进员工的安全意识,提升安全防护的效果。应包括安全知识宣传、安全文化建设、安全培训、安全经验借鉴等。同时,还应注重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监督,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心。

总之,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符合自身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使员工在工作环境中得到安全保障。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也是企业对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承诺和保障。

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2

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重要保障,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要面对和解决的核心问题。安全生产的质量和水平,不仅关系到企业的形象和信誉,更关系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建立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举措。

一、安全责任制度

公司制定了完整的安全责任制度,明确了各个岗位所应承担的安全责任,确保了企业安全生产的闭环管理,从而尽可能地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和培训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公司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包括上岗前培训、日常管理培训、安全演练、事故案例分享等等。使员工在日常工作中更加注意安全,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 消防安全制度

公司制定了消防安全制度,明确了企业各个防火分区的责任,并采取了多种有效的措施进行火灾预防,如配备灭火设备、组织消防演练、设置警示标识等。

四、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设备安全管理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公司根据《安全生产法》、《机械产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制定了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的制度,及时排除隐患,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五、危险品管理制度

危险品是指对人体、自然环境或财产构成危害的物质或物品,对其进行合理管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举措。公司制定了危险品运输、储存和处理制度,明确了危险品的相关管理要求和处置流程,确保危险品安全运输储存。

六、应急管理制度

应急管理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制定了应急预案,针对突发事件,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处理和应对,降低事故对企业的影响。

七、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员工人身安全和生命健康是企业安全生产的最核心、最重要的内容。公司制定了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确保员工身体健康和安全。

总之,企业安全生产是一个全局性的、系统性的工作,建立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和完善应急机制,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核心要求,也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3

第三十二条邮政管理、国家安全、、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快递安全保障机制,确保寄递渠道安全和信息安全。

第三十三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生产安全。

第三十四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建立、完善从业人员管理和教育培训制度,及时、准确、完整地保存从业人员个人信用信息。

第三十五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保护用户的信息安全和通信秘密,除法律明确规定或者用户书面同意外,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将用户使用快递业务的信息提供给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第三十六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设置快件处理场所,应当事先征询市邮政管理部门以及有关部门意见,并按照国家规定配备安全检查设备、预留工作场地,其设计和建设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机关、海关依法履行职责的要求。

第三十七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并执行收寄验视制度。收寄快件时,对信件以外的快件,应当当面验视内件,符合寄递规定的,应当当场封装并加盖收寄验视戳记;用户拒绝验视的,不予收寄。

第三十八条寄件人交寄快件应当遵守国家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九条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规定寄件人需要出具身份证明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要求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依照国家规定需要寄件人提供有关书面凭证的,应当要求其提供凭证原件,核对无误后方可收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已出具安全证明的物品时,应当如实记录收寄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重量、收寄时间、寄件人和收件人名址等内容;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一年。

第四十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接受网络购物、电视购物和邮购等经营者托提供快递服务的,应当遵守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与托方签订安全保障协议。

第四十一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发现收寄的快件中有国家禁止寄递物品的,不得继续转发和投递。对于依法应当没收、销毁的物品或者不能判定其安全性质的物品,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立即向邮政管理、、国家安全等部门报告,并配合处理。对已经收寄但不需要没收、销毁的禁止寄递物品以及一同查处的禁止寄递物品之外的物品,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与寄件人或者收件人取得联系,妥善处理。

第四十二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建立快递运单实物以及电子档案管理制度,采取技术措施确保用户信息安全。快递运单的实物保存和电子档案保存应当满足快递服务标准规定的档案保管期限;保存期满后,按照规定集中销毁或者删除。

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4

1、单位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站区每天至少对各重点部位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检查出的隐患必须现场落实整改,并作好记录备案。因条件限制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在解决之前,必须先采取临时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2、安全检查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组织。

3、安全大检查之前,要按照“三大规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准备工作,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重点查现场管理、查制度落实、查纪律、查规程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

4、检查完毕,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要组织召开现场办公会,对查出的主要问题和隐患,坚持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按照“四定”(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的方法进行落实处理。并写出安全检查报表备查。

5、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须指定专人整改、复查、验收。对整改隐患积极、效果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态度消极有拖延、预期不解决的要责令停止生产进行处理,并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为保障在生产现场查处出的安全隐患及时得到消除,特制定安全隐患治理、报告制度。

1、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应当立即停止生产作业并登记建档,同时制定应急方案,落实专人负责整改,告知整改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2、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应责成有关人员进行定期检查,并成为一种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对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中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排队,逐条进行登记,由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负责人,根据隐患的大小和危险程度提出处理措施。

3、处理安全隐患,按照三落实的办法。即落实处理隐患的责任人;落实隐患地点和内容;落实处理及完成的时间。

4、对处理隐患的情况,责任人应及时向负责人汇报,并在安全办公会议上进行通报。

5、对有些一时难以处理的重大隐患,应制定处理计划,落实处理资金,尽快得以消除。

6、对需要其他单位共同解决的隐患,应积极主动协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解决办法。

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5

1、副站长随时地对搅拌站内生产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副站长经常检查施工环境,机具设备运转情景,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及时汇报,监督检查搅拌机司机人员情景,确保正确操作,保障施工安全。

3、操作司机岗位持证上岗,主司机、副司机作好自检互检工作,及时纠正违章作业和不规范的操作行为。

4、操作司机班长,副班长岗岗员检查制度。每一班作业必须设一名固定的安全监督岗岗员,负责本班次搅拌机生产的监督检查。司机班长,副班长必须由职责心强、有经验、有技术的岗位工人兼任,主要职责:检查本班次人员、搅拌机的安全工作情景,监督操作过程,保证混凝土质量,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副站长每月23~27日组织1次定期的安全大检查,检查中要求进取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并作好记录。

副站和搅拌机司机人员在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进行专项检查、验收。

节假日前后搅拌站站长,副站长进行安全检查,异常是重大节假日、重大政治活动期间,防止从业人员纪律松懈、思想麻痹。

搅拌机开机前,站长,副站长组织技术室试验人员,搅拌机操作司机对开工前的安全准备工作做例行检查,检查是否搅拌机计量系统是准确,机械运转过程中是否有异常。

二、检查的依据:

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企业施工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作业指导书等。

三、检查的方法:

3。 组织领导:各种安全检查都应根据检查要求配备检查人员,合理分工。 目的明确:各种安全检查都应明确检查的目的和检查项目、资料及标准。 检查记录:检查记录要认真、详细,异常对隐患的记录要具体。隐患部位、危险程度及处理意见等要记录清楚。

4。 整改:安全检查的整改工作包括隐患登记、整改、复查、销案。

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登记外,要求部门限期、定人、定方法地进行整改。对有即发事故危险的隐患,检查人员要责令停工进行整改,仅有当事故危险隐患解除后,经检查人员确认,方可继续生产。对于违章违章作业行为,检查人员应当场指出,进行纠正。安全负责人对整改的部分要进行复查,经复查合格,方可进行销案。

根据国家安全监督管理局所颁发的《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安监发( 123号)和《关于异常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 年124号)以及安监局(第20号)《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对相关人员的培训要求做出的规定。

㈠、搅拌站教育资料:

①各级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和环保的标准。

②在生产过程中的基本情景和必须遵守的安全事项。

③搅拌站生产工作概况,生产流程,工作性质及范围。

④新工人个人从事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其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⑤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⑥搅拌站资料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

⑦搅拌站站内礼貌施工,员工宿舍住地周围环境保护及卫生基本要求。

①授课教育在非作业时光,由站长主持,副站长召集全体管理人员(含班长,生活管理员)到场,由站长或副站长主讲(讲课或出题考试有困难时,或聘请项目工程技术,安全环保等部门去人主讲,或请人讲课)。讲课时光, 地点,主持人,讲课人,讲课资料,参加人姓名,必须指定人做好记录。

②看板教育,制作和安设施工安全环保管理的各种板牌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施工队全体员工安全技术操作本事,完善施工队面貌和形象。

③班前讲话教育。每一天班前由站长或值班负责人进行本班次员工安全生产讲话,讲话时光5-10分钟。

④安全生产考试。站内对各岗位工种定期进行考试,搅拌站对各岗位进行不定期考试(文盲者可本人口答,委托人代笔),考试成绩不及格要重考,直到合格。

⑤自我安全教育。现场施工各工种人员,要多看多学安全技术方面的知识,熟练掌握本工种安全技术常识和规程,增强自我保护的安全防护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水平。

⑥自我安全教育。各岗位人员,要多看多学安全技术方面的知识,熟练掌握本工种安全技术常识和规程,增强自我保护的安全防护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水平。

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6

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总则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安全顺利进行,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树立企业形象,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安全生产目标和责任

1、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是实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不断改进”的方针,确保消除生产事故引起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最大限度地降低生产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2、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a. 总经理为公司安全生产最高负责人,全权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b. 相关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内部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

c.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的具体管理工作,并保证资源的有效配合。

三、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1、公司积极实施“四重保障”:重视思想引领、重视技术创新、重视管理创新、重视审计监督。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制度和应急预案,确保安全生产有可行的应变方案。

4、针对员工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安全生产有人员支持和参与。

四、安全生产遵守规定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安全生产规定。

2、严禁擅自改动、拆卸、打开相关设施设备,必须完成相关部门的检查和批准方可操作。

3、严禁擅自转移、使用或销毁公司的安全生产记录和文件。

4、必须有效维护公司设备、产品、环境及资产的安全。

五、安全生产机构

公司安全生产机构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工程技术部门组成。各成员单位及部门应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功能和安全的统一。

六、安全生产基础设施

1、为保证安全生产的基础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必须有充分的安全保障措施。

2、必须定期检测和维修基础设施,实时了解设施状态,及时处理设施问题。

七、安全生产标准及奖惩

1、公司所有生产工序必须有专门制定的安全规程,对安全生产的责任人进行明确。同时,制定一个相关的检查标准,确保生产过程中顺利进行。

2、对于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定的人员,应该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政策进行处罚。对于业绩突出的员工和安全意识强的员工,应该根据业绩或安全教育等方面进行奖励或激励。

八、总结和评估

1、对于事故和安全问题,在及时解决之后,应当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后续制定,避免再次发生类似的问题。

2、利用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相关数据,进行年度安全生产报告的制定,以便实现绩效评估,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的水平。

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充分教育了员工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明确了公司相关部门的职责,针对公司安全生产遇到的难点和疑问进行了实际有效的解决方案,有助于确保生产安全、提高企业效益,全面发挥了企业领导的作用,对保障企业的安全稳定运行有深远的意义。

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7

2、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生产部门和班组应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督促、教育和检查职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4、各工种必须经过一定时间的专业技术培训学习和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并经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5、企业实行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安全由安全小组负责,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检查监督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6、严禁将危险物品带入维修现场,要害设备、由穿戴防护用品的专人保养和管理,并经常进行检查和维修。

7、维修人员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不得酒后操作、打闹和聊天。

8、维修车辆前,应将车辆停、架牢固后方可作业。举升设备应由专人操作,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车下,举车时不准检修举升设备。

9、路试车辆必须由具有驾驶证及技术熟练的试车员进行,并在规定的路段上进行。

10、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压力容器及仪表等应严格按有关部门要求定期校验。

11、根据季节变换切实做好防火、防涝、防冻、防腐及防盗工作,并制定相关措施,配备消防器材。配电设施线路确保完好,性能可靠,使用移动电具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12、发生事故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保护好现场,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13、坚持安全检查和自查。

安全检查内容:检查安全负责人员安全工作实施情况;检查员工安全执行情况;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安全教育情况。

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8

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一、 预防意识及安全文化建设

为了确保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安全和员工的生命健康安全,我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各种安全规定及保障措施,防范和控制事故的发生,并不断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

二、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安全生产目标制定和分解。

公司将制定年、月、日安全生产目标,定期分解到各部门和班组,并定期评估进展情况,督促完成。

2. 安全生产责任制定。

公司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厂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部门主管和班组长分别为安全生产各级安全管理者,所有员工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人。

3. 安全检查制度。

公司定期开展安全检查,针对现场安全问题和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进行查找,及时整改。

4. 安全报告制度。

各部门和班组制定安全报告制度,每周一次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5. 应急预案和演练制度。

公司制定不同级别的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三、 生产区域安全制度

1. 生产区域的安全施工。

现场负责人要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分配专人进行监督,确保施工时不影响周围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2. 设备维护只能由专业人员进行。

对现有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只能由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的专业人员进行。

3. 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

严格遵守公司和国家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安全问题严重的生产线要及时停产整改,确保生产安全。

四、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1. 资质审批和驾驶员培训管理。

公司对于驾照资质、车辆保养等涉及到车辆安全的问题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所有驾驶员必须定期参加培训。

2. 车辆管理和保养。

严格按照车辆保养计划开展保养工作,每日检查车辆在使用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注意并进行处理。

五、 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制度

1. 安全防护设施的建设和完善。

对于公司生产线、车间、办公区域等区域建设安全防护设施是必要的,及时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并保证其正常使用,减少安全隐患的发生。

2. 个人防护及相关培训。

公司严格要求员工在工作中必须穿戴相关的个人防护装备,并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总之,公司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是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和员工生命健康的重要手段。所有员工必须严格执行这些规定,加强安全意识和文化建设,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和稳定。

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9

第七条市、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快递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快递服务设施布局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保障快递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编制快递业发展规划,并会同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编制包括快递园区、快件处理场所、城乡快递服务网点等在内的快递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快递业发展规划、快递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应当为快递业发展提供支持。

第九条市、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快递服务设施建设,统筹考虑快递投资项目用地需求,合理安排用地指标。鼓励将工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用于快递业发展,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者用途改变的,经批准可以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

第十条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总部或者区域总部落户本市;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享受本市总部经济的相关政策。

第十一条苏南快递产业园等快递园区应当根据园区规划,建立健全运行管理机制,完善园区功能,推动快递产业集聚发展。

第十二条鼓励有条件的工业园区、住宅区、商业区为设置快递服务网点提供便利。鼓励利用城市配送网络、邮政网点、村邮站、城市社区工作站、农村服务中心、便利店等提供快递服务。引导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利用城乡客运班车、客运场站等开展快递下乡便民服务。

第十三条机场应当设置快件监管中心,建立快速安检、配载、装卸、交接、运输通道,为快件快速通行、通关提供便利。

第十四条新建住宅区应当设置与其规模相适应的快递服务场所。旧住宅区整治改造时具备条件的,应当将快递服务场所设置纳入提升性项目,满足居民对快递服务的需求。

第十五条鼓励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高等院校、车站、机场、住宅区、商业区等场所设置符合国家《智能快件箱》标准的公共智能快件箱。市、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公共智能快件箱的投放,并提供必要的便利和安全保障。

第十六条交通管理、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在确保安全和不影响通行的前提下,为快递服务车辆通行、停靠等提供便利;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利用快递服务车辆从事快件运递以外的经营性活动。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交通运输等部门参照省有关规定制定快递服务车辆管理办法。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投快件使用的非机动车,应当按照市邮政管理部门的要求统一标识。

第十七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住宅区、商业区、学校以及其他封闭管理的场所,应当为快递服务提供通行、临时停车、派送等便利。快递收派员无法按址当面投交快件,经收件人同意交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单位收发室代收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单位收发室应当代收、代转。

相关推荐
最新更新
感谢老师最朴实的句子(分享49句)

感谢老师朴实句子 06-25

2023年七夕活动方案怎么写(分享11篇)

七夕情人节活动方案 七夕情人节促销活动方案 06-25

小狗包弟教案

小狗包弟教案 包弟教案 06-25

一个人撑得很累的句子(精选45句)

一个人撑得很累的句子 一个人撑得很累的心情文案 06-25

幼儿园国庆节主题活动方案

幼儿园国庆节主题活动 06-25

教师工作违反规章制度检讨文书

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检讨 违反宿舍规章制度检讨书 03-14

大学支教社会实践报告

大学支教社会实践报告 大学支教实践报告 06-25

不想谈恋爱文案精选

不想谈恋爱文案 06-25

军训的收获与感悟

军训收获感悟 06-25

学习与计划集合14篇

学习计划 06-25

车间安全生产的文章

车间安全生产主题演讲稿 车间安全生产月演讲稿 05-04

全部分类